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言东风(读赤壁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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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苑荒台杨柳新,菱歌新唱不胜春。远处飘来一阵朗朗的读书声,早春之景又一次荣光焕发。东风来了,漫不经心地吹打着还未发芽的树木,发出萧索之音。帐门外飘扬的旗帜,战马的嘶鸣,跨越千年的沉重脚步,都在讲述着一段纷争的年代。英雄卷起风云,谁却醉卧沙场?无言的东风,忙不迭地吹覆了黄土,一层一层地掩埋了累累的白骨。
空中黄沙飞扬,马蹄声、风声、脚踏声、鼓声、呐喊声都在旋转,汇集成歌。他身披着一件拖地长衣,手摇着羽扇,悠然地捋着胡须,自在地俯着三军将士,犹如闲庭登上了神坛。他停了会才抬头,观瞻方位,焚香于炉,注水于盂,仰天暗视。许久,才握着七星剑下了祭台。被他料得正准,我便是几天后的东风。他是那个时代的英才,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
马踏着黄土,轰隆隆的脚步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军营里早已擂起了战鼓,吹起号角欲要厮杀。我恍然明白,却不解孔明兄此番意思。可是我还是如约而至,迎着东风起,向着战场奔赴。
鼓声震天响,喊杀声不绝于耳,却充斥着撕心裂肺的惨叫。我充耳不闻,鼓足了劲往前冲,江面上烧起了大火,火魔窜涌,把一艘艘连在一起的船吞噬,很快火浪冲天。翻揽的江水带着恐惧淹没了惊恐的士兵,一颗微不足道的棋子,一个致死还想念远方亲人的人子,群雄纷争中,挣扎着失去了生命。多少人哀鸣着死神,多少人痛不欲生被烈火焚身,多少人肯请一刀了决,手舞足蹈像疯了一样跳进了黑色深渊,咕咚一声,伸起的手也被淹没了。
我没想到,也不愿去想。死神在那天狰狞地狂笑,伸出他的魔诸爪,把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带走。漫天地如雪残阳下,露出死神那滴血的獠牙。碧绿的江水被鲜血染红,残乱的各种碎片肆意漂浮在水面。在靠岸的地方,尸体们互相拥挤堆叠在一起,面目模糊,惨不忍睹。开败的菊花被我吹起,漂在江面上睡着了。
孔明停立在江边,望着满天残阳,突然剑指苍穹,狂叫北斗。如血的霞光和血红色的江水在水平线上连成一色,飞过的大雁叫断人肠。多少生命在这一刻永远地消逝,又有多少人为此伤心欲绝。孔明坐立江边,下着一盘空棋:盘上无子,只有我和他两人。下着下着,天变了色,水又开始翻腾。
火光冲天,喊声雷动,黑云罩地,空气中的气息愈加压抑。一小兵冲于账前,向坐在正中间的孔明疾声禀报:报,曹操东壁鏖战,皆已不支,曹军着枪中箭,火焚水溺者不计其数。
孔明你嘴角微露笑意,眼神迷离,可是你还是奋起身,说道:传令三军,斩杀曹贼,莫不可放过一兵一卒。我看见了你眼眸中的杀意,冷得像冰一样。
话语刚落,我心灰意冷,顿感身体沉重,慢慢地我郁结成珠,哗啦啦地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不想去管你死我活,勾心斗角,这个刀光剑影的纷杀年代,我汇聚成水流,淌过那片干涸的土地,让绿色的种子区去开出希望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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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青鸟》第一章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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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这本书讲得就是两个孩子寻找青鸟的故事,我读了这本书的第一章,讲的是在一间伐木人的小屋里,伐木人的两个孩子因为乖巧又勇敢无畏而被仙女选做去寻找青鸟这一任务的人,目的是为了给仙女自己的女儿治病。青鸟就意味着幸福,如果有了青鸟,病就会好了,幸福也就得到了。仙女将猫、狗、水、火、杯子等东西变成和人一样能走、能说、能思考的生命,让它们和两个孩子一起去寻找青鸟,在途中帮助他们。随后他们离开家去了仙女宫的故事,事情的发生就是这样。
我读了这本书的第一章,就已经感觉到这本书所要表达的就是幸福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只有用心灵和爱才能找到幸福。这从两个孩子看着别人吃蛋糕,而自己假装吃着,却很开心,还在赞许蛋糕的美味体现出来的。幸福其实很简单,最重要的是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当我们看到小草刚刚从土里探出头来时的欣喜,闻到淡淡的花香时的美妙,观赏到清澈的月亮高高的在云间穿行,还有深夜漆黑屋里的窗户下却有淡黄的月光停留时的惊叹,这些难道不是幸福吗?我们能看到,发现到这些温暖、美妙的东西,是因为我们用心去感受,去体会了,所以只有用心灵和爱的智慧才能找到幸福。
东风志
把酒祝东风,且祝山河与共的从容。纵然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又何阻尽挹西江、细斟北斗、万象为宾客?
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题记
迭起的波澜倏尔打破宁静的生活,片片琉璃飞溅开来撞击着我的喉咙、嘶哑哀鸣。
我穿行于生活之中,一直想读懂它另一端的秘密。因为我不知晓、生命再岁月的浓雾中究竟穿越了多少纷扰与哀凉。因为我总觉得,在生活之中一直存在着由尘埃铸成的网、束缚着我的行动。它似乎比我还要熟悉我自己。
时光在逝去,一如指间流沙。有些东西亦如时光般曾栖身于我的眉间,却悄无声息地在溜走。而我,却似乎从未给过足够的注意,直到后来才怅然若失。总是在哭泣,对着曾经的自己放声大哭。
可我还是依旧行走于其中,我啜饮大杯的可乐,感受那麻木由舌尖导向全身。我依旧凝视浩瀚的银河,妄想在这一瞬间也有一束穿越千万光年的目光与我相视。某时某刻东风乍起,才恍然发觉寂寥的种子已在我血管中发芽、维系在神经上开花。
人脑是一块很不靠谱的磁盘,过去的事像是沙地上的画,风席卷而后,只留下白茫茫的一片模糊、再难分辨。而这也是人的万幸,试想一生中最令你痛苦、绝望的瞬间在你脑海里挥之不去,那你永远也休想从中走出来。然而,有些事情是不能忘记的,因为你诀别一些记忆,等于断绝了与从前的最后一点联系,永诀了那些事、那些人。什么是永诀?是再也忆不起的画面、再也感受不到的温度、再也说不出口的对不起。
可是每天早晨第一束最干净的阳光驱走睡梦的阴霾后,我所看见的仍然是一个静谧安然的世界。承载着或悲或喜记忆的生活一直向前流淌,蜿蜒而没有方向。我或许明白了,不管是难过还是开心,都要告诉自己要珍惜,无论沿途上遇到了多少人、还是错过了多少风景。
把酒祝东风,且祝山河与共的从容。纵然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又何阻尽挹西江、细斟北斗、万象为宾客?
但愿心常向暖、生活依然。
东风破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东风破",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学校重新维修时掀了我们曾一度渴望有天能够塌掉的破教室,我们那帮子快乐友谊建立的革命根据地,化为了平地。校园里那棵见证过无数清纯的或不清纯的初恋的大槐树,月老似的热情依旧,物是人非的很。
我是个懒得无药可救的人,懒得适应新环境,懒得认识新朋友,毋庸置疑,我是个怀旧的人。
我大部分时间都活在回忆里,让平淡无奇的烂日子在怀念中溺死。
一
疯子是我的初中同桌,同了三年,疯子长得象潘长江,无论个头与相貌,有段日子整天手舞足蹈,妹妹来过他的破河什么的,为此疯子踢飞了好几双鞋。之所以叫疯子是因为疯子自封为大名远扬的聂风大侠。
疯子和我都是老班的重点劳改对象,初中三年公认的优秀“清洁工”,之所以劳改我们是因为我们桀骜不驯。其实我们只是不喜欢听老班一节课大发100个“啊”的感叹而明目张胆地看古龙,从不写作业却产生大量文字,梦想发个什么表,挣些稿费什么的,来解决穷光蛋的日子,结果把资金全投在邮资上,弄的日子越来越穷,穷到合用一只笔来写作业。
疯子很聪明,他的物理经常考第一。我读书十几年,只得过一张奖状,刚学英语考第一那会儿,我冲那些在学生眼中宝贝般的奖状一笑,揉烂,和疯子的物理宝贝比赛,看谁能先飞进垃圾箱,结果疯子的比我的飞得快些。我说,疯子——你牛!
疯子比我更爱睡,且比我睡得漂亮:把嘴巴张开用来深呼吸,放在桌面上,睡得天昏地暗,昼夜不分。我时常弄几个小废纸球什么的往疯子的倾盆大口里发射,疯子梦里咂嘴,当面包进食,然后惊醒,扬言此仇不报非君子什么的。疯子睡到极致时我会及时为疯子配音,老班就会寻酣声而来,揪出疯子,罚站。疯子睡眼朦胧,云里雾里。为表示兄弟有难同当什么的,我挺身而出,陪疯子罚站,疯子比我矮半头,让我找到自信。疯子却激动地倾囊而出;“请你吃饭,请你吃饭!”
疯子曾一度专心研究爱情高手八十招。疯子冲班内的“小鸟伊人”潘长江似的一笑,笑得贼眉鼠眼,冲着追那只“小鸟”的一帮小贼扬言:“乌龟的,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结局是:笑了没几天,疯子败下阵来。
疯子精神大受打击。
而我仍义气激昂满怀希望地等待与我有三年之约的“零冷”,疯子说等吧等吧等到花儿都开了好几院子拉!
初中的最后一个春天,疯子心血来潮,硬要游什么春。于是疯子,我和同样铁的要命的鱿鱼(一个公认清纯无比活泼可爱绝世痴情的小女生,传说在等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而如今下落不明的才子),风风火火地去了一个离城市较远的乌烟瘴气的田野。疯子,我,鱿鱼各霸占了一棵梧桐,比赛爬树。一溜烟工夫,疯子骑在树杈上,我们发现疯子猴途无量。疯子壁虎似的冲我和鱿鱼胜利地高呼:“上来呀!”由于我们征服不了我们的肚子,最后只有挤在一棵榆树上,啃榆钱。疯子说榆钱啃多了就变成富佬儿了,因为愈啃愈有钱,于是他啃得格外拼命,哪知一个不小心吞掉了一条虫子,哇哇大吐。我说我们就大叫吧!于是我们狂奔乱吼,像三匹来自北方的野狼什么的,然后一头栽倒在麦田里,仰望蓝不溜球的天。当时疯子和我很欣赏霍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梦想着哪天也戴顶草帽,拿副叉子什么的守麦田去。阻挡奔向麦田尽头的兴奋而好奇的孩子们,告诉他们:前面是悬崖,是深渊!
本来说好秋天去踏秋的,可忽然就毕了业,毕业那天有种重温1949的感觉。兄弟,还上同一所高中,一个班,用一张桌子,一只笔,吃一张大饼,我意气激昂地对疯子说。行。疯子答应的同样意气激昂。然后我上了该死的高一,继续无法提前释放的“有期徒刑”。可疯子失约,不知踪迹,再后来寄来了几封信,告诉我他在流浪,和社会混混在一起,很自由,要我保重什么的,疯子没留地址,只说不停地搬迁。
二
没有疯子“来烦”,高一的生活更烦。除了迟到,睡觉还有打乒乓球外,无事可做。
大多数时间,学校那帮老得无可救药,可恶得无德可扬的老师们幼稚得仿佛幼稚园的“小朋友”,每周都会心血来潮,一副报效一中为校做则什么的,铁面无私地捧个“生死簿”般的记过单查迟到。
理所当然我是常客,我只是有痴迷沉睡的好习惯而已。胸卡发下来的第二天就不翼而飞,“幼稚园”的“小朋友”向我索要迟到罪犯身份证,我说丢了,他说:“哼!出去!”我就说噢!然后转身推车回家,大睡一个下午,很舒服。
清晨迟到时,无家可归,无处可去,只好骑单车满城绕。一只狗在啃骨头,另一只狗屁颠屁颠地跑上来,抢骨头。于是两只狗为一块骨头大打出手,打够火候时,蹲在对面坐山观狗斗的另一只狗杀出来,抢走骨头。另两只呆狗,气急败坏,合伙追上另一只狗,我试图骑单车和三只狗赛跑什么的,无奈狗比我跑得快。而且狗抢骨头的事令人烦恼,像极人生。
下个小雨,刮场大风什么的,我会躲进学校旁边的教育书店去,煞有介事,一本正经地搂住几本书,打坐几个小时。览饱之后,伸个懒腰,送给服务员一个蒙娜丽莎般的微笑,对不起,忘带钱。然后逃出书店。
有时上课迟到,同组几个成员,抱着此路不通彼路通的佛门精神:跳墙。我只是抬头呵呵笑。妈的,不爬墙来这干什么?他们冲我吼。呵呵,猴子爬山,我看着墙头上的乌龟们笑。想起初中那会儿,和疯子合伙在画室偷运画架子,鱿鱼在校外接应,以备今后迟到当梯子爬墙之用的事。呵呵……我笑得阳光灿烂。
不多时骑墙难下的乌龟们被恭候多时的保安弄进政教处去写检查,我逃之夭夭。办公室永远是世界上最不分是非之地。疯子一生中最有哲理的一句废话。
无奈,我仍是高中老班的打击对象,原因是我是班内唯一一个在他控制之外的学生,他想操纵每一个人,但他操纵不了我,他视我为垃圾。我说,垃圾总比机器活得自由。
听英语课只用友好的眼光看待那个胃疼也要坚持讲课的可爱中年妇女。我会写个:“胃疼请假休息”之类的纸条,下面签名:耶稣。趁她转身时,天外飞纸球般来个神不知鬼不觉,想象着让她激动成个什么样子。
我的语文成绩大起大落,从不听课却能捞个第一什么的,然后拿起卷子,揉烂,快乐地飞出窗外,只是少了疯子的双宿双飞。
和初一初二的小朋友玩乒乓球,小朋友屁颠屁颠的很可爱,像小时候的疯子
。狗屁球友说我以大欺小,我说欺个球呀。小孩比我还横,以大欺小得很呐!我呵呵地对小孩说,小孩,不赖不赖。小孩不服,说,大孩,以后别叫我小孩!我说哦,好的小孩。结果小孩一生气就不和我玩了。
鱿鱼上了中专,不过时常陪我玩球什么的,赶上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俩就在草地上听水木年华,清纯的乡野气息。
听说青梅竹马仍无音讯。
三
无聊地过完了半个高一,元旦前夕,疯子出乎意料来校探望我。疯子仍是比我矮半头,我说,兄弟,想死我了,想的都老了。疯子沧桑地一笑。疯子变了音,我说,疯子青春了,呵呵。疯子笑,笑得一脸疲惫。疯子问我那只“鸟”过的好不好。可我对那只早飞走的“鸟”的后文确实一无所知。包括我的梦中情人。
四
然后,一年乌龟似的慢悠悠爬过去。疯子音信彻底全无,我的球技却日益光宗耀祖。希望下次见到疯子能打得天翻地覆。
初秋下午,鱿鱼说:“疯子被抓了。”
我一愣,瘫倒在地上,对不起,鞋带开了。然后脑中一片空白,不可能!呵呵打球吧!乌龟的,打得她满地找球。
“疯子可能被枪毙!!!”你他妈的怎么没有反应?!鱿鱼气急败坏。
“呵,滚!”我平静地说。
鱿鱼扔下拍子,迁到她所就读的那座城市,消失。我坐在月老似的老槐树底下,坐了三个小时,乌龟的忘记了上自习。迷迷糊糊走进办公室,没等到老班骂个尽兴就丢给他一个炸弹——没事我回去了!!之后甩门而去,行尸走肉般进了教室,猛抬头,走错班了,想哭却哭不出来。
疯子和一群社会混混在网吧抢一个10孩子的钱,后来孩子不给,致命一砖是疯子给的,小学生死了!恰巧小学生的父亲又是公安老干部!
事情闹得满城风雨,我脑中只有疯子幼稚的学子脸,我的兄弟那单纯的笑容。
一连几个星期,我都在迟到,打球,捞住一个人就开战,弄得自己像头斗牛,直到打得筋疲力尽倒床就睡,什么也不想,像头猪什么的。
每天在教室最后一个角落,不要同桌,坐上一天,不说一句话,只剩下回忆,弄得自己在回忆里一天天变老。
同时,自己爱了几年的人,突然让我明白他深爱的是另一个人。另一个从来不爱他的人。
呵呵都去爱吧!我给你们牵个线什么的,过得比我好就可以了。然后我人间蒸发似的消失在他的世界,在这血肉伤口上撒把盐的时候,我他乌龟的流下一滴憋死的眼泪,像在滴血什么的。
此后,泪水泛滥般老是哭,自己都无法阻挡。于是拼命留长发。遮住眼,这样就不用躲在角落里掉眼泪什么的了。
五
于是潜藏在灵魂深处的所有不羁,全都暴露无遗,反正我自己一无所有。也不怕再失去!2003年冬,背起画夹,踏上他乡去学画,失去任何语言,语言是最苍白的一片脆弱,而人却是理智背后更加脆弱的动物。
每个星期都会混进幼儿园,和小朋友们玩游戏,笑得很想哭。时常一个人外出写生或看星空什么的,只是讨厌自以为是自命艺术家的画班里那种乌烟瘴气的生活。回宿舍晚了宿舍老头锁门不让进,好!飞檐走壁。带着我的狗(一只在大街上捡的流浪狗)。
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讨厌逛商店什么的,沉睡是最好的解脱,一梦无痕。
六
一年以后,断了一年联系的鱿鱼来电话,说要来看我,想念老朋友了。我说,别,免得你被野人吓着。她说,乌龟的算了吧!谁吓着谁还说不定呐。
迁到另一所城市后生活发生很大变化,乌龟的,没办法,一时无法适应,所以自由落体。我不在怀疑:是世界改变了我们,我们确实无法改变世界。她说一个个男友不定期下岗,拉大款男友狂购,不想回家,妈的,爸妈攥着那点小钱,不为我交学费,好!我自己来。
鱼以妖艳的姿势就着一瓶酒诉说。乌龟的我断定,她彻底自由,比我自由,只是变得更加陌生。酒是最好的麻醉剂,喝醉了什么也不用想。乌龟的清醒是最愚蠢的猪,她泪流满面,灌自来水似的喝酒,说。这世界没什么亲情、友情、爱情,全他妈尔虞我诈,直到我七年的等待被践踏得一文不值时,乌龟的我才明白,所有只是一瞬间而已,一滴眼泪落地之后全部消失。鱿鱼吐着烟圈。可我他妈的就不明白我为什么还要回来!
鱿鱼!这是因为你还记得我,我还记得疯子。两年来我们都没有忘记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我平静地说。乌龟的,因为我们是世界上最大的傻蛋。鱿鱼不屑地笑。
我想睡觉,很累了。我疲惫地说。
你装什么斯文,扮什么深沉?我最讨厌那种在别人面前装得烟酒不沾的人,妈的在背后灌得比谁都狂,抽得比谁都牛B,喝一杯。鱿鱼把酒推过来。有些醉意。
酒吧放着周杰伦怀旧而伤感的《东风破》,“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我拖过酒,第一次喝酒弄得我排山倒海,愣是没吐。你打不打架?说实话,如果打不用警察,乌龟的,现在我就灭了你。我冲灌下八瓶酒的鱿鱼吼。呵呵……不打,放心,死不了。
然后我俩歇斯底里地醉倒。
睡梦中出现:鱿鱼两年前单纯的笑容,坚信已经爱了七年的男友;我深爱的人忧郁的笑容;疯子上课睡醒后,脸上挂着我的王八杰作,嘿嘿地傻笑的面容。然后他们的笑容变淡,一个个消失……
七
耳畔响着无可奈何的音乐: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侯,犹记得那年我们还都很年幼……
后来
后来。听说疯子在石家庄省监狱表现良好,被减为无期徒刑。
后来。上了高三,我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最大的梦想:寻找疯子。
我们正年轻――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们正年轻――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难道鸟必要自焚才能成为凤凰
难道青春必要愚昧
爱必得忧伤
席慕蓉
我们喜欢一本书,不在于这本书为多少人所喜爱,也不在于这本书的作者是否很有名,只要能引起我们的共鸣,让我们觉得嗯,没错,就是这样。我们便会耐着性子全身心地投入将这本书看完。
其实,作者的很多体会都是我们感同身受的,只是我们没法像作者那样用透彻的文字一针见血地表达出来,我们在空间、微博里不断地转发或出名或不出名者的文字只是为了借他们的文字来表达我们内心所想以及告诉众人我们是什么样的人。现在我便遇上了一本让我愿意安静读完的书《谁的青春不迷茫》
看完之后心中略有感叹,若过十年再看,必然又是另一番滋味。现在就写写正青春的我心中所想吧。
《谁的青春不迷茫》中有一句话:因为念念不忘往事,也就不会过于沉溺现在的不如人意。这是作者刘同对自己怀念过去种种所得到的感悟。曾有位好友跟我说人之所以老是回忆过去是因为现在过得不好,她希望我能看得开且满足于现实。她说得没错,因为现在过得不好所以老是回忆过去,可是我没有向她解释,回忆过去才让我找得回勇气,才让我有勇气继续面对让我感觉不好的现实。
时间尽职尽责,不肯为谁停留一秒,我也在不断地分别好友,结交新友,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各种人,好友们有她们的路,我们相遇可能是因为在交叉路口的停留,短暂停留过后又是不舍地拥抱、挥挥衣袖然后坚定不移地朝着自己的道路前进。没有人愿意为了谁而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所以只能用若有缘,会再见来安慰彼此。
但即便分开,这些曾在自己生命中留下绚丽色彩的人也会是不可割舍值得珍藏的回忆。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过无论自己怎么做都会看自己不顺眼的人,有时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不招人待见,或是自己为人处世不够好,可是这些回忆里的人、早已不在我身边的人给我留下的文字、跟我说过的话又让我明白不是我不够好,再完美的人也会有讨厌他的人,而我再不完美,也会有她们喜欢并珍惜我。
刘同说:现在我们越走越远,越孤单越害怕,偶尔对称的笑容也会幸福很久。走过大一,由最初的失望、迷茫、焦躁不安到后来的淡然、努力、坚持,在自己的路上确实越走越远。大一一年,经历了第一次一个人过马路,一个人搭公交车,一个人去公安局补办身份证等等,有时晚上从图书馆出来看着月亮会不自觉地哭,可是这也证明自己长大了不是吗?本来长大就是这种酸酸涩涩的滋味。
可是情况也没有很糟,因为在路上遇到了很多给我善意帮助给我温暖感动的人,比如愿意为我指路的陌生人,比如公安局那位告诉我车站在哪的保安叔叔,比如晚上在没有灯光照射下近视的我害怕下楼梯时扶着我的手带我下楼的女孩,比如每天开关图书馆大门永远一副乐呵呵样子的叔叔现在的我越走越远,也越来越孤单,可是我不害怕,我会走得越来越坦然。
青春的我们不够成熟,有点幼稚。青春的我们会装得很成熟,好像深谙世事,以为即便泰山崩于前也能做到面不改色,其实我们能很轻易地被别人一句话打败。
青春的我们不够稳重,容易冲动,容易反悔。当我们的善意被别人拒绝,青春的我们会恼羞成怒,讨厌自己多管闲事,讨厌别人不识好歹,然后在心中发誓与此人老死不相往来。当我们满怀真诚对待身边的人,恨不得事无巨细都为他考虑到却被他用不耐烦的态度对待,青春的我们会无比委屈甚至大哭一场然后擦干眼泪在心里狠狠地发誓说与他绝交。将几天后几个星期后几年后甚至一辈子看到了当作不认识的结局都想到了。
可是我们又会想到我们在被拒绝的同时,也在拒绝别人,我们在被不理解的同时,也在误解别人,此后便是对自己的懊恼。青春的我们总是会忘记曾经心中的誓言。看到那些自己用真心对待过的人陷入困境或者只有一个人看上去那么孤独时,又忍不住心软,想着自己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然后会凑上去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力量。
青春的我们虽然还很幼稚、冲动,但我们还敢问别人一句凭什么,敢问别人凭什么对我们的好意视而不见,问别人凭什么我们对他们那么好他们不能对我们好一点,敢问他们凭什么误解我们的心意
等到历经沧桑看透人世浮华之后,有几人还会如此理直气壮地问别人凭什么?因为到那时我们都知道了别人凭借的就是我们的心甘情愿,凭借的就是我们对他们不离不弃任他们打骂也赶不走的心。只要自己不付出就不会有那么多凭什么。可是,那才是青春的我们啊!甘愿付出,拥有纯粹的友情和亲情,那纯粹不掺任何杂质,使之维持下去的就是我们青春的心。
青春的我们身上都带着根刺,总是在试探某些人值不值得我们对他们好,如果发现值得便会自动把他们当成自己人,不许别人欺侮,竭尽所能毫无保留对他们好。如果发现不值得便会抓紧这根刺保持高度警惕以防自己受伤害。
青春的我们还太年轻,年轻到伤心后想到的不是挽留,不是改善与别人的关系,而是决绝,恨不得把所有决然的言语都用上,试图通过自己的语言和行为表达自己的愤怒以及对方的不可原谅。所以时间能留下适合我们的和用一颗顽强的真心陪伴我们温柔了岁月的。
青春的我们爱幻想,会把暂时不在自己身边的人想象得很完美,大脑帮我们过滤掉了我们和那些人有过的不愉快,在暂时分别的日子里会忘记他们的缺点和我们之间不合拍的地方,当我们只身在外时,我们心中的家会格外温暖美好
记忆中我们熟悉的人和事都太完美,以致分离不再、近距离接触时,会发现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和他们在一起也没有想象中幸福,好像真的只有在分别时才会舍不得,在分开后才会珍惜。所谓距离产生美,有些美真的只有在保持一定距离撇开生活琐碎才看得到。很多恋人过不下去了会在爱转为恨之前和平分手,就是为了拥有一些值得珍藏的回忆。而青春的我们也喜欢回忆,喜欢我们记忆中已经被美化了的人和事,因为这些,我们才有爱,我们才会感恩,才会有信念走好接下来的路。
青春的我们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大无畏勇气,有时也可称之为傻气。我们向往着我们所接触范围以外的世界,并且坚信那将会是我们的世界。青春的我们想不通为什么社会上会有那么多车奴房奴卡奴,青春的我们自命不凡,绝对不愿相信我们会变成那样。
青春的我们认为我们就是世上独一无二的,既然来到这个世上,那必然是要有一番作为的。青春的我们有点愤世嫉俗,看不惯以钱或以权压人,且认为只要自己再长大些,就能改变这种现象。青春的我们不会刻意讨好谁,我们就是为自己而活的,谁也别想在我们面前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惹急了我们,小心揍你。
青春的我们还带着些稚气,心中已经懂得了感恩,却别扭地把对家人的爱小心翼翼藏在心里。青春的我们渴望被爱,却时刻装酷好像别人不爱我们也无所谓。青春的我们总以为我们的青春一定是不一样的,总是相信我们能为将来年老的自己留下绚烂多彩的回忆。
当假期只是在家吃吃睡睡时,内心会无比恐慌,生怕自己会浪费这许多人羡慕的青春。青春的我们想要有一番大作为却不知从何下手,直到自已在慢慢向社会上活得艰难的年轻人靠近时才意识到我们没有超能力,只是平凡的普通人,有一天我们的青春也会老去,我们也会看着下一批意气风发的少年诉说着我们在社会上打拼的艰辛,告诉他们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路
刘同的青春有他的精彩,我们的青春也会有我们的精彩。他写了一个十年的故事,我们用十年去用心写一个故事。加油吧,青春的人们!
无言
记得我们相别于曾多次依依相偎的小桥上,你说你走了,天涯海角,你会记得我和我的真情的。
我没有答语,虽然想说再见,可是嘴角却难以开启,何必在最后一次说一声违心的言词呢?既然心中想的是不再见,又何必言不由衷地使空气作一次无谓的振动呢?
我不想留你,也不想追你,虽然清楚地知道,没有你世界会不再五彩缤纷,感情会遍体鳞伤,可我脑子里不愿去想如何补救如何挽回局面,既然各自追求各异,又何必挣扎着尴尬相待,把彼此拴在一起而造成心里永生之大不快呢?
当你幽幽地告诉我,你不怀疑我对你的感情,只是要我原谅你,因为你并不是另攀他枝,也许我将来会明白我苦笑,很想追问但终于没有,你过去的众多许诺做何解释。只是心好痛好痛,不仅仅为失去你,还为自己初恋的真情。
记得那一个个甜蜜的夜里,当月儿沐浴着寂静田野,微风轻轻地抚摸着垂柳枝叶时,我们手挽手步入这方土地,坐在青青的田梗上,静听脚下轻鸣的蛙声和稻禾的细语,谈着,笑着,彼此只觉灵魂已痴醉难醒,将共兴衰枯荣,那种氛围那种融洽的场面,那种心心相印的境界和紧紧相撞的两颗心
可是,今晚,田野未变垂柳依然,只是月未明,人不见。暮色浓深,这是一个迷蒙静溢的夜晚,遥望满天星辰,我知道,今生今世,我们不会再相逢,很可能,失落、孤独、寂寞会伴我一生,可是即使如此,我也不想再求你什么,既然当初离开你时也坚强地昂着头,咬着嘴唇吞下苦涩的泪水,不在你面前表现出半点的脆弱和痛苦,何况在经过许多个泪襟的夜晚之后的现在。
美好本只一瞬,平淡才是永恒,这世间本就没有无瑕的美丽,我又何必苦苦寻觅一个完美的结局呢?
在缘分已尽情义未断的今天,我不愿逃避似的改弦易辙,移舟别岸,也不愿全了旧情,断了思念,我还要时时地捡起逝去的美好和现存的痛苦,体验这其中酸甜苦辣的滋味,让幽深的沉思凝聚在心头,而促使自己走向成熟。
生命的激情豪爽地挥洒过一次,如果我再不成熟,再轻易地如火如荼,难解难分地复涉爱河,倘或不成,再度受伤,我还拿什么留给事业和爱情以外的人生。
过去的不会再来,失去的不会再有,我不想倒回什么,也不想再拥有什么,只愿在爱了个够之后,也感受个够。
读文如读心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文如读心,欢迎阅读与收藏。
看字如看人,读文如读心。
阅读一个成熟的作者写的文章,重要的不在于他所叙述的情节,而是他的表达方式。一个成熟的作者总是把他的成熟点缀在字里行间,是一种气息;只能用心来感受;又像是水,淡化了所有。
玉不琢不成器,每一个人走向成熟的过程,都要品尝无数的痛楚和无奈;然而我要恭喜每一位成熟的作者,因为生活为你们敞开了它的怀抱。
每一次成长,,都会有一种大悲大喜的味道;一点微小的进步似乎隔着万重山,但是这一点点微小的进步,却足可以改变人生的轨迹;只言片语,便可以打动一颗心,一点小小的作为却可以铸就一种良好的气场。
因祸得福,你发现一切都变了;变得是这么的神奇。
曾经急匆匆的脚步,忘记的疲惫,是因为未来很远,我们还没有看到。一个能活的明白的人,再大的风雨都不会再担心、再大的不公都不会再抱怨。
是什么坚定着曾经的方向?是什么坚定了未来的路?
人生本是一条走向成熟的路;而我们之前走向的是成功?
至爱无言
一天,在校园中无意听到一首歌曲《父亲》。父亲是那登天的梯,父亲是那耕田的牛,父亲是孩儿背后的大山,父亲是孩儿避风的港湾一句句歌词重重地击在我的心坎上,我的脚步再也迈开不来。回到寝室,我满怀愧疚之情拨通了家中那个久违了的电话
父亲一生命运不济。小时侯家境贫寒,学生时代又碰上那个令我们这一辈永远无法理解的时代,尽管成绩十分优秀却不得不离开学校。19岁去当兵,参加过越南自卫反击战,在部队上曾经被嘉奖13次。退伍后参加工作,在改革的大潮中成为下岗大军中的一员,便又回到了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上,操起了爷爷留下来的农具,成为一个农民。
也许是由于父亲自身经历坎坷的缘故,我和我妹妹小时侯,他对我们要求就十分严格,几乎到了残暴的程度,他留给我唯一的印象是狠。由于工作的原因,他一个星期在家里的时间通常只有一天,这一天便是我最难熬的一个日子。在那一天里,我尽量避着他。记得4岁时有一次我在哭,他对我大怒:再哭一下,我就一脚踩死你。吓得我马上就闭嘴了,再也不敢吭声了。童年时期我从来就没有在他怀抱里撒过骄,甚至没有和他主动说过话。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成长,造成了我内向的性格。但是尽管如此,我却从来都认为他是爱我的,因为他对我的学习很关心。
好在我的学习成绩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从小学到初中都很好。在初三时,我只有一个念头:好好读,上了高中就不必每个星期都要见到他了。在那个一届只能考上几个高中的乡村中学里,我考进了重点高中。在我上高中的那一天,我竟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快乐和解脱。
在高中时,也许是自己压抑得太久,再加上骨子里的那点反叛性格,年少不更事的我好象故意要和父亲作对似的,完全改变了从前好学生的模样,整天和一帮自认的哥们混在一起。从此,逃课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大错没有,小错不断,成绩自然一落千丈。父亲开始以为我不适应新的环境,后来到学校一问,便怒气冲冲地回家了。那次在家里他对我举起了椅子。我以为椅子会砸在我身上了,但是他又重重地放下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一根接一根地抽起烟来。我知道,我已经深深地伤了他的心。
也许他注意到了和我沟通的不足,以后就主动和我交谈。关于我学习方面的话,一说就是一个多小时,我又厌烦了。有一次和他顶撞了起来:不要说了,你说的那些如果我用笔写出来的话,绝对要生动一百倍。他脸色铁青起来:是呀,你文化比我高了,可以在我面前炫耀了。要炫耀就用大学录取通知书来炫耀。我语塞了,要知道凭我那个时候的成绩,上专科都差一大截。我的心凉了起来,第一次感到了放纵自己所带来的可怕后果。
但是此后,我依然是父亲眼中不争气的儿子,老师眼中的差学生,哥们当中的好兄弟。父亲没有再说过我,好象只是在尽义务似的每个月给我生活费。但是高二暑假时,一件事情彻底改变了我自己。那是父亲的一个同事来我家里玩,告诉我们他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并且问我高中的成绩怎么样。父亲只是叹了一口气,什么也没有说。我赶紧低下了头。那夜,父亲睡下后,我因为有事到他的屋里去了一下,竟听到他在说梦话:考上了,终于考上了我呆住了,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想了很多很多。作为儿子,我至今还没有体味到他的那份苦心。我给他带去的失望、伤害,他都深深地埋在心底,只有在梦中的时候,才能梦见自己的儿子考上了大学,才能释放出来。愧为人子呀!那夜,我没有睡好。在暑假中,我破例第一次翻开了课本复习起来。
高三到校时,我对我的那帮兄弟表明了态度:我不再想混了,我要好好地读一年书。在老师和同学惊异的眼神中,我脱胎脱骨般地改变了。高中时代的我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如初中时期勤奋好学的我。高考后,在被人看来是一个奇迹之中,我接到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要知道,我高一高二的班主任都认为我能上专科线就已经是个奇迹了,而我的成绩却高出一批录取线26分。
接到通知书那天的晚饭桌上,父亲第一次给我递过来一个酒杯:来,陪我喝两口。我们父子俩就边喝边聊,说了很多推心置腹的话。以前是我不懂事。过去了,都过去了,这不,考上了。哈哈。那晚,我从来没有看到他那样开心过。最后,他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说:孩子,你也已经长大了,我也要把你看作一个大人了。我望着父亲,白发已经爬上了他的头,脸上也尽显岁月的沧桑。父亲这一辈子没有什么大的追求了,只希望自己的儿子能过上另外一种生活,并且活得很幸福。
上大学后,不管怎样忙,我都会时隔不久就写一封信回家。家里有什么事,父亲也打个电话要和我商量一下。现在回想起来,伴着我21年的父爱尽管显得很沉重、很别样,但是,却使我在这种无言的至爱中,从一个懵懂少年走向了成熟。
奥古斯丁说:人的一切都是为着不确定的东西而努力的。而我的奋斗,我的挣扎,却是为了换取我父亲的欢欣,减少父亲的遗憾。六根当中,最难悟空的,大概就是这个情字了。
送读
母亲出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从未接触过文化教育,就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认识,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传统的家庭主妇。一生养育4个儿女,因为地方封建思想极其严重,两个姐姐也和母亲一样,也从未学过文化就在父母的包办下嫁人成家了,只有我和弟弟进学校读书。
说下来也不怪父母,只怪时代弄人吧,我和弟弟出生的晚一些,才有机会上学的。
记得我小时候身体不好,面黄肌瘦,跟比我小四岁的弟弟一般高矮,所以,父母总是很担心的。小学需要到离家步行半小时开外的地方去读,因体弱个小,别人半小时走到的我通常要走四十分钟左右。
好不容易读完了小学5年,我考上初中了,记得当时我们二十几个同学一起毕业,只有4个考上初中,我就是其中之一。那年代不像现在一样的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乡300多小学毕业生,才录取60人进初中,想想考个初中比现在考重点高中还难。
那时候家庭十分困难,读书的条件十分简陋,学校连一块床板都没有,无论寒冬还是暑夏,就在用木棒铺的床上睡觉,还得自己生火做饭,现在想起来,也不知道那几年是怎么过来的!
在初中,我依然是班里个头最小的,身体素质依然不是很好,从家到学校需要走路3个小时左右,每星期回家一次,需要带足一个星期的口粮。上学路上沿途要穿过好多树林,所以我们经常结伴而行,父母才会放心。
记得有一个周末回家,恰逢天降大雨,一下就是三天三夜,直到星期天傍晚还是门也出不了,一直呆在家里等待雨停,母亲告诉我:雨太大了,等小一些再走吧!尽管心急如焚,但雨一样在下,感觉就像故意捉弄我的一样。
那时候没有手表,几点钟也不知道。
星期一早上感觉还在深夜就朦朦胧胧听见母亲起来了。老早的就给我煮饭、收拾那星期的口粮,然后去把我从梦里摇醒,快起来了,鸡已经叫第二遍了!再不起来去读书会迟到的!估计那时候是凌晨四点左右。在上学念头的驱使下,我翻身起床,草草的麻了把脸,母亲已经为我摆好饭菜,在微弱的煤油灯光下,母亲只坐在一旁等着我吃。
那碗筷的格局、那饭菜的味道,至今依然记忆犹新。
我吃好饭,大约凌晨五点左右,外面还下着小雨,地面是有点点月光,俯身才可以看见走路,母亲背上我一个星期的盘缠,带着一把土伞,我空着手,披着一张课桌大小的塑料布就出门了。一路上都是小雨,也没有电筒,我们走的很慢,我好几次险些摔倒都被母亲拉住了,大约走了两小时才走到将近半程,天才开始蒙蒙亮,路上没有遇到一个人,只听见雨滴敲打树叶的声音,还有山洪的吼声,真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母亲依然不放心,继续送着我走,直到爬完最后一道坡,天也亮明了,可以看见学校所在的小镇了才停下。她说:再走小截就看见学校了,你自己去了吧,到学校跟老师说说,昨天下大雨没来成,家里活路(农活)忙,我回去了,星期六下课早点回来(那时候星期六也上课半天)。就这样,母亲把用布袋装好的、我一个星期的盘缠交给我,背着空背篼转身就走了。
走了几十米远又回头叮嘱路滑!小心别跌倒!到学校好好读书!
我那时候十几岁,懂得的东西太少,但也没顾得上迟到不迟到的,站在原地,看着母亲裹满泥浆的土布鞋、看着母亲背上的背篼慢慢离去,一直消失在树林里我才离开与母亲分手的地方。
天亮了,雨也小了,母亲回去了,我带上母亲为我准备的盘缠往学校方向走去,感觉胆子壮多了,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三十多年过去了,母亲那一次送读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样,每个细节都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每当想起,总会鼻酸泪落。
母亲是一个极为传统的、没有文化的农家妇女,说真的,同在那个年代的农村妇女,都和母亲一样,根本不知道读书能改变什么,所以,我的同龄人中,大部分读完小学甚至小学半途就回家务农了,村里只有母亲一如既往的支持着我读初中,直到师范毕业。
岁月在不停的流逝,我已经中年,母亲年过八旬依然健在。看见母亲我就会油然想起那一次情真意重的送读。那一次送读,让我感受到了母亲更加伟大。
想起那一次送读,我便全身都是力量。
读关羽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关羽,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羽者,姓关名羽,字云长。汉寿亭侯。与刘备、张飞桃园三结义。汉末三国时期蜀汉五虎将之首。中国的武圣。关帝庙遍布华夏。三国时期,胯下赤兔马,掌中青龙偃月刀,八十二斤,又名冷艳锯。能于万马军营之中取上将首级。中华大地上关于他的故事传说非常多。只要提及关羽关云长,没有华人不知道的、不崇拜的。供奉他的香火越千年从未中断过。
关羽跟随大哥刘备和三弟张飞从战黄巾军开始,进入了属于他们的精彩的人生舞台。关羽一生戎马,共对阵二十七次,鲜有败绩。最后赤兔马被长钩套索绊倒,才致被擒,以致父子被杀。
关羽这一生,大战二十五场。他的第一战是黄巾军的程志远,用程志远的血祭了青龙偃月刀,从而所向披靡。第二战就是著名的温酒斩华雄。其具体战况如下:
三战:管亥。四站:纪灵。袁术手下大将,三十合未分胜负。五战:荀正。一合砍于马下。然后是车胄、王忠。在第二十五回的第八战最能显示关于的武力值。关羽杀退了徐晃、许褚,又战夏侯惇。这三位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尤其是徐晃、许褚联手。估计没有几个人能杀退此二人联手。紧接着就是照面斩颜良。东岭关一合斩孔秀,洛阳战孟坦,追韩福。汜水关一刀两断斩卞喜,荥阳杀王植,滑州斩太守刘延,黄河渡口关隘一合砍秦琪,再战夏侯惇,古城之下斩蔡阳,杀退乐进,斩杨龄,收黄忠,斩夏侯存,第二十三战,被庞德射了一箭,这是所有大战中,最不济的一战。然后是战徐晃,八十合,因为关羽的右臂带伤,鸣金收兵,后面是战蒋钦,二十六战,对朱然,最后一战是战潘璋。最后是被长钩套索绊倒赤兔马,关公翻身落马而被潘璋部将马忠所擒。
关羽死后,阴灵不散,魂附吕蒙之身,借吕蒙之口辱骂孙权,孙权带着一班文武对关羽行叩拜之礼,最后带走了吕蒙,为自己报了仇。在以后的战事中,还多次解救关兴。关羽在三国里,是神一般的存在。
对于关云长的死,诸葛亮看的最明白。当刘备收到关羽父子归神的消息后,痛哭不休,孔明劝曰:“王上少忧。自古道死生有命;关公平日刚而自矜,故今日有此祸。……”一句:“关公平日刚而自矜”正中关羽的命门。说他平日刚而自矜,也不是空口无凭,从下面两件事可见一斑。
在《三国演义》第七十三回中,当关羽得知他是五虎将之首时,云长怒曰:“翼德吾弟也;孟起世代名家;子龙久随吾兄,即吾弟也:位与吾相并,可也。黄忠何等人,敢与吾同列?大丈夫终不与老卒为伍?”遂不肯受印。可见关羽的刚而自矜。也是在这一回书中,诸葛瑾做媒为孙权的世子向关羽求亲,关羽听后,云长勃然大怒曰:“吾虎女安肯嫁犬子乎!不看汝弟之面,立斩汝首!再休多言!”遂唤左右逐出。这一决定和言语是关羽之死的关键所在。
读书是借古人吃的堑,长自己的智。看到关羽父子被斩,我曾停下有一周的时间没有继续看下去。在为关羽扼腕叹息的同时,也在不停的提醒自己如何做人、如何待人接物。
关羽关云长
做人做谦者
无言的凝眸
那栋老楼,总有一个目光把我凝望,那是一双无声无息的凝眸。
我和他已有二十三个日夜不曾说话了,因为一件琐事,他固执着他的理由,我坚持着我的己见,一碰撞就成了无言。
我和朋友去游玩,不知不觉世间已过大半。此刻,天已晚,我发现整栋楼的灯光都变成了黑暗。虽然和他作气,但是这么晚回家,我还是很自责的,想必他也会担心我的吧。如此想着,便把手机拿出了出来,翻了一下短信,该有的依然有,却没有一条新短信,我的心有些微凉,安慰着自已:想来他打的电话。因为和他作气,我便直接关了机。翻了翻未接电话,骚扰的,朋友的,生人的,就是没有他的。我开始变得冰凉,有些气结。
九月的秋风萧瑟,吹凉了我的心。想不到他因自己的固执而视我不见,因我的建议而荒凉冷漠;风,吹散了烟云,也吹散了我的念;月,惊动了枝上雀,也惊动了我的心。
苦啊!苦啊!可笑啊!可笑啊!即使猛虎也不食子,即使蝴蝶也恋心花,即使春燕也觅故巢,他却始终不肯和我说话。人生如饮水,冷暖自知,我这杯冷冽刺骨,人生如喝酒,清烈自知,我这被辣烈烧身,人生如品茶,香苦自知,我这杯苦涩难忍。
我有些掉了魂,走着,忽然听了,又笑着,忽然暗淡了,明月,照着,忽然云来了,遮挡了,风,吹着,拂着,温暖的,忽然刺骨了。
这风承载着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的无奈,这云象征着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的凄凉,这月寄托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悲哀。
我叹了口气,忽然听到了楼间几声咳嗽。我便看到五楼的声控灯亮了起来。那里站着一个人!
我惊呆了,想不到他这么晚了还在等着我,他咳嗽着,颤抖着身子,一双苍老浑浊的眸子凝望着,凝望着我,他的身影渐渐模糊,朦朦胧胧,我已看不清了,他扶着窗台,朝着我的方向眺望,凝视。我想打自己一巴掌,又想骂他的痴。千里传信,不及他的目光,千里传音,不及他的凝望。
他的头发很白很白,那是生活的色彩;他的腰很很弯很弯,那是我的重量。
他看到我望了过来,无言,转身上楼。我看到他的艰难,心酸,冲进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