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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水晶鞋,欢迎阅读与收藏。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传说。传说中有一双附过了魔法的水晶鞋,穿上了那双鞋的女孩子就可以收获美好的爱情。
可是从来没有人见过真正的水晶鞋是什么样子。于是在游吟诗人的口口相传下,它变得越来越神乎其神。直到有一天,在王国盛大的舞会上,出现了那双水晶鞋,尽管被发现的时候只剩下了一只。王国有一个英俊的王子,他也是那天舞会的组织者。王子说,他只觉得那天眼前的女孩子是那么美好,没有一笑倾城的美丽端庄,却随随便便击中了他的心脏。正当他想要眼前的女孩子留下她的姓名地址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却突然慌忙的向外面跑。慌乱中,只有地上那只遗留下的水晶鞋能够证明刚刚发生的一切不是梦。
王子发誓一定要找到那个女孩,尽管他不明白女孩子为什么要躲着他。一声令下,王城卫队开始行动,拿着那只水晶鞋挨家挨户的找,只为了找到这只鞋的主人。说来可笑,卫队士兵们评判的标准是女孩子穿上这只鞋是否合脚,于是寻找的第一天就有三十七名女孩符合了标准,王子找寻真爱的行动就此变成了一场荒唐的海选。全城的女孩子都知道,这是一个成为王妃的绝好机会,还有不少的女孩不远万水千山从别的城市甚至是别的国家慕名而来,王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T型台,天下美女在此珍奇斗艳。
事情演变到这个样子,老国王震怒,命令自己的儿子停止这种荒唐的行为。而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王子根本听不进去旁人的意见,哪怕是自己父亲的命令。选美没有停止下去的意思,反而大有愈演愈烈的架势。整个活动王子是不参与的,只是在众多评委们选出漂亮女孩子之后,他会出现在现场然后说一句,“不是她。”
一晃三年,这场巨型选美活动依然没有终止的意思,而王子的表现也越来越令国王失望。在又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忍无可忍的国王派人请到了隐居多年的大巫师,求他给自己的儿子一些教训,能够让他不再沉溺于无聊的事情。
“这个容易。”巫师扶着自己的胡须,全身裹在黑色带有兜帽的长袍里,隐隐看不清真实的面貌,“只是你真的确定要这样做吗?”
国王沉默半晌,“一切由巫师做主。”
卫士叫来了王子,心事重重的王子甚至都没有对国王行礼。巫师掏出法杖,轻念咒语,一道白光闪过,王子消失不见,地上多了一只青蛙。
“什么时候有女孩子亲吻你,什么时候你才会变回人形。”
变成了青蛙的王子依然有说话的能力,“那好办。我只需要证明我自己的身份,会有无数的女孩子亲吻我的。”
“如果那么做,你将永远也不能变回人形。”
“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把爱情变成了一场荒唐的闹剧,虽然你是王子,但是也要接受惩罚。”
青蛙王子看了二人一眼,没有说话,离开了房间。房间内,巫师默然不语,国王唉声叹气。
“不用担心,总有一天他会明白的。”巫师留下最后一句话,离开了王宫。
可怜的辛德瑞拉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个无心之举竟然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
那天继母带着她的两个女儿去参加王子的舞会,自己在家中却遇到了自称仙女的女巫。她为自己变出了南瓜马车和精美礼服,还有那双美丽到不敢直视的水晶鞋。可是一切都只在午夜之前才有效,如果不想当众出丑,就要在午夜之前离开。
预料之外的,只是想感受气氛的女孩成为了全场的焦点,虽然这是为王子选王妃的舞会,辛德瑞拉却从来没有想过她也有成为王妃的机会。自己的生活是那么艰辛,母亲的离去让她的生活灰暗到没有一丝色彩,直到阳光照到了午夜,尽管只是那么短短的一瞬间,可怜的女孩子就已经感到心满意足。
赶在午夜之前逃离,回家,继续把自己瑟缩在壁炉旁的柴堆里,就让今晚的一切变成美好的梦境。然而,王子为了寻找自己的行踪,不惜动员全国的力量。一开始,女孩的心中充满了甜蜜和兴奋。她期待着自己被王子找到,然后两人开始幸福快乐的生活,就像是所有的童话里描写的那样。可是现实让她深深失望了,尽管她穿上了那只水晶鞋,尽管它在她的脚上合适的无以复加,可是卫兵们根本都没有让她见到王子。因为能穿上水晶鞋的女孩子实在太多了,又有谁会在乎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侍女的感受呢?她也曾想过自己去找王子表明自己的身份,但是很快她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她想不到除了旁人的嘲笑她还能得到什么。她也曾期望过那个女巫再次出现,给她那晚的南瓜马车和水晶鞋,这一次,她绝不会在午夜之前逃离。
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那晚的经历仿佛真的如同一场梦境一般,没有人能证明自己曾经参与过,那晚的月光真真切切记录了自己是怎么从华丽的公主变身为落魄的灰姑娘,但可惜月光不会出来为自己说话。
时间一天天过去,一晃五年。
二十岁的辛德瑞拉生活变得比以前好了许多。因为她再也不用在家里做姐姐和继母的仆人。两个丑陋的姐姐也嫁人了,虽然他们都不是什么贵族,但是生活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感到平凡而美好。
女孩自己住在一幢小木屋里面,父亲和继母总是催促她嫁人,仿佛嫁出去的女儿就跟他们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她也不是不想嫁人,只是她从来也没有遇到一个让她心动的男人。二十岁的年纪,如果从来没有感觉到爱情的滋味的话,该是一件多么伤心的事情。可是谁都听不到她的心声,除了半年前突然闯入她家里的那只会说话的小青蛙。
半年前,女孩独自在湖边,不小心将戒指掉入了湖中。那是过逝母亲留给她的唯一东西,在她眼里比生命还重要。
毫不犹豫的,她下水去捞,毫无悬念的,她根本找不到。就在她蹲在河边哭泣的时候,一个声音从她身边响起,竟然是一只小青蛙。女孩被吓了一大跳。
“我帮你找回你的戒指,作为答谢,你要亲我一下。”
说完青蛙跳入了湖中,好久之后,它衔着那枚戒指跳出湖面,得意地冲着女孩笑了一下。女孩欣喜若狂,抱起小青蛙一阵狂吻。
可惜什么都没有发生。
青蛙王子愤怒了。他深深感到被那个巫师欺骗了,自己明明已经做到了巫师所说的解除咒语的方法,却没有丝毫反应。
愤怒的它当场就要去质问那个巫师,它现在走路很慢,也没有人会让它乘坐马车,它漫无目的地游逛到现在这个地方花去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所以当它冷静下来以后,它决定先跟这个女孩搞好关系,让她带自己进城。
他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它被女孩悲惨的童年震撼到了,从小锦衣玉食的它根本想象不到还有这样的生活方式。女孩总是对它说她的母亲,尽管她自己都快忘了母亲的样子,面容愈发模糊,背影却愈发清晰。只是当女孩问道它为什么是一只会说话的青蛙的时候,它却只能含含糊糊,闪烁其词。
一天下午,女孩的继母来到了她的木屋,她要女孩尽快嫁人,或者去王宫当侍女,总之是不能再住这所木屋,尽管这木屋简陋破旧。女孩很难过,因为她的亲生父亲根本不站在她的一边,这一次更是面都不露。他对自己的女儿越发的冷淡,也许从一开始,虐待自己不是他的本意,但随着这么多年,也早就习以为常了。
傍晚的草地上,女孩跟小青蛙在聊天。
“你知道吗?自从妈妈去世,父亲再娶,我的生活就是如此悲惨。想必你都听我说过很多次了吧。可是,我也有开心的时刻。
“那是一个傍晚,继母带两个姐姐都去参加了王子殿下选取王妃的舞会,留下我一个人在家中。我就想啊,为什么我不能去参加舞会呢?我多么想参加这个舞会啊。结果这时候,就有一个女巫出现了。她用魔法为我变出了南瓜马车和晚礼服,更重要的是,还有一双美丽到不敢直视的水晶鞋。我就穿着它们,坐着马车去参加了舞会,王子殿下似乎也对我有那么一点儿好感。那一晚,我是全场的焦点,那是属于我的荣光时刻。我好幸福。”
“那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走了,王子追我,我跑掉了,还丢掉了一只水晶鞋。再后来那个王子竟然拿着那只鞋全城在找我,可惜他没能找到。”
“那你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去找那个王子呢?”
“那些魔法午夜之后便会失效,我当然不能让王子知道我是一个普通的灰姑娘。至于找他……那些侍卫怎么会允许一个侍女去见王子呢?而且,见到了王子他也估计不会认识我吧。”
“那你爱他吗?”
“那个王子?谁知道呢。只是见过一面为什么一定要爱他呢?去参加舞会就一定是想当王妃吗?不过他看起来不错,我想,女孩子多少都会被他吸引一点儿吧。”
“如果那个王子找到你,你愿意和他恋爱,做他的王妃吗?”
“我……我不知道,这要试过了才能知道。况且……怎么会有这种可能……”
青蛙默默离开了那个木屋,没有告别。它顺着河流一路游了下去,不到半年便回到了王城中心。它没有回到王宫,而是直接去了大巫师的住所。
“我明白了。都明白了。你先把我变回来。”
“你看看椅子上的是谁。”
自己在椅子上正襟危坐,只是没有任何表情。
“这是怎么回事?”
“你根本就没有变成青蛙。或者说,我将你的灵魂换了一个容器。而这个容器是虚无的,你认为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如果你以为你还是你自己,那你就还是你自己。这个魔法也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可是你让我以为我是一只青蛙。”
巫师耸耸肩,“重要的不是我让你以为,而是你怎么认为。”
王子睁开眼,活动活动全身,仿佛刚刚从睡梦中醒来一般。
“王子殿下,现在你有什么感觉?”
“有腿有脚的感觉真好。”
“你刚刚说你明白了,明白了什么?”
“水晶鞋根本就不重要。遇上对的人才重要。而且,爱一个人不是看一眼就够了,足够的了解和长久的陪伴才是爱情。”
失踪两年的王子出现在了城郊,开始追求一个平凡普通的美丽姑娘。没有人能说明白这是为什么,除了他们自己。
那一个午后,突然出现在女孩身后的王子,嘴里含着一枚戒指。
“我把这枚戒指给你,作为答谢,你要吻我一下。”
“传闻说,穿过了水晶鞋的女孩子就可以收获美好的爱情。原来,这是真的。”
相关知识
烤鞋~
捣鼓鞋子呢。
从昨晚,一直捣鼓到今天一早。
今天下午要做高铁去趟外地,拜访一个朋友,聊聊诗与远方。昨晚才意识到,近期本地阴雨下雪,刷的鞋子,都还没有干。
于是,把吹风机拿了出来,对准鞋子内部,狂乱地吹了一阵,还是有些泛潮,便用取暖器烘烤,以期在定时发布今晚的文字之前,在出发之前能穿上温暖不潮湿的鞋子。
丫丫一阵抱怨,马丁靴,皮鞋,雪地靴,不都能穿吗?非要穿运动鞋?
恩,就想穿运动鞋。
阳台不还有其他运动鞋吗?
恩,那些都是低帮的,我今天就想穿高帮的篮球运动鞋,还必须是匹克的。我家有两款匹克,一款红黑相见的,一款黑色的。
我就想穿那款红黑相间的。但就是这双,刷得最晚,加之天气缘故,还没有干。没关系,我吹吹烤烤就可以了。
即便在出发之前仍没有干,有些潮湿,也没关系,用脚捂捂就干了。
丫丫一脸无奈,用嘲笑的口吻感叹:真是理解不了你,读书都读傻了。
我就在丫丫的嘲笑声中,继续烤鞋。
取暖器发出的红红的火光映在鞋子上,也映在我的手上,脸上,身体上,在狭小的卫生间里划出一小片淡淡的光晕。
在这火光的烘烤下,原本冰冷的手,也变得暖和和的了。
许多年前,我父亲就是这么为我烤鞋子,烤棉裤的。那时节,自然是没有取暖器的,家里只有一个黑漆漆的煤球炉。
农村娃没有过多换洗的衣服,特别是冬天,一身棉服穿一个月不洗,几乎是常态了。
一身棉服穿整个冬天,也是常有的事儿。
袖子上被鼻子蹭过的地方,有许多鼻涕残留,那残留,在晴天里,变得发干,发硬,火柴杆往上面轻轻一划,便足以点燃起来。
而阴雨下雪天对于孩子们来说,就是灾难。
棉袄棉裤被浸湿了,次日没有什么干燥的衣服可以替换,如此一来,当晚把湿了的棉服烤干,则是必需的了。
我父亲便常常在这样的夜晚端坐在煤球炉旁为我烘烤棉服。火光通红,映在棉服上,映在父亲的脸上,映在凸凹不平的水泥地上,映在不算宽敞的砖混屋子里。
我窝在被窝,蜷缩着身体,感受着那火光的温暖,感受着那光里夹杂着的煤球燃烧的味道。
此后,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间,听到父亲在煤球炉前伸着懒腰,打着哈欠,叹着气,彼时,也就意味着我那潮湿的棉服已然干燥了。
现在想想,那个年代,真的没有希望。这么一想,也就能理解父亲当年为何总是叹息了。
未来的生活没有一丝希望,每天总是为了生计发愁,我想,那时的人们除了叹息,就是叹息了。
现在可以问问身边的60后,问问他们,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他们想过有一天可以在市区拥有房产吗?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开着轿车四处溜达吗?
没有想过的,也不敢想的。
彼时的他们,多半是,一面看着报纸,一面叹息,他们在叹息在羡慕报纸上所报道的南方某城市的大老板开着夏利或桑塔纳,腰里别着大哥大,做着大生意。
对,就是那种黑色的,带天线的,状如板砖的大哥大。
大哥大,对于村里人来说,遥不可及。就是BP机,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现在回头想去,那时候的通讯,简直不可思议,就像,用当时的眼光审视当下,同样也是不可思议的。
时代在进步。
时代的变革是大于个人努力的。同样的劳务成本,同样的付出,在不同的时代,结果是不一样的。
可能现在很多小孩都不知道BP机为何物,不知道煤球炉是什么,不知道它们意味着什么。
迄今,我都喜欢闻煤球燃烧的味道。它,是一个时代的印记,是某个年代人群共同的见证。
这些东西,变得遥远了,离我们越来越遥远了。
还有那在林梢间跳着舞的袅袅炊烟.......
(完)
母亲的鞋
题记:双休日在家休息,显得无聊,便随手翻看书架上摆着的《唐诗鉴赏辞典》来,无意中翻到唐朝诗人孟郊的《游子吟》一诗,现抄录如下: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记得,第一次在课本中接触这首诗,是在上初中三年级的时候,当时虽然是在老师的要求下,把这首诗背得滚瓜烂熟,还能一字不误的默写出来,但对诗句所表达的深刻含义只是半知半解、模棱两可的有点理解。
如今,随着自己年岁的逐渐增高和生活阅历的不断增加,再次细读和鉴赏这首诗,忽然之间好像感到自己跟作者有同样的感受。读诗思人,于是我想起了含辛茹苦抚养我长大的母亲,想起了发生在我和母亲之间的一件刻骨铭心的往事。
记得,这是我上小学三年级(1983年)时发生的一件事,那年我9岁。至今想来,这件事虽然已过去三十多年了,但却依然非常清晰地留在我的脑海中,如同发生在昨天,真可谓是记忆犹新。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随着树上最后一片叶子的掉落,预示着冬天就要来临了。在儿时的记忆中,冬天可是我最向往的一个季节。因为只有冬天,我们小孩子才可以玩堆雪人、打雪仗和滑冰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滑冰车。
那时的我,喜欢约上几个小伙伴偷偷背着滑冰车到处找冰滑,不管是家门旁的小河,浇地用的小水渠,喂牲口的蓄水池,还是离家较远的动力渠(离我家门前不到两公里的地方,为了农业灌溉的需要,修建有一条宽约6米,深约2米,长约20公里的水渠,一年四季都有水,因其是从黄河引进的水,所以我们老家的人又叫黄渠),领村的鱼塘水塘,甚至是黄河边上,只要是有水的地方,都曾经留下了我和小伙伴们滑冰的足迹。
可是家里的大人们却并不怎么喜欢冬天,他们一到冬天就发愁,为什么呢?当时幼小的我不太明白,现在想来,主要原因是因为当时家里经济拮据的缘故。那是家里生活条件不好,虽说已经实行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但由于我们家一是土地不多(人均只有几分地),二是土地土壤不好(有好多地都是碱性土地,不适合种植小麦等主要农作物,凑合着种了,但产量不好),因此除了上交公粮以外,家里所剩的粮食就不多了。
不管怎样勤俭持家,省吃俭用,一年当中总有两三个月还是缺口粮,所以会过日子的母亲,将玉米面(我们家乡俗称包谷面)、青稞面等杂粮和洋芋(我们家乡俗称山药)适时地掺杂着跟主粮(白面)混合着吃,才能保证家里不断粮。因而,也就没有多余的粮食出售给粮站来换点钱贴补家用。由于当时家里孩子较多(我们哥弟姐妹共5人),所以入冬了,得给每个孩子置办棉衣、棉裤和棉鞋,要不怎么让孩子们过冬呢?这事不得不让父母亲发愁。
在我的记忆中,感觉小时候,我们老家的冬天特别得冷,冷得让人从身体到心里都无法承受。那时在我的脑海中,老是琢磨着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会这么冷呢?可是当时的我根本就没法弄明白这一问题。至今,我对这一问题还是不能给出个比较令人信服的解释,也许是生活必需品极度匮乏的当时,什么东西都会折磨人吧。
进入冬天了,看着别家的孩子都穿上了厚厚的棉衣、棉裤和棉鞋,再看自家的孩子还是单衣、单裤和单鞋,父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因为家里根本就无法拿出做棉衣、棉裤和棉鞋的钱,可作为子女,我们怎么能完全理解得了当时父母亲的苦衷呢?
时间在一天天流逝,天气在一天天变冷,班上很多同学都穿上了棉衣、棉裤和棉鞋,虽然不是新的,有的还是打了补丁,甚至是补丁连补丁,但毕竟能抵御寒冷呀!但我还是单衣单裤,并且是光着脚的。在我的印象中,整个小学阶段,不管是夏天,还是秋天,我都是光着脚上学的,从来就没穿过鞋。
一天早上,天气特别冷,还不时刮着点风,我努力抵挡着寒气,光着脚背上书包去上学。哎,真是冷极了!半路上,我不得不跑回家来找鞋穿。回到家里,母亲看着我冻得发红的、还有点颤抖不已的小脚,就立刻什么都明白了,急忙把自己脚上的鞋脱了下来,穿到了我的脚上。
鞋不大不小,真合脚。一瞬间,我就感受到了丝丝热气,不一会儿,暖流就涌上了心头。可立马我的脑海里又闪现出这样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怎么能穿着女鞋去上学呢?同学们一定会笑话死我的,所以我哭着不肯去上学。母亲着急地问我怎么了,但我只是使劲地哭,哭声越来越大,母亲更加着急了,一边替我不断地擦去掉到嘴边的泪水,一边不停地问我怎么了。在母亲的再三追问下,我才吞吞吐吐、断断续续地说请了我的意思我不穿女鞋去上学。
母亲听了我的回答,一时也没有办法,一边带着点埋怨的口吻催促父亲去别人家借点钱,一边找来一把小剪刀,把鞋带给剪了(当时男鞋和女鞋的主要区别,就是看鞋带和开口,女孩子的鞋一般留有一条较长的鞋带,把鞋穿在脚上以后,鞋带套在鞋扣上,鞋就不容易从脚上掉下。且女鞋的鞋面开口大,男鞋的鞋面开口小。),然后就对我说,这样不像女孩子的鞋了,赶紧穿上去上学吧。当时的我是十二分的不情愿,可又无可奈何地穿上妈妈的鞋去学校了。
那一天,可以说从我记事起,是在我的记忆中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一天,也是我至今以来,是在我的记忆中感受最难以忘怀的一天。那天,我虽然身在教室里,可老师讲得课我一点儿也没有听进去,因为我的心思根本不在听课上,而是始终离不开自己脚上的鞋。下课了,看见别的同学在高高兴兴地在教室外面玩耍,可我却只能爬在桌子上装着睡觉。做操了,我却跑到厕所里,假装肚子疼不敢去做操。总之,一句话,就是害怕大家说我穿着女孩子的鞋,或讽刺我、或嘲笑我。
好不容易等到放学的铃声响了,我迅速背上书包,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回了家,立即脱下了脚上的鞋。这时,母亲过来了,一把把我揽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说,你父亲借到了钱,已经买回来了给你做鞋用的黑条绒布了,我正在给你做呢,明天早上你就可以穿上新鞋去上学了。听到母亲的话,我当时好高兴。
第二天早上,当我醒来时,看见新鞋已经放在我的枕头边上了。于是,我高高兴兴地穿上新鞋去上学了。
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现在母亲离世也已经二十几年了,但这件事却给我留下了一生难以磨灭的印象。每次回忆往事,想起我的童年,想起我的母亲,我就想起这件事。现在想来,当时自己真的很不懂事,太死要面子了。毕竟在当时的那个年代里,有鞋穿已经不错了,真不该计较什么了,而且那鞋还是母亲自己脚上的鞋,体现的是母亲对自己孩子的一种无私的大爱。可当时,我怎么能理解这些呢?
母爱就像太阳,无论时间多久,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感受到她的照耀和温热。如今,我对这句话的含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母爱又是伟大的,它将始终伴随在我的左右,一直到永远。
童年的水晶琉璃心
有好多人早已忘却自己童年发生过的事了,也有很多人却依旧刻骨铭心。而我就是后者。
很多人都不相信现在开朗外向的我幼儿园的时候是个超级害羞胆怯的小丫头,每天早晨妈妈送我去幼儿园,干的第一件事情是哭爹喊娘抱着我妈大腿痛哭流涕,死活不去幼儿园。当然结果基本上是以失败告终,被我妈塞进老师手里,然后扭头就走,我就在后面抽抽噎噎的喊着:妈妈早点来接我。尽管如此,我妈还是经常忘记早来接我。
我还记得那时候班里有两个女孩子,大姐大一样,而且互相之间也有隔阂,今天一起玩玩,明天就拉帮结派。其中一个我还记得她是短头发,但扎着几个朝天揪。还有一个女孩,差不多算是我们的班花了。我到现在还深刻的记得她的名字,经常穿裙子,又乖巧又聪明,很讨人喜欢,我那时候非常羡慕她。
我们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比如说我们班的大王们。
幼儿园的时候清宫剧流行,到处充斥着类似于甄嬛传一类的电视剧,我们班的男生们就被分为了大王,二大王,三大王依次排列下去。女生则被依次排列为大夫人、二夫人以此类推。每每大王来幼儿园的时候,都会受到我们大家的热烈欢迎:男生都会行半跪礼,女生就是屈膝礼,很清宫的那一种,你们懂的。然后所有的老师们口口相传,一块儿围在走廊上看着我们哈哈大笑。
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是个故事匣子,我非常喜欢童话故事,而且很喜欢自己融会贯通,编出一个新故事来。所以午饭后的讲故事时间就是我最有自尊的时候了。我给大家讲的故事都很精彩,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当时班里有一个很奇怪的女生,她妈妈是幼儿园老师,那个女孩就给人感觉非常大小姐脾气?似乎也不算是,就是感觉脾气怪怪的,经常寻死觅活,跑到幼儿园后面的小树林里大喊:我不活了!然后我们好几个女生就跟在她后面喊:不要这样子,不要这样子!很有大人范儿的劝她自己也感觉非常自豪。为什么要提这个女生呢,因为她也非常想给大家讲故事,但很让我自豪的是,因为她讲的没有我好,所以小朋友们就不让她讲了,我这个备受欺负的小孩唯一的一点自尊就得以保留了。
午睡是我那时候最讨厌的。午睡的时候睡不着,只好无所事事的看别人睡觉。那时候我非常羡慕长发披肩的大姐姐,所以我也留了一头长发,可妈妈总是不让我披着头发,我就在午睡的时候百无聊赖的把皮筋扯下来,然后把五颜六色的皮筋戴到手指上当做戒指,还美滋滋的。有一次不知怎的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爬起来,头发已经被我扯散了,自觉很美的穿上鞋就出来站队。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大喊:我的鞋呢?我的鞋呢?我还在想,谁啊,连鞋也找不到。但后来觉得不大对了,因为我脚上的这双鞋似乎大了很多。果不其然,我跟那人的鞋是一样的,只不过他的号比我的大,所以就出现了这种很囧的事情。
我唯一一次看见彩虹是在幼儿园时代。有一次我们在院子里玩,突然听到有人喊:有彩虹,有彩虹!那真是超级漂亮啊,蓝蓝的天空中,彩虹挂在空中,但那一次并不是完整的彩虹,我们就一起仰头看着彩虹一条一条的消失,最后消失的是白色(青色)。当时觉得非常难得,百年一见的事情都被我遇到了啊啊啊。
接下来说说我的朋友们吧。小忆,一个黑黑的脸大大的女孩子,总是有鼻涕在鼻尖里滑动。或许是因为我们都经常被欺负,所以同病相怜,经常在一起玩。小忆那时候的外号叫做古意,很奇怪吧,孩子的思维总是很简单也很难理解的。每当那两位大姐大这么叫小忆的时候,小忆就很认真的跟我说她叫小忆,她有个姐姐叫古意。我们那时候一起去百花苑滑滑梯、荡秋千、野餐,非常美好。我们的妈妈也认识而且一直保持联系。很遗憾的是小忆本来要和我考同一所高中的,但是没有考上,我们也就没有再见。她还是小时候那个样子吗?不,一定要漂亮很多了。或许她早已不是我记忆里思念着的那个人,我所思念的只是那样一个影子。
我的初恋。其实这根本算不上是初恋,小小女孩喜欢跟一个小小男孩一起玩,是一种很纯洁的感情。那个男生叫什么我早就不记得了,只记得他长得很高,很挺拔,面貌我也记不清了。据我妈妈说,那时候他只要没有在我之前到幼儿园,我就会哭,他妈妈还开玩笑说要找我妈妈要止哭费。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们俩之间一段很有趣的对话。那是一天下午,地点是幼儿园二楼的栏杆。当时天已尽黄昏,没有太阳,天色青岚。孩子们都走的差不多了,我们就一起站在栏杆旁边,然后我就问他:你会擤鼻涕吗?他说:会。我又问:你会吐痰吗?他说:会。然后我就觉得哇他什么都会,果然很厉害。顺便补充一句,我一直是个笨小孩,那时候擤鼻涕吐痰什么的都不会,怎么教也不会。我想我怎么都学不会的事情他居然很快就学会了,真的好厉害啊。
非常有趣的事情是在我们班的大王排位里,他是二大王,而我是二夫人。后来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要去另外一个学校上示范课,妈妈说他在那个学校,我进教学楼的时候就一个劲儿的东张西望,很想见到他。然后告诉他说:嘿,你看,我长高了,而且我现在什么都学会了,我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