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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他!不恨他!

发表时间: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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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恨他!不恨他!,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有一个秘密:我恨这个人。

我和Young Lee是同校、同届、同学院却不同年纪、不同系、不同专业的好朋友兼老乡,他有一个女朋友(也是老乡)比我们大一届,现在已经工作了。他拿到了纽约大学的通知书,即将赴美深造。如此,他很少和他女朋友腻在一起,甚至见面的机会也很少,可以想象离分手的日子不远了。

所以啊,他最近独孤到经常约我,约我去出版社拷贝禁书(文笔内容都甚好,没有运气出版罢又或是作者还未经修改的最初原稿)来读、约我去跑步(每次他都是他最先放弃,累到说不跑了回去吧)、约我吃饭(去的都是他想去的),这不,他今晚就约我去了一家重庆小面馆,耗了一个多小时才解决了一碗三两面。是的,我们聊了很多,很久。他说,他受不了宿舍的人们,跟我在一起他感到舒坦。他说,他深受我的快乐和善良所感染,我的陪伴,他足以痴迷,沉醉。

回去的路上,或冷?或晚了?平日里繁忙的道路只有我和Young,偶尔会撞见稀疏的三三俩俩结伴的人们进入我们的视野,我们聊了众多好莱坞的影星,以及奥斯卡,今年最佳影片可能会是哪一部作品呢?

《三块广告牌》或是《敦刻尔克》? 我说道。

不不不,它们得奖机率是蛮大 ,但是按照奥斯卡往年的套路,既要政治明确,又要情感呈佳,论当下最热的政治热题我觉得《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机率蛮大的,,同性题材,故事也好,全球口碑也都不错 不过话说回来,《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的几率也是蛮小的, 我们边走他边认真地分析道。

你看过《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你有资源啊!

我是修FilmTV的呀,怎可能没看过。真希望有天同性题材的电影也能在大陆上映,也希望与时俱进,同性婚姻合法。

爱情,毕竟可以在随时随地发生,不关乎年龄,不关乎性别,它可以超越等级,超越伦理,也可以越过种族,越过生死。 他道到。

噢,天呐,他的心真宽容,没有大多数人的狭隘,恐同反同或是表面上认可同性恋,但内心是那么的痛恨和期盼死亡,甚至还得向心中的神祈祷自己不要碰见、身边不要出现、让这一群体远离他、最好越远越好,然后再加以诅咒。也没有那大多数人那样的无知、悲哀。他是真心地愿意去接受同性恋,且希望能在大陆乃至全球合法。他的这番话让我感受到了温暖,我多想告诉他我就是同性恋啊,我是同性恋你还会和我做朋友吗?我是同性恋你还会约我吗?我是同性恋你还会像吃面时、回去的路上时这般和我聊天吗?我就像一只不成器的纸老虎,还未来得及发威我就已经变化成一张软弱的纸了。我担心,我慌张,我怯懦,我害怕,万一他做的不像说的那样呢,如果告诉了他,他会和我绝交?又或是会在我们的心灵之间砌一垛墙?还是会离开我,说我恶心?我选择沉默,选择用装傻的方式回应他说的每一句话,选择用恭维的态度去赞同他的每一个观点,我还是太过保守太过隐匿。

可喜的事。今晚,这让我自己察觉到了我又爱他一点了,又?是的没错,是又,又。这一下子,我被拉回到了我从大连回来的那天,是的,那天让我印象深刻,感觉那天就像是重演于刚才,那天(化译为名词)让我变得像吸了鸦片似的强烈地渴望去爱他,拥有他,拥有Young。

那是我受到大连慈善总会的邀请,而去大连参加为期四天的经验交流会以及援藏活动的启动。结束后,我如期回来。当天,他热情地带我去了探鱼店,大连冷,吃点儿麻辣重口味儿的,祛除你这几天遭受的寒气。 他解释道为什么要去探鱼店的原因。

呐,这是给你的,一只唇膏。他说。

送我的!啊!太好了你,谢谢啊,你怎么突然想着要送一支唇膏? 我胸口里的小心脏似乎快要喷出来,就像一个相信有神存在却身处没有谁会相信有神存在的环境里的凡人,而有一天神降临到这个凡人的面前说要满足他所有的愿望那样,激动,喜悦,甚至更强烈,但我还是故作镇定地感恩地稍稍兴奋地这样说道。

一直想给你买点儿什么,送些什么给你,最近我的嘴唇有些干裂,想着给自己买只唇膏,然后想到了你,就给你买了只,冬天嘛,你该有只唇膏的。 他认真地说道。

我从他手中接过这只唇膏,是妮维雅牌子的,上面还留有他的指纹,他的温度。我拧开这只唇膏嗅了嗅,哇,这味道有着不言而喻的清香,不言而喻的幸福,我真的太喜欢这只唇膏了,我保证,我会好好珍惜它,好好爱护它。

他说他迫不及待地想见到我,远离宿舍室内的晦浊气息,同我去呼吸外面新鲜、活跃的空气,还有食物的味道,进行一次富有内涵,小污点,轻松的谈话。

走进探鱼店内,接待我们的是位女服务员,年纪和我们相坊,或许比我们还小,也倒是很热情地领着我们前去就餐桌,我和Young是对坐着的,面对菜单我们纠结着,商量着。你们是情侣吗?女服务员兴奋又好奇地向我和Young抛出了这个问题。那一瞬间我产生了疑惑,我和Young看起来真像情侣吗?我们之间的关系竟能让人认以为这是出自情侣之间的亲密,疑惑中内心又带有点儿窃喜,是啊,我们的关系怎能不像情侣呢。同时那一瞬间我感到了尴尬,又感到了愤怒,对于她的言行我决定要投诉她,作为你的顾客,你的上帝,竟可以如此大胆地大肆地口无遮拦,你还有什么资格服务我们,我要对她发火,对她呵斥,教训她一番,但是作为一个自认为是有素养的人的我,怎可以如此没有礼貌,我就此作罢,用以不情愿的表情以及装傻装没听清的样子看向她说到:What!,真希望她是个聪明人,能从我的语言中听出我的不情愿以及我的不屑回答,然后就此打住,专心地去做一个服务员。

额,不是,但我喜欢他。 我话音刚落,Young说道。

噢,抱歉,我是一个腐女,看到两个亲密的帅哥在一起我就忍不住往那方面想。那你们讨论好要吃什么了吗? 女服务员说。

等等,什么,他喜欢我,Young说他喜欢我,是的,我没听错,我确切自己听到了Young说他喜欢我。我突然害怕起来,焦躁起来,他喜欢我,我被他喜欢,我一直渴望的事啊,这不好吗,这该高兴才是啊,可是我为什么高兴不起来,我在害怕什么?焦躁什么?是这个多嘴的女服务员?是周遭鄙夷的眼光?还是因为他有女朋友?此刻,我并不想去思考这些问题,赶紧上菜吧,我们是来聊天吃饭的。我假装不在乎,漠不关心,我继续装傻。

其间我们的话题不断,聊到大连的温度,大连的空气,大连的人,大连的食物,我在大连了解到的重要信息,认识到的重要人物,总之关于大连的一切,聊到我的方向,他的方向,几部电影,几首曲子,聊到我们面前这鱼的味道,我们对面的那一大桌人,以及那只唇膏,那个腐女服务员

他真完美啊,感觉他是发着光的,我陷入了和他在一起的时光,这令我兴奋,令我温暖,令我享受,若在这时光里的我是一朵花,我必定是处在阳光最灿烂,雨露最充足,土壤最肥沃的地方,我也必定是开得最艳丽最芬芳的一朵。

我和他依旧在进食,聊天,聊天,进食,看着他夹菜的手,我多想伸出自己的手将它握住,多想,多想啊,其实早在刚才,他递给我唇膏的时候我就想握住他的手,汲取他的温度,汲取他的身体,汲取他的心,我希望他尽快甩了他的女朋友,尽快被他的女朋友戴绿帽子,赶紧分手吧,越快越好,越快越好,然后找到我,对我说他爱我,爱我很久了,想跟我在一起,我们一起生活吧。我想和他在一起,要是我们能在一起就好了。噢,天呐,天呐,我想了些什么,这让我开始变成了一只恶魔。

我不爱他,不喜欢他,我是恨他的,对,我要恨他,这样想,可以让我变得理智些、清醒些,也让我想明白了我之前为什么听到他说喜欢我时而感到害怕和焦躁了,因为他在我们在探鱼店一起吃饭的时候说要拍一张照片发给他的女朋友,让她知道他在吃饭。因为他在我们去出版社拷贝禁书读物的时候说要给他的女朋友买一本维罗妮克的《静默》,让她读到感动读到流泪。因为他在我们跑步的时候早早地说自己累了跑不动了要赶紧回去和他的女朋友视频,让他的女朋友见到他出汗时的样子,男性荷尔蒙最浓郁时候的样子。他总是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提起他的女朋友,总是在对我好的时候提起他的女朋友,也总是在我们做任何事情的时候想到他的女朋友,在我面前,他有一个完美的女朋友,他们经营着一段幸福的感情,他们对未来有着美好的规划,对未来有着美好的信心,对未来有着美好的憧憬,未来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乌托邦的世界。拜托,Young Lee,别和我谈起你的女朋友,我不想听,我也不敢兴趣,你每一次谈起她,我每一次听到她的名字,我都很揪心,很伤感,甚至想吐,我在乎的是你,是你。

可能这些日子他繁复地约我,繁复地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逃避他的女朋友不在他身边的日子吧,他对我的关心,对我的好,也是为了弥补他的女朋友不在他身边时所缺失的爱吧,这样想来,Young Lee你还真不要脸,你怎么可以因为你和你的女朋友之间的异地而自私到这般伤害我,你怎么可以这样无情,这样冷酷,真是让人又爱又恨,无法拒绝你对我的好,也无法相信你对我的折磨。

行了,Young Lee,够了,我受不了了,我恨你,求你别再勾引我了,别再约我了,别再找我聊天了,你的每一次请求,每一次约会,我都无法拒绝。滚吧。我说不出口,但求你对我像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就像一个学生在路上碰到隔壁班的班主任,然后叫声老师好,老师仅点点头那样。或是像城市里的邻居,互相紧闭自己家的家门,只是在上班等电梯的时候碰见,然后相互打声招呼,最多再一起吐槽下小区的物管是有多么的小气,多么的不讨人喜欢那样。

不过,我也懂得,他就像只刺猬,即使曾经我有过逾越的想法,但他身上的刺随时提醒着我要与他保持距离。我不恨他,我只是在寻求安全,装作要去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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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恨?没有恨


时过境迁,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的心态往往会归于一种更加自然的状态。有人说:“男人就是女人的江湖。”连母亲也一直这样告诉我。我曾经一度狂热地追求自己的“江湖”,我希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经营好自己的爱情。一生只爱一个人,是我一直以来的想法。当然,我亦觉得,能和一个喜欢的男子一起慢慢变老,那将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那年,我20岁刚出头,爱上了一位已经40来岁的男人。他相貌平平,甚至有些丑。所有的人都在反对,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好在哪里。但是我知道,我知道他的艰辛、他的不易,包括他的孤独和他的冷淡。

那年,我还没毕业,不谙世事,爱情让我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我不知道他当时是什么心理,只是我们相爱了。不!确切地说,是我爱上了他,爱上了几乎大我两轮的他。我把父母给我的钱都花在了他的身上,从一开始我就没有后悔过。我觉得值得,起码在那个时候,我是这样想的。

我们的“柏拉图恋爱”长达两年之久。终于,有一天,我毕业了,我顺理成章地来到了他的城市。

自己身上只有几千块钱,租房、吃饭、买衣服……没等多长时间,钱就快花完了。可是我才刚刚开始工作,马上发工资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儿。再向家里要,我觉得有几分难堪。

没办法,我向他张口了:“能不能借500块钱?”在我想来,这样的问题,应该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他毫不犹豫地帮我渡过难关。然而,他开始变得冷漠:“给你,200元。”

我的身体骤然间开始冷了,冰凉、冰凉……从那个时刻起,我才第一次真正意识到金钱、房子等所谓现实的东西以及所谓的感情。

这是在打发叫花子吗?难道我们之间整整两年的感情就值这么一点儿小钱?难道你不知道我一直视金钱为粪土吗?

那天晚上,我难过得要死。有人说,金钱常常是衡量一个男人是否真的爱你的试金石。可是我宁可不相信这样的试金石,我宁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这天之后,他再也没有来过我住的地方。我一直等他,我希望他能回来,我不知道这对于女人来说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愫,我只是希望他就在我的身边。哪怕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然而,他冷淡,依旧冷淡。

我还记得那天是在下雨,我拿走了所有东西,我要彻底搬离那个地方。搬家的艰辛,让我在雨中长时间哭泣。最终,我还是打通了他的电话,但听到的只是一句:“这会儿忙,有事以后再说!”

屁话!我开始恨这个男人了。

你给我带来了多大伤害?你等着吧,几年之后,我一定会回来见你的,哥儿们,好好经营你那个破烂公司吧!

这样的情绪一直持续着,直到一年之后,我们在公交车上相见。我一下子就认出他来了,他老了,我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他如此苍老。

他显然没有认出我,可能年轻人的外表比较容易变化吧。

我还恨他吗?他还在追求他的梦想吗?也许吧。或许,当时我只是太过情绪化。

陌上花开缓缓归,那晚,我写了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写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男子——

“有一种男子他有一个名字,叫作风。

“风,没有方向。

“它喜欢自由,向往蓝天。

“他说:‘这个社会原本是灰的,只是我们为它创造了美好的颜色!’他的语气淡然而悠闲,神情里似乎流露着返璞归真后的清澈,他是清泉?是高山?不,他是风!风的晶莹剔透,风的自由徜徉,风的纵横捭阖,风的来去突然,风的落寞孤寂,风的风生水起!这样的男子让人不禁着迷。

“风是随处飘扬的,也许某天就撞见了。没有晚一步,也没有早一步,相遇后淡淡地同时说出:‘啊,你在这呀!’默契的相投仿佛是因为前世今生的缘分,因为你我甘愿孤灯青影,因为你我甘愿卑如尘埃,因为你我甘愿负了天下!

“可是,风,还是风,风终归要走的!他们不会留恋女子的温柔,他们更不会在意所谓的权势财富!他们是自由的,注定要走的!女子终归要嫁人的,可是就是这一抹风足以让女子回味一辈子,惦念一生了!

“而这男子终究只是过客,留给人们的却是永远的记忆!风一样的男子,终归还是风!这,就是他。”

那天,西安的嘉天国际发生了突发性爆炸事故,死了一个人,是一个早上去上班的路人。人的生命其实真的很脆弱,我们又何必计较太多。

恋爱,显然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一件事情,但是两个人在一起,显然不一定能永久。缘分尽了,也就尽了。

金钱算什么?在我已经不缺钱的今天,我笑了。

恨?何来之恨?我已经不爱你了,以后也跟你毫不相关!只当是路人!唯有曾经的经历,你知,我知……那篇写你的文章,对于我来说,算作一篇悼文吧。

别了,我曾经爱过的人;别了,我曾经青葱的岁月!

多少恨?没了……已经,没了。

或许,这样的心绪,只有岁月可以教会!

祝你,幸福。

他走了,他还在


肃穆的灵堂,白色的花圈,安详的面容,一个生命的死别。静默的身影,黑色的袖带,悲伤地模样,一群生命的送别。以为生命是离去,并且不再回来,因而脸色是悲伤的。然而逝者又何以平静?因为,死亡只是生命的一种延续。

怎么不是呢?即使生活中他不会再出现,陪家人过日子,去公司上班,到外面旅行,但是关于他的记忆却是抹不去了。在某个暗暗的房间里,寂寞的他的爱人偶尔总是对着他的照片喃喃自语,倾诉着日夜的思念,闲话家常。说着说着,泪总是不经意间落到手上。手觉得热呼呼的。泪水许是由心流出来的,而心里头装着对他的暖暖的回忆。看着手上的泪痕,心里的思绪便会飞到远方,那个魂牵梦绕的人出现的地方。那个地方里有他和她美好的回忆。那许是她们第一邂逅的她与他共避雨水的屋檐。或是她与他第一次约会的咖啡厅。他为她加了一勺子糖,令她的心甜蜜了一辈子。也许还是她们与孩子们一起去旅行的地方。那里环境清幽而秀丽,而他们拥有了一辈子不曾消逝的温暖。但最后她的心落到了她的房间,落在了属于他的每一个痕迹上。在这里,他曾拥抱她,告诉她会给她幸福,鼓励她努力面对生活,支持她寻找梦想。他走了,但他并没有消逝,只是换了种方式延续他的存在,因为她还在。

她用手把泪水檫干,并认真地把他放在桌上。拉开窗帘,外边的光霎时涌了进来,弥漫整个房间。她眨了眨略显疼痛的眼睛,便静静看着外边的光景。

外面的天好亮,她想。房间外面的树又生了些叶子,如今是更加葱郁了。还记得不久前的一个下午,她还曾与他在树下私语。那时候,他很消瘦,眼睛深陷,双颊突出,一点也像他曾经的模样。他曾经那么地迷人,即使他并不完美。虽然身体不好,他仍然在她耳边说,等他好了,他就带她去旅行,不带背包,不带心情。她信了,因为他从来都没有食言过。当时她幸福地靠在他的肩上,看着天空,很蓝。但他食言了,他没有带她去旅行,且还把他的身体献给了大地,只有了丝丝情愫与回忆与她。想到这,眼泪不经意间已经溢满了眼眶,便要掉下来。察觉到眼睛的湿热,她摇摇头,内心暗道:即使年纪大了,却仍是爱哭。只是如果你还在,我又怎会如此心碎。她仍旧是在想他,不能停止地。睹物思人,概便是这样吧,她想。

她出了房间,想到外边透透气。在自家的院子里,他的孩子正在椅子上闭着眼小憩着,没有注意她的到来。为着他的事,孩子的胡子长了,身子疲了。看着躺着的人儿的憔悴模样,她的心里有的过意不去;再想到过了几天,他就要去外面继续他的工作,她的心里又不舍得。早在她老伴在时,他就叫她们搬到他那住。可是她不习惯离开这个她住了这么多年的地方,小住可以,长住不行。他只得作罢。而如今她是一个人了,他只怕不会让她独守孤寂的灯了。只是,她不认为她孤寂,她还有他陪她,所以她哪也不去。

她放轻了脚步,不愿去吵醒他。许是年岁大了,她的动作显得很笨拙,不过所幸并未弄出大的声响。她轻轻打开了门,侧着身子出去了。

外面的空气很清新,直让精神清醒了不少。一阵微风拂过,她觉得眼睛凉凉的,就像他在她眼睛疲劳时给她滴眼药水时的感觉。他许是这风吧,怕她寂寞,便来陪她了,她想。于是她轻轻往空中摸着,想抓到他的手,摸到他的温柔的脸。可是她没有摸到。灵魂是没有实体的,所一终究他是去了吗?她有点懊恼,怨自己不相信他。风许是懂了她的意思,再一次轻轻抚摸她的脸,似是说,不要难过,我一直都在。她笑了。她还是愿意相信的。觉着心情舒适了点,她想着到附近的公园坐坐,听听风,看看人。

到公园后,她寻了一个安静的角落,便不动了。许是还在白天的缘故吧,公园里的人不多且大部分是像她一样的老人,但她没有一个认识的。公园里还是有她熟悉的人的,只是似乎很久没见过了。自从他不陪她来公园后,她便极少离开她们的房间。她害怕他孤寂,因为那时候他的心很脆弱。而她们来的日子里,愉快是有的,甜蜜是有的。她现在想想,那就像是晴天的黄昏,虽然美好,却不能持久。如今太阳已落,她这晚霞还能残留多久呢?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他走了,可是他的许多东西还在,他只是在以另一种方式陪着她。所以,她会继续的灿烂着。

时间一步步的走着,走到了黑暗的世界,她终于看不真切前面的一切。但是,她不恐惧,因为他还在。

相见不是恨早,便是恨晚


当晚冬即逝,初春即到之时。

最近的天,空中的云飘浮不定。晚冬的天挤满了思愁,潸然地落下着雨。

晚冬的风依然带着萧瑟,无情的拍打着关得严严实实的窗户,忧愁的我们正在为下一天彼此的分离而感伤。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有一天也会像蒲公英一样,被风婆子吹到世界各处。虽然有点不舍,但终究是宿命。

最近的天,空中的云飘浮不定。初春的天隐忍着思愁,委屈地下不着雨。

晚冬的风依然没有退去,冷漠地刮伤着裹得严严实实的我们,忧郁的我们正在为前一天彼此的分离而感伤。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有一天也会像草雏种一样,被播种鸟带到四处角落。虽然有点留念,但终究的宿命。

晚冬的风很无情,初春的雨很忧伤,而花季的我们很懵懂。

我们在同一地平线上,怀着各自的梦想,挥豁着各自的青春,为着各自的理想,奋斗在各自人生的最前线。

有喜,有忧,有伤,有悦。每一次的离别都如骤雨的呼雷;每一次相遇都如烟花的瞬美。

或许不舍,或许期待,或许无奈,但都已悄然而逝。浮生尘世,过眼云烟,只是当初的一种残念,垂泪于心涧,也只道是一种寻常。

相见不是恨早,便是恨晚。又错过,才有新的相遇;有离别才有新的重聚;有不舍才会成长;

有留念才懂人生。何必忧忧而愁惺,不如守拙以清心,淡然而浅笑,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缘来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