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qg13.com - 如果挽回爱情】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如果这样能快乐,欢迎阅读与收藏。
如今想来,或许是在十三岁那一年的某一天,我已经长成了一个不正经的姑娘。
大概是这样一个形象。
个头小小的,肩膀瘦瘦的,脚步在经过三楼的第六个阶梯时短暂地犹疑一下,即刻换上坚定的步伐继续顺阶而上。饱满的手指肚轻轻划着墙壁,指端游出一丝不安,姿势像个孩子,可是一张笃定的脸上却满是不甘不驯的神情。
一直走到走廊的尽头,突然冷不丁地伸手在人群里那么一捞,拽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下一秒钟,用一对清洁微凉的黑眼珠直视着对方,一言不发,一本正经,一腔热血地吻了下去。
由于用力过猛,姿势不佳,导致被对方的牙齿磕掉唇上的一小块皮肉,血腥气顿时在不知所措的牙齿间弥漫。
那天放学后,简小宇跟在我身后撇嘴:千葱,你这个女流氓,你这个背信弃义的女流氓!
他气得仿佛被我耍流氓的那个人就是他一样,脸蛋涨得发紫,眼睛里全是神经质的小火苗。而我整个人恍恍惚惚地走在前面,手里剥着一个橙,橙的甜酸味在空气里悠悠地飘散,又被傍晚凉滋滋的风轻轻推回,拢在鼻尖上,眼睛一瞄,就要酸出眼泪来。
等我把橙剥好,吮了吮手指上的微甘的汁水,白小牙就出现了。
她背一个白色帆布书包,穿一袭蓝白相间的海军风连衣裙,露出白皙圆润的胳膊和细细长长的小腿。长发高高地扎成一个马尾,一副清爽秀气的样子。
我看着她朝我招招手,脚步移不开,哇的一声就哭了。
白小牙一怔,立即跑过来,递给我一块白色的小手帕,问我:千葱你怎么哭了?
我使劲地吸了吸飞流直下的鼻涕,浑身颤抖地坦白认罪:白小牙,我我把林司阳给亲了!
白小牙笑了,她将我被不知道是眼泪还是鼻涕沾湿的额发捋往耳后,亲切而温柔地说:我知道,当时我就躲在楼上。
我哭得更匈了:白小牙,我不是故意的,是有个王八蛋踹了我一脚!
白小牙继续好脾气地安慰我:我知道。
她顿了顿,继续说:我还知道,那个王八蛋就是简小宇。
身后的简小宇一怔,尴尬地看着我一脸懵懂求知的表情,突然露出一排白牙齿大笑起来,边后退边说:失足,绝对的失足。我还有要事,先走了!
当我反应过来企图恼羞成怒对其进行凌辱之能事的时候,简小宇那抹薄薄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拐角处。
那天傍晚,我和白小牙手牵着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头顶是一片橙色的浩淼的天空。凉风将我们的影子吹得长长的。
白小牙问我:那么情书,最后没有交到他的手上吧?
我羞愧地点点头,几乎要把额头埋进胸口里,虽然彼时的我尚且没有胸。
没关系,让千葱做这么为难的事,是我太任性了。
白小牙停下来,对我露出一抹舒展的笑容,我看着她,有一瞬间的恍惚,那种从心的最底层慢慢涌出的自卑感几乎让我窒息。
直到她朝我伸出手,我才将那封以林司阳为开头,以白小牙为结尾的情书从书包的最底层翻出来,递到了她的手中。
浅蓝色的信笺,用干燥的柠檬片熏了一夜,散发着淡淡的清甜香气。而现在,这封用尽女孩子全部心思的情书,却在我过度紧张的掌心里变得很皱,黏着一层薄薄的汗渍。
白小牙将情书揣好,揉了揉我的头发:没关系的,千葱,不要哭了。
我知道自己被原谅了,虽然白小牙托我给林司阳的情书没有送出去,虽然最后我以一个极丑无比的姿势趴在林司阳的身上制造出一个血流成河的吻,但是白小牙并没有生气,她大方地原谅了她最好的朋友。
一想及此,我松了口气,鼻子里冒出个亮晶晶的鼻涕泡泡。
就在这个定格的画面里,林司阳塞着耳机,静静地路过我们身边。我看见他的目光弥足珍贵地停留在我们身上一秒的时间,只一秒,随着鼻涕泡泡的爆裂一闪而过。
当时的我瞬间就起了杀心,恨不得立即找一把小剪刀自我了断。
而白小牙,这个平日里安静得体的全优生,却在那个擦肩而过的一瞬间突然开启了全身的马达追了过去。
她伸出细长的手臂拦住了林司阳的去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你知道吗,林司阳,我喜欢你。
这是我十三岁那一年的某一天,潦草的夜色就要覆盖这座小小的北方城市,光影温柔地淡化开去。
那时候的林司阳瘦高孤独,毛茸茸的短发垂在额前,面容寂静。
那时候的白小牙甜美青涩,白皙的脸庞因着男生短暂的凝视而微微发烫。
那一天,我的好朋友白小牙恋爱了,和她喜欢着的林司阳,那个蛾眉螓首的林司阳;那个走路时微微仰视的林司阳;那个喜欢塞着白色耳机低头走在放学路上的林司阳。
那个我喜欢的林司阳。
白小牙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最好的朋友,究竟是有多龌龊。当她拿着那封字迹清秀的情书走向林司阳时是有多么的不情愿,当她不小心因为简小宇的陷害而亲吻上林司阳的嘴唇时,又是怎样的心动和哀伤。
这是我十三岁那一年。
白小牙,简小宇,林司阳,还有千葱,我们四个人聚在了一起,仿佛为赴一场荒芜的盛宴。
002【四年了,简小宇没有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
如今我二十一岁,依然是个好不正经的姑娘。
周末的清晨,我用偷偷配来的钥匙打开林司阳家的房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
屋子里漂浮着洗衣粉和腐烂的食物混在一起的怪味。林司阳仍在熟睡,床头柜边摆着一瓶开了盖子的安眠药。
有一瞬间,那种极端的恐惧和无助再一次哽在喉间,一如四年前的那个夜晚,大约是十五十六号的样子,头顶的月光润得要滴出水来,那一天也是这样的景象,我呆呆地立在门边,而林司阳熟睡的面容像个疲惫的孩子。
我走过去,倒出瓶子里的药片数了数,确认了他只吞了三粒,不足以致命。
我没有叫醒他,而是红着眼眶打开了窗户。新生的阳光瞬间淋透了这个小小的死寂的卧室,淋在林司阳睡梦中微微皱着的眉间。
接下来的时间我用来打扫,收好桌上五花八门的铜版纸杂志,退掉两箱啤酒瓶,在一尘不染的厨房里熬粥。
一小把薏米,一小把红豆,加几块冰糖和红枣,小火慢熬。
等待的时间我用来翻看客厅里随处可见的杂志,有一本的封面上印着林司阳逆光的脸,只隐约可见狭长的眼角和微微上扬的唇。
这是林司阳做模特的第二年,我读大三,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
四年的时光改变的东西实在太多,却独独没有把我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我仍是三年前的行为举止,仍是短短的头发,也还如从前那样偷偷地喜欢着林司阳,一副到死也不肯说出真相的态度。
我打开钱包,看着里面四个大大的笑脸,耳边是厨房里传来的咕咚声,红豆和薏米在一起翻滚冒泡,我静静地坐在那里,突然就狠狠地落下眼泪来。
林司阳醒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他揉揉惺忪的睡眼,问我:哭过?又笑笑,过来拍我的头,以为我又要死了?
吃饭吧,我要回学校了。我拨开他的掌心站起来,语气里带着一种莫名的委屈。
林司阳看我一眼,瞳孔里清凉一片,他点点头没再理我,转身走进厨房吃饭。
出门的时候我仿佛听见林司阳轻声叫了一句千葱,我立即警觉地回过头去,只看见他抬头冲我淡淡一笑:没什么,回去路上小心些。
我看着他朝我挥了挥银色的勺子,笑容在白炽灯下有些恍惚。
回去的路上简小宇打来电话,我把手机贴在颊上发不出声,简小宇在电话那头问我:他没死?顿了顿又说,真没死啊
我立即召回声源冲他喊:简小宇!林司阳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乌鸦嘴!
那边安静了半晌,很快传来嬉皮笑脸的声音:你说呢,千葱?
我不说话,正要挂电话时简小宇说:你在哪儿?我去接你,陪我吃饭。像是早已经料到我会拒绝,立即加上一句,千葱,今天是我的生日。
他的声音黯淡下去,带着浓浓的委屈,四周安静得可怕,我握着手机,说出了位置。
五分钟后简小宇就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地来了,他递给我一顶安全帽,突然间笑得很开心。雪白的牙齿在四周朦胧的夜色里闪闪发亮。
我坐在后座搂住他的腰,声音在猎猎的风里沉闷地传进简小宇的耳朵里:对不起没来得及准备礼物。
简小宇的肩不自然地僵了一下,很快,他回过头来笑着冲我喊:不要紧,千葱,一会儿记得给我唱首歌!
车子拐了个Z字型,我吓得立即哇哇乱叫:注意看前面啊,浑蛋!
进了包厢后我把手机调成振动挂在胸前,如此乡霸的举动引来短暂的围观,后来大家开始各唱各的,嘻嘻哈哈闹哄哄的。
简小宇喝着酒白了我一眼:用得着吗,他有事会打110,不用你整天二十四小时候机待命!
我没说话,今天是他生日,凡事好原谅。
我给他倒一杯酒:生日快乐啊,友谊长存!
简小宇苦涩地笑笑,一口就把酒喝光了:是,千葱,友谊长存。
我看着他眉宇间的失落和委屈,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四年了,简小宇没有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或者说,是我从没能陪着他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
为了弥补这四年的空白,我陪着他喝了很多的酒,说了很多的话,末了还扯着公鸭嗓子献歌一首《祝你生日快乐》。
那么简单的旋律,我唱得山路十八弯,有个小姑娘当场就激动得哭了。
顿时我感到十分得意,正想加唱一首,那小姑娘哭得哆哆嗦嗦地说:你们猜我看见谁了?我看见林司阳了!林司阳,就是那个《魅涩》的当家模特!
吱的一声,麦克风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看了看坐在角落里的简小宇,他静静地坐在那里,脸上闪烁着五彩斑斓的光影,那么模糊,就像个走失在童话里的孩子。
他看着我,轻轻地做出别去的口型。
而我的手却早已经搭在门把上,推开了包厢厚重的大门。
关上门的那一瞬间,我听见什么东西打碎的声音,身后突然一片寂静。
003【那一年,林司阳放弃了高考,而我放弃了继续爱他】
我走进林司阳的包厢时,他正蜷曲在沙发上发抖,桌子上的空酒瓶排成整齐的队列,叫嚣着自己怎样把一群人灌倒。
其实也算不得一群人,除了林司阳,只有四五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她们一律敷着像城墙一样厚的粉,唇色红艳得轻薄而骄傲。
林司阳的皮夹丢在一边,里面早已空空如也。
我走过去,将他从沙发上拽起,熟练地抗在肩上,正要走,一个女孩子突然揪着我的头发问我:干吗啊你?
几乎是冒着秃顶的危险,我拿起一个酒瓶,砰的一声在桌上磕碎,我举着碎了一半的酒瓶,就像举着炸药包一样视死如归:拿着这个烂人的卡去结账,去买包,就是别拦着我!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了,我已经熟悉得像背台词一样,顿点语气表情都十分到位。
成功突围后,我带着林司阳在大街上拦车,他却突然发起疯来,一把将我推倒在地上不肯上车。
我没料到他会来这一招,结实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当即痛得僵硬,喊痛都喊不出声来。
林司阳跑了几步,发觉我没有追过去,回头才看见我正蜷在地上痛得打滚。他好像心软了,原地踌躇了一下,便跑过来碰碰我:摔坏了?千葱,千葱?
他费力地把我的肩膀掰向他。月光下,他吃惊地看着我满脸的泪。他没再说话,将我从地上扯起来,背着,拦了辆车。
在林司阳的房间里,我已经恢复平静了。可以安静地看着他醉醺醺地往我的伤口上涂药,药水顺着皮肤的纹路渗进去,撕裂一样的疼。
白色纱布在伤口上打好一个结后,林司阳一屁股坐在地板上,两眼放空。
千葱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轻轻地喊我的名字,苍白的脸,垂低眉眼,挨着我坐下,脑袋慢慢地倚在我的肩上,像一个疲惫至极的孩子那样,渐渐地睡着了。
这是白小牙离开我们的第四年。
四年前的这一天,白小牙笔直地从学校的顶楼跳下来,在放学后的人群里摔得血肉模糊。
那一天是简小宇的生日。我们三个站在学校门口等迟迟未来的白小牙。那一天的气温是三十六摄氏度,无风,天气晴,简小宇讲了一个很冷的笑话,汗水濡湿我们单薄的白色T恤。
就在那个静止的黄昏,身后突然传来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那是林司阳与白小牙分手的第七天。
没有人想过,她会喜欢林司阳喜欢得那么深,那么在意,那么不顾一切。
当我们三个挤进人群的时候,只有大片浓稠的血液从她年轻的身体里不断地涌出,一直蜿蜒至我们脚下。
就在几天前,白小牙还牵着我的手笑着说:千葱,我和林司阳分手了,他心里有别的女孩子。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紧紧地握住她微凉的手。
而白小牙却笑着问我:你知道是谁吗?林司阳喜欢着的那个女孩子,你说,会是谁呢?
白小牙只是微笑,淡定一如往常,没有哭,没有闹,甚至主动跟林司阳握手言和,我们永远是朋友。她甚至与我商量要为简小宇挑选怎样的礼物。
谁也没有想到她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在白小牙的葬礼上,林司阳收到一盒录音带,是白小牙的同学送来的,那个同学只说:白小牙只叫我十天后交给你,没说其他的。
那卷录音带林司阳记得,是有一次白小牙生日时逼他唱的一首歌,那时候白小牙叫我们偷偷地录了下来。
他将录音带放进录音机里,犹疑了很久,终于摁下播放键。
是他唱的歌没有错,只是后面又多了一段白小牙的录音,她轻轻浅浅的声音充满失望,小声地问他,林司阳,为什么我可以这样撕心裂肺,而你却可以一如往常?
她说,我累了林司阳,父母的压力,升学的压力,还有你
录音的末尾是白小牙放声痛哭的声音,她一遍遍地质问,为什么命运不是按照我要的轨迹在前行?
这段录音几乎让林司阳失去了生的意志,大家都说,是林司阳害死了白小牙,甚至有人在高考前夕组成一个侦查小组,扬言要找出让林司阳移情别恋的那个女生,替白小牙声讨出气。
而林司阳一直闭口不语,他变得非常安静,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位置上,一言不发地望着窗外的天,他淡金色的面容看起来就像一片浩瀚忧郁的海。
那一年,林司阳放弃了高考,而我放弃了继续爱他。
第二年的同一天,林司阳躲在自己的公寓里服下大量的安眠药企图长眠。
那一天我始终记得。
简小宇对自己的生日闭口不谈,只约我一起简单地吃了顿晚饭,临走时我给林司阳打包了一份晚餐。
去他家的路上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千葱,简小宇,我没意思。
时间是三个小时之前,我这才想起饭庄建在地下,是没有信号的。
那一瞬间,不详的预感几乎如一声巨雷在脑海中炸裂开来,我拼命地在楼宇间飞奔,屏住呼吸,哭着找房东打开门锁。
那么费尽心思,只看见林司阳如孩子一样卷着被单像是熟睡了,额上有一层薄薄的汗水。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安眠药的空瓶子,窗外有风吹来,瓶子轻轻滚动,铛的一声落在地上。
004【我们走进一个无法解释的怪圈,三个人挤在小小的圈子里,做困兽之斗】
我以为简小宇会同我绝交。
四年的时间,他终于鼓起勇气想要过一个像样的生日,却被我活活地搅局了,实在该恨。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他发来短信,千葱,我想清楚了,只给你一年的时间。毕业后,如果你和林司阳那个王八蛋还没有走到一起,我一定娶你,再也不许你追着林司阳冲锋陷阵了。
我紧紧地捂着手机,想哭,揉了揉眼睛,却揉不出眼泪。
除了林司阳,我们其余的三个人从小在一个巷子里长大,白小牙从小可爱从容,被她的高干父母尽心地打扮得像洋娃娃一样。而我和简小宇就是被放养的野孩子,整日跟另一群野孩子打打杀杀。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会站在同一战斗前线一致对外,但有时候也免不了窝里斗。
我和简小宇几乎是一路打着长大的。
不是今天我把你踹得鼻涕冒泡,就是明天你把我揍得鬼哭狼嚎。
每一次,都是白小牙站在中间,左边安慰着我,右边劝说着简小宇。那个时候白小牙劝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打是亲,骂是爱,你们再这样下去,早晚是要结婚的。
这句话杀伤力太强大了,顿时让我收住了全部的眼泪,而身边垂头丧气的简小宇也突然之间涨红了脸孔。
直到白小牙和林司阳走到一起。
全校最受欢迎的男孩子,牵着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子,他们的优秀,甚至可以不必在乎老师的目光,光明正大地走在学校里的每一个角落。
这样的景象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那些或羡慕或忌妒或激动或失落的目光里,总有属于我的一种表情。
每一天,我趴在窗户上看着他们浅语说笑时,心里就纠结成一团。
而简小宇就会适时地出现在我的左右,尖酸刻薄地说:哟,别看了。你就是把眼珠子甩到他林司阳的脸上,他也不会相信你这个丑小鸭竟然胆敢暗恋他。这简直太龌龊了!
每一次,他都在我的暴力下做出短暂的妥协,然后下次继续。
实际上我的心理素质已经在岁月的流逝中提高了许多个层次。从看见他们在我面前说些肉麻话就能心如刀绞生不如死,一直到后来当他们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的时候我能面不改色地给两人做心理辅导,并衷心地希望他们二人白头偕老终成家属。
记得有一次他们吵架,白小牙愤然离去。林司阳一个人坐在操场上发呆,夕阳跳跃在肩头,看起来那么失落。
我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就那么不怕打扰地走向他,将手里一颗就要溶化的水果糖递了过去。
他的瞳孔突然游出一丝莫名的情感,迟疑着,伸手将我掌心的糖果取去,微凉的指尖划过我的手心,像是留下炽热的伤口。
理所当然地,两人再次和好如初,十三岁到十八岁,五年的时间,吵吵闹闹,就连我和简小宇这样的看客也已经十分习惯了。
只是从那之后,林司阳突然爱上了吃那个牌子的水果糖,口袋里总是揣着几颗。
那时候的我们,因为足够年轻,足够自信,因此肆意挥霍时光与情感,从未觉得羞愧或者不应当。直到白小牙离去,我们走进一个无法解释的怪圈,三个人挤在小小的圈子里,做困兽之斗,才突然间无比想念那段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的时光。
临近毕业的时候,林司阳接了一份到野外拍摄一组照片的单子,那段时间他心情格外开朗,甚至发短信给我和简小宇,邀请我们一起去了解他的工作状况。
我和简小宇欣然应约,蹲在一组工作人员的身后看着他搔首弄姿,俩人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差点被人轰走。
下午的时候突然下起了暴雨,山顶泥石居多,十分危险,工作组决定马上下山。
一队人马各自管着自己的摄影器材匆匆下山,半路上林司阳却执意要返回,说是落下了重要的东西。
以防走失,简小宇留在原地等,我和林司阳冒雨回去拍摄地点找东西。
四周是犀利的雨声,浩瀚得让人畏惧。林司阳牵着我的手一路奔跑,半路上雨势渐大,到了令人害怕的地步,林司阳突然放开我的手:你在这里等,我马上回来。
我看着他晶亮乌黑的眼睛,突然间觉得害怕,过去牢牢牵住他的手:一起去,快一些!
林司阳不许,朝我挥挥手,一个人向前跑去。
山路泥泞不堪,不时有成块的泥土钝重地剥落,突然,前方传来林司阳的呼叫,我怔在那里,喉咙被恐惧死死地填满,没有多想,我追上他的脚步冲进更浩大的雨幕里。
那一天,林司阳从山坡上跌落,一条胳膊和一条腿骨折了,住了半个月的院。
这半个月里,南方的远房亲戚替我联系了一份在学院教书的工作,没有等到林司阳出院我便离开了。
南方闷热的天气让人窒息,但火辣辣的阳光却让人无端地活泼起来。
林司阳出院时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语气略带埋怨:千葱,住院期间,你竟然一次都没有出现,够绝情。
我笑笑,轻轻转动着右手无名指上的指环回答:学院数十个学生等不及,匆匆就来了,见谅。
林司阳发了一会儿呆,没有说话。
我继续说:我和简小宇并不打算举行婚礼,婚后一定寄一套漂亮的照片给你。
什么意思?又不是不再见面,何必说这样的话?
我仍是笑,忍不住伸手遮一遮刺眼的阳光:毕业后大家都忙于工作,是很难见面。对了,那天你要找的东西,可找到了?是什么,那么重要?
林司阳好像有些生气,我的语气的确疏离得毫无道理。
没什么,是一罐糖果,原本是要给你吃的,没找到就算了。
那么,再见,林司阳。
千葱。他突然叫住我。
什么?
没没什么,再见。
挂断电话,身后的简小宇为我擦擦额上的汗。
我慌乱地别过头去,害怕他看见我此刻满脸的泪水。无名指上的指环由于烈日的直射而微微发烫。
这个指环,是我从林司阳的手中偷来的。
我说过,我是个不正经的姑娘,我甚至偷他的东西。但他也说过,这是原本要送给你的糖果,如今我带在身边,应该并不为过。
上课的铃声响起。
简小宇推着我的轮椅将我送进教室,小声附在我的耳边嘱咐:不要太勉强。
我点点头,看着膝盖上蒙着的一层薄毯,扬起面孔开始讲课。
是的,那一天,跌下山去的不止林司阳一人,还有我。
只是我没有那么幸运,不是骨折,而是终身残疾,再也无法依靠自己的双腿站立。
所以我不能再留在林司阳的身边,一个白小牙,已经让他挨过生不如死的五年时光,如果再加一个千葱,我怕他在难过时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借他一个肩膀,让他哭着熟睡到天亮。
005【那些被我们刻意隐瞒的事】
林司阳,事实上我们都对彼此撒了谎,如果我不是太过自作多情,那么,我们应该撒了同一个谎,或者说,我们都在隐瞒一件彼此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那就是,我喜欢你。
也许你不会知道,白小牙的葬礼那天,一直担心你的我,曾悄悄地尾随在你的身后。我就是这样一个不正经的姑娘,我总是在做不曾经过你的同意的事。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冒然吻了你。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偷偷地喜欢了你那么多年。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自作主张地尾随你。
甚至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擅自拼组了那封被你撕成碎片的信笺,淡蓝色的信笺。
那一天葬礼结束后,你一个人拖着孤孤单单的影子踽踽独行,背影是那么痛楚,我从未见你那样悲伤过。
直到走到一条空无一人的小街,你挨着一个破旧的垃圾桶缓缓蹲下,号啕大哭起来。
然后,你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一边大哭一边将它撕成碎片,丢进那个脏兮兮的垃圾桶内。
那个姿势,像是抛弃了一段温暖的时光,百般的不舍和无奈。
直到你离开,我才忍住泪水跑去拼命地翻找垃圾桶,足足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我与恶臭和肮脏进行着殊死搏斗。最后我终于将那些淡蓝色的碎片拼凑到了一起。
那一封,以千葱为开头,以林司阳为结尾的情书。
在渐渐笼罩而来的夜色里,我抱着那一张千疮百孔的信纸,哭得天都要塌陷了。
很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得这个画面,也记得你曾经笑着问我,又不是上帝,怎么能改变所谓的命运什么的,那些不愿被提起的,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涂改的事。
你说对吧?
那时候的我是怎么回答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有很多事情我都选择了刻意遗忘,选择一生闭口不谈。
比如我喜欢你这件事。
还比如,在白小牙离开的那个夏天,夜夜酗酒的你,曾经哭着吻过我的嘴唇,在那个月光清亮的夜里,完成了我告别少女的仪式。
后来,我依然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在简小宇的陪伴下去了医院。我躺在冰冷的手术室里撕心裂肺地尖叫,简小宇就在门外同样撕心裂肺地号啕大哭。
其实简小宇不知道,有些疼痛,不是来自身体上的撕裂,而是来自内心的绝望,那种永远也无法走到一起的绝望,让我不得不大叫着试图将其喝退。
再后来,简小宇一言不发地与你打成一团,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哭,百思不得其解地看着我将他暴打一顿后把他拖离现场。
你看,我总是这样,没经过你的同意,做一些令你为难的事情。
到最后,就连离开你,也都未曾问一问你的意见。
没能问一问你,林司阳,没有千葱的日子,将会那么漫长,你会觉得孤单吗?你还会像个孩子一样彷徨地蜷曲在地板的某个角落里流泪吗?
只是对不起。
无论今后你的命运是好是坏,你的表情是喜是忧,我都无法再参与了。
因为,我已经不能打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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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回到从前
如果,如果能回到从前,我会挽着你的手,让你靠着我,游遍这甬江的山水,看遍这甬江的美景,吃遍这里的美食,玩遍这从未有过的刺激。
如果能回到从前,我会带你离开这纷杂喧闹的都市,带上挎包和相机,甩掉WIFI,来到这美丽而宁静的前童古镇,踩着那平铺的鹅软石路面,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呼吸这上天送来的清新的空气。在这宁静而又悠长的小巷里,看那一块块石板通向自己的家门,石板下面那永远有流不尽水的小河是多么的清澈啊,不禁使人想起柳宗元的小石潭记》里所描写的景象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捧起一口水,闻一闻,那韵味不正是小时候妈妈带我们喝过的清冽的家乡水吗。在这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小巷里,我们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在这里傻傻地发呆,昂头看那瓦蓝瓦蓝的天空上的几朵棉花似的白云。好像时间停止了,世界宁静了,只能听到两颗扑通,扑通的心跳。
如果能回到从前,我会带你来到北仑的凤凰山公园。带你坐上亚洲回环最多过山车,让你体验一回穿山越岭的感觉,那在天空中飞舞的身躯,那开心的尖叫,那从没有过的心跳,还有那只可感受,不可言喻的表情。
如果能回到此前,我会带着你穿过拥挤的人群,跨过红绿灯交错的斑马线,来到这喧闹的城隍庙,我们一起来品尝宁波的美食小吃。把一切的烦恼和忧愁都扔掉,来独享我们这吃货的世界。说起宁波特色,当然首屈一指的是汤圆了。来一碗猪油汤圆,光看看外表就让人流口水了,那一个个汤圆,透过薄薄的外皮就可以看到里面的馅心。舀一个放到嘴里,那糯不粘牙,油润香甜的感觉,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你我都没有在这里吃过这样的汤圆,你肯定会说,天底下怎么还有这么好吃的东东啊!再往前走,看着你那满脸的微笑,我的内心好像舒坦了很多,这么长时间的压抑感顿时没了踪影,好像太阳有事以前那暖洋洋的太阳了,天空也不在是灰暗的,好像被你的笑容感染了一般,明亮明亮明亮的。
如果能回到从前,我会带你到海边,来看一看大海的颜色,看一看他的胸怀和气魄。每当太阳要升起来的时候,先是海天交界的地方慢慢出现了一点亮点,慢慢的扩散开来。这时候,我们两眼直盯着远方,屏住呼吸,好像要有什么大事发生一样,心在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过一会儿,天边有了一抹淡淡的橘红色,好像进入童话世界一样,天海经纬分明的很,上面颜色一直在变,儿海平面上依然是漆黑漆黑的一片。太阳出来了,太阳出来了。。。你一直挥舞着手,不停地在旋转,好像有了天大的喜事一样。是的,太阳慢慢从地平面下面缓缓地爬出来了,一个红彤彤的小火球正在冉冉升起,好像婴儿红扑扑的小脸蛋,又像害羞的小姑娘,极不情愿的从远方的海水边走了出来。我们欢呼着,跳跃着,终于第一次看到太阳从海边升起来了。。。
如果,如果能回到从前,我相信你会依然伴着我,我会依然伴着你。看那花开花落,看那日出日去。过普通人的日子,过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不一定要天长地久,只要珍惜当下的美好时光;不一定要天涯海角,只要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也就足够。
收获快乐,也能尽享幸福
昨天下午南风很大,有六级左右,东湖水温10度,水面白浪滚滚,跃入冰凉的波浪中畅游,别有一番激情。
由于风大,昨天下午去冬泳的人明显减少,我14点到15点在冬泳之家,看到早晨和我一起冬泳的董作民大哥,下午又和我碰到一起冬泳,还有每天下午都去冬泳的老张、老王、老陈、小张、刘利、小金(女)等,不到10位泳友。
昨天下午有一帮中学生考试后也来冬泳之家。他们议论说,冬泳人都是特殊材料制成的。我对一位中学生说:你也想冬泳吗?他说:那我可就有病了。
冬泳人是有点特殊,天寒地冻水冰凉却喜欢脱下衣服去冬泳,还把冬泳视作快乐和幸福之事,真的不知道前世都做过什么。
佛教讲六道轮回,认为世间一切有情,归为六大种类,有:天、人、阿修罗、饿鬼、畜生、地狱,这即是六道,此六道中,天、人、修罗三道,以因中多为善故,果报亦胜,名三善道;鬼、畜、地狱三道,以因中多为恶故,果报则劣,名三恶道。众生于六道中犹如车轮旋转,循环不已,流转无穷。每个人都有前世和来生,至于前世是什么,来生变什么,那就看每个人的造化了。当然任何前世来生的轮回都是迷信,不符合科学,但是事有前因后果,人有旦夕祸福,尽管没有前世来生,每个人也总会有各自不同的命运。
且不说前生是什么转化而来的,仅就父母的遗传基因而言,每个人下生后,在各方面都会天生带来很大的差异,突出表现在智力和体力上的遗传不同,这不是一个人自己能够选择的,更是自己无法决定的。
先天不足表现在许多地方,无论是在智力上的缺陷,还是身体上的残疾都是一辈子无法弥补的。我们承认勤奋出天才,但是智障的人再勤奋也无法成为天才。一个人在生理上的先天不足,责任也完全在父母身上,例如近亲结婚生下来的孩子往往都是不健全的孩子,这是遗传学的道理。
我家的一位邻居,大女儿很标准,亭亭玉立,如花似玉,可是二女儿却是侏儒,原因就是她的母亲在怀她的时候有病吃药,结果造成女儿在胎盘里发育畸形。
我有一位同事的大女儿一小就智力不健全,经医院对其进行染色体检查,结果发现每个人应当有32对染色体,她的女儿却少了一对染色体,女儿先天不足的原因完全在父母身上。
将心比心,同样是做父母的,谁摊上子女先天不足而造成的精神痛苦和一辈子的生活压力,都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将心比心,同样是一个家庭,谁家有亲人卧病在床也会成为整个家庭的生活负担和心理压力,那也是很难承受的人生之痛。
一母生九子,九子各不同。若是先天遗传带来的智力缺陷或体弱多病,那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只能勇敢的去面对。
2004年,我随锦州海豹冬泳队租了一台大客车到绥中的一个水库去游泳,跟车的那位车主年纪不大,却主动拉着我和我攀谈。
他说:我信佛多年,发现你和别人不一样,因为你很有佛缘,前世是神仙,今生有大福,来日能升天。
我对他说:我是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信佛,也从不迷信任何东西。
看他的意思是想拉我入佛门去普度众生,我是凡人一个,离不开老婆和家人,不会烧香拜佛的。
我不迷信,但是我深知善有善报,一生多做好事,不做坏事,无论前世是什么,生命都是父母给的,孝顺父母是百善之首;衣食都是人民给的,为民服务是理所当然,今生都是国家中的一员,报效祖国是责无旁贷;一辈子要在地球上生活,造福人类是当仁不让。酷爱游泳和冬泳,确保身体健康,实现延年益寿的目的就是要多活几年,多助人为乐几年,相信今生心安理得,收获快乐,来世不管会不会升入天堂,也能尽享幸福。
如果人生能重来,但愿你我不相识
如果人生能重来,但愿你我不相识,年轻只有一次,青春不能重来,命运,不能复制,人生,无法重来。我一直有所追求,但却沉溺于自己,不能改变自己。如果能重来,我希望不太一样。而且青春年华,不管是爱情也好,梦想也好,事业也好,追求也好,去努力追寻,不要虚度。特别是恋爱和爱情,想要真正了缘、还债,就得真心对待一切人、事、物。看淡浮名虚利,放下我执,清净随缘,无私付出。不管对方是理解,还是不理解;是满意,还是不满意,不求任何回报,没有任何妄想,这才能了缘还债。只要你真心去做,就会感动对方、感化对方的。缘分,是生生世世的轮回,迟暮间不能改变。
纵使容颜空对泪,纵使流年不经盼,吟尽万般相思苦,只为来生重相逢,如果人生能够撤回,可以重来,我宁愿这辈子都不会遇见你。不再相见,各自安好!有一些人,注定走成陌路;有一些情,注定不能挽留。没有谁,注定是谁的谁。遇见你,我从不曾后悔;因为有你,我懂得了爱情的甜美,相思的心酸,和分手的痛苦。很久以后我才明白,眼前的一切都是幻想。你给我编织的一场美丽的梦,该醒了。前世缘,今生了;前世债,今生还。今生把该了的缘了完,该还的债还完,才能了脱生死的痛苦,脱离轮回的折磨,摆脱生活的烦恼和苦难。一纸誓言,解释不了的情字,苦了多少痴情的心。
时光流逝,寻寻觅觅,惆怅诉说一生一生。经历万世沧桑,多想与你依一方宁静,早知道最后只是过客,当初又何必招惹。遗忘吧,往事一笔勾销,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曾经的誓言像一个响亮的耳光,击碎了我残余的幻想,震醒我孤独的灵魂。你伤我最深,偏最得我心。我想对你说的话,全都藏在我的眼里,可惜你从未发现。全心全意地爱你,爱得忘掉了自己;如今想要放弃,想要断离,却发现身不由己。没有过多要求,不求任何回报,才能坦坦荡荡生活。付出而不计较结果,内心才会敞亮、安乐。但凡存有私心与杂念,烦恼与痛苦就会如影随形,祛除私心、抛开杂念,无论结果好坏,都会是愉悦与喜乐的。
认准的事,就义无反顾,该爱的人,就学会珍惜,不爱你的人,就该果断放手!我的人生我做主,又何惧一人前行!不爱你的人,就该果断放手!我的人生我做主,又何惧一人前行!如果人生也能撤回,愿你我没有交集。不联系,不删除,不打扰,余生各自安好,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暴露出你并没有无私付出。要知道,对方达不到你的要求,没有给你及时的回报,那是另一码事,跟你的付出没有关系。只有去分别、断妄想,真心付出、无私奉献,我们才能了缘还债,了生死脱轮回。修学佛法,看破随缘;断恶修善,了缘还债。一生的梦寐以求,最无力的借口。人若善良爱无私,人如有情天佑之。
人生在世,有意或无意间,我们留下了很多未了的缘、未还的债。我们要赶在死亡来临前,了完该了的缘,还清该还的债,才能了脱生死轮回,摆脱烦恼痛苦。如果不爱,就放手,若深爱,请挽留。爱情不是唯一,你还可以重新开始。遇见你,我从不后悔,只是痛恨自己不够优秀不够成熟,到如今才明白每个人的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万丈红尘,千年寻觅,相逢嫣然一笑,倾撩无数凡尘素心,擦肩回眸相望,璀璨几世悲欢离合。拨开纷纷扰扰的浮世情缘,牵起几经轮回的手。一瞬交错,一生相思,今生了完该了缘,还清该还今生情:今生情今生有缘,执笔千章怨不休,一场触心的痛,能蔓延多久。
今生了完该了缘,还清该还以还债:该了的缘一定要了完,该还的债一定要还清,否则无法了脱生死之苦,无法了脱轮回,无法了脱痛苦和烦恼。那么怎样才能了缘了债呢?就是对家亲眷属等有缘众生要真心地对待,无私地奉献、付出,不能有虚情假意。你不必对我如此冷淡,我也有自知之明,心伤透了,自然就放下了。对不起,不小心闯进你的生活。过去打扰了,以后不会了,各奔东西,不再联系。人已不在,物是人非。旧时的伤痛记忆,已在岁月的长河里凝结成一道明媚的伤口,我不忍再去触碰。人生不怕路长,有爱不怕情苦,习惯仰望,是因为失望太多,如果人生能重来,但愿你我不相识。
如果后能和你在一起
在爱情中,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你就觉得越是珍贵,其实只是你不甘心,有些时候,你所追求的东西并不是你真正想要的,只是因为你目前还没有得到,所以在拼命的追逐。
活过了二十六个春秋,许昌远从来没有对一个女生产生过非她莫属的情意,认真说起来,也算是感情这件事在某种程度的不得志。
在见到舒沫之前,他认定是一见钟情是恋爱高手出战江湖的调情伎俩,是为奋不顾身的荷尔蒙披上皇帝新衣的智力游戏。
遇见舒沫的那一刻,许昌远突然体会到情来不自禁的注解真不是浪得虚名。
1.
舒沫是来公司报道的新职员。
她手里捧着一个小小的盆栽,粉色的土陶花盆里种着一株绿色的植物,土褐色的枝节上吐出三片绿绿的嫩芽。
姑娘很酷,将盆栽放在窗台就开始整理办公桌,然后打开电脑埋头做事,动作利落,一气呵成,长长的头发垂在身后,如星光洒进许昌远悸动的心里。
嗨!这是什么植物?他指着盆栽,忍不住上前搭话。
开花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舒沫抬起头,淡淡地回答。她的嗓音有些沙哑,与她清秀的面容完全不协调。
雏菊?玫瑰?
舒沫没有说话,柔顺的长发遮挡了半边脸,直到忙完手头的活儿,才转过头:难道,女人的世界就该只搭配这样的大红大紫?
二月,春风似剪刀。舒沫的表情却比剪刀更锋利,许昌远看得心头发颤,他摸不清这个年轻女孩表现出的疏离,究竟要该信几分。
2.
随着时间的推进,许昌远对舒沫愈发感兴趣。
舒沫,这个听上去让人心生微澜的名字和她身上散发的冷漠气息启动了许昌远尘封的地心引力功能,一碰到她,整颗心就轨道偏行得离了谱。
当然,在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广告公司,许昌远这样优质的存在被女生们当作珠宝一样炫耀和觊觎。没遇见舒沫之前,许昌远在这样活色生香的围绕中颇为享受。但是,在舒沫出现以后,喝酒看花都成了浮云。
世间的种种定位都有选择的余地,许昌远却不为自己留余地,他愿意为这场情事倾注所有,手可断血可流,磕破脑袋不回头。
所以,许昌远从不在意舒沫的冷淡,每天都兴致勃勃地站在窗前看盆栽:
不错不错,多长了出了两片叶子。
咦,最近长高了不少,但它什么时候才会开花呢。
大多数时候,舒沫都是一副恍若未闻的状态。若偶尔抬头,许昌远就笑眯眯地迎上她的目光。
直到那次许昌远端来两杯咖啡,然后,他端起一杯咖啡去浇盆栽。
舒沫皱着好看的眉毛看了他一眼。
他依然不管不顾地要往花盆里面倒。
舒沫终于忍无可忍,嚯地一声站起身:
你要做什么!
我要请它喝咖啡。
植物只能浇冷水!
那我好可怜!同事那么久,你连冷水都没浇过我一杯!
许昌远语气里满是委屈,脸上却挂满迷人的笑容。
舒沫依旧淡淡地,接过许昌远递来的咖啡,笑容藏进了心底。
他还是这样,这么个一贯受宠的男生,偶尔遇到一个并不在乎的人,他便接受不了。看着许昌远的背影,舒沫在心底感叹。
人的本能是爱追逐,越得不到就越珍贵,以至于常常忽略了追逐他的那个人。其实,得不到并不一定适合你,或者并非你想要的,仅仅是因为得不到,所以才不服气而已。
舒沫,又何尝不是如此。
只因初见的那一场心慌,她就在心底下了决定,只要他在,她就一直爱。不然,她也不会千里迢迢地从杭州跑来北京,更不会费尽心机地进了这家广告公司。
3.
四月,盆栽里的绿芽已经蓬勃地撑开,如小小的手掌。
舒沫在公司崭露头角,成功拿下了一个大单,项目组庆功顺理成章。
酒桌上,舒沫被大家热情地敬酒。不善言辞的她,不懂推挡,只是硬着头皮不喝。眼看气氛就要僵住,许昌远赶紧帮忙圆场。
远远,你为什么要帮舒沫啊?公司的女同事们更不满了。舒沫是我搭档,而且她送过我盆栽。许昌远一脸坦然,面色轻松。
一帮人不怀好意的起着哄,舒沫窘得不知所措,一脸的绯色在许昌远眼里比庙里的佛像还要迷惑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