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栖息的地方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栖息的地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在一个属于自己的时间段里,听时间静静地流淌。
每个早晨的慢跑,是我最喜欢的运动。呼吸着新鲜无比的空气,沐浴着晨光,脚步声打破了早晨的静谧。跑几圈,走走步,做几个深呼吸,感觉全身都活络开来,人也特别有精神。边跑边听音乐,看飞鸟从头顶飞过,仿佛自己就是一只鸟儿,舒展着翅膀开启新一天的模式。
温暖的午后,是我侍弄花草的美好时光。看着满阳台生机勃勃的植物,心里满是欢喜。浇水、松土、施肥,每一样都专心致志,都是一种享受。叶片肥厚的芦荟,长势喜人的吊兰,摇曳多姿的彩椒,还有陪伴多年默默生长的仙人球它们是阳台上最亮丽的风景。看着这些花草兀自装扮着世界,就看到了一股向上的力量,心就不会沉沦和落寞。
夜晚是最美好的时光,没人打扰,没事烦心,拥着一本书享受着阅读的乐趣。我看书很杂,没什么目的性,名著看一些,杂志也喜欢,连女儿的课本我有时也拿来读读。心情愉悦时,读什么都感觉有趣。还常常打开电脑,写些自己喜欢的文字,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不为名利,只为愉悦自己,就仿佛就给心灵找到了一个栖息的地方。
记得三毛曾经说过,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工作之余,得找个地方栖息,安放一颗美好的心。那么,即使生活是苟且,也会变成小小的欢喜。
日子像一本书,被岁月的手一页页翻过。希望你和我一样,跑跑步,种种花,亦或是读读书,忙碌之余,别忘记了给心一个栖息的地方。
延伸阅读
风栖息的墙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风栖息的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想,我大概是再也回不去那一天了。我望着正在唱歌的同学们,轻轻地哼起了那一首《你的样子》,熟悉的曲调,陌生的时光。
毕业,所有人注定要各奔东西。
六月十四号,泠川火车站,我和林曦站在大厅的窗口,她望着窗外的铁轨,轻轻问我,晴然,我们是不是真的回不去了?我把她揽进怀里,揉了揉她的头发,嗯了声。她的眼眶渐渐地红了,我把下巴搁在她的头顶,把她搂紧,就算回不去了,我还是依然的在乎你。
林曦北上,我留在泠川。夏天是梧桐树的季节,我沿着街道走了很久,路两旁是高大的法国梧桐,叶片宽大,明媚的阳光从叶与叶的空隙中穿过,抖落一地的氤氲光斑,好看却有一种清浅的伤感。
其实,我和她都知道,这一走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见了,也不知道再见面的时候彼此的身边站着的人会是谁。她脾气倔强,不肯让我说出“结束吧”此类的话语,她自己也不肯说。前些日子在最后一次聚会上,关系很好的一些人问起我们今后的打算,听说我们即将分隔两地,都惋惜地安慰我们。其实,我和她也清楚,再多么浓烈的情感总会输给时间和距离。
我很幸运,找到了对口的工作,留在泠川本土的一家外企,薪水可观。只是在午后、黄昏或者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会情不自禁地去想四年时光中两个人在一起的细节,有快乐有悲伤。秋天的时候,我的工作节奏开始缓下来,没有一开始进入公司时的忙碌,于是我打算去北方的城市看林曦。
林曦和我很少打电话,邮件远比语音来得频繁。我打开邮箱,里面是她写给我的简短文字,每一篇都只有一到两句话,诉说思念和一些工作心得。她是要强的,我见过在很晚的时候,她还在默默地钻研专业书籍,那些枯燥的字眼和图案,让我望而却步,她却一天天的坚持下来了。我点开窗口,写下:我来你在的城市找你,希望看到开心的阳光的你。
那是我第一次坐那么长时间的火车,穿越白天黑夜,十六个小时。中途,火车穿过乡野,我透过舷窗看到黑夜中远方村落的点点灯火,突然地就感伤起来了。大二的时候,秋日夜晚,我带着林曦去泠川乡下的一处村落玩,夜晚,我牵着她的手走在星光下的田埂上,秋收后的稻田弥漫着一股亲切的芬芳。林曦说,晴然,等到我们老的时候,一定也要到乡下来定居,我喜欢土地的味道,很好闻。
北城的深秋已经无限接近南方的冬天了。时间才十月底,大街上很多人都穿上了厚重的外套。我一下车就喜欢上这座城市了。和南方的城市不同,北城的格调有些接近欧洲的哥特式风格,带着些浪漫的轻微苍白,一个人拉着箱子走在这片土地上,在暮色四合里站在十字路口张望四围的风景。伴随着街灯的亮起,我有一瞬间的恍惚失神,多像童话里的中世纪的欧洲啊。
我落脚在城北的一家便捷酒店,放置好行李之后,已经靠八点钟了,外面的世界已经漆黑。打开邮箱,没有新邮件,我想,林曦大概还没有看到我的那封邮件吧。我打开文档,写了一些文字,然后便沉沉睡去。在这一晚的梦境,我和林曦又站在大学校园的操场看台上,我听到了她说,晴然,我爱你。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洗漱后简单吃了些东西便离开酒店去往她居住的地方。天蒙蒙亮,手机上显示五点零九。北方十月底的清晨有些逼仄的寒气了,我隐约看到呼出的热气液化成薄薄的水雾。我裹着外套走在老旧的街道上,昨晚根据以前林曦写给我的地址,我百度出了具体的线路。转过了两个十字路口,我遇到好心的晨跑老人,他领着我前往目的地。在路上,他笑着说,年轻真好。我点点头,呵呵附和着笑。很陌生,很温暖。
这是一个不大的小区,我找到林曦住的那栋楼,爬到四楼。她一个人住在那里,同样是背井离乡,我却很难理解为什么她会执拗地选择北城,而不是相对发展更好的泠川。或许是因为她是东北女孩吧,北方远比南方来得亲切。
我在门边的楼梯台阶上坐下,闭上眼睛小憩。时间过了六点半,我听到楼下有清晰的脚步声,沉稳有力。少许时候,一位约莫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人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一米八几的高个,相貌不是那种一触目便令女孩子喜爱的帅气,但很耐看,他的手中提着一个纸包。他瞥了一眼我,然后走向林曦的住所,我望着他的背影,心脏突然地提了起来。男人敲敲门,我听到屋里有走动的声音,门很快打开,熟悉的声音响起,如同一柄锤子砸在心底。
女人开门后一把抱住男人,亲昵地笑说:“您今天好早哦!”
男人示意了一下手中的纸包,笑着道:“早餐。”
我麻木地从台阶上站起来,轻声喊了句林曦。那边的身影有一瞬间地停顿,男人侧过身,我朝着林曦点点头,她的面色一瞬间如纸苍白。我走过去,从包里取出一个小盒子,里面是一块前些日子挑选的女士腕表,我打开盒子,然后把它放在地上便转身下楼。我走到三楼的时候才听到她喊我的名字,是周晴然,不是晴然。
离开北城的时候我坐的是飞机,原本晕机的我难得地没有难受,只是一个人窝在椅子上用手捂着自己的胸口,那边有一股空荡荡地抽痛。
2008年夏天,我同林曦初见,在同一个班级,我来教室晚了,只剩下她身边的一个位置,我坐过去。她沉默的看书,我用手臂推推她,笑着道:“你好,我叫周晴然。”
她侧首,笑着应道:“林曦。”
那一年,我们大一初始。
2010年夏天,我在林曦宿舍楼下用荧光棒摆了一个很大爱心,我站在爱心的中间朝着楼上喊,林曦,我喜欢你。
她哭了,流泪笑着骂我是笨蛋,我只顾着笨了,没有狠狠地接着喊说做我女朋友好不好。好在,后来我们在一起了。
那一年,我们大二末尾。
2012年夏天,我们一起喝了很多酒,谈论以后,她笑着说,总有一天我会嫁给你这只猪的。我一把将她抱住,笑着笑着就哭了。
2012年秋天。没有然后了。
二
梧桐开始落叶了,每天走在街道上就可以看到那些叶子的尸体被保洁阿姨扫进垃圾筒,我情绪低迷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没有要死要活,只是下班归家后就一个人坐在电脑前敲打键盘,写着写着就沉默下去。
我没有抽烟的习惯,每逢心情失落的时候就会吃甜的糖果,可是这一次不知道怎么了,吃了很多还是没有效果。我把邮箱里的所有的邮件都删掉了,连带着那些相片全都封存进了盒子。都过去了,我对自己说。
从北城回来后的一个月我几乎把自己都扔到工作里去了,拔都拔不出来。泠川的冬天终于如期而至了,寒冷开始席卷整座城市。我改变了原先骑车上班的方式,每日起早赶地铁,生活一下子忙碌和拥挤。黄昏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很久没联系的朋友的,他正好来泠川出差,问我有没有时间,晚上一起喝一杯,我犹豫了下,应承下来。
大学毕业后,原先关系并不怎么熟络的朋友在难得的相见后都变得分外亲切。陈儒和我喝了很多酒,聊了一些事情,多是关于工作的。只有一两句聊到了林曦,我没有过多地说什么,只是说林曦遇到了更合适的男人了,陈儒点点头,没有多说,只是一个劲地喊我喝酒。
十点多从酒吧出来时,我们俩蹲在路边吐了。吐到胃里泛出酸水来。后来,我们俩迷迷糊糊地分开,迷迷糊糊地回到自己的住处。我想不起来那一晚我们说了些什么,但有一句话我记得特别清楚,生活是一条没有出路的河,你被抛弃了,被遗忘了,被伤害了,还得向前游,要是不咬着牙,就要淹死了。
陈儒走了。我重新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十二月初,爸妈打来电话,说可可来泠川了。我一下子想起记忆中的那个小姑娘,漂亮淘气。小时候总喜欢黏在我身后,像一根尾巴。转眼已经有五年多没有见面了,上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是她考上高中,我和爸妈被请去吃饭,记忆中的很多画面都停留在她像个小孩子耍小性子和呆呆的开心笑的模样上。
十二月七号一早,我去车站接可可。习惯性的,我走到二楼,站到落地窗前看窗外交错的铁轨。八点钟,离火车到站的时间大约还有半个小时,我站了一会,便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来。冬天了,大厅里的人不是很多,穿着厚重,我有一瞬间的失神,仿佛时光倒转至2011年。
“晴然,我快到了哦,你有没有乖乖站到出站口那边等我,嗯哼?”小孩子气的撒娇。
“嗯,已经在了诶,你还有多久啊?”
“快了快了,你冷不冷啊,等我到了给你抱抱,那样就不冷了,呼呼。”
……
我拼命甩了甩脑袋,把所有的画面都甩出脑海。候车厅里的声音略有些嘈杂,一些人在相互轻声交谈。我看到了一对情侣,女孩亲昵的挽着男孩的手,小鸟依人,男孩提着行囊,两人的脸上都挂着笑。
“晴然!”女孩飞奔过来扑进男孩的怀里。
“走,我们去吃热汤面!”
窗外飘起雪了,2011年冬天,泠川的第一场雪,好浪漫。
……
八点二十五,我远远地听到火车到站的声音,我站起身,走下二楼。泠川车站的出站口有些狭窄,我站在那里安安静静地看着从过道一侧穿梭过来的人们,寻找熟悉的身影。尴尬的是小妮子先看到了我,女大十八变的她站在我的面前我已经认不出来了。我抬起手,悬在她的头顶上方及时的停下。“对不起哦,刚才差点没忍住要弄乱你的头发了。”
“嘻嘻,没事啦。”她左脸颊有一个不大的酒窝,笑起来很好看,有些俏皮。
她在北方上大学,那边的寒假一直都很早。
“晴然哥,我可以留在这边留到过年吗?”
“嗯。你喜欢留多久就留多久,走,回家!”
可可住在我的公寓里,她来了之后我的生活有趣了很多,每天下班回来也都可以吃到可口的饭菜,我告别了原先与泡面为伍的日子,生活果断滋润多了。
在小窝里,可可除了坐在电脑前经营自己的网店,还每天定时定点的打扫卫生。有一次吃晚饭的时候我笑着跟她开玩笑,说她像极了家庭主妇,她羞红了脸,精致的面庞一下子如同熟透了的苹果。
十二月三十号,泠川的夜晚飘起了小雪,轻轻扬扬的雪花童话了整座城市。我和可可在外面吃完晚饭散步回家,我走得稍缓,到小区楼下的时候,可可说她先上去开门,然后便小跑着上楼去了。我慢慢地爬到四楼的时候发现可可站在四楼到五楼之间的楼梯上一脸幽怨的看着我,我不解道,小美女,怎么了?她撅起小嘴,轻轻哼了声:“晴然哥,家门前坐着个女人,说是你的女朋友!”
我不禁纳闷,走上去一看,原本晴朗的心情瞬间如同楼外的天空,积云满满。
风雪大了。
三
林曦来了。
她还是和过去一样,站在我的面前,拖着硕大的行李箱,像极了去年冬天时的模样。这一刻,我的心情说不清道不明,似乎有一堵墙横亘在那里,没有门,没有窗。
我扯了扯嘴角:“你怎么来了?”
她捋了捋额前微乱的刘海,面色平静。“不请我进去坐坐吗?”她笑着问。
可可上前一步打开门,我做了个请进的手势,林曦把箱子拖进来,换了鞋坐到沙发上。我望了一眼站在一边的可可,小妮子有点不开心,但是还是会意地回自己房间去了。
我给林曦到了一杯开水,然后坐到她的对面,静静的坐着,闭目养神。我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了,却没有想到当一切突然的到来,几个月来堆垒的长堤不堪一击。
“晴然。”林曦轻轻的喊了声我的名字。
“嗯。”
“对不起,上一次我……”
我抬起头去看她的眼睛,神情冷漠。我想就算心里如同刀绞,脸上也不能够有丝毫的流露,我不够坚强,那就假装坚强。
她哭了。我递给她两张纸巾。
第一次见到她哭的那天是在大学图书馆的天台,那日天气有些灰暗,云朵嘈杂而拥挤的堆满了天空,我去天台接电话,看到她坐在墙角哭得稀里哗啦。
我走过去蹲下,问她怎么了,她咬着嘴唇,拼命摇头。她多像一棵草啊,倔强得一言不发。
现在,她坐在我的对面,一样的在流泪。如果没有那让我心如死灰的“错见”,那么现在我是不是可以坦然的坐到她的身边,和过去一样轻轻揽她入怀,轻轻的拍打她的背脊,说一句不哭,哭花了脸就不好看了。
“别哭了。”我的声音有些冷,也有些颤抖。
“嗯……可是……我停不下来……”她哽咽着。
“不是都分开了吗?你回来做什么呢?”我开始有些烦躁,有一股怨气终于开始沸腾。
林曦抬起头,朝我露了一个有些凄凉的笑。
“你还是爱我的,对吗?”她的眸子里泛出一股难以形容的渴望,“你会原谅我的,对吗?”
她变了,变得很陌生。我张了张口,不知道该说什么。
就这样,沉默着过了五分钟。我听到开门的声音,可可从房间里走出来给我倒了一杯热水,然后把沙发一端的毯子拿过来披在我身上。
“你就是林曦吗?我听晴然哥说过你。”可可盯着林曦,面色平静。
“如果,你没有伤害晴然哥,我会客客气气开开心心地喊你一句嫂子或者姐姐。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你变了心,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让晴然哥那么的对你死心塌地。毕业才多久啊,才一个季节,三四个月吧。你就可以很自然,很问心无愧的喜欢上别人了?还瞒着晴然哥。现在你出现在这里,刚刚我没有听错吧,你跟我说你是晴然哥的女朋友,呵呵……”
“可可,别说了。”我扯了扯小妮子的衣角。
“林曦,我不了解你,但是我跟你说,晴然哥没有那么廉价,我等了他十年,你呢?”
林曦踉跄着站起来走到门口,提起箱子开门离去。我清晰的看到她走的时候回眸看了一眼这个小窝。上一个初春,我用这几年的稿费和做小生意得来的钱买下这套小公寓,那时候想好以后两个人都要留下来,这里就是家了。林曦布置了这里,从装修到家具,我都没有怎么经手。初夏的时候,林曦说要去北方,不留泠川了,我那时候就有一种预感,这个家,是我一个人的,没有她了。
前些日子看到一篇文章,其中这么写道:离开没有任何的预兆,走就是走了,连背影都是模糊的。
就当没有见过吧,愿她安好。
林曦走后,我侧首看可可,小妮子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水,我揉了揉她的头发,把她抱进怀里。
“不哭了,我给你做宵夜吃。”
小妮子果然如同刹车一般止住眼泪,朝着我抛出一个明媚的笑脸。
我煮完宵夜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小妮子站在阳台上,窗户大开,外面的雪花飘飞进来,不是很急。小冰晶落在脸上微微的有些冷。
“周晴然!我喜欢你!”她双手靠近嘴部做扩音状,朝着那无尽的风雪和黑暗大声喊道。
我突然的就明白了2010年的那场表白时林曦的心情了。原来我们的心里有谁没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个人一直的在你身边,不离不弃,然后你只要去迎合那种不离开,便是爱情了。
墙上的时针和分针同时到达十二,2013年了。
远天,有明媚的烟火璀璨了雪夜的天空。
四
元旦,公司加班。下了一夜的雪最终没有积起来。南方就是这样子,雪来得快,消失得也快。
我出门的时候可可还没有起床,昨晚她闹到很晚,一直到凌晨一点多才回房间睡觉。我揉了揉太阳穴,在街边买了一杯浓咖啡。想起昨晚的一些细节,心情复杂。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回应小妮子,这些年来一直把她当妹妹看,说喜欢还不明确。但是我知道,除了家人,她无疑就是我身边不会离去的人了吧。
2013年的第一天,公司好在还算人性化,下午四点钟就宣布下班。我在家附近的超市买了些食材,准备晚上好好的做一桌菜,小妮子来我这边这么久了,我还没有大展身手过。
我打开家门,可可正坐在电脑前看电视剧,我朝她扬了扬手中的菜,说今晚本大爷下厨包你满意。小妮子很配合的做了个馋猫表情,然后“猖狂”大笑:“哇哈哈,你今晚要是做得不好吃,本姑娘可要为民除害了!”我不禁莞尔。
整整两个小时我才将晚餐准备好,等我将所有的菜都端上饭桌的时候,小妮子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了一瓶红酒。
“晴然哥,我们今天稍微喝一点好不好?”
“不行,小孩子家家喝什么酒啊。”
“可是今天是2013年的第一天诶,好不好嘛……”小妮子可怜兮兮的卖萌让我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能无奈点头说不能喝多哦。
我果断后悔了,今天让可可喝酒绝对是个错误的选择。晚餐时候喝了一杯酒的小妮子不胜酒力,跑到厕所吐了一次。吐完后,这娃硬是要拉着我出门去吹风,我给她批了件厚重的风衣这才安心出门。我们沿着泠川的一条老街走了许久,街道两边是高大的梧桐树,那些在夏季时分郁郁葱葱的高大树木已经光秃秃了。在街灯的氤氲光芒中,投落黑色的剪影。小姑娘轻轻的跳着步,身影被灯光拉长,我站在她的身后看着她,有瞬时的恍惚。
路上空荡荡的,或许是因为这里比较偏僻吧,夜晚鲜有行人。小妮子突然转身喊了声我的名字,我把注意力集中起来,只是还没有任何的准备,她突然地就上前踮起脚尖吻住我。
世界空白了。
她的嘴唇微凉,我犹豫了下,伸手抱住她,零下的空气,温暖的时光。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如果自己有一天认命了,输给了这个世界,输给了人心,会是什么样的情况,什么样的感觉,什么样的挣扎。毫不否认,我选择了顺从,选择了对我好的人,然后情节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和公主,幸福而自由。
二月初,我在泠川的业务已经基本完结,公司很开放,将我们部门的年终奖和工资都打到卡上了。原先既定的公司聚餐被挪到过完年上班时候,于是我便收拾了行囊带着可可回家。
我家在南方的云城,离泠川四百多公里的样子。我们坐的是火车,正赶上春运高峰,票很难买。我跟可可只买到了站票,她也不矫情,说有我在,站多久都愿意。一路上,我看她渐渐的有些疲惫,便把她抱到怀里,让她稍作休息。透过火车的车窗我可以看到窗外的大片麦田,冬日的绿色总是那般的好看。
两年前的冬日,我跟林曦吵了架,我一个人背着包到泠川的乡下散心,那里也有大片的麦田,我站在麦田里思考与守望,后来回到学校跟她道了歉,两人和好如初。还记得在操场上她朝着我笑着哼哼道:“以后再跟我吵架你就不要回来了,我就不要你了!”
没有吵架,你也不要我了。
云城和泠川不同,这里没有一长排的梧桐,这里全是香樟。于是,云城的冬天是热闹的,风吹过时依旧有夏天的声音,沙沙沙,你还好吗?
我先把可可送回家,然后才回去见父母。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我跟他们说了自己和可可的事情,母亲笑而不语,她和父亲自然是乐意看到我们在一起的。亲上加亲,何乐而不为。吃完饭,我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母亲从房间里出来,手中拿着一张请帖,她笑着递给我,跟我唠叨说不知道那个孩子怎么知道我老家地址的,竟然把喜帖寄过来。我伸手去接,母亲却没有立刻递给我,她说,看了不许难过哦。我应了声,接过来打开,上面是林曦的名字。大年初二,她要结婚了。
“你会娶我的,我也会嫁给你的,就这么简单。”
“你知道啊,毕业不可怕的,大不了领证去。”
“哇哇哇,好热好热,周晴然,以后要是本姑娘做了真成了你老婆,不让你把搓衣板跪穿了!”
好快啊,仅仅七个月,就错开了。我有可可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只是,还是有一种莫名的疼痛,深入骨髓。
这是我过得最难受的一个年,除了林曦结婚的消息,便是过年前几天我染上了重感冒,咳嗽流鼻涕加发烧,让可可和爸妈格外担忧。为此可可搬到了我家来照顾我,双方家长喜闻乐见,也不多加管束。
好在除夕那天我的身体就有些好转了,到大年初一我基本上已经康复。身心俱有一种“浴火重生”的感觉。
初一下午,我买了机票直飞北城。他们的婚礼在那里,我意外也不意外。其实这些都不重要了。可可想要跟我一起前往,最后被我婉言拒绝,我说我没事的,等我回来,她送我到机场,然后给了我一个拥抱,明天就是初二了。
飞机夜里八点多才到,我找了一家旅馆安定下来,一夜未眠。
第二日临近中午的时候我去婚礼现场,我看到她穿着婚纱站在他的身边,我见过他,在她家门口。男人接人待物都很有礼貌,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地方。
我走过去,笑着给他们送上祝福,然后转身离开。我听到她哭的声音了,最后一次,以后都听不到了。我在婚礼的现场遇到了陈儒,我们打了个招呼。他笑着问,要不要去喝一杯?我犹豫了下,点点头。
“2005年,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她漂亮,聪明,我坐在她后桌,天天看着她的背影,默默守护着她。”
“2008年,我上大学了,很幸运跟她在一所学校,在一个专业,在一个班级,我告诉自己,只要稍稍努力一下就好了。”
“2010年,她跟一个叫周晴然的男孩子在一起了,郎才女貌,很合适。他对她很好,我想,我要好好祝福他们。”
“2012年,我到北城出差,看到她跟他的初恋复合了,我才明白原来我们始终是极为遥远的。”
“2013年,她结婚了,我和周晴然在一起,和那天一样,举杯无言。”
我看着面前的男人,有一种恍惚的错觉,他的心里是不是已经有一片寸草不生的沙漠了,荒芜得象征死去。
黄昏的时候我们分别,我一个人走在路上,下雪了,有些大,纷纷扬扬的,模糊了视线。
我拨了一个远方的电话,那边接通了:“可可,我想你了。”
“我也想你。”声音从我的背后响起,我转身,她扑上来,钻进我的怀里。
远处钟声响起,风栖息在墙上,吹不散我的大雪,吹不散有你的我的世界。
寻找灵魂的栖息地
住在这座小镇已经快一辈子了,每当秋冬下雨的时候,我的心总是很乱,莫名的压抑随之加重,思绪纷纷扰扰,分不清自己身处何处。在这样的雨季,是上苍有意的安排,还是时光的纵然无情,刻意要将自己曾经的足迹淹没?然而,那些若有若无的气息,依旧在雨中发酵,点亮心中那明明灭灭的记忆。
一场冬雨一场寒,着一身秋装的我,茫茫然的紧紧抱着手臂,似要将冷空气拒绝,可还是凉透心扉。在人生的旅途,我虚度的光阴中,梦想被现实的雨生生浇灭。守住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又怎禁得起流年似水那苍白无力的呐喊?
我原以为社会是那么的简单,人与人是那么的单纯,工作是那么的单调。深入其中,走过了四季,才知道红尘的所有一切都是那么的复杂多变,多么的深不可测,稍不留神就会将自己葬入深渊。
我原以为爱情,就是心与心的交融,不附加任何家庭的色彩。可事实证明,爱情路上注定是艰难的,痛苦的。那些先入为主的陈旧观念,充满了世人的脑子,染色了世人的灵魂,随岁月的变迁而很难改变。
我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在人生路上前行,还是冷不丁的被潜伏的毒蛇咬伤,一口又一口。痛吗?我问自己,不回答,仰起头,看着遥远的天空,想象着远方一路的风景,心里不由升起了无限的向往。
我已经习惯了一种冷漠,将自己被现实渗透的躯壳学会慢慢的掏空。在现实和虚幻之间游走,在白昼与黑夜循环,在冰冷与火热中纠缠。
住进这熟悉的小镇,可总感觉没有我欣赏的风景,我以冷眼和忧伤的方式度过着每一天,似乎在暗示我,换一个环境,就可以换一种心情。于是,我在心底呼唤:我要去流浪,到远方去,我要去寻找我向往的风景。
今生我愿独行,做一个真正的行者,浪迹天涯与海角,与天地日月为伴。可现实强迫我要认真的看清脚下的路,我要等雨小些,风小些,我就会迈开我那不愿停下的双脚,勇敢的走出去,给阻挡我的雨和风一记响亮的回应。
在人生的旅途,一个人从出生,一生都是行走在通向死亡的路上。我不在乎,这条路有多长,有多远,有多少心酸,有多少苦难。我只在乎,所有的喜欢和讨厌,快乐和忧伤,艰辛和幸福,清醒和糊涂,它们都是我路上的不同风景,是我一生的宝贵财富。我要穷我一生之力,向着我向往的还不曾走到的那个风景地奋力前行,绝不会不会轻易放弃,哪怕是痛苦的,甚至是面临死亡的,我要收获路途中的每一个不同的风景。因为,每一个不同的风景都是我生命的色彩。
我始终相信路一定会在脚下延伸,不管风里的笑声多高,雨里的哭声多惨,已完全不能影响到我的决定。我会一直坚定的、微笑着向着我向往的风景目的地进发, 不会再轻易的相信会有什么奇迹发生。只有握在手中的才是自己所有的,只有丈量足下的每一步路才是自己最真实的,我要在丈量人生旅途的过程中,领略人生的每一处风景,寻找一席最适宜灵魂栖息的风水宝地
原来,那个叫做心的地方还会疼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原来,那个叫做心的地方还会疼,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还记得,你总喜欢叫我月牙儿。
还记得,你总喜欢在我背后突然出现。
还记得,你总是在说月牙儿,你应该是快乐的。
还记得
回忆总在我耳边缠绕,有个身影始终挥散不去。
我以为我已经从回忆中走出,可是,那些相遇场景,那些温文软语,总在我脑海不停回放。
那时,一句怯生生的问好,拉开我们之间的帷幕。
那时,我总爱跟在你身后叫着哥哥,生怕下一秒你将我丢弃。
那时,我总爱挽着你的手臂到处炫耀,像只骄傲地小孔雀。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开始叫你枫哥哥,好像这样更加合适一些一般。
然后,我不再像从前一样到处炫耀你的好,就像是对待心爱的玩具一般藏得隐秘,好想你的好只有我知道。看到你对别人温柔的笑,心,会觉得好闷好闷
再后来,不知怎么就开始叫你枫,一切是那么莫名奇妙,却又仿佛顺理成章。
我开始挽着你的手臂到处疯跑,我们一起看电影,一起逛街,一起打球,一起旅游,一起看最美的风景,一起甚至还计划了,我们未来的好多好多
可是,不知怎么,有一天你就不见了,我好像一不小心就把你弄丢了,再找不回了
最后一次看见你,是在一个洁白的房间,你安静的躺在那里,无论我怎么哭喊你都不曾回应,不再伸出温暖的双手将我拥抱,不再温声说:月牙儿,不哭了,月牙儿,你是月哦,是悦,开心的月哦。
后来的后来,我听见了你对我最后叮嘱,你说,月牙儿,答应我不要哭!你要一直一直开心下去,一定要多笑笑。你说,月牙儿,对不起,那些未来可能再没我的身影了。你说,月牙儿,一定一定不要哭!
我都听见了哦!我没有哭的,我一直在很努力的笑呢,可是,天空怎么突然下雨了呢?
然后现在的我,没心没肺,忘性很大呢,什么都能忘记的,昨天发生的事情,今天就能忘记好多的。每天我都在笑,笑得很大声的,都没有哭了,早已忘记眼泪是什么东西了,可是,怎么好多朋友都在说我是冷血动物呢?都说我冷心无情呢!
可是,明明记忆力都那么糟糕了,为什么还是记得起某个身影呢?明明都没有心了,为什么想到某个人有个地方还是会闷,会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