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qg13.com - 她的情感故事】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她的私密照曝光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人人都抬着头,用一种即期待又鼓励的目光看着她,美岚知道其实他们是在等着看她的笑话。
大屏幕上能看到她连着的电脑桌面,那个U盘被她关闭打开很多次,里面一个文件都没有。
区域副总裁抬起手腕看看表,他是专程跑来公司看她的年度汇报的,也是他极力推荐她做发展部经理。美岚为了这件事忙碌一个月,整理她这三年来的工作成果和对公司的前瞻性发展规划,昨晚上更是熬到凌晨三点才睡,认真把整个汇报PPT修改到完美无缺。她记得清清楚楚自己的文件存在U盘上,盘放包里拿到公司。可如今里面什么都没有。
空白的页面像是一个巨大的笑话。
什么都刷不出来,她起身道歉,问可不可以同意她回家拿一次。
“不行啊,”副总裁露出谅解的神色:“我还赶飞机,不然你随后发我邮箱里去好了。”
美岚还想争取一下,但是她的竞争对手廖经理已经起身帮副总裁拎包说:“我送您,我送您。”
说是送,这个人精肯定会在去机场的车上把他自己的方案拿给副总裁看。人和人之间的信任都是好不容易建起起来的,没想到一个失误,美岚努力这么久的升职路轰然断裂。
会议室里的同事默默起身整理资料,有跟美岚关系好的,经过她时还拍拍她的肩膀以示抚慰。更多的是竞争对手,转身离去时掩不住唇角的嘲笑和幸灾乐祸。
美岚心里憋着一股气,下班前接到老公闫立行让她去接孩子的电话,第一次想拒绝。
她想慢慢走几步,公司旁边有个公园,她可以靠在椅子上歇歇,可以看鸽子蹦来跳去,放松一会儿。这放松对一个刚刚失去提拔机会的中年女性来讲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避免她回家后抱怨或者随便找个什么事发泄。
但她又不能拒绝。
因为她是一个后妈。
2
她跟闫立行谈恋爱那会儿,就知道对方有个叫淙淙的女儿。淙淙三岁时她妈跟闫立行离婚,奔深圳找发迹了的初恋去了。闫立行爹妈都当,把淙淙养到十岁,不担心她被人欺负了才敢找对象。
护得那么严担心被谁欺负?无非是后妈。
美岚的妈就劝美岚:“小鬼难做后妈难当,你别把自己砸坑里去了。”
“怎么会?”美岚不相信:“我诚心待她就好了。”
美岚妈叹气:“谁管你是不是诚心,亲娘把孩子打断腿最多有人说管教严格,你敢扇个巴掌试试?吐沫星子把你淹死。”
在美岚妈的阻止下,美岚越战越勇到最后感觉没了闫立行简直活不下去。美岚爸只好劝美岚妈:“她是个机灵的,照他们年轻人说,就是情商高。放心吧。”
美岚的确情商高。
她小时候父母忙,常常这个月在姑姑家过,下个月在舅舅家住,慢慢地学会察言观色,养出了高情商。日常交往,她若想让谁开心,三两句能正好说到心里去。谈恋爱,她能把男朋友哄得什么都听她的还觉得她小鸟依人。后来工作,她也是左右逢源自然而然避开很多明枪暗箭。和她交往的人觉得如沐春风,讨厌她的人挑不出她的毛病。
可才刚结婚,她就觉得自己的高情商纯粹是给她自己找难处。
美岚觉得自己已经对淙淙够好了,可淙淙打心眼里觉得她抢了自己老爸。
美岚买了新跑鞋,淙淙穿着就跑了。十三岁的孩子,脚跟她长得一样大。美岚担心孩子被责骂影响她俩的感情,没吱声。美岚买了一百多块一贴的面膜,淙淙脖子上贴一张脸上贴一张晃悠着出来,美岚觉得她走路有些奇怪,低头看,脚背上还有两张呢。她咬咬牙,心想不能在乎这点钱。去补习班接淙淙,她说自己六点放学。美岚等到九点,她晃悠悠出来。
“不是六点吗?”美岚问。
“哦我可能记错了。”淙淙漫不经心抱着书包,看美岚像是随时要爆发的样子,抬起头狡黠地看她。
美岚知道她在等着自己爆发,好打小报告。她于是深呼吸按下怒火,连车门都没敢摔。
就这么谨小慎微的,小报告还是不少。
“岚阿姨开车急转弯,我头撞玻璃上了。”
“岚阿姨带我吃饭点的菜太辣,我上厕所屁股疼。”
“岚阿姨手机落办公室,一个叔叔送来的。”
看看,她还知道挑拨。
3
美岚在小提琴班楼下接淙淙,左等右等没见下来。得了,又是故意耗着她呢。她今天心情不好,干脆停车走上去找。
几个背着琴的小姑娘从楼上走下来,美岚扯着一个问,知道教室在603。可刚到五楼,就听到楼上有激动的吵闹声,间或还有人在哭喊。
美岚心里一急加快脚步上去,见琴行的大厅里站着四五个人,一个红围巾女人正说着什么,由于太生气,一边说一边还在跺脚。她对面的琴行老师在低着头解释,也是满脸通红。
出什么事了?
美岚推开门,听到淙淙的声音:“你们敢打电话给我爸,我就去死!”
“怎么了?”她跑过去,看到淙淙正坐在地上哭,红围巾女人正指着她在骂:“谁稀罕打给你爸,报警!现在就报警!”
“等等,”美岚站到那女人面前:“我是她妈妈,有事你跟我说吧。”
红围巾女人狐疑地看着美岚,作为一个十三岁女孩子的妈妈,她的确是太年轻了些。对方有些信不过,低头看淙淙的反应。淙淙哭着抹泪,眼神躲闪扭过头去不敢看美岚。
这算是默认了。
老师和红围巾女人还有淙淙各说了一遍,按照美岚的理解,她更愿意相信淙淙的话。
淙淙说一个学琴的男孩偷拍她的照片,她恼了,把对方的琴从楼上丢下去。所幸没有砸到人,但是那琴很贵,四千多块。
老师说监控只拍到淙淙夺过琴去摔,没拍到男生拍她的照片。
红围巾女人说自己儿子很乖,平时连游戏都不玩,怎么可能偷拍女孩子。
所以淙淙说这男生活该,老师说琴还是要赔的,红围巾女人说不光要赔琴,还要报警告诉家长学校,给淙淙记上处分。
淙淙怕爸爸责备怕学校给处分,所以哭喊着如果他们敢打给她爸爸,她就自杀。
美岚今天的脑子已经够蒙,这会儿简直想炸掉。
淙淙的确是被闫立行娇惯得有些跋扈,就算对方做了出格的事,砸琴甚至是完全不顾楼下行人的安全丢下去,也是不对甚至违法的。但她知道这孩子不是没事乱找茬的人。她难为自己,是因为自己“抢”了她爸爸。但她从不会无缘无故伤害人。
她需要教育,但不是诬陷。
4
“我能看看你儿子的手机吗?”美岚问。
红围巾女人气势汹汹把手机丢给她:“没有拍!我自己看过了。”
“不急,”美岚看向老师:“我能用一下你们的电脑吗?”
她找了根数据线把手机连上电脑,从自己的邮箱里提取了数据恢复软件安装好,然后点选手机相册所在的内存盘,等着进度条满格。
老师和红围巾女人站在她身后,目不转睛地看。
“淙淙,”美岚喊:“几号拍的?”
淙淙忐忑地站起来,走到她身前:“就今天。”
话音刚落,被恢复的删除文件已经出现在文件夹里。美岚点开一个,是街景。再点开一个,构图有些奇怪。她感觉身后的红围巾女人呼吸粗了起来。
那张照片上是一个女性的底裤,很明显是从裙底往上拍的。
美岚又往下翻。
“不用了!”红围巾女人猛然拍下笔记本电脑液晶屏,然后拔掉数据线抓起手机,踢开地上断了弓弦的琴,扯着儿子踢开门走了。
她那么生气那么恼怒,她的脚步声很响,背影像一只要发疯的母狮。
美岚的心里很同情她,她和自己一样,是一个失败的教育者。证明自己女儿摔掉对方的琴事出有因,并没有让她心里好受一点。这女孩选择维权的方式完全不对,她鲁莽又粗心,这么下去势必会酿成大祸。
而自己,到底是要做一个被恼恨的教育者,还是举着情商高的大旗,得过且过任由她发展下去呢。
她才十三岁,正是塑造的时候。
美岚起身帮淙淙收拾东西,她的老师对淙淙道歉:“对不起,我们误会你了。”
淙淙太紧张以至于神情是慌乱的,她只是僵硬地给老师鞠躬,然后回头看美岚。
那目光很复杂,难堪里夹杂着感激。
5
回去的车里她们谁都没有说话,淙淙发现车去的方向不是他们小区,她也不敢问,跟着美岚下车。美岚指着一栋楼,说:“你知道吗?去年一个小孩从那栋楼二十五层丢下来一瓶牛奶,砸死了一个躺在婴儿车里正睡的孩子。”
淙淙没想到她带自己来是说这个。她想了想,承认说:“我不该把琴从楼上丢下去。”
“是,”美岚说:“他做的事情已经违法,你可以报警也可以告诉老师和爸爸,发泄也可以,摔琴的话就是赔偿,可如果你想也不想丢下去,我认为这是错的。”
淙淙低着头。
美岚又说:“其实这是我的错。”
淙淙的眼睛偷偷翻上来看她,不明白她为什么检讨自己。
“我嫁给你爸爸以后,总是担心你伤心生气,这两年你想怎么着怎么着,从没有责备你。所以你做任何事情都不再想后果,是不是?”美岚的声音从没有这么严肃。淙淙在她面前打了个寒颤。
“以后不会了。”她斩钉截铁说:“以后你做错了事,我会说你骂你甚至也可能会惩罚你,当然我会尽量忍住不打你。”
她停下来等淙淙消化她的意思。淙淙好久才说:“我妈没有打骂过我。”
“是。”美岚撇嘴:“不用拿我跟你妈比,我现在是你爸爸的妻子,是你的监护人。我会严苛教导你,不会放过你任何一个错误了。”她顿了顿:“闫淙淙,你的好日子到头了!”
淙淙缩着脖子,还想跟她顶嘴,但一想到她今天在琴行面对老师和红围巾女人的霸气,就觉得自己硬不起来了。
“今天的事,”到最后淙淙小心翼翼说:“能不能不要告诉我爸。”
“不行,”美岚回答得很干脆:“他也是你的监护人,我们不会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还有,我的面膜一次只能用一张。”
“哦。”
“穿我鞋子之前要经过我的允许,这是礼貌。”
“嗯。”
“坐后排系好安全带,你阿姨的确开车野。”
淙淙答应着,有点想笑了。
“还有,你爸是男性,以后禁止把你屁股疼的事拿出来跟他说!你不愿意吃辣就单点清淡的吃。”
淙淙彻底笑起来,两人之间竟然有了熟络又相互信任的气息。
上楼回家的时候,淙淙主动承认说:“有个事你能不能先别生气,我今天早上动你U盘了。”
美岚当然气,但是既然这事已经无法挽回,她想还是再忍一次吧。
她对自己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忍。
“我不气,”开门前她说:“但是罚你打扫卫生一个月。”
6
美岚硬了起来,果然该吵就吵该骂就骂。淙淙依旧很嘚瑟的样子,但是也不敢再明知故犯故意找茬。
闫立行还好,他很信任美岚,美岚觉得孩子做的不对,他从不护着。但是有一次美岚发现她罚孩子关禁闭,闫立行非拉着她出去溜达一圈。溜达回来美岚看到淙淙在偷吃苹果,她喊了一声,淙淙红着脸跑开,还对她“哼”了一声。
那声音里也没什么胆怯,就是一个顽皮孩子的样子。
这一年中秋节她回娘家的时候带上了淙淙,美岚妈跟美岚说悄悄话:“这孩子教育得不错,说话做事知书达理的。”
美岚还挺得意。
或许做人后妈,根本不需要窝窝囊囊的高情商吧。
把心底要说的话说了,把要管教的事做了。我不管你爱不爱我,以后会不会抛弃我,出门说不说我坏话。我只是要按照我的心意,把你教育成一个正直优秀的青年。
至于其他,我无愧于心,没什么好怕的。
也不屑于怕。
(完)
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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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她
三年前,我22岁,在我的老家,这个年龄就要面临着谈婚论嫁的时候了,母亲也会偶尔催促,说实话,那时候我是真想谈恋爱,如果感情合得来,我也想早点步入婚姻。那时候我高中毕业后在老家上了快两年班,我从来没有想过,时间过得竟如此之快!本以为上学不会有太多的烦恼,它确实如此;但任何事总得有个结局,美好的事就会有个美好的结局,糟糕的事就算结局多不好受,不也挺了过来吗?也许留下的遗憾和回忆,都不过是成长岁月里自己曾经的模样。
我曾问过自己,对于感情犯过的错误,自己却也不知道算不算是个错误,每当回忆起来时,才觉得,爱得不勇敢,爱得不踏实。才觉得,爱,真的是有时候顾虑了太多,才失去了太多,有人说,不是有情人没能成眷属,而是没能成眷属的人不够有情,爱一个人,我们真的爱得太多虑了。
有些事总发生在你意象不到中,我曾想过和女孩子第一次亲密接触应该不是这样的当我触碰到她身体的那一刻,我告诉自己是在做一件事,教她游泳,但我不是一个太放得开的好教练,她总嘱咐我把她托稳一点,但胡乱挣扎的她还是呛了几口水,最后她却主动把我的手紧紧抱住她的腰部,就这样抱紧了,可别再松掉了!她继续坚持她的蛙泳。
但后来,她没有学会游泳,我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教她。直到后来的一次聚会,我想每个人一生中至少得有一次,为了某个人,不惜破例一次自己从未做过的事吧,于是大家去酒吧喝酒,去唱K,我却任何事都得保持一个度,所以酒场上我并没有喝多,也深知自己是个不甚酒力的人。直到午夜,同事们三三两两都散尽后,她略带微醺要我送她回家,也许我从来不会拒绝她的要求,或许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上为她做每一件她主动邀请的事而感到高兴,我真的有点喜欢上她了,是真的!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她告诉了我她家的位置,一上车,在街灯恍惚的街道里,她微微倒在我肩上睡去,我闻得到从她身上传来的酩酊酒味,我把胳膊重新摆正脱了外套替她披上,一个人在心里想,你有何苦要喝得如此大醉。下车后,她醒来,我送她到家的楼下,她把外套递给我,顺势猝不及防地吻住我,有一股莫名的感觉使我血脉膨胀,我使劲挣脱她,你喝多了,早点休息吧。没有喝多,我很清醒,你是喜欢我的对吧?为什么不承认呢?我也喜欢你啊!她热泪盈眶,我不知所措!
如果我有侵犯到你,对不起!刚才是我太冲动了,晚安!她转身离去,显得很失落。我是不是伤害了她,可那真的是我的初吻,她也真的是我爱上的第一个女孩子,她就在我的眼前。对!我承认我喜欢你,那种感觉只有每次见到你时才会有的感觉,刚开始我只认为那是体贴和照顾的一种,但渐渐地我想,我认为,那是对你的爱!我鼓起勇气说出来了,我爱你!她再一次投入我的怀中,这一次,我主动给了她一个深深的吻当爱来临时,你永远不知道它会以哪一种方式面对你,而你要爱的那个人,在你眼里,是多么的弥足珍贵。
转眼一年过去了,2013年,我们的爱情还是走散了,记得那一天你说,我们分手吧!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吸烟,喝酒,爱做一切女孩子不愿意做的事,而你不同,你还年轻,应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我没有拒绝你,就像一开始一样,可能对于你我学不会拒绝你的任何事,包括分手。你比我大两岁,原本我以为爱情的开始从来不是错误,错误的是开始之前我们还没有更加了解对方,所以才将这个错误拖延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用来彼此包容!你说,直到后来你才发现,我真的不是你想像的某种人,你说我单纯,善良,有时候还有点老实。我也明白,这是你于心不忍的理由,也许我们都没错,就算是错了,那又怎样!至少青春里的爱情,有过遗憾和一些不顾一切的选择,才会明白未来所属于自己的都会成为修炼。你的祝福那样诚恳,我也试着学会不挽留,那时你说,你一定会找到一个真正懂你爱你的人,因为你值得那样的人去爱!我说,爱情,有时候不是输给了时间,而是输给了青春,我也祝福你!然后我们真的就各奔所命,各生欢喜。
也许有一天我会遇到一个女孩,可能她会问及我的情感经历,我也应该诚恳的告诉她。当她说会不会后悔和她谈恋爱结婚,如果爱情够理想,婚姻够满足,我会对她说,没关系,你来得刚刚好!我想,这也是我们都很渴望得到的幸福。
她的梦想
她站在山间的小路上,挥挥手作别炊烟雾缭的村庄,田边忙碌的亲人,童年记忆的黄土地。不带走一片湛蓝天空的云彩,不带走一滴清澈见底的流水,带着满心的不舍追寻她的梦想。
依稀记得一年级刚入学老师便问她们:小朋友都有什么梦想呀?小伙伴争相踊跃回答宇航员记者空姐大老板熟悉的气息依稀伴随耳边。如今她已长大了,离梦想的道路也近了,她的梦想导演。
她热爱电影,热爱剧本,热爱生活。她喜欢王家卫,喜欢张艺谋,她也喜欢张健。她想与他们那样把生活放在电影里,她也想把思想,感情,融合在电影里。
有人说: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实现理想是一个艰苦奋斗的长征路。她以为她并不差,她可以学会坚强,她可以假装不软弱。当现实的骨感让她感到疼痛,感到无力,她也曾哭泣过,她也曾想要放弃过。但是,想着那些与她一样怀揣梦想而不放弃的伙伴,她并不孤单。
日暖侵人心,驽马功不舍。锲不舍使金石镂,锲不舍使水穿石。古往今来,实现梦想,功在不舍,即使你日后并非依靠你的梦想而谋生,也不会因为生活而放弃那些年一起追寻过的梦想光语。
一个人有梦想才会有追求。才会有积极向上动力,才会有明确前进的方向,才不会因为现实迷失了原始的方向。现在,她现在那个即将迈入大学的高中小路上,她挥挥手作别过去的童真稚气,带着读书身影的教学楼,相伴相随的伙伴。不带走一束冬日的阳光,不带走一颗夏日烦躁的心。带着满心的不舍追寻她的梦想。
20xx.11.21玉琪
她的日记
一
“我总是一个人,下雨的时候,晴天的时候。一个人不行的,什么都做不到……”
重歌按灭了手机,雨滴打在地上的声音响在她耳朵里,她撑起橘色的伞,走进雨帘。窑镇的大街小巷她都很熟悉,至少十年前是的。
白墙乌檐,水花淋漓的湖面,重歌在雨中缓步前行,路过年少时驻足的小店,走进一条幽深的巷子。
她走上青石阶,停在一扇门前,门上的锁锈迹斑斑,墙角有生机勃勃的苔藓,她蹲下来,伸手去碰那鲜明的绿色,脑海里一闪而过的画面,是一个女孩赤着脚站在门里,门外大雨倾盆,女孩蹦了两下,笑的跃雀,裙袂飞扬,像一朵盛开的丁香。
能打开这扇门的钥匙早就丢了,重歌站起来,舒了口气,她没有试着去敲这扇门,而是转过身,踏着来时的路走出巷子。
二
“我还是很喜欢下雨,虽然没办法出门,但是在屋子里看也是一样的,我能看到雨落在花草上,落在院子里,落在屋檐上……”
重歌洗完澡,湿着头发走出卫生间,旅馆的吹风机她用不惯。电视里放着不知名的电影,她扑在床上,摸起手机看了一眼,干干净净的桌面,什么都干干净净。
她打了个电话。
“您好,我明天能去看房子吗?”她盯着电影里泪眼朦胧的女孩,电话那边的人沉默了一下,旋即清脆的女声回答:“啊,您是在网上说要来看房子的那位?”
“是。”重歌让自己的声音带上温柔的笑意,“您明天方便吗?”
“方便方便!请问您怎么称呼?”
“我姓杨,杨重歌。”
“名字真好听呢,”那边笑道,“我叫彩云,姓在网上有写的。”
“好的,宁小姐,那我明天过去。”重歌道,等到对面道别挂了电话,她才将手机从耳边撤下来,楞楞的盯着干净的桌面,桌面背景是一片星空,璀璨而梦幻。
三
“也许所有人都生来孤独,有人习惯孤独,有人却在自欺欺人,将烈火也当做温暖,飞蛾扑火。”
彩云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长得十分清秀,开朗爱笑,重歌很庆幸她是个话多的人,自己只要静静听就好,至多点头答是,以表明自己有在认真倾听。
彩云出租的房子在一栋老式居民楼里,她父母留给她两套房,就在这栋楼的四楼,正对面的两户,一套她自己住,另一套她租给了重歌。
房子面积不大,装修的很温馨,很适合两个人蜗居。
“你父母装修的吗?”重歌问。
彩云摇摇头:“是我。”
重歌感叹道:“居家好女人,娶了你的人真幸福。”
彩云腼腆一笑,重歌也跟着笑:“看来已经有男友了,介绍一下?”
彩云低下头:“你太会猜了,只不过,他不爱出门,等有机会,我介绍他给你认识。”
重歌立马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只是彩云却藏藏掖掖,不愿多谈她的男友。重歌也不再多问。
讲了一些注意的事项后,彩云便告辞回家,重歌送她出去,看她敲响对面生了锈的防盗门,接着转身对自己促狭一笑。
里面的门开了,重歌没有看清防盗门后的人长什么样子,只听一声锁响,彩云拉开了门,一张脸一闪而过,重歌牢牢的记在了脑海里。
四
“阿笙是个很奇怪的人,他从墙头跳进来的时候,笑的像刚开的花儿一样,他不论晴天下雨都会来,来看我,给我讲故事,讲很多很多……”
重歌又做梦了,关于那个白裙女孩的梦,不是噩梦,那梦很美,美得不真实。
她在凌晨的昏暗里醒过来,手机循环播放着一首老歌,四周陌生的家具蛰伏在暗影里,重歌的不安达到了极限。
她的手伸向床头,摸到了一盒烟。五个小时的睡眠,她却异常清醒。
“早啊。”她对着黑暗道,接着点燃了一支烟。
汽车的喇叭声回答了她。
灯光闪过,她苍白的脸满是泪痕。
她突然知道今天要做些什么,烟灰落在被单上,她把那点红攥进掌内,眉头突的一跳。
夜市里新买的钟表不肯清净,滴答滴答,吵闹却悦耳。重歌数着滴答声,直到防盗门被打开的声音缥缈而来。
她便知道是时候了。
“阿笙他……”老歌放完,清澈的女声响起,重歌眼疾手快的将手机关机,她闭着眼笑开。
“他是一个如何的人呢?妹妹。”
五
“我曾经问姐姐,飞蛾扑火为的是什么,只那一瞬间的光明,是不是有些傻。但是我遇到了阿笙,他就是那一簇火焰,温暖明亮。”
重歌见到了那个男人。彩云的男友。
他很年轻,但表情阴郁。重歌在楼梯口拦住他。
“买早餐吗?”
那个男人淡漠的看着重歌,缓缓点头,那是死人一样的眼神。
重歌很可怜他,他一定经历了很可怕的事。
“一起吧。”重歌道。
男人没动:“你是谁。”
“一个房客而已。”重歌微微一笑。
男人盯着她:“你有什么事问我是吗?”
他的眼神期待而决绝,重歌眯起来眼睛,她不信。
不信任何从别人眼睛里读出来的东西。
因为她无法得知情绪的源头,就像无法得知死刑犯的悔恨,是为了忏悔,还是为了没有更好的销毁作案痕迹。
“你觉得一个女人会问一个男人什么问题?”重歌笑了。
男人摇头:“我不知道。”
“待会有空吗?”重歌忽然盯着他。
男人沉默。
重歌莞尔道:“大约会这么问。”
六
“我在巷子里等你。姐姐,你临别送我的手机从未接到过你的电话。我在巷子里等你。”
“阿笙是吗?”重歌问。她和那个男人走在老城区坑坑洼洼的街上。
清晨的老街伏在薄雾里,阿笙在那雾里答了一声是。
“彩云真是个好姑娘。”重歌说了意义不明的一句话,阿笙笑了一声,一样意义不明。
两个人走进一条巷子,心照不宣。青苔石阶,锈迹斑斑的锁,重歌与阿笙站在门前沉默着。
“也许你该试试能不能翻进去。”重歌道。
阿笙看向重歌,他阴郁的脸上第一次显现出生机。
重歌在第一级台阶上坐下,点起一根烟,脑海里一片清明。
“我从来没走过正门。”重歌木然的吸了一口烟,听着阿笙梦呓般走到她身后。
她听见锁链叮当一下,接着一声巨响,她吓了一跳。
阿笙用蛮力打开了门。
满院生长着荒芜的杂草,正对门的屋子房门紧闭,阿笙走了进去,他步伐紧促,像是期待已久的东西在那
屋子里等着他。
重歌将燃了一半的烟捻灭在手心,她冷冷道:“你当初就是在这里杀了我的妹妹吗?”
七
“我没有等来的人也许已经将我忘了,他这么说。我最爱的人也并不在意我,他这么说。他说很多温柔都是假的,他说他也在骗我。”
日出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满是蛛网的房间,重歌抚起桌上的灰尘,经年累月的灰尘被搅动起来,有些落在重歌黝黑的长发上。
“妹妹从小身子就弱,父母工作忙,她不能出门,我就给她讲故事听。”
她缕下一串蛛网:“我十六岁离开家,到了今年,已经过了七个年头。这七年里,我除了寄给过她一部手机,就再也没联系过她。”
“为什么?”一直没有发声的阿笙问道。
“没有为什么。”重歌答,“我是一年前得知妹妹的死讯的。她死在家里,你身后的那张床上,没有被性侵的痕迹,但处女膜却不是完好的。死因判定自杀。”重歌弯起来嘴角,“我才不信。”
“我收拾了她的遗物,发现了那部手机。那里面有许多录音,是她的日记。父母搬回了乡下,认命的度过余生,但我却在日记里,听到了许多事情。”重歌看向阿笙。
“她提了你。”重歌道,“她说你是她的光明。”
八
“姐姐,你走的那天,没有跟我说早安。”
“我没有杀她。”阿笙闭了闭眼,痛苦地说。
“你的样子告诉我你是知道关于她的死的。”重歌走近阿笙,她光滑的脸庞划过一滴泪,“阿曲就躺在这里,你还要当着她的面骗我么?”
阿笙苦笑了一声:“我那样爱她,怎么会杀她……”
“你不爱她,你只爱你自己。”彩云的声音随着开门的响动传进来。重歌看她从杂草丛生的院落里踏进来,表情冷漠,手里提着一把锋利的刀。
“不要动。”彩云抬起刀指向重歌。重歌呆愣在原地,之前所有的猜测全都落空,她的眼神迷茫里带着不可置信:“是你?”
“你想听故事吗?”彩云颤声问,不是因为害怕,重歌看见她在笑,笑的凄凉。
九
“有一个姑娘和男孩从小就相识,他们一起长大,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会终成眷属。可是有一天,长大的男孩变成了少年,他不再记得孩提时代的承诺,他爱上了高墙里的另一个女孩。”彩云抬起头,忍住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他每天都去看望那个女孩,尽管那个女孩是个无法出门的病秧子,他们在高墙里依然很快活。终于,姑娘忍不住了,她去药店买了药,学着男孩一样翻进了那个院子。”
“那个女孩很漂亮,白裙黑发,坐在窗前看书,与世无争,像院子里新开的丁香。”彩云像是回想起来久远的事,“我将我的痛苦施加在她身上,我告诉她我的痛苦,也把她的幸福都说成了痛苦。”
接着,彩云看向阿笙,笑容诡异:“紧接着,阿笙来了,他看着我将药递给他所爱的女孩,看着她喝下,却无动于衷。”
重歌感到她的头皮炸了。
“她当时没有死对不对。”重歌颤声问。
“她攥着手机念完一段话,才死去的。我和阿笙把她抱到床上,看着她离世的。”彩云依然看着阿笙,脸上满是讽刺,“你说你爱她,也不过如此。”
“我没有杀她,是你做的。”阿笙脸色苍白,木然道。彩云轻描淡写的点头:“是我做的,那么今天,你来做吧。”她将那把刀递给阿笙。
“阿笙,除了你自己,你爱的人只有我。”彩云疯狂道。
阿笙接过那把刀,他看向跪下来的重歌,一步步接近她。
那个女人有时候很像去世的阿曲,他没有勇气去救的阿曲。
他走到重歌跟前,蹲下身,彩云在身后不断的催促,他没有理会。
他将那把刀交给了重歌,对方泪眼朦胧里闪过一丝错愕,接着便是狠厉取而代之。
阿笙的心被利刃贯穿时,他想的是,原来自己还是有心的。
十
重歌听见警笛声在接近,她在浓郁的血腥味里,看彩云躺在地上挣扎。
“你死定了。”重歌冷冷道,彩云死死的盯着她,说不出话。
阿笙伏在地上,脸上的表情异常安详。重歌带血的双手摸出烟和火机,她在警笛声里点燃了一支烟。
尾声
“这个犯人我认识!”休息时间,一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子指着手机里的新闻叫道。
旁边的女孩们被吸引,凑过来七嘴八舌的打听。
“她以前也是这里的小姐嘛,”年轻女子侃侃而谈,“人怪的狠,捻烟不在烟灰缸,非得摁在手心里。”她嘴角一撇,显出一种嫌弃,围观的女孩露出同情神经病人一样的神色。
“还有,那天半夜我起夜,经过走廊,我看见她站在走廊上,对着窗户外面的一片乌漆麻黑说……”
“说什么?”有个女孩紧张的问,她很怕鬼故事。
“她说了一句,早安。”
那年的她
在你的周围,是否有这样一个女孩,她整天微笑,无论是多么令人难过的事,她也总是微笑着,仿佛一切事都不能改变她的心情。
其实,她不是没心没肺,只是不知道该如何用表情来表达她的伤心和难过,她不愿与别人诉说,因为即使说了也没人懂得,也没人理解。所以即使前一秒被骂的狗血淋头,但后一秒她也表现的无所谓。
她不是不懂老师的叹息,同学的嘲笑,只是不愿用伤心和泪水来装点自己的心情。但是她想,她是幸运的,她有许多人关心,有她们的陪伴,她觉得很幸福。只是有一天,她的伪装打破,她的面具被撕碎,终于露出了她的一张铺满泪水的面孔。
事情发生在她的初中时代,她有一个很喜欢的男孩,她喜欢男孩的可爱、淘气,连自己被他捉弄时的坏笑也是如此令她心动。但是男孩的顽劣扔着挡不住他帅气的面容,他的优异的成绩让他成为老师的宠儿。所以,有许多女孩也似她一般被男孩迷住。
终于到了初二那年,她再也经受不住青春期的朦胧爱恋,鼓起勇气向男孩表白了。只是,结果是可悲的,男孩用残忍的话拒绝了她你有什么值得我去喜欢,你没有漂亮的面孔,你没有优异的成绩,你脾气暴躁,在你的身上,根本没有什么值得让我去喜欢的地方。而且,就算这些你有,我也不会喜欢你的。
她很失望也很气愤,她知道自己有许多糟糕的地方,她以为自己不会在意的,但是,当男孩揭露这一切时,她发现自己做不到不在乎,她还是会难过,还是会痛苦。
从她告白后,她发现一切好像都变了,他不再对她微笑,他刻意的疏远她,他不再对她说一句话,反而,他对她的好朋友热情得有点过分。呵呵,她想,她知道了他的想法。于是,一切仿佛回到了从前,只是,她开始戴上了面具,一个永远微笑的面具,她开始尝试着忘记他,开始适应这已改变的一切。
时间摇曳的走过,终于到了初三上期。
那一天的阳光好像格外灿烂,透过绿叶照在微黄的课桌,折射出一层淡淡的黄晕。她坐在那里,无聊的摆弄着笔,忽然好友兰兰像风一样火火的跑进来,满面笑容的对她说xx,我喜欢他,上个星期他向我表白了。呵呵
她默然坐在那里,忽然笑着说,呵呵,那好啊,好久请我和清喝喜酒啊。不知道好友还说了什么,只是,那早已平静下的心微微泛起了波澜。她望着窗外,忽然觉得阳光好刺眼。
到了初三下期,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再这样了,于是,她开始努力,她不再关注他,把身心都投入到了学习中。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总有一抹视线看向她,当她抬头寻找时,又消失了。
时光穿梭,到了中考的前几天,她又发现了那抹视线,沿着视线看过去,她不淡定了,因为那抹视线来自于自己曾经喜欢过的男孩,但是内心却再也没有那时的紧张和澎湃了。于是,转过头,不再看他。
终于到了中考前一个晚上,她收到了男孩的信息:加油,我相信你。她没有回信。
拿通知书那天,她很高兴,因为她被重点高中录取了,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男孩约她等会见一面,她没去,因为,她,早已不喜欢那个幼稚的她,不再是当初那个懵懂的女孩了。
她的故事
夜深,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金还是被一阵一阵的肚子疼疼醒了,嘴里低声咒骂了一句,跌跌撞撞的起身寻找止痛药,要命的大姨妈,空荡荡的夜,金也丝毫没有感到不安,可能她有孤独和烈酒吧,跨过地上零零散散的酒瓶,金终于找到了止痛药,抓起桌上的酒杯胡乱吞进了几片,又沉沉睡下。
下午,金缓缓起床,卸妆随意披个外套就出门了。
“嘭”的一声,门被粗暴的推开,架着眼镜的男人愣了愣神,金就已经坐到了他的对面,“你是不是又喝酒了,跟你说过多少遍,治疗期间不能喝酒。”坐在金对面的年轻男人摘下眼镜,皱了皱眉头,“陈医生,如果你开的药有效的话,我也就不会依靠酒精了。”金面无表情的打趣道。
陈连哭丧着脸,真心觉得自己倒霉,要不是同科室的医师结婚的结婚,有孩子的生孩子,也不会让他这个加班带班单身狗遇到了金这么不讲道理的病人,陈连又絮絮叨叨的讲了很多,做了一下心里疏导,又开了一些奥氮平和喹硫平,嘱咐金按时服用,宽大的袖子里伸出一个瘦弱的手臂,陈连一把抓住,这条手臂上还有一条并不怎么新鲜的干涸还未愈合的血迹,突如的抓力让金感到十分疼痛,“疼吗,你这样很不利于治疗。”金不明白陈连为什么突然之间那么生气,也许也是吓到了,有点歇斯底里,却又有点惊慌失措,仿佛戳到了自己的痛点,“我不想这样,我真的不想这样,可是我真的控制不了啊,我尽力了我真的尽力了,你相信我。”蹲在地上的金用力的蜷缩着自己的身体,想让自己安全一点,陈连叹了一口气,缓缓的蹲下:“对不起,我刚刚有点激动,是我不好,别难过,好不好。”陈连温柔的拉起了金,在金的一再推脱下把金送回了家。
两个人,一夜无眠。陈连向医院请了长假。
第二天一早,金就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是我,陈连。”金诧异的打开了门,门口站着拎着早饭局促的陈连,“你怎么来了?”“我认为你需要一个私人心理医生,至少现在的状态很需要。”
“我没钱。”金一直都是这么直截了当。
“没事这是免费的,这不是这几个星期我对你的治疗一直没有起效嘛”陈连尴尬的摇了摇手中的早餐,有金最爱喝的皮蛋瘦肉粥,金狐疑的接过早餐。还是邀请陈连进了门。
地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酒瓶,“看来你还是挺有钱的呀,地上那么多酒瓶,”话一出口,陈连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又有一团怒气。“所以我才没有钱请您这个私人医生了。”金不冷不热的回敬了一句,陈连刚要发作,看着餐桌旁大口大口喝着皮蛋瘦肉粥的金,心情不由自主的舒缓了许多,竟然觉得暴劣的金也可爱了许多。
一回生二回生三回熟。
第三天的时候,陈连像在自己家一样来去自如,收起了金家里一切锋利的工具,清理了地上大大小小的酒瓶,开始死皮赖脸的谋划住进金的家,当陈连说出这个想法时,还是遭到了金戏谑的嘲笑,一个披着狼皮的心理医生,嘲笑归嘲笑,金居然也鬼使神差的答应了,划分了陈连的活动范围,又恶狠狠的威胁了陈连,头也不回的就出门了,陈连却仿佛透过金的狮子吼,看到了可爱的小猫咪。晚上,陈连开始发短信催金回家,金打开手机看到短信的那一刻,就愣住了,有多久了呢,好像从来都没有吧,没有人问她在哪,没有人焦急的催她回家,自己像一个吃玻璃长大的透明人,金一饮而尽,走出了酒吧。到了家门口,金刚掏出钥匙,却又把钥匙放在包里,迟疑的抬起手,敲了敲门,门开了,站着笑吟吟的陈连,金拖着一袋酒进了卧室,盘腿坐在床上,打开一瓶,便咕咚咕咚的往嘴里送,,门被粗暴的推开,这次是陈连,夺走了金手中的酒瓶,拽着金走进了客厅,小小的餐桌上,摆了几个普通的小菜,两碗粥,一杯牛奶,这种场景熟悉又陌生,金突然有点不习惯,转身就想钻进自己的房间,陈连紧紧的拽住不放手,把金拉到餐桌旁坐下,金也忘了究竟自己多久没吃过晚饭了,机械似地拿起筷子,夹起一颗菜,送进口中,味蕾瞬间得到满足,香咸可口的味道立刻在口腔蔓延开来,却也有一丝的不适,胃里的残渣像开水一样沸腾开来,开始不受控制的涌出,金冲进了卫生间,抱住马桶吐起来,一向淡定的陈连也慌了神,轻拍金的后背:“对不起啊,可能是我做的太难吃了。”抱着马桶的金刚想张口,却被空气中弥漫着自己呕吐物刺鼻的发酵酒精味再次恶心的吐了起来,半晌,金终于吐够了,抬起头:“陈连,你做的菜很好吃,只是我很长时间没有吃过晚饭了,有点不习惯。”陈连第一次见到那么认真的金,两只认真的眼睛像澄澈的镜子,映出了陈连关切的面容,陈连轻轻的扶起金,“我还是先喝点牛奶适应适应吧。”金的开口打破了沉默的尴尬,简单的一句话,却让陈连的心里乐开了花。
之后的每一天,陈连像个家庭保姆般尽全力的挤进金的生活中,他知道金的歇斯底里,他知道金抑郁的像个怪物,可那又怎么样呢,爱的种子已经在心里发芽,过不久就会长成盘踞心中的大树,根枝错落,轻轻一扯,撕裂的疼痛就蔓延开来。金还是早出晚归,流连于各色人物之间,听各色各样的故事,金喜欢听故事,不论是血淋淋还是甜蜜蜜的故事,金都喜欢,因为金没有故事,就像一个失血过度的吸血鬼,不停的吸取新鲜的故事,否则就会干枯,这一点,被金视为活着的理由,而陈连,只想成为金的故事,陈连开始陪着金去酒吧,看着光怪陆离的人,听着奇奇怪怪的故事,开始一点点的减少金的用药量。
而这一天,金又失眠了,从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丝毫没有困意,巨大的失落感和无助感压的她每个细胞都在孤独的呐喊,没有酒精,没有刀片,陈连把它们偷偷的都扔进了小区楼下的垃圾桶,苦痛感袭来,金并不长的指甲深深的陷进肉里,生生抠烂了表皮组织,满是疤痕的胳膊上露出了红色的血肉,只有这样,金才感觉到安心,惨白的日光灯下,一滴滴的红色格外的刺眼,金索性关了灯,踉踉跄跄的站起来,走出卧室,要去找酒,翻箱倒柜的碰撞声的声音惊醒了在客厅沙发的陈连,陈连赶忙打开灯,看见金趴在地上,还在找客厅的各个角落,陈连小心翼翼的扶起她坐到沙发上,额头已经淤青了一块,陈连不禁苦笑,可能这就是刚刚的碰撞声吧,陈连起身从冰箱拿出冰块,小心翼翼的用毛巾包住,放在金的额头上,金伸出手扶住,陈连却看到了指甲上红色的血迹,下意识的一把拉开金的袖子,胳膊上湿润的黑红色像被撕开的小洞,咧着嘴在对陈
连笑,陈连用力的握住伤口,心中的怒气在这瞬间被引燃,金只是一动不动的像个木偶,不哭不闹,也感觉不到疼痛,粗重的呼吸声逐渐靠近,陈连猩红着眼埋进金的手臂,张开嘴,狠狠的吮吸,腥甜滑过舌尖,金终于有了回应,拼命的要推开,陈连却拥的更紧,抬起头,捏住金的下巴,吻了下去,血液的腥甜充斥了两人的口腔,良久,陈连看着金的眼睛,“我们在一起吧,我爱你。”“好啊,这样的我,你真的爱吗?”金玩味的笑着,却一脸的无所谓。陈连认真的点头,把金抱的更紧,“我爱你,无论什么样的你,你并没有怎么样,你就是你,我爱的也只有你。”金收起玩味的笑容,泪眼朦胧,开始正视眼前的这个认真的男人,这个男人让金感到安心,金突然也有了就这样安静的过下去的想法,安静的夜,让两个人的心拉近了许多,不知不觉,金就在陈连的怀里睡着了,陈连就这样保持这个姿势坐了一个晚上。
金醒来,又惊又喜,惊的是陈连真的坐了一晚上,喜的也是陈连真的坐了一晚上,而陈连有点忐忑,又有点紧张,“我去给你买早饭,你再睡会儿。”一只小手轻轻的握住了陈连,“我们一起呀。”陈连抑制不住喜悦望向身后的女子,两只手握的又更紧了些,陈连相信,未来,有更多更好的故事等待着金,而他,就是要成为金离不开的故事。
楼下的她
(一)
那年,南下的火车,载着我一腔的热血。
社会的熔炉,勾心斗角,私心与利益勾结。
职场的失败与成功,挣扎卑微,浮浮沉沉。
镜子里,一个将近而立的男人,颓然。
淡淡的烟圈,带着忧郁,飘散空气里,变成一种窒息的感觉。
成熟的代价,换来心的孤单。
老父说:你应该找一个伴侣了。
可是,找到一个心仪的人谈何容易。
花天酒地,逢场作戏。孤独的人,越发孤单。
(二)
那晚,驱车回公寓。
在走道里,突然遇到了一个陌生的女人,她是那种让人一眼的难忘的人。
一袭蕾丝长裙,及腰乌黑的头发,皎洁干净的面容。
美得如此不沾风尘。
她正低着头快步走过我身旁。
我扭头看着她的背影,失神。
那晚,我辗转难眠。
后来,遇到她的次数多了。在公寓门口保安那打听了才知道她住我楼下,是新搬来的住户。
有一次,忍禁不住,在走道里,我跟她打了个招呼:你好,我叫张西西,我住你楼下。
她似乎像一只惊慌的小鸟,加快步子消失在我面前。
我疑惑中带失落。
这个女人似乎成了我的心病。为了她,我总是患得患失。
有好几次,我特意走过她的房门。多想敲响那扇门,可是我没勇气。
一个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定定看着天花板。脑海里却又不由自主浮现她的脸。难忘。
突然,楼下传来一阵低沉的歌声。若有若无。
仿佛用很轻的口吻在诉说着一个故事。
我期待欢喜地静静聆听。
那是蔡琴的那首被遗忘的时光。
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渐渐地回升出我心坎
听着听着,我却仿佛听出一丝丝囚鸟的心声。
她,怎么了?
我的心莫名疼痛。
我很想去了解她,可是我知道那是妄想。
(三)
这几天,公寓楼里在传着一个谣言。那是关于我楼下的女人。
谣言说她是一个有钱男人包养的小蜜。
谣言在众人口中传着传着,也貌似真成了事实。
我的心仿佛被狠狠地刺痛。
假如这真是事实,那我明白她夜晚歌声的含义。那是,囚鸟的心声。
事实真的是这样么?
为什么要是这样一个伤人的现实?
我的心患得患失。
时间让公寓里关于她的议论最终还是平静下来了。
谣言后,我却很少碰见到她了。
可是夜里,时不时很会听到楼下她的哼唱。
这是一个比烟花更寂寞的女人。
我明白她的孤独。
冬至傍晚。
我终于敲开她的房门。
她开门看着我,惊讶。
我看着她,笑着说:今晚我一个人包饺子吃,包多了吃不完,所以带点给你尝下。
她连连拒绝。
可是我径直把盘子放在她手里便扭头走回家。我没有给她拒绝的机会。
她端着饺子,陷入沉思。
她拿着一封信,很疑惑。撕开信封,展开里面的信纸。字很整齐。
上面写道:你是一个比烟花还寂寞的人,我不想知道你的过往,也不去猜测了。我想的只是和你做一个朋友,聆听你的故事。落款:你楼上的人。
下班回到公寓,我轻轻脱下西服,躺在沙发上。
身体累,心也累。
突然门铃响了。
我拖着疲累的身子开了门。
她,站在门后。脸上噙着笑,手里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
我看着她,笑了。
街边的咖啡屋里,她坐在我面前,气质优雅地搅着咖啡。
长长的头发紧贴着她的细薄的红唇,迷人。
她嘴唇微张,缓缓向我说着她的故事。
她的声音很带磁性。
那年,她刚大学毕业,在一个大公司上班,遇到了那个男人。他有钱,成熟,有魅力,可是却有家室。
再后来,她辞掉工作成为她背后的女人。
听她缓缓说完一段很长的故事,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她,果然是别人背后的女人。
心底刹那涌起巨大的失落,最后的一丝期待化为乌有。
空气里似乎弥漫让我窒息的气息。
我努力掩饰掉自己的异样,和她闲聊起来
(四)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陪她聊天,陪她做饭,努力扮演着一个朋友的角色。
和她接触多了,慢慢地,我逐渐地了解她了。
温婉,恬静,偶有孩子气。
我努力去逗她笑,努力去逗她开心。
可和她越这样,我的内心却越来越惶恐。
因为,我知道,我已经爱上她了。
有好几个夜里我躲在房子里把自己灌得烂醉。
清晨醒来却精神抖擞地拎着新鲜早餐给她。
我不知道她知不知道我对她的感觉。
只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再也没听到她夜晚的歌声。
那夜,公寓附近的某个街口,我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像她描述的那样,成熟魅力。
他倚靠在车门,双手环抱她。
而她靠着他的肩膀,双肩微微抽动着。
昏暗的路灯下,我看不到她的表情。
直到他们上车离开了我才失魂地回到公寓。
我的心,隐隐痛着,拉扯着。
酒瓶横倒我四周,我却醉意全无。
一整晚,楼下没有一丝声响。那晚她没回来。
我知道她就像罂粟花,迷人却带着毒。
我不应该靠近她的。
靠近了注定上瘾沉沦,注定难以自拔。
可是我按耐不住自己跳动的心,我按耐不住对她渴望。
(五)
三天了,我一直默默地留意着楼下的动静。三天,她三天没回来了。
我的心如此不安。
终于第四天的晚上,我听到楼下的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开门声。
我兴奋地冲下楼,敲响她的房门。
房门缓缓打开,她那张绝美的脸庞出现在我面前。
她,依然迷人。
我看着她,她也定定地看着我。我们都没有沉默没有说话。
终于我开口打破这安静:你回来了啊。
嗯,可是我收拾下就要走了,他在楼下等我。她看着房子四周,神色也很不平静。
我的心仿佛被狠狠地一击。
离开去哪?
美国。
哦挺好啊。
嗯。
为什么突然离开?
他公司打算把总部转到美国。
哦
气氛又陷入安静中。
需要我帮忙收拾么?
我很少东西收拾的,不麻烦你了。
哦哦,那我不打扰你了。
嗯。
我无力地转过身。
等等。
突然,一片柔软从背后迎来轻轻触碰了下我的脸。
这段时间,谢谢你陪我,逗我开心,我会记住的,牢牢记住。
不知道突然从哪里来的勇气,我转身狠狠抱住她,她受惊,却还是没有挣脱我。
我静静地抱着她。静静地。
我静静地嗅着她茉莉花的发香。静静地。
我静静地感受她身体的柔软。静静地。
我静静地享受这拥抱。静静地。
几分钟后我放开了她。
能不能不走?
她迷茫地摇摇头。
门最后还是关上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屋子。
心乱如麻。
思绪如麻。
不久,听到楼下传来砰的一声关门声。
我无力地躺在沙发上。
让心痛孤寂把我包围。
(六)
我的生活在我颓废三个月后恢复了正常。
她,将会永远地被藏在我心底。
某日,我收到一封远洋来自美国的信,一张拍立得拍的她的照片。
照片里,坐在沙滩边的她笑得很恬静。她的长长的头发剪短了,长度只到下巴,被海风吹得飘在两侧。
翻过来,照片背后写了一句英文:I am not happy as I thought,becase
某日清晨,我从宿醉中醒来,眼泪却突然流了下来。因为我懂了那句话的含义。
心若倦了,泪也干了。
这份深情,难舍难了。
曾经拥有,天荒地老。
已不见你,暮暮与朝朝。
我仿若还听到她夜里轻轻的吟唱。
回忆过去,痛苦的相思忘不了,缘难了,情难了。
很久很久,忘了是多久。楼下一直很安静。可是我的心一直有一个无法与旁人言喻的期待。
而立之年已过,我也一直单身,找不到心动的那个人,我宁愿孤独。
某天,我回到家。
突然传来门铃声。
我打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子。
她看着我说:你好,我是楼下新搬来的。以后请多关照。
再后来我有女朋友了,是楼下新搬来的那个女子。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和她在一起。感觉对了?或许吧。
或许我把她当作了那个她的替代,可是我知道那个她无法替代。
这样的她
浮躁,这人浮躁;高调,这人高调;迷茫,这人迷茫,这人,也许终是难成气候,格局太小,自信不够。
这是此刻临秋对临秋的评价。应该事实就是如此,她肯定是杂念太多了,经历太可笑了,庸人自扰了,才这样穿着倔强的皮衣当外套,蒙蔽大意。
此时的她,早已不是我初见时的她,侃侃而谈的她,能说会道的她,风趣幽默的她,浪漫个性的她,如今的她,总算被时间腐朽的力量改变,信仰被动摇了,太多人走远了,她,似乎成了那个没心没肺的她,不关心任何人的她。
要她放弃文字,她肯定是不舍的。因为触景生情的她,多愁善感的她,总是能每天有不同的内容去表达,热情奔放。偶尔她也是自豪的,有时候她也会为自己写出来的文字自我喝彩,似乎那种情况还不少,她也听过了一些人对她文字的形形色色的点评,有人说她写的是软文,估计是难登大雅之堂的那种,更多的是,是那好心的文友对她的鼓励,支持,她很感激,她说,很多时候文友是很好的,虽是陌生人,却给了胜过所谓熟悉人的温暖,有些熟悉又怎样呢?不然怎么会有些人相见恨晚呢,只是在一个注定好的固定空间里罢了。她在渐渐豁达,尽量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她说了太多的话,写了不少的文字去表达,在友好的时候,在说趁着友好的时候,在信仰文字终不会被时间腐朽了去的时候,如今,她彷徨了,踌躇了,也许,错过的东西,靠多年信仰,又怎样,还是被内容与形式不和好的模样给打败,打败。
她是真的爱文字的,从小就兴趣当头的。从一年级的在写拼音中崭露头角,到二、三年级的作文获奖,到初二的写的日记当全班的范本,到大一的自我随心所欲的写素材,到大二的在文学网站上发表,成为了的一次签约作者,奢望有得一次稿费的一天,奢望有一次在报纸上刊登的一天,她的坚持是可贵的,她也是多产的,质量嘛,就仁者见仁了。
她是惭愧的,她没有读万卷书,也没有慧眼阅人无数,她只是小时候的好阅读,从《水浒》到诗歌《龟虽寿》,她除注音版以外的课外书,估计,就上个月读了一本关于林徽因的书,原来,她不是一个把阅读当世界的人,更不文静,不尔雅,她大大咧咧,个性突出,你不认识她。
她说她说了太多自我最真实的表达,自己都反感了,更何况那碰巧阅览到的点击者,那无奈经过,然后无语,默默浏览的人。
她是需要时间的,需要时间沉淀,需要时间去说服自己相信那些一去不复返,终要不再感伤,不再遗憾,只是,时间早晚问题,她可以等她自己,蜕变也好,一如既往也罢,是时间与经历的洗礼。
她说每个有故事的你,恰逢人生。
我记得她的样子,但却忘了她的名字
有一年,在柿子岭写生的时候,坐在柿子树下当我眺望四周的风景准备寻找一个落笔点之处的时候,无意之中看到一位姑娘,很专注地拿着相机拍摄着树上红彤彤的柿子。我也被她的专注所感染,一时忘了写生这件事,我坐在一块石墩上,和她一样抬头望着树上的柿子,阳光从树缝里洒下丝丝缕缕的光点,各种鸟类相插其中,我脑海里顿生一幅画卷,知道笔下该画点什么了。爱绘画的人心里和爱摄影的人心里应该想的都是一样的吧,都爱捕捉美丽的那一瞬间。
后来我就没有在意那位姑娘,等到我专心画完一幅画过后,她已经不见了,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我开始收拾工具准备回去,已接近午后,阳光已消失在遥远的山头,在柿子岭的山下有一家休闲的咖啡馆,想你,每时每刻,名字很文艺也很吸引人,其实我不是怎么爱喝咖啡,当时真就被那几个字所吸引。我踉踉跄跄的推开咖啡馆的门,服务员很热情地迎接而来,我没想到这咖啡馆生意这么好,满屋子都坐满了人,服务员很周全地指引说,先生,楼上还有位置,这边请。当我走到楼台上,很吃惊的一件事是我居然看到之前在柿子岭上看到的那位姑娘,她也第一时间看到了我,你不就是刚才在岭上写生的那个人吗?你不是刚才在岭上拍摄的那位姑娘吗?我们几乎同一时间说出了这句话。她微笑着又接着说了一句,你也爱来这里喝咖啡呀,我喃喃地说这是第一次,没想到又在这里碰到你了。好巧,刚才我还在你写生的时候偷偷给你拍了一张照片,只见她拿出相机还翻出那张照片特地给我看。和她之间就这样开启了话聊,我也会给她看自己的写生画作,她一脸很欣赏的表情。这位眉目婉约,浑身透露出文艺气息的姑娘,我还能闻到从她发际间迎面扑来的洗发水的清香气味。
那一刻起,我才明白为什么人们都喜欢喝咖啡,而且是在午后,当工作疲惫时,找一两个好朋友或闺密,或是一个人静静坐在一个地方默想和发呆的时候,你会觉得给生活一点空间,就可以活得收放自如。
从午后到傍晚我们聊及很多话题,她说自己的理想是开一间咖啡馆,不希望多么富有,有吃有喝,最主要的是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她说可以在阳台养上许多花,要在落地窗前摆一张大躺椅,给自己的咖啡馆取一个名字,一定要是很独特的那种。我很羡慕她的理想,并为她有这样的理想感到高兴,她该有属于这样的生活,并且上帝不会辜负一个努力和有理想的人。
她说,你的画画得不错,相信将来也可以做一间属于自己的画室。其实绘画只是一种爱好,如果可以的话,比起绘画,我更愿意开一间图书馆,像你说的一样,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我们都笑了,但却也眼含着热泪。然后,我们默坐了好长一段时间,等到华灯初上,我们才离开咖啡馆。
我没有想过就算聊天当中我们无话不说,到面临分别的时候,一句再见都很难说出口,你也只是寒暄一句,你往哪个方向走?我回答,往东你指了指西面,看到了吗,那个路口,就是我要上车的地方!我们这才互道离别,你转身的那一个回眸,我却更明晰地记住了你的面孔。
绵延的城市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尽头,很多时候你一个人走在街上,看着这座梦想中的城市华灯初上,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为你点亮时,你是否依然有勇气点亮自己的内心呢?后来我认识的那个女孩,我记得她的样子,但却忘了他的名字。
她的男人们……
(一)
A市某大医院的周一上午8:50,血液科全体医护人员正在紧张忙碌中,因为每周一上午9点整,由本科室主任亲自带领全科医护人员,例行查房马上就到点了。尤其是原血液科翁主任现翁副院长周日刚从欧美学习回来,今天就要来院和大家一起查房。院长昨天亲自通知大家,周一的例行检查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本院的整体素质是留住翁主任最好的前提。因为,翁主任还没回来,就听说,国内很多大医院早已开出了相当优厚的条件来挖人了。所以,今天血液科全体医护人员都提前一小时到岗了。
正在这时,护士站的小薇护士长似与病人家属发生了口角……
“没有床位?没有床位你们就不能想想办法?这么大的医院,我不信就容不下一个病人了……”一个女声连珠炮似的发问不断从护士站传过来。
值班主任艾华正在看19床的脑溢血病例,听到吵吵声,微皱了下眉头,“这时候可不能出什么漏子”艾华心里想。随手把病例递给了旁边的助理小林,然后快步走向护士站。
“您好!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吗?您先不要着急!”艾华主任尽管才40出头,可是院里血液外科有名的主任医师。他毕业于某名牌医科大,拥有双科博士学位,现在是本院血液外硕士生导师。因为,他总是尽心尽力为病人着想,还从不收病人私下里一毛钱的红包。而且平日里他脾气又随和,住院时间久的病人和家属都认识他,有什么困难也总喜欢求他帮忙解决。但凡他能帮的,他总是积极去调停。所以大家也都尊敬、亲切地喊他“爱主任”。
管芳芳盯着艾华的胸牌xx主任,心想“哦,终于有领导出来了。”
“主任,您看我伯父的血色素都达不到6g了,还不让他赶紧住院吗?门诊的大夫说进入冬天了病号多,这几天天冷更是没有床位了。怎么可能?这么大的医院难道就没有VIP病房吗?我们多交钱就是。”管芳芳一口气劈里啪啦地说完。
“应该说正常的成年人不是因为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严重偏食者,的确不应该低这么多。请问您伯父平时有什么疾病吗?”
“没有没有啊!至少半年前,他还强壮的很呢!您看……”管芳芳边说边自顾自地把手机里半年前管强参加员工婚礼的照片,从手机里调出来给艾华看。
管强,男,66岁,1.80米……
“66岁?”艾华接过管芳芳手中的住院登记表,边浏览边超管芳芳凑过来的手机扫了一眼。屏幕上这个意气风发的男人,顶多才四十几岁的样子。和一群年轻人的一张张照片,让人怎么也看不出他是个偏食者,一个保养很好的人如何会严重营养不良?实在说不过去。
“不过,这一两天内,也的确是没有空床位了。他们说得没错,为了怕有更严重的病人住进来,vip没敢用,不是钱的问题。对于这个病人,门诊的意思是可以先用药调理一天半天,有了床位立即通知你们。”他始终边微笑边点着头,直到管芳芳把话说完,然后很负责地解释了一下。
“不过,你们家属这么迫切要求,你看看是否同意我们加一个床位,但是条件相对差些?”艾华盯着管芳芳的脸,征求她的意见。
“唉!这样也行。不然,恐怕我伯父怕是也活不了多久了!”管芳芳深锁着眉头喟叹着。
“不会的。没有那么严重。放心!”艾华笑笑,门诊报告初步断定只是营养不良。虽然,他还没看到病人,但刚刚看了照片里的人,只是血色素偏低了些,调理一下不是什么急症。
家属来医院总是有许多过分担心,其实,很多病情只是他们不了解而已。艾华的原则就是,尽量让病人和家属多了解一些,这样也减轻了他们的心理负担,也有利于病情的恢复和医治。
艾华看到管芳芳欣然同意了他的建议,就对刚刚在一旁一直跟管芳芳解释的小薇护士长说:“你去安排一下,在209号大间病房的走廊上加一张临时病床吧。”
“好了,到点了,我先去查房。回头有事我们再联系。”正说着艾华看见翁主任一干人等已经在201病房外站定了。他对管芳芳点了点头,快步带着助理迎了过去。
(二)
包括艾华在内,这个周一的例行查房,真得是让大家开了眼界。翁主任对每一个病人都认真得看了他们的病例,而且还仔细地听着所有负责病人的主治医师的治疗方案汇报。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他都认真地一一详细讲解,对病人家属的问题他又会地幽默诙谐通俗易懂地解释。每一个病床前,不时爆发出病人与家属们的释怀笑声。这位被许多大医院争先恐后争抢地有名的血液科主任,一点架子都没有。周日才回国,周一早上就要跟着查房,不但没有半点倦怠的意思,而且也没有半点应付了事。这一点也令所有的医护人员敬佩。等所有的16个病房一一查完时,已接近中午11点半了。艾华快步超护士站走去。今天他值班,他必须赶紧把翁主任提出的几点建议和注意事项,跟护士长们交待一下,早落实下去,不但有利于血液外科的口碑,就是单从病人的角度出发也该早早解决。这么多的好,自己更是积极拥护的,也没道理不抓紧!这也是艾华一贯的行事作风,只要是对工作、对病患好的事绝不拖泥带水。
刚到护士站,艾华就见几位护士长也早早在此等候了,心中赞许,微笑着把翁主任刚刚的建议,细致化了,然后一一分配给了几位护士长。任务分配完,艾华似想起了什么,喊住了已转身准备离去的小薇护士长:“小薇护士长,请留一下”。
“209的加床住进来了吗?”
“嗯,是的。你们前面查完,病人就被推进去了。”护士长,小薇微笑着回答。
“推进去的?”艾华觉得奇怪。
“嗯,是呀。”小薇护士长一时没明白主任的意思。
“好的,你忙去吧。”艾华,边说边超209病房走去。
一进门,床上躺着一个黑黑瘦瘦皮包骨的男人,艾华禁不住皱了皱眉,并回头又瞟了一眼病房门上的号牌。对呀,没错。刚才第一眼,还以为自己走错了病房。
“请问你是家属?把病人的病例拿给我看看。”他对病床旁站着的一个四十几岁很干练的女人说。
“不是,我是容秘书找的护工杨华。”
“不是姓管吗?”
“嗯嗯是的。容秘书是管总的秘书。”看艾华主任似乎有疑问,护工杨华微笑着边解释边把床头的病例递给了艾华。
“哦。”艾华终于理清了一点。
从门诊病例来看,的确没有什么严重的疾病。可是,他再扫了一眼床上这个紧闭双眼一动不动躺着的瘦弱男人。忽然,他明白了今天上午管芳芳那激动的表情了。
“病人家属呢?”
“有人刚才找管总,她跟着下去了。”
艾华看了一下左腕上的手表,十二点半了。这才发觉自己有些饥肠辘辘了,今天早上七点就来医院了,整整忙了一上午。他依然微笑着把病例还给杨华。然后扭头往食堂奔去,他要利用午休好好休息一下。
(三)
“艾主任,可以到这边坐吗?”还没等端着餐盘的艾华坐下,管芳芳在他前排对面摇着右臂先喊了起来。
“呵呵……”艾华也觉得意外。想到上午她说其伯父的事,和自己刚刚看到的那个与她手机里迥然不同的人,他的确有些好奇了。从医这些年,对找不出病因的病人,他都好奇。再说,这个管芳芳,性格爽朗、心直口快。平时,他也喜欢与这样的人交往。
因为上午也算认识了,艾华和管芳芳也没有再做多余客套。
“艾主任,不怕您笑话。我伯父是xx私企的董事,我们家有自己的家族企业。这样的人严重营养不良您信吗?”管芳芳更是开门见山。
“前几天在门诊检查的所有报告都出来了,除了因厌食症,导致营养不良,全身无力外,我伯父几乎没有查出什么其它病症。”
“前几个月,他开始明显消瘦。自打他答应了朱慧的登记结婚,他就在婚前把公司交给我了。他婚后不常去公司,有事我会去他别墅找他。第一次见他,是他刚结婚一个月左右。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他瘦脱相了。让他赶紧来医院检查,那个女人和她闺女都说不用检查,人老了瘦点好。您说什么玩意啊!近一月来,更是越来越厉害。这次还是我死活把他‘绑来得’。”管芳芳说着说着眼里有了泪光,情绪也有些激动。
“唉!太可怕了!由其这个把月来,竟然对我做的饭都没兴趣了。”
“他孩子也不希望他来医院检查吗?”
“那个闺女是那女人带来的。我伯父早年丧妻。因为我大娘是我伯父的高中同学,他们一起打拼了这个企业,后来,企业上了正轨,我大娘就查出来患了子宫癌。开始因为他们的事业,后来因为有病,所以没留下子女。我父亲是我伯父唯一的弟弟,后来全家人、亲戚朋友都给我伯父介绍了好多对象,不是这不合适就是那不满意。两年前,在一个酒会上……
(四)
六十四岁那年,管强在年终合伙商们的酒会上,认识了这个叫朱慧的女人。这个女人有意无意的坐到他身边。后来才知道,朱慧38岁,自己带一个女儿,是单亲家庭。
当时,管强也发现这个朱慧是个很风骚的女人,但见怪不怪。所以,也只是礼貌打着哈哈。
“其实,在生意场上周转了这些年,像朱慧这样的女人自己见多了。不讨厌,也不愿意亲近。再也没有像小文那样的女人了。小文是自己的老婆也是最懂自己的人,可惜,老天嫉妒我管强,早早把小文招回去了。小文跟着自己吃了那么多苦,不然也不会累出毛病”。这是管强心里永远的痛。所以,找来找去,就是没有遇到第二个小文。
酒会结束后,这件事,管强也没去多想。
可是,才过了两天,一个陌生的电话就在这天上午的早会上响了起来。因为每次开会把手机调在静音上是一种习惯,所以只见手机屏幕一闪一闪一直在闪烁。虽然是早上,业务电话不会这么早打进来。万一有什么急事呢,管强随水递给了秘书小诺。小诺接过手机紧走两步走出会议室:“喂,您好!我是管董的秘书,请问……”。
“吧嗒”。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很有力道地扣掉电话的声音。小诺的耳膜被不友好的震了一下。
“这人真奇怪。十二个未接电话都是你打过来的,不说话还生啥气。”小诺心里说。自己心里虽有疑惑,但还是赶紧扣上电话迅速返回会议室。
会议结束,小诺收拾了档案夹,跟着管董从会议室的角门出去,经过小会议室的走廊,直接进了管董办公室。管强刚在自己的真皮老板椅里坐定,小诺就隔着他面前的老板桌把手机双手边递过去边说:“一个座机号码,一共打了十二次。可是……我刚说是您秘书,那人就挂断了。”小诺没敢说她猜是个女人。
小诺,外语学院毕业后,在某外企干了两年,看不惯老外的趾高气昂,毅然决然辞了职。应聘进入这家私企,在几个候选人当中,被管强看中。这一待就是十年,小诺的工作能力和从不多事的个性,都让管强喜欢、放心。
平时干脆利落的小诺,今天说话竟然有些迟疑,管强点了下头,右手一扬,小诺识趣地退出了办公室,回到她自己隔壁的秘书办去了。
管强按照电话号码回拨了回去。第一声铃响后,就听对面嗲声嗲气地女声传过来:“喂,管总吗?”
“嗯?”管强一皱眉。他把电话从耳边移开,眼瞅了瞅。似乎想看清是谁。
“我是。您是……?”
“管总真是贵人多忘事。酒会这才刚过两天,您就把人家忘了呀。您是贵人,我也不劳您猜了。我是朱慧。想起来了吧?”朱慧发出一串银铃般地笑声。
“朱慧?哦。”管强使劲搜索着大脑里的记忆。
“您好!有事?”管强大脑里浮现出一个风骚女人的镜头,但觉得和她并无单独业务来往。
“明总说,今晚请您出来吃饭,顺便就那个合约的一些细节问题再说说。”朱慧忽然一本正经地说。
“哦,好吧。回头你把地址发到我手机上即可。”因为和老明是多年的合作伙伴,虽然心中有疑问:“这老明,怎么找她一个外人通知?这不和规矩啊。”
“平时,关于业务上的事,都是双方秘书联系约定时间的。虽然,那日老明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说,朱慧是自己的远房亲戚,刚来A市,请各位老总多多关照。但也不至于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你个外人来办啊。”心里想归想,管强还是接受了邀请。
(五)
晚七点,管强准时推开了“芙蓉饭庄”的大玻璃门。走到207雅间时,门上铜牌上的“畅景园”三个字再次映入眼睑。对于这个饭庄管强再熟悉不过了。第一次就是因发现饭庄后面楼下的一湖清荷就喜欢上了这里,尤其是这个207雅间,窗前,就是最好的赏荷位置。如果是每年十月荷花盛开之际,这个二楼不高不矮,如果有风迎面拂过,就能闻到淡淡的荷花香。小文最喜欢荷花了,可惜,这里建成的时候,小文已经不在了。唉!荷花盛开之际,他有时会独自一个人来这雅间坐上半天。不过,这件事除了家人,没有几个外人知道的。
管强心里想着,在门上轻敲了几下,然后推开了虚掩着的门。迎面传来男人与女人嘻哈地声浪。坐在主位上的老明,一眼瞅见了管强:“喂、喂、喂,迟到了、迟到了啊!该罚、该罚。”老明边咧着嘴边起立迎过来。
其他一干人等,这时也都起立边对管强行着注目礼边随声附和着。背对门坐着朱慧,她是冲着老明坐得。但是,她迎过来的动作远比已发福挺个大肚子的老明快多了。当她挽着管强的胳膊连拉带拽送到老明的座位旁的空座上时,老明才把停在半空中的手尴尬地收回来:“呵呵,美女效应、美女效应。”
朱慧见管强落了座,随手接过正在为大家添茶水的男服务生手里的茶壶:“去,告诉你家宁经理,拣你家最好的特色菜上。”小伙子笑眯眯地答应着去了。
“蒙子,去、去、去姐那儿坐去。”朱慧,拍了一下坐在管强旁边的吕蒙的肩膀,朝自己原先的座位一努嘴。
“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是我的错……这还要姐说,真是。”吕蒙端着自己的茶杯打着一贯的哈哈知趣地到下手去坐了。
其实,打一进门,吕蒙就看出来了朱慧这个女人,可得罪不起。在外面混了这些年,老明都让着的女人那可是得小心伺候着的。
这顿酒喝得,几乎朱慧和所有人都醉了。其实,朱慧怎么醉的管强都纳闷。自始至终,管强盘里的菜都是朱慧一样一样夹过来的。尽管,管强一个劲得说:“自己来、自己来、自己来……”。朱慧都是自顾自忙活着。
管强在席间问过老明:“老明,那个合约的事还有要商量的细节吗?”
“照旧照旧照旧。”老明一口气说了三个照旧。然后又嚷嚷着其他合作商喝了起来。
在杯盘狼藉后,这桌席才算圆满完成任务似的不屑地看着这些有了些醉意的女人和男人们。
老明走到门口时也不管管强愿不愿意,就一再指着朱慧嘱咐管强:“哥,今天喝高了。兄弟,你负责送美女。”
因为司机送管强过来的时候,突然接到孩子学校老师的电话,说他刚上初一的儿子在体育课上玩单杠时崴了脚,请他赶紧去接了送医院。管强就让他送到点,开车先走了。说,晚上自己打个的回去就行,他不用返回来了。
其实,管强不想送也不行了。朱慧挽着自己的胳膊根本没打算松开。按照朱慧的地址,出租车司机转了半天才找到。没等管强掏钱包,朱慧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就变出了一张百元大钞。边递给前排的司机边推着管强下车。
“不用找了。”朱慧边关车门边对司机说。
看着出租车绝尘而去,管强才恍过神来:“我还要坐回去呢。”
“你看我喝多了,又穿着高跟鞋。这里黑灯瞎火的,管总不会忘了明总的拜托吧?”
“送到家啊、送到家啊……”管强想着刚才分手时,走到门口的老明还一再回头嘟囔地那句话。
“也是,好人做到底,既来之则安之吧。”管强虽然不讨厌朱慧的行为,但也说不上喜欢。毕竟与自己无关的人么。
是的,见了这次,下次不知道还能不能见着了呢。自己干嘛不好人为到底,总不好驳了老明的面子。
(六)
这是座老式破旧的四层环形筒子楼,管强这才从出租车远去的影子收回目光,打量起眼前的环境。
朱慧拽着管强,深一脚浅一脚地才转到她家316。”现在还有这么破得楼房吗?没有感应灯、还到处充斥着厕所里的尿骚味,楼梯过道里还到处堆放着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走个路都碍事绊脚的。
尤其是,这还不到十一点呢,家家户户门窗玻璃上都黑黢黢的了。“有人住吗?”管强禁不住问。
“呵呵。”看不清朱慧的脸,只听到在他耳边的一声轻笑。
朱慧,熟练地开门、熟练地开灯。管强眼前一下子明亮了起来。朱慧把迟疑着没有迈进屋里的管强,又连拉带拽地拖进了屋。把他整个人摁倒了沙发里。这时,管强才正式打量起了朱慧的家。
客厅不大,约十平米左右。电视柜、一个双人沙发、餐桌、餐椅已满满荡荡。客厅左边应该是个小卧,一眼就能看到床上的粉色床单和一个躺在床上的芭比娃娃。客厅右侧应该是个大卧。
朱慧把手中的咖啡递给管强后,走过去,开了壁灯。柔和的绿色灯光透出虚掩着的玻璃门。似乎有一组衣柜、还有一个阳台,管强在朱慧开门地瞬间,看到里面还有一扇门。
回想刚才走廊上的经历,和朱慧房内的精心设计装修,简直是天壤之别。关上房门,这个家被女主人打理的井然有序。就如这沙发旁的绛紫色窗帘帷幔一样的温馨浪漫。
忽然,管强心里对这个朱慧有了一种说不清,莫名其妙的冲动……
(七)
自从前妻病故后,他对任何女人都不置可否。他们无非图他的钱、还没有孩子。
可是他弟弟虽不善经商,他的侄女管芳芳对经商管理可是一个极具天赋的人。她多才多艺,还烧得一手好菜,对他又孝顺。芳芳婚后也一直和自己弟弟一起住扬州公寓,和他的别墅同海湾隔得也比较近,一周下来最少也得有两三天是在自己弟弟家吃喝,更别说是什么节呀、假日的了。他总觉得这个侄女做饭很有水平,自己永远吃不够的感觉。他总跟芳芳爸爸笑说:“如果自己跟弟弟这样天天吃芳芳炒得菜,一定是个很难看的胖老头。”
管强也有意栽培芳芳。她大学毕业就放弃了自己的音乐之路,来到自己的私企。经过这十几年的锻炼,她处事老道、精明,是自己最好的接班人。管强也一再许诺,他的三处房产和存款都留给管芳芳。
这些,不光是在弟弟一家人面前反复说过。而且,在企业高管们面前也多次提过。所以,企业上下对这个年轻的女老总,是又敬佩、又畏惧。
敬,是这位美女工作疯狂、干练、不怕苦和累,还经常和员工们一起加班加点。完成各项客户的紧急需求。
畏惧的是,她交待的事,若是谁没完成或做得不符合她要求的,她也是绝对不留情面的。
这些也是管强看在眼里,非常满意的。管强自己就是一个有责任心、敢于担当的大男人。
前妻是他的高中同学。同甘共苦十几年,因子宫癌不能生育。管强不离不弃照顾她了近二十年。连小文的主治医师有名的妇科主任杨玉都说,她从医近三十年,像管强这样的男人简直没有,太让人感动了。
(八)
朱慧,一个穷乡僻壤走出来的女人。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个左腿有轻微残疾的跛子。生了女儿后,把她的户口从农村迁了上来。这就是她的目的。她穷怕了,能脱离那个山沟沟怎么样都行。户口上来才半年,她就带着女儿离了婚。仗着自己能说会道,容貌姣好,身材匀称,不过半年,她又认识了她第二任老公,一个某大企业的供销员。此人离婚后带着一个女儿,有点小钱。所以,很快两人就结婚了。一年不到,这个男人就得了疾病匆匆死了。他不到十岁的女儿让她姥爷接去了。房子卖了由法院判给男人的女儿和朱慧、还有朱慧的女儿各三分之一。拿着钱,她就买了现如今的房子。
她的第三任丈夫小C是个从部队回到这个A市的政府某机关办事人员。比她大十一岁,也是和农村老婆离了婚的。因为朱慧有户口、又有房子,经过商量男人就用部分存款把朱慧的房子装修了,然后把剩余的存款给了朱慧,说让她先攒着以后他们好再买个大点的房子。谁知,两年不到,这人又死于心急梗塞。
这时候的朱慧,身上一星半点的农村姑娘的影子都没有了。虽然没有上过一天班,大字也不认识几个,可是这两年跟着小C在他们这个“小名人”圈里的社交本事,她可是游刃有余,而且还认识了不少大老板。
和老明打交道的这两年,她由地下刚刚浮出了水面。最后,老明不知道是发现了什么秘密?还是开始厌倦朱慧贪得无厌的手段了?有一日,老明对朱慧摊牌自己离不了婚。只要朱慧同意分手,他答应朱慧,一定帮她找一个钻石王老五。
这个王老五就是他的老搭档——管强。
也就有了,朱慧第一次见管强的那个酒会,和第二次的餐会。这一切都是在管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交易。
(九)
艾华虽然对自己听到的整个故事有些懵,但总觉得现下社会,还有这样的故事的确不可思议。
“即使有可能像你怀疑的,下了慢性药。这种不择手段精明的人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假如血液的二十几项全查完也没发现问题,怎么办呢?你想过吗?”
“还是等细致的检查结果出来再说吧。你也先别着急,毕竟这些不能靠猜测的,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艾华坦诚地说出了自己心里的想法。
时间在芳芳的忙碌奔波里一天天过去,所有的检查报告显示没有发现自己怀疑的有什么特别的中毒现象。一周后的中午刚过午饭的点,202病房又传出一声盖过一声地吵吵。
“如果你再不说话,我就不管你了。”
“你不说自己到底怎么了,我也没办法帮你了。你愿意做个屈死鬼,我看你怎么好意思去见小文大娘。”
芳芳看见一直不说话的管强的两行清泪,无声地顺着他形同枯槁的脸颊上滑落枕畔。她的心也被针扎似得疼。
“你看看这还像原来在业界那个叱咤风云的人吗?你的责任哪里去了?即使你不想活了,公司也不要了吗?那可是你和小文大娘的心血啊!”
……
几个小护士在旁边劝。这个说:“姐,别吵吵了,有午睡得,慢慢说。”那个说:“姐,你也别生气了。”还有的直接说:“就是呀,姐吵也不是办法。”……这几天,管芳芳的热情豪爽早已和护士站的护士们打得火热了。
每天中午,管强的现任妻子就会开着车和她闺女来医院扎一头。每次来,左不过说些没用的,主要意思就是希望管强能回家好好养着。
每次芳芳看着她们那做作的表情就来气,可是一个星期了,管强就是没说过什么话。气得芳芳经常放狠话要不管他了。可是不管又能怎么办呢?
管强住进医院的第二天,芳芳的母亲也因为在家忽然晕倒而住进了医院,在管强的楼上脑外科。这下好了,芳芳一时楼上楼下跑,公司也顾不上了,那边整天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找。虽然,容秘书,找了两个护工帮自己,但像伯父这样就是不配合,护工哪里有办法解决。其实,这个把月来,芳芳的父亲因生自己大哥的气,心脏病犯了好几次了。许多事,芳芳还不敢直接告诉他,就是怕他再气出个好歹来。可是芳芳着急啊,伯父现在吃不下喝不下,只能靠营养点滴和血浆维持,一点起色也不见。芳芳又害怕又心疼啊,难道有什么不好对自己这个侄女说吗?那就对医生说呀,没有求生的欲望怎么行呀?
今天中午吵吵,本来是和管强现任妻子。这个朱慧没跟管强登记前,芳芳就没给过她个好脸,但她总是对芳芳陪着笑脸的。可自半年前,她终于说动了管强登记结婚,住进了管强的别墅后,朱慧的媚态立马就没有了。芳芳冷眼看着这段婚姻终究成了事实,心里想只要伯父高兴,朱慧对伯父好,自己先前听到的关于朱慧的那些流言蜚语也就不和她计较了。
公司里也有传闻说芳芳是害怕这个女人分自己的财产,其实这样的嫌疑对芳芳来说根本不屑一顾。芳芳心里清楚,只要朱慧婚后对伯父好,她也省心照顾伯父了。财产算什么?不用说这些财产都是伯父和小文大娘一手创建起来的,即使自己的,只要伯父幸福了,自己的父亲也就开心了,自己也就开心了。毕竟,血浓于水啊!
可是如今,眼前这个女人的得意,让她鄙视。尤其是,芳芳问她平时给伯父吃什么、喝什么时,她总是说伯父能吃能喝,人上了年纪瘦些好之类的话。
“放屁!”
“人都快成干尸了,还瘦些好?滚、滚、滚、快滚。”芳芳原以为自己不会说脏话,可是气急了照样有要揍人地冲动。
“你最好回去在菩萨面前日日烧高香,保佑你没事。不然,被我抓到了把柄,我扒了你的皮。”芳芳的泼辣劲上来了,朱慧也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因为和朱慧的口角争执,才有了上面的芳芳又一次对伯父喊了起来。
(十)
再说芳华主任这边,化验结果除了显示营养不良,也没什么突破性的发现。医院对于家属的强烈要求也组织全科会诊了,全身能做的检查也都一样不落了。只是,没有什么有价值的资料显示,管强的厌食症是什么药物的作用。
纵欲?对于一个六十几岁身强体壮的男人也许是有可能的。精神虐待?再或者是遇到了什么打击?等等,这些猜测地话只有病人自己说才行。毕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外人谁都不好说。
尽管芳芳早已雇了私家侦探暗中把朱慧查了个底朝天。可惜,只查到她与第一任丈夫离婚,另两任丈夫都在与她登记结婚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都得病死了,还是没有什么证据显示他们的死因和芳芳的疑虑有关。难道他们的死因都是因为病?而非毒?
是巧合?还是芳芳过于紧张猜错了?到底是什么呢?
……
20XX.12.1晚19:17初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