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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发表时间:2020-08-13

【www.qg13.com - 一个人的孤单情感美文】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昨天,给班助超哥过生日,也算是和他道别,大家最后聚在一起让他看一眼。

毕竟再过几天,他拿到毕业证就要奔赴工作岗位了,这一去,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是的,有的时候别离就是这么残酷。

我还记得刚刚知道自己被工程造价录取时,我加了班级群,每天从早到晚地水群,那个时候,大家都还没见过面,跟网友似的,各种话题聊得热火朝天。

大家在群里会你发一句语音唱一段,我发一句语音唱一段。

会互相怂恿爆照。

那个时候看到超哥照片,只有一个感觉:哇!这是大我两届的学长吗!怎么这么萌呢!长得这么清秀可爱,皮肤这么水嫩光滑,笑容这么平易近人!

后来来到学校,发现超哥真的是一个很暖的人。

第一次班会的时候,和我们说了很多大学里的事,我就记得什么要做好防护措施,要好好学习,其他不记得了,但是我记得当时我听得很认真,我也记得超哥当时说那些话时掏心掏肺的样子。

心里默默地觉得:嗯,他是一个口才不错,挺会和别人打交道的一个人。

标志xing的,应该就是他的笑容了。

带点孩子气,带点腼腆,带点可爱。

还记得我们军训的时候,他戴着棒球帽来看我们,走到男生方阵里面和男生们聊天。

又走到女生方阵这里和我们说话。

不记得说了什么,只是依稀记得军训的时候他经常来看我们。

我还记得我和超哥一起走到一边说话的时候,我们班特色方队的男生还在起哄,当时可能他们还不太清楚超哥的情况吧,我就大喊一声:超哥有女朋友了!

对于超哥,真的更多的像一个哥哥一样。

给了我们大学生活学习上很多指导,他也一直非常耐心地回答我们的疑问。

大一那会经常有活动,所以经常能看到他。

大二之后我们也渐渐地适应了大学生活,对于大学的一切新奇慢慢消退,超哥也渐渐淡出我们的视线。

只是偶尔遇见他,超哥还是那么热情地和我打招呼,然后说出一大堆我最近的情况。

心里猛呼:他怎么知道的!

然后觉得:嗯,超哥还是没变,很热心,也在默默关注我们。

距离上次见他应该有很久很久,大概大半年没见过他了吧,一直到昨天。

剪了很干脆的短发。

依然脸上肉嘟嘟,皮肤白白嫩嫩。

但是表情有一点不一样了。

没有以前乐呵呵的样子。

我们是去一个专门办派对的别墅给超哥庆生也当作一次班级聚会吧。

买了各种菜,调料,一个双层大蛋糕,轰轰烈烈就去了。

之后一部分女生在厨房准备,剩下一部分就在里面里面玩桌游,台球,唱歌,看电影还有打麻将的。

超哥呢,就四处逛。

逛到KTV的时候,正好是《情非得已》,女生唱不好,他就爽快地接过话筒。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

......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我想说,真的好听。

有那种调调和感觉。

觉得曲调轻快,却又有一点点勾起心中某个小角落的记忆。

后来大家聚在一起吃饭,发红包,吹蜡烛,许愿。

饭后又各自散去,自己玩自己的。

我坐在房间里,看着大家有的聚在一起笑得很开心,有的在KTV嘶吼,有的很安静地在打桌球或者下军旗,很热闹的样子,但却都与我无关的样子。

也许,我把自己和别人割离开了。并没有融入他们当中,也无法体会他们的欢乐。

那一刻觉得自己好孤独。

没有办法刻意地融入,自己呆在一边静一静反而比较好。

孤独的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因为怕孤独而把自己刻意塞到一个圈子里。

我们害怕形单影只,觉得那样好像少了什么依靠,遇到什么会孤立无援,一个人逆着人流走的时候会局促不安。

面无表情地一个人,连个说笑的人都没有的自己会感到很别扭。

其实是,我们一个人可以说走就走,一些路,注定要自己走,一些黑暗注定要自己通过。

超哥虽然说是寿星,但我有感到他努力想要融入我们小14这个群体,和这个群体中各个小群体,他努力和我们打成一片。

我在卧房里一个人静静地玩手机,却也觉得充实,后来几个同学陆续走进来,坐下,超哥就躺下来,躺在我旁边的被子上。

他说:突然好困啊,中午我们哭成一片,喝了好多酒。

我听到这句话,才有一点意识到,毕业,再见,可能就再也不见了。

四年的青春,那些年里爱过的人,努力去做的事,都要在几天之后一一告别。

毕业了,可能有的人就再也见不到了呢。

有些暗恋也由此而止。

有些人也就此永别。

你永远也无法拥抱他,甚至无法和他道别说再见。qg13.cOM

莫名有一天,你寻遍校园的每个角落,都不会有他的身影。

一切的音容笑貌,都止于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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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单,还是狂欢


这样阴雨的暮春,即使念着绿荫冉冉到天涯这样生动的句子,心里也是热闹不起来的。

没课的日子,我常常孤单一人。

一个人吃饭、念书、跑步、备课,夜深了,如果加班的人还没有回来,便喝二两自己泡的红花酒,躺在在落地灯旁那张有些硬的布沙发上,闲闲的翻看一本诗集,直到睡着。

读《少有人走的路》,作者说,梦是你所向往的一切在潜意识中的表达,而我,许久都没做过能让自己记住的梦。

在潜意识里,我别无所求。

一个人生活,最重要的,是安排好一切,让自己忙碌、充实,不至于沦为刷剧的沙发土豆或日上三竿还沉迷梦乡的懒虫。

然而,在做完TO-DO-LIST上所有事情的傍晚,窗外暮色阴沉,呆望着即将笼罩下来的夜,身后是清冷的屋子,心绪莫名凄迷。

冷清久了,不免有些孤单,不是因为需要人陪伴,只是,这样的一种生活的状态,在春意阑珊之中,交织着丝丝的惆怅,像一首我写不出的羁旅词。

没想改变什么,城市里的情绪体们,许多人和我一样,一边孤单,一边享受着自己的生活。

昨夜,花子发来照片,她的小小阳台上放了两个琉璃烛台,烛光闪烁在静寂的夜色中,仿佛一场火焰的狂欢。

我很感动,那种孤单而又愉悦的心情,不必用热闹去打破,但有人懂,总是好的。

夜把我的世界挤压得只有眼前这一串有些昏黄的灯光,思绪从文字中拔出来,我听到从窗外飘进来的车流声,听到对面人家在洗碗,听到一个男孩在电梯间喊他的亲人:电梯来了,快一点!

生命的交响乐始终是热闹的,谁又能说这热闹不属于我?

今夜,也有许多人和我一样,在一间热闹又宁静的屋子里,孤单着,或者狂欢着。

一群二流子


一群二流子

有一次,公鸡对母鸡说:现在正是核桃成熟的时候,我们要趁着松鼠还没有把核桃全部吃完,赶紧进山去吃个够。

对呀,母鸡答道,走吧,我们可以好好地享受享受。

它们于是就上了山,而且因为天气晴朗,一直在山上呆到天黑。不知道它们究竟是因为吃多了撑着呢,还是因为它们突然变得心高气傲起来,它们竟然不愿意步行回家。

公鸡用核桃壳做了一辆小车。车子做好后,小母鸡坐了上去对公鸡说:你只管在前面拉车吧。

让我拉车?公鸡嚷了起来,我宁愿步行回家也不愿意拉车。不行,我决不答应!要我坐在车上当个车夫还可以,可要我拉车,这根本不可能。

就在它们这样争论的时候,一只鸭子嘎嘎嘎地叫着对它们说:你们这两个小偷,是谁同意你们上我的核桃山的?等着,我要让你们吃点苦头!

它说着便张开阔嘴,向公鸡扑过去。但是公鸡并非等闲之辈,毫不示弱地向鸭子反击,对着鸭子猛踢猛蹬,弄得鸭子只好低头求饶,并且愿意接受惩罚,给它们拉车。

小公鸡坐在车夫的位子上,高高地叫了一声:鸭子,尽量给我跑快点!小车便飞快地向前驶去。

他们走了一程后,遇到了两个赶路的,一个是大头针,一个是缝衣针。停一停,停一停!它俩喊道。然后又说,天快要黑了,它们寸步难行,而且路上又脏得要命,所以问能不能搭一会儿车。它俩还说,它们在城门口裁缝们常去的酒店里喝啤酒,结果呆得太晚了。

由于它俩都骨瘦如柴,占不了多少位子,公鸡便让它们上了车,条件是要它们保证不踩到它和母鸡的脚。

天黑了很久以后,它们来到了一家旅店前。它们不愿意在黑夜里继续赶路,再加上鸭子的脚力又不行,跑起来已经是左摇右摆,它们便进了店里。

店主人起初提出了许多异议,说什么店已经住满了,而且他觉得它们不是什么高贵的客人。可它们说了很多好话,说要把小母鸡在路上生的鸡蛋给他,还把每天能生一只蛋的鸭子留给他,他终于答应让它们在店里过夜。

第二天清早,天刚蒙蒙亮,大家都还在睡梦中,公鸡却叫醒了母鸡,取出那只鸡蛋,把它啄破,和母鸡一起把蛋吃进了肚子,再把蛋壳扔进火炉。然后,它们来到还在沉睡的缝衣针旁,抓住它的脑袋,把它插进店老板椅子的坐垫中,又把大头针插在店老板的毛巾里。做完这些后,公鸡和母鸡便飞快地逃走了。

鸭子因为喜欢睡在露天,所以晚上一直呆在院子里,没有进屋。它听到公鸡和母鸡逃跑了,心里万分高兴。它找到一条小溪,顺着它游了下去这种旅行的方法当然要比拉车快多了。

几个小时之后,店老板才起来。他洗了洗脸,准备用毛巾擦一擦,结果大头针从他的脸上划过,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道直至耳根的长长的血印。他走进厨房,想点燃烟斗,可当他走到火炉旁时,鸡蛋壳从火炉里蹦了出来,碰到了他的眼睛。

今天早晨好像什么都跟我过不去。他说,同时气呼呼地在他爷爷留给他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可他立刻又跳了起来,而且叫着:哎哟!哎哟!那缝衣针虽然没有扎着他的脸,却比大头针扎得更厉害。

他现在真的气坏了,不由得怀疑起昨天很晚才住进店来的那帮客人。他去找它们,结果发现它们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了。他于是发誓说,他的店里今后决不再接待任何二流子,因为这帮家伙吃得多,不付一分钱,而且还忘恩负义地对你做恶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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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懂你泪水的知己,胜过一群只懂你笑容的朋友


有时候,心里有事,很想找个人倾诉,于是打电话,没人接啊,睡觉吧。第二天,电话拨回来,可是你已经没了想说的情绪。

有时候,看到一件衣服很喜欢,沒适合码,过几天有了,你却已经失去了拥有的yuwang。

曾经你喜欢上一个人,喜欢的死去活来难以救药,喜欢到你以为再也不会这样去喜欢一个人了。几年后,却模糊的想不起来。

原来,所有那些jiqing、冲动、放不开、舍不得的当下,都会随着时间,在岁月里悄悄流逝,慢慢消散。

所以,何必念念不忘,何必苦苦执着。

你是你自己的作者,又何必写那么难演的剧本。

后来的后来你会知道。那些所有你以为过不去的过去,都会过去。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它。

有时候,是我们自己想太多,才让自己如此难受。我的脾气赶走了很多人,但留下了最真的人

上天给了你这种活,因为它知道你强大到可以活下去。别在喜悦时许诺,别在忧伤时回答,别在愤怒时做决定。

生命中总有那么一段时光,充满不安,可是除了勇敢面对,我们别无选择。

一个懂你泪水的朋友,胜过一群只懂你笑容的朋友。

有的人对你好,是因为你对他好,有的人对你好,是因为懂得你的好。

幸福,从来都没有捷径,也没有完美无瑕, 只有经营,只靠真心。

一个人的孤单


你有过孤独感吗?那种即使人潮拥挤、世间纷杂,但还是内心苍凉的孤独感。

听过一首歌,唱着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孤单,不禁想到红楼中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自我们出生那一刻,就注定了孤独,只是在漫长的岁月中,我们总是会让自己显得热闹些,甚至于,这种掩饰孤独的行为都骗过了自己,不知是该庆幸还是悲哀。

有这么一个人,他是单调的黑白颜色,每次出门前都画着自己的彩色面具,融入这个缤纷的世界。可是,他仍有一颗黑白颜色的心,他的悲欢喜乐都在面具下上演着,无人知晓。他是彩色世界的黑白少年,他是伪装的独行侠。

夜深人静,他拖着疲倦的shenti回家,卸下面具,落寞的身影在灯下更显孤寂。他像极了那首歌一个人买来面具假装着强悍,笑着跳进人海里。他学会伪装,聪明地周旋,却掩饰不了黑白的心。

我们是孤独患者,游离在这世界,满身伤痕。

我一个人不孤单,等一个人才孤单


一个人,其实并不会多么孤独。无论是主动选择的离群索居,还是被动而来的形单影只,这时的自己心里是满的,反倒可以享受这样独处的时光。就像歌中唱的: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一个人的时候,可以聆听自己,可以看看周遭,可以平静生活,这是一种味道,但不是孤单的味道。

有孤独感的,才叫孤单。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真正心理挥之不去的孤单,是你一个人,恰好在想另一个人,而他(她)却不在你身边。心里仿佛有一个洞,洞是他(她)的形状,无人能够填补。于是,那种空落落的空虚、失重、无措、漂浮感,在整个躯体里荡漾,调和出一种略显苦涩的味道,抽走了你原有的灵魂。这,才叫孤单。

当一个房间是单人房,里面摆着单身床,一个人走进去,就是圆满。大大的居室,宽敞的双人床,沙发上还回荡的两人的欢笑,这时的一个人走进去,就是孤单。进去的这一个,就开始了等待的过程,等门声响起,等他(她)进门,等着问饿不饿,累不累而这个等待,不知道时间是多久,不知道等得结果是否满意。

等啊,孤单啊。当一分一秒时间流逝的时候,流走的是耐心,流走的是一个人对另一个的情谊。热腾腾的饭菜终究会冷却,时针分针合拢还会分开。单方付出的感情不会长久,需要长久等待的人也终不会是可以走完一生的人。人生,要么一个人,要么一对人,牵扯终归不是爱情。

人生的旅程,大半是孤单


有些时候,买了就买了,不要去比价;吃了就吃了,不要去后悔;爱了就爱了,不要去猜疑;散了就散了,不要去诋毁。 笑着面对生活,悠然,随心,随xing,随缘。

来者珍惜,去者放手。人生是一场旅行,不可能相携、相挽到永久。路途的邂逅,总是美丽,分手的驿站,总是凄凉。不管喜与愁,该走的还是要走,该来的终究会来。

人生的旅程,大半是孤单。懂得珍惜,来的俱是美丽;舍得放手,走的不成负担。对过去,要放;对现在,要惜;对将来,要信。

人生,是一场盛大的遇见,若你懂得,就请珍惜。生活,简单一点。爱情,简单一点。人生,简单一点。喜欢就是喜欢,错了就是错了,过去就是过去,没什么大不了,我就是我,我的生活,只有我能够做主。

该来的自然来,会走的留不住。不违心,不刻意,不必太在乎,放开执念,随缘是最好的生活。如此,最好。

人生再多的幸运、再多的不幸,都是曾经,都是过去,一如窗外的雨,淋过,湿过,走了,远了。

曾经的美好,留于心底,曾经的悲伤,置于脑后,不恋,不恨。学会忘记,懂得放弃,人生总是从告别中走向明天。悄悄告诉自己说,没事的,一切皆如此。

干不完的工作,停一停,放松心情;挣不够的钱财,看一看,身外之物;看不惯的世俗,静一静,顺其自然;生不完的闷气,说一说,心境宽广;接不完的应酬,辞一辞,有利健康;尽不完的孝心,走一走,回家看看;还不完的人情,掂一掂,量力而行;走不完的前程,缓一缓,漫步人生!

每天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每天领取谋生钱,多也喜欢,少也喜欢;少荤多素日三餐,粗也香甜,细也香甜;新旧衣服不挑捡,好也御寒,赖也御寒;常与知己聊聊天,古也谈谈,今也谈谈;全家老少互慰勉,贫也相安,富也相安。

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见证了人xing,懂得了真的,明白了假的,没有解不开的难题,只有解不开的心绪。没有过不去的经历,只有走不出的自己。

一开始你总是担心会失去谁,可你却忘了问,又有谁会害怕失去你?人生,努力了、珍惜了、问心无愧,如此,甚好。

遇见这样一个人,从此不再孤单


【1】咕噜咕噜,厨房里炖着从清早就放进锅的山药乌鸡。现在是上午十点,阿珍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比对着从网上下载的视频,一针一线地在绢布上绣花鸟。厨房门未...

【1】
咕噜咕噜,厨房里炖着从清早就放进锅的山药乌鸡。现在是上午十点,阿珍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比对着从网上下载的视频,一针一线地在绢布上绣花鸟。厨房门未关,整个屋子里弥漫着山药乌鸡的浓香,空气里浸透了汤的味道。

阿珍今年才满二十六,但俨然一副老年人做派。每天按时锻炼、吃得精 致营养,不喝酒不吃垃圾食品,对年轻人喜欢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喜欢待在家里,没事的时候做做手工,养花逗猫。阿珍是一家公司的会计,日常生活乏善可陈,她从小跟奶奶生活,一股子老年做派,和周围同事格格不入。

比起唱歌打牌疯狂谈恋爱,她更愿意去市场上买一只鲜活的鸡,让摊主宰杀带回家,然后一边煲汤一边哼歌。阿珍煲汤的技艺继承自她奶奶,她奶奶煲的汤又浓又香,儿时只要奶奶煲汤,家附近的野猫就会自发聚集过来。

奶奶死后,阿珍跟了父母,成年后便一个人搬出来住,和家里关系清淡疏冷,不是她脾气不好,反倒是父母有点怕她,觉得她的一举一动都像极了奶奶,她身体里住了一个老灵魂,让旁人亲近不得。

所以林的到来是个意外。年会上阿珍抽中了去云南旅游的大奖,往返机票住宿公司全包,所有人都羡慕不已。但其实阿珍更喜欢三等奖的一套和风餐具,典雅素朴,用来装汤一定非常好看。可她什么也没说,默默笑着接受了大家的祝贺,然后一个人去了云南。

阿珍对远行的记忆很浅很淡,幼时去过最远的地方还是奶奶背着她赶集, 其实路程不远,只是奶奶蹒跚的脚步让阿珍觉得那是一段非常遥远的旅途,她也实在对旅行提不起什么兴趣。

在客栈睡到日上三竿,然后出门觅食,要不是热心的老板见她一人,提议她去丽江逛逛,她是准备把所有假期时间都耗在客栈里的。

拿着去丽江的汽车票上了车,云南的太阳旺得很,对阿珍来说更适合睡觉。

期间车上上来几个人,都是一对一对的小情侣,穿着在古镇买的民族服装,女孩们的头上都编了彩辫,阿珍混在这群人中间倒显得另类。车上就只有她一个人没伴, 旁边的座位自然也没人坐。她戴上口罩,拉下帽子,头垂着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去丽江的三个小时车程里,阿珍一直在睡,头撞上旁边的窗玻璃,迷迷糊糊睁一下眼,又继续闭上。感觉到身边有人坐下,阿珍下意识地把身体往里面挪了挪,听到对方好像说了声谢谢,但她没有搭理。

直到司机在前面喊丽江到了,阿珍终于醒来,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车子上只剩她一个人了。她急忙拿上背包对司机说了声“抱歉”,匆匆下车。

走出丽江车站,外面的太阳晒得阿珍一阵恍惚,看到远处有个公交站台, 旁边稀稀落落地站着几个人。

“那个,请问一下去古城坐哪班车?”阿珍问其中一个正低头看手机的男人。 对方抬起头,看到阿珍后,突然略带惊讶地笑了:“这么巧,是你啊。” 阿珍一脸茫然。

“刚才我们坐的同一班车,我坐你旁边来着。”对方解释道,“不过看你一直睡觉,可能没太注意。”

阿珍恍然,不好意思地笑笑:“是啊,我一直睡觉,没注意旁边坐的人。” 男人叫林,也是一个人来玩,不过听说他有个朋友在昆明,晚上也会过来玩。见阿珍一个人形单影只,出于好意林说他可以当阿珍的向导,之前他来过丽江好几次,对这里也算熟门熟路。

阿珍想说不用,却不好意思推托林的好意,点点头说了声谢谢。

【2】
林帮阿珍找了价钱便宜的客栈,他住阿珍楼上。

林带阿珍逛四方街,虽不是旅游旺季,但人依然很多,阿珍挨着林挤在人群中,全顾着人挤人了。街道两边是各色服装店、饰品店和特色美食,林对阿珍说:“进去逛逛呀,不然一直瞎走多无聊。”

阿珍对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其实不怎么感冒,来丽江的女生大多数都会披一件花哨的大披肩,就像煲汤一定少不了盐和姜片。林问阿珍要不要像周围女生那样编个彩辫或者买个披肩,阿珍讪讪笑着摇头。阿珍意兴阑珊地东看看这个、西摸摸那个,林不知从哪儿买了两个彩色冰淇淋,递给阿珍一个,说:“这冰淇淋特别好吃,你尝尝。”

结果阿珍一口咬下去就吐了:“榴莲味?” “你不喜欢吗?”林大口咬着手里的冰淇淋,一脸茫然。 阿珍把冰淇淋还给他,瞪他一眼:“谁喜欢啊。” 一开始阿珍以为林是故意的,生气一路上没怎么理他,后来才发现林天生少根筋,粗线条。林带阿珍去吃饭,等菜端上来发现全是麻辣的,林爱吃辣,自以为所有人都爱吃辣,看到阿珍被辣得直喝水,他茫然地递去纸巾:“你吃不了辣吗?”

类似的事发生几次后,阿珍也学聪明了,什么事提前告诉林,让他不要再粗线条地安排好一切。到了晚上,林的朋友过来,是他的大学学妹,身材很好,穿着时髦,烫着大鬈发,化着浓妆,眼睛一眨巴阿珍真担心她的眼睫毛会跟着掉下来。到丽江晚上泡吧是必须的,清吧民谣吧慢摇吧什么类型都有,经过那些热火朝天的酒吧,服务生站在门口招揽客人让阿珍觉得十分不自在,可林的学妹偏偏喜欢热闹酒吧,吵嚷着要进去玩,阿珍向来是迁就别人的,便跟着他们进去了。

“喝酒吗?”林的学妹很热情,递给阿珍一瓶开了的酒,“来这里还喝水多无趣,喝吧,喝醉了晚上你跟我睡。”

阿珍脑里一瞬间闪过这两个人会不会是诈骗团伙的念头,但很快便被酒精冲刷掉了。

酒吧里很吵,音响大得让阿珍觉得心脏都在颤抖,邻桌有人来敬酒,阿珍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林的学妹拉过去干了一整杯。阿珍回到座位上,看对面的林冲着自己笑,一张脸上长了四只眼睛,嘴巴也分裂成两个。阿珍凑过去,大声问林:“你怎么有两个嘴巴?”

“什么?”林听不清,坐直身子也凑过去,两个人挨得只有几厘米,要 是平常阿珍肯定早缩回去,可她喝多了,脑子迷迷糊糊,加上酒劲,好像世间万物她都能够掌握,直接伸手抓起林的衣领,把他提过来,一张口满嘴酒气: “你说你怎么有两个嘴巴?”

“你喝多了。”林把她按回座位,叫旁边的服务生端水来。

无奈酒吧生意太好,水迟迟没端过来,反倒卖花的服务生来了,拿着一大束玫瑰花和跟头差不多大小的棒棒糖,让林给一桌的学妹和阿珍买。学妹说不要,继续跟邻桌嗨。

这时阿珍猛地站起来,指着棒棒糖对林说:“我要这个!你要给我买这 个!”语气像是个吃不到糖的小女孩,只差眼泪汪汪地流出两行清泪来。

“买买买。”林被吓到,从包里掏出钱塞给服务生,“我要这个棒棒糖。” 服务生站着没动。

“我要买这个棒棒糖。”林的声音提高了些。

“对不起,你的钱不够。”
……

阿珍拿着人头大小的棒棒糖直接往林脑袋一敲,大声笑道:“你的头居然敲不碎敲不碎啊……”

那晚阿珍满场跑,跟吃了兴奋剂似的,这个桌敬一杯,那个桌喝一口,往厕所吐了两回还不停歇,林想带阿珍回客栈,可学妹玩得更嗨,吵嚷着要把有外国人那桌全部干翻。到了后半场人渐渐少了,大家开始去台上跳舞,音乐节奏很快,每一拍都仿佛打在心坎上,学妹兴奋地跑过来摇醒已经趴在椅子上睡着的阿珍:“快起来,我们跳舞去。”

阿珍昏昏沉沉任学妹拉着,林好好坐在位置上,也被学妹一并带上了台 子,学妹在台上仿佛群魔乱舞,阿珍酒醒了一大半,灯光晃得她根本看不清台下有什么人,干脆也豁出去,拉住傻愣着的林左右摇晃起来。

阿珍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去的,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林的学妹挨着自己嘴巴大张着睡得呼呼作响。阿珍动了动脖子,头痛得厉害,努力回想昨晚发生的事。记忆却只停留在进酒吧前的阶段,后面发生什么她一点记忆也没。

早餐时林的学妹绘声绘色讲述了一遍阿珍昨晚的行径,阿珍睁大眼睛,手里的筷子“啪”的一声掉地上,林帮她捡起,她又掉,捡起,又掉,捡起……

“其实也还好。”林见状让学妹别再说话,安慰阿珍说,“也就是跳了个舞,拿着棒棒糖满场跑,反正大家都不认识你,真的没什么……哎,阿珍你去 哪儿!你早饭还没吃完!”

【3】
那几天林带着阿珍和学妹玩遍了丽江,吃了当地的腊排骨火锅、丽江粑粑还有斑鱼锅锅底,三个人几乎是挺着肚子走出去,摸着胀得圆滚滚的肚子,林的学妹回味着刚才喝的鱼汤,说好久没喝过那么鲜美的汤了,要不是后面急着涮鱼,她一定还要多喝几碗。

阿珍把这些话听了进去,晚上住宿在束河古镇的一家客栈,客栈提供厨房,半夜阿珍睡不着下楼去院子透气,透着透着像受到了召唤一般往厨房走去,摸到开关按亮灯,阿珍一眼就看到那个待在角落的紫砂锅,散发着些许年代感,一瞬间勾起了阿珍做饭的兴致。厨房的窗上贴着做饭一次十五元,阿珍乐滋滋地端起紫砂锅准备开始烹调她自己的美味。

等到林和学妹早上下楼来,她已经用厨房冰箱里的食材煲了一锅苹果瘦肉鸡汤,炒了一个素菜,盛好汤端到林和学妹面前,阿珍半眯起因熬夜生出的黑眼圈,笑道:“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学妹喝完说了句“惊为天人”后又连喝了三大碗,林一直默默喝着,边喝边傻笑,好像那汤有带来快乐的功能。学妹瞥了眼林,对阿珍说:“他就是缺根筋,你别在意。”

林其实并不是少根筋,只是少有的乐天派,后来几天学妹偷偷向阿珍讲述了他大学时期的糗事,说是糗事反倒令人生出“这家伙真是傻得冒泡”的怜惜。

帮前女友熬夜写论文第二天兼职打瞌睡被油烫手,排了一通宵帮前女友买火车票,却忘了买自己的导致春节没回家过年,前女友爱吃一家店的蜂蜜麻花,却只有每天两点有售,他也会翘了课,不惜期末挂科排队去买。说出来全是傻气的事,到后来女友厌烦他太“兢兢业业”,跟一个玩乐队的学长在一起了。学妹说完这些, 意图明显地补充道:“学长真是个好男人,就是太好了才找不到女朋友。”

阿珍手里捧着一杯热水,话锋一转:“那为什么你没和他在一起?” “……”学妹愣了两秒后,猛地一拍阿珍胳膊,“我和他就是哥们儿!” 阿珍在丽江的最后一天,三个人又去吃了腊排骨火锅,晚上玩完在一棵老树下坐着吃烤串,点了三瓶啤酒。学妹知趣地以肚子痛先回客栈,阿珍和林吃 完后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没什么人,街道两旁也没路灯,漆黑一片借着手机上 的手电筒功能照路。

“我明天送你吧。”林说。“嗯。”阿珍做了个捋头发的动作,即使根本没有头发垂落下来。 “五一我有假,去找你玩可以吗?”
“嗯。” “那,保持联系。” “嗯。”
“除了嗯就没别的话对我说?”
阿珍和林到了客栈门口,阿珍抬头望了望隐藏在夜色里林的面孔,笑道: “你来了我给你煲汤喝。”

【4】
旅行完回去,阿珍的生活并没太大变化。每天煲一锅汤,生活节制规律, 只是兴致来了时会去超市买瓶果酒,果酒味甜不醉,阿珍倒一杯坐在阳台的摇椅,想起在丽江和林他们的日子,嘴角会不自然地浮现微笑。有时加班,晚上一个人走在聚满路边摊的街道,阿珍会要个烧烤或炒河粉,味道辛辣,毫无营养,她却吃得津津有味。抬头看天空,天上并没有云南夜晚耀眼的星。

林终于在初夏时节出现,阿珍已经喝完了储存在橱柜里的所有煲汤食材,几粒红豆孤零零地躺在柜子里,阿珍把它们拢在一起放进罐子。林的电话就在这时响起。

“我出地铁站了,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你住的小区。”电话那头林的声音气喘吁吁。

“从1B出来一直直着走就是我住的地方。”结果细问下,才发现林把朝晖路口错记成朝阳路口,地铁也下错了站。阿珍头大,看了眼厨房里正在煲的汤,说:“你站在原地别动,我来接你。”

然后换上她新买的碎花小洋裙出门去了。

煲汤讲究搭配,苦瓜配黑鱼,核桃配山药,枸杞配雪梨。合适的食材搭配在一起可以产生美味的化学反应。就像人和人,你可以是笨头笨脑的水鱼,我可以是并不完美的仔鸡,没有天时地利,可在一起却是世上最合适的搭配,那些缺点也变成彼此可爱的小毛病。遇到这样一个人,你还是你自己,却不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