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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8年爱情死于1秒追尾 爱情故事,欢迎阅读与收藏。
大家好,我是妖儿姐。今天我给大家带来的是个爱情故事:男主人公胡浩为了5万元彩礼钱,决定去碰瓷一个醉驾之人。没想到,潘多拉盒子由此打开……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吗?姐保证,一定出乎你的预料!
01
我叫胡浩,1992年出生在内蒙古的一个农村,父母靠种地为生,家中还有个比我小3岁的妹妹。在村里,我家的日子虽不宽裕,但勉强还算过得去。
18岁以前我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呼和浩特。从小,我做梦都想到外面的世界看看,2010年我梦想成真,终于考上了福州一所大学的市场营销专业。
从北到南,生活、饮食的差异总让我对家乡的大草原倍感思念。幸运的是,在大一新生老乡会上,我认识了英语专业的薛美,一个爱唱爱笑、非常可爱的姑娘。
我们来自内蒙古相邻的两个旗,同样的方言,让我们在一起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顺理成章地,我们恋爱了。三坊七巷、鼓山、镇海楼,福州的各个景点都留下了我们的身影。
福州冬季的阴冷让我们这些习惯了热炕的北方人,浑身湿冷;而夏秋的台风,也总是肆虐地让人抓狂。
有一次,薛美出去做家教,结果那天强台风登陆,暴雨如注,人在路上都差点立不住。我不停拨打着薛美的手机,却没有人接。我担心不已,就穿上雨衣,沿着薛美回校的方向,一路寻了过去。
当时,街上已经没有行人,狂风把路边的广告牌、易拉宝直接掀翻,十分危险。好不容易,远远地,我终于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在风雨中一路摸着墙缓缓前行。正是薛美!
那一刻,我不顾一切地逆风而上,将浑身透湿、瑟瑟发抖的她紧紧搂在怀里。当时,我就在心里默默发誓:等我毕业,一定要努力工作,给心爱的姑娘一份安稳的生活!
就这样,我和薛美相互温暖着,度过了快乐的4年。
2014年大学毕业后,考虑到家乡的发展空间毕竟不大,我打算留在福州工作,薛美和我抱着同样的想法,也毫不犹豫地说要和我一起打拼。
有女友的支持,我信心满满,以为只要我俩心在一处,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可没想到,和很多毕业就分手的恋人一样,骨感的现实很快也将我俩打回原形。
薛美的家人发了话说,如果我俩是奔着结婚去的,就必须得有房子。想留在福州发展,就在福州买;要回老家工作,就在老家买。
当时,福州随便一个地方的房价都超过了一万,我才刚毕业,不可能有公积金来贷款,而我家根本没那么多钱在福州买房。
在这种情况下,薛父说,他们家只有薛美一个孩子,父母在不远游,非逼着薛美回去。薛美拗不过父母的意思,回了内蒙老家。临别时,我们私下发誓:无论天南地北,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
于是,我们开始了饱受煎熬的异地恋。我心里更清楚,只有拼命努力工作,努力赚钱,才有可能赢得薛美父母对我的认可。
02
薛美走后,我很快在福州一个大型商场找了一份市场助理的工作。面试的时候,面试官并没有问我太多专业问题,倒是对我的籍贯非常感兴趣。
“据说内蒙的都挺能喝酒?”
我回答还行。就这样,我通过面试,成功入职。后来,我才知道,我这个助理的主要任务就是陪总经理出差、见客户、喝酒应酬。
作为土生土长的内蒙人,我出生就自带三分酒量。工作以后,帮助经理陪好客户,成功拿到订单、拓展市场,就是我的重点工作。
经理的业务能力强,经常出差,所以我也得跟着天南海北地飞来飞去。离家乡最近的一次是到天津,但是我却连回趟家,看看父母、见见女友的时间都没有。
所以,每到一座城市,我都会买件当地的纪念品,寄给薛美,向她倾诉我的惦念。这时,薛美总会安慰说,会一直等着我。
我倍感安心,工作上更是竭尽所能。这份工作,的确让我见识了不少世面,更锻炼了我的社交技巧和人际交往能力。可是,再好的身体和酒量也禁不起这样长年累月地喝。
记不清有多少次,我在酒店卫生间吐得稀里哗啦,最严重的一次,我还胃出血被送到了医院。经理看我如此卖命,对我青睐有加,郑重许诺我,年底要给我升职加薪,并让我独立负责一些项目。
这无疑像暗夜的灯火般点亮了我心里的希望。我暗示自己,只要收入提高了,在福州买房就是迟早的事。到时候,薛美家人就不会再说什么了。
可是,世事难料。20XX年秋天,就在我卯足了劲,准备大展拳脚的时候,母亲打来电话说,父亲在老家住院了,可能面临截肢,让我尽快回去。
赶回家,我才得知,有一次,父亲像往常一样干完农活回到家,吃过晚饭,喂好牲口,洗漱完毕准备睡觉。这时,他发现脚被鞋卡起了水泡。
父亲随手拿来针扎破后,用手挤了挤就睡觉了,也没当回事。几天后,水泡不仅没有好还发炎化脓,大脚趾疼得不能走路,还伴有高烧。
父亲到了医院准备输点消炎药,可是医生在得知父亲有糖尿病后,建议住院治疗,称父亲的症状应该是糖尿病足。糖尿病足是糖尿病最复杂最严重的并发症,很可能致残,甚至致死。而且,这种病的治疗还特别费钱。
母亲说,父亲平日为了省钱,还减少了胰岛素的使用量,有时甚至不打针。
众所周知,胰岛素是糖尿病人的生命动力源,而父亲因需要不断下地劳动,每顿饭都吃得特别多,这就导致父亲的血糖忽高忽低,很不稳定,继而出现了并发症。
我知道父亲省吃俭用、拼命劳动,就是想多攒点钱,好帮我买房子娶媳妇。看着躺在病床上的父亲,我既生气又心疼,自责不已。
住院期间,父亲的病情出现了恶化。因神经末梢坏死,父亲做了截肢手术、取掉了左脚大拇指。术后,因伤口无法愈合,继续恶化,父亲又做了第二次手术,截去了左脚。这就意味着父亲丧失了劳动力!
父亲是我们家的顶梁柱。这一来,整个家的重担都压在我身上。为了更好的照顾家里,父亲出院后,我决定辞去福州的工作,留在老家。
虽然内心充满了遗憾与无奈,可是,能守在亲人身边,一切都是值得的。
03
与薛美离得近了,我们的联系也越发频繁、腻歪。虽然薛美的爸爸一心想为女儿找个条件好的婆家,可薛美却坚持非我莫属。
现在,得知我回来了,薛美的父母也不好说什么。他们知道我家里的状况,心疼女儿,做出了让步,只要我能去那边,薛美的表叔可以帮忙打点工作、房子她家买,条件是让我当上门女婿!
薛美表叔的能耐,从薛美口中,我也有所耳闻。她自福州回家乡后,就在表叔的安排下在一个好单位当文员,工作清闲。
恰好,她可以利用空闲的时间,全力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薛美建议我也积极备考,有表叔帮衬着,对我们的将来也有好处。
我将薛家的这层意思告诉父母后,父母同意我去薛美老家工作安家,但是房子无论如何,得由我家买,他们觉得上门女婿传出去不好听。
母亲说:“老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薛美家有这样有本事的好亲戚,你就去她老家吧,有人照应着当然是好的。你去了机灵点,和薛美表叔家多走动。”
于是,父母拿出多年来的全部积蓄,又卖了一点地,把所有亲戚朋友家能借的都借了个遍,连同我自己省吃俭用的一点钱,在薛美的家乡买了一套80平米的两居室。
我也在城郊的酒厂找了一份销售工作,打算一边工作一边备考。
在这期间,以我的社会经验来看,既然表叔将是我日后婚姻事业的重要贵人,我建议薛美,有时间我们应该买点礼品,去表叔家拜访一下。
薛美告诉我,表叔临时借调到市里了。听说,表叔借调期满就能正式调到市里,职别还能升一级。
我也很为这个准亲戚感到高兴。随着我和薛美婚事的临近,薛父为薛美买了一辆轿车,作为她的陪嫁。可是,买车后,薛父旋即又跟我提出要5万元的彩礼。
按理说,5万元的彩礼在我们这里不算高,可是我父亲住院加上为我筹款买房,我家真是欠了一屁股债,5万的彩礼还真是打死都凑不出来了。
为此,我只能搞拖延战术,一边想办法搪塞准岳父,一边将婚期暂时向后推,等工作一段时间攒点钱再说。
可是,在我们这个小镇,人均消费水平很低,花钱的地方也少,相应地,工资更是和大城市没法比。
我决定做点兼职,可是能做什么呢?我一直在心里盘算。有一天,我看到网上关于代驾的新闻,我就和薛美提出,能不能借她的车,让我晚上下班后做代驾?
结果,这个主意当即就被薛美否定了。她白了我一眼说:“就咱们这地方,你还能给谁代驾?还是安心当我的司机,接送我上下班吧。”
薛美说的是实情,在这个小镇,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非常淡薄,酒后驾车是常态,只要司机自己觉得没喝多开车便走,家人朋友都不会劝阻,更不会有人专门去找代驾。
这种情况,在乡下的村子更加严重。就在不久前,薛美一个同事的亲戚在朋友家喝完酒,当时此人已经站不稳,但还是不听劝阻执意骑摩托车往家走。结果在路上摔倒,头部撞到石头上,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这件事在当地一时也引起了轰动,血淋淋的教训之下,人们却依然没有引以为戒,只说那个人当时喝得太多了。
代驾的点子行不通,我一个月也只有3千出头的工资,5万元的彩礼钱去哪里凑?薛父话里话外的意思已经很明白,几次对我下了最后通牒,他说,女人不及男人,经不起等,这婚要是还想结,就要我拿出点诚意出来!
04
20XX年4月的一个晚上,我把薛美送回家后,驾着她的车往我的宿舍开,一路上都在琢磨挣钱的门道。谁知,心烦意乱间,差点闯红灯。尽管我紧急刹车,但还是过了线。突然我的车屁股被顶了一下,我意识到我被追尾了。
下车后,对方很不乐意,上来就指责我:“你都开过去了怎么又停了?你看这马路上没个车,没个人,开过去就行了,唉!真是多此一举。瞧,这下撞了吧!”
我一听这话,也不乐意了,我说:“你追尾了,追尾全责,再说你这怎么开车呢,怎么横在马路上了?”
原来对方是要在路口左转,可是一时大意走超了,刚过路口反应过来,便立即掉头准备再右转。可是我紧急刹车,对方判断失误,导致追尾。
我下车查看后,发现事故不大,只是被撞凹了一点儿,并有轻微剐蹭。对方虽然很不情愿,但是还是愿意掏300元作为赔偿了事。
我当即没有接他的钱,因为车是薛美的,我不清楚修车具体要花多少,收少了我也怕不好交代。于是,我说:“你报保险吧。”可对方声称:“报保险还得等事故鉴定的人过来拍照,这大晚上的,给你钱,你明天找修理铺处理一下,花不了多少!”
我没搭话,正打算打个电话找朋友咨询一下。这时,那人凑过来,拍了拍我肩膀又掏出两张100元说:“把你车碰了,很不好意思,大晚上的耽误你时间了。这个就算我请你吃个饭,咱们认识一下。”
这时,此人身上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扑面而来,我问:“你喝酒了?”对方下意识地退了几步,镇定回答:“没有啊!”我不相信,走了几步过去,他不停地后退躲闪。看到他异常的反应,我确定他身上就是酒精味。
这时,我的脑子里出现了之前在网上看到的代驾“仙人跳”事件——代驾人员开着客户的车,载着客户行驶到指定的小区。在快到指定位置时,假装接个电话,说有急事得先走,不能继续送客户,让客户自己开进小区,还少收客户一些钱以表歉意。
大多人都会想快到家了,小区口也没有查酒驾的,就放松警惕,准备自己把车开走。可是当客户刚开几米,代驾员便打电话给客户要钱,不给就要报警,一般人都会自认倒霉给钱,而且这样的敲诈事件屡试不爽。
想到这里,我环顾四周,咽了口唾沫,舔了舔嘴唇,鼓起勇气对他说:“你喝酒了,给我5万,不然我就报警。”我心想,5万元正好解决彩礼钱。
那人瞪着我,非常恼怒,说:“你这是敲诈,违法的!”我说:“那你报警吧!”他不说话,把之前的500元收了起来,停顿了一会儿说:“这样啊,有话好好说,我们别站在马路中间聊,先把车开到路边再商量。”
当时,我看他这情形,估摸他是想要还价。我开始还有点后悔,懊恼自己是不是应该要6万,这样,他要讨价还价,就少他1万,还剩5万。
我边寻思着,边上了自己的车,准备按他说的靠边停好车再商量。结果,我再次下车后一看,那人居然从路口右转跑了。我沿着他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发现他又拐了一个弯就不见踪影了!
当时我非常恼火,觉得你撞了我的车,还这样玩儿我,最后,连修车的钱也没给我,简直太气人了!庆幸的是,我已经记下了他的车牌号。于是,我一气之下就报了警。
很快,交警就来到了现场。我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向警察说了一遍,然后我跟着到了交警支队做了详细的笔录,只是有关我蓄意敲诈的事,我只字未提。
警察通过车牌号确定了车主,并调取了车主的家庭住址。当晚,警察就把肇事逃逸者逮捕。经过血液检测,对方被确定为醉驾。当时,我在想这是他罪有应得,也算出了我一口气。
后来,从交警相互的交谈以及打听的情况,我得知肇事逃逸者名叫徐广志,平时在市里工作,那天晚上回镇上参加朋友的婚宴,在宴席上喝了不少酒。
那天参加宴席的很多人都和他一样,都是酒后驾车,而且还有人开车回10多公里外的乡下。散席之后,他也同样开车回家。可是在路上,追尾了我的车,就发生了后面的事情。
面对酒精检验报告,徐广志承认自己喝了酒,并交代当时他并没打算肇事逃逸,只是当我向他索要5万元时,他非常恼火,觉得我要的太离谱,就找机会直接开车回了家。
徐广志说,他原本想第二天酒醒了再托人寻找我,因为在这个小镇找一个人还是很容易的。他打算找个双方都认识的中间人,来协调解决此事。却不曾想,我当时就报了警。
自然,徐广志向警方检举我敲诈。面对警察的询问,我死不承认,因为我知道,当时那里没有摄像头、没有行人,只有徐广志单方面的指证,没有任何证据,不能给我定罪。
所以,警方根本没有追究我的问题。车被蹭了,我送到修理铺简单处理了一下,就把车还给了薛美。担心薛美会指责我,所以那几天,我也没有主动找薛美。
结果,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薛美都没有联系过我,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我决定坦白从宽,告诉她车被追尾了。
其实当时薛美根本没有发现车子的事儿,但当我向她坦白时,她突然急切地反问我:“什么时候?被谁追尾?”
我如实回答,并告知是一个喝过酒的人。此后,薛美便没有再说话。之后,我再发消息给她,她要么不回,要么称单位比较忙。
我觉得薛美在回避我,再三询问下,薛美质问:“你出车祸那天,是不是敲诈了那个醉酒之人?”我疑惑了半天,这事儿薛美怎么知道?
薛美气愤地告诉我,我敲诈的不是别人,正是她全家一直仰仗的表叔!
啊?!我惊愕地半天合不上嘴。
原来,薛美找人打听到,被追尾的车正是她的那辆,而敲诈她表叔的人正是我。那段时间,薛美一直在上下打点表叔的事。而且,她们整个家族的人都在找关系“搭救”表叔,但终究还是徒劳。
徐广志最终因醉驾、肇事逃逸被判3年有期徒刑,并开除公职。
薛美父亲得知后,更是对我恨之入骨。当年,脑子活络的薛父,正是在与表叔的聊天中听到一点口风,便买下了公路边的两间破土房。后来那条公路成了运煤专线,薛父翻盖了那两间房,开了大货车修理铺。
所以,薛美家这些年,都是因为表叔的帮衬,开了超市、饭店、旅店,又圈了空地做停车场,日子越过越红火。他们整个家族上上下下,提起表叔,无不充满感激。
之前,薛父瞧不上我,就想让表叔保媒,让薛美嫁得更好。他希望我和薛美边工作边考试,也是为了让表叔好照应。
可千算万算,谁曾想,我竟然把准岳父一家常挂嘴上的“贵人”给得罪了,不仅如此,我还亲手将他送进了监狱!
事情暴露后,薛美受家人影响,和我提出了分手。她说,我的敲诈不得,就把表叔送进监狱,这都证明我人品有问题。
对于薛美的指责,我没有为自己辩解。因为,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的确是因我一时的贪念引起。但我又那么舍不得和薛美这么多年的感情。
没多久,薛美又给我发了条短信,让我赶紧离开。她说,她表弟正在找人,要教训我,并说从今以后都不要再联系了!
我想薛美在她的家族里一定承受着很大的压力,而我什么也为她做不了。也许只有离开,对我和她都是最好的结局。
临离开那个小镇前,我去监狱看了表叔,向他郑重道歉。然而,当我面对他时,所有的语言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表叔说,进去之后,反思了很多。他很平静地说:“我们这里酒后开车是常态,就算这次我没遇到你,下次也会遇到别人,很可能还会付出生命。所以,这事也不能全怪你。”
不过,最后,他意味深长地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来买单,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沉默地低下了头。无地自容。
20XX年5月,我卖掉了在薛美老家的新房,为父母在镇上买了一套房,希望他们能在城里安度晚年。
而我又来到福州,希望一切从头开始还来得及。每逢节假日,我也会给薛美发个问候的短信,可她都没有回复。也许,我和她真的有缘无份。
漫步在榕城街头,咖啡店里常飘出那首歌:“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只是没了你的画面|我们回不到那天……”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看似一步之遥,没想到那么颠沛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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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爱情故事
告别了盛夏的酷暑之后,秋日的脚步一天天随着气温的变化而变化着,雨后秋季的空气格外清晰与透明。秋风吹后的片片落叶随之摆动,片片飘叶将这个原本寂寥的雨季变得不再那么孤独与无助。本文的主人公王明涛在这个雨后的深夜里开着自己那辆在刘红眼里很不体面的奥拓小汽车。
穿梭在这个让他既伤心又绝望的城市里。刘红这个与他一同从大山深处走出的女孩,如今在繁华的都市生活中早已变得失去了本该属于她的质朴与纯洁。她的变化让王明涛一次次的质问着自己,难道当初决定带着自己深爱的女孩。
远离家乡奔向这座繁华的城市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吗?此时。 夜已经很深了,一阵秋风吹过,王涛明不由的打了个冷颤,是呀,如此凄凉的夜晚,王红的幸福是宝马不是奥拓,而现在王涛民却给不了,也给不起。
谁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深夜2点了。明天上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产品介绍会等着他去做讲解,此时秋雨再次降临透过挡风玻璃一滴滴雨珠滑过,此时此景这个三十出头的男子汉再也忍不住了,他坐在车里放声大哭了起来,想起了阔别已久的父母,想起了刚来都市的艰辛生活,想起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在今日就再也不属于自己了。雨越来越大。泪水越流越急。
雨后的城市变得干净了许多,清晰的空气,温和的阳光。早上八点整写字楼里渐渐失去了平静,从四面八方赶往这座写字楼里上班的人,在每一个艳阳高照的清晨都抱有同一个目标,那就是为自己加油。就像喝了鸡血一样的。
电梯里挤满了人,王明涛被挤在了最顶角,就在电梯门即将要关上的那一刻,等一下等一下,被一阵急促的类似呼救声给挡住了,对不起对不起,我是来十二楼的因为路上堵车我马上就要迟到了,眼前这个楚楚可怜的女孩正是这个故事的第二个主人公,宋小菲,23岁,毕业于青岛经济管理学院,品学兼优的她一直受到学校老师的一致好评。宋小菲的父母都是老师,她从小就在父母的严格教育与熏陶下练就了自己很好的的气质底蕴。
对不起对不起,她一遍遍的向电梯里的每一个人道歉,白皙的面容,早已被自己的鲁莽与焦急晕染成了淡淡的粉色,但就是这份晕染之后的色彩博得了电梯里每一个人,快进来吧,快进来吧。此时电梯里一位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子打破了所有在场的沉静,很快电梯的指示灯一层层的往上攀岩开来。
忙碌了一个上午之后,王涛名被自己委屈了好久的肚子给叫醒了,是的,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即使有万般的留念与不舍,但毕竟我还是给不了她所谓的幸福。就在王涛名准备迈出办公室的大门去饱餐一顿的时候,被熟悉的敲门声给挡了回去。敲门的是王涛名的秘书小王,王总这位是总部新来的市场销售助理,这次主要与你一同负责与我们接下来的市场推广工作。
您好,我叫宋小菲,您可以叫我小菲,很高兴能与您一同负责即开发公司下半年的新项目。这突如其来的自我介绍,又不得的让王明涛陷入了被动的场景中。一句简单的介绍,使得王明涛不得已的怀疑起来早上在电梯里那个娇小羞涩的女孩与现在干练成熟的她是否真是同一个人。自己显得很被动,在这个城市里王涛名整天与各种客户打着交道,在客户的眼里王明涛是一个语言交际能力很广的人,但不知为何在这个女孩面前自己变成了一个语言障碍患者。
几天的工作下来,王明涛很少说话,不是他不说,是他根本就没有机会说。他所有的业务都完全在这个宋小菲的掌握之中,包括他何时进的公司一年在公司的销售业绩,最出色的业绩成绩,等等。他真的被这个宋小菲给搞糊涂了,她到底是谁,是来公司协助他的工作的还是竞争对手。其实在这座办公大楼里到处都充满了竞争的影子,每一个人都在每天的警觉性下畏首畏尾的工作着。
接下来的几天王明涛还是保持着自己被动的态度继续与宋小菲工作合作着。其实这几天来每天的会议研究,每晚的计划书早已使得王明涛疲惫不堪。然而眼前的这个智慧干练的女孩似乎没有一丝的疲倦,最起码在公司所有同事的眼里没有任何的发觉。她始终保持着自己的做事风格,丝毫不顾及任何人对他这位职业精钢的窃窃私语。从她进入公司的第一天起他就成为了公司所有仰慕者的猎物一样,但几天的接触下来她的严肃,她的认真又不得已的使得这些猎人一步步的逼退而去。
秋日上海的夜色格外的璀璨,霓虹灯的五彩斑斓在一条条商业街上不由得显得他的张扬与樊朔。又是一个加班的夜晚,今晚就因为市场部同事的一份迟到的问卷调查,整个市场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在这座白天人流穿梭如潮的办公大楼里一个个埋头在自己的电脑旁边,一遍遍审核自己的问卷的只字片语。在平常王明涛总是将所有的工作遗留下来的问题一个人独自悄悄的进行,从而王明涛在公司有很好的人缘关系。
但自从这个职业精钢的介入之后。所有的白天都变成了黑夜,不光是天色变了,就连同事们脸上的黑眼圈也悄悄的变成市场部的一个流行因素。貌乎谁没有这个东西就证明自己不是这个组的工作人员之一一样。但这个观点在王明涛的眼里很讽刺,他不知为何这个女孩要这样没日没夜的工作方式还要进行多久。这些同事们还能坚持多久。心中所有的不满压得他再也不想从被动变为服从,毕竟自己才是这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而这段日子被这个职业精钢涂抹的早已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一阵思想斗争之后,王明涛决定与这个宋小菲谈谈,于是王明涛再也坐不住了,走出自己的办公室大声喊道,今晚到此为止,所有的同事大家回家好好休息。
这一声命令下来所有的市场部同事犹如自己中了彩票一般,兴奋的就差站在桌上高喊,王总万岁了。一阵喧哗打破了这座楼的沉静,也打破了宋小菲的思绪。她几乎是从自己的办公室跑了出来,满脸的愤怒的说道,我不同意,这是谁的主意。是我,王明涛歇斯底里的的这样喊道,难道我现在连发表意见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你的工作是协助我完成推广,不是命令我,我不是你的下属,我的下属更不是你的奴隶。
此时宋小菲被王明涛这一连串的不满全部给打乱了,炸了锅的办公室又在此时恢复了原本属于的沉静,王明涛转身收拾好公文包速速的从沉静中逃走,深怕宋小菲回应似的。又是一个难眠的深夜,王明涛辗转反侧,彻夜未眠。
深秋的清晨总是那样的让人眷顾慵懒的阳光,在这个季节里四处飘满了浪漫的味道,红色的枫叶,黄色的枝干,飘落的思绪,暖暖的一杯咖啡,一张设计稿案。恢复了王明涛好久不见的工作步调。一切是那样的熟悉与自然,但就是从这天开始宋小菲像似从这这坐办公大楼里蒸发了一样,到处都没有了他的踪影。这段时间来以来所有的工作项目设计与开发项目包括所有的问卷调查表,全部都在她的手上。
眼看马上就要召开新产品的技术推广会了,作为这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王明涛在全公司起着重要的作用,总部对这次推广会十分的重视。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那个宋小菲却不见了,难道说那晚的争吵使得宋小菲不寒而战的退缩了。王明涛对这个女孩的失踪的原因进行着各种猜测,王总,这是宋小菲交给你的推广发布会进程策划方案表,如有哪个环节需要改动,请你与他联系。
等等,王明涛特别不解的对自己的秘书小王说道,宋小菲去了哪里,为什么几天都没有看到她了。她生病住院了。小王回答到,住院什么时候。王明涛更加的不解了,就在上个星期四的晚上,她发高烧导致昏倒。星期四晚上,不就正是那个争吵的夜晚吗,王明涛充满了自责在内心对自己说道。她严重吗。已经好多了这份表就是他昨天做出来发给我的。
哦,他在哪个医院。就在市一医院。知道了,你先出去吧。王明涛所有的猜测在秘书小王的对话下彻底云开雾散了。看完了宋小菲的推广活动策划方案,王明涛不由得从心底对这个小女孩产生了一种愧疚与自责。
中午,她速速离开办公室直接开车去了医院,到了医院门口他犹豫了,进去要说什么呢,要为那晚的事道歉,还是要我为了今天看到如此精美的设计方案说声谢谢呢?挣扎了半天之后,他终于鼓足了勇气,选购了一把娇嫩的郁金香进入了宋小菲的病房,啊,好漂亮的花呀,我喜欢谢谢。啊,王明涛一下子被这个病床上的宋小菲给惊住了,是自己进错病房了还是,不对呀,那明明就是宋小菲呀。
王明涛张大了嘴,同事眼睛也绷得大大的。看什么呀,你终于来了,那份计划看了没,觉得如何?啊王明涛从进入病房就说了这两个同样的字,啊,有什么好啊的呀,宋小菲一张原本充满了迷人的脸庞一下子又变得僵硬了起来,看了看了,王明涛吞吞吐吐的回答道,你感觉如何?挺好的,呵呵。我就说嘛你一定会喜欢的。王明涛被眼前这个女孩彻底的给搞糊涂了,但是从心里却觉得格外的舒服,前所未有过的舒服。
你坐呀,站着干什么。好漂亮的花,我喜欢谢谢你。如此温柔的话语深情的眼神再次触动了王明涛的眼睛与内心,如此可爱乖巧的女孩,她真的很美,即使在娇美的花朵的媲美下也是如此的绚丽绽放,王明涛被这眼前的这幅美丽画卷定格了。从这以后王明涛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往医院里跑,还专门托人从西北带回来的新鲜百合,做的百合莲子汤给宋小菲喝。
他从网上翻阅了许多关于气管炎的注意事项与饮食方法,而宋小菲被眼前这个既温柔有体贴的王明涛也给自己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心一步步的靠近,靠近。假如有天王明涛因为工作的关系稍微来晚点医院,宋小菲就耍起了自己的小孩子脾气,不打针不听医生的安排。而此时的王明涛也渐渐的知道了自己也离不开这个变多端的女孩了。很快宋小菲在王明涛的照顾下大病初愈了。
冬天的脚步也随着一场场飘落的秋叶慢慢的接近了,天气更加的寒冷了起来,但就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两个年轻人的心紧紧的贴近着。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冬日里的严寒。爱情这个就是如此的神奇,来的时候突然。
离开也很突然,让人总是难以的琢磨,但宋小菲与刘红的不同就在于宋小菲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她具有很孩子的一面也有很职业的女强人一面,在工作中两个彼此靠近的心彼此互相激励,在生活中王明涛就如同与她的父亲一样无微不至的关怀,而她就是一个很需要人照顾的小女孩一样。爱情就是这样不需要任何的理由,因为他们彼此相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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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故事美文精选【1】
那一年,斌23岁,沫21岁,他们在军队相识。由于沫的妈妈在生沫的时候难产了,所以她用她的生命换来了沫,别人都说沫和***妈一样温柔美丽,是代***妈生活的。沫的爸爸由于看到沫就会想起沫的妈妈,会很伤心。所以沫的哥哥在沫11岁那年就带着沫搬出去住了。
在一次偶然的事情中,他们相恋了。但是军人就是军人,没过几天,他们的长官给他们派发了一个很危险的任务,需要让斌和沫潜伏在一个恐怖组织里面。沫很害怕,因为她毕竟还是一个女孩。斌安慰沫说:沫,完成了这次任务,我们就退伍,去结婚,然后生个孩子。
沫虽然很感动,但是还是忐忑不安的说:可是。。。如果你这次有事。。。那该怎么办?
斌说:有你这么好的女朋友,我当然会好好保护自己,我不会有事的,如果我有事了,谁来照顾你呢。几天后,他们便潜入了那个恐怖组织。。。沫在跟军队联系的时候,不小心暴露了,被恐怖组织的人给抓了。斌联系了军队,然后就去救沫。
赶到后,恐怖组织的人说:你只要交上400万,她的命就会保住,交不上,我立马会杀死她,你真的忍心看着你的女朋友死在你的面前吗?
斌说:你敢!恐怖组织的人立马拿出了枪顶在了沫的头上,看到沫痛苦的神情,斌立马变得紧张起来。就在这时候,军队来了,把恐怖组织的人吓的惊慌失措,那还管的上沫,这让斌和沫松了一口气,本来他们认为没事这时候,一个恐怖组织的人像沫开了一枪,斌飞速跑了过去,替沫挡住了那颗子弹。
爱情故事美文精选【2】
只因为我爱你
夜已深,但心还乱,自己还默默的沉醉在你那让我心灵悸动的声音中。
窗外小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好像在诉说着它那漫长的等待,等待我们的约定我们的重逢,既紧张又亢奋。
夜幕的思念是一种甜蜜的忧愁,无尽的想念是一种苦涩的期待,想你是一种幸福的忧伤,念你是一种美丽的向往!
曾几何时看过这么一句话,因为思念一个人而变得寂寞,因为疼爱一个人而变得温柔。庆幸,寂寞的时候有你可以让我可以想你,温柔的时候有你可以让我温柔,有一个让我有理由去执着和坚强面对的你。
只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才会在意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才会在一边默默的你关心你、照顾你、呵护你。
只因为我爱你,所以才会忍痛叫你一定要冷静的考虑我们之间的问题,才会忍痛的对你说如果觉得我给不了你幸福就拒绝我不要怕伤害我,其实我恨不得把你永远留在身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了,也许自己只是假装坚强而已。
只因为我爱你,所以才会因为你不经意的一句话或喜或悲、患得患失,生出无数的猜想。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想要努力的做的更好,才会千方百计的默默付出,才会想比任何人都关心你疼爱你,生怕你受一丁点委屈。却还在一直默默自卑,觉得自己不够好,配不上优秀的你。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一有空闲就忍不住的给你电话给你信息,问你吃饭了没有照顾好自己了没有?才会没事的时候会傻傻的望着手机发呆,那是我在盼着你信息的到来,盼着你的电话。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每次跟你通话的时候都希望你主动跟我说声想你了......宝贝......才会一遍又一遍的问你想没想我,才会一次又一次要求你叫我声宝贝。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害怕给你电话信息多了你会感觉厌烦,才会在当你每次说要挂断电话的时候心里空落落的感觉,才会要求你跟我再说几分钟。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当你说困了想休息的时候很不情愿的跟你说再见,尽管我是那么的希望能和你在说说话,因为我需要你健健康康的。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要求你管我也听从也喜欢你管我,因为那样让我感觉你在乎我,会让我有幸福的感觉。
......
时间过得真快,就像你说的那样。转眼,我已经离开一个星期了。但你送我上火车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也许当时的情形是太过于深刻吧。当时感觉自己真是个最幸福的人,真希望时间就定格在那一晚。
约定,我们的约定。也许,也许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但我永远都记得明年2010年三月十五号......晚上......九点......上海市普陀区......假日大酒店......见的约定。
爱你,我决定付出,即使痛苦也甘愿;爱你,我必须执着,即使心碎也无悔;爱你,我情愿等待,即使无期也值得。
亲爱的,爱你,我甘愿、无悔、也值得。
执着爱情故事精选:17年也无法隔断的真爱
一对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女,一个苦等17年的凄美爱情故事......这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最初是海南一所大学的大学生孙丽娜向记者讲述的,记者经过核实找到了这一对恋人。
都说时间能冲淡一切,可我们总觉得真心相爱的感情就像陈年老酒,放得越久越浓。这是孙林和许梅这对不惑之年的新婚夫妻常挂在嘴边的话。
喜欢上同桌的你
1988年10月5日,这是我上大学的第一天,之前由于我出了车祸而晚报到了一个月。有时候,我甚至想,如果没有那场车祸我们也许不会在一起......
因为当时许多功课都落下了,因此,老师就把我安排在班里成绩最好的许梅旁边。
那时,她扎着两个羊角辫,一张蜡黄的小脸上生着一对不大的眼睛,不大爱讲话。但是由于我是高度近视,根本就看不清老师黑板上的字,所以,老师每写一句,她就会耐心的给我念一句,有我没跟上的地方,她下课还会给我补上,一有时间就会给我讲落下的课。就这样在一起时间久了,我们渐渐有了好感。
后来,在同学的怂恿下,我们开始谈恋爱了。那时候叫做共同促进,相互学习。其实她也会时常拉我去校园黑暗的角落坐坐。就因为我说过在那里才会公平,我们俩谁都看不清谁。她很听我的话,对我的生活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我也越来越感觉到我对她的不仅是喜欢,而是一种依赖,我也渐渐发现离不开她了,而且我们准备好一毕业就结婚。
家人的反对
还没等毕业,我就迫不及待和家里提了这事。父母极力反对。原因是,她家住在农村,又很贫困,而我家在繁华的大都市,不论是出身还是门户都不合适。我的性格一向很懦弱,从小就对父亲的话唯命是从,这次也一样。
无奈我把这事一五一十地对许梅讲了。只记得那天雨下得很大,风猛吹着树枝,许梅听完这些话一动不动地站在那,目光呆滞,雨水早把她的衣服打湿,在风雨中她弱小的身体更显得无助,我当时真想奔过去紧紧抱住她,可我却不敢违抗父命,无奈地耷拉下脑袋......后来,不知过了多久,我抬起头,许梅早已消失在风雨里了......
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听人说她回去当了小学语文老师,不久就和一个村干部结了婚。我也一气之下跑到了北京,一心想忘掉这段感情。
寻她之路好漫长
到北京之后,我开始和几个朋友一起办了个小公司,后来效益不好,我就在出版社找了个排版工作。这之中,也有人给我介绍了几个女朋友。可是不知怎的,在她们身上我丝毫找不到许梅那热情、善良的影子。所以每次我都以性格不合而谢绝。我这时才觉得其实最适合我的人还是许梅。我根本就没法忘记她。
于是,我辞掉了北京的工作,开始寻找她......太难,太难了!十几年就那样过去了,却连她的一点消息都没有。有时我也想:算了,放弃吧!随便找个人结婚得了......可不知怎的,心里总觉得不甘心......
直到20xx年元旦前夕,从一个老同学那偶然听到关于她的消息,她当年回去不久一气之下嫁了人,可结婚不到一年男的就得急病死了,至今都是单身一人。我听到这里,再也按捺不住多年深埋在内心中的情感,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她......
等了十七年的婚礼
今年除夕,我们终于举行了婚礼,在婚礼进行曲中,我们穿着洁白的礼服踏上了红地毯,看着彼此脸上深深浅浅的皱纹,我们都哭了,彼此紧紧地攥着对方的手。17年啦!这是我们苦苦等了17年的婚礼啊!
从孙林和许梅那满足的笑容中,可以感觉到他们婚后的幸福。他们说,他们错过了人生中最宝贵的17年,今后更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但是,孙林还是后悔当初面对真爱时的犹豫和懦弱,险些铸成终身憾事。所以,他希望那些真心相爱的年轻人,别像他们一样,要好好珍惜,把握住现在的好时光!因为人活一辈子真的没有几个17年......
执着爱情故事精选:原来爱真的不曾存在
该怎么对你们说呢?我爱恋着他的这一切。
那样的感情似乎称不上是爱情吧,实在是淡若流萤的光芒了。可是,容易让人记住的往往是悲剧,容易让人刻骨铭心的,往往是一段忧伤的记忆。多年光阴荏苒,当热情消耗殆尽,他却似一块燃烧着的烙铁被水浇过,虽然心里有伤,却让我有一种注定要为之守口如瓶的温和淡定。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少年时遇见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琐碎而细微的情感,在我敏感而纯净的心里,却如流水,绵延不绝。
我是从来不相信命运的,可是,我和他的故事却一直充满着宿命的色彩。
遇见他的那年,我只有12岁。生命是初春含苞待放的花朵,清香甜美。可是对于我来说,那是一个写满了忧伤的年纪。
那时的我,就像童年里的歌词那样,柔弱内向,脑子里总是充满着奇奇怪怪的幻想。不想学习,不想写作业,总是被老师叫家长,久而久之,我的人缘开始越来越差,最终落得一个人来回,整天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似乎倒也清闲自在。
可是,后来的.一次挑选同桌事件却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烙下了一个很深的阴影。
为什么说是阴影?其实原因有两个。第一,由于我性格孤僻,当时没有人愿意和我同桌,那一刻我感到了无所适从的孤独。第二,是因为我在这次事件中遇见了他,一个让我爱了十年,怨了十年,痛了十年的男子。
具体的细节我已经记不太清楚,只知道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他英雄一样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抬起头,第一次看清他的脸。那是一张特别的脸孔,说特别并不是什么帅得可以让人惊艳的脸,可是这张脸却可以让我很多年不能忘情。我想,那也许就是这场情劫的预兆吧,而我却没有能够逃掉。
当时,他笔直地站在我的面前,朝我神气地扬了扬下巴,示意我跟他走,然后在老师和同学惊讶的目光中牵起我的手。
那一刻,我觉得他就像是童话中英勇的王子,来解救我这个落难的公主。
就这样,我和他成了同桌,也成了无话不谈的死党。我们在老师和同学面前一直都是沉默寡言的孩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遇到彼此,就如同相见恨晚的知己,总会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后来有一次,他对我说,当他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我就像一只鹤一样站在空旷的教师中间,沉沉地垂着头。那一刻,他突然明白,原来我和他一样,我们都是寂寞的孩子。可是他想知道,两个寂寞的人在一起,会不会有一点温暖?
当时,我笑着反驳他,你说把两块冰放在一起,它们会不会燃烧呢?
后来,事实证明,我的观点是对的。两个寂寞的人在一起,只会更加寂寞。
可是,我们还是结伴走过了那个忧伤的年纪,还有那个只属于我们的寂寞年华。
时间在指缝间悄悄溜走。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他因为父母的关系转到了另外一所中学。起初我们一直保持着书信来往,可是不久,便传来了他恋爱的消息。
是的,他长大了。他再也不需要从我这里取暖了。他有了自己的道路,他过上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一种没有我,没有寂寞,没有忧伤的生活。
可是,他不知道,我已经习惯了有他的日子。习惯了他每天早晨把热腾腾的牛奶放到我的手心里,习惯了他叫我小胖妹,习惯了在我沮丧时他温柔的眼神,甚至习惯了他身上的淡淡青草味道。
我活在对他的回忆里走不出来,可是他已经不再需要我了。
他来信的那个下午,我绕着整个操场跑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晚自习的铃声尖锐地响起,我终于停下脚步,泪水却流了下来。
我是准备做他的初恋情人的。
我也准备好好地长大,然后嫁给他。
为了他,我甚至可以赌上自己一辈子的时间。
可是,我算什么呢?
我流泪了,为了自己付出去的感情,为了自己还是长不大的样子,为了自己无悔的青春,也为了别的。总之,我绝望了。因为我知道,我这一生注定不会成为他的初恋情人了。
是的,他若是那阳光,我却不能做他日以继夜的向日葵。
那段日子,是我记忆中最黯淡的时光。我的眼泪似乎把整个雨季都引了出来,一段一段的雨水打湿了这个无情的城市,这个无情的校园。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给他写过信。我像是一只受了伤的小兽,静静地躺在阴暗的角落里,独自舔舐伤口。
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两年之后,他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似一阵微风,来得那样自然而然。
那一年,我们上高一。也许是有缘吧,我们心照不宣地报考了同一所高中。开学第一天的升旗仪式上,他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中,阳光下,我的眼睛里住满了温热的泪水。
曾经,我因为得不到他而恨他。可是我不知道,原来,爱的对立面不是很,是遗忘。而我从来就没有忘记他,他一直活在我的记忆中。
当他再一次站在我的面前,轻轻低唤我的名字的时候,我心里所有的不甘和仇恨在那一刻无声地释怀。
我们又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我知道他已经和那个初恋女友分手了,可是我从他的脸上竟看不到一丝的悲伤,他甚至拒绝和我谈论她,好像她只是一个虚无的影子,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我在心中暗喜,然后一再地鼓励自己,这是一个好机会,我应该好好把握。
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当我满怀信心准备向他表白的时候,他的一个好兄弟突然抱着一捧鲜红的玫瑰站在我的面前。我不知道命运为什么要如此地捉弄我。我记得那天,我非常生气,当着那个男孩的面把他送给我的玫瑰花,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那时的我,似乎预感到了某种不幸。可是,我不服气,我需要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尽管答案我早已猜到。
我还是忍不住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书信。但,结果毫无疑问,他拒绝了我。
我站在他的面前,留着泪问他,为什么?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伸出手轻轻地抹掉我眼角的泪水,然后,他的身体无声地经过我。
我回过头,就这么远远地看着他的背影离我而去,心中突然升起一个骄阳,越来越大,填满整个身体,然后爆炸,将我心里的每一个器官都炸碎,淌着忧伤的血。
后来,我将那次告白失败的原因单纯地归结于他的兄弟义气,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最重视的就是那个。我固执地相信,他是喜欢我的,只是我们的缘分还没有到罢了。我告诉自己,我可以等的。
这一等,就是四年。
四年中,我就像是他爱情的观光客,沉默地看着他身边的女友像走马灯似的换来换去。唯一一次维持的比较长久的恋爱,却最终因为女方的出国而夭折。
分手那天,我打电话过去安慰他,却听到了他不屑的语气。他说,爱情不就是那么回事嘛,不需要这么认真的,放心吧,我很好。
我浑身的血液在那一刻猛地冲上脑门。我很想对他说,我不是这样的,就算全世界的人都离你而去,我也不会,只要你需要我,我就会一直在你的身边,为了你我甚至可以赌上自己一辈子的时间。
可是,我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因为我知道,我已经过了那个纯真的年纪,我知道有些话该说,有些话不该说,有些话说了也没用。
我冷笑,然后轻轻地挂掉了电话。
后来,高考来临了。我考取了本地的一所普通大学,而他却考到了离我千里之遥的古城南京。
送他上火车的时候,我平静地对他说,如果有一天你累了,请回来找我,不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一直在你离开的地方等你回来,不见不散。
他的眼睛里似乎有泪光在闪动,然后,他用力地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说,傻瓜。
时间将距离拉开,再也看不见彼此的模样。城市依旧熟悉,我的生活平静而安宁。
我渐渐地明白,我的等待只是一场无声地溃烂。他像一条鱼,游向了茫茫的大海,再也没有了消息。
奥运会来临的时候,我恋爱了。一个22岁才开始恋爱的女人,说出来有点可笑。
我在镜子中看到自己的脸,甜美纯净。可是,我突然发现,我的眼睛老了,它看上去是那样的寂静,没有一丝生气。
十年了,我与他的相识已经整整十年。所有的激情早已在十年当中消耗殆尽。我知道,我已经丧失了爱人的能力。可是,生活终究是要过下去的,毕竟,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太凄凉了。
男友并不算出众,感动我的,是他的坚持不懈。
男友与我是邻居,两家又是世交,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他从小就对我很好,可是我没有想到,他竟也默默地爱了我十年。十年啊,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光阴,漫长到,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其中的苦与痛。
我22岁生日的时候,男友在微弱的烛光中静静地看着我,眼里闪动着晶莹的泪光。他说,给别人一次机会就等于给自己一次机会,我们已经浪费掉了一个十年,再也没有几个十年可以用来浪费了。
是啊,人这一生能有几个十年呢?我到底还在坚持什么呢?
脑海中突然闪过一句很老的歌词:
爱我的人为我痴心不悔
我却为我爱的人甘心一生伤悲
我微笑着伸出手,轻轻抹掉他眼底的泪水。
我万万没有想到,在这样的小城,我还会再次遇见他。就算遇见,我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局面。
宁静的午后,男友亲昵地搂着我的腰。马路上行人很少,我远远地就看见了他,多年不见,那张脸却越发地清晰。
他隔着马路向我走来,我听到了自己不规则的心跳声。男友的手还放在我的腰上,我僵着身体,脑中一片空白。
他越走越近,我眼神复杂地望向他。我想,那一刻我一定是狼狈至极,正想着要如何收拾这个尴尬的局面,突然间,我看见他对我露出了一个笑容。那个笑容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因为它当时曾那么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心。
在那个笑容里,我看不到重见的欣喜,看不到伪装的镇定,看不到隐藏的嫉妒,看不到轻微的失落。
那是一个真真实实,完完全全的欣慰之笑!
他在为我高兴,他在为我找到了男朋友而高兴,他在为我终于不再爱他而高兴。
我呆住了。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很多事情。
有些感情,令人无法释怀的,不是因为外力,而是因为自己。如果当初不是因为他的那个好兄弟,那么这段感情会美好吗?我们会深深相爱吗?在我的心里,我曾经无数次地问过自己。毕竟,我们曾经,有过那么多美好恬静的岁月。
但,那个笑容,那个不含一丝虚假的欣慰笑容,却令我突然之间明白了,原来,至始至终,他真的不曾爱过我。而我却一直活在对他的记忆里,想着那么多的假如和曾经,想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想着终有一天的花好月圆。
可是,我不知道,爱情是一种稀缺资源,没有就是没有。我空有一腔热情,却注定没有上场的份。爱或不爱,都只能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与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正想着这些的时候,他突然无声地靠近我。我安静地低下头,就这样低低地看着他的身体与我擦肩而过。
再次遇见他之前,我以为,我与他是千里之遥,而当他终于无声地经过我时,我突然苍凉地发现,我与他,早已擦肩而过。
我的心,像耸立了千年的冰川,在那一刻,轰然倒塌。
20xx年,我大学毕业了。我与男友商量好一起去北京发展。北京是我们共同所爱的城市,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将会在那里建立起自己的家庭。
在去往北京的火车上,我把脸埋在他的胸口,他将我紧紧地拥在怀中。他的怀抱宽厚而温暖,一阵风轻轻吹过,我安心地睡着了。
恍惚中,我想起了上大学的时候,宿舍的姐妹们在一起争论过的话题。
爱情到底是一道选择题,还是一道填空题呢?
我记得,当时我的答案是,填空题。因为我知道心中的空需要谁来填补。
可是,现在我迷惑了。
仔细想想,选择题有什么不好呢?选对了,照样拿高分。而你心里的那个空,也许永远不会有正确的答案。空守着心中的那个洞,凄凉一生,依旧无人填补。何必呢?
我想,也许在每一个女孩的生命之初,都会有一个白马王子。她曾经希望他能够带她走,然后浪迹天涯。可是,她没有想到,他只是对她微笑,然后风一般地经过她的身边。他不是她的王子,只是过客。飘落在她如花的生命里,从此,与她的幸福再无任何的关系。
爱情故事美文精选【3】
像徘徊在楼梯口手持扫把假装打扫卫生,其实是想假装跟他偶遇这样的老戏码,我不知道上演过多少次了。因为喜欢上高年级的他,我突然变得异常活跃,以前连去趟厕所都宁愿憋到宿舍解决的我开始超级珍惜每一次外出的机会体育课啦,实验课啦,校内大清扫时间啦,连课余十分钟,也一定要冲出教室,拖上闺蜜假装跟她打打闹闹,其实心思全部都在对面那一栋教学楼上,只是想搜寻到他的身影,如果他恰巧也往这里看了一眼,那我的心一定会突突突狂跳十分钟不止。
我是在校联谊会上见到他的他抱着吉他深情唱白桦林的样子比朴树还要帅十倍,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一大批女生,只不过当她们冲着他尖叫挥手的时候,我保持静默,假装不在意。私底下,当她们兴高采烈地挥舞着手里的小纸条向我炫耀她们弄到了他的手机号和QQ号的时候,我都已经在网上和他聊得很热络,常常互发短信了。(好得意,哈哈)
因为每天都很关注他的缘故,明明和他没有什么交集,还是觉得他好像经常在自己的生活中出现,我怀疑我比他更了解他的行踪他爱去的小食店,他每天什么时候会去打球,中午喜欢去一食堂而晚上一般去二食堂,甚至他爱吃的菜,他寝室的位置尽管这么了解他的一切行踪,我还是会选择偷偷观望,尽量不让他发现。如果我恰好在他常常打球的时间不得不经过操场,那么我一定会分外小心,绝不乱瞟,抬头挺胸,姿态美好地从他眼前走过。要是他真的叫住了我,那也一定要装作特别意外:唉呀,你怎么在这里!然后慌慌张张地说一两句话,好像自己很忙很忙,就匆匆地走掉了,其实是怕自己局促得会发抖。
每一次和他的相遇,都足以让我回忆很久很久,很多次很多次。那几乎就是我活下去的养分每天夜晚都要过滤一次他的信息,看一遍他一周来给我发过的短信,才能满意地睡着。
因为太关注他,我甚至比他都清楚,他一共有7件T恤,4件外套,3件羽绒服,6条牛仔裤我知道他多久换一次衣服,甚至推算得出,他今天会穿什么?
如果他连续两周都没有换过牛仔裤他一定不知道有一个这么无聊的女生,比他还清楚自己身上的那条牛仔裤穿了多久吧,如果知道的话,会不会觉得很囧呢
因为全部的心思都倾注在他的身上了,就常常会出现许多巧合比如,同一天去了同一家甜品店,同一天做了头发,或者得知,他喜欢着一个和我很像的明星都会偷偷地想,他会不会也喜欢着我呢?不需要去求证,其实这些甜丝丝的想法像糖豆子在味蕾上滚来滚去,都足够令人开心得不得了了,怎么舍得去捅破它啊!
因为太期待他的关注,无论取得了多么小小的成就,都希望他知道。努力地学习他们班主任的课,是为了让他的班主任能在他们班上提到我的名字表扬我;哪怕是新涂了一款漂亮的指甲油,都坚信他一定会看到其实他怎么会有那么近距离看我的时候呢?
就算我知道,他是有女友的,就算我看到,他们穿着情侣装。可是我同样听说他们在寝室楼下吵架,同样听说他和朋友抱怨已经厌倦了她
况且她真的是不好看啊,化那么难看的妆,脸发黄,矮个子,粗脖子。
他一定是不喜欢她的,我相信,他离开她只是迟早的事情。
对了,我还买了很多他喜欢的火影忍者小挂饰在杂志的广告页上看到,价格惊人,但一想到他喜欢,立即咬咬牙汇款过去买下,明知道没有机会送出去,还是保留着,幻想着有一天
故意穿得很少是想披上他的外套
我一直坚持相信他是我们班上最聪明的男生。那个XX,总是给我耍小聪明!连我们班主任也这么说他,但是说的同时,一定带着笑意。我觉得班主任最喜欢的学生应该就是他了吧。
他常常在课堂上抢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其实明明知道答案,但他就是喜欢说出与众不同的东西。他的发言总是能弄得班上哄堂大笑,老师完全不知道如何收拾才好。有一次,老师分发了试卷作为家庭作业,结果一不小心把答案也印给我们了,第二天,所有同学的试卷上都写满了标准答案,连英语范文也原封不动地抄上去了,只有他,在试卷上大大方方地写上了三个字:见答案。
他的成绩实在是太好了,老师拿他没办法。
他曾经和我坐同桌,就在我低头做功课的时候,把手伸进我的抽屉里抽走我的作业本我竟然都不知道,见我很吃惊,他得意洋洋地跟我比画讲解:你看,你这样坐着的时候,有一个盲点,所以我的手从这个角度伸进抽屉的话,你就看不到
他还会写诗。不仅抽象,还压韵。整个年级都流传着他的各种版本故事,有一点我们都清楚:他会出国。
每当我看着他埋头在作业本上飞速写着蹩脚的字迹,我就觉得伤心又羡慕,羡慕他那么聪明,可以轻松应付功课,又伤心我很快就会见不到他了。
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和他成为同桌之后,我变得很容易生病。夏天过去,天气开始转凉的时候,我仍然坚持穿薄薄的毛衣去教室,任妈妈怎么劝我我都不听,其实就是希望他能在晚自习的时候,问问我:冷吗?
有时候他会以嘲笑的口吻把我说得像个不知冷热的傻瓜,但还是会扭过头去大声命令坐在电扇旁边的同学把电扇关掉。
有一次,他假装不经意地脱下了外套放在桌上,晚自习都快结束了,才刚刚想起来似的问我:唉,你要不要再穿一件?我红着脸拒绝了,天知道我有多么想披上他的那件外套啊!我冻得牙齿直打架,他也是。
第二天,我真的感冒了。感冒了也好,我竟然想,又可以义正严辞地让他帮我干这干那了!终于有机会被他照顾了!
那时候排值日表都是按照座位来的,两人一组,打扫完整个教室便可以离开。轮到我们俩扫地的那一天,也忘记了为什么,扫着扫着就开始追着他一阵打闹,结果他手里拿着扫帚,一不小心就把我的书包拉链扯坏了。无奈中他决定用自行车后座帮我驮着书包,由我用手扶着一路回家去。走到半路,我拉扯着书包,突然发觉拉链已经被自己修好了,心中超级愤恨,想着怎么不该你变好的时候你偏偏变好了!怕他发觉我的书包好了,我便一路用手捏着那个地方
那时候最怕的事情,就是班上的同学开玩笑说我与另一个男生相互喜欢。每次听了这样的起哄我就想冲上去缝住他们的嘴巴,生怕他真的误会我,却又忍不住暗中观察他的神色,看到他失落尴尬的表情,心里好开心。
快毕业的时候,他偷偷告诉我,自己有了一个喜欢的女生。我拼命让自己假装淡然,然后骗他说知道那个女生是谁。我问他:那个女生的名字是二十一画对不对?他愣了一下,开始在桌子上默默地划拉手指我瞥见他的笔画,分明写下的就是我的名字。等到他得意地笑着说出你错啦,她的名字是十七画!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红了眼眶,偷偷把头扭到了一边其实现在想来,聪明如他,怎么会不知道我的那一点小心思呢?他当着我的面在书桌上画下我的名字,分明是在鼓足勇气向我告白,只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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嘹亮的鸡鸣唤醒了整个魔兽大陆,我、一条离了水的小鱼人,晃晃悠悠的走在天灾的中道上,我走的很坚定,也很执着,因为我知道我走过去又将是一场屠杀,一次虐压,主水的船长一记水刀刮下,一波波海浪打在我的脸上,终于又让我尝到了海的味道。
凭借着犀利的走位和精准的补刀,终于6分钟我拿到自己的鞋瓶大魔棒,回头留恋的看了一眼船长,虽然坐你的洪流翱翔天际的感觉很好,但我要走了,我要去完成我的使命,去实现我的誓言,在近卫英雄的尖叫和逃窜中我将死神的镰刀一次次挥下,正当我凯旋而回时,一个倩影从树林拐角出现。
是她,她还是那么美丽,美得不食人间烟火,美得让人不敢直视,在我楞神的一刹那,她哭着说回头吧别再错下去了。我摇了摇头,她法杖轻点,一束寒冰将我冻结,我道我不伤害你,我也不会让你用寒冰将我束缚。我选择了自杀来结束,她红着眼睛望着苍天难道天下真的那么重要吗?
当我把我的灵魂出卖给魔王,换来的只是肉身的重生,12分钟我挂上了科勒的匕首,又一次踏上征程,这是正真的屠杀,近卫的防线全面崩塌,当我血红着双眼,屠戮一切将世界之树砍倒时,我看着我的子民为我欢呼。
听着如神一般的阿谀,一回头竟发现血泊中,那道身影让人那么迷恋,似乎有一点不舍一丝心痛,跳刀在手天下我有,我坐拥了天下,为何还是感到那么落寞,内心那么不安,终于我放手了,我放弃了我所有的力量,向魔王换回了我的灵魂。
感受着锥心刺骨的痛,看着错杀挚爱的悲剧,我心灰意冷,这一刻一切名利霸业离我而去,我只想将我的爱人埋葬,我将她抱放至王座之上,于背后刻下她的名字冰女莉莱。克里斯芙,她说过冰是最纯洁的,不染世尘,不慕荣华,于是我抛弃了屠刀,冰封了王座,只是为她!只为静静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