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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的你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19-11-27

生活不止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不止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从来没有停止过努力成为一个有趣的人。

正如从来没有放弃过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然而在这么多年孜孜不倦的努力下,居然无比忧伤遗憾地发现,原来成为一个有趣的人,比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要难得多。

虽然也上过各种各样的兴趣班.

在那个以素质教育著称的住宿制小学。小学时候书法老师特别喜欢我,常常给我开小灶在那个铺满宣纸充满墨香的不像办公室的阁楼里面。还保存着他送给我的用10种字体写的龙字,似乎也是那时开始,对名字里有龙字的男生特别容易有好感。

小学每天练400个字硬笔书法,大概是最享受的时刻了。临摹,一笔一划,写字也跟做文章一样,讲究抑扬顿挫,看得出笔锋里的情感。

然后是写作文,小时候学校的墙报上总是贴着我的豆腐块小文章,学校的报纸上也刊登妈妈帮忙修改的文章。不得不承认母亲是我作文的启蒙老师,她是那样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人,那时每次跟她在校园里散步,她会指出路边某朵花的变化,告诉我要做生活的有心人。初中语文老师在某次作文后面的评语是如果你不是竹子,或许会是另一个安妮宝贝。于是乎被冠上了安妮竹子的戏称。

也曾经在每天上完晚自习别的孩子们都冲回宿舍嬉闹,自己跟另一个小女孩走上一段夜路,去学校的练琴房练上一个小时的钢琴,回到宿舍时候别的小朋友已经准备洗洗睡了。从小就比别人过得累,但练琴的日子总是充实。母亲抱着并不希望我成为钢琴家而只是培养一点点艺术修养的心态,起起伏伏的日子里终究没有办法让我坚持下来,小朋友学练琴,往往考验的是大人的坚持。

初高中的爱好,似乎也只有看书了。各种各样的杂书闲书,青春疼痛小说,言情小说,当然也有一些当时并不完全看得懂的名著,家里的书都快被翻烂看过无数次。那时候最爱去一个女同学家里,因为她房间有一整排的书柜,当时对书的饥渴,特别不能理解那些同学竟然放着书在书柜从未读过。

也混过管弦乐队每周训练,打个镲敲三角铁摇个沙锤也觉得很享受。

穷游开始变成上大学后的兴趣,走一些从没听过的城市,住青旅30元一晚的床位。大学生活太多彩,以为学生会社团打比赛就是所有有趣的事儿。

直到开始工作,我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无趣。

那是一家比一般外企更外企的外企,有着完全西式的文化。除了我和另一个同事是localhire,其他都是外国人或者从国外读书工作然后被派回广州的。

在那里我第一次知道了有冲浪、潜水、马术、滑雪、搏击这些这么高大上的兴趣,我开始不喜欢自己,觉得自己除了工作一无是处,是一个完全不懂worklifebalance的工作狂。就像小时候最头痛填写个人资料表里面兴趣爱好一栏。所谓兴趣广泛,什么都喜欢说到底是什么也不热爱,只有广和泛。

看到罗胖的理论顿悟,他说真正的兴趣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

1.干前很向往。

2.干时很痛苦。

3.干后自我感觉很牛逼。

4.很费钱。很费时间。

5.干到很好的时候可以挣到钱。

于是开始了漫长的寻找。以为喝酒clubbing就代表用力在生活,每次酒醒却只是陷入无尽的空洞和一次次对生活的质疑。以为学网球就代表健康生活,一次次重复动作以母亲大人说手臂会粗被搁浅。以为学吉他就代表文艺有才情,手指痛到起茧也不是重点,比别人短1/3的小拇指没有办法按完全和弦才是悲剧。骑马、卡丁车、跳伞我很努力让自己去尝试一切新鲜刺激的活动,我以为这些听上去酷炫高大上的兴趣活动会让自己变得不那么无趣。

似乎兴趣爱好也有了高低雅俗之分。一个高大上的兴趣,才能表达自己的生活态度。

从朋友圈开始,我们某一天突然开始在意有趣这个话题,我们评价一个人,不再用是否成功这样俗气的标准,而是有趣。知乎上关于如何成为一个有趣的人答案快速引起广泛传播,但凡自认为有点水平的人都爱把有趣的灵魂终将相遇挂在嘴边,说得自己好像是多么的有趣。(嗯没错,这也曾经是我的签名)

曾经问过一个很美很可爱的单身妹子,对男朋友的标准是什么。

她一脸认真的说,至少要有趣啊!

然后问她,什么是有趣。

她说,大概是有幽默感吧,能把日子过得不一样。

当择偶和交朋友的标准变成是否有趣,怎样变得有趣就成为一个特别头痛的话题。张岱的话更加惊世骇俗、一针见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说的就是,一个人如果没有对某种事物的癖好,那么他并不会是一个用情至深之人。

有趣,往往是一种人们对你预期想象的反差。没有人会认为做个作家就有趣,而一个有着符合世俗观念事业成功的比如麦肯锡合伙人同时是一个大写情爱的作家,就变得有意思多了。一个工作是考古的人未必有趣,但一个喜欢金融的人却对古玩字画有研究,似乎就变得有趣了。

一向不喜欢被称为好学生,因为好学生往往等于书呆子;也不喜欢被称为女强人,因为女强人往往意外着工作狂。

一个学生,你却最好不要那么爱读书,翘课打架早恋一个不能少才显得有趣。

一个职场人士,你最好不要只知道加班谈客户,总要有个第二身份才比较有趣。

为什么我们在量化的成功面前,知道怎样努力,可是在有趣这件事上,却找不到标准?我们尝试了很多花费了很多银子,却似乎一直在做无用功。

看过最好的解释是这样的:有趣,是一种无功利心的闲情,闲的前提就是不穷。有趣的人必须有过一段衣食无忧的日子来培养诸如品味、格调之类的东西。手头太紧了,人就不有趣了。一个从小生活优越安逸的朋友,是这么跟我说,挣银子应该是为了更好地享受生活,要懂得感恩生活中的美。

当你愿意花心思去留心一颗树的变化,去聆听小动物的对话,愿意花时间在一些与物质没有什么关系的东西上,这大概是最简单却又最奢侈的事了吧。所以特别羡慕那些在平和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他们或许没有那么有野心,或许没有那么追求成功,但是往往有一颗非常善于发现一切生活细节之美的心,而这些往往让人变得更加有趣,因为这是一个你所看不到的世界。所以有趣,何尝不是一种高贵的心态。

不必急功近利去寻找,问问内心,什么事情能让你全身心投入去爱,能让闹腾的人安静下来,能让内敛的人变得疯狂。不必听上去多酷多与众不同,而只是那件你会不求回报的去做的事。于是终于明白,唯有写,才能与自己相伴一生。而碰巧有人爱看,那就更好。

那句大俗话怎么说来着,生活不止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因为到最后你会悲剧地发现,对一个人的爱总有期限,而对一件事一件物的迷恋,似乎只会越来越深。

最后的最后,所有的爱与欲望,都需要找一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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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的灯红酒绿、光怪陆离是丽的最爱,她喜欢在喧嚷拥挤的街道中穿极奢侈的名牌衣服,化精致的妆容,踩着一双7厘米的高跟鞋,啪嗒啪嗒地行走在陌生的人群中,高傲得像一只好胜的斗鸡。

她是两年前来到这儿的,拿着这城市一所普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还有母亲用纸袋包起来的特产,油油的,腻腻的,她却觉得分外香甜。她仍记得第一次穿洗的泛白的破旧牛仔裤站在宿舍门前室友厌恶鄙夷的目光,像一把锋利的刀刺入她的胸口,顷刻间便血肉模糊。她小心翼翼地和她们打招呼,低着头双手递上母亲包好的特产,室友没有接,嘴角的笑容有些轻蔑,这种东西太油了,伤皮肤,你自己留着吧,我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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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扑通一身跪在父母面前,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爸,妈,女儿不孝,害你们受苦了。

傻孩子,天下哪个为人父母的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过上好日子,自己苦点累点也心甘情愿啊

也许你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也许你的父母是只是勤恳的农民,又或者是某企业的高管、某公司的老总,每一份职业都该收到尊敬,没有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你在肆意挥霍父母的辛苦钱时,是否也会想起,他们为了生计,为了满足你可悲的虚荣心,烈日炎炎下的汗流浃背,生意场上陪笑喝酒导致身体透支,寂静深夜赶稿做计划时的疲惫不堪,这些纵然你看不见,但它们都是真实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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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熟悉的陌生人你好,祝你平安夜快乐。这一年以来,你过得很好的,对不对?

有时候时光好漫长,漫长到用了这么久都没有忘记你;有时候时光又好短暂,短暂到似乎这一天就像是昨天一样。

原谅我的怯懦,喜欢了你这么久,却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和你聊聊天。原谅我的不善于表达,喜欢了你那么久,却没有主动和你说说话。

我很傻,傻到以为只要悲伤着你的悲伤,快乐着你的快乐,这样你就会记得我。可是后来才发现,我只是你在这万千红尘中匆匆而过的旅人,就连面容也变得模糊了。

那一年,我傻傻的以为我的圣诞节会有你,我以为那年的冬天会很温暖。后来才发现,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微笑着面对生活,一个人咽下所有的苦水。 最后的最后,那些我以为的东西,永远的变成了我以为。就像童年一样,幻想着童话里的美丽故事,梦里自己就是童话里的小主人公。

后来长大了才发现,梦永远是梦,天亮了之后,现实依旧残酷的摆在面前。

街上好热闹,嘈嘈杂杂的人群,欢声笑语的路人,还有牵手甜蜜微笑的恋人,好像一幅童话里的世界。可是我却是这幅画里多出来的那一个,似乎与这个世界很不协调。没有欢乐,没有笑语,只是一座冰冷的冰山。

似乎本来我和你就没有什么故事,只是我太过矫情,把一切都想得太美好。以至于把自己感动得流出了泪水,被别人笑成了傻瓜。

走上两条不相同的路,我们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连祝福我都害怕说出口,我怕控制不住自己,因为在你面前我只想把最好的映像给你,不能出丑。

我知道,你有你的路,我只是有点难过,不能成为你路过时停下脚步欣赏的风景。我只是伤心,没有长成你喜欢的样子。 我也知道,你有你的天空和梦想,你不希望我去打扰,所以我只祈祷能停留在你的身后注视着你。我也有我的诗和远方,我也会用稀碎的文字,写一些关于我和你没有故事的故事。

我也会傻傻的笑着流泪,没有感动别人,感动了自己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