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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行在生与死的隧道

发表时间: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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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穿行在生与死的隧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弟弟离世之后的这二十多年里,我总觉得他时时刻刻都在我身边,从没有离开过我,和我一起在岁月的隧道里穿行。

那是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深秋,黄叶在冷冽的秋风里四处飘落。我正在小学的教室念着汉语拼音,住在我家隔壁的伯母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她一脸惊慌的神色。她给老师低声说了些说什么,老师站在讲台上喊我出去。在同学们目光的聚焦下我走出教室,从伯母的表情上我预料到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

伯母见了我就问弟弟今天早晨吃了什么,我回答说吃了馍、花生和鸡蛋。她伤心地对我说弟弟上午突然腹疼难忍,已经被送进了城里的医院。我惊愕万分,和她一起离开了学校。邻居们见我都问弟弟的事情,我却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村里信仰基督教的老婆婆告诉我向上帝祈祷会逢凶化吉。我就盘起腿和老婆婆一起坐在蒲团上望着红色的十字架默默祈祷,希望上帝保佑弟弟平安。

祈祷之后,我在村口翘首等待着母亲和弟弟的归来。村口的那条黑色的柏油路像一条毒蛇向着远方蜿蜒。三轮车、拖拉机、轿车和票车连续不断地从我面前驶过。日头偏西的时候一辆白色的票车停在了村口,母亲抱着弟弟下了车。我立即迎了上去,只见母亲面部抽搐,竟然嚎啕大哭了起来。她声嘶力竭,涕泗横流。我惶恐地望着母亲说:妈,弟弟怎么了?母亲哭着告诉我说弟弟已经走了永远地走了!我望着弟弟,只见他闭着眼睛,脸部青黑,四肢瘫软。我摸了摸他的小手感到一阵冰凉。弟弟被死神带走了!在暗淡的夕阳里,母亲抱着弟弟的尸体慢慢地回家。整个村庄似乎都凝冻在了冷冷的寒冰里。

后来我才知道母亲从城里医院的太平间抱回弟弟后坐票车回家,为了不让司机和乘客发现她抱着的是一具尸体,她一路上强忍着悲伤没有哭泣,像抱着一个熟睡的孩子。她一下车就嚎啕大哭起来。医生说弟弟是农药中毒死亡的。父亲推测说寒露过了不久田里种冬小麦时用了农药羼入麦种,以防鼠虫偷食。那个药瓶便随手扔到了院子的旮旯儿里。很可能弟弟接触到了那个药瓶。

在昏沉的夜色里,伯父和叔叔拉着弟弟的小棺材将他下葬到了乱坟岗上。弟弟就这样在世界上消失了,消融在了深深的大地里。

在悲伤的阴影下,日子仍然平静地过着。村里弟弟的同龄人上了小学,又上了中学,后来二十多岁的时候结婚了。一天,母亲又想起了弟弟,说假如弟弟还活着,也二十多岁了,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母亲又想起弟弟曾经说过的那些天真可笑的话。弟弟说长大了要当飞行员,带着我们一家人坐飞机到好玩的地方游玩。说到这里,母亲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眼泪却如细雨落了一地。

弟弟没有实现的梦想我要努力去实现。我做不了飞行员,但是可以买机票让家人到好玩的地方去游玩。我一提出这个想法,父亲和母亲当场拒绝。他们说哪里都不想去。有时间了一家人在一起吃顿团圆饭,或者一起看看电视,一起唠嗑,这比到天南海北旅游要幸福快乐。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一直觉得弟弟并没有离开过我。在这个世界上他与我同在。他和我一起成长,一起经历风雨,一起履行对家庭的责任。他将来也和我一起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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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季节里穿行


总想放下生活的牵绊,一个人去长途旅行。在同一天里感受季节的转换,体会着在季节里穿行的惬意。

那种感觉如今已有些模糊了。坐在驶往山东的列车里,望着车窗外,远山近树从眼前飞快地掠过。想去记住一处移动的风景,却目不暇接,怕是记忆里装载不下。

那时正是北方的冬季,白雪皑皑,冰冻刺骨。车窗外山舞银蛇,原驰蜡象。随着列车的行进,过山海关入河北,又见满地翠绿,春麦青青了。眺望旷野的无边绿意,切实被从冬入春的瞬间变化震撼了。

听着列车行驶在黄河大桥上的隆隆声响,目送着桥下的黄河水奔腾东流,心海里也已波涛涌动,不免有一丝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伤感。

总喜欢把南北的季节进行对比。当北方的白杨还是绿意待发的时候,山东的白杨叶子已经迎风飘展了。小心的摘下几片油嫩的白杨叶子,夹在书里做成腊叶。寄给远在北国的知己,无需多言,对方已知此中真意。但愿那份稚嫩的情感,永远纯洁青翠。

每每读到网友的旅行随笔,都会被她旅途的见闻深深吸引,心已随着她的笔触游走于山川原野。为她的描述生出一缕莫名的感激。

欣赏着南国朋友晒出的照片。山花烂漫,缤纷四溢,草木翠绿如织。望一望那时自己的周围,春天才刚刚从冬天的怀抱里睡醒。真想对朋友说一句谢意,是他让我提前看到了春天,让我的心能在季节里穿行。身处萧索,眼里却绿意盈深。

蓝妹从远在河南的信阳,给我邮来了十几本书。其中有一本三毛的散文集《梦里花落知多少》。

说实话我不怎么喜欢三毛的文字,虽然文笔洒脱,但读起来太伤感,让人有喘不过气来的压抑感。却又因为三毛是一个旅行家,吸引我循着她悲伤的笔触,去了解她一生的奔波。我的思绪会来到加纳利群岛的海边,欣赏着无垠的海岸上空,海鸥在寂寞的飞翔。一所岸边的红房子,在星夜里寂静的矗立,里面承载了太多的悲欢离合。也会感受到了撒哈拉沙漠的狂野与奔放,荒凉与寂寥。

很羡慕三毛飘忽的行踪,更佩服她交往遍及世界的个性。在三毛的脚下,世界变小了,季节模糊了。读者的视野却辽阔了,有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的欣慰。

现实里,旅行是需要经济基础的。每个人又会有不同的牵绊,家庭的,事业的。有些事情也只是想想而已。能真正走出家门,无牵无挂的去远游的人恐怕不多。所以洒脱游历的行者,是我毕生崇拜的人。

我们只好遵循人生的季节,从春到夏,从秋入冬的活着。虽有无奈,却也有几分欣慰,因为空间里交到了天涯海角的朋友,有的甚至已成为心里的亲人。我会借助朋友的视觉,来丰裕我的内心,单调枯燥的生活里,也能瞬间体察到季节的变换。有点儿人虽不出门,遍赏天下景的自豪。

无论是穿行在人生的季节里,还是穿行在时空的季节里,有朋友相伴,有亲人挂念,才是最无憾的事。

一条通往生与死的路径


寂静的空间,独自放出一首旋律,让悠扬的歌声抚慰过我波折的心绪。在黎明时分,我踏上一条漆黑的道路,这条道路上雾色在一片黑幕间穿梭,阴冷的风穿梭而过,一些压抑的云层沉沉的降落而下,落在路上的人们头顶,空气中,有着一种喘不上气的窒息感,呼啸而过的风,一些尖锐如刀的触角,隐藏着,悄然划过人们的脸颊,疼痛,从心底传来,一些泪滴,从那群沉默的人脸颊滑落,滴答,跌落成一颗冰粒的碎瓣。

我仰头望去,这条路很长很长,望不到边际,那是通往生与死的路途,一些残忍的冷笑从路的远处传来,仿佛嘲弄着无知的灵魂,阴冷的气息里,有一些透心凉,穿越过火热的心,瞬时冰冷了繁杂的思绪。

总能感觉到,这条路,有丝丝的抽泣,魂魄的消散,在一缕柔弱的风里,触摸不到的凄凉,幽幽的散开,弱弱的飘荡,一股生命的气息坠落,如一颗光洁明亮的珍珠,碎开,溅落一地的碎粒,一些光泽散发出来,有着银白的光芒,折射着幽怨的亮点。

仿如一个玩笑般,眼前路,有一颗青春般璀璨的星在跌落。一颗美丽的生命,在这条没有尽头的路上跌跌撞撞的奔波,一路傻笑,一路悲歌,总觉得路还很长很长,却一不小心,走过了尽头,跌落进一处的沼泽,那里,沦陷着一些慌乱无助,一些轻狂痴情,那里,流沙般构建出以往的曾经,在摇摇欲坠间翻演着灵魂深处最弥足珍贵的光阴。光阴,流年,在这里不重要了,生命喃喃自语,亲情爱情也不重要了,生命继续挣扎着发出悲鸣。金钱房屋汽车成了隔世的梦境,生命的手臂在空中划出凄凉的弧度。一首歌在远方飘荡:尘归尘,土归土,一世的努力碾成泥。

哭泣,从远处传来,生命细细的凝听着,很遥远,很朦胧,仿佛穿越远古的风声,却刺痛生命的脉络。一间房置满洁白浅黄的菊花,散发出淡淡的幽香,一些悲痛的声音跌宕在飘渺的气息间,生命咧咧嘴,他看见了自己的身躯僵硬的躺在冰冷的案几上,一些熟悉的面孔晃过,生命摇摇头,感觉依稀在某个世界里和他们相聚过,他哪里知道,生命的脚步不停,走过了这间房,就遗失了最最在意的往昔,没有了记忆,生命还能去往哪里?

梦一生,搏一生,爱过恨过再一生,今朝入我门,明昔忘前生。一些歌声压过了悲泣,一些彩虹的色泽淹过了人影,生命仿佛轻松了,带着释然的笑意,幻化作一圈圈光影,一些珍珠粉在飘扬着,朦胧间,一缕炙热的火焰,将骨肉消融。

尘归尘,土归土,一抹幽魂化尘烟。今生的眷恋来生续,今生的牵挂永分离!

让时光停留在爱的隧道


当岁月的闸门一年一度打开着,我守在父亲的病床边。默默注视着父亲静静睡着的脸。不知道何时他的头发已经白了。是为了帮他的女儿寻找丢失的孤独,为了在其中安放你的童话。。。。你向我伸出孩子一样诚实的手,带我走出我只生活在我心灵的屋宇。

那年,我九岁,有一天,老师领我回家,把我交还在父亲的手上,对父亲说:这个孩子不太正常是的,那时的我彻底与世界隔绝了。无论世界再绚丽多彩,我却紧锁上心门,到自己的内心世界漫游,在漫游中把自己暂忘了。

父亲把我接回家中。虽然那时的我没任何的情绪,活像木头人一般。可父亲依然把我捧在手心上。每晚都会对自闭的女儿不厌其烦的讲童话。为了医好我的病,父亲因劳累过度在工地上出了事故,腿受很重的伤。可怜的父亲奄奄一息被别人用担架抬了回来。当其他的姐妹都悲伤的哭了,我就像木头那样,转过头来,留下背后父亲投来默默注视的一瞥。

后来我才知道,父亲为了我经受着怎样无尽的折磨。假如我找不回我的孤独,我又怎么来见你呢?父亲不忍看着我一个人迷失在寻找的路上,他来了,带着他的童话与我一起找我那丢失的孤独。世界很小,相信我们一定会在某个街角相逢。

父亲腿受伤后,在家里开了个小型的养鸡场。放弃了为我四处求医。他决定用他那深深的爱去叩开我那紧锁的门。他坚信钥匙在他的心里。

每天,父亲拐着仗,带着我走进山上的小家。他慢慢地每天试着让我接触不同的事物。比如﹕鸡蛋、花朵,小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父亲就这样每天领着自闭的女儿住在山上的鸡场里,每天带她接触大自然,让她感受生命的温度。慢慢的,渐渐地,草,花,水,还有童话悄悄的走进了我的空洞的内心里。看见美丽的野花刚出生的小鸡,父亲发现那时我的人、脸上浮过一丝微笑。尽管那时的我还是不愿开口说话。但在父亲的心里明白,他走在女儿的心门前了。他仿佛看到了希望。

就这样,日子匆匆去了,五年了,他守着他的女儿由一个小女孩长成了落落大方的姑娘。她会哭会笑会怒了,可依旧不开口说话。晴朗的天空,偶尔有微风吹过。父亲远远着注视着女儿她穿着一套粉红色的运动服,在鸡场里捡鸡蛋,看着她那青春的身影,听着那清脆的笑声。久久回荡在这大山里。父亲叹了口气,仿佛说这样也很好了,很好了。这时我轻轻地越过围墙,小心着捧着一篮鸡蛋,走到父亲的身边,说∶爸爸,爸爸,你看,我捡了很多鸡蛋父亲激动着紧紧着把我抱在怀里。他等这一句爸爸等了整整五年了,他以为这一辈子再也等不到了。他的流泪了久久不能言。

时光依旧无事的流着,没有痕迹的走着。我如今已经结婚为人母了,而父亲却渐渐地老去了!假如我不曾长大,是否时间会不会走慢点。可我不长大又会让父亲操多少呢﹖傻丫头,哭什么啊?他用那布江满皱纹的手帮我拭去我脸上的泪。

你爸爸年纪大了腿上的旧伤越来越严重了医生的话在我耳边响起。我望着窗外正在慢慢落去的黄昏,它在我的目光里渐渐苍老了。可我们所经历过的爱会停留在这时光的隧道里,直到永远永远

嘿,搁浅在生命里的“围城”


阳光和煦的午后,在熙熙攘攘校园小道上彳亍,手捧着书卷朝着生命里的围城走去,微风轻轻拂过衣衫和面颊,书香侵入灵魂,散落在围城台阶上的花瓣迎风而起消失在路的尽头,一座坐落在地平线上比学校其他建筑还高出一个额头的像围城一样的传统建筑坐落在学校的后山一角,漫步到图书馆的最后一步台阶回头望去没有外面世界的喧嚣,一颗砰砰直跳的心在这里慢慢平复下来,因为下一步的跨步你将漫步在知识的殿堂,没有古老宗式建筑的富丽堂皇,没现代建筑的高大宏伟,但有着无数来来往往的人穿行在着看似平凡而不平凡的房子,因为他们和我一样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和拼搏搁浅在生命的围城我的图书馆。

故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直知宋代大诗人苏轼参悟;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汉代刘向也曾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书是前人的智慧结晶,每每阅读一本书都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来看待事物,领略他们那个时代的人情世故,感受属于那个时代的历史产物,认识那些和我们有共同愿望的他们,为了未来生活更好而为之奋斗。

驻足在图书馆的每个角落里,每个人都安静的沉浸在他们的世界,只有笔尖从纸面划过的声音回荡在教室的上空,这里没有喧嚣,只有一排排书架和那整整齐齐的书籍排列在那里,偶尔起身的他走到书架前寻觅自己的精神支柱,手持一本文学刊物开始着探寻其中的文化瑰宝,久久没有离去,偶尔脸上挂着一丝笑容,偶尔皱着眉头,心随着文字的波动而起伏,感受着给他文字带来的冥想,思索着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偶尔也会看到一位手持丁字尺,肩上背着画图板的他走进图书馆,找到一个很大很大的位置气喘吁吁地坐下,依旧走到图书架前开始慢慢的挑选着图书,带着图书仔细参详,一本写的满满笔记的书和那满桌的橡皮泥碎屑,一只铅笔在图纸上来来回回的描绘,描绘他心中的蓝图,把他心中的高楼大厦描绘在这张图纸上,凝聚目光盯着这张已经褶皱的图纸,不为别的,就为他那胸腔中澎湃的心,不为别的,就为他心中的梦想,想把心中的大厦掘地而起,或许这正是一个土木人吧!

有时还会见到一个双手空空的他,神情悠然迈过台阶直奔多媒体数字网络教室来到计算机旁坐下,从腰间取出小小的东西连接到计算机,开始了他的寻找数字图书,从中截取了一个又一个,满怀笑容离开了,因为这里有他想要的和他想要汲取前人们留下的结晶。

转眼间,夜幕已经降临,他慢慢的走下台阶,又回到熙熙攘攘的校园小道上彳亍,路灯下我发现了自己的影子和看到的他十分相像,傻傻的自己也分不清,或许他和我一样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和拼搏搁浅在生命的围城我的图书馆。

夜色穿行,我只是在你的心里迷失了方向


好些天不见,杜文林看上去很憔悴,青褐的下巴,困顿的眼神,头发干枯毛糙。我静静地凝视他,凝视他,凝视他,如果他回头,可以看见我眼里的深情和痛楚。但他的眼神却飘然落向窗外,缓缓的,他问,她是让你来说分手的?我没有回答,算是一种默认。

我很想吻吻她,知道他落在她唇上的味道

从公司面试出来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梅雨季节的雨,淅淅沥沥的,潮湿闷热。我和胡缇都没带伞,瞅了瞅雨决定冒雨奔到公交车站去。而就在这时一旁的杜文林说,你们等会儿。

他高大的身影朝街对面跑去,一路踩起的水花在我心里溅开来。我认得他,刚才面试时,他流畅的口语,精彩的回答在众多的面试者中脱颖而出,我甚至注意到了他的简历他毕业于复旦大学,很不错的学校。

杜文林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两把伞,他递给我和胡缇一人一把,胡缇直冲我眨眼,那意思是这小子八成看上你了。我的心里不由得有些期待,他真的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高瘦的个子,清澈的眼睛,一双剑眉,笑起来的时候露出海狸一样白净的牙齿,真好。

后来就和杜文林成了同事,都成了设计部的实习生。这家公司是做玩具的,很好玩又很有趣的工作。虽然我们属于设计部,但做的工作跟设计毫无关系。带我们的老师让我们去做市场调研,去流水线盯流程,去给客户送样品,以及一切打字复印的工作。

胡缇很抱怨,好多次都想辞职走人,她家境优渥,骨子里很清高,被人呼来喝去的时候心里很不平。每一次杜文林都劝下她来,从新人过来都会有个阶段,过些日子就好了。

有一天,胡缇又受了气,我去找她想要宽慰她的时候,看到她坐在安全通道的楼梯口,而坐在她旁边的人是杜文林。他抓住她的肩膀,嘴唇落下去的时候,她合上眼睛,撅起嘴巴迎了上去。我的心踉跄地摔了一下,生疼生疼的。

胡缇跟我说她和杜文林好了的时候,我心里有一些庆幸,幸好我没有把我的心事告诉过她,要不然三个人的关系多尴尬。我盯着胡缇的嘴唇看,她的嘴唇就像一朵丰盈的花,潋滟极了。我很想要吻一口,不,我只是想知道杜文林留在上面的是怎样的味道。

他们的恋爱在我面前没有避开,三个人再跑市场下车间的时候,他们俩总黏糊地跟在我身后。胡缇也不觉得被支出办公室是很气愤的一件事了,反而很喜欢外出。有时我们也偷懒坐到水Ⅱ巴里喝点饮料吃点甜品,他的目光一直望着胡缇,看她把一份狝猴桃的冰沙吃得满嘴角都是,他用拇指揩过去,很自然妥帖。胡缇说,杜文林真是个细心的男友。

他真的很好,会在她走累的时候伏下身背她;会在她嚷嚷渴的时候去买一杯水;会在她说热的时候拿起纸片给她扇风;也会在她鞋带散开的时候,弯下身细细地给她系鞋带。我很羡慕,也很嫉妒,但胡缇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能说什么呢?我只能默默地听着她张扬着她的幸福,默默地在他们的爱情之外黯然伤神。

我们在他的指引下熬出头

我跟胡缇的出租屋到期,房东又要加房租,胡缇一气之下就吵翻了。她跟杜文林说要找房子,他说要不就搬去他们小区吧。他果然在他那个小区找到了房子,我有一千一万个不愿意,却不知道该怎样跟胡缇说。我能说我白天晚上地看到杜文林,对我来说是一种煎熬吗?

杜文林和胡缇又多了一个甜蜜的游戏,他们在两楼之间用电筒晃来晃去地聊天,我说胡缇这么麻烦不如你过去,她说这才浪漫呀j他们又开始在玻璃上贴纸条,我站在这边看杜文林每天早上贴一张今天要降温,穿厚点或者我今天给你做了鸡蛋卷又或者别忘记带调研资料等等等等。我看着看着,眼睛就湿润了,这样细腻温润的男子,为什么不属于我?

有天我们去仓库清货的时候,柜子上一箱玩具砸了下来,我想也没想就推开杜文林,我的整个背被重重地压在下面。杜文林和胡缇赶紧把我扒拉出来,我疼得丝丝抽气,整个背像断掉一样立不起来。杜文林背着我去医务室的时候,我的眼泪哗啦地落了下来。原来他的背竟然这样温暖,这样宽厚,这种感觉在我的心里逡巡不散。

见到我哭,胡缇还以为是疼的,她跺跺脚说,奶奶的我们再也不要做这种杂事了,我们是设计师,我们要设计玩具!

我因背部拉伤在家里躺了好几天,他们一边照顾着我一边开始真的设计起玩具来,他们讨论要做一种价格便宜又很新颖的玩具。凭借着几个月的市场调研,他们想出了一种软子弹的枪。男孩子都喜欢玩枪,但市场上的枪要么是响音乐的不好玩要么是那种塑料小子弹的,威力不大但打到人会疼,所以家长也不喜欢。可软子弹是用橡胶做成的,再穿上一件可以吸附子弹的小背心,就像玩GS游戏一样的过瘾。

在玩具的选材、枪的造型设计上,我们开始认真地讨论。我们想过了,公司每个月都有个展会,老板会亲自参加,也就是各个部门提出新研发的玩具方案,大家来讨论可操作性,我们要在那个展会上把我们的玩具方案提出来。

没想到,事情出乎意料地成功,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个绝佳的玩具,好玩有趣,大人也会愿意给孩子购买,甚至连老板也微笑点头,不错。我们设计部的经理脸上有些不悦,带我们的老师也有些尴尬,杜文林站起来说,其实这是我们设计部大家想出来的。

我和胡缇都不解地看着他,我们不是要一鸣惊人吗?可这功劳为什么要拱手让人?

事实证明,杜文林是对的。就算我们这一款玩具成功了,也不代表我们在整个设计部就有了立足之地。我们只有表现出谦逊礼让的一面,才可以在这个利益竞争的地方生存下去。

隐匿的爱恋逼得我做出错误的决定

我们终于成了真正的玩具设计师,胡缇很激动,她甚至忘记这半年来她有多少次想要辞职。我们三个去庆祝,举杯的时候胡缇说,祝我们前程似锦!我们的前程真的豁然开朗了起来,设计部经理开始给我们一些独立的研发项目。而那个软子弹枪的项目在投放市场后供不应求,公司专门调整了流水线,加大人力物力投入。

在我们的工作顺风顺水的时候,杜文林和胡缇的感情也日渐稳定。虽然杜文林只比我们大一岁,可他处事比我们圆滑多了,他教给我们见客户的时候用什么态度;在公司内部斗争时要如何脱身;在是非缠身的时候如何化解;在利益面前要怎样地取舍。他就像良师益友一样地指引着我和胡缇在职场上小心谨慎地前行。

我总是在想,认识杜文林是上天给我的一种恩赐吧,让我在涉世未深的时候遇到他,然后由他指引着一步一步地前行。若是没有他,也许我会和胡缇一样因为受不了委屈,磨不了意志,胡乱地辞职,找工作;辞职,找工作。

胡缇问我,为什么不接受某某?某某是公司人事部的同事,人品样貌都不错,我说我不喜欢。她说我和杜文林要结婚了,可你还单身我怎么放心?我的心被掐了一下,哦,他们结婚那应该是迟早的事,我有什么可难过的?可是我真的觉得很难过,就像被老鼠板夹住的老鼠,仓皇而绝望。

我那么忧伤地爱着他。有时,我从格子间抬起头的时候,顺着四十五度的方向会看到他专注工作的模样,我的心里会柔软得一塌糊涂;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吃饭玩耍聊天时,我会记得他说过的每句话,那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满足;还有,夜里那些晃来晃去的手电筒光线,胡缇若要洗澡去卫生间就让我晃,我拿着手电筒晃出三个无形的字我爱你。这份藏在骨髓里的爱恋让我的心碎了一遍又一遍,留下来,走开;走开,留下来,这是一种折磨。

我的生日,杜文林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说我想要一双鞋。他真的送了一双白色的皮鞋,坡跟的,大小很合适。我想要一双鞋,因为它可以陪我走很远的距离。

设计部总经理暗示我们,项目一组的总监位置空缺下来,会在我们三个人中选一个。我想了想说,我退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杜文林假文凭的事曝光了,有人在公司论坛上曝出他复旦大学的文凭是假的,他的学历背景都是假的。

公司调出他的文凭复印件查了上面的编号,果然是假的。公司闹得沸沸扬扬,这不仅仅是弄虚作假的事,这是关乎一个人信誉的问题。胡缇咬牙切齿地说,他怎么能这样?他怎么可以做这种事?太丢人了!我都觉得羞耻。

胡缇决定跟杜文林分手,就因为这样一件破事儿。我冷冷地看着她,我说你忘记这两年他是怎么对你的吗?你们的感情就这么经不起考验?她抬眼看我,她说你去替我说分手吧,我说不出口。

其实,我知道有个条件很好的男人在追胡缇,而项目总监的位置也让她动摇了,这一次的文凭事件不过是一个契机。

文凭的事其实是我曝光的,我在很早以前就知道了,我有天想去他的校友录逛逛。加入他曾经说的班级后却没有看到任何的信息,我偷偷翻过他的毕业证看到上面的编号一查就是假的。

我一直没有说,因为我根本不在意。他的文凭是真的假的都不影响我喜欢他,只是在我知道胡缇的感情有动摇时,顺水推舟地给了她这样一个借口。我以为没有了胡缇,就可以是我。可我错了,没有了胡缇,也不是我,因为他从未从来都不曾喜欢过我(短篇小说)。

杜文林辞职的时候,我说我跟他一起离开。他微微笑着摇头,他说,谢谢。刹那间我便明白了,他一直都知道我的感情,而那一句谢谢便是拒绝了。

那天依然下着雨,我穿着他送我的白色皮鞋在微雨中望着他渐行渐远。有雾气在我眼里升腾起来,是悔恨的眼泪。

穿过时光隧道,我们能否回到过去


陈子安想不到会在街头看到苏蕙,许多年前别后,他们差不多就失之人海。

苏蕙和陈子安是一个小区的小孩,有人问她住哪里时,她从来不说她是送变电站小区的,而是说,我家在子安哥哥家下面。

那些人听了就笑得很欢,继续开她玩笑说,你子安哥哥这么好,以后就和你子安哥哥住在一起好不好?苏蕙想都没想地点头说,好。

可是子安呢,每次听到苏蕙这么说就把脸涨得通红,所以往往在只有他们两个人时,子安就会狠狠地说苏蕙,苏蕙红着眼睛,眨巴着问,那你就不想和我住在一起吗?那样我们不就可以天天一起玩吗?子安解释不清楚,就甩下一句话跑了。我不管,反正你不能再这么说啦。

苏蕙就一个人伤心地站着,扎着的羊角辫被风吹得乱乱的。

子安打篮球时,她抱着衣服在一边等,子安踢足球时,她就守在一边看东西,子安在旗台升旗时,她就在下面看,子安的名字贴在学校的表扬榜时,她就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她知道子安的脾气是怎么样的,她知道子安的心是怎么想的,她知道子安侧着脸,低着头时最好看,她知道子安爱吃什么,爱看什么书什么电影······

苏蕙读初中时依旧叫子安子安哥哥,子安听到时就咧开嘴笑笑,露出一个大大的酒窝,那时子安在念高中了,而苏蕙还在念初二,和子安见面的时间骤然短了起来,有时一周才能见到一面,苏蕙近乎抓狂了,每天都烦躁不安的,心里老是想见到子安。

于是有一天匆匆跑去了子安的高中,却不想撞见了子安和一个女生在一起,那是一个美得耀眼的姐姐,她站在子安身边,般配得像是金童玉女,苏蕙像是一只丑小鸭一样,在他们面前惊慌失措,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那姐姐问子安她是谁。子安笑了笑说,是我妹,苏蕙。

那姐姐伸出手,想拉苏蕙的手,可是苏蕙却一下子跑掉了,她跑得很快,校服里都鼓满了风,她感觉委屈极了,似乎全世界都欺负了她,她的泪水吧嗒吧嗒地落下去。

她曾想过给子安说,让子安别理那个姐姐,自己也会长高,也会长好看,成绩也会变好,只要他不和那个姐姐在一起,自己会愿意做任何事,可是苏蕙终究没敢这么做,虽然想了无数遍,还把这个写成了信,但是终究成为了自己少女心事之一。

她在等待着自己长大,等待着自己变漂亮,那时自己就可以对子安说,子安哥哥,你别和她们在一起啦,我比她们都漂亮。

苏蕙紧赶死赶,终于以拖车尾的成绩考上了子安的高中,就当苏蕙以为可以天天和子安在一起时,子安却真正恋爱了,于是苏蕙和子安在一起的时间更少了。

无数次苏蕙在操场,在食堂,在走道看到子安都只能低头而过,刚开始苏蕙还厚脸皮地贴上去喊子安哥哥,可是在子安几次笨拙的谎言和那个女生怀疑的眼神下,苏蕙终于退却了,她再不敢去贴上去了,有时在学校遇到,她也只是低着头,假装没看到地走过去了。

苏蕙越来越悲凉地发现,自己越努力靠近子安,自己就和子安离得越远。

子安终于和那个女生分手了,苏蕙终于大松一口气,以为自己和子安面前再无障碍,可是美梦还未做,就破碎了,子安要去上海上大学了,而这次他们隔了两千多公里。

苏蕙在子安离开的前夜哭了一通宵的鼻子,眼睛哭得又红又肿,所以子安离开的那个清晨,苏蕙不敢去送他,只能在玻璃后面偷偷看着。

苏蕙又开始开足马力,向着在上海的子安猛追,她以为这是最后一站,只要追到了,一切都不成问题。

苏蕙在埋头学习的时候,子安却暗恋上了一个女生。子安像是一个惊慌失措的小孩,担心这担心那,但是无不洋溢着幸福,而这对于苏蕙都是刀,一刀刀割在自己心里。

苏蕙去上海看过子安一次,但也是最后一次,那次她和子安第一次吵架了。因为她和子安正要去吃饭时,子安接到了他女朋友的电话,他女朋友非要他回去,而那时苏蕙还刚找好酒店,还没吃饭。苏蕙听到他女朋友在电话里生气了,于是子安手忙脚乱地站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苏蕙一狠心,对子安说,我不准你走,我一个人在这里害怕。子安站了一下,终究掉头走了,于是苏蕙就蹲下来,泪水磅礴,感觉世界都塌掉了。

其实子安不知道的是,苏蕙已经拿到了一家英国大学的offer,是在她父母的逼迫下申请的,这次苏蕙来告诉子安的事情就是,她已经和父母商量好,她只要考到国内前十的大学,就不用出国,而子安的大学就是前十的,而她是可以考上的。

因为不愉快的见面,苏蕙放弃了,她出国了,对于在确定和不确定的未来之间,她终于选了一个确定的未来。

这么多年,她已经认清了自己的位置,也许自己只适合作为一缕云出现在子安生命中,来去不重要,停驻也不重要。

苏蕙出国时,子安正是假期,他来送苏蕙了。苏蕙抿着嘴,对子安说,我再也不喜欢你了。说完逃也似地转身走掉。虽然嘴巴上说不喜欢子安,可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只有她知道自己喜欢子安到了什么地步。

每年假期能回来时她都会回来,她只是想见见子安,只要见见就好了。

但是那年她回来,却见到了子安携着女朋友的手在家谈婚论嫁。苏蕙残存的那么一丝希望一下子就湮灭了,飞不见了。

然后苏蕙再也不回国了,她宁愿在欧洲大陆独自漫游,宁愿在寝室深居简出都不宁愿回来,她第一次害怕见到子安,或许是第一次害怕了失望与绝望。

子安毕业后就去了北京,未婚妻吹了,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在年少轻狂,鲜衣怒马之后,他似乎一夜间就落寞了,就孤单了,似乎那些在他身边的人,一个个都不过是进进出出的流客,从没有一个人留在自己身边过,这时他就想起苏蕙来。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近来越来越频繁地想起苏蕙,这种记忆让他有种错觉,让他以为自己和苏蕙有过一次刻骨铭心地爱情,可是事实是,他们最亲最亲的时候,也是子安摸着苏蕙的头说,这是我妹。

一别多年,相逢在即,还能如从前吗?

子安在人流里匆忙地追着,他扒开一个又一个的人。终于,陈子安跑到了路口,是红灯,他将双手插在膝盖上大口的喘息着,他抬起头,发现苏蕙正慢慢走了过来,穿着一件酒红色的裙子,长发飘然,自己只要跑过斑马线就能把苏蕙搂在怀里。

呼呼——

3——2——1——

绿灯——

子安跑了过去,似乎是跑在时光隧道里,时间不断地倒退,而在青春的那头,苏蕙正等着自己,浅浅地笑着。

你的花季,我一直在生命里静静地守候


忙了一天,回来的时候,西边太阳刚好开始发射柔和的光,我便去巴旦木果林里走了走。前日还没有花开,今日已挂满枝头。有白里透红的、有粉红粉红的、还间着几株桃红艳丽的,花儿果然是争相开放,谁都不甘落后,都在这春日里一起绽开了香艳的花朵。我想,她们都是为我盛开的,知道我喜欢花香春色,知道我会一朵一朵地记忆下她们的美丽。她们怕错过了我的欣赏,怕错过了与我在春光里的相遇,用娇艳的色彩和清雅的香气,将我吸引到她们身旁,在我的眼前绽放了生命的青春和美丽。

清甜又略带刺激的香气,在我靠近花枝时,随着我的鼻息进入了我的感知,慢慢将我陶醉,我身体地仰俯都逃不出这花的世界,我已迷醉在这巴旦木花的领域中。我低头沉思该如何将她描绘,青色麦苗中已有她零落的些许哀愁,瞬间就刺破我心灵的壁垒,若错过了此时,她将离去。我惶恐的仰起头要将她赞美,满目的花枝在温柔的阳光里更加诱人,不羁的我却在此时想起春色的诱惑,不知该如何赞美这色的缠绵。在你的光与色领域里,我又能逃向哪里?

虽然暮色已悄悄将我的毛孔缓缓紧缩,但在这巴旦木花的领域里,我仍想自由的绽放,像那花儿一样,将青春和生机在这充满香气的时空里静静地展露和收藏。你是我的美,从遇见的那一刻起,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取代,是我恰逢此世,也是你来的刚刚好。遇见你,我不会再离开,不会再有你的离开刚刚好之类的废话,即使你凋落在春风里,我也会在下一季守候你。不为这诱人的春色,只为能将你静静地描绘在今生的记忆里。

若不是站在这北方的天空下,我不会遇见你,也不会滋生这执着的眷恋,没有了你就没有了这春色。我未曾游遍天涯,也未曾将这世界描画,但我知道,此后,你就是我灵魂永远的家,任晚风吹乱我头发,我依然羁留在这巴旦木果林中。我不是刀郎,却毫无理由地喜欢上了刀郎那干涩的忧伤。我向往着走遍所有牵情的土地,我也希望走过的地方可以世代安宁。我悄悄地来,不惊扰你的忧伤,不停滞你美得绽放,静静地将我的祝福融入你最美的向往。

盛开的花朵,已经展现了春天美的极致,而我的记忆里,你还没有将美完全展现,你我已缘定今生。夕阳,即将沉落在这巴旦木花的领域,用我的眼,已不能细细将你刻印在我的心里,用我的相机,也无法完美将你留在我的记忆里。我要在这里,我会在这里,等你的来生,等你的轮回,等你在这永恒的春光里。我想要你的美,带给我一生的欢喜,我想要你的艳丽,带给这片土地长久的幸福安宁,我想要你轮回的春天里,依然有我陪着你。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