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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你没变

发表时间: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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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十二年,你没变,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在南锣鼓巷从头走到尾,又从尾走到头,辗转在胡同中间,想象着与你久违的相见。

大四毕业了,我非常想念你。从小学五年级你转学以后,经历了初中、高中、大学,整整十二年了,我很想念你。在这即将毕业之际,我必须要见你一面。我带着仅有的一千块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我没有直接告诉你我去找你。怕你忙着实习,我知道在北京不容易,何况是实习生。也怕这十二年未见的长度足以使你忘却我这个儿时伙伴。

我想看你一眼,这样就满足了我十二年来的思念。

我在微信上发出状态:我到北京了。地理位置显示在三里屯。我收到了你回复:在三里屯?我刚好在那里上班,早知道去找你了。wwW.QG13.CoM

内心一阵狂喜,于是约定周末在南锣鼓巷相见。我不知道能不能一眼就认出你,不知道见面时会不会尴尬到一路无语,不知道我们是不是没有变。

电话响起,是你的。我快步走向胡同的入口。那个站在南锣鼓巷牌楼下的齐肩黑发女孩,已经比我高出一个头的女孩,带着白色围巾,挎着白色包包的女孩,笑容一如从前温暖的女孩。没有询问语,没有迟疑,没有客气。

一句话:抱抱。

在那一瞬间,十岁的小女孩回来了。想起初次转入那个小学校时那个冬天,你拉起我的手一起去小操场用果冻盒装满雪扣在在地上。想起借给我的一本本童话书,却从不催着要回去。想起一起在学校的嬉笑时刻。想起你从食堂端回教室的一大碗土豆丝。想起蹦蹦床上的快乐时光。想起巧克力的味道。想起你转学时的无声无息。想起你转学后我的后知后觉。想起你带给我的温暖我知道,你没变。

我们一起去吃饭,你团购了一家餐馆,我知道你也是提前准备好的。饭,有点清淡,不是我喜欢的,但是和你一块吃我很高兴,这是我想象中的一面。

我们一起在南锣鼓巷从头走到尾,有从尾走到头。

逛完一家家小店,只看不买。

你问我吃不吃这个吃不吃那个。

我说北京的糖葫芦好吃,你说这里的太贵,早知道从学校给你带。

我吃了一个吴裕泰甜筒又吃一个,你说变得这么能吃,冬天这么冷少吃点凉的。

你给买榴莲酥,俩人没有吃完,油炸的太腻。

去快餐店我说吃一个圣代,你坚持买了两杯热红茶。

你带我去鼓楼,在旗杆中轴线拍照。

在烟袋斜街,牌楼下看行人穿梭。

沿着后海走来走去,对酒吧的门迎摇摇头。

遇到一个藏族饰品店,我说藏族男孩挺帅的。你说是吗,我们学校有,下次好好看看。

北京冬天的风刺骨的冷,一阵一阵,我说比得上新疆的风了。你说习惯了就好了,学校那边的风更大。

我说毕业之后回家吗,你说家里同意留在北京。

得知今天是请假过来的,因为实习生周末也要工作。但是我来了,无论如何要请假。就这样停停说说,没有过多的谈及彼此过去的生活,仅仅是这一天,从见到的那一刻过着今天的日子,像过去的每一天一样这样的过着。我本不是抱着旅游的心态来这里,这样更像与老朋友肩并肩的在街头散步。

晚上的火车,我要回去了。送我上车的的时候你非要等车开走才离去,我说明天还要上班回去吧,你开玩笑说:好不容易见一面,害怕丢了不成。我说:是啊。十二年见一面,这是多漫长的等待。

如果可以,我不想你只留在我的记忆中和这短暂的相聚。如果可以,我是不是能留在北京,一起为生活打拼,一起相约吃饭,一起谈论着彼此的男朋友,一起天南海北谈天说地,一起回忆穿校服的日子,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如果可以,我们再回到老地方,走走小时候的路。我想再以好朋友的身份再次融入你的世界。

十二年,你没变,依然是温暖的笑容,我心中的样子。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十二年的坚守


严冬已经来临,肆虐的北风不断地侵袭着亚利柯亚夫的小屋,如纸般的墙壁在冰天雪地里来回摇摆。

风在吼叫,屋在摇曳,而老人却有所期待

亚利柯亚夫老人门前有一株梅花树,老人每年严冬都会从亚丁克拉州移居此地,看着、等着、盼着这株梅花树花开与花落,不吃不喝,如此等待已有十二年之久了。

但梅花似乎不懂老人的心思,十二年了一直没有盛开过,如今老人更添白鬓,那饱含深情的双眼始终在渴望着,鲜花的到来。

风一直狂羁,雪也纷纷击打着单薄的房子。它无法再支撑其大自然给予的重量倒了,老人也无法承受漫长的等待也倒了,他们一起倒在冰天雪地中,老人慢慢的闭上双眼,最后一眼还在看着那株梅花树。

亚利柯亚夫老人自死也没有看到花开花落,而他坚守的岗位永远没人继承。

我们是来自天国的战士,我们的丰功伟绩将永存人间史册,虽然没有人将我们记起,而我永远会服从队长对我们的命令,无论谁先走,我们都要坚守在这里,因为这属于我们的国土,我们的主权在这里,我们的尊严不能丢,即便我们都离开了。亚利柯亚夫最后的遗言。

我变了?我没变


18岁以为青春还很长,自己永远不会老,25岁往上走才知道青春其实很短,很短,就像羚羊奔过草原,像白云掠过云幔,一下子就让你措手不及站在落日余晖下,听微风吹过海面,夕阳醉了。

突然想起高中时谈过的一个女朋友,整整三年,手机里保存着每一条短信,空间留言板上每天睡觉前写的一句晚安,私人日记本里记录满满的每一次相遇和重逢的喜悦,和另一面抄的歌词,附扉页上贴着每一张你喜欢的照片,你笑起来的时候,就像一阵暖风,在我心间徜佯一转眼,多年过去了,此刻,你能记起来的也只有某一年的那个初夏,那一年,有你喜欢的人,微风不燥,阳光正好。

她说,三年时光,你给了她一段回忆里的疯狂, 而她,却给了你一个十年还没做完的梦。

当青春像烟火一样划过天空然后消散在角落里,我们便各自回家,远远的遗忘。日后,就算彼此相遇在茫茫人海里,或许谁都不再记得谁了。就像你用心写好的一遍作文,当老师要求你再重写一遍的时候,故事的情节,人物,时间都有了,但你却懒得再去往下写了。不是你放不下那些过去,而是你不愿意再去经历多一次,你明明已经努力过一次了,你在那场倾盆大雨中奄奄一息醒来后,你没如期见到那一道彩虹,你已经放弃了。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凭栏俯瞰这座城市的繁华,你的生活剩下的,只是夜晚梦魇下的张牙舞爪。

听过一首歌:或许我没资格说什么我知道我愿意等 我会慢慢等 慢慢等 等红灯变绿灯

在一场青春的单独旅程中,越越多的人找到了自己的伴侣,然後共赴一场爱情的盛宴,步入婚姻的殿堂。觉得婚姻就跟生活中的考试一样,有的人急匆匆交卷,可能他们比较聪明,或者说比较幸运,不用等到考试时间结束就能把答卷交上,带着恣意欣然离场而去,而我比较笨,也缺乏自信,我需要时间,我怕时间不够,不够时间练习。既使我也不知道答案,但我依然固执地坚持自己,我只希望我没有错直到最后该交卷的一秒,我一定会是义无反顾的。

就像电影里说的;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得到什么!

我从来不羡慕早早结婚成家的人,我羡慕的是,能拥有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她的一鼙一笑,就可以成为你全部的梦想。相反,女人也一样,优秀的男人很多,但真心爱你对你好的,你的选择才是最正确的。试想如果每天陪在身边的爱人,不能倾一生所爱,如何捱过五年,十年,漫漫的岁月长河如果幸运,直到你生老病死的那一秒,一样会紧紧握着你的手,说下辈子还等你的那个人。

突然想起以前写过的一首诗;

是否还记得当初的约定

我们说好一起去北方看雪

原来繁华终究不过一场落幕

也许真正爱过的人才会懂

爱有多灼热

痛就有多明显

徒留一段伤城

独自承受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拾荒

百年孤独也是一场好梦

二年级三班的班长


再去提起十年之前的事情,会去感叹当年的喜悦与纯粹,那是再也不会有的珍贵。

那时候我是刚刚上中学的毛头丫头,小小瘦瘦的身材,和男生一样短而乱的头发,特别嚣张的个性,活泼并且嚣张。

他是我碰到的第一个让我很开心的男孩子。他是比我高一级的学长,个子很高,皮肤很白,很爱笑,又很温暖。我们认识了之后就会天天找各种去我们班门口,那时的我傻的让人发笑,并不懂这一切的意思,只是开心的傻笑。

我初二的某一天,渐渐的在我们班门口看不见他,我故意的路过他们班也看不到他,后来他就像消失了一样。再以后我遇到了我的男朋友,也没有人再笑着提起那个高年级的班长。

到后来,在我高二那年,有一次上体育课,有一个穿着一身非主流的衣服,染着黄头发从我们班的队伍面前,走过。在那个校纪特别严格的高中,这样的穿着打扮无疑是受人休息的,我抬头看他时,他已经走出去很远。

我只犹豫了一秒钟,就无视同学和老师的目光,追了过去。

高二的我已经长高了个子,身材也变得胖胖的,头发就成了乖乖的蘑菇头,还带上厚厚的黑框眼镜,他也不再是当年干净阳光的样子,但是我还是一早就认出来了。

顾言西!

我怕追不上,就大声喊了他的名字。

他回过身来看我,一脸疑惑。

你不认得我了。

你是?

我在那一瞬间确实特别难过,还是笑了笑说,没事,没事,再见。

再我转身往班里跑的时候,心里非常轻松,跑的很快,当年没来得及告别,今天就算是我对你的告别,虽然你已经认不出我,但是二年级三班的班长,还是感谢你曾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感谢你曾带给我笑容,虽然以后再无交集。

直到现在,同学聚会的时候,我的所有同学们,朋友们都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却还会笑着提起那个二年级三班的班长。

十二兄弟


十二兄弟

从前有一个国王和一个王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并且生了十二个孩子,可这十二个孩子全是男孩。国王对王后说:你快要生第十三个孩子了。要是这个孩子是个女孩,我就下令杀掉那十二个男孩,好让她得到更多的财产,并且让她继承王位。

国王不只是说说而已,他甚至让人做了十二副棺材,在棺材里装满刨花,还在里面放上一个小寿枕。他让人把棺材全部锁进一个密室,把秘室的钥匙交给王后,不许她告诉任何人。

做母亲的现在整天坐在那里伤心,终于有一天,一直和她呆在一起的最小的儿子她给他起了个《圣经》上的名字便雅明问她:亲爱的妈妈,你为什么这样忧伤?

亲爱的孩子,她回答,我不能告诉你。

可是便雅明老是缠着王后,终于逼得她打开了密室,让他看了那十二副里面装满了刨花的棺材。她随后说:我亲爱的便雅明,这些棺材是你父亲为你和你的十一个哥哥准备的,因为如果我生下一个小妹妹,你们就会被杀死,用这些棺材埋葬掉。

她边说边哭,便雅明安慰她说:别哭了,亲爱的妈妈,我们不会被杀死的。我们可以逃走。

可是王后说:你和十一个哥哥逃到森林里去吧!你们要时刻派人在能找到的最高的树上放哨,注视城堡里的高塔。如果我生下的是个小弟弟,我就升起一面白旗,你们就可以回来了。如果我生下的是个小妹妹,我就升起一面红旗,你们就赶紧远走高飞,愿上帝保佑你们。我每天晚上都会起来为你们祈祷,祈祷你们在冬天能有炉火暖暖身子,祈祷你们在夏天不要中暑。

在接受了母亲的祝福之后,十二位王子便来到了森林里。他们一个个轮流放哨,坐在最高的橡树上,望着王宫里的高塔。十一天过去了,轮到便雅明放哨。他看到高塔上升起了一面旗子,可这旗子不是白色的,而是血红色的,这意味着他们只有死路一条。

当便雅明的哥哥们听到这个消息后都气坏了,说:难道要我们大家为一个女孩去死吗?我们发誓要为自己报仇,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见到女孩,就一定让她流出鲜红的血液!

于是,他们便向森林的深处走去,在森林中最黑暗的地方发现了一座被人使了魔法的小空屋。他们说:我们就住在这里。便雅明,你是我们当中年纪最小、身子最弱的,所以你就呆在家里看家,我们其他人出去找吃的东西。

随后,他们走进林子去射野兔、野鹿、各种各样的鸟和鸽子,并且寻找任何可以吃的东西,一起带回来给便雅明,让他做好了给大家填肚子。他们在这小屋子里一起生活了十年,并没有感到时间很长。

王后生下的小姑娘现在也长大了。她心地善良,美丽可爱,额头上还有一颗金色的星星。一天大扫除,她看到洗的衣服里有十二件男衬衣,便问她的妈妈:这些衬衣是谁穿的呀?它们太小了,肯定不是爸爸穿的。

王后心情沉重地回答:亲爱的孩子,这些是你十二个哥哥的衣服。

小姑娘说:我的十二个哥哥在哪里呀?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呀?

王后回答:他们四处流浪,只有上帝才知道他们在哪里。说着,王后把小姑娘带到密室那里,打开门,让她看了里面装着刨花和寿枕的十二副棺材。她说:这些棺材是为你的哥哥们准备的,但他们在你出世前偷偷逃跑了。

王后把事情的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小姑娘,而小姑娘则说:不要伤心,亲爱的妈妈。我去把哥哥们找回来。

于是,她带上那十二件衬衣,径直向森林走去。她走了整整一天,傍晚时来到了这座被人使了魔法的小屋。她走进小屋,看到里面有个少年。看到她长得非常漂亮,而且身上穿着华丽的衣服,额头上还有一颗金色的星星,少年感到很惊讶,便问: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她回答:我是公主,在寻找我的十二个哥哥。哪怕是走到天涯海角,我也一定要找到他们。

她说着便拿出他们的十二件衬衣给他看,便雅明这才知道她是他的妹妹。他说:我叫便雅明,是你最小的哥哥。

公主高兴得哭了起来,便雅明也流下了热泪。他们亲热地又是亲吻又是拥抱。过了一会儿,便雅明说:亲爱的妹妹,我们还有一件麻烦事。我们十二个人发过誓,要杀掉我们见到的任何一个姑娘,因为我们就是为了一个女孩而被迫逃离王国的。

她说:只要能救我的十二个哥哥,我愿意去死。

不行,便雅明回答,你不会死的。你先躲在这只桶下面,等十一个哥哥回来,我会说服他们的。

于是,公主便躲到了桶下面。晚上,另外十一位王子打猎回来时,便雅明已经把晚饭做好了。他们在桌子旁坐下来,边吃边问:有什么新闻吗?

便雅明说:难道你们什么也不知道?

没有,他们回答。

便雅明说:你们去了森林,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可我知道的却比你们知道的还要多。

快告诉我们吧,他们嚷道。

他说:不过你们得向我保证,决不杀死见到的第一个女孩。

好的,他们一起说,我们饶了她。快把新闻告诉我们吧。

便雅明说:我们的妹妹来了!然后,他提起木桶,公主从里面走出来了。只见她穿着华丽的衣服,额头上有一颗金色的星星,显得非常美丽、温柔、文雅。他们一个个喜出望外,搂着她的脖子,亲吻她,真心实意地爱她。

从此,她便和便雅明呆在家里,帮他做家务。十一个哥哥去森林里打猎,抓来鹿、斑鸠和别的鸟,让小妹妹和便雅明仔细烧好了填肚子。小姑娘出去捡柴火,采来花草当蔬菜,把锅子放在火塘上,总是在十一个哥哥回来之前把饭菜做好。她还收拾小屋,给小床铺上了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床单。哥哥们对她非常满意,和她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有一天,留在家里的公主和便雅明做了一顿非常丰盛的饭菜,等着哥哥们回来后一起坐下来开心地又吃又喝。这座被人使了魔法的屋子有个小花园,里面开着十二朵百合花。公主想让哥哥们高兴一下,便摘下了那十二朵花,准备在吃晚饭时送给每位哥哥一朵。但是,就在她摘下那些百合花的同时,十二个哥哥变成了十二只乌鸦,从森林上空飞了过去。屋子和花园也立刻消失了,荒凉的森林里现在只剩下了公主一个人。她朝四周看了看,见身边站着一位老太婆。老太婆说:我的孩子,瞧你都干了些什么!你为什么不让那些花长在那儿呢?那些花就是你的哥哥呀。他们现在要永远变成乌鸦了。

小姑娘哭着问:难道没有办法救他们了吗?

没有,老太婆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办法能救你的哥哥们,可这个办法太难了,你不会愿意用这个办法救他们的,因为你要做七年哑巴,不能说话也不能笑。要是你说了一个字,哪怕是离七年只有一个小时,你的一切努力都会付诸东流他们会因你说了一个字而全部死掉。

公主心中想:我知道,我一定能救活我的哥哥们。于是,她就走到一棵大树旁,爬上去坐在上面纺纱,既不说话也不笑。

说来也巧,一位年轻的国王打猎来到了这座森林。国王有条大狼犬,它跑到公主坐着的大树下,不停地围着大树跳上跳下,对着姑娘吠叫不止。国王跟了过来,看到了额头上有金色星星的美丽公主,一下子就被她的美貌迷住了。他大声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妻子。她没有开口回答,但微微点了点头。于是,国王便亲自爬到树上,把她抱下来放到马背上,带着她回到宫中。庄严的婚礼壮观而又热闹,可新娘却既不说话也不欢笑。他们一起幸福地生活了好几年。

国王的母亲是个邪恶的女人,开始说新王后的坏话了,她对国王说:你带回来的姑娘是个穷要饭的。谁知道她在搞什么鬼名堂呢!就算她是个哑巴,就算她不会说话,可她总能笑一笑吧?从来不笑的人一定心肠很坏!

国王起初不相信这些话,可他的母亲一直在他的面前念叨,而且总是说王后干了这样那样的坏事,到后来,国王终于被蒙住了,而且判了王后死刑。

王宫的院子里点燃了一大堆火,王后将被这堆火烧死。国王站在楼上的窗口前,眼泪汪汪地看着,因为他仍然深深地爱着王后。

就在王后被紧紧地绑在火刑架上,红红的火舌开始吞噬她的衣裳时,七年的最后一刹那终于过去了。空中传来了一阵呼啦呼啦的声音,十二只乌鸦飞到这里落了下来。它们刚落地就变成了王后的十二个哥哥。他们拆掉火堆,扑灭火焰,把他们的好妹妹放了下来,并且亲吻她、拥抱她。

王后现在终于能开口说话了,她把自己当哑巴、从来不笑的原因告诉了国王。国王知道她清白无辜后,非常高兴,与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白发千古。国王那邪恶的母亲受到了审判,被塞进一只装着沸油和毒蛇的大桶,死得很惨。

二00二年的第一场雪


2002年12月5日,这个一生让我心痛的日子,痛彻心扉的那种痛,仿佛一只困在笼里的兽,时刻在吞噬着我的心,我的灵魂。

我亲爱的弟弟,你在天国还好吗?那儿有你最爱吃的红烧肉吗?有你爱吃的的新疆大盘鸡和烤羊肉串吗?总之,你是一个贪吃的猫,最爱美食了,每当碰上好吃的,你脸上总是喜笑颜开,乐的合不拢嘴。转眼又到了你离开的第十二个年头了,想起你,我彻夜难眠,不知流了多少泪,记得你走的时候,是个早晨,天空中飘着雪花,漫天飞舞,飘飘撒撒,像在为你送行。你走得为什么这样匆忙,也不跟你姐道个别,你知道吗,我恨你,恨你。你把该你尽的责任都推到了你的姐妹身上,就这么轻松的走了,一去不归。弟弟,你知道我在想你吗?想到我心痛。每当我想你的时候,我会用回忆来填补我对你的思念。

记得小时候,咱俩是一对小掏蛋,经常瞒着爸妈偷偷到河里洗澡、摸鱼、掏鸟蛋、偷瓜农的西瓜,回来总能蒙混过关,咱俩配合得天衣无缝,是那样的默契。还记得吗,你上小学业二年级的时候,因为调皮,留了级,爸爸把你饱揍了一顿,把你关在另一间屋里,反锁上门,当时爸拿着皮带抽你,算是对你的惩罚,你在屋里哭,我在门外陪着你哭,那啪、啪的声音,仿佛抽在了我的心上;还记得吗,你小时候喜欢绘画,画得还像模像样呢,这也是你的天赋吧。到了你工作以后,也是个能写能画、工作能力特强的一个人。

还有一次,那时你很小,可能只有三四岁吧,我们吃杏子,我把甜杏核自己吃了,把苦的给了你,可你竟然把它吃了,还中了毒,那时真是不懂事,直到现在,全家人回忆起来还埋怨我呢,我现在真的感到很愧疚,亲爱的弟弟,在这我对你说声对不起了,别记恨我呀。唉,我想说的太多了,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总之,童年对我们来说,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每天都有快乐的事等着我们。小时候,你是我的好伙伴,大了你是我的主心骨,我的依赖。

噢,对了,你在的时候,特别喜欢养花,其中有一盆你最喜欢的巴西木去年居然开花了,还带着浓浓的香气,着实让我吃惊不小,那花是浅粉色的,只有米粒般大小,花茎是长形的,像一只只马尾,从叶子的顶端斜垂下来,那星星点点的小花千朵万朵紧紧地簇拥在一起,缀满了整个花茎,远远望去,像一片片粉红色的云,看到它,闻到它那沁人心脾的香气,仿佛看到你在对着我微笑今年它又开花了,还是那样的郁郁葱葱,生机盎然,只是比去年多了一枝,是五枝,这都是我和爸妈精心呵护的结果,这也许是你的化身吧。

记得你离开前不久,从乌鲁木齐学习回来,买了件黑色中长风衣,你穿着它笑咪咪地站在我面前,配上你那1。78的个头,还有你那白暂的皮肤,呵,还真有点周润发的风度呢,帅极了,我真为有你这样一个弟弟而感到自豪。你的样子,却永远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记得你走的前几天,你还答应等你回来以后,咱们全家凑在一起吃火锅呢,可是,你竟然一去不归,我这一生我再吃不到你做的香喷喷的火锅了。弟弟,餐桌上少了你,再美味的佳也变得索然无味。

亲爱的弟弟,现在已是隆冬季节,要注意保暖呀,别冻着了,别让你姐担心。

思念、十二声钟响


一、午夜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十二声钟响敲碎了一份思念,也敲碎了一颗心。

走在凌晨的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听着耳边象征午夜的钟声,他看到的是一片绝望的黑暗。十二声钟响,是不是就象征着十二种人,他想到中国有十二生肖,希腊有十二星座,而十二这个数字也代表着终结与开始,是一个轮回。

可是他认为他是轮回外的人,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有的仅仅是与别人擦肩而过的哀伤,也只能独自一人在午夜里思念一个像天边彩虹般美丽却虚幻的人,然后默默地在星光下前行。

每一下,他都望着天空,想要用星光闪烁出她的娇容,却发现自己快要被那份深邃的黑吞噬,模糊了不仅是一张脸,还有掩藏在心底对她的思念。他发现自己无法向前迈进一步,即便他仿佛看到她就在眼前,就在那触手可及的地方,但他也不敢,害怕那仅仅是他最美丽的幻想而已。

他不懂为什么一个人的思念可以到如此的地步,尤其是这样漂泊的想念她,没有目的也没有终点,到最后也仅仅只是一个惊天动地的泡沫。

他挪动脚步向前迈进,紧紧衣领要把自己包裹起来,不让冬天的寒风接触身体,更渴望把那些绝望的思念格挡在夜的黑暗里。可是一切都是徒劳的,她的脸庞还是会浮现在他的眼前,她的声音仍然在他的耳畔回响,挥之不去。

他恐惧了,他害怕了,他蜷缩在街角瑟瑟发抖,他闭上眼睛假装睡觉,想要在梦里把她忘记,可是他却发现原来她已经变成了他的梦乡。他沮丧地睁开眼睛,她的身影突然从他眼前一晃而过,他发疯似得向前奔跑,拼命要抓住那一抹虚幻的希望。

可是最后他看到的是空旷的荒野,而手心里的是冬日寒冷的空气,在这里没有她的气息。他的心突然地痛了,他对着空无一人的世界呐喊,他对着泛着星光的夜空张开双臂,可是注定她听不到他的声音,感受不到他胸膛的温度。他渴求天空将他带走,让他变成天边的一颗微弱的星辰,每天夜里伴她入眠。但他知道他最终也不会实现,只能寄托于无尽的幻想。

他缓慢地前行着,低着头看着脚边星光下的影子,他想也许只有影子可以来陪伴他安慰他,可是此刻的影子也变得虚幻,变得遥远。他走到了一片闹市区,一片陌生的地带,灯红酒绿,他突然有点累了,他坐在路边,看着街旁的繁华,为何泪水想要肆虐。

他觉得也许他不该出现在这里,被这夜的忧伤凌迟,被这肆无忌惮的思念杀得体无完肤。午夜的钟声早已完结,可为何他的思念不能随钟声而停止,他只能无奈地想着,更无奈地用思念一遍一遍地折磨自己。

他看着那一串霓虹,想起她微红的脸颊,他流着泪水笑了;他看着街边喧闹的人群,想起她瘦弱的背影,他扬起头哭了;他看自己手中的水滴,分不清是谁的泪,他努力让自己靠近大地,支撑自己颤抖的身体。

他知道他该把这份思念流放在黑暗里,或者自己内心不见天日的牢笼里,可是他放不下孤单时那份牵挂。他一步一回头地往回走着,留恋着那些繁华,留恋着那份思念,但他觉得累了,真的累了。他回到自己的世界里,把他的钟调到了十二点。

听着耳边的钟声,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他决定把思念留在钟声里。在每个十二点钟声响起时,他会知道有一份思念在这里。

寂寞的他学会了孤独的舞步,漫步在十二点的钟声里,星空的舞台

二、正午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阳光下的钟声牵动着嘴角的微笑,响彻了内心的欢喜。

走在温暖的天空下,她抬起头望向太阳的方向,尽管耀得她的双眼无法睁开,但她还是享受这种温暖的感觉。听着耳边的钟声,她迎着太阳,跟随着白云,顺着微风吹的方向奔跑。她喜欢阳光,喜欢在阳光下奔跑,尤其是冬日的暖阳会带给她一种幸福的感觉。

她喜欢十二这个数字,因为她觉得这个数字很神奇,十二生肖、十二星座都是那么地充满了传说。因此,她喜欢聆听正午十二点的钟声,喜欢体会在这些轮回中的快乐。

在一片田野中,她停下脚步,看着头顶飞过的鸟儿。那些冬日里还在这寒冷的地方停留的鸟儿们,是她最喜欢的鸟类,因为它们不怕严寒,能在没有生气的冬日里唱出最美丽的歌谣。每当看到满天飞的小鸟,她总是会忍不住的微笑,一种暖暖的感觉漫上心头。

此时此刻,天边飞舞着的鸟儿们的身影下,她漫步在田野中,张开双臂拥抱着天空,幻想着自己也在天际翱翔,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让她不禁地想要大喊出来。她闭上双眼,体会沈浸在大自然中的感觉,嘴角的牵动让她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心中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平静。在阳光照耀下,她的身影是那样的美丽、安静。

她穿过空旷的田野,沿着笔直的公路慢慢前行,一步一步丈量着自己走过的路,在心中默数着。她低着头,不愿看路的前方,因为她知道这路会走好远好远,但只要脚下的路足够平坦,她就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偶尔,她会探起头看看蓝天,这时,她总会感觉有一个模糊的脸在注视着她,但她却永远也看不清楚,甚至这个脸是那样的陌生。每当看到那个脸时,她的眼就会变得湿润,即便她的笑容还挂在脸上,而她的心仿佛也被触动了某个角落。

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却变得渴望看到那个脸,甚至她喜欢上那种流着眼泪的幸福感觉。她环顾着四周,在这荒芜的天地间,她觉得她并不孤单,即使在这空无一人的地方,也会有一个人在陪伴着她,在心中思念她。

但她却不知道那个人会是谁,在哪里。沐浴在阳关下,她甩了甩头,将脑海中所有思想排空,蹦跳着向前跑去。路过一座农舍,她看到有一对年迈的夫妻在屋前晒天阳,她想,也许这种平平淡淡的白头到老才是最幸福的生活了。

她停下脚步,不想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丈夫颤抖着为妻子捋了捋额边的白发,妻子对丈夫露出了幸福的微笑。夫妻看都了她,都对她报以善意的笑容,而她也笑着和他们打招呼,然后说再见。她离开农舍继续行走在一个人的公路上,她也想遇到能为自己捋白发的人,她感觉曾经有过,她认为自己也许忘却了什么。

她回头看着自己走过的公路,没有尽头,她不相信自己竟然走了那么长,她是那么的快乐以至于大笑了起来。她自己都很佩服自己,也许是因为她只看着脚下。她来到一片闹市,人来人往,川流不息,陌生的一切对她充满了新鲜感。

她喜欢这种热闹的感觉,充满了人气,一种烟火的气息,烟火气是喜人的,带着喜气洋洋,而这味道,有脚踏实地的温暖。她走进一个集市,看着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看着那些形形色色的路人,她有些感动,她觉得就算自己忘记了一切,她也是幸福的,每个人活下来都是幸福的,因为我们可以自由的呼吸。

她想,活的没有烦恼和忧愁,只要每天都能开心的笑,天天都是幸福。她喜欢现在的生活,不管以前是什么样的,她知道一切都不会再回去。

她明白了,有一个人在深深的思念着她,每时每刻都会想念着她,但是她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这份思念可以牵动她的心。可是她开始新的生活,也喜欢这种生活,她不想让这种莫名的牵挂扰乱着她的心,她要让自己真正的静下来。

她回到自己的世界里,把她的钟调到了十二点,听着耳边的钟声,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她决定把那种对自己思念彻底遗忘在钟声里。在每个十二点钟声响起时,她会知道有一份思念在想念着自己。

快乐的她学会了幸福的舞步,漫步在十二点的钟声里,阳光的沐浴

三、相交

清晨的空气滋润着浮躁的世界,朝阳的光辉驱散了人生的寒冷。

在晨色的清爽中,他牵着她的手,漫步在林间的小路上,呼吸着充满了生命的气息。在这冬日的早晨,并没有寒冷的萧索,即使满目的枯枝也焕发着深沉的生命之力。他将她的手放到自己的口袋里取暖,她感觉到冬日里最热的温度。他们喜欢在冬日的清晨一起散步,感受冬日的活力,就像他们彼此最美的故事。

路边的积雪还没有融化,她喜欢在雪里漫步,他喜欢看她在雪中放肆的嬉笑,他因为她的笑容而感到幸福。她看到在一片纯白中有一点绿色,她拉着他走到那一抹绿色旁边,蹲下将白雪挖开,一颗纤弱的小草在不屈的生长着。

他在旁边看着她嘴角牵起的弧度,忍不住地从后面抱住了她,在她耳边浅浅地低语着,我就是一棵小草,被你的纯白包裹着,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够茁壮成长。她感受着他在耳边的细语,缓缓地将头转向他,看着他的眼睛,迅速在他的脸颊吻了一下,然后迅速的跑开,在远处停住转过身,大声地对着他喊着,如果你是小草,我要一辈子把你放在我的怀抱里。

他看着远处她爽朗的笑容,迅速的追了上去,将她拥入怀中,对着她温柔的诉说,那我就永远也不离开。感受着他怀抱的温暖,她的内心被幸福填满。享受着她的体温,他心中多么希望永远都停留在这一刻,可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他和她手牵手地走着,慢慢地到了一个海边的小山顶上,他们是来看日出的,冬天的日出很晚,但却很美。他扶着她坐到一块大石头上,她依偎在他的怀里,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将她抱得很紧。

远方的天空飘起了一抹橘红色的光,炫丽夺目,她看着那抹光,慢慢地将头靠近他的胸膛,听着他强劲有力的心跳,一抹霞光也飞上了她的脸颊。他抚摸着她秀丽的长发,看着她比朝霞更美丽的脸庞,忍不住地在她额头上浅吻了一下。

她突然坐起来,鼓起脸颊,恶狠狠地瞪着他,而他却又忍不住地碰了她嘟起的嘴唇,她似生气地用无力的拳头捶打着他,他紧紧的将她抱住,一丝也不愿松手。此时,天边的朝阳已经露出了些许羡慕的笑脸,他指着那一片朝霞,低头对着她,这些美丽此刻只属于我们两个人,只有你和我。

她幸福着笑着,只是看着天边,没有说一句话。他内心想着,如果她也只属于他一个人该多好,但他也明白这是不现实的。

他和她,从山上下来,走到海边,在一望无际的大海面前他们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她块步地跑到大海面前,冲着那片无垠放声地大喊着,啊、啊、啊他走到她的身旁,学着她对着大海喊,如果世界就在此时终结,我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因为有她在我身旁。

她听着身旁他的呐喊,她感动地流下了幸福的泪水,她突然转身将他抱住,她踮起脚尖,将自己的唇贴到了他的唇上。他拼尽全力地将她抱进自己的怀里,仿佛害怕下一秒她便会消失。他和她,感受着彼此嘴角的温度,沉浸在幸福的海洋里。

他们都无私地用自己的爱,爱着对方。她相信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她在他身边总是会有一种幸福的味道。他希望他们会永远在一起,他在她身旁总能感受到阳关般的温暖。

四、平行

黄昏的空气洗刷着渐冷的世界,夕阳的余辉带走了人生最后的温暖。

她离开了,在他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离开了,正确的说是她忘记了他。看着渐渐夕落的阳关,还有她渐行渐远的背影,内心的伤痛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了。她走了,永远不会再回头地走了,他也转身离开了,拭去眼角的泪水。在他转身之后,他并没有发现如阳光般她的身影在轻微的颤抖,而她的脸上也挂满了泪水,那是伤痛的泪水。

因为爱所以离开。

五、他和她

他和她相爱过,后来他和她分开了,她忘记了他,他会在深夜思念她,她会在正午感觉到有人在思念她。

他享受午后的阳光,却更喜欢午夜的黑暗,因为它可以把他掩藏的很深很深

时间并不能战胜一切,至少它没有磨灭我对你的感情。

十二月冬


芩罗回到家的时候正好六点,天已经有点黑了,她的手又红又肿,跟个萝卜似得。她感觉自己已经没劲儿了,可是还是一鼓作气的骑着自行车冲着自己家的大门骑过去,咣地一声,又刺耳又难听!芩罗骑在自行车上被反弹了回来,她赶紧两脚踩在地上才刹住车!她想她妈要在家,肯定又要嚷嚷了

芩罗拉开棉衣的拉链从棉衣的夹层里面取出钥匙打开门,然后把钥匙握在手里!她们家的大门里里外外开门都需要钥匙,所以暂时还不能装回去。芩罗就只有一个钥匙,也没有钥匙链,她妈让她用根绳子串起来绑在脖子上,可是她嫌那样跟白龙的脖套一样,所以她还是一个钥匙带着,装在袄的夹层里!哦,白龙是她们家的看门狗,可是家里都没人了,怕把他饿死,所以给她二舅了

芩罗把自行车推进家里,然后又锁上门!她们家和外面一样冷,甚至比外面还冷!现在的农村基本都是这样,房子盖的很大,从外面看很气派,可是里面要啥没啥!芩罗家就是这样,她们家盖的是个两层楼,从外面看很气派,可是里面墙都没刷呢!芩罗走进房间里,把东西扔到床上,然后给电视插上电源,又插上电褥子,就直接脱掉衣服,盖上被子,睡到床上去了,她给自己说,先暖一下! 芩罗她们家一共就四个人,她爹她妈还有她姐!她爹是个跟着大部队走的建筑工人,她妈在造纸厂搅桨水,她姐上了一个大专,还没毕业!所以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了!她在她们镇上读初中,初三!初三的第一个学期都快完了,可是芩罗还没适应!她觉得心里很急躁,可是又说不出来,她不想念了,可是又不知道怎么给家里说,她成绩还不错,除了数学老不及格,她觉得应该能考上一个不错的高中,而且还是不用掏借读费的那种!可是她也知道自己就算上了高中也考不上大学,虽然很莫名其妙,但她就是这么觉得的!她把这归于女人的第六感!

芩罗模模糊糊的睡着了,醒的时候是被尿憋醒的,她把被子拉开,可是冷的受不了,她又拉上了。这时候她才感觉被窝很烫,看了一下电褥子,高温那一块儿的灯还亮着呢,芩罗赶紧调成低温,然后怔了一下决定去上厕所。

芩罗出去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天上月亮很大很亮,芩罗站在院子里都能看见自己呼出的白气。芩罗家的厕所离院子挺远的,芩罗走到一半,邻居家的狗叫了起来,吓得芩罗不敢再走了,她脑子里浮现出了很多不好的画面,所以她又走了回来,她在自家墙后面撒了泡尿就赶紧跑回家,关上门,静的她能听见心跳声。

芩罗回到房间打开电视,一打开就是某卫视的《花木兰传奇》,她看不出来演员演技如何,她只觉得苗圃演的挺带劲儿的,所以她也懒得换台。她看见罗晋的脸,想着程晨将来应该也就这样儿了,挺帅的。但是程晨是罗晋,许静也不会是苗圃。哦,忘了说了,程晨是她们班班长,许静是她们班男生眼里的班花,大多数女生都不承认这一点,芩罗也不承认。在她看来,许静挺假的,柔柔弱弱的,和林黛玉一样。林黛玉是芩罗最讨厌的一种女人,没事就哭哭啼啼的,和芩罗这种假小子放一块儿,芩罗这类型的,永远得不了好,芩罗早都分析出了这个结果,所以她特别讨厌林黛玉,现在也讨厌许静。她、许静和程晨是一所小学一个班里出来的,偏偏她特别捣蛋,成绩也一般,许静和程晨都是学习特别好的。重点是,她和许静都觉得程晨帅,偏偏班里娃只知道把许静和程晨说一块儿开玩笑。全班就只有一个人知道芩罗喜欢程晨这件事,这个人就是许静,因为许静和芩罗是一块儿长大的,芩罗她奶奶和许静她奶奶是牌友!

当然在芩罗看来,朋友妻不可戏这种事在女人身上也一样适合,她觉得许静真对不起她。所以她决定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许静,她会在她有限的生命里从始至终都讨厌她。睡觉前芩罗还在想,程晨千万千万不能喜欢许静,不然她就告诉老师。

凌晨四点的时候,芩罗定的闹钟响了,芩罗从被窝里伸出手关上闹钟,想着再眯一会儿。芩罗感觉眯了好长时间了,睁开眼看了一下闹钟才过了五分钟,芩罗盯着窗子看了一下下,然后果断起身。不要问芩罗为什么起这么早,月亮还在天上挂着呢。没办法,芩罗她们初三只放半天假,周六早上八点又要上课。芩罗得在这半天里换上上一周洗的衣服,然后把她这一周的脏衣服洗了,然后晾起来,这样下次回来衣服才能干。冬天不比夏天,袄又难洗又难干。所以芩罗得早点起来洗衣服。洗完衣服还得给自己做顿饭吃了才能去上课。芩罗不是没钱,她妈打工走的时候给芩罗留了钱,可是又怕芩罗弄丢,所以放芩罗舅舅那儿了,然后让芩罗每次回来去她舅舅那儿取钱。芩罗舅舅家和芩罗一个村儿,芩罗她们家在村东头,舅舅家在西头。其实挺方便的,但是芩罗就怕去。因为芩罗每次去要钱,舅舅都要把芩罗骂一遍,说什么花钱厉害了,饿死鬼投胎了什么的,有时候芩罗她们发什么复习资料要收钱的时候,舅舅就让芩罗打电话给她妈,让回来送钱,说留的钱花完了。芩罗虽然没记账,可是她知道她妈留的钱还有呢,所以芩罗也就不取钱了,每次吃饭记账,然后等她妈回来一块儿结了。 芩罗洗完衣服的时候都六点多了,这个时候给自己弄碗米汤喝完正好去学校!芩罗连锅都懒得刷,直接倒了两碗水,米下下去,添了把火就直接在灶堂前侯着,反正时间还早!这个时候她又想起程晨和许静了,她想她也确实配不上程晨。就拿学习这一点儿说,许静都比她强多了。她想她回到学校还是要好好学习的,她得考一个好高中,考一个好大学,然后找个好工作,起码她将来得比许静强。除此之外,她还得挣好多钱,那样她舅舅就不敢骂她了,她妈她爸也就不用出去打工了,她妈还会给她做饭。想到这儿,芩罗看了一眼灶堂,火都灭了,可是锅还没响呢,芩罗又抓了一把柴火塞进去。

芩罗盯着火又想起她们数学老师了,数学老师是个秃顶的老男人,这个老男人尤其看芩罗不顺眼。没办法,芩罗数学特别烂,即使芩罗的英语成绩把她的总成绩拉到全班前十以内,可仍然不能阻挡这个秃顶男人每次上课前都把芩罗赶出去。尤其是上周,各科老师都给班里前十进行突击补习,就这个老男人叫了全班前九,没叫芩罗。芩罗当时委屈的眼睛都红了,芩罗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她没事儿就做数学题,可她数学不开窍,怎么也学不会,再加上数学老师不让她上课,她更不懂了。可是这个时候,没人去证明芩罗的努力。芩罗在他们班是个尴尬的存在,好学生里的差生,差生里的优等生!所以芩罗也没朋友,她在班里很沉默,沉默到大家认识她只是因为她的英语成绩!

芩罗望着灶堂里的火,她想,她的将来是什么样子的呢?总不会是现在这样的!她希望别人能注意到她,希望程晨能和她一块儿打闹,所以她得咕~咕~咕米汤翻滚的声音打断了芩罗的思路!芩罗舀出米汤,晾了晾,一口喝完,涮了锅碗!背上包,把她的自行车推出去,锁上门,又把钥匙塞到棉衣的夹层里,然后骑着自行车迎着冷风开始往学校赶!

十二月天晴


南方的冬天虽然没有北方的刺寒,但始终有一种透骨的清冷。十几度的天气,大家始终披着毛呢大衣啰嗦在大街小巷。掰指数数这已经是我来到深圳的第5个年头了。大学毕业后,我一直留在这里,带着梦想,带着激情,带着信念,在这里寻找着我想要的生活。

被闹铃吵醒的清早,我裹足了毛衣,披着围巾,赶脚在上班的路上。站台上站满了一排排同样起早贪黑的上班族,大家急切的眼神吊望着远方将到的车辆,拿着手机一片片的刷新等车软件的最新信息。好不容易盼到了适合自己的那条路线,于是大家一窝蜂的挤了上去。司机大叔大声喊着挤不上的坐下班车,上不了的就别上了。但始终有人固执的站在门边,紧紧的抓着门把,不愿意下车。错过了这班车,下班车又不知该要等多久了。企业严厉的制度从来不会为员工们切身考虑过,迟到扣钱,扣钱,扣钱。

经过了辗转反侧,冒着被挤成肉饼的危险,我顺利的到达了公司地点,踩着上班的钟点及时按下了打卡机,看着打卡机上的时间,很兴庆自己没有迟到。脱下毛呢外套后,接下来的时间就是将双手裸露在空气中,一片片的敲打着键盘,这就是在这里上班的工作节奏,当然还得时不时的被领导批斗两句。记得那年年少无知,看着电视剧上那些高大上的商务大厦,一个个穿着职业装,身材窈窕的女性,手提电脑包,或怀捧文件夹,尖细高跟鞋,伴着有节奏的声音,缓缓前行。那似乎是一种生活的高度,那种装扮的人似乎是一种成功的标志。

后来,我慢慢的接触到了所谓的职场,当自己也变成了一个所谓的白领丽人,每天妆容着自己,西服短裙,擦的油亮的高跟鞋,扎着颇高的马尾。让自己疲倦的精神看起来始终抖擞昂扬,气质非凡。然而我的内心却出卖了我,我无法再大步的奔走,因为我担心我的裙子会裂开;不管我多急,我走不快,因为我尖细的高跟鞋会把我的脚折腾的好痛。我不能在办公室大声的讲话,很多话不能话,很多事更不能做。每天从服装再到行为,一点点的约束自己。看着衣柜里挤满着美美衣服,如今只剩周未才有时间去美美的装扮自己了,至于上班时的自己,完全无美感可言。

在网络上看到这样一句很流行的话电脑一开一关上班的一天就结束了。描述的那么简单,又是那么形象,就一个动作,将人彻底械化了。忙忙碌碌,或许很多人都忘记了自己在做的是什么事,目标又是在哪里。我背井离乡,千里迢迢,来到这个所谓的大城市,我为的是什么,我一直在追求,而我想要究竟是什么,不知不觉,我都忘记了什么才是我要的生活了。

望着工资条上的数字,它总是停留在那个数字上,不上不下,还有我一榻榻未还清的账单。我答应过给爸爸买的新款手机,答应过给妈妈带着羽绒大衣,答应过弟弟的满汉全席,答应过妹妹的云南之旅。我带着好多好多别人的愿望,还有我自己不敢提的愿望,日复一日。日历又被撕开了一页,12月的天晴,伴着20XX的钟声,悄悄的敲响了我不堪的生活。带着曾有过的信念,我漫步在落叶萧条的大道,最喜欢在这里看着放学后骑着单车,背着书包,飞驰电掣的中学生了。那些是我曾有过的青葱,在脚踏车上唱过的歌声,一片片的回荡在耳边。如今的他们会在单车上哼什么歌,他们还会想念朴树的歌声吗?那些花儿还会被聆听吗?他们的梦想的是什么?还会继续说科学家、教师、医生、工程师...那些得体又光荣的工作吗?

都说喜欢缅怀过去的人,会比较重感情。我总是怀念的那年盛夏,在那个晚自习的教室里,旁边坐着那个我暗念的男生,我羞红的脸颊也要去问他这道题怎么解。其实他不知道我是故意去找那些深奥的题目问他的,那些问题的答案一点都不重要,我只是为了能有一个充足的理由跟他说会话。就为了看着他帮我解题,听着他耐心的给我讲解。我不敢告诉他,其实我在看着他,我忘记听他讲解了。

如今的校草,我暗恋过的男神,你过的还好吗?想起那次我看《初恋那件小事》,爱情的力量很伟大,将一个丑小鸭变成了天鹅。最感动的一个情节是小水羞涩的心,鼓足最大的勇气去向啊亮学长表白,然而啊亮学长并没有接受她,他爱她,却没有在一起。故事很美,虽然当初他们没有在一起,但多年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当初勇敢的走一回,我能不能跟校草好好的做个朋友。或许从很久以前我就埋下了这个通病,我缺乏勇气,我没有自信。

那些青涩的岁月一去不再有,我还会再去为了某帅气的男生而单纯的心动,去为了接触他而花费心思吗?我想我不会再这样做了,我麻痹了生活,麻痹了理想。我只想活着,完成我答应过的那些人的那些约定。当一个人存在的意义不再是为自己的存在而存在,而是在为了他人的存在而存在时,或许这也是一种升华的领悟吧。我看到了生活的另一种意义,另一种我需要很努力的意义。

写于20xx年12月15日

听风说雨

十二个懒汉


十二个懒汉

从前有十二个小厮,他们白天什么事都不干,晚上也不肯努力,只是往草地上一躺,各自吹嘘起自己的懒劲来。

第一个说:你们的懒惰和我怎能相比,我有我的懒法。我首先要注意保护身体。我吃得不少,喝得更多。我每天吃顿饭就稍稍停一会儿。等我又饿了,吃起来就更香了。早起可不是我的事,可一到中午,我早就找到了午休的地方了。东家叫我我只装着没听见,他再叫,我还要等一等再站起来,然后慢吞吞地走过去。这种日子还凑合。

第二个说:我要照看一头马,可我老把马嚼子塞在它口里,不高兴就根本不放食。如果东家问,我就说喂过了。我自己则躺在燕麦里睡大觉,一睡就是四个小时。醒来后,就伸腿在马身上蹬几脚,算是给马刷洗了。多一事不如省一事,这活干起来我还嫌累呢!

第三个说:为什么要拿活儿来苦自己?一点也没什么好处。我干脆躺在阳光下睡大觉,天开始下雨点了,我也懒得起身。以上帝的名义你尽情地下吧!最后下得噼噼啪啪响,大雨竟拔掉我的头发把它们漂走了,我的头上还弄了个大口子,我在上面贴上块膏药,也就好了。这种伤口我已有好几处了。

第四个说:要我干活,我先游荡一小时,养足精力。然后慢条斯理地问,是否还有帮手。如果别人帮着干,就让他把主要活儿干完,我只在旁边看。但这活儿还是太多了。

第五个说:那有什么!请想想,要我从马厩里出粪,再装上马车。慢慢地来,如果耙上叉着啥,我就向上半举着,先休息一刻钟,然后才把粪叉上车。就算我一天装一车那已够多了,我才不想干死干活呢!

第六个说:真不要脸!我才不怕干活呢。我睡了三周可没脱过衣。系什么鞋?脚下的鞋要掉就掉吧,有什么要紧?上楼梯时我是一抬腿跟一步,慢慢地数着余下的级数,好教自己知道该在哪里坐下。

第七个说:那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东家盯着我干活,只是他老不在家。我的速度不会有虫子快,要想让我往前走就得有四个壮汉来推我。我到一张床上睡觉,等我一倒下,他们再也叫不醒我。他想让我回去,只得抬着我走。

第八个说:我看,只有我是个活泼的汉子。如果我面前有块石头,我决不会费神抬腿跨过去,我索性躺在地上。如果我的衣服湿了或沾上了烂泥,我总是躺在地上,直到太阳把它晒干。中间我顶多翻个身儿,让太阳能照得到。

第九个说:那办法挺不错!今天我面前有块面包,但我懒得动手去拿,差点儿没饿死。身旁也有个罐,但它样子那样大而且重,我压根儿不想举起它,宁愿忍受饥渴的煎熬,就连翻翻身我也觉太累,成天像根棍子似地躺着。

第十个说:懒惰可害苦了我,我断了条腿,另一条小腿还肿着。我一个人躺在了大路上,我把腿儿尽量伸直。一辆马车过来了,从我的双腿上压过,我本可以把腿缩回来,但我没有听到马车来;一些蚊子正在我耳朵里嗡嗡叫,从我的鼻孔钻进去,又从我嘴里爬出来,谁会费神去赶走它们呢!

第十一个说:昨天我已辞职不干了。我可没有兴趣为东家去搬那些厚厚的书,整天干都干不完。但说句老实话,是他辞退了我,不再用我了,主要是因为我把他的衣服放在灰尘里,全被虫子蛀坏了。事情就是这样。

第十二个说:今天我驾着车儿去趟乡下,我为自己在车上做了张床,美美地睡了一觉。等我醒来,缰绳已从我手中滑掉,马儿差点儿脱了辕,马套全丢了,项圈、马勒、马嚼子通通不见踪影。而且车子又掉进了泥坑里。我可不管这一套,又继续躺下,最后东家来了,把马车推了出来。要是他不来,眼下我还躺在车上,舒舒服服地睡大觉呢!

十二月,兵荒马乱


站在窗台隔着玻璃,灿烂的阳光,打开窗户的时候,突兀的冷风又会让我忍不住缩脖子。有时候,生命也是这样,上一刻是温暖的,下一刻,寒冷而无声。

所有的记忆终将散场。我还是很愿意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说。很想静静的坐在那里,守着时光,慢慢老去。

我把自己弄的像只熊一样;一直以来,冬天是我最怕的季节。我不知道我到底是该找另一只刺猬,抱着取暖,还是该拔光身上的刺,找一件大衣。

我依然害怕习惯,害怕习惯了以后,就会遇到从此不见。那些所谓的温暖的记忆最后都会成为锋利的刀片。有时候,会很希望可以来一场鲜血淋漓的战争,所有的记忆,所有的伤痛,一下子的爆发,然后就是永远的灰飞烟灭。那样不是更痛快吗?可是,永远不会如你所愿。生活还是需要继续着,不管你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我依然跟朋友开着玩笑,没心没肺的样子,依然经常披头散发风尘仆仆的出门,依然学着一个人的时候坚强。我依然没法说出口,在我不顾一切爱你的时候,恐惧也同样无边无际着。

大街上,圣诞的气息越来越浓了,每次等车的时候,等车的时候,总会遇到被呵护着的人,我想这个时候她一定不会冷,至少这个时候不会。可是这样的温暖,会持续多久?我还是害怕清醒的自己,把什么都看的很透,透的让我没有一点信心。很多的时候,我宁愿相信,不知道也是一种幸福。

我被点名了,在这个刚下过一点点小雪的十二月,看着那一张张灿烂的笑脸,我翻遍了所有的相片,悲哀的发现,没有可以接下去的。这就是现在的我,接不下去的我。天寒地冻,我是不是也可以任性一回?

文【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