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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数,斯疏矣

发表时间:2020-05-06

【www.qg13.com - 带歇斯底里的情感说说】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朋友数,斯疏矣,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与人之间,只有保持适当的距离,彼此才能最大限度地感受对方得美好。刺猬法则。
在寒冷的冬天里,两只刺猬要相依取暖,一开始由于距离太近,各自的刺将对方刺得鲜血淋漓。后来它们调整了姿势,相互之间拉开了适当的距离,不但互相之间能够取暖,而且很好的保护了对方。
在《亲爱的安德烈》里,龙应台对儿子说:人生,其实像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各人的方向。
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僚深情,在人的一生之中也只有少年期有。
这种筛选过程有个学名,叫社会情绪选择理论。
你将一个朋友拉入黑名单,必然也将另一个人通过好友申请。
你被一个朋友圈好走,不送,也代表着被另一个朋友圈欢迎光临。
张爱玲在香港大学与炎樱结识,后来要好,几乎要被怀疑同性恋。张爱玲的书中插画,多由炎樱创作着色,照片拍摄者,亦多为她。和平年代,她们谈学业、服装、食物、气短情长以及乱七八糟,战争来临时,则一起避战火。1944年8月,胡兰成与第二任妻子离婚,与张爱玲结婚。炎樱是证婚人。
可惜,青春的水花冲开以后,湍急的时间里,只看得到有去无回的人。
年长后,她们逐渐疏离,后来断交,几乎老死不相往来。一个在美国孤独度日,一个在日本快意人生。
真正的知己可遇而不可求,或许终其一生,我们也遇见不了子期,更遇见不了莱纳德。这真是遗憾。
弘一大师说: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
梁实秋说:与朋友交,久而敬之。
所以,人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而活。

精选阅读

月影灯疏,少年不回


今日我在一个酒吧,遇见了多年不见的少年在这我管他叫J吧,今已满脸胡子拉碴。其实我这个人不爱热闹喜欢安静,很少去酒吧这种鱼龙混珠灯红酒绿的地方。也许出于我们作为昔日朝夕相处的朋友,友谊未尽,在同事再三邀请之下,来到了酒吧,然后再遇见了J。

来到酒吧,同事们跑去舞厅里乱舞乱跳,有点像瞎猫抓老鼠,张牙舞爪似的。这种场合我很不喜欢,而我也不会跳舞什么的,如果可以选择我还宁愿在家看本小人书。来到酒吧,感觉自己就像个局外人,别人表现出来的美态丑态都与我无关似。

一个坐在调酒师的前面,看他耍起了调鸡尾酒的样子,特娴熟。看着看着我也叫他调一杯给我,对于鸡尾酒我只是在商场上看过一瓶瓶的,不像现在艺术性的调配起鸡尾酒。我没买过,更没喝过一次。这次叫上一杯完全出于对艺术的吸引。接过杯子,就漫无精心的尝了起来,由于第一次喝的原因吧,自我感觉特别难喝。突然,镁光灯突然亮了起来,在主舞台的上面,有股像经历了无数沧桑坎坷吉他的声音悠扬的传了过来,顿时我一楞!放眼看去,由于位置隔得有点远,加上我本身有近视,看不清舞台的那个人,只是模糊看到他在弹奏吉他,他的满脸胡子长长的遮住了脸。用网络的话说,就是个典型的猥琐男。

我从风里来

带着憧憬飞向城市

总以为我的理想能够实现

让我的歌声传遍大江南北

可我

迷失在繁华大街

哭泣在阑珊的小巷

穿越了

生与死的别离

我想要回去

回到有你的身旁

哪怕让我承担所有苦与痛

我只想夏花再开一回

替你撑上红伞

听着这首歌时,拿起的杯子颤抖着错愕间摔到了地上,还没有反应过来。这首歌是J的,我还记得这歌出现的意义,多年前,他为了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离开了他最爱的小夏,独自背上吉他离开了家乡,连自己的女友也不告诉一声就离去。

我跟J是邻居也是好伙伴,可对于他的离去,我完全不知情,我只知道离开的前一个星期,他跟我谈理想,问我理想是什么,我有没有理想。当时我很惊讶,从来没见他跟我谈人生的事,更别说理想。我跟他还有他女友总是三个人去玩,与其说去玩,不如说去陪他练吉他,整天呆在公园草坪里。他弹吉他,我就在一边嗑瓜子,他女友就在替他鞍前马后的照顾他,我甚是羡慕他,何时我也有个这样的女友。他问我的理想,我还是回答了他,理想就是自己想干的事勇往直前的坚持走下去,也许我的回答真的害了他一辈子,害他失去了太多太多。他也有力的回我,:我知道了。

之后他与吉他无声的消失,因为我的那句话鼓励了他吧。说到此,我感觉自己就是把他推向火坑的罪人。不该回答什么理想这些东西。他的离去,家人也不知道,只是晚上了还不见吉他也不见人,J叔过来问我有没有见到他,我也没有见到他。

我找去了问他女友,问她是否跟他一起,她那也没有。当她知道原委的时候,感觉她比我要焦急,夜幕都拉了下来,她一个人跑去公园,跑去教室只为寻找J.找不到到,哭了起来,哭得歇斯底里,我不懂安慰人,站在一旁替纸巾给小夏。小夏后来告诉我,其实她知道会有这一天的,可没想过会这么快,这么快就离开了她,也不愿意带上她,带上她看看外面世界。

之后我默认了J的离去,也慢慢跟她的女友断了联系,直到半年后传来了恶耗,小夏走了,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父母来找我,被着一个包子,送到我手上。虽然小夏不是我女友,可她的离去我也哭了,撕心裂肺的哭了。她父母告诉我,她一出生时心脏就有缺陷,一出生心跳也没有她能活了下来,完全是医生极力抢救了才活了下来,医生说即使心跳有了,不过她时刻都有可能会死去。医生叫我跟她爸做好一切思想准备。

她能活十五年,我很感谢上天与医生给了她十五年的生命,给我夫妻俩十五年的快乐。她爸妈告诉我,事实我们并不想她谈那么早恋爱,因为怕感情这样事会让她心脏受不了刺激。可我还是答应了她,我说她早就知道自己心脏的事,她一直强忍着身体的痛,快乐的在我们面前,不想我们担心。她想谈次恋爱,让自己没有任何遗憾的活着。这里面是写给她男友的东西,现在他不在,你替他收着,他回来了就交给他。

我接过咖啡色的背包感觉,感觉像千斤重,物重心也沉重。

过了五年,我也去城市上大学,读了大二。在一天舍友告诉我,有人来宿舍找我。我回去见到了双眼塌陷下去,衣服肮脏脸有胡子的他,看起来很狼狈。他憔悴沙哑的说了一句,我来取小夏的东西的。好吧,她属于你的,你来取最好!我狠狠的回了一句。然后叫给他,他知道欠我们太多,什么也没说,丢下封信就走了。那封信我久久也没有看,我恨不得把它丢到垃圾桶里去。小夏的抱抱里的东西,我一直没打开过,至于是些什么,我完全不知道。

后来我还是打开了,里面有一句话,我不知道如何才能让小夏回到我身边,我是个罪人。然后下面就是歌词我从风里来

带着憧憬飞向城市

总以为我的理想能够实现

让我的歌声传遍大江南北

可我

迷失在繁华大街

哭泣在阑珊的小巷

穿越了

生与死的别离

我想要回去

回到有你的身旁

哪怕让我承担所有苦与痛

我只想夏花再开一回

替你撑上红伞

可我还是没法原谅他,原谅这昔日朋友。

错愕间回了过来,轻轻问了调酒师,那个唱歌的叫J是吗?对啊,你认识他?他晚上经常来这里卖唱。

听了之后,我掏出两百块这是赔酒杯的钱。然后头也不回默默的离开了酒吧。走到街上,明月洒在我的身上,拉长孤孤单单影子,心里好难过,这些年了,你还好吗?我还是没法原谅他。

兮落的晚矣


兮落的晚矣

这一切都因什么而改变了太多的想法,都一味的想着金钱和利益去做一些丢掉感情的事情,却再也没有什么而把人的青春和年少的思想而留住,人大了,年龄也大了,思想和恐惧也变的很可怕,若让你们都改变这类的想法,或许说活的却不是那么累,很多时候我们都在被别人的想法而控制着,却不能左右自己,却发现整个人的灵魂都离开了自己,再也没有回来过。

却明白这暗淡里的角落,处处都暗藏着杀机,再也没有什么和平,然而这导致人们的想法和行为如同行尸走肉般的狂妄,却再也没有好的词来形容这一切的改变,这一切的冷眼,这一切的自私,这一切的利诱,这一切的恶心和冷漠,渐渐的很多人都会因而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得到自己的决定,都已然放下吧,又因这社会的逼迫而复活,却如同死去活来般的痛苦。

时间一点一点的消逝,人也一天一天的磨灭,直至最终折命后才悔恨这一切的不然,那又能怪谁呢,想着这般的逼迫,又怎能让自己活的轻松些,活的开心些,然而都没有了,这不并怪谁,这并非是别人和自己促使这样去做,只能这一切肯定的说是社会的原因,那为何社会如此呢,那是因为人们的心魔而导致这般的黑暗,这般的冷漠,这般的严酷,却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你去留念了,剩下的都是些残骸,留着吧,这是你失去太多而换回来的。

这凄凉的世态,这冷漠的世人,这毫无温度的社会,这冷眼的神态,都不知道是从何而来到这身边,却感染了身体的疾病,这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也换不回那心里的安慰,即使得到很多回报,那也只是虚幻的物质而已,这心里很难去满足,而每个满足后面都是很多艰辛和困难,再也解释不出这人的想法,或许对自己都不够了解,又怎能去说出人生呢,都会成为虚构,然而很多人却害怕这是事实而不敢触碰,想着逃避,没有谁去说明这一切,倘若给我判一个罪名那是最好的,只能从这事件中看出谋利,然而死去后还在为这不公平的事而继续坚持着,这是心里最大的矛盾罢了。

樱花的凋零都是委屈的,换不回它永远的常驻,即使美丽也只是一瞬间,就如同人生,不是慢慢的老去,而是一瞬间就老了,这种却也不是常驻,时间慢慢的流逝,青春和过往都是委屈的,只有它们是不值得去牵挂的,这轮回般的人,却如同街道的繁华,都是一层虚伪的伪装罢了,谁还能在这浮躁的社会里静下心来听心跳的夕声,也随着时间慢慢的夕阳落下,再也看不到曙色的光芒。这心里的惆怅却也没法释放。

默数流年,伤口


伤口,是岁月刻在身上的印记,记录着流年里的故事。

【一】

我的下嘴唇左边,有一个小小的疤痕,现在已经基本上看不见,但是小时候,这个疤痕让我很苦恼。听爸爸说,这道疤痕是我三岁时,从大门口台阶上摔下去而留下的,说起来,还有个惊悚的故事。

那年,家里一个远房的太爷去世,按照老家的习俗,葬礼办完后要办几桌酒席酬谢前来上香的宾客,还有帮忙的亲戚朋友,爸妈都在宴请之列。酒席上,男人们难免会喝酒,爸爸那天喝得挺多,后来妈妈就带着我先回家了。到了家门口,妈妈一手拉着我,一手去开门锁。打开门的那一瞬间,站在妈妈身边的我突然对着屋里说:太爷爷,你怎么坐在我家啊?我们刚刚去你家吃酒去了呢!听到这句话的妈妈吓得立马松了我的手。因为我走路晚,那时才刚能扶着墙角自己慢慢走,妈妈手一松,我便顺着家门口那高高的台阶滚下去了。

老家有一种说法,小孩子是能够看见大人看不见的东西的,这个东西,指的就是鬼。老人们说,那是因为小孩的眼睛没有被俗世污染,所以能够看见,等到长大了,自然就看不见了。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有何依据,但是据妈妈说,我小时候是有这样的特异功能的。早在我一岁的时候,隔壁家远嫁的女儿因为躲避计划生育带着刚满月的儿子住在娘家,算起来远房的亲戚,我应该叫她三姑姑。三姑姑身体很差,经常奶水不够,于是常常抱着她的宝宝来我家讨妈妈的奶水,因为三姑姑总是给她的宝宝穿花花的袄子,我一看见就叫花宝宝。后来,那个孩子不知得了什么病,夭折了,而在他夭折后不久,我经常会一个人对着家里的某个角落说:花宝宝,你坐在那干嘛?妈妈没读过什么书,对这些很怕,据说后来是去庙里求了一道符贴在我家大门上,我才不说了的。

所以我那样一句话,妈妈马上就被吓得不轻,当时没有顾得上我,先跑到太爷爷家叫爸爸去了。等他们回来时,我已经坐在地上嗓子都哭哑了。爸爸把我抱起来,进到屋里打开灯一看,我的嘴唇摔了一个大的伤口,胸前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了。那时村里没有医院,就一个小小的私人诊所,晚上早已关门,爸妈就用盐水和手绢给我止了血,第二天才带我去诊所包扎。那时因为家里条件艰苦,就没有缝合伤口,所以留下了这道疤。

小学的时候,这道疤痕很明显,所以曾经一度很自卑,觉得自己脸上有缺陷,不好意思跟别的孩子一起玩。于是,课余的时间,班上的同学都在操场上玩耍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教室里,手里拿着一本书,在书本里,找寻属于自己的快乐。山海经和故事会是我的最爱,班上谁手上有了一本小说,不管是言情的还是武侠的,我也都会借来一睹为快。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也几乎看了个完全。沉迷在故事里的我,会忘记自己的缺陷,在文字的世界里,我不再自卑。

渐渐地,我爱上了文字,写作文的时候,喜欢发挥一些别人意想不到的想象。慢慢地,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来读,每当这时,班上所有的同学都会投来羡慕的目光。那一刻,我会忘记自己脸上的缺陷,将自卑忘却。

现在,虽然唇上的这个伤口已经几乎看不见,但是每次照镜子时,我还是喜欢寻找这个淡淡的缺陷。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伤口,我想我也不会邂逅我最喜爱的文字。因为有了它,我才有了一份散发着墨香的文字缘,在清浅时光里,用文字记录光阴的故事,让心灵在墨香里沉淀。

所以,对于这个伤口,我更愿意理解为,是老天恩赐给我的礼物。

【二】

小腿上的伤口,是十二岁那年暑假留下的。那年的夏天,日头很毒,村里的孩子都喜欢在大热天里,赤着脚跑来跑去,妈妈说,就是因为这样,沾染上了毒气,所以腿上长了很多恐怖的脓包。刚开始,是小小的一个个红点,没有在意。后来红点一天天变大,到了快开学的时候,竟然开始化脓出血。幸而只是长在小腿上,膝盖以上并没有,用纱布把疮口包扎好,穿上长裤,别人看不出来,也并不妨碍走路。

记得那时,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裤腿捋到膝盖以上,把缠在腿上的纱布一层层剥开,那些脓水散发出来的气味,连我自己都觉得恶心。不仅如此,纱布粘在伤口上的部分,就算是很轻很轻的撕,也是很痛很痛。而这时,爸爸就会端来一盆温热的盐水,用棉花沾着,一点一点的擦拭那些伤口上的脓水,直到纱布全部摘下,将脓水全部擦净,露出鲜红的肉色。爸爸平时做事很粗心,但是给我擦拭伤口的时候,却格外的有耐心。每次一擦就差不多一个小时,擦完以后,还要涂上药膏,再用新的纱布包上。全部弄好,天都已经黑了。妈妈说,从没见爸爸做什么事这么用过心。这些脓疮一个多月以后才渐渐开始结疤,因为妈妈要做饭,每天一个多小时的清洗,都是爸爸在做,后来,妈妈笑话爸爸说,以后,都可以去做外伤包扎的护士了。

在这之前,我一直觉得爸爸是重男轻女的,因为家里三个孩子,弟弟最小,小小的我心里觉得,如果不是偏爱男孩子,也不会有三个孩子这么多。村里很多家庭都是这样,如果没有男孩子,就不停地生,直到有了儿子为止,我的一个堂叔家就有七个孩子,最小的是儿子。村里面,几乎没有不重男轻女的大人,几千口人的村子里,只有一户人家是一个女儿。有几次,我听到那户人家的女人在和别人吵架时,被骂绝子绝孙的,不会下种的鸡,她就再也没有说话,默默回了自己家。所以,小小的我一直觉得,身为女孩子,是注定得不到疼爱的。

因为我是家里第一个孩子,所以从一出生,爸爸就对我特别宠爱,给我买最好看的花裙子,最流行的小皮鞋,最好吃的糖果。可是这一切在我慢慢长大之后就开始逐渐减少,于是小小的我认为,是弟弟的到来夺走了爸爸对我的宠爱。我渐渐变得沉默,变得不爱和别的孩子玩,特别是看到爸妈抱着不会走路的弟弟时,心里满是委屈。照理说,那时我才那么小,还没有记事,但是很奇怪,对于这件事,我一直记得很清楚。那时心底一直都有个声音在告诉自己,爸妈不爱我了,爸妈只爱弟弟。这样的感觉一直伴随着我,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和爸妈有些疏远,有了心事也不肯和他们说,我变成了一个孤僻的孩子。记忆中的童年,始终是不快乐的。

自从那次腿伤之后,我开始觉得爸妈并没有重男轻女,原来一切只是我的多想,这个芥蒂解除之后,我不再刻意和爸妈疏远。有些事情放在心里就会如鲠在喉,一旦打开心结,就会烟消云散。后来,我慢慢知道,爸妈之所以减少了给我的新裙子和糖果,是因为那几年爸爸在外面挣钱越来越难,加上家里孩子多了,不得不节省再节省。原来,真的只是我的误解。后来,我再也没有感觉过爸妈重男轻女。不快乐的童年开始走远,笑容逐渐出现在了我的脸上。

现在,腿上的那些伤口也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淡得几乎看不见,但是每每想起,我都觉得这些不只是伤口,还是上天派来的使者,让我放下对爸妈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