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qg13.com - 远方的你情感美文】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你是我的诗和远方",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你是我的诗和远方 把你放在心上,你就是我的诗和远方。其实让你住进我的诗里,已经很久很久了,我忘了你来时的样子。我一生的水墨丹青,浅摹淡画只为你留白。我将你这枚第二人称一直放在我的诗里随意铺排,总会在情节的转角处来一次花外偶遇,在转山转水中安排一次风云错肩。只因有你,泼墨时才会失了分寸,慌了字张。故事中的你我总会隐姓埋名,幽然坐在诗经诗岸,悄然唱一曲关雎,采一遍红豆,熬成相思。你烹一壶香茗,我舞一曲月光。你把酒对月,我抚琴高歌坐等两鬓白露成霜,我依然会寻一路水墨的旖旎来把你认领。岁月如歌,渐行渐运。我在诗里你在远方。遥遥相忘,不知那瓣桃花入了你的双眼。我又是否会被峡岸的桃花映红了脸,我又该以怎样的身手才能不湿腰间流苏。只是不管怎样,若是彼岸无你,我又何必泅渡。红尘瓢泼,蓦然回首,依稀记得那时柳丝飘飘,我长发及腰,着一身清雅,从蒹葭苍苍而来。你马蹄嗒嗒,披一身烟霞,匆匆而过,记住了我一生的素雅,你抬头时浅笑的模样至今还印在我心上。人生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诗和远方,只是习惯了让你住进我的心房。尽管人生荒凉,也要内心繁华。从此,我的文字便失了分寸。或许不曾因你心动,只是你一走近,我手中的笔便乱了。
延伸阅读
父母尚在苟且,你却在炫耀诗和远方
大城市的灯红酒绿、光怪陆离是丽的最爱,她喜欢在喧嚷拥挤的街道中穿极奢侈的名牌衣服,化精致的妆容,踩着一双7厘米的高跟鞋,啪嗒啪嗒地行走在陌生的人群中,高傲得像一只好胜的斗鸡。
她是两年前来到这儿的,拿着这城市一所普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还有母亲用纸袋包起来的特产,油油的,腻腻的,她却觉得分外香甜。她仍记得第一次穿洗的泛白的破旧牛仔裤站在宿舍门前室友厌恶鄙夷的目光,像一把锋利的刀刺入她的胸口,顷刻间便血肉模糊。她小心翼翼地和她们打招呼,低着头双手递上母亲包好的特产,室友没有接,嘴角的笑容有些轻蔑,这种东西太油了,伤皮肤,你自己留着吧,我不吃。
后来,母亲每个月都会给她寄一笔生活费,她也不常回家,渐渐学着过大城市里有钱人的生活,母亲每月寄给她的几张百元大钞安静的躺在平整的信封里,开始她总觉得有些羞愧不安,一边兼职一边泡图书馆,想为家里分担一点压力。后来母亲给她的信封渐渐厚了许多,母亲说,我和你父亲都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收入也高,没有那么辛苦,便多寄了一些,你一个人在外地,学习也累,多买点水果,好好吃饭啊。丽听到这里,兴奋得要叫起来,父母不再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了,自己也不用在舍友面前低人一等了。
她换了新的iphone7P,安装了火爆的网购软件,周末和舍友泡吧,成了KTV的常客,偶尔也会为了面子请别人吃一顿高级餐厅的牛排,图书馆倒是很少去了,放在书桌上的书布了一层灰尘。她第一次去酒吧听到那劲爆喧嚣的音乐,想要逃离,她的室友很快便淹没在舞池扭动的人群里,她一个人站在那里像个小丑,双手不安地搅动着,只想找个地缝把自己藏起来,后来室友在舞池里想起她时,她已经被一个陌生男子灌酒灌得有些不省人事。室友费力把她拖走,她自己也没想到,若不是因为那次回家,看到了生活最真实残酷的一面,她大概也成为了酒吧千杯不倒的夜店女郎吧。
她回家的那天还是盛夏,蝉不知疲倦地在树上唱着歌,阳光毒辣得好像要将这世界烤干,偶尔拂过耳畔的微风成了巨大的奢侈,就在这个连呼吸都散发着火热气息的盛夏,她看到了一幕犹如几桶冰水从头浇下,透彻心扉的凉。她的母亲就在浓烈的阳光下用力的揉着面,小摊旁有三三两两的行人走过,母亲的头发黏在额头上,湿漉漉的,皮肤愈发黝黑,她的心突然像是被什么东西重击了,撕心裂肺的疼着。她恍恍惚惚的回到家里,小时候最喜欢吃母亲包的馄饨,皮薄馅多,滑进嘴里,口齿留香。傍晚母亲推着小车回家的时候,父亲也恰好回来,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西装革履的父亲,而是穿着被汗水浸湿的工地服还沾着水泥土,满脸疲惫,看到在家中的丽,父母惊讶地问道,丽,你咋回来了?眼中闪着光。
丽扑通一身跪在父母面前,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爸,妈,女儿不孝,害你们受苦了。
傻孩子,天下哪个为人父母的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过上好日子,自己苦点累点也心甘情愿啊
也许你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也许你的父母是只是勤恳的农民,又或者是某企业的高管、某公司的老总,每一份职业都该收到尊敬,没有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你在肆意挥霍父母的辛苦钱时,是否也会想起,他们为了生计,为了满足你可悲的虚荣心,烈日炎炎下的汗流浃背,生意场上陪笑喝酒导致身体透支,寂静深夜赶稿做计划时的疲惫不堪,这些纵然你看不见,但它们都是真实发生的。
人生最可怕的不是贫穷,而是在贫穷中丢了善良,失了孝心,迷失自己。
生活不止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我从来没有停止过努力成为一个有趣的人。
正如从来没有放弃过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然而在这么多年孜孜不倦的努力下,居然无比忧伤遗憾地发现,原来成为一个有趣的人,比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要难得多。
虽然也上过各种各样的兴趣班.
在那个以素质教育著称的住宿制小学。小学时候书法老师特别喜欢我,常常给我开小灶在那个铺满宣纸充满墨香的不像办公室的阁楼里面。还保存着他送给我的用10种字体写的龙字,似乎也是那时开始,对名字里有龙字的男生特别容易有好感。
小学每天练400个字硬笔书法,大概是最享受的时刻了。临摹,一笔一划,写字也跟做文章一样,讲究抑扬顿挫,看得出笔锋里的情感。
然后是写作文,小时候学校的墙报上总是贴着我的豆腐块小文章,学校的报纸上也刊登妈妈帮忙修改的文章。不得不承认母亲是我作文的启蒙老师,她是那样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人,那时每次跟她在校园里散步,她会指出路边某朵花的变化,告诉我要做生活的有心人。初中语文老师在某次作文后面的评语是如果你不是竹子,或许会是另一个安妮宝贝。于是乎被冠上了安妮竹子的戏称。
也曾经在每天上完晚自习别的孩子们都冲回宿舍嬉闹,自己跟另一个小女孩走上一段夜路,去学校的练琴房练上一个小时的钢琴,回到宿舍时候别的小朋友已经准备洗洗睡了。从小就比别人过得累,但练琴的日子总是充实。母亲抱着并不希望我成为钢琴家而只是培养一点点艺术修养的心态,起起伏伏的日子里终究没有办法让我坚持下来,小朋友学练琴,往往考验的是大人的坚持。
初高中的爱好,似乎也只有看书了。各种各样的杂书闲书,青春疼痛小说,言情小说,当然也有一些当时并不完全看得懂的名著,家里的书都快被翻烂看过无数次。那时候最爱去一个女同学家里,因为她房间有一整排的书柜,当时对书的饥渴,特别不能理解那些同学竟然放着书在书柜从未读过。
也混过管弦乐队每周训练,打个镲敲三角铁摇个沙锤也觉得很享受。
穷游开始变成上大学后的兴趣,走一些从没听过的城市,住青旅30元一晚的床位。大学生活太多彩,以为学生会社团打比赛就是所有有趣的事儿。
直到开始工作,我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无趣。
那是一家比一般外企更外企的外企,有着完全西式的文化。除了我和另一个同事是localhire,其他都是外国人或者从国外读书工作然后被派回广州的。
在那里我第一次知道了有冲浪、潜水、马术、滑雪、搏击这些这么高大上的兴趣,我开始不喜欢自己,觉得自己除了工作一无是处,是一个完全不懂worklifebalance的工作狂。就像小时候最头痛填写个人资料表里面兴趣爱好一栏。所谓兴趣广泛,什么都喜欢说到底是什么也不热爱,只有广和泛。
看到罗胖的理论顿悟,他说真正的兴趣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
1.干前很向往。
2.干时很痛苦。
3.干后自我感觉很牛逼。
4.很费钱。很费时间。
5.干到很好的时候可以挣到钱。
于是开始了漫长的寻找。以为喝酒clubbing就代表用力在生活,每次酒醒却只是陷入无尽的空洞和一次次对生活的质疑。以为学网球就代表健康生活,一次次重复动作以母亲大人说手臂会粗被搁浅。以为学吉他就代表文艺有才情,手指痛到起茧也不是重点,比别人短1/3的小拇指没有办法按完全和弦才是悲剧。骑马、卡丁车、跳伞我很努力让自己去尝试一切新鲜刺激的活动,我以为这些听上去酷炫高大上的兴趣活动会让自己变得不那么无趣。
似乎兴趣爱好也有了高低雅俗之分。一个高大上的兴趣,才能表达自己的生活态度。
从朋友圈开始,我们某一天突然开始在意有趣这个话题,我们评价一个人,不再用是否成功这样俗气的标准,而是有趣。知乎上关于如何成为一个有趣的人答案快速引起广泛传播,但凡自认为有点水平的人都爱把有趣的灵魂终将相遇挂在嘴边,说得自己好像是多么的有趣。(嗯没错,这也曾经是我的签名)
曾经问过一个很美很可爱的单身妹子,对男朋友的标准是什么。
她一脸认真的说,至少要有趣啊!
然后问她,什么是有趣。
她说,大概是有幽默感吧,能把日子过得不一样。
当择偶和交朋友的标准变成是否有趣,怎样变得有趣就成为一个特别头痛的话题。张岱的话更加惊世骇俗、一针见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说的就是,一个人如果没有对某种事物的癖好,那么他并不会是一个用情至深之人。
有趣,往往是一种人们对你预期想象的反差。没有人会认为做个作家就有趣,而一个有着符合世俗观念事业成功的比如麦肯锡合伙人同时是一个大写情爱的作家,就变得有意思多了。一个工作是考古的人未必有趣,但一个喜欢金融的人却对古玩字画有研究,似乎就变得有趣了。
一向不喜欢被称为好学生,因为好学生往往等于书呆子;也不喜欢被称为女强人,因为女强人往往意外着工作狂。
一个学生,你却最好不要那么爱读书,翘课打架早恋一个不能少才显得有趣。
一个职场人士,你最好不要只知道加班谈客户,总要有个第二身份才比较有趣。
为什么我们在量化的成功面前,知道怎样努力,可是在有趣这件事上,却找不到标准?我们尝试了很多花费了很多银子,却似乎一直在做无用功。
看过最好的解释是这样的:有趣,是一种无功利心的闲情,闲的前提就是不穷。有趣的人必须有过一段衣食无忧的日子来培养诸如品味、格调之类的东西。手头太紧了,人就不有趣了。一个从小生活优越安逸的朋友,是这么跟我说,挣银子应该是为了更好地享受生活,要懂得感恩生活中的美。
当你愿意花心思去留心一颗树的变化,去聆听小动物的对话,愿意花时间在一些与物质没有什么关系的东西上,这大概是最简单却又最奢侈的事了吧。所以特别羡慕那些在平和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他们或许没有那么有野心,或许没有那么追求成功,但是往往有一颗非常善于发现一切生活细节之美的心,而这些往往让人变得更加有趣,因为这是一个你所看不到的世界。所以有趣,何尝不是一种高贵的心态。
不必急功近利去寻找,问问内心,什么事情能让你全身心投入去爱,能让闹腾的人安静下来,能让内敛的人变得疯狂。不必听上去多酷多与众不同,而只是那件你会不求回报的去做的事。于是终于明白,唯有写,才能与自己相伴一生。而碰巧有人爱看,那就更好。
那句大俗话怎么说来着,生活不止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因为到最后你会悲剧地发现,对一个人的爱总有期限,而对一件事一件物的迷恋,似乎只会越来越深。
最后的最后,所有的爱与欲望,都需要找一个出口。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时光,宛若一湖平静的河水,静静地、悄悄地流淌,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划过朝暮,淌过四季,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带走的是光阴,留下的是故事;溜走的是成长的懵懂与青涩,
沉淀下的是成熟后的稳重与睿智;流逝的是苦涩岁月,留存的是温馨萦怀,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而记忆这些时光故事的就是文字,有人认为,喜欢文字的人其内心充满着浪漫之情,
不食人间之烟火,不知柴米油盐及酱醋。其实,喜欢文字的人只是喜欢文字的静、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不知从何时起,这句话似乎很是流行,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很是让许多人朗朗上口,脍炙人口。不是因为它的浪漫,而是在这段文字的世界里道出了不同的人生境界,
似乎触动到心灵的一扇窗,似乎感知到当下人们生活状态的一部分缩影。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诗和远方只是一种意境,与其说是浪漫,不如说是对未来日子的一份憧憬。
它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心与心的对白,是对人生情怀的一种注释。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诗不用太美,真诚便好。远方无需多远,能够到达真好。
这首诗可以是见了一个人,可以是做了一场梦,可以是品尝了一道美食,可以是听到一曲音乐。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可以把自己的努力与追求视如远方,
也可以把坐在身旁的爱人视为我们最美的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