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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难忘的少年时代,欢迎阅读与收藏。
小的时候,家境贫穷,时常搬家,所以我的童年是在几个不同的地方度过的,给我印象最深住处的就是鹿寨了。
记得我搬家到鹿寨,是在我刚升入小学的时候。那时社会治安比较差,其中抢劫事件大都发生在晚上的夜市一条街。走在路上,看到一群人聚众斗殴也是毫不稀奇的。也正因为此,父母是严令禁止我晚上出去玩的。但是父母要开货车跑长途,经常是连续几天都不回家,所以晚上出不出去玩全靠我的自觉,而我小时候又是一个自律性很差的人,所以几乎每天晚上放学回家,我都会和小伙伴们一起出去耍,听到小伙伴在门外叫我,即使没写完作业,我也会毫不犹豫地跑出去玩。
我住的那个房子一共有三层,住在同一栋楼的几家邻居,关系都非常不错。
阿彪,全名叫什么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大家都叫他阿彪这点我是确定无疑的。阿彪是我们那个地区的大哥大,用现在的话来说是很社会的。我性格温和,他性格粗暴,本该来说我们这极端的天平两端永远也不可能有交集,但是平时他见面都会和我打招呼,有好吃的也会分享给我,我被年纪大的孩子欺负,他也会仗义出手,所以我跟他的关系也从毫不认识逐渐到了形影不离。我之所以还能记住他叫阿彪,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时候刚好有一部动画片叫《星际飚车王》,里面有个人物就叫阿彪,每次我们聚在一起玩,都会唱这部动画片的主题曲:我的飞车飞起来了时至今日,那首歌的旋律,我还犹能重现。
剑和树两兄弟是住在一楼的。剑是哥哥,和我一样大,树是弟弟。剑是个爱学习的好学生,每次下楼经过他家的窗前,我都看到他在埋头奋笔疾书,所以晚上出去玩时我都不忍心打扰他。但一到周末,他都会主动约我出去玩,我感觉跟他的关系真有点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意味。树是剑的弟弟,在我的印象中,他非常的聪明,每次考试前,我都会对他说:哥哥,要考试了,帮哥哥加油吧!他也总会两手握拳冲向空中,用充满稚气的声音大喊:加油!吃力的表情让我感觉他已使尽了全力。这个聪明小子当时的神情面貌我依然历历在目。
旗是住在三楼的。他家是做玻璃工艺的,所以我家的窗户、桌子等玻璃制品都出自他爸之手。何旗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他的右手极有劲,不管是年纪比他大的还是体型比他壮的,每次扳手腕都是他赢,而且几乎都是秒赢。在那样一个崇尚力量的童年,他成为了我们小伙伴中的风云人物。
阳,虽然不是跟我住在一栋楼,但却是跟我关系最好的一位儿时玩伴。从他家走到我家通常要花10分钟,每到周末他都会来我家叫上我一块出去玩。有一次停电了,我听到阳在楼下叫我的名字,我顾不得对黑暗的恐惧,立刻飞奔下楼。我们俩与小伙伴一起围着圈在楼下唱歌,一首接着一首,即使来电了,我们也仍然沉醉其中,久久不肯散去。还有一次,我和他同时迷恋上了一个玩具,但是要30元,这对没有收入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我跟他苦思冥想了半天,最后我们得出了一个共识:去捡废品来赚这30元。于是天刚蒙蒙亮,街上还没几个行人,我和阳就揉着惺忪的睡眼出门开始行动了。清晨的阳光无比温柔,将光芒一点一滴地洒在我俩的脸上,仿佛是慰劳我们的辛苦劳动。一路上,啤酒瓶、铁器、铝管这些都没能逃过我俩的火眼金睛,到了中午,夺目的烈日将我们照了个大汗淋漓,要不是肚子的再三提醒,我们是绝对不会停下来回家去吃午饭的。吃完午饭后,我们立刻继续寻找废品,仿佛浪费时间就是在浪费生命。从太阳升起到太阳落下这一段时间,我们干得不知疲倦,虽然很累,但是将我们捡的两大袋废品拿去废品回收站称重时,我们是满足的,当回收站的老板将13元钱交到我们手上时,我和他的脸上都绽放出了如花般的笑容。也许值钱的废品第一天已经被我们给扫荡得差不多了,所以接下来几天都没什么收获,一直到两星期后我们才凑够30元,买到了我们日思夜想的那个玩具。那个玩具我们分配轮流着玩分别时我将那个玩具留给了他,不知道现在他还保留着吗?
记忆如麻,纵有残缺,但也一针一线编织了我灿烂多彩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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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青涩少年时
世上最美的词也不过青春二字,有多少人在憧憬着青春,又有多少人在回忆青春。青春真是一场雨,即使感冒了,也愿意再淋一回。
年少的我们,最青涩,最单纯,心如白鸽。又最朝阳,最自信,清扬张狂。是四月的蔷薇,被一竿清雨淋透,在阳光下透着光,打着朵儿,熠熠生辉,这世界在我们眼里,是唇齿间的一阕清词,万分美好。
在这场青春的大雨下,含苞的花骨朵儿情窦初开,心里深藏着说出口会红了脸的秘密,一想到那个人,心底的浪花翻涌,双颊开满桃花,迫不及待想要他知道我是如此喜欢你,却总是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就像那春日里疯狂抽枝的藤,一圈又一圈缠满了篱笆,待那人路过,貌似不经意勾住他的衣襟,内心却溢满了私密的欢喜,还带着点惊悸,待那人一回头,就面红耳赤了。就像那诗经里的喃喃细语,野有蔓草,零露。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青春美好又短暂,如此短暂,惊鸿一念就已过完,短得好似这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我们想要与光阴交战,可是那光阴,太无情,太凉薄,手中的枪还未举起,它已缴走我们的械,我们都成了败寇,却以为它还在远方。门前的石阶长出青苔,屋后的桂花落了满地,青春到了尽头,可是我们舍不得,对它说声再见。
在多年后的某个安静的黄昏,躺在长椅上,穿过逼仄的时光隧道,翻出被时光洇染的发黄的老照片,彼此交换的信笺,写满心事的小手札,那些与青春有染的回忆,撞了一下岁月的肩,疼得眼泪潸然。 我们曾把满腔热忱都献给青春,跋扈、乖张、叛逆,是一首青涩的诗,在最青涩的年少,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劝君惜取少年时
生命是一场漫长的旅行,或许是漫无目的的,或许是勇往直前的,但无论如何,注定是一场充斥着悲欢离合的爱之旅程。
有缘千里来相见,无缘隔壁难碰面,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爱是一场修行,一日夫妻,百世姻缘。百世修来同船渡,千世修来共枕眠。
春月照秋水,秋风抚春月。爱恨或一瞬,或一生,红尘路上,烟火人间,两个人的相遇,并非偶然,冥冥之中必有天意,这一切,都一定有着的宿命安排。
我是一个缘分主义者,不是投机主义者,为了这样命中注定的相遇,无妄跋山涉水等待千百年,仅是一个回眸百媚生便赢得一世相随。
如果三生有幸与你修来同船渡,修得共枕眠,就让我们依着爱的孤舟,在岁月的江河上,隔着年华的朦胧云雾执手相认,同舟共济。
生命轮回周而复始,爱与思念阡陌相通,一生情如四季风景,要么如春绚烂斑斓,要么如夏热烈痴迷,要么如秋丰盛繁硕,要么如冬冷却冰封。
春去春会来,花谢花会开,属于你的人永远是你的,谁也夺不走,不属于你的费尽千辛万苦也得不到,至少得不到幸福。
没有爱情的婚姻,如同没有花朵的树,永远等不到结果。我们在拥有七十亿居民的星球上茫茫人海里相遇,本就是何等的不易,遇上了又能心动就更难得了。
我不信神,但我相信缘分,繁华都市人潮涌动,一次偶然擦肩而过,一下回眸倾城一笑,一场相约两厢情愿,一处恋爱铺开画卷。此生有缘能相遇,相见,相知,相爱,并赢得一生的守候,若是无缘,又怎么可能?
山水有意万古不变,雨雪有情同落大地,你我有缘一世相随,从此任凭风吹雨打,似水流年,红尘纷扰。
我们等不到天荒地老,等不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
但我们可以等到双鬓斑白垂暮之年,在岁月的最后度过最为宁静、祥和的时光。
现代快节奏的生活催生的快餐式爱情,如镜花水月可笑又虚无缥缈,想来,恰到好处的爱情,更像是一种信仰,对双双白头偕老的信仰,当两人相见、相恋,如同山野等待着春风,黑夜等待着晴空,尽管杳无音讯,但他们执着而坚定地等待着,心里面有一种无比安全的感觉。
当有一天谁人的等待像刀郎的歌词一样:我在苦苦等待雪山之巅温暖的春天,等待高原冰雪融化之后,归来的孤雁。不要等了,等不到的,除非你傻傻的愿意,等一个你一辈子都等不到的人,只要觉得,一切等待都值得。
人生的旅途,长路漫漫,不要痴心妄想什么人生若只如初见,爱恨情仇如疾风,追不住、等不住、留不住,空留一抹思念成泪流,空添一缕忧愁绕心头。
爱情是两双眸的对目、两双手的相牵、两颗心的碰撞,摩擦出一段浓浓情意的火花,孕育出一场全新生命的希望,酝酿出一处幸福生活的美妙,让无数人向往期待。
思念是一柱飘渺的檀香、一杯浓郁的烈酒、一束芬芳的花香,勾起无数回忆,有春夏秋冬年复一年的杯葛纠纷,有日升月落日复一日的喜怒哀乐,有风霜雪月编织渲染的离合悲欢。
有了他或她,我们,从此不再孤独一人,淌过江河大海,跨过山崖峭壁,看着飞湍瀑流飞渡,唱着红尘情歌消逝
如果说爱是十里青山的种子,那么生活就是春风细雨,滋润着情感的土壤,待到那一阕缘分的皎月皓日绽放,一瞬间漫山花红柳绿,引来无数欢快的鸟雀唱着希望的歌,引去无尽敛藏的风情研磨生命的墨。
常常独自依在案台,窗外,风萧萧雨瑟瑟,隔着一帘朦胧烟雨,听着冷冷的冰雨啪嗒声里,戏院的二胡呼呼啦啦,楼台的古筝滴滴答答。
默默独自思考人生,自问一声,我究竟在等什么,或许我不是在等新的旅途,而是希望再续一曲琵琶语,再修一段来生缘,重新描摹一遍相遇的篇章,就当我们从未相识。
我以为我忘掉了,可是我没有,我没有,她的回眸嫣然一笑如利箭驾着梦呓的弦透过时光射中我的心,回首凝望曾经的点点滴滴,心头本来已经泛滥成海的空虚,忽的赢来不甘寂寞的记忆,将那些本落寂成烟尘的遗憾与疼痛汇聚,再次搅动好不容易安宁的情。
缘分不仅是相遇,一时的错过不算什么,相信缘份未尽,一切都可以重来。
一步错,步步错,最后全盘皆错?一步输,步步输,最后全盘皆输?可笑!大不了输了错了重新来过!
我少年时的作家梦
我本农民,只是早年参军于京师仪仗,后退役,从警,一晃悠,几十年往矣。写作,我本是个门外汉,若以文凭论水平,仅能写一篇日记或者说写一篇侦破报告,只所以硬撑着写作那都是因为少年时的作家梦。
很难准确地说少年时的哪一年想写一部书,那时认为能写一部书就是一个作家。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在我那个穷乡僻壤的十里山冲还没有学校,借一间民房,一个老师教10来个学生[无一是女孩子],这便使我有幸读书了,那年我八岁,而且人好蠢。我好就好在比那些不愿读书宁愿放牛打死也不去学校的孩子强了那么一点点。记得上数学课后做作业,1十1二2,可我做不了这题,就变成了:1十1二11,第二天老师说我这题虽然是做错了,但对于这两个1不离不弃,还并排竖在一起,实属可贵。这老师是鼓励我还是嘲讽我,不得而知。但那会儿,我认定了老师是喜欢我是鼓励我,否则,我不会在后来的几年里在正规化的学校[小学四年级后要到15里地的镇上学校就读,住宿,仅星期六回家住一晚,星期天下午拿一竹筒咸菜和一小小袋米返校],我的学习成绩还有我的不离不弃一并名列前茅。
儿时读书,在我的记忆里,父辈们大多数也只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后能识自己的名字能记账,过春节时能写门对联,还有啊,进城不会迷路;而我的父亲则希望我读书,长大后能做官,真不行,那怕能做一个兽医也是好的。那时村子里有一人在镇政府做事[当炊事员]拿工资,每次回来总会带上一两斤猪肉孝敬他的父母,这叫我父亲羡慕不已。那时村子里有几个能识字记账的均是解放后文化扫盲班的成绩;真读了书的人,文化高一点的有两人,一人叫家文,当过保长[那时称为伪保长],他在沙洋农场没回来;一人叫国友,写一手好毛笔字。春节时,村子里家家户户写门对联,全是他给包了[当然,也不收一分钱],他收获的是一片敬佩的目光。
尽管如此,我们那个村子里还谈不上有什么人与文学有缘,而我更不知道什么叫文学,因为没有一家能有藏书给人阅读。如果有人问什么是文学时,得到的回答一定不是散文小说与诗歌等。房下的一个叔叔则说:文学是什么?是少女,后来变成媳妇,再后来熬成婆。
我最早读到的一本书是连环画,又叫图书,如今叫小人书,书名是《台湾五月夜》,内容讲的是一个姑娘在大街上被几个士兵给强暴了。我真正读到的一本文学书藉,则是方志敏烈士写的《可爱的中国/》,第二本还是他写的,叫《狱中纪实》;再后来当我进入中学时,又读了《烈火金刚》,《风雨桐江》,《青春之歌》,《野火春风斗古城》,《芦荡火种》我三五天读一本,不下二百本,尤其是读《青春之歌》叫我激动不已,热血沸腾,直恨自己生错了年代,要不然的话,自己也会像卢小川一样参加革命,也找一个林道静做自己的女朋友。
这读书看小说算是爱上了,时间长了,知道了什么叫世界名著也知道了一点什么叫文学。然而,我想写一本书的思想萌芽却最早来源于读六年级上学期的一篇作文。作文的命题是《种南瓜》,班主任蔡安老师给我的《种南瓜》评分是85,并拿来在班上宣读。此事过了一个月后,他又将此篇《种南瓜》改为90分[最高分是100分]。到这时,我心里竟洋洋得意地认为我是个写文章的料子。为了显示自己的水平,我把我的家境写了一首诗放在作文里给老师看,诗说:
祖辈世住大山冲,忘不了这会儿家里穷。打箍的水缸半缸水,饭桌一张烧了个洞。最耐用的是雕花床,可没四人搬不动。以上几件不是宝,件件都比爷爷老。若问它们从何来,上上个世纪谁知道?
作文交上去后,老师没给评语,我不服还有气,于是我写了一首诗放在作文里要气一气老师,诗说:
我走出大山冲,小泥腿子捧书拜孔孟。不巴望书中有幢黄金屋,还真盼红楼的黛玉喊老公。我小学快读完,眼看就要上三中。学到的知识一半吐了,一半还老师,到头来仍是腹中空。
这诗交上去后,凡是教过我的课的老师,还真是被我这首歪诗气了个歪歪。气吧,我要走了要进中学读书了。
读中学我只所以不知疲倦地读了那么多的书,除了语文课本那一点东西不够我学习外,读课外小说在书中寻找快乐是一个方面,最主要的还是想学习作家们的写作技巧如何写一本书。
可惜的是这世上的事儿不是那个人想做就可以做的,写书,我哪有那个文学水平与人生的阅历?写一部书,只是我一个少年梦而已。
后来文革了,不能读书了,当农民,再后来我参军离乡,就为能吃公粮。写作少年梦,梦断何处,就在北太平庄。当作家?是理想!不自量。
又后来退伍了,离开京师仪仗营,从警。办案,刑警这个警种的工作最苦又最忙,忙忙,一晃晃就是而立之年了,那个写书的少年梦只在心上。
谁不追忆少年时
我坐在桌子跟前,看着他把一件长外套放进背包里,过一会又拿出来,在手上斟酌了许久,将放不放的样子。未果,他转过头来看向我。
带上吧,你的东西也不多。万一冷了呢我生生地打住后边一连串诸如北方气温还没有升起来、这件外套正适合春冬交际的时候穿、你带上也不嫌多之类的嘱咐,不免有些懊恼近来我好像格外唠叨,特别是对他。
想起他高考完的那个暑假,大姨帮他一件一件地收拾东西,将七月份到明年一月份的衣物一一规整在他的行李箱里,又依次叮嘱他这件天冷了可以套在外边挡风;那件不要当秋衣穿;秋天尽量多穿一点,热了可以脱,冷了可没地方找衣服他在一旁竖着耳朵听得很是认真,我撑着脑袋看看他又看看大姨,不免觉着有些夸张。不曾想,如今,我倒是成了那个夸张的人了。
按理,他也老大不小了,凡事多少都有些自己的主意,我实在没必要多这么几句嘴。可能是跟孩子在父母眼里总是孩子一样,他在我面前,也永远是那个矮我一头的小屁孩吧。哪怕现在我已需抬头望他,哪怕他已经可以独自穿越大半个中国往返于学校和家乡,但只要他站在我面前,我总还是忍不住踮起脚来去揪他的耳朵。当然,通常我都是不能得逞的,但偶尔得手了,看着他皱着眉头捂着泛红的耳朵微恼地咕哝着什么(大抵逃不过无聊,幼稚之类的词语),我都会笑得很得意,就像小时候他偶尔躲过了我的魔爪一样。
初初真切地有一种当姐姐的感觉是在年前。我与他一起去图书馆,途径我们共同上过的高中,我心血来潮地问他,喝饮料吗?我请!他瞪大眼睛看着我,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将想要喝却又认为我无力支付的那种担忧表现得淋漓尽致。我很能理解他的这种忧虑。从小到大,家里管得都很严,没有半点零花钱,更别说去买个零食喝个冷饮了。就是上了大学,他也是能省则省,饮料这样可要可不要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杜绝的,已经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其实并非是没钱,只是小牛被拴在树桩上久了,纵然有朝一日有了脱离树桩的能力,也不再会去尝试了。
我抬起手费力地去够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你姐在学校勤工助学还挣了点钱,请你喝杯饮料还是绰绰有余的。他又踌躇了好一会,最后还是被我拉进了那间他上了三年高中却从未踏足过一次的冷饮店。拿着菜单,我让他随便选,想喝什么点什么。他把那些五花八门的名字用食指点着一个一个地从头看到尾,指了一样最便宜的热可可。我想了一下,问他,你不打算试试别的吗?他立刻显现出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羞涩和尴尬,低着头说,其他的没有听过,不知道是什么。我抿着唇,突然有些心酸。
从店里捧着饮料出来,我问他好不好喝,他用力点了点头。于是我又开始语重心长地教育他不要太节俭,买个饮料什么的不要紧。他含着吸管,逆着光,看不清神情,但是我知道他在听。我迎着夕阳,微微眯起眼睛,看着他镀着光圈的轮廓,笑得像个给孙子买了糖的老太太。
我是家里小一辈里最大的,做错了事大人总是先找最大的算账,做好了却每每先表扬鼓励小的。所以我一直很排斥这个长姐的身份,总羡慕那些有哥哥护着的小妹妹。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是他第一次将我从骑车载人的,换成坐在后座上的开始;或许是他第一次主动接过我手里的重物开始;或许是他跟我打架不再用全力,只是意思意思,然后装模作样地认输开始我慢慢意识到,弟弟长大了就是半个哥哥。他也会像哥哥一样护着我让着我,但同时由于心智的关系,他也在依赖着我。而我,也在他的追逐下,慢慢地明白了姐姐的意思,不再嫌弃他的莽撞,不再排斥他的幼稚,不再看不上他的小心翼翼。
龙应台说,所谓父母子女一场,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很庆幸,我在目送的同时,能有一个与我并肩而行的人。
今生无缘擦肩过,来生再聚少年时
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想你的时候。多少年过去,很多东西都模糊的记不清了,只有你,依旧清晰可见。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三十三年在阡陌红尘里一晃而过。忆当初心情激昂。
三十三年前的一次错过,没有亲手为你披上嫁衣,心情充满阵阵失落。我不知道是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也不知道是谁为你做的嫁衣。我只知道,错过,是我永远的痛,也是我今生难以弥补的情。
当再一次听到你的声音已经是三十三年后。当再次看到你的时候是在手机的荧屏上。笑,依然是以前的笑,声音,依然是那么的清脆。只是你的鬓角在岁月的磨砺下,染上一层灰色的霜。但这似乎也给你增添了几许成熟。虽然你的眼角微微亮起几道鱼尾纹,但似乎这道岁月的刻痕,更增添你许多魅力。
我久久的不敢吱声,唯恐惊动了美丽的画面。我久久的凝视着你的眼睛,想从中找到以前的你。其实我的寻找是多余的,因为,眼前的你就是我心中熟悉的你。听着你尾尾的声音,我的心又回到了三十三年前。我仿佛又一次看到了:月光下相互追逐,小河畔双双戏水,教室里共读唐宋,那一副副画面清晰的记在我的脑海里。尽管时过境迁,也没有一丝模糊。清如水,明如镜。
多想再和你一起探讨人生,多想和你再聚首,再相逢。可是命运使我们一个在黄河之南,一个在黄河以北。遥遥千里,只能在梦中隔河相望,在梦里重温旧缘。都说有缘无份,我还不相信,可终究印证在了自己的身上,不得不让我重新解读寻思难值有情人,可怜虚度琐窗春。
你已不再是碧玉年华,我也不是舞像之年。我们在时光里渐渐成熟,我们在岁月中慢慢老去。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今生能再次见到你,是一次机缘。我也在上帝面前祈祷过,也在佛前祈求过。为什么我的情和爱要有这样一次劫难。这难道就是对我多愁善感的惩罚?这难道是我前世亏欠的太多?也许我就是前世那个弱不经风的少年,是我多愁善感留下的根源,才会让我今生与你错过。
三十三年,无数个春夏和秋冬,无数个黎明与黑暗,无数个梦魇和幻觉,我都不敢忘记,你对我的一往情深。我更没有把你的名字从我心里抹去。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想你的时候。多少年过去,很多东西都模糊的记不清了,只有你,依旧清晰可见。
今生无缘擦肩过,来生再聚少年时。
迷茫的少年
我,一个中学生。在学习的道路上,一直走走停停。在自己喜欢的课堂上,能听进去一点,而在自己不喜欢的课堂上,老师的话就是耳边吹过的暖风,让我昏昏欲睡。
以前的我,还算是一个好学生吧。不吸烟,不喝酒,不去网吧。而现在,我虽然还是不吸烟,不喝酒,不去网吧,但是,也不敢说自己是好学生了。
在步入初中校门之后,我的学习成绩开始下降。小伙伴们都说学习没意思,我也觉得的确没什么意思。于是,我也慢慢地变了。上课更不认真了,也不再记笔记,考试成绩惨不忍睹。虽然老师和家长都批评我,但是我真的觉得没什么。
有人说,我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其实,我知道,这其中也有我自己的原因。
我已经不喜欢学习了。
下课之后,就想到外面去玩,不打铃不愿回班;回家以后,就把书包一放,拿起手机看我喜欢的网络小说。我越来越不爱学习,更不要说听老师和家长的话好好复习。老师看着我的时候,我就写点,背点;老师转身走了,我就变成了我自己。
其实,我并不甘心就此堕落。
在我心中,也还是深藏着一个梦想的。我希望自己将来可以去当兵,成为一名威武的军人。在这个梦想的支持下,我坚持着自己,不和他们一样,不吸烟,不喝酒,不迷恋上网。
但是,因为学习不好,我成了大人口中的坏孩子,这让我难过。
我想,就算我学习不好,我也要坚持我的梦想;就算我曾经迷茫过,但是这个梦想已经让我清醒。
学习不好,被人当做坏孩子,我心甘情愿,也无话可说,毕竟是我随心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但是,那是我的曾经。我曾经是一个迷茫的少年,但是,我也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少年。为了这个梦想,我愿意改变,也愿意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