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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一瓣玫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此方石,就是那次石居心意酸涩地和石秀朋友道别后,从青海乐都市拐上京藏高速,到了民和回族自治县又下高速,只因前行十多公里就进入甘肃兰州地界的海石湾,海石湾如今是开发区,可是谁又知道海石湾是数千年前马家窑文化的重要遗址所在地?随便进一家古玩店,彩陶、灰陶,陶罐、陶瓶诸如此类比比皆是,在海石湾我见到过保存完整的尖底瓶,美妙至极,叹为观止。在当地人指引下你走进田地沟台,稍稍用点心,随手拾起的便是陶片!每次到海石湾我便在不经意间捡拾数枚。
这次来到海石湾,随行同伴喊叫太劳累疲倦不堪,不愿再随我奔走,于是车停在湟水河畔休整。我信步石滩,不停地翻动着丑石,快休息吧,还要开车路途还遥远,于是点一支烟坐石头堆上,心里思考着,定西市有一博友叫水兆胜,给石居留过电话,且盛邀来定西,最好见一面,他是位老师,成绩斐然,卓越也不为过,在当地堪称名师,博文也写得精彩奇妙!我多次读他,被打动而感动得不得了,面见博友水兆胜老师心切如焚,只因了我每年都要去兰州,都要路过定西的,是有这个条件有这个机会的。
前进吧!同伴一叫,我猛地醒悟抬腿站起,就在这当儿,脚下一用劲,双脚一蹬,一团绯红暗自偷笑!我与它对视良久,同伴在不停地催着赶紧走,我离开了,又一次回头了了那团绯红,欲步不前,同伴又急呼呼催着走,径直走到车门前,又了望了一下,那团绯红仿佛在招引呼唤,于是疾步过去抱起!此石,高约十八CM,宽厚约十二CM,光洁圆润,就是那团绯红,再无别样,应是湟水河石。
车过定西,心里想着博友水兆胜,去见还是不见?心里格里格登,正思索间,车子已拐往白银市辖区红军三军会师地会宁方向而去。下次吧,下次一定拜见博友。两天后回到家里,这方绯红之石,置放于书房一角,遗忘于角落两年余了,前些日子一朋友向我索石,一下子想起来那团绯红,若在石头正面刻上一行字,古诗佳句,赠送好友,应当别有韵味!
记起这方石,因了朋友索石,怀想博友水兆胜,写下这段文字,因了读名人佳句一瓣经久的玫瑰,从书页里飘落、薄如蝉翼。我轻轻托起它,托起一段尘封的记忆。今晚的月光,和那晚的一样,像一件纱的衣裳,在我的秀发和肩胛滑落。
我闭了眼睛,再一次感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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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瓣莲
一
我本是瑶池里的一株莲,漠看人间风与月。
莲开七瓣,清心,净欲。
九天神女日日以血浇灌,享受日月精气浸养。灵智渐生,得以化形。
神女赐名:莲笙。以莲之身,化吾之生。
我仿造神女模样,化作女子,只是额前未有朱砂,唯有一朵莲花覆于右眼眼角。
神女说,那是独属于我的灵根。灵根若散,我便再无生机。
仙童弥梓顽劣,从腰身将我折断,送至轮回台,堕入凡尘。
二
终年生长于九天之上,未见过尘世的繁杂,带着些许新奇,些许迷茫,我踏入街市,静看着四周的喧闹。
随意找了一处安静的茶楼入座,店家站于远处看我,不敢上前。
我不禁失笑,眼角莲瓣轻颤,宛若活物。
兀自取了茶盏,品尝尘世的清茶。不得不说,尘世清茶,清冽、甘甜。不似九天上,瑶池里的灵水,无色无味。
“姑娘,可否拼座?”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搭在桌边,梵音般让人静心的嗓音在我耳侧响起。
我抬起眸子,看向这个大着胆子跟我搭话的男子。
干净的眸子,墨玉般温润的面庞,一头长发随意用了一只木簪斜插着。
我有些愣神,这个男子太过俊美,除了九天神女,这大约是我见过的最美最有仙气的人了。
当然,也要除却我。毕竟我只是一株莲,就连化形,也只是剽窃了神女模样。
神女说,世间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生灵,即使是双生子,也不是一模一样。
“四处空桌甚多,何故只取我这半桌?”我发问。
他盯着我的眼睛,然后嘴角勾起了一抹笑。
“好茶当应景,面对姑娘如此天人仪容,子逸觉得这茶水也变得香甜了呢!”
原来,他叫子逸。原来,他也如寻常男子一样,俗不可耐。
美貌吗?只可惜,这一切的殊荣都不该属于我。
“公子说笑了。若要落座,请随意。”
我大感失望,难得他给自己一股亲切的感觉。
再喝茶水时,只觉索然无味。
他坐在我对面,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只专注于品茶,不再看我,似乎是遗忘了我的存在。
“好好好。”他一连说了三个“好”,不知是在说人,还是在说茶。
“若是有缘,他日再见。”我站起身,拂拂衣袖便准备离开,却惊觉,自己竟身无分文。
他看了看我,未多言,只是对我笑了笑,说了句:“姑娘的茶水钱,子逸付了,只当是子逸的赔礼吧!”
“赔礼?”我不禁疑惑。
“占了姑娘的桌子,扰了姑娘的兴致,这都是子逸的过错。”他缓缓开口。
我轻笑着点点头,有人付账,也省却了我再动用灵力去变银子了。
三
离开了茶楼,我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长街上行走,看遍凡世烟华。
人们纷纷驻足观望我,品评我的美貌,我的气质。
我想笑,却又不知笑从哪里来。凡世粗鄙的人类,仅仅空以皮囊论人。
走了许久,繁杂的人群渐渐疏散了,我抬头看天,才惊觉,暮色已然沉重了。
我继续往前走,毕竟,我不属于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安身之地。
“天色已晚,姑娘何故一人落寞于此?”一声粗犷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只见一队膀圆腰粗的大汉拦住了我的去路,为首一人,脸上还有狰狞的刀疤。
我转头便走,我虽是天地滋养的灵物,无奈根基浅薄,是三界之内最为弱小的存在。
刀疤大汉拉住我的衣袖,剩下的几个大汉围住了我,我的手心溢出了汗,特有的莲花香气也随之散发出来。
一柄银色的剑从远处飞来,斩断了我的衣袖,大汉应接不及,坐倒在地上。
我抬头看去,子逸站于一棵树叉上对我浅笑。暮色在他的身上笼了一层金光。
四
子逸带我去了一家名叫落尘的成衣店,虽为落尘,店里却纤尘不染,少有清客,甚至还有股与尘世格格不入的梵香。
店主是位清秀的姑娘,一袭素白衣裙衬出她婀娜的身形。
“这位姑娘看起来有些面生,是萧公子的新欢吗?”
“雪姑娘说笑了,子逸与这位姑娘只是一面之缘罢了,连姓名尚且不知,何来新欢之说?”
子逸轻笑着解释,然后随手挑了一条白裙给我。
“姑娘如莲花一般纯净,不该为粗俗之人所染,故子逸断了姑娘衣袖,还请见谅。”
我未答话,只接了衣裙来,搭在腕间。
他的眼睛很清明,我看着他,良久才开口道:“多谢子逸公子了。”
长裙丝软质柔,裙裾上绣着半开的莲。
“姑娘穿此莲裙果然合适,初见时,子逸便觉雪姑娘的镇店莲裙与姑娘最为相配。”
我看着铜镜中自己眼角的莲花,轻轻笑了笑。
“这都是雪姑娘的手艺了得。不知雪姑娘此裙是如何卖的?”
“此莲裙乃一次兴然所做,既与姑娘有缘,便送与姑娘了。只是姑娘要留一样东西在这里。”
我失笑,果然世间人们都是这样粗鄙吗?
“不知雪姑娘所要何物?”
“姑娘的名字。”
“哦?”我有稍许惊讶,不明白她为何要留我的名字。
看到我的吃惊的样子,雪姑娘唇畔的梨涡溢出了笑意。
“姑娘不必讶异,雪只不过是想替萧公子问罢了。”
我看向子逸,果见他兴趣盎然地盯着我。再看雪姑娘,虽是淡漠,眸光里却还是夹着些许苦涩。
“莲笙。”
五
我一个人走在街市上,莲裙微微摆动,弥散着浅浅的梵香。不知是雪姑娘的店中香,还是子逸的手中香。
子逸身上也有股极浅的梵香,虽然浅薄,却逃不过我生为灵物的感知。
街市上的灯火红红的,微灼我清灵的眼。神女曾说,尘世的灯火,染了污浊,不再圣洁。
“哟,这位姑娘长得当真是标致,来楼中坐一坐吧!”
施了厚重脂粉的妖艳妇人拦了我的去路,伸出涂了红色丹寇的手,想要拉住我的衣袖。
我往后轻避,不让她沾满凡世烟气的手,触碰到素白的莲裙。
“呵呵,姑娘不必拘谨,唤我红娘便好。”
楼中灯火通明,琴瑟靡靡,貌美的姑娘半解衣衫,葱白的玉指拈着酒樽。
浓重的胭脂香,辛辣的烈酒气,尘世的污秽。这一切,让见惯了皎白灯火,闻惯了纯净灵气的我,逐渐迷失。
红娘领着我往高台上去,我亦步亦趋地跟着,带着一丝新奇,也带着一点渴望。
“此女只因天上
有,人间难能几回寻……”红娘说着最俗气的话,却也让我原本警戒的心一点点放松下来。
楼下原本吵闹的人群忽的静了下来,他们都震惊地看着我,眼中流落出高涨的惊艳与欲望。
最美好的词汇,无数的银钱,全都铺天盖地的向我砸来。
“呵……”我忍不住轻笑,原来,凡人,是如此的快乐。
六
古色古香的屋子里摆放着奢华的玉件瓷瓶,大红色的纱帐迷晃了人的眼。
我坐于方凳之上,细细打量,心里却怅然若失。忽的开始艳羡起凡世的生活来,何时我也能在这凡世寻得一处良栖?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人如此天姿,不如小爷我帮你赎了身,你就跟着小爷吧。”
一个着锦衣,满身酒气的青年公子撞进房来,侧在我的耳边轻声承诺。
满满的酒气熏红了我白皙的脸颊,我侧着头,强掩厌恶之色,脑中却掠过那张亲切仙气的脸。
“离我远点!”
我出声呵斥那个青年公子,同时站起身,打开窗子,看向遥远的天际。
墨蓝色晕染的天空,竟叫我有几分陌生起来。九天上的颜色,永远是单调的白色,如神女的情绪,看不出喜怒。
“小娘子人长得美,这性子倒也是泼辣,好了,天色不早了,夜色虽美,但也不如小娘子美。春宵一刻值千金,小爷我可是已经迫不及待了。”
青年公子说着,伸出手来就要拉扯我,我朝后躲避,心中虽是惶恐,但却也渐生起凉薄。
九天瑶池虽是寂寞,却不会如凡尘如此,粗鄙不堪。
“若是我褪了这身皮相,不知公子心中可有半分心动?”
徐徐开口,青年公子满脸堆笑,“不论你变成何样,都是小爷心中的小美人。”
甜蜜的话会蒙蔽尘世俗女,却是打动不了我一株莲的灵心,同时也将我刚刚蕴起的,对于凡尘的渴望全部打散。
我伸出纤白的手,长长的指甲朝着脸上狠狠地划了下去。鲜血顺着食指流下,在葱白的手面上,开出一朵殷红的莲花。浅浅的莲香随之弥散……
似是没想到我会做的如此偏激,青年公子惊吓着跑出门,原本蹒跚的步子,此刻也是疾步如飞。
笑声轻起,带着一丝心疼,一丝解脱,却直直的撞击我的心房。
看着窗台上坐着的人,我不知是该喜还是该厌烦。
他踱至我的身旁,食指抚过我脸上的伤口,冰冷的温度让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我看着他将沾了血的食指放在口中轻舔,然后缓缓开了口:“莲笙姑娘的血与人一样,都有清甜的莲花香。只是没必要,做的这么绝。”
我红唇轻颤,话到了嘴边,却又说不出来。最终只说了句,“这难道不是萧公子心中所期望的吗?”
子逸轻笑,未答话。
七
天空很明净,时不时有微风拂过,雪姑娘坐在秋千上,拿着雪锦,素手一翻就开了绝美的花。
她的手很美,做出的衣衫也美。
男人,应该都喜欢这样心灵手巧的女子吧!
我这样想着,心里莫名。连我都忍不住动心的女子,除了神女,就是这雪姑娘了。
“莲笙姑娘。”她突然唤我,我的思绪被打乱,茫然的抬起头看向她。
“莲笙姑娘如此貌美,不知何家的公子有那个福分呢!”
我抚着脸上细长的疤痕,口中轻嘲:“美貌,吗?”
美貌,美貌。
为什么都要谈及美貌呢?我不过是个复制品罢了。而且,现在还被自己毁了容。
衙役来的时候,雪姑娘正给我泡了上好的荷叶茶。
他们看到我,满眼都是惊艳,待触及到那一道疤痕的时候,都不由惋惜起来。
雪姑娘上前和他们低低的交谈了几句,然后那几个衙役便走了。
我端着荷叶茶,轻抿了几口,“此茶清香甘甜,温润而不冲,最适合平复人的心情了。”
雪姑娘似乎是不知我为何突然来了这么一句,睁着蕴水的灵眸紧紧的盯着我。
我没有说话,心里似乎有了某种异样的情愫。
八
凡间市井最怕的,莫过于府衙囚牢。
黑黢黢的囚牢里,如今就坐着一个人,但见他衣衫整洁,脸上全是不卑不亢的平静之色。
“你来了。”
他平静地和我说话,像是早就预料到我会来一般。
“萧公子为何要为我顶罪?你大可不必如此,你这么做了,我也不一定会感激你。”
我定定地看着他,俊美的容貌,浅浅的梵香,一切都是那么的让我感到熟悉。
“何来顶罪一说,子逸只是罪有应得而已。”他避过我的视线,语气听不出是悲是喜。
“罪有应得吗?呵……萧公子觉得,骗的了公堂的人,骗的了我吗?”我身上所带的莲花香,是杀人于无形的利器,白日的刀疤大汉,晚间的青年公子,还有他,萧子逸。
只是,为何那两人死了,他还呆在这监牢里。
在他将我托付给雪姑娘的时候,我便知道,也许,他出事了。雪姑娘与衙役低语,虽是特地压低了声音,却逃不过我的感知。
“可是,只要公堂的人信了,不就行了吗?”他继续开口。
我不知道说什么,的确,这是凡世,没有那时间倒流的通天本领。
“莲笙姑娘性子淡漠,子逸只是想,在莲笙姑娘的身上看到不一样的情感。只是不知,子逸有没有这个机会。”
他忽然抬起头,眼眸中流转着紧张和自嘲的光彩。
九
子逸的手也如雪姑娘一样灵巧好看,纤长的指在我的发间穿梭,指腹上仍旧是冰冷的温度。
“莲笙,你的头发真美。”
他给我梳好头发,一边将缀着长纱的斗笠从我的头上盖下,一边赞叹道。
我看着莲花池水面上倒映的自己的容貌,出口问道:“究竟是我的头发美呢,还是人美呢?”
我转过头,隔着面纱看着他。
夏日的阳光很足,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的,一如他眼中的光华。莲花池中的莲花开的正艳,无数的花瓣遮掩住内部的莲子。
子逸面色温和地用手抚过我的脸颊,慢慢描摹着我眼角莲瓣的形状,待到抚至那条细长的疤痕的时候,顿了顿,然后薄凉的唇便覆了过来。
“以后别带面纱了吧。我想真真切切的吻你。”
我心中一动,他继续说道:“脸毁了正好,以后只给我一个人看,我不在乎。”
凉薄的唇如同他身上的温度一样,冷的有些骇人。我不解,却也从来不问。
“莲笙,莲笙,你的心究竟在哪?”
他一边吻我,一边幽幽地问我。
心,是
啊,我的心在哪呢?我一株莲,只有灵根,会有心吗?
十
为了躲避衙役的追捕,子逸带着我辗转他乡,终是在一处山谷里落了脚。
这里有绵延不绝的山脉,四季常青的雨林,葱葱郁郁的生气充斥了我的感官,让我觉得安心无比,周围,都是些灵物呢。
翠绿的竹子搭的房子在林中很不显眼,有种融进去的感觉。
子逸将门上贴了大红的“囍”字,有些灼眼,但是我很喜欢。
雪姑娘亲手绣的喜服选用了最好的锦缎,绣了最美的鸳鸯,穿在身上很合身,软软的,很舒服。
子逸手执交杯酒,坐在床侧,揭了我的红盖头。
一瞬间的光亮,让我不由得眯了眼。
待到适应了的时候,子逸已经轻笑着递了交杯酒过来。
辛辣刺鼻,直冲鼻腔。原来凡世的酒是这样的味道。我的眼泪不受控制,扑簌簌的流去了。
子逸有些不知所措,他低头吻过我的脸颊,一直吻到我的眼睫。
匕首是冰凉冰凉的,如同子逸身上的温度一样,如今他们融在了一起,子逸的血渗透了喜服,沾在了我的手上。
“为什么?”他满目的不可置信。
我只是流着泪,一句话也说不出,怔怔的看着那柄没入他心口的匕首。
突然有了心痛的感觉,心痛,呵,我终于有心了吗?
十一
九天,瑶池。
我再一次竖立在这无色无味的水里,第七瓣莲瓣上有一道真真切切的伤口。清风悠悠地吹过来,我在水里摇摇晃晃,最终,那第七瓣莲瓣随着风飘落了。
神女接过那瓣残损的莲瓣,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其实,你不必这样的。”
“呵,不必吗?这难道不是神女所希望的吗?”
我轻嘲,是的,这一切,都是神女所设的圈套。而我就是神女的棋子,用来报复子逸的一颗棋子。当然,这报复,也针对于我。
我早该想明白的。
九天戒备森严,弥梓只是一个仙童,如何就敢将我这个灵智初生的灵物送下凡尘?这分明就是一个局,局中的我和子逸,却是那样的享受。
神女爱慕下凡历练的慕莲尊者,慕莲尊者如名号一样,慕莲慕莲,他最爱九天瑶池里的那一株莲。只是,身为莲身的我不懂,也没心。
待到懂了的时候,我已成神女的棋子,亲手拭去慕莲尊者的凡胎。
我抗拒不了,因为神女种植了我,我的根还在九天瑶池里,身上流淌的都是她的血。
我早该想明白的,只是,一切都晚了。
六瓣的莲花,终究是动了情。
十二
“慕莲尊者今日怎么有空到我九天来?”
神女看着慕莲尊者,语气清冷地问道。
我摇摇晃晃的立于瑶池,七瓣莲瓣散着幽幽的香气,好奇的看着这个神女日日念叨的慕莲尊者。
他穿着一袭白色的袍子,周身仙气萦绕,给人一种亲切温润之感。
“听闻你这里植了莲,特地来瞧瞧。”
慕莲尊者说着便看向我,他的眸子干净纯善,身上有浅浅的梵香。
神女暗了暗眸子,最终没再开口说话,转身退去了。
慕莲尊者割开手腕,散着梵香的血便滴在了我的莲瓣上。
我亟不可待的大口吮吸着。他的血,很甘甜。
“喝吧,喝吧。多喝点,快点长大。”
他轻喃,眼角不由得蕴出了温柔的笑意。
那样温柔,可是,我为什么在里面看到了别样的情绪呢?
十三
“神女已经走了,不用拘着了,想化形的话,便化吧,正巧我也想看看你化形的模样。”
慕莲尊者又来九天看我了。
他一来,神女便很开心,但是他从来都不关注神女,只来看我,顺带着用他的鲜血浇灌我。
神女在看到我第一次化形的时候,原本冷着的脸更阴沉了几分,更是不允我再次化形。
我不明白神女的怒气从哪里来,我只是仿照她的模样化形了而已。唯一不同的,便是我眼角莲花形状的灵根。
神女给我赐名:莲尘。
我知晓神女惧怕慕莲尊者,所以我听从了慕莲尊者的话,化了形。
他看到我的模样之后,眼里突然流了两行清泪来。
“你叫什么名字?”
“莲尘。”
“莲尘,吗?终是我萧子逸害了你……”
慕莲尊者忽然发了狂,嚎啕的哭了起来。
萧子逸,萧子逸。我究竟是在哪听过这个名字?
十四
莲尘,以莲之身,断吾凡尘。
我知晓神女给我取的名字的含义,是在某一次神女醉酒的时候。
那日慕莲尊者轻轻吻了吻我眼角的灵根,正巧被神女撞见。
她踉跄着步子逃离,待到归来时满身的酒气。
“莲尘啊莲尘,以莲之身,断你凡尘。我都给你取了这样的名字了,你为何还是与他纠缠不清?你是七瓣莲,是莲尘,不是莲笙!莲笙早已自废灵根救了萧子逸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莲笙的名字,却是第二次听到萧子逸的名字。
如果萧子逸是慕莲尊者的话,那莲笙是谁?
慕莲尊者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莲笙的名字,我不认识她,却也不想探听更多的事。
因为我知晓,神女爱慕慕莲尊者。
而神女,是种植我的神。
十五
“莲尘,今日我给你带了凡间的酒水,你要不要尝尝?”
慕莲尊者受玉帝派遣,总是下凡办事,而每一次都带些凡间的东西给我。
之所以总是让慕莲尊者下凡,听弥梓说是因为慕莲尊者曾经在尘世历练了好几年。
“凡间的酒水啊,我要尝尝。尊者上次带的荷叶茶很好喝呢!”
接过他手中的酒杯,正待一饮而尽,他却伸手拦了我,冰凉的触感,想躲,也躲不开。
我看向他,他勾了我的手腕,然后才笑嘻嘻的说:“这是凡间的饮酒方式。”
我看着交缠在一起的手臂,心中莫名闪过一阵酸涩感,却也没多想,仰头与他一起喝下了酒。
辛辣之感直冲我的眼眶,眼泪扑簌簌的流着。
他吻干我的泪珠,然后在我的耳边轻声呢喃:“莲尘,不管你是莲笙还是莲尘,你都再一次成为了我的妻,属于了我。”
有风吹过,我醉了酒,摇摇晃晃的随风落了一瓣莲瓣。
谁遣怀深情入诗,瓣瓣花朵寄相思
因为美好,所以怀念;因为温暖,所以记得。那些赖以生存的温暖,是那样深刻而又清晰的刻在心里,下笔却又如此的浅淡。一纸温暖,一世温暖,浸洇于心,自是难忘。
我想我是诗经遗失的一抹蒹葭,千年流落,寄放在谁的眉间,氲染成相思最浓的笔墨。
是前尘魅惑,是朵朵曾经,是来日轻盈醉也醉不去,醒也醒不来的幻梦中,我成青花一朵,依着波澜的文字,梦一场山明水暖的景色。
阖眸,浅笑。
望天涯,思君千万里,解花语,月下长相忆,题诗笺,两心同相惜,墨染香,对饮青梅酒,吟清词,执手诉情深。红尘醉,相伴共缱倦,梦寄天涯,清风明月两相依。
灼灼的年华中,驿外的断桥边,晓风的残月里,梧桐的细雨间,犹记得,我是一个细腻如灵的女子,音容宛宛,笑语声声,思绪纤柔
临水照月,月,弯了又弯;花,开了又谢
温婉的墨锦上,我湿着指尖,用曾经画梅的手,写些暗香的歌谣,写些踉跄的醉意,但,不解风情的新寒,却在一半是疼,一半是愁的凄凄中,将一株柳的情愁一晚荷的禅思,一枚月的清透反复吟唱,空荡的回声溅起千年的冷风。风,一遍遍翻阅,吹散了心头的暖意,吹来了嫣红的情愁,我坐在一朵词的眉心,握着回忆一瓣一瓣流泪。
韶华似秋,季节的深处,我把心语酿成了一杯寂寞的酒。
拂开落英的缤纷,解不开的玲珑情结中,含着苍凉的笑,我一笔一笔,轻描淡写。七分玲珑,三分入骨的闲愁下,你怎知,我小小的花瓣上蕴藏太多,太多怅惆的心语。怎知,那场墨香的梦境中,我盼的是,盼的是你眉目成书的相遇。
因为,梦里,梦里那一眸深笑里,哥哥你给的缱绻,正是,故事里我转身错过的那一节!
一纸经年,半笺心语,隔着一首诗的距离读你,寻不到解愁的佳句,我只能,左手胭脂,右手诗书,挥洒疏狂。
时光,一半青浅,一半灰白。
记忆,如一道明媚的伤,生生灼痛了一朵永不谢落的花。越过不解风情的新寒,一路抵达时光的深处,是谁,在浅唱年华?
穿过千年光阴断层,这尘世,这朝暮,早已填满了微凉。这情,这念,早已落上了世俗的殇,时光的残忍,让我耿耿于怀,总是先于你不堪老去。
繁华三千,一切虚空,幻如捕风。
轻唤,你的名字。
许,一段情。
当羞涩的爱,隔山隔水,隔着诗经的云袖,暗递花香。当乌山的云梦,淹没最后一声呜咽,一场念,无端怜上我的眉尖。
流年,正一步步吻碎美眷,如云水浮过的笑容,那么空,那么空空成春天里一朵一朵的愁,让我频频回眸。
原来,不过是一个清浅的眼神,就轻易将我困于这诗情画意之中。不过是一首最美丽的诗句,就让我用三寸月光遮住眉尖的忧伤。
拂开落英的缤纷,谁晓,青花的词令,早已押韵成贴,且在浓浓淡淡的粉黛下,染上了桃红的芬芳,染上了烟雨的旖旎,成为我掌心里唯一的雨蝶
风,从帘外来,飞花入梦,沾染着我的年华。(网 )
我不过是青花一枚,携带着冷月的孤单,辗转于红尘,用文字,把自己温暖。谁懂,那抹寂寞的红字小令,亦犹如我为你绽放的万种风情!
看人世间繁华落尽,曾经姚黄倾城,曾经魏紫倾国,曾经红牙檀板,曾经诗酒尽欢。落红的呜咽声中,想,就一个字,却让我一生都在书写它
怅惆的故事里,那些笔尖触及的地方,早已辗转成伤。叠了又叠的无奈中,多想,用你眸中的那一湾呵护,许一阕暗香倾城,你若不来,我便不老。
哥哥,你知,我本是淡而凉的女子,习惯在梨花随流云的月影中,于枫笺上写着清风柳色似的心境,写着我的殷殷相牵。
如若,这缠绵的字迹换来与你的一生相依。可否,携着我的柔情,一路踏歌,一路轻吟,一路数着落英缤纷,月下,花前,直到青丝成雪,成雪
月色侵花,已被相思瘦弯。季节的尽头,那枚滚烫的情字依然仍挂在红豆的枝头!
流年很静,像某个远古的传说。月光,在我的怀抱里下沉。风中,是谁将经年的相思,串成了丁香心结?雨里,又是谁将远古的轻愁,嫣然记起?
惆怅的心事依然长长短短,暗自在平平仄仄里次第绽放成关关雎鸠的吟哦,正一遍一遍将岁月临摹。
如若,如若不曾遇见你,我想,我会是那桃花汛时翩然惊鸿落下的一抹红。一恍惚,一刹那,便会隐入凡尘。不为谁点缀,亦不为谁停留风吹帘动,你可否看见我的青丝下,满是粉红,写着,写着女儿的娇媚。
想你的季节,早已飞花漫天,三分嫣红,七分羞涩。我,又站成了那朵青花,绽放着春天絮语,不悔的容颜把相思画在眼角,用痴缠添几缕白发。
只是,哥哥,你不曾,不曾知道,那泪痕楚楚的依依里,哪一滴,是孤单的我为你落下的莹莹泪花;只是,你不曾,不曾知道,在那些落英的缤纷里,哪一片,是憔悴的我为你在无悔的翩然起舞!
哥哥,别问,别问我是否秀发如云,窄袖轻罗;别问我是否银字筝调,心字香烧。对影成三人的月光下,你可知,那写满相思的诗章,似三千丈的瀑布,横空出世,挂在我视野的天空,既无古人,亦无来者
一碗清荷几瓣香
人活着,纵有再多的物质,再多的财富,终究不过是一口饭,一张床而已,一如你这碧清的荷,只需一把土,一口水,一许阳光便可将自己一生的所有和使命完美地交付。
一碗清清的荷,几多碧青的叶,开放起一支恬恬的荷,静静地,默默地,含着那一份冰清和玉洁,在清宁的泥水中。
面对着你,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不知道你会来,在这样的时候,在这个美好的七夕的夜晚,也许,是你知道我可能会忘记,所以,你要在我这一方陋室里从此驻下你永恒的清影?
看着你,想着我,我汗颜极了。我是怎么把你遗忘在一边的?是我太过匆忙,太过凌乱,还是我的心不够平和?
你如是我初来乍到的客人。
也许,你是人间的,所以这烟火注定我要与你殊途同归;也许,你是天堂的,所以你的光芒注定在了我这七夕的夜空。
谁才是时光中真正的荷呢,而我怎么才可以成为你岁月中的记忆?因我无法把你制成一杯茶,煮成一碗粥,即使能够,你因此就可以化为我生命中的血液吗,而我,凭什么去偿还你给予我的一切呢?
也许是我忘了,生命是一种本原,无论是谁,都不能将它作轻易的改变。
记得,那一次在路上,从车载收音机里听得一个关于如你一样的故事,一个关于摆着小摊以卖烤番薯为生的为一个因工而高位截瘫的丈夫,为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坚持着的女子。后来,我从她那里路过,走近她的身边,和别人一样,从她的手上接过一份热乎乎的烤番薯,再后来,随天气的转热,她跟着变化着转卖小物件,卖一片片刀消的水果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故事,平常得不会引人注目的故事,一如你这样的荷,只当你开放出炫丽夺目的芬芳。
在漫长的人生岁月里,我们凭什么力量才可以将一种永恒独立于世?是你永恒于我,还是我永恒于你,或者是彼此永恒?也许,永恒是宇宙的,是生命的,永恒是爱情的,正如你这样的荷,无需多言,无需气派,无需财富,只要有那么一点点的水,就可以把所有的时光照亮。
因此,我还有什么理由辜负你给予我这样的时光?
细细想来,或许,永恒还有它隐藏着的另一个名字叫做忠诚,如你,以一种无声的,默默洙立的姿态永恒在我恍然醒来的早晨一样。
面对你的姿容,我无法描述你美好的神韵,即使我把头发再剪短半寸,即使我少抽许多的香烟,或者,在我的水杯里注满你给予我的气息,但我看到,如你这般的心灵总是寸步不离着,无时无刻的净化着这个时时被二氧化碳所污染的城市,清凉着我们的心肺。
是的,还有什么能如你这样超然于物外的?因为你是荷,是山高水长岁月不改的荷,你从来不因时光的匆忙而零乱了脚步,也不因季节的更迭而随波逐流,一如活在人间的爱情,传递着力量,温暖着世界。
是的,人活着,纵有再多的物质,再多的财富,终究不过是一口饭,一张床而已,一如你这碧清的荷,只需一把土,一口水,一许阳光便可将自己一生的所有和使命完美地交付。
只是玫瑰
当记忆的蔷薇凋零,还会有什么东西值得怀念?当一个喜欢多年的女子骂你什么都不是,除了眼泪可以用什么来祭奠?
走在熟悉的农田,看着阡陌纵横的网格线,惆怅而寂寞的心无法入眠。曾经的怀念终究只是过去的信笺,即使寻回也无法代替那淡然的流年。
天天天然的怀想,终究有一天,会再次回到从前,如水陷入冬眠。但是人生就仿佛直线,交错后就必将分离,且渐行渐远。夏日的阳光带着刺骨的温度,不偏不倚的追在没有影子的人身后,消失在暗黑的空间。
前缘再续自古都是佳话,好似也是假话。轮回尽头的汤,是穷尽碧落的黄泉遗忘不了的忧伤,忘情,更望凄凉。三生石永远屹立,不知道他是否看见了自己的前世今生。一个寂寞的玩笑,让天刹那间瓢泼大雨。
等待是一股芬芳的香味,诱人却无法享受。若是那一杯冰凉的茶还能热,情愿世间停留的日子能再少几多。但是时间的无情酝酿了大错,让一切都无法重头来过。月亮依旧明朗,星空以为还是曾经,众星捧月了断了尘缘岁月,一个个黯然隐没于寂寥。
落寞了一个夏季,春意消失了影迹,不染尘埃的仙子怎能知晓人间烟火的味道。悄悄的蒙上她的眼睛,让缘分来定情,她说没有感受到你的心。其实,任何一段情都来之不易,想要挽回早已只剩惋惜。
叹息和泪滴,在深夜相拥哭泣。喜欢的感觉,散到了风里,风就疯了。七夕节又要到了,不知道多少人在这一夜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不管你在世间活得多么痛苦,没人可以替你来品读。当你从梦中醒来,天地依旧清明,茫茫人海终究难寻一个喜欢的人,芸芸众生你有知道谁在默默的喜欢你。
分手的恋人都是昨日黄花,再喜欢也真的不能恰似从前。拿着你的照片想着你的眼,等着梦里的场景再现,等来的不是落寞,不过一场祸。
千帆过尽,白云依旧在飘。读书万卷,独身一人逍遥。静看花前月下,倾听流水落花,似曾拥有,只是无独有偶。只有过牵手,留恋手心缠绵的邂逅,无法再次相拥,怀里寂静到没有一丝风。
潸然只是女孩的表情,男人应该站在阳光下,让沸腾的血来点燃冷漠的心。
慢慢人生途,少了一人的感觉总是伤感,如同患上了伤寒,即使在坚强也力不从心,但是似乎也不会就这般出落哀怨的死亡。假如往事可以重来,有没有人如我一般的期待,期待春日花开如血,也如雪。看见雪就想起你,看见血会记得自己。
年少的时代,朦胧的影子也会慢慢消失殆尽,如同暗香的花蕾终会香消玉殒。慢慢的回忆,你遥指墙角说是月季,等着走近,原来只是玫瑰。
偏好植物,草如含羞,花若勿忘。此时此刻,遥遥一看,只是玫瑰,尽是玫瑰。
一束玫瑰花
一家大型广告公司招了一批大学生,其中有位相貌平平的女孩。很不受人注意,按说这么普通的女孩应该没人追才是,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女孩每个星期都会按时收到花店送来的一束娇艳欲滴地红玫瑰。
而更奇怪的是,女孩看也不看随手扔进垃圾桶里。公司里的人不免奇怪,特别是公司里的女人们觉得女孩没有出奇的地方,怎么会有人殷勤到天天送花,一送就是一大束。
而公司里的单身男人们出于好奇都想接近女孩,想看看喜欢她的男人到底什么样,也想试试自己的魅力能不能打动女孩。
一时间,女孩成为了公司里女人嫉妒的对象,男人追求的对象。女孩对此不动声色,对自己在公司里造成的影响,既不骄傲,也不反感。
她的事渐渐的传到老总耳朵里,老总出于好奇把她调到自己身边当秘书。一起工作久了,见她处事冷静,办事能力极强,心里很是喜欢,有意撮合她和自己的儿子认识。
老总的儿子见到女孩第一面感觉非常失望,回家还埋怨父亲给他找了一个丑八怪。老总见他不同意倒也没说什么,毕竟现在已经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了。
只是告诫儿子婉转点和女孩说,不管丑美都不该受到伤害。
老总的儿子听后点点头,可是怎么能即不伤害女孩,又明确地告诉她自己不喜欢她那?老总的儿子正在犯愁,突然他的手机响了,他点开一看是女孩发来的短信,上面说:很抱歉!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想我自己也不是您喜欢的类型,不如做个朋友好了。
老总的儿子看完短信之后,松了一口气。但是他马上皱着眉头想,做朋友?这不摆明了没看上自己吗?
老总的儿子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自己这么帅,又是富二代,她竟然不动心,是女人吗?哼!看不上我是吧!我还非让你看上不可。
于是老总的儿子,对女孩展开了强烈的追求,开始只为了争一口气,渐渐他发现女孩除了长相各方面真的很不错,尤其是她温柔,毫不娇柔故作,和他曾经交往的女孩不同。
交往了一段时间,老总的儿子以为时机成熟,带着报复的心里想要甩了她。
这一天,他把女孩约出来,可还没等她开口,女孩便先说:咱们分手吧!和你在一起这一段时间,虽然很快乐,可是我看得出来,你除了会花钱之外,什么也不会。真抱歉,我不想嫁给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老总的儿子听完彻底呆掉了,他见女孩要走,急忙拉住她的手说:别!我明天就进公司里上班。不整天这样无所事事,还不行吗?
女孩宛然一笑道:行是行,但是你要从底层做起。
老总的儿子咬咬牙他不甘心被这么平凡的女孩甩了,所以他要忍,暂时答应从底层做起。这时候他完全忘了自己是来甩女孩的,关键时刻他的自尊心背叛了他,女孩又一次改变了他的想法。
老总的儿子依照誓言来公司上班,老总是又惊又喜,心里早把女孩定位成了未来的儿媳妇。
老总的儿子自从进入公司之后,才发现女孩所言不假,自己除了空有一副好皮囊,什么都不会,他很沮丧,还好有女孩处处帮助他,渐渐他觉得离不开女孩了,早就忘了自己最初想要甩了她的想法,深深的爱上了女孩。
而他最不能容忍的是,有人每个星期会送女孩一束玫瑰花,虽然女孩看也不看就扔掉,他还是醋意浓浓的问:谁送的?
女孩淡淡一笑,并不回答。
这一笑让老总的儿子突然紧张起来,他怕极了失去女孩,为了牢牢抓住女孩,他把一枚订婚钻戒套在了女孩手上,女孩看着手上的钻戒笑了。
第二天,女孩独自来到一家花店,和这家花店终止了每个星期送一束玫瑰的合约,花店为了感谢她长期订花,临走的时候送给她一大束玫瑰,这一次女孩没有把花扔掉,而是把花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寄一缕玫瑰情
玫瑰花开了,这是个属于它开放的季节,无可厚非,鲜艳夺目,芳香怡人。小小的院子,因为有它的存在,便有了几分高贵的气氛。
像我们这种贫苦的人家,解决每日三餐都是难题,更别说腾出更多的时间与心情,来闲赏这幽幽的芳香了。
能够不被饥饿所负累,这是我的幸运。命运开了个玩笑,又为我打开了一扇窗。这扇窗,让我看到,尘世也会如此这般美好。
我是喜爱花的,带着香气的花,甚爱玫瑰多一点。如果要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大概就是它所象征的爱情吧,高贵,忠贞不渝,海枯石烂。可这样的爱情,在世间,似乎又不是那么容易寻到。
都说爱情,需要自己争取。可是玫瑰开得如此鲜艳灿烂,等季节一过,它就凋谢了。爱情也是这样,争取了也不一定就能够得到。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爱情也有保鲜期吧。努力追求的人,追着追着,最后也只好把祝福当作放手的理由。
情事,多有无奈。悲喜哀乐,总会是一段没有结局的爱留给心灵最大的感触,疲惫,欷歔,那爱,终究已是消失在了往事里。
一部有关于青春的电视剧,里面总少不了爱情。有了爱情,便一定会出现一束求爱的玫瑰。由此,玫瑰,在这个时代,成了爱情的象征。有了它,才有了浪漫,有了它,才有轰轰烈烈的爱情。
物质贫乏的年代,玫瑰还没有走进人们的生活。也不知道是谁在哪一天将它创造了出来,成了每一次邂逅,牵线搭桥的红娘;它抢了月老的饭碗,我想,如果月老知道了这一切,该是哭了,不然也恼了。
谁知道呢,我们是不相信虚幻的人物会存在于世的,不然,当我们感情受挫的时候,又怎么敢在背后说他那么多的坏话。他若在天有灵,我们铁定在劫难逃!
风吹过了,花儿,离凋谢的时光又近了一段。早先存活于枝上的花瓣,片片凋凌得已所剩无几了。终将都会凋凌的,它们也甘愿被这个春天欺骗,索性开了个遍。冷风儿劲劲地吹,现在看来,离死不远了
它的芳香还能飘出几十里,附近的人家都能闻得到。它呀,痴痴地,为着这个春天的邀约,付出了一切。
甘愿入土为泥,这是它的宿命;甘愿折戟所有的花瓣,这是它的痴心。不若人懂,欢声笑语的人,早已所去无踪。
邀梦的影子像胡蝶一样轻盈,沾着露水飞去。伊人,为她舞一曲,你用一个春天排演的戏曲。她沉醉,入梦,如痴,嘴角带着甜甜的笑靥。你身上的露珠,便是为她酒窝深嵌的一滴雨水。
朝霞抹去黑夜的黯淡,第一个走上小路的人,嘴里是你的歌,眼里是你的姿态,耳朵里,全是你的柔情蜜语,滋润一颗快要滚进沙漠的心。
伤感,莫名其妙地爬上心坎,折减花瓣,秋意片片,落满篱墙。
你说,这是春天,离凋谢的季节还早。如此,我才平复了一些。
看着蜂拥而至的忙碌,看着来去如飞的过客,望着平静如初的山峦,织影交簇。这个春天,让我流连忘返。愿来世化作玫瑰,染上爱人,那羞怯的脸庞!
20xx-4-8
邂逅玫瑰
名品咖啡屋。
雯刚一落座,就有一名侍者走过来。
“一杯咖啡,不加糖。”
雯和往常一样点了自己所需的饮品。不一会儿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摆在雯的面前。轻轻搅动小勺,浓郁的香气顿时弥漫开来。窗前,一位女孩正在专注地演奏着小提琴,悠扬的乐音流泻着,酝酿出满室的温馨。
这是一个寒冷的冬夜,一向热闹的咖啡屋今夜略显冷清,轻啜一口咖啡,雯的眼光不经意地掠过邻桌。一名男子正独自坐在昏暗的一隅,神情黯然地抽着烟。烟头的火光在昏暗中闪烁着,在他的桌前摆放着一束火红的玫瑰,可以想象他在买花时如鲜花般绽放的心情。然而此时这位失神的男子却颓丧地靠在椅子上。他失恋了,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
四目相接,男人露出一个失落的微笑,带着伤感与自嘲。这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一个很容易让女人心动的男人,只是不明白如何也落得一个与自己同样的下场。
“同是天涯沦落人”,雯的心底自然地升起一丝怜惜。
“等女朋友?”雯漫不经心地问道。
“你认为像在等女朋友吗?”]
“因为你带着玫瑰。”
雯一边用小匙搅动着热热的咖啡,一边扫了一眼桌上的花束。
男人再次凄然地笑起,“她再也不会来了。”
“你好象抽了许多烟,这并不好。”
“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支了。”
“没有挽回的余地?”
男人茫然地点了点头。
“天涯何处无芳草,想开点。”
“谢谢你的关心。你也是一个人?”男人礼貌地回应着。
“是的,我喜欢一个人来这儿品尝咖啡。”
雯淡淡地说道,努力地掩饰着内心的失落与痛楚。
“你不会介意接受一个陌生人真诚的谢意吧?”
男人深吸了一口烟,将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
“为什么?”雯不解地问道。
“为你对我的问候。”
男人走过来,手中捧着那束火红的玫瑰,“你没有拒绝,就算是答应了。”
雯一时僵在那里。
“真高兴,这些玫瑰找到了一个可爱的主人,没有重蹈那一支的下场。”
他看了一眼桌上那支被他撕碎的花朵,细碎的花瓣撒在桌上,给人一种凄美的感觉。
雯迎了上去,微笑着接过这个陌生人送来的玫瑰。
“你是一个好女孩,祝你好运。再见!”
男人拿起搁在椅子上的风衣,来到吧台结了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咖啡屋。
雯茫然地坐下,感觉似乎再次品尝了失恋的滋味。
突然,雯瞥见男人遗落在桌上的手机,她迅速地抓起手机,冲到门外,男人却早已不知去向。
他走了,消失在忙忙的夜色中。
缓缓地踱回座位,雯轻轻地将手机放回原处,捧起玫瑰,迈出了咖啡屋。她必须尽快回到家里,将混乱的思绪细细整理。
才走出咖啡屋,雯就与一个慌张的男人撞了个满怀,鲜花撒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
男人一边忙着道歉,一边小心地将鲜花一一拾起。
一抬头,两人不觉一愣。
“嗨!你忘了手机。”
“对,对,对,我太粗心了。”
男人回到桌旁,拾起手机,走了出来,看见雯还站在门口,于是微笑地说道:“丢了这个就麻烦了。”
雯热情地迎了上去,“谢谢你的玫瑰,只是还没有请教您的尊姓大名呢。”
“我叫庄伟,第三中学外语教师。”
“我叫李雯,市医院护士。其实我的遭遇与你一样,不介意的话,我想与你交个朋友。”雯羞涩地说道。
男人一怔,继而坚定地点了点头。
雯抽了一支玫瑰,红着脸说:“很高兴认识你,我想借花献佛,也送你一支玫瑰。”
男人郑重地接过玫瑰,看得出他内心的喜悦。
六个月后,雯和伟结婚了,婚礼上,伟订了999朵玫瑰作为送给妻子的新婚礼物。
玫瑰情怀
在我的故乡曾流传这样一个故事:古时的一个国王非常宠爱他的一位妃子,不惜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为其打造了一座城堡,因妃子只钟情玫瑰,这座城堡就被命名为Rose feelings。不过在一次意外中妃子失足坠落城堡,香消玉殒,国王悲痛不已,下令封锁了Rose feelings,不准任何人靠近半步。
故事就这样完结,但对于我来说,这恰恰只是个开始。我想凡是拥有浪漫症结的人都会对Rose feelings心神向往,我,自然也是其中一员。
所幸,这座凄美的城堡并不难发现,如果你在小人国遇到了一个巨人,你也会有我这样的感受。古欧洲建筑风格的城堡十分养眼,尽管也会有些美中不足。首先是爬满绿色植被的门落,我甚至认为整个城堡都是被这眼前的绿色幻化而成的,请原谅我丰富的想象力;我当然走不进去了,我可不想破坏这一独特的悲剧美感,我只好沿着城堡周围转了转,这也算是免费的古时体验了。
其次走了很久,突然有了很奇怪的感觉,周围太过突兀的只有城堡,冰冷的孤立着,尽管它真的有难以诉说的美,仿佛是遥远国家的空中仙阁,无与伦比。虽然这座城堡名为Rose feelings,但是根本连玫瑰的影子都没有,即便时光再久远,属于自然的美丽也绝不可能消逝。这位国王可真是有意思,分明是给妃子打造了一座华丽的囚笼,名声倒是打的响当当,我在心里冷笑着。最终也说不上失望,我毫无留恋地转身离开了,身后的城堡还是冰冷的在风中孤立着
当天晚上我很早就歇下了,还是平静安详的夜晚,并没有什么不同。月光柔和的光线在狭小的房间里晕染着,我已沉沉睡去。模糊中,我看到一个国王下令为一位妃子打造了一座爱的城堡,可是那位妃子却始终神色冰冷,毫无动容。城堡建成后,国王给妃子下了禁制,终生不能离开城堡,即便老死。阴狠的笑容让国王英俊的面容变得扭曲,仿佛是一条对猎物志在必得的毒蛇。
原来妃子是来自一个钟爱玫瑰的国度,可是却被国王的铁骑残忍的践踏摧残了,国王看中了她的美貌,因此只有她幸运的活了下来,她选择留在国王身边,因为她还有未完成的使命终于有一天,美艳的女子将袖中藏的匕首刺进了国王的胸膛,虽然力道偏差了些,但足够让他痛苦一生,更讽刺的是这把匕首还是国王亲自命令为她打造的,这下他也应该满足了吧。妃子释然地转身跳下了城堡,绝美的笑容像镜湖里的水莲花被掠起了阵阵涟漪。随即受伤的国王封锁了消息并下令不准任何人再靠近城堡半步,这座华美的囚笼渐渐在历史的长河中被人们遗忘了
我伸了伸懒腰,揉了揉眼睛,想起昨晚的梦,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好像真的发生过一样,不过我也只是呆愣了一会,因为此时的太阳已经悬置半空了,很明显我睡过了头。不想被扣奖金的我瞬间清醒,手忙脚乱的梳洗完毕,穿好衣服,急匆匆的向房门跑去。也并未注意到阳台上什么时候放着一枝沾满露水的艳丽饱满的玫瑰花,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分外妖娆
血染玫瑰
热闹繁华的都市里人们行色匆匆,而在一间温馨安静的花店里坐着一个年轻美丽的姑娘,她的名字叫徐菲菲。徐菲菲从小就喜欢花花草草,大学毕业后还专门去学了插花手艺和种花技术,接着就向父母借钱开了这间名叫“菲比寻常”的花店。
花店每天早上8点准时开门营业,徐菲菲会坚持营业到晚上12点,每个来到店里的客人她都热情接待,不厌其烦的介绍每个花种的寓意,两年来从未间断,花店在她的打理下已经小有名气,很多人都愿意到她这里来买花。
最近一年多来,每到晚上十点半左右的时候,徐菲菲都会手里拿着一朵红色玫瑰花坐在花店门口静静地等待着一位特殊客人的到来,这个客人的名字叫做陈丘南。
一年多前,陈丘南和相恋三年的女朋友李艳一起研究生毕业,俩人被同一家公司录取了。接到录取通知的那天,俩人开心的在一家饭店庆祝了一番,可是回去的时候喝的醉醺醺的俩人被一辆急驶的出租车撞了,车逼近的那一刻,李艳用力推开陈丘南,而她自己整个人被车撞飞了十几米。第二天醒来,陈丘南发现自己躺在医院普通病房里,李艳则被安置在重症监护室里,医生告诉陈丘南,李艳很有可能永远也不会醒来。
望着重症监护室里全身插满管子的李艳,陈丘南回忆起俩人在一起幸福的点点滴滴以及死亡面前李艳用力推开自己的那一瞬间,陈丘南泪流满面,他发誓就算李艳永远也醒不过来,他也会等她一辈子,于是从那天起,陈丘南每天都会给昏迷中的李艳送一朵红色玫瑰花,期盼着李艳醒来的时候能够马上感受到自己从未变化的爱。
重症监护室里昂贵的医疗费用全都落在陈丘南身上,他为了给李艳更好的治疗,每天都会主动要求加班到晚上10点,就算周末也从未休息过。下班后他就会从办公室来到徐菲菲的花店,从店里挑一枝开的最艳的红色玫瑰,然后带着玫瑰去医院陪李艳,第二天早上再从医院直接去上班,一年多来几乎天天如此。
每次陈丘南来到徐菲菲的花店,她都会热情的接待,渐渐俩人就熟络起来,徐菲菲也知道了陈丘南和李艳凄美的爱情故事。徐菲菲很感动,她很佩服和同情陈丘南这么长时间的坚持,从那以后,徐菲菲每天都会提前帮陈丘南留一枝开的最美的红玫瑰,在陈丘南来花店之前她就会拿着红玫瑰坐在门口安静的等着,两人总是相视一笑,分别接过钱和花就各自忙碌。
这天夜里十点半左右,陈丘南像往常一样来到花店,徐菲菲并没有如约出现在门口。店里开着门,灯光不似往日那样明亮,昏暗中透着一股阴冷。
“菲菲,菲菲你在吗?”陈丘南边喊边在店中四处张望,黯淡的灯光下到处都没有徐菲菲的影子。
“去哪了?难道给人送花去了?怎么门也不关?算了,我自己先挑一朵。”陈丘南自言自语间转身走向一束束的玫瑰花,他看中了一枝,正打算伸手去拿的时候,背后突然有人拍了他一下。陈丘南转身一看正是徐菲菲,她的手里拿着一枝开的特别美,特别艳的红玫瑰,虽然灯光昏暗,依然可以看出那枝玫瑰与众不同的鲜艳。
“菲菲,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我一点儿没听见。”陈丘南接过玫瑰随口问了一句。
“刚进来”徐菲菲面无表情冷淡的回答道。
正在欣赏红玫瑰的陈丘南听见徐菲菲的回答感觉到一丝怪异,平时徐菲菲总是满脸微笑,话语中也能听出热情,怎么今天这么冷淡?
“菲菲,你怎么了,病了吗?”陈丘南盯着徐菲菲关切的问。
“没有啊,我很好,你快去医院吧,李艳在等你”徐菲菲站在昏暗的灯光前没有看一眼陈丘南,手里好像在做着插花的动作。
“你今天看起来和平时不太一样,还有今天店里灯光怎么这么暗?”陈丘南试图打探着徐菲菲不同寻常的原因。
“没什么,今天有电路在维修”徐菲菲还是没有抬头看陈丘南,回答的声音依旧让人感觉冷淡。
“哦,那我走了,你早点休息,再见!”陈丘南疑惑不解的出了门,一路上他觉得徐菲菲今天肯定有事,可是自己毕竟是外人,也许她不愿和自己说,自己应该尊重她吧。
胡思乱想间陈丘南到了医院,刚到通往重症监护室的走廊,陈丘南就看见李艳的病房门口有很多医生护士,他以为李艳出事了,急忙跑过去询问,可是没等到他开口,李艳的主治医生就抓住了他的胳膊,医生高兴的告诉陈丘南,李艳苏醒了。
医生们向陈丘南交代完李艳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散去了,陈丘南随后疯狂的推开重症监护室病房的门,眼前的李艳正坐在床上吃东西,看见陈丘南进来,李艳放下手里的筷子激动的叫了一声陈丘南的名字,接着两个人拥抱在一起流出幸福的泪水。
许久,两人渐渐平复了心情,陈丘南拿出今天的红玫瑰送给李艳,李艳开心的接过花,可是她马上就大惊失色的把花仍在了地上。
“啊,这花儿……”李艳把花仍在地上的瞬间不自觉的叫了起来。
“怎么了?”陈丘南对眼前的一幕不能理解。
“这花上怎么有血?你看。”李艳指着地上的玫瑰。脸上带着恐惧的颜色。
陈丘南拿起玫瑰花仔细一看,果然,玫瑰花瓣确实是被血染过的,所以颜色看起来比平时的花更艳。
“怎么会这样?难道菲菲受伤了?”陈丘南回忆起今天徐菲菲的表现似乎明白了什么。
“菲菲是谁呀?”李艳略带吃醋的表情看着陈丘南。
“呵,艳儿,你可别瞎想,菲菲是花店老板,自从你昏迷,我每天都去她的花店给你买一枝红玫瑰,现在我们也算朋友了,她人很不错,等你好些,我带你去认识一下她。”陈丘南坦然的诉说让李艳打消了疑虑。
第二天,陈丘南第一次向单位请了假陪李艳,苏醒后的李艳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活泼。吃过早饭,李艳迫不及待的央求着陈丘南带自己去看看徐菲菲,她想的是看看陈丘南口中不错的女人长什么样。陈丘南拗不过,答应了李艳,俩人一起出了医院。
花店就在医院附近,俩人说说笑笑间就到了,可是眼前的花店却被贴上了封条。陈丘南询问花店隔壁的商户才知道真相。
原来,昨天早上花店刚开门就来了两个强盗,他们早就盯上这里,经过几天观察知道徐菲菲是单身姑娘开店,俩强盗肆无忌惮,以为这个看似柔弱的小姑娘会轻松就范,乖乖把钱给他们,可是徐菲菲偏偏是个不能容忍罪犯的倔强女孩儿,最终被两个强盗插了三刀毙命。
知道真相后,陈丘南回忆起昨晚徐菲菲的奇怪行为恍然大悟,这个萍水相逢的女孩儿,就算到了另一个世界也没忘了客人的承诺。如果不是李艳苏醒了,也许每天晚上自己来到花店还会像往常一样收到一枝带血的玫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