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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的好累,追的好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马哥说,追她太累,我放弃了。
至此,我的好朋友马哥第一段主动出击的恋情宣告破产。
我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马哥,谈过的恋爱都是被追求,薇姐,是他破天荒头一回追的人。
工作上春风得意的马哥,不管是上班还是休息,接薇姐电话如同接圣旨,不敢怠慢。
自己的生活过的粗枝大叶、轻描淡写,对薇姐却照顾的无微不至、关爱有加。
如此坚定,为什么马哥又选择了放弃?Www.Qg13.CoM
大学毕业前夕才熟识的两人,因为工作分配各奔南北。
临别前薇姐说,如果......
还没等她说完,马哥就当机立掐断,没有如果。
毕业后的4年里,两人断断续续的用电话和网络联系着。
以同窗之名,互诉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种种。
马哥说,在薇姐心中,他是个很聪明的人,值得信赖。
所以薇姐在遇到困境的时候,马哥就算在很远的地方,也是她非常放心的军师。
几个月前,薇姐又碰到难题向马哥倾诉。
泪雨涟涟的来电末尾,马哥出乎意料的留下一句你觉得我怎么样,惊的薇姐留下一句明天再说,匆匆挂断。
那薇姐到底觉得马哥怎么样呢?
如果,毕业当初薇姐能把如果那句话说完,大概就知道了。
马哥为什么要追薇姐?
这个问题和上面那个马哥为什么选择了放弃?一样,迷之尴尬。
经过我百般拷问,马哥说:大概是因为她曾说了一句你可以娶我啦的玩笑话吧。
马哥追了薇姐几个月。
眼见已经获得薇姐认同,可共商人生大计之时,因为联络不畅,大吵了一架。
结果就是,马哥留下一句:追你太累,我不想追了,对不起。
马哥跟我说这些的时候,特别淡定。
我脑补了一下他的内心活动。
天崩地裂、翻江倒海、云波诡谲。
之所以会这么猜,因为我是个女人,矫情。
其实马哥心里啥也没想。
说累是真的。
有几次在会场,电话响了看到是她,找个地方躲着接电话。
平时也是小心翼翼的照顾她,异地是真折腾人。
马哥说从来没这么操心过,感觉得都不像自己了,心生委屈。
怎么这话,前面好像提起过?
费心,有的时候是幸福,也随时可能演变成遭罪。
我突然间想起来陈小春的歌。
爱的好累,真的好苦,女人不应该让男人太累。
灵机一动:马哥真正累的是,要委屈求全去照顾另一个人的感受。
而他明明爱自己更多。
在很多男人心里,女人的颜值、智商很重要,但是不哭不闹、岁月静好更重要。
不管是追求还是相处的过程,费劲的讨好总不能叫人心甘情愿、长此以往。
我特别知道女人作起来的无法无天,
所以深刻同情马哥的遭遇。
但是话说回来,当女人对一个男人表示认同的时候,就已经付出了比对方多的感情。
大概应了歌里那句:让我感觉,爱你很可悲。马哥才想要逃的吧。
不擅长对感情里的双方裁定谁对谁错、谁输谁赢。
但是我知道,消耗的时间、浪费的感情是再也换不回来的了。
我想我不用安慰马哥,他应该很快就能跳脱。
倒是想对薇姐说一句:爱上一匹野马,可惜腿短,跳不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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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追爱
信任,是吗?慕皓俊冷冷一笑,呆呆的看着伊筱汐倔强的眼眸30秒后
他钳住伊筱汐的下巴,将嘴巴凑过去,狠狠地吻住,越吻越深她的吻很甜,就像糖果一样,但却让他百吃不腻。『雅*文*言*情*首*发』他才发现,原来这丫头就像是罂粟,明知道有毒,却迷得他不可自拔大姐,这辈子,你逃不掉了,他赖定你了!
大姐对她又是打又是踢的,而他依然是很享受这那个谁的一吻,仿佛这正是一种诱惑
许久后,他才不舍得放开了她,大姐恨恨地瞪着他,狠狠地一脚踹到他的小腿上,那个谁,你别让我更恨你!
那个谁的俊脸上露出一抹温柔的笑容,轻轻的将大姐拥入怀中,任由着大姐的挣扎,他依然不肯放开,汐,你还记得吗?在摩天轮里面,你告诉过我,你姐姐说过的那句话爱与恨是一对孪生子,爱的反面就是恨恨之中必有爱的存在。因为爱了才会有恨,有了恨才更要让自己变得强大!你恨我,就是因为有爱的存在吗?他轻轻地说着,气微微的喷在大姐的耳垂上,让她感到痒痒的,又让她沉迷,她好像好像就这样一辈子呆在他的怀中
那个谁继续迷惑道,大姐,原谅我好不好?我会加倍的去爱你,不会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的。大姐,原谅我
你知道吗?她并没有真的恨过他,因为爱,她恨不起来啊!她也好想环上他的脖子,对他说,我原谅你!那个谁,我爱你!只是,她的姐姐还躺在病床上,她不可以那么自私,不可以为了自己,而放弃了姐姐,你给我走开!她用力的将他推开,我的爱,你不配拥有!我告诉你:只要我姐姐一天没康复,你休想得到我的原谅!
听了她的话,那个谁的眼睛闪烁着光芒,按你说,是不是只要大姐康复,你就原谅我?
你休想!大姐看着他认真道,你对我的伤害,我会加倍的还给你!你顺便也提醒一下你的爱人旻千悦,敢伤害我姐姐的人,一个也休想活!语罢,转身离开了。他,殊不知,在她转身离开时,眼泪滑落了
那个谁冲着大姐的背影大声的宣誓,大姐为了你,我愿意付出一切!我会让你重新爱上我的,我会尽我全力地去找回你丢失的爱我的那颗心,因为我拥有着我对你的承诺!
大姐蹲在一个角落,环着腿,无声的抽泣她回想着在那个晚上,一个男孩背着一个女孩对她承诺道:我那个谁对大姐发誓:从现在开始,我只许疼大姐一个人。要宠大姐,不许骗大姐汐。答应大姐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对大姐讲的每一句话都要真心。
不许欺负大姐、骂大姐,要相信大姐。别人欺负大姐,我要在第一时间出来帮大姐。大姐开心,我要陪着大姐开心。大姐不开心,我就要哄大姐开心。永远觉得大姐是最漂亮的,梦里面也要见到大姐。在我的心里只有大姐。并且,不能再花心、不能再关心别的女人,要一心一意的对大姐。
爱你,才恨你,那个谁,谢谢你记住那个承诺
一路走来,好累
因为心在下雨,所以,看不到外面是晴天,因为血液已经凝固,所以,才会这么麻木不仁,行尸走肉。
纠结何至于此时此刻,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泪如雨下,这是忍了又忍,最后再也无法控制的情绪如瀑布一般倾泄而出,只不过并没有嚎啕大哭而已。
因为爱,吴琐维才千里迢迢从一个城市来到这个城市,一次一次的闯荡天涯,跌倒爬起,爬起跌倒,反反复复的折腾着吴琐维,一开始满腔的热血沸腾,燃烧,再沸腾,再燃烧,总有一种踌躇满志的情怀在心中,其实,有追求,有梦想是好的,但是,把一切都想得太完美,没有一点瑕疵,这是幻想,这是虚无缥缈的。
吴琐维自从走进婚姻这个围城,就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前进的脚步,渴望的太多了,想得到的也太多了,想拥有的数也数不清。他很感谢上天,给他安排了一个美丽,端庄,持家,顾家的女人,但他又恨老天爷又给了他一个叼横,不讲道理,不通人性的女人。每当即使小心翼翼也犯错的时候,他就会感叹,苍天,为什么你要给我一颗糖吃,然后又再给我一巴掌呢!
吴琐维并不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但是,他又有一种强烈的自尊感,也许是很小的时候太过于孤独,太过于封闭,他没有得到的爱太多了,他失去的东西也太多了,这一生装在他脑子里的就是力求完美,幸福。所以,他心甘情愿的去付出,去披荆斩棘,去风里来雨里去,他不怕吃苦,更不怕累,只想让心中这个目标越来越接近完美。曾经漂泊的时候,一个人在外,有人说他,你没有七情六欲,不识人间烟火,要嘛是太监,要嘛就是有病。听过此话,他只是一笑而过,无需争论。因为他心中有爱,他不会去玷污这种对于他看来是至高无尚的爱,他一直遵循自己的诺言,无论发生什么,只要那张婚书还在,就绝不能背叛。
吴琐维并非就真的无所谓,其实这些年来,在艰苦卓绝的人生道路上,一步一步走得是如此的艰辛,他也不曾后悔过,但是,越来越多的指责,越来越多的不理解,越来越多的冷嘲热讽,越来越多的,他开始心灰意冷了,他不明白,为什么付出的和回报不是成正比的,原来是两颗心有了距离,成了平行线,不会再相聚了,所以才会这样背道而驰,渐行渐远。
吴琐维也许真的就无所谓,看淡了,看开了,一切也许就过了,最坏的打算无非就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聚也好,离也罢,世事无常,人生就是一出戏,曲终人散,脱掉衣服走人。
大巴终于启动,吴琐维依依不舍的最后看着这个城市,这个城市留下了他太多的遗憾,太多的伤感,太多的怨恨,太多的悲凉,一丝冷风袭来,他想起了留在这个城市的自己的孩子,最后的防守也一瞬间土蹦瓦解了。
心慢慢凉了,从37度到血液凝固,无需感叹,无需自责,无需悔恨,该来的始终会来,该去的始终会去,记住一句话,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爱一个人好苦!想一个人好痛!
等一个人好累,爱一个人好苦;想一个人好痛,恨一个人好难;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于你,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人生中有许多种爱,但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都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爱他;男人哭了;是因为他真的爱了!女人哭了;是因为她真的放弃了!
如果真诚是一种伤害,我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我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我选择离开。
如果失去是苦,你怕不怕付出?如果迷乱是苦,你会不会选择结束?如果追求是苦,你会不会选择执迷不悟?
如果分离是苦,你要向谁倾诉?好多事情都是后来才看清楚,好多事情当时一点也不觉得苦,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
有一种爱,明明是深爱,却说不出来;
有一种爱,明明想放弃,却无法放弃;
有一种爱,明知是煎熬,却又躲不开;
有一种爱,明知无前路,心却早已收不会来!
追梦的孩子
现在有一个孩子,朝着一个梦想,正努力地一步一步向前,靠近远方的终点而去。这就是我。
小时候,我懵懵懂懂被父亲带进所谓学校读书,初时认为学校是公共娱乐场所,玩伴也增多。直到有一次因玩过度,忘了完成那时老师布置所谓作业与练习,次日遭科任老师批评打手底,才懂了所谓学校为何,所谓作业练习为何。在老师打手心的时候,我似乎怀有满腔热血,暗示自己定要完成作业与练习。
就这样,在起初什么都不懂的年龄进学堂的一年以来,我知道了读书的重要性老师的口头话语,不知道都不行。渐渐的,我都尽力去努力学习,每次考试成绩都不尽人意且常与最高分者对比,总显得不服输的样子去坚强挺着。
不知过了多久,大概两年左右罢。我由最初不起眼的位置取代了前三,这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即使前十名都感到欣慰。从此,我便每年都被选为班长、学习委员等班团干部,也管起班里的事来,这才知道自己当年把别的班团干部气哭的感受,想来惭愧。我用拥有前所未有的成就来衡量眼前的一切,自己进步了,别人还在原地踏步,想来若有所得,却久违了那些石头剪刀布的玩家,与他们的友情逐日淡薄,又若有所失。
这样的日子过了很长很长,不知不觉我生活中多了一些事情来,家庭食桌上听闻父母常常说起清华北大,起初以为清华北大是最美丽的宫殿,只要听从父母的说法即可抵达,这样,我又懵懵懂懂奋斗了三年。这时才知道清华北大非儿时所想,谓大学。渐渐的,我便有了高远的梦想考上大学。
虽然我的追求并非惊天动地的壮举,但我会一直努力去奋斗,去成就自己的梦想。人唯一生,多者百年,时光荏苒,我已然五分之一。若待人生过半,方知遗憾,晚矣!世间没有常胜者,人,即使不败,也会败给岁月,败给自己。我,必须驾驭光阴,战胜自己。
追梦的脚步
若时光的步履可以不老,若那一次的遇见只是为了错过,那么那些美丽几乎都成了传说,又有多少痛楚凝结成了故事,昨夜的梦已流落,昨夜的风已吹过,吹皱了记忆,今宵又走向何处方栖。
当日子粘贴在苍白的墙上,想起曾经发过的誓言,早已流亡在很多年以前,如今的天空再次飘起冰冷的雨,我什么也看不见,只剩下模糊的痕迹。从此以后,你只属于我的梦,我将以虔诚的姿势为你祈祷,祈祷花开的时节你不再孤独的行走。
再次想起第一次在梦里见到你,那曾是一次相约说走就走的旅程,你和我的背影融化在娇艳的夕阳里,直到风吹落最后一朵云。
皓月照亮了异乡的夜,他乡美丽如画的景却无法牵动我的心情,我早已不记得寻风的足迹丢在哪里,只有痛过的碎过的心,在不休止的飞,滴着丝丝血雨。
拖着陌生的日子,踩着坚硬的沙,拿什么告慰我的牵挂,和远在天涯的她。
风又起,云落何处,迢迢天涯路,怎知情碎花漾心如雨注,倒是千里追烟人孤独,抬眼远望夕阳尽好,血色燃遍山歌,只是天涯一线天井,我为过客,匆匆而过,道一声,水乡云波澜庭许,落花留影笑回眸,歌满坡。
傻傻的等了那么多年,傻傻的梦了那么长时间,待我心力憔悴的日子,才知道你是我无法靠近的人,咫尺天涯不如不见。
是不是忘了就可以当做什么都不曾发生过,是不是擦肩而过就再也不会回头,曾经是那么的炽热,曾经是那么的执着,如今放下了,那些快乐的幸福的值得珍藏的都丢哪去了。
累了,歇歇脚吧,可是心累了,又怎么能歇,追梦的脚步还再向前,就当一切都是故事留在了昨天,我阳光依然。
有一种爱,赶不走也追不回
1
大家都说陆婷婷傻,耗费青春耗费热情去爱一个不在乎她的人。
陆婷婷跟在乔雷身边十年,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从天真少女到即将成为待字闺中的老姑娘,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娘到如今洗衣做饭样样精通的持家好手,在一个女人最绚烂的年华里,她一心一意跟着乔雷,无论乔雷怎么对她,她都像膏药一样黏在他身边,不曾离开。
这十年里,乔雷对陆婷婷像对一个使唤丫头一样呼来喝去,开心的时候,他跟朋友在外面喝酒唱歌,几乎忘了陆婷婷的存在;不开心的时候,陆婷婷就想当然的成为他的出气筒,什么难听的话都得接着。
这么多年了,你对他什么样,可他对你什么样,你不觉得亏吗?闺蜜苏洁看不下去的时候,就会这样问陆婷婷。
他就是那种性格,我都习惯了,没什么亏不亏的。陆婷婷边给乔雷洗内衣,边平静地回答。
你什么都为他做,他可成了甩手二大爷,你这样会把他惯坏的。苏洁最看不上陆婷婷像老妈子一样给乔雷洗衣做饭。
惯坏就惯坏呗,我喜欢惯着他。陆婷婷头也不抬地认真搓洗乔雷的内衣。
你说你把大把的青春好年华都耗在他这里了,可是到现在他也没说过要娶你,你打算等到什么时候?苏洁怒其不争。
等着呗,反正我都等习惯了。陆婷婷还在卖力洗内衣。
苏洁无语了。习惯,真是可怕,当一个人习惯了爱着另一个人,当一个人习惯了等一个人,当一个人习惯了付出没有回报,那习惯就衍化成巨大的力量,拉着这个人一条道儿跑到黑,是别人拽也拽不回来的。
2
陆婷婷跟乔雷是在去大学的火车上认识的。那会儿陆婷婷刚考上大学,对未知的一切充满新鲜感,她执意不让爸妈送她,而要一个人去报到,她说要锻炼一下自己。可是当列车真的驶离生她养她的城市,朝着一个从未去过的陌生城市奔驰的时候,一股怅然酸楚的情绪油然而生,陆婷婷忽然觉得心里没着没落的,她的眼角湿湿的,居然流泪了。
你怎么了?坐在她对面的一个大男孩大约看到了她在流泪,就忍不住问了一句。这个男孩就是乔雷。
陆婷婷后来回忆起她跟乔雷的初次见面,还觉得心头暖暖的。虽然当初乔雷跟她说话的时候表情并不怎么温柔,也没有笑,可是他跟她的对话稀释了她刚刚涌起的乡愁。他们聊了几句发现,原来他们不但是同一个城市的老乡,还即将成为校友,乔雷在陆婷婷刚刚考取的大学上大三。陆婷婷望着这个身材高大眉目清朗的学长,心里涌起了一股温柔的情绪。
车程挺漫长的,乔雷自己吃泡面的时候也顺手给陆婷婷泡了一包,陆婷婷觉得那包泡面热乎乎的真是香呀。之后从下车开始,陆婷婷一直跟在乔雷后面,是乔雷领着她走进陌生的校门,领着她报到,并且把她送到宿舍楼前。
陆婷婷在认识乔雷之前,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滋味,见到乔雷的第一面,她就产生了一种类似依恋的好感,后来她才明白,从那时候起,她就开始喜欢乔雷了。
3
大学那会儿乔雷算是挺出众的,是他们系的体育部长,是两个学生社团的负责人,人嘛,相貌堂堂阳刚健康,虽然性子粗粗拉拉不够细腻,但是女生眼里,这样的男生反而更有吸引力。乔雷没有主动追求过女生,女生追他的倒有几个,他也算是有过几段恋情,但是都是处了不久就无疾而终。有个女生跟他分手后曾经说过,乔雷太大男子主义,不会关心人,处久了挺让人心寒的。
自从把陆婷婷领进校门之后,乔雷没有再主动找过她,倒是陆婷婷经常去找他,有时候是请他一起去家乡风味的小餐馆吃顿饭,有时候是去跟他请教几个诸如英语过四六级的问题,她报了乔雷负责的学生社团,这样就有更多的机会见到他。后来两个人逐渐熟悉了,陆婷婷开始主动跑去给乔雷洗衣服,冬天冷了给他织围巾,他生日的时候给他送礼物。有同乡问陆婷婷,你对乔雷那么好,是不是喜欢他?他都换了好几个女朋友了,怎么好像没有考虑过你。()陆婷婷只是挠着头笑笑,她没想过那么多,她只想对他好。
后来有一个冬天的晚上,乔雷跟交往了三个月的女朋友分手,他喝多了。那晚特别冷,他跌跌撞撞走在通往宿舍楼的小路上,忽然发现陆婷婷手抄在羽绒服口袋里,在幽暗的路灯下,一边蹦蹦跳跳一边朝着他走过来的地方张望。她看到他,立刻像小鸟儿一样飞奔过来,见他走路不稳,马上扶住他。他语音含混问了一句,你怎么在这儿?她说,我去给你洗衣服来着,都很晚了还不见你回来,很担心,就在这儿等了。那晚很冷,风直往骨头里杀,陆婷婷见乔雷穿的单薄,想也没想就脱下了自己的羽绒服,披在他的身上。那羽绒服带着她的气息,暖暖的。
我跟她分手了。陆婷婷扶着乔雷往宿舍楼那边走的时候,乔雷说。
嗯。
女的,都挺烦人挺没劲的。他说。
嗯。
过了一会儿她说:你考虑考虑我吧,我不会惹你烦的。
他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忽然说道:好。
这一声好让她一下子从内到外热了起来,足以抵挡那晚的寒风。
从此陆婷婷成了乔雷的女朋友。从此乔雷没有再换过女朋友。乔雷读完研究生,陆婷婷读完本科,两个人双双回到家乡的城市,乔雷考进了银行,陆婷婷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时光不停流转,两个人一直还在一起。
4
朋友们之所以常常为陆婷婷抱不平,是因为婷婷对乔雷百依百顺,为了他任劳任怨,而乔雷把这些都视为理所应当,一点都不珍惜。
乔雷和陆婷婷工作后不久就住在一起了,这些年来,乔雷从来没有做过一次饭,没洗过一次衣服。他只是想到要吃什么就跟陆婷婷说,然后陆婷婷想方设法给他做,陆婷婷如果出差了,他要么跟朋友在外面吃,要么去父母那边吃,婷婷回家的时候,总能收拾出冰箱里过期的奶、坏掉的面包什么的。乔雷的衣服脏了总是随手一丢,第二天早上睁开眼再问婷婷自己穿什么,然后婷婷就像保姆一样,把洗好熨好的衣服送到他的眼前来。
别看乔雷马上就三十岁了,可是还像个大男孩一样,随随便便,大大咧咧,玩心不退。他平时有几个朋友圈,晚上常常跟朋友们一起玩到深夜。有时候天很晚了,他打不到车,就会给婷婷打电话,让婷婷开车去接他,婷婷好几次扶着摇摇摆摆的他往车边走,都听到他的朋友说:哥们,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呀,这大半夜的,让人家一个姑娘来接。乔雷总是把手一挥,她是我媳妇,来接我是应该的。有一次轮到乔雷请客,他恰好忘了带钱包,就给陆婷婷打电话让她送钱来,婷婷因为有点事耽搁了,来得晚了些,他就当着朋友的面冲她发了一通脾气。陆婷婷大老远跑了来,又累又饿,又挨了训,不过还是默默地去帮他付了钱。几个朋友说让婷婷一起坐下吃东西,可是乔雷摆摆手,今晚上没女的,留她在这里干嘛。然后挥挥手让婷婷赶紧回家去。
乔雷有时候心血来潮也会给陆婷婷买个礼物,请吃顿晚餐什么的,但是他其实不知道婷婷到底喜欢什么东西,爱吃什么食物,每次都是他想当然的认为婷婷会喜欢。不过婷婷总是迁就他,不喜欢的东西也会欢喜地收下,不爱吃的食物也会努力吃掉。
乔雷是不喜欢受约束的性子,要不是陆婷婷一直拦着劝着,他大约早就从银行辞职了。不过他人聪明,办事能力强,这几年在银行混得还不错,不断升职加薪。不过,偶尔也有不顺心的时候,这时候他就会冲着婷婷抱怨,要不是你拦着,我早就跟朋友做生意去了,还用得着朝九晚五,用得着受这份洋罪。婷婷总是笑嘻嘻地跟他讲朝九晚五有朝九晚五的好处,说完了哄完了再给做顿好吃的,乔雷的气儿也就消了。
朋友们觉得陆婷婷跟乔雷在一起整天跟哄孩子一样,会很累,但是婷婷倒是乐在其中似的,从没有叫冤叫屈。陆婷婷就是这么一个实诚的姑娘,对一个人好恨不能把整颗心都掏出来,她捧着一颗热乎乎的心对乔雷,不管对方是不是也一样热乎乎地对她。
5
陆婷婷跟乔雷在一起,也算是挺互补的,乔雷大大咧咧,陆婷婷细心体贴,乔雷脾气大,可是婷婷温和没脾气,所以两个人倒是很少吵架。乔雷虽然有些顽劣,但是这些年没跟别的女人有什么牵扯,对陆婷婷算是挺专一的。就在大家觉着这段感情就要修成正果走向婚姻的时候,它却走到了尽头,而且是陆婷婷执意要分手的。
分手的起因源于某天晚上两个人的对话。那天两个人美餐一顿之后,乔雷就坐在电脑旁打游戏。陆婷婷洗了碗收拾了桌子,坐到他旁边来。
乔雷,我想跟你说个事儿。婷婷说。
说吧。乔雷忙着打游戏,头也没抬。
你能过会儿再打吗,我有重要的事儿跟你说。
你说吧,我听着呢。乔雷依然在打游戏。
嗯你想过结婚的事儿吗?
结婚?没想过。他继续打游戏。
从来没想过吗?
想这个干嘛,我们现在跟结婚有区别吗?游戏正打到激烈处,他依旧没抬头。
乔雷,我们都不小了,是不是应该结婚要个孩子?
要孩子干嘛,多麻烦呀。他边打游戏边摇头。
你真的不想要孩子吗?
不想。
那万一我们有了孩子呢?
打掉呗。他眼睛紧盯着电脑屏幕说。
婷婷站起来,默默地看着乔雷,乔雷忙着打游戏,没有看她。
后来有一周,婷婷说出差,没回家住,乔雷中间只打过一个电话,除了抱怨没人给他做饭,其余的什么都没说。
一周之后婷婷回来收拾东西,对乔雷说,我们分手吧。
6
陆婷婷提出分手,对乔雷来说很突然,突然到让他觉得这只是一个玩笑。他从没想过陆婷婷会离开他。直到过了两个月,他追到她家里追到她单位,她都不肯跟他回来,他才真的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明白陆婷婷是在玩真的。
这些年,一直是陆婷婷上赶着对乔雷好,他在她面前从来没有低声下气说过软话,这回他放下面子说了软话,可是却于事无补,陆婷婷铁了心非要跟他分手。
陆婷婷离开他们一起住的房子之后,乔雷才觉得这面积不大的出租房原来这么空,空得人心里发慌。不仅空,这房子还冷,他回来的时候再没有为他亮着的灯,为他做好的热饭热菜,为他洗好熨好的衣服,这样的房子实在冷清得厉害。为了逃避这种冷清,他天天和朋友出去喝酒唱歌,可是他发现他的心里一直是慌的,在这种状态下做什么都没有意思了,以前无聊他在外面做什么,都有个人等他回家,无论他玩到多晚,都有一个温暖的地方等待他回去,他玩也玩得踏实。可是现在,没有人等他,他什么时候回来,这房子里都没有一点暖和气儿。乔雷无比强烈的觉得,他不能没有陆婷婷,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陆婷婷的存在,她于他,是空气一样的存在。
幡然醒悟的乔雷开始对陆婷婷死缠烂打,可是陆婷婷丝毫不为所动,她开始相亲,后来,乔雷看到陆婷婷挽着一个男人走在街上,那个男人比他年龄大,没他高,没他长得好看,可是陆婷婷却亲热地挽着他,这情景让乔雷妒忌,让他受不了。
乔雷实在没有办法了,开始找朋友劝陆婷婷,他找到陆婷婷最好的闺蜜苏洁的时候,苏洁很生硬地告诉他,她不可能去劝陆婷婷。
陆婷婷前阵子流产了你知道吗?苏洁说。
乔雷先是神情震惊,然后摇摇头,他没有告诉我。
她告诉过你,可你说你不想要孩子。苏洁说。
乔雷开始努力的回忆,终于想起分手前的那天晚上,陆婷婷好像是提到过孩子,可是她没说她怀孕了,如果她告诉我,我不可能让她打掉孩子。
不是她不想说,是你不想听吧,十年了,你都没有想过要跟她结婚。苏洁说。
我想过的,我想等我买了合适的房子,我们再举行仪式,我早就把她当成我的媳妇儿了,我们两个跟夫妻没有区别,领证早一天晚一天有什么关系。乔雷没有撒谎,他跟陆婷婷分手前,真的曾经看过房子,他算着自己的积蓄再贷一点款就可以买到一套像样的房子了。他是个要面子的人,觉得没有一套属于他们的房子,是没法开口说结婚的。
她对我有误会。乔雷说。
你们分手不仅是因为一次误会,乔雷,婷婷一直那么爱你,可是你没有珍惜。她爱得太用力,力气都用尽了。再亮的灯,不添油不加电,它终会燃尽的。
苏洁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想起陆婷婷决定去流产的时候哭了一夜,婷婷说:我不是不想等,可是总得有个希望才能等下去,他都没想过要娶我,没想过要跟我生个孩子。
苏洁想起陆婷婷最近交往的那个男人,陆婷婷之所以决定跟那个男人交往试试,是因为那个男人对她温柔体贴,当他亲自给她煮了一碗面端到她面前的时候,婷婷忽然觉得鼻子发酸,这样一件小事,竟让她这么感动,她也是需要人体贴和心疼的。
别去找婷婷了,她是一条路跑到黑的人,当初她铁了心跟你在一起的时候,谁都拉不住,现在她铁了心要跟你分手,也没人能劝得回。苏洁劝他。
乔雷听了苏洁的话,呆呆地站了半天。他现在明白他是爱陆婷婷的,只是他以前不知道,他从来没对陆婷婷说过,所以陆婷婷也不知道。
乔雷从苏洁那儿回来,走到他和陆婷婷住过的房子的楼下,华灯初上的时间,那个窗口却是一片漆黑。黑暗中,他感觉到脸上湿乎乎的,原来,有泪水流了下来。
追小偷
汽车到站了,小偷在掏最后一个旅客腰包的时候被失主发现了。失主一嚷,乘客都摸自己的腰包,有两人发现自己也丢了东西。于是三个人都飞也似地去追小偷。追着追着,路旁一个正在小棚子顶上晒破烂的叫花子也纵身跳下,加入了追小偷的行列。这一切恰好被一个电视台的记者发现,他做了个全程录像。
前面逃跑的小偷发现这么多的人都在追他,就豁出命来跑。不跑就得挨抓,抓住就得坐牢。追他的人都想讨回被偷的钱物,有的还想揍他几拳解恨。可是这些人不是长跑运动员,跑着跑着就有点跟不上了,一个个累得呼呼直喘。第一个败下阵来的是那个首先发现小偷的采购员,他虽然没有精疲力竭,但他心里却说:何苦呢?丢了贰百元钱,多开点宿费票子,回单位一报,损失不就补回来了吗?于是他就半途停下来返回单位。第二个半途退下的是一个局长的儿子,他想:不就是一部破手机吗?还是老爸的部下送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说不定老爸的部下明天还能送我一部新的呢。第三个停下的是为婆婆买药的儿媳妇,她想:一个保健药,吃不吃都一样,三百块钱丢就丢了吧,反正又不是我的钱。就这样三个人都半途而废了,只有那个从小棚子顶上跳下来的捡破烂的叫花子还在拼命地追。这时候正巧碰上了个警察,两个人抓住了小偷。
记者马上把镜头对准了捡破烂的叫花子问:是什么力量驱使你对小偷穷追不舍?叫花子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半天才说出话来:我在小棚子顶上抖落破烂时抖出一枚硬币,恰巧落到了小偷的外衣兜里。周围看热闹的人听了哄堂大笑,不知是谁说了一句:一枚硬币值得把你累得这样。叫花子脖子一梗:这叫一块钱哪,得用十个易拉罐才能换得来。说完他马上从小偷的衣兜里掏出了那枚硬币。
那个追影的女孩儿
女孩儿是一个很安静的人,每天的生活就是学习、看书、静静地欣赏周边的风景,然后就是对着每一个向她微笑的人绽放笑颜。
是的,她很爱笑,所以即使她很少说话,但也不缺少朋友。繁杂的生活,浮躁的心性,行色匆匆的脚步,一切的一切,似乎与女孩儿的状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走在人生的旅途中,她不急不躁,始终以微笑示人,以一颗平常心对待自己的生活。似乎将古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情怀,表现到极致。生活中遇见美好的事,美好的人,她笑笑,珍藏在心底。遇见不开心的事,对她不友善的人,她也笑笑,然后将将这一切忘记。
高中的时候,我认识了她,然后成了很好朋友。那天下课,她一直看着窗外,眼神很专注,就连我坐到她身边她都没有反应。我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才回过头来,冲我笑笑,然后继续将头转向窗外。我问她在看什么。她回答说在看影子。看影子这种行为让我觉得很奇怪,然后又开始了我的特长,絮絮叨叨问这问那。是的,我这个人,总是好奇心满满,有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
也许是,她嫌我太聒噪了,总之后来她告诉了我,也解答了我的疑问。她说她喜欢看影子,喜欢看着影子有无变化,长短变化。
她觉得,那就是真实。证明,这一天曾真实的存在。证明,这一天已经化作回忆。证明,明天即将来临,新的一天就要来了。将一切的不快丢弃在黑夜里,伴随着影子安眠,然后忘记。将快乐储存在阴影里,将新的期待也放到阴影里,等待明天的到来。这样即使再看到影子,就不仅仅只是阴影了,还有潜藏在阴影里的快乐。
我终于明白了,她快乐的真谛。忘记不快,储存幸福,并时时对未来有美好的期待。于是我也成了追影子的人,认认真真的过着我的生活。
很多年过去了,我们高中毕业了,到现在,大学生活也即将画上句号。很多年没有看到她了,不知道现在的她,过得怎么样。但我相信,以她的性格,一定会很幸福的。因为现在的我,很幸福。
夕阳下,女孩儿坐在窗前,目不转睛的看着影子,青春稚嫩的脸庞上漾起满满的笑意,这些画面一直在头脑里显现。然而时光已逝,过去的美好时光终究回不来了。但心底的记忆却是忘不了的。
有人说每个人生命生命中总会遇见一些贵人。而她就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贵人,因为她教会了我,一种生活态度 。教会了我,如何宠辱不惊的活着。
( 感谢,那些年那个追影的女孩。)
该追那个我喜欢的男孩吗
我想,如果是你和我先说的话,我们可能,
没有如果
楚平是肖蓝的大学同学。当时年轻气盛的肖蓝在年级报道的阶梯教室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劲,在老师说选团支书的时候,迅速且高高的举起了她的手。她就这样光荣的担任了班级的团支书。在其位谋其职,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下当然要迅速的记得全班同学的名字,以及登记一些日常信息。在肖蓝第一次给楚平打电话的时候,我觉得他的声音很好听。可在教室里,肖蓝并不能将全部同学的名字和人对上号,楚平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她总是记不住他的长相,在她第三次问他叫什么的时候,他笑着讲,我叫XX,你问过我几遍了,我...真的不好意思哈肖蓝报以歉意的微笑,但她记住了他名字的同时还记住了他的笑。
如果之前只是觉得这个人还不错,那从还不错变成好感是源于一瓶酒后的热茶。因为事务等一些关系的往来,肖蓝和孙言在大家眼里比较亲密,关于他们的一些奇怪的关系就传出来了。那次班级篮球赛胜利之后班级聚餐上,大家起哄让他们一起上去唱歌,尴尬的肖蓝跟着孙言全程对口型。被唱完歌后,肖蓝觉得应该澄清一下他们比水还要清的关系。大家反而更闹哄起来,她抓起桌上刚刚开的啤酒说:大家开心就好,然后一饮而尽。剩下目瞪口呆的大家。事实证明喝酒太快容易晕,她坐下来后并没有说话。大家又在闹哄着其他的事情。一个桌子的楚平拿了个杯子,倒了一壶茶给她,说道,这个解酒。
似乎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关于肖蓝和楚平的传闻了。似乎从那以后,肖蓝的目光总是在寻找那个声音好听的男生。
肖蓝和楚平并不算熟悉,除了日常的必要往来是没有联系的,但肖蓝和楚平的的室友关系还不错,她还去他们宿舍偷偷煮火锅吃。他们出去玩的时候也会稍上她。她总是对一些小细节妄加推测,捕风捉影。
日子就这样平淡中带着波澜的过着。直到有一天,楚平和同班的叶之在一起了。后来室友说肖蓝那天眼里有泪却笑了一天。她很难过,晚上拖着室友去喝了两瓶,室友把她拖回来后觉得很不值得,肖蓝的室友打了电话给楚平。肖蓝并不知道室友说了些什么,第二天楚平和叶之分开了。
那天是晴天,肖蓝刚刚知道这个消息。复杂的心情无法安放。她本身就是一个很怕尴尬的人,结果还经历了这样尴尬的事情。那天,她拿出手机翻着通讯录却不知道和谁诉说。后来还是和一个从没见过面的网友聊了很久。那段时间,她走路都低着头,看到楚平和他的室友都绕道走,还有对叶之抱以一百二十分的歉意。
肖蓝从来都没有和一个知道她喜欢他并且不喜欢她的人相处过。偏偏肖蓝和他的室友关系还不错。她每次都是能避则避,楚平似乎明白肖蓝的尴尬却又不怎么在意。通俗的说就当没事儿人一样。肖蓝花了很久来缓和这份不知所措的感情。就算现在提起,表面风平浪静的她,内心仍然觉得尴尬无比。就像此刻突然脸红了的她。当然这是后话。
很久之后的某一天,他们宿舍第N次带着肖蓝出去宵夜。那天他的室友和她的朋友都走的很快,像预谋好了的一样。楚平说,如果没有你,我和她可能也谈不久......如果你先和我说的话。,真的吗,我挺抱歉的。肖蓝诚实的说出了她的想法,选择xing的忽略了一些话。那天的星星不亮,他们都看不清对方的表情。
肖蓝一直以为自己仅仅只会做到这个地步。后来再一次班级聚餐,她又光荣的被酒精操控,在室友把她弄回宿舍的时候,她竟然赖着要给楚平打电话。大家拿她没办法,连哄带骗的把她拖回了宿舍。第二天醒来还有醉意的她和他的室友打了个电话,她绝望的说她只是想要个结果。
所以有时候啊,不给希望的人,才是最善良的拒绝。
他室友说让她不要急。她说,我只是想要一个结果,我知道等我醒了就再也没有勇气去问了。他室友说,那你问吧。
喂,是我,肖蓝
我知道
我就想问一下我们是不是不可能
电话的另一端沉默了很久之后回答了一个字嗯
好的,我知道了......挂了电话后的肖蓝,大概闷着被子又开始哭了。那时候真爱哭。
可是,醒来后的大家日子和以前一样的过着。似乎那些都不存在。忘了都好,肖蓝这样安慰自己,可又不甘心难道这些都只扎根于她的心里面了吗。
他们后来不远不近的相处着,直到离别,都没有听到过对方交了男女朋友的消息。后来,是楚平送肖蓝离开了这座城市。
他们一点联系都没有。肖蓝有时候会翻着楚平的朋友圈。可他的朋友圈永远是一条长线中间一个点。她不知道他是没发过朋友圈还是屏蔽了她。后来,不爱发动态的肖蓝开始偶尔发发近况,刷存在感。她不希望谁点开她的朋友圈看到一条线,无论亲疏远近都真的很不好受。她想至少她存在于某人的某段回忆里。
肖蓝无数次在夜里翻来覆去,想着如果当初是她先说的话。他们的故事会不会不一样。在某一刻她突然明白,如此骄傲又小心的她,就算有100次重来的机会,她依旧会沉默。
他们之间只有肖蓝忘楚平于江湖的可能。
如果你喜欢上一个男孩,不要追、不必追。爱情里主动的不应该是女孩。
那些年,我们这些没人追的女孩
初中的时候,坐在我前面的男生,数学很好,眼神超屌。特别毒舌,每天我跟他的交流就是互相攻击和互相羞辱。现在回想起来,他就像《秘密花园》里的金朱元,傲...
初中的时候,坐在我前面的男生,数学很好,眼神超屌。特别毒舌,每天我跟他的交流就是互相攻击和互相羞辱。
现在回想起来,他就像《秘密花园》里的金朱元,傲娇、自负,看不起全人类。我喜欢他那种“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好吧,说实话,我喜欢他就是因为他长得帅。
我的肤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喜欢我。
让我安心的是,他也不会喜欢别人。
因为他谁也看不惯啊。
初中二年级,班上转来一个女生,从大城市来的,高挑、清纯、气质脱俗,能把一切俗艳的颜色都穿出圣洁的味道。她顺理成章地成为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
不幸的是,她成了我的同桌。
我很想和当时的老师谈谈,你把一个女神和一个死胖子放到一起,让我每天听她倾诉美女的烦恼,老师啊你什么心态!
14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在乎过穿什么。每天都穿着图案很弱智的T恤和土爆了的牛仔裤。而我的同桌,她的衣服款式都跟偶像剧里一模一样。如果那时候把镜头对准我们两个,我上演的是《打工妹》,而她就是《浪漫满屋》。
请给我配点《二泉映月》的音乐,谢谢。
我开始在意起打扮来,我让妈妈给我做了很多连衣裙,试图显得好看点儿。至少,在我暗恋的男生眼里,我不能是一坨不明物体啊。
但还真的是哎。反正他压根没看到我的改变。
比悲伤更悲伤的事是,他只花了十秒钟,就喜欢上了她。
原来他看不起全人类的原因,是因为还没遇到她。
学校辩论队一哥的他,在女神面前,简直就是个结巴。
有一次,他给女神讲了个笑话,女神当时正感冒,一笑,就冒出巨大的鼻涕泡。场面极其尴尬,我内心有点儿窃喜(我也够猥琐的),这下子,男生总该幻灭了吧。
他对女神说,你好可爱啊。
我擦。
14岁的我,还不懂得一个人生真谛,只要你长得美,什么都可以原谅。
他对她表白了。
她给出的回应就是,从此再也不理他了,一句话都不跟他讲。
她说,对于追她的人,她从来都不搭理,不会吊任何人的胃口,只想让他们彻底死心。
我心里多希望她是个绿茶婊,但是她不是。
我准备了好多坏话,但是我却连讨厌都没办法讨厌她。
反而觉得她好帅啊。
换现在,搞不好我已经被掰弯了。
我喜欢的男生,在她眼里连备胎都不是,勉强只是一个路人甲。
有一次传卷子,从后面传到前面,她忘记了不跟他说话。她拍了下他肩膀,说了一句,哎,卷子。
他转头过来,我看到他的眼神里,满是惊喜,简直在发光。
妈蛋我从来没见过他那样的眼神。
我目睹了他的每一次欣喜和每一次悲伤。
暗恋是条食物链。
不幸的是,我刚好处于最底层。
下面的空气真的不太好啊。
我暗下决心,老子再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了。哼。
高一的时候,我坐在倒数第二排。
坐在倒数第一排的是一个理科学霸。
每天上课都在看漫画书,但数理化考试永远考第一那种。
他语文很烂,作文统统写成流水账,无聊透顶。
对我作文很好这件事,他相当崇拜。
他每次都认真地研究我的周记,他说,你以后一定可以当作家。
有一次,一个同学拿我的名字开玩笑,说我的名字怪怪的。
他帮我说话。
他说:我觉得这名字很好听啊。
我的死党们知道这件事,一口咬定他喜欢我。
我开始搜集他喜欢我的证据。
有一次上课,我和同桌在看《故事会》,那时候完全把《故事会》当黄文看啊。
看到正刺激的环节,书掉下去了,掉到我课桌后面。
老师很生气,问,谁上课看课外书?谁?
这老师超凶的,特别擅长人身攻击,能一口气骂你一小时。
我当时吓尿了,想象了一下自己被虐死的状况,想象了一下请家长,想象了搞不好我妈会扇我一耳光。
正在我脑补快到了满清十大酷刑的阶段,他站起来,直接承认是他看的。
他被骂了三小时。
老师体力真好。
他一定是喜欢我的吧。
我买了带锁的日记本。
我的日记,成了他的传记。
高二的时候分班了,他念理科,我念文科。
他送了一个相框当礼物,很丑的粉色。
我觉得那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
那时候我们唯一的交集,就是每天做课间操的时候,他们班就在我们班旁边。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是自带GPS的,不管有多少人,总是能一秒钟找到他。
我每一天都为了等待这一刻,可以正大光明地,看到他。
有一天,我听到一个消息,说他喜欢一个女生,正是我的名字。
完了,他告诉大家了。
怎么办。所有人都知道了。
太高调了太高调了。
一面责怪他,一面暗爽。
上课时,我会兴奋地掐自己,完全听不到老师在说什么。
作为学霸,第一次站起来,不知道老师提的问题是什么。
嘴角莫名其妙就上扬了。
同学说,老师问你作业的事呢,你笑个屁啊。
第二天,课间操结束后,看到他和几个男生在学校的小卖部聊天,我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了呢?
要不要告诉他,其实我也喜欢他呢。
这时,几个男生一散开,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女生,他递给她一盒小熊饼干,女生很自然地接过来,埋头准备拿饼干吃。
她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颊。
他很自然地伸手过去,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
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女生,是我们的学妹。
她跟我有一样的名字。
不同的是,她比我漂亮一百倍。
我鼓起勇气去问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却对我那么好。
他说,其实我对每个同学都挺好的啊。
他确实是个大暖男,但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就会选择性失明。
他说,学妹是他的初恋,他们青梅竹马,初中就在一起了。
但是学妹父母离婚,搬去另一个城市,两人分开了。他没有为这段感情去努力争取,一直心怀愧疚。
他对我格外好一些,是因为我和她的名字一样,他有种弥补的心态。
高二的时候,他才发现学妹回来了。
为了他,回来了。
他可以重新去争取一次。
我什么也没说。
不然呢,我要说恭喜你么。
那是第一次,我恨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恨自己的样子。
我恨自己自作多情。
我恨自己的存在。
我恨自己的一切。
发现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是否定对方,而是否定自己。
这个伤痛太痛了。
我吃了麻辣烫吃了凉皮吃了羊肉串吃了牛肉烧饼吃了草莓冰淇淋,我快把整个世界吃下去了,才勉强治愈了。
作为一个吃货,一切伤痛都靠食疗。
后来我遇到了罗同学,得了审美癌的罗同学。
明明我长得像胖大婶,还坚持认为我长得像新垣结衣。
导致我身边所有人,都强烈要求我对新垣结衣下跪道歉。
我们都结婚十年了,他的审美癌还没痊愈。
也许现在,你喜欢的人,只看到你暗淡的那一面。
但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愿意绕着你转一圈,看到你发光的那一面。
对于那个男生,我很想怪他,可是学生时代我们多多少少都做过这种昏庸的事吧。
因为喜欢一个人,对所有与他相关的事,都格外友善。
因为不会爱,所以掌握不了分寸。
还好。青春的意思就是:输得起。
即使受伤,我们也不会失去再次去爱的能力。
有部电影的宣传语,真的超级经典:
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