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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

发表时间:2020-09-24

【www.qg13.com - 挽回一个人】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多年以后,我回想起来,已经不曾记得我们相识的场景

你说,一开始,我们便是水火不容的遇见,对对方充满连自己都不懂的敌意。的确,我也不知道,年少的我们,在逞强着什么?我到现在也记不起,我们的友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不离不弃。

记忆中,总能想起的画面,在校长办公室肩并肩站着的毫无畏惧、理直气壮的两个女孩那是高二学校大扫除的一天,我们两个寝室都被安排打扫厕所,班上一个个子小的女孩正在门口接水,门正好是带关的,突然门被撞开,闯进来一个人,提着桶子直接去接水,全然不顾被撞倒的女同学。

看到这一幕,即便知道她是低年级的班主任,我们还是要求她道歉。也许,那时的我们都还太年轻,太相信是非对错;也或许是,我们的年少气盛触碰到了那个老师,她坚决承认自己没错,不道歉。

后来的我们便出现在校长办公室,面对气呼呼的老校长,我们坚持自己的态度,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没有道理可讲。最终,我们还是战胜了和老校长的对决。我常常在想,也许,我们的友情就是从踏进校长办公室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吧。

不得不感叹,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我们已高中毕业;转眼,我们已在志愿表上填下志愿;转眼,我们已告别一起做过的暑假工;转眼,我们再次踏入校园,又与之告别,匆匆岁月只能藏在心底

我现在都还记得,两个傻女孩,一个在广东,一个在长沙,电话线里传达的对大学生活的憧憬和悸动。对,说好的!大学三年里,我们不恋爱,不分心,认认真真过有意义的大学生涯!也许是还未从高考的紧张气氛中走出来,我们都那么一致地认为,大学,只是读书,是的,拼命一心读书,所以才那么慷慨激昂地许下承诺。

现在想想,呵,多么幼稚而又纯真的想法。三年里,我们遇到了人生中的另一份友情,她们的陪伴,让我们收获了青春不一样的成长,弥足珍贵!2012年,毕业的那天,你说:小浪,还记得我们当初说的那个誓言吗?我们都做到了!阳光下,你的微笑,那么灿烂。我想说,青春需要陪伴,青春需要理解,感谢一路,有你,一直都懂,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包括傻傻的坚持和等待。

现在,已经是我们参加工作的第二年了,2014,对我们来说,还是充满未知而又刺激的一年,本命年,我们说好的,好坏都责无旁贷地一起走下去。我们的生命中有很多人出现,也有很多人消失,以后不知道又有什么新人物的增减。

只是,面对他们,我们要学会坦然,要懂得感恩,要记得微笑。总之,得一段一段的审视自己,才知道自己能收获什么以及知道自己到底追求什么。你看,连我们的想法都这么默契,这么不约而同。

你说,生命中有我的陪伴是你最大的幸福,你还说,我是你的幸运女神,可是,你知道吗?很多时候,你不也是我的lucky lady?在时间的长河里,我们已经相伴了七年,你曾经说过:小浪,爱情有七年之痒,友情会不会也有呢?,对此,我的回答是,用生命感受和用心经营的友情,时间只会让它沉淀的更美好珍贵,我从不害怕,在生活中成长的更理性和知性的我们会弄丢我们的幸福!

多年以后,即便,即便我们都容颜衰老,老到记不住我们友情的点点滴滴,可是那份温暖会一直留在心底,永远都不会退去

友情就是,我一直说着的秘密,只有你懂;我一直藏在心底的话,也只有你懂

致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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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


每个人或许都有那么一段漆黑无光的路,没有亲人朋友陪在身边,只得自己一个人,孤立无援地踏着沉重的步伐继续往前走。即使连自己也不知道,是该去向何方,站在无数道路的交叉路口,内心只感受得到彷徨、焦虑与不安。这世界颠倒了一般,走得越远,越看不到来时的路。直到最后,走到那道漆黑无光的路的尽头,好不容易看到了一点星火,却发现跟随在左右的,一直都只有背后的影子。

有时候,甚至正是最爱你的人,把你从快乐中抽离出来置身孤境,那种欲说还休的情感,大抵也只能自行能够体会得到吧!自幼小时,我的童年便被扼杀在了摇篮里。被迫要求课余的时间,只能用来背书算数,做着各种试卷例题,按照一个三好学生的标准,不能有任何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否则便会招来父母一顿痛骂或毒打。

彼时,邻家的女儿天资聪颖,又热爱学习吸收知识,在别人的眼里,简直达到了近乎完美的形象。我不知道,大人们是不是都有着严重的比较情结,似乎觉得别家孩子拥有的,自己的孩子就应该拥有,永远只看得到别家孩子的长处,而忽略掉自己孩子的某些天赋。但不得不承认,那位姐姐真的很优秀,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睿智,小学就能一字不漏地背诵十几页的《小马过河》,五年级便夺得全国希望杯数学赛银牌奖。所以自然而然,她成为了我学习的模范,她语文好,我就必须学好语文;她数学能拿奖,我就也必须去参加各类竞赛。

父母时时地督促我,每天七点起床,晚上九点才能睡觉。将自己一人隔成孤身,放下一堆文字资料和演之不尽的数据,以为这样,我就能复制姐姐所有的成功。谁又会知道,当一个天xing贪玩多动爱做梦的小孩,整日被束缚在封闭的楼阁之中,除了偶尔装模作样给他们看,多数时间只是在对着空荡荡的房顶发呆呢?

这样做的后果,是自己的成绩愈发糊涂,每至期末,成绩单上唯一能入目的便是进步空间很大这句评语。孩童时代的我只当这是一句夸语,谁又知道进步空间越大就代表着基础越薄弱。而这,总让xing情暴躁的父亲破口大骂,说我笨,不是块读书的料,你看看邻家小女孩说至情烈处,他便会伸手过来打我的头。母亲心疼儿子,每每都会走上去规劝说,打哪儿也别打头啊,等下真打出问题来了怎么办!父亲立马将矛头指向母亲,都是你娇生惯养出来的

他们总是因为我而争吵不休,偶尔会有动手的情况,坐立在一旁的妹妹吓傻了,拖着妈妈一个劲儿的哭着喊:爸爸,你们不要再吵了好不好!而我呢,只现在一旁无动于衷地观战,似乎觉得劝说与哭泣毫无意义,他们下次还是会吵的吧!还是觉得,夫妻之间的争吵本就是一种常态呢?

可以肯定的是,我的成绩并没有因为父母的感情不和而好转,也并未对他俩的争吵而感到丝毫内疚。在当时农村社会里,还保留了些许封建残余,实实在在的农民都被分成了三六九等,家境好点就会门客满堂,家境差点的就无人登访。这点体现在孩子身上,成绩就成了度量的唯一标准,成绩好的小孩像是家里信奉的上帝,可以拥有自己的新衣服、玩具和零食,领出家门四处游玩;成绩差的便整日闭门不出,鲜有一群伙伴玩耍的机会。

我将课本厌倦到骨子里,唯独剩下最后考试时茫然的软弱。父亲观察到我的动态,也开始变得心灰意冷,不再叫我晨读晚习。此后每至双休,就叫我一同下田去拔稻地里的杂草;扛着笨重的锄头,给土地里的农物松土施肥;或者带上我,在炎热的夏季早早起床上山捡柴。一捆捆废柴抗在弱小的肩上,随着太阳渐升,毒辣的阳光烤炙在后背上生生作痛,一些废叶落在了脖颈上,夹杂着大量的汗水,像是用盐在浸泡伤口一般。

父亲向我絮叨,读书读不好,总应该谋一条门路生存下去,他们没什么本事,只会教我上山下田,播种耕地。然而,这一切并未使我退缩,知道父亲此举意为激将之后,我本能的以一颗少年叛逆之心抗拒着他的一切,等适应过来日常劳作,反而觉得乐在其中了。

可终究,人都是有劣根xing的动物,具有着对待一切事物喜新厌旧的本能。没过多少时日,便经不起日复一日的劳动量,愈加想着要缴械投降。父亲对我的话越来越少,只有需要做事时才会叫我几声,那时自己也死要面子,几次想与父亲说出来的话,到了喉结处又被咽吞了下去,凭借少年时一丝脆弱的自尊,与父亲冷战熬过了那个夏天。

我曾一度以为,父亲所有的冷漠与严厉,只因为我成绩不好。因为成绩差,父亲对我的那份疼父爱也消逝不见。那年对于父亲,心里有着许多愤怨,有时会冒出许多怪异的想法,甚至会怀疑自己是否是他的亲生子,不然又何以对我淡然至此,严厉至此。

也是那年冬天,打破了我之前的种种疑虑。秋收冬藏,冬天是所有农村的好季节,大家只需围着火炉,配上几斤黄酒,便能畅谈大半天。小孩集群的在马路上堆雪人,等手指冻得通红了,就顶着满头大雪跑到大人身旁,扮个鬼脸一定要烤到火才肯罢休。那天我跟几个好友,正在一条凹凸不平的狭窄的陡坡上,用竹子和木头组合起来的冰车溜冰,由于路陡不平,只听到噗通一声,自己掉进了小路边的池塘后,便完全不省人事。

父亲听闻到噩耗,急匆匆地跑出家门,不容多想便跃身跳下。等醒来后,已是暮色时分,浑身仍然会不自觉地抖擞,体内却像是烈火燃烧,慢慢地在耗尽shenti所有的能量。父亲常年在工地上日晒雨淋,身子骨自然比我硬朗许多。他朝我摸了摸头,我听到有泪水嘀嗒嗒地滴在枕头上,那细微的声音,慢慢地洗礼着我对他之前所有的误解。那晚高烧一直未退,父亲担忧不过,在深夜叫醒母亲拿着手电筒,将我连人带被一起走了近五公里的路,才赶到医院。在去医院的路上,只听得到呼呼声诡异的风不断划过耳际,我尝试着睁开眼,却只看得到四周漆黑无光

最终,真实的故事里没有那么多本末倒置,屌丝逆袭的传奇也没有发生在我身上。后来,邻家女孩顺利考入了国家重点大学,而自己意料之中地沦陷在那场高考的硝烟中,进了一所普通的本科大学。

我从来都不是什么三好学生,也讨厌三好学生虚伪的清洁。有那么一段时间,觉得人生所有的追求都毫无意义。便开始学会用酒精刺激,喜欢上香烟的味道,与几个好友一起通宵达旦,总觉得那些光鲜亮丽的事,都会随着时光一起消逝。那么,既然避不开时间的洪荒,何不偶然的放纵自己,去尝试下以前从未经历过的事情呢?

前几日,父亲打电话来慰问我最近的情况,口吻俨然已不是当年那个严厉的父亲。我说最近忙死了,学业繁杂,课外事务也一大堆,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总感觉做什么都力不从心。父亲说事情再多,也记得要照顾好shenti,吃穿用度不用节省,没钱了就跟他说,我只需管好好读书就行了。

我一时哑然,像是被千万根针扎进了shenti的每一个细胞,顿时泪珠不听话地往下翻滚。十几年了,在他们眼里,似乎只要学业有成,其他的一切都会迎刃而解。他们没读过初中高中,甚至小学都未毕业,拿起笔杆写自己的名字时,扭扭曲曲的字形也要写很久,更不知道什么是QQ,何又为微信。我也慢慢意识到,文凭和修养对于一个人的重要xing,似乎越来越能理解,当年父亲恨铁不成钢的心情。

如今的心境,更像是一位饱经风霜的老者,懂得了许多事故人情,从害怕孤独到习惯一个人,并勇于执着地追寻着自己的梦。路上有影子就够了,他可以陪我走到最初的起点,像历经了千山万水的沧桑,可以活得永远像个小孩。

一个夏天的意外


某个夏天,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求生活。一个踢着晨光披着星光走的日子孤独的真实。两天后,在一个超市里做收银员,工作还行,就是没有住的地方,好在租的地方离店里不远,走路二十分钟左右。

我喜欢在街口买点东西边走边吃,繁华城市平凡的住处,拥挤,弯儿特别多。所以一路上的风景变了又变,我喜欢突兀改变的风景,这条街上罗列着廉价的书籍,拐个弯就是充满了猪肉味的大包子。当然,在七拐八拐的风景里也比较容易迷路。好在我是在下班的时候迷路的,所以不必着急,大可以慢慢的晃,七八点的城市还是挺美的。听着容祖儿的《小小》,走在拥挤的泛着潮潮味道的小巷,路边有成堆的垃圾引来蚊蝇,也有成片的花草招来蜂蝶。不过,在夜晚来临的时候一切都属于夜和月光。我一直,都很喜欢黑夜和雪,一个黑夜,一场雪,便能遮盖所有的干净和不干净。越走越深,有一股香特别好闻,至于怎样的好闻我是写不出来的。有时候,你必须承认,笔和嘴的笨拙。

那条狗就突然出现在我的脚下,也可以说是我踢到了它。然后,我喊的声音比它大。

当时它卧在路中央,看的出来,它是想到不远处的臭水沟里喝水,我踮起它把它抱到大树下,它的惨叫声着实吓到了我,可,躺在路中央太危险。最后我把杯子里水放在一个盒子里,又留下点吃的。

第二天,心血来潮,我又走到那棵树下,我又看到了它,显然它记得我。冲我摇着尾巴,这时我才知道它身上一半生了癣,白白的覆盖着一些蠕动的虫卵。走到店里,那条狗浑身是癣以及在上面明目张胆产卵的苍蝇压在心头。下了班,到药店买了盒药,八块钱。多感谢是在晚上,看不到它身上的虫子和痛苦的表情。周围的人都说,活不成了,这是条好狗。

一个星期,它已经完全好了,常常出来晨练的婆婆对我说,这条狗的命真大。是的,真大,八块钱就是一条狗命,一碗饭的钱都用不完。

它和我越来越亲近,远远的见到我就会跑着迎接,它是一条狗,城市的流浪者,我是一个人,城市里的求生者。可它的欢喜那样认真,我看的出来。

不久,老板娘告诉我,老板出差,让我到她家去住,省点钱,学生不容易。我的开心是真的,忙着感谢。最后一次走哪条街,店里出来直走,第四条街左拐,我买了很多东西,毕竟,这个夏天,它是个意外,一个八块钱的意外。

第二天,雨下的很大,老板娘接我,顺便带行李到店里,是巧合吧,我们走的是那条街,它远远的向我们跑来。老板娘咒骂着,我没有下车,因为我们赶时间,也因为那天的雨太大。我至今想不通我们没有开车窗,它是怎样知道车里坐着一个我。

后来,一直很忙,我再也没有走过那条街,晨练的婆婆到店里买东西,没忍住。

婆婆,那条生癣的狗现在怎么样了?

她看了我一会儿。

死了。

什么时候?

就下大雨那天之后,突然不吃东西了。那是条好狗

从此,不敢轻易说爱。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原青浅

15890527651

爱一个人,要像山川爱河流


《致青春》里,郑薇说,爱一个人,要像山川爱河流。唐茜当时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和黄有亮在一起的日子,她爱他,却总想改变他。还好,这个世界上,相逢的人,总会再相逢。

▍2726个阶梯

秋天的时候,黄有亮去了北京。唐茜心里,像缺了个角。

直到这座城市下起第一场雪,这个男人也没回来找她。

唐茜很想看得淡一些,可心底那点明晃晃的失落,完全找不到出口。于是,唐茜开始跑步。她的男神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说过一段很酷的话:跑步可以将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在阿美的心里,我可是一个很酷的男人。

唐茜也想做个很酷的女人。那些日子,她天天在朋友圈刷跑步成果。有人怂恿她,干脆去跑马拉松呗。去呀,为什么不去?

10月的上海,天气好得让人想要在阳光里跳个舞。比赛那天,唐茜一早赶第一班地铁去环球金融中心。100层,474米高,2726级阶梯,传说中的垂直天空马拉松,数据听起来有些吓人。那是不是走完2726个阶梯,就可以忘掉一个人?

可当唐茜终于站在世界最高观光厅的时候,没来由地红了眼眶,她还是会不可遏制地想念黄有亮。比起对何冬的爱而不得,这个男人曾让她触摸过幸福,畅想过将来,可后来,她却被告知:将来,只有她一个人。

▍黄昏里的兰州拉面

认识黄有亮的时候,唐茜喜欢的人,是何冬。

微博上有段子说,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对方是信号很强的Wi-Fi,你却没有密码。唐茜不仅没有何冬的密码,连信号都若隐若现。

何冬是那种优秀得有些过分的男生,只不过年长唐茜三岁,却像比她大了一轮,完全没有那种年少轻狂的突兀感。很多时候,唐茜觉得自己喜欢何冬,就是一个必然事件。那样耀眼的少年,谁会不喜欢?

他们两家门对门住在愚园路逼仄的弄堂,漫长的青春时光里,唐茜的心里眼里,全是何冬,看不到除他之外的任何男生。那时,她以为有些东西不说,就永远不会消失。

可是,唐茜读大四那年,何冬已经拿着复旦的硕士文凭,飞往太平洋彼岸读博。何冬出国后,唐茜常常从学校搭一小时地铁,去复旦大学的校外吃一碗兰州拉面,因为,何冬带她去过。闺蜜说她矫情,唐茜却觉得自己需要一个仪式,来告别这场漫长的暗恋。

冬天的黄昏,暮色很早就一点点覆盖过来。唐茜在拉面馆,遇到了黄有亮。

▍心里像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黄有亮长着一张方方正正的脸,大眼睛,塌鼻子,看起来憨厚可爱。面馆拥挤的人群里,唐茜几乎没有任何防备地,坐在他对面。

不记得是谁先开的口,只不过是一碗面的工夫,唐茜被这个男生逗得笑出了声。黄有亮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以至于从面馆出来,他说要不要去校园走走?时,唐茜毫不犹豫地跟在他身后。

那会儿夜色已晚,校园里灯影绰绰,像午夜的电影。每当唐茜的记忆回到这个点,心里总是有绵长美好的温柔。他们哪里像是第一次见面,分明就是失散后又重逢的老友。说话的措辞,又简单又圆润。一字一句,缓慢柔软得如同一部干净的文艺片。

10点,黄有亮送她到地铁口,很认真地看着她,轻轻柔柔地说:真的很好奇,你那小脑袋瓜都装了些什么。下次过来,记得打给我。

说完,他从唐茜的手里拿过手机,输入一串数字。

那点小小的霸道,让唐茜有些愣神。而他刚才说话的语调,总觉得似曾相识。末班地铁里,唐茜脑光一闪,突然想起来,《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对简爱说过相同的话,你那小脑袋瓜,到底装的什么。想到黄有亮那温柔的语调,唐茜心里,像是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之后,便常常见面。一开始,唐茜以为自己只是需要一个人,来缓解何冬带来的忧伤。时间一久,这个叫黄有亮的男生,便慵慵懒懒地住在心头,赶都赶不走。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YesorNo》里的妈妈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像有千百只蝴蝶在心中起舞。唐茜对照内心,感觉自己也许正在开始人生当中第一场真正的恋爱。

是第一场恋爱,而不是初恋。在唐茜心里,何冬才是自己的小初恋。

▍心甘情愿是件要命的事

和黄有亮三年的恋爱,谈得四平八稳。他是那种让她相信,会一辈子在一起的男生。

这是一种内心的笃定,虽然这份笃定里,少了一点心甘情愿。

那个叫何冬的少年,到底还是在唐茜心里,留下过痕迹。譬如喜欢黄有亮,有那么十分之一的原因,是他笑起来的样子,与何冬有三分像。譬如黄有亮与何冬在同一所大学念研究生,且前途光明。只要她动动手,黄有亮也许就是另一个何冬。

第一次带黄有亮去见闺蜜时,唐茜特意去商场帮他换了一身新。后来,闺蜜私下里问她,为什么黄有亮从头到脚,都是何冬的style?

唐茜被这句话问得噎住了。

何冬像是一个模型,框定了她的审美。夏天要穿CA的格子衫,冬天要穿优衣库的超薄款羽绒服,春秋得套一件HM的开衫,她时常对着黄有亮感叹,要是皮肤能再白点就好了。

没说出口的后半句是,皮肤再白点,那分明就是她年少时最爱的男生,何冬。唐茜以为这点小心思,黄有亮不会知道。他们很少吵架,偶尔争执,黄有亮不出一刻钟,就会来道歉。

在唐茜的计划里,黄有亮一定要读个博。哪怕不出国也没关系,读本校也行,她喜欢的,就是这种优秀的男生。但她没想到,在这件事上,黄有亮明确拒绝,不肯让步,甚至他签的公司远在北京,似乎铆足了劲,要跟她撇清关系。

▍五分钱硬币

跑完那场马拉松后,唐茜有过无数次想去北京找黄有亮的冲动。可一直拖到光棍节,她还是一个人。

光棍节那天,唐茜将购物车里的东西一次性付了款。待收货的数字变成26时,心情大好。就在这时,QQ上弹出一条失恋展的新闻。

打开网页后,唐茜睡意全无。那条新闻配的图片,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两枚五分钱硬币。上面分别印有她和黄有亮的出生年份,1987和1986。黄有亮凭什么将它们放到失恋展?

她很想找黄有亮大吵一架,奈何从分手那天起,她就抹去了有关他的所有联络方式。

第二天,唐茜顾不得要和客户签个大单,一大早就赶去了环球港。她在那儿,不仅见到那两枚硬币,还见到失恋展的负责人,黄有亮。

穿得光鲜亮丽的唐茜姑娘,在人群里,哭得像个小孩子。黄有亮笑容温柔地看着她,仿佛一切胜券在握地说:就知道你会来,但没想到这么快。

唐茜哭得更厉害,她攥着拳头,一下下打在黄有亮身上。顾不得那么多人在场,黄有亮将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你现在能够确定,爱的人是我吗?

怀里的姑娘,将头点得像是鸡啄米。她当然爱他,只不过表达爱的方式,出了一点偏差。

其实,黄有亮不在的这段日子,她有见过从美国回来探亲的何冬。何冬没有变丑没有变胖,甚至沾了点洋气之后的他,更加养眼和帅气。但奇怪的是,唐茜的心,平静得让她有些怀疑,自己当年是不是真的喜欢过这个少年。

《致青春》里,郑薇说,爱一个人,要像山川爱河流。唐茜当时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和黄有亮在一起的日子,她爱他,却总想改变他。

还好,这个世界上,相逢的人,总会再相逢。

夏天,淹没下一个夏天


我一直相信文字都是有生命的,它用它自己的方式诠释着它所固有的意义。比如,白驹过隙。只是恍惚中只觉得头顶上的蓝天还是那么一成不变的漠然的脸,像是随手打翻的淡蓝色的墨水,缓缓的晕染开,拉扯出千丝万缕的风景。再在一个恍惚,已经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年头。

我们都在变。这是我最不想说的一句话。但是天南地北。我们流浪在这大片荒芜的土地上。心怀懵懂,双眼迷离。我固执的相信,有的印刻在骨骼上的东西已经成为最鲜明的烙印,永不消逝,永不褪色。这个燥热的夏天,在每个人圈起双臂圈的小世界里,不多不少的都带来了些伤痛。那些关于每个个体的故事,你们比我要清楚。但是我想说的是,我希望你们坚强。我知道你们做得到。时间是最伟大的医生,再多的伤口,都会慢慢的消失,溶解到空气中,成为银河星云中的微尘,或者悬浮然后附着到墙壁上,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花纹。

你要坚信。你此刻所经历的,所承受的,不管有多么难过,它也终有一日会被他日的记忆吞没。投递到宇宙的大荒中成为无关痛痒的过往。等待。是一生最初的苍老。我飞信签名档的一句话。但是它一定比你想象的要轻易。

那些执着于你所执着的,你终会发现,让你喜悦的可能始终都不是他,而是你自己眼中塑造的那个他。那些安稳的生活在一方花园里的,请继续你的小幸福,你能听到风声都在为你骄傲。还有那些为了未来拼搏的,也希望能稍微停歇,轻装上阵,留意身旁的风景,只因为你还年轻。因为年轻所以我们肆无忌惮,我们拥抱风,亲吻阳光,我们头顶青天脚踏大地的奔跑,我们相信着爱和能量,同时毫无畏惧未知的坎坷和迷茫。我们是世界上最昂扬的一群,我们无所谓压力与抱负,只因我们年轻。其实我们都应该知道,相信爱,努力心怀期待的去拥有爱,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很美好很美好的事情。

春天的到来。就一定会带来那些温暖和希望。如同蓬勃的我们,也一定能迎接我们的春天。别问我为什么。没有为什么。我就是这么相信着的。

我珍视的。就是我心里最温暖的韶光。

你们,就是我心里的那些釉质,涂满了我的上空,我仰望,看到它们在天空里发着光。

最后想用梵高的一段话来收尾。可能文不对题。却是让人心里莫名的滋生出希望的一些句子。你要相信。有一个人正向你走来,他会带给你最美丽的爱情。你要做的只是在那个人出现之前,好好的照顾自己。我知道这世上有人在等着我,但我不知道他究竟会是谁。所以我每天都会很快乐。我们不能指望从生活中得到我们明明知道得不到的东西。生命只是一个播种的季节,收获是不在这里的。

等一个夏天说再见


金筱洛在屋里看着外面瓢泼的大雨,慢慢地、狠狠地流下眼泪,不知不觉,她又想起她与宁桦的故事.......

宁桦和金筱洛是同校生,比金筱洛大一届的宁桦是学生会的主席。品学兼优的他再加上帅气的容貌,自然成了多数女生的梦中情人,金筱洛,也在其中。但生性胆小的她不敢像别的女生一样对宁桦大声地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只能在他演讲时痴痴地望着......

宁桦与筱洛的初遇,是在一个初夏的中午,那天下了课的筱洛正急着往家跑,突然一个篮球从天而降,把她砸的一阵晕眩,回过神来,看见头顶的阳光被一群人所遮掩,其中还有宁桦那焦急又略带歉意的神情。见筱洛醒来,宁桦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他伸出一只白哲的手,想要拉筱洛起来,阳光的照耀下,把宁桦那英俊的面容映衬得更加光彩照人,筱洛看着,呆着.....

就像小说里的狗血剧情,两个人开始了交往,同学们都戏称这是真实版的王子与灰姑娘可筱洛却不以为然,依旧沉浸在她的甜蜜之中,她觉得,只要宁桦深爱着她,那她就拥有了全世界。宁桦无微不至的呵护着筱洛,这让很早就失去双亲的筱洛体会到了家的温暖。每天,宁桦总是很早的就等候在筱洛的班门口,等筱洛下课后,便用自行车载着筱洛去到她打工的地方,等筱洛下班后,再用自行车把她送回家。周末,就用自行车载着筱洛穿梭在一条条小吃街上......在那些日子,筱洛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回家后,也带着甜蜜的笑容入睡。

可渐渐地,女生特有的敏感让筱洛感觉到不安,宁桦的短信越来越潦草,电话也越来越少,筱洛意识到,这段感情快完了!为了挽回这段感情,筱洛下了课后决定独自去找宁桦,可到了学生会的楼前,却听见宁桦和另一个女生的笑声,那个女生是和自己同班的尤曼洁,也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筱洛顿时感觉眼前一片漆黑,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去的,只记得回过神来照镜子时,看见镜子里有一个脸色苍白,眼睛红肿的女生。

从回忆中醒来,筱洛看见屋外的雨已经停了,只有树叶上的水落到地下发出滴答的响声。突然,筱洛就笑了,然后她轻快的走进卫生间,再出来时,那个满脸忧容的女生已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少女,然后筱洛关上家门,向着宁桦家的方向走去。她决定了,给宁桦一个交代,也给自己一个交代!

此时,初夏的阳光照在路面的水洼上,显得格外耀眼,就像少女的笑脸一样......

作为一个男人,你一定要像男人一样活着


一个男人,你可以没钱,你可以不帅,但是你必须要像男人一样的活着。

作为一个男人,做事情的时候,一定不要拖拖拉拉、扭扭捏捏;要果断,要痛快。

保护一个女人,好像是身为男人必须要做的事情。爱一个女人,就要尊重她,千万不要去强迫你的女人做不愿意做的事情。一个女人不管怎么伤害过你,欺骗过你,你都不能动手打她,这是作为一个男人最基本的。

男人的诺言就要千金,要么不说,说到了就一定要做到。

作为一个男人,也许你不是很帅,这个也不是你能决定的。但是一个人的风度、修养、内涵、底蕴是可以靠后天去积累的。

作为一个男人,你不需要是状元之才、学富五车。但是你必须都拥有一个养家糊口的技能。

人这一生,脚踩的地,头顶的天都是一样。我们可以接受失败,但是不能接受放弃,一定要有自己的目标和追求。

责任对一个男人来说是与生俱来的。无论是对事业还是对家庭,无论是对父母妻儿还是兄弟朋友,都有自己要承担的责任。一个只能自己着想的男人注定无法成为一个好男人。

作为一个男人,我们必须要有拒绝诱惑的勇气。在这花花世界里,到处充满了危机和诱惑,如果我们意志不够坚定,那就很容易被打败,那么以后的一切就无从谈起。

赚钱养家是一个男人的责任,但是钱不是攒出来的,钱都是赚出来的。所有作为一个男人一定要学会赚钱。

成熟稳重,是一个男人区别于男孩的标志。成熟会让一个男人更有魅力更有吸引力,他们敢于担当,自己做的事情,无论对与错,那都是自己做的,解释是最没有用的。

一个男人,要有山一样脊梁,经得起磨难、受得了打击,只要生命还在,一切还能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