趟过孤独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趟过孤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不是走过孤独,而是趟过孤独?
是的,趟过孤独,而非走过孤独。很确定,并不模糊。
走过该是多么优雅啊,娉娉婷婷、袅袅娜娜,摇曳生姿、顾盼神飞。或许这种境界,世人早已有之,只是自己还未及抵达而已。
曾几何,多少生命在孤独的泥淖里,拼了命地挣扎,但似乎越挣扎越紧,也陷得越深。聪明者会灵机一动,何不放逐心情,随风而去?自是无法风轻云淡,那便以趟过的姿态演绎生命吧。长途跋涉、迤逦而行,艰难地从泥淖里拔出泥浆淅沥的腿脚,狠着心迈出去,再拔出来,再迈出去。于是,人生便留下了一串串混浊而醒目的痕迹。
短暂的生命长河里,百年孤独如影随形,如死而不僵的百足之虫一样,从未停止啃噬你的初心和灵魂。稍有懈怠,或许就是万劫不复。它在你的坚定执着与脆弱彷徨之间,左右摇摆、反复拉扯。一不小心,你就做了俘虏,从此一败涂地,翻本儿无望。
作为生命的个体,每个人都是独立而相对封闭的,因为无论如何,我不可能走进你的心底,洞知你的秘事;你也不可能深入我的灵魂,体察我的世界。正如余秋雨说,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死角,你走不出来,别人也走不进去。如果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无有能出其右者,即是一颗心抵达另一颗心的距离。在这漫漫征途上,孤独应运而生。此其一,孤独行走在灵与灵的守望与抵达中。
孤独还漫行在个体对世界的认知和追逐过程中,通俗点说就是个人价值最大化的实现。每个人不同的时期会有不同的人生目标,若想如期抵达,惟有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此时,你盯着的只有自己的脚尖儿,无暇顾及旁的风景。即便有好奇者,但见你行色匆匆,顶礼膜拜心中的图腾。欲要搭话,可也未必能承受碰了一鼻子灰的冷遇。欲言又止最终消于无形,潜于无声。孤独当然不请自来,坐实不速之客的名号。此其二,孤独最钟情于苦心孤诣之人。
其三,孤独还往往是一个矫情的隐者。大抵古代的隐者,都是既骄傲又矫情的。不信,你听,所谓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市。多牛啊!像极武林至尊,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手中无剑,胸中有剑;但凡胸中有剑,即化世间万物为剑。这时的孤独已不单单是羁绊与阻碍,更是冲破藩篱的动力与发动机。正如徜徉飘逸在蓝天的风筝,每一次的牵线下坠阻力,都是为了更进一步地送它平步青云,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总之一句话,这个世界上,大凡孤独感深重的人,都是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之人。都是对自己对人生规划过标高之人,大都有令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经纬度。正因为怀了热忱,蓄了渴盼,植了追求,心才会比寻常人更有温度,才更深刻地体察出个体与个体,或个体与世界,昼夜温差的不同,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地变化,孤独才会悄然而至。倘若换成一颗麻木不仁的灵魂,放在寒冰和沸水里又有何区别?
所以孤独从来都不是一条清浅的小溪,它是一片沼泽丛生的泥淖,至少也是一条波澜壮阔的通天河。趟过它需要魄力,勇气和智慧。想当初唐僧过通天河时,除了一干子徒弟相帮外,还幸运地得到了老龟地援手。但亲爱的你,可别奢望贵人相帮,在孤独的泥淖里或长河里,生力军或者说主角永远都只有你自己。
出水方知两腿泥,在和孤独殊死搏斗中,有一条永恒的简单定理:输了,你便输掉了你自己;唯有赢了,你才赢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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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趟岁月的单程车
当窗前的那株玫瑰枯萎时,我知道了光阴。当初那株玫瑰是开得如此艳丽,仿佛是一滴红墨不慎滴落在一朵花中,晕染开来,晕染在那一片片花瓣上,最终呈现出像少女的唇红般的颜色。那红中带着一丝丝粉,那粉中带着一丝丝白。红得那么美,红,红得扣人心弦;红,红得让你想到了贝加尔湖畔太阳的初升;红,红得被熔成了赤色,红到了花瓣的边缘如今,她却零乱的撒在窗前,我知道了岁月一去不复返了。
暮然回首,远去的时光被装进了万花筒中,模糊但却美丽。
时光荏苒,岁月沧桑,时光捏碎了多少往事,多少岁月,如今那一排排碧绿的松柏,早已松耷下来了。
于是我发现了,我早在我不知道何时的时候坐上了一辆岁月的单程车,不能返回,也没有驿站,只能在车上细数我的岁月。
晨钟暮鼓,催促我扬起远航的航帆,心却如一枚留恋故土的叶子,飘落,飘落。我突然发现自己沉溺昨天,今天,明天,但却一无所有,有的只是叹息。我叹息,为何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那么快。我叹息,为何自己如此不珍惜时光,悲哀,悲哀。我叹息,为何时光总是要流去,往昔,往昔。
倚在窗前,拿出一本泛黄的书籍,我看见了一排排弯曲的字体,一句句幼稚的话语,一段段童真的过去。我忽然不想长大,我不要伤春悲秋,我要回到过去!可惜,我已经坐上岁月的单程车。
我窗前的玫瑰,我泛黄的书籍!我真的想你们。
我所走过的路似乎是一个圆,走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啊!我的岁月比神话还要离奇,因为我的岁月无头无尾,不知何时离我而去。
逝者如斯,往事如烟,被风吹散了,吹薄了
常常做着不切实际的,常常想象当春华和秋实都成为现实之后的景象。我爱扶着雪霜,爱坐在石桥上,回忆着我的岁月,咀嚼我的故事。
逝者如斯,往事如烟,只剩下星零的碎片,我又何必去寻找呢!还不如珍惜现在,回味过去。
岁月的单程车上载客无数,没有人能回到过去,我们只能去寻找下一个起点。我沐浴这晨光,开始了新的路途,我不再悲哀,不再叹息,因为我知道岁月是一趟单程车,不能返回也没有驿站,兴许我还能遇见我窗前的玫瑰。
孤独,及其孤独的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孤独,及其孤独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所有孤单的人,都曾经是异数,与主流,与大多数格格不入,但这造就深度与光芒。
题记
看到雪小禅粒粒字迹,一行行字蹿目,我相信他内心也有一处是孤独的,光影深处是芳草萋萋,是生活或实物无法企及的,只有文字可以在那久违晦涩的孤独及其孤独之处可以肆意的张牙舞爪的袒露心房,心扉不会紧闭,心墙不会高垒。
值时,眼睛酸涩,心神荡漾,内心复杂到了极点,其中有着激动,有着羡慕,有着伤感,也有着寥落,甚至差点落下泪来。羡慕她可以把孤独品臻的如此细腻和单薄,丝丝如缕;我想大凡喜欢文字,或好文字的人,内心都有这般芳草花地,花开,一期一期有期,美好到熏鼻;花落,一季一季又一季,孤独到凄迷。
雪小婵,三毛,等,与孤独有染的人儿,我都愿奉他为一生的知己。我虽读过佳作甚少,期间感动过,欣赏过,敬佩过,也顿悟过,但能够如此契合心意,直抵灵魂深处的,不胜多句。当然,并非每个路过的人,都会为之停留,将它安放在心间,拥枕入眠。因为懂得,所以才知晓其中的意味。
所有孤单的人,都曾经是异数,与主流,与大多数格格不入,但这造就深度与光芒。雪小禅的如此简短的一句话,却蕴含着无数的辛酸,隐忍,迷茫与孤独。试想,一个人在追求精神的自由,追求一个不被人理解的事物,需要为之付出多少沉重的代价,多少不为人知的努力。
布鲁诺被杀死的时候,还坚持着自己。他妖言惑众吗?认定太阳是核心,地球围着它转。这是几百年后连小孩子都知道的真理,却以最恐怖的异类被灭亡。哥白尼一定嘲笑过人类的无知,可是,无知却是主流,是大多数,是盲从。
我坚信,说此句话的人,定是一个内心丰富,又很独自的人,有着自己执着的信念和与世俗抗衡的勇气,看似微弱,实则决绝。也许,他的朋友很少,甚至只有两三个,但这些朋友一定能够读懂他的寂寞,明晰他的心。其实,朋友再多,如果没有人懂你,也相当于一个没有。蓦然想起林徽因讲述的一个关于徐志摩的故事。说徐志摩在英伦皇家学院进修时的一个夜晚,外面下着滂沱大雨,而他却不顾换衣服、带雨具,兴奋的像个孩子,向雨中奔去,只为在第一时间看到雨后的虹。
这一举动,无疑会被旁人视为另类,理解为疯狂,因为正常的人怎会去做如此愚蠢的事,彩虹什么时候不能见,雨后可以,报刊上可以,电视里也可以,有必要在漆黑阴湿的夜里,独自等在大雨中?然而,徐志摩却说,这是完全诗意的信仰!他甚至可以走几里路去采一茎花。费尽周折,放下手里的一切,只为一种特异的境遇,一时特殊的感动。可见他对理想的执着,对艺术欣赏的认真,对体会情感的切实。然而,对待一件事物,往往越是执着,越是痴迷,能够理解你的人,就越是稀少。孤独,是必然的;坚守,亦是必然。
一位影子对我说,他向往精神的独立,身心的自由,渴望同三毛一样,背上行囊,寻找属于自己河西,扑捉美好时光,然而,当他站在熙攘的人流中,却发现,自己连孤独的勇气都没有,也许,他应该像多数人一样,安于现状,收敛自己的锋芒,毕竟,自己是如此的渺小。然,当他静下浮躁的心来,又发觉孤独并不是可耻的,它分明可以让自己听到发自内心的呐喊。其实是自己,一直活在别人的眼光里,仿佛离开了他们,就将失去自己。
我们都属于喜欢孤独,欣赏孤独,甚至有时沉溺于孤独,明知道,自己要规避孤独,不作一个瘾君子;其实,谁又懂得,孤独及其孤独的人,内心对阳光的渴望,并不是那种天然的那种性趣去把玩孤独,偏执于别人另眼的异数。
不是贱于孤独的忧伤或凄凉,而是懂于孤独人别样的世界。因为,他们是不被理解的,就如一个文物,只有懂它历史及其故事的人才懂得它的价值;孤独,确实归为异数,它是抽象飘渺的文化的文化遗产。人们一向很容易,趋时,盲目追逐。梵高,生前,谁能品味,分享他的孤独,然而,在他逝去后,经久,予他冠名为异数。现代,更多的好于文字者,都孤独的,异流的;因为,一个个孤独的星星,陨聚,才燎燃于文坛。
和孤独上了床的人,都须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被人视为异数,可是谁人解愁除诌。然,当我们真的和时间站在起跑线上,和孤独并肩作战,我们贴心于尘间,于孤独轻舔,才能动心读出青涩眷恋与于世长伴情美愁卷。我想,我们每个人,最后与孤独沦陷,都会想对孤独说,我本想拥抱美好,却一如拥抱你,还装了个趔趄满怀。
只有迷茫过,停在心来,才能够看清现状,只有经历别人不理解的经历,你才不愿意诉说,才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安放,被别人归类于异数;孤独,是一个人的孤单,一群人的狂欢;异数,是一个自然数科学计数法,一群人的天文数字。
孤独,及其孤独的,他们往往与世,格格不入,不是放弃阳光,更不是自取灭亡;而是,自甘作一泱绿色,孤独的汲取阳光,给万物供氧,用自己竭力撅起的孤芳;爱的供养,捐阳献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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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只不过是一趟列车
嗯;我笑着摸了摸脑袋,不好意思的答到,第一次,不熟悉。
她捂着樱桃小嘴,笑着不说话,我笑着问她怎么了?我突然想到,哦哦!她在挑我的语病,我也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嗳!别笑话我了好吗!我都不好意思了,她挥动着小手,说,好好,我不笑了可以吗!
她说,我都注意你半天了,所以,所以!
哦哦!你知道我的位置吗? 当然!她答到我旁边。哦哦!谢谢!她说,你只会说哦哦,谢谢吗。当然不是我紧张的回答,她从我手上拿过我的行李箱走在我的前面,我伸出手想说没事,我自己可以的,了没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走了五六步远。我尴尬的收回了手,小声地说,那好吧!她没听见,回过头来说,有啊!干嘛不走,我呆呆地说了声,哦。
她想把我的行李箱放在放置行李箱的架子上,转身一个不小心滑倒,我不知道怎么了神速般接住了她,那一刻时间定格停在了哪里,她的眼睛里神情恍惚又有扑朔迷离。我们都忘了所有东西,我也在直视着她的眼睛!
半天回过神来,哦哦,对不起,你,你没事吧,她羞答答的抹了抹秀发,小声地说了声,没事,谢谢!
没事没事,应该我谢谢你的。我们坐着沉默了半天,都在为刚才的事尴尬不语。
为了缓和一下气氛,我鼓起勇气,豁出去了,转身向她,准备说这什么,没想到的是她也转身。
这一刻,一切的一切都无意的发生了,那么的突如其来,那么的不知所措,像仙女庙的雨,说来就来了!那么的毫无准备。
初恋这件小事,那么的突然,那么的小心翼翼。
不可思议的是我们小嘴唇碰到了一起,惊讶的忘了自己。这种只能在偶像电视剧里才会有情节,像突然从天而降的馅饼瞬间将我砸晕了过去。
感觉丘比特的圈套瞬间倾倒我的整个世界。
半天缓过神来,啊!这下子更尴尬了,我只能说连忙的说着,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会转身~
她说,没事,没事,你也不是故意的,而我是故意的,因为我一直都在等你转身!我心跳加速,丘比特之剑击中了我的心,让我感觉窒息!
我尴尬的问,你,你叫什么名字,可以可以告诉我吗!
当然可以,我叫王春梅,春天的梅花,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哦!我,我也很高兴能认识你!
我叫,,,
我知道你叫什么,初心,不忘初心!
你,你怎么知道我。我们都不认识。
嗯,我认识你,可你不认识我,她答到。
哦哦,我很好奇,她是怎么认识我的,我问,她说她听过我的演讲,也看过我的简历,很喜欢我的声音。
从哪以后,我们没事有空就一起谈心,从网开始我们找到了很多共同话题。红楼梦,仓央嘉措,纳兰容若,简爱,凉生我们能不能不忧伤,,,她说我好像凉生,我说可你不会是姜生,她急促的抢过我的话说我可以,,,我们沉默许久,我们不约而同的说了句在对的时间里,遇见对的你,我很幸福。
我们相爱了,在爱的星河里,在每个星空的夜晚,我都会牵着她的小手,走过这个灯红酒绿的街道和学校的每个角落,恋人桥上我们傻傻的数着星星,情人坡上我们相拥而眠直到宿舍关了门,最后被破翻墙而进。田径场里我们嬉戏打闹追逐繁星,我说如果有一天我失明,你会不会离我而去,她捂住我的嘴,生气的说,不许你这样说,不会有这一天,如果有,我就是你的恋爱,拉着我说我是你的眼,你是我的心。
相爱是一种你无法自拔且无法预料之外的痛,在我爱的如痴如醉的时候,她告诉我,我们分手吧,我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没等我反应过来,却已经随风而去,那么的洒脱,那么的无关痛痒。
后来在朋友那听说那个当初离她而去的他回来了,而我只是她寂寞久了找的一个备胎而已!
我心痛不已,窝在被窝里,泪水模糊了双眼,也湿透了枕头!
我想找她为什么,为什么选我,为什么是我,但是我没有,因为我对她说过,我爱一个人是让她开心,幸福而不是占有。
爱一个人我总是这样,总是付出一切最后一个人独自一人偷偷的痛。
我的原则是:你来,风雨再大我都会接你,你走,我不送你。
在爱情里生活中,不求闪亮登场,只求华丽转身。
而只是我多重人格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我早已痛不欲生!
这次列车到站时,时光荏苒不过只是岁月对我开了一个滑稽而充满戏剧性的故事而已!
我拿上行李,最后看了看我旁边空荡荡的座位,有些遗憾的下了这趟车,转乘上另一次列车。
修炼孤独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修炼孤独,欢迎阅读与收藏。
李白也是孤独的,孤独的在茫茫宇宙,千秋万世之中,只有信手拈来的诗可懂他。他天马行空,潇洒自如,以酒为诗,以诗为剑,以剑为友,另无数人仰慕着。
在这个世界,有些人,沉默的时候,你不要问他为什么。因为他不会回答,不想回答,不敢回答,不屑回答,虽然答案已经在他心中。
也许,这就是在修炼孤独吧。
孤独,总是可以在一群狂欢的人群中脱颖而出,他并不缺少朋友,只缺少懂他的人。
孤独就像一杯苦茶,只给懂的人喝。
鸟儿飞过天空是孤独的,可它也自由自在;花儿开在山坡也是孤独的,可它依然骄艳无比;或者说,孤独是种姿态,一种选择,一种追求完美的心境。
修炼孤独,并不等于修炼寂寞。
寂寞是无助的,是恐惧的,是一种渴望被呵护的揪心。孤独正好相反,孤独是在万千人群中的自我追溯,自我选择。孤独是不理他人,而寂寞是希望被他人重视。
孤独就像一杯红酒,只盛了一点点在那高脚透明的玻璃酒杯中,正好小半口一杯,不在乎那反复倒酒的重复过程,反而因红色的浅酒印寸着玻璃杯而更加和谐美丽。这种场景,是一种孤独的心境,是一种有故事的诉说。
每个人都需要或多或少的修炼孤独。
孤独是一种合理的拒绝,是一种拿得起放得下的力量。孤独之情并见得会悲伤,反而会思考的更深入、更透彻,是否应该这样选择,是否符合自身的标准,不会因需要而滥竽充数,不顾原则。
孤独是一种有节制的潇洒,是一种遵从内心的放纵。孤独绝不会因需要而牵强,反而会因牵强而主动放弃,会根据当下之事遥想未来,从而构造科学实际的画面感,以便于给出较为正确的判断。
孤独是一种心静如水的从容态度,是一种既可欣赏于繁华都市,亦可沉醉于宁静小乡村的安然心境,有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
诸葛孔明是孤独的,孤独的在万千军马中,只有刘备一人懂他,因此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李白也是孤独的,孤独的在茫茫宇宙,千秋万世之中,只有信手拈来的诗可懂他。他天马行空,潇洒自如,以酒为诗,以诗为剑,以剑为友,另无数人仰慕着。
试问,谁还没有一点孤独之心呢?
修炼孤独,沉淀心境,让这颗心,更加不惧风雨兼程。
多想回趟家,闻一闻家乡的味道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多想回趟家,闻一闻家乡的味道,欢迎阅读与收藏。
三年前,我坐了38个小时的火车来到了江西新余求学。时间如流水,转眼自己马上就要毕业了。回首几年的求学时光,有过太多的欢乐,也有过太多的痛苦。然而,最让我锥心之痛的莫过于节假日来临,身边的人在绞尽脑汁编不能回家的理由,而我却想回不能回,这是何等的让人气愤、何等的心酸。
依稀记得,报道那天的上午太阳是那么的炽热,小树是那么的安静。但中午时分,一块块乌黑的云彩遮挡了太阳的光芒,安静的小树气的发了狂,紧接着一道道闪电从天而降,身体的汗水害怕的从眼睛里溜了出来。看着这座陌生的城市,听着雨敲门窗的声音、闻着从窗外飘来的花草味我莫名的想回家。
一晃来新余已经三年多了,这座城市对我来说已经不在陌生,夏日的炎热冬日的湿冷我早已习惯,偏淡麻辣的菜系我也能入口、不懂的乡音也不再刺耳。可是每一次节假日的来临,都会激起我的乡愁,让家境平平的我与眼泪相伴、与记忆相拥。
我记忆中的故乡是有味道的,这种味道是特别亲切的、独一无二的、温暖心扉的、深入骨髓的、令人沉醉的、难以忘怀的、是历久弥香的。无论是那袅袅的炊烟、浓浓的乡音、静静地夜空、还是那金黄的麦穗、皑皑的白雪、还是母亲那直让人打喷嚏的菜香味。总之,家乡的一切都有独特的味道,这种味道无论我走在哪里都无法忘怀。由于时间和金钱的关系,我不能说回家就回家,所以我只好让思念枕着记忆入睡。在梦里我与家乡的花草树木说话,和白云蓝天对望,偶尔也听见了几声鸟鸣和几声狗吠,突然梦中妈妈温柔的叫床声把我带到了现实。醒来后,发现枕巾已经湿了一片。 回味着梦里的场景,看着宿舍空空的床铺。想回趟家,闻一闻家乡的味道,这种感情更加的强烈。心想:不管家乡的味道是浓是淡,是苦是甜,在我心里永远都是世间最美的味道,也是尘世间用金钱换不来的味道。
孤独小鬼
美丽的小城有一座古老的城堡,它外边看上去神秘迷人,可是里面已经荒废很久了,只有一只孤独的小鬼游荡着。
很多年以前,有一个十分可爱的小男孩出生在这个古堡里,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因为难产而死。偏偏父亲又是个薄情人,两年后男孩儿的父亲又娶了一个女人,众人面前那女人表现的像一个贤妻良母,可是背后却心如蛇蝎。男孩儿的父亲由于工作长年不在家,男孩儿就全由继母管教。每次父亲走后,继母就经常把男孩儿关进黑暗的地下室。
地下室长年只作为杂物间,很多年以前那里是一个地下牢笼,关押过很多人,更有很多人在那里被折磨致死,死人的冤魂常在这里游荡。
每次小男孩儿被关在这里一群幽魂就会围绕在他身边,在他周围低低细语。男孩儿并不懂得害怕,因为他还太小,他天真的去抓那些晃动的鬼影,他把这周围的幽魂当做游戏的伙伴,渐渐的他喜欢呆在这里,因为这些幽魂从未伤害他,他们愿意听他说话,喜欢同他玩耍,而且永远也不会抛弃他。
可是幽魂毕竟是邪恶的东西,即使他们不伤害男孩儿,他们邪恶的思想也会日益影响着男孩儿。
随着男孩儿一天天长大,天真活泼离他越来越远,他对家里的人都充满仇恨,他想报复那些虐待过他的人,尤其是继母。于是他求教恶灵,恶灵告诉他可以化作充满怨愤和仇恨的厉鬼去复仇,可是男孩儿有些犹豫不决。
在男孩儿九岁的生日这天,他早早醒来,一整天都期待着来自家人的祝福和礼物,可是他失望了,连最亲的父亲也对他视而不见,满眼只看到继母生的妹妹。晚上12点前,男孩儿怀着无比仇恨的心情自杀了,一根白绫吊住他纤细的脖子,充满愤怒的眼睛死死的瞪着远方,他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九岁。
灵魂出窍了,男孩儿呆呆看着自己的躯体挂在半空中摇晃,家人纷纷赶来了,他们没人流下怜悯的眼泪,一个个在抱怨和嫌弃中将他草草的埋葬了。幼小的灵魂在自己的埋葬之地呆了整整一天,委屈,愤怒和仇恨使这个幼小的灵魂变得更加邪恶和强大。
继子死了,继母的生活毫不受影响,她一如既往的哄逗着自己的女儿,她们在院子里荡秋千,母女的笑声犹如一把锋利的匕首深深的刺在男孩儿鬼魂的心里。
男孩儿的鬼魂飘飘荡荡,他来到继母面前,看着她满脸笑容,他越来越气愤,他讨厌这笑容,讨厌这刺耳的笑声。他要夺走继母的笑容,做点什么呢?一回头,男孩儿目光落在了正在荡秋千的妹妹身上,这个妹妹从来没有叫过自己哥哥,他不是妹妹,是仇人的女儿。
手一挥,一把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男孩儿鬼魂的手中,他慢慢走到秋千的一边,刀子放在绳子上前后有规律的挪动着,“啪”,绳子断了,妹妹像断线的风筝嗖的一下子甩了出去,一阵清脆稚嫩的哭声回绕在古堡阴暗的院子里,继母的笑声戛然而止,她飞快的跑过去抱起女儿仔细的查看伤情。
“哈哈哈哈……”男孩儿放肆的笑了起来,他的鬼魂又飘到继母的面前,看着继母焦虑的表情和湿润的眼睛,男孩儿第一次尝到了复仇的乐趣,这个游戏他还要继续,他要慢慢玩儿,他要让继母尝尽各种苦,然后像自己一样无声的死去。
自从女儿受伤,继母每天提心吊胆,因为她好几次在女儿身上看到了死去男孩儿的影子,很可怕。女儿对自己十分冷淡,也不爱说话了,她常常跑到死去哥哥的房间呆呆看着桌子上的照片,那是男孩儿母亲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是男孩儿拼死从继母手里抢回来的。男孩儿死后再没人进过这个房间,因为男孩儿死的太恐怖,继母知道自己对继子坏事做尽,心里还是有点心虚的。可是自己女儿却偏偏喜欢往这里跑。继母每次来这个房间找女儿都感觉浑身不舒服,好像有人在一旁死死地盯着自己。
一天早上,继母起床去看女儿,可是女儿并没在自己房间,继母到处寻找,找遍了整个古堡也没找到,最后她想起了地下室,会不会在那?继母战战兢兢的来到地下室门口,她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倾听,果然,里面有声音,是女儿的声音,可是听不清她在和谁说话,也听不清具体说些什么,继母猛地推开门,潮湿的地下室只看到自己的女儿,看到母亲进来,女儿脸上本来洋溢的笑容瞬间收回,她快速的走出了地下室,只剩下吃惊的母亲呆呆的站在漆黑冰冷的地下室门口。
女儿跑出地下室直接来到男孩儿的房间,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刀,坐在哥哥的床上,她用刀片在自己脸上划了几道,可是女孩并没有一丝痛苦的表情,她开心的笑着,然后一刀接一刀在自己身上疯狂的划着,鲜血染红了床单,女孩脸色变得煞白,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恐怖,最后她安静的躺在床上瞪大眼睛望着天花板上正在向自己招手的哥哥的鬼魂……
继母从地下室上来又找不到女儿,只剩下继子房间了,一定在里面。她来到男孩儿房间,看着床上的女儿和满床的鲜血,她吓得瘫坐在地上昏死了过去。
女儿死了,继母脸上再没了笑容,父亲又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他说再也不回来了。男孩儿的鬼魂看着越来越憔悴的继母,他又一次露出满意的笑容。是时候了,这个女人不能再让她活下去了。
这天,继母坐在床上拿着女儿的照片,双眼肿的像桃子,眼泪已经哭干了。
“妈妈。来啊!妈妈,妈妈……”清脆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是女儿的声音,继母精神恍惚的从屋里出来,“女儿,你在哪,女儿”
声音指引着继母一步一步来到悬崖边,女儿就在眼前了。
“妈妈,来呀,来和我玩儿啊,妈妈,快来啊”女孩儿的影子就在眼前。
继母飞快的向前跑,突然女孩儿消失了,继母从悬崖上掉了下去。
男孩儿的鬼魂看着眼前的一切,他终于报仇了,可是他短暂的高兴后就再也没有笑过。城堡里也再没住过一个人,只有男孩儿的鬼魂孤独的飘荡在这里。附近的人说经见可以看见一个男孩儿坐在城堡的门口,他忧郁的眼神让人倍感凄凉!
其实,如果当初继母好好对待男孩儿,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住在古堡里的一定是幸福美满的一家人,这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享受孤独
奢侈不过孤独,任xing不过远行,每每想到这句话,就为自己目前的贵族生活倍感欣慰。大学里,教室、食堂、寝室,三点一线,尚有同学和室友相陪。而今工作,开机、打字、关机、回家,几乎天天独来独往。一周内开口,基本只有不用袋子,谢谢!而已,唯有超市阿姨可以听到我甜美的声音。
我们曾被无数次教育,要合群。说得功利一点,这是社交需要,走进人群,和人亲近,才能掌握信息,获取个人发展上的敲门砖。因为每个问题都有其对应的解决方法,而方法依赖于特定的人,在自己努力的同时,也要学会寻找助力。说得玄乎一点,这是人类感情层面的需要。人类作为高级哺乳类动物,具有该类动物最普遍的群居特征,游离个体始终是社会的不稳定份子,孤僻会被认为是导致犯罪的最重要诱因之一。
很感激这个时代,给了我们去合群和社交的平台。Facebook、Twitter、LinkedIn的CEO们,以及马化腾、曹国伟,他们就是抓住了人类最本质和原始的动物属xing,才引领企业成为商业赢家。日本哲学家三木清说: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是在一个人里面,而是在许多人中间。扪心自问,当你狂发朋友圈、刷微博的时候,是否恰恰是最孤独或不知所措之时?秀恩爱,死得快这一说法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因为你想通过欺骗大众的方式,来为你的自欺寻找支撑。秀到观众直呼辣眼睛之际,所谓恩爱也往往戛然而止。你撑不下去了。简直就是旁氏骗局。
然而我并非要贬低合群的重要xing,鼓吹孤独的伟大。孤独没什么了不起,也非可遇不可求之事。实际上,人的状态不重要,心态才是关键。孤独感袭来,或许你最需要的,不是立即去寻找人群,冲散消弭这种所谓负面情绪,而是给自己一点独处的空间,慢慢体味品尝。不是常常疑惑么我到底关心谁?我想从事什么工作?我对成功的认识?唯有孤独之时,你才会静下心来,仔细思考你在人群中的位置。在你的效用函数中,相关变量会被凸显,而由人群强加的无关变量会被弱化。
生活不是琼瑶剧,你生下来就是阿哥格格、少爷小姐,去轰轰烈烈地追求不要江山要美人,红尘作伴潇潇洒洒。逍遥的资本尚且没有,遑论选择和抛弃。生活其实是金庸剧,但凡大侠级的主人公,向来身世坎坷、饱受非议,但屡败屡战、屡仆屡起,是孤独的心,练就不凡的力。
我永远相信二八定律。舍去百分之八十的萍水相逢和无关紧要,专注百分之二十的自我,在那里寻找并坚持你的所爱所想所念。
心若沉香,何惧浮世。
孤独之旅
电影本来就应该是一场孤独之旅。
总有人问我为什么老是一个人看电影。而我好奇为什么他们老要拉上别人看电影。电影院能够放大一切泪点和笑点,所以在影院表露出来的情绪都显得不那么真实。而如果还有同伴的话,那么整部电影都会随之变味。
在我的认知中,电影就如同一本书。我们透过画面去读懂人物,读懂世界,读懂导演的心。就正如我们透过文字去代入人物,感受世界,与作者对话。所以好的小说和电影都应该有较强的代入感。这是我们与作者和导演的连接点。
为什么要代入呢?徐浩峰说,故事的本质是反抗生活。我们觉得不公平了,就看看超级英雄;觉得憋屈了,就看看西部片;觉得不开心了,就看看喜剧。我们试图通过代入别人的故事,来反抗现有的生活。换句话说,电影就是我们的退路。所以人们才需要它。
一个人看电影的意义也正在于此。真正沉浸在影片中的人,不会有看故事的感觉。那应该是一种经历人生的感觉。那就是一个人的世界,哪怕里面有你代入的角色,有观众,有导演,但你就是会觉得整片天地只有你一个人。
其实仔细想想,在和其他人一起看电影的时候,电影承担了更多它不需要具备的功能。比如情侣一起看电影,那么电影院只是提供一个约会场所而已。朋友一起看电影,那么电影就只是一个餐后的共同话题而已。家人一起看电影呢?那就只是为了促进情感交流或者消磨时间罢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电影即人生。注定要一个人走的路,谁也陪伴不了。
说了这么多,好像依然改变不了我一个人去看电影是因为没有女朋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