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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美酒乡

发表时间:2020-09-23

【www.qg13.com - 醉花香情感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醉美酒乡",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我时常对身边人说,我是大山的孩子,也是泸州的孩子,是酒的儿子。是的,我就是从泸州出来的,一个地地道道的泸州人。直到到了外地求学,当我向身边人说起我来自泸州的时候,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出了泸州的酒。而我在心中暗喜,泸州,这座川南的一座城市,却因为酒,走向全国人民的心中;也正是因为酒,让泸州人更加自信地说起泸州,说起老城,说起酣畅淋漓的酒文化。不醉不归。最美泸州。或许,在泸州之内的人,都是酒做的,在泸州之外的人,最先了解的就是那醇香而富含文化底蕴的泸州的酒吧。

在南方,沱江浩浩汤汤而过,穿过泸州,因此,泸州也谓之江之城。它受着长江之水,沧浪之势哺育或者灌溉。每一寸土地上都蔓延着自信,笃定,热烈,豪迈之气;江风习习,酒香厚重。几千年孕养的文明,在老窖的池中发着充满希冀的窖。我突然觉得,脚下的路,抵达的不是远方,而是那近乎风景迤逦的天堂。

自小,父亲就教会我品酒,即使那么一两滴老白干,也让我对其充满了神圣的敬畏。父亲说,身为泸州人,不能喝酒,就抬不起头,更为泸州丢脸。然而,我的酒量却并不海量,但我却能够从异地的酒中品出泸州的味道。我经常对自己说,喝到醉即可,每次朋友聚会,或者参加一些大型晚会,酒要喝,不是因为我会喝,而是因为我是泸州人,我不能给泸州丢脸。

与酒一起生长的泸州人啊,酒就是根,是本,谁能忘记自己的本呢?它浓烈的香醇,它热辣的情感,它让穷人忘记沉痛,消去愁怨,让富人也忘记烦劳。它总是在桌畔,没有客人的时候也喝上一杯,这几乎已经成为了人们的习惯,无法改掉。泸州是我的酒乡,我是泸州的儿子。在那片黄色的土地上,有着一座座连绵的山,乡村里有滚滚升起的炊烟,炊烟下有着相亲相爱日子清贫而幸福的农民,我也是农民的儿子,也是那两老白干哺育的泸州人。

到了异地,所有泸州人都是老乡。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是不容置疑的,尤其是泸州人与泸州人的相见,更泪眼滂沱。于是,说着泸州话,做着泸州事,不亦乐乎,有些东西,像是只有那座城市才有似的,因此,大家很快熟悉,亲切,建立情谊。到两杯白酒下肚,老乡即亲人,还有什么不能放开的呢?因为酒,也因为泸州,我们共同的家。

无论我走到哪里,泸州,都是我唯一的家。泸州的老酒,都将是我永恒的归宿。当在南充的家乐福里,见到货架上摆放着的泸州的酒,我如同看到亲人般到货架前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多么熟悉,多么亲切,这不仅是泸州人的挚友,更是泸州的自豪啊。但对于高档的国窖1573,没有购买能力,就望望,就已经很满足了。怎想到,它就是泸州,一部饱蘸历史烟云的回忆?

每次远行,耳畔都会飘过酒的低语,像是祝福,更像是不舍;每次回家,最先想到的是酒的香味,当汽车下高速公路,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幅巨大的广告牌:酒城泸州欢迎您,我知道,我真的回家了,各种情感掺杂心头,不能释怀。母亲已经在车站等了几个小时,我的眼睛里顿时饱满了泪水,多像翻江倒海的泸州醇啊,寄托着各种情感。

如今的泸州,已非昨日。当酒成为一座城市的代名词,并极大地推动泸州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动泸州其他产业的发展。于泸州,于我,酒就是我们的根,风吹泸州带酒香,阳光照耀长江魂。泸州,中国酒城,中国酒乡。我想李太白还健在,一定要在泸州安度晚年。用一杯杯地道的酒,来歌唱生命,歌唱每一寸洒满生命讯息的土地。一定要写诗,写泸州的诗,一定会气势磅礴,催人泪下。

泸州在发展,泸州的酒在打开国门,走向世界。泸州人也在进步,在创新,在最美泸州的大地上,开创一个又一个令人拍案的奇迹。我就是泸州人,是泸州的百万分之一,而我深深爱着泸州,恋着泸州酒,想着泸州的人。尽管我还是一名在异地求学的大学生,尽管我还没有实际能力对我的家乡说爱,但请相信我一定会回来,担负起建设泸州的使命,为泸州的发展做出子女应该的贡献。

泸州,泸州。一座城市的明信片,是酒,是酒。

我对你的爱,比酒浓。因为我知道,在异地,我代表的是你。

在我出生的时候,就已经被你灌醉。一直以来,你都在雕刻最美。

啊,我的泸州,愿你明天会更好,像你的酒一样,越久越香醇,越久越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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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乡


红瓦白墙,层叠了身后的青山,映出了儿时的嬉笑。

几缕晨光,照出了如梦的童年,那如天堂般的日子。

曾几何时,我也如这般痴醉在柔风里。

只是那时,多了许天真,

只是现在,多了份缅怀。

跌撞着蹒跚走来,那无忧无虑早已随往事离去,不曾留下半点痕迹。

现在,柔柔的抚摸眼前的一切,小心翼翼的与记忆重合,

调皮的小孩,天真的少年,再到如今的我,多的,不仅仅是岁月在脸上携刻下的痕迹。

虽然眼神已不再清澈,但它映出的山依然巍峨让人崇敬。

今日,我追寻儿时的记忆,贪婪的凝望每一寸土地,此时春天不再是油柏路旁人工雕琢的绿化带,也不是花盆里的妖娆,只为一人浓妆。

它承载的,是如我这般身在他乡落为异客的思念。

它容纳的,是祖祖辈辈化为尘土流为历史的身躯。

风悄悄的卷起衣衫,怕是惊扰了我的思绪,轻笑着起身,拉回最后一丝不舍。

身边的老人,岁月蹉跎了他原本刚毅的脸庞,却永远抹不掉他看向这片土地的慈祥。轻轻的挽起他早已干瘦的手臂,如同小时候他拉我一样。在他的眼神中,我看到了最忠贞的凝望,那是我难以割舍的故乡。

乡恋


我和老伴执教30余年了。

退休后在那儿养老,度过晚年,一直久久萦绕于怀。

在城里,我们住着一个单元的房屋。三间北房,通风明亮;方方的院落,宽宽绰绰。院子中间自己切了一个大花池。下课之余,饭后茶余,浇水赏花,也颇有情趣。然而,退休之后,这种情趣渐渐乏味,脑海中经常闪现的是家乡的美景。家乡的水,家乡的房,家乡的人,越来越牵动着我的神经。

一天,我对老伴说:这套房我们还能住多久呢?

老伴若有所思地反问道:怎么,住够了?去泰安?去北京?

我说:去我们最思恋的地方吧。

我们有三个子女,都是研究生毕业。老大在泰安,老二老三在北京。这两个地方都是最好的养老之地。然而,它们的吸引力远远不如一个偏僻的小村庄。

百年为客老,一念爱乡深。人说,人越老越思念家乡,现在恐怕自己也是如此吧。我对老伴说:你不思念自己亲手建起的那个家吗?

谁说不想呢?

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家乡人。家乡人待人是那样的淳朴、真挚、热诚。六十年代末,我们从外地下放回家,大有五类分子被遣返之嫌,有的人冷眼相视,而大多数人却亲如家人。有送豆角茄子的,有送甜瓜红枣的,有送玉米地瓜的。我们虽然住在两间低矮阴暗的小屋里,却深深领悟到乡亲们的深情厚谊。

后来,我们买砖备檩,进土拉坯,在祖传的宅基上建起了八包角硬门口的五间大北房。这房屋是我们汗水的结晶。当我们住进去时,乡亲们燃鞭放炮,以庆乔迁之喜。老伴说:这回扎下了根,八抬大轿也抬不走了!

谁知,不到十年,又把我们调到县城里来了。当离开自己亲手建的大北房时,不禁流下了热泪。

人生无物比多情,江水不深山不重。热爱家乡的深情是不能用任何东西来比拟的。

老伴笑笑说:好吧,咱们这老知青,来个二次下乡吧。主意就这么定住了。

我们分别给三个孩子去信,征求他们的意见。他们的信像雪片一样飞来,有的说,人们都千方百计的进城,你却出城,太傻了;有的说,老家偏僻,缺水少电,回家找罪受,劝我们不要回去。然而我们的想法,根深蒂固了。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乡。读吧他们的 信,恋乡之情,如潮水奔腾。在家乡生活的日日夜夜如画卷一样展现出来。

我们村像一个西瓜,结在漳卫新河河畔,是鲁北平原的一个小小的村庄。村南有一个大湾,湾旁有一棵老高老高的大杨树,树身很粗,三四个小孩手拉手都围不过来。树冠像一把擎天大伞,叶子密密的,有风无风总是哗啦哗啦地作响。树上有一个老鸦窝,说是比磨盘还要大。我们瞅着它,总想爬上去摸老鸦蛋。但谁也没上去过。

村西是宽宽的漳卫新河,河里常年有水。每到夏天,水势浩大,我和小朋友们,一天到晚泡在河里。河水上涨了,河面加宽了,水流湍急。水面上拧起一个又一个的漩涡,向北汤汤流去。母亲不放心,出现在河岸上,大声喊着我的乳名,让我回家 吃饭。这河里有我搏击的身影,河岸 有母爱的温柔。我的童年充满着诗情画意,令人神往。那是多么幸福的时代啊!

村东是一片绿色的田野,田间小路上,有我小时上地下地的足迹。十一岁时,就随母亲下地干活了,耪地、间苗,赶车、送粪,什么活都干。乡亲们看了啧啧称赞说:能干活,有出息!听到赞扬声,心里甜甜的。从此,我爱上了劳动。可以说,乡亲们是我热爱劳动的启蒙老师。

读书时期,每逢放暑假,总要和乡亲们一起去田间劳动。清晨,东方透出橙红色的霞光时,我们已经在地里干活了。瞬间,金色的阳光射向天空,接着洒满大地,大地、树木、满地的庄稼,都披上了金色。我们劳动在金色的世界里,无比惬意。

午间,太阳热上来了。我们坐在大柳树底下,休息,乘凉,唠家常,谈心,打闹嬉戏,无比快活。生产队长和小伙子们,抱来了一个又一个的大西瓜,用锄头咔嚓卡擦地切开,红红的瓤,黑黑的子,咬一口,甜甜的,瓜水顺嘴往下流。大家谁也不做客,抢着吃。但是,你不用怕,吃没了,再去搬,保管你吃个肚儿圆。回忆起来,那农村的劳动生活不也像西瓜一样甜蜜蜜的吗?

少小情怀全是诗。如诗如画的童年生活,如甘如饴的田间劳动,怎不令人神往,令人留恋!家乡有我劳动的身影,有我汗水浇灌的土壤,怎能不热爱、思恋我的家乡呢?

我是语文教师,每每讲到,我们中国人,背井离乡,去国外谋生,一定带着家乡的一黄土时,想起了我的祖辈父辈。他们跑关东,一去就是十年二十年,但他们最后总要回老家的。用他们的话说:水流千遭归大海,树叶落在树底下。父亲在沈阳混了20多年,挣了钱,最后告老还乡,安眠在家乡的土地上。

我又在祖传的宅基上建起了我的房屋,不也是我的归宿吗?死时不作他乡鬼,生日还为旧土人。我是王家的子孙,我要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去!

金秋八月的一天,一辆绿色的汽车把我们送回了老家。本院的侄儿们孙儿们来接了,鬓发幡然的童年伙伴来接了。

还是家乡好啊!这是乡亲们语重心长的话语。

又走进自己宽敞的大院,迈进了自己修建的房屋。虽然,家乡有屋仅容膝,比不上城里绰然明亮的公房,但毕竟是自己的故居,心境闲暇梦亦适,感到无比快慰!

清晨,沿着村内的街道,信步向村东的田野走去。街道两旁是一座座红砖瓦房,房顶上多是一片金黄色的玉米。一排高大的电线杆子伸向远方,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新气象。

向东望去,当年参加劳动的小路变成了林荫大道。大道靠着水渠,大道和水渠的两旁是杨柳,杨柳挺拔苍翠,树冠密密层层,枝繁叶茂,蓊蓊郁郁,遮天蔽日。喜鹊、杜鹃等鸟儿们,成群结伙,飞舞跳跃,叽叽喳喳,欢乐异常,这是它们的乐园啊!道旁树参天,田间响杜鹃,我不觉神摇意夺,恍然进入仙境,竟陶醉在这美妙的世界里了。

漫步归来,刚进庭院,猛一抬头,两棵枝繁叶茂的枣树映入眼帘。树冠绿绿的,无一枚枯叶。绿叶中间,密密麻麻地点缀着无数颗红红的枣儿。绿叶如翡翠,红枣似玛瑙,好看极了!这不是十多年前,为纪念大女儿考上大学,而栽的树吗?真是十年树木啊!如今枣树也长大成材,硕果累累了。

坐在自己家里的写字台前,提笔给孩子们写信。

久久埋在心底的夙愿,已变为现实,金秋季节,我们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

另外,告诉你们,你们亲手栽的枣树,已经树冠如盖,果实累累了,你们不思念这些枣树吗?

知道吗?不热爱家乡的人,能热爱祖国吗?

草木,原乡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遡洄从之,道阻且长。遡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经蒹葭》

【一】活出自己的原木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渐近故乡了,我开车的速度放慢了....

别样的心情回到离开近十年的故乡。从车窗往外望,一片陌生,儿时的记忆荡然无存,以前破旧的泥土坯房没了踪迹,取而代之的是栋栋小别墅似的砖瓦房。曾经的泥泞小路如今也变成了柏油马路,真的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心情有些不能自己,在故乡的土地上畅快的呼吸着,久违的空气中也带着泥土的香气。

如今,当车行驶在熟悉的堤岸上,望河边芦苇一茬一茬顽强的扎根在那里。不由得想起了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句诗。家乡的芦苇丛,那是我渡过童年的神秘地方。芦苇有的稀松,有的繁密,长势茂盛的亭亭玉立,芦花还袅娜的摇曳着身姿。其实于我,不太喜欢芦花,觉得它长得太一般,没有玫瑰的艳丽韾香,没有牡丹的大气高贵,不仅枝叶不美,就连花朵也毫不起眼。只是当风吹过,芦苇一浪一浪的,如波涛翻滚着,场面还是很壮美。除了芦苇,那片湿地还生长了许多野花草,当春天,芦苇拔节,野花绽放,雁鸭长鸣,完全是一派江南小景的模样,甚是喜欢。

都说家的意念,就是根的情意,虚无的诗情画意终究不能动摇根的意志。家乡的母亲河依旧,我们与流水永远情深,乡亲们靠它生存下去,小河就如村庄的人们平静的而恬淡。

那时常和小伙伴们捉螃蟹,捞小虾,打水飘,在芦苇丛中躲猫猫。这里的水碧绿,原汁原味地荡漾着,盛开的芦花漂浮在茂密的芦苇丛中,是雾里一片透明的云,是云中一团迷蒙的雾,随风摇荡,犹如舞蹈着的精灵。踏进芦苇荡,整个人顿时就被淹没了,这里的天空、大地、蒿草、芦花,似乎都是为我而存在,我俨然成了这里的主宰,迎着秋风,我张开双臂,尽情拥抱着风中摇曳的芦苇,享受着对自然的全情回归。

只有在那一刻,才能深切的感受到周围的一切仿佛都消失了,隐退了,没有了城市喧嚣,没有了得与失困顿,心不禁亢奋起来。然而,日月异难辩良莠,城市的影子毫无遮拦的延伸进了这个村庄,搅动着村庄古朴的神经,绿色的田野渐渐变少。回到这里,我想来追寻逝去的时光,但已经物是人非了。很多时候,恨自己想去的路找不到而心理失衡,心中阴郁的慌乱,常常会让自己感到手足无措,到最后才发觉最坚强的心最易破碎,而且碎得最彻底,不能快乐了。

当这个季节,绿意早被人们不经意习惯性的贱踏。转眼,树的枝藤开始枯萎,叶子也变黄了,原先生机勃勃的绿海一片狼藉,有的芦苇也东倒西歪的坠落河里。我在想,假如生命是花,是草,是树,是这芦苇,是水,是一段原木,那么一袭水音照彻我的生命,我用青秀的方式抵达季节的顶峰。相依相扶守望这方母亲土,故乡,我的根在,我的心在,这一片泥土才是我立足的所在。流水与轻风只能是诗歌,离开了这里,我就无法用生命的笑容拥有世界。

此刻,很想是一座小山,让山花遍野,绿树成荫,让每一处角落都渗透着我对梦的追随,让我的美丽在阳光下绽放。很想是一条小河,流出一种磅礴,让小船远航,鱼儿欢畅,让每一股细流都能一往直前,让我的美丽迎风绽放。世间的万物,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生命的玄机就是活出自我,绽放属于自己的那份荣耀。让生命怒放,活出自我,活出我的原木。

【二】独守寂寞,活出自己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我的车继续行驶在故乡的柏油马路,拐了几道弯,前行着...

我摇下车窗,耳畔的风呼呼掠过,听着车轮磨擦着地面的声音,心似乎有些失落和孤独。就要到达久违的老屋,窗外,悬崖,树木,沟壑。山那边还是山,山上依然有零星的疏落的小屋。望断苍穹,远山,始终忘不了农家小院的旷味儿,那是心灵的和谐,天地间自然与人的和谐。

几番颠簸,终于来到老屋跟前,看着院坝地上的枯枝败叶,心中几丝凉意。小时候伙伴们在坝子里抓子,跳绳,抓沙包的情景又浮现眼前。无人居住的泥土房已经跨了,只剩下乱石与朽木,甚至连门也不知去了哪里。或许青春的土壤里,记忆太过潮湿,小时候经常坐在那里做作业的石头板凳,风霜中依然伫立在那里,还是原来的样子。

岁月流淌于心中的歌,伴随着逝去的曾经,光阴如梭,只是着了淡淡的色彩,没感觉有多绚烂。独自守着故乡的夜,纵然寂寞,冷清如影随形,面对屋内昏暗的灯光,似乎只看到杂草一堆,没有繁华,嗅着乡土,农村特有的味道,此刻的魂也不知所踪。不知多少个这样的夜,从远方凝望这里,泪湿青衫。秋风送来阵阵寒意,茫茫秋水泛起浸人骨髓的凉,静立着,徘徊着,翘盼着,只是山水相隔,真的不易!

记得泰戈尔在《旅行》中说旅人扣过每个陌生人的门,才找到自己的家。人只有在外面四处漂泊,才能到达内心最深的殿堂。是啊,我感恩于生活的每段历程,唯在真实的生活中,你才能体验到美、孤独、奋进与平静。而生命以这种方式跌宕起伏,它的铿锵与激越、平稳过渡,这一切必将沉淀成自己最珍贵的财富。

忽而感叹着,人在天地间,活一世,无非是寻找真正的自我。只因这个世界不是一个真空,我们要适应各种各样的人和事,在有限的生命历程里,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寻找属于自己的东西。让我们身上多一点彰显自己个性的东西,别让自己太落俗,太随波逐流了。人不管怎么难,也的保留点自我,为了独处时能够有一点属于自己的东西,努力的活出自己。

每每身处异乡时的孤独袭来,让我忍不住怀念旧夕。人情世故啊,无法揣测的路途,伸手触摸不到的未来,跌落在成长的漩涡。总以为走过的是人生的起起伏伏,殊不知,当我们幻想时,现实却轻飘飘,当身临其境时,叹息着事实的沉重。回望来时的路上,树木都枯黄了,厚厚的落叶漫山漫野。唯有一片片常绿的植株,还点缀在满山的萧瑟,昭示它愈发凝重的绿意。我向车后望去,看不见来时路,只看到陡峭的山石与狭深的裂谷,以及石缝里横生的各种灌木。

人生,亦没有回头路,伤也好喜也好,只能匍匐着向前看,努力的记起,又努力的忘记。某些时候,找不到自我,觉得在人多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来陪。只能沉默,用泛黄的日记记录曾有的寂寞,独守,却是如此的冷清。或许,人生不止,寂寞不已,就如跌入沼泽,越扎越深,而所有的挣扎都是徒劳的。难道真的认命吗?不!不可以!如动漫大师宫崎骏所说人云随他去,我自任逍遥。相信自己,能活出自己,人生其实就是一粒种子,无论命运把它抛洒在哪里,它都会生出一片绿意来!

【三】姹紫嫣红曾在昨天

蒹葭凄凄,白露未晞。旷野,长烟,飘渺的红尘路,回望岁月这条奔腾的河流,仿佛如昨,浑浊中带些许的厚重,静静的淌向那不知名的远方。昨天,也许姹紫嫣红,暮然回首,已经少了年少时的不安分,锐气,在现实的波折没有鲜亮的色彩。原来,成长向来是一种矫情而模糊的状态,当你在社会的染缸里打拼,而四周是高耸入云的水泥森林,才发现长大就是一瞬的事。

记忆里连绵不断的山岭,一直延伸到目标的尽头。那时候,山清水秀,鸡鸣而起,望凫凫炊烟中升起的一轮橘色初阳,心中亦是惬意的喜欢。宁静的我的村庄,似未睡醒的孩童,揉搓着朦胧的眼睛,似乎还沉醉在那个梦里。就这样,我沐着风,沐着雨,沐着如霜的月光,与故乡遥遥相望,不管念在心,还是坠落红尘,于我的眼里,都是别样的美丽。

小时候日子是无忧无虑的,不去想明天太阳是否升起,不去探索未知的路有多少险滩,一切都循规蹈矩。但内心依然藏有些许的小秘密,比如喜欢某一件小饰品,喜欢某个男生有

甜甜的酒窝,比如很渴望去到一个地方,但这些都被现实中的锁事压抑着,枯燥无味的生活并未因此而多彩。到了某一刻,当离别的钟声响起,那不争气的泪水又止不住的流了下来。斑驳的时光,硬生生的把我们的这些经历,刻在了不知名的树上,当来年新叶生出,层层叠叠,早已将它的光泽覆盖。四季更替,轮回里枯萎,继而被风霜雨雪啃噬。

过去的光景里,无法参透尘缘。昨天还姹紫嫣红,花开正艳,然,四季更替,今朝却缤纷满地。人的力量很渺小,挡不住似水流年,昨天还万水千山的遇见,今夕却云淡风轻的别离。是你走得太匆忙?还是我固执的抓着手不放?多想尘埃落定之前,再见你一次宛儿的笑颜,只是,別后天涯尽头已无归期。站在冰湿的山顶远眺,远处的山,墨绿,找不到尽染山林的绚烂,时间,会冲淡这一切.....

人生在世,聚散依依,把烟花盛放的美丽,留在记忆的脑海里。昨日的嫣红,随风而去,凄婉迷茫的我,眼眶盈满了泪水。那往事,那流年的痕迹,如落红飘落在心底,痛的思绪何时才是尽头?穿行云流水的世俗,原我只是一粒微尘,时光温柔了岁月,也温柔了我的曾经。纵使偶尔蹉跎,也姹紫嫣红过,牵绊的人生之旅,只因自己太平凡。守住一缕青丝,用一生去珍藏,你也花香满径,浸润心灵,一路会收获春色满园。

【四】守望乡村

遡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这是山水围绕着的乡村,沧海之水,坐山之云,我的念,我钟爱它。喜欢纵情于这烟雾缭绕的山林,凝神静气,嗅芦苇随风而来的气息,但愿与之再次相遇。然,这会草木丰美时,故乡现在己不复旧时的模样,但周围隐隐青山依旧,悠悠绿水还在淌,田间劳作的乡亲身影依旧,她们是老人,是妇女,是孩子,只是她们留在了乡里,只为守望操劳一辈子的家园。

曾几何时,我站在异乡的土地上,伫立凝望故乡的方向,以为那便是守望,今天才发现,守望是信念,守望是不再怯弱的用心对待。它是发自内心肺腑的真情流露。等待,是洒下一粒种子,纵然厚厚的泥土覆盖了所有的气息,而播种人却一直坚守在它身旁,为它施肥,为它浇灌,只为目睹它绽放的那一天而期盼着。

此番站在故乡的热土,那褶皱的年华在晨曦里一点点湿润,烫平。夜里,一个人独立在院坝,披一肩月色,只想静静的,用无言的诗,无韵的歌,把故乡仔细端详,我想,只有自己独自浸泡其中,才能真切的感受故乡的体温,才能亲嗅故乡熟悉的味道,才能真正的品味出个中滋味。

当一个人走得越远,就越感觉故乡拽着我的心弦,树高万丈,那是根所在。抬眼,望着这片天空,感觉它又离我好远,耳边是萧瑟的风在作响,它从远方而来,掠过田野,摩挲着我的肌肤。草丛里,蝈蝈,蟋蟀,蛙鸣此起彼伏,故乡情结时时萦绕在我心里,那片芦苇丛,那条母亲河,村庄不再是以前忧郁苍桑的表情,它褪去了古朴,换上了新貌。只是家乡的泥土无法滞留我又将离去的脚步,只因我的梦在远方,今夜,和村庄做个道别,明天,我又将踏上新的旅程。把我的脚印留下,这是对故乡的深深烙痕和眷恋!

愿岁月的长河,永远不要淡泊了我对故乡记忆,愿这份温馨的依恋,永远陪伴我走向更高更远的明天。就让我做一个守望故乡的人,守望我心中那份依恋,牵绊...

天亮了,我又该起程了,一声轻叹,家乡的村庄离我越来越越远,村庄的影步步后退,而我心已搁浅,搁浅在美丽的故乡,我的草木,原乡...

落笔于20xx.12.5日夜

乡之风雨


故乡美,美如天中明月,清澈透亮;故乡美,美如水中白鲤,纯洁高雅。每次抚过你,都令我如沐春风,每次亲吻你,都让我不舍北离,还盼来年南归。

乡之风,怎肯割舍!故乡的风,温柔又高雅。风是一位艺术家,宛如缪斯女神一般。每当她不声不响地经过你的窗台,总会为你拉一曲忧伤深远的二胡,向你道一声晚安。她走过河旁的一株株翠柳,翠柳便开出翠绿,那是生命的气息。她从天空飘过,天空便下出纷纷白雪,那是悠远的意境,飞向悠远的天空,然而回头,却已是阔别千里。思乡之风,何不为?

乡之雨,怎愿抛弃!渴了,便是他的酒。一樽清酒,悠远长久。一滴甘露,可滋润万物。雨,这位温文尔雅的先生,每个季节都会给你不一样的惊喜。春,她就是风的舞伴,华尔兹美得让人沉醉。催开了一点新绿,催开了已经封存一个冬天的河流,使万物复苏。夏,他与风来了一曲气势浩大的交响曲,雨如豆点,从天而降,滋润万物。秋,他与风来了一场欢快的小圆舞曲,使万物丰收,地里农民开出了笑脸。冬,他与风离别去时雪满天山路,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一场优雅的恋情,回头,两人却已相隔千万里。

乡之物,怎要别离!想到明天我就要远走,不回头,千里之外,不知君还记否?地中那一棵棵的麦苗,金光映着笑脸一起在这田野里飘散,每一次归家,都是一转又一转的山路。如今只是一条高速;每一次归家,都是一条又一条的田垄小径,如今早已修成大路。不论归乡的路如何改变,亲人们都呼叫得那么亲切,那么真挚,让人在凛冽的寒风中感到深切的温暖。家乡,最喜之食,为面,南阳有滋补烩面,郑州有炝锅烩面,洁白的面丝中透着浓浓的香气,化为一股暖流流入腹中。即使人在千里之外,也不会忘记。

乡之风与乡之雨的恋情还在继续,可我早已不能见证他们的爱情。乡之物一直在造福乡之人,可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年纪轻轻的人了。故乡,永远是我心中最纯净的地方。我要南归,我要南归!不会去做北方的孤雁。为故乡写下自己的最后一笔

它乡的味道


它乡,远赴在它乡的脊背上,异乡的风情让我知道风俗的别样。不一样的山,不一样的水,不一样的饭菜,还有不一样的方言和感情。

在四川的攀枝花这个地方,我开始了暂时的长住,因为工作,我需要在离城市乡镇很远的深山里干活。初来此地时,我内心有种莫名的不安,也许是恶劣的气候环境和工作环境打击了我原有的积极性,我对工作有抱怨,后悔来到这个地方,可无论什么事都需要一个过程,我坚持着每一天的工作,如今,我快在这里工作一个月了,内心的浮躁也平稳了许多,也许正是我需要一种磨练,慢慢的接受环境,喜欢上这个我原本不喜欢的地方。

很多地方都以地方的特色而命名,攀枝花这个地方也是因特色而命名的地方,因为满山遍野都是攀枝花。春暖花开的时节,一树树夺目鲜艳的红花争相开放,那美丽的一朵朵奇花像一个个正在发育的少女,淡淡的香味,花蕾会害羞的躲藏在花苞之内,在阳光的直射的下,它像一个微笑的伺待者,迎接着每一个从远方到来的客人。

习惯了的生活一时半会不易改变,它乡的空气,它乡的水,它乡的饭菜,生活规律在改变着,我也在慢慢的适应着,可总觉得缺少点什么,空气不够鲜吗,大山深处没有工业污染又怎么会不新鲜呢,水不够清甜吗,也许所含矿物不同,和我们仙山的水相差甚远那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要说这饭菜,怎么也吃不出家乡的味道,那小白菜,那鱼肉,总感觉到不香不嫩,不知道是不是我挑食的老毛病又犯了,吃啥都不能让胃满意,渐渐的瘦了,整个人也开始了沧桑。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高高的大山一眼望不头的大山,是否也有神灵居住呢,我想会有的,那村庄寨子里的农户家里都摆着一尊神像,他们的信仰告诉我这大山里真的有神灵,我望着那高大的山,我真心祈祷每一天都能平安顺利的工作,也许这山上没有神灵,但我相信神灵一定云游在有信仰的人的头顶上空,保佑着一方百姓的安居乐业。

不久前我去了一趟这里的县城,县城不大,修建在一个高高的山顶上,也许是为了防止洪水灾害,才将县城修建到这么高的地方。街道,一条条街道不长也不宽,但行人却井然有序的行走。菜市场里人来人往,买菜的人都说着普通话,可以看出这里居住的外地人还是不少的,这里的菜大多是农民自己种的菜,不贵,而且可以放心的购买。小小的县城虽然没有公交车,但酒店、超市、咖啡厅应有尽有,我来不及亲身体验这里的奢侈,我一边走一边欣赏着外围的的景观。

思念是一种味道,我想起了家乡的味道,我想起了家乡的春天,沿河开柳的美,繁华热闹的小镇,我想起了张阿姨做的包子,那皮薄肉香的小包子,很是好吃很有味道。我想起了小姨做的蒸面,柔软中带有焦脆。我想起了我做的饺子,鸡蛋韭菜馅的、香菇瘦肉馅的。我还想起了街上的牛肉面,可在这里我只能把这些美味在脑海回想,把家乡的美在心里回放。

每个地方都有着不同的味道,有酸甜也有苦辣,品的是人文风俗,食的是菜米油盐酱醋茶。生活里的美好,它乡的味道,不仅有辛酸,还有那思念和歌唱。

故 乡 的 秋


故 乡 的 秋

黄 宁

广州是没有秋天的。只要连下几场暴雨,气温就会骤降十几度,早晚走出去竟有些冬天的瑟缩了;但满眼看去依然是红花绿树的热闹。砧杵敲残深巷月,梧桐摇落故园,非但这样清幽的秋夜不见,夜来霜厚薄,梨叶半低红,这种秋的萧索也无从体会。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见秋风而起秋思,这样的秋思秋绪更无从寄托。哪像我家乡的秋呵.

故乡的秋有色彩,如枝头的枫叶。从深青浓碧的盛夏,到棠梨叶落胭脂色的晚秋,是一笔一笔描上去,一层一层深起来的。最初是一叶一瓣徐徐飘落,像蝴蝶追着你盘旋飞舞;然后是无边落叶萧萧下,搅得阳光都有些凌乱了;最后才是落金满地的盛景。那时我正是长发及腰的年龄,最喜欢穿一件长及脚踝的风衣在秋风里走。听凭长发和裙裾被风曳得猎猎飞扬,听着脚下落叶被踩踏发出沙沙的声音,似乎走在辽阔的白桦林深处。

故乡的秋是有声有味的,空气里飘荡着干爽清甜的香气。内黄大枣个头硕大,颜色深紫,咬一口脆甜中带一丝酸爽;林县柿子象挂在檐角的灯笼,闪着橘红的柔暖的光泽;魏县青梨沙洌香甜,寿光苹果酸甜硬脆。一串串紫色翠色的葡萄随意摆放着,象玛瑙珠翠装点着秋天的丰美。菜的品种略减了些,水润白胖的莲藕适时登场,滋润着略有些干燥的故乡的秋。我到广州后学会了煲汤,排骨莲藕汤是基本一款,但总觉得本地莲藕太面软,敦厚有余,灵性不足,不够家里的那么水灵爽脆。

故乡的秋是诗意的。最喜欢在洹河边上徘徊,有时携一本书在柳荫下细读,有时邀一二知己在河提上斜卧漫谈。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弹琴我爱笑,那样的岁月再也回不去了。

也喜欢穿一条长裙,在老城小街里游走。记得有一条街,所有院落都是相通相连的。那一道道月亮门,总把我引向时光的深处去。剥落的墙砖,斑驳的木门,斜斜的地砖上挺着一茎细草,孩子们在身边飞跑嬉戏,女人们坐在檐下或闲谈或穿针引线。一抹秋阳布在短墙上,布在窄而高的木制的门楣上,布在女人们的额头和眼角,布在孩子们追跑的身影上。我倚着木门,把手搭在门环上,心里慵懒的不想走出这光影去。

故乡的秋天是写满回忆的。高中时每天要穿过长长的三道街回家去。干净的浅灰色麻石路面,泛着秋水一样的泠光,两旁半米高的门台似堤岸,黑色木门后面恍如水上人家,骑着自行车在夜风中刷刷地前行,就像船梭行于月色笼罩下的清溪,常常有不知今夕何夕的恍惚。各家门前都种了树,榆树、梧桐、钻天杨。有一家别出心裁种了一株合欢树,花开的时候满树都是粉色的毛绒绒的小花,象一把把玲珑的羽毛扇,也像美人低垂的睫毛,更像一个一个粉色的甜梦。有一个秋夜,乌蓝的天上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是景泰蓝的沉静,是苏绣的轻缈,有僧敲月下门 的枯寂,有人闲桂花落 的恬淡,有举杯邀明月的寥落,有平湖落秋雁的壮阔澄明的月色笼罩着古老的小城、悠长的小巷,还有苍茫宇宙下小小的一个我,一时间心中百感交集,如怨似慕、如悲似喜。那晚的情绪一直萦绕在心头。

是故乡的多情的秋,赋予了我敏感的情思吧?年岁愈大,离家愈久,我对故乡的牵挂愈深。每次暑期结束离开家,妈都会在电话里絮絮地说:自你走了,都是好天儿。天气又凉爽,果子又好。红枣黄杏柿子山楂,都是你爱吃的,却没办法带给你

今年暑假一直延续到初秋,我婉拒了好友的饭局,邀她四处走走,从东风桥一路蜿蜒至洹园,看了杨柳款摆的河面,赏了犹然开得很盛的荷花,访了在城市改造中愈显老旧的小巷,抚遍了九府十八巷残存的断壁颓垣。时时变化的故乡,使我的牵挂更多了一些害怕遗失的焦灼。我需把故乡浓缩成一帧照片,藏在心房的最真处,时时浏览时时拂拭。

那乡,那雨


在干旱了50多天后雨终于来了,这场雨显然算不上好雨,因为好雨是知时节的。上班的路上,人们并未因为久违的秋雨而放慢忙碌的脚步,车流依旧川流不息,水花依旧飞溅,几个躲雨的行人依然是一脸的焦急。

家乡的雨可不这样。那里的雨格外的慢、格外的静、格外的喜悦和实在。

下雨后,一切都被放慢,一切都那么安静。所有的忙碌都不得不结束,各自躲在自家的屋檐下打发着在自家数来无聊的时光,男人们偶尔会聚在一起下下象棋,打打扑克,或者是串串门喝点自家酿制的米酒,猜拳的声音被拉得很长很长。女人们早已经习惯了在家的日子,一样的操持家务,偶尔操起家里的行头,收集屋檐下的雨水。纺棉线、纳鞋底,女人们用一针一线数量着雨后的时光。顺着屋檐的留下雨水,也总能理顺简单的心情,日子也如雨中溅起的水珠,时而跳跃,时而平静,时而柔软。下雨天最快乐的要数孩子了,光着的脚丫总是痒痒得很,等不到雨停,便迫不及待的玩起了修水闸的游戏,南瓜叶的茎是最好的泄洪管道.雨后的慢变得那么自然,那么优雅。

家乡的雨是喜悦的,下雨后的乡村安静得出奇,雨水从屋檐上滴落的声音无线被放大,飘起的炊烟也被没有方向的风吹的七零八落。儿时总喜欢守着爷爷的木马,盯着爷爷在上面用稻草编织草鞋,粗糙的双手那时显得那么灵巧,一根根稻草来回几搓,一根根结实的草绳便挂在了房廊之上,母亲再把金黄的玉米、鲜红的辣椒搭在草绳之上,是世上最美的色彩搭配。偶尔在爷爷高兴的时候将两根草绳拴在粱上,绑上一块木板,这简易的秋千便成了我最值得炫耀的玩具。那时还不会发呆,还没有学会伤感,雨水带给我的总是喜悦,总能在雨后等到父母放下农活小聚,惬意而快活。

当然,家乡的雨还很是实在,虽少了江南雨巷的幽怨,也少了诗人般悲雨感怀的诗意,但却没有修饰,没有雕琢,知时节而来,知时节而去,如村庄里的男人女人,憨厚直爽,来时是为浇灌为润物。急性点的庄稼人便披上蓑衣,赶上水牛在雨中肆意泼墨挥彩,人与牛与雨何尝不是这天底下最美的画卷呢。庄稼人实在,不会吟诗作对,但却懂雨,懂得每一个时节每一场雨的意义。立春三场雨,遍地都米、三月雨,贵似油;四月雨,好动锄、六月下连阴,遍地出黄金.除了他们还有谁敢视雨为知己呢。雨的生命之舞也许只有这些最朴实的庄稼汉才能懂得。

现代人不懂雨,没有交流只有利用,偶尔隔窗听雨也不过是在释放繁杂的内心,雨滴也因人的忧伤而不再跳跃、不再灵动。千里的默契便成了一场误会,玻璃窗上拉长的雨珠像是再流不进人心。

雨停了,多了些许伤感,而窗外的树木却比先前摇曳了许多。

雪记远乡


企盼的大雪还是失约了。

这个冬天很快就过去了,但冬的执着没有等来雪的眷顾。雪已经飘向天气预报中的异乡,我们只能等待下一个冬天。或许,倒春寒能带来一场覆盖荒野的雪,但她是春雪,不属于数九的冬天,她只是春天的过客,也可能是冬天在飘向异乡的中途为曾经约好的冬天留下一丝回望。

这个冬天是在雾霾中渡过的。我对霾这个字是从历史书中看到的,清军入关前,女真数次与明军交战获胜皆因尺霾大做,诸如萨尔浒之战、松山之战、山海关之战等等。在遥远的历史文字中,霾似为神来之物,与我们不相相干。前几年当智能手机兴起之时,我们关注天气预报更多的是关注气温如何走低,然后熬过三九四九,在雪藏的严寒之下,期盼五九末,六九头的立春,雪消地长,尔后如被子一样的雪慢慢揭开,让冬眠的万物在融雪滋润之下,进入烟笼垂柳,草长莺飞的三月,如此一年又一年。如近,严寒已不再是冬天的我们所关心的主题,因为污染已近在咫尺,伴之的是一个接一个霾,变化的只是浓度不同而已,眼前的山,已不能将这个历史书的神奇怪物阻挡之外,我只能默默的祈祷污染度能小一些,在难得一见,近乎奢侈的蓝天之下,我是多么侈望儿时的那场冬雪,将大地雪藏,让反射的光芒把天映的如镜面一般。

如今在雾霾的冬天不再经受前些年的凌冽寒风,更不用为晨起而扫雪挥汗,也不用为大雪封路而骂天骂地,但我们再也看不到银装素裹的大地,我们也看不到简陋又可爱的雪人,也听不到孩子们在雪地的嬉闹声,也看不到白茫茫的大地映衬之上的如镜天空。能量守恒定律似乎在自然界也是存在的,我们在享受着日益富足的物质享受,日益丰茂的娱乐生活与社交生活的同时,又失去了极多东西,这些东西随着年龄及长,俞发觉得珍贵,这些东西如同散漫于儿时记忆中的很多东西,当你在某个慵懒的午后想起之时,让你焦躁不安,在雾霾四罩的昏暗冬日,让你更是想起儿时在故乡的原野中疯跑的一群孩童,脚下的雪足以没过脚踝,因而没有尘土飞扬,天空的蓝没有一丝杂染,因而没有苦闷忧愁。

随着年岁及长,越来越忆起我的故乡。虽然现在回去的路上所花费的时间俞来俞短,但回去的机率似乎和过去一样多。但直至如今,每每要回去,还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我极希望踏在故乡的土地上,如果有没膝的积雪更是最好。这样,我可以放慢脚步,慢慢前行,还能听到独有的响声,让自己在迎面的冷风中深深呼入纯洁的空气,此刻,唯有自己的呼吸与心跳声音陪之前行,这一刻也可以放下手机,不在关心天气,不用再担心明日的雾霾与污染。猛的一回头,想必有一道长长的脚印清晰可溯,在脚印的那头,必定会有一个蓬头垢面的孩子,他,可是自己?

正月十二,在我一位亲人的三周年祭日,我在天气预报中看到了会有雨加雪,我连续两天在睡前的朦朦之中静听下水管的声音,我知道,如果雨来了,它会叮当叮当响起,然后慢慢无声,因为雪落无声,大雪更应如此,但下水管叮当叮当响了整夜,不曾变大,也不曾变小,雪花似乎又失约了。在傍晚之前的一阵子,扬扬洒洒的飘起了大片的雪花,我试着伸手去接住一片雪花,看看她的模样,但她依旧无情,瞬间消失在掌心,无影无踪。

时在六九,在故乡的旷野中,温柔的阳光,在西风中还不曾温暖。不骄也不躁,懒懒散散的贴满身上,在没有烟云的午后,一道光阴让眼角在迎风中流泪汪汪,岁月如新,我在一丝丝老去,这一片山,一方土,在久违的蓝天之下走进xiong口,萦绕着曾经的无知与童真,我亦会泪流满面。轻轻说声:我来了,故乡,你在等我吗?

心灵的原乡


朦胧的月色透过薄如蝉翼的纱窗,静静地映射在暗黄书页,黑发在迎着月色在肩头流泻,淘气的晚风轻轻的挠着鬓边的几缕发丝,妄想着打破那个倚案而立的身影的沉静,流年却在不知不觉中被翻过了一页又一页

多少人,怀揣壮志离开家乡,踏上远方的征途,漫长的道路上有着太多的美丽,绚烂的花朵惹人流连,甜甜的酒香诱人沉醉,就这样,迷失。不知终点在哪儿,连来时的路也已忘记,只得飘荡。从此,心便像海上的浮木一般,晃啊晃的,被重重海水缠绕,永远的漂泊无依。却很少有人知道,这更是一场心灵的征途,从最初的心境,历经几番世事,阅近沧海桑田,终于了悟,终于勘破,再次回到心灵的原乡。人们常道叶落归根,意思是人老了就应该回到故乡,回到出生的地方,在我看来,其中真意是回归本心,也就是回归赤子之心。回归那简简单单的平凡快乐,望云卷云舒,花开花落,不悲不喜。到那时,便明白,这一生到底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什么才是毕生真正向往追求的。

如今,信息的高速化,技术的发展,竞争的激烈化,心也自然变得浮躁。看着周遭的人功成名就,志得意满,我们难免有时羡慕甚至是嫉妒,拼了命的向他们看齐,可这过程中舍弃的往往才是最珍贵的。从不认为,幸福感是外在之物所能带来的,心灵有了归属,不再漂泊,才能拥有幸福。

明明知道自己正在追求的并不是真正想要的,可往往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仿若那鲜红的罂粟,致命的诱惑,无法挣脱,无法停止。提到此,不得不说到《深圳向左,天堂向右》的肖然,也就是最近热播的《相爱十年》的小说版本。萧然从一个农村的穷小子变成了亿万富翁,名利兼收的他却并不幸福,他自己也知道那并不是自己最渴望的,自从韩灵离开后,他就失去了快乐,失掉了灵魂,可是他停不了,他早已被深深地吸进黑色的黑洞中,不死不休。我总想,如果他的心可以回到原乡,回到那个最初的自己,是不是就可以停下来,是不是就可以幸福。

在久远到不知是哪个年代的小巷里,撑着油纸伞静静地看着雨滴落在脚边,留下一个美丽朦胧的背影;在清冷的月辉笼罩的小屋内,素手轻轻地翻过一页页的古籍;在遥远的乡下小村庄,围坐在一起,数着满天的星斗,听着蝉鸣。这是我所能想象到最美的场景,这,也是心灵的原乡。

乡医叶振华


1、初识叶大夫

深秋的北方,大地失去了青纱帐的翠绿,在秋风一次次的撕扯下,宽阔的平原变得到处一片干黄。人们重新把土地耕翻耙平,把新的种子播撒在大地上。祖祖辈辈年年月月,这里的人们就是这样在生存的土地上,不断播撒希望,收获果实,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辛勤的劳做着。不管遇到多少困哪,遭受多少打击,他们都不气馁,他们总是相信明天是美好的,为了希望泼洒多少汗水都是值得的。

秋季的收获以经大都到了村里的打麦场上,离变成人们的食物只差一步之遥。然而人们并不急于去加工这些秋粮,而是把他们晒起来,挂起来,囤起来,让大自然慢慢风干它们的水分。人们全力以赴的是在抢种小麦,在为明年的希望和快乐准备着。

由于昨天跟着社员抢种了一天小麦,我累得腰酸腿疼,拉了一天石磙,肩膀都快磨掉皮了。石磙虽然不大,只为了把播种好的麦种压实,但一趟趟反复在地里跑,像在大地上划平行线,一天不知走了多少路,反正两条腿都已经麻木了,收了工我也不知道是怎样摇晃着走回来的。晚饭吃了俩窝头,喝了一碗菜汤后倒头就睡,睡得一夜连梦都没做。

早上起来一睁眼,就觉得哪不对劲,窗户纸都亮了,二爷爷还在我身边躺着,平常这时候早下地做饭了。“二爷爷怎么啦?天都大亮了,还睡呐”?我起身轻轻摇了摇二爷爷。二爷爷背对着我,没有转身,从被子里伸出一只胳膊指着下身说:“腿疼,疼了一夜了,我再睡会儿,你吃完饭去跟队长说一声,我就不出工了。”

啊,二爷爷病了,昨天还好好的这是怎么了?我隔着被子摸摸二爷爷的腿:“是这儿疼吗?”“左腿,左腿疼。”我慌忙穿好衣服,从土炕上下来,走到二爷头前,看到二爷爷闭着眼,紧锁着眉头,下巴上的白胡茬子一动一动的,很痛苦的样子。我心里一沉,有些慌神。“二爷爷我带您去医院看看吧,您说,是去乡里还是县里?”对附近哪有医院,我还真不知道。虽然这是我的故乡,但实际回来还不到一个月。“没事,别担心。”二爷睁开眼,用手支着土炕从被窝里起坐来。“待会儿,你到大队卫生室请叶大夫来一趟,扎扎针,要不了几天就好了,每年一入秋都这样。”“您这是老病啊,关节炎吗?我找车子推您去吧。”“不用,你只要和叶大夫说一声,他准来。”“那好吧。”我的心平静了一些。

我二爷爷就是我爷爷的弟弟,一辈子没结过婚,因此没儿没女。我亲爷爷去世早,我都没见过面,心里一直把它当爷爷对待。二爷爷虽然快70岁了,但平时身子骨还算硬朗,在生产队菜园子干活,每天能挣8个工分,而我每天10个工分。他自愿少拿2工分是为了早点回家给我做饭,快一个月了,二爷爷一次饭也没有让我做过。我说:“那您先躺着,我来做早饭。”“不用了,粥已经熬好了,在锅里。”二爷仰着脸,用手指着火炕前的锅台。我扭回头看看锅台,锅盖边上冒出丝丝热气,灶口露出几根没烧完的柴火,一闪一闪的透出点点火星。“您什么时候熬好的?真是的,腿疼还下地做饭,不会叫醒我吗?”我心里一阵愧疚,都二十岁的人了,睡得这么死,二爷忍着腿疼下地做饭我竟不知道。我掀开锅盖,少半锅金黄色的玉米渣子粥已经熬好了。粥边上还扑哧扑哧的冒出少量气泡。

我是高中毕业从郑州下乡插队回到这里的,这里是我的故乡。本来我想跟同学一起去信阳插队,可父亲非要我回原籍房山。他说:“我问了,下乡政策有规定的,可以投亲靠友。咱老家离北京不远,生活习惯也熟悉。老家你二爷爷孤身一人,你们爷俩也好互相照顾,比去信阳山区强多了。听我的,就这么定了。”我自小怕我爸,在他面前我从不敢顶嘴,我只好屈从了。就这样,我一个人从郑州回到房山,成了与二爷爷相依为命的生产队社员。

我们住的村子叫三河庄,属房山县周口店区。这里距北京120华里,离县城20里,是平原与山区的交接地带。全村6个生产队1500多口人,也算是个较大的村子。村里的农田大多在平地里,而大部份农户的住房都在土坡上,而且很分散。村东有一条小河叫马刨泉河,水不深很清澈。住的较近村民每天在清晨到河里挑水吃,他们说这河水比村里井水甜。而我们吃的就全是井水了,因为我们住在村子中间,离河比较远。

我匆匆吃了一碗玉米糁粥,又给二爷盛了一碗,切了几片咸菜,一起放在炕头上,然后到大队卫生室给二爷爷请大夫。大队卫生室就在大队部斜对面,离我住的地方差不多有二三百米,我还是头一次到卫生室来,只见在街南面有一处三间门面的砖瓦房,房很高,房前有四根油染剥落的大柱子支撑着宽大的廊檐。门前有三层马牙石的大台阶,没有牌子连标志也没有,我是打听着才找到的。

我走上台阶,进到屋里,呵,好宽大,跟一般农户的房子一点不一样。好像一个大庙改建的。屋子右手摆一张长条桌,再远靠墙是一溜暗红色的中药柜。一个个子高挑的年轻女子正弯腰整理着地上的空口袋。正面往里左右各有一个门口,门上挂着半截白布帘。里面肯定还有两间内室。“你找谁呀?看病吗?”高挑女子直起身问我。“哦,我找叶大夫,给我二爷看看病。”“你二爷是谁呀怎么没有见过你?”“我二爷叫余永春,我是他孙子,刚回乡的。”高挑女子显出惊讶的表情,“哟,是余二叔的孙子啊,听说了,听说了!5队来了个知青,就是你呀!”我的脸有点发热,面对初次见面的一个年轻女子,我不知道怎么表达好。听她管我二爷爷叫二叔,肯定大我一辈。只好点点头,笑笑,算是回答。“叶大夫在里面,你进去吧,大清早你第一个,再晚点,你还真不一定找得到。”我向里屋门口走去,回头看了高挑女子一眼,心想;这老家的女孩子这么爱说话,见了生人一点也不害羞。

我挑开左手的门帘探头向屋里看了看,这是个三通间的大屋,左右两门是通着的。屋里窗户很大,光线很明亮,刷的很白的墙上,挂着人体针灸图和大队卫生室工作条例。屋里摆着三张桌子。桌上有血压计,温度表,针灸盒和一些书。两个男人各自坐在桌前,低头写着什么。都穿着便服,没有穿白大褂。

“请问,哪位是叶大夫?”我尽量小声地问。

“我是,你是余二叔的孙子吗,余二叔怎么了?”

其中一个中年男子抬起头,扶了扶眼镜。看样子刚才我跟外面的高挑女子说的话他都听见了。这就是叶大夫啊,我端详了叶大夫一眼;穿着灰色中山装上衣,长方脸,分头,不胖不瘦,戴付眼镜,上衣口袋别着支钢笔,脸上带着笑意,说话慢慢的一个字一个字吐的很清楚。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农村土医生。倒像城里学校的语文老师。

我把二爷爷腿疼的情况,向叶大夫讲述一遍。叶大夫偏过头对另一个年轻点的男人说:“三虎,你看一下家我去给余二叔看看腿。等会儿3队的保二爷来了,你给他换换药,手轻点,那老爷子脾气可有点燥,别让他不高兴。”说完,把针灸盒放在药箱里,提起药箱对我说:“走吧,”先我一步走出了房门。我急忙追出去,接过叶大夫的小药箱帮忙背着,向我们5队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我尽量靠近叶大夫,想跟他说说话,拉拉近乎。请人家上门看病先建立点感情总是好的。谁成想一路老有村民和叶大夫打招呼,一个个脸上堆着笑,点头哈腰,好像碰到多大的官似的,弄得我连说话的机会也没有。

回到家门口,我先一步推开房门,说了声:“叶大夫请!”叶大夫也不客气,抬脚走进屋内,就跟进自己的家似的。我回乡前父亲千叮嘱万嘱咐,告诉我,老家虽然是在农村,但礼数多的很。平常和长辈人说话必须称呼“您”;进屋必须让长辈先进;坐桌时,年长者坐上首,晚辈坐下首。给长辈倒茶后,要先倒退两步再转身,不能扭头就走,把屁股对着人家;问路打听事时,先要称呼:大爷、大妈、或大叔,可不能喊“哎!往哪怎么走?”那人家一定说你没大没小,没教养,不会理你。说了好多,我也没记全。总之要礼貌当先,礼多人不怪的意思。等我回到老家一看,还真是那么回事,这里尊老之风非常普遍,很多细节连十几岁的孩子都知道。可见这里的传统教育根扎的很深。所以我说话时处处小心不能叫人说咱没教养。

进了屋,看到二爷爷已经穿好衣服,正坐在小板凳上洗脚。叶大夫叫了声“二叔”,蹲下身在二爷爷的湿漉漉的腿上用手指按了按。“叶大夫来了,又麻烦你跑一趟。”二爷爷急忙用一块布把脚擦干,我放下药箱,扶着二爷爷坐到炕沿上。叶大夫问:“疼的厉害呀?”“可不,昨晚上疼了一宿。”二爷爷回答。“是酸疼还是扯着疼。”“像过电,从大腿跟向下,一跳一跳的疼。”叶大夫坐到二爷爷身边,给二爷爷号脉,凝神静气很是专注。过了几分钟,叶大夫走到靠墙的八仙桌前坐下,掏出钢笔和一片白纸,往上面写着什么,写好对我说:“你到卫生室拿药,我这就给你二爷扎针,没事,几天就会好的。”我说;“谢谢叶大夫,让您费心了。”然后拿起小白纸,向屋外走去。走到门口,听到二爷爷喊我说:“拿完药,到大队供销社捎包茶叶回来”我说:“唉,知道了。”

去卫生室的路上,我打开小白纸看了看,上面写着有十几味中药。那字写的十分清秀,一笔一划像小楷,比我这个高中生写的好看多了。我心想,这个叶大夫可不一般啊。

拿药回来的路上,我又拐到大队供销社去买茶叶。还是二爷爷想得周到,大夫上门,连茶水也没有像什么话。走进供销社大门,看到有几个人正在买东西,其中两个我认识,一个是我表姑,一个是我们生产队的贾二蛮子。我先跟表姑打招呼,叫了声;“表姑,买东西啊?”表姑说:“打点酱油买点盐,你买什么?怎么没出工呀?”我说:“我二爷病了,腿疼,我给他请了个大夫,来买包茶叶。”“哟!哪个大夫看的?”“叶大夫看的,现正在我家给二爷扎针哪”“那就没事了。叶大夫一去手到病除,你就放心吧。”表姑快人快语,很有北方女人的特色。这时贾二蛮子凑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我说兄弟,叶大夫到你家看病,准备给他吃什么?咱这的规矩,请叶大夫看病,白面烙饼摊鸡蛋那是少不了的,有钱的话再买瓶二锅头就齐活了”“啊!还要管饭哪?”贾二蛮子把手里的半个向日葵放到柜台上,伸着脖子对我说:“我说大知青,你二爷也没告诉你咱这儿的规矩?这一扎针带推拿,再拔个火罐什么的少说也得两个钟头,赶到吃饭点,你让人家叶大夫饿着肚子走啊,好意思吗?”我一脸懵然,不知怎么回答。表姑看到我为难的样子对我说:“没事,你先回去,一会儿我去你家给叶大夫做饭。”我喃喃的说;“家里没白面了,也没鸡蛋了怎么做啊”?表姑笑了,说:“我知道,我知道,有表姑,别为难。”等我买了茶叶,表姑提溜着酱油瓶子跟着我一起走出供销社大门,在街上拐角分手时,表姑对我说:“我家里白面,鸡蛋都有,这酱油就是拿鸡蛋换的,待会儿我一块带你家去,午饭我来做。你别操心,也真是的,两个光棍,哪像个家啊,早点娶个媳妇吧,也有个做饭的了。”说完笑哈哈的走了。说的我脸都红了。

当我回到家,见二爷爷头朝里躺在炕上,两条腿伸到炕沿上,腿上扎着十几根针。叶大夫正坐在小凳子上给我二爷在脚上按摩。怪不得二爷爷大清早洗脚,原来是怕弄脏了大夫的手啊。我把茉莉花茶沏好,放到八仙桌上,就站在桌边看叶大夫给我二爷治腿。只见叶大夫一边在我二爷爷脚上腿上捏,一边和二爷爷拉家常。

我在郑州的时候也到过医院看过病。那里的大夫都穿白大褂,戴大口罩,一脸的严肃,问病,开药。没一句多余的话,完全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

可看叶大夫和我二爷倒像是亲戚和朋友,两个人说着说着还笑起来。

捏完腿,叶大夫站起身。我赶忙端上一盆热水让叶大夫洗手,又拿自己的比较干净的毛巾给叶大夫擦手。然后请叶大夫坐到八仙桌前喝茶。我则毕恭毕敬的站在一边。叶大夫看看我,微笑着慢条斯理地问:“今年多大了?”我赶紧忙答道:“快20了。”“大小伙子了,回来插队还适应吧?你二爷的腿不好,你多干点家务活,别让他再累着了,更别把腿着凉。你拿回的草药记着每天晚上熬熬,给你二爷连熏带洗,洗出汗就睡觉。我每天来给他扎一次针,过几天就好了,没事,放心吧。”我边听边点头,努力让自己脸上带着微笑。“这孩子,挺规矩,能成,好好干吧,在农村好多事都需要你们有文化的年轻人干那。”“您喝茶,您喝茶”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顾着让茶。

“二叔在屋吗?”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表姑来了。我走到门口,拉开门,果然是表姑。只是表姑用两手端着个柳条编成的簸箕,里面是白面和几个鸡蛋。表姑走进门,先和叶大夫打了招呼,又走到炕前,对二爷爷说:“二叔腿又疼了,也不说一声,在供销社看见胜子我才知道。”“胜子”是我小名,长辈们都这么叫,显得亲近。二爷爷在炕上挺了挺身子说:“没事,别大惊小怪的,就是昨天浇菜园时着点凉,让叶大夫治治,几天就好会好了。”“那是,叶大夫的手艺谁不知道啊,我这多年胸闷气短的毛病还不是叶大夫看好的。可您也得掂量掂量自己,都快70岁的人了,还以为年轻啊,你一病不是给胜子找事吗,他爹妈在河南不定多担心哪,你说是吧?行了,你们聊着,我到那屋给你们做饭去。”二爷欠起身子说:“你看你这是……”“别这是,那是的,谁跟谁呀,你俩大男人吃一个人口粮,白面早就吃完了吧?跟我还客气,真是的。”说完表姑到耳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