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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玫瑰色的时光,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那一段青春萌动的初中时光,现在回想起来,仿佛闪着一层玫瑰色的光泽。
那一年,我们十二岁。我,还有同龄的琪、薇及年长一岁的涵,我们四人走在一起,是我们校园的一道风景。我们同班,同是清纯秀丽、诗情画意,带着文艺气息的小女生,因为情趣相投,自然成了最好的姐妹。
涵有一双朦胧妩媚的凤眼,肤如凝脂,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如贝的牙齿及两个小梨涡,是天生的美人胚子。涵的母亲是县城知青,是个能歌善舞能言善道的美人。她父亲是我们中学的校长,个子很高,腰板常挺得直直的,很有些学者及官员的混合风范。
琪浓眉大眼,大大咧咧的性格。她的家境相当殷实,住着街口最早的两层洋楼。她家是镇上唯一做冰棒生意的个体户,生产那种五分钱的糖水冰及一角钱的绿豆冰,兼批发零售,生意异常火爆。她母亲长得美艳动人,在街上开着一家美发店,是街上人气最旺的一家店,不知道那人气更多的是因为她的手艺还是她的美貌。
薇的身世有些复杂。她一岁时母亲便自尽,她一直跟着奶奶在农村生活,直到读初中,她才随父亲及后母住到了镇上。她父亲在街上承包一个药厂,也是富裕之家。她秉承了她母亲清秀不俗的容貌,有一双特别灵动清澈的眼睛,像一汪潭水。
四个人中,涵永远是中心人物,她早熟多情,美丽时尚。我们三个人常屁颠屁颠地跟在她身后,是她忠实的纷丝。她是最早将潮流、爱情等敏感新锐的话题带入到我们生活中的。
有一次,涵从城里买来一套黑白格子裙,穿在身上非常素雅又格外洋气,城市女生味十足,我和琪眼羡不已。我们两个人于是寻遍整条街找到相似的格子布,让裁缝师傅照着样子各自做了一件。我拿到裙子的那天,美了一夜,兴奋得睡不着。到现在,我还觉得那是我学生时代最美的一件衣服,那个样式就是拿到现在也依然不过时。
我人生中看得最早也最难忘的一本言情小说,是涵引荐的《窗外》。她在一次课间休息时捧着那本小说,哭得泪眼婆娑,要我们非看不可。琼瑶便由此踏入了我们共同的生活。课余,我们常常躲进涵的小屋,围着她听她讲一些我们还来不及看的琼瑶爱情小说。我们废寝忘食地沉迷于那些美丽的爱情故事,开始对爱情有了萌动与诗意的想象。
我们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是个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的大男孩,清俊挺拔,爱穿一件白色的衬衫。他讲课时侃侃而谈,热情洋溢,偶尔会跑题,说些关于音乐与文学的题外话。他几乎成为了我们集体初恋的假想对像,甚至偷偷为他明比暗斗,争风吃醋。
语文老师明显偏爱我们,将我们四个人都任命为班干部,把班上各类文体用品平均分给我们保管,在一切文娱活动中让我们崭露头角。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突然叫我起来朗读课文,那是一篇关于总理的衬衣的文章。朗诵一直是我的强项,我自认为字正腔圆、声情并茂地诵读完后,沾沾自喜地坐下,等待老师的表扬。老师果然微笑着对我的朗读表示了肯定,但他接下来却指出了我犯的一个小错误。课文中白色的确良衬衫中的的字读di(二声),的确良是一个组合词,指一种布料,而我居然读成了白色的(de)确良衬衫.我坐在下面满脸发烧,羞愧不已。一下课,便偷偷跑到校园旁的小树林伤心地哭了一场。
校园后的小树林是我们友谊的秘密基地与年少的梦想舞台。我们在那里学着电视上的样子结拜姐妹,对着天空大声地唱歌,唱《童年》、《粉红色的回忆》、《恋曲1990》,偷偷学跳着当时风行一时的迪斯科与霹雳舞。小树林的尽头有一块玫瑰园,开得缤纷热烈,常常染红着天。我们总是看得入痴,仿佛觉得那片玫瑰是为我们四个人而盛开的。
一个学期过后,涵突然深深暗恋上了一个男孩。那男孩是县城人,刚调入乡政府上班,皮肤白皙,俊眉朗目。自那以后,我们四个人的话题几乎全是来自他的。涵突然变成了琼瑶小说中的女主角,忽喜忽悲,无法自拔。我们懵懵懂懂地分享着她的一切,感慨着,叹息着。
那段青涩的时光,缓缓延续着,像一个朦胧的温存的梦。涵依然穿得漂漂亮亮地徘徊在她的爱情边缘;我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一个人悄悄躲到厕所里还没看完就撕掉了;琪神秘兮兮地告诉我她来例假了,那东西特别恐怖特别烦人;薇依然是那个似乎没什么心事的纯稚小女孩,没事便拉着我和她一块下跳棋。
暑假,我们相约去河里游泳。我和薇、琪不约而同穿着宽大而深色的上衣,为了遮掩刚从水里出来时湿漉漉的刚发育的身体。而涵,却依然穿得异常艳丽,笑盈盈地从水里出来,紧致雪白的身体,曲线毕露,简直像一条骄傲的美人鱼。
我们依然一起去校园的小树林,去看那片诗意的玫瑰园。一起躺在玫瑰园旁边的草地上看天,做梦,歌唱,想象我们以后的日子,为这份友谊感动与沉醉。
初三来临,我忙着补救已近荒废的学业,琪与薇也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涵又向我们高调宣布她正在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那个男孩是高我们一年级的学长,长得特别像电视剧《十六岁的花季》里的美少年袁野。
初三摸底考试过后,我不堪言说的成绩让我不得不离开学校。父亲托人帮我在邻镇的中学报名复读,薇继续留校复读,琪读了邻镇的高中,而不走寻常路的涵,却违背了校长父亲的意愿,毅然南下。
我在另一所初中重新开始了我别样的学生生涯,渐渐成为一个优等生。
那一年的夏,似乎格外长,知了在树上不断地嘶叫,常让我心烦意乱。
也就是那个夏,我突然听到一个噩讯,那个噩讯像一记炸雷,炸得我的世界昏天黑地,摇摇欲坠。薇,我们那个可爱的纯净的温顺的薇,竟然走了和她母亲同样的路。
据说是在一个补习的晚上,薇一个人去女厕所,却发现了一个偷偷潜伏在那里对她进行偷窥的男生。有人听到薇惊吓的尖叫,然后看到她脸色苍白失魂落魄地从女厕所里狂奔出来,便再未去过学校。没过几天,薇和她母亲一样,选择了离开。
薇的事件,轰动了全镇。人们说起那个美丽温柔的小姑娘无不唏嘘叹惋。
薇的突然离去,让我很长一段时间陷入一份伤痛与抑郁,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对她的离去无法释怀,对生命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虚无感,我不明白到底是因为什么让她居然能鼓起勇气结束自己花儿一般的生命。我总觉得我辜负了这段友谊,在她生命中充满着痛苦矛盾与挣扎的最后几天,我没有陪在她的身边,与她一起承受与分担。她那么美丽,那么年轻,像一朵还来不及绽放的玫瑰。我设想着无数种如果,每设想一次,便泪流满面。
后来我如愿考入了省城的中专,邂逅了我生命中真正的初恋。也曾几次南下,小小地圆了一下内心深处关于远方的梦。几番折腾后还是遂了分配,成为了县城里一名中规中矩的执法干部,与我的初恋一起过着最单纯最平稳也相对幸福的生活。
涵的经历,总是那么跌宕起伏,充满戏剧性。她南下后不久,便遭遇了一段草率的婚姻,并生下一个女儿。痛过之后,她结束一切,毅然北上读书充电。在北京的某所高校,她遇到了一个比她小几岁的大男孩,开始了一场热烈而持久的姐弟恋。她似乎永远是把爱情与婚姻当成一辈子的事业来经营与奋斗的女人,她生命里最不可缺少的便是爱情。她的成熟妩媚终是彻底俘虏了那个高大帅气的男孩,涵于是如愿成了一个年轻富二代的太太,并在三年前生下一个儿子。琪,一直是具有侠气与个性的真性情女子,高中毕业后她考入省城职业女中,然后南下一边打工一边读书。多年前她父亲突然病逝,母亲改嫁,她一夜成长,担起了全家的担子。她带着三个妹妹一起在广州打拼,一直做着影视文化方面的事业,靠自己的力量与妹妹们在广州站稳脚跟,成为了较早一类有房有车的高级白领,却至今未嫁。去年给她打电话,她正在中山大学读MBA,淡淡地说起准备出国留学。
我一直未去看过薇的墓地,或许是因为心中的某种深深的内疚,我把她深深地埋在我的记忆深处。每想起她,想起她那双灵动清澈的眼睛,心里仍有浅浅的挥不去的痛。我总想,等有一天,涵和琪回到家乡,我和她们一起去看看她,在她的墓前放一支热烈绽放着的玫瑰,一起聊聊我们那段玫瑰色的往事。
相关知识
色.戒
美人计真是经久不衰,屡试不爽,应该说屡试不爽故尔经久不衰。
容颜是女孩子最骄傲的资本,王佳芝有这个资本。不仅如此,她还聪明,不该问的从不问,不该想的从不想。易先生是这么觉得,她看起来多像个有色无脑,即便有脑也不用的小女人,真是个完美情妇。
好色之人谁是,舍易先生其谁。我耽美,耽吃的,耽玩的,易先生却独独耽色,即使是冒着生命危险。这一点,我不及,远远不及。耽色的易先生见到如此有的王佳芝会怎样,不用猜,初见的时候易先生就眼热了,接着心也热了,几乎是以一种当仁不让的气概。
易先生并不好看,当然一直以来我认为男人的外貌并不重要,更无关帅不帅。只可惜这个xy型的生物体,这么说吧,他的确是个男人,至少生物学上是,说地委婉些是不好看,写实一点就是丑陋了。不过他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年轻漂亮的王佳芝不会看上自己这样一个丑陋的老男人,所以王佳芝要么是看上他的钱和权要么就是看上他的权和钱。
也可能又是一条想终结她的美人蛇,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虽然他很不愿这么想,谨慎的他还是想到了,想得很周全,一如既往地谨慎。要是为了钱和权,他有的是。若是后者,他也从没手软过,王佳芝不是第一个诱饵,更不会成为第一个诱他上钩的人。所以,易先生有什么可担心的。他怕谁,从来都是别人怕他求他,他真正害怕的恐怕也只有那个丑陋的自己吧。他有自知之明更有自信,也有大男人情结,自负。
美丽的佳芝,从小到大,拒绝过多少男孩子的追求与示爱,我想在她内心深处一定是企盼一份真正的爱情的,否则何以做到如此坚决。但如果是邝裕民,如果是邝裕民向她示爱,她是不能做到那样坚决的。只是,邝裕民没有。他心里充满了甚至是充斥着仇恨,国家的,个人的。
这份恨早就遮住了他对佳芝的喜欢。佳芝是个百合一般清纯的女孩子,单纯地想要为救国做点什么,单纯地去帮这个她有些喜欢的男孩子,她竟然答应去勾引易先生。那帮平时爱起哄的男同学,那帮心里都爱慕过佳芝的男同学,也竟然都没有反对,就连象征性地反对都没有。为了救国,对,为了救国,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一腔热情都是爱国,一切牺牲也是爱国。
而我是绝对做不到这么伟大的,我何以能牺牲自己所爱去救这个大无边际的国呢。我的心很小很小,放得满亲人,却无论如何也装不了天下。
易先生看上了佳芝,这个小小的成功令大家欣喜若狂。可易先生实在小心,状况越来越不能够想象,直至王佳芝要献出自己的贞洁,前提是,即使这样也未必成功。那些曾爱慕过她的男孩子,还有正爱慕着她的男孩子再一次无言地一致通过。只是有些歉疚的地躲着王佳芝,可歉疚有什么用。他们不还是继续编着自己都不忍看的剧本,继续歉疚地扔给王佳芝去演。
善始善终真的很难,可有时候,有了开始就必须走下去哪怕没有结尾。王佳芝只有继续走下去,没有血,只有泪,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流的是血。也不是没有流血,心里滴的可不是。她是演员也是道具,道具坏了,戏还没演完,更谈不上成功易先生却要走了。晴天霹雳。她算什么,她本来就不算什么,对易先生来说,她最多算勾引未遂,只能任他走。可是,她不甘,她的失去好委屈,甚至没有意义,只是白白地失去了。
起初的一腔热情,闹剧式地空付了。
她自己傻,她傻。是啊,也并没有谁逼过她,何况人家也已经很歉疚了,她能怨得谁。同学们的眼光已不想顾及了,也顾不得了。她后悔么,后不后悔也顾不得了,只是不愿再和那群同学有任何的联系了,可是邝裕民呢。
再见已是好久之后,谁料再见时,邝裕民的身份已是地下组织的一份子,也算是圆了梦吧,谁又料到她可以继续很久很久前那个刺杀计划,这一次,她已经不稚嫩,也有后盾。继不继续已无关什么家仇国恨了,这次她是有报酬的,只要完成任务她就可以出国过安稳的日子,也为了那个不甘。再一次,她答应了。
之后,易太太就巧遇了麦太太,继而,佳芝不费力气的就成了易先生的情妇。对付易先生,只要有色相,再傻些就好,漂亮的她更胜从前,聪明的她知道该怎么傻。
这个情妇她做得很圆满,多疑的易先生甚至可以相信她,对她似乎还有些不一样。她本身就不同于其他的女子,更不同于其他的易女郎。易先生还是那么谨慎,每次的约会都是那么偷偷摸摸,像是犯罪,也的确是在犯罪,至少触犯了易太太,作为一个妻子。这一点,佳芝不会考虑,易太太从来就不重要。
优秀的演员,精密的计划。一切都很顺利,一步、一步、最后一步。
终于,易先生带她去买钻戒,这件事,地下分子早就知道,当然,是佳芝说的。店里都是地下分子,四面楚歌的易先生浑然不觉。钻戒闪闪发亮,好大的一只,易太太也没有的。
那一瞬间,佳芝心里涌现出很复杂的感情,她竟觉得易先生是爱自己的,他在给自己买钻石,他是真心真意的,她兀自恍恍惚惚地感动起来。即使易先生根本就是个汉奸,是个杀人狂魔,也许她并不爱他,甚至非常憎恨他,可是想到易先生可能是爱她的,这样一个很小的可能,她却也感动起来,国家仇恨竟不抵这个丑陋的男人一点点的爱。一念之间,没有太多时间思量,她突然有些害怕失去这个人,瞬间的反应是她放走了易先生。
她该知道,很清楚地知道,这一回去易先生首先做的就是杀了所有她的同党,那她自己呢,她或许侥幸的想易先生是爱着她的,会放了她。可是,狠心如他又怎么可能。聪明如她,既知不可能还是放走了他,还是幻想老易的爱。这根本是个赌,用自己的生命赌自己在老易心中的分量。也许只是单纯地不想让老易死,难道她真的爱上了那个易先生?又或许只是一点不忍心。这些她是不会想明白的了,易先生很快就开始调查,即使想明白了也没意义了,又一次地没意义,很快,枪决。
易先生甚至都没见她最后一眼。如此一位百合花似的女子就这样香消玉殒了,好可惜,好可悲,也可笑。
可惜如此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子,可悲易先生即使爱着她还是要她死,可笑这一切都发生了。
于易先生,一切未变,不过又是一个失败的美人计,略有些伤心吧,但这同时也许还会觉得很有成就感,他再一次胜利了。他还可以闲话家常地说,她不就是喜欢我这么狠么。
下一个王佳芝什么时候会出现,易先生的身边从来就不少这样的女人。
五色蜻蜓五色梦
蜻蜓是儿童时期永远的梦。这个梦是美丽的,永远飞翔着,飞翔在人的心里。
蜻蜓我们的朋友和玩伴,与我们一起走过了童年。
蜻蜓是最善飞行的,这飞翔引人遐想。
鸟固然也会飞,但鸟是神秘的。除了麻雀燕子不避人外,大多数的鸟都藏在浓密的树丛里,轻易不得一见。蜻蜓就不同了,她们仗着飞行技术的高超,对人毫不回避,甚至故意在人前炫耀。
麦收以后的打麦场上,是蜻蜓的舞场。几十只,上百只,甚至数不清的密密麻麻的蜻蜓在打麦场上飞来飞去。上上下下,高高低低,似乎在故意地诱人或者是故意与人开玩笑。她们对人并不躲避。哪怕你站在麦场正中最是暴露无遗的地方,甚至用什么东西向着它们挥舞,企图吓跑它们,但它们不会为之所动,或者,它们根本就目中无人。
蜻蜓这样肆无忌惮地飞来飞去并不是没有危险的。
孩子们常常以捕打蜻蜓为乐。人们最常用的工具是竹枝做成的扫帚。那是很张扬笨重的武器,然而不管人们怎样用扫帚猛烈地扑打,蜻蜓照样驱之不散,姿态还是那样优雅。也许,从人们的扫帚底下逃生,才能真正展示她们飞行技艺的高超呢。
鸟是蜻蜓的天敌。天空本是鸟的世界,鸟是天空的霸主。但蜻蜓敢于去挑战天空,并在那里争得了一席之地。因为除了燕子、黑卷尾等几种灵活机动性非常强的鸟能够把蜻蜓轻松捕获,还真没有多少鸟儿敢把蜻蜓列入主食菜单。因为它们飞起来可以忽快忽慢,甚至可以悬停在空中。这样的飞行技巧,不得不让作为飞行专家的鸟类也徒叹奈何了。
蜻蜓也许是世界上最善飞行的昆虫了。
它可以飞到很高。过去蜻蜓很多,遇到蜻蜓大迁陡的时候,天上就仿佛乌云翻滚。遮天蔽日的,像发生了日食一般,天空一下子就暗下来。
蜻蜓又是超低空飞行的能手。这项本领是任何的鸟都不能比的。且不要说树间草丛,它能够任意地或快或慢控制速度,而且能够在很小的空间调整姿态,转换方向。见过蜻蜓点水吗,那才绝的飞行表演呢。大型的蜻蜓身体几乎能够紧贴着水面,划出一条美丽的弧线的同时,尾巴在水面点出一个个的圆圈;体型较小的蜻蜓,比如红蜻蜓和灰蜻蜓,则能够定点反复操作。它们上下起落不过半尺,左右移动也不过几寸,几乎是原地不动地点着水圈。这样高难而优美的动作,是任何的鸟也不能做出的。
蜻蜓还是世界上最美的昆虫之一。大大的眼睛,圆圆的,像宝石一样晶莹。翅膀很大,又轻又薄,翅膜是透明的,黑色或褐色的翅骨形成网状花纹,清晰而美观。所以齐白石画蜻蜓翅膀的时候从来不用写意,而是用工笔,把翅骨画得十分细致和考究。原因当然是蜻蜓的力量和神韵,有多一半就生在了翅膀上。
蜻蜓的体形美丽体现在线条优美。圆圆有头,与腹的修长成对比。硕大的胸,是力量的凝聚;流畅的腹,是运动的固化;无论从毕达哥拉斯抽象的形式美学来看,还是从老庄自然的审美观照出发,那都是经过亿万年流体力学原理淘洗出来的精品,已经没有了一点不足和多余。
蜻蜓的颜色,更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红蜻蜓是最引人注目和喝彩的。因为它充满诗情画意,充满着浪漫和幻想。然而事实上红蜻蜓的红色并不是那样单调。越是鲜艳的红色,越是属于雄体,由腹到脊,是由红到黑的渐变。脊背上的一条黑线其实也闪着红光。还有的品种翅根处也形成一片红晕。那是生命的炫耀,那是强大基因的标志。一曲生命之歌喝完,他们还着急地要演唱下一曲呢。相对而言,雌蜻蜓的红色是非典型的,近黄,近褐,因为她们交配之后,就去专心地去产卵了。你看,连他们的颜色都充满着辩证法。
若说最讲究穿着的,要数那种蓝蜻蜓了。这种蜻蜓,我们叫它老平,原因是它的身体总是平贴在植物的枝干上。它的打扮是标准的三件套.绿色的上衣--它的眼睛和胸部都是草绿色,绿得很鲜;蓝色的短裙--它的腹的由粗变细的部分,形似美臀。那块漂亮的蓝色就仿佛紧裹着美臀的超短一步裙.那蓝色是诱人的,湖蓝,天蓝,瓦蓝,宝石蓝,都像,又都不是。景泰蓝的质地和光泽。这样漂亮的造型和色彩,真是天然造化,绝对是人工设计不出来的。后腹部,是褐色和黑色形成的网格,就像女人的蕾丝袜。真的,还没有见过任何的昆虫穿着这样讲究呢。
扮相最凶的,要数那种叫老吊的蜻蜓了。这是我见过的体型最大的蜻蜓了。圆头,肥胸,长尾。落树的姿态是斜挂在浓密的树荫处,所以叫老吊.黑蓝绿黄,以黑绿为主。交织形成的斑马纹包裹了全身,很像京剧中的黑头花脸。或者说,我一直认为京剧脸谱就是受到这种蜻蜓的颜色的启发而设计出来的。
还有一种以黄色为主的蜻蜓的叫老榆.因为它的尾翼张开像榆荚,因此得名。这种蜻蜓的黄色是金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配以黑色的条纹,漂亮极了。而且,这种蜻蜓是非常勇敢的。别的蜻蜓落在树枝草叶上休息或躲藏,总要注意安全和隐蔽。老榆则不然,它们偏偏就在最暴露的地方,独立的枯枝,篱巴等地方,总之高度最突出,周围最开阔的地方是它的首选。越是骄阳似火的时候,它越站得高。而且,它是在孤枝的顶端横落着,与高高竖起的枝干成丁字型。通体闪着金光,似乎是在跟鸟儿们叫板,谁怕谁呀!不过它也真有这种叫板的资格。因为它的起动速度非常之快--它在树枝上,静静的,似乎是在睡觉,但是一旦有一只苍蝇在它周围出现,它会在静止中突然起动,几乎没有提速过程,直接就扑向苍蝇,将它捕获,像战斗机一样,一个盘旋早已飞回来落在枝头大嚼起来。那动作干净利索,赛过京戏中的武生。
一种黑色的蜻蜓叫黑老婆或官娘娘,也叫窦娘.如果把活泼浪漫的红蜻蜓比作戏剧中的花头,漂亮俊俏的老平比作小生,傻大憨粗的老吊比作黑头,勇敢干练的老榆比作武生,那么官娘娘就应该是青衣了。因为它确实是一身青色的服装,连翅膀带肢体,黑蓝黑蓝的,没有花纹,光泽非常含蕴。在蜻蜓家家族中,黑蜻蜓也许是最不善飞翔的了。它们并不怎么动,不是躲藏,也不是飞得累了休息,就是喜欢这么静静地呆着。即使受到惊扰飞了起来,也飞不高飞不远,不过是挪到一个不远的地方而已。翅膀一扇一扇的,慢慢悠悠,不慌不忙,一派官娘娘的优雅和稳重,大概官娘娘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黑蜻蜓到了谈恋爱时就集中起来,才成群结对的在一起飞舞,就像舞台上的青衣水袖翩翩。还有一种体型较大的官娘娘,大小跟红蜻蜓差不多,但翅膀比红蜻蜓要宽大。大官娘娘比较善飞,可以飞到几丈的高处,但也没有一般蜻蜓飞行的迅捷和骄健,一飘一飘的,倒像在蓝天随风摆动着的黑色的蝴蝶。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道不尽的颜色,灰色的褐色的,黑白花儿的。与自然界相比,画家竹的蜻蜓就显得太单调了。
我们小时候蜻蜓很多,所以捉蜻蜓是我们最喜欢也是最主要的活动。捉来蜻蜓可以喂养小鸟,也可以喂鸡,但主要的是有趣。要知道,谁捉到的蜻蜓最多,也是一种骄傲。能捉到最难捉的蜻蜓,那当然就证明了他最聪明最有办法了。所以这不仅是玩耍,也是一种竞赛。
捉蜻蜓要把握时机。天黑了它们要安排住宿,每逢暴风雨到来它们会惊慌失措,到处躲藏,此外平常飞得累了也要休息,这都是捉蜻蜓的最佳时机。但不管什么时候,最重要是能否判断蜻蜓已经睡熟了。蜻蜓刚刚落在枝条上,翅膀平展着,准备着随时起飞。等到它觉得没有了危险,就把翅膀扣成八形状,这是准备睡觉了。不过蜻蜓睡觉并不是真正睡着。他们那大大的眼睛几乎在360度地监视着四周的动静。它们对高速的运动物体,比如鸟的袭击特别敏感,只要它感觉到什么东西动,有危险来临,就会立刻飞走。这是它的本能,是生存所必需的本领。但是只要让它感觉到动,它们是不会睡醒的。
捉蜻蜓最普通的方法是用手捏,也就潜行到蜻蜓身后,用大指的食指捏住蜻蜓的尾巴。傍晚天暗下来的时候,或是暴风雨到来之前,是捏蜻蜓的最佳时机。一群孩子在树丛里钻来钻去,每个人都有很多战利品。捏,这看似简单的动作其实并不简单。蜻蜓的视觉盲点在尾巴尖的下方,顺着这个方向,把手伸过去,一定要慢,悄悄的,打枪的不要.即使它们的尾巴已经进了二指之间,也不要着急。轻轻地捏住,蜻蜓会本能地弯腰,爪子抓在你的手上,只要不让它感到惊恐,它们的翅也不会大动,其它蜻蜓还熟睡之中。蜻蜓喜欢成群的飞,也喜欢落在一起。有时候一个斜出的枝条上可以挂十几个。如果你操作得当,特别能沉住气,捉一个,再捉一个,像摘豆角一样,能摘下一串来。你想这是多大收获呀。这个过程,真是对意志力,注意力的考验。如果十个蜻蜓中你能捉到五个,你想那自控能力得有多强!
对付落在高处的蜻蜓手就捏不住了。还要自制各种工具。
叉子似乎是专门用来捕捉老榆的。因为它丁字型落在高高的孤立而突出的树枝上,正好后下方是盲点,叉子伸到离蜻蜓尾巴半尺之内的地方,瞄准,推出,像青蛇吐信一样推过去,一只金黄色的老榆就被擒获了。老榆是十分难捉的,又很漂亮,所以捉到老榆常常成为孩子们对别人炫耀的资本。
叉子的制作是对孩子们的锻炼。现在蜻蜓少了,以后的孩子们见不到这种自制的玩具了,还是记下来为好。叉子的形状如同吕布的方天画戟。叉子的制作材料是秫桔,也就是高粱杆儿。要用中节部分,因为那里柔韧性和弹性最强。作叉子席篾儿宽度3毫米左右,太宽和太窄都不好。制作卡簧篾子要更薄。所以得把篾子再肃一次,剩下篾子最外面薄的一层,因为卡簧越薄,灵敏度越高。
捕捉老吊叉子就有些不适用了,因为老吊挂在树上的时候与垂直呈30度角,所以马尾套儿和夹子正好可以从它的盲点切入。马尾套儿主要材料就是马尾上的长丝。马尾搓成双股,用折回的那一端把另一端套进去就成了。马尾套儿伸到蜻蜓尾部,最好尾部要进入套儿一半左右,横向一扯,蜻蜓就会被牢牢地捆住了。夹子就是把老鼠夹子拴上绳儿控制张合就行了,但是老鼠夹子力量太大,容易把蜻蜓夹折的夹死,况且尺寸太大,容易暴露目标。所以还得自己动手制作。于是铁丝儿的粗细,弹性大小,以及夹子的尺寸,就都得自己动脑筋和动手来作了。
我们常讲人与动物区别,就是人会制造工具。那么孩子们自己制造玩具,实际上是从小动物向人发展的重要步骤。因此对于孩子的进步,绝对要做强于现在任何一个高级的电子玩具。捉蜻蜓的过程,孩子的各种能力都会得到极大地锻炼和提高。
可惜现在孩子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后蜻蜓时代。孩子从小就受到教育--蜻蜓是益虫,不能伤害。事实上,能够看到蜻蜓的孩子就已经很幸运了,哪还有机会去捕捉呢?因为湖泊大面积干涸,或者重试污染,蜻蜓已经失去了生存之地。的确,需知,环保的意识,是环境的极度破坏换来的。所以这种现代文明不是人类的进步,而是人类的悲哀。
所以蜻蜓是我一生做不完的梦。小时候,它带我们进入未来;而现在,它又让我们梦到青山绿水。
在我们眼中,蜻蜓远去了;但在我们心中,远去的不是蜻蜓。
糖果色的爱情
1.青涩的糖果
哎!得去那个魔鬼玫涎学校了!不想去!还有妈为啥给我买那套房子啊!我可舍不得没有妈妈和弟弟的生活啊!茶蝶儿特别想哭,可是又哭不出来。
“茶蝶儿!老子来啦啦啦啦!”莲妲歆飞扑向茶蝶儿,茶蝶儿却一把推开,无奈,习惯了。“喂喂,你这样可不好,你知道我是你闺蜜的,那么久不见也不抱一抱。”她撅着粉嘟嘟的小嘴嚷嚷道。“也就一天没见,就这么想我啦?不敢相信!”茶蝶儿用一脸怀疑的表情看着她。“好啦好啦!不就是来请你帮个忙的嘛。我看上了一个男生,好帅的!每一个眼神都带着电,让我小鹿乱撞!”莲妲歆花痴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她也习惯了。莲妲歆没好气的对茶蝶儿说:“喂喂,说些话啊,我过来就是想请你这个大美女帮我勾到那位帅哥!”听她这么一说,茶蝶儿也是一愣,她是第一次这么求她的!莲妲歆望向篮球馆,说:“他每天都回来这里打篮球,每次看他飒爽英姿,我都有些想晕过去的感觉!”好吧,女人真是纯情,当然,茶蝶儿是不会相信爱情这个东西的。
“啊!他来啦!”莲妲歆兴奋的喊,“帅哥看这里!”
始终没有一个人看她。茶蝶儿为了避免她继续点人显眼,就塞了一把糖到她嘴巴里。“唔……你……你干……什么……唔……”“吵够了吧?”茶蝶儿很鄙视她。“我……”她预言又止。哎,没药救了吗?有点心疼莲妲歆。“他来啦!啊啊啊啊啊啊!好帅啊!”莲妲歆尖叫着。印入我眼帘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高高的鼻梁,绿蓝色的眼睛,就像一个碧玉,宝石。他简直就是一个童话的王子。他一身肌肉,犹如一个猛男。每个女生见了他心几乎都会砰砰直跳。但是她没有,甚至觉得他有那么几分熟悉。“嗨,各位。”男孩向我们招了招手。“啊啊啊啊啊啊!”花痴们卖力地尖叫着,当然,包括莲妲歆。茶蝶儿很无奈,于是趁莲妲歆认真的看球赛时偷偷地离去。
那名男生看了过来,皱了皱他那有气质的眉毛,后来,向茶蝶儿笑了笑。“你看,他在对我笑啊啊啊啊啊!”“别傻了,他是在对我笑!”“谁说,他在对我笑!是我!”……一堆花痴的争议声分分传出。她忍无可忍,走出了篮球馆。刚好,上半场结束了,他拿着水就往外走。“喂!等等!”男孩向我招了招手,喊道。“我不是你的粉丝,请你再回吧。”茶蝶儿头也不回的就走了。“蝶儿,你不记得我了吗?”他喊着我的名字问道。她微微皱了皱眉头,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他眼神有意思忧郁,伤心,但是他很快就恢复了:“我是小时候的那个胆小鬼缘风瓴啊!”“是你?”她惊讶得失声喊道。“嗯!”他点了点头。“那个瘦小的胆小鬼是你?”他用力的点了点头。“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终于找到你啦!”她飞扑到他的怀抱里。窝着他的手,激动地说道:“我还以为你是谁呢!”他坏笑着:“谁啊?”她一脸没好气地对他说:“抢我闺蜜的!我闺蜜被你迷得神魂颠倒,她都不爱我了,嘤嘤嘤……”她在装哭。他一把抱住茶蝶儿,贴在我的耳边,说:“没事,你有我就行!”what?“啊!那个王子在这里!他旁边那个女的是谁!离开我们的王子!”花痴团队对我吼着。他们对视一秒,以他们的默契,第二秒就逃走了。这真是逆运啊,女生们的心中男神竟然是我的青梅竹马?什么鬼啊!茶蝶儿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