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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歌

发表时间: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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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神圣的歌,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信步在长龙般的黄河大堤上,面对着泱泱荡荡的黄河;我撩起垂帘似的长江岸柳丝,面对着翻泻金浪的长江;我踏青于高入云端的长城松柏间,面对着纵横万里的长城心中总要涌起一种庄严的自豪感。而那首歌,无论 听千百万次的昂扬旋律,更能使我体会出一种庄严的情感。

当鲜红的太阳从东方升起来的时候,那首《义勇军进行曲》就永远贮存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当歌声响起,踏着这铿锵动人的旋律,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将扬起长满黑发的头颅,黄皮肤的容颜上充满自豪的喜悦。

我是踏着这歌长大的,这歌声哺育了我,激励着我,陪同着我进学校、参军步入社会。那曲调,激励着我伴随着我奋起拼搏,走进生活的海洋。当我第一次听懂这首歌曲的含意时,我在这歌声当中庄严、庄重地自行注目礼,凝视鲜艳的五星红旗在篮天下高高飘扬。从此,无论我走在什么地方,这歌声永远激荡我心中,这歌曲永远撑直我不能弯曲的脊梁。

这首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这首歌是我们中华民族摆脱屈辱,撑起腰板的歌。她,在我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回荡。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有无数次的倾听,又是无数次高傲的庄严,这首歌给予我们永远无畏的强大的力量

这是一种神圣的庄严,是每个中国人的庄严。让我们永远踏着这歌声,携起手来,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前进!前进!前进!进!

乔本占

二零一五年三月七日 写于乔湾wwW.Qg1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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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歌


天空灰蒙蒙的,空气好像凝固了似的。

我坐在窗前,看着窗外这一番景象发着呆。在刚刚结束的奥数比赛中,我考砸了,彻底考砸了。走出考场,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待着。

忽然,一道闪电划破了天际,瞬间将天空撕成了两半,让似乎已凝固的云海泛起了涟漪。闪电划过,划破了黑暗,也划破了凝重的氛围。

暴雨随之倾泻而下,砸在屋顶,砸在窗边,也砸在我的心房。那杂乱的声音恰好敲击着我杂乱的心绪,压抑了很久的情绪在一瞬间爆发,泪珠如断了线的珠子落下。我在后悔,在自责,自己拼了一个月,却以这样的结局收场,是自己付出得不够,还是发挥得不好?我不知道,只能任由泪水在脸庞上肆意流淌

这时,一首歌在心中奏响:我看见希望闪耀在虹之间,光芒凝结于你我的那片天是啊,暴雨过后,应该会有彩虹的吧!我慌忙拭去了眼角的泪水,在逐渐晴朗的天空寻找那一抹代表了希望与未来的彩虹。

我找到了!就在那云海之后,一架无比绚丽与梦幻的彩虹桥横跨天际。我仿佛看见了雨后光明重现的希望,更看见了自己对未来的自信与向往。雨后,一切都会好的,无论是天空,还是自己。

天晴了,我心中的天空也晴朗了。彩虹渐渐消散,然而,心中的彩虹将永远架在心中那最温暖的地方。正如歌曲中所唱:放下了执念,微笑,现在

那动听的歌声在我心中萦绕着,伴着这场雨给我的启示,将给我鼓励与自信。无论风雨如何打击和伤害,我都坚信彩虹与光明的存在,相信终有阳光闪耀在虹之间的一天!

青春的歌


青春的歌

雾,萦绕在森林的身旁,那种淡淡的乳白,似乎是在诉说着清晨的诗意;每一滴闪烁着的露水都是每一颗星星的泪水,它们初初懂得了感觉,晦涩的眼里夹着对明天的憧憬。这就是青春,朦胧中似乎有些儿清醒,遥远的似乎就在眼前。亮一亮嗓子,在森林的雾水中我们将放歌,不是为了与别人争名争利,而只是为了证明自我,证明我们曾从这里走过。

青春的歌犹如流淌的溪水,哗啦啦的总是一个调,但却又总是想寻找另外的曲调。不知道路在何方,一切都凭感觉,也许东来西往,也许上下腾翻,越是离谱的事就越是青春的方向。青春,那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疯狂,在这里,曾经的沉闷,曾经的胆小,乃至曾经的道德底线已不再是雷池,我们的内心充斥着疯狂,任尔狂风暴雨,任尔雷鸣闪电。对于我们的青春而言,它就如饥饿的鸟儿见什么就吃什么,也许吃下去的是毒药,但,却无怨无悔。我们用歌喉来表达着内心的世界,每一个不着调的狂吼;每一个轻轻的低吟;那都是我们对明天的向往。渐渐地,我们错过青春,但始终都拥有青春。这就是我们,一群青春的孩子,无所惧怕,但也在无所惧怕中渐渐惧怕。

青春也会如夕阳一样不可预留,但无论哪一天都有夕阳,无论哪一个老人都曾经在青春中歌唱,纵使那样的离奇,那样的荒唐,但,就在青春这张帷幕下,有的人懂了,有的人却糊涂了。懂的人会老去,糊涂的人也会老去,没有什么不同,仅仅是镶在相框里的色彩不同罢了,有的是彩色的;有的是复古色的;有的却还在开心的唱着歌。

秋歌


秋到了,该收了。

立秋的节气刚过,风就不一样了,不柔了,有了一股冲劲儿。往日湿重厚腻的云,轻薄了,也淡了。天空露出了湛蓝的底色,高了,远了。蓝的让你忍不住,停下来,去寻找。云呢!

没几天的功夫,一片一片刺眼的黄,绕着村庄,漫了田野,漫了山坡,漫了洼地,一直漫了天际。金灿灿,黄萦萦,丰盈又饱满,也漫过了心。秋天的颜色,骨子里的喜欢,还有依赖。

老孙,同住一个单元门的邻居,儿子在城里成家立业,他的户口依然在农村老家,每年还种着两晌多地,只有在春种秋收时,回农村经管属于他的土地,偶尔回农村几次,倒像是串门,惬意中就有了收获。

老孙健谈,很愿意话当下,又很愿意让时光倒流。而且嘴角总是上扬,幸福感不要不要的,他眼里的春耕与秋收,不用细细雕琢,两幅美丽的乡村水墨画,就会轻盈的展现在面前。你不去分享一下,好像不行。

老孙,滔滔不绝。我,倾听。

现在种地,简单,就跟玩儿似的。没有了过去的起早贪黑,看不见人山人海,暴土扬长。三春不如一秋忙,流传很多年的农谚,也悄悄的淹没在机械化耕种的轰鸣里。已然成为一种过去时,留在人们的记忆里,流淌在我的时光里。

秋天的颜色是故乡的,秋天的颜色是爷爷用勤劳和智慧蘸出来的。

爷爷又挎着粪筐出去了,要趁着天还没有大亮,赶在其他人之前多捡拾些狗粪猪粪,放到屋东边的沤粪坑里,待夏季一到,不多的时日,一池沤好的农家肥,就加持到自留地里那些烤烟、土豆、高粱去了,

母亲抽烟,爷爷每年都要在自留地里留出一块儿地用来种烤烟,按照时令,爷爷先在屋前的园子里,找一块儿靠墙向阳的地方,做一个大约一米乘两米的四周凸出的池子,把池子里的土弄得细细的,然后均匀的撒上烟籽儿,浇上足够的水,盖上塑料薄膜,剩下来就等着发芽出苗了,择时再移栽到自留地里。

爷爷割烟用的袖珍镰刀,磨的锋快,是万万不能让我碰的,生怕割到。爷爷每次用完,都藏到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地方,我好奇的找过,没找到。长大后还问过爷爷,爷爷说这是秘密!

爷爷伺候的烤烟,叶片肥大厚重,抽起来有冲劲儿,母亲后来的心肺功能不好,我想与抽烟不无关系,即使到现在,几个哥哥吸烟我还是反对的。但是说不听,都很固执,呵呵!

看见那片高粱了吗?红彤彤的高粱穗,在秋天里,日渐饱满,红的耀眼,红的迷人。爷爷把这段果实的成熟,叫晒米儿,我听见大人们说这句话时,都带着儿话音,也许是给人感觉通俗些。和高粱同时晒米儿的还有玉米、大豆、糜子、谷子等等。

没过几天,高粱熟了,爷爷就会挑一个潮湿露水重的早晨,把高粱整棵割倒,然后把高粱穗一一割下装筐拿回家,放到院子里再继续晾晒,而把高粱秸秆二十几棵捆扎为一捆,用手推车运到家,留着有大用处。

后来才知道,为什么收割谷物豆类等庄稼都会选择有露水的早晨,爷爷说,干燥的天气收割容易脱粒,减少收成,原来种地还有这么多说道儿。

植物上的露珠,也是只有立秋的节气来了才会有,剔透晶莹,和着秋虫的呢喃悄悄滴落,舒缓又灵动。往日狂躁的人们,告别了盛夏,告别了闷热,心也渐渐的安静了。庄稼落了黄,再也不那么密不透风了,空气中有了内敛与成熟的味道。不信吗!仔细闻!

爷爷忙过了这一段儿,就开始翻动那些高粱秸秆了,尽管烧柴有不足,但这些高粱秸秆是绝不能拿来烧火的,爷爷把成色好的挑出来放在一起,成色差的用来做搂柴火的大耙帘子,怎么跟你说呢,就是做成像撮子形状,然后按照帘子的大小再做一个耙子,耙子杆这头用一个木板掏一个窟窿眼儿,套在耙子杆上,搭在肩膀上。帘子后部用木叉有机的捆绑在一起。此时,一个楼柴火的大耙做成了,用来搂田间地头的毛柴,好用。我用大耙搂过柴火,不轻,累得慌!

剩下那些成色好的高粱秸秆,爷爷按照他的一道道工序,开始编织铺炕的席子,就是炕席!爷爷早就把工具准备好了,三棱梭刀、四棱梭刀、还有用来杀猪用的侵刀、一块儿木板。先用梭刀把高粱秸秆按纵向从根儿到稍儿,分成三等分或四等分,然后用右手拿侵刀,木板做垫木,坐着用脚蹬刀背,把破好的秸秆用左手往后拉,刮掉上边的瓤,留下光滑的高粱秸秆皮,就是编织炕席的原料了。

编织一张炕席需要好几天,爷爷恨活儿,总是急急的样子,盘腿坐着编织炕席,一坐就半天,鼻涕流出好长,都是别人提醒,腿能不麻吗!能不累吗!

我真敬佩爷爷,编织出来的炕席,平平整整,周边还有好看的图案,喜欢!只是自己家舍不得铺,每年编织的几张席子,都要用来补贴家用,怅然!还有淡淡的忧伤!

爷爷会的可多了,还扎笤帚,扎刷锅的刷子

那些年,那些事儿,很多很多。都一一留存在我的大脑皮层深处。

都说往事不堪回首,可是,有许多需要记住的东西,是完全可以去追溯的,

都说往事随风,谁又能让往事都飘走呢!我不能,你也不能。

想念你的歌


小念喜欢听陆放唱歌。这是好多年来培养起的习惯,形成了自然。

小念心里历来有预感。总有一天,陆放再也不会摩挲着自己的头亲昵的说,念念,我给你唱首歌吧。然后身边就能响起世界上最华丽饱满的声音,像腾空而起的白鸽,扎在最纯净的那块云朵里。充斥进小念空白的生命。从此之后,斑斓,不安。这就是命。

小念有一个理想,憋在心里了好长时间,不向任何一个人讲。只是每年生日的时候,都会偷偷的在蜡烛吹灭的时候许下个心愿:在很多很多年以后,如果陆放还是这样喜欢唱歌,那么我就要为他写歌,让他唱我们的歌,全世界都听见。这个愿望有些奢侈,小念知道。

其实不曾想过,哪一次会是自己最后许这个白痴的愿望,因为小念不知道,陆放的成名前后,两人的生活,就像被隔开的两个世界,像一块硬币的正反两面,永远不会有在一起的那天。陆放的歌突如其来的火了起来,互联网上,泛着姜黄色报纸里,更或者是电视荧幕中,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个一夜成名的幸运男孩子。

是因为一场比赛,小念不想提起。那些记忆里的细枝末节,某一时刻还是会像梦一样的塞进脑海中,细小的感动与辛苦填满了每一个细胞,幸福的香味,迅速的蔓延进空气中最小的分子里。

小念想背着他的梦,一步步向前走。毕竟,一个人心中,只有一个宝贝。那场比赛之所以把陆放捧红了的原因,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陆放的超人气。虽然在七夕的时候,小念忍着酷暑和那些最平常的喜欢陆放的歌迷上街拉过票,那时候她根本没想过会有多少女孩子等在后台希望见一眼陆放,但念念辛苦你了,晚上6点来我回家,妈妈给做饭,你也来吧。这样的短信,陆放只会传给小念一个人的。这样就够了不是么。

没有一个歌迷知道,拉完票之后的小念,居然是能到陆放家吃饭的。因为一般的人都觉得,如果彼此两个人那么好,是不用来做这样的辛苦活的。只是他们不明白,如果真的两个人那么好,那么是彼此需要时,会拼尽全力也再所不惜.

像发誓一样的,更像一个最为郑重的决定。

拉完票回家的路上顺便买了一份晚报。死也没想到,专题那版。没登任何新闻,就用了一号的大字体写:请支持陆放。然后是投票方式,只是在报纸的最下脚,落款是:歌迷,梁晓暮。

梁晓暮,如果不错的话,应该是那个很有名的女歌手吧。也是靠一场比赛红遍了大江南北的梁晓暮。她可以出十几万买下一个报纸的专题版面,给陆放做广告拉票。而自己,喊到嗓子冒火,又能为陆放拉到几票。

她能帮陆放做的,不过是冰山一角。这是小念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受。

第一次有些难过,但哪怕是那样,小念也再过一百年都不会相信,在陆放实现了的理想后,自己会说服自己放弃这段感情。

后来的事情仿佛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然。陆放开始有演唱会,频繁的和媒体见面,做产品的代言。一天睡的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小念经常在半夜的时候能收到陆放传过来的短信息,然后小念起床开机的时候可能陆放才刚刚睡下去。那段时间,见陆放简直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不过还是能听他唱歌的,小念去开通了彩信。于是陆放就经常传些录音片段过来。听得最多的,是这两句: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当我思念时你正入眠。

陆放,你好就好。

小念开始看好多的书,现代文学的,古典诗词的,她开始更努力的去做自己现在能做好的事情。当然,还有为陆放写词的梦想,更加的强烈。一天比一天的强烈。

那时候的生活很充实,虽然会累。但每天都觉得离梦更近了,离陆放更近了。

起码,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一次也没有,一点也没有。

直到有一天。陆放巡回演唱会的第二站,就在小念和陆放长大的城市。前一天恰好是小念的生日。

然后,陆放帮小念切蛋糕的镜头,在小念生日的第二天,就上了娱乐周刊的封面,陆放的公司出面声明,陆放没有在恋爱,除了跟当红的女艺人梁晓暮关系甚密。自己心中的王子,王子拥有的爱情,是不能被说成这样或者那样的。是永远不能的。

那是第一次,觉得彼此可能不合适。梁晓暮能在事业上真正的帮到他,而自己却使劲也做不到。

陆放还是留出了时间给自己。本来以为可以说说话的。在学校的塑胶操场上牵着的手,月影洒在朱红色的跑道上,两个人的影子一点点的拉长,再拉长。那样的感觉小念下辈子都记得,受了委屈之后只有陆放才给得了的安定。只是,忽然闪出两道刺眼的白光,伴随着不大的咔嚓一声。是相机。小念想抓紧陆放的手,没想到的是,陆放用快得不得了的速度松手了,小念的手就孤单的掉在风里。没有了任何反映,像电影里无声的滑过镜头。更像一个木偶。那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足够否定所有。

接下来就是逃跑,小念发誓她的确用了百米冲刺的速度。小念突然间知道,再真实的人和心,再真实的笑容,都不能打动一个人,即使是打动了,只要不在一个层次上,那自己必须有鲜血淋淋的付出。

陆放虽然很大声的叫了小念的名字。小念不再给自己回头的机会。他不值得,他不配。街上霓红闪烁,灯箱广告里是陆放的照片。自己喜欢过的,喜欢过自己的,曾经一起努力过的,一起发誓过的,以为会在一起的,陆放。

回不去了。小念没有一点难受,可眼泪还是不听话的流了下来。

再也不要联系了。让我找回自己,哪怕只能默默的喜欢你。陆放,我不懦弱,你要知道。

那时候的小念,像一只被雨水打湿了翅膀的海鸟,再也飞不起来。

这是第二次,有过不坚定。

陆放,如果他可以出来解释一下,关于盛传的他和音乐人梁晓暮的关系。哪怕,只是他跟小念解释一下,让女孩起码,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可是他没有。他甚至没有发短信过来说为什么要在有人试图伤害小念时他却放开手。

于是她想到了放弃。

小念记得他跟小念说过,如果自己的歌能赚好多钱的那天,一定买一个最漂亮的生日蛋糕给小念,然后送她一顶水晶做的小帽子。

这句话还算不算?

如果算,他连出面解释一下和她的绯闻,都不可以么。这就是他给的是最直白的生日,礼物。在小念看来,是白白的浪费了,肯定的放弃了,那段感情。

小念喜欢他,是不需要他知道的。他有他的事业,那是他一生的梦想。只是他实现梦想的时候,请忽略小念,女孩小念,曾经有过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给他写歌,写他和小念的歌,然后让他唱给她听,天天,月月,年年。

以上所说的所有,条件是,如果有人代替小念。

如果她真的代替了我,就当作一切灰飞湮灭无痕迹。

又是好几个月。尽管小念不去看娱乐新闻不去浏览娱乐网页不去给陆放的音乐网站留言。但她还是在同学的谈论中,街头超大的灯箱广告牌里得知了陆放演唱会要到最后一场了的消息。那是以前的自己,想过最骄傲的事情。

结束又在这个城市。反响应该还是那么好。

在思想的斗争过后,还是决定要和好朋友一起去的。演唱会有空前的盛大,小念站在几万人中间,立刻感到了自己的渺小。身边为台上的陆放欢呼雀跃,又哭又笑很疯狂的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想得到,自己身边这个姑娘,在几个月以前,还被陆放握着手切过蛋糕,还在黄昏的时候骑着单车带她回家,吃陆妈妈做的红烧排骨。

怪只怪一切来得太突然。小念和陆放都没有做好准备。宁愿那么想。

演唱会上最高潮的环节,是主办方招募歌迷上台去和陆放合唱。全场的沸腾,人群跟疯掉没什么两样。只有小念一个人出奇的平静。歌迷的狂热程度让主办方感到很棘手,于是干脆让陆放自己做选择。陆放的原话是这样的:有那么一个人,我知道,她肯定在这里。

主持问:是朋友么。

陆放:算是吧。

什么名字?

杜小念。

杜小念。这三个字带来了厚厚的落地音。在小念的耳膜里迅速的蔓延开来,好象水浸湿的海绵,轻轻的一捏就溢出水来。

杜小念小姐,有在吗?主持人问。

小念把头低了下去。

请问杜小念小姐来我们演唱会了吗。如果来了,请回答得大声一点。小念两只手紧紧的揉在一起。身边的好朋友用胳膊使劲的碰了一下自己。

小念,你在么。陆放的声音。唯一能引起全场尖叫的声音,以前像阴天里难得的阳光照射小念生活里的声音。现在显得那么单薄和可笑。

他以为,这样还有用么。小念心里想。

可身边的好朋友还是出卖了自己,她把小念的手举得好高。然后用了最大的声音叫了一句:在这里!镁光灯很及时的射了过来,刺疼了小念的眼睛。掌声如潮。小念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或许陆放真的是个王子,站在最高的地方,然后众人仰望。

不知道是怎么上台的。恍惚中被人拉着手。

是你么。

上台之后小念和陆放唯一的对话:

我们可以开始唱了么。

可以。

这样平静的歌迷让现场有些唏嘘。音乐响了起来,振耳欲聋。小念很配合陆放的,她真的装作什么也没有过。就像一个最普通的歌迷一样。其实她真的和许许多多坐在台下的人一样,默默的喜欢着陆放,虽然她的喜欢,比他们多出了好些年。唱到最后,陆放走近了些,轻轻的握起了小念的手,在别人眼中,或许这是歌手对歌迷的感谢,也或许,真的只是一种感谢。如果,这个牵手,能早几个月。小念不敢再往下想,她生怕波涛汹涌的回忆让她哭花了脸。这是陆放今年的最后一场演唱会,是他梦想发芽的地方,自己要尽力完美。

一首歌的时间真的不长。若时间真是能快能慢的东西,那么小念会让曾经灰飞烟灭没痕迹。

我可以拥抱你么。又是一个意外,这样的话,居然出自一个和歌迷合唱的歌手嘴里。

全场寂静,没有任何声音。都在等待小念的回答。

你真的以为,这样还有意义么。好吧,让我成全你,成全你感谢我爱过你的心。小念心里想。但她还是什么也没说,向前走了一步。

算愿意了。

于是那个等了几个世纪的拥抱,温暖环绕了过去。刚才唱过的歌仿佛还在耳边:也许就是要等一百个世纪,我们才能够发现,真爱的美丽。可是陆放对不起,我们无法等待,我们都不善长等待.宁愿选择流浪.有些爱,转身,已是天涯.

小念知道,在别人看来,她是那个夜晚最闪亮的星星。陆放在自己心中,也是那颗最闪亮的星星,只是从此之后,要挂在最高的地方发着最孤独的光而已。

小念下台的瞬间,陆放与嘉宾合唱的歌已经响起,灌在耳朵里的第一句话:这是我始终喜欢的人,梁晓暮小姐。很高兴她能来当我的嘉宾。

梁晓暮走过去拉着陆放的手。小念从来没有看过如此般配的两个人。

他始终喜欢的人,是梁晓暮。原来是默默的喜欢,现在呢,可以亲密的站在一起。

就像当初的小念和陆放一样。

他一定要幸福。一定要比小念幸福。

小念相信此刻的自己是笑的。

你要的幸福

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我最感到光荣的时候。

我是陆放。

小念,或许你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过的自卑。

我什么也给不了你。

小念。从你站在我的FANS团里为我挥舞着荧光棒的那一年;从我还是个默默无闻的校园歌手想靠着一场比赛脱颖而出的那一月;从你在暑天里忍受着40多度的高温在街上帮我拉票的那一天;从你在梧桐树下的沙土表面划出陆放,我要为了你努力。的那一刻;你寂寞的转过身去,留下骄傲的背影。这些我全都看到,只是你呢,什么都不会知道,就像我一辈子都不会明白,自以为是的成功,让我亵渎了一场最美的感情。以前一直在想,我对你的喜欢,会让我更加努力的去完善自己。

那是世间最单纯的信念。是以前以为最完美的信念。

我的生活,形象得来说,就像经历了无数个黑夜和白天。但现在超负荷的工作,没有白黑的区别,二十四小时当中,恐怕只有能合眼的那几小时还能算自己的。其它时间,日程早被安排得满满的。

有天晚上下雨。录完音回到家已经凌晨四点。雨出奇的大,从来没有过的大。

好象要把一切都洗干净。只是,还洗得干净么,那些纷纷扰扰的绯闻中,我就再也找不到自己最爱的那张脸,你始终带着最温暖的表情跟我说,陆放加油。

我坐在了自己的车里。原来上初中的时候答应过你,说以后有了钱,一定要买一辆车。然后在下雨的时候开出去,停在马路中央,和你一起看雨景。你说过你最喜欢的,我记得。雨哗哗哗的下着,我不停的舞弄雨刷,让它们在车玻璃上甩出逆时针的光圈,溅起的波光跳跃,一下一下又一下。究竟我要想多少次,才能见到你。车里静得惊人,于是我把音响开得很大声,试图掩饰寂寞,想你时才有的寂寞。

哪怕我在镁光灯下笑得露出牙床,说一百次我很开心。也没有这时候躲在车里看雨景想你时轻松的心情,那种快乐,是从心里渗透出来的。

发动汽车,因为看到前面有个水坑。小念你还记不记得,曾经在上学的路上,你提着白裙子的裙角尖叫着躲开迎面而来冲进水坑的汽车。尽管我开足马力碾过去,身边也再没有了那女孩的声音。

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有了。

公司刻意制造绯闻,刻意把演唱会嘉宾请成梁晓暮。我知道你会误会。但我没有办法,小念你知道么,我是真的没有办法。我要陪他们一起演戏,我要在各种场合都暧昧的提起她。我知道自己和他们一样恶心。我怕你会看不起我,所以不敢告诉你。

我以为只要自己有了名声,做出了好的音乐。就是实现了我们共同的梦想。

所以我可以忍,什么事情都可以答应。

我以为我拥有了那些,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比如说,给你过最好的生日,陪你上街给你买衣服,或许等你长大了,我可以请你做我的新娘。可是现在,我连幻想的机会都没有了。

哪怕我的钱足够多到在全城最气派的面包店给你定做最漂亮的蛋糕,哪怕我一打开电视或者收音机就能看到自己的脸听到自己最骄傲的音乐。哪怕我以为,当我做到这些的时候,你还在我身边。可当我那天在学校放开你的手,你转头就跑多坚决;当那天我拉着梁晓暮的手唱歌,你都会难过,但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听从安排。我没有资格让你喜欢了。

我好象走进了另一个杂乱的世界,它给了我很多人想要的东西。

可是这个世界没有你。

惟独没有你。

小念,你这样单纯美好的女孩子。我想自己的形象,永远在你心中高大下去。

什么也不能跟你说清。你要的幸福我给不了。既不能陪在你身边,也不能大声承认喜欢的人是你。

全世界的情歌都失去了意义。想念变成怀念,心动变成心碎。

离开了你,我的世界一直灰,灰,灰。

我的爱,一直都在

陆放,有好多话我还来不及讲。我希望那天演唱会上灯光照向我俩的时候,我们都是笑着的。那样的笑容,我和你并排在一起。是唯一的,定格的,我还能回忆的,最后的属于我们的画面了吧。

虽然最后你和梁晓暮拉着手,依偎着,唱着以前我们最爱的歌。

在你身边的人已经不是我了。不可能是我了。

但我一点都没有后悔过自己用力的去付出过这段感情,真的一点都没有。

对不起,陆放。我有很多事想给你做但总是力不从心.

对不起,陆放。我不会再和你联系了。但只要太阳还在照耀,星星还在闪亮,我就还在为你祈祷,为你祝福.

对不起,陆放。每次看到关于你的任何镜头我都会哭出声音。还是很喜欢吧。

现实就是现实,既然无法改变,就用最美的方式去迎接吧。也许以后,我不会在晚上偷偷躲在被子里给你发短信了,也许以后,我不会在网上四处寻找你的视频和新闻,但是,如果你以为我放弃了,那你错了,我依然会在想你的时候微笑。你以前跟我说过,在你想某个人的时候微笑,他就会和你一样的幸福微笑,我依然会在睡觉前向上帝许下我真诚的愿望,让你以后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陆放你只是在离我远一些的地方继续闪闪发光,而我是在离你更远的地方默默的守护你的一切。所有对你的祝福都不会停止,有人说,被一个人惦念是幸福的,那么陆放你一定万分幸福,因为有那么多的歌迷惦念你。把我当作他们其中之一,就好。

毕竟你站得比我高好多了,你的的高度要我很努力很拼命才能够得到了。

所以,我决定。给自己这个拼命的机会。总有一天,我会更加完美的出现在你面前。陆放,你是我的光。但我也要学着尽量让自己发光,我相信我也能闪亮。

陆放,谢谢你教会我。爱,真的可以很有力量。

或许很多很多年以后,小念和陆放真的可以站在同一个舞台上,有着同样的骄傲。那时候,牵着的手,就可以很骄傲的再也不放开了吧。

即使已经不在一起。

我也很想你。

洛阳歌


东土大唐的东方,有个叫梧桐的小镇,小镇外有条小溪,溪畔有座山,山中有间屋,屋里却没有世外高人,只有一名六旬道人带着个两个徒儿在此修行悟道。

传说大唐王朝自八百年前便有天道喻世,盛极八百年,随即当衰。直至数十年前年间,孝景帝终于覆灭了仅存数百年道统的大周,从而终一统天下,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大盛之世。而这个故事,便要从这里开始。

山是无名青山,屋是废弃破屋,但四周却是种满了桃花,久而成林,尤至春季,便是十里之外也是暗香沁鼻。那年是大唐祥瑞十三年入春,正是四处硝烟弥漫大唐动荡时。

大片大片的桃花盛开,极是好看,尤是一些还在含苞的花骨朵儿,更是媚态极妍。有白衣少年负手行走于桃林中,身子颀长,丹凤眼桃花眼,狭长而妩媚,极其俊美。他叫夏九歌,自小便住在这座破庙里,是文孝帝最喜爱的幼子,也是兄长们最为嫉恨的皇弟。打小便喜爱桃花。穿过长长的桃林,便依稀可见一座院子,里面有一株很大的桃树,桃树后便是那座破落屋子了。

就是在这桃林里,他遇见了她。犹记得那年冬天她衣衫褴褛,乱糟糟的头发,单薄的小身子在风雪里瑟瑟发抖,却对蹦跳至她面前友好伸手的他视而不见,一双眼眸尽是阅尽沧桑的冰冷与疏远。那晚还是最后女孩受不住饥寒倒在了雪地里,最终被他扛进了屋子里而无奈的妥协。此后这座山里便有了三人,她名洛阳,是大周皇帝最宠爱的公主,也是仅存的一位皇室,从不爱说话,总是安安静静的,大多时候都是他嬉皮笑脸地在旁边说笑。在他十一岁时,女孩独自下了山,此后再未回来。

在那之后,他总是喜欢一个人夜里出门看桃花,他总觉得,黑夜里的桃花才是最美,这一看,就是十年。他也曾问过道人关于她的事情,老人总是笑而不语,苦心用陈年好酒套话,也不过是天机不可泄露几字而已。她一定有极尽心酸的经历,背有如山沉重的枷锁吧,不然那眼眸何以那般冷漠。

他在桃树下总是不由自主地想着,嘴角微微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让人沉迷。

那天夜里,九歌在以前她爱坐的桃树上,枕了半宿。外面的风很大,他的衣袖迎风飘飘,仿佛下一秒他单薄的身子就要御风而去一般。

那晚,少年的心轻微有些疼,走出了山门。

于山中云深处再拜师恩。

晨曦,道人静静东望旭日升出,轻轻叹了叹,平静离世。

那年大唐这座雄狮终于不再睡得安稳,似入膏肓。那年有人扯出复兴大周皇室旗帜揭竿而起,几朝遗民纷纷投效,连破数十城,京城陷入恐慌中。

岁月流转,时间变换,那山里的桃花开了一季又一季,花谢花开,就仿佛从无人知晓其存在一般。

战乱四起,仍有江南烟波垂柳,有白衣翩翩风流,独立小舟,惹佳人独守楼阁。他素衣白着,山水间几程游,过谁家楼台,一声弦歌拂落。

直到第二年夏天,大周复国大军将大唐帝国号称天下十铁城之一,离京城只有三城之远的邺城攻破,远坐皇宫,视叛乱如猴戏般的文孝帝终于坐立不安,一边急诏天下各路兵马聚兵勤王,一边张贴皇榜招纳国士。

这年夏天,九歌手拿着皇榜,进宫面圣,无人知晓其具体内容。三天之后,文孝帝亲登帅台,焚香祭天,拜夏九歌为上将军,领士大夫衔,暂督京都大小事。

随后夏九歌亲率京城外虎贲等三卫军队,出阳光,与大周相战于鄱阳,九歌用骄兵示弱之计大败敌军,这之后携大胜之势,连夺回十城。

在夺回第十座城池之时,已是第三年寒冬。大周二十万军队兵临长安,夏九歌终于连续赶路半旬率领十万虎狼之师与之对峙于城下。

长安城外,漫天飞雪,刀枪密集似雨。

夏九歌白袍银甲,倒提长枪骑在马上,凤眼微眯。那张因赶路而略显苍白疲惫的脸,在大风雪中,因看见了那抹熟悉的身影,更添了三分病态。果然啊,他心想。

领头骑在马上的那位少年将军,背负白羽翎箭长弓,腰配长剑,一身赤红大铠甲胄,在风中猎猎飘扬的红色衣炔将他整个人耀眼夺目得像燃烧的火焰,美丽绝伦。

他纵马轻提而出,看着英姿勃发的她,嘴角边扬起了一抹意味难明的笑容,淡笑问安,洛阳,十余年未见,可曾安好?

洛阳闻声漠然望去,一时怔在了那里,那智谋百出的上将军桃无言原来竟是他。还是那副欠揍的慵懒笑容,让人极度抓狂妖冶的脸,微眯的眼随着嘴角勾起的弧度加深缓缓展开,就像破茧的蝴蝶挥翅般,优雅而温暖。

这一刻,她的心里那仿佛长久长在心田的某种东西,悄然开出了花。那东西或是早在风雪那夜,他将她抱起扛进那破屋走去时就生了根吧。那晚,在他的怀里,她只觉得无数没日没夜的逃亡所带来的从心至身的冰冷都化掉了一般。即使后来的日子,始终觉得那夜的相遇,就宛如随风消散一般,未曾存在过,但她的内心无法瞒过自己,那就是真实的。

她自己也不知何时开始,对他放松了防备,甚至隐隐有些习惯起来,以至于刚离开的那段日子,心里总是空落落的,几十万英灵的血海深仇也装不满她那小小的心灵。或许是自己从不给好脸色,他仍不厌其烦地给自己讲笑话,或是他乐此不彼地用那狡诈如狐的手段捉弄自己,让自己放宽心怀,或是为了自己想要看奇甲韬略,他在屋外整整跪求了老道人三天三夜,或是

原来那里,一直安静地在发芽长枝,不曾散去。寒风吹起她的发丝,她眼睑低垂,收回了那些漫长宛如几世的思绪,不去看那一双妖冶而淡定的眸子,更不想看他那嘴角戏谑的弧角。

洛阳啊洛阳,如今可是两军交战,怎可去想那些儿女情长,早在国破家亡的那刻你不就注定了没权走寻常女子的生活么。她低低地自嘲笑了笑,深深吸了口气,正准备开口,耳边便传来了那无赖的慵懒声音,哟,虽说我们两军交战,可十多年的相处,连一句问候都没有,是否太过无情了些?本来还想和你好好谈弄一番风月呢,怎么,怕我待会儿求你留情?

和你有屁的交情,洛阳心里冷冷一笑,她抽出利剑,面无表情向前一扬,杀!

夏九歌抬眼望了望鹅毛般飞扬的大雪,眉毛挑了挑,如释重负一笑,挺枪跃马,直取洛阳,大声笑道:且看我活捉了你,晚上再好生和你赏月!

一道枪光宛若白驹,迎面袭来,洛阳侧脸避过了凌厉的一击,同时握紧了手中的剑,剑影飞快地闪动,加倍的还击回去。

两人一个性子慵懒,天资独厚,一个天分平平,却勤奋苦练,如今两人也不过不分伯仲,一转眼就打得难解难分,剑光灼灼,寒气层层。她越舞越快,招式凌厉,已然分不清哪是剑气,哪是她的影子,整个人似乎都与剑融为了一体。

夏九歌却仿佛毫不在意一样,只是舞出无数枪花,只是一味地防守,并不出击。忽然,他露出了一个破绽,洛阳心里有些迟疑,但转眼看见身后倒下的人越来越多,不做多想,狠一咬牙,向他刺了过去。以他那狡诈的性子应该挡得住的,最多不过小伤吧。她想。

空中的雪更加大了,阵阵雪雾在地上溅起,开出一朵又一朵鲜艳的血花,大地仿佛都要被热气蒸掉一般。

少年连着盔甲和白雪相拥,缓缓落马,鲜血从胸口那里止不住地流出,脸上都是飞溅的血沫。

不!洛阳的心仿佛突然被挖空了一般,撕心裂肺。

他不顾脸上的血迹,抬手缓缓抚摸过她的脸颊,以从未有的温柔轻声笑说,这还是第一次摸你的脸呢。不要哭,小心哭坏了皮肤,就不好看了。我精心为此筹措了三年,才将唐朝军队毁去大半,如今十万精锐更是尽毁,此后应再无人阻挡你复仇的步伐。呵,明知道你背负很多,还总是一个劲地欺负你,真是个大坏人呢。其实啊,早就该死了。

他轻轻嗅了嗅她捧着他脸的手,眉宇轻皱,缓缓闭上了桃花眼眸,真香真暖啊。

她不知所措的使劲地蹭着他的脸,不让他的身子变冷,眼泪簌簌地流下。

风雪里,只剩那一袭白袍红裳,耀眼夺目,一如当年青山盛开的桃花。

给自己的歌


最近听到一个个人电台的故事里推荐了李宗盛的《给自己的歌》,说他的歌都是有故事的。本来我还不信,听完歌词我就明白别人为什么会这样说了。的确,那是有过人生感悟的人才能能写出来的歌,也称得上是刻骨铭心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觉:想得而不可得,也只能奈人生何!人这一生之中,想要做到通透明白谈何容易,总是有那么一两件事情你是没办法企及的。但也这是这种遗憾,造就了后来的自己。不过当时的自己可能还深陷其中,该舍的舍不得,只顾着跟往事瞎扯,总要一番纠缠才能明白往事并不如烟但也无法回到过去了。

以前,我没有仔细想过为什么要读书。今天,看到微博上关于读书的思想聚焦,写道:读书就是将别人的思想变成一块块石头,然后建造属于自己的思想殿堂。拥有这样思想的人的确对于读书有着自己的思考与领悟,同时也给了我一番教育和启迪。是啊!读书无止境,就算你慢慢的遗忘了书中的内容,你也会被它潜移默化的影响着,而它也会像水一样滋养着你的人生。

歌中的悲伤


不撑伞的雨季,喜欢独自一人走在那灯火通明的街,挂着MP3,听着周杰伦的歌,我可能已经3年多没听过伤感的歌了,但是一旦听到我还是忍不住伤感,可是我依旧要听完,这就是所谓的自我刺激吧!有些歌我是无法忘怀,不管是以前还是以后,因为那是一段回忆!不是歌词或者旋律,而是里面蕴含属于我自己的情感!

我记得桥段、西厢,我记得突然好想你,我记得问,我记得仓颉,我记得minemine,我记得我不会喜欢你!

坚持还是放弃,不是谁说了算的,不管是想放弃时候的痛,不管是痛得哭的像个孩子,还是酒后那一段段骂娘的话,都是一种情感的宣泄,我觉得这些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我可以深入骨髓的想着非谁不娶,我只是受不了这种忽冷忽热,如磁极般靠近,却永远不能真正吸引。

也许过多少年后,还会想起,也仅仅是这种年少的时候的感觉,那种痛彻心扉可能真的会淡忘,说过哪些,也不记得了,只是记得,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是那么喜欢,想着去照顾一生,想着去不让她哭,想着用我的执着去追求那份原本可能不属于我的一份感情,想着好多,好多!

想起了大话西游上面紫霞说的一句话,我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局,紫霞给自己编织了一个美丽的开始,静静地等待着未来,只是未来的方向突然被改变了,令她措手不及,于是不得不放手,只是放手时的心痛,却是她没有猜到的未来。可是实际上我连开头都没猜对,何来结局!我也在编织着自己的梦,可是我连美丽的开始都没有。

谁轻言放下,寥寥十一画,风起枫落蹉跎尽年华,低眉拂袖过,红颜那一刹。繁星绰,只影向天涯。

放下,说起来真的很容易,我可以用一秒钟说出来,可是真的要放下的时候何止一秒,怕是一秒的几十万倍都不止吧。

落枫无意沉乱丛,舞蝶微恋入云峰,雾隐层山遮垂柳,清泉引蝶芬芳舞,雨落清泉响山涧,梦断星影棹归帆,孤灯伴月湿眼帘,缘起缘灭心自喑。

忽然听见风的喧嚣,飘起的尘埃渐渐在城市的角落飘落,忽然发现有一种心情叫做蓝色,并不是犹豫,而是想念,忽然看见风筝带着断了的线飞到了山的那边,是线丢了风筝,还是风筝失了线!忽然遇见好多年前的自己,变了抑或没变,有什么呢,都是自己!

时常在想,什么是喜欢呢?喜欢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想念,是一种望眼欲穿的靠近,是一种怅然若失的远离,是一种一叶蔽日的忘却,是一种黯然神伤的印象,是一种忘乎所以的偷笑,是一种疯疯癫癫的魂失,是一种装傻充愣的无语,是一种百口莫辩的沉默,是一种无欲无求的悸动,是一种旁若无人的挂念,是一个人住在心里,时常想念时候的翘起嘴角,这是喜欢吗?貌似喜欢不止这个程度吧,那是什么呢?

离歌6


我傻傻地摇摇头。是不是更漂亮呢?嘿嘿。她很臭美地看着我。这回我老老实实地点点头。她又笑,她笑起来真是放肆,嘴张得很大,眼睛弯到不能再弯,像日本动画片里的小姑娘般。我看得有些发呆,她一定是饿了,呼噜噜喝下半碗面汤,然后说:你最好祈祷永远都不要被你小叔找到,不然,他一定会杀了我们。我爸为什么会死?我问她。她看着我,有些不相信地说:他们没有告诉过你?我摇摇头。是意外。她说,你爸命不好,我只能这么讲。可是小叔为什么要杀了我们?她喝掉最后一点面汤,把面碗扔到一边,两只手臂伸到空中,打了个大大的呵欠说:困了,我们该睡了,明天得赶最早一班车回。看她不想说,我也就没有再问下去。旅馆的房间很小,被子很潮湿。整晚房间里都是挥不去的方便面的味道,让我想吐。我们本来一人睡一张小床,就在我快睡着的时候她忽然对我说:你冷不冷,要不要过来?我在黑暗里摇摇头。我一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摇头。事实上,我曾经不止一次梦到过她的怀抱,像棉絮,像云朵,像一汪浅浅的湖泊,在梦里,它载着我发出香甜的鼾声。我不知有多么贪恋那样的感觉。可是,我就是那样坚决的摇了头。在我曲折而多舛的成长岁月中,我常常是一个违心的人,我总是心口不一,有时仅仅因为一种莫名其妙的倔强,甚至什么也不为,我也会在很多事情面前一意孤行,从小就是,投射了我的将来。不过,那一阵摇头她一定没看见。见我不出声,她自己摸到我床上,从我后面轻轻抱住我说:你小时候,喜欢贴着我睡。我背对着她,嘴角咬着潮湿的被子,眼泪无声无息地流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