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头前的记忆……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三字头前的记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她认识他很早。有十年了吧。
那次朋友聚餐,他身边坐着另一个安静的女人。那时的她还小,身边围绕的全是些不懂事的小屁孩,于是,有点艳羡。她想,以后一定也会找一个这样干净的男人,做个安静的幸福女人,好好的被疼惜。
那时的她,真的还很小,纯净的心里满满是对爱的渴望与憧憬。不知道以后会遇到些什么,不明白这样的执着会让自己怎样的走进一条越来越窄的死胡同。只是,脑子里留下了他的影子。
有人说,女人坏,不是因为她的本质,而是因为她的运气。所有的女人都痴盼着幸福,只是她老是遇不上一个适合自己的男人。
骄傲的十八岁,遇上了安。涉世未深的她被安俊朗体贴的表像所折服,与爸决裂,被赶出家门,心甘情愿的一头栽进安的温柔陷井。以为每天依在他怀里安静的散步就是能到老的幸福。每天醒来第一个看见的就是他的笑容,喜欢被他宠溺的刮着鼻子叫起床。那时的她,觉得上天好眷顾自己。只是,每当他打呵欠疲倦不堪时,会上洗手间无声无息的呆很长时间,出来时总是精神抖擞,一口一个宝贝,叫得她心花怒放。神经大条的她,单纯得像个白痴。直到发现了许多莫明其妙的瓶子管子还有针筒,直到他妈妈找到她痛哭流涕,甚至于,在得知他们所享受的一切都是他同居多年的女友正在出卖自己所换来的时候,这个在她眼里纯净高大的男人形象轰然倒塌了,随之而做的美梦也如肥皂泡一样碎得没有痕迹。无视于安在自己面前哭得稀里哗啦,悔得一副肝肠寸断的样子,在陪着他妈将他第二度送进戒毒所之后,她乖乖回到了家里。
父母的爱总是无私的,张着双臂温暖了她冰凉的眼泪。从此,她绝口不提安,就当这是一场梦。成长原本就是要付出代价的,她想,她只是耗费了一年的时间去学会感受真实的社会。
安进去以后,安排他的兄弟高照顾她。只是所托非人,长时间的吸毒生涯已经让他众叛亲离。所谓的兄弟让她不堪其扰,直到一个可怜的女人找到她上班的地方闹,直到又一场无聊的闹剧上演,留下两个浑身是伤的女人。定定的看着高内疚的眼神,她伤了自尊。想了想,她笑着说:要和我在一起吗?不然,我们结婚。高紧紧的抱着她,说:我们,结婚。给我一周时间,她已经有我的孩子了。她咬咬牙,无耻的说:今天陪我。
生活就是一场高峰迭起的悲喜剧,谁也没法预料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一周以后,她的二十一岁生日。爸妈头天就兴奋地在筹划,一起的还有俊,一个塌实的男人,一个爸妈喜欢她却不来电的男人,他以为他很爱她。她想,其实他又有多了解呢。她正打算告诉爸妈自己的决定,迟迟不敢开口。可能是因为自己也觉得很荒诞吧。
当无预期的痛楚布满右边身体,当从医生嘴里吐出那个第一次听见的生名词,她有一种报复自己的快感。麻醉量只有一半。从清淅的感觉第一刀之后,她就被尖锐的痛楚夺去了声音,大量的失血让她表达不了自己的意愿,昏过去之前,她想着二十一年前的今天,妈妈就是这样痛着让我来到这个世界的吧。真的对不起他们。想着爸签同意书时强撑着的样子,心很痛很痛。有这么一个不听话的女儿,他们会后悔吗?手术后,就听他们的话吧。不会再任性了。既然俊说是他的原因,既然他们喜欢俊,就他吧。
住院的几天,高来,着急的问着情况,她仍然笑着回答,不过是严重的妇科病,没什么。这不过是老天对她赌气的惩罚,既然还活着,那么,就别再像个孩子。
一个月以后,没有任何交待,丢掉所有的联系方式,俊带她离开了熟悉的小镇,远离了那儿的一切。
俊是一个很仔细很腼腆的男人,只是,她对他,始终热情不起来。懒懒的应付着平常的日子,告诉自己生活就是这样。平平淡淡的细水长流。一年后,挺着肚子回到小镇,回到爸妈身边,淡然的与高擦肩而过,仿若从没相识过。安回来陪我安静的坐了很久,看着这个曾经爱过的男人,没有一丝当初的激情。不禁以为,今生就这样过了。爱的,不爱的,都过了。
儿子半岁以后,她去了俊上班的城市。
那天,阳光晴朗。还等公司通知的她无所事事,随意的挑了张本地的移动卡。刚插进去打开手机就接上了一个莫明其妙的电话,声音慵懒而严肃,要她二十分钟赶到公司报帐目,还没等她回答电话就挂了。不久又有号码发短信说了一大堆她看不懂的术语。惹烦了,她回了个短信告诉他错了。影响了心情。
一段小小的插曲。谁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再遇见。熟悉的,陌生的,那么多要做的事要见的人。
直到三天后在表妹所在的静苑遇见轩,高高的个子,挺挺的鼻子,橘色衬衣,笑得灿烂而不失稳重。朋友介绍,他递上名片,隐隐觉得号码有些面熟,想起了,不觉想笑。朋友建议她暂时先去他那帮他。询问地看看他,他笑着点点头。
彼此欣赏,彼此心痛。笑言二十一岁都是冲动的年龄。于是,自以为理所当然的终于找到真爱。不管不顾,疯狂的相爱,毫无保留直到两个家庭都伤痕累累。在轩的妻子故作理智的找到她之后又疯狂的在轩面前割腕。轩输在那滩鲜艳的红色液体面前。而她,付出那么多,最终身心俱疲的再一次选择了逃离。
那个光怪陆离的城市,她是再不回去了。
选择在这个小县城呆,离儿子最近的地方,自我安慰的告诉自己,至少,还能做一个好妈妈。只是,两年来,每接一次电话,她就忍不住肿了双眼。时间掩盖了表象,心最深处,依然隐隐作痛。习惯了在深夜呼朋引伴的打发时间,学会了在酒精中麻痹感觉,习惯了感情游戏,更习惯了漠然面对轩依然故作的热情。其实,都明白,彼此在逃避什么。
上着一份可有可无的班,却还得应付那些莫明其妙的人。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笑着看每个对自己意有所图的男人显现出来的丑态。有些些可悲,有些些自虐,无聊的打发时间。直到看见他的失态。意外的没有麻木,心里莫明其妙的悸动而疼痛。
仿若一个圆点。她面前出现了十年前的定格画面。宁静,温馨。幸福。
有些些醉了的她一再神经质的重复问他他妻子的情况。只是,一切都变了。原来,自己所渴望的幸福,一开始就注定没有永远。原来,一切都敌不过时间,敌不过现实。
他的疯狂让她心疼,抱紧他,她脑中闪过第一次看见他时的眼神,自嘲的笑笑,又在滥用想象力丰富同情心了自己。
也许,我们都是在用同一种方式发泄对现实的不满。
姐有些些儿察觉,八婆的问她。她仍然用那种不在乎的口气回答。也许是,也许不是,谁清楚呢?这原本就是个疯狂的世界。姐有些无奈。
这样的关系,这样的感情,能够期望什么呢?
轩的面对换来决裂,她不想再一次放开自己曾经的梦。以为,两个人的世界,就这样淡淡的下去,已经很满足了。
只是,当那么多的第一次在他面前流产,他不清楚他无意的表现仍然伤到她了。那点小小的可怜的自尊。
心,柔软的揪痛。
那么多的话却说不出了。也许,选择了这样,就应该学会习惯。习惯忘掉从前,习惯改掉陋习,习惯别人面前他的淡漠,习惯他漠视她的感觉,习惯他睡在身旁却仍然在梦里急着回家,习惯配合他的习惯只是因为,她要十年前的他快乐。是在故作伟大吧。有点想笑。
这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完美结局,好的结果总是出现在肥皂剧里。
一起跟着感觉走吧。
直到前面没有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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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我的记忆追求你(三)
日复一日。
升入大学上课的第一天,也没有什么可期待的,无非就是座位不固定,上完一门课找教室去上另一门课,对于教室的座位,班里的男生是很少坐到前面的,因为前面离老师很近,不太自由,大学老师没高中老师那么严厉,一般不会在上课时转来转去。
少东能完整仔细的听一节课的时候很少,有时眼睛盯着黑板,心却不知道去了哪,其他的男生形态各异,各有各的活,就这样,一节课一节课的过,没课的时候就待在宿舍与手机面对面。对于班里的女生,还是很陌生。
因为下课之后就是回宿舍,没有什么时间交流,所以只知道上课老师点的女生的名字,但还不能一一对上,也许时间久了自然就知道了吧。就这么一天一天的过,渐渐的,少东感到了无聊,得考虑考虑打发时间的办法了,听别人说这周末学校社团纳新,就决定了到时候跟舍友一起去看看,看有没有什么感兴趣的社团。
一日中午放学,看到教学楼门前围了不少人,少东便跟着班里的几个哥们儿过去看了看,是校羽毛球社团组织的新生羽毛球赛,报名的还不少,同学,报名吗,一位应该是大二羽毛球社团的学长问道,少东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吧,没有那个运动的天赋。
不会玩,没事,都不会,会的那是专业的,就当一次锻炼呗。想起自己平常没怎么玩过,就高中体育课时为了出出汗挥几拍子而已,少东还是没有报,宿舍的老大是个好动的人,所以他报了名。
之后,七个男生就一起去食堂吃饭了,少东虽然没报,他也不会知道,羽协之后成为了他心中最重的一个社团。因为没报名,自己也不爱看什么热闹,所以少东后来也就没怎么关注羽毛球新生赛的事。
周六,少东跟哥几个来到校社团纳新的地方,共有二十三个社团,因为自己学的是法律专业,所以首先报了法律协会,后来又转了转,决定再报一个,但不知道报什么社团,书法,不会,舞蹈,开玩笑,唱歌,算了,计算机,专业不对口,转了又转,少东还是停在了羽协前面。
羽协摆着好多奖杯,再问了羽协的学长后知道,奖杯是与其他学校或者与本部比赛赢来的,奖杯最次的是个第三名,不会玩怎么办如果想学,以后会有我们大二的教的,不想学的话可以为社团服务,比如有个比赛或者什么的,少东想了想,反正课也不多,平时没课的时候也闲着无聊,不如报个这个社团就当以后打发时间了。
老二和老四也有这样的打算,所以就三个人一块报了,这样以后有什么活动也算有个一起的了,希望这个社团会有点意思吧。报完之后,哥几个去图书馆转了一圈,看看有什么好看的书,少东借了本刑法,虽然下定决心要看看这本书,但也阻止不了这本书在自己床头放了两个礼拜之后就回到了图书馆的书架上的命运。
天空中的白云被黑暗一点点擦去,夜的星空被一点点显露出来,月亮凝视着很热闹的校园,大学,你懂的,恋爱是自由的,是光明正大的,是没有老师插手的,所以夜晚的校园成双成对的男女还是很多的。
当然,少东是待在宿舍里与手机面对面的,宿舍即使四个人都在,但也是很安静的,都在注视着各自的手机屏幕,没有了高中宿舍热闹的气愤,不知是好还是不好。静静的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月亮,少东的心里有些酸酸的,去年的现在,还是在跟一帮高中的损友埋头读书,那日子,很苦却又很甜。
大学,为什么没能让自己那么开心,是在思念千里之外的父母吗?或者是思念高中与自己一起奋斗的兄弟吗?千里之外有我的家,家中我我的爸妈在思念中,少东进入了梦,梦中与他们相逢。
到了羽协第一次开会的时候,找到了开会的教室,一个很大的教室,看着社团里的学长在前面商量着什么,估计是商量开会说什么吧。报羽协的人还真不少,第一个上去讲话的是现任的羽协社长,瘦瘦的,没有像印象中练体育的那样壮壮的,没见过他打球,所以也不知道他的球技如何。
他介绍了一下自己,齐玉华,与少东同姓,原来是自家。后来又介绍了羽协的往日佳绩,当然,略过。后来又介绍了羽协的副社和各个部的部长们,从面相看来,应该都是很好相处的人,希望是这样吧,社长还说了一下练球的事,因为要练球的同学得需要羽毛球拍子,学校和社团里是不会出的,所以拍子得自己买。
集体买的话会便宜点,少东想了想,自己也没什么特长,闲着也闲着,能练就练练吧,买了一个开学以来的第一个奢侈品一支羽毛球拍。也许买了自己才会好好练吧,少东是这么安慰自己的。下周一晚上开始去球馆练球,晚上终于能有点事干了期待着那一晚的到来吧。
秋日的风开始无情的把落叶吹散,落叶仿佛是无家可归的人,随风飘荡,无论到哪里都带着一丝忧伤。
秋,是个很凄凉的季节,尤其在种满树的校园里,秋风,落叶,游子,一切都显得那么渺茫,那么彷徨,自己的未来又会是个什么样
心不停,梦继续
(未完待续)
有一段记忆叫做高三
校园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青春的气息,储存了高三的时光。春去秋来,飘落了一树又一树的绿叶,又迎来一朵又一朵的鲜花,只有时间见证了我们那段高三的记忆。
又是一年高考季,又到一年分别季,同学们,你们是否还记得那段叫做高三的记忆?那年夏天,我们都风华正茂,脸上写满了青春的不羁和高傲,穿着卡哇伊的班服,在篮球场上你追我赶的疯闹着。只可惜青春苦短,韶华易逝,随着一场高考,我们都踏上了不同的方向,但是,记忆中那一段美好的时光应该被好好珍藏,做一辈子的回忆。
走在娄底职院的樱花路中,满眼的阳光和绿意,夏天的气息弥漫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洋溢在一张张年轻的脸庞上。高考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但是重拾那段时光,却又想起那一年在重压下依旧鲜活的生命,依旧灿烂的笑脸,那是一种催人泪下的生命极致。也许,多年后,在某个午夜的角落回忆起当初的日子,应该会被自己曾经的努力所感动吧。
在那个叫做高考的岁月里,我曾一个人傻傻的望着天空发呆,看那些埋头苦干的同学们,想着自己的未来,时常感到彷徨无措。而关于那年六月的痛苦,欢乐,我以为都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淡去了,可以当做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一样,可时间最是冷酷无情,当你不经意的触碰到的时候,那些青春的种种,便像洪水一般铺天盖地的向你涌过来,再也无法躲避,那些画面如同就发生在眼前一样清晰,看,有一群人正在宽敞的教室里欢笑着,打闹着,那些画面是如此的单纯和温馨啊。
时光飞逝,我们毕业已经一年了,而高中的这三年,仿佛还没有好好的经历过就结束了,有时会想,自己究竟在高三的时候想要做什么,又做过些什么,反反复复的想着,却始终没有得到答案。只有高三的那种青春,悄无声息地在那静静地提醒着我,你努力过了。
高三的故事如诗如画,是我生命中最绚烂、最纯净的年华。我怀念那些高三的场景,因为青春在那里得到完美的绽放,闪耀着绚丽的光芒。我一次次的回首,用那些定格的画面、泛黄的照片、温馨的氛围怀念高三,怀恋那段无悔的青春。我想把脑海里的美好画面剪辑成一部斑驳的电影,留作珍藏,让它可以永恒地重现,等我老到记不清事物的时候,它可以提醒我我,永远不要忘记那些纯真的情怀,因为,那是人生中再也不能拥有的时光。
不知何时起,教室外那棵大樟树,开始默默支撑起我们枯燥的高三生活。那或许是一种天外飞来的幸福,让我们惊喜,也带着感动。因为它一年四季总是绿叶繁茂,带着希望的色彩陪伴我们,如果说高三什么是最好的礼物,那么,那棵樟树,便是最好的礼物,是它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激情,是它让我们在高考这场战役中无所畏惧。
那年夏日,教室里八台风扇伴着窗外的蝉鸣声不知疲倦地转着,偶尔也会有一股迷路的清风吹进教室,轻抚一颗不知疲惫的心。桌上摆了书籍、试卷,桌下也堆着一摞笔记本,还有那似乎总也写不完的笔和水壶静静地在一旁陪同着。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如流水般在指间逝去。
真的好怀恋老师的讲课,怀恋物理老师的那句狗东西,答案到底是什么?,怀恋英语老师每节课都会提到的那句语法很重要!怀恋那位神采奕奕的语文老师给我们讲品读古诗时的三么秘籍,怀恋那位化学老师总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从体育老师那里抢课上,怀恋那位数学老师的拖堂技术这是最重要的部分,都不许走!。如果时间能够倒退,我还想再去听一次物理课,还想再听听那句狗东西
怀念那种十人寝的宿舍生活,在一起谈天说地,一起吃饭,一起运动,一起去上课,一起做过许多许多事情,无论是荒唐的、搞笑的,还是认真的、飞扬的,一切都值得去记住,因为那是我们青春的色彩。还记得每天晚上的卧谈会吗?抛开一切,天马行空般的节奏,谈论某人的趣事,谈论自己欢乐与忧愁。也会互相鼓励,互相帮助,那时的我们就如同秤和砣一般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携手共同走过青春之路,想起就有一股暖流流经心田,温暖如初。
校园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青春的气息,储存了高三的时光。春去秋来,飘落了一树又一树的绿叶,又迎来一朵又一朵的鲜花,只有时间见证了我们那段高三的记忆。
多年后,我们也许只能在《老男孩》的歌声中重温高三时光,但我们无悔,因为我们曾经那样美好地拥有过,留下了当初最美丽的光影。高三如歌,吟唱着如风般轻盈的旋律,和着轻快的节奏,洋溢着唯美、梦幻的气息。高三虽然离去了,却以最耀眼的光芒、最缤纷的色彩永远地留在我们那本泛黄的同学录里,留在那段叫做高三的记忆里。
民间故事:色字头上一把刀
农村有句俗语“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逃”,这句话对我们很有教育意义,警告人们不能贪恋女色!人一旦贪恋女色,后果不堪设想,很多人可能在这件事栽了跟头!今天,小编为大家讲一个书生因贪恋女色,被鬼迷惑,险些丧命的故事。
清朝的时候,沂州有个书生叫陈晓。陈晓自幼父母双亡,寄居在寺庙读书。他的几个同窗好友,偶尔到他寄居的寺庙来,有一次朋友开玩笑说:“你一个人独居就不怕鬼狐来吗?”陈晓说:“大丈夫怕什么鬼狐?公的来了我有宝剑,母的来了我就开门相迎。”书生们嬉闹了一阵就走了。在回去的路上,他们一起商量,晚上就找个妓女,让她爬梯子翻墙过去,敲他的门。
到了晚上,妓女翻墙过去,敲他的门。陈晓问外面是谁,妓女说是鬼。陈晓吓坏了,浑身颤抖,蜷缩成一团。
第二天早晨,几个书生来到陈晓书房,陈晓把昨晚的事说给他们听,并且告诉他们打算搬走。几个书生哈哈大笑:“为什么不开门迎接她呢?”陈晓立即明白昨晚的鬼是假的,是他们的恶作剧,于是继续像平时那样住着。
半年过去了,一个女子夜里来敲门,陈晓以为又是朋友开玩笑,就开门将女子请进来,一看,长得漂亮极了。他很惊喜问女子从何处来,女子说:“我叫秋菊,是西边一家花楼的妓女。”沂州本来就有很多妓院,所以他相信了。于是二人睡在一起。从此,那女子便隔三、五夜来一回。
一天,庙里来了个游方僧人,看到陈晓吃惊地说:“你脸色晦暗,一定是被女鬼迷惑了,你再迷恋她的美色,不及时与她断绝往来,你死期就要到了。幸亏你的病还未病入膏肓,还有救。”说完,拿出一粒药丸让陈晓服下。刚服了一会儿,陈晓就泄了两三次。感觉神清气爽。
和尚临走一再嘱咐陈晓要断绝与女子来往,陈晓假装答应了。晚上,秋菊又来了。陈晓对她说:“我十分爱你,但是有个和尚说你是鬼。”她顿了好长时间无话可说。然后骂道:“和尚羡慕人世的七情六欲,他那是嫉妒,别听他胡说八道。”陈晓信了,于是和秋菊还像以前那样相好。从此,秋菊每夜和他相聚。这样过了大约两个多月,陈晓感到困乏极了。起初还老是自我宽慰。后来一天比一天消瘦虚弱了,每顿饭只喝些稀粥。几个同窗来看望他,陈晓才知道秋菊不是妓女,他怀疑她是女鬼。
于是晚上对秋菊说:“我当初后悔没听和尚的话,到了这样的地步。”说完就昏迷过去。等他醒来,发现秋菊早已走了。从此再也见不到她的踪影。陈晓的病也一天天加重了。
正当陈晓绝望的时候,和尚恰巧又来到寺庙。看到陈晓,摇着头说:“这一切都是孽缘呀!那个女鬼前世和你是一对恩爱夫妻,今世她投生到王府,因不忘你们前世的海誓山盟,今世不愿意嫁给皇帝为后,因此抑郁而死。历尽千辛万苦,才找到你。可是人鬼殊途,岂不知这样反而害了你。如今她已投生到别处,你们的缘分尽了。”和尚拿出一粒药丸,让陈晓服下。陈晓肚里像雷鸣一般洪响着,顿时感到丹田火热,精神逐步恢复了健康。
回忆经历的一切,陈晓觉得就像做了一场梦。
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看来酒色有害,不如一笔勾销。天下最珍贵的不就是性命吗?为什么活着的人,往往不知道珍惜呢?唉,良言劝不醒该死的鬼呀
本故事为原创民间故事,在于借故事以明理,借故事以化人,借鬼怪喻古今,请不要与封建迷信对号入座。
杀高梁(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三)
杀高粱啦!七八月的清晨,随着街道里的一声喊,男人背上铲子,女人提上盛满茶水的驴嘴罐,就直奔成熟的高粱地,一年一度的秋收就开始了。高梁收罢,依次就是谷子、大豆、白薯、花生,人们一直要忙到十月种上麦子,一年的农耕才算画上了句号。
杀高梁的杀字用得奇巧。其实这个杀就是收割的意思。对于一些低杆作物一般不用杀字,小麦、谷子、大豆叫割,白薯、花生叫 挖或出,只有较大作物的收割叫杀,除了 杀高梁,还有杀荆条、杀白腊条等。想想也就是,高梁杆儿既高又壮,叫割显然是小看了它。
除此而外,收高粱所以用 杀,还和所用的农具有关。收高粱不是用镰刀将高梁就地割断,而是用一把铁制的类似锄头那样的铲子,安上尺把长的把柄,把高梁连根挖掉。为什么不叫挖高梁?因为高梁的果实不像白薯、花生在地底下,而是在稍上,况且农民挥起右臂一铲子下去,高梁随之秆倒根断,还是用杀字较为贴切。
高粱是庄稼行里的好汉!这话是我们家族的立志哥说的。立志哥生于上世纪二十年代中期,高高的个子,黑红的脸庞,像钢打铁铸一样的身体。由于他为人正直,处事公平,村里一致推举他为看坡人。所谓看坡,就是看护村族的共有林草,不让一些奸诈人等糟蹋。五十年代初时他正值年富力强,一天到晚肩上扛一把铁锨,背后挑一个箩头筐,在村里的林草地和老坟里转悠,春夏秋冬风雨无阻。见到有擅自砍伐林木者,不论亲疏,不惧权贵,他都会严厉斥责。为此得罪了一些人,有人背地里说他六亲不认。他听到总是哈哈一笑,说:只要保住村里的大片林草,能挡住西北风吹来的滚滚黄沙就好。随他们骂去!
这句话是他在高粱杀倒以后说的。这一年,我们家西南地那四亩高粱长得杆粗穗大,父亲领着全家整整用了两天才全部杀倒,又用了大半天签掉穗子拉回了家,只留下成排的青皮秫秸在地里。这秫秸的底节汁多味甜,酷似甘蔗,我贪嚼秫秸久久不愿离去。这时,立志哥背着箩头筐从西北地走来,和我说起了闲话。他问:高粱杆甜吗?我说:甜!他说:那就明年还种高粱。我说:不。高粱杆虽甜,可高粱面难吃死了,吃了连屎也拉不下来。
立志哥这才坐在秫秸上,正儿八经给我说起来。他说:高粱是庄稼行里真正的好汉。你说咱寨里村,蛤蟆撒泡尿就淹,日头一红脸就旱,天一潮满地白茫茫都是盐碱,种啥啥不成,不种高粱种啥?他说的是实话,各样庄稼中,谷子、红薯怕淹,豆子怕旱、怕盐碱,只有这个高粱,旱涝不怕,盐碱地里照样长。怪不得父亲在这片地里年年种高粱,高粱虽不好吃,总比饿肚子强啊!
其实,高粱也不是不好吃,就看你怎么吃。他说,高粱能酿酒,酒是粮食精,劲道大着呢!咱把高粱和豆子磨成面混在一起吃,高粱的火和豆子的柔互帮互补,既好吃又养人。你看咱村虽穷,有的人还能活到七八十岁,这都是占了高粱豆的便宜啊!我想想也对,北头儿的前清老秀才傅良相就活了八十多岁。
还有,高粱浑身都是宝。他接着说,你回家看看,墙上挂的蓑衣,地上铺的草缮,不都是高粱叶编的?那锅上的锅、盛馍的馍筐,孩子玩的叫蚰笼子,不都是秫箭编的?还有扫地的扫把、刷锅的炊帚不也是高粱穗缚的?
我说:哥哥说得对,高粱的功劳真是太大了。
不,还有。立志哥又接上说,高粱的功劳还有三薄。
三薄?我有点不解。
他说:是三薄,这是用高粱杆做的。用麻绳将粗壮的高粱杆系成薄子:放在床撑上叫床薄,上面铺上芦席和褥子,松软有弹性;竖在房梁底下叫薄篱,就是富贵人家说的屏风;放在屋顶的椽上叫房薄,再摊上一层泥巴,上面缮上草,就可以遮风挡雨了。
看来对这位一个大字也不识的族哥,我真该刮目相看了。我平时只见他风里来雨里去,少言寡语的,没有想到他心里还装着这么多刀刀拐拐。他说完这一番话,挑起箩头筐,说声我得再到坡里转一圈,走了。
我看着他匆匆远去的伟岸身影,忽然生出一种感觉:立志哥这样挚爱高粱,对高粱的了解这样透彻,难道他是高粱托生的?你看他高高的个子,黑红的脸庞,多像田野里的红高粱。他一年四季早出晚归,不避风霜雨雪,身体健壮如牛,又多像高粱那不择地而生的坚强脾性啊!
如今我离开故乡已经六十多年,再次返里,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站在村口向西南望去,遍地都是金灿灿的玉米,昔日铺天盖地的高粱随着土地和水利条件的变化,已经悄然退出了历史舞台。我再访立志哥,他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离世,活到了七十多岁,一辈子也没有娶过亲,回想他当年风里来雨里去的伟岸身影,我不仅黯然唏嘘。
(20XX.8.29)
刻在树上的字
刻在树上的字
那时候,他们还都在一所学校读书。植树节学校里组织植树,每人种一棵。她也在植树,由于要挖坑,要提水,她累得脸儿红扑扑的,晶莹的汗珠挂在额前颔下。他觉得她就是上天派给他的公主,她的一举一动都令他沉醉。在同学们都散去的时候,他偷偷带着小刀在她种的那棵树上刻下了XXX我爱你。
不久这六个字就被眼尖的同学发现了,在校园中掀起层层波澜,她成了大家议论的对象,也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班主任大为恼火,而她却看上去精神始终特别好,就好像已经和谁已沉浸在热恋中一样。
15年后,他重返校园,那棵树还在,她还在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回校当一名教师。
沿着校园的小路散步,他们来到那棵树前。树长高了,那几个字显得更加大了。
不怕你笑话,这么多年来,我时常会来看这棵树,还有上面的字。她笑吟吟地说
为什么呢?他的心一动
因为它让我感觉非常温馨她禁不住嘴角上扬甜美的笑:这是我少女时代最浪漫的事,虽然他没有向我承认,但我知道这一定是他做的。
谁?他的心快跳到喉咙了。
她轻轻地说了一个同学的名字,遗憾的是并不是眼前的他,而是当时他们班的另一个男生。
我曾写信追问过他,但他一直不回信。也永远不会再亲口告诉我了!
为什么?
他已经走了,去一个宁静的地方。再也不回.......来了!她忍不住哭泣
看着她难过他非常心疼,他咬了咬嘴唇揽过她的肩肯定地说:是他刻的字,请原谅我这么多年一直替他保守这个秘密!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有点吃惊。不过马上反应过来了:没事, 谢谢你..........
就这样她默默地倚在他怀里好一会儿,直到夕阳西下。
到了快分手的时候,她捡起地上的一枚中间被虫子咬了一个洞的叶子递给他这里有我们童年的记忆,还有他.........也在这片叶子里!
他笑了一下,接过放在皮夹里。珍藏起来。
挥手的时候,她看着他远走。自言自语地说:你不知道你刻树的那把刀是我在树下捡到的,当时你总喜欢用和我一样的文具,甚至是夏天里的一把扇子,你都要废尽心思找和我一样的扇。而那刀直到现在它还躺我的抽屉里!
从一开始她心里就明白这是他做的而不是别人,但人生总有悲欢离合,太多的事不是你我能控制和把握的,不管怎样她觉得现在这样也很好,没有必要去改变。只是她必须要让他明白,因为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不能重新来一次,她希望彼此都过好现在的生活,回忆只在记忆里!
丢失的记忆
有人说今天的经济是眼球经济,是呀,媒体为了赚取人们的注意力,相声、小品、音乐会,招聘、相亲、大奖赛看得人们眼花缭乱。美的丑的、不美不丑的都粉墨登场,消费完大人消费小孩:三岁耍大刀的、四岁唱京剧的、五岁敛贫嘴的
没完没了,九岁儿童登台就有一种大器晚成的感觉了。有一回,竟然导演出一个三岁女孩得知一个四岁男孩将被淘汰,马上热泪盈眶,坚持把自己的名次让给小哥哥的现代版的融四岁能让梨的故事,当时人们感动了,流泪了,懊恼这样的孩子怎么没有生在自己家里?可回头一想,不对!三岁孩童哪能对利害得失理解得如此深刻?利用小孩骗大人可恼可恨!
实在没有什么新招数,就搞了一个爸爸去哪儿?娃娃们萌得可爱,为名声有些过气的明星爸爸们赚足了眼球。唉!真是一个消费的时代,什么都可以拿出来消费。
看着这些小萝莉、小正太的表演,不由自主地想我这么大年龄的时候都干了些什么?可惜,绞尽脑汁也没有想起来。相对完整的记忆都是六岁以后的事情,对六岁以前的事情就断断续续、模模糊糊了。我努力追溯最初的记忆是:水泥路穿白裙子的人湖边几级台阶荷花一条船上船摇晃我害怕哭了仅此而已。我把这些片段告诉了母亲,那是在承德的避暑山庄母亲告诉我。
为了证明自己不笨,我问过很多人,大部分人也都是从五、六岁左右开始有记忆的,只有极个别的人能记起三岁时发生的事情,算是高智商的人了吧。有人说,这是因为婴幼儿的记忆力差造成的。这种说法我不同意,你想,从婴儿到幼儿没用几年的时间,就记住了一门语言,人类生存的很多技能,都是在婴幼儿时期学会的,除此之外,人生那个阶段还有如此强大的记忆能力?
为此,我特意查了一些资料。资料上说,虽然婴幼儿也具有长期记忆的能力,但在四、五岁之前长期记忆系统还不能很好地运行,个别的孩子能在三岁的时候用语言描述出经历的事情,但这时的记忆,也只是片段且不准确。当幼儿长到四、五岁的时候,认知机能迅速发展起来,并开始能够审视内在的自我。这时,开始能够理解记忆了,并学会使用记住、忘记等与记忆有关的词语。届时,人的长期记忆系统才逐渐健全起来。因此,人成年之后,再回忆自己的孩提时代时,一般只能想起五、六岁之后的事情了。
三、四岁的时候,我在承德生活了两年。这两年是怎样的一种生活?承德可是当时热河省的省会呀!五十多年来母亲从来没有详细地给我们讲过,有时断断续续地讲些只言片语:
英儿从小身体不好,闹病、住院。
雇的保姆年龄太小,不会做饭,搞得满屋是烟。
英儿不愿意去幼儿园,就知道躲在墙角哭。
当时我挺个大肚子。
英儿尿床,半夜我睡湿褥子,干的地方给他睡。
承德医院有一位老主任对患者太好了,她嘱咐我:孩子病很重,过年你不能回家了。
有一天英儿发烧,半夜我一个人抱着穿过了一片树林,树林里还有狼。
那一年闹鼠疫。
直到有一天,我把这些零零碎碎、互不搭界的只言片语联系在一起,忽然发现被我丢失的竟是一段震撼心灵的、应该永远永远铭记的记忆
那年我三岁母亲二十四岁。因为家里穷,母亲小时候没有上过学不识字,因为没有文化参加工作后吃了很多苦头。1956年旗委派她到热河省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学习,姐妹们劝她不要去,不是因为我年龄小,因为她怀着我的弟弟。组织安排了怎么能不去?无条件服从组织是那个时代干部的基本素质。再说没有文化怎么行,我不能当睁眼瞎呀。身高不足一米六的母亲背着我,带着一个不满十六岁的小姑娘来到了承德。
母亲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母亲白天上课,小保姆在家看孩子、做饭。因为小保姆第一次进城,不会使用城里的燃煤灶,每天把屋里搞得乌烟瘴气的,引起房东的不满,几次险些被赶出来。母亲陪着笑脸说着好话,总算安顿下来了。
母亲长在牧区,汉话不好,学汉语困难很大,每晚把我哄睡,还要补课。我从小体质不好,来到一个新的地方不适应,经常闹毛病,上医院是常事。有一天凌晨两点高烧不退,满口胡话,眼看就不行了。那时候承德远没有现在这样繁华,从家里到医院沿途很荒凉,还要经过一片黑松林,林子里经常有野狼出没,母亲也很害怕,但看见我病成这个样子,一咬牙抱起我就走。医生看见了都吃惊:你是自己来的?后来学校知道了母亲的困难,专门腾出来一间宿舍供我们居住。
在学校里住就方便多了,母亲的功课也不那么吃力了。可是好景不长,我们那栋宿舍出了一位鼠疫病人,整栋楼马上被隔离起来,穿着白大褂的防疫人员不停地喷药。楼里的人不能出去,吃饭用吊篮吊上来,垃圾用吊篮吊下去,一直被隔离了三个月。好容易解禁了,母亲的预产期也到了。
弟弟出生以后生活更乱套了,我在这边闹,弟弟在那边哭。刚刚哄好了这个,那边的孩子又尿床了,母亲整夜整夜地睡不好觉,第二天还要上课。没有办法,母亲把我送进了幼儿园。按理说,幼儿园是全省最好的幼儿园,但我不适应不乐意去。母亲说,英儿好哭,自己在哪里偷偷地抹眼泪,怪可怜的。用现在的标准看,虽然是省立幼儿园仍然非常简陋,我在那里传染上了肺结核。
当时虽然有了青霉素、链霉素,肺结核仍然是死亡率非常高的疾病。母亲为了保住我的性命,让我住进了省人民医院。儿科主任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看见母亲这么辛苦非常同情她,特例允许母亲陪床。
每天晚上母亲给弟弟喂完奶就到医院陪我,同时在医院里温习功课。有一段时间每天下午我都发低烧,母亲紧紧地搂着我,给我喂水、喂水果,盼我的病早点好。医院的床位非常紧张,我们娘俩只能挤在一张床上,半夜我尿床了,母亲就把我换过来,尿湿的地方她睡母亲说,我养四个儿子,英儿最费事!在承德那两年可能是她最艰苦的一段日子,全是因为我呀,可是我把这段记忆全部地丢失了
中午,八十三岁的母亲坐在沙发上拿着放大镜在看报纸,我心里想母亲能认识这几个字可真不容易。
海边的记忆
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你向往那可以随意漂泊的天涯,说你总有一天,要踏上它。象鲁宾逊那样去漂流、享受生活,感受自然的浩大,感恩上帝赐予的一切苦难。
每次我弹吉他的时候,你总是爱坐在我的身边,一边倾听,一边瞅着远方,回忆你的童年,还有你成长的快乐和挫折。憧憬未来的你,说你流浪的时候也要携上一把吉他,以免想鲁宾逊那样,困住的时候太寂寞。
时光总是喜欢流逝,视线在阳光中移动,每个人的故事,都在阳光和视线中闪动,每个故事发展的激情总是与阳光交互辉映,故事的悲怆少不了电闪雷鸣,于是那首歌唱着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
在我收到函大教材的时候,我有了一个邀你看海的念头,并带上你的那把吉他你神情激动,无限向往的与我诉说。
然而,我的勇气只能透过窗棂,随着你的遐思来到海边,扑扑的心跳和大海的浪花一起翻滚。
我无法打断你的向往,我不知该如何回答你,贫寒的人,在人前无法夺取尊严。
失业无情地打击,生活热烈的敲打,岁月的河坝一夜间溃堤,生活的激浪无情的将我卷到异乡,在异乡的河床上,我的心搁浅在岸边,我的心只能逆着河流,惦念着家乡。我将异乡盛开的花在梦中束成花蓝悄悄地置于你的窗前。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只往返的信鸽一时间折断了翅膀,再也不见它起飞,在蓝天上飞翔,那只飞上蓝天的风筝就断了线,留在了异乡。
异乡的奔波啊,有苦也有乐。劳作的苦楚,被思念流成了河。
上苍眷恋着每一个生活着的人,哪怕你是幸福,或者正遭受痛苦。
一日,家乡的友人来信告诉我,有了你的音信,说你已婚,那天笑得很涩
之后,收到了你的来信,你说你早就放弃了函授,唯独不能放弃过去,还有准备要一起去看海,父母的意愿,你不能平反,孝顺父母,那是中华几千年的帆。
你始终诉盼那只孤独的木船,突然有一天能扬起希望的帆,但它始终没有驶过你的眼前。
数年后,我终于辗转回家乡,只见你矗立在寒风中僵硬的墓碑,四周的荒草在寒风中颤微微的摇摆,不知它们是否也在诉盼那片希望的帆,有一日能够到来。
这世界依然没有改变。希望的帆,没有意外。
眼睛的视线几经折射改变,天籁还在,阳光依然灿烂,心情却被一次次无情的挫乱.
鲁宾逊的故事还在一代传着一代:鲁滨逊的收获依然那么意外,依然那么让人喜出望外。现实的生活还要经得起岁月的折磨,不断挑战海一样大的困难,心情要平淡,尊严那只是一个热爱。
我们的记忆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我们的记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我们一起好吗?不晓得以后还能不能一起了,时间过得还真的很快啊!
不知不觉,三年已经过去了,我们还是那样的不成熟,也许这就是时间的安排吧!
不知不觉,又是一个分离季,还记得那年吗?也是这样,我们有说有笑的就离开了!
不知不觉,今天已是最后一个相聚的日子,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相聚,不过,这样离开也挺好的!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都有好多的话讲,可是到最后只能相视。有许多话只能掩盖在心里,让他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消失,然而,在以往的岁月里,此刻却是如此的清晰,三年前的一切,视乎就发生在昨日,那些话语,是那么的清晰,让我难以忘怀!
那些话语,还回荡在耳畔!想一想,那些话语是如此的幼稚,是那么的天真。现在,回想起,还真是那么的美好。可惜,时间不等人,我们有相聚就会有分离,这是不变的真理吗?
回忆起,那些美好的日子,来到小路上,踩着枫叶,感觉是多么得美妙。独自走上小路,却是那么的不自然,让人不觉想快点离开这个快乐的地方。一个人散步会有许多收获,如今,收获了一些成熟。几个人散步,收获的却是沿途的乐趣,不论山水的美妙,总是感觉是那么的有趣。那时的想法是多么的天真!总以为风光是那么的好!
前面,有我们难忘的迷雾,总是会有一个人会为我们解开;后面,有我们难忘的果实,总是会出现新的格式;左边,有我们难忘的风景,总是有一个人为我们敲响警钟;右边,有我们难忘的记忆,总有一些画面激起我们的回忆!
以后,我们拥有新的朋友,但都会记得彼此;以后,我们拥有新的故事,但忘不了我们的吵闹;以后,我们拥有新的风景,但总会记得我们走过的路。这些是我们永远忘不了的,这些是我们难以忘怀的,这些是我们挥之不去的,这些将永远在我们的心底
踏上路程
来到新的起点
相识
不知是否有终点
永不后悔
欢声笑语
严厉教导
追逐打闹
记忆犹新
一段终点
却是让人不想离去
三年时光
是如此的短
心中有些不舍
但始终相信
终点亦是起点
岁月,是我们值得珍惜的,哪怕是一分一秒,都是让人挥之不去。
岁月,是我们值得纪念的,哪怕是一点一滴,都是让人记忆犹新。
岁月,是值得我们打拼的,哪怕是一分一秒,都是让人不可缺少的。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前方的路很遥远,也是不可预测的,我们就应该时刻抓紧机会,不要让生活缺少我们的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