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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9-18

疯子的风采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疯子的风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记得前些日子,写了一篇《疯子无悔-序言》,结束语:今夜醉酒对月望,谁知我心实迷惘,疯子无悔千古芳,笑看人情冷如霜。男儿有泪无处藏,风雨兼程莫彷徨,人间正道是沧桑,不做小人志高昂!就以此为开篇!

不知道从何时起,我便有了一个疯子的美称,这个按理应该归功于我的妻子,我们恋爱后,她叫我疯子,杨疯子,疯子哥,但我感谢她的同时,我却一直认为天生我就是个疯子,迟早也会被人发现,被人认可,我和妻高中时就认识,不过不在一个县城,也不在一个学校就读,她是我曾经一个要好朋友(男)的同学,因为她,我们在十多年前,已经分道扬镳,至今未曾谋面。

在我的记忆深处,她曾是一个勤奋好学,热情大方,漂亮朴素的女孩,刚上高二时的我在邻县一所乡镇高中认识了高一的她,那时的她短发,可有精神,细腻白嫩的肤色散发着青春少女般的清纯和美丽,犹如刚刚出水的芙蓉,宛若天空皎洁的明月,脸色的粉嫩又若熟透的桃子,不觉让人垂涎三尺,(不过现在的她让我已经彻彻底底失望了,甚至已经到了绝望的顶峰,不知道老天怎么会让她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还是命运对我的不公,还是我当初仅仅只是看了个外表,没有深入地了解她太多)。

当然那时毕竟是学生,虽然有着对爱情的神往和冲动,但还是觉得有点太早,再说那时中考仅差三分失利以后,上了高中一心就是为了考大学,再说那时的我有一位从小学五年级一直到初中毕业的女同学,我们关系特别好,她是我邻村的,和我初恋的她是远亲堂姐妹,我们都是一起的同学,和我妻子同姓,都姓李,在我以后的文字中,我会逐一把她们陆续在我疯子的笔下展现。

无论曾经是好是坏,是错是对,无论谁是谁的谁,此刻谁会想起谁,我都想用自己微弱的笔力把当时的情景和最后的结局完完全全,实实在在客观地写出来,我不怕世人笑话,更不怕谁会误会,更有甚者轻则骂我什么臭男人,花心大萝卜,重则诽谤我不是东西,我压根不会在意,因为我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傻子,从来不按套路出牌,所以我根本不在乎这个社会或者周围的人们对我如何评价。

最近一直在考虑怎样写我这个杨疯子,怎样才能把我这个疯子的风采展现得淋漓尽致,描写的栩栩如生,可惜我才疏学浅,肚里的墨水有限,我只能用简单而又真诚的词语来给大家描述一下我个人,由因水平有限,只能尽力表达。

从记事起,我就是一群孩子中的笑星,也是军师,在农村的山沟沟里长大,那里的黄土,昔日的村庄,小河在我的脑海中一目了然,历历在心,那里有我童年的微笑,那里有我嬉水的欢腾,有我采食野果的喜悦,也有我慢慢长大后的苦闷和求学之路的艰辛,终于经过十多年的寒窗苦读,经过三次高考才算榜上有名(那时没有大规模的扩招,复读好几年甚至五六年以上的众多学子都有,只要一旦考上大学,那简直不亚于古代科举时代,真可谓金榜题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

由因家族和家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后再细说,当时上学也是掺杂着为了争这口气来的),从而经过大学好几年的磨练(以后再讲述我大学生涯),我走出了我热爱的故土,离开了那个贫困的山庄,来到了中原大地河南郑州市。

曾经的风风雨雨,过往的人来人往,已经随风而去,留下的只有新的开始,新的拼搏,新的征程,新的未来,新的梦想,我想用江海之墨来抒发我对人生的感悟,对人世的领悟,对人心的领略,对人情的领会等等一系列,我都想写。

用我愚钝的天资和幼稚的心灵,无知的看法,低微的观点来阐述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忙于工作,加上面对现实而又无奈的人生,有时一点心情也没有,举起的笔头有时在一声叹息的刹那间悄然落下,心沉沉地滴落,不觉自己单纯而又复杂,无知而又可笑,轻浮而又沉重,浅薄而又深沉,也许没有人真正理解我的理念,我的思维,我就是我,一个疯情的我,一个重情的我,不需要谁来捧我,也不需要谁来赞同我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

也许自己的做法真有些脱离现实,不被大部分人所接受,也许在这个大千世界,本来就容不得独立、独行或者偏僻、怪癖的思维,如果别人不能理解你,就可以用唾沫星子淹死你,用冷漠的眼神嘲笑死你,用无情的指头指着你的脊梁骨戳死你,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我,评说我,那怕我已经被世俗隔离在无人问津的荒岛,用一生的孤独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思想和理念而孤芳自赏,孤军奋战,坚强不息,到最后《我用孤独埋葬一生》(我个人作品)。

金钱迷乱了多少高尚的情操,权利迷失了多少纯朴的人性,在这个物欲贪念,追求金钱名利的现实生活里,多少人乐此不疲,绞尽脑汁,煞费苦心,忘我翻腾,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多少黎民为此遭殃,接着多少高官落马。

有时候在某个黑暗的角落真正的主权人权又在那里?感谢时代的更新,感谢我们当今的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在中国这片大地上,掀起了整顿各类不良风气,清理党内外损害国家,祸害老百姓的蛀虫,进一步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让国家更加太平,让人民过得更加舒适,安康,不过如今普通人群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发展,随着物价的上涨,随着各种个人贪欲的上升,谁还会爱戴谁,谁又会帮助谁,谁又会同情谁?谁又会在乎谁?

谁又有空闲时间真正想过生活?何为生活?难道一天的三餐美食,可口佳肴就是生活,难道家产万惯,身居显赫这就是人生?在我疯子的眼里,这不过是过眼的浮云,当然我也认可吃好喝好,这是口福,能有佳丽陪伴,这是艳福,能有美女欣赏,这是眼福,能处高位,为首是瞻,发号司令,这是权福。

能明镜高悬,为民做主,两袖清风,这是官福,举案齐眉,家庭和谐,尊老爱幼这才是真正的家福。情投意合,知心相随,这才叫真心的情福,孝敬父母,久病有孝子,那才是老人晚年最大的幸福。

也许看到这儿,有人开始骂我神经病,记得我爸以前说过我,大脑太复杂,净想些没用的,乱七八糟,不往正事上想,难怪我累,活该,是我真的活该吗,也许是吧,整天疯子般的思维肯定会很累,不然怎么会表现的神经兮兮,呵呵。不过前几天在我筹备和酝酿这篇文章之前,在网上搜索杨疯子,无意间找到了这样几句评论。

现在原版转载过来:1.在中国,近代当代的不敢说,古代精神病艺术家是数不胜数的。五代杨凝式书画最绝,开宋书之风,人称杨疯子;米芾创落加点,一变古今山水画法,为百代之师,人称米癫;梁楷开禅画一派,人呼梁疯子;徐渭、八大山人皆疯狂;顾恺之也是个疯狂者。就是屈原、陶渊明、李白、杜甫这样的人,其行为也有许多狂颠之处。2.尼采将艺术家称为患病动物。

日人滨田正秀着《文艺学概论》说:有人调查了782位着名人物,这些人中精神极端失常者占83%,健康者仅占6.5%;3.确实如此。但是这些人在历史上都留名了。希特勒,政界的疯子,却几乎统治了整个世界。世界上能成功的只有两种人,疯子和傻子,疯子会行动,傻子肯吃亏。

当然我个人的业余爱好,除了书法就是写作,几乎每天都要舞文弄墨半天(因为十多年来,我的工作性质就是出差,造就了我这样的机会和时机),虽然不堪甚好,也是唯吾闲情,自娱自乐,虽然不可能像上面转载的那些疯子们伟大,显眼夺目,名扬千古,不过我相信在我的人生历程中,总会有那靓丽光彩的一天。

付出总有回报,坚持就会胜利,以前,我非常在乎别人眼中的自己,可是现在,我觉得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别人不是我,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像我一样真正懂我。我的很多做法和想法,也许非常偏激,甚至让人可笑,幼稚。我听的歌都是一些伤感的情歌包括亲情,爱情,友情,也许有的人却觉得非常难听,在我看来,这三大情在我的人生中不可缺一,我写的文字和书法,自我认为还能说得过去吧。

也许有人觉得一无四处,很烂很烂,但是对古代好多书法家和词人诗人我都非常崇拜他们,尊重他们,更加爱慕他们,对爱国的勇士谋士君臣我更加敬佩他们能为大好河山的繁荣富强和平稳安定付出自己毕生的心血,包括宝贵的生命。

比如我们一家人杨家将,还有岳家军,薛家将,辛弃疾,陆游等等,明君唐太祖李世民,清朝康熙乾隆雍正等,书法界晋代二王,颜柳欧赵绝伦不说,更羡慕癫张狂素草书之疯之绝之妙,还有孙过庭的书谱千古流传,只可惜下卷已经失传,还有褚遂良,虞世南,唐寅唐伯虎,黄庭坚,苏轼等,今有于右任,启功老先生都是书法大师,现已离世。词人李清照,辛弃疾,晏殊,纳兰词,岳飞的《满江红》等我都非常喜欢,有的倒背如流,有的好多是我经常练习书法的作品。

如今我无所谓谁懂不懂我,每天除了工作外,特别是晚上闲暇的时候,我要忙到深夜,有时候到凌晨一两点钟,但是早上有事我照样会早起去忙工作,除了练字就是写作,偶尔会看一些别人的作品,听听音乐,晚上回住处做做饭,有时候和还算懂我的极少一部分老同学、极个别的同事、朋友在网上聊聊天,不过也是很少和他们聊,有时候大家都忙自己的事情,我是尽量让一个人出差独处的时候,快乐,满意,充实一点,不想让大好的时光白白流失,让未来因为没有珍惜生命而再多几分遗憾,我也不要求身边所有人都要随着我的节拍走,我也不需要和每一个人都打成一片。

人生聚散无常,犹如花开花落,潮涨潮退,再说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山中石多真玉少,人间知音不多求,好多人只不过是你身边的匆匆过客,珍惜你的人不多,那就是知己,一两个知心便可足矣享受一辈子。

现在我变得很少说话,有时候也懒得搭理身边的人,更不用说什么志同道合,道不同而不相为谋,更谈不上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芝兰生于深林,不因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因困而改节,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这是我一向做人的道德标准,我不想随波逐流地一味追求那些看似高尚而内心低俗的疯狂而迷失自己,更不想再看到那些披着羊皮的狼,招摇过市,装神弄鬼,标榜自己的崇高,伟大,满嘴的仁义道德,却一肚子的男盗女娼,坑蒙拐骗,我就是一个忠实的我,一个颇具个性而又疯疯癫癫的我,一个傻乎乎的我,从来不会因为别人对我的怪异而改变自己,我穷,人穷志不穷,冻死迎风站,饿死不弯腰;我小,心胸宽广,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我虽然活的不潇洒,活得不成功,但至少我活得问心无愧,对得住天地良心,活得踏实,活得快乐,活得轻松,活得自在,活得有情有义,活得铿锵有力,活得像个男人。我只是想和懂我的人做朋友。人都是互相尊重的。对于那些不尊重我的人,我又何必尊重他们?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我相信在人生的下一个转角处,一定有沐浴我的阳光,对那些看不起我的人,没有素质的小人,也许他们只能猖狂一时,不可能逍遥一世,暂时得失胜败算不了什么,谁笑到最后谁就是最终的胜利者和成功者。QG13.coM

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装疯卖傻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暗自快乐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自信清高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独特风骚的疯子。

疯子、杨疯子,不错的自我美誉,让常人不可理解的疯子、傻子,从此就以疯子的骄傲和自豪展现我疯子的无限风采和无尽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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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和写日记的疯子


蒲公英与记事的疯子越是困惑,越是能强烈的感觉到你存在,是那片美丽的花海,蒲公英的花海。 我无法把自己隐藏在幽暗深处的黑暗里,主要还是因为;我知道每当我揭开黑暗帘子出来透一口挣扎过后的新鲜空气的时候,总是你带着阳光立即出现在我眼前。然而今天蒲江又下雨了,它是个爱下雨的地方,我甚至把蒲江比作是个漂亮的花仙子,植被繁茂,一群可爱的小朋友坐在它花裙子边上荡秋千。可是昨夜我知道它流泪了一整夜,这次不像以前它总是带着感动的泪水来暖和着我,今天我明显感觉到它甚至比冬季里的雨更是要刺骨的寒冷,说了多少次的好好学习,迎战我所彷徨的一切。最后却还是落进无尽的黑暗里独自彷徨和迷茫。 我想你定是生我气了,哭起来了,大概是在怪我;生活的还是那么的不堪入目。就连这炎炎夏日里的滚烫气息,都被你那伤心的泪滴给冻的寒冷无比。一开始,我还笑着这雨真是好,真是凉爽到极点了,可是你一哭起来就没有停的意思。这时我才注意到你的温度,已经对我来说是极端的寒冷了,我努力的自欺欺人告诉自己:别怕!蒲公英,它总是随处可见,还有那阳光和雨我都是喜欢的。因为我知道每一次我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的记忆里,身旁全是蒲公英,每一次内心的阴云将要吞噬心脏的时候,眼前总是阳光拂面。每一次浮躁的快要疯掉的时候,总是有凉快的雨点清凉着我。 以至于 后来这个疯子,既然习以为常了,也难怪今天雨是哭着的,蒲公英是灰色的影子,阳光不再是温和的态度。 朋友说要我填的新歌歌词,我却打开记事本填起来了对你的忧愁与伤怀。

傻子和疯子的恋爱


嘘!一一开始讲故事

从前,有一个傻子,她在玩耍时突然看到了疯子,因为疯子一个拽拽的背影,爱上了疯子,傻子开始对疯子好,很好很好。可是疯子总是不理傻子,有一天,疯子晕倒了。被送到了医院。傻子知道后就跑到医院里找疯子,整个医院从上到下都跑了一遍。还是没有见到疯子。傻子很泄气,想到疯子病了,就缩在医院门口哭。跑去找疯子的朋友,什么都做了,最后和疯子接通电话时,傻子又哭了。傻子哽咽着,话都说不出来。疯子被傻子感动了,在另一头一直劝傻子不要哭。当疯子再次回到学校的时候,傻子和疯子已经是很甜蜜很甜蜜的恋人。傻子很幸福。

后来学校放假了,在假日里发生了很多事情。疯子的祖父去世了,傻子不知道,还一直打疯子的电话。疯子生气了,叫傻子不要来烦疯子。傻子呆住了,傻子说好。然后就和疯子分手了。从此真的成了不交集的平行线。情人节那天,疯子告诉傻子他有女朋友了,还说是换电话号码了。还用新号码发给了傻子女朋友的照片,傻子说好,祝你们能幸福。傻子彻底的绝望了,她想自己和那些女孩也没有什么不同吧,只是过客而已吧。

一切到了开学之后才被解决,原来是傻子的情敌自己破译了疯子的密码,来骗傻子。当傻子和疯子和好后,傻子为了这件事和情敌打了一架。因为是傻子第一次打架,还输得好惨。。但一切一切的考验过后,傻子和疯子快要成为一个人。

疯子从小就多灾多难,后来,疯子又去了外面住院治疗,又出了车祸。傻子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疯子。但却因为这几个月的分别,疯子比以前更爱傻子了。无论什么事都是以傻子为先。傻子很心安理得的享受着疯子的爱意和照顾,傻子和疯子成了公认的模范情侣。虽然有闹过不愉快,虽然有气到发抖的时候。但是一切都无法阻止傻子和疯子感情的升温。快到期末了,想到假期中要分开很长的时间,那几个星期,傻子和疯子几乎天天腻在一起。可是从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举动,疯子很尊重傻子,傻子永远也不会担心。

期末还是来临了,傻子和疯子分道扬镳。傻子心里念的只有疯子一个人,担心疯子。在假期里,疯子和傻子的争吵一触即发,很多时候疯子都不理傻子了。傻子受不了了,又在疯子一天没发来一个短信后。傻子重提了分手,疯子很快回了。说好。从此,傻子回到了她的傻子国,疯子去到了他的疯人岛。没有任何地不妥。

开始,傻子还很犯贱的不适应没有疯子的日子。但又看到了疯子的微博里出现了TLL,傻子知道,疯子一直很受欢迎。有好多人喜欢疯子。傻子查到了这个人。看到她的空间中重复着疯子的名字。傻子献上了祝福。

现在的傻子,是真的看清了,想通了,傻子不傻了。傻子丢掉了疯子送给她的情侣项链。笑着开始了新的生活,疯子似乎还是没有释怀。但傻子不再是以前的傻子了。傻子带上她的满腔梦想,热血沸腾的上路了。向那个没有疯子的傻子国出发。傻子做得到的,对不对?

一一的故事讲完了,其实一一就是那个傻子,最后的结局是一一编出来的,一一正在向这样的思想靠近。为一一加油好不好?

是我害死了疯子妈


都说女儿是妈的小棉袄,可我从小就跟爸爸亲。因为打记事儿起,我妈就是个精神病。虽然平时她最疼我,可犯起疯来每次都把我锁进院里的小黑屋,任凭我嚎破嗓子也不放人因为她这份疯,我缺了上百节课,降过两次级,直到十六岁才上了初中。

上初一那年,我无意中听说了自己的身世:原来我的亲妈早死了,现在的妈是我爸给我娶的后娘。这一发现令我恍然大悟,怪不得她平时对我好,那全是装的呀!看看她每次犯病的时候吧,那后娘的狠心可就露出来了。想想这些年为了给她看病,爸爸累成了什么样?我更是穿得象丐帮长老,这个后妈真可恨啊

十六岁的姑娘可不小了,我出落得亭亭玉立,虽说比同学们大了几岁,咱可是算得上校花啊。青春少女哪有不爱打扮的,那年正流行一种体形裤,谁要是穿上得让我羡慕死,我多希望能有一件呀

没想到,我那个后妈还真给我买了一条,她说是正牌货,不是那种仿冒的次品。我心里这个美呀,也忘了这么久都没理她,亲亲热热又叫了她一声妈。看她当时那个高兴劲儿唉,她要是我亲妈就更好了。

穿着体形裤上学,在女生的红眼和男生的媚眼中走过,我都快美死了。不料乐极生悲,放学路过那个工地,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条大狼狗,上来就咬我的腿。妈呀!我惨叫着本能的收腿,还好没咬到,可是体形裤被狗牙划了个大口子。一些神经质女生看到了直笑,这狗都疯了半年多了,怎么偏咬你呀?是看见你穿了便宜货吧?什么破裤子一咬就破了,还臭美呢我气得满脸通红,一溜烟跑回了家。

进门我先把体形裤脱下来,当着妈的面扔在了地上。妈妈瞪眼睛看着我,爸爸忙问怎么回事?等弄明白原委,他非但不同情我还骂起来了:你让狗咬了跟你妈来什么脾气?咬了就咬了,这么大丫头自己缝去!我没好气的对爸嚷:缝,缝,缝!你就知道缝!从小到大,我哪件衣服不是打了补丁的?都怪你,娶来了一个疯婆娘!

妈妈在一旁呆呆看着我,嘴巴张了两下,想说什么终究没说出口。爸爸火了,拎起拖鞋就想打我,妈妈连忙把他抱住。我白了妈一眼,别在这假慈悲了!你犯起疯病来咋对我那么狠呀?这句话气得爸爸比妈还疯,我吓得饭也不敢吃就跑掉了。

下午上课我饿的肚子咕咕直叫,不料妈给我送饭来了,看她那个假模假式的样儿,再想到爸今天骂我的话,我心里真是恨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我阴阳怪气地说:你谁呀你?妈生气了,你妈你也不认识了。我妈?我妈早死了!大伙儿都看看啊,你们总笑我老大不小才上初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就是因为这个后妈!她经常装疯虐待我,把我锁起来不让出屋,要不我这么才高八斗怎么会降级啊妈气得直哆嗦,眼泪大滴大滴的往下落,最后放下饭盒走掉了。

接下来几天我撑着面子不理她,她倒是不记分,还帮我用热毛巾敷那条被狗咬青的腿。我心里是越来越后悔的,这些年她除了犯病时,对我真和亲娘一样啊可是那句道歉怎么也没说出口。

没有多久,妈妈突然又犯疯了。这次她不关我了,而是自己躲在屋里不出来。这还不算厉害的,她脸也不洗,饭也不吃,连水都不喝一口!爸爸自然怪到我头上,说是我给气的。这时我的嘴又不饶人了,她关了我那么多次,这次就当是报应吧!妈妈在一旁听了,一边打哆嗦一边无限痛苦地看着我

爸爸抬手给了我一个大耳光,你说的是人话吗?你这是对妈说的话吗?!我气坏了,歇斯底里的哭喊道:她不是我妈,我早就知道了,她是后妈!话还没说完爸爸就急了,不由分说伸手揪住我的领子,象抓小鸡儿似的把我揪出了房门。

在走廊里爸爸的眼睛红了,你知道她不是你亲妈了?可是她哪样做的比亲妈差?她有病你不帮她治,还说这种话这时爸的那巴掌还在我脸上疼着呢,我疯狂的叫着,她是个疯子,疯子!你听说过疯子能治好的吗?要不你象《范中进举》那样,给她一巴掌试试爸的第二巴掌马上主来了,打的我眼冒金星。在金星里我看到爸爸突然流了泪,这些年你烦她是个疯子,恨她是个疯子,可你知道她是怎么疯的吗?我摇摇头,关我什么事,我怎么会知道。爸爸擦擦眼泪,你亲妈生下你没几个月就死了,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带奶娃娃?你现在的妈不嫌弃我们爷俩,嫁进来就开始养育你

我一下子没了声音,原来是这样?爸爸说,那时她多年轻啊,我也劝过她再生一个,她就是不干,说再生一个你就成了小白菜了。你是她一口一口喂大的,她是打心里疼你呀!三岁那年,你这个淘气包在奶奶家院里玩儿,不知怎么掉到了一口机井里。你妈当时就不行了,一口气闷过去,再睁开眼就不太清醒了。最后用了好长时间、好多办法总算把你救出来,可是你妈这病根算是落下了,一犯病就怕你丢怕你出事,非得把你锁起来才放心

听到这里我如遭雷亟,好半天都出不了声儿妈妈,原来你一直这样爱护我?一直把我当成亲生女儿来疼的呀!可我却把你当成了仇人我痛哭流涕,心里那份悔恨简直没法形容。

急急向屋里奔去,我要叫她一声亲妈,我要向她道歉,我要让她得到一个女儿最大的尊敬可是我们惊恐的发现,妈妈已经昏倒在床边浑身不停的颤抖着。爸爸连忙倒来一杯水,妈妈睁眼一看顿时喊叫起来,还把那杯水打翻在地上

从此我的妈妈,她再也没有明白过一分钟!她颤抖,她哭喊,她发现野兽一样痛苦的声音急急忙忙把妈妈送进医院,她已经不行了,来不及抢救就永远离开了我们

那一刻我哭成了泪人,妈妈呀,她在最后听到的声音竟然是女儿无情的讽刺,让我怎么对得起她?亲友们一边哭一边劝解着我,和妈妈长得最象的三姨更是把我搂在怀里。

守灵的夜啊又冷又长,三姨为我拿来被子围在身上。被子在今天的忙乱中刮开了一道口子,三姨一边和我说话,一边用针线默默地缝着当她缝好了,把线头放在嘴里轻轻一咬就断开了线。我看着她熟悉的动作,三姨,你真象我妈,她咬线头就这么利索。三姨惨然一笑,这个小动作还是你妈教我的呢,她做活儿可灵巧了

可是就在这时,一个念头从模糊渐至清晰,突然出现在我脑中!顾不得是半夜,我双腿发软的跑到邻居家门口,疯狂的敲开门,径直奔到他家电话机旁边,哆嗦着拨通了生物老师家的电话,老师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在课堂上讲过,狂犬病不光通过破损的皮肤,如果人口接触了疯狗唾液也可能传播?当听到那个肯定答案时,电话从我手中滑落,我一头栽倒在地上

听了我的话,第二天三姨要求了检验,我的妈妈,果然是因为狂犬病去世的!三姨哭着说,怪不得她怕水怕光啊!可她从来没有被狗咬过,又怎么会我脸色惨白,默默走到衣柜前面疯狂翻找起来。亲友们都吓坏了,以为我受了刺激上来拉我。我挣扎着,什么也不管只是翻啊,找啊,终于被我找到那条体形裤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上面,是妈妈整整齐齐缝好的针脚!

如果当时我不那么任性,如果当时我再体谅一点妈妈,那么她就不会给我缝这条裤子,也不会因咬线头而感染病毒,然而此时说什么都晚了,我的万千悔恨只能化成一句痛彻肺腑的妈妈!

短短小说——彭瑞蓝村的疯子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短短小说——彭瑞蓝村的疯子,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长在彭瑞蓝村蹲点的时候,看上了村子里的女娃娃傅强敏,望着她一双清澈透亮的大眼睛,和曲线分明的饱满身躯,尤其在油菜花的衬托下更是摇曳和散发着乡村娃娃的朴实与纯真的美,此时,县长总是想法靠近她。

并搭讪的说:想去县城做活挣钱吗?

傅强敏昂着头扑闪着睫毛,半信半疑的问道:是真的吗、想去。

县长笑了下,但是那个笑有点不被人察觉的诡异和狡黠。

随即县长大手一挥,并用足了气力说,没问题,你去准备下,明天我就带你进县城做活挣钱,

可谓权大位重一言九鼎,傅强敏真的被县长带进城里了,并且也真的给安排了一份非常体面的挣钱的活,在县长办公室旁的另一间屋里坐了电脑员,并且有县长亲自挂帅教傅强敏电脑操作,机灵的傅强敏不到一个星期就全部学会了,一篇长的稿件在傅强敏的手里,如玩麻花绳几下子就出稿了。

县长看着傅强敏心里升起了一股子得意,说:好好干,有我在不怕。

即刻并有意的在她后背使劲的捏了几下,是那种男人挑逗女人的捏。

傅强敏从来没接触过男人的任何躯体的动作,被县长这一捏脸腾的红了。

也就这一捏女娃娃的美,这一刻,更是出水芙蓉的在县长的眼皮下突显出来。

县长那份带有强烈欲望的心在扭动抽缩着,又用贪婪的眼光上下打量着傅强敏,说

:纯,真纯,如今看不到这么纯的娃娃了。

傅强敏更是不好意思的说,谢谢县长把我带进城,还安排这好的活做,

县长歪着一颗扁葫芦的头,嘴角翘着似笑非笑的问道,怎么个谢?

说完这句话,县长转身离去了。

傍晚,县长让傅强敏去他的办公室,说有个急件急需电脑打印出来。

傅强敏准时的到达了县长的办公室,没看到稿件却看到县长一脸的不怀好意,此时,又逢风雨交加着,傅强敏不知道是退还是守,犹豫不决的刹那间,县长把傅强敏一把按到了床头,室内传来了厮打声叫骂声,但终究被风雨交加的声淹没了。

不久,傅强敏怀孕了,县长第一个站出来说,:这娃假正经,没想到乱搞。

又表现出后悔莫及的触动,自责自己说:好丢人呢,我瞎眼了,怎么带出来这么个娃娃呢。

傅强敏又羞又恼气,找到了另外的几个县级头说,孩子是县长的要求给个说法。

县长还是县长毫发不损,还一口否定了。并说,傅强敏是为了能有个永久的踏实,出言不逊栽赃他。

倔强的傅强敏几个月后在彭瑞蓝村生下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八斤男娃娃,无论是从相貌到哭啼的叫声完全是县长的翻版。傅强敏看着娃娃心想这会看谁还说她乱搞,她要用娃娃正式自己的清白告倒县长。

而县长早知道自己种下的种子有结果了,是他日想夜想的男娃娃。

县长和秘书去了彭瑞蓝村,抢走了男娃娃。

傅强敏疯了,因为娃娃没了,人们又会说她是乱搞的。也告不倒县长了。

她只要看见干部模样的人就使劲的打,但不管怎么疯,政府大院的县长傅强敏还是清清楚楚得记着。

傅强敏每天都在政府大院门口坐着,看见县长就追的打,

还大喊着,还我的娃娃,娃娃。

县长慌了。也在大院里追着疯了的傅强敏满世界的跑。

。。。。。。

不久,体制改革,县长法办了,

傅强敏是他祸害的第四个女娃娃。

彭瑞蓝村的疯子是傅强敏,她的单纯和轻信是她走在了永久的疯道上了。

这是, 一个没有人能承担的后果的结局。

【艺术实践】秀我真风采 歌声齐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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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气氛,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推动智能工程学院文明修身工程建设。10月30日19:00,由智能工程学院聚星汇梦艺术团主办的第三届歌手大赛于多功能报告厅顺利开展。

微风正好青春洋溢

歌声从这里传出,音符从这里飘扬,青春从这里激荡,比赛现场异常火爆,怀揣着对演唱的渴望和热爱,每一位参赛选手们劲头十足,气势如虹,台下的同学也热情高涨。

支持人讲解相关规则

《明天你好》《太阳》等一首首动情十足的歌曲将现场气氛带动的淋漓尽致,期间智能工程学院聚星汇梦艺术团的任恒裕为观众献曲《somethingjustlikethis》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赢得观众们的热烈掌声。

参赛选手们的精彩演出,让观众们感受到了他们的才华横溢与努力做好喜欢的事的斗志。舞台上演唱是开心的,但比赛是激烈的,结局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虽然有些选手未拿到心仪名次,但每个选手都站上了这个展现自我的大舞台,呈现了最完美的自己。

倾情献唱

结果揭晓再接再厉

美妙的音色让观众们陶醉其中。或是两人合唱,或是带着乐器独唱,一首首歌曲或婉转悠扬,或慷慨激昂,或含情脉脉。

音乐+乐器=艺术

最终,赵晟凯同学以一首《遗憾》夺得冠军,程泽宇与郑博文小组合演唱的一首《这个年纪》以获得了第二名,而第三名则由李忠凯同学获得,他演唱的《红玫瑰》也是动人无比。

现场评委聆听演唱

完美落幕期待后续

本次歌手大赛丰富了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陶冶了同学们的情操,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的风采,体现了智院学子多才多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绚丽的舞台实现了同学们青春的梦想,促进了我校广大同学之间的交流,增进同学们之间的了解,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发掘潜力展示自我的舞台,它诠释了青春与理想同行,反映了当代中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虽已进入秋天,但同学们火爆的音乐和张扬的个性似乎已驱走了凉意。他热情十足,尽情发挥,充分展现了我院学子的精神风貌和个人才华。动听的旋律还在耳边萦绕,怀揣着对音乐的热爱,让我们期待着明年此时再聚此共享音乐盛宴。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