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qg13.com - 谈恋爱怎么谈才长久】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撞色单品怎么搭才不像你大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严重怀疑撞色穿搭的起源是中国大妈,从小到大每当傍晚路过街头广场舞,总会在艳粉、大红、草绿的配色里发现有几位佼佼者,你别说,有些大妈还搭得还挺有范儿的。
去年一入冬我就嗅到了一丝撞色穿搭要流行的气息,此类单品具备一种“网上看着好看但到手跟屎一样”的特质,反正我是一通买下来最后全压箱底了,一次也没敢穿出去。
不得不承认,当代年轻人对驾驭色彩的勇气,还不如你妈你姨你姥姥,中年女性才是真正活出自我的一批人。
当代年轻人只敢把这种配色踩在脚上
曾经在家试穿过几次,最终还是在出门前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荧光色我穿上像鸡,撞色搭配像《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唯一一次把大红色穿出门是前两天跟家人聚餐,以为老人会觉得喜庆,结果就连我大姨都嫌我老气。
照理说我审美也还行,没想到被撞色这股风给整憋了。想来马上就初春了,撞色穿搭免不了要再火上一阵,相信不少姐妹也为此所困。
我找了一些专注于撞色穿搭的博主,不是泫雅风哈,也很容易copy,让我们春天一起骚起来!!!!
INS:Vanmalllinee
一个风格偏可爱的泰国博主,简介是“Colorsneverdie”。擅长袜子撞色和墨镜搭配,很多配色日常搭配也可以参考,穿出去也不会太突兀。
INS:annejohannsen
被网友称作“冰激凌配色”穿搭的丹麦博主,拯救各种你穿起来死亡但很流行的单品,比如曾经流行过的荧光色,当季流行的格子裤和彩色外套,在她身上都能找到一些搭配灵感。
INS:JennyWalton
这位博主的本职是插画家,穿衣风格被网友形容是“行走的调色盘”。擅长顺色,撞色,丝巾的穿搭,风格偏法式一点,但是也不拘泥于一种风格。
INS:merrymarie_
韩国的模特MM,很敢用色彩作为穿搭的点睛之笔,看似平平无奇,实际上在配色上有两下子,穿搭看着舒服,又很特别,最主要的是:是个美女。
Weibo:一粒饭是eevan
是我们中国的美妆博主!去年她曾经和橘朵合作过彩妆盘,擅长多种颜色混搭,风格不固定,每次发穿搭都会让人眼前一亮,关注她好几年了!
小红书:
小红书粉丝甚至没过万的一个法式穿搭博主……依旧是很会用色彩点缀日常穿搭,搭配的单品都是比较日常好买的基本款,实用性高,可惜博主更新好少5555。
Weibo:Fengfan_x
淘宝店店主,每次她家上新我都会看看配色,拍照风格网红了一些,但是配色看着很舒服,她的店里也有很多撞色可搭的款,但是也不得不小声bb一句质量一般。
Weibo:眞奇
INS穿搭博主(之所以只写了微博是因为我把她INS忘了),身材好的妹妹可以参考下她的同款穿搭,身材一般的也完全可以参考每一套穿搭和装饰的配色,不一定非要copy风格,学会自己用配色搭出自己的风格也是条路子。
qg13.com精选阅读
等待花香撞满怀
花开成海,馨香满怀
六月之热未显,也不知路已尽。沉醉于回忆与现实的交织中,却被告知梦境将逝。是现实变成了梦境,还是梦境霸占了现实?
我爱那无边无际的紫色海洋,整个世界只飘荡着淡淡花香的优雅小曲。薰衣草,一种这里很难真正找到的花。
你曾奔走各个花店,为我寻找那一丝感动。最终我还是没有看见那梦寐以求的紫色,却对它更加喜爱,或者说,不再喜欢其他任何一种花。我在心里暗暗决定,花已开,人已在。
你曾问我,为什么喜欢这种花?我轻轻回答,它的花语是等待爱情。我低头自语,它让我等到了你。我相信,你是我长久不变的等待,我亦是你此生不变的选择。
你曾送我一大束纸折玫瑰,亲手将满满情爱折入花中。朵朵玫瑰,开得正艳,轻轻捧护,鲜红血色。我双手接过,像是接过你的世界。然而,鲜花满怀,无以为香,我想起了那小小的紫色的花朵。隐隐之中,这血色太过浓烈,让我无法承受这般重量;这花朵太过鲜艳,让我无法睁开迷离双眼;这场面太过美好,让我无法相信这是真的。
你曾问,待你长发及腰,我娶你可好?我笑而不语,你见状,便也笑而不语。我心中默念,我是前世的卿,日夜期盼,明君常伴;你是前世的君,凯旋回朝,与卿同老。只是,卿正娇俏似花,君已逍遥天涯;卿正翘首以盼,君已西出阳关;卿正红绳系发,君已怀中坐她。
你曾询问妙语何来,我便轻吟《黛玉葬花》。你说这词太过伤感,我说伤感自有其美。你不再争,于是只剩我一人专注于此。花谢花飞,红消香断,随风飘逝,谁人怜爱?黛玉身边宝玉虽在,千古绝唱世人皆伤!我暗自感叹情字难写,却忘记自己亦陷其中。
我们曾深信不疑,艰难险阻会让我们的感情更加深厚,可在骨感的现实世界里,我们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山盟海誓终成笑语。我终于明白,相隔的两端始终有段距离,不容忽视。我开始相信,不管是什么始终会被遗忘,只需时间。
我曾留影镜头,羞月遮面,不为其他,只想在你心中定格我最美的样子。即使百年之后,你仍能见我当年的魅力风韵。笑还在脸边,心已回现实。照片何去?人儿何去?只留下幸福的回忆与伤感的情绪,挥之不去。
你曾送我一串玉珠,晶莹剔透的颜色,温润圆滑的手感。戴在手上,带着你细腻的爱。每看一眼,心里的甜就多一丝,日积月累,已是千丝万缕的幸福汇聚于手腕之间。然而,睁开双眼,手里握着冰冷的玉珠,似是握着过去对现在的嘲笑,无力反驳,只能任其嚣张。
我曾蓄长黑发,只因你似玩笑非玩笑的话语。怀着少女之心,我憧憬期待,身穿嫁衣,长发飘飘,与你结发,共行礼节,仅那一瞬。但嫁衣还未穿上,人已天各一方,是时间的分割,还是感情的遗忘?
当我离开,再次回归时,景色依旧,人已变换。再没轰轰烈烈的感觉,曾经的点点滴滴,仅似电影,脑海重现。曾是我的世界,今独留我一人;曾有无数欢乐,今只剩下离别;曾经山盟海誓,今只独话凄凉。
闭上双眼,深深呼吸,突然释怀,人生舞台上,你总会碰见一些形形色色的人与你一同上演那些荒唐的闹剧,不知不觉开始,又不知不觉收场。过去都已过去,不能重新再来;今天仍是今天,正在逐步展开;明天依旧未来,等待小心打开。
如今,只想简简单单,静静等待,花儿盛开。清风低拂,花海翻浪,馨香扑面,秀发轻舞。张开双臂,拥抱你的是美美的香。
又是一年六月,紫色的花儿应该开了吧?
两次艳遇经历才看清女人有多色
两次艳遇经历才看清女人有多色
人在没经历过之前,总会向往,但往往在经历过之后,才觉得索然无味,不过如此。我在没认识她们前,对于艳遇有着重重想象,在认识她们之后,虽然也确实获得快乐,但快乐之后的空虚,也让人难以忽视。
因为交了几个有女人缘又花心的哥们,每次看到他们身边女人不断,激情艳遇不停,我就挺羡慕的。
我认识的第一个女人是个少妇,老公被派遣到外地工作,导致他们夫妻俩聚少离多。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尤其是结过婚的女人,性观念都比较开放,言行也大胆。我们关系的发展很快速,她很直白就跟我坦白她上网是为了找情人的,她说老公长期不在身边,让她很寂寞,因此她才上网,想着认识异性,如果有感觉就当情人,没感觉就当聊天的知己。我们聊了一段时间,我对她感觉还行,可能因为从没接触过她那样的女人吧,所以觉得她很有吸引力。而她对我的印象也不坏,觉得我这人老实斯文,于是很自然的,我们就约定见面了。
初次见面那晚我们就发生了关系,其实那时候发生这一切都很自然了,我们带着想法的交流让我们的关系变得暧昧不清,那晚气氛又不错,情不自禁地就冲动了,在吃完饭后默契地相拥去附近的宾馆开了房。那一夜我第一次被女人的狂野所征服,她技术高超,尤其是口技,让我难忘。可再难忘那也只是一夜而已,那之后我们就失去联系,我明白她只是把我当成纾解寂寞的对象,玩过之后就结束了,所以她没再联系我后,我也没再找过她。
有了跟她的经历,对于那种线上线下的情感,我就有经验也有把握了,后来在四星级别墅的作用下,网站又给我介绍了另一个女人,她是个能干的女白领,在保险公司当高管。她年纪不大,但打扮得挺成熟的,口才也很好,跟她聊天是另一种感觉,她不会像少妇一样主动跟你说那些大胆赤裸的话题,但也会用含蓄的话来暗示你。因为她很健谈,所以每每跟她聊天都要聊到很晚。
她给我印象最深的事也是发生在一晚聊天时,那时候已经是深夜了,那天我们都很情动,在寂静的夜里,内心的欲望叫嚣着,鼓舞着我们将欲望变成文字肆意地发送给网络另一端的对方,我直白地对她表白,说自己多喜欢她,多想她什么的,而她可能是内心也冲动,可能是真对我有好感,竟大胆地发来视频邀请,那晚对着镜头,她性感地解下身上的睡衣,对着我亵玩起自己的身体,还发出让人听了就性奋冲动的媚叫。
自那晚之后我们的关系就更亲密暧昧了,好像情人一样无话不谈。后来忘记是谁主动提起的,我们在线下见了面,见面那晚她留在了我家,陪我滚了一夜床单。
事后,我们的关系就渐渐冷淡了,没有原因,就是突然对这段关系没有那么强烈的感觉了。
说实话,没经历过时,总会羡慕我哥们的经历,但自己也经历过后,觉得那种事虽然快乐,那种关系虽然轻松,可事后总会感觉到莫名的空虚,对这样的激情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像你这般温暖的人
现在的我,一定有变得略显成熟一些,因为再也不会遇到一个如你这般温暖的人,可以包容我的放纵的人,所以我的喜怒无常根本派不上用场,因为没有人还会任由我无理取闹,因为没有人会那么在意我表达的思绪。
我也开始学会了隐忍,学会了面无表情,似乎只要人是活着的,何种痛苦亦或是煎熬的过程都不会被重视。
太多人没有时间去深交,没有缘分会深交,那么不熟的对方,那么高冷的我,彼此得过且过,再无如你般逗我开怀的人,畅所欲言的人。
你当然也有看不惯我的时候,反正从小到大我便如此,脆弱的需要一个像老大一样的人物引领着我,包容我同时又让我觉得敬畏的人,可以降住我的人。我放眼望去,苦思冥想,对应的,只有你。
只是为何人的幸运次数是有限的,幸运过,便再也难以遇到让你这般与我相爱相杀的人。
哪个人对于真实美好的东西不留恋?只是隐性跟隐性表达的区分罢了。
如今谁会在意我的生活呢?如今我又会在意谁的生活呢?都不太适合言语。明明你那么不优秀,却是后来遇到的人还是通通比不上你,热闹是短暂且互相欺骗的假象,有时候不是你太偏执,而是,有的人,你走不进对方的世界,千般万般,都不如你这般温暖过。
笑我没有形式又怎样,无所谓,笑我大实话不会做人又怎样,依旧热泪盈眶的,是既让我心酸又给我无限快乐的你,因为毕竟有太多真实的快乐,胜过其他人。
草色青青
时光一点一滴流过,树荫下阳光的影子慢慢倾斜,葡萄架子上的树叶越发绿了,想起曾经那个午后,青草地上,秋千架旁,那个扎着辫子的小姑娘在一字一句的读者小学语文课本上的《美丽的小兴安岭》:我国东北的小兴安岭,有数不清的红松、白桦、栎树几百里连成一片,就像绿色的海洋绿色的海洋该是多美呀!从此绿色的海洋这几个字就深深地记在了小姑娘的脑海里。
她生来喜欢绿色,看到小径冒出的小草会兴奋;听到风吹树叶沙沙响会忍不住嘴角上扬;看见梧树的大叶子会喜欢的离不开手,会在自家院子里栽种的蔬菜前呆呆的看一下午,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许是和环境有关吧,自出生就生活在一个满园绿色关不住的小家里。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没上过多长时间的学,但却不是一个庸俗的妇女,她仿佛有着一股特殊的美丽,什么美丽呢?我也不知道。她虽然没上过多长时间的学,但是却读过许多书,我只模糊的记得她坐在黄色的白炽灯下一边轻轻的拍着她熟睡的女儿一边看书。在窗子外头是满园的菊花,那个时候村子的人们只要院子里有块地方就会种一些蔬菜什么水果什么的,没人会浪费土地栽这些花花草草。为这个小女孩的爷爷还专门跑过来大吵了一顿。可是这些花还是伴着小姑娘一天天长大,也许是这些菊花的缘故也许是遗传了妈妈的那一缕独特气息,小女孩在那个泥土和汗水的时代里就像一朵白菊一样绽放,妈妈去泉子里洗衣服,她会跟在后面看路上的小草,拽一支狗尾草拂过一路上的每一处绿色。妈妈去邻居家串门会带着她和别家的小朋友玩,姑娘年纪不大人缘却还不错,村子里的小朋友都喜欢和她玩,那时,她有很多朋友。小女孩渐渐的长大,似乎也淡忘了语文课本里的那几行字。
后来小女孩从这个村庄里搬走了,爸爸妈妈为了她受到更好的教育搬去了县城,一个离这里很远的县城,城里不像村庄里没有那么多玩伴,也没有随处可见的草色青青,绿树成荫。刚开始小女孩还没有意识到这些,渐渐的在城市里生活久了感觉到了眼睛的疲乏,因为每天见到的都是灰灰的水泥色,白白的墙壁,五颜六色的彩灯这些虽然好看但是时间长了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女孩的家里非常注重她的学习成绩,每天会在父母的谆谆教导之下认真学习到很晚,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学校-家里两点一线的生活,在别人三五成群的去k歌,风风火火的去野外烧烤,青春年少的帅哥美女在某个咖啡厅约会,她始终坐在书桌前,看着人教版数学、语文、物理周末拼命的补着弱项英语。
再怎么学霸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也会有那么一个男生在她心里悄悄泛起涟漪。也不是没有追求她的男生,可是她始终没有谈过恋爱。
如果她的一生就这样平平淡淡的也许也不错,可是那片绿色的海洋呢?别人忘了,她也忘了,可是生活没有忘。不,或许她不是忘了,只是被城市的东西压在了心底下。
再刻苦的学习路程也有一个终点,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那就是考上大学的时候,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考上了A大,她以前的所在的村庄正好隶属于A市。20年又转回来了。A市里也有灰灰的水泥色,白白的墙壁,五颜六色的彩灯但是除此之外它还有道路两旁的茂盛的梧桐,一眼望不到头的垂柳,而绿化带里的植物也不是灰蒙蒙的,随处可见的大片草地。一点一滴的绿意又回到眼前,记忆深处的那个感觉仿佛又出现了,可是她还没想起那是什么。在大学里,去那个村庄的时间和机会也就多了,她会时不时的回到那里,看看村子里的亲戚,以及那个充满着她童年回忆的老宅。老宅常年没人居住院子里长出了齐膝高的荒草,树上还结着青青的山楂果,背阴的砖上有一层毛茸茸的青苔。虽然破旧可是她并不感觉荒凉,因为有绿色生出。关上了简陋的栅栏门,走出来看见小径上长出的还带着雨水的青青小草,恍然回到小时候妈妈,妈妈,你去干什么呀?我把咱们门前的那几根草拔了,那边来往的人不多,草经常能冒出来。她听了连忙跑到前面说:妈妈不要拔那些草好不好,你看它们多好看呢!妈妈宠溺的看着女儿:好,不拔了,走,妈妈带你去小广场玩。女孩蹦蹦跳跳的牵着妈妈的手走了,身后的小草越发的清翠。
从那次老家回来之后,他就感觉自己仿佛找到了什么,那个封存心底已久的梦想又回来了,二话不说就背起行囊向北而行,在那里她拍了好多照片,给我邮过来让我看,真的很美,在她的照片里到处都是一片绿,一望无际的草原,郁郁葱葱的树木,雾气迷蒙的山间,涓涓的流水,草是绿色的,水是绿色的,连雾也是绿色的。看过之后我默默的为她高兴恭喜你,找全了你的灵魂。
后来有一天她对我说:我要走了,去小兴安岭,每天行走于丛林大山,用心去保护好那里的每一棵树木,每一处流水,每一个生命。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那一片与名利与尘世喧嚣无关的绿色,只是它或被我们刻意忘记或用灯红酒绿想方设法的代替。擦去上面的灰尘,追寻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渴望,当某一天我们回望时才不会后悔!
雪色年华
这个夏天,一如既往的热。
铃儿刚到这个拥挤而陌生的教室,莫名的觉得冷。好象这里不欢迎她来似的。
高一(14)班,重点,她刚刚过了分数线。学校的人说进了这个班,相当于一只脚踏进了大学门。铃儿笑了笑,静静地坐到了最后一排。同桌是个外地的学生,口音很奇怪,铃儿每次听了都想笑但又不好意思笑,就用书掩着。同桌心里挺郁闷,这女孩怎么了?可铃儿根本不敢跟她说话,班上总是很安静,同学们总是在安静地听讲,做作业。铃儿本来是个很好动的人,可在这里,她的那些活跃的细胞都要休眠了。
夕阳散射的余晖透过云层斜射进高一教学楼,那大片大片泛红的云霞在天边浮动着,教室都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颜色。五楼走廊,在教室外面,铃儿像往常一样靠在栏杆上,眺望着远方斑斓的云彩,五楼,在现在的城市看来也许并不是很高,可对于一个并不繁华的小镇来说,站在五楼,可以看到很远很远了。她很喜欢在傍晚的时候,这么静静地就这样一直看到太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慢慢的消失在天边,直至整个天空被蓝紫色覆盖,一切陷入沉静。
天上的东西总是百看不厌,哪怕是几乎每天都能照面的太阳和变幻莫测的月亮,只有黄昏的太阳才可以昂起头看吧,温和而不刺眼。貌似日出也是。虽然以前暑假清晨和老妈去江边锻炼时看过几次日出,也是很美很红的,看着他一点一点从山腰爬到山头,天一点一点由蓝变橙继而加深,最后又慢慢的变成十分清澈的蓝,时而让她看呆。直到太阳爬得很高了晒得脸都发红了才慢慢从二里湖走回家。走到江堤的小广场上还可以看到挺多中老年人在那里跳舞,舞剑怎么怎么的,大家都很爱惜身体,重视健康。可是上高中后就没那么早去江边了,那些曾经的美好,只好活在记忆里了。“像我这种懒人,能看到美丽的夕阳,也是一种幸福了。”铃儿淡淡的自我安慰。
“你干嘛呢,一个人在这里傻笑。”同学王林的突然出现吓了她一跳。
“没什么,看那边呢…”
“你也觉得很美吧,你看,长江变得多细多长啊,和天空是一样的颜色,看上去就像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他指着远方,若有所思。
“你想太多啦,赶紧回去学习吧,老师刚又发了好几张卷子。”铃儿似乎不想过多的和他交谈,转身回了教室。开始做起了测试卷子。做着做着突然这可恶的笔居然没有油了,她问了问同桌,“蔡方,有多余的笔吗?”这个闷头做试卷的外地姑娘,微微抬起了那个扎着两个小辫的脑袋,楞想了几秒,操着口音说,“木有”铃儿只好向身前的同学求助。她敲了敲前面同学的肩膀“木风,有多余的笔吗,我的笔没油了”前面的同学转过身来,递过来一直黑色的水笔。“谢谢”前面的同学没有再回应她,但是她还是明显的感觉到,他的目光曾滞留在她的脸上。
第二天是一个炎热的上午。班主任突然宣布大家要调换座位。给大家一节课的时间。霹雳扒拉一阵阵骚动,终于闹腾了一翻后,大家的位子才按照班主任的安排弄好。铃儿被安排和一个来自上半县的男孩子坐在一起,在第三排。同桌叫张远志。她猛然想起,昨天借的笔还没还,她赶忙拿起笔走到了林木风的面前,“还你的笔”“不用了,我有好几只呢”男孩抬了抬头,又低下头继续读他的书。铃儿瞅了一眼他手里的书,隐约的看到书名:平凡的世界。转身回到了座位。
说到这里,这个沉默内向的大男孩终于进入了我们的视线。
没错,他在看一本很有意义的小说,叫《平凡的世界》。最近他几乎要被这部书给迷住了,从他坚毅和略带忧郁的目光里似乎看出他远比同龄人成熟,是啊,象他这样很早就独立生活的人注定是免不了要多些什么东西的。尽管他个头不高,但是眉宇间他给我们的感觉仿佛已经是一个可以承担责任的男子汉了。就象书中的那些人物同命运抗争的情形,或多或少,似乎都有他的影子。从小学三年纪的时候,父母就双双在外打工,年迈的外婆和他相依为命。外婆的身体一直不好,到初一的时候外婆也去世了。他清楚的记得去世的头一天外婆还在给他修补那把蓝色的小花伞。外婆虽然一直都身体不好,但是去世的前几个月却都一直很健康,还经常拖人来学校通知他回家里吃饭。在昏黄的炉火前,这个苍老的老人还是无数次用自己做的饭菜不遗余力的表达着自己对外孙全部的爱。在这之前的几年里,外婆曾经大病过好几次,其中有一次病的太重了,卧床了好几天,爸爸从外地赶回来,由于交通不是很方便,爸爸背着她走了十几里的山路把她送到医院,这个并不高大但是绝对刚毅的男人此刻背的是自己的亲人,可是更多的时候,他背的可是一个家庭的重担,普天下有多少这样的父亲呀,让我们趁这个机会在心底给他一点掌声吧,愿他健康,平安。所幸上天的照顾,外婆还是渐渐好转起来了。可是爸爸工作很忙,只好把外婆拖给亲戚照顾,把木风也就就近拖给姑妈照顾。只到一个三月的下午,木风才再次见到外婆,这个年迈的老人终究因为放心不下自己的外孙,身体捎有好转就从远方赶了回来。让我们还是从无边的回忆里回来吧,关于这位老人的回忆将会伴随我们的一生。
林木风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孩子,从小到大。书一直是陪伴他最好的礼物。上天没有给他完美的体魄和过人的头脑,却给了他一颗细腻的心灵。他拥有很强的人物分析能力,对小说中人物的心里活动有着很敏锐的洞察力。他的梦想是当一个作家,当然以后的岁月还是打消了他这个念头。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知道,至少他可以当一名印刷工人。这个离书籍如此近的工作一下子激起了这个青年的热血,是的,至少他可以当一名印刷工人。也许你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年青人会如此爱读书,我想这或许是他心灵唯一可以得到休息的地方吧。还记得那次放月假回到姑妈家,回到房间里看到他平时睡的那张小床已经被靠在了墙上一股酸酸的东西涌上他的鼻子,从那以后他很少很少再去姑妈家了。但是那次他没有哭,他只是在朋友家又一次读起了他喜欢的那本书。也许你们很难想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个少年的最大梦想只是希望在辛苦的学习了一个月后,能回到一个有亲人的地方,吃上一顿热乎饭,当然很多时候还是朋友收留了他。当然我们不能过多的去抱怨40岁就失去丈夫的姑妈,多年以后他忘记了很多东西,但是那个在冰冷的河水里给他洗衣服的女人,还是无数次浮上她的心头。姑妈50多
岁就死了,有点后悔没有在她生前多去看看她,多帮她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一下子说了那么多他的过去,也许是我们对这个年青人的偏爱吧。
回到当下,我们不得不承认那个绝对算不上漂亮却也很清秀的姑娘已经在这个内向少年的心底激起了涟漪。
我想相遇是一件奇妙的事,我们谁都不知道这一生我们会遇见谁,但是我们都曾砰然心动过。我们都曾想过要去保护一个人,一生一世。
林木风和张志远分到了一个宿舍为我们的故事埋下了伏笔。林木风时不时的从张志远那里得到了锋铃儿的消息。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林木风刚从球场打完球回来,见到张志远急匆匆的要出宿舍。“火急火撩的,准备去干啥”“哦,木风赶快准备一下,我们班同学在环宇大厦那里溜冰,锋铃儿也在哦”志远凑过来小声的笑着说。木风呆了几秒钟。进而也敢快洗了个澡进而也去了溜冰场。他是初中一年纪就学会溜冰的,那时候他们几个小伙伴一起骑自行车骑将近两小时才能到县城的溜冰场,为了学溜冰没少摔的鼻青脸肿“木风,你也来了”没想到在一群吵吵闹闹的人群中,在震耳愈聋的音乐中,锋铃儿居然主动过来和他打招呼。“恩”他傻傻的恩了一声。“你会溜冰吗,带我一块溜吧”他楞了一下,半天没说出话来“好吧”多年以后他一直都在回忆那个画面,他总是记不清到底是不是人家主动邀请他的,也记不清他到底楞了几秒。似乎那一刻的记忆已经跌入了心底模糊不清。但是理智告诉他,他是没那个主动的勇气的。他只记得他溜的很慢很慢,很小心的带着她,一会儿在她的左边,一会儿又在她的右边,生怕过来的人群会撞到她。他记得她的笑容,笑的很轻很浅,那一刻,是他见过的最美的笑容。好吧,讲到这里就让我总结一次吧:今天是一个伟大的日子,林木风第一次牵到了一个女生的手,2004年11月13日。多年以后,他才找到了一句稍微能反映一点这种情怀的诗句:你坐在那里,只是微微的笑着,不同我讲什么话。可是,为了这个,我已等待了许久。
转眼高一上学期就要过去了,同学们还是一样忙碌在紧凑的学习里。他和她之间似乎没有什么过多的交集。只到有一天,张志远拿着一盒磁带找到他,“兄弟,我要转学了”说完,给了他一盒磁带。他一边为失去一位同学而不舍,一边又不知道磁带是什么意思。晚上上完自习他找来那台小录音机,把磁带放了进去,里面传来的是一个女孩子清脆的声音。讲述了对一个朋友的祝福,和翻录了一首歌,叫祝你一路顺风。也许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的听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虽然这盘磁带不是给他录的,但是话语里透漏出的善良和温柔还是象一把厉剑击碎了他柔软的心灵。张志远走的时候把这盒磁带留给了他“我知道你的心思,这个给你吧”这是志远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此后,他们没有再见到。
终于他忍耐不住了,终于写给了她第一封信,并送给了她一支郁金香。
亲该的读者们,就让我大胆的透漏些信的内容给大家吧。
“我可以给你讲个故事吗:古代有位美丽少女住在雄伟的城堡里,有三位勇士同时爱上了她,一个送她一顶皇冠,一个送把宝剑,一个送金块。但她对谁都不钟情,只好向花神祷告。花神深感爱情不能勉强,便把皇冠变鲜花,宝剑变绿叶,金块变球根。这样合起来便成了一朵郁金香。我想送你一支郁金香,虽然他不象征爱情,但是希望你幸福。”
这样有了他们的第一次约会。那是江边的一片树林,那是一条长长的林荫小道,在夕阳的余辉里他们并肩而行。留下了一排属于他们的脚印。“你想去那里上大学?”她轻轻的问他,“我想去A市。你呢?”“我想去哈尔冰,想去感受一下那里的漫天冰雪。”谁都没有想到,若干年后今天所说的话真的成了他们人生的各自选择。
转眼寒假就来了,真没想到放完寒假回到学校就面临着文理科的选择问题,在父母亲的干预下,这个有些偏科的小伙子还是选择了文科。分别是所有故事必须面临的阶段。好吧,我们就放过这个内心强大的小伙子,不在用任何语言去形容他当时的心情。还是让我再为你透漏一些他写给她的第二封信吧
“雪,漫天的雪花。
这就是你向往的世界吗?
我在山里走着,眼前已是白茫茫的一片,鞋子越陷越深
我看到了你想要的美丽,可是你却不在我身边。”
第二天他收到了她的回信“你去的地方在哪里啊,下次我想跟你一起去”还送了他一盆芦荟。说到这里我不经要为他们惋惜,也不知道为什么,此后她们人生中的交集真的很少很少了,但是也许你也能明白,这就是这个男孩的初恋,“你去的地方在那里啊,下次我想跟你一起去”这样一句简单的话曾无数次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在人生的很多个阶段都曾给他鼓舞。
分到文科班后,沉重的学业压的他喘不过气来。每天都是做卷子,做卷子。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在一个早读的清晨,他突然收到一封理科班同学稍过来的信。“木风,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或许,是我没有勇气,看到你忧伤的眼神。请相信我,我们一定能再见,大概是天堂吧
美得不可思议
想想就是令人向往的地方
在风车田里驻足
大片大片的郁金香环绕
发丝微扬
阳光懒懒的洒在身上希望我们重逢在郁金香的花田里。”他来不急读完,冲出了教室,后来才知道,她们家搬家了。一连一个星期他都没去上课。“林木风”一周后的那个下午,木风还在宿舍里翻着那本他最爱的小说平凡的世界。突然一声熟悉的叫唤将他唤出了宿舍。然来是同桌的蒋小绢。这个叽叽喳喳的姑娘果然又是来烦他的人,平日里就是这个人整天有事没事的找她聊天,吵的他不行。“干吗”林木风没好气的回答。“赶快回去上课,不就是失恋吗,有什么了不起”说着说着这个外向的姑娘就把他硬拉回了教室。“星期天去我家做客,尝尝我妈做的菜”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随着她来到了她家。她妈妈热情的招呼他坐下来吃饭,然后又匆忙忙的去给隔壁的老奶奶和读小学的小孙子送饭。木风了解到小娟和她的妈妈常年都在照顾隔壁的奶奶和小孙子,因为他们父母亲常年在外打工,老人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利索了。他真的很感动,他想到自己的童年,一股酸楚的味道涌上他的心头。以后的很多个星期天他都和小娟一起去看这对祖孙,他渐渐明白人生有很多重要的事去做,感情并不是人生的全部
。这也是那本小说里说的吧。渐渐的,蒋小娟成为了他最好的朋友,高中两年,他们一起学习,一起踏青,也陪着她过生日。
路遥说过:人生有时候,风雨雷电会同时相加。
在高三的下学期他突然得到父亲病重的消息,请了一个月假去照看父亲,还好有惊无险。父亲身体渐渐恢复。可是离开学校的这段时间,学习上却影响很大。从后来的高考成绩单里,我们就知道了。他只考了一个近于三本院校的分数。最后为了节身学费,还是选择了读一个专科。只是没想到的是,他意外的发现居然有一个学校有印刷技术这个专业,他毅然的选择了这个专业来到了A市,值得开心的是好朋友蒋小娟也来到了A市上大学,上的是一所师范院校。在认真学习的同时他们放假也经常约出来一起聚聚。
在大一的一天,他偶然收到了一封来四哈尔冰的信件,打开一看,果然如同他忐忑的心,信是铃儿记来的,原来她已经考上了哈尔冰理工大学。随信付了一张卡片,背景是校园的图片有“淡笑人生,依旧风淡尘轻”10个钢笔字,他一下字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人的感情随着时间是会不断变化的。我们不能用好和坏来形容,只能说,我们在成长。随后他们还通过几次电话,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直牵挂着她的,但是已经分不清是友情还是爱情了。
大一的下学期寒假,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情。他还是想去见她。他已经放假了,在学校等了三天,因为刚好她回来的火车要到A市,然后才能转车回家。那天火车晚点,他在火车站等了三个多小时,天空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终于看到她了,她包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了小半边脸。他们没讲什么话,只是他似乎感觉到她笑了,也许没有。因为他只清晰的记得他努力的把那把不怎么大的伞多靠近她那边多一点。走了不算长的一段路,才看到她大伯来接她的车,大伯邀请他一起上车,他没有上,就这样,匆匆的一面后,又一次把他留在了洁白的世界里。
时间过的真快,林木风很认真的学习,年底考试考了个专业课第一。
时间又过了一年
铃儿从哈尔冰回来他约她去武大散步。当时是一个花开的季节他们走过了很多长长的花间小道很少讲话,他心里好想好想抱她一下呀,可是长长的花间小道都走完了,他也没有勇气走出路口的时候,他实在没办法了,在那站了5到10分钟,一动不动,他鼓足勇气说:我们把走过的路再走一遍吧,他用充满诚恳的语气和神情说。她楞了一下没有理她,向出校的方向走。他实在没办法,只有强行拽住她的手把她拉到了怀里大约一分钟后才放开她然后她没理他走出了校门他一个人待了几分钟就跑去追她在离校门口不远的一个小卖部处看到她停了下来,转身给了他一句:我要吃冰棒。多年以后的他回忆起来已经很模糊了,那些片段隐隐约约的,他还想努力的回忆他们是不是一起坐公交车,送她去她大伯家的,在下车的时候,天有没下雨,他有没为她撑伞,他真的不太记得了,但是从那以后他们真的没有再见面了,这就是这个男人关于初恋的全部故事。
在临近毕业的时候,突然收到蒋小娟的一条短信,内容是如果“有茶,咖啡,牛奶,可乐,等饮料,你会请我喝什么?”他想了很久,回复了她,“牛奶”时间真的好快,这次短暂的短信后他就去到了厦门一个印刷厂工作。他工作非常努力,进步很快,很快就掌握了一些机台操作的技术,也是在那里认识了那个叫张向梅的女人。
这个叫张向梅的女人成熟风趣。他们的关系发展的很快。那天他去她那里吃饭,也喝了点酒,也许哪天晚上他们会发生点什么,但是据他回忆应该是没有。因为他记得他看到她的小腹上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他就离开了那个房间。后来他听到了一个故事。在这个可怜的女人怀孕期间,男朋友抛弃了她,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了。他想了很久,决定在今后的日子好好照顾她。时间过了半年,有一天她突然告诉他,要跟她分手,他问为什么,”“她说,他以前的男朋友回来找他,他还是忘不了那个人。”这一次,林木风真正的流泪了。他辞去了工作,每天借酒度日。一个月后,他又一次把自己新爱的书《平凡的世界》看了一遍。终于他做了一个决定,再回到前以的工厂,在哪个环境迷失自我,就在那里找到自我。在同事的帮助下,回到工厂的一年后,他们的工作小组印刷的产品获得了行业的最高荣誉“毕升奖”
在接下来的一个有阳光的下午,他又接到了蒋小娟的短信,“今年我过生日,你回来吗”
“回啊,只是工作忙,可能会晚几天”
“那你就准备把礼物送我女儿吧”
他笑了,第二天坐上了北上的列车。
人生是一段旅程,有惊喜有痛苦,重要的是我们有一颗阳光的心。
岁月流金—在大姨家
好久没见到大姨了,春节将至,我这两天又不忙,是该去探望探望她老人家了。
我带着礼品,还没进门便大姨,大姨!叫个不停。是小磊磊(只有大姨才会叫我这个三十多岁的壮年小小名)来了!,大姨非常高兴,赶紧招呼我进屋。还没到中午就让姨夫张罗着买菜做饭,非得让我跟表哥多喝几杯不可。
老人家里,没有现代化的装修,也没有什么时尚的电器,而它却拥有另一面的美。清净而自然,更重要的是,在这里可以勾起我许许多多儿时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欣赏大姨卧室桌子上一张张略微发黄而排列整齐的老照片:那两个扎着长辫的靓丽的电影明星,其实正是年轻时的妈妈和大姨姊妹俩,可叹光阴似箭,如今她们已然白发斑斑了;表哥表姐好酷,穿着整洁庄重的学生服,也大概只有七八十年代的少年才是这个形象吧;还有我小时候胖乎乎,很可爱的那张,就是在自己家里也很难找到的呀!,多么珍贵的家族纪念!
大姨家可谓是我小时候最爱去的地方了,这里周围环境很好,有城中心广场,有清幽的护城河,还有繁华的街道。每次来,大姨和姨夫总是给我去饭店买炒菜,端那种很好喝的肉丝汤,至今我还没有忘记它鲜美的味道呢!
记得那年元宵节,大姨掚我去她家附近大街看花灯游行表演。各种款式,而且颜色各异的灯笼,汇集成流动的海洋,有小鲤鱼,有红公鸡,有大轮船,还有战斗机呢,令人目不暇接,场面十分震撼。大姨抱着我也加入了游行的行列,我边吃糖葫芦便观赏欢呼,开心极了!
当大姨忙的时候,她便派表哥照顾我,带我玩。我们两兄弟常到广场学打拳,在护城河的柳树下放鞭炮我们最喜欢的是去看闭路电视,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表哥买了许多好吃的零食,我俩边吃边看一个叫做《六残英雄》的令少年儿童轰动的武打片,这在当时可以说是最时尚的享受了。而表哥非常乐意照顾我,因为只有在照顾我时,他才可以得到以上的种种待遇呀!
下午,临走时,老人家把她积攒多日的那点家底全都给了我,不知谁送给她的品相优质的大苹果啦,她自己做的春卷、辣椒面什么的,全都打包放在了我车子上。经我极力推辞,大姨才象征性地给自己留下两只苹果。大姨一家人一直送了我很远,很远。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整个社会都在发生剧变。而永恒不变的呢?是大姨心中那个她永远疼爱的小磊磊,还有小磊磊心中永远慈爱亲切的大姨啊!
锈色红叶
如果只是一个农民,二亩田就占了庄稼汉的全部心事。使农夫寒耕暑耘,手成其劳,天色变了即脱下单衣,套了棉袄过日子,哪里会为山里长了什么样子的树、树的叶子又变得什么样了而费尽心思怀想?可我不是农民。
倏踩点而至的动车组从眼前飞驰而过,黑亮的车窗映出我站立的身影。车厢相接处的缝隙一道道过去好像湖面被风皱起的纹,它安稳地停了下来。
靠窗坐下,摊开地图册,黄色的土地与绿色的森林赫然在前,我陷入了沉思。
我生长的土地上的树是常绿型,冬风能让它减枝少叶而并不能制造一番满坡火红的炫景。虽有枯槁的法国梧桐叶似香蕉干片依留在小学操场边的道行子里头,终究冬景还是光秃的地面与远处绿盈盈的山陵了。
当我还小,我那太婆还不到八十岁的时候她对我说:要不是天气冷得猫儿躲进了屋,棉袄裹上了身,光看这些绿树还不知道秋天就这么来了哩!我给她装好热水袋,大声说:太婆,冬天都来啦,过几天就过年了!噢,瞧我这老糊涂!她一怔,过年了才把你们盼来孙儿,锅里煮了水潽蛋,我弄给你吃。又是一年新来到,孙儿吃了快长大!我嬉笑着胡乱应和:吃了水潽蛋我可不长大,长大太婆就不疼了!
怎么会!太婆竟着急地提高了声调,又忽地沉进升起的水雾中,太婆要老去,你要长起来,这是一直的事情。你要出去啊,像你爷爷,像你爸爸,去别处读大学,去做事别处?别处的蛋有你煮的好吃吗?我喜滋滋地接过碗。她的眼神含笑而发亮,像院里永不冻结的井水,纺车咿哑一般的声音传来:别处有烧煤的壁炉,有戴狗皮帽的车夫,有可以踩人的湖冰和秋天烧遍远近山岭的火红的红叶,火红的颜色像火钳上新生的铁锈在火里发光发亮,告诉你秋天来啦,咱们的季节更变啦
动车组轰的一声驶入隧道,眼前跌落的黑暗被车内的灯光渐渐驱散。车窗可以映出我稚嫩的脸庞,还有长时间沉湎怀想遗留下来的感伤。我看着地图册黄土地上分散开来的浅绿、深绿的森林轮廓,从亚热带的这片常绿阔叶林穿过,驶及温带落叶阔叶林有多远的路,要多久?列车又是一瞬驶离隧道,天光温柔抚去车内的灯光。
八十五岁时,她坐在院里晒太阳,疲倦的神情从家里的猫出走后再没缓回过。你太忙了。太婆见到我时便说,有时时间久得我真觉得自己已经走了,眼里不知是太阳光还是什么,通红。梦里是北京的红叶,火钳上的铁锈红。你们一个一个出走,我就放心地去看红叶了我看着这个年老色衰的童养媳,自小被迫待在这个家中,温柔贤惠,坚强隐忍,勤劳苦干,只读过两年学堂书,带大三代人,她做梦梦见别人给她讲的北京锈色的红叶。
她会煮温软的水潽鸡蛋,能裁鲜红的缎面,给岁月催弯了腰,快被时令带到秋天尽头。她好像是生作农民的,却拥有情怀与爱意,胜于一般农民的眼光,使她本人远不只是一个农民了!
窗外的颜色随着一路北上似乎渐渐明亮了起来。我欣喜地贴上窗,是明黄、枫红与无数种其他绮丽的色彩,是北方的秋天!
同车人能否懂得我的欢悦呢?一个终于亲见北秋之明艳的孩子的欢悦,在亲人的爱中浸润成长,带上梦想奔赴远方。人的茫然无助、心事好像在温晴的山色中明朗清晰。人性的坚强在成片红叶里燃烧坚硬。是景物的界限分明提醒着人应坦然坚定。锈色的红叶,那般分明多好,带着八十七岁老人的梦,承载中国遗落下多少个相似的梦,看遍山叶红,一场爱的全盛活过。
品,幸福
喜欢上林清玄的文章,最初只是因为那集于扉页的那一句话:温一壶月光下酒。
这样的月光似乎很容易找到,许多诗词里都可瞥见它的身影它隐藏在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意境中;它栖身于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心情里;它显现在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的洒脱上;它飘荡于谁共我,醉明月的叹息里。它处处存在,处处也遍有了美丽。
然而这样的月光也不容易找到,现如今,昏暗的天空,颓败的街头匆匆过往的人们呆滞的目光中带着不相信一切的冷漠,全然没了那份温酒下菜的居家氛围月光照出的不是幸福,而是浑浊的污气。
但为什么林清玄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呢?为什么他的文字依然是那样的空明澄澈。洒脱自然,依然拥有那样的美丽月光可以下酒呢,让我们可以从中砸吧出幸福的味道呢?
其实,我想这应与林清玄先生的习性有很大的关联。他是习佛之人,打坐诵经是每日的必修课。苏东坡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林先生亦然,不可缺的除了写作。习佛以外,品茶亦成为生命的一部分。茶叶如精灵般的在水中翻转,一缕芳香逐渐从那云雾缭绕中溢开,沁人心脾。他品出了哲思,品出了幸福。去田野散步,日复一日,流光去了,品味留下。
抑或许,林先生自身就是幸福的。他大胆地去寻觅,他清楚自己所需要的是怎样的幸福。因此,他义无反顾地离了婚,并且迅速再婚,新娘很年轻,也很漂亮。不求己身得安乐,但愿众身得离苦,一个忠于内心的人,一个追随心灵奔跑的人,永远不会身陷囫囵,他是幸福的。
冥冥中有一个声音在提醒说:月光是历经千年,但它永远不会改变,变的只是历经千年的人们的心境。
是啊,始终拥有那种美丽的幸福的原因在于始终有一颗幸福的心,能够以孩子般纯净的月光去看待世界。因此,眼中的世界也变得纯净,实现中的月光也变得温馨,清澈起来。
于是,我豁然开朗,原来,要找到那样的幸福一点都不难,要有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的逸兴一两;要有如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的湖面一般的平静五钱;要有孩子的率真三分;再用心境和美丽作引,用温馨慢熬,幸福的月光自然会慢慢溢出来。
饿最好吃,单纯最好,平安是福。林清玄。后记
双色风
双色的风,吹的我渐渐迷失,喜欢狂风卷起千堆雪,卷起发丝飞扬;怜爱柔风轻抚我的面颊,带动我衣袂飘飘。如临世之仙,超然物外,不沾一丝纤尘。
昨夜狂风大作,冲刷着整座城,我站在阳台,急风飞速离去,回眸间便以千里之外。风将吹向何处我无从只晓,更无法预见,何时能再次遇见这相同的一场风,我静静的站在原地,如老僧如定,用心体会这自然狂野的美,用心感悟自然的力量,也正是这可怕的力量吸引了我,我想拥有,我想用双手拥有宇宙,追求无尽的自由。狂风划过长夜,除了这风,便安静的出奇,此刻的我不知何时已入屋,已安详的入梦,而这风便是我梦中的新娘。
今朝,换一身妆素,柔风拂面,尽显了无尽的柔情与情思。一身仙气,衣袂飘飘。柔风包裹着我,让我如身处桃源般的梦幻。春风无力却又显无尽的力量。如母亲的双手,给儿子无限的暖意,是那么的心安,是如此的不舍。我爱慕这温暖的风,它给我了力量,勇于向前的力量。
心有猛虎,就不得不离开这温暖的冢,欲以高飞远走,就不得不破茧成蝶,飞翔于苍穹。轻轻的风激起我内心的怜爱,泪落千行。愿相伴清风,与君长谈。
长叹这双色的风,激起我心中的涟漪,翻起了千层浪,享尽了自然赋予的启迪与哲思。今夕看我舞象,尽展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我乘上风的脚步,去实现没有翅膀的飞翔,扶摇直上九万里,看尽世间浮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