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故事 > 导航 > (有我在,你别怕)第一章

(有我在,你别怕)第一章

发表时间:2020-08-07

【www.qg13.com - 你一直在情感美文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有我在,你别怕)第一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阿姨,这四十万买你这几间破房子,够了,别不识抬举,我们珂总说了,这个项目很重要,两年之内要建成的!

你们不要这么不讲理好吗?我们一家三口很不容易,孩子他爸的病一直需要静养,你们这样,让我们怎么活啊?老太太双眼已经含着泪花。

珂总吩咐的,这房子必须拆掉!胖子不耐烦的说到。

话音刚落,一辆崭新的宝马Z4缓缓的停在了门口,车门打开,一个笔直清秀的女孩从车上下来,扶了扶脸上的粉色太阳镜,一身米黄色的亦纯运动装,气质十足。

珂总好!胖子等人急忙喊到一群废物!你们今年的带薪假通通取消!年轻女子没好气的说到。

阿姨你好,我是蓝韵之家的董事兼总策划,你们的地皮正处于我们的规划之内,所以我想买断它,不知阿姨有何意见?

我们一家在这住了二十多年,他爹七年得了一种怪病,不能离开这所老屋,若让他离开搬新家,他的病会更严重的,求你们放过我们好吗?

哦?有这等怪事?女子半信半疑的走进屋里,客厅很朴素,但很干净,两旁分别是两个小卧室,女子走进第一个卧室,里面的装饰极为简陋,但这间小房子却吸引女子床头放了一把黑色的吉他,墙上有一幅字:蓝尘掩盖前世梦,韵风吹起今生情。

女子走近小书桌,桌上摆了一张全家福,随后,老太太进来了,说道:老总,他爹不在这个屋,这是我儿子的屋,没来得及收拾,你别见怪!

没事,那这么说照片上是你儿子了?女子一边问一边拿起了全家福。

对,是我儿子,他是个孝子,为了他爹的病,每天都是玩命的工作,唉拿着照片,女子自言自语道:好清秀的脸,感觉很熟悉

老总,你说什么?

啊!没没什么女子一时间竟不知所措。

随后老太太便带女子来到老两口的卧室一进屋,便看到床上躺着老爷子,苍白的脸,却掩饰不了本有的慈祥,女子正要张口说话,却听到口袋里手机响了

喂,妹,你在哪呢?快点回公司开会

女子匆匆和老两口说几句话,便开着宝马绝尘而去

晚饭的时候,老太太走进儿子的房间,他正在调试心爱的吉他,亦恕,妈给你说个事,今天那些人又来了,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啊?老太太有气无力的说道。

亦恕放下吉他,说:妈,爸的病最重要,他们不是国家项目,没有权力赶我们走,我会努力挣钱,给我爸看病,放心,有我在、你别怕

小编推荐qg13.com

第一章:失忆


晓梦醒过来时,只看到睡着的皓辰守在她旁边。她环顾四周,便认出这里是医院,卡白卡白的场景映射在她的眼中。我怎么在这里,晓梦问自己,她尝试回忆,却什么也想不起,反而头痛得厉害,晓梦痛得叫了出来,这叫醒了皓辰。

晓梦你醒了?皓辰难以置信。

晓梦你怎么了?医生,医生!这是晓梦再次晕过去时朦胧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下午3点,晓梦再次苏醒过来,她认出了皓辰,

皓辰,我怎么在这里?

你出了车祸。

我出了车祸?我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

皓辰宛然一笑:不记得了是好事,先不要想那么多了,好好养伤。

陈南呢?

听到这三个字,皓辰削苹果的手抖了一下,但好在刀片没碰到手指。

你好好养伤,提他做什么。

陈南怎么了?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晓梦。。。你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吗?

我。。。好像记得我和陈南出去吃饭,然后。。。然后我就不知道了,是然后我们就出了车祸吗?那他有事吗?晓梦变得焦急起来。

皓辰愣了一下:只是这些吗?

。。。还发生了什么吗?我只记得这些,其他。。。其他事为什么我都想不起来了?你先告诉我陈南怎么样了,他有没有事?

。。。他很好。

是吗,他怎么不在这里呢?

皓辰看着晓梦:他应该在这里吗?

是,是啊,他是我的男朋友不是吗?

皓辰愣在那里,想到晓梦刚刚说到男朋友脸上的红晕,他的心不小心痛了一下。

他有事啊,你忘了他平时工作都很忙。。。

讨厌,橙橙不爱梦梦了。晓梦把头缩进了被窝。

晓梦睡过去后,皓辰思考着晓梦的性情怎么会大变,她怎么会变得对陈南如此依恋,她给他的感觉好像是。。。。。。爱,她爱着陈南,皓辰想到这里不觉倒吸一口凉气。现在要怎么办,晓梦的记忆不仅退回到3年前,而且好像还忘了陈南是仇人这回事,要不要告诉晓梦真相,可她丝毫不记得和陈南吵架以及分手的事,皓辰突然想起陈南现在还不知道晓梦出车祸的事,他决定给陈南打一个电话,不管怎么样,好歹试一下他的口气。

皓辰找出晓梦的手机,好在她还没删陈南的电话,拨过去却听到一阵盲音,电话没通,难道陈南已经不在这里,皓辰想着。

睡熟后的晓梦可爱得像个孩子,皓辰也有很久没有见过她这么安静的时候了,他记得上次看到她这副模样好像还是8/9年前,从那以后,晓梦就变得冷漠冰凉,让人难以接近。

风铃 第一章


第一章:不期而遇

叮铃铃,叮铃铃,清脆悦耳的风铃声时常透过我的耳膜从而植入我的心田,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年代。

细数一下,已经有六七个年头了吧,还依稀记得电话的另一头,叮咛叮咛的风铃声,多么婉转动听,又是多么的凄凉,模糊的身影也渐行渐远了吧,匆匆那年,稍纵即逝。

每当独自一人徘徊在城市的街头,温馨浪漫的校园,我总是情不自禁的就想起了那绵绵不绝的风铃声以及那个如风铃般的女孩,那个她,你还好吗?

我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开始对她格外在意了,只是模糊的记得,那一年,我刚好十八岁,如果时光可以如电影镜头似的,分开成一张一张的画面,那么呈现在我脑海里关于她的第一张画面,就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一个小女生穿着白色的短裤,和一件还算得上时尚的衬衣,走进了教室,出现在了我的眼前,那时候的我可能永远也不会想到,六七年之后,眼前的女孩在我心里还是那么的清晰,那么的深刻,甚至一直镌刻在我心底直至老去。那就是我们第一次的相遇,勉强可以说是不期而遇吧,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随性,仿佛一切都是上天早早就安排好了。

可能是夏季炎热,也可能是面对一群陌生的同学,有一丝小小的紧张,女孩的眼神里始终有些呆滞,但是长长的睫毛,一双脉脉含情,水汪汪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飘逸的秀发,婀罗多姿的步伐也让我眼睛一亮,心里稍微有了一丝丝的悸动,那是一个多情,文静,多愁善感的女孩,让人怜惜,不舍得伤害。

第一章 选择


开始认识他是在一所农村学校,开始喜欢他是在一所娱乐场所,开始,哦不,最终离别他是在第三者出现之后,就这样荒废了青春,会痛的十六岁!

他的选择淡定了第三者,而我的选择才回到原初......

傍晚,我与吴芯来到汽车站,准备乘车回她家逗留一晚,坐在公交车上的我们无话不谈,而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屏幕显示这是我的男朋友的来电,我接听起

喂!你在哪呢?

我?我准备去吴芯家借助一晚,怎么了,有事儿啊?

吴芯?你现在在汽车站?别动我马上到,千万别走!说完他就挂掉电话,好像正赶在来的途径上。吴芯见我一脸凝固,便问我在怎么了。

我转身向吴芯解释道:吴芯,我男朋友他正在来的路上,不让我走!对不起,我可能不能和你一起去你家了!

很显然吴芯听后大怒:什么?你就这么听他的话?你们才在一起两个多月,你就要?好啦,如果你执意下车,我便不留,但你想好了,如果你下车,我们就绝交!

莫名其妙,我的眼泪已经淌满了整张脸!吴芯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他也是我最爱的人,我该怎么办呢?想着车已经开动,刚扭过一个路口,手机又响了,我随手接听喂,你在哪呢?我已经来汽车站了,我怎么没见你?他很急切。

我含着泪像汽车站望去,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儿,我看见他了,我已经说不出话了,勉强告诉他:关尧,对不起,车子已经走了,你现在向对面看,它就在你的对面!

你......你去吴芯家,对么?他很结巴。

我......对......我很勉强。

下车!可以么?今晚去我那儿,我姐和我妈妈都在,下车,好不好他在对面示意着摆了摆手,我挂了!只是对旁边的吴芯感到不公平。

停车!我鼓起最后一点儿勇气喊道。

对不起,吴芯,我很爱他!说后,我便向前走去。

退票!我对司机说道。

退票可以,但是钱不能退了!司机茫然回答道。

没关系!我现在才在意不了那么多,我只知道,用最后一点儿力气跑向对面!穿过马路,闯过红灯,所以的大小车都停下来了,我只是一鼓作气得抱住了他,这一刻,问我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暖流。我们在回去的路上说了 很多,包括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一切!

(期待第二章)关注 白道子

第一章 穿越了


老哥,起床啦!这个在说话的,非常漂亮的女生是A大唯一的校花叫南宫乐瑶。在别人眼里就是一等一的好学生,也是每个男生心里的白雪公主。但是其实她是个很冷酷的人,(对她讨厌的人)但同时她也是个很白痴的人,很可爱。

另一个躺床上睡懒觉的就是她亲哥,腹黑的老哥,叫南宫向南。他是A大的校草,在外人面前,他就是温文尔雅的君子,但同时他也是冰山美男,没人敢靠近他。但是,他非常疼他的妹妹。她们的老爸老妈在几年前的车祸里去世了。只剩他俩孤苦零丁的。(其实也不孤苦)

喊什么嘛。我这不是起来了嘛。过了一会儿南宫向南穿好衣服下楼了。他揉了揉南宫乐瑶的头说:怎么感觉你变胖了?!

南宫向南~你胆肥了吧!南宫乐瑶眼睛一眯,一字一句的说。

我错了,姑奶奶,快吃,吃完走人。学校去。南宫向南双手举过头,做投降状。

等他们吃好出门时老哥,你有没有看到?

南宫向南点点头,刚刚有两个人走过去,有人走过不稀奇,但是那两人是一男一女,美的无可比拟,看起来就不像是人,而且穿的居然还是古装。南宫向南和南宫乐瑶看到有点震惊了。一会儿功夫南宫向南开口我们追上去看看。

南宫乐瑶点点头和南宫向南快步追了上去。追到一个小巷子里的时候,他们不动了回头对乐瑶他俩说:你们终于来了,我们等了你们好久。

说着,便丢来俩玉佩,上面刻的居然是狐狸。一个七彩狐,一个九尾狐。乐瑶拿到了七彩狐玉佩,向南拿到了九尾狐。乐瑶刚想说什么,两个玉佩同时发出很耀眼的光,然后小巷子什么都没了

在无聊的时候,我喜欢写写小说,如果有人看到了不喜欢,但求别拍。

沦落的青春:第一章


第一章

假如小城的天空没有落下冰雹或者雪花的话,那么这里的天空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即使在这里长住的居民也很难看见有什么不同的时候。但是这一切都是从引进外资以后才发生改变的。你应该知道那些所谓的工厂就像是被外面遗弃的孤儿一样,当它们跑到这里来后就被这里的人们收留了。它们立了根,发了芽,然后就源源不断地往这里的空气中排出浓浓的雾气。当那些雾气飘到空中遇到雨滴的时候,就又会落下来,于是满地尘埃,车马过处烟尘四起。树木们也难以逃脱这样的噩运,微风过时,灰尘便从叶子上倾倒下来,因此人们都把行道树说成垃圾桶。假如有人细心观察,那么他一定会发现长胡子乞丐的长胡子结成一块块的,也大抵和那些灰尘脱不了关系。

不光这里的工厂像是孤儿,其实小城大抵也像是被这个世界冷落而遗弃的孤儿。倘若有人去外面问起城关镇,那么他们一定会告诉你没有这么个地方,并且大笑说你神经病。

然而自从我睁开眼看见这个小城的时候我就深深的爱上它了,即使是现在我也保持着儿时趴在窗台上观看烟囱的爱好。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像今天这样的天气最适合观看了。

此时,太阳已经缓缓地升了起来,但是它依然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一样躲在山后面,待到终于出来的时候,脸都羞红了。

小城的早晨很少有风路过,所以那些从烟囱里溜出来的尘雾都是笔直的。有时候老师让我们画直线,我们总是画得歪歪斜斜的,老师很生气,这种生气并不是一般的生气,他让我们站在窗前观看那些从烟囱里偷偷跑出来的烟雾,他说:你看!它是那么直!这一看就看了半个小时。你应该知道,让一个天真好动的孩子一动不动地站半个小时是多么无趣而残忍的事情。

太阳的红晕都变成刺眼的白光了,而那些笔直的尘雾却在阳光的对比下显得更加的漆黑。你若看过那些地摊上卖的科幻小画册,那么你一定能够想象,它们就像飞碟脚下的光柱只不过是黑的吧了。有时候语文老师为了让我们明白烟柱是多么的黑,便拿它和煤老板作比喻,他说:你们看那烟柱,简直比煤老板还黑。当时讲台下的同学们哄然大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笑,但是我敢断定煤老板不是黑的,因为我老爸的脸蛋白得要命。

自从我学会做饭的时候,我就常常为了观看那些烟柱而耽误了做饭的事情,但是当你发现犯了错误之后就已经来不及了。

今天依然一样,当我闻道一股焦糊味溜进鼻子里来的时候,鸡蛋已经在锅里燃成了一堆灰烬。

我铲了那些灰烬,然后重新把一个新鲜的鸡蛋打烂后放在里面。刹时间鸡蛋就煎好了,我从本子上撕下一页纸后包在里面,背著书包朝学校跑去了。

临去的时候我还顺手把那一包灰烬也带了出去,我不想让老爸认为那是我为他做的早餐。

我所在的那所小学,是小城唯一的小学,因为是唯一,所以当它被创造出来的时候就坐落在县政府的傍边了。按照民间的说话,这样的话干部子弟上学就不用走很多路,而农民的孩子身体好,很能走。

小学的位置是在1999的对面,只要是从我家过去,总要经过很多弯曲的小路。因为傍边房子的关系,小路只有在太阳爬得最高的时候才见得一些阳光。在小路的两侧零星地布置了一些早食店。虽然是店,却也不大,就是一间小而破旧的屋子,再在外面搁置一块摊板,就成早食店了。早食店里有卖油条的,也有卖油饼的,但是还是卖包子的居多。从事这些行业的,都是一些无业又不愿意出门的女人。

我穿过了几条弯巷,就来到1999上。因为是早晨,所以1999上面还是静悄悄的,除了远处机器嚎叫的声音外就听不见有其他动静。可是我走出没多远,就忽然听见一些嘈杂而零碎的说话声朝着这边飘来了。我加快了脚步,想在他们的前面走过1999跑进学校里。但是一切都太迟了,你应该知道他们的速度就像追逐兔子的野狗一样地迅速。他们是出名的恶棍,在警察的追逐下练就了所向披靡的跑步本领。

他们望见我了,我从他们的眼神里望到了不祥的预兆。他们总是常常欺凌别人,从别人被压抑的愤怒里得到欢笑和快乐,并用自己的拳头在别人的身上实现着他们的人生理想。

恍然间,我感到了自己的不幸,那些混蛋一般是不走这条路的。但是现在,他们就在我的后面,而且越来越近,几乎就要碰到了自己。

他们在后面窃窃私语,不时传出一些阴险的笑声来。或许你能想到,那些混蛋正在进行着某项预谋。

他们很快就跟上来了,但是似乎并不想走到我的前面去。他们走到我傍边时就不再加快速度,而像一个半圆一样围在我的周围。我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但是他们现在的眼里似乎没有丝毫的恶意,一切都是十分和善而友好的。

听说你喜欢我们班的郝阿福,是真的吗?

对我说话的是一个胖子,他的脑袋有一个二十斤重的西瓜那么大,脖子细而长,很难想象这么细的脖子是怎样把那个西瓜大的脑袋支撑起来的。在他周围的都是一些相对干瘪的家伙,他们瘦得就像是被晒干的枯树条。

他叫薛小虎,是他们中间的老大。他只由一个娘养着,没有人知道他老爸是谁,或许连他老妈也不知道。于是有传闻,说他老爸是铁匠阿四,理由是:只有阿四才能生出这么健壮的娃来。也有人说是长胡子乞丐,但是这样的谣言很快就被消灭了,因为长胡子乞丐某一天喝了酒后公开承认,他并不喜欢薛大美(薛小虎他妈)那个婆娘。后来人们一致认为的结果,只能是县长了,因为县长喜欢逛窑子,而且避孕措施常常不到位,留下了后患,而且当人们这么说时薛大美也没有出来辟谣,所以这样的结果大抵是事实了。

没有这种事,我没有喜欢他。我说。

我原以为薛小虎喜欢上了同他一样健硕有力的郝阿福,这下是来找麻烦来了,但是薛小虎并没有找我麻烦开始我是这样认为的。

哟哟,还装呢你,瞧你脸都红了,我帮你泡她如何?

不用。我边说边加快了速度,然而他们依然像一根尾巴一样地跟着。

我帮你泡她呢!

不用。我又重复了一遍。

假使你也有过同样的经历,相必你应该知道当时我紧张极了,心脏就像地震一样地跳动。

他们一直不断地鼓动了很多遍,我却只说不,他们到后来终于不耐烦了,豺狼的本性终于露了出来。他们抢走了我的书包,脱掉了我的衣服,随后在我的衣服上留了很多字,那些字歪歪斜斜的,我十分厌恶它们,假使学校出了新规矩,可以不用穿校服上学的话我一定把它仍进臭河沟里。

他们随意在我的衣服上乱画一通后就十分满足地离开了,经过我身边时还不望往我后脑勺上拍一巴掌,其中一个人还吃着我刚煎好的鸡蛋。在我的记忆里,我深深地记得这一巴掌,它就像被利刃划破的伤痕一样深深地埋进我的脑海里,也深深地划开我未来的道路。

我从地上拾起了我的衣服,衣服上满是灰尘,还被污水弄湿了,充满了一种工业化学用品的刺激气味。

我拿起后瞧了瞧那些字,当时我就觉得即使被罚在走廊上站几个小时我也不会把衣服穿在身上,甚至不会让老师看见。

当然,假如不是校长执意要我穿上的话,我一定会这样做的。

我把衣服折了起来,然后塞进书包里,然后心惊胆战地朝学校走去。这所唯一的小学,大抵会和其他小学一样,当你进入校门的时候一定会被告知要穿好校服,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校长居然亲自到场。他刚望见我就狠狠地批评了我,从我的狼狈相看出我是跟人打架了。他还问我校服的下落你应该知道能够当上校长的人都是多么聪明,他从我的书包里找到了衣服。我本以为刺激的气味会使他不那么仔细地观看那件衣服。但是我错了,他望见了上面的字:校长,你个混球。当时他的肺气炸了,要不是做了两口深呼吸,想必早就归了西。

校长缓过气来后就拉着我的耳朵朝里面走去,拉耳朵的力度就像每年一次的拔河比赛一样。我径直被拉进了办公室里。办公室里有一块镜子,这块镜子是专门为受体罚的学生准备的,只要犯错的学生往镜子前一站,他们就能看清自己的错误以前我对此深信不疑,但是从今以后这一切想法都变了,镜子并不能让自己看到自己的错误,而是看见了自己被欺凌的狼狈相。校长让我站在镜子面前,脚尖和鼻子顶在镜面上。这时我看见我的耳朵红红的,但是一点疼的感觉也没有。我一连站了四节课,当时我的腿已经麻得不行了,要不是我把重心移到脑袋上,然后使劲让脑袋向前靠的话,我一定会朝后摔倒在地上。假如果真如此的话,想必医生同样会对我说那三个字:还有救。

站完了之后,校长让我请家长,我说:我家长忙卖药,没空。校长也不追究,让我扫一个星期的楼道和办公室。我照办了。

据历史记载,我这次的体罚是这所小学有史以来第二重的。我发挥着想象力,想到:第一重的一定比我多站了两节课,多扫了一周的楼道和办公室。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据小道消息称,第一重的是被弄死了,至于是怎样死的没有人知道,只知道是死了。我却听时早也吓出了一身冷汗,直直感叹:幸好我才是第二。

我回到家里的时候,两腿已经不行了,我感觉它们就像两根木头一样长在我的脚上,即使我用力敲打它们也没有反应。这样的结果是我始料未及的,我想这样的状况是不因该在一个十一岁的大人身上发生的。

我到了家里就把衣服放在盆里泡起来,我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怕我老爸望见,我说过我老爸就像一根木头一样,他在家里只是在楼下人的天花板上踱来踱去的,丝毫不会关注王若西的事情。

到了第二天,我被体罚的传闻就被传遍了。若是以前,他们一定会为天天望见王若西在楼道上扫地而感到莫名其妙,或许还以为是雷锋精神在我的身上发生了作用呢。但是当我被体罚的消息传遍小江南北的时候,他们心头的疑惑就解开了。

自从那时候起所以人的眼光都变了,之所以变,并不是我成了令他们崇拜的英雄,而是成了他们的闲时的谈资,发泄和实现人生理想的对象。我前面说过,我就是一只羔羊,一只孤独的羔羊。

即使是在一向对我并没有坏映像的吴老师眼里,我的形象也坏到了极点。之所以坏并不是因为我被体罚的事情,而是在我作文本里的一幅图画。你或许知道那天薛小虎他们不单单在我的衣服上画了字,而且还在我的作文本上留下了一只看似乌龟的形象。当我发觉的时候已经是吴老师把我看坏了的时候了。

吴老师之所以不喜欢乌龟,是因为他姓吴,和乌字同音,于是常常被人们用乌龟来取笑。这次在作文本上看见乌龟,自然是被气坏了,大抵是在深呼吸了一口气(比校长少了一口)后才缓过来的。

同昨天和以往的昨天一样,我的书包里依然包裹着两只煎鸡蛋,一只已经是成为灰烬了的。

当我路过1999上的时候我小心极了,我并不想那些家伙再在我的衣服上写下校长,混球的字样。但是幸好,这次并不见他们。其实在以后的许多日子里我都并没有望见他们从这里经过。

其实,无论发生怎样的变化我都不足为奇,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就慢慢习惯所有的变化。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很早就来到了教室里,这种早并不是一般的早,当我进来的时候却只有一个人在教室里。或许你会认为那位比我更早来的是学习委员,但是你猜错了,她叫郝阿福。假如你对以前的文字有所映像的话,那么你一定知道她就是那个体格健壮的胖姑娘。

在往昔的日子里,她曾也是对我冷嘲热讽的,时不时的还拿着语文课本敲我的后背。但今天的她似乎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她那一双狭窄的眼睛里透露出一丝害臊之气,似乎是一个从不把自己当做女人的人终于认识到自己是女人了。

若西,听说你被体罚了?她问我。

是的。我说。

我们接下来的谈话就像是查户口和被查户口一样。到了后来也就是第三个人进来的时候她倏然间把一张纸条塞进了我的脖子里。她这突然的举动显然是不想被第三个进来的人望见,但是很显然他已经知道了,他的眼睛似乎比做贼的还要灵敏。

直到上课时我也还是战战兢兢的,纸条紧紧地握在我的手里,却是早已被汗水弄湿了。

有人说好奇心是成为一个科学家的潜质,我是一个很有好奇心的人,但是在老师包括我在内的人都并不认为我有成为科学家的潜质。因为科学家首先都是要拆东西的,但是我只喜欢看东西,比如眼前的这张纸条。

纸条在我的手里捏了好久,但是我一直没有展开来看。从郝阿福畏畏缩缩的眼神里我看见她希望我这么干,却又不愿意我真这样干。

但是我还是把纸条展开了。此时,郝阿福的瞳孔几乎倏然间缩成了一个小点。

皱皱巴巴的纸条上是这样写着的:

我是一直胖蝴蝶,希望借你的肩膀让我停靠。

原本下面还有一行字的,但是在我还没有一睹芳容的时候,纸条就被薛小虎夺去了。他的动作就像是一只老鹰从鸡窝里把一只小鸡偷走一样的迅速。

我没来得及阻止,或者是我并不敢那么做。

你愿意给我肩膀吗,若西?

薛小虎站在教室中间的课桌上,念字的时候头一点一点的。你能够想象,这模样就像是一只正在说话的鹦鹉。

随着薛小虎西瓜般的脑袋的最后一次抬升,教室里刹那间人声鼎沸,哄笑声震撼着空气。

郝阿福受不了这样的刺激(或者说侮辱)离开了教室,当她再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周以后了。

大抵是从那时候起,我的心里便有了这样一个想法:作为一个十一岁大的男人,应该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伤害,十一岁以后也应该这样。

随着放学的铃声响起,人们也大抵把刚才的那个笑话遗忘了,他们甚至都不会记得郝阿福曾经写过纸条给我。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是无法忘记的,因为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笑话。

等到我扫完办公室的时候,学校仅有的学生都离开了,仿佛这个喧嚣的世界突然宁静了下来。这样的宁静让我很舒服,仿佛自己脱离了尘世,遨游在梦中的天际里。

从学校出去后,我就从另外一条小路离开了学校。那是一条更加破烂而偏僻的小路。从那里过去,周围都是一些破败的房屋,只有少许的飞禽爬虫还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走那条小路,但是下意识里,我觉得我喜欢那里。

我记得我上一次走过那里的时候是在一年前的时候,然而时过几年,那里的景象还是像先前一样。我依然在那里发现了很久以前留下的瓦屋以及一些残垣断壁。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座地公庙。庙里端坐着一位地公,但是因为年久失修里面的白色石灰已经露出来了。我之所以对这里印象深刻并不是这位奇形怪状的地公,而是藏在这里的小虫子。我记得以前经常可以在这里抓住一些地牛,还有一些百足虫。地牛钻进沙土里,沙土上面便留下了一个圆锥形的小窝,只要用手指一扣,地牛便被挖出来了。百足虫是可以爬墙的,你可以在它还没有动静的时候,悄悄走过去,然后向着墙上一脚,它便在你的鞋底下毁灭了。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野猫野狗猫头鹰之类的也会躲在这里。

我走进了地公庙里,把书包扔在一堆杂草上。

许久不见,地公庙里的地公身上的红漆已经剥落殆尽了,露在外面的全是灰白的石灰。

我细细的观看了地公庙里的状况,里面依然藏着一些百足虫,但是却不见地牛。有人说地牛在天气转寒之后就不再出来了,大概确是如此。

我在干草上躺下,用书包垫在脑袋下。此时仿佛这个小小的地公庙里便是一个小小的世界,一个属于而且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

恍然间,我想到了理想,但是脑袋里却是空空如也他娘的,四眼睛才有理想。

一想到自己是没有理想的,于是忽然间轻松了不少。

当我起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只见太阳早也西斜,山头上也只留有一片红霞。

我起身离开了,但是没有一丝留恋,即使我是那样的喜欢这里。

接下来的路依旧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假如不是脑子有问题的人是决不会从这里过的或许,我应该承认自己是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我原以为这片区域已经是完全处于死寂中的,但是在小路尽头的不远处,我又望见那间古董般的夜总会。它叫兄弟夜总会,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创造出来的,但是在我老爸还没有成为煤老板的时候它就已经存在了,那时我的老爸刚满十八岁。在老妈还没有离开的时候,每当提起兄弟夜总会,老爸先是兴致勃勃的,然后就是满脸抱怨的表情。他说,以前兄弟夜总会里的酒都是小城里最好的,香烟大概也能算上第一。那时只要他们去兄弟夜总会,总能把里面的东西吃个精光,还害怕把兄弟夜总会给吃穷了。然而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这里卖起了最劣制的香烟和白酒,然而生意还是同样红火。

当我路过兄弟夜总会门前的时候,我见识了它的红火。

兄弟夜总会是在一栋孤零零的三层楼房里,周围的房子大都被领导的拆迁令和挖掘机毁灭了,只有一堆堆的砖头和一辆生了锈的挖掘机停在那里。仿佛拆迁工作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便倏然之间停了下来,就如同一只蚊子被树脂冻住了,以后就保持着当时的那副模样一样。

因为周围的房子都被拆了,所以兄弟夜总会的周围就空出了很大一片空地来。在空地上有无数的自行车,你应该知道这样的自行车是只有一些低收入的学生才会使用的。

老爸以前说,这里的音响设备也是最好的,我想现在它依然可以保持着这一殊荣。我没进夜总会门里,但是站在外面就已经感受到大楼的震撼了,假使我是一个聋子,那么我一定会被这突如其来的地震吓一大跳。

过了兄弟夜总会后,是一条较为宽敞的泥巴马路。

小城的夜晚大都是冷冷清清的,除了许些工厂还在嚷嚷以外,路上都是很少有行人的,现在的1999正是这番景象。

我回到了家里,家里的灯光较往常亮了很多,我知道是有客人到家里来了。

客人是一个长着许多长胡子的人,在前面我有说过他就是那个向我老爸推销药粉的人。

那人见了我也不惊奇,因为在此之前就已经见过几面了。

老爸从没有向我介绍他姓什么名什么,但是我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人们都叫他常叔。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也是很有讲究的,这样的话警察就只知道他叫常叔,只要是查就只能查到常叔,而常叔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所以终于也逮不到人。

对于他们的生意,我是向来没有兴趣的。

我随便扫了他们一眼就回到房间里去了。进了房间就好像进了一间劣质的隔音房一样,偶尔还能听见他们大叫好!就这样!或者就这样!好!。

小城已经完全进入到黑夜里,黑夜里的动物永远是疯狂的,人也是这样,黑夜里的人就像是一群豺狼。

我曾想过:有一天我会像豺狼一样在小城的夜色下疯狂地飞驰着,在1999上,我迎着强风,闯进前面无尽的黑暗里。

我把书包扔在地上,然后趴在窗台上继续望外面的风景。我平时很少在晚上观看小城的夜色,因为趴在窗户往外一望,除了零星的一些灯火以外就不见其他景象了。然而今日,似乎一切都不同了,我眺望着小城,以及淹没在杂乱的房屋下的弯曲小道,我想着,现在那些小道上会有多少疯狂的事情正在发生呢?或许明天早上警察同志便会得知某条小道的拐角发现了一具不见了脑袋的尸体,又或许是某位老太婆丢了几只鸡而已。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对疯狂痴迷了起来,但是我发誓在此之前我是一个十足的乖孩子。

黑夜,疯狂他娘的就是好东西。

读《青鸟》第一章有感


《青鸟》这本书讲得就是两个孩子寻找青鸟的故事,我读了这本书的第一章,讲的是在一间伐木人的小屋里,伐木人的两个孩子因为乖巧又勇敢无畏而被仙女选做去寻找青鸟这一任务的人,目的是为了给仙女自己的女儿治病。青鸟就意味着幸福,如果有了青鸟,病就会好了,幸福也就得到了。仙女将猫、狗、水、火、杯子等东西变成和人一样能走、能说、能思考的生命,让它们和两个孩子一起去寻找青鸟,在途中帮助他们。随后他们离开家去了仙女宫的故事,事情的发生就是这样。

我读了这本书的第一章,就已经感觉到这本书所要表达的就是幸福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只有用心灵和爱才能找到幸福。这从两个孩子看着别人吃蛋糕,而自己假装吃着,却很开心,还在赞许蛋糕的美味体现出来的。幸福其实很简单,最重要的是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当我们看到小草刚刚从土里探出头来时的欣喜,闻到淡淡的花香时的美妙,观赏到清澈的月亮高高的在云间穿行,还有深夜漆黑屋里的窗户下却有淡黄的月光停留时的惊叹,这些难道不是幸福吗?我们能看到,发现到这些温暖、美妙的东西,是因为我们用心去感受,去体会了,所以只有用心灵和爱的智慧才能找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