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朋友”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够朋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J是我中学的同窗好友,上世纪60年代初毕业后,我应征参了军,他辗转去了日本东京。经过多年的打拼,他在东京开了一家中华料理。我儿子高中毕业后,在他的帮助下,顺利地到东京去留学。
儿子先在语言学校就读,吃饭睡觉暂时由他帮着解决。为儿子出国,家里背了不少债,儿子很想找份工作,尽快自立并帮我早点还清债务。于是,我很委婉地问朋友,我儿子能不能在他店里打工。谁知他一口回绝说:什么忙都能帮,唯独这个忙不能帮。我很纳闷,有不少从国内过去的人在他店里打工,我儿子为什么不能?这还不说,儿子每天放学后到他店里吃完晚饭,他就像赶鸭子似的催儿子出去找工作。儿子那时人生地不熟,更要命的是不会说日语,找了好多天也没着落。儿子之前从未离开过家,怎么说也是家里的宝贝疙瘩,现在什么都要靠自己,心里说不出有多苦恼,好几次在电话里伤心地呜咽。我与老伴除了苦苦相劝,也很无奈。有时也暗暗埋怨朋友帮人不帮到底,有点不够朋友。后来,儿子几经努力,终于找到了一份洗碗的工作,开始了自己在外租房的独立生活。
按照日本政府的规定,读完两年语言学校,如考不上大学,就得打道回府,这对于原先没一点日语基础的儿子来说,无疑是够难的,特别是他经不住打工收入要比国内高出许多的诱惑,准备放弃读书。他瞒着我和我的朋友,在很远的地方又另外找了一份深夜班的工作,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朋友知道后,在电话里对我一个劲地吼叫:我是让你儿子来读书的,不是来搏命赚钱的。又气冲冲地问我:有你这么做父亲的吗?不想读书,就让你儿子赚点钱回去算了。我寻思,在你身边你不管,反倒朝千里之外的我发火,我能有什么办法?想想他真有点不够朋友。后来,我与老伴连连写信劝导,朋友也多次到学校督促,儿子才打消了弃学赚钱的念头,赴日两年后终于考上了大学。
本以为可以松口气了,未料有天我刚到单位,就接到了儿子的电话。儿子吞吞吐吐地告诉我,说我朋友不肯在一年一度的担保书上签字。我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如果担保人不签字,就意味着无法继续办理签证,如此一来,学业中断不说,东京也不能再待下去了。我问儿子是怎么回事,问了半天,也没问出个结果。我赶紧向朋友询问,朋友只是笑着安慰我,说是吓唬吓唬儿子,无非是想以此让他读书努力点。真是的,这样的玩笑也敢开?儿子如果当真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朋友真是不够朋友。后来我才知道,是当时有人向朋友告发儿子读书有点放松,他才以拒绝在担保书上签字逼他改正。这是几年后朋友与我见面时告诉我的。
正是这位不够朋友的朋友,让远离父母的儿子一步一步走在正道上。大学毕业后,伴随日本文部省专对外国留学生的全额奖学金,儿子先后获得了硕士和博士学位。如果没有这位朋友当初的不够朋友,我敢说,就没有我儿子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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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只是不够爱
有没有一种爱情,像女生的冲动消费。冲动地在一起,最终却能地久天长。
身边的朋友三三两两地结婚,不结婚的也会郑重其事留出时间为了相亲。
友人A已结婚两年,丈夫是她晚上下班后地铁上认识的。一见钟情,两个月后结婚。
结婚前的一个星期六,友人A打电话告诉我她的婚期,脸上像是被人拍了巴掌,答应着一定会到场,心里却是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腾。电话里我犹豫了许久,为什么两个月前刚与某人A分手,现在就以闪电般的速度与某人B结婚?
我们总会对一个人海誓山盟,最终却与另一个牵手到老。前一个刻骨铭心,耗费了大把的青春,与后一个闪电结婚,平淡地度过了一生。
恋爱终是一次旅行,终有赏完山川美景的一天,结婚是一场修行,柴米油盐里都是满满的关爱与包容。
友人A说她的恋爱史是一场准备充分的逃亡,他们认识七年,在一起六年零十天,相爱三年,剩下的三年零十天,他们彼此猜忌,隔三差五吵架,两人相互谩骂,然后因为习惯了彼此又走在一起,友人A一直没有将分手说出口,她说自己骨子里是软弱的,总是因为不舍而委屈迁就,像有一个牢笼,禁锢着现在的身体,那个牢笼,叫做曾经的回忆。
分手是某人A提出的,友人A发疯似的打电话给我,那天因为考试,手机静音,去吃饭的时候看见手机里有20个未接来电,署名是友人A。一条短信写到:
请我吃饭,本人已单身!
曾经以为所有的分手都会有悲伤的成分,其实只要蓄谋已久,分开后反而变得轻松。
友人A说自己用七年的青春换了一场最终以分手为结局的恋爱,这场感情中,原以为只要喜欢就可以相守,可是时间告诉自己,不爱,就不要过分地迁就。
如今友人A已怀有身孕,丈夫呵护备至,平淡的生活也会在各种节日里有些许的惊喜。她说自己很知足,原来相爱才会一直温暖如初。
韩寒说:喜欢就放肆,而爱是克制。年轻的我们怎样界定二者的差别,是经历七年的爱恋,还是本身就能感知?在感情里兵荒马乱,青春的荷尔蒙在身体里激荡、扬起,我们因为喜欢而在一起,也要因为爱而一直走下去。
你对自己不够好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你对自己不够好,欢迎阅读与收藏。
又是在某个炎热的午后,又是坐在树下听无聊的蝉鸣。日子一晃已是17年,从呱呱坠地的婴儿长到如今的亭亭少女。我的生命大已走过一个普通人一生的五分之一。
(一)少时的悠悠蝉鸣,荒唐无忧的时光一去不复返。
回望童年,记得许多,似乎连当时的心境现今仍能触摸的到。放学回家的时候,已是下午四五点钟,气温也没有中午的高,但阳光依旧灿烂的耀眼,与微风一起伴我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童年的我便在这条短短的看似平常的小路上走了一回又一回,一年又一年。当时的心情便像洒落在小路上的阳光一样,轻盈干净的不染一丝尘埃。在当时,小小的心里或许也有许许多多不大不小的烦恼,可是就像宿雾见朝阳一样,很快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很少有烦恼长长久久的留在心底,大都是一边玩乐,一边遗忘。并不晓得何叫忧愁。
儿时父母并不给予我压力,可能也是关心不够,但在物质上却尽量满足我。虽然物质并不能够保证快乐,但是快乐有时也可在物质中寻到。例如吃,尝到各式各样美味的东西,心中便会久久充盈着一种深深的满足感。或许,正因如此,幼时我享受了一个明媚大于阴影,自由多于压力的欢快童年。当然,只是明媚大于阴影,自由多于压力,并不是没有阴影,没有压力。
现实有可能是残酷的,但记忆却可以是美好的。
(二)似乎成长是从青春开始的。
仿若一颗沉寂的种子,到了春天,才开始从自己的壳里钻出来,在泥土里慢慢生根发芽,经历地下的黑暗,冲破土壤的束缚,看看周围新奇鲜亮的世界。
升入初中,刚开始的一年,成绩依旧不咸不淡,我也依旧只顾玩乐。但家里经济却出了问题,不过父母却并未向我提起。大概也是那时候年级小,不知人世艰难。心中仍旧没装什么事,年少的心简单且纯粹,心中也没有复杂的计算。后来与一个认真学习的同学成为了好朋友,在好友的熏陶下,自己也终于有了认真学习的念头。日子也仿若从往昔无聊沉闷的学习生活中寻到乐趣。尽管学习内容没什么改变,依旧是无聊的之乎者也,XYZ,但想要学习的劲头却拥有向上的生机和无尽的活力,且不轻易受打击,在好孩子的康庄大道上越走越远,那阵子,爸妈看我都眉眼带笑。
初中的时候有了暗恋的萌动,非常不幸,和当时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的暗恋对象是同一个人,不过,由于我和好友都仅仅止步于暗恋,所以丝毫不影响两人的关系,反倒有一种结为盟友的惺惺相惜之感,在聊天的时候更是多了些谈资。由此可见,当年的喜欢是多么的不成熟。估计是言情小说看的太多,太入戏,迫切想尝尝恋爱的滋味。时至今日,马上就要成年的我,也未有过一次恋爱经历。可见,想一想是一回事,做不做又是另外一回事。
(三)并不如意的高中生活给了我历练的机会。
高中的日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过得很不顺心,尤其是刚进高中的时候,由于初中散漫惯了,导致自己非常不适应高中快节奏的生活和沉重的学习压力。对于拥有一个并不聪明的脑袋的我,被学习压榨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当时,由于某些人为的缘故以及自己的原因,成绩远未达到自己理想中的效果,由于自己既急于求成又太追求完美,学习反倒失去了一步一步向上进步的可能,失去了努力的心态,一直停在原地。由于学习上未有什么起色,也由于青春期常见的迷茫,更由于得不到及时的引导,自己的心态因此大受影响,慢慢变得孤僻偏激,逐渐失去自信与勇气,再不复当年的飞扬与纯粹。
你担心你达不到别人的期望,我却担心你对自己不够好。此时的我,非常非常想把这句话讲给当年的自己听,那么或许高中的生活会多一点洒脱与飞扬,少一点孤僻与落寞。
比尔·盖茨:尽力而为还不够
在美国西雅图的一所著名教堂里,有一位德高望重的牧师戴尔泰勒。有一天,他向教会学校一个班的学生们讲了下面这个故事。
那年冬天,猎人带着猎狗去打猎。猎人一枪击中了一只兔子的后腿,受伤的兔子拼命地逃生,猎狗在后穷追不舍。可是追了一阵子,兔子跑得越来越远了。猎狗知道实在是追不上了,只好悻悻地回到猎人身边。猎人气急败坏地说:你真没用,连一只受伤的兔子都追不到!
猎狗听了很不服气地辩解道:我已经尽力而为了呀!
再说兔子带着枪伤成功地逃生回家了,兄弟们都围过来惊讶地问它:那只猎狗很凶呀,你又带了伤,是怎么甩掉它的呢?
兔子说:它是尽力而为,我是竭尽全力呀!它没追上我,最多挨一顿骂,而我若不竭尽全力地跑,可就没命了呀!
泰勒牧师讲完故事之后,又向全班郑重其事地承诺:谁要是能背出《圣经马太福音》中第五章到第七章的全部内容,他就邀请谁去西雅图的太空针高塔餐厅参加免费聚餐会。
《圣经马太福音》中第五章到第七章的全部内容有几万字,而且不押韵,要背诵其全文无疑有相当大的难度。尽管参加免费聚餐会是许多学生梦寐以求的事情,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浅尝辄止,望而却步了。
几天后,班中一个11岁的男孩,胸有成竹地站在泰勒牧师的面前,从头到尾地按要求背诵下来,竟然一字不漏,没出一点差错,而且到了最后,简直成了声情并茂的朗诵。
泰勒牧师比别人更清楚,就是在成年的信徒中,能背诵这些篇幅的人也是罕见的,何况是一个孩子。泰勒牧师在赞叹男孩那惊人记忆力的同时,不禁好奇地问:你为什么能背下这么长的文字呢?
这个男孩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我竭尽全力。
16年后,这个男孩成了世界著名软件公司的老板,他就是比尔盖茨。
泰勒牧师讲的故事和比尔盖茨的成功背诵对人们很有启示:
每个人都有极大的潜能。正如心理学家所指出的,一般人的潜能只开发了2-8左右,像爱因斯坦那样伟大的大科学家,也只开发了12左右。一个人如果开发了50的潜能,就可以背诵400本教科书,可以学完十几所大学的课程,还可以掌握二十来种不同国家的语言。这就是说,我们还有90的潜能还处于沉睡状态。谁要想出类拔萃,创造奇迹,仅仅做到尽力而为还远远不够,必须竭尽全力才行。
相遇别太早,我怕我不够好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相遇别太早,我怕我不够好,欢迎阅读与收藏。
1.前几天很久没联系的余生说找我做伴娘,然后在微信里给我发了张照片,点开来一看,是一本结婚证书,照片里的新郎不是我预料的。余生是我的大学同学,她完...
1.
前几天很久没联系的余生说找我做伴娘,然后在微信里给我发了张照片,点开来一看,是一本结婚证书,照片里的新郎不是我预料的。
余生是我的大学同学,她完全活成了我想要的样子,长得漂亮身材也好,会爆粗口也会喝酒,智商高能力强,并且在大学时,就已经成为了一家高级舞蹈房的签约舞蹈老师,唯一的缺点是,太骄傲了。
我说的骄傲是心理上的,不是那种瞧不起人的骄傲。
说来也是很奇怪,这样子在我眼里近乎完美的女生,异性缘超级棒却也没有谁说过喜欢她。
所以到大学为止,她只在高中谈了一次恋爱,听说是她追的对方。
男生叫大牙,是余生的同桌也是班长,是一个和余生同样优秀的存在。
余生说高二的时候,班长大牙已经多次蝉联年级第一,就算偶有失误,也没有掉下过前三,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余生才决定向大牙告白。
其实这个原因刚开始我是不能理解的,一直到余生说,“同样优秀的人,就应该在一起”,我才明白了她的思维。
因为余生的硬件软件确实很好,大牙没有不同意的理由,两个人顺其自然的开始恋爱。
大牙是个暖男,和余生在一起后两个人互补,虽然一般情况下都是大小事都是余生做的决定,但两人倒也像故事里那样的郎才女貌天仙配。
余生生理期大牙托校门口的饭店煮了红糖水给她,余生一个人在家时,大牙会在外卖软件上给余生订好一日三餐,当然,余生也并不是无所付出。
一次段考的时候,考场年级混坐,大牙在给同学递答案的时候,被监考老师一下子逮住了,好在大牙成绩一直有目共睹,班主任没有为难他,只是让他交代那张写着答案的纸条到底是交给谁的,说了就没他什么事了。可是大牙咬紧了牙关就是不说。
毕竟这是外班的监考老师逮住的,班主任有心想护他也不可能了,急的班主任发出最后警告,如果不交代,就给大牙处分。
这件事情最后是由余生去办公室,扯谎认了那张写满答案的纸条,帮大牙顶下了处分。
余生在和我说这段感情的时候我问她,“你真的喜欢过他吗?”
“那时候年轻就是这样,一点点的感动都能成为心动和冲动的理由。”余生笑着点了点头说,“在他拿那瓶红糖水给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他了。”
不过这段感情还是在高三没毕业就破裂了,没有故事里老师的棒打鸳鸯或者家长的苦口婆心,只是因为情人节,余生想也没想的拒绝了大牙要请她撸串的请求,理由是不卫生。
转而余生自己准备好了一束手工折的玫瑰花,准备送给大牙,可是在学校后门看见了大牙正拥着隔壁班班花在门口摊子上一边撸串,一边将自己喝过的矿泉水递到班花的嘴边。
余生忽然联想到了,大牙那张打死都不说是给谁的作弊纸条;她心里有些难过,可却也不想就这么放过他们,毕竟自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最后余生问都没问的,直接冲上去给了大牙一大嘴巴子,将手上的花一把全部塞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然后扭头就走。
那天晚上余生离开的时候大牙想叫住她解释什么,余生却没回一次头。
紧接着就是分手然后失恋,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进行着,没有谁在这个过程中仪式性的提出来说“我们分手吧”,也没有谁在这个过程中仪式性的向对方说“对不起”。
2.
那是余生的初恋也是第一次失恋,她曾经固执的认为是大牙的花心才导致的分崩离析。
一直到毕业后偶然间在路上遇见班花,班花叫住她向她解释了,原来,她是大牙的亲姐姐,这让余生感觉到狗血又好笑,还有一点点的后悔。
知道真相她没有哭天抢地歇斯底里,她只是在第二天晚上,坐在大牙带着班花坐过的那个摊子上,喝了一打听装的雪花纯生,然后颤颤巍巍的回了家,第二天又故作无事的在班里嬉笑打闹。
余生说,第一次失恋,有点像肺被人抓住了一样,看见大牙的时候连呼吸都是一种煎熬,然后还若无其事笑着问他,“下节什么课?”
我问她后悔吗?为什么不向大牙道歉然后和好呢?
她摇摇头说,“后悔啊,我以为他会向我道歉然后求我和好的,所以我一直等。”
的确,这确实是我认识的余生,她永远是意气用事又死撑着自己造成的后果,死都不肯低个头;她总是扎着高高的马尾脊梁听得笔直,虽然可能是因为从小跳舞的缘故;她经常会帮室友拧瓶盖拎开水或者徒手给饮水机换水,她说毕竟现在的男生越来越娘,她没有机会做林黛玉。
但是这样的女孩子,看起来完美却又有着明显的缺点,因为她的意气用事又一次的被人甩了。
甩她的男生是个学长,大一下学期她参加学校的舞蹈社团表演时,遇见了学长阿森。
准确来说是阿森对在台上跳舞的余生一见钟情,继而展开了追求攻势,玫瑰蜡烛气球,每天都不重样,隔三差五的请余生连带着我们一个寝室的去吃火锅,让余生想拒绝,也要考虑一个寝室的想法。
这样追求了将近三个月,我们都不好意思去吃火锅了,余生才答应了下来。
刚开始余生对待这段感情很不安很谨慎,我知道她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可是阿森不知道,面对余生的猜忌阿森有些不耐烦却也没说什么,还是照样的对余生好。
我们都说,余生这次遇见了阿森,真的是捡到宝了,余生笑着摆手说才不是呢!是他遇见了我才是真的捡到宝了。
我想想也对,毕竟余生这么优秀,连缺点都可以忽略不计。
大二下学期开始的时候,余生提前了好几天返校,和阿森一起参加了徒步旅行的活动,旅行回来后余生悄悄地告诉我,她和阿森在那里拍了套结婚照。
我问她,“这下不怕阿森和大牙一样了吧?”
余生做了个鬼脸,用笃定的口气对我说,“不会!”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余生将她和大牙的故事告诉了阿森,阿森为了让余生放下心,带着她拍了套结婚照,就在婺源,美得不像话。
3.
大三开学,余生和阿森见面开始少了,阿森是学长,那时候已经开始准备忙着实习了。
余生为了陪阿森,于是就用课闲时,面试了一所高级舞蹈室,并且被录用了,每个周末全天都要去上班。
舞蹈室在阿森实习公司的对面,他们又开始手挽着手的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吃晚饭。
工作稳定后的阿森在圣诞节说要给余生买礼物,余生马上拒绝了,她说现在物价那么贵,别过这些洋节日了,并且自己已经有工作了,她的工资甚至比阿森的还要高。
因为这事,阿森还和余生吵了起来,余生更是不知道原因是什么,阿森看着余生呆愣着看着自己的样子,又心软了一把抱着余生不停地说对不起。
他们总是这样,也有争吵不断的时候。
阿森是一个标准的大男子主义者,明显有直男癌的前兆,可是余生也不是个软柿子,两人常常就中午吃什么菜,或者男生该不该帮女生打开水,再广义一点的女生的价值是否就是结婚生子这几类问题争论的要死要活。
但往往都是吵完后阿森主动道歉然后帮余生骂自己,一直骂道余生破涕为笑。
这样吵吵闹闹的日子一直到余生毕业,阿森要求他们同居可是余生没有答应,他们又吵了一次,余生气的半夜一个人离开了出租屋,外面大雪纷飞。
阿森早上打电话给余生是医院接的,说她发烧晕在了万达广场,被好心人送到医院的。
医生的话把阿森吓得当天假都来不及请就跑去了医院,抱着正在输液的余生一直说着对不起,最后将头埋在余生的头发里浑身颤抖的哭了起来。
他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都怪我。
她说早知道这样我就不会和你吵,你打我骂我都好。
他说刚刚医生打电话跟我说的那一瞬间,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感到害怕,害怕失去你,余生我求你别走……
阿森原本是大男子主义的人,那是余生第一次看见阿森哭,引的周围的医生护士都在看他们,也就是那时候,余生觉得,她真的离不开阿森了。
余生生病这几天,阿森每分每秒都呆在家里看着她,连上厕所阿森都固执的非要背着她去。
工作放了好几天,老板打电话给阿森要他必须立刻赶到公司,阿森一直道歉说不好意思能不请再请几天假,家里有病人。
老板好像是没答应,阿森最后气的骂了声滚蛋,然后冲着电话那头说,“你家老婆生病了你还有心思上那屁班吗!”
余生在厕所里听见这句话的时候,一边笑一边哭,她知道,自己这辈子就认定了阿森了。
4.
阿森的工作丢了,连房租都付不起了,只好住在了余生那,吃喝都由余生养着,这样阿森觉得很难受,一个大男人,现在居然需要一个女人养着,于是他开始疯狂的找工作,报纸上的招聘信息,58赶集智联招聘,他投了无数简历都石沉大海,给他打电话的,不是招买保险的就是聘流水工,余生劝他说没什么,大不了就这么一直养着他。
可这句话简直是阿森心里的一颗刺。
在这中间余生的朋友来过一次,看见阿森的时候没说什么话,但是也没给什么好脸色,这让阿森难受的不行,比割他肉还让他难受。
加上余生生病那几天,阿森在家已经过了将近一个月,他拼命地找工作,不是在面试就是在面试的路上,每天回家都很疲惫。余生看他压力这么大,和他商量说,一起去云南旅游一次吧,这么些年除了那次的徒步旅行,他们还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一起旅游。
阿森本来是不同意的,觉得旅行要花很多钱,一直用余生的钱他实在是做不到。
直到余生说,“就当你欠我的吧,还差着两个钱吗?养你都没问题。”阿森忽然就拉下脸来。
最后阿森被余生拉着登上了飞机,去云南的那天余生很兴奋,倒是阿森,没有多么开心,对于他来说,用余生的钱这件事就像一根鱼刺卡在了喉咙。
在飞机上,余生一直小声的和阿森说话,开心的样子溢于言表,阿森一直沉默着。
余生知道他压力大,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了许久之后,一直到飞机即将降落,空姐的声音从广播传了出来,阿森忽然开口
“余生,我们……分手吧。”
“你说什么?”余生以为自己听错了,“为什么,为什么要分手,我生病的时候你怎么说的你忘了吗?”
“对不起余生,我……我可能在未来三五年都给不了你好的生活,何况现在我还在……还在花你的钱,我……做不到心安理得。”
阿森的声音越说越低,余生的眼眶开始酸涩发张,“为什么?我哪里做的不好还是什么?”
阿森摇了摇头半天没说话。
她看着阿森的样子,死撑着最后一点骄傲说,“好,分手就分手,我希望你不要后悔!”
余生捂着嘴巴开始呜咽,女人就是这样,一旦情绪失控,理智什么的都不复存在。
结局阿森说了句,“等我变得有能力了再来找你好不好?”
余生强压住要求他别走的冲动,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阿森,我从没想过你会和我说分手,我供你吃住没想到最后养的是白眼狼,你别找我,你不值得我浪费时间了,也好,我也并没有到很喜欢你的地步,就这样吧,再见。”
余生下了飞机后就和阿森分道扬镳了,她没有打电话也没有发信息,那是第二次,余生经历的失恋。
这次不只是肺,连心脏都像是被谁紧紧抓住泡进了冰桶里,冷的连鼻孔里呼出的气,眼睛里流出的泪水,都能将她冻得发抖。
她和阿森都是那样自尊骄傲的一个人,阿森不愿意求职无望过着靠女人的日子,可她也没想过又被甩了。
毕竟阿森是她曾经幻想过一起结婚的人啊。
一直到夜幕降临,她一个人,坐在人来人往的大厅里突然嚎啕大哭,像是阿森的遗孀,伤心欲绝。
5.
前天晚上余生和我聊起天来,我问她最近过的怎么样,性格有没有改改?
她说不错,也变得成熟了。
我说那男人是谁?能降住你?
她笑了笑,说是一个性格连她都没有想过的没主见的人。
我好奇说是谁?
她发来一张照片,是一个看起来英俊的男人,她接着说,“他能拿得住我,虽然我很倔很独立,我也知道他的脾气,所以我们冲突都很少。”
“真好。”我说。
结婚当天,我穿着小礼服站在余生身边,余生被我握在手上的手机忽然震动了几下,我刚想叫住余生,忽然看见,屏幕上显示发信人是阿森。
有两条未读。
“为什么那天在飞机上分手你比我还要决绝?为什么那天下飞机后我后悔找你,你没有理我?”
“新婚快乐,为什么你不等等我?”
我知道,当时的余生太年轻,无论什么情况下,骄傲和自尊都独占鳌头,那么好的阿森最后也只能成为她的过去。
抬头看了一眼,余生和新郎正在给宾客敬酒,新郎一只手搂着余生,一只手取过她手上的酒杯一饮而尽,我笑了笑,真好,余生终于了遇见的对她好的人,在她最好的时候。
我低头,以余生的口吻回复了一条信息,发完我将记录和短信都删了干净。
“相遇太早,我不够好,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