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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飞去的汇款单

发表时间:2020-12-24

【www.qg13.com - 女生脱单】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飞来飞去的汇款单,欢迎阅读与收藏。

今年春节期间参加了一个大学的同学聚会,许多同学都是近十年未见,每个人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他们的脸上,也有了沧桑的印迹,酒酣耳热之际,大家谈起了当年的生活,都欷歔不已。

有个叫林晓蕾的女生一直微笑地听着,保持着温柔的沉默。等大家说得差不多了,便把目光都投向了她,纷纷说她上学时就不爱说话,现在还是不愿吱声。其实林晓蕾现在经营着几家服装连锁店,是有名的女强人。她笑着对我们说:其实,上学时我是最自卑的!我们都感到奇怪,问她为什么自卑,她说:那时我家经济条件差,所以只好少和大家交往,免得尴尬!

这时当年的宣传委员吴风钦说:不对,不对J我记得清清楚楚,那时你每个月都能收到一张从上海寄来的汇款单,四百元,我问过你,你说是你在上海做生意的表姐在资助你。我们都羡慕你有个好表姐呢!那时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也才三四百元,你有什么可自卑的?

林晓蕾微笑着说:说起那汇款单,可是我的一个秘密呢!现在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也不用保密了!接着,她就给我们讲起了当年的故事。

那时的株晓蕾暗地里找了家教做,以挣些生活费用,刚开始的两个月家里还给她寄些钱来,后来家里就实在借不到钱了。所以林晓营找一切可以挣钱的活去干,还要瞒着同学们,只为了青春的自尊,她也不想别人用怜悯的目光看她。可是她发现班里的同学几乎都是每月收到家里寄来的生活费,只有她没有。后来她写信把所有的烦恼都告诉了高中时最好的一个女同学,那女同学叫胡凡丽,在上海读大学,而且她们有着相同的处境,家境都不好,都有着相同的自卑,两人时常写信互相倾诉互相慰藉。

有一次胡凡丽在信里提出了一个办法,她说她现在攒了四百元钱,是用来应付突发情况的。她想把这四百元钱汇给林晓蕾,然后让林晓蕾再偷偷地汇回来。这样一来,两个人每月都能收到四百元的汇款了。林晓蕾欣然同意,于是,她有了一个在上海做生意的表姐,而胡凡丽也有了一个在沈阳打工的表妹。两个人共同守护着这个青春的秘密,直到大学毕业。

听完林晓营的故事,我们都既惊讶又感动。林晓蕾说:我知道就算当初你们了解了我的情况,也不会嘲笑我,可是我真的不愿让你们知道!一个内向的女生,自尊心比别人更敏感更脆弱,所以,请大家原谅我。不过,这个青春的秘密,真的是让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呢!

是啊,一张在沈阳与上海间飞来飞去的汇款单,联结着两个女孩晶莹易碎的自尊心,也温暖着她们艰难日子里无人可诉的伤感与彷徨。我可以想象,那一张张绿色的汇款单,一定给了她们安慰和力量,从而能有勇气涉过青春的泥泞,也让那些艰难的日子因此而有了阳光,成为青春岁月中最温暖最感动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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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冰点中飞来的小蜜蜂


今天,20xx年12月1日。。一场前所未有的冷空气席卷了东北华北,连我们这个温暖如春的江南水乡也被一下子打入了冰点,冷酷无情的寒流肆意地摧残着路边村野的那些还未落尽的黄叶树木,眼前萧飒成了满目疮痍的世界。

有些弱不禁风的我,偏安在家中朝阳的角落,无奈的留恋着天边那短暂的一抹阳光。今天突然降温超过了十度,让我这个了无生气的孤独之人觉得这阳光是那么的弥足珍贵了。一个人的世界,在呼啸的狂风中,心里是格外的空寂无聊。

瞥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已经过了午后两点。我知道,用不了多久,今天的太阳便会悄无声息的消失在遥远的天边,无影无踪。满腹的的期待似乎也不会出现奇迹。这么冷的鬼天气,还有谁会走进我的世界,陪我打发走20xx年寒冬的第一天?

偏偏就在我死心的那一刻,竟然飞来了一只小小的蜜蜂,煽动着迷人的翅膀,轻盈的停在了玻璃窗边的木框上。

傻傻的我,又惊又喜,却又十分的不安忐忑。这么冷的日子,你不在舒适的窝里呆着,几乎通体透明的你难道真的不冷吗?既然这么冷,其实也真的不必为了追寻这么一点点稍纵即逝的阳光出来冒这个折翅的风险。我默默地凝视着逗留在玻璃窗边的你依然天真调皮的模样,突然明白,你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份渴望,而是来陪伴我这个空虚寂寞之人的了。我的孤苦只有你心知!

小小的蜜蜂啊,你今天的到来,让我的内心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似乎以为,曾经沧海的我已经心如止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放下所有,不念繁华,不慕虚荣,远离红尘。可偏偏在这个足于让你付出生命危险的寒冬,娇艳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怎么能够无动于衷,麻木不仁!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此时此刻,眼前那只娇小可爱的蜜蜂,在我的心里无疑是最美的天使,真爱的化身!我憋足的手机差劲的水平拍下来的你模糊不清,但是在我的心里却是那么鲜明,那么纯真!我可以用我的笔为你书写,我可以用我的键盘,为你点赞!

今天,在你透明的爱里,孤苦的我从此不再寂寞,恨命运不公的我从此会笑待人生!只有你今天的你才能为我驱走心中的寒冬。

此刻,我默默地仰望蓝天,双手合十,面对白云,许下一份心愿:不待来生,不求来世,不求荣华,不贪富贵,唯求今生,与你相知今生,与你缠绵今世。

20xx.12.1.

太过依恋,我漂洋过海飞来北京


有些女人是倔强的,不肯低头,宁愿在没有男人的单生生活中骄傲的活着,也不愿意低头,不愿意将就。原先的我就是这样,我不想白白葬送自己的青春,却在两段感情中无法抽身,当心失去了依靠,才会懂得爱有多重要,男人有多重要。

说实话,在内心深处,我并不想背叛我的丈夫,因为我知道他很爱我,这毫无疑问。可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向来就不按常理发展决不依靠男人生活。

大学毕业后,我就分到了现在的国有企业工作,不久,便感到单位过于清闲,总觉得过这样的日子有点耗费青春。业余时间,我除了和闺中密友逛街以外,就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在这种状态下,我突然想谈恋爱。

那年年底,我的一位同学跟我说,她的朋友里,有一个从农村进城做生意发了家的大款,一直想找一个人品好、有文化、素质高的姑娘作为终生。

她说看我人挺稳重,文化程度挺高,年纪也合适,最重要的是我的外貌挺符合人家的审美标准,就想把我介绍给他。

那时候,我一直宿命地认为爱情和婚姻总要靠突遇的缘分,其他的都不重要,主动相亲的婚姻不是我想要的,更不会为了钱去选择一个男人。

也许是生活过于单调,后来,经不住朋友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劝导,我答应了见他一面。

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天气很冷,我在朋友们的安排下,和阿坤见了第一面。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还算可以,觉得他这个人面相善良,看上去人也很忠厚,没有某些有钱人那不可一世的样子,还似乎很有事业心。

也就是因为这一面,我和阿坤的交往开始了。

阿坤是农村人,初中还没毕业,就跟随他二叔进城做生意,后来,慢慢地滚雪球似的发展起来了。现在他的生意遍及很多省。他一直对我说,他对这个城市很有感情,想长期在这里发展下去,也办了户口,买了市里一个有名楼盘的房子。可以说万事俱备只差新人。

我慢慢发现,阿坤之所以喜欢我,主要原因是他自己文化低,所以想娶一个高素质的姑娘做妻子。我也曾问过他,以他现在的金钱和地位,能找到有更高学历的女人,怎么会看上我呢?

他说,那是因为我不爱钱说真的,当时,他的这些话一下子使我对他的印象好了起来,觉得他这个人很精明,心思细,应该会体谅女人。从此,我们开始了频频约会。

随着彼此了解日益增多,我们的感情也迅速升温。我被他在生意场上的冷静和沉着迷住了,他也留恋我的温柔和贤惠。仅仅半年时间,我们觉得好像谁也离不开谁了

婚礼那天晚上,等他的朋友们和我的亲属都走了之后,他温柔地搂着我亲吻。

好一阵子,他似乎有些累了,就把我抱在怀里,头抵着我的脑门跟我说:你以后不需要工作了,我能养活你我知道,女人最可悲的是把自己的一生都押在某一个男人身上,成为男人的附属品,那样活着太累。

所以,即便是在新婚的喜悦之中,我也很清醒地回答他:我不会依靠男人生存的,我是个知识女性,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不能放弃

一晃,我已经结婚三年。去年,我进了这家业界颇具知名度的企业之后,事业开始节节攀升。

我变得有钱,也渐渐变得挑剔。说来也怪,仅仅三年时间,丈夫的很多缺点我就渐渐不能接受了,比如我常常感觉他缺乏文化素养,好像除了赚钱,他就没有其他高雅点的爱好。

偶尔有点业余时间,他就是上网打游戏或者打麻将。

一年前,在我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忙碌的时候,他会准时来接我下班,然后一起回家烧饭。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习惯了一个人在外头吃饭,而我则在办公室里叫外卖。他对我经常加班从不抱怨,事实上,他甚至是希望我晚归的,那样一来,就没有人会管他,没有人唠叨。

他很多时候像是一个孩子,工作之外的爱好,显得那么幼稚。我很多次自问,这是不是我要的生活?是不是我可以接受去过一辈子的生活?我无法回答自己。我的人生,现在整个儿都是混乱的。

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他和我离婚。我又开始了另外一端情缘。

我和飞俊的相识,准确地说,要追溯到去年公司的年会。之前我们从没见过面。说来也巧,后来我发现,他竟然就供职于公司在的分部,而我则在的总部上班!

这样的巧合一度被我视为一种缘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起初我们联系并不频繁,倘若不是那次年终晚宴,或许我和他之间也就永远是两条平行线。

那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也许是都不喜热闹的缘故,我们去平台聊天。那晚的月亮很圆,他的眼神柔情似水。我们都喝了点酒,然后他看着我的侧面说,我真想吻你。

那句不是表白的表白,其实远远够不上浪漫。可是我的心却为之颤动了一下,仿佛触动了心中某根寂寞的弦。

人生是一场旅途,其间来来往往,过客无数。不同的是,有些人不留痕迹地同你擦肩而过,而另一些则是重要来宾。然而,他们是永久停驻,还是稍作停留,却并不控制在你手中。

飞俊对我来说,应该就是重要来宾吧。他比我大十五岁,已婚,没有孩子。

说实话,在内心深处,我并不想背叛我的丈夫,因为我知道他很爱我,这毫无疑问。可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向来就不按常理发展。

年初的时候我被提拔去了培训部,是一个需要经常出差的岗位。从那以后,我差不多每个月都要去北京。

起初,我和飞俊只是在工作之余一起吃顿饭,聊聊天。他很懂得聆听,即便是抱怨,也会安静地听我说完,从不会显得不耐烦。

我一直以为,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人理解我,知道我的不快和苦楚,那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我没有想过要跟他怎么样,更何况,我自己也是有家庭的人。

从暧昧发展到突破防线,不过短短几个月。我们在一起时,更多的时光是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度过的,偶尔开些小小的情玩笑。每次去北京,我都会留出足够的时间给他,他帮我订好酒店,到机场来接我。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很犯贱的女人,哪有这样千里迢迢送上门的?可是,我只是想和飞俊在一起。他那么温柔,那么强大

我感觉自己越来越依恋他了。很多时候,我突然觉得想他了,就会请假直奔机场,恨不得马上见到他。我常常想,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专门坐飞机见网友的女人恐怕没有几个。说来可笑,我每个月的收入有一大半是花在机票上的。

但是爱情之下,女人永远都是落败的那一个。我愈主动,男人就愈退让。有时因公事和飞俊通电话,交代完毕他便匆匆地挂断,不多说一句话。我想,或许是因为我开始不断地想占有他,这让他觉得恐惧。

一个女人的占有欲让他觉得恐惧。是啊,过热的感情,要凉一下,冻一下。于是没来由地,我和飞俊的关系又回复到最初的淡漠样子。

后来,我渐渐掌握了一点门道。去北京,我再也不会一下飞机就向他汇报。爱得没有尊严,就一定会受伤。我开始明白这个道理。

不要有期望,无欲则刚。我和他,彼此都遵守游戏的规则,才可以玩得尽兴。飞俊发来五条短信,我只简单回复一句。他说要来酒店看我,我说我很忙,约了很多朋友去K歌,还强调我不是专程来看你。

言语之中,像是有一种报复的快感。其实我心里很痛,我很想念他,可是偏要装着不屑,装着坚强。

幸好,我们不在一个城市,这是我最满意的一点。所以,我们都在各自的生活之外,只在特定的时间、特定场合才会有交集。

那段冷冻期持续了整整三个多月,也是凑巧,那一阵,飞俊连续出差。我有太久没有见到他,久到几乎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直到后来他来上海开会,那个高大温柔的身形才在我的脑海里慢慢清晰。

他约我吃晚餐,我说好啊,就让我尽地主之谊,请你吃顿最好的吧。我装作和他的关系平常得就好像要好的同事一样。

梦醒花飞去,月光散尽时


月色如荒,捏花染指,春秋默,谁叹谁笑,浊酒未央!夜阑听雪,空城再画,亦离人!雪轻融,花轻落,落向那铭心刻骨的红尘画卷里。谁,将之打开?谁,将之埋藏?

花飞梦醒,水月辞镜。窗台的落叶从眼中一片片缓缓滑落,演绎着一幕幕宿命使然。捻一枚于掌心,那曾是谁的箴言,化成年月里谁的几多故事?

一曲断弦的衷肠,我该如何的续奏,才能让风,让雨,听不见往后余生,每个春花秋月里的假装不悲不喜?而每次的绕指,不过都是一声声自欺欺人的浅唱低吟。

亦曾几度流连,那青烟袅袅的山水之间的之间,只想等一场,绚烂的花开时节!而每当推开时光的大门,走在季节深处,却都是一次次叹息的错过!我,该如何的挽留住那不在芳华?

问世间,情为何物!人海茫茫中,谁会与我,我又该与谁,生死相依?飞花漫漫,落樱纷纷,落尽了多少今夕何夕!

前世,谁在佛前的虔诚,许了谁的来生不忘,却,只有一人的今世相约?若再渡奈何,我定义无反顾饮下孟汤,从此江湖相忘,各自安好!那些爱恨,不用再与谁分明!那些前尘,不再,与谁过往

叶落沧海,花隐桑田!那散尽的月光中,是曾以为握住的那一刹,一生有你的烟火流年!而最终随着时光的故事交织,天涯渐老之后,我也必终将的遗忘你。

待千年的轮回之后,只想在那流年的光影里,在那日夜的转换里,在那老旧的故事里,只想,我只问你,你,可曾爱过

缴费单·梨汤


缴费单梨汤

傍晚天气有点凉,一路咳嗽着到家后就翻了翻柜子,想找一张来自中国电信的缴费单。家里网费已到期,他说他这两天就去交,而今天就是这所谓两天的最后一天的晚上。

只找到了一张供电局开的单子,却并没有我想要的,也就是说,他没去缴网费。而他正在我旁边和别人闲聊着,我远远地凝视着他,足足有五秒。对他的失望已经不言而喻了。他竟也看出了我的失望,轻声地说了一句:下午缴电费的时候是做别人车去的,也没时间去缴网费了,明天再去给你缴。

到底是我的父亲,想想还是算了,便没有再说些什么。之后还是开机试了下,希望他是在和我开玩笑,但事实显然不是这样。

天气好像更凉了,那点单薄的衣服还是盖不住我的咳嗽声,直到到家后才有所好转。没有再翻柜子,因为柜子没有动过的痕迹,依然只能看到那张供电局开的单子,显得很孤独。

记得下午还和朋友说:不出意外的话,今晚就可以上网了。我倒还真是一个聪明的人啊。他过来了,我问了句:缴费了吗?而他也只是简单地回答了一句:下午有点忙,又忘掉了。明天再去充吧。你咳嗽地太狠了,明天给你买点梨熬点汤喝,喝那管用。留下了句两次了,也就转身回自己的房间了。他好像还想说些什么,可看我已经不在了又没有说出来。

忙,真忙。

他就是这样教育我的。

没想到秋天就已经这么冷了,让人来不及预防。不过今天没咳嗽,因为我已经没劲咳嗽了,只感到肺部的虚弱,发出低得连我自己都听不清的哼哼声。

到了晚上咳嗽得又狠了起来,不过还是在尽力压住咳嗽声,我怕他听到后又要说这说那了,让我好不耐烦。从外回来后闻到了一股甜味,到了厨房才知是一锅用冰糖和梨熬成的汤,这倒是能说到做到。喝完之后的晚上身体确实感到好了许多,不过我在乎的也不是这。

也看到了那张已经找了三天才找到的缴费单,可有些东西是看不到了,亦不是轻易能找到的。凡是难看见的东西,必然也是最难改变的东西。

注:

想写一种现象,就是中国的家长都比较重视孩子的身体,却很少重视对孩子的教育。要是孩子生病了,他们可能会说了很多很多关心的话,但是却很少会教育孩子做人要守诚信,说到做到之类的,至少他们自己没有做好榜样。

当然这一切都是指的是一个大的范围,因为万事是没有绝对的,亦不可指所有人。

我习惯称呼他为他,个人感情吧

他单膝跪地,给我戴上了爱的戒指


为了得到这个独身男我真的可以说是使劲浑身解数,在牵线人的暗中撮合下,他终于败在了我的石榴裙下。但是当他的心思完全在我身上时,我却和他玩失踪,因为我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在意我,是不是真的爱我,甚至强忍着没有回应他的吻。终于在多次的试探之后,他被我收服。

当女人遇到了心爱的男人,如何不动声色不露痕迹地得到他,确实是门学问,包含着无数的智慧。请看高级海归硕士兼优质美女,是怎样在这场爱与被爱的攻坚战中赢得如意郎君

恨嫁剩女,诡计落空

楚瑜是我在好哥们周亮的聚会上遇到的,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感到一股强大的气场。他穿著名牌黑色西服,微笑着听着周围人谈天说地,偶尔说几句话,声音温润悦耳,观点切中要害。聚会结束时,他已悄悄地买了单。有些人就是这样,不刻意显山露水,但是是众人的核心。

散席后,我向周亮打听楚瑜,谁知他一听就劝我不要挑战高难度:楚瑜可是个抢手货,追他的女人如涨潮的海浪般一阵又一阵,不过最终都死在了沙滩上。像他这样的男人被称为独男人:条件太好,内心过分清高,做事都是独来独往,女人对于他们来说只是点缀。

周亮的话并没有吓到我,反倒让我对这个男人更加好奇,于是,我拜托周亮再帮我们安排一次偶遇。

这次的地点在酒吧,周亮称股票赚了钱,想请朋友喝几杯,于是,我和楚瑜又一次见面了。那晚我特意穿了一件白色的抹胸小礼服,清纯中又带着一丝性感。席间,周亮假意不停地灌我喝酒,其实灌我的几个酒瓶已经被他偷梁换柱变成了水和饮料,我也配合地表演着。几杯下去,我已经开始恶心想吐。

周亮见我这样,用手一拍脑袋:我怎么忘了,她今天感冒了,还让她喝了这么多。我心里暗暗称赞他够哥们,演技炉火纯青。借我上洗手间的机会,周亮识相地找了个借口溜之大吉。

回到座位上,楚瑜已经给我要了杯柠檬冰水,他说:这个对酒后呕吐很有效,你试试。还是那么迷人的声音,听不出感情,但却动人心魄。我暗地咬牙,今晚就把他拿下!

我拿着杯子晃了晃,虚弱地咳嗽了几声,我要给楚瑜讲个故事,一段痛彻心扉的往事,好让他对我放松戒备。在背完那个早已经烂熟于心的悲情故事时,我已经泪流满面,紧攥着楚瑜递过来的纸巾,为自己的失礼道歉。自然,因为触景生情,我又和楚瑜又灌了几杯酒。

我想我真是个好演员,明明千杯不倒,却可以假装微醉。我一走三晃地执意要打车回家,也料定了楚瑜会送我。

他送我回到房子,轻轻把我放在床上。灯光暧昧,酒精的刺激,我自信他会向我表白。只是没想到,他倒了杯牛奶放在床头,帮我盖上被子,竟然走了。

第二天醒来,我收到周亮的电话,问我战果如何,我刚一叹气,他好像料定了我要失败一样,无奈地说:早告诉你了,那家伙刀枪不入。

另辟蹊径,诱敌深入

这次失败并没有让我放弃,反而点燃了我对他更加浓厚的兴趣之火,也挑起了我很久没有出现过的好胜心。通过分析,我发现像楚瑜这样的男人,因为太优秀,所以从来不少桃花运,自然而然地对女性产生了耐药性。我必须反其道而行之,先从做他的哥们开始,而这第一步就是培养和他相同的兴趣爱好。

周亮告诉我,楚瑜是个极限运动爱好者,每逢周末或者假日,他都独自一人去攀岩、蹦极、跳伞我的头嗡的一声大了起来,因为我有中度的恐高症。可半途而废也不是我的风格,我决定,只试这一次,如果不成功,就放弃。

又是周亮搭桥,我们三人约定国庆节长假一起去阳朔攀岩,因为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我打算先攻克自己的恐高症。

为此我专门找了一位心理专家。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症状好了很多,接着我又找了一位私人教练专门指导我攀岩。终于在国庆节那天,我们踏上了阳朔之行。楚瑜小声地问周亮我的水平,这正是我们料到的,带一个女人去探险,谁都会不放心。周亮按照吩咐大力赞赏了一番。我则在一旁故意低调地让周亮别吹牛,语气轻描淡写,以体现自己的淡定自如。我在楚瑜的眼中,发现了一丝不易觉察的赞许。

到目的地短暂休息后,我们开始攀岩。周亮知道我的水平,一直在我下方贴身保护,我小声呵斥了他,怕让楚瑜看出破绽。上方的楚瑜则动作娴熟地节节向上,充满了浓烈的男人味,我不禁心驰神往起来。

正想着,周亮到了身边,小声提醒不要开小差,小心小命玩完。我定了定神,继续向上走,在攀到离地面三十多米的地方。此时楚瑜距离我头顶约十米,不时回头看看我们,轻轻一笑,叮嘱我们小心,我顿时被迷昏了头。正心猿意马,只听上面有石头滚落,楚瑜那边的岩石松动了,他正在向下滑,我抓紧了绳索,想着万一楚瑜滑下来,我一定要接住他,没想到梦想成真,楚瑜果然徐徐地顺着绳索滑了下来,就在他滑过我身边的那一刹那,我突然伸出手去接住了他,楚瑜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这时,周亮在下面喊:你别抓他,他没事的,这是正常现象。

完蛋,这回可丢丑了。之前被人描述成探险女英雄,却连点常识都没有,还不被笑死。正想着,我只觉得身体一沉,身边的岩石哗啦啦地向下滚,掉落速度比楚瑜之前更加快。楚瑜见状脸色大变,忙让我松开他,周亮也在下面大喊:快松手,不然你也会坠下山。

我呆呆地看着楚瑜,脑子一片空白,但手还是紧紧地抓着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我突然说了一句连自己都难以置信的话:我不能允许任何一个队员出事。楚瑜道:我不会出事。说完就松开我坠了下去,周亮在下面稳稳地接住了他。

这次攀岩就在这场小小的意外中宣告结束,事后,周亮说我大惊小怪了,这么低的高度楚瑜如果应付不了,还玩什么极限运动。

步步为营,赢得幸福

幸运的是,上次的攀岩之后,楚瑜并未发现我的小失误,反而对我发生了兴趣,甚至打电话约我一起吃饭。我告诉自己,这不过是成功地迈出了一小步,绝对不能松懈。对付这样的男人,一般的小把戏肯定不行,我要比他的气场更为强大,才能彻底地把他征服。

在楚瑜打来电话请我吃饭的时候,尽管内心欣喜若狂,我还是淡然地告诉他,今天不行,我要上品酒课程,明天也不行,我约了老师学做甜点,一周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当然,我也为这样拒绝他而感到担心,万一被拒绝得太多失去兴趣了怎么办,没想到却接到了周亮的电话,让我给他哥们一次机会。

在周亮的斡旋下,我答应星期五和楚瑜共进晚餐,地点是我让周亮给楚瑜建议的一家新开的拉丁餐厅,因为我私下了解到那里的服务生都是说拉丁文的,多年苦修的拉丁文终于有机会展示了。

坐在餐厅里,当服务生送上菜单的时候,楚瑜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窘迫,他果然不会拉丁语。在娴熟地点餐之后,他说:没想到你什么都懂,真是深藏不露啊。我抑制住心中的狂喜,谦虚地笑笑。

几天后,楚瑜想去伯利兹大蓝洞潜水,看我要不要同去。大蓝洞位于委内瑞拉伯利兹海约96公里的地方,直径约三百米,深约一百三十米,是一个形成于冰河时代末期的石灰岩洞,洞内有很多钟乳石群,更有鲨鱼,危险又刺激,犹如充满魔力的磁场一般,吸引着全世界的潜水爱好者。我在国外学过潜水课程,还参加过一些应对水下危险的实战练习,潜水比起攀岩,相对容易。

人生若只有初见,单留下无限思念


人潮中的一次邂逅,注定了一段永恒的尘缘:不经意的一次回眸,注定了一生无休的思念。谁的青春,扰乱了谁的流年?站在岁月的指尖,豆蔻年华已消逝在过往的云烟,懵懂的少年在时光中偶遇了他的情缘。

人海中无意的回顾,我的心以被你俘虏,在次的回首我以不知身在何处,风雨中我不停的追逐,却难觅你的脚步,站在街口是那么无助,无数次的哭诉,总是于事无补,从此陷入了你的埋伏,陷入了爱的迷雾!

那年!

夏风亲吻着你轻柔的发丝,触摸着你微笑的容颜,是那样扣人心弦,惹人爱恋,佛前五百年的祈愿定格下了那个瞬间。

如今!

转身,已成陌路,离去,便是永远!曾经彼此海誓山盟的爱恋,在过往的人潮中渐行渐远。曾经的喜怒哀乐,也随风消失在飘渺的云端。时光在前行,我们在改变!

不知!

缘分让你我相识,我却让你悄然走失,曾经的誓言对你我太过奢侈,记忆中的一生一世,如今只剩下孤独的影子,寂寞的喊着你的名字,往事随风消逝,记忆终成故事,不变的是我对你的相思。躲在宁静的角落,听着寂寞的情歌,回想曾经的承诺,孤独着哭泣着。

原来爱是那么脆弱,如同阳光下的泡沫,虽然五光十色,却最终在幻想中爆破,遥看天空中的烟火,在黑夜中闪烁,却难逃破灭的结果,渐渐的我们懂得,爱情没有所谓的对与错,幻想中的相濡以沫,也被尘封在历史的画册,最终经历过,才明白那只是你给我的寂寞。

回想有你的时光,幸福便在内心流淌,花儿映着朝阳,尽显自身芬芳,却难敌你的漂亮,彩蝶落在你的手掌,煽动着翅膀,整个世界都陷入了幻想。而这一切如今只能在内心埋藏,梦想的地老天荒,地久天长,在岁月的轮回中改变了原有的摸样。只保留了你给的寸寸愁肠,萦绕在我孤独的心上!

人生若只有初见,单留下无限思念。星启尘缘,缘深缘浅,偶然的相见,以是上天无尽的恩赐与眷怜。寸寸青丝愁华年,点点记忆泪心腼。你的情已随风阵阵入耳,你的念已随声丝丝入眠。走遍万里山川,只饮你一江之水,只站你一山之巅,看遍世间青翠,只取你身上一片,许下誓言!

沧海桑田,历经岁月的沉淀,你的爱已刻在了三生石边,留在了西湖河畔,你的情已撒在了世间,开在我的心田!

(王志永于20xx年12月)

撞色单品怎么搭才不像你大姨?


严重怀疑撞色穿搭的起源是中国大妈,从小到大每当傍晚路过街头广场舞,总会在艳粉、大红、草绿的配色里发现有几位佼佼者,你别说,有些大妈还搭得还挺有范儿的。

去年一入冬我就嗅到了一丝撞色穿搭要流行的气息,此类单品具备一种“网上看着好看但到手跟屎一样”的特质,反正我是一通买下来最后全压箱底了,一次也没敢穿出去。

不得不承认,当代年轻人对驾驭色彩的勇气,还不如你妈你姨你姥姥,中年女性才是真正活出自我的一批人。

当代年轻人只敢把这种配色踩在脚上

曾经在家试穿过几次,最终还是在出门前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荧光色我穿上像鸡,撞色搭配像《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唯一一次把大红色穿出门是前两天跟家人聚餐,以为老人会觉得喜庆,结果就连我大姨都嫌我老气。

照理说我审美也还行,没想到被撞色这股风给整憋了。想来马上就初春了,撞色穿搭免不了要再火上一阵,相信不少姐妹也为此所困。

我找了一些专注于撞色穿搭的博主,不是泫雅风哈,也很容易copy,让我们春天一起骚起来!!!!

INS:Vanmalllinee

一个风格偏可爱的泰国博主,简介是“Colorsneverdie”。擅长袜子撞色和墨镜搭配,很多配色日常搭配也可以参考,穿出去也不会太突兀。

INS:annejohannsen

被网友称作“冰激凌配色”穿搭的丹麦博主,拯救各种你穿起来死亡但很流行的单品,比如曾经流行过的荧光色,当季流行的格子裤和彩色外套,在她身上都能找到一些搭配灵感。

INS:JennyWalton

这位博主的本职是插画家,穿衣风格被网友形容是“行走的调色盘”。擅长顺色,撞色,丝巾的穿搭,风格偏法式一点,但是也不拘泥于一种风格。

INS:merrymarie_

韩国的模特MM,很敢用色彩作为穿搭的点睛之笔,看似平平无奇,实际上在配色上有两下子,穿搭看着舒服,又很特别,最主要的是:是个美女。

Weibo:一粒饭是eevan

是我们中国的美妆博主!去年她曾经和橘朵合作过彩妆盘,擅长多种颜色混搭,风格不固定,每次发穿搭都会让人眼前一亮,关注她好几年了!

小红书:

小红书粉丝甚至没过万的一个法式穿搭博主……依旧是很会用色彩点缀日常穿搭,搭配的单品都是比较日常好买的基本款,实用性高,可惜博主更新好少5555。

Weibo:Fengfan_x

淘宝店店主,每次她家上新我都会看看配色,拍照风格网红了一些,但是配色看着很舒服,她的店里也有很多撞色可搭的款,但是也不得不小声bb一句质量一般。

Weibo:眞奇

INS穿搭博主(之所以只写了微博是因为我把她INS忘了),身材好的妹妹可以参考下她的同款穿搭,身材一般的也完全可以参考每一套穿搭和装饰的配色,不一定非要copy风格,学会自己用配色搭出自己的风格也是条路子。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