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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那些时光——致终将离开的寝室,欢迎阅读与收藏。
回首向来萧瑟处, 时光荏苒朝前去。题记
不知不觉间,我与另外几位兄弟在这个不大不小的空间里度过了一票光阴,而这个只花了市场最低价租来的房子却承载了许多难忘的记忆,比如:多少个兴致盎然的夜晚奋笔疾书,多少个喋喋不休的讨论面红耳赤,多少个
寝室,不是两个字、不是一间屋子,更不是几个男生的老窝,它是一段写满激情的青春时光。
我们的寝室是靠近校门东南方向的二栋104,里边住了四个不同年龄的热血男儿,一个沉稳有加血性不足温柔男,一个刚直有余灵活不够的退伍男,另一个则是歇斯底里不苟言笑的文艺男,再一个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我了,就是这样的几个人居然能走进同一间宿舍真可谓是造物者的疏忽大意。就是这么几个人给了我一段段惊艳的时光;所以有些话,我想对他说
说起文艺男,我实在没有什么想说的,就一个词两个字:矫情!寝室的墙上有几个大字,天道酬勤就是他的杰作。记得那是第二学期开学后的一个月,突然他买起了宣纸和笔,本以为他自己准备练字而已,哪晓得他写完过后郑重其事地把我们寝室的成员都叫到一起开会说他想把自己的这几个毛笔字张贴在寝室的墙上;这时作为寝室长的我一头雾水,因为从来没有那个寝室有过先例,当然我并没有发言,只是微微一笑。另一个室友则说:你小子挺自信呐!紧接着又有一个声音说好啊,毕竟大家都是读书人嘛,只是这几个字你确定要贴上去?一片质疑与争辩,看得出来大家并不是特别懂得欣赏文艺男的大作,他红着脸说:要不我重新写一副吧!我的手心出汗了,听得出来他的声音有颤抖有委屈,我居然比他还要紧张,突然感觉空气静止了,房间里没人说话好像也没人喘气一样,顿时只听见一声大笑:逗你呢,写的挺好的,我来帮你贴吧!退伍男表情丰富的说。可能是退伍回来的人集体荣誉感强,更懂得珍惜集体的荣耀,最后,这件事就在笑声中获得了圆满。
说起温柔男,那就更有意思了,早些时候他谈了个对象,是艺术学院的萌妹子;我们寝室起的最早的可能不是他但起的最准时的肯定是他没错了,每天早上都是7:20的闹钟起来,除了有一次生病之外从不赖床,起床后简单的梳洗一番便出去了,直奔食堂买下豆奶+南瓜饼,然后去到14栋女寝楼下等待,不多时还真的有一位梳着中分的女同学向他走来,两人牵起手款款而行,新的一天从两个人的早餐开始了;可能这也算是属于温柔男的一段幸福时光吧,而这也是他留在脑海中印象比较深刻的事情之一了。
再说起退伍男的话,我就显得有些激动了。体格健美没有任何赘肉的他是我在身材管理方面学习的榜样,模仿的对象。首先,他从来不缺女朋友,也不缺钱花;关键专业课还学得毫不费力,你说气人啵!有时想想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但是他从不欺负别人,那股子在不对养成的好习惯一点都没丢,早起是他、内务是他、友善是他、仗义还是他寝室聚餐他总是豪爽地先把单买了然后再来装醉,有一次居然还说是他中奖了,饭店承诺免费提供一次聚餐,其实我们大家都知道是他提前买好了单,大家都记心里了。
那些时光里我们最不能忘记的当然还是有关于术的探讨,来文达这么久了,有一个外人看着圆满而我们自己却深表遗憾的是咱寝室的一堆学渣居然没有挂科记录,恋爱一个,游戏两个和一个摄影能手,这样的寝室这样的环境到底能够熏陶出怎样的文达先锋,能不能在这座大湖名城里占领创新高地,实现人生开挂呢,敬请期待
就是这么几个人,当然外加一个不那么忠厚老实的我了,永远的104,我们一起在文达校园里过着普通却惊艳、平凡而惬意的小日子。
延伸阅读
寝室那些奇葩事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还没来得及做好大三学长的准备,那些儿18级大一的小鲜肉们 已融入到校园中,相应地,我也已迈入到大三老油条儿的行列里,转身、回头,我不禁想起了走过的那些日子里儿,我与室友的那些奇葩事儿。
大一那会儿,初来乍到,自己就是New Bird一只,为了有一个丰富多彩又充满意义的大学生活,我便开始拟定自己的大学计划。早上起床相对较晚。毕竟已经大学了,不用像高中那样起早贪黑的了。一方面,出于对室友的考虑,我把闹钟调到早晨6:00,另一方面,我也不想起太早。
早晨闹钟响后,我就轻车熟路地起床、洗漱,完毕之后,背包,带伞,拿水杯去门口饮水机接热水Just a monment, done, over。一切都是那么紧凑、完美。但在这期间,目睹了奇葩室友们了一切有趣的事。室友的呼噜声让人难忘,上铺床声音低沉悠久,像一曲低沉悲壮的曲子,旁边上铺声音炸裂,像摇滚一般。旁边下铺时而停顿,但是一出声慷慨激昂,最后一个打呼噜的,声音时而有时而无,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算低声抽搐。至于我就厉害了,时常梦中说道这又响又持久的雷子是谁放的?哈哈,有时是潜意识的,有时是故意的。
早上去教室比较早,感觉有些感冒,就打电话给室友,让其给我带包纸,嗯,我承认那是还没考普通话,但,但,包纸,他竟让给我带了一兜包子,我也是醉了,哭笑不得,中国好室友,还能咋办,吃了呗!
转眼间儿,大二了。哈哈,大二了,我也由曾经地一枚小鲜肉升级到学长啦,心里那叫一激动呀。是的,大二了,室友间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平常相处也更加的随意了,这不,一个肥宅室友的本性漏了出来。奇葩室友是个肥宅,吃饭点外卖,床上看书,床上玩手机,就连擦鼻子的纸都放在上铺旁边的柜子上,这还不算什么,该他值日了,如果我不说,他能一直拖,如果我说了,还是拖一拖。并且衣服放在阳台就是不洗,我感到疑问,不洗穿啥呀?就问他:你怎么总不洗衣服? 他义正言辞的说:你们要洗,那是因为你们衣服脏。我不洗是因为我衣服不脏! 况且又不多。不多,我们脏,我。。。竟然无言以对!
那晚发生了一件奇葩事,大约2点多,大家都隐隐约约在睡觉,不知哪位室友放了一个声音特别大的屁,我当时也不知在做什么,突然做起来喊了一句地震了,大家快跑!大家都醒来了,我跟那个放屁的室友都尬的不行,时常被其他室友拿来当段子取笑。哎呀呀,这便是我的大学那些奇葩事儿。
呵呵,还有许多遇到的奇葩事儿呢,多得说不完呢。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得嘛: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的确是这样的,所以,对于大一的小鲜肉们,学长在这说几句关照话儿:大学里儿,总是会遇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奇葩事儿的,所以,不要惊讶,不要懊恼,一切放宽心,坦然面对那些儿所谓的挑战,开始你们新的征程。有首歌唱得好天空飘来五个字儿,那都不是事儿,是事儿也就烦一会儿,一会儿就完事儿。哈哈,大学来了,大一的小鲜肉们,期待你们拥有更多的精彩或糟糕的奇葩事儿。
寝室里的那些事
她俩是珍和存,红红的脸蛋是高原地区的代表,由于气候的干燥缺氧,在这样特殊的环境中,培养了跑步健将,5000米不在话下,气不喘心不跳,外加脸不红,其实直接就不用打腮红了,独特的高原美,被我收藏,运动会了,俩人真能跑啊,我这都不行了,肺子都要出来了,上气不接下气的,她俩没事儿人,青海菇凉就是厉害,互助一中毕业的她们乘火车,跋山涉水,来到了黄冈和我偶遇,青稞酒喝得胃壁都有了免疫,喝酒哪儿敢和人家比呀,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算了,豪爽也是存的专利,我被照顾的服服帖帖的,有种想嫁给她的冲动,当然有事儿必定俩人扛,因为我们是北方人,每个人内心都有点小秘密,好几次酒桌上她都醉了,我只知道她喜欢一个学长,很喜欢却把爱深深的藏起来了,和存的性格完全不一样的便是珍了,瘦瘦的身材,让人第一次见了就有种保护的欲望,当然她的外表和性格出入不大,文文弱弱,林黛玉型的,她很害羞,不敢看男生的眼睛,不敢在人多的地方发言,不敢一个人出门,但是,不久以后便又有一面暴露出来了。家伙荷尔蒙太旺盛了,寝室带她六个人都遭到毒手,无一幸免,尤其追着我跑,我就拼了老命的跑,楼下肯定觉得楼要被造烂了,她俩的饮食爱好是一致的,都喜欢吃面,早热干面,中鸡蛋面,晚手工拉面,吃的整个面条似的,还有武穴的兰和蕲春的青和帆,兰的性格挺好,对人也不错,寝室长就非她莫属了,平时的日常生活起居她安排,在其职,某其位,周四的卫生清扫日,她都是最后一个吃饭,做事也是最多的,倒垃圾,收拾卫生间,都是她的事,虽然有时候因为买垃圾袋AA吵过嘴,红过脸,但是寝室长就是我们生活中的红人,没她就没有干净的寝室,她还在最冷的早晨给我送早餐,给我暖手,我很感动,她的囧事儿就是在床上摆个大字,把床占的满满的,像鲁迅笔下的阿长,帆是最爱照镜子的,都是女的,可以理解,最喜欢宅,只要没课就躺被窝里睡觉,有次睡到腿疼,这才意识到运动的重要性,早早的一起在巴掌大的操场跑步,青也参加了,214最闹腾的寝室,吉他协会的兰为了买吉他饿了大半个月,校园里也能看到她背着比她都高的吉他到处乱跑,不过最终也没能坚持下来,最团结的一件事儿就是体育课全寝室的人在睡觉,纪检委发现缺六个人,我们寝室的都没去,想想好霸气,611到214,寝室换了,但人没换,有笑有矛盾,有不说话,打冷仗,但是就剩一年了,一年过后,寝室的人自主解散,想想真是快,特留此文,等毕业后慢慢回味谨献214的小伙伴
致《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说来可能比较有趣,天晓得,这篇文章的诞生,完全是源自一件小事
时间是昨天傍晚,地点是我家客厅,人物是我自己,事情,是切水果。就这么简单,然而,落刀的那一刻,我忽然就想到了,最近读的一部小说里的话,好吧,原谅我的煽情
书里说,她流血的那一霎,他六神无主,这样的一双手,他最最珍惜的一双手,居然在他家缠上了丑陋的纱布,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她的手,一直看着,那一刀,是切在他心里。
前些日子,突然很想找些什么东西来读。许是日子过得太空虚了,所以才想找点东西来填充自己,三分钟热度而已,我一向了解自己。
究竟是试着再次领略王朔的痞子文学,还是继续探索犀利活泼的亦舒藏在骨子里的那份悲哀?纠结的最终结果,却是选择了《致青春》。
我刚刚看完,《匆匆那年》。
没办法,最近关于青春的话题,实在太多。而对于初老症状已经比较明显的我而言,相比仅浓缩为一部影片的青春来说,原着,也许更能让我在字里行间中体会到感情的真实。
而且,我也愿意相信,读完原着,再去电影院感受,这样的决定,定是对的。
虽然没有看过电影,但每读一段,便忍不住把已经知道的演员带进小说的角色,如此想象,倒也形象鲜活。
在原着小说里,当阮莞问郑微究竟要找一个什么样人的时候,她的答案是,可以让她愿意为其奋不顾身的人,郑微说:我不爱爱我的,只爱我爱的。
所以,郑微选择了陈孝正,而不是许开阳。(这里先撇开林静不说)
我想,每个人的青春里,都会有这么两个人的存在,也可能,大多数的我们,都会宁愿选择那个把自己踩在脚底下的人,以至于很久之后,回忆起来,还是会感叹,早已回不去当年的勇敢。
正如郑微所说,那是她的劫难,她爱上了,所以愿意低头。从此以后,生命里的一切,便只愿与他有关。
她烦他,恼他,缠他,其实只不过是希望他多看自己一眼;她生气,也只不过是害怕,那个不经意间吸引了自己的男孩心里,有人比自己重要;她永远都在等他,等那个爱迟到的人。她说,其实等待,也不是那么难熬,她说,她害怕如果换做是她迟到的话,他不会在那里等她,她说,只要最终能等到他,过程如何,便都无所谓了
无论如何,这段感情,注定是她付出的多一点了。
即使是最终与阿正决裂的那一刻,她还是对自己说,如果我挽不回我的爱,尊严,能让我不那么伤悲?
郑微说,这是她的选择,所以,她不哭,她说,她愿赌服输。然后,倔强的她,一个人,去了约定好的婺源。
这一场轰轰烈烈,最终还是结束得平淡。最终,也只有她,没有失约。
书上说,这个地球,不会因为一个人彻底地伤了心,而改变他的自然规律,她在梦里,无望到不相信再有天光,可是次日,太阳一样升起,生活,依旧继续。
就像我们常说的,没有谁离不开谁,即使离不开,也还是得活下去。
郑微曾对许开阳说过,你爱我,我却爱他,就凭这一点,你就永远输给了他。
年少的无知无畏和肆无忌惮,换来的,是一场友情的遗失。
许开阳说,别把我想的太伟大,你找到了你爱的人,我没有办法,在一旁看着你们笑。于是郑微哭泣,却不后悔。
年少轻狂的爱恋故事里,总不乏这样的例子。也许当时的我们并不知道,有时候,我们成全了别人的幸福,自己却在背地里抽泣,其实,就已经做到伟大了。
而最后,谁都会遇见另一个ta,就像许开阳一样。
书上说,所谓的擦肩而过,莫过于此,这个世界,有谁会是永远等你的?没有。
这个道理,许开阳懂了,郑微懂了,我们,都懂。
其实阿正,也曾是很让我感动的一个人,也是最让我期待的电影角色。
脆弱如他,木讷如他。却也会在郑微哭泣的时候暗暗茫然,是不是他,让一个飞扬跋扈的快乐女孩子变成了这样;当他看见林静与郑微合照后赌气走掉,又折回原地却没有找到她的时候,他也会抓紧自己的手,感到害怕。
也许他不知道,当他最终找到她抱的她喘不过气的时候,傻乎乎的她,心里想的是,她愿意就这样,死在他的怀里;当郑微看到他独自一人在站台看他离去,因为他的消瘦而觉得他孤单时,也许她还不知道,他是真的很孤单。所以,他才会害怕失去,才会在她不小心伤到手后,心疼的无以复加。
直到离开之前的某一天晚上,他在宿舍里,想着他和郑微的未来,
他爱的女孩,是那样的天真无邪,她爱那些充满小情小趣的一切事物,不知愁为何物。她是勇往直前的玉面小飞龙。她的男人,应该给她最广阔的那片天。而他呢?他只有一片残破的屋檐。当然,只要他愿意,他相信她会一直守在他身边,不离不弃。然而当爱情的甜蜜消散之后,在生活的消磨中,她会不会因他而变成一个现实而憔悴的妇人?他打了个寒战,如果有这一天,他会恨他自己,他更怕那一天来临时,他会恨她。
后来,他告诉郑微,我没有办法,一无所有地爱你。这是我看这本书,第一次落泪的地方
我眼里的阿正,也曾为他们的感情狠狠努力过。即使最后的他,退出了这场青春的告白。但我知道,也许,只是意外,也可能,真是必然。
不知道为什么,阮莞,是我第二个期待的电影角色。
她说,她不介意谎言,只是害怕,他们变得陌生。
我们都懂,爱情里,是不允许背叛和谎言的。而愿意容忍谎言的爱,必定是极致的爱了。
她是那么优秀的一个人,却是那么的渴求平淡。就像大多数的我们一样,只愿现世安稳。
直到最后,她才终于明白,自己的爱,太深,又太浅。
他告诉郑微,这些年,我缝缝补补这段感情,始终不愿意离开他,那是因为,我珍惜我青春的时候,最初最好的感情,现在才发现,这段感情从来就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我长大了,他还没有。
说这些的时候,仿佛一切都不是自己的经历,平静的,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书上说,也许赵世永对阮莞并非没有爱,然而爱又如何,他爱的东西,除了阮莞,还有许多许多。
阮莞最终嫁人了,那个人不是赵世永,而是只见过六次面的吴江,阮莞说,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她说,也许爱上他,并没有那么难。
时间,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还有什么,是它无法改变的
郑微在阮莞的婚礼上大哭一场,然后遇到了七年未见的林静,那个一直在心底最深处的人,此时,已然陌生。
命运的安排让阿正也再一次出现。而这一次,曾经无比温柔地喊她微微的那个人,礼貌带笑地对她说,你好,郑秘书!
书上说,沉淀了三年的一颗心,又变得无处安放,每一天每一天,当她无懈可击地在他面前扬起嘴角,那把钝而绣的锯子,就在她心上,慢慢起磨。有时候,她希望那是一把利刃,就像他离开时的最后一句话,挥刀见血,立刻痛到什么都不留,那才是一种慈悲。
郑微告诉阮莞,她只想平静。然而,爱他一天,她就无法平静。
郑微的成长,是我们每个人的翻版。从懵懂无知到经历创伤,从初涉职场到成熟蜕变,不止是她,每个人,都在改变。
大家都说,郑微,我看你一个人这么漂着,难受。
也许,只有她自己知道,真的很难受。
书上说,很多时候,当我们习惯了一些事情,就不知道,这是苦。就像郑微,没有阿正的日子,其实早已习惯了一个人,不苦,不累,只是偶尔,有点孤单。
所以,她才会在过马路时,恶意打量身边那个有男朋友护着的女孩,然后一个人,莫名地,想要流泪。是的,她只是不够幸运。所以,她决定,不再让自己,那么孤独。
可是后来,她才明白,即使她愿意将就,依旧是,那么的难。
其实我很喜欢,林静阿正郑微出席同一个宴席时出现的一幕幕场景。也许是虐了点,但对于我们这些或多或少有过感情纠结的人来说,也算是过瘾。
后来的日子里,郑微想,她毕竟还是爱阿正的,也许,她可以因为一分的甜,忘记那九分的苦
我常想,如果我是郑微,当一个曾经深爱的人再次回到我面前时,我一定会妥协。但前提是,这些年,他依然带着有关于我的记忆,一尘不染;前提是,那个人不是林静,毕竟与阿正不同的是,对于林静,郑微并没有那么的倾其所有奋不顾身过。
所以,这两个人,原本,都不该被选择
故事的最终结局,说不上算圆满,还是残酷。
阮莞离开了,她对郑微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觉得很幸福。然后,她带着那颗幸福的心,带着最后一次去见最爱的喜悦,永远淹没在那份迷离的挣扎之中。
那一刻的赵世永,想来也是痛苦的吧
郑微说,阮莞在火车到达前死去,也许,也算一种幸运。
只有那样,她才不会知道赵世永的失约,才永远不会失望
而郑微,最终选择了林静。
她似乎忘记了曾经爱的痴狂的阿正,连同,和他有关的一切记忆,
也许,她一直没忘
都不重要了,
谁还在乎呢
书里的青春,仿佛我们身边的故事。我们都是现实生活里的他们,是郑微?还是阮莞?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所以,我看他们,就像是在看自己。
从来没有一部有关青春的小说,让我觉得画面感如此强烈。我只能说,可能,我书读的并不多;可能,只是故事和时代比较接近;也可能,是我经历太少,所以大惊小怪了
但至少,它感动了我,并且,我没有说谎。
书里说,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但是,我偏偏不爱。
我们很多人,都在选择宁缺毋滥地活着,而大多数,却都是在为着一个不可能的人,身边也有无数人经过,他们很好,但,我们不爱。
书里说,乞求爱的人,费尽心机,不爱的人,不需要任何手段,所以,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她击溃。
每个人的感情都是脆弱的,可能真正愿意小心翼翼对待它的,只有我们自己。有的爱,一碰就碎。个中滋味,不一定非得经历,才懂得体会。
书里说,好了伤疤,能够彻底忘了疼,何尝不是一种福分?
我们其实还是都太感性了,记性也太好。好到一件事情放在心里,太久还是忘不掉。每每孤单时,就越是细细咀嚼,艰难下咽。彻底忘了疼,是一种福分,然而,是不是,也是一种传说?
书里说,什么是长大,当一个孩子,知道钻石比漂亮的玻璃球更珍贵的时候,他就长大了。
所以,成长是一道明媚的忧伤。当一切幻想转入现实,当我们不得不接受不甘和委屈时,我们便长大了,长大的同时,也孤单了。
书里说,注定要失去的东西,失去了,不过是早死早超生。夜凉如水,谁在乎这样的角落,两颗心暗暗地死。
我们其实并不害怕失去,我们害怕的,只是一种习惯的迷失。习惯,终究是一种可怕的东西,所以有时候,失去了习惯,便是彻底的心死。
书里还说,世界上有什么,可以阻挡十七八岁少年人的爱恋?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电影,也不知道,多少人读过原着。
也许我的文字,太过晦涩,根本无法写出青春里的万千思绪。但我相信,每个人观后,都会找到自己的那一处共鸣。
因为,关于青春,关于爱情,每个人,一定都有话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