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故事 > 导航 > 醉人的香樟树

醉人的香樟树

发表时间:2020-09-22

【www.qg13.com - 香奈儿的情感故事】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醉人的香樟树",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一脉清香,缕缕溢出,虬杂的枝桠,散开来像把遮阳伞,叶子常年葱油。它的子嗣遍布长江以南的乡村、城镇、高山、平原,虽说它没有相思树浪漫,没有橄榄树那样赋予和平的意义,也没有白杨树那样巍峨挺拔,更没有柳树那样婀娜多姿,但他们无可替代的简洁、朴实、自然之美,总让我想起如今物价社会的那点圣洁与坚守之意。它是谁?它就是我要赞美的、有着上亿年历史的、并具有神话故事的香樟树!!

幽深而最赋气势的苍翠,不怕虫蛀,不拒贫瘠,欢乐而顽强地生长,满街满巷,风雨中摇曳,浮尘中生香,最为可贵的是,它的清香会四季飘溢。更具有驱虫、防虫杀菌之功效家乡随处可见。

暮色苍苍,我喜欢在花灯初上时,漫步于有香樟树的绿荫路间,深呼一口气,沁人心脾的芬芳,往往让我满怀迷醉,醉那枝绿郁郁,醉那香气怡人,醉那深茂叶里,有你,有我,有他。

哦,香樟,你翠墨亦如酒,沐浴山河,是净化我华夏的骄子,你常伫风口,是荡涤人间尘埃的功臣。我撰写你,让你自今过往,镌刻历史的迹印,我吟诵你,让你自此至终,见证美好的江山。

哦,香樟,我把你丰盈的身姿,比作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喜欢看书的人,多半是喜欢你的人,喜欢你的人也自然会慢慢的恋上书,因为只有文字才能诠释你无比魅力的全部。

哦,香樟,我在孤寂中携你同行,我在诗畦中把你深种,我在情思中对你诉说。你知道吗,在我父亲病重住院的期间,当我那86岁的老母亲,不顾子女的阻拦,冒着漫天的大雪蹒跚着伤脚来到病房时的那一刹,当我那术后病弱的父亲看见我瘦小的母亲,立即迫不及待地伸出颤巍巍的双手紧紧去握母亲手的时候,我的双眼湿润了,心也被这人类最伟大的情感所震撼。红尘之缘,人生之情,在那一刻,被我的父亲母亲演绎的淋漓之极,我无法掩饰自己夺眶而出的泪水。看着二老那相依相偎的佝偻身躯,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影子,苍然间,难免又添了淡淡哀愁。

哦,香樟,你赋予了我情感的旎旖。我赞美你,正是喜欢你不畏秋天的萧瑟,不畏冬日的孤寒;我讴歌你,正是深爱你常年的淡泊,不与百花争艳,不与松柏争强。你是香中之魁,无花也依然飘香,你是树中之王,纵有狂暴雪飞,依然傲霜。正是你这种精神,给予我灵感,让我在文字的海洋里浩瀚畅行;正是你这种思想,让我在诗文里,驾一叶兰舟,描山河秀丽,抒祖国多彩。我把你执笔与小说中,何曾置自己于世外?你忧愁时我哀伤,你欢喜时,我快乐,或喜或悲牵动着一个你,牵动着一个我,同时也牵动着一个他。

哦,香樟,我在诗赋里品读你,恍如一梦到唐宋,古老宅院,隐约有影,原是庭堂深深,轩窗青灯摇曳,一株香樟,一位佳人,一个是香气袅袅,一个是手捧素书,月光飞泻,莺声诵诗,一切的一切都沉醉在银色陌香中,谁还管此时的夜已深。

哦,香樟,不出宅楼闻啼鸟,醉卧窗前游江南。是谁墨香随笔游,研磨构思中?是谁昼夜夜不寐,浓情痴丹心?情斟香盅,醉于蓝天白云。用豪笔蘸汁、彩落于宣纸之上,摹一卷水彩为国画,凝一痕樟露为丹青,喜欢那笔下风貌绿点点,喜欢那大好家园壮丽观,喜欢那树树之间亲蜜蜜,喜欢那枝桠高处鸠殷殷。行如水,流如云,丹描点墨知轻重,旋锋勾勒绘图中,浓淡皆有意,细绘樟骨形,画者意境真,香樟神韵浓,点点黄花是睛笔,盈盈泼墨寄深情,一幅诗意香樟图,惟妙惟肖入眼帘,树边溪水潺潺流,山脉连绵翠翠青,尚有白云几朵朵,更有母唤儿郎声。奇哉妙哉,美哉醉哉!

哦,香樟,醉人的香樟,一醉那家乡柔情的植树人,二醉那平平仄仄的香樟诗,三醉那长长短短的笔生缘

一脉清香,缕缕溢出,虬杂的枝桠,散开来像把遮阳伞,叶子常年葱油。它的子嗣遍布长江以南的乡村、城镇、高山、平原,虽说它没有相思树浪漫,没有橄榄树那样赋予和平的意义,也没有白杨树那样巍峨挺拔,更没有柳树那样婀娜多姿,但他们无可替代的简洁、朴实、自然之美,总让我想起如今物价社会的那点圣洁与坚守之意。它是谁?它就是我要赞美的、有着上亿年历史的、并具有神话故事的香樟树!

幽深而最赋气势的苍翠,不怕虫蛀,不拒贫瘠,欢乐而顽强地生长,满街满巷,风雨中摇曳,浮尘中生香,最为可贵的是,它的清香会四季飘溢。更具有驱虫、防虫杀菌之功效家乡随处可见。

暮色苍苍,我喜欢在花灯初上时,漫步于有香樟树的绿荫路间,深呼一口气,沁人心脾的芬芳,往往让我满怀迷醉,醉那枝绿郁郁,醉那香气怡人,醉那深茂叶里,有你,有我,有他。

哦,香樟,你翠墨亦如酒,沐浴山河,是净化我华夏的骄子,你常伫风口,是荡涤人间尘埃的功臣。我撰写你,让你自今过往,镌刻历史的迹印,我吟诵你,让你自此至终,见证美好的江山。

哦,香樟,我把你丰盈的身姿,比作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喜欢看书的人,多半是喜欢你的人,喜欢你的人也自然会慢慢的恋上书,因为只有文字才能诠释你无比魅力的全部。

哦,香樟,我在孤寂中携你同行,我在诗畦中把你深种,我在情思中对你诉说。你知道吗,在我父亲病重住院的期间,当我那86岁的老母亲,不顾子女的阻拦,冒着漫天的大雪蹒跚着伤脚来到病房时的那一刹,当我那术后病弱的父亲看见我瘦小的母亲,立即迫不及待地伸出颤巍巍的双手紧紧去握母亲手的时候,我的双眼湿润了,心也被这人类最伟大的情感所震撼。红尘之缘,人生之情,在那一刻,被我的父亲母亲演绎的淋漓之极,我无法掩饰自己夺眶而出的泪水。看着二老那相依相偎的佝偻身躯,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影子,苍然间,难免又添了淡淡哀愁。

哦,香樟,你赋予了我情感的旎旖。我赞美你,正是喜欢你不畏秋天的萧瑟,不畏冬日的孤寒;我讴歌你,正是深爱你常年的淡泊,不与百花争艳,不与松柏争强。你是香中之魁,无花也依然飘香,你是树中之王,纵有狂暴雪飞,依然傲霜。正是你这种精神,给予我灵感,让我在文字的海洋里浩瀚畅行;正是你这种思想,让我在诗文里,驾一叶兰舟,描山河秀丽,抒祖国多彩。我把你执笔与小说中,何曾置自己于世外?你忧愁时我哀伤,你欢喜时,我快乐,或喜或悲牵动着一个你,牵动着一个我,同时也牵动着一个他。

哦,香樟,我在诗赋里品读你,恍如一梦到唐宋,古老宅院,隐约有影,原是庭堂深深,轩窗青灯摇曳,一株香樟,一位佳人,一个是香气袅袅,一个是手捧素书,月光飞泻,莺声诵诗,一切的一切都沉醉在银色陌香中,谁还管此时的夜已深。

哦,香樟,不出宅楼闻啼鸟,醉卧窗前游江南。是谁墨香随笔游,研磨构思中?是谁昼夜夜不寐,浓情痴丹心?情斟香盅,醉于蓝天白云。用豪笔蘸汁、彩落于宣纸之上,摹一卷水彩为国画,凝一痕樟露为丹青,喜欢那笔下风貌绿点点,喜欢那大好家园壮丽观,喜欢那树树之间亲蜜蜜,喜欢那枝桠高处鸠殷殷。行如水,流如云,丹描点墨知轻重,旋锋勾勒绘图中,浓淡皆有意,细绘樟骨形,画者意境真,香樟神韵浓,点点黄花是睛笔,盈盈泼墨寄深情,一幅诗意香樟图,惟妙惟肖入眼帘,树边溪水潺潺流,山脉连绵翠翠青,尚有白云几朵朵,更有母唤儿郎声。奇哉妙哉,美哉醉哉!

哦,香樟,醉人的香樟,一醉那家乡柔情的植树人,二醉那平平仄仄的香樟诗,三醉那长长短短的笔生缘

小编推荐qg13.com

香樟花开


新春伊始,哼着24节气歌,跟着时间一路小跑,才发现春天的脚步在靠近。但萧瑟威严的冬天一半出于留恋,一半处于维护尊严,才刚走没多久就对迎面而来的春天一喝三斥。每次的示威,春总是会吓得退避三舍。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伴随而来的是一天一夜甚至几天几夜的寒风冻雨。即便是这样,严寒也阻挡不了生命的萌芽。

方生方灭这个词用来阐述香樟树的新陈代谢是再好不过的了。四季常青的香樟往往在倒春寒中脱去穿了一年的绿衣但又会立刻换上新装。一天一宿的寒风似乎能把长期奋斗在前线的绿衣战士吹白了头,凡是有香樟的地方,地上总是积满了一层厚厚的红色落叶,寒风刮起,落叶就乘风而起,似乎是一群向天空飞去的麻雀。老的倒下,新的迅速站起。一场冰冷的雨过后,香樟的主干与枝桠如同被泼了墨一般。再看看发型,最顶上的几圈已被染成了茶红色,底层便是橄榄绿。新生的樟叶质地柔软娇嫩让人有着春暖花开,绿树环绕的憧憬。再过些日子,茶红色也会渐变成绿色,叶面也越变坚挺,为了防止水分的缺失,一层薄薄的蜡质逐渐积累起来。树儿蜕变的很漂亮,换过新装之后,精气神显然抖擞了许多。

到了梅雨季节,香樟树也开始开花了。

香樟树会开花,这是我直到小学六年级才知道的事。在此之前我只知道香樟会结出翠绿的形似迷你葫芦的果子外,竟不知它会开花,相信大多数朋友都跟我一样吧。那一年我转到咸宁温泉上六年级下学期。这是一个绿化程度很高的城市,街道的两旁种满了

高度大小都大致的香樟。初来乍到,我总能闻到空气中有种很温馨很好闻的特殊香气,因为这清香,我爱上了这座城。这一天,天空下起了淅沥沥的小雨,我和好朋友小赵一起结伴回家。被雨打湿了的香气时隐时现,断断续续。我再也忍不住,就问她是否知道香源何处。是香樟树开的花啊!小赵一口回答,香樟树会开花吗?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我惊讶的问。于是,她伸手拉下头顶上的一束香樟说看吧,就是这种黄色的小花散发出来的香味!我定睛一看,果然,这真是一簇不起眼的黄绿色小花,颜色不够突出也不漂亮几乎被融在了绿叶里,不仔细观察你根本就看不出花来。花朵极其微小,即便是几十朵拥簇在一起还是不吸人眼球。把鼻子凑近了闻,香味竟然淡了许多。整个春天,这座城市都萦绕在这种沁人心脾的芳香中,我不仅对这座城市愈爱愈深,一段深刻宝贵的友谊也如春天般的种子一般萌芽。小赵是我来到这个陌生城市里结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她有着白皙的皮肤,迷人的大眼睛,性格也很温和,也爱说笑。节假日的时候,她约我一起四处玩耍,玩遍了学校周遭所有好玩的地方。我们常在一棵巨大的香樟树下哼着小曲,吃着冰棍,看着来往的车辆发呆。有时候会一起说着长大后的梦想,约定这十年后的那一天要重聚在那棵香樟树下再续前缘。可是,命运总是爱拿人开玩笑。就在毕业前的一个月,小赵爸爸从楼上坠落身亡的噩耗突然传来,对年纪小小的我们都备受打击。在她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后归来,已经判若两人,从前那个无忧无虑乐观开朗的小女孩俨然不复存在。我想我是很能理解她当时的心情的:她的家里并不富裕,有三个小孩,都在上学。妈妈没文化靠着擦皮鞋赚点小钱,爸爸是家里的唯一的顶梁柱,而如今,支撑家庭的大树轰然倒塌让原本就拮据的生活更加举步维艰,更可怕的是她将永远失去那份不可替代的父爱,她的难过是情有可原的。从那以后,放学的路上我们都默默的并肩走着,一言不发,我知道,再多的鼓励与安慰带来的将是更多的无助于泪水。风吹过香樟树的树梢,吹的树叶沙沙作响,吹的地面的尘土漫天飞扬,却怎么也吹不走我们内心深深地哀痛。三个月后,我又回到了家乡阳新上中学。从此以后,我们便失去了联系。我想唯一能让我们彼此寄托相思的就是那开着花的香樟树了吧。在那美好的季节里,有着我们最无忧最难忘的回忆。

回到家,才发现,原来村里也有那么一棵香樟树。估计它是全村最大的一棵树了,它那繁茂的枝叶仿佛一把巨大的天然巨伞,在阳光独霸的天地间夺取了一席之地。夏日的午后,村民们总是爱聚集在樟树下聊天,下棋,打牌。小孩子们则爬上树去,用一根粗大结实的绳子,一根大小适中的木棍做成了一个简易的秋千。大家你推推我,我推推你地轮班过把瘾。还有一些童心未泯的大人们也偶尔来凑凑热闹。傍晚时分,倘若天气过于炎热,靠着樟树的几户人家索性将晚餐地点选在了樟树下,大家就你吃吃我家的菜,我尝尝你家的鲜,几桌子的人来回跑,弄得如同吃宴席一般,好不热闹。白天里,樟树下从来都不缺少人。大家把自家的花生,要扭成靶子的柴火都搬到树下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唠家常。冬天,天空下起了鹅毛大雪,樟树上也积了厚厚的一层。为了防止大雪压断了树枝桠,村民们找来长篙摇积雪。当白盐似的积雪从高空中落下有像极了雪瀑布。兴致一来,大人们会带着小孩们在樟树下堆雪人,拿了个红塑料桶当帽子,煤炭当眼睛,胡萝卜当鼻子,完了还给围上一条红色的围巾。孩子们在雪地里欢呼雀跃忘记了严寒,忘记了吃饭。直到天黑才被家长们连骗带哄的带回家。留下的就只剩下好堆的雪人和香樟树一起守护着宁静的村庄还有孩子们美好的童话。直到有一天,建设新农村的春风吹到了这座小小的村庄,也吹倒了承载了村民们无数个喜怒哀乐日子的香樟树。就是到了今天,只要提及那棵香樟树,大家仍旧不住的叹息。大概是为了纪念吧,村民们都在盖好的小洋楼前或院子里都种上了一棵香樟树。

中学的校园里是从来都不缺少香樟树的地方。我喜欢倚在高楼的窗户上,靠在走廊前俯瞰樟树的样子。那完美的弧度,红绿相衬的色彩,随风摇摆的风姿,还有那极其适合安放心情外形。最最享受的莫过于它能香飘四溢,在紧张的学习氛围里,舒缓了气氛。那时候多希,坐在校园的一角,望望蓝天白云,看看香樟,百花。可是,我哪有这样的时间呢?

高中的校园简直是香樟的世界。且不说数量的多与少,光是不同树龄的香樟就相当的多。在通往教室的路上,通往宿舍的路上,通往操场,篮球场的路上都在满了不同的香樟。我尤其喜欢教室到宿舍的那条路。那是一条林荫小道,它的一边是考试楼,一边是小型篮球场,拐过一个九十度的弯后与篮球场平行的是建设的别有江苏园林韵味的宿舍围墙。香樟和其他的树种还有一些灌木的花草将操场包围的十分可爱。而全校最大,形状最怪的樟树也集聚与这一带。白色的水泥路被两旁擎天的香樟相互掩映着。到了换叶的时候,小路被樟叶覆盖,活脱脱像极了一张红色的地毯,踩上去松软松软的。这一幕可能让你看到了秋天,但一点也不苍凉。待到香樟花开,全校都沉浸在陶醉的芳香之中。这是读书的最好时节,天气晴朗,温度适宜,再加上香樟为我们奉上的天然香茗,怎不叫人心旷神怡?每到夏季,这条幽静凉爽的小道就更受欢迎了。同学们宁可绕远一点,也要走这条小道。一直以来,我都有着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能在夏季的午后,吃过晚饭,挽着好朋友的手漫步走在这条阴凉的小路上,放开所有的烦恼,抛开一切繁重的学业,就那么悠闲的自由自在地走着,畅谈着青春,畅想着梦想,畅谈着未来。或许,我还很期盼着有一场美丽的邂逅,虽然那条路很短,我也要将它走得不尽绵绵长,我愿来回的走着,直到心不累,身不倦为止可是我们没有时间,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是匆忙地走过那条充满意境的小路,从来都无暇顾及它的独到之处。即使是到毕业,还没来得及好好的说声再见,大家都早已经各奔东西。

如今上了大学,香樟树也有不少。梅雨季节也会开花,花香也不曾减退。我拥有了足够多的时间静下来慢慢观赏。只是,我已没有了当初的冲动,也没有了最初的那份心境。或许那句话说的很对: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宠爱的都有恃无恐。

当岁月从指间流过,香樟花开,年复一年,芬芳了一年又一年的春季。身边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可留在回忆里的却依旧只有当初的寥寥无几。也许,我应该庆幸,我爱上的是随处可见的香樟,以致于我触目便可碰击那可贵的回忆,倘若爱的是那些珍稀树种,我大概会成为一个没有回忆的人吧。有了兴致,却没有时间,有了时间,却不再有兴致。人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动物,总是不能身体和灵魂都能得到享受。但愿我能在回忆中找到生活的感悟,当下一次的香樟花开,我将是一个集回忆与当下都相当丰富的人,飘飞的思绪也能在樟树中找到归憩。

香樟花开,陌路天涯


序言: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悲风秋画扇。

(一)回不去的叫作从前

未到南昌读书时,北辰还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另外一个名称,一直以为它只是叫南昌。后来到了这座古城之后,才知道它还有一个唯美的名字南城。

北辰的家乡在南方,在那里有个美丽的小镇,四季常绿,景色宜人。北辰的故乡名为暗流,但是他给自己的家乡取了个诗意般的名字苍城。

也就是在那里他遇到他的初恋,那个在他生命中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至今还是难以放下的女孩林雪夕。

那个影响了自己整个高中和大学的女孩,那个把他的生活弄的一团糟之后不负责任离开的女孩。本以为这么多年了,自己会恨她,但更多的却是心疼。

他们的开始有些戏剧性。本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因为一次赌约走到了一起,这个甜蜜的爱恋在那年的盛夏开始,那时正是香樟花开。

北辰一直坚信着他们的爱情可以一直走下去,直到齿摇唇白的时候,他们坐在院子里,给子孙后代们说着他们那个时代的爱情。

高二那年,苏北辰因为一次赌约,鼓起了勇气去追他的初恋,而林雪夕也正好和别人打赌,所以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后来林雪夕实诚地告诉北辰说:刚开始,我只是想捉弄你,这是和朋友的一个赌约,她赌你你不会喜欢上我,而我因为一时的头头发热,就和她定下了赌约。我赌的是你会喜欢我,我们在一起之后,我就把你甩了。只是我没想过的结果却是我们会走到一起,最后把自己也赌了进去,我不后悔,现在的我很幸福。林雪夕说完后忐忑的看着北辰。她以为他会生气,但是没有。他只是微笑看着她,仿佛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北辰说:其实我和你差不多,所以你看,我们多么般配!后来他们相视着彼此,笑得很幸福。那时候的天很蓝,似乎向他们暗示着这是上苍的安排,注定着他们会走到一起块,可以天荒地老。

那一天,北辰替他的好朋友送情书给林雪夕,如果不是因为这层关系的存在,也许他们可能就不会有交集。

一个人走在昏黄的路灯下,一路上有香樟作伴,这是北辰最喜欢的一种生活方式。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以前上过学的中学,北辰不禁驻足,往校门里望去,风景依旧,只是少了那抹倩影。

起风了,吹乱了北辰那头飘逸的发。看着校门口那苍劲的字迹卫城中学,想着它曾给青春期时的自己带来的悸动,北辰的思绪回到六年前。

2009年,北辰刚上高一,以前的他还不知道学校里有个叫林雪夕的女孩。每天除了教室、寝室,食堂这三点一线之外,北辰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画画。日子就这样子平静的过了一年。

高二那年,因一个朋友说有家早饭做的不错,希望北辰和他一起去,北辰不忍拒绝,就随他去。去到那里,才知道其实是某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去吃饭是假,要追这家做早饭店店主的女孩才是真的。在那里,北辰第一次见到了林雪夕。闭上双眼记忆依然清晰:上身白色的T恤,配着牛仔裤,整个人显得很精神却又不失美好。这是北晨对林雪夕的第一印象。

之后北辰就成了他朋友和林雪夕联系的信使。他帮朋友转交情书,本以为在这场爱情角逐里,自己只是个配角,却没想过自己会陷入进去,成为这场爱情里的故事主人公。

高中的日子还是这么的过着,北辰继续充当着信使的角色。让他郁闷的是,林雪夕信照收着,却从未有过任何的表态。

一天中午,北辰没有出去,躲在寝室里认真的作画。在这安静的午休时间,对北辰来说是难得的惬意,不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只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

但是有时候越是美好的东西就越被别人所打破,而且是没有任何征兆的。当北辰无意间抬起头时,就看到了林雪夕和他的那位朋友站在他身后,林雪夕的眼睛还紧盯着自己画板的作品。从朋友那来回摩擦的双手以及他那脸上有些不自然的神态以及林雪夕那有些僵硬的脖子来看,他们应该来的有些时间了,只是自己太过投入了,没注意到而已。

而后朋友有些踌躇地解释说:我和雪夕说,你在宿舍作画,她就想要来我们宿舍看看,我就带她来了,没有打扰到你吧?脸上带着红晕,手抓了抓那有些扎人的板寸头。

当北辰想要开口回答没关系时,林雪夕却突然说饭:可不可以送我一幅画?对于这种突然冒出来的问题,苏北辰不知道如何作答,选择了沉默。

而今这么多年过去了,画早已作好,只是再也没有送出去的理由。

之后的日子里,两人慢慢地熟识了。

直到有一次,在打完篮球后,北辰在水池旁边洗手,刚好遇见林雪夕走过。北辰二话没想,就跟上她的步伐,在她身后喊了一声:林雪夕。林雪夕停下脚步,刚转过身,就听到苏北辰说:林雪夕,做我女朋友吧,现在不用急着回答我,想好了再告诉我,我等你的答案。说完之后,他紧张得静默着,没注意到林雪夕离开时嘴角微扬的模样,也没有看到那个傍晚落日的灿烂。

怀着忐忑的心情过了一个星期,就在苏北辰以为自己没有机会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在自己的耳边,温语轻声地说:我愿意!幸福来得太过突然,以至于北辰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呆愣着没反应。

后来,有一次林雪夕问他那时候为什么没反应的时候,北辰支支吾吾的不愿意回答,最终拗不过林雪夕,只得红着脸说:我太高兴了,忘了回应了。林雪夕笑得前俯后仰。

两人正式交往之后,苏北辰有一段时间很是内疚,因为他觉得自己抢了好朋友喜欢的人。在一次寝室舍友一起吃饭的时候,趁着没有人注意他俩时,北辰向朋友说明了原因和自己心中的内疚。没想到朋友笑笑说:我早就知道了这样的结局,你别感到难过,而且你长得这么好看(听到好看这个词,苏北辰的表情肯定很精彩,只是我想象不出来啊!),又会照顾人,你们接触的时间又比我长,她喜欢上你,我并不感到意外。不要有负担,爱情没有先来后到,只有爱与不爱。她接受你,可以说明,你比我更适合她,好好对待她,一定要幸福听着朋友安慰的话语,苏北辰心里暖暖的,这种感觉抵达心脏。

和林雪夕在一起的日子,就连寒冷的冬季都觉得是温暖的。高中时候的感情很单纯,也很美好。而最美好而又最难忘的恋情莫过于初恋,林雪夕对苏北辰来说就是这样的存在。

两人在一起的时光纯净而又美好。北辰每

天都会去学校的奶茶店给林雪夕买她最喜欢的紫罗兰奶茶,然后再给自己带上一杯自己喜欢的薰衣草奶茶,这样的日子简单而又幸福。

北辰说:分开之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那家奶茶店,也忘记了它的名字,但那美好的味道依然清晰如昨,因为那是初恋的味道,因为那时候的林雪夕只属于我一个人,那个叫林雪夕的女孩,关于她的一切我一直没忘,也不想忘。

回忆温暖如昨,而今物是人非。

因为林雪夕,北辰有了很多第一次。第一次给女孩做饭,第一次拥抱、第一次kiss、第一次陪女孩逛街、第一次争吵、第一次给自己所爱的人唱歌人生的很多第一次都给了林雪夕,回忆才会如此弥足珍贵。

高中是在林雪夕家所在的小镇学的,所以林雪夕没有住校,当走读生上。由于林雪夕爸妈常年在外工作的缘故,因此北辰经常一下课就去市场买菜,去林雪夕家做饭给她吃。那时候,虽然胃不好,但只要是北辰做的饭,林雪夕都会认真的吃完。在那里,林雪夕第一次主动拥抱他。

她问:我可以拥抱一下你吗?北辰回到:当然。林雪夕对他说:你对我的好比我爸妈对我的好还要多。她从背后抱着他,滚烫的眼泪湿了他的后背,灼伤了他的心,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对待这个女孩。

时至今日,那双手的温度还在,那个温暖的拥抱所有的画面在脑海中不停地回放着,只是人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那时候的他们在所有人的眼里,是很幸福的一对。就连他们的朋友都以为他们会走到最后,北辰也一直坚信着。他曾许诺五年之约,他对她说:最多五年,等我大学毕业之后我就养你。

现在已经快五年了,那个答应北辰的女孩,身边的人换了又换,却始终没有再为谁而停留。

也许有时候连北辰自己也不懂得这么一个道理,不是没有遇到更好的,而是因为有了你,我的心里容不下任何人。

林雪夕很喜欢星星,但却很害怕夜晚的降临,所以每当她失眠之夜,北辰总会打电话给她,在电话里给她唱歌,直到她睡着为止,才肯挂掉电话。

他们之间其实也有过争吵,但那无关大雅。真正的出现裂痕是高三那年,北辰要市里学画画,这就意味着他们之间要有一段时间不能相见了。

距离去市里的前一天夜晚,北辰先去林雪夕家找她,本想好好的做个短暂的告别,却不想在她的房间里看见一个男的,虽然北辰知道那个男的只是他们家的房客,他们之间是清白的,但还是误会了她。

那天晚上,北辰喝了很多酒,林雪夕也第一次喝了酒,而后离开了。北辰哭了,像个被遗弃的小孩,然后像疯子一样地跑出去,满大街的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找遍了小镇的所有街道。累坏了,躺在地上,恢复了体力后继续寻找。当北辰与他的朋友找到她时,他看见她哭了。她扶着他,拍着他的背温柔的说:你不要这样,好吗?

后来,北辰去了市里半年,在此期间,林雪夕有到市里找过他。最终他们还是决定在一起。只是好景不长,最后她还是提出了分手,北辰至今想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信誓旦旦的两个人,最后却分道扬镳。

其实他想他应该感谢林雪夕,是她教会了他如何去爱一个人;也是她,陪他走过了青春年少这段青涩的时光,虽然还未来得及成熟。

北辰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两个人交往了两年,但他却没有一次好好的陪过她逛一次街。唯一的一次上街,本想给她买一件衣服,却没有买成,只因她不喜欢。

回忆再次倒带。三年前的今天北辰考上了南昌职业学院,这个充满了浪漫诗意情节的学校。北辰以为只要换了个新的环境,一切都会重新开始,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林雪夕也报了这所院校,所以他们之间注定了纠缠,即使这一切不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在大学里,看着林雪夕的身边,男朋友换了又换,看着她痛苦,北辰却无能为力,因为他没有了当初的权利与资格。更多的时候是自责,他觉得是自己以前过于宠她才造成如今的这个局面的,是自己对她的好造成了如今对她的伤害。所以现在的北辰只能远远地看着,不敢再联系她。

他们就这样不再是彼此生命中的唯一,各自开始了同个地点却不再相关的生活。

(二)把你深藏,是我的独家记忆

冷月是北辰在网上认识的,这个女孩在看了北辰写的《送你离开,香樟一季开》、《谁遇见谁,在这薄凉盛夏》、《八月未央,香樟不失忆》等文章之后,被他文中那细腻的文字和深情打动了。

那是大二的一个夏天,他们认识了。认识不到两天就决定在一起了。现在想想真的不可思议,也许那时候的北辰不是想要谈恋爱,只是想找个人陪或是寂寞了,亦或是想要把对林雪夕的宠爱以另外一种方式继续。

在冷月的眼里,北辰是一个很好的大男孩。他温柔、体贴,细心什么事都让着她。天天给她做饭、帮她洗衣服、吹头发、陪她逛街,陪她通宵

也许是因为北辰太好,太过完美了,冷月总是患得患失,觉得有一天会失去北辰。

有一次,学校放假了,冷月的爸妈让冷月回家。

冷月走的那天,北辰将她送到火车站,北辰很想开口让她留下,但是记起前不久冷月对他说过的话,就开不了口了。

冷月说:我把我们的事告诉了我爸妈,但他们坚决反对,现在我回去和他们说清楚,我就会回来的,等我。其实北辰不知道的是冷月希望他开口留下她,但因为女子的矜持,她没有开口,而北辰也不知道冷月那时的想法。最终列车要开了,冷月也没有等到想要的答案。他们就这样错失了彼此,回不到从前。

后来,冷月告诉北辰:当时如果你开口挽留,我就不会离开,我们也就不会分手。北辰听了,犹如当头棒喝,悔不当初。世上有结果,后果,却偏偏没有如果。它只存在我们的书上或是口头上,但绝不会是在现实中,就像世上没有后悔药一般。

20XX年1月初,冷月说要回来给他过生日(北辰的生日:正月二十九日),而在此之前,他们已有半年未见。

也许对于冷月来说,这是可以续写前缘的好开端,对北辰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机会。但有时候上苍就喜欢给你个圆满过程之后,然后在你眼前再把结果弄得支离破粹,所以那个结局叫作回不去的从前。

其实,她不知道的是,林雪夕现在还和北辰联系。而北辰也没有告诉冷月,他与林雪夕一直有联系的原因是因

为林雪夕有事才会找他帮忙。

说好的要陪他过生日的冷月最终还是没能来给北辰过生日。不知道这对冷月来说是该庆幸还是该悲伤?悲伤的是他们再也不能破镜重圆,庆幸的是她不会知道北辰与林雪夕还一直联系的事实,虽然是林雪夕主动去找的他。

今年的二月份,林雪夕说想要去北辰家乡旅游,希望他做向导,而北辰拒绝了,他知道当断则断,不断则乱的道理。只是他再也不会像爱林雪夕那样去爱另外一个女孩了,但这样的话,他不会告诉林雪夕,更不会告诉任何人,只会把它放在内心深处,成为自己的独家记忆。

(三)木槿花开,归期未有期

朝开暮落性坚韧,

夏秋季节长盛开。

花干入药可医病,

最难治愈是人心。

苏木槿,这个网名还是北辰帮她取的,所以她一直都很喜欢,在那以后从未改过网名。即使她自己的名字里就有个杏字,也是植物的一种,且还是在二月春季开的花,但却不及对木槿的喜欢,只因是那个人取的,这就是所谓的爱屋及乌吧!更何况北辰的网名也姓:苏。苏木槿每次一想到这么一句话:以我之名,冠汝之姓,都会痴痴的笑起来。

后来她上网专门查询了木槿花语才知道原来是:温柔的坚持;坚韧,永恒美丽。她还查找到关于木槿花的一些相关资料,上面写着:木槿花朝开暮落,但每一次凋谢都是为了下一次更绚烂地开放。就像太阳不断地落下又升起,就像春去秋来四季轮转,却是生生不息。更像是爱一个人,也会有低潮,也会有纷扰,但懂得爱的人仍会温柔的坚持。因为他们明白,起起伏总是难免,但没有什么会令他们动摇自己当初的选择,爱的信仰永恒不变。

看完了所有关于木槿花的所有资料,苏木槿觉得其实这木槿花的花语与自己本身很是相像。

就像她对公子北辰一样,只因为他的一篇文章,然后在心里描摹着这个人的外貌。通过他写的故事,猜测着这是一个有故事且属于忧郁型的大男孩。那时候的苏木槿没有想到这个男孩与自己在同个学校,离自己竟是这么近的距离。

后来机缘巧合,得到了他的QQ,开始了网上聊天。她经常去他的空间里评论说说和日志,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因为他的文字,喜欢上他这个人;因为他的故事,爱上他的悲伤。但是苏木槿却从未敢表露出来,甚至于每次与他在网络上聊天都显得小心翼翼,生怕他知晓自己的心思。

直到有一天,知道彼此都在同一片天空下的同一个城市,且还同在一个学校。不知是谁提出的见面,一切自然而然。到了相约好的地点,在人群中苏木槿根本不用别人提醒,就知道那个穿着蓝色上衣的人事他无疑,只因他与自己相像中的那人吻合。温文尔雅,谦谦君子这些词说的就是眼前人吧。

苏木槿的心因为眼前的人急速的跳动起来,她知道这应该叫做心动,她对他的心动不再是文字上,不再是网络中,而是现实中真真正正的心动。

之后的接触,那个悲伤的男孩给自己带来的悸动是无法言语的,苏木槿知道自己不能沦陷,她时刻提醒着自己不能逾越友谊这条线,否则最后的道路上也许只能做陌生人了。但是很多时候身不由己,世界上最可怕的事就是一直看着自己清醒的沉沦,最后换来的结果只能是带着满身的伤转身离开,就像木槿花,可医病,却医治不了人心。

在一次聊天中,苏木槿说自己的网名很丑,想要改过别的,但自己一时不知道改为什么是好,只得向公子求助。北辰想了想,说道:不如就叫做木槿吧,象征着:坚韧,美丽。至于姓的话,就和我一样好了:苏。苏木槿觉得很不错,最重要的是姓氏与那人相同,所以就愉快的接受了。

在第九空间文学群里,因为两人的关系,经常被撮合。因为无伤大雅,所以当事人也没有在意。只是次数多了,北辰就会说;我有喜欢的人,所以不要伤害无辜的人。每当这时候苏木槿总会说:我们只是好朋友。而心里的苦涩却无人知,苏木槿知道不能怨谁,因为这本来就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怪不了谁。她不知道这样的情感长久压抑下去会怎样,只知道现在是满嘴的苦涩,心脏狠狠地抽痛着。

20XX年11于月16日,这是他们在大学的最后一次迎新晚会,也是最后一次参加这样的晚会。因为明年的六月,大家就要各奔前程了。北辰作为文学社的代表人物之一,又是个歌唱能手,必须得登台表演。那一晚他唱了《你知道我爱你》:

你的每个呼吸都让我心动

你的一颦一笑都让我颤抖

远方的你可知我在想你

不管多少时空阻隔我都不停息

站在雪地的你是多么美丽

你穿着我送你红色的大衣

你对我说今生若不能一起

我愿意来世等你

直到我们永不分离

你知道我爱你真心真意

你知道我永远都不放弃

这人世间纷纷扰扰

只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我知道你爱我胜过自己

我知道这份情此生难寻

这雾已经慢慢升去

我们的爱已变透明

映在月光里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唱这首歌,只是心里有个声音叫嚣着,必须是这首,别无选择,他能做的只是遵循自己的内心。他在台上动情地唱着,他知道这首歌是自己欠她的林雪夕,借着最后一次晚会,唱给她听,无论她在不在现场。只是苏北辰不知道的是,台下的苏木槿因为他唱的这首歌,听出了其中的悲伤,心因为台上的那个男孩的歌声疼的无法呼吸,想要拥抱他,给予他温暖的心思怎么压抑也压抑不了,所以她做了一件很让全校都震惊的事。

当北辰的歌声画上句号后,她借着送花的名誉,上去拥抱了他,并大声宣布:苏北辰,我喜欢你。面对这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和声音,着实把北辰给吓到了,同时又不好意思发作,象征性地回抱了她,匆匆走下台。

到了晚上十一点左右,第九空间文学群沸腾了。大家都在文学群里讨论着晚会上的那一幕。也许是因为群里语言太过还是因为北辰自己的原因亦或者苏北辰发了脾气,谦谦君子的模样不复存在,这是这么久以来,大家第一次见公子发这么大的脾气,要是以前这是不可能的事,以前的他经常在群里唱歌,与大家互动也很温和,所以大家都一致认为公子北辰是不会发脾气的。而现在却知道了,公子不是不会发脾气,只是没到爆发的时刻而已。如今触到他的底线

了,那么他就会爆发出来。

他说:我不会喜欢你,永远都不会。还有不要再乱撮合别人,否则我不会再客气说完公子退出了群,后面的故事与他无关。

苏木槿因为她的话受伤了。因为她不是赵默笙,没有一天到晚追在何以琛身后的勇气;他也不是何以琛,没有等她七年的痴情。她唯一能做的事好像就剩下倾诉于文字。

第二天,她在空间写下了《拥抱过后,至此天涯》:

从今以后,你不再是我心心念的公子,而我再也不是你的木槿。

在我离开那里之前,我看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说的那句绝情之言。我就知道,那晚的拥抱是最后的告别,我很庆幸我去抱了你,留给了我一点点你的气息。

现在,我听着《星月神话》,一点也不难过。

只是,心里却泪雨纷纷。

等。

风来了,你要走了,今年的冬天会不会很冷。

窗外,阳光已经不在。

路上,有沙子迷了眼。

用力撑着眼帘不眨眼。

香樟树的叶子,已经落了。

你我,从此陌路天涯。

她也退了群,当初加入群的原因除了自己喜欢写作之后,最重要的是那人也刚好在,如今那人已不在,留在那里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木槿言意

夜合朝开秋味浓,亭台院落木槿残。

妾亦有情君无意,帝王深宫寻常见。

情根深种又何如,何必当年太较真。

一刀斩断相思意,从此情人是路人。

寄语:这世上从来没有未完的故事,只有未死的心。两个人分开,故事虽然结束,可是心却没有死,即便又遇到新的恋人,即便重新开始了一段新的故事,很多时候也只不过是找到了一个类似的曾经的人,用另一种方式继续了曾经的故事。心不死,故事永远不会真的结束。可你以后所感动的每一件事,无非都是她曾经感动过的;你以后所开心悲伤的每一句话也无非是她曾经对你说过的;你无非是和另一个女人重新走遍你和她的曾经走过的路,经历你和她曾经所经历的一切。

静静地想你醉人的微笑


此刻你可知道我在想你吗?独自坐在电脑前,静静地想你,想知道你在做什么,想知道你有没有想我,想知道每晚当你走进梦乡,是否知道我在梦中等你!我想你,因为晚霞也懂得我对你的思念,那是怎样的一种思念。

我想你,想为你点亮一盏心灯,让你知道回家的路,而我却静静守候着你疲惫的归来,为你递上一杯温热的香茗,缓缓驱散你脸上的倦容;想用我纤细的手指,慢慢驱散你身躯的疲惫;想用我轻柔温情的呢喃,抚慰你驿动不安的心灵。然后静静地看着你

真的很想你,想你想得很心痛,这种痛伤,无法用语言来修饰,尽管我知道这样地想你,无法解我心中的思念,但我相信,无论多远,你都能够感受得到。

真的很想你,如果可以,我愿化作一缕清风,飘过千山万水,停留在你的那里,真实地感受你的气息,用我醉人的温柔,默默地守候在你身旁,不会打扰你的那份宁静,在那个你不知道的角落里静静地想你。我喜欢这样想你,让自己的心有了刺心的疼痛和醉心的甜蜜。

不经意间,我会悄悄地在心里叫你的名字,静静地想你醉人的微笑,幻想着与你相拥在浪漫的雨中,想与你携手在海边的沙滩上,想与你看日出的美丽,想与你漫步在夕阳的林荫道上。即使这只是一个美丽的梦,可是我仍然喜欢这样想你。

回忆相思苦,几番醉人肠


回忆,是一首绵绵不绝的老歌,在属于它的寂寞里安然唱响,是静谧时光里一段忽隐忽现的曲调,是偶尔在老旧的小巷,突然显现而出脱落了漆色的老屋。一个垂暮的老者,安然品味一杯淡茶,悠闲的遥望蓝天,时而低头沉思,时而皱眉不安,唯独不变的是近旁石刻的雕像。一双逼真的眼,仿佛可以看穿红尘俗事,一缕炊烟,一怀思念,足以滋润一段过往,缅怀一段回忆。

翻开的书,何时让风错阅,已不知看过了多少页码,亦不记得那错过的一页,究竟写着怎样的一段过往。记忆深处,却还是有一副淡淡的画面,模糊处已无法认清,清晰处却无比清楚,是一个怎样的人,留下了这么一副画,茫茫长河,想来也无处查起。然而,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它的存在不也勾起一些人的回忆,润湿了几双敏感的眼睛。

小时候,总喜欢走在荒芜的村道,试图在剥落的墙壁上,搜寻一丝光阴的记忆,寻着一段已被尘埃覆盖的回忆。小小的我,未曾有过太多的遗憾,虽没有在尘埃间,遇见刻落在石板上的过往,可沿着这么一条狭小村道,走上了属于自己的道路。

那是多么荒唐的念想,年少的我却一直深信不疑,因为始终坚信,那逃过了历史演变的过去,一定记着某段回忆,等着那么一个傻傻的人,前去找寻,搜索。然而,我是不是这个人,我也不知从何说起,只隐约知晓,我确是在这条叫做人生的路上,收获了几多福报,拥有了铭心的情缘。

那是一副落叶庭园图,简单的装潢,和谐的建筑,曲折的庭院,没有高大的楼阁,仍旧不失品味,静静地诠释着它存在的价值。这么一副画,该有着一段奇异的缘,或是宋时无意遗落的一阙雅词,唐时抖落的一句诗句,元时搁下的一段散曲,不论是宋词的忧伤,或是唐诗的豪迈,亦是元曲的凄凉,无非是古道上那一匹枯瘦的老马,拖着行人憔悴的身影,一路拉长,延伸到遥远的故乡。

可是,凋落的叶子,早已还原不了当初的模样,是谁曾在此留下一段故事,而今连同回忆也无处查询,唯有零碎的曲调,就着朴素的词藻,讲述属于曾经的传奇,一曲唱罢。鸳鸯戏水,一梦成空,你的故事流芳千古,而你已在故事间,慢慢老去,沉浸在岁月的尘埃间,即便有人寻访,也不知该相信那一段过往,也不知该沿着那一条路,与你约定跨越少年的邂逅。

终于,老旧的唱片应声而断,听曲的老者醒来,烧茶的童子,已不知身往何方,脆弱的门槛,经不起流年的脚步,渐渐披上古老的衣裳,成博物馆里欣赏的旧物。那曾在屋里喝茶下棋的老者,已不知在何处,继续着如此淡雅的生活,或许山间路长,逝世的消息,坟头长满青草,远方的知己,才听闻他已走的消失。

多年以后,人们在一本书上,一段文字里,一句诗词间,偶尔发现他别样的经过,回忆他沧桑幸福的一生,方才对月思量,他既有过如此过往。只是这故事,不知是被谁带到了尘世间,那个烧茶的童子,想来已在某处树下,坐在讲述曾经的趣闻。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睿智的老者,于花甲之年,邂逅一妙龄女子,从此舍弃尘世声名,隐居山野,淡然一生。然而,听故事的孩子,一定不知道,那老者其实不老,只是为了让回忆多一丝味道,添上了一笔传奇的缘分。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遗憾,何曾抵得过在彼此最美的年华遇见,与君携手一生。

蜻蜓,池水,鸳鸯蝴蝶,红尘一生,与君暮暮朝朝,相思似水,流年之后,听一首淡淡的茉莉花,品一杯浓浓的茶香,与你在纷扰的尘世,过细水长流的寻常人生。

情醉人间四月天


四月,怀揣着三月的梦想,将阵阵春思化作纷霏细雨,扬扬而下。四月,承载着春的嘱托,将阵阵微风化作掌心的温柔,摇绿了叶尖,摇红了枝头。

四月的风,细致,温和,既不张狂,也不清高,宛若邻家小妹,眉眼生动。她奔跑着,欢笑着,吵闹着,可劲的鼓着腮帮子,将只只纸鸢舞得摇曳生风,在蓝天的怀抱里旋转着春的律动。

四月的雨,清新,素洁,既不冷傲,也不妖冶,宛若高亢悠扬的乌苏里船歌,欢快甜美,曲风生动。她轻轻的,柔柔的,不动声色的,踏着嘀答的雨声飘然而来,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漾起阵阵波纹,一层,又一层。

四月,是一册微薰的书。扉页上,柳丝轻盈,鸟啼迤逦,多情的桃花禁不住春的回眸,一抹粉色晕染了腮头。田野上,那些不苟言笑的黄不再拥来挤去,几抹优雅的绿一出现,它们便安静下来。云水间,一片鸟翼翔舞起轻盈的泛音,空灵地撒落在耳畔上,一霎,无数姹紫嫣红的音符,纷纷坠入清清河水,似是万千花苞悄然绽放。

四月,是一幅优美的画。展开的画卷上,风儿清越的啸唱穿越林间,被阳光的手指,抚成弱柳间低柔醇和的轻韵,流水的主调托起潮湿水灵的乐章,隐约听得出鱼儿在伸懒腰,土地在打呵欠,草儿在悉悉索索地换着新妆。

四月,是一首清新的诗。柳絮儿在风里轻轻打了个漂,惊醒了烟幕后一位独自沉睡的诗人,一些古老的浅吟从对岸涉水而来,疏狂地踏过河面上的云朵,踩痛了躲在云后的雨。雨惺松着起身,敷衍地披着云袍奔了一圈,踏出一两个厚浊的雷声。四月,睁大了眼睛,暗自屏息倾耳,细辩知音。

四月,是一曲动人的乐章。春风素手调动着绿色的琴弦,勾挑弹捻,飘渺却不飘忽,灵动却不轻浮,自然却不随意,仿若潺潺的流水,清澈透明。映衬着四月的浅笑,漾在澄清的光波和水纹里,萦萦绕绕,久久不能散去。

我探手四月,大片的绿和香,蠕蠕地爬过腕节,爬满了眼帘和鼻峰,河水从手背潺潺而过,偶尔会有几条鱼儿的吻贴上来,再被漩涡拖进幽凉的水底。野陌苍茫,我展开手指,梳着过路的风,遇到一些飞絮,一些云影,一些在四季飘了很久的故事,沉醉在四月的掌纹里。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