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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出口的爱情,永远不是爱情

发表时间:2020-10-16

【www.qg13.com - 怎样挽回没有爱情的婚姻】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没有说出口的爱情,永远不是爱情",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时间是古老的看客,将往事随风易了。花儿在雨露浇灌下,有了生命的陪伴,于是有了风雨兼程。凛冽的秋风徐徐吹着,奏起悲切的哀歌,轻擦大地,发出一阵阵悲鸣。再回首,已是白头。

彼时的南极弯湖畔,相对而坐两人紧盯着面前的人儿,仿佛一阵风吹过就会再一次别离。

“露娜,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些什么”

“是的,错过了那年我们都欠缺彼此一个“你爱我”。

再回首,满是沧桑,满是别离的笙箫,不再有殷殷期盼,有的仅是难得的相遇。

“年老头,还记得吗?”

具体的时间我早已忘却,留给我的是青涩的爱情和愣懂得回忆。秋日的风带着凉意,从脚下吹过,带着青色的记忆随风飘散。

露娜来自外地,这一年我们相遇同一所大学,白色衬衫的她宛若画中走出的人儿,让人心疼,却又不敢伸手抚摸她稚嫩的面庞,因为我知道,我永远不配拥有,未来的路,我希望她可以自己走下去,我怕我给不了她太多太多。就这样,没有人知道两个没情商的孩子是如何度过那一段青涩的岁月。

被录取的那天他们就已认识了彼此,就这样简单的相识,起伏中开学了,第一天却也不觉陌生。

“露娜,难道不认识我了?”年白笑着挑侃着眼前的女孩子,她扬了扬眉头,唇角轻启,淡淡地笑了。有种熟悉叫自然,没一天,他,她都一起吃饭,逛街。

还曾记得某一天,朋友们觉得他们很合适,于是便孤立了他们,没办法的两个人只好凑成一对到处流浪,每一个街角,每一处地方,都有背影的痕迹走过。

发丝飘飘,你骑车的倩影,早已在我心中落下一片烙印,留下一片很深的裂痕,数落出了我心中难言思绪。

“露娜,本想在那个周末让你陪朋友去骑车就好”

只是仿佛为了凑合我们,她们选择了视而不见,心里的柔软被刺痛,于是―我陪你!

没有说出口的爱情,永远不是爱情,捅不破窗,看不见远处的风景。

荷花池里传来阵阵清香,才发现时间隔的这么久远。

夜晚的群星闪烁,年白站在阳台上思索着明天的工作,这日以继夜的忙忙碌碌,那一团微闪的明月,让他想到了她,只不过如今早已形色匆匆,如今的你,还好吗?不知这样单纯,不谙世事的你还会像曾经那样被骗吗?或许那样单纯的你已经消失不见,愿你一切安好。

脚下的红木砖瓦房矗立在眼前,月光照射在红色的砖瓦上,火红的漆色褪去,仅剩内部白色的土砖,一道道裂纹在覆盖着,仿佛轻微一碰就会化为碎屑。这块砖瓦,就像流逝的青春一样,残破不堪,点醒了此刻的我,没有了曾经对梦想的激情,有的只是向死而生的期望。再次伸出手,摸摸那漫天繁星,只是你早已不见踪迹,我的世界,早已浮华。

工作后的我日夜疲倦,找了个不爱的人结婚了,只是婚姻并不长久。为了生活,不得不选择,只是三年后我们便离婚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触碰过爱情,再也不敢触碰爱情,它是我心中的禁区,没有人再踏过。

至今我也六十七了,不过一将死之人而已,活了这么多年,没有生的喜悦,有的仅是满腔蓄谋。幸福对我而言,就是对你仅有的思念才算得上幸福。

“露娜,你呢?大学过后你怎样了呢”

“没怎么,跟你一样过的很不幸福”她笑了笑,他们眼中尽是彼此的身影。

年白倒了杯红酒,递给了曾经心中的恋人,他们相视而笑。

随后年白站直了身子,靠在小船的围栏上,孩子般的伸出双手,拥抱着蔚蓝的天空,露娜从后面看着他的背影,才发现原来幸福这么简单,起身跑了过去,年白侧过脸,看着她白皙的面孔,苍老的白发,心里传来一阵阵心疼的感觉。

他拥抱着她,只不过,这个年纪他们白发苍苍,早已没了年轻的悸动和青春的疯狂,静静的享受着海风吹下的舒爽,这样一直下去,一直下去……

珍惜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敢于将爱说出口,别在生命的尽头才知道,他或她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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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说出口的爱(一)


那是一个中午,寒风刺骨的冬季里,有一个长发飘逸的女生。她,只是一个初二的学生;她,只是成绩差了点;她,朝篮球架下走来了。

高高的篮球架下,那时候的下课几乎无人,只是唯有这个篮球架下的人不少也不多之间的缝隙足以让她看到他。篮球,他最爱的运动;他,也是初二的学生;而他,成绩出众;他,一头短发;他,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总能看到她的存在。

她,姓慕容,名恬绮,大家都认为她是一个暴力女。他,姓孙,名铨,大家都叫他铨威。

加油啊!权威!围观的人叫的起劲,权威其实不帅所以他的崇拜者只有她一人,而那个她,在旁边的慕容恬绮(那对围观的人中偶尔有过几个女生会逗留一会儿之后又走了只有她一个女生是一直为他而停留步伐看着他,默默的为他打气)安安静静的看着他打球,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他打球时不让他分心,他会很开心。

不知从几何时,他也悄悄的注意起了她,那个对于他来讲瘦瘦小小的她。

那一天,

同学,小心!教学楼走到当中有一个身强力壮的男同学,边跑边叫,后边还有一个追随着:站住!!王阳青!你不准跑!那时候,慕容恬绮正在走神,慢慢悠悠的走在走道上根本也没听见身后有人叫着让她躲开,就这样,她思考着笔直向前走也不去畏惧前方是什么,就算自己撞到了也并不会有任何什么感觉,只是一味的突然回过神来,然后改变方向。而他,正在与他的朋友们刚刚打好篮球想回教室休息,准备下节课所用的东西,也向她迎面走去。而此时的她却没有任何的察觉,她走神真的有点过头了。

咚王阳青撞到了慕容恬绮,他的手下意识将她推开,而她正好被王阳青推到了孙铨的身上,他注视这这个女生的脸庞,两边圆嘟嘟的,有点粉粉的,其实挺可爱的。她,突然回过神来看着他,眼睛眨巴眨巴的。马上站起来了,跟着:对不起。脱口而出。

不好意思!边跑边跟慕容恬绮道歉。慕容恬绮,担心着并没有太在意王阳青,而是她突然想到刚刚发生的一切有点不可思议,所以走回了教室。

她,是被吓出来的勇气,还是为了自己想不顾一切去争取的勇气。

她,走到初二(2)班的教室门口张望他在不在,这时候有人在教室里突然大叫:权威,外面有人找你!孙铨会问他是谁,他说:是那个一直在你打篮球的时候呆在旁边,而不发任何声音的女生。恬绮听到了这番话,立刻转头扭身就走,刚一起步,就感觉到肩旁上一阵痛,但又很温暖。同学,你找我?恬绮回过头,看了看,点了点头,举起双手把手中的信交给了他,他也接收了。

Oneyearslater。恬绮对铨的感觉转变成了爱。

从小体弱多病的恬绮整天呆在学校里装暴力以此来掩盖自己的虚弱。突然在暑假里的一天病倒住进医院,医生说她病情加重了,有时候会突然气血不畅晕倒,渐渐的还会因为中枢神经中的细胞渐渐的减少,她的知觉也会慢慢的没有,有时候情绪会因为没知觉而没法及时表达出来而导致她不能控制情绪。其实这些事情,这些年,恬绮她一直都保密的很好也掩饰的很好。从医院回家后她一直在家里休息。

突然,家里电话铃响起,她接起后,声音好陌生但又好像那里听到过:你是谁?恬绮疑惑的问电话那头的人。

嗯我是孙铨,请问你是慕容恬绮吗?他?他怎么会有我家的电话号码?

嗯!你怎么会有我家电话?

是我们班的雨浩问你们班的班长要来的。

那你找我有什么是吗?

哦。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喜欢我吗?孙铨一个暑假的几次打球都没有见到那个住在医院里的病人,他似乎喜欢上她了,想她了。以前知道他暑假里打球,她,不知从哪里得来的消息总是去看。而今年暑假她却一次都没去看。他的焦急,被雨浩和其他的几个打球的好哥们看出来了,他们也知道他如此关心她是因为他喜欢上了她了可是他去还没发现,渐渐的在他的那帮朋友的怂恿中他也感觉到了她对于他来说非常重要,终于鼓起勇气拨了那个雨浩费尽心思弄到手的电话号码。

哦,那你问吧。躺在床上的恬绮坐了起来。

你现在喜欢谁?

为什么要告诉你?恬绮追了一年多的他突然问她,她不知所措。

因为我想知道。他顿了顿说:具体理由我不想说。

你说了我再告诉你。恬绮不想再对自己心爱的人说她其实是喜欢你的。

因为孙铨停顿了很久终于说了:我喜欢你!

这是一句多么清晰的我喜欢你,而她也回答了:我也喜欢你!很干脆。这样,这个暑假他们开始交往了。

恬绮每天都会乖乖的听铨的话,每次铨想听一次她的答案,她的回答总是让铨恋上露出笑容,而她也想问他索要一次这样的幸福,只是因为恬绮太了解铨一旦要回答这种问题他总是迟迟不会,或故作沉默思考。所以迟迟未能问出口。

到了他们交往之后的第四个月,终究因为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句话,他开始对她冷淡了,不久前因为与她心爱的人在一起而开心,病情有所好转的恬绮,她现在面对铨的突然冷淡不知所错导致病情再次恶化。他们虽然没有分手但是她被冷落了,而周围的朋友也都因为她一人有老公将她推给他,希望他们幸福,可是现在这样做,让恬绮变成了孤身一人。她开始与寂寞孤独为伴。但是,每次他的球赛,她一次不落的观看,加油打气。

那一天,一个下午放学了。恬绮约了铨到学校的后花园里,他也守信了。恬绮知道自己病情加重,只想抱一抱他,问他索要一个礼物。他,让恬绮抱了;但当恬绮说:你现在是喜欢我还是爱我?的时候,铨愣了:嗯这个嘛其实恬绮早就知道他会这样,所以她也并不抱太大希望。但是唯一促使她这么问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她的病情。他,还是依然的沉默,只是唯一特别的是他的那双手昔日还是会当她抱着他的时候他也会将双手放在她的背上,而这次他却没有。恬绮强忍着伤心,不让自己落泪,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这是最后一次,要开开心心的跟他说BYE,BEY不能落一滴泪,这样的忠告,她对自己做的只是在伤害自己的身体。而他还是没作任何声,就这样,恬绮放开双手了,说:你走吧!BYE,BYE.明天见咯!她的笑容依然是那样的美,她的头发还是那样的长,风拂过,长发飘逸。她看着他朝门口走去了,他连头都不回的走了。他的兄弟们都在门口等着他,就这样他们都走了。恬绮等他走了之后,一直强忍着的泪终于不顾一切的流了下来。她哭了,哭得是多麽的伤心,多么的痛苦。她,平复了情绪之后,站起来准备走了,突然感到一阵晕眩。噗她晕倒了,倒在了被这个冬季的低温冻得冰冷的地上。直到,学校要关门了,将校园查看一遍的校工巡视的时候,才发现了这个嘴唇冻得发紫,而已经晕倒的女生。他们将她送到了医院进行抢救,同时还通知了她的班主任,及她的家长。

抢救手术到了第二天。持续进行了整整14个小时。

医生,我女儿病情怎么样了?她的父亲焦急的问着,前两次来医院复查的时候还不是说她病情有好转吗?怎么现在又晕倒了呢?

她最近有没有受过什么极大的刺激?

没有啊。他的父亲仔细回想。

那你要随时注意她的情绪,因为情绪是影响病情的最大因素。

好的医生。那我女儿她现在怎么样了?

医生摇了摇头说:不太乐观,因为送来的时候已经错过黄金抢救时间,所以她还未脱离安全观察期,必须将她送入加护病房。

恬绮的父亲,慕容先生过度忧虑又伤心,也有点晕眩还是不准备会去休息。这时候,恬绮爸爸,您会去吧!这里我来看着。恬绮最好的朋友来了,她对恬绮的父亲说。因为今天恬绮没来也没事先跟她打招呼告诉她,她很担心就去找魏老师了:老师,今天慕容恬绮没来,您收到她的请假条了吗?

老师皱着眉头对宋绫说:她原来一直都得了很严重的病,这次病情突然加重,现在正在中心医院的加护病房里躺着呢。老师说着说着,顿了顿,说:这事儿你千万别跟其他人说,恬绮之所以隐瞒了那么久是因为怕你们替她担心,所以

老师,我会的。宋绫得知此消息后放学后,直奔中心医院,去看望她的好朋友。

而此时的他并没有发现她没有来学校。

一天、两天、三天,一星期之后。

喂,雨浩!孙铨兴冲冲的走上去问,你知道恬绮这几天去哪儿了吗?

她好像这几天都没来学校。雨浩回想着,你不是她男朋友嘛!你怎么会问我她去哪了呢?你应该知道的呀。雨浩调侃他。

这几天我们都没联系,好像自从上次我们约见面之后。孙铨现在才发现原来她在他面前消失了这么久,你帮我去问问她的班长呀!她应该知道的吧?

哦,好吧。

那个,班长啊。雨浩不好意思的说,你们班的那个慕容恬绮这几天都没来学校,她怎么了吗?

你说这个啊!我不知道。她顿了顿,不过自从慕容恬绮没来,宋绫也变得怪怪的,每天下午放学后都急着去一个地方。朋友找她都找不到。

宋绫?

就是,慕容恬绮的最要好的朋友啊。你要不去问问她吧!她兴许会知道慕容恬绮的情况。

哦、好、谢谢!

159嘟嘟喂?权威啊,我问过了,你明天到学校去问问看一个叫宋绫的女生恬绮的情况吧。她是恬绮最要好的朋友了。她应该知道的。

哦。好、谢谢你啦!好兄弟。

不客气!啪嗒

第二天,孙铨找到了宋绫,问她恬绮的情况:

你知道恬绮的情况吗?

难道你不知道吗?宋绫奇怪的问他。

这个。

你不是她的男友嘛?你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女友现在在哪里啊?宋绫很生气的回他。

你告诉我行吗?孙铨一副求她的表情,你告诉我吧!我很担心她。

你知道担心她啊!那你还冷她那么久、让她伤心那么久?宋绫不想再让恬绮伤心,这样的让病情恶化,说:好吧!为了我的好朋友不再难过现在我就告诉你!你要听清楚了!宋绫的声音越来越高。

嗯!孙铨坚定的回答。

她!现在在!中心医院里

宋绫话还没有讲完,她的双臂感到一阵痛楚,是孙铨紧紧地抓住她的手臂急促的问着:什么?恬绮怎么会突然住进医院?前几天她还约了我在学校后花园里,笑着,而且还笑得很开心啊。怎么会?

你还敢说,就是因为那天跟你约好了见面以后她看着你走去之后结果她就倒在地上了,要不是那天校工巡视的时候发现了她,不然等到第二天就是看到她地尸体了!都是你害她现在在加护病房里躺着的!宋绫既伤心又生气的看着孙铨,其实宋绫已经猜到原来还活蹦乱跳的恬绮身怀病痛的她看不出来有几分虚色但是却因为他所以病情又突然加重住进医院的。宋绫想好好的骂醒这个已经将她好友送入危险边缘的男生,希望他能好好珍惜他的女朋友。

你给我听着,如果你还有一点良心你就去看看你那虚弱的女朋友,你知道我这几天放学一直去中心医院的加护病房里看着她,照顾她,而她呢嘴里会叫着你的名字,随后就能看到她从眼角中流出的泪水。宋绫她几乎快泣不成声了,我现在告诉你是希望你能去看看她,医生说她的病情有否好转全要靠她心里最重要的人多陪陪她、多跟她说说话,那样也许会将她从生死边缘里叫醒。既然我并不是她心里最重要的人那我想这件事也只有你能办到了。宋绫恳求孙铨去看看慕容恬绮,希望他能将她叫醒,让她度过这场困难。

放学后,孙铨奋不顾身的冲去中心医院的加护病房,想要快点去看看那个被他忽略了很久的女朋友。

你来拉!宋绫看着气喘吁吁的孙铨说。

嗯嗯孙铨边大口的喘气边回问宋绫,恬绮她现在情况怎么样勒?

宋绫摇了摇头,说:你快进去跟她说说话,看看她吧。

孙铨穿着消毒过的手术服进去了。走到了恬绮的身边。他,看着这个正躺在他面前的瘦瘦小小的,脸色苍白的她,他,哭了。那是他第一次哭,第一次为一个人流泪。

你怎么能不告诉我你自己得了那么严重的病呢?孙铨边哭着说边握着她这双久违的冰冷的小手,你现在起来,起来说我对你冷漠,怪我这几天都不来看你,你对我生气呀!你起来呀!此时此刻的慕容恬绮隐约的听到了他的声音,而她的眼角中流出泪来,可是她也感觉到她那沉重的身体并不能使她起来,她只能静静的躺着听他说话。她一直听着他责怪自己,她是多么的迫切想要快点起来跟他说:这不是你的错,你不用责怪你自己。我也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啊。她是多么的想要睁开眼睛看着他,用双手摸着他的脸,笑着对他说:我没有怪你。她是多么的想做这些事,她是多么的迫切想要起来,可是她的身体都不容许,只能让她静静的听着,眼角中不断的流出泪来。而他看见来她从眼角中流出的泪,说:你听到我说话了对吧?他的手握着她的手越来越紧,永远都不想放开。

你等等哦,我这就回去拿一样你喜欢的东西。你一定要等我哦!孙铨说着说着,放开了她的手,回去拿她最爱的娃娃给她。恬绮,始终都没有等到他说的一句我爱你!而他也不知道这次他放开了他的手就再也没机会去握住了。

恬绮,你开心吗?孙铨他来看你了。宋绫走进病房里看她,看到她眼角流过泪的痕迹问。

嘀嘀心跳指数一直鸣叫不起,医生!医生!宋绫冲出病房寻找医生来抢救。

现在做心跳复苏,准备心跳复苏器。病房中正在抢救的恬绮因为过于激动导致病情瞬间恶化到了难以挽回的地步,而病房外面孙铨兴冲冲的拿着她最爱的娃娃,往宋绫方向走去,怎么了?宋绫哭哭啼啼的告诉他恬绮正在抢救,就在他走后恬绮她心跳停止了。孙铨顿时失去知觉,所有的悲愤、殇哀统统都涌上心头让他无力抵抗,坐在病房门前的凳子上自责。医护人员一个个出来了,宋绫迎上前去问:医生情况怎么漾?宋绫看到医生们个个都愁眉苦脸的,她知道恬绮她走了。宋绫听到这个消息,耳边传来:我干吗不早点告诉她我爱她呢?等等自责的声音。恬绮的父亲也赶来了,他伤心欲绝对宋绫说:我们帮她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哀悼会,这样她走得也不会太难看。宋绫点了点头,和慕容先生走了。而此时的孙铨对着恬绮那苍白的脸说:我爱你!这句话是恬绮等了多久才等到的,可是现在说这句话有点晚了。她已经在天上看到了他的真心,只是她无福消受而已。

几年后,他到了她的忌日就来墓地看她,他每次去手里总是会捧着一束白玫瑰花,因为他知道她最爱白色,而玫瑰花是对她表示来迟的爱。

不能说出口的我喜欢你


每个人都有一段暗恋的时光,我也不意外。第一次和他见面是在小学的时候,那时候男生在我的眼中都是调皮捣蛋的代名词,所以压根就不会想到以后我竟然会喜欢上他。

他好像天生就是我的克星,每次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没有办法治他,还任他欺负我。

渐渐地,青春期也来临了。不经意间,和他的一次回家,我突然发现他有一个大男孩的样子,而且当他和其他女生一起的时候,我心里还会有点不高兴。反正不管怎么样,只要和他在一起就很快乐。可是,我本身是一个很内向的人,所以根本就不会吧这份心意暴露出来。后来进入初中,我在别人的口中知道他谈恋爱了,我知道我也没有机会了,真的很难过,可是我还是要很开心的跟他开玩笑。其实一度我就在想我要不要告诉他我喜欢他,可是我怕告诉了连朋友都没得做。我告诉过自己别再喜欢他,比他帅、脾气又好的男孩子有很多,可是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

后来,到了高中,我和他不在同一个学校了,于是我就盼望着每次周末回家的时候能和他乘同一辆车,这样我们两个就可以一起走回家了。每一次和他的回家,我都会很开心。他帮我拿东西,帮我出头,可是我也明白他只是把我当作妹妹来对待。有一次回家的路上,他问我有没有谈恋爱,其实我是有点小激动的,我回答说没有,可是没想到他说哥哥我给你介绍一个,当时我真的有点笑不出来。后来他辍学了,去工作了,再后来,他带了一个女朋友回家,我真真的知道他从来没有考虑过我。每次回家时,我看他和他女朋友很幸福的时候,我都会很想哭为什么他喜欢的人不是我,甚至会腹黑的想他们什么时候分手。

现在,我已经大学了,他也去当兵,可是我还会时不时的想起他,仔细想来,我暗恋他居然已经有8年了,可是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其实,我很想鼓起勇气告白,可是我还是不敢,我到底应该怎么办!!!!!!既然我现实里说不出口,那我就只能在这里说:我喜欢你ZYH,已经好久了。

没计划未来的爱情,永远没有未来


艾姑娘喝嗨了的那天,站到桌子上手握酒瓶当麦克风,大声喊着,千万别找她前男友那样的做男朋友。那天艾姑娘找我们喝酒,是因为她失恋了。她找我们喝酒并非郁...

艾姑娘喝嗨了的那天,站到桌子上手握酒瓶当麦克风,大声喊着,千万别找她前男友那样的做男朋友。

那天艾姑娘找我们喝酒,是因为她失恋了。她找我们喝酒并非郁郁寡欢需要大家安慰之类的,相反她看起来还挺高兴的,在朋友堆里谈笑风生。她找我们喝酒纯粹是以失恋为借口的一次聚会活动。

艾姑娘说:失恋嘛,总得喝点酒浇灌一下受伤的心灵,我心灵虽然没受伤,但是也得给失恋点面子,浇灌一下,我也别一个人浇灌了,大家出来一起浇灌浇灌。

酒过三巡,有个朋友问艾姑娘前男友给他留下最深的印象是什么?

艾姑娘想了半天,说是前男友的一句话——愣着干嘛?快跑啊!

故事是这样的:
某个晚上艾姑娘跟男朋友看完电影出来已经是夜里一点多了,街上空空荡荡的,俩人站在路边打车,不远处有三个人似乎是在追逐打闹,随着几声清脆的叫骂以及动作的夸张幅度,艾姑娘和男朋友确认他们是在打架,两个打一个,那个被打的朝着他们跑了过来,越来越近。

艾姑娘一转头发现男朋友已经跑远了,冲她大叫:愣着干嘛?快跑呀!

当时艾姑娘都惊呆了,喂,是你做男朋友的啊,有了危险不护着女朋友不说还自己溜了,就算是要溜也得先拽上女朋友一起啊,最男人的做法虽然不是掺和进那场混战三下五除二干倒他们“英雄护美”,也应该是挡在女朋友身前,让她先走然后跟在女朋友身后吧。

这件事之后艾姑娘一度怀疑自己的男朋友心中住着一位柔柔弱弱、担惊受怕的少女。她也不知道如何跟男朋友探讨这件事,每次她想提出来,都觉得不对劲,然后生生给憋了回去。

这件事一直憋在艾姑娘的心里,令她很是别扭,也不知道应不应该找朋友倾诉(吐槽)一下,这样的男朋友能要吗?一有危险自己先溜了,让女朋友挡枪?分手吧?好纠结!再给他一次机会?人之常情?也许只是胆小一点呢?

后来艾姑娘知道男朋友不是胆小,而是可能真的关键时刻总忘了自己是他女朋友,而且也不懂爱是什么。

这当然也是艾姑娘自己给自己想的一个相对好接受的观点,再往深处想,她就不敢想了,太钻牛角尖来考虑爱情,她怕自己连回忆里唯一的一点美好都抹了。

艾姑娘男朋友当时在广告公司实习,三个月试用期快到了,同期实习生都提前转正,就他自己还不行。

艾姑娘见男朋友最近总是愁眉苦脸就问他怎么回事。男朋友苦恼有个案子拿不下来——他负责一个汽车广告的项目,广告方案做的一般,一直觉得自己口才不行,搞不定客户,所以没法交差,还有可能因此失业,所以最近有点破罐破摔,想着实习过不了就再找一家实习吧。

艾姑娘想给他点信心说陪他一起该方案。可是在修改方案过程中男朋友依旧很懈怠,艾姑娘几经鼓励都无济于事,案子几乎都是由艾姑娘一个人修改完的,改完之后几乎成了一个新的方案,而且比原方案要精彩数倍。

艾姑娘满意的将方案交到男朋友手里让他放心去谈,肯定能拿下来。

男朋友还是没信心,一直退缩,根本就不想去谈,不敢去面对。

艾姑娘超无奈,耳边响起男朋友那句高声辽阔的呐喊:愣着干嘛?快跑呀!

男朋友就像扶不起的阿斗一样,无论艾姑娘怎么劝说男朋友都是一副“我不听我不听”的模样。

艾姑娘想着再帮他一次吧,可能谈客户这件事对他来说真的是个难题,也许帮他谈成了,案子是他的案子没准就有信心了呢。

艾姑娘假装男朋友的同事去见客户,讲解方案,事情很顺利。

男朋友拿到了案子很兴奋,艾姑娘觉得是时候跟男朋友好好谈一谈了,但是直接聊又有点太伤他自尊心了,艾姑娘找了一个这种办法——问题诱导法。

当时男朋友正抱着大桶可乐在喝,艾姑娘问他:你对未来的规划是什么样的?
男朋友反问:什么规划?

艾姑娘说:你自己的规划,人生啊、事业啊、想做什么、要做成什么样等等,或者你对我们俩个人的规划?我们的将来是怎样的?我们今年已经搬出来住了,大四实习也马上要结束了。

男朋友长长的“嗯”了一声,然后又喝了几口可乐。

数十秒的空白,让艾姑娘彻底心寒了。

然后男朋友说了一句话:媳妇,你是不是对未来又充满了担忧啊,别担心,有我呢……

见着艾姑娘一直不开心,男朋友又继续说道:我已经想好了,我是会对你负责的,等毕了业咱们就结婚!

艾姑娘说:那结婚之后呢?咱们怎么过日子,你有没有想过要咱们要如何实现咱们想要的未来?

男朋友搂着艾姑娘:放心吧,这有什么啊……总不能饿死吧,到时候就有方向了,实在不行,我就回老家。

艾姑娘问:那我呢?

男朋友忽然又愣了。

那一刻艾姑娘明白,她要离开他了。

艾姑娘和我们说:我发现他根本就没有计划过我们的未来,而且他对未来连个概念都没有,他甚至对爱情都没有清晰的概念,还有一种可能是不爱我,所以关键时刻他都忘了我了。

遇见危险忘了喊上我跑,没有规划过我们以后,甚至在工作中得过且过,即使我拉着他为我奋斗都不奋斗。我觉得他可能是不够爱我。

说到最后,艾姑娘有些激动,朋友们一直在劝了,而我没有劝,我不想骗艾姑娘,因为她现在所说的一切感觉都是对的。

恋爱中有一个说法叫“快走不爱”,讲的是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行走,男人腿长步子大,女人腿短步子小,但是男人走路很快,女人需要小跑才能跟上,这其实是一种不爱的表现。

也许有人喜欢讲一些自我安慰又似乎听起来有道理的话,叫做习惯啊本来就是身体差异啊,他之前习惯快走了改不过来啊。

若他爱你,他肯定时刻想着你,想着和你细节相处里如何照顾你,想着自己遇见困难的时候,你心焦他更加着急,所以变得勇敢去突破困难,也会为了想要和你在一起,将所有有关你的未来都计划进去,能够为你调整的都调整好。

男人并没有太粗枝大叶的时候,如果一切的粗枝大叶,其实都因为不爱。

我在没有遇见我想负责一辈子的女人之前,我也像艾姑娘的男朋友一样有事情先顾自己,没有事情得过且过,当时的女朋友问我未来的时候,便随口回答着结婚啊,到时候就结婚。

后来分手了,辗转遇见了我想结婚的女人,我才知道,其实之前时候,我没有注意过和之前的她相处的细节,我也没有系统计划过和之前的她结婚的事情,我根本就不会结婚的。

所有没有计划过未来的爱情,其实都是走不到未来的。

爱情永远都不是委屈求全


在爱情里,大多数女生是盲目的,都说女人一谈恋爱智商就为零,因为她们已经把自己忽略,而为了去迎合另一个人,一次次地委屈自己,看完原谅他77次这部电影后,愈加觉得女生太傻,在面对男生的背叛时,选择忍耐,不去过多质问,只是因为她不想放弃这段感情,虽然之前有过一些小事的碰撞,比如迟到,但是一个男生,如果愿意让你的女人在街头望穿秋水,穿着高跟鞋,独自一人,且不说这个地方安不安全,就说穿着高跟鞋一直站着,脚肯定是受不了的,就算穿平底鞋,站久了也会累。在伊娃的办公室里,我注意到了镜头里的一个细节,那就是伊娃一坐下来就会把高跟鞋脱掉,那是因为穿着实在太累,放松双脚,我也是不会穿高跟鞋的人,平时都是穿休闲鞋,这样就可以把渣男甩得远远的。迟到不应该用任何借口当理由,如果因为塞车,为什么不提前出门,只能说明你不够重视这次约会。

在高考的时候你会迟到吗?不会。在公司老总召集的时候你会迟到吗?不会。在赶飞机的时候你会迟到吗?不会。所以你迟到只是因为你不够重视。还有一个问题,身为一个有女朋友的人,还在短信里跟别的女生聊sao,甚至跟别的女生单独看电影,如果你是单身,这完全没问题。但是既然你已经逾越了正常的男女关系,我认为这是一种另类的思想,就是别人家的总是最好的,偷吃的总是香的?你这是渣中之王了。我想对女生说的是,男人总是这样,认为这些小事不足以构成让你们分道扬镳的理由,但是从小事可以看出来你这个人的本质,一个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如果超出了你能忍受的范围,那就离开吧。

很多人总是被那十年的感情所羁绊,总是说,我们都在一起十年了,不想轻易放弃这段感情,如果说用十年的时间换来最适合你的爱情,那也值得了,但是如果只是不舍那些时光,而不是这个人,那这段感情不要也罢。有个人曾经很严肃的跟我说过一个问题,叫我一定要嫁给爱情,没有爱情的婚姻,注定是形同陌路。想想是有道理的,多少人虽是夫妻,却过成了陌生人。

那张一米八的床,从两人中间隔开,早就形成了一条平如死水的江河,再也无法跨越。只是形式般的同床而卧,可是对方脑子里,都在想着不同的事。

小婕是我的死党兼闺蜜,每次出来聚会,少不了听她抱怨几句,男朋友的电话又打不通了,煮好的饭等到凉了他也没回来。回到家,男友习惯xing动作,拿起手机,葛优躺,开始玩游戏。只有小婕,收拾东西,打扫卫生,然后在油烟四起的厨房跟锅碗瓢盆打交道。菜煮好了,叫他吃还得磨蹭半天。吃饭也是手机不离身。三两下囫囵吞枣后又继续葛优躺。我真的是受够了,有一次小婕终于爆发了,你能不能回到家放下手机,好好的跟我聊聊天,本来上班就没见面,下班后有个自己的私人时间你全奉献给游戏了。

那我不是上了一天的班累吗,玩玩游戏放松放松。我还不是一样在上班,我回来还得像服侍大爷一样服侍你,煮好饭就差送你嘴里了。你就只顾着玩手机小婕抱怨到这里,眼泪像关不住的水龙头,一直往外流。我说,那你既然接受不了这种现状,为什么不分开呢?但是我毕竟跟他在一起四年了,不甘心,这么多年的感情,就这么散了。如果他不改变,那你就继续这么卑微着?我不知道!

在爱情里,没有谁是委曲求全的,姑娘,别再为了那点所谓的爱情而一次次放低自己的姿态,爱情本该是被呵护的,等到哪一天你成为了在两个人中地位低微的那个,那你就离哭泣不远了。在爱情里,女生不该为了任何一个人而委屈自己,而是应该变得更独立,不论金钱还是生活,那样才能在发现他是个渣男时潇洒的转身离开,没有谁是离不开谁的,只有谁比谁更爱。

愿你们都能活成高姿态,不必委曲求全,妈妈养你这么大也不是为了当受气包的,爱就在一起,不爱了就散了吧。

爱情里,没有谁会永远等在原地


那么好的女子,已被他用年少无知辜负过了,他有什么理由和资格让她等在原地?

第一次见她,大约是4年前吧,听见门上有钥匙在哗啦哗啦地响,有些惊诧,以为大白天来了胆肥的蠢贼,猛地开了门,正要呵斥,却见门外的那个女孩比他还惊诧,她大大地张着嘴巴,讷讷道:你是谁?为什么住在这里?

因为紧张,她的鼻子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细长的眼睛瞪得很大,像是受惊的考拉。他有些不忍,便笑了笑:这是我家,我不住这里住哪里?

她啊了一声,掏出一张纸仔细看,问:这里不是某某路某号某单元某室吗?

他哑然失笑,抬手指了指对门。

她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廓,连连说着对不起,转过去开对面的门。

他望着她纤薄的背影笑了笑,回家,关门。

这栋楼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建的,隔音不是很好,他能听见她欢快地哼着小曲唰拖把,还能听见她小心翼翼地挪动家具

他微微地笑着,想这是个快乐的女孩子呢,甚至还有点无耻地想,如果她再漂亮点,说不准他会寻个借口搭讪追她呢!

他们偶尔会在楼道里相遇,点头笑笑而已,没有话。周末,他们还会在楼台的共用露台上相遇,她去晾洗好的衣服,他看他的英文书,她看他的眼神里有满满的敬慕。

渐渐地,就熟了,孤男寡女的两个年轻人,时常搅在一起烧饭吃,面对面坐了,她托着下巴看他,顽皮地说:慢点吃,别把舌头也吞下去。每到周末,她常常以要开洗衣机为借口,讨去他穿脏的衣服,洗好晾在露台上。他一抬头,就能看见自己的衣衫和她的一并,舒展在暖意洋洋的阳光里。

在一起时,他们聊各自的学生时代,他说自己在湿嗒嗒的弄堂里混迹的童年,也会听她有些忧伤地说干旱少雨的北方乡下,早晨,一盆水洗全家人的脸,说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眸盈盈潋滟着,让人心下怦然。

他不忍她感伤,就打趣说她这么贤良,不知会被哪个走运的小子娶回去。她就红了脸,埋着头,一根一根地摆弄着自己的手指。

他突然意识到,她待自己这样好,是不是在暗恋自己呢?这么想着,就偷眼看她,看着看着,心就悄悄地退了一步又一步,她像沙滩上一粒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沙子,太不出众了,而他,像所有好高鹜远的年轻男子一样,希望自己的女友美到惊艳。

他开始刻意地回避她,虽然做得很是委婉,她还是感觉到了,不再轻易敲他的门。在露台上遇见了,也只是礼节性地笑了一下,晾好衣衫,转回屋去。

第二年冬天,他有了漂亮的女友,和女友嬉闹时,他会突然竖起食指,说:小声点,墙壁不隔音的。

不知为什么,他有点郁郁,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生怕他们的笑声会变成穿墙而过的利刃。他不想伤害她。

有时,他和女友会在楼梯上遇到她,她总是埋头匆匆地上或下,像个胆小的孩子,他就觉得有莫名的难受在心里拱啊拱啊的,像欠了她什么永远无法偿还似的。女友似乎看出了什么,却也不问,只是打着婚期将近的幌子,催促他买房搬家。

次年秋,他搬进新家,把旧房租了出去。以为这样就会忘记她眼里的忧伤,却没有,一些夜里,他会腾然醒来,想起她满眼含笑看他吃饭的样子,想起她在露台上边唱歌边晾衣服的样子。

他竭力让自己和女友兢兢业业地恋爱来忘记这一切,却不成,常常是女友正和他说着婚事呢,他的目光就像电力不足的灯泡,缓缓暗下去,觉得自己不是在选择爱情,而是在满足自己被人羡慕的虚荣心。感情是件多么私人的事,为什么要去顾及大众的审美标准呢?娶位美妻营养了眼球,可大众又不能替他承受生活的不如意。

他的心就隐隐地疼了起来。

到底,他还是没能娶回那个能满足他虚荣心的漂亮女友,阴差阳错地散了,踪迹皆无。

一个人的落落寡欢里,他去过几次老房,借口要装修,让房客退了租,闲来没事,他在老房子里转悠。

有时候他会站在露台上,望着通往她房间的门,怅怅地想,两年了,或许她搬走了吧?亦或许她恋爱了,甚至结婚了吧?再或许,她已不记得有这样一个人走进过她的生活

在爱情上,人总是这样,最美好的,永远是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

他又去老房子多次,阴差阳错似的,一直未能再遇到她,他假作无意似的问过邻居,知道她没搬走。

他想给她打电话,借口问她近来可好,再度与她搭上联络,却发现,自己竟没同她要过电话号码。

索性,周末宿在老房,夜里,他大大地睁着眼,聆听隔壁的声息。很晚了,才听见楼梯上的脚步声,渐行渐近地来了,他在黑暗中张着大大的嘴巴,无声地笑。

挨到次日早晨,他假作无事人一样伸着懒腰上了露台,连见了她的第一声招呼该怎么打都设计了千万遍了。

终于还是枉费了心机。

那个在清晨里打开通往露台门的人不是她,而是一位俊朗的男孩,四目相遇,都愣了。他尴尬地指指自己的房子,说:隔壁邻居。

他们相互握了手,在露台上做着晨操。

晨曦那么好,他的心,却一片乌蒙蒙的,连一丝光线都看不到。

等她探头到露台招呼男孩吃早餐时,一眼见了他,目光落到他脸上,像被烫了样跳起来。很快,她就镇定了,说:是你啊,是不是回来请我们去吃喜酒啊?

一下子,他就怔在了那里,在她从容淡定的目光里,他看到了一丝小心翼翼的躲闪,他笑了笑:到时候肯定会的。

除了苍凉和遗憾,他没有怪她。那么好的女子,已被他用年少无知辜负过了,他有什么理由和资格让她等在原地?他终于明白,那些时过境迁后的回头,大多成了打扰,一点也不诗意,更不美好。还是,一个人,默默地怀念,最好。

没有鲜花的爱情


其实,每一个人的情感世界都不只是一潭死水,树欲静而风不止,山雨欲来风满楼。人海茫茫,风情万种。但不是每一个碰撞都能迸发出爱情的火花。

爱情是美好的,但结局不一定都完美,有的很快走到了尽头,有很多却经受着风雨的考验。总的来说,爱情的故事总是耐人寻味。所不同的是,男人容易冲动和满足,女人更能自持与贪婪。能自持的女人肯定被幸福包裹着,于情于性,波澜不惊,这样的女人充满智慧与自信,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或挑衅,她报之以轻松的、淡淡的一笑,令男人们感到深不可测,高不可攀,却不失优雅和尊贵,却获得了更多的友情,这种女人更能招人喜欢,在每一个场合中,她总如众星捧月,受人敬重和爱护;受伤或受过伤的人们,容易纠结或惰落于情网,他们的故事往往以悲情而告终;有一种挺能装的女人,其愚蠢的程度可谓为极致,轻蔑的一笑之后,很能自鸣得意,硬是在橄榄枝上挂上了仇恨的果实。天下的有缘人和有情人,也许就是生命中的贵人,或许是生命中的一场情劫。在情感的世界里,女人作主,男人为客。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说,爱美、欣赏美、享受美是男人的本性,而故事延续往往取决于女人。然而,在许多故事里,很多男人在新潮之后便自然地消失,留下给女人的是忧伤、孤苦和寂漠;也有的真能日久生情,历久弥新。即便如此,这都是一场人性、人格、道德的考量,一场没有鲜花的爱情。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大发展、大变革时代。在这个年代里,不知发生过多少故事。

1992年的秋天,又是一个收获季。那天,英莲拿着调令到新学校,同时,为乡人捎上了一封陌生的信笺,她和强子就是在这个信托中结缘,便拉开了故事的序幕。

在外人的印象里,强子看似高傲,和英莲第一次见面,几乎没用正眼,简短的客套,给英莲留下的是冰冷,却有心跳的感觉。从此,她情不自禁地去关注他的言行举止,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能在她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一年无话,忽冷忽热,却走过了陌生。在同事们的感觉里,英莲应该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尤其那个特讨人喜欢的女儿,简直就是一个小精灵,皮肤白净细嫩像蛋壳似的,两只眼睛铜铃似的泛着灵光,教啥学啥,充满着稚性与淘气,走起路来像只小企鹅,经常逗得大家开怀大笑。因为孩子还小,英莲经常把她带在身边,办公室里只要有她娘俩,总是充满笑声。

强子喜欢漂亮小孩,办公室里有了这么一个尤物,自然少不了逗乐,与孩子亲近,自然也亲近了其母亲。那年月,交通不便利,学校挺能留住人。晚上,同事喜欢凑在一起闲聊,打牌,有时也轮流作东打打牙祭,英莲自然乐得如此美好,因丈夫单位福利好,家境还算殷实,只要有人提议,她真的乐得多作奉献。

强子其实还是挺随和,只是不随便在人前夸谈,性子耿直,不喜欢阿谀奉承,脑瓜聪明又机灵,浑身充满正义与善心,天生得一副好嗓子,标准的男中音,极有磁性,其思维辩证,言语不俗,颇有才情,透着不一般的男儿气质。这点很受英莲的赏识,很多话题他们总能说到一块,这样使他们的距离逐渐靠近。

英莲待人热情,做事认真,性情温和,通晓人情。在学校里,她颇受领导的器重,同事的好评,学生的爱戴。虽然长得不是很秀气、模样可人,但身体结实,正值芳华,风韵水灵。丈夫行伍出身,虽然未入科班,脑子活脱,做事实在,为人本分,在单位里是技术骨干,虽是平淡夫妻,也算幸福家庭。美中不足的是他们只生了个女儿,公婆不爽,频遭冷遇,疙瘩难解,婆媳间经常怄气,夫妻间渐有摩擦。月子期间,婆婆借故撇下了他们娘俩,丈夫徒增了不少的怨气。月子没有净好身,留下了产后遗症,数月来让丈夫活熬着,加上家庭琐事缠身,性情变得憔躁,摩擦便不断升温。某天,丈夫竟疯了似的动起了粗,虽然懊悔不迭,但在英莲的心里留下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

强子的出现,英莲本能地为之一颤,就像本不平静的湖面泛起了波汶。同室共事,话语投机,强子虽然对英莲的容貌体态并不十分动心,出于本能,并不排斥。英莲总能想着法子套近,强子也乐得与其打浑、逗趣,戏结了儿女亲家,“公公、公公”的被叫着,“亲家母”、“亲家公”召唤着,他们的心里的那种欲火正一天天地升级。尤其是英莲,她从未有过的感觉,从未有过的冲动,顿时泄洪般地不可堵截。她总喜欢挤在强子的人群里,即使是不作任何出格,靠近他,吮吸着他的气息,哪怕是汗酸味,那也是一种享受。强子回家,英莲就回,强子骑车,她随从,搭乘公交,英莲总是争着付费,生怕强子产生额外的压力。那时,强子兼职搞沿途的销售,送货、回收租了一辆三轮车,周五正好顺时顺道,英莲时不时地主动搭坐其中,一路陪伴,一路颠簸,不厌其烦。有人投来异样的目光,同事也时常拿他们说笑,英莲全然不顾,内心反而有一种甜滋滋的感觉。强子不在时,心里总是空落落的。英莲渐渐的害怕过周末,一个人的时候还挺能胡思乱想:也许在某个路口、某个地方能遇到他,她就会有意在那里出没、逗留,偶尔果能遇见,欣喜若狂,相思之情溢于言表。

……

“亲家母,哪个绕舌的说我和你……”

“这怎么可能?我肯你也不肯。”

“是哟,你肯我也肯。”

“我和你?也没有机会呀!”

这段流传于当地男女亲家勾搭的对话,他们也当玩笑来演说,而在各自的心里却心领神会,不再矜持。英莲是个聪明善良的女人,这份纠结来得自然而又突然,心里很是矛盾,她一方面对这份情感觉如饥似渴,一方面顾及妇道清规,特别是家庭。随着独处的时间机会增多,英莲已压抑不住内心的欲火,开始诉说衷肠。她说是多么的想他,她说每次看到他都会有莫名的冲动,体内有很大的反应,说时,嘴唇湿润,两脸通红,眼里分明藏着激动的泪粒……

在那年暑假快要到来的一个晚上,她故意把孩子寄到了娘家,悄悄地钻进了强子的房间。由于兴奋,紧张,恐惧,二、三分钟就结束了一场云雨,虽然难解饥渴,英莲还是怜惜强子的身体和面子,强作欢颜,满意而回。因为她希望永远拥有这份美好,她希望和他建立长情,她不想破坏双方的家,伤害他的身体,她希望他从始一切都会更好。她说她旺夫,毛发浓密,似水柔情;她说她不计名利,不求回报;她说他们相见恨晚,不嫌弃他的清贫;她说“我爱你”,如果……如果……心里却暗暗地流泪。因为,她感觉她并不是他的最爱,第一次就那么勉强,完全没有一点激情。

强子不傻,更不缺男儿的本性。没想到第一次的风雨来得这么轻易,他完全没有感受到那种刺激与兴奋。他把英莲和自己的妻子进行比较,感觉有些不适应。虽然英莲身上有不同的触觉,但那种渴望,那份执着,却令他有点胆怯,甚至丧失了自信。想到娇妻和可爱儿子,他不由地选择了退缩。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总是有意无意地回避、冷遇英莲,甚至大发脾气,借故逃避。

那年的冬季临了,强子一言不语就走了,一是为了逃避,二是迫于生计。在商场搏击了几个回合,最后以失败而告终。他拖着疲惫的身子,无功而返,心情无比沉重。

男人和情恋中的女人就是贱。强子的一个主动搭讪,英莲把心底的愤懑和怨恨涤荡无存。回归元点,强子开始重新审视自己,重新认识英莲,他从英莲安慰和体贴中得到慰籍,在困顿时有了心灵的归宿,而英莲曾朝思夜盼着这么一个转机,他们都为失面复得的幸福而不住地庆幸。

最令强子感动和愧疚的是,那一次闪电般的苟合,竟不幸中彩,英莲独自承受着意外的惊喜,又悄悄的作出了痛苦的割裂。没有怨言,没有责备,没有责任,这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宽容和最深厚的爱。强子深深地体会到英莲的千斤之情,更感受到一个女人宽厚的胸怀,他有没什么理由去拒绝,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

恋爱中的人永远都是年青,恋爱中的女人更加妩媚动人。此时,强子对英莲的感觉越来越好,丰腴红润,柔情似水,亲切可人,楚楚动人,耐人寻味。他不再是恐惧,而是认真地品味她的另一番风情,愈品愈入胃,越品越入迷。而英莲呢,越发温柔,越发娇情,越发水灵。

一时间,他们仿佛跌入了爱河,进入了蜜月,在两人的世界,无话不谈,永不枯竭,英莲恨不得把所有话都倒出来,家长里短,叙说儿女私情,有些话不知重复了多少遍,强子听得还是那么认真,他喜欢听她的倾诉,他从中读出了一个女人的心。英莲乐得为强子做一切,包括妻子及妻子以外的义务。那时,强子时不时的要忙于生意,英莲便主动为他代课,为他抄写教案;强子的母亲患病卧床,英莲也想到要去尽一些责任;她和强子一起去看外婆,临别的时候,她竟轻声地叫了声外婆;英莲的姐妹,强子一一认识,很多时候还陪英莲一起上门做客。强子对英莲也是百般依存,百般温情,他在心里已经把英莲当成不是妻子的妻子,把她的事情当成了自家的事情。在此后的日子里,英莲的每一份业绩中都浸润着强子的血汗,每一段文字中都有了强子的声音,他们几乎完全融化于彼此的生命里,流淌着彼此的血液,呼吸着同一种气息。强子开始迷恋她身上狐香,品出了其口水带来的甘甜,他甚至感到自从和英莲在一起,自己的身体也在悄悄的变化,流淌的汗液都是英莲的味道。他们都为这份真情、真心陶醉着。在英莲的心里,强子是她的第一,所以,她想每月的第一次留给强子,她多想新床上是他俩,坐在新沙发上看电视、聊家常是他俩,她多么希望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能与他一起分享。然而,每一次在一起,每一次短暂的释放,那么匆忙,那么粗陋,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感觉那么幸福和满足,感谢上天的包容与眷顾。很多时候,英莲内心的自责默默地驱使她不住的忏悔,每次在佛前祈祷,都要多求一注平安香;同时,她在丈夫面前表现得更加体贴、殷勤,对女儿更加细心,她把家操持得井井有条,让丈夫在外体面,把女儿打扮得漂漂亮亮;同时,爱情激发了她的灵感和工作激情,她对教学的悟性越来越好,对学生更加关心,对家长更加贴心;同时,她对同事热情友好,对朋友大大方方,对亲人百般呵护,对父母更加孝顺……因为爱情,她愿意付出一切,因为爱情,她满身都是劲。她只想求得一份同情、理解、宽恕,她只希望永远拥有这份美好,因为在她的内心里真的非常非常爱他。

一年,两年,三年……时光在偷偷中流逝。他们的这份情义也日益甘醇,没有经济瓜葛,没有利益冲突,应天时地利,他们总能在时间的节点上获得释放的空隙,越是浇灌,越是湿润,那么和谐,那么默契,那么天衣无缝。

爱情真能造就傻子。英莲和强子暗好,世人几乎皆知,偏偏瞒过了另外两人。多年来,他们亲戚般来回走动,百般柔情千般娇,竟在眼皮底下悄悄进行。越是如此,英莲内心的恐惧与不安时常嘶咬着她,她是多么的辛苦着,又是多么的幸福着。露水夫妻不长久。英莲时常提心吊胆,他们随时面临尴尬的那一刻,然而,情非得已,难以自拔。

爱情往往会使男人失去理智,但英莲的头脑却越来越清醒。他们虽然曾设想长相厮守,但婚外自古没有佳话。后来,由于工作的变故,英莲进了城,强子还在乡下,他们在时间的节点上再也找不到契合,彼此的压抑不能得到有效的排解,沉积的能量不能正常的释放,沉默就意味死亡。

2003年,该是一个离别的秋天。正如强子当初安慰英莲所言: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然而,被接受的感觉令强子很不是滋味。理智告诉英莲不能再沉浸、陶醉于缠绵,她心里充满着恐惧与危机。因为少了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共事的理由,加上丈夫下乡、出差的机会少了,女儿不再幼小,英莲只好把那份煎熬强藏在心里,而强子却显得更加饥渴难耐。男人有时就是不能理解女人的心,而英莲也没想到强子会对自己如此依恋与痴情。

强子经常想,英莲该来个电话了,英莲有多少话语要对自己说,他们该释放一下了,但是,机会少了,现代通讯只有快捷,并没有安全感。英莲的担心并不多余,有几次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忘了点,丈夫的电话打不进,心里便有些疑惑,英莲几次“同学聚会”,被追问到动肝火。但强子总能往歪处想,这使英莲很伤心。可以说,英莲对强子这份爱、这份情,撇开道德、人伦,真是天地可鉴,人鬼共泣。

牵手十年,手足情深。他们都数不清曾经拥有过多少个日夜,他们足迹遍布何方,多少缠绵,多少话语,多少情思,多少渴望,却突然在某一天嘎然面止,强子心头仿佛挨了当头一捧。英莲的话语里分明透着冰冷,冰冷中透着哀求,却如壮士扼腕般的坚定。“喂,你好!”强子听不得如此陌生的声音,然而,此时他心中有多大的憔躁、愤懑却只能对自己发泄。他们间的关系刹时间就像掉在灰堆里的水豆腐,吹不得,更拍不得。

英莲并不欠谁,包括强子,这是她做人的一惯原则。况且,强子你并不能承担她这份千斤之情,凭什么要对你死心踏地、一条道陪到黑呢?然而,强子一向自尊心重,和英莲相处这么些年,一直视其为精神依托,并没有过什么高的追求。以前,他还可以在心里以英莲的情义来告慰自己,可如今……他心里百感交集,无比痛恨。为什么?为什么?他心里无数地问自己,问英莲,他要英莲面对面的解释,然而,她能说什么呢?这样的结局亦非本愿,凡事适可而止,知足常乐,这话英莲只能自顾自地安慰自己。让时间埋葬这一切的一切。

说不见就不见,说不想,那是在欺骗自己。情至尴尬,真是无奈中的无奈。从此,他们彼此间仿佛消失,分别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十年厮守,百年伤痛。时间过得真快,眼瞅着又一个十年过去了。然而,在强子的脑海里还是抹不去英莲的影子,过去的一幕幕总在眼前出现,那么清晰,那么甜美,每每想起,强子心里都有一种隐痛,就像被虫子撕咬;在无数次的梦里,他和英莲在一起,听着她无尽的诉说,那一种幸福的感觉是那么的刻骨铭心;每当看到、听到那个熟悉的名字,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甚至貌似的体态,心里都会为之一颤,一股热血涌上心头……他真的爱上了她,但为了英莲那未明了的可以理解却又不愿接受的理由,强子在心里暗暗下决心要彻底忘掉,这也是一份责任,一份爱,一份情,这也是男儿应有的骨气和勇气。

然而,强子怎能忘记在心里千呼万唤的那个名字,他怎能忘记那些熟记于心的、可能不再使用的电话,生日,密码……他想了很多,想到了很远,想到了百年后,他要把这段美好的回忆带到另一个世界。

……

这场没有鲜花的爱情,谁能给点掌声,送个祝福呢?!

玫瑰的不是爱情


(一)

母亲阿蓝叫她玫瑰。为什么?没有人提起。

或许她天生与玫瑰有关,那种冷傲而带刺的天性。你说玫瑰代表爱情?不不,这就与她毫不相干了。四年前,当她将第一次收到的一捧玫瑰扔弃在风里的时候,似乎就注定了她与爱情无关。她没有再回过头去看那男孩茫然无助失落悲伤泛着泪光的眼神,空着心晃晃荡荡从夜色中从他的视线中消失了。她伤了所有爱她的人的心,包括唤她玫瑰的母亲阿蓝。那是她骨子里深埋的冷漠,如影随形。请相信,她不是有意这么做的。

她是一支苍白的花骨朵。三岁时的一次高烧后她的脸色再没有象其他孩子那样红润过,这是阿蓝告诉她的。淡淡的唇色和黑密的眉是她那张脸蛋上最鲜明的色彩。每天清晨她就背着一个双肩大背包出了门,里面有一天用的所有东西,除了书、笔还有七七八八的零食和小玩意儿,就象背着她的小家,开始一天的生活。其实她除了寻找自己的影子以外似乎无所事事。

(二)

夜晚的花,午夜的小孩。

她坚信她的到来是为这里狂躁灼热心烦意乱的气息加一点冷色调和。阿蓝总不放心她的,总担心她冷淡又不安分的灵魂一不小心就会从空气里消失,或者象个搪瓷娃娃不留神从高处摔了下去再也拾掇不起。阿蓝去寺院,向老和尚求了一串檀木的佛珠带在她细细的左手腕上。她看着阿蓝笑了,现在有多少年轻人会很虔诚地信这个。灵吗?她问。他们一手捧经一手握着佛珠,这算怎么,中西合壁是吗,走到哪都有神灵的庇护了。哈,她禁不住笑出了声。姑且信了吧,这东西也许有用,也许能让她不再做那些充斥着暴力恐惧血腥尖叫的噩梦。

(三)

早春的空气里透着钻骨的凉气。当行人们都将脖子缩进厚厚的大衣领时,她只穿很少的衣服在大街上走,只是必须把双手插进口袋里,用双臂紧紧地夹紧身体,低着头盯着脚前的那一尺空地。她走路内八,不知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还是学走路那会养成的,总之她一直这么走,阿蓝说不好看改了吧。她说好。可是她始终没能改过来,她顶多能让它们平行地前进。她喜欢这种姿势,脚尖顺从地向内倾靠在一起,两腿紧贴在一块摩擦地一小步一小步地走。放松点,再放松点,然后她象孩子般地笑,是一朵含苞不会盛开的花儿。

她心不在焉地低着头走路。这是个潜伏的危机。她曾在改建前的轮渡停车点那么走路,那的车就象土笋冻里的沙虫那样挤。后来她被一辆二路车轻轻地碰了一下。轻轻是因为那庞大的车体只缓慢地向前移动了一点点,车头的右侧撞到了她的左臂和左肩。她感到一阵强大的冲击力后下意识地转过头,透过驾驶室的挡风玻璃看见里面的那个女司机正一脸愤愤地对着她指手画脚唧唧哇哇。她在说什么?她边想边侧身走开。那女人一定在庆幸她避免了一场交通事故,可是她还是要装着气愤的样子数落我一番,让车上的人都为她作证如果万一出了意外那一定不是她的错,是我自找的。哦,多可怜。她想着,左侧身体涌起阵阵剧烈的疼痛,从骨头里钻出的痛。

又有一辆车从她身后开了过来,看样子开足了马力,车子没有转弯,径直朝她开了过去,然后呼地走了。没有巨大的撞击和痛感,她倒在了血泊里,左手腕上的檀木珠子散了一地。她觉得自己飘了起来,看到另一个她躺在那里。周围围观的人一层又一层,越来越多,大家冷漠地站着,没有人气更不要说怜悯,木然地看血一滴一滴地淌出来。后来有一个人拼命地拨开人群冲了进去,然后伏在她的身上撕心裂肺地哭。她看清楚了,那是阿蓝。她说妈妈妈妈我在这。可是没有人听到她的声音。于是她也哭,止不住地放声大哭最后她醒了,感觉到浮肿的双眼和脸庞下一片湿漉漉的枕巾,又是一场梦。

(四)

其实她叫XX,是她给自己起的名字,然后大家开始这么叫她:XX你好呀!她说你们好。

(五)

她生活在这样一个群体里,到处都有玩音乐的疯子。他们热衷于音乐就像酒鬼喝酒吸毒者抽大麻一样自然随性。只要看到黑白相间叫键盘的东西,他们就会像饿狗见了骨头似的扑上去一阵猛啃,用十根灵敏的指头敲击出一串又一串或晦涩或明亮或忧郁或悲哀或激奋的豆豆,不管旁人地投入其中。

天才都会有一些近乎神经质的谈吐和举动。无可非议,他们是一群天才儿童,永远都陶醉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她和他们在一起就会不自觉地像他们那样笑,那种很放肆的笑,尖锐而刺耳。她看到他们的身体抽筋似的扭曲,青筋暴露面红耳赤。她不会再幼稚地把纹眉涂唇彩眼影胭脂粉当成风骚女子的特权,不会再把抽烟摔酒瓶作为男性狂徒的专利。事实上什么人都可以做这些。

现在她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和他们一样变成疯子,要么远离他们。天才固然好,而在你也成为天才之前,与那样的人呆在一起看来似乎并不愉快。

(六)

他一直坐在她后面的那张桌子,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高中时老师这么安排位置,到了同一所大学有机会在同一间教室里的时候他还是那么坐在她的身后。他了解她,三年多的同窗他不会不了解她的。从高中到大学她忧郁默然有着某种发散性的神情没有变过。她坐着的时候总是把双手夹在成倒V字型的两腿间,背微微弯着,双肩向里缩。他时常看她呈这种姿势然后缓缓地将头垂下把脸的一边贴在桌子上,或者是忽然的很轻微地动下一下脖子然后摇着头轻叹一口气。他知道她正皱着眉头,又在想心事。

当然他也是与她最近的唯一有交流的异性朋友。

你应该多出去走走,看,现在的天气很好,换换环境对你有好处的。别总是浸在自己的心思里,看来都不是什么愉快的事儿,对吧?它们让你看上去精神恍惚,这样很不好。如果你不愿意你可以什么都不说,但至少可以给自己找点高兴的事你说对吗?

他会经常这么轻轻地慢慢地在她耳边说。这好象很管用,因为听了以后她能感觉到某种程度和意义上的放松与安慰。然后他们就走出教室,在小湖畔或者是校园里仅有的直来直去的几条路上逛上几圈。最后他会送她回宿舍。

他们以这样的关系很舒服地相处,彼此都很轻松,她所拥有的如此的时光少之又少,于是她将它们很小心地珍藏起来。

(七)

XX,下星期三要和他怎么过?

什么意思?

你忘啦,情人节啊,那么重要的日子怎么可以忘呢,你看看你的记性。呵呵,不过他应该能记得喽!

他是我的好朋友。她的神情平静得让人害怕。

舍友们并没有觉察,她一向就是安静的人,也许害羞而已,所以她们继续起哄。哎呀别不好意思啦,你除了和他还有跟哪个男生走得那么近呀,你好象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才常常笑哦,其实你笑起来也很漂亮,大家说是不是啊,哈哈

她没有再争辩,背起包走出宿舍,砰地将门关上,门后是一片怪异的寂静。

(八)

二月十四日。她依旧老样子,顺着马路边沿,低着头走。刘海留得长长的,它们软软地垂下来,落在她的鼻尖,她的唇上,随着她的步子轻微地一上一下跳动。她喜欢它们,那上面有太阳的味道。

当然,满街的玫瑰,红晃晃的玫瑰,插在店旁的塑料桶里握在卖花的的娃娃手里还有情侣们的掌中。歌词中每一句都是玫瑰、玫瑰、玫瑰

她看着它们笑,听着它们笑,冷冷地笑。满眼的红,在她心中不过是这都市指甲盖上那抹富贵而俗气的红。她听过红玫瑰代表爱情,黄玫瑰代表友情,白玫瑰代表分手的说法。那黑玫瑰代表什么?还有一朵玫瑰一心一意,两朵玫瑰忘了想不起来了。

她依旧笑,笑这些所谓的象征所谓的意义。也许玫瑰曾经很美,也许它曾经容不得半点污垢,但现在,它已经宽宽阔阔地包容了城市的高楼和浑浊的空气,面对热情涌来冷淡离去的游人平静地存在,存在得有增无减。玫瑰已超出了风景之外,成了众多商标中的一种,像招牌一样贴在某个节假日,贴在光洁的玻璃橱窗上,让浸在蜜里的人不知心痛地掏腰包。

当然,他也不会来找她,因为他们是朋友。这一天他们是朋友,过了这一天他们仍然是朋友,普通的好朋友。

(九)

舅舅不知道怎么从加拿大的某个角落飞了回来,阿蓝和他商量让XX到那去读书。为什么让我去?为你好,换个环境重新适应一次,你或许会快乐一点。阿蓝的声音很好听,很细很柔,然后她看着阿蓝,她就失去了拒绝的能力。

这样做的结果也许只是让我在原来的状态下再往前走一步,不会是什么好办法。她对他说。现在要离开这里了,我才开始有点懂得怀念的意味,其实我也会怀念这里,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状态,可现在必须走了。

到时候我去送你吧。他说。

(十)

那天他真的去了,手里捧着一大束黄玫瑰。

玫瑰,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么叫她,你看它们其实也很美不是吗?

她很认真地看,是的,和以前看到的都不一样,她把它们捧到自己怀里,闻着醉人的香,少许陶醉少许不舍少许歉意。谢谢你,你的玫瑰。

她捧着黄玫瑰走了,告别这座城市告别阿蓝告别他告别那伙让她逃的人群。她说玫瑰的不是爱情,现在仍然不是。

没有梦想,也没有爱情


昨天去看了爱乐之城,从看完一直到现在,总觉得心里不太舒服。

我惋惜他们之间的爱情,又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在看这个电影前,一个朋友跟我说:前几天我捞到了一个瓶子,那个人说自己不得已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没有办法只好选择现在的人。开始我不是很懂,今天看完了电影,突然就明白了。

其实,在生活中,像男女主这样拥有着自己的梦想并为之努力的人有很多,像他们这样深爱着彼此的人也有很多。

可是,这个人,却偏偏不是我。

闲来没事儿,就翻了翻微信的星标好友,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一个蜗牛,背着一个空壳,还爬的很慢,而我身边的朋友,则与我相反。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时候,突然一下发现自己原来是个没有梦想的人,而且还没有个好的爱情,这是为什么,我不知道。

可我的朋友,要么是有一段很稳定的感情,羡煞旁人,要么是有一份可观的工作,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朋友说,没事,你看我也是遇到了很多人渣才得到了现在这么好的男朋友,总有一天你也会的。

朋友说,没事,你看你这样无忧无虑的也很好啊,我就想像你一样,至少不用那么累。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电影的最后,重演了在另一个平行世界的他们,那个世界的他们很幸福,可是这终究不是现实。

而最后,虽然充满遗憾,但也能祝愿你会更好。

如果几年后,你突然听到了曾经熟悉的旋律响起,想想当年的自己和当年的他,你会是什么感受?

可能我们都会一样,回忆着以前的种种,笑了笑,嗯都是过去了...

我记得看了个影评,女主说我会永远爱你,男主说我也是,所以最后虽然他们没有在一起,但是却不会觉得惋惜,因为我的心里,会一直爱你,只是身边的那个人,不是你。

虽然他们的爱情结局不完美,但还是忍不住羡慕。

羡慕他们都在追寻着自己的梦想,最终也能实现他们的梦想,也羡慕他们的爱情虽有遗憾却又刻骨铭心。

所以我一直在想,我的梦想是什么,我的爱情又在哪。

你呢?

秋天,没有爱情


(一)

她还是那么漫不经心地走着,一脚一脚地慢悠悠地蹬着自行车,边走边看路边的风景和移动的人群,每天路上的景色不变,变化的却是那人来人往的急匆匆的人们。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故事啊!他们的生活会是怎么样的呢?也和自己一样吗?每天地都在重复自己扮演的角色吗?油盐酱醋,锅碗瓢盆,过着和平常人一样繁琐的生活吗?

想到这儿,她不由得抬头看了看路道两边的树木,已经是晚秋了啊!叶子落得稀稀疏疏的,阳光正倾倾斜斜的洒在自己身上了,因为当年生孩子时不懂得好好保护自己的身子,而丈夫也没特别关注地照顾,就落下了一个膝盖关节,痛疼的毛病,一起秋风就得赶紧地穿上了外套。现在却感觉有些热了啊!

唉!生活就是这样的,一成不变的,每天继续着同样的内容,哦,丈夫的衬衣也好洗了啊!还是买一件新的吧,他还要应酬的。想到丈夫,她真的不知该说什么,丈夫对她很好。怎么好?她说不清,就是对自己很迁就,偶尔的会对她的啰嗦发几句唠叨,她便会默默的流泪,只要自己一流泪,丈夫就会心软,再转过头来哄哄她,在外人的眼里,他们是很幸福的一对啊!可是,她却不这么想,总觉得日子过得太平淡了,有些乏味,有些不像自己了,真的!

她使劲的摇了摇头,继而叹了一口气,是啊!想当年,年轻貌美的她活泼,纯美,热情大方,在学校里可称得上是校花啊!同学们都喜欢她的笑,亲切地称她为含笑花。

含笑花!含笑花,再次想起这个名字,她不由得笑了,是那个他这样叫她的啊!那已是好久好久的事情了,想到他,不禁自嘲的笑了,那个他已离她十万八千里了,他早已是自己心底深处锁得紧紧的掀不开的那本日记啊!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没什么意义啊!何苦来?何苦来!她甩甩头,用力的蹬了一下,还是赶紧的回家吧!家里好多事还等着自己去收拾呢!

(二)

他已经整整跟了她三天了,十八年了啊!心中仍然放不下的还是她啊!她还是那么爱笑,在想什么呢?那么的漫不经心,不开心吗?还是她一直就不幸福?他真的想知道,这十八年来,他一直恨自己太懦弱,其实也是命运啊!他和她是有缘无份啊!

想当年,他和她在同一所学校,因为自己没有母亲,孤寂的心灵把所有的热情都挡在身外他总是独来独往地,不善言行。同学们称他为冷侠!直到遇到她,他的心才慢慢地从冰雪覆盖中融化了,她那么的爱笑,脸上总是荡着一朵灿烂的花,清清亮亮的,仿佛是世间的天使,是自己喊她含笑花的啊!也是自己以她为题,写了那首《含笑花》:

你,一缕灿烂的暖意

唤醒了那个冰结的冬日

湖边的那片杨柳

青青伸展,青青伸展

我的世界,便有了春的呼吸

喜欢她是不由自主的,也算有缘吧!因为她是那么的热情,热心。记得初次相识是在打饭的时候,自己打了一份饭不小心被一个慌里慌张的同学打翻了。菜汤撒了自己一身,怒气上头,正要发作质问,却见旁边的她笑笑地走来,拿出兜里的纸轻轻地帮他擦拭,一边擦一边对那个同学说:以后可要小心啊!转过头对他先笑了一下,明亮的眼睛闪闪如星,说:别生气啊!他也不是故意的!就这么短短的几句,便化解了他心中的愤怒,怎样的女孩啊?他有些感动!

趁她低头为他擦拭的时候,他留意了她的名字,也牢牢的记在了心里,自己这颗冰冷的心也因为她的笑意温暖了不少。

此后,每次见到他,她总是老远就对他笑一个,久而远之,他那冷冷的有棱的脸上便开始有了弧度,他的同伴也感觉到他的变化。直到他在校刊中发表了那首诗,他的心事才悄悄地展开。

认识她是自己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了啊!真的,他一点都不后悔。想到这儿,他脸上的笑意加深了,手更紧地握住了方向盘,透过车窗,他看到了她的脸,已经沧桑了许多,毕竟是岁月不饶人啊!脸上的笑也失去了许多的灿烂。

她怎么了?为什么那么的无奈呀!他已经都打听好了,她过得很幸福,丈夫对她很好,还有一个乖巧的女儿,她应该是幸福的啊!脸上应该是满足的啊!可是,她却是那么的无奈何到底是为什么呢?他想弄清楚。

(三)

真的是无法不想他啊!即便是自己把他尘封了十八年,每当自己静下来或独处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他。

那个他,那个曾和自己一起有过欢笑的他,一段美好却凄凉的记忆啊!一开始,不知怎么的,她就看出了那个表面冷冷如冰的他,内心却是那么的脆弱,他需要温暖,需要关心啊!他的一切,就那么无形地牵动了她内心的那份敏感的爱,走入他的生活,左右他的身边,她感受了他的世界,他对她说了好多他的家庭的难处,母亲早逝,父亲讻酒,从小他就没有什么享受过温情,有了后母,还有了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世界彻底成了灰色调了,那一夜,他们说了好多,不停地说着自己内心那些鲜为人知的感伤,她哭得一塌糊涂,他的泪也流成了河。不由自主的,他握住了她的手。

她知道,他需要自己!一个需要,她就感到了任重道远,他的生命里必须有她!因为自己是他生命里唯一的依靠。

又要拐弯了,她收住放飞的思绪,自己总是这么走神,想那么多干嘛啊!都是些陈年谷子,万年糠的旧事了啊!还有十多分钟就可以到家里了,自从自己的腿不好,她就坚持了要骑自行车上班的原则,一来可以锻炼,二来嘛可以随心所欲地想些事情,还可以唱唱歌,有些像做梦。

梦?真的是梦啊!人生,真的是梦!她又笑了,有些无奈,有些悲凉,是梦总会醒的。还是回到现实中吧!女儿今年已经11了啊,学校里要举行队列体**赛,自己帮她买了运动鞋,还有丈夫的衬衣,顺便又买了女儿爱吃的菜,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啊!

想着想着,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四)

人生真的是一场梦啊!他也是这么想,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阴差阳错地让自己离开了十八年,然而这十八年来,每一个日日夜夜,萦绕在自己脑中的,挥也挥不去的却仍是她那灿烂的笑脸,还有那难以忘记,且又销魂的一吻啊!

那一吻是他笨拙的初吻,他相信她也是第一次,从她那无法呼吸,面如桃花似的羞涩,他就知道是第一次。她看起来是那样的不知所措,自己永远记得当时对她的承诺:以后你就是我的了。她低着头,羞羞地笑了,没有说话,只是更紧地握住了他的手。

当时的心情是无法用任何语言所描述的啊!他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从此后,他不再孤寂,不再无关重要,因为她需要他。

他眯起了眼睛,想着那一吻,做梦都不想醒的一吻啊!让自己直想到现在。无语地看着她拐过那道弯,已是中年了,她看起来微微有些发福,但气质还是那么的优雅大方,很贤惠的女子啊!

公开了与她的关系,同伴们羡慕不已,那段日子真的是很甜很甜啊!为了她,他更加地努力学习,他要给她最好的生活。最后,他考取了军校。而她却落第了。

也许命运从这时就已经安排好了他们的结局,人生本来就是一部准备好了台词的戏剧,每一个人都是那些慌慌张张,未熟悉台词和舞台的演员啊!上演着属于自己的悲欢离合。

以后的事,他不敢想了,再想他就感到自己对自己的怨恨了。唉!真的不敢想了,是自己对不起她啊!也对不起自己啊!

军校毕业,他英姿豪爽,魁梧帅气,性情也是开朗幽默,他被分到了武装部,又因他文笔好,很快便做起了宣传部长,他上级的女儿便相中了他。

想到自己的妻子,他的心里就一下凉了,妻子是高干家庭,和她在一起,他感到了压抑,一种喘不过气来的重压紧紧地压迫着他,所有的一切,无法说得清楚,他只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去回绝上级的提亲,是因为自己出身卑微?还是不想丢掉自己的锦绣前程?但是,但是到了最后自己还不是一样的得罪吗?由于种种原因,他和妻子离婚了。是妻子提出来的,因为她怨他,怨他有一个做梦都能喊出名字的那个她,怨他从没真心地爱过自己。

是啊!他已经把爱全给了眼前这个女人了,无法再给另一个女人,即便那是他的妻子,所以他自由了,他义无反顾地回来了!他只想看看她,那个他自己想了十八年的她是否幸福。如果她幸福,他会退避一生;如果她不幸福,他绝不会放过她,他不想让自己遗恨终生的。真的!

望着她的背影,他的眼睛湿润了,想要她的感觉还是那么强烈!

(五)

秋天的太阳还是很强烈,缺少了一点春天的温柔,她真的感到热了,鼻尖也已隐隐地有些出汗了。

也许是自己走得太急了吧!腿有些痛,还是慢慢地走吧,反正现在家里也没人急自己,想到这儿,脚步便慢了下来。

一封信,很简单的几句,便犹如晴天霹雳打碎了她的梦,她失去了飞翔的双翼,她的脸上不再有灿烂了,那朵含笑花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颜色了啊!那段日子,她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真的,很痛!很苦!那些和他在一起的片片段段总是像火一样吞噬着她的思绪,她的无望,幸亏当时有丈夫在自己身边,每天陪自己东跑西忙的,让自己努力忘掉他。唉!想这么多干嘛啊!他一定很幸福吧?只要他幸福就好啊!十八年来,她想开了,和他都已经是过去式了!

风轻轻的眯了一下她的眼睛,轻轻地揉了揉,丈夫和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啊!丈夫感情细腻,会呵护她,像对孩子似的娇着她,她对丈夫无可挑剔,嫁给丈夫也是因为当时自己无依的心境吧!爱他吗?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啊!

那么爱他吗?她也说不清楚,反正恨他,恨得要命!真的恨他啊!她的眼睛湿润了,有些模糊,其实自己一直在爱着他啊!

自行车突然地有些倾斜,所有的意识都已经是空白了,第六感觉告诉自己出事故了!没等大脑回过弯,哐当!便倒在了地上。

(六)

她哭了吗?怎么眼睛红了啊?他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她不幸福?一种漫过全身的痛楚让他无所定向,一个急刹车,就对着她蹿了过去。哦!天意吧!也许这就是老天给自己的一次机会。

她轻轻地站立起来,安定了一下,看了看四周,很快的拍打了一下自己身上的灰尘,然后极陌生的望住了他。

他有些慌,心慌,不知所措,只是怔怔的望着她,四目相对,他的心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定了定,赶紧的下了车,帮她扶正自行车,心里只有冰凉的心痛,好像又回到了当初那个冰冷无爱的从前了,定定地看着她,轻轻地问:痛吗?

她笑了一下,说:没事的,以后开车可要小心啊!她没认出他,毕竟是十八年了啊!时过境迁的。初次见到她,他不是也没一下子认出来吗?仔细端详好久,才找到当年她的影子。

轻轻地推开自行车,她试着向前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对他灿烂的一笑,说:你很像我的一个同学啊!就这样放她走吗?也许此生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他不甘心,但是他又怕自己会带给她更大的伤害。他踌躇着,不知该如何,他的脑海里空空的,空空的。只是那么站着,站着。

叶子无声的落了下来了,没有风,却打着转,一片,一片,一片。

她已经走出好远了,背影已然消失了,那片阳光照在她的身上,他知道,那片阳光已不属于他啊!隐约的记起,他们分手那年也是在秋天啊!

哦!秋天,没有爱情。

他流泪了,为了自己,他的生命里再不会有她了。眼泪,无声,心灵,无语。唯有秋天的叶子,在飞,在落

没有忘记爱情


谢小琪每天中午下班,经过十字街返回宿舍的时候,总喜欢在街转角买上一杯雷公根凉茶,打包回家喝。这个习惯已经形成了好长时间。

尽管现在的凉茶牌子很多,但是谢小琪独爱这一款,享受它的原汁原味。或许这给人看来有点固执,正如她不降低标准而固执地单身一样。“等不来我要的人,我宁愿选择单身。”

喜欢什么样的人呢?谢小琪提了三点要求:“看顺眼,能听话,有个性。”看顺眼至少不丢自己作为外貌协会会员的身份,能听话就是不能跟自己唱反调,要是成天吵架多没意思啊,有个性就是不能成为一个傀儡,能懂得跟她艺术地生活。

看似很平常的要求,却难以找到符合条件之人。谢小琪已经有好多年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一场恋爱了。

虽然她常被人称为“花”一类,假若是在几年前,她还有这个信心,那时的她身边围着很多帅哥。现在的谢小琪,感觉自己是快成为黄“花”了,在别人眼里则成为了“眼花”那种,既指眼花缭乱,也指老眼昏花。

单身的生活其实也不错,没有负担,自由自在,高兴的时候就去逛街,有钱的时候就购物,没钱的时候就宅在家里,上网聊过昏天地暗。

谢小琪虽然已过三十,但是她还是认为自己还有傲人的资本,至少她还是那么的天生丽质,肌肤依然那么光滑,吹弹可破,眼神还是那么清澈明亮,笑容还是那么明净迷人,身材依然是那么苗条挺拔,更重要的是,她还有一颗年轻的心。

女人,不管处于何种境地,一定要有一颗年轻的心,这样才能有足够的自信,让自己可以优雅地活着。

多年的拼搏,谢小琪已经练成了“白骨精”,就算意中人没有出现,至少身边依然有跑腿的,可以让她工作悠闲,她的身边,总是不缺献殷勤的人,缺的是自己爱的人。吃饭依然有人买单,喝茶的时候也有人陪,就是寂寞常常在繁华的背后侵袭她,让她跑不掉。

“我在你公司的门口等你下班,一起吃饭,不见不散”,打开手机,收到了短信,是王一杰,好久没联络了。他曾经追求了她好几年了,但是她始终对他提不起感觉,他于是找了别人结婚了。

不知道是什么风把他吹来了,难得这么好的兴致找她吃饭?

没有什么动力,但好在可以让自己有懒下去的理由,也不好拒绝。一个人寂寞地吃饭,是谢小琪无法忍受的。

下班,王一杰在门口,谢小琪看到他,问:“去哪里吃饭?老地方吗?”

所谓的老地方,就是以前王一杰追求她时常去的咖啡厅。

“不是,今晚换地方了,去我一个哥们新开张的餐馆吃饭。”

“我不是很接受新鲜的东西哦,怕吃不惯。”

“去了你会喜欢的,不但有好酒好菜,还有帅哥,保证是色香味俱全。”

“又给我推销那个帅哥啊?”

“去了你就知道了。”

“是不是真的啊?”谢小琪上了王一杰的车。

车跑了几条街道,跑出了闹市,跑到了几乎是郊区的地方。

“这里会有什么好吃的啊,是不是想拐卖我啊。”谢小琪对王一杰发牢骚。

“好吃的东西总是要有点过程的,如果能一下子吃到那就没有意思了。”

车终于在一间叫“缘分餐厅”前停下。门口站着一个帅哥,笑迎王一杰的车。

泊好车,王一杰出来,和帅哥握手,谢小琪在后面跟着。

“我同学袁分,我朋友谢小琪,”王一杰介绍。

“美女,很高兴认识你。”袁分伸出了手,谢小琪也伸出了手,握手的时候,谢小琪能感觉到他温暖的体温,还有她有点过快的心跳。

这是一间装饰得比较简洁、雅静的餐厅,有淡淡的音乐,浪漫的氛围,服务的是情侣一类的对象。

坐定,红酒和西餐就上来,七八成熟的牛排,水果沙拉,半生的煎蛋,是谢小琪的最爱。王一杰不喜欢西餐,他只喜欢吃中餐,所以他还是点中餐,要蓝带啤酒。王一杰简直是个土包子。这也许就是谢小琪无法接纳他的原因。

袁分点的也是中餐,喝的是啤酒。谢小琪感觉跟他们真的有点“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感觉,好在是“免费的晚餐”,加上也是一般的朋友,将就就算了。

“假若坐在对面的袁分是我的男朋友怎样呢?”谢小琪望着坐在对面的袁分,突然感觉有点脸颊发热。

“我对你有一点点动心……”谢小琪想到了张信哲的歌。

“老同学,别说我没帮你啊,今天我可是把她给带来了,能不能追到手看你的水平了,我可是追了好几年都没有追上哦。”

王一杰指着谢小琪对袁分说。

原来这是一场相亲会啊。谢小琪有点忿忿不平。“难道我老到要通过相亲才能找到意中人吗?王一杰真是的……”

吃人家的手软,尤其是在帅哥面前,注意淑女形象,否则谢小琪真的不管王一杰是谁的老公,肯定要拧他的耳朵不行,说出这么难听的话来,让她脸往哪搁啊。

不过对面的帅哥却是是优质品种,至少符合了她的第一个要求:看顺眼。他高挑挺拔且保养得体的身材让她羡慕,儒雅的谈吐及得体的穿着甚是迷人,明净的笑容淡淡的笑语让人快乐。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有的是“吹面不寒杨柳风”的温馨,跟他们的交谈过程中没有过激的语言,过快的语速,总是以睿智得体的回答深入谢小琪的芳心。

红酒入肚,颊红俏人。谢小琪看着对面的帅哥,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欢,酒是越喝越多,话是越说越多,正应了那句“酒逢知己千杯少”老话。

后来,谢小琪就喝高了,回去就不懂的怎样回去了。王一杰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袁分。

袁分送谢小琪回家。虽醉,但谢小琪的意识还算清醒,她赖在袁分扶送他的手臂里,有一种春心荡漾。

到了十字街,谢小琪叫袁分扶送她到那间量凉茶铺买杯雷公根。“没有雷公根我睡不着。”谢小琪睁着惺忪的醉眼对袁分说。

“你喜欢喝这里的雷公根?!我也是,每天至少两杯,这里的味道很好,我很喜欢喝,几乎形成了依赖症。”

“我天天都来这里买,为什么从来没有遇到过你啊。”谢小琪问。

“我一般早上十点来买,还有晚上凌晨的时候来买。雷打不变。”

“怪不得我们碰不见,我是中午下班时候买一杯,下午下班的时候买一杯。”

“现在不是碰见了吗?只要有心,有缘,总会碰到的。”

是吗?但愿是吧。

袁分把谢小琪送会了宿舍。安顿好她后,然后就走了。

是个好男人,其实在送她回宿舍过程中,谢小琪都有放下心理防备,打算假如他提什么要求,她都不会拒绝。

可是,他没有,他只是负责任地把她安顿好,确保她没有什么大碍后才走的。

是不是我魅力不够大,或者是我今天失态了……袁分走后,谢小琪辗转难眠。

第二天醒来有头疼的感觉,中午下班的时候,谢小琪回宿舍,在十字街转角买雷公根,惊讶地发现了袁分。

“是吧,我说只要有心有缘,总是会碰见的。”袁分看着她笑,她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他递给了她一杯雷公根。“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这里的雷公根吗?”袁分问她。

谢小琪摇头。

“因为这店是我老爸老妈开的。我很小的时候就喝了,一直喝不厌。”

“那怎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啊?”

“我才回来不久,之前一直在外地。”

原来如此。

“喜欢喝的话,今后就免费让你喝一辈子。”袁分说。

“我怕你养不起。况且,这是你爸妈的,不是你的。”

“我爸妈就得我一个儿子,他们的就是我的,只要我说是,他们一般都不会说不。况且,我昨天已经问过我妈了,问是不是经常有一个女孩来这里买雷公根喝啊,她说是啊,我说今后免费给她喝雷公根,她高兴都来不及呢,她早恨不得我找到一个这样的人了。”

“一杯雷公根只要一块五,每天喝两杯,一年才花你1095元,50年才花你54750元,而一个生龙活虎、国色天香的美女就属于你的,你可是值了。”

“可是,你也赚了一个钻石王老五回去啊,我爸妈的东西全是我,而我的东西以后又全是你的,最后归根结底都是你的,最后赚的可是你啊。”

“这种生意挺值的,我打算跟你谈这笔生意,期限是五十年。”

“五十年太短,天长地久太长,就一辈子吧。”

雷公根喝在嘴里,甜在心里,而那种翠绿翠绿的颜色,好像春草蔓延,好像晴天一碧,让谢小琪看到了幸福的味道。

谢小琪决定豁出去了,她要跟袁分,谈一场像夏天雷公轰鸣一样轰轰烈烈的恋爱,跟缘分永不分割。

“以后,你保证要听我的话哦。”

“我保证做到。”

“这才听话嘛。”

保证完,袁分开始不安分了,居然拉起了她的手,谢小琪想反抗,但是,躲不开,她的手还是在他的手上,握着,暖暖的。谢小琪本来挣扎的心马上卸下。

谢小琪想,他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就拉她的手,这叫什么,她想起了她的第三点要求:有个性,是,这就叫有个性。看来,袁分完全满足她的三个要求,现在不恋爱还待何时,谢小琪顾不得矜持,顺势倒入了袁分的怀里,做一只幸福的小绵羊。

三十多岁了,当了白领这么多年,尽管多年没有恋爱,谢小琪终于还是没有忘记爱情,爱情来的时候,她还是能及时的把握住,不让它错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