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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语录说说霸道

发表时间:2020-11-19

霸道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霸道,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一个狂风呼啸的夜晚,我降生在高原温暖的碉房里,当我努力睁开双眼端详这个世界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稍早出生的四个姐姐正挤在妈妈的身上吃奶。

我从未见过父亲,我只知道我的母亲叫“卓玛”,因为慈祥的主人老阿爸总是这样喊她!或许因为我是家里唯一的雄性藏獒,主人老阿爸格外喜爱我,他经常一支手摇着玛尼轮,一支手抱着我,口中念念有词,我喜欢偎在他的怀里,透过酥油茶的香气,我迷恋老阿爸身体的味道,直到临死之前我依旧怀念。

高原上的春天总是姗姗来迟,我还未来得及去草地里打滚,生命中的寒冬却悄然而至。那天,卓玛和我作了我和她之间最长的一次交谈。我不太亲近卓玛,虽然她是我的母亲,每次她望向我,眼神里总布满了忧郁和不安,我局促不安的蹲在地上,聆听着母亲的语重心长,原来我的祖先来自天上——不败的战神,终因残暴嗜血,触犯了天条,贬下凡间最苦寒的高原之地,化为獒犬,世代供人类驱使!可毕竟战神杀气太重,怨气太深,不知何时何人给每只雄性藏獒制订了严格的渡魂制度,即出生后的四十九个日升日落,我必须和一直羊羔共处四十九个日出日落,我和小羊相安无事,我则渡魂成功,成为家魂獒,被整个牧区的人家所信任和接纳,从此犬生无忧!如果羊羔被我咬死或伤害致残,那预示着渡魂失败,成为一文不值的野魂犬,所有牧民都会厌恶和驱逐,我的下场只能是自我放逐或被主人杀死,以免祸害人间!我是卓玛生的第三窝后代,之前有三个哥哥因渡魂失败而被驱逐,至今不知所终,我现在有些明白母亲眼里的担忧,讲完我的前世今生,卓玛意味深长告诉我,作为一只藏獒,除了无所畏惧,最重要的是对主人的忠诚和顺从!再凶猛的獒,也只是一条狗!没有人类的收容和庇护,我们啥都不是!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3

我的渡魂仪式搞得很热闹,老阿爸人缘极好,几乎整个牧区的人家都派来了代表,大家载歌载舞,主角当然是我。感觉无数支手抚摸过我,几乎每个人都发出惊叹“这哪像不到俩月的獒啊,比半岁大的都雄壮”,是啊,我的确与众不同,夜里,有时在梦中,我都能听到浑身筋骨生长的声音!老阿爸只是憨憨的笑着,替我接受着所有的赞誉,更有甚者,已经代表自家的雌性小獒犬提亲来啦,老阿爸就笑的更欢了……

喧嚣过后,日落时分,老阿爸郑重的把我送入了羊圈旁的小木屋,里面一支咩咩叫的小羊羔满眼惊恐,瑟瑟发抖。渡魂开始!

我一直无法理解恐惧,啥叫恐惧?!其实,我们藏獒本身就是恐惧的代名词!和我同处一室的这只小公羊,打我进屋起就躲在角落抖个不停,哪怕我打个喷嚏,他也会吓得四处乱窜,有一次,我恶作剧捉弄他,低吼着作扑咬状奔向他,他竟然给吓晕了过去,亏得我一泡狗尿浇醒了过来。我打心里瞧不起他,但我也不讨厌他,透过浓郁的羊粪气味,我依然能分辨出他身体所散发的气息,这是我喜欢的、让我心安的味道。我断定我不会伤害他。

渡魂的日子虽过得无聊而又缓慢,但也并非遥遥无期,一想到过了这个月圆之夜,明天第四十九个日出之后,我就功德圆满,奔向渴望已久的大草地里打滚撒欢,不禁兴奋难耐。而躲在角落里的那个胆小鬼也可以彻底解脱啦,一切看上去都很完美,直到深夜时分,头羊撞开了小木屋的门……

“牧民两样宝,头羊和藏獒”,如果说藏獒是羊群的保护神,那么头羊就是整个羊群的领袖或是灵魂,他记得哪里有丰美的草地,他知道河流的哪一段较浅不会冲走羊群,他明白哪片沼泽没有陷阱,他留意哪条山路不会掉落石块……,他气质不凡,即使万千只羊中,你仍会一眼认出。比如此刻站在门口的这只头羊,他身材高大,四腿粗壮,最醒目是他头顶那对螺旋的斑驳大犄角,盘满了沧桑和风霜,他羊嘴紧闭,目光坚毅,撞开门的那一刻,一股霸气扑面而来,我竟然对他心生几分敬意。接下来,这只头羊开始讲话了,很奇怪,他的声音不像其他羊儿那样拖腔拉调,带有咩咩的尾音,而是短促、有力,很好听。他说,他很抱歉此刻的闯入,但事情紧急,没有办法!他自知即将老去,一年以后,将从头羊的位子退下,这的确是件很伤感的事情,但好在他已有六个成年的儿子,都很优秀,不出意外,下一任头羊就应在他的儿子们中产生,一切尽在掌握。但这只陪我渡魂的小公羊出现后,他的传承计划打乱了,他一直默默的关注着此事,原以为我会伤害小公羊,那样他就会把这事当做一个小插曲,一切照旧。但眼看着我俩相安无事,即将渡魂成功,这让他心神不宁,因为一旦渡魂成功,除了藏獒一生无忧,那只陪渡的小公羊也会身价倍增,很久以来都认为渡魂后藏獒汲取了羊魂魄中的阴柔,从而变得安静、沉稳;同样,羊也会从藏獒的魂魄中感染阳刚之气,会变得果敢、独立。而这两点正是作为头羊所必须具备的,也是整个羊群所稀缺的。因此,每只陪渡成功的公羊,都会得到主人的青睐,并重点加以栽培。所以,头羊给了我两个选择:一是我来杀死这只小公羊;二是由他来杀死,我不得阻止。我用眼斜了一下那只卷缩在角落里弱不禁风的小公羊,感到很好笑,我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世间竟有这样的说道。头羊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他郑重其事的告诉我,母羊和小羊可以粗心大意,但作为成年公羊,特别是头羊必须事无巨细,万事小心!为了家族的荣耀,今夜,我的同伴必须死!

透过门口泄进的月光,我抬头重新审视着这只小山包般的头羊,他每个毛孔所散发的味道弥漫了整个木屋,我不喜欢这种味道,但我说不出为什么。一直到我成年之后,一直到我的新主人强哥带我去了内地,经历了很多事,闻遍了世间百味,我才明白那夜,头羊身上散发的正是自私、贪婪,虚伪和残忍的味道,这种味道使我对他刚进门时的敬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我心底燃起的愤怒!的确,他给出的选择题实在太难,难度已远远超出我的智慧,但卓玛曾教过我,当没有了主人的指令,作为藏獒我们只遵循自己的内心!一开始我就断定不会伤害小羊,此刻我又断定绝不会让头羊伤害小羊,因为不畏强者,但绝不欺负弱者正是我们藏獒的高贵所在!好吧,我做出了决定,向天上的圆月起誓,我会捍卫这个决定,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

僵持中……,高原的夜很静,我和头羊甚至都能听到彼此的心跳,过了许久,他瞥了一眼角落里的小公羊,默默的转身离开,我紧绷的身体也不由得放松了一下,因为当敌人背对你的时候,意味着他放弃了进攻。但很快就发现我大错特错了,这个老谋深算的家伙,走到门口处,突然掉转身体,弓腰低头,四蹄疾蹬,对着角落里的小公羊直直的顶了过去!情急之下,已不容多想,我飞身扑向了小羊,一瞬间用前爪把他拨出了角落,紧接着我听到了自己身体右侧肋骨因猛烈撞击爆裂的声音,嘭的一声,我被顶在木墙上,又弹在了地上,我几乎昏厥过去,但肋骨的剧痛使我保持了清醒,我咬牙站起,怒视头羊,那一刻在他的眼里已看不到傲慢,更多的是惊惧,他的眼神出卖了他的心,此刻的我已是战神附体,杀戮的本能已经唤醒,没有一丝的犹豫,我像风一样冲向了头羊,四爪倒挂紧抓在他的脖子上,张开满嘴的新牙,对准他的喉部狠狠咬了下去,我感受到了他的筋脉被我咬断,一股温热的暖流冲进我的嘴里,那是头羊的鲜血。然后,就是他四肢不停抽搐、倒地,身体逐渐变得僵硬……,夜,又恢复了宁静,月光如水,满脸是血的我不禁仰天长啸,突然,我想起被我救下的小公羊,此刻他无声无息,任我喊他揺他,都无反应,只有两个鼻孔冒出了些许鲜血,这胆小的家伙,他被突如其来的这场血战活活给吓—死—啦!

4

老阿爸铁青着脸,用手攥着我脖子的皮毛,一路疾步拎着来到小山坡下,然后狠狠的把我掼在了地上。清晨的薄雾里,我看到他的胸膛在剧烈的起伏,我平静的注视着老阿爸,没有辩解,更没有乞求,多年后,我在内地的柏油路上行走时,时常会看到当地的土狗和宠物狗们,哪怕受了一丁点的委屈也会狂吠不止,揺尾乞怜,但作为藏獒,即使面对天大的误解,我们也从不解释,唯有默默承受!沉默是每只雄性藏獒的修行!

老阿爸从腰间缓缓抽出了闪着寒光的藏刀,我轻轻合上了双眼,心中唯一的遗憾是没到大草地里打个滚。良久,我没等到冰冷的刀子,倒是老阿爸用他久违的温暖大手重新抱起了我,转身向家中走去,身后,卓玛和我的四个姐姐一路相随。

坏消息就像这早晨的阳光,一会儿的功夫就铺满了大地。碉房里挤满了人,后来,我养伤期间卓玛曾告诉说,其实像我这样骨骼清奇,品相上成的獒犬如果第一次渡魂失败,主人一般会再安排两次继续渡的,羊羔死去倒也罢了,可三个月大的我竟咬死了上千只羊的头羊,别说整个牧区,即使整个高原也从未有过。我的罪孽太深,就像我的祖先触犯了天条,不可饶恕。屋里已是人声鼎沸,群情激愤,渡魂仪式上那些曾经毫不吝啬给予我赞美之词的人们,此刻对我充满了愤怒和不安,他们纷纷质问老阿爸,为何不马上解决掉我?春季放牧马上开始了,为何留着我这灾星威胁羊群?老阿爸默不做声,只是抱着我,轻轻抚摸着我受伤的肋骨。宛如草原上曾经燃起的大火,终有灰飞烟灭的时候,没多久屋里就安静了许多,偶尔有几声长吁短叹,老阿爸清了清嗓子,说道,我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但,他指了指我几乎塌陷的右肋,无论如何我得先给他养好伤!这么一说,大家也就无言,陆续散去。是啊,听说即使人被判了死刑还得吃顿好饭呢?何况我重伤在身!卓玛很感激老阿爸,夜里她对我说,老阿爸是仁慈的,给你疗伤只是个借口,是指望在你伤好后能找到新的主人家。可整个高原都不会容我,还有谁敢收留我呢?汉人吧!卓玛说道,最近不知咋了,好多汉人疯子似的着迷藏獒,无论家魂犬野魂犬,只要他们看得上,就会出好多好多钱买走,牧区有好几家因为卖给汉人藏獒发了大财。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还有“汉人”,汉人是什么样的人啊?

老阿爸把好几种草捣碎,和成糊状敷在我的伤处,慢慢的我的身体在好转。仲夏的一个傍晚,一只苍鹰谨慎的降落在我的身旁,一只住在距我向北五十五座雪山上的雪豹让他捎来了口信,表达对我的敬意。五十五座山峰,那得多远啊?但直到强哥的出现,我才知道,我的恶名传播远不止五十五座雪山那么近!

5

青稞成熟了!那天,老阿爸的碉房门前,停下了三辆白色的汽车,卓玛有些兴奋,她见过这些喷着粗气,轰鸣着能翻山越岭的钢铁“毡房”,她知道,汉人来了!

三辆车上下来六个汉人,相对皮肤黝黑的藏族汉子,汉人长得很白。但接下来,我就有些迷惑了,五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子簇拥着一个男人,他们都喊他“强哥”,有给他披上大衣的,有给他递烟点火的,还有一个毕恭毕敬给他端着水杯的,这个人无疑是六个人当中的首领,但强哥却是那么的瘦小,和他身边的人相比仿佛还未发育完好的孩子。这让我实在想不通,比如羊群里的头羊,那必须是最雄壮的,至少他不会比羊群里任何一只公羊弱小。可强哥很快通过一顿操作,彻底打消了我对他地位的质疑。从他下车的那刻起,强哥就一直盯着大伤初愈且越发强壮的我,目光饱含赞许和中意,他让同伴拿着厚厚的几沓钱递给老阿爸,同时打着手势招呼我过去,老阿爸未接钱,我也未动身,他开始对着强哥讲起了我的事情,憨厚朴实的老阿爸从不会撒谎,他想实言相告,我是一只曾闯下大祸的野魂犬!强哥显然早已听说,他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很坚决的说道,要的就是我这种野魂藏獒!老阿爸有些不知无措,就像你好心去叫醒沉睡的人,可人家忽然瞪大眼睛说自己根本就没睡!尴尬之余,老阿爸还想说些什么,强哥却有些恼怒和误解了,他那么急切的想拥有我,不愿过多的纠缠,他迅疾的指了指其中一辆汽车,从车上拿下了钥匙,不容商量的把它拍在了老阿爸宽阔的胸膛上,然后焦急的像我招手,示意我随他上车,老阿爸显然还没从这交易中回过神来,而我的母亲卓玛却偷偷的用前爪推了我一把,我迟疑着跳上了强哥的车子,嘭嘭的关车门声响起,两辆车先后开始轰鸣,扭头透过车窗,我看到卓玛在注视着我,眼里满是庆幸,也夹杂着些许不安和不舍。

我很欣慰,不是因为自己的绝处逢生,我曾杀死了老阿爸心爱的头羊,但我给他换回了一辆汽车,后来我才知道,那辆汽车价值不菲,它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丰田霸道。

6

强哥留下一辆车子和两个手下,其余的都随他先行回家。而我们三个却走走停停,甚是拖拉。慢慢才明白,高原仿佛天上,而内地才是人间,所谓走走停停为的是让我逐步适应天上人间的巨大落差。一路向东,越是深入人间我越是烦躁不安,人越来越多,比我见到所有羊群加起来都多,他们各怀心事,从日出到日落,川流不息,嘈杂不止,各种车辆永不疲倦,呼啸而过,即使深夜时分,依旧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我的狗脑像炸裂似的疼痛,第一次我开始怀念高原的宁静和安详,还有那青草和牛粪的味道。当然,一路走来,也有惊喜,那就是我遇到了大海,旅程的最后几天我是在船上度过的,大海比高原上的湖还要深还要辽阔,那么大的轮船就像个小小的摇篮在海的怀抱里荡漾,我离开高原以来,头一次美美睡了个好觉,听着海浪,拥着波涛,我梦到了老阿爸,梦到了卓玛,梦到了高山、草地还有牛羊……

再美的梦境终会醒来,穿过那片海,我见到了强哥。强哥住在这座城市边缘的一个很气派的大院子里,院子有很多房子,好多车子,很多长得很漂亮的花草,还有一个挺大的池塘,后来才知道那是强哥用来游泳玩的。对于我的到来,强哥搞了个很隆重的欢迎仪式,院子里围满了人,个个衣服挺括,面容干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我走进院子那一刻,所有人好像商量好的一样,整齐的发出了赞叹声,“这家伙就是我一辆霸道越野车换来的”强哥不失时机的得意嚷道,大家又整齐的发出了赞叹声,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连忙道“强哥,那这狗的名字干脆叫霸道咋样?”强哥一愣,皱眉思索了一会儿,“霸道?!别说,这名字好,符合我性格,哈哈哈……”,所有人竟鼓起了掌,无意间,我看到那胖子在不停的擦汗,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

强哥所在的是一座沿海小城,后来才知道,城虽小,却因富有而声名远扬,奇怪的是这里的人们既不放羊也不种田,可路边的摊位上却天天烤着羊肉,城里的饭店常常爆满,真搞不懂!至于强哥做的事我就更搞不懂了,他每天除了吃喝,就是玩乐,只是经常拿出几摞钱给些愁眉苦脸的人,过些日子他的手下就会带着拿钱的人,送来更多更厚的钱。除此之外,强哥好像就再没啥正事啦,哦,差点忘了,对于我,强哥还是很上心的,总是亲力亲为,开着车子牵我跑步,去海边沙滩做捡棒球的游戏,甚至弄几个不知用啥做的假人让我随他的命令扑咬,每次完全照做了,强哥就会笑嘻嘻的奖励我一顿美味,偶尔做错了,他也会笑眯眯的拿着能迸射出火花的小圆棍一次次捅向我,那滋味真的很难受,即使我如此强壮也难以忍受,可我对强哥竟产生了些许敬意,虽然我一点也不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更不是因为他手里的小圆棍,真正的藏獒是不懂得屈服的,我只是真心有些服气他,强哥赏罚分明,说一不二,这一点很合我的秉性,这或许也是那么多高他一头的彪形大汉在他面前俯首帖耳,供其驱使的原因吧,我猜测。

7

既然我认可了强哥这个新主人,那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在努力做到服从!从主人的一句口令,一个动作甚至一个眼神,慢慢的都已做到心领神会,我感觉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见到强哥那能闪着火花的小圆棍了……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强哥吃饱喝足,竟心血来潮的带我去街上散步,看的出他心情不错,走路的样子神气极了,仿佛他就是这座城的主人,而随着街旁老老少少的人们一声声“强哥”的打招呼声,他愈发的志得意满,不住的点头示意,忽然,我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不远处几个精壮的汉子目露凶光,盯着强哥在窃窃私语,一眨眼的功夫,几个人分头散去,悄无声息。小城的街都不长,很快走到了尽头,穿过前面一条正在拆除的小巷,就进入了另一条灯火通明的大街,而此刻,危险的气息越来越浓,我用嘴轻轻含住强哥的裤脚,提醒他远离危险,该回家了。而他显然兴致正高,就在刚才有人打电话约他去对面街上吃烧烤,“走,霸道,跟我吃肉肉去,哈哈……”,强哥大呼小叫的带着我走进了巷子,一切都已来不及了。

就像峡谷里的羊群遇到了狼,巷子的两端都堵满了人,月光下一个个凶神恶煞似的,手里的刀闪着寒光,棍棒的影子拉的很长,强哥很镇定,他弯腰捡起了一块砖头,然后掏出了手机,可对方没给他打电话的机会,前方正当中一胖子指挥到“兄弟们,上”,脚步声四起,两边的破墙震的直掉土块,不容多想,强哥已手持砖头向后方奔去,我则身子一弓蹿向前方,都说打架不过是人多欺负人少,实则不然,十几只狼就敢伏击上千只羊,打架讲究的是狠!或者如汉人们经常挂在嘴边的:勇者,胜!或许我凶狠的气势真的镇住了对方,跑在最前面三个人面对我竟直接掉头逃跑,这一下前方就乱了阵脚,我怒吼着,寻找着刚才喊话那胖子,在牧区,当藏獒遭遇狼群时,要不惜一切攻击头狼,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卫羊群,因为所有狼都会来守卫头狼,同时只有攻击头狼,才会摧毁整个狼群的战斗意志。找到他了!他故作镇定的站在那里,手里拎着一根木棒,我像风一样扑向了他,他满眼惊恐的瞪着我,此刻再也装不去了,棒子一扔,扭头奔跑,于是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滑稽扭动的大屁股,无需瞄准,我张嘴狠狠咬了下去,“妈呀”胖子一头栽在了地上,我一扬头,一缕布、一条肉从他屁股上生生掀了下来,胖子嚎叫着在地上翻滚,“救命啊……”月光下,我清楚的看到他满是泥土的脸上淌出了泪痕,就在我准备对他的脖子发起第二次攻击时,“霸道,霸道”是强哥在喊我,我向身后迅速奔去,他浑身泥土,满脸是血却依然站立,纷乱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刚才拥挤的小巷,此时只剩下我和强哥,我们赢了!强哥手里的砖头已变成了满手的红色粉末,他扬了扬手,抛向空中,然后抹了一把脸,盯着我看了很久,喃喃说道“好样的,一辆丰田霸道,真他妈值!”

后来明白,当晚伏击强哥的那个胖子也是这座小城分量很足的人物,他和强哥做着一样的生意,彼此竞争,谁也不服谁,那夜过后,强哥一统了小城的江湖!三天后,在城里最豪华的大酒店,一大群人给强哥举办了盛大的庆功宴,破天荒的他竟带着我一起赴宴!吃饭时,他让我蹲在他的身旁,那晚,平时话很少的强哥绘声绘色的讲着那场遭遇战,不停的夹各种海鲜和肉送我嘴里,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夸奖我的忠诚和勇猛,所有的人都对我满怀敬意,有几个强哥的手下甚至都有些妒忌啦!那晚,最出彩的段子就是我咬胖子屁股那段,强哥学的惟妙惟肖,所有人笑的前仰后合,我不禁感慨万千,如果老阿爸和卓玛能看到此情此景该有多好啊!从此强哥和我形影不离,从此我声名大振,我无所畏惧,我勇往直前,我就是恶犬霸道!

8

我和老单的相识则是在寒冬腊月的一天夜里。傍晚时分,强哥带着我去李检察长家送东西,强哥几乎每隔一段日子就会去李检察长家送些东西,有时送些金灿灿的首饰,有时则送几沓厚厚的钞票,还有一次强哥送给李检察长一把钥匙……

至死我都没想明白,强哥和李检察长到底是啥关系?!李检察长是这座小城为数极少能称呼强哥叫做“强子”的人,而平时颇为威猛的强哥一见到他,就化身饭店里的服务员,全程微笑,点烟倒茶,热情周到!但今天与往常不同,面对强哥递上的金灿灿的佛像,李检察长没有眉开眼笑的手下,而是冷冷的推给了强哥,“最近上头找我谈过话,风声太紧,你也收手吧。”他直盯着强哥说道,“别介,我们还有好几笔款子没收上来呢!”强哥有些着急。李检察长拉长了脸不再说话,只是用手指有节奏的敲击着桌面,“得,听您的,这买卖虽说我出头顶着,这些年还不是您给罩着,您说收摊咱就收,大不了关门。”强哥有些不甘,赌气说道。李检察长从椅子上缓缓站起,走到我身旁,轻轻抚摸着我的额头,喃喃问道“听说这是只野魂犬,听话吗?”“可听话了”“都说野魂犬饿极了连主人都吃”“它敢?!那样我就宰了它”。“听到没?”李检察长拍拍我的头,“再好的狗,不听话就得死!”

往回走的路上,强哥脸色铁青,车子开的飞快,在路边的一间酒吧,他一个人一言不发的拼命喝酒,最后回到家时,已是深夜。此刻老单鼻青脸肿的站在院子中央瑟瑟发抖,旁边围着几个凶神恶煞般的大汉,“强哥,这老东西死活不在转让协议上签字,再打我怕……”一个手下悄声告诉,“你儿子欠我们钱跑路了,借钱时押的就是房子,想耍赖?”强哥红着眼睛问道。“可那是我的房子,与我儿子无关!再说了,我那可是拆迁房!借你们几万块,得还上百万啊?!你们纯粹就是高利贷!我要告你们去!”老单扯着他的公鸭嗓嚷道,“哎呀我去,跟我耍横是吧,有种!把他关狗笼。”强哥摇摇晃晃的向里屋走去。

于是,我和老单赶进了四下透风的狗笼里,这是强哥百试不爽的要账手段,当碰到死扛不给钱的主,就会把他和我关进狗笼,我就会遵循强哥的指示,不停的吼叫,有分寸的扑咬,极尽恐吓之能事。说实话,凡是进入狗笼的人,一番折腾下来,都会鬼哭狼嚎的求饶,千方百计的将钱还上。强哥曾告诉我一段非常深奥的一段话:一个人知道你将咬死他,比你咬死他更可怕!

空中竟飘起了雪,我定了定神即将开始屡试不爽的表演,可只听“哐”的一声,老单一头撞在了狗笼的鹅卵粗的铁柱上,然后一动不动的躺在了地上,这是啥操作?就像一个演员卯足了劲刚要开始自己的表演,却发觉底下观众席空无一人,我有些失落,同时又不知所措,我对着里屋狂吠,但好久也没有人出来。我讪讪的走向老单,他紧闭双眼,一动不动。对着他的耳朵喊了几声,他依旧没有反应,泪水、鼻涕和尘土糊满了脸。猛然想起,有一次强哥把一家伙打晕过去,当时是泼了一勺水,竟也醒了过来。可狗笼里没水啊,这可咋整?可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连我自己都想笑。我抬起一支后腿,对准老单的脸,一泡热气腾腾的狗尿汹涌喷出,万万没想到这个恶作剧竟如灵丹妙药,立马见效。撞晕过去的老单,咳嗽着醒转过来了,他摸了一把脸,顷刻间明白了一切,不知他怎么想的,竟一把抱住我的脖子,呜呜大哭起来。我彻底懵圈了,我就没见过这么不安常理出牌的家伙。我厌恶的想摆脱他,可老单死死的搂着我,勒的我都叫不出声,过了好一会儿,老单哭累了,靠在我身上竟然打起了呼噜,他显然把我当成了御寒的被子,紧紧贴在我的身上,北风呼啸,雪花飞舞,我不禁也有些困啦。好吧,等你醒来再见识我的厉害吧,我很别扭的趴下来,老单一个劲的往我身底下钻……

“哎呦,老家伙不会是死了吧?”当惊叫声起,我才发觉我和老单相拥睡到了半晌,强哥昨夜醉酒起的也晚,把老单忘了一宿,几个人围向了笼子,我抖了抖身上的雪,身底下的老单打着哈欠坐了起来,院子里已是厚厚的一层雪,在阳光的照射下有些耀眼,老单不停的揉着眼,强哥不禁松了口气,指示手下打开了狗笼,递给了老单一瓶白酒,说是让他驱驱寒气,一仰脖子咕咚几口老单竟喝了大半瓶子,然后有人拿来一沓纸和一支笔递给了老单,老单直接扔在了雪地上,梗着脖子红着眼看着强哥,而他接下来说的话,更是直接把我给卖了,“我算看透了,些院子里就没一个好人,都不如条狗”他还特意指了指我,“昨晚不是它搂着我暖和,我早冻死了,我权当死过一回啦,还能咋地?!”此刻我算领悟了汉人们常说的:没心没肺。所有人的目光瞅向了我,瞬间,强哥的脸气的变了形,一言不发的抄起一根棍子劈头盖脸的挥向我,每一下都充满力道,即使健壮如我,也耐不几下,趴在了地下,“别打了,别打了,你要干嘛呢?”此刻老单又扯着公鸭嗓嚎开啦,他不停拉扯着强哥,踉跄着,哀求着,咔嚓一声棍子打折了,强哥一脚把老单踹在了雪地上,急匆匆的又跑回屋里,旋即端着一把猎枪站在了台阶上,我缓缓站了起来,直视着漆黑的枪口,强哥举枪在瞄准我,忽然我的视线里看不到枪了,取而代之的是老单佝偻的背影。手里拎着刚才扔掉的纸和笔,死都不会签字的老单终于将名下的房产转给了强哥,抵了他儿子借下的债。而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别杀我。

签完字的老单看上去瞬间苍老了许多,失魂落魄的走出了院门。强哥心满意足的点上一支烟,“行啊,这出苦肉计演得不错啊”强哥轻轻抚摸着我的头,我曾说过强哥是个赏罚分明的人,显然他并没有把这次要债成功的功劳算我一份,他仍然对我没彻底执行他的指令而耿耿于怀,自那天起我被关在了狗笼里,断绝吃喝,对此我一点也不在意,因为我一直在琢磨一件事:老单为何救我?!这个问题让我有些发疯!

9

在笼子里的第十一天了,幸亏又下了一场雪,我才没有被渴死。越来越强烈的饥饿感和关于老单救我的问题交替折磨着我,一个使我身体虚弱不堪,一个使我头疼欲裂。这么多天来,强哥从未在我笼子前伫足,看都没看我一眼,我很难过,我宁可他打我骂我,我很想告诉他那晚的情形,我多想和他表白我对他的忠诚,好吧,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会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这一切。

机会,就在当晚来临了!尖利刺耳的警报声响个不停,车子上旋转的灯光闪的我睁不开眼,一群穿着一样样式和颜色服装的人冲下车破门而入,穿着睡衣的强哥满脸惊恐的被架到了院子里,一个人在向他宣读着什么,我定了定神才看清强哥的双手不知何时被两个锃亮的铁箍锁在了一起。此刻的我仿佛灵魂附体,我狗脑里唯一的念头就是保护强哥!我嘶吼着,拼了命的一次次撞向面前的铁柱,最终嘈杂的大院变得寂静无声,夜空中只回荡着我焦躁的怒吼,和撞击狗笼的嘭嘭声,所有人都看向了我,包括强哥,我至死都没忘记强哥的那闪着泪光的眼神,有不安,有不甘,还有对我的赞许和内疚!“麻醉枪,上”一个人命令道!很快,一支黝黑的枪管对准了我,我不禁狗泪纵横,我无畏生死,只是从刚才强哥的眼神里,我读懂了他又接纳了我,而我唯一的遗憾是无法冲破这牢固的笼子,救我的主人于危难!嗖的一声,我的脖子被射中,接下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10

当我再次醒来时,我趴在了温暖的屋子里,身上还裹着毛毯,我想挣扎着站起来,可我的一支前爪巨疼,扑通一下又趴下了。这时,一张熟悉脸移入了我已半闭的眼帘,是老单!“哎呀,你可醒啦”同样熟悉的公鸭嗓惊喜的嚷嚷着,我忽然嗅到了香甜的肉香味,我太饿啦!老单端着一大盆排骨放在了我的面前,温热的冒着香气,“哎呀呀,哎呀呀,慢点吃,没人和你抢……”风卷残云过后,地板上、墙壁上,屋里的家具上都甩满了肉汁和骨头碎末,老单无奈而又欢快的擦拭打扫着,我又满血复活啦!

冬日午后的暖阳照在屋子里,老单靠在沙发上悠闲自在的抽着卷烟,我慵懒的伏在柔软的毛毯上,听着老单用他那独特的公鸭嗓子时缓时急的娓娓道述,原来,那晚抓走强哥的是警察,这个小城有一百多个家庭因为强哥的高利贷而妻离子散,有的还家破人亡,光自杀的主就有八人,做大买卖的也被强哥一帮人给整的倒闭关门了二十几家。举报强哥恶行的好几百人,警察早就想抓他,可都被那个李检查长给挡下了,这次他也被抓了。整个小城为此放了一天的鞭炮,至于我,也随强哥恶名远扬,警察制定抓捕方案时特意对我做了安排,那支麻醉枪就是为我准备的,按说当晚我就应该醒来,可忍饥挨饿了那么久,我太虚弱了,两天三夜没动静,警察们也犯了难,不知是把我归为赃物还是帮凶,又或者是作案工具。好在强哥被抓的两天后,老单作为关键证人去公安局作证词,竟看到了趴在狗笼里半死不活的我。自认我对他雪夜有救命之恩,愣是求着局长最终同意,雇了个三轮,将我拉至曾被强哥霸占的待拆迁的家里,并请宠物医生上门给我往前爪上挂了一天的吊瓶!一个记者还为此专门写了篇新闻发在了当地电视台,标题就是:善良即是救赎恶犬幸遇好人。

此刻,我终于明白,老单已是我新的主人!讲真,我从心底里瞧不起老单。一个大男人家动不动就爱哭,哪怕看个电视剧也会哭的一塌糊涂;又特爱笑,见谁都是一副笑脸,陪着一万个小心;从不懂得拒绝,左邻右舍屁大点事都喊老单,两口子吵架他跑去调解,下水道堵了他忙着疏通;最烦他爱跳广场舞,一群女人就他一爷们儿,晃腰扭屁股的格外扎眼;没心没肺还没羞没臊的,老单的老伴几年前就没了,这不,每喝点小酒就跑到孙寡妇的小超市买包烟,像哈巴狗舔盘子似的赖着不走,我都看出孙寡妇对他烦的很,他却没脸没皮的拉个没完。偶尔,我也会怀念和强哥在一起的日子,鲜衣怒马,威风八面!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平淡淡的过着,再过几个月对面的高楼就要完工了,到时我和老单就去其中的一套房间里住着了,老单很满足,所以也很快乐。看似简单快活的日子,随着老单儿子的归来戛然而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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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哥的被捕促成了老单儿子的回家,东躲西藏的日子结束了,老单做了一桌子好菜,泪流满面的迎接他曾踪信全无的儿子,这家伙瘦骨嶙峋的背着包站在巷子口,一身棕色西服,早春的寒风吹来,头上稀疏干枯的头发不停抖动,两条裤腿像旗子般猎猎作响,怎么看都宛如高原上的冬虫夏草。这幅尊荣更使老单认定儿子在外面吃尽了苦,他三步并作两步的扑向儿子,痛哭流涕,可“冬虫夏草”却厌恶的推开了他,并很严肃的警告他:身上的西服很贵的哦,老单眼泪鼻涕的会弄脏它的。面对一桌子精心准备的丰盛大餐,老单的儿子显然没啥胃口,胡乱吃了几口,就向老单打听我的来历,当老单说到我是强哥用一辆丰田霸道车子将我换到手时,这家伙顿时两眼放光的看向我,情不自禁的咧开了嘴,露出了满口的烂牙。饭后,老单的儿子提出去村子里转转,顺便溜一溜我,起身招呼着我就要往外走,我望向老单,他默默的点了点头。刚出门,这家伙就掏出手机打个不停,不大一会儿,一个长得很像斗牛犬的家伙开着车子就来了,一下车他就紧盯着我,然后不屑的对老单的儿子说道“我还以为多值钱的狗呢?藏獒啊,过时喽,前几年炒的厉害,现如今臭大街啦,切”“这可是王强当初用一辆丰田霸道换来的”老单的儿子心有不甘,“我知道,要不咋起名叫霸道呢?!那是几年前啦?现如今行情都跌到地底下啦,我说还是管你爸卖房吧,最近要货的不少,对了,咱手头还有多少?货放的安全吧?”“走,我带你去看看”,我缓缓的回过头,我早就觉察到了,老单一直尾随着我们。在离我们很近的一颗梧桐树后,我看到老单把食指竖在唇间暗示我。前面两个家伙七拐八拐的进了一栋废弃的老房子,我被关在了门外,老单轻手轻脚的趴在门缝向里观望,我也凑了上去,只见俩人合力挪开院子角落里的一块大石头,在石头下面的坑里取出两大包白色的东西,然后走进了里屋。回家的路上老单脸色铁青,一言不发,越走越急,显然老单知道些什么。其实,关于老单的儿子的事我也隐约听说过,强哥曾经称呼他“吸毒鬼”。一回到家,老单就急不可耐的打开儿子的背包,一番翻找查看后,颓然坐在了地板上。“我这是啥命啊”老单扯着公鸭嗓又嚎开了!

老单的儿子自从知道了我的身价之后,再也没正眼瞧过我,我和他本可以毫无交集,彼此相安的。直到这个午后,老单坐在正屋的沙发上悠然自得的抽着烟,我躺在院落里惬意的晒着太阳,春光无限,一派安详。院门哐的一声被踢开,老单的儿子鼓着血红的眼睛急匆匆的走了进来,目不斜视的经过我,我闻到了一股腐臭的味道,只听嘭的一声,正屋敞开的门被关上了,我警觉的站起了身,屋里传来了父子俩的争吵声,我竖起耳朵听了个大概,老单的儿子要把老屋卖掉,用钱做大生意,而老单是死活不卖,随着争吵声越来越大,老单扯着公鸭嗓喊到:你别作孽啦。你以为我不知你要钱做啥?你就是去贩毒!顷刻间,屋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良久,噼里啪啦的响起了家具的碰撞声、瓶子杯子摔碎的声音,我心中暗说不好,赶忙跑至窗前,竖起身子,扒着窗台,只见老单抱头蜷缩在地下,他的儿子用脚连续不断的猛踹着他的头部和肚子,我感觉一身狗毛都竖立了起来,快速后退,对准屋门,身子一弓,后腿发力,砰的一声,破门而入,弹射至屋内,老单儿子还未回过神来,我早已将他扑倒在地,对准他的喉咙,马上致命一击,“霸道,别咬他,别……”老单虚弱的喊到,面对我的血盆大口,老单的儿子早已吓的面如土色,四肢僵直,简直就是一支大一号的冬虫夏草。我起身来到老单身边,他儿子这才缓过神来,一溜烟的跑掉了,我本以为老单又会号啕大哭一顿,谁知他竟慢慢的站了起来,洗了把脸,一瘸一拐的开始收拾屋子,到了晚上老单也不再出门,而是呆呆的坐在那里想着心事,第二天老单依然在发着呆,直到傍晚时分,他招呼我走出了家门,径直来到了公安局门前,颤抖着点燃一支烟,来回的溜达着,终于,老单仿佛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狠狠的掐灭了烟,留下我,一个人走了进去!

回到家的老单依旧心事重重,坐立不安,夜已深,突然,尖利的警笛声又响了起来,村子里脚步声骤起,老单披上衣服打开了房门,呆呆的望向警笛闪耀的地方,我窜到了院子里,心里一紧一紧的,这使我想起强哥被抓的那一夜,纷乱嘈杂的声音持续了很久,安静了一会儿,脚步声又起,由远及近的都向我们这里走来,我转身回望屋里的老单,却发觉一把凳子倒在地上,而他将自己双脚离地挂在了从房梁垂下的绳套里,老单上吊啦!吱呀,院门被推开,人群汹涌而至!

大家伙七手八脚的把老单给放在了床上,有用指甲掐他鼻子下面的,有给他揉胸捶背的,还有嘴对嘴吹气的,好一番折腾,老单长出了一口气竟醒转了过来,不知谁喊来了救护车,也给打发走了,醒过来的老单两眼发直,嘴里喃喃的只重复一句话:我亲手把儿子给送进去了,我不是人啊!哦,原来如此,我终于明白,我也终于看清满院子、满屋子的人都是老单的街坊邻居,大家七嘴八舌的劝慰着,唏嘘着,直到确认老单不会再寻死后,大家伙才逐渐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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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老单平复下来,准备关上院门休息时,小超市的孙寡妇不请自来了,她先数落了一顿老单的窝囊和小心眼,解释了下其实她挺中意老单这个好人的,以前拒绝就是顾虑他这个不成器的儿子,最后她承诺:等搬到新楼里,她就和老单住一起!

都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孙寡妇走后的那晚,老单梦里都笑出了声。曾经没心没肺乐天派的老单又回来啦,广场舞跳的更野啦,有事没事的就往小超市里钻,偶尔着家也是对着镜子顾影自怜,不过老单还是心里有我的,他和孙寡妇约定,成家时俩人带着我去西藏旅游一番,说实话,我也挺兴奋,出来这几年,我真的想念高原。老阿爸和卓玛,你们都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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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一如往常的我陪着老单去跳广场舞,街上冷冷清清,小城的人们此时大多还在工作,老单手机里放着音乐,耳朵塞着耳机,旁若无人的边走边跳,身后一辆破旧的货车在缓慢前行,忽然我听到轮胎疾速摩擦地面的尖锐声响,猛回头,那辆破货车正加速疾驰而来,越来越近,我终于看清车上坐着的人中有一个熟悉的面孔,那就是曾和老单儿子在一起,长得仿佛斗牛犬的家伙,我不禁对着老单的背影大叫,可他仍然手舞足蹈,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毫无防备!一切都来不及啦,我撒开腿奔向老单,在车子即将撞到他的一刹那把他扑了出去,而我硬生生的被车子撞到了半空,翻了几个滚,然后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而车子也失控撞在了路边的栏杆上,再也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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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霸道……”,我使劲睁了睁眼,看到的是老单那张满是皱纹、泥土,泪水和鼻涕的脸。

我的嘴里在大口吐着血,我其实想告诉老单,西藏我可能去不了了,请他转告老阿爸和我的母亲卓玛,我已不再是一只野魂犬,和老单在一起的日子里我已完成我的修行——渡魂!

因为老单是一个好人,而我曾是一条恶犬。

远处警车呼啸奔来,老单抹了一把脸,顺手拎起一块砖头,愤怒的向货车走去……

望着老单不再佝偻的背影,我有些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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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喜欢就直说,不会犹犹豫豫,拐弯抹角。

2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想我就来找我,从没有试探。

3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不会遮遮掩掩,最好直接壁咚那种。

4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会用实际行动对人好,而不是空嘴说说。

5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爱就大大方方表达,从不搞什么权衡利弊。

6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见到我会笑,见不到我会一边想我一边笑。

7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他对我既有保护欲,也有占有欲。

8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他不会在意我那些小脾气,他说那些才是我在乎他最好的证明。

9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他说以前从不想收心,但遇到我他再也不想去看其他女孩子。

10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他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他会支持我做的每一个决定。

11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他说以前以为一个人很好,但现在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醒来旁边有我。

12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到点了会直接把我抱到床上,搂着我睡觉,不松手。

13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我没胃口的时候他会做好吃的给我,不吃会直接喂到我嘴里。

14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会一边帮我涂身体乳,一边坏坏地看着我。

15想要个霸道的男朋友,他让我足够欣赏,也对我足够温柔。

陪我在高中“横行霸道”的刘小姐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陪我在高中“横行霸道”的刘小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的高中,或许没有浪漫恋情;或许没有受万众瞩目的成绩;但你一定和我一样,有陪你疯、陪你闹、陪你哭、陪你笑、陪你在青春横行霸道的二傻子!

从漠视到了解,原来我们是彼此最好的知己。

你说高一初见我,感觉是个头发长长,冷冷冰冰,感觉不好相处的人。那时的我,对你也更是没有什么印象。刚开始进入高一《18》班,我们都不是彼此最好的朋友,对彼此知之甚少。原以为我们会像其他普通同学一样,只是止于见面打招呼的关系。转折点出现在我和我的朋友闹矛盾之后。其实我是个害怕孤独的人,所以在一开始她靠近我的时候,我没有了解她就过快的把她当做好朋友。后来我才发现,我们是完全相反的人。我接受不了她对别人的说三道四,我适应不了她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热情。我和她决裂之后因为班级上要进行分组教学模式,所以我们就被调在了一组。了解之后我发你现是如此有趣、如此善良的人。我才发现原来我们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我们好像都找到了彼此的知已。刘小姐,感谢相识。

从相识到相离,我们也曾是彼此最痛心的回忆。

也许我们都体会过惺惺相惜的感觉。我和我的刘小姐也一样。高一一年的时光,我们身边不断有人离开,也有人来,可是我们始终是彼此心里最重要的存在。你为我和以前的初中闺蜜闹脾气,我为安慰考试失败的你而归寢过晚被骂。我们都是那温和的人,只是在面对彼此受委屈时才绝不妥协。那些陪彼此追男神,陪彼此在深夜痛哭,陪彼此面对学习上的挫折,陪彼此一起臭美的时光,我永远也不会忘。那个在我生病是为我急哭的女孩子,在我受伤时给我拥抱的女孩子,在我生日的时候省吃俭用给我买礼物的女孩子,我也永远不会忘。但是所以的感情,都会有裂缝,我们也一样。高二文理分科,我们都选择了文科,但是却没有在一个班。这是我们产生隔阂的开始。我开始有了新朋友,你也是。因为教室隔得远的原因,我们都很少能见到彼此。我们甚至开始闹矛盾,我觉得你有新朋友以后,我不再重要。记得有一段时间,我找不到你。那时尽管我们有摩擦,可是在下晚自习之后我们还是会一起回宿舍。可是当时我连续好多天我都等不到你,我经常一个人在你们教室门口傻傻的等,等到快宿舍快要关门了,还是没有等到你。到最后我一个人,狂奔回宿舍。那个时候,我想我再也不要和你做朋友了,对于我这样敏感的人,最要命的事往往是这样的小事。我没有再来找过你,你也没有再来找过我。彼此的心照不宣的沉默。我以为我们就要这样散场。

冰释前嫌原来我们有太多的误会。

虽然看起来我和现在的朋友在一起是那么的快乐,可我始终觉得她们没有你懂我。我也遇到过你好多次,可是当我看到你和你的新朋友在一起笑的那么开心,所以要和你恢复感情的想法,都在那一刻被我扼杀你。离开了我,你依旧还是那么的美好,如果我去找你了,我是不是就输了,这是我当时的倔强。在不知道你当初没有等我是因为你生病之前,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想法。当时我也曾想过你是不是生病了,可是当我第二天看到你还是活蹦乱跳的和你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排除了这种可能性。我没有想过,原来你是怕你我担心,怕影响我的期末考试的成绩,所以才选择什么都不告诉我。后来有一天,在和与以前高一同学的聊天之中,我才得知原来当初的一切都是误会。我狂奔去找你,你看到我的时候,二话没说就上来抱住了我。我以为我们会有隔阂,会有间隙。可是都没有,我们就像一对好久没见的老友,互诉衷肠,一切还和当初一样。我们又恢复到以前的样子,一起吃饭,一起逛街,再互相吐槽嫌弃,在彼此脆弱的时候互相鼓励。

三年青春,感谢有你,刘小姐。

今年,我们都高三了,我们遇见三年了,我们从相识到相离,兜兜转转跌跌撞撞陪在我身边的还是你,我的刘小姐。我们都明白,注定会有离别的那一天,可是我们也都明白,下次再见,我们还是会一起笑、一起闹、一起吐槽、一起横行霸道。三年时光,你陪懵懵懂懂的我在青春里横冲直撞;余下的时光,我要在的余生里继续猖狂。

你送我的闺蜜装我还没有穿够,一起去吃的小吃店我还没有吃够,关于人间爱恨情仇的事我也还没有和你聊够,一起要去旅游的地方我们还没有走遍,我还没有看到是那个幸运的人能把你娶走。对不起,刘小姐,我还要继续打扰你!

出身贫寒,遇上霸道总裁,结局应该是……


天涯上曾经有个高楼,说的是民国时期的原配和小三,看那些早已逝去的旧人的故事,倒是颇有几分唏嘘。

很多人在回帖里痛斥那些抛弃结发妻子的男人渣男,声嘶力竭,又想起被无数姑娘转发的那句话“有朝一日剑在手,斩尽天下负心狗”,不由得哑然。

我倒是觉得,感情的事,大半是由于情投意合,合则来,不合则去,人能够约束自己的是道德和责任,而非感情。从本质上来说,婚姻和爱情是背道而驰的。

而一段感情能否持久与牢固,很大程度上,是两人之间的博弈,势均力敌者方能走到最后。

势均力敌不仅仅体现在身家、背景,更体现在两人的才学、性格、能干、兴趣和喜好上。

张学良不爱更加美貌端庄的于凤至,偏偏喜欢交际花赵四,无非是因为她性格泼辣外向不拘一格,赵四更符合他的审美。

鲁迅那个偏激激进的革命斗士,自然同样无法对小脚女人朱安生出爱慕之意。

若认真评价徐志摩有关的三个女人,张幼仪其实更漂亮温柔对徐志摩的感情更深,她甚至坚韧不拔,大着肚子被徐志摩抛弃后也依旧咬着牙活得漂亮潇洒,带大了孩子,念了美国的学校,成为了女强人。但是在洋派青年徐志摩的眼中,她依旧不过是个木讷无趣的乡下妇人,他更加喜欢的是林徽因的温婉聪明才华横溢和陆小曼的妖娆娇俏眼角眉梢都是风情。

而曾经爱过陈洁如的蒋委员长,在同宋美龄政治联姻之后,两人携手走过那么多年,怕是早就被宋美龄的才华和风度倾倒,将陈洁如抛之脑后了。看到后来的照片,年华老去顶着一颗光头的蒋委员长在优雅动人的宋美龄身边裂开嘴笑得像个孩子。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怕也就是这样了吧?

最让我羡慕不已的还是钱钟书和杨绛,而他们之所以能够不离不弃相爱多年未变,除了两人品行优良,我想最关键的原因是,两人家世相当,都是书香世家,门当户对,结合令双方家长十分欢喜,无一人提出异议,才学也是不相上下,钱钟书自是满腹经纶,杨绛也是精通外文且文字绝佳。最难得的是性格又恰好互补,钱钟书是孩子心性,完全不痛世俗,偏偏杨绛肯照顾他的生活,替他处理世事。——我想,最完美的结合莫过于如此了吧?门当户对,兴趣相投,性格互补,说得来话,过得了日子。

说了这么多,也无非是想要说明一点,或许,很多人都不愿意承认的一点:很多时候,你以为是你的爱人辜负了自己,其实往往是你的成长跟不上他的脚步罢了。很多时候,你无奈于你的爱情历经挫折被横生双方父母干预,其实,不过是在更加理智的父母亲人眼中,你们的条件,当真是不般配罢了。

换言之,你们不是一个层面上的对手,没有势均力敌来维持双方关系的平衡,感情能够起到的作用往往微乎其微,到最后,伤害只怕会是更深。

总有那么多平凡而又普通的姑娘做着灰姑娘的美梦,希望自己有天可以遇见属于自己的王子,一见钟情,坠入爱情,不可自拔。

可是然后呢?

一个出身贫寒的姑娘,即使真的有缘可以遇见一个霸道总裁。就一定可以从此过上既幸福又美丽的生活吗?

或许,更普通的情况还是在他们这场恋爱里,她始终诚惶诚恐,小心翼翼,不敢闹,不敢纠缠,不敢发短信打电话,甚至明明之后他有另一个女人存在也选择忍气吞声,接受他的辩解。

不过是因为,在这场恋爱当中,他们从来都不是势均力敌,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对手。

而在一段不对等的关系里,弱势的那一方,甚至连表示不满的资格都没有。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中,用一整座城市的覆没来成全了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爱情,这并不是言情小说的始祖张奶奶故意玩什么倾国倾城的浪漫,而是经历了家庭破落人情世故的她更加懂得,只有国破家亡性命攸关的时候,那些横亘在范柳原和白流苏之间的各种世俗和偏见,才会被这震耳欲聋的炮火给吓走,只剩下两颗跃动不已的心。

爱,有时候并不是没有,而是它从来都没有那么纯粹。

说得残酷一点,平民百姓若想嫁给贵族,那估计得等到贵族破落了去。

人人都羡慕灰姑娘的好运气,然而这个美丽童话本身就狠狠地给了无数个心怀豪门梦的平凡姑娘们一个耳光:灰姑娘本就是贵族,她的两个姐姐才是真正一无所有。正因为如此,她的美貌和独属于贵族的气质才可能令王子一见倾心,王子爱的不是她的衣服更不是她的水晶鞋。而她的姐姐们,永远都没有机会。

对一个姑娘来说,她最终的生活,包括自己的爱情,都应当是自己奋斗而来,她才可以不必诚惶诚恐,害怕失去,才可以更加从容而且坚定,只因为她懂得,此时此刻,站在那个人身边的自己,无论是各个方面,都是足以与他相配的,她并不害怕,因为,她终于有足够的自信,去抓住属于自己的一切。

我们要找的那个人,应当是同自己一样的。如果你想要更好的,就得先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即使是在感情里,也没有捷径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