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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一种失落,无法言说,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毫无定所的生活多少让人有些担忧,我的奔波成了所有人热议的话题。在大家眼里,我的情感终归还是回到了最初的自由,曾经不计后果的执着与无视所有人的质疑,一意孤行相信自己的爱会有结果,直到一切成了空。
只是我比以往更上进,更有了生活的目标和勇气。想成一棵树,独立风中,不再依靠任何人。更加真切的体会到了:找一个优秀的人,不如自己优秀。那是任何人都带不走的财富,即便有一天外在的东西让我变得一无所有,我依然还有让我值得骄傲的智慧与常人学不来的气质。
回望走过的路,有太多的遗憾没有弥补的机会,我只能一路向前,且行且努力,与你相识是前尘留下的寓意,用今生来作答。遥遥相望,翘首以盼。电话里你唱过的歌曲,以及挥之不去的思念,成了永远的债务。
有一种心情纵使心心相印仍不能理解,如同你的高我总感觉仰望不到,我心中那个预留了那么久的位置,你担心自己替代不了一样。因为爱太深才对自己没把握,怕所有的美好有一天消失的片甲不留。我对友情有洁癖,对爱情同样如此,得不到全部时,宁愿一无所有。不想让别人难为,更不想让自己委曲求全。
唯一的定义不是一刹那的冲动与新奇,而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执着,是纵使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的坚定,是没有了你,就算拥有全世界也不开心的痴恋。
愿望后的日子,一切安好!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无法言说的真情
女孩家境很好,可是把她生下来的时候,时隔没过多久母亲就去世了。那个年代很多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都喜欢男孩。用当时的话来说,养儿可以防老,嫁出去的女儿就犹如泼出去的水,怎么留都留不住。
父亲是一位很知书达理的读书人,在那个知识贫瘠的年代,像父亲这种有学识的人也在当时算是凤毛麟角了。父亲一直对她就疼爱有加,什么事情都由着她的性子来。从小娇生惯养,再上没有母亲照看,脾气很坏。性格很暴躁。心里不管做什么事情都特别要强。
一次偶然的机会,有一户家庭生下一个小男孩,由于家庭贫穷的原因,抚养不起,打算要把孩子扔掉的时候,这时候,父亲出现了,把孩子抱了过来。她比他长8岁,他懂事开始起就一直叫她姐姐。平时对姐姐也特别尊重,家里脏活累活抢着干。
但在平时相处中,姐姐还是给他气受,有时不顺心甚至动手打他。但他也不会去计较。自己遇到什么好的事情第一个想到的人,首先是姐姐。当然姐姐也很关心爱护他,不管是在村里还是学校。外人家的孩子都没有敢来欺负他的。
姐姐从小就为他出气。从小因为他,几乎和村子里顽皮一点的孩子都动手打过吵过,父亲有时候也管不了。等到姐姐20岁那年,父亲因为积劳成疾,就散手西去了。留下姐弟两个在一起相依为命。姐姐为了照顾他,自己选择了退学。加上家里负担重,便早早出嫁了。
婚礼举办得很简单,这也是姐姐的遗憾。她梦想的婚礼就像诗词中描述的:“十里红妆,凤冠霞披。”当有人问起她最喜欢的人是谁?他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我姐姐。”他随着年龄的增长,或多或少从别人嘴里听到他小时候的事情。
他知道姐姐是这世界最疼自己的人了,发誓一定要对姐姐好。他就结束了学业,由于待人真诚实在,父亲的朋友把他分配到了一所很不错的事业单位工作。工作之余总会抽空过去看望姐姐,给姐姐买些她喜欢的东西。姐姐则把他留下来做许多好吃的东西给他,姐姐对他说:“这也是感觉最自豪的事情,因为有这么个长出息的弟弟。”
婚姻中姐姐是不幸的,嫁的是个有钱家的浪荡子弟,最后无奈只能选择了离婚。恰巧那个时候姐姐就生下一个刚出满月的小女孩。因为性格要强,之后姐姐便一病不起。加上平时操劳,芳华的年龄就已经结束了。临走的时候,依依不舍地握紧弟弟的手。嘱托他把自己的孩子抚养成人。他只能哭着答应,那年他才只有17岁。姐姐给孩子取名为小颉。就是希望她长大以后一直平平安安,不要像自己的命运这般坎坷。
小颉开始一天天长大,男孩受姐姐所托,从小就省吃俭用来供养她,加上父亲在世的时候留一下一笔重金积蓄,说是以后给自己攒着成家之用,姐姐在世的时候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这笔钱分文未动。每每想到这些男孩就落下眼泪,眼下他才只有十九岁,照顾小颉花的心思可是费了很大劲,小的时候为给她多吃一口奶,四处跑着去有孩子的家里讨要,俗话说吃百家奶,长百家本事,小颉从小聪明,人也长得好看。几乎和母亲在世的时候一个样,她从小称呼男孩就是小叔叔。
加上男孩从小对她的娇惯,从小就不知道天高地厚,却很听男孩的话,从小都是男孩抱着养大的。等到慢慢懂事了,渐渐对男孩有了另外一种情愫。当然男孩没有发现,男孩有空的时候总是给她讲爷爷和她母亲的故事,也经常带她去拜祭母亲。女孩毕业之后,由于傲慢无理,工作一换再换。
而且身边的人只要见到她唯恐避之而不及。男孩无法,说道:以你现在的性格再这样发展下去不是办法。于是走了一些关系把她送到了军校。三年的军旅生活,女孩可谓是脱胎换骨,人更显清秀丽色。一次男孩和她说道:你应该找一位适合的人成家结婚,女孩立马生气了,发了很大的火,饭也不吃了,男孩对于她的婚姻事情就再也不提了。
男孩已经将近快四十的年龄了,因为小颉的原故,一直也迟迟没有成家。现在看她长大,也自立了,也打算考虑自己的个人问题。一次,一位女子和男孩的几个朋友来家做客,朋友们有意撮合他和哪位女子,刚好小颉回来了,听到谈论小叔叔和别的女子的婚事,火不打一处来,立马开始摔盆子扔碗,不使好脸色给众人,一昧埋怨小叔叔。众人看形式不对,就都离开了。
等众人一离开,小颉就哭着说,小叔叔要丢弃自己,不管自己了。男孩也不知道该和她怎么说,男孩说道,那你这年龄也该找一个照顾你的人了,女孩说道,我谁也不找,这辈子就让你照顾。男孩说道,可我总不能照顾你一辈子吧,女孩哭着吼道,那就等你死了再说,反正你比我大十几岁,死也是你先死。
男孩知道她从小任性,这也是她因为婚姻的事情又一次冲自己发火。之后,女孩,就摔门回到自己的卧室休息了。几天以来,也不和小叔叔说话,拉着俏脸。男孩以为可能是她外面遇到什么烦心事情,其实他心里不明白,女孩已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自己。男孩带女孩出去吃饭,现在两人生活有了很大改善。
到了外面,男孩看着消瘦的女孩,心里很心疼,这些天她也不和自己好好说话,而且时常赌气找茬给自己。饭店的服务员端上菜来,没吃几口就把筷子摔了。怨点的菜难吃,说只有傻瓜才吃这样的饭菜。男孩无法,倒一杯酒喝了一口,女孩也拿着杯子喝,喝过就吐出来,说酒是苦的,只有傻瓜才喝。男孩心里明白女孩是冲着自己来的,也不敢多说什么。
女孩和小叔叔走在回家的路上,天色已经很晚,不远的地方,四个地痞把一个年轻的女子拦在巷子里,企图图色劫财,女子绝望地反抗着。这时女孩看到了二话不说,军旅生涯练就了一身好本领,擒拿格斗几乎是家常便饭。几下过去便和一伙流氓打在一起,男孩放心不下,怕她受伤,就追了过去,头目被打得脸青鼻肿,心起杀心,从衣服掏出一把手枪。
男孩冲女孩吼道:“小心,他们手里有枪。”来不及说完,便不顾一切扑向他们的头目,这时枪声响了,给男孩一扑的原故,枪打歪了,没有打中女孩,头目甚是恼怒,手里的枪给男孩,死死压住,根本用不了,腾出左手抽出腰上的匕首,一下刺向男孩的胸口。
这时女孩已经把剩余的几个人制服,男孩已经倒在血泊之中,枪声惊动了附近的人,很快有人报了警。一路上女孩用手捂着男孩的伤口,鲜血把她的衣衫都染红了。等到了医院,男孩早已经停止了呼吸。女孩只记得小叔叔那时看自己的眼神,可自己依旧不能读懂,自从自己出生以来,就和他生活在一起,是他用一水一饭把自己养大。虽然自己和他不能达到心有灵犀,却也相当有默契。临走之时,眼神有不舍,有喜悦有伤感也有无奈。
后来,女孩入职申请当了刑警,过了一年时间,新闻报道:陈颉,女26岁,职位,人民刑警,在一次打匪行动中,因公殉职,是永远活在人民心中的好警察!
无法言说的伤
无法言说的伤
我和小墨是大学里的同学,我比小墨高一个年级。新生入学的那一天,是我去火车站接的小墨。当时的小墨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披散着过肩的长发,像一朵纯洁的百合花绽放在我的眼前。多年的以后直至今日,我依然清晰的记得那年的夏天,记得小墨第一眼看到我时那淡淡的笑容,在我心底从此生了根。
新生入学的那个月是全校男生们最兴奋的日子,他们每天趴在窗台上窥视着窗下那些出出进进的女生们,寻找着他们即将发生的爱情,在这样的一群人当中,我们校的学生会主席发现了小墨,并很快的利用职务之便展开了追求攻式,年轻气胜的我,把我们校学生会主席拖到我们学校后墙角,像两头发了情的公牛,为了小墨狠狠的打了一仗。这事全校都知道了,学生会主席被我打折了一根肋骨,为此我被学校记了大处分一次,小墨最后被我死缠烂打的追成了女朋友。
小墨是我第一次爱过的女人,小墨总喜欢问我:你有多爱我?你把我放在你心里的什么地方?我总是逗她:放在脚后跟下。小墨就傻傻的笑。我和小墨是在我大学毕业分到电厂做宣传干事的那一年住到一起的。小墨是一个活泼的女孩子,喜欢看书,喜欢养小猫,早上她坐在我的自行车后架上,我把她送到学校,晚上我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做好饭菜在家里等我了。然后我们说说笑笑的讲一天里发生的事情,多半是小墨在说,我在听。小墨的心很细,我有脚出汗的毛病,鞋垫总是湿湿的,小墨怕我脚下着凉而做下病,一年四季总是不嫌麻烦的把我鞋垫掏出来晾干,有时候早上要迟到了,急急的赶出家门,就听到小墨趴在窗台上喊:你的鞋垫忘了垫了。冬天的早晨,小墨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昨晚夹在暖气片里的鞋垫掏出来垫在我的鞋里,这成了她的习惯,我知道她爱我。
小墨是一个小女人,她一定也会是一个好妻子,可是我是一个男人,我除了爱情,我还有事业,还有把含辛茹苦的父母接到大城市来的心愿。我积极的工作,很谨慎的做人,可是我毕竟太年轻,资历太浅,即使我有提干的机会,在人际关系这样复杂的事业单位里,想出人头地太难了。我渴望着我的政治前途会有一个转折。我在厂里组织的一次工作交流会上,认识了刚刚分到厂电视台的女播音员子彤,因为工作上的往来,我们有了频繁的接触,日子长了,有事没事的她总喜欢到我科室来,我对桌的同事打趣我:她是不是看上你了。她要是真看上你,你小子可有福啊。子彤的父亲是电力系统要职的领导。
子彤知道我有一个女朋友叫小墨,但是她不在乎,她大胆而热情的出现在我的左右,我是爱小墨的,但是子彤对我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诱惑,我理智而清醒的认识到,她是我一步凳天的一枚棋子。我在感情与权力之间无法取舍,在小墨与子彤之间回旋,这样的日子最后被子彤的阴谋而结束。子彤是一个攻于心计的女人,她在一次我醉酒后,把我扶到了她开的一间宾馆的房间里,那是她的初夜。子彤拿着那个带血的床单找到了小墨,小墨拿着那个带血的床单,问我子彤是谁?小墨像一头愤怒的小狮子冲出了我们的家门,我没有去追小墨,我也没有去找子彤,我无法解释我的错误,我也无法责怪子彤。我以为小墨会回来找我的,我以为小墨会打电话给我的,我还以为小墨一定会回来纠缠我的,可是小墨从此以后杳无音讯。
子彤怀孕了,迫于这样的一种压力,我们很快的结婚了。接下来的一切,在我岳丈的关爱之下,我的事业一帆风顺。权力和地位带给我的快感,让我愧对于小墨的心渐渐的平静,渐渐的遗忘。苍天给予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有得就会有失,我得到了我想要的欲望,但是我的婚姻却并不幸福。子彤是个娇宠的千金,在我们准备婚礼的前一周,他的父亲曾跟我有过一次深刻而严肃的谈话,他说就这么一个女儿,已经被娇宠的有些霸到了,希望我在婚后能多忍让一些,他曾很有内容的问我:我知道你以前有过一个女朋友,那都是你的过去了,你现在真的爱子彤吗?我很坚定的告诉她:呵护子彤是我一生的责任。她的父亲很满意的点了一下头。我对子彤也有爱,但是这种爱只能算是一种责任。子彤不会做饭,这一点就注定她不会是一个好妻子,无论我多晚回家,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为她做饭,我实在是太忙了,于是家里请了保姆,可是每一个保姆都不会做的太长久就被子彤打发走了,不管我多晚回家,她都饿着肚子等着我做饭,我知道她在利用这种方式索取我对她的爱,其实我做饭并不好吃,和小墨生活的时候,小墨总说我抄菜有一股生豆油味。后来我们有了儿子,我把老家的父母接过来和我们同住,对于我父母搬过来同住的这件事,子彤一直不答应,最后是我强硬的把我父母接进来的,爹妈就我这么一个儿子,年岁大了,在老家那么远的地方我能放心的下吗。子彤对我妈就象使唤保姆似的支来唤去,还不允许我爸在屋里吸烟,很多次我回家都碰到我爸站在门口抽烟。逢年过节的,子彤规定我必须和她回她父母那边去过,而我的父母却只能守着空房子,我和子彤每一天都生活在争吵中,很多次我都想打她,当我扬起的手举在空中,子彤声音高八度的冲我喊:你今天是翅膀硬了,敢动手打我,不要忘了,你今天的一切都是谁给你的,没有我爸爸,你会有今天。我的巴掌就打在了我自己的脸上。我妈有一次抹着眼泪对我说:儿啊,要不我和你爸还是回老家吧,我们没啥,就是你们俩口子别总打仗过好日子就行。天下父母心,我也是做父母的人了。家对我来说就像一个战场,我讨厌回家,我尽量让我的时间消磨在外面,于是,我的身边有了各种各样的女人,仅仅只是为了性。
做为一个男人,金钱,地位,房子,车子,女人,我什么都有,但是我华丽的外表下却是一颗孤独失落的心。直到有一天,我和我的女秘书在宾馆偷情的时候,我那年轻的女秘书穿上我去意大利考查时给她买的价格不菲的高跟皮鞋时,可能因为鞋里有东西,她掏出她的鞋垫抖了一下重新垫了进去,多么温心一个场景,我开始感觉到来自于我脚下的湿冷,由脚下漫延全身的寒冷让我想起了小墨,我曾经爱过的一个女人,我每走一步,就想起小墨给我垫鞋垫的样子,那种想是疯狂的真想,我要找到小墨,我想知道现在的她过的好不好,现在的她有没有原谅我。这么多年的同学聚会无论我有多么重要的事情,我都会推掉去参加,就为了能从大家的嘴里听到关于小墨的一丁点消息,但因为我们不同届,每一年都失望而归,我的好哥们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当年的处分算是白背了,怎么就没能走到一起呢。可惜了。是我抛弃了小墨,我是没有脸面在见小墨的。每一次分别的时候,大家都说找找认识的下一届同学帮我打听一下,在这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失散多年的人,缘份是多么的飘渺。
在寻找小墨的这些年里,我开始留意起我身边经历的这些女人,她们除了用肉体来换取她们想要的东西后,就会拿着她们的东西没有任何纠缠不清的离开我,就像动物一样,交配完后各自散去。每一次我在和不同的女人做爱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小墨,想起我湿湿的鞋垫。除了小墨,这个世上没有一个女人关心我的脚,在意过我的鞋垫,一个近四十岁的男人,在每次做爱的时候,脑子里竟然想着自己的鞋垫,是不是很可笑。
我找不到小墨,我以为我这一生都不可能在见到小墨了。上天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一个男人打来电话约我在曾经就读过的大学后墙角等他,我已经猜到他是谁了,见了面果然是他,被我打过的那个学生会主席,十多年了,我们在为小墨打过仗的地方对视着对方,学生会主席一句话没说就扑上来打我,我没还手,也没躲避,我知道他是为了小墨来打我的。我的心甚至是快乐和兴奋的,因为我终于找到小墨了。一个路过的学生找来了学校保安把我们拉开了,并把我们带到了保安室,问我们为什么在学校里打架,我恍然回到了十多年前,十多年前也是我和他,也是这样的一个场景,我哭了,学生会主席也哭了,血气方刚时,我们还很愤恨的看着对方,人到中年时,却以是满眼清泪。
我的眼睛被学生会主席打的青肿起来,足足有一个月才消了肿,这小子真是下了死手,十多年前,我打折了他一根肋骨,这一次他是新帐旧帐一块算了。我问他小墨在哪?他的拳头握的紧紧的,我看见他手上突起的青筋,愤怒的要打死我。学生会主席说他在上个月去长春开会的时候偶遇了小墨大学里最好的女友林旭,才知道小墨因我移情别恋回到家后,和林旭哭诉了几次,她对林旭说,只要我去找她,她会重新考虑我们的感情的。可我没有去,而且还很快的结了婚。我结婚的消息让小墨彻底的绝望了,她在伤心的哭过几个晚上以后,在一天夜里拧开了家里的煤气开关,幸亏她的母亲发现的早,小墨被抢救过来了。死过一次的小墨出院后,精神就有一些恍惚,两年后小墨精神分裂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学生会主席还告诉我,小墨离开我时,怀着两个月的身孕。
我曾在梦里无数次的与小墨重逢,每一次都是在小墨幽怨的眼神中惊醒,生命无法承受的沉痛,竟然会是这样重逢的一个场景。我找到了小墨,隔着厚厚的玻璃我看到了苍白的小墨,空洞无神的眼睛呆呆的望着一个方向。可怜的小墨,幼年丧父,母亲在嫁,青春年少时遇到了薄情的我,亲情、爱情都把她抛弃在这疯人院里。我跪在小墨的面前,我的心刺痛的我狠狠的抽打我自己,我的罪过,一个女人的青春无从补悔。
我在北京联系到了一家大医院,在征得小墨母亲的同意后,我接走了小墨,我原本孤独的心在握着小墨的手时很踏实,无论我将要面对什么,我都要尽我的努力来医治小墨,我要让她做一个健康的人。小墨也有清醒的时候,那短短的片刻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幸福,她用手抚摸着我的脸,一遍一遍的问:真的是你吗?她还能认得我,但清醒过后,她就会大哭大闹,撕扯我,哭闹累了,就是沉默的望着一个方向,每天都这样的反反复复,我的小墨她在用一种最伤人心的方式来折磨我。子彤还是找来了医院,当她看到小墨发疯时咬打我的样子,她满眼含泪的离去了。
人生中有多少个十年,一切仿佛如昨,而昨日之日不可寻。守着小墨不断的讲我们共同生活的那三年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我说:小墨,你总喜欢问我有多爱你,把你放在我心里什么地方,我总逗你说,放在我脚后跟下。小墨啊,你把你的爱细徽地渗透在鞋垫里,让它在我的脚下生了根。无论我走的离你多么遥远,都无法忘记你的温暖。是我不懂得珍惜,辜负了一个深爱我的女人。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努力的寻找着你,我想在此生能够得到你的一个原谅,原谅轻狂的我不懂得爱情的真诚。你曾经给过我一个温暖的家,但是我失去了,我想找回那个每天做好饭等着我回家的女人。
泪语中,我期待着小墨像百合花一样的在一次站到我的面前,却以是恍如隔世了。
有一种爱
有一种爱叫在心里:喜欢一个人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她便占据了你的整个空间,每时每刻都在想念着、牵挂着、总想知道她只一天过的如何?渐渐地她变成了我身体里的每条脉络,脉络里流淌的血液,脑海里灵动的思想。
有一种爱叫交融:虽然我跟她认识只是短短的几个月时间,总感觉前世做过夫妻,今生又续情缘。因为任何话题我们都可以拿出来讨论,无论我跟她提过什么,在她面前不会让我尴尬,总会以原谅的口气告诉我,她理解。这或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心与心的交融。异性相处到这种程度既是难的、又属不易。只有彼此真正的交心,才会有这样的结果。
有一种爱叫留恋:见到她,即使离开一个小时,总感觉像分开好几天似得。喜欢和她在一起,跟她在一起就感到快乐,舒畅。我知道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而且爱的不能自拔,否则不会有这种感觉。记得有次吃完饭,我去送她,在门口跟在她身后,总想和她多说几句话,多呆一小会,看到她去宿舍的背影,一种留恋不知不觉的涌上心头,很想去抱抱她再走。
有一种爱叫真诚:不是一个人因为它的美丽而可爱,而是一个人的可爱而让她变得美丽。她在我眼里即美丽又可爱,她不会看你贫穷或富有,帅气或平俗,她只想遇见一个能懂她,与她聊得来的、值得她在乎的朋友,她会真心实意的对你。有时我会在她面前感到自卑,因为我是个平凡而又不能在平凡的一个男人,在她对我的过程中,我看到的是真诚,没有一丝虚伪的痕迹。这样的人值得你去呵护与疼爱。
有一种爱叫不离不弃:我和她一路的走来,也有过不愉快的时候,源于我不加思索的话语,未加理解的举动刺痛了她真挚对我的心。她总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中依旧选择在乎我。她跟我说:从来没这样的去对待一个异性朋友,你是例外。她本想调动工作,因为我她选择了留下来。由于工作忙,有几天没顾得上回我信息,我想离开她,给她一个自由的空间,其实离开她的原因更多的是感觉自己已经不适合她了,她若是交朋友,应该交个比我对她好,更谈得来的。她用置气的口吻对我说:在我最需要帮助,关心的时候你离开我,我无话可说,我尊重你的选择!我会静静的离开。那一刻我知道她依旧在乎我。我真的离开她了吗?离开她我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样度过,但我知道,将会有很长的时间想念,孤单,寂寥,忧伤陪伴着我,我舍不得她,也离不开她,习惯了她陪伴我的日子。我俩总是在分歧中,相互在乎中重归于好,不离不弃的携手走到现在。
有一种爱叫在乎:喜欢一个人每天都想念的时候,说明很在乎她。在乎她的举动,在乎她的一切, 在乎她是否又结交了异性朋友。爱真的是自私的,总想独自的拥有她,在我心里她是最完美的女人,值得去爱。其实我也知道,我们之间的爱不会有结果,我真的不在乎结果,我追求的是爱的过程,爱她的过程中心暖的感觉,对我温柔可亲而感到的幸福。爱一个人爱到一定地步的时候,只剩下希望她快乐这一个想法了。假如有一天,她真的遇见了一个比我对她好更懂她的的人,我会静静的走开,无论怎样的纠结,痛苦,但必须懂得释手,因为她比跟我在一起更快乐。在我看来,这是对她的一种真爱。但我会记住她的名字我曾经的宝贝!
有一种爱叫无怨无悔:明知是一场无结果的爱,却总是那么的执着,只有一点能说明缘由,那就是她在各个方面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值得用真情去付出,那怕爱的遍体鳞伤,也无怨无悔,因为这样的女人一生很难遇见,是可遇不可求的。今生能遇见她,或许是我一生的牵挂,因为我们真爱过!
有一种爱叫猜疑:猜疑属贬义词,有时也会拿它当褒义词来用。猜疑一个人是怕失去她,猜疑一个人怕失去后的孤单,失去后那种撕心裂肺的思念。猜疑可隐藏于心里,只让自己知道,也可以说给她听,真心交流,共同探讨,解除疑惑。只有真爱一个人才会有这种想法。我认为放在心里不说是一种虚伪与不真诚,说出来往往会伤害对方,是对她不信任的表现。但讲出来说开了心里不会产生隔阂,能让爱变得更流畅。
有一种爱叫牵挂:其实她让我牵挂的事很少,除了她的病,在一个就是心情。病可以询问,但心情往往要去解读。我见过她的分享,大部分看后总有一丝担忧,感觉总有一些压抑流露在里边。文章的内容只有跟她的思想产生共鸣,才会拿出来分享。我告诉她发点快乐的,其目的是想让她的心情跟快乐同在。她听后有一段时间不在发分享,我问她缘由,她说:你不是不让我发了吗?她错误的理解了我的意思。但我从中也发现一个问题,发分享或者图片,是对自身压抑心情的一种释放,她是通过这个平台在减压。我不应该去左右她的思想。要学会适当的时候给她点赞,这才是牵挂一个人的真正意义。
昨天跟她谈论了不该谈论的话题,她真的生气了。我是她最信任的一个人,也是比较了解她的一个人。我对任何人真的不怕,就是怕她。表面装作对她毫不在乎的样子,其实怕她怕的厉害。其实我也知道,这是喜欢与爱她的原因,她气性大,身体又不好,惹她生气真的挺后悔的。
只希望她把我说得那些话能理解为我对她的在乎程度。
宝贝,我俩总是不离不弃的闺蜜,对吧?
有一种声音
从我记事起,家里就有了一辆豪爵摩托车。它伴随着我长大,可在我心中却对它没有过好印象。那张车开始时还挺好用的,可到了后来,一骑上它,就吱吱呀呀的响,走在路上噪音非常大,仿佛那不是一辆摩托车,而是一辆载满渣土的大货车。可是今天,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首先想起它的噪音,毕竟,这个噪音我从小听到了大。
我没上小学时,每周末都要回姥姥家玩耍,这张车也成了我们的专用交通工具。那时它还年轻力壮,驼了三个人走在曲折的盘山公路上毫不费力,音也很小,它喷出尾气时突突的声音仿佛就像唱歌。可是那一次,我们在一个急拐弯时,一辆大巴噌地窜了出来,险些与我们迎面相撞,爸爸迅疾抱住了我,车子只得向山边倒去,人受了些惊吓,并无大碍,但车子却受伤不少,自那以后,车子的歌声便不再那么纯净,有些毛毛刺刺的了。
后来,我们来到了梅山,由爷爷接送我上、放学。远在桃岭工作的爸爸,每个周末从桃岭赶回来,日久天长,车子也被风雨侵蚀了不少,天一冷就容易熄火,走在路上有了呼哧、呼哧的声音。当年意气风发的爸爸,也如车一样不再年轻,一些零件也有些生锈了。
我上了初中,学校在江店,家在梅山,为了赶早自习,爸爸每天骑车送我上学。在冬天的一个早上,由于之前下了雨,车子打不起火了,爸爸费力的使劲踩,记不清多少次后,火终于打响了,车子痛苦的大叫一声呜,车尾一串长长的的烟雾,接着便是呼哧呼哧的shenyin。车子明显老了,只驮了两个人,上坡时都很费力,爸爸也如车一样,进入了中年。
2011年秋天的一个周五,爸爸骑车去书店去买我交代的任务,被闯红灯的小汽车撞了,车子也完全坏了,被送进了大修车。当它被修完,爸爸推回来时,我看到了它的满目疮痍,再也没有听到它发出声响了。妈妈说这辆车不能再骑了,待你爸爸的伤好了之后,想骑再重买一张。我看着车子,心中有种酸酸的感觉。
回望这车的人生旅途,忽然觉得爸爸就如这车一样,在风雨兼程中送我远行,他从年轻力壮、意气风发到现在的苍老衰颓,而唯一不变的是浓浓的父爱。爸爸又买了一张新车,型号与老车一样,看着别人的家长开着小汽车接送孩子,我也从未有过卑微的感觉,因为坐在爸爸的车上,感觉永远是暖暖的。
注意一下新车,与老车年轻时十分相像,忽然觉得新车就像我一样,终将取代老爸,成为家里新的顶梁柱。
突突突,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刹那间,我的眼睛湿润了,心中多了一份责任,多了一份感动,也多了一份决心。
有一种缘叫错过,有一种爱叫不舍
多少缘起缘落,就有多少擦肩回眸;多少悲欢离合,就有多少爱恨情仇;多少前尘往事,就有多少蓦然回首。人生的渡口,我们皆是过客,可真正驻足的又有多少?并非不懂珍惜,有些缘分注定长短,或转身天涯或刹那芳华。来的是偶然,走的是必然。没有放弃,怎能拥有;没有经历,怎能选择。洒脱而活,看世间冷暖;从容而安,便是风轻云淡。缘来惜缘,缘去随缘。随缘不变,不变随缘。爱在时光里,无言又无语,有情似无情;爱的世界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人总是这样,拥有的时候不知珍贵,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当爱已成殇,灯火阑珊处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一往情深。当爱已无奈,转身离开的或许是一辈子的温暖。时光不能永恒,而情却可以至始至终。失去什么,也不能失去真心;忘记什么,也不能忘掉真情。珍惜眼前人,让爱无悔。
有一种缘叫错过,有一种爱叫不舍。一首歌唤起了一段记忆,一杯茶染浓了一种心情。每个人的心中,都珍藏着一个不可触摸的情。碎碎念念中寻寻觅觅,深深浅浅中迷迷离离。漫无目的地去甜蜜去忧伤,刻骨铭心的去沉淀去流浪,是寂寞的诗行,是往昔的芬芳,是揉碎的念想。当爱已成往,要有多坚强才能念念不忘。一种忘记不是不可以,而自己的心却不愿意;一种遇见不是不美丽,而结局却是不舍的情意。都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可有谁能做到如此洒脱?那刻骨铭心怎能刻意忘记?那回忆的迷离怎能轻易抹去?若相遇,莫相离;若相惜,莫相弃;若相爱,至死不渝。用真诚去给予没有虚假,用真心去珍惜自有真情。
有些爱越想抽离,却越加清晰;有些人越想忘记,却越在心里。爱情就是这样,总是扑朔迷离;幸福并不容易,总是让人寻觅;甜蜜并不简单,总是让心着迷。一个眼神让心悸动不已,从此爱情泛起涟漪;一句别离摧毁了所有的美丽,从此断肠是痛的呼吸。爱过才懂珍惜,痛过才懂保护自己。爱情需要拥有也需要放弃,属于你的真心不移,不属于你的终会失去。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抹背影,却又无法触及;每个人的曾经都有一段美丽,挥之不去却只是一个回忆。爱上一个人只是一时,忘掉一个人却需要一生。并非无心,纵然千般不舍,爱有时候也是一种放弃,是另一种幸福的给予;并非无情,纵然万般无奈,饱尝寂寞,把凄楚深埋于自己的心底。无悔经历,只因曾经爱过,曾经拥有过。只要你过得比我好,别的,什么都不重要。
有的缘,看的太重终会失去;有些情,期望的越高失望越深。有些人,舍与不舍都是无法忘怀;有些爱,念与不念都是转身离开。缘分就是这样,或近或远,或相聚或别离。爱,有时候会伤。遍体鳞伤的痛让心无处不荒凉,可怕的思念不打烊,火烧的寂寞在疯长,回忆的感伤填满空旷的心房,揉碎的念想在无处躲藏。是凝固,是断肠,是灵魂无处安放。爱的轰轰烈烈那又怎样,自己安慰自己,可以遗忘,可以坚强。若爱,莫失莫忘,不要让爱人在等待彷徨;若惜,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到地老天荒。如果相爱,请深爱,如不深爱宁愿放弃;如果思念,浅浅回忆,以免痛断肝肠,相思成灾。唯有随缘随心随遇而安,生命需要锤炼,才能饱满。缘分需要经历,才有精彩。后记:爱情真的经不起等待,等待总要有一个期限,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一瞬间,而我们是否又抓得住呢?
有一种距离叫想念 有一种爱情叫平谈
我说过,春暖花开,我就去找你。距离,所延伸出的想念,让我已经无所适从。爱情,在这一刻,压抑得快让人疯了。所以,我决定去你的城市。火车开动的那一刻,看着窗外明亮的阳光,仿佛看到那个向你飞奔的我。笑的那么甜。呐,你说,我们的爱情算不算乐维斯式爱情。【第一天】你带我去了那里。你曾经读过的学校,吃过的好吃的小吃店,常常光顾的小商店。你牵着我的手,告诉我我不在的时候你的快乐的点滴,讲你儿时的快乐,你让我看到我不曾出现的时光里,你成长的足迹。碰到你的老师。当你和他们打招呼的时候,我站在一旁微笑。然后我们坐在秋千上,天南地北的说,直到我们都说累了。今天特别开心,因为第一次,我们一整天都在一起。【第二天】你很早就起来了,带着给我买的早餐在楼下等我。我们要去游乐园。虽然我不常去,但还是希望和你一起去玩一次。你想尝试最刺激的东西,我答应会陪你一起疯。在玩惊险游戏的时候你握着我的手,一起放声尖叫。回到地面时还要故作正经的说一点事都没有。我们去了鬼屋,我吓得躲在你身后,抱着你死命不肯松手。我看到你偷笑的表情。但你依然拥抱着我说别怕,还有你。你给我买了冰淇淋,买了棉花糖。我们还一起坐摩天轮,在最高处我们接吻。回来的路上,一人一只耳机听着歌,我靠着你的肩膀睡着。【第三天】你说要去去图书馆呆一天。然后,我们各自捧本书,贪婪的吮吸着书里的汁液。中午一起去吃饭。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我靠在你肩膀上打瞌睡,就这样没形象地流口水。你竟然嘲笑我。我追着要咬你,怎么也追不到,最后你主动停下来让我咬。刚醒的时候我犯迷糊,傻乎乎的。但很开心,因为一睁眼就见到了你。【第四天】我们去了一个很近的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城市。这里是个小镇。能和爱的人一起去旅行一直是我的梦想。我们彼此依靠,在这个美丽的地方。我拍了很多漂亮的照片。你买了些小玩意儿送给我。不贵,却很有特色的东西。我很喜欢。带我去吃当地有名的小吃,你说我太瘦了,不停往我嘴里塞东西。【第五天】我们去了你家。我给你做饭。虽然放多了一些盐油、也没有控制好,但你还是称赞我的手艺多好多好。吃完后我撒娇要你洗碗。你乖乖的洗了碗。然后我们一起趴在地板上看书,听音乐。窝在沙发上看了致青春。小飞龙的疯狂,让我们笑得肚子疼。【第六天】和朋友们聚会,吃饭。饭后压马路,逛街。一起去照了大头贴。虽然我照相很难看,其实是想留有和你的合影。我很留意那些成对的小饰品。看到可爱的,或者漂亮的,买下来。你一个,我一个。我决定会好好留着。以后常拿出来看看。就把它当作你。【第七天】最后一天。我说,让你过你想过的一天。我陪你去散步,牵手一起走在河边。你就安静的在旁边呆着,我呢就在想象以后见不到你的时候你都在干什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流泪了,因为我特别情绪化。你抱着我,亲亲我说没事的,我很快就好起来了,只是不想让你也觉得难过。最后,终于要分别了。你给了我最后一个拥抱。然后我微笑着让你离开。我看着你直到看不见,我会一直记住你的背影。我们的爱情,因为距离而遥远,也因为距离而更加珍贵。亲爱的,感谢有你,才能让我体会,有一种距离叫想念,有一种爱情叫做乐维斯。
有一种浪漫,不声不响
那一天,传闻中午时分小城将有一场轻微的地震。没有人相信,也没有人恐慌。他们想,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这里几百年来从没有发生过地震。
男人是上午听到这个消息的,他笑一笑,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去了。他一直要忙到下午五点,即使午饭,他也会在办公室里简单地对付。女人在工厂里三班倒,中午时候,她刚刚下班回到家里不久。
那天中午,男人突然很想回家看看。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打出租车跑个来回,男人完全可以在家里待半个小时。男人想,半个小时,也值了吧。
他轻轻打开防盗门,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音。他推开卧室的门,一缕温暖熟悉的花香扑面而来。他没有走进去,而是站在门口静静地望着床上的女人。女人侧卧而眠,怀抱枕头,身体蜷起如猫。她太累了,凌晨两点到上午十点,整整八个小时,女人一直要站在机床前工作。床边那顶灰色的工作帽,沾满了油污。
男人骶着女人。足有半分钟他的嘴角微微上翘,眼睛里饱含爱怜。他轻轻带上卧室的门,退到客厅。他坐在木椅上,静静地点起一支香烟。烟雾缭绕中,男人那张轮廓分明的脸,竟也突然有了煞人的惊艳。
男人在客厅待了半个小时。他把第三个烟蒂摁灭,然后站起来,再一次推开卧室的门。女人还在熟睡,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睡梦中,她的脸庞如桃花般绽开。男人也笑了,满足而幸福。他掩好门,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换鞋,开门,关门,下楼,招手打一辆出租车即使无人注意,男人仍然是一位绅士。他的动作很轻很柔,甚至惊不起一只蝴蝶。
黄昏时,女人在厨房里对男人说,听说白天有地震。男人说你信吗?女人说当然不信,我睡得香呢。男人再笑笑,将葱花下到油锅,香气即刻弥散开来。
也许女人永远不会知道,在她香甜的睡梦里,男人曾经偷偷回来,然后安静地陪伴了她半个小时。
地震只是传闻,只是谣言。男人不怕,女人也不怕。即使男人不赶回来,睡梦中的女人也不会惊醒。可是男人还是回到家,看睡梦中的女人,陪睡梦中的女人。他担心女人会有不安,哪怕这不安再微小、再短暂,他也会赶回来。为什么不呢?其实,生命中很多的浪漫都是这样,不声不响。
婚姻有两种:一种叫搭伙,一种叫余生
有人说,婚姻有两种模样,一种搭伙,一种余生。
确实啊,只有和爱你且你爱的人走到一起,才是生活。
因为,婚姻不仅需要过日子,还需要有精神上的共鸣。
假如两个人在一起,只是为了凑合,生活中没有节日,没有惊喜,没有感动,没有关爱,没有呵护,没有浪漫,没有交流……那这种日子只能叫做——搭伙。
而懂你、知你、爱你、疼你、保护你,愿意聆听你的苦闷,给你足够的安全感,让你笑的人,才配得上你的——余生。
搭伙的婚姻,两个人就像是合租的舍友一样。
就算坐在一起吃饭,也是各吃各的饭,各玩各的手机,他们懒得沟通、懒得吵架、懒得关心对方,只要孩子茁壮成长,老人健康长寿,和错的人凑合凑合也没关系。
可是电影《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中有这样一段台词:
“曾以为世界上最糟糕的事,就是孤独终老。其实不是,最糟糕的是与那些让你感到孤独的人一起终老。”
活着不容易啊,生活不容易,要是再和一个搭伙的人过下半辈子,你的苦累,他不在意,你的喜好,他不想了解,你的委屈,他也看不见,你的付出,他更不懂珍惜,那多委屈啊。
世界上最美的不是风景,而是能共度余生的感情。
以前我觉得爱情是一见钟情;后来认为是细水长流;之后认为是安全感、是陪伴、是依赖、是放不下、是舍不得;现在我觉得爱情就是我爱你时,你也爱我,就这么简单。
命运的蹉跎,岁月的挣扎,人生有太多太多的身不由己。
当很多无奈摆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只能低下头,拿起手中的香烟,端起沉闷的苦酒,咽下人生中最伤最伤的痛,去迎接明天的日出日落……
这种时候,其实我们最最需要的,只是一份倾诉,一份聆听,心中的苦只要有人懂,便可以减少几分。
一个拥抱虽然简单,却是最温暖的依靠;一份聆听虽然平常,却是最好的安慰。
婚姻,最不需要的就是将就,不管你和谁结婚,在选择结婚对象这方面,希望你不要将就。
如果婚姻开始就是将就,那之后的一切幸福都无从谈起。人生苦短,没有必要坚守痛苦。
宁可孤独,也不违心,宁可抱憾,也不将就。
一辈子说短不短,说长不长,要对自己好一点,只有和对的人在一起,才不辜负往后的余生。
愿你,能有幸遇到你钟爱的人和他度过这一生,假如还没来,那就再等等吧。
有一种爱叫做残酷
我有一个好友丽丽,她的老公对他很好,呵护有加,只要他在家就不让她做一点家务。买菜、做饭、洗衣等等,他都会做得又快又好,丽丽喜欢什么东西,不用撒娇耍赖,他都会当成礼物买回来。用他自己的话说,女人是用来哄的,用来疼的。
丽丽柔媚善良,她的幸福全写在脸上,甜美的充满阳光般的灿烂。她一直以为,日子就可以这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天长地久。他将一直是她一生的依靠。
正当两人准备搬入新居的时候,厄运来临了。这天丽丽正常上班,和往常一样,在电脑室里加班,第二天早晨站起来时,突然天旋地转,一瞬间的黑暗将她击倒了。当她醒来时,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老公在正红着眼圈守在她身边,她的右半身已经不属于她了。
脑溢血,常年伏案与过度劳累让她付出了代价,一直以为这是老年病,总要七老八十才会得,而她才二十多岁啊!她彻底崩溃了,哭得天昏地暗,她无法忍受,她所有的幸福就这么灰飞烟灭了。
男人不停地鼓励她,医院也开始给她做康复治疗。四十天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终于有些好转,她的手和脚有了些知觉,可以做些简单的活动,但是好转却始终停留在这里。她再次陷入崩溃,医生说自己不可能回到康复的状态了,这,已经是恢复的极限了。
就在这时,她明显感觉到男人的变化。以前不等她口渴,男人便会拿吸管送到她嘴边。她到洗手间,他会像抱着小女生一样抱过去。而现在,他陪护她的时候,更多时间是看他的专业书,或到走廊和其他病人家属聊天,期间只看她一眼而已。尤其是这次更过分,现在已经是晚上7点了,他没像以前那样送晚餐过来。她哭了,很伤心,我进去开玩笑问她,怎么这几天没见想我想哭了啊!她哭着说,男人不要她了,不会留在她身边了,三十出头的他,谁会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常年躺在病榻的人身上。哭什么啊,你离开她不能活了吗?没有她我活不了啊!没有说离开谁活不下去的。我吼着走了出去。
男人来了,带来一大盆刚出锅的排骨汤,她猛一挥手,鲜嫩的排骨落了一地,汤汁洒了男人一身。男人没有像平时那样安慰她,反而皱眉说了声你爱吃不吃。她被噎住,差点喘不过气来。过了一会,她想去洗手间,赌气不叫他,左手撑着墙向旁边蹭,然后用自己的左手搬起自己的右腿放在地上,鼓足了劲儿试着要站起来,却终于没有成功,重重地摔在地上,而男人看了看她说:等我发完信息来扶你。仍旧忙着用手机发信息,丽丽的血这一刻涌向头顶,她,不在是他眼中的珍宝!她狠狠地用手撑住床头柜,摇摇晃晃站起来,男人这时才赶过来扶住她,递上手杖。她甩手推开他把手杖紧紧握在手里,现在,这个没有知觉的木头,才是她的真正的依靠。在洗手间里,她看到自己蓬头垢面,哪里还有当初的美丽?
什么一日夫妻百日恩,什么柔情甜蜜山盟海誓,什么永生永世不离不弃,全是鬼话!男人越来越明显地漠不关心,让女人彻底失去依赖。虽然看起来柔弱,但骨子里却是坚硬的,所有的冷落和白眼,都成了她努力锻炼的动力。不知道流了多少汗,咽了多少泪,康复竟然又重新开始,她的眼里又跳动起希望的火花。日子如流水般过去,她对男人一次次的迟到与漠视变得无所谓,积聚了所有的潜力与毅力,来康复自己,等待着出院,也等待着男人对她说出那两个字离婚。
连医生都不敢相信她恢复得这么好,除了右腿还有些僵硬,其他地方几乎和正常人一样。医生笑着说,你创造了奇迹。女人也含着泪笑,笑得有些沧桑。
她没有等男人来接她出院,眼看就要到家了,她的心快跳出了胸膛。以后,这里还是她的家么?男人开门的时候,她定定地看着男人微低的头,他的脑后隐约有了白发。是否,男人会和她摊牌?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忍住即将崩落的眼泪,丫头,桌上有菜,你先吃,我整理一下就出来。说完就匆匆转身要走。你真的不想见我是吗,好,我走,不碍眼。说完丽丽就要拿起行李要走,丫头,别走,我不是这个意思啊!男人无奈地说。他看到丽丽恶狠狠的眼神,说:好吧,我走你休息吧!说完走了出去。她无力地坐在桌子前,看到桌上有一张纸,心想离婚书都准备好了,真的好急啊,拿起来看到:丫头,我的傻丫头,你知不知道我等你站起来等得好辛苦啊,你知不知道我看到你受苦我多难过,你知不知道我硬起心肠有多痛苦?可如果不这样你就会依赖我,永远没办法站起来。现在好了,我们携手走下去好吗,不要在我没放手时你放手了。跑出去,男人就在眼前,温柔地说:我叫王力明,请孟丽丽小姐同意嫁给我。
第二年开春的时候,丽丽已经开始了工作。看上去,她比大病之前略老了些,但脸上的灿烂没有变。因为这个男人让她明白:不要怀疑真爱,有一种爱叫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