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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新娘自述女孩第一夜的感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房的人终于散去,不太宽阔的空间突然静了下来。夜深了,窗外一轮圆月正挂当空,洒下满地白霜。我在床前站立片刻,便轻轻拉上窗帘,只亮着一盏淡绿色的壁灯。此刻,屠中光线柔和地照在床上,淡红色的被褥显得特别的浪漫温馨。她正尸芦不响地坐在床沿,双眸默默凝视着我,似含羞带娇,又似蕴藏着什么,是那样可爱,那样迷人。我心中一热,温和地拉起她的小手,将她揽入怀中,轻吻她的唇,动情地在她耳边说:我爱你。她微微地点了点头,陶醉般地合上双眼,头靠在我胸前。低头望着已属于我的她,那姣好的面容,那白皙的手臂、那温馨的气息,刹那间,我浑身的热血涌上脑门,心怦怦直跳。那积蓄已久的热望,令我忘情地抱起她,把她放在床上,匆匆俯下身去我顿住了!只见她双目紧闭,紧张和恐惧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好看的脸蛋有点变形扭曲了,失却了往日的灵气。她,毕竟还是个女孩子呵
第一次相识,我便被她高雅的神韵所吸引,聪明柔婉又知书达理,一个理想中的女孩子。今天,我盼了好久好久的时刻终于来到,可爱的她终于为我所有,而她又是那样地爱我,信赖我,我何以忍心一下予就断送了她那满脑子美好的梦幻!
为着我心爱的妻,我极力忍着,我不能自私地只顾满足我自己的欲望,我不希望她带着紧张和恐惧顺从我,不希望给美好的心灵投下阴影,不希望我们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新婚第一夜,这是最重要的一夜,并不仅仅是整个婚姻生活的开始,它甚至会对我们的一生一世起到决定性的影响。婚姻生活固然重在精神,但也离不开肌肤之亲,离不开性,但性不是夫的权利妻的义务。女孩子是极敏感极容易受到伤害的,我希望今天晚上,不但我,还有我的她,都能留下甜蜜幸福的回忆。
今夜,躺在簇新的床上,她就在我身边。此时此刻,我知道只有我才能解除她这种痛苦。女孩子的热情是需要慢慢激发的,这需要充分的时间。于是我轻轻地拥着她的肩,让她半倚着我躺着,抚着她的长发和脸颊,轻声诉说着我的爱恋,和那句我对她重复了无数次的话,我爱你,爱你!在我万般柔情的呵护下,她渐渐投入了。相互轻轻地抚慰,温柔细微地接触,慢慢不知不觉地,我们完全溶进爱里,溶进愉快的幸福中,因着全部心身的相汇合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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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
宇蓄意谋划了十年,就是为了拥有与晓的那一夜。为了给她一个难忘的夜,宇极力创造一顿温馨的晚餐、极力打造一个舒适、大气、一应俱全的房间。买上一大束晓平时喜欢的百合插在水晶瓶里、买上一些晓平时最喜欢的水果。晓爱干净,宇要把白色彻底进行到底。白色的墙、白色的真皮沙发、白色的大床、白色的枕头、被子、床单......宇要把自己的新娘抱进一份纯净里。宇在大脑里刻画着那夜到来的种种......
这一夜,对于宇来说来得迟了些。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啊?就因为这一夜,宇心心念念拼命工作了十年啊。还记得当初,刚刚毕业的宇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环境里,一个农村来的大学生哪里有条件说爱呢,一无所有想都不敢想。当自己的爱慢慢呈现出来,并越来越浓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给不起晓任何一样生活。唉!他只好把要说的话咽回了肚子里。
十年的一个梦啊!宇的眼睛里有些模糊,鼻子也酸了起来,眼泪无声落下来。
作为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宇过去一共流过两次泪。第一次是自己考上大学,看着年迈的父母在送他上火车的那一刻,随着火车驶离了家乡的站台,看着父母还在用力摆手、看着他们已经不再直的背脊以及花白的头发和他们含泪的嘱托。当时眼泪第一次模糊了自己的视线。
第二次。在大学里,他们几个喜欢踢足球的农村大学生,为了和其他同学一样也能买上一双真正的球鞋,经过他们再三商量后,大家一起集资利用休息日去批发了一批球鞋。然后接着大约半年的时间,他们从来就没有休过一个节假日、没有睡一天懒觉。一次一次批发、摆地摊连吆喝带说好话。没想到第一次做生意,竟然他们几个不单单每人都穿上了崭新的球鞋,而且到最后还上同学们的钱每人还分了几百元。自己留下饭钱,赶紧把剩余的寄给了父母。读着他们激动地回信的那一刻,自己的眼泪也不听话地掉下来。
这是第三次。为了这份爱,这份期盼已久的爱。他要让这一夜成为永恒的记忆。十年前他就告诉晓,当他挣得可以给她一份安逸生活的时候,他一定为她营造一个自己梦想的氛围给她。终于这个许诺今夜实现了,变成了一个让宇激情缠绵的夜晚。那是灵与肉的结合,他珍惜它都快如自己的生命了。
高脚杯里的红酒,映红了晓的脸颊,宇被她眼里的爱意融化了。此时真是无声胜有声。宇带着十年的梦吻下去、吻下去、吻下去......
床头上的台灯也似感染到了宇的激情、也似被红酒的香浓熏得昏黄迷离的醉了。此时,宇无法再去理会它了,尽管它的光可以根据睡眠的需要调到自己喜欢的亮度的。因为此时,宇的眼里、心里都被自己怀中的新娘给感染了。宇要用十年积蓄的激情来回报自己的新娘......
竖日上午,太阳的光透过白色的纱幔窗帘透进来有些耀眼的光。梦中醒来,宇的头有疼痛欲裂的感觉。宇使劲努力的睁开眼,自己在哪儿?环顾四周,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环境,宇极力在回想昨夜发生的事情。天花板上的白色莲花吸顶灯,好象还在旋转没有停下,只是没有了印在四周墙壁上的那许许多多的莲花影子。对面墙上的八骏图,依然奔腾着矫健的四蹄。自己身上还压着白色的被子,身子还躺在一个白色的大床上,桌上的红酒杯还挂着一抹残红,两瓶红酒瓶一瓶东倒西歪地躺在桌子上,一瓶歪歪斜斜的倚靠在那盘红彤彤的大苹果怀里,一盘圣女果还有几颗随意的躺在盘子外面的桌子上。桌上的一些剩菜也都乱七八糟的散在桌上,整个一杯盘狼藉。
不对啊,自己的新娘呢?宇忽然好象有了一丝记忆,宇大声呼喊晓的名字,可是连一丁点的回音都没有。宇极力极力在大脑中搜索关于自己新娘的记忆,可是真的好象一个人失忆了似的。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也无法回到昨夜的场景了。
宇嗓子里发出歇斯底里苍凉的嘶叫,他终于明白始终无法拥有自己的新娘。
十年前,已经在某大型企业里工作了八年之久的晓,被一个笑起来憨憨的刚毕业就让企业招进单位的农村大学生质朴无华的本色深深吸引了。晓本身文笔就不错,又经过这些年在领导手下的锻炼,在领导眼里更是年轻一辈中出类拔萃的佼佼者。办公室分来了新人,自然都分给她带。对于晓来说,这些年由于自己天天在领导们身边,许多会议的稿件又都是她替领导们捉刀,近几年进来的新人大多也都是她的徒弟,里里外外许多人都对她另眼相看。晓,不但是领导的得力助手,还是带新人的高手。无论是下属部门未婚的头头来请示,还是未婚职员来办事都对晓明里暗里的讨好不少,还有那些好心的老领导们也经常撮合她与这个单位的那个机关的种种才俊见面。不是因为晓漂亮,还因为她28岁一直单身。又与领导近水楼台,谁娶到她可是飞黄腾达的好机会。前前后后这些年晓见过的对象,总得有一个加强排了。可是那些男人不是年龄大了老谋深算,就是太年轻了油嘴滑舌,她一个也没看上。父母催婚不知道有多少次了,晓就是没有嫁人的念头。不知为何,第一次在领导办公室看到宇,晓就对他有了好感。加之宇的聪明用心,晓交待给他的事,他都完成的又快又好。教给他的文案,他也上手很快。不过半年的时间,有个机会跟领导出差,回来后,领导还直夸晓名师出高徒,又带出一个领导的好帮手。
其实,宇比晓还小三岁。平时,对于比自己小的男人,晓是连看都不看的。宇,的确对于晓来说是个意外。可是,意外就是发生了,没有办法。什么现下姑娘们要求的房子、车子、票子等等,晓都没有考虑。
由于晓尽心尽力的指导,加之宇自己的努力,不到两年,有些谈判计划领导都交由宇全权处理了。只是一点,也是让晓夜深人静时很伤心的一点,那就是这小子始终对晓的示好时冷时热、不温不火。说他没那意思吧,晓有个头痛脑热的他又体贴入微,说他有那意思吧,他明知道晓明里暗里也提过多少回了,父母逼婚逼得紧。何况,他们办事处黄主任曾经还热心的帮晓提过,说,晓可是上面领导眼里的红人,宇能这么快上手得到领导的重用,都是晓的功劳,晓还没有结婚对象,宇正好可以近水楼台什么什么的。只是后来,听黄主任说起来,本想吃他们的猪头的,可惜,宇说,工作还不稳定,等稳定了再说。这一稳,晓三十出头了。
那次,大连公司来公司洽谈业务的时候,其老总看好了宇,开出了相当优惠的挖人条件……
宇,想着想着……眼泪瞬间如决堤的堤坝。宇悔恨。悔恨十年前把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给丢了。眼前掠过当时晓哭着求他不要离开的镜头……宇的心象被什么戳了似得生疼。
此时,只有一股一股热泪在不断不断打湿那白色柔软的双人枕头......
怪怪的一夜
本想着错过吃晚餐的时辰再去食堂,这样就不会忙着投胎似的挤着打饭了,结果来到食堂才发明白许多人和我有同样的想法,于是一群自以为聪明的人都成了笨蛋。
我不知道等了多久,只知道一阵小雨匆匆带走了白昼。经于上菜吃饭了,一盘回锅肉被洗劫一空,我想我这一身肉便来自这些回锅肉。啊!我会不会变成一头猪,如果变成猪八戒还好些。
出了食堂,天已浓黑,一阵凉爽透进我的躯壳,四处瞧瞧,如卫士般的路灯挺立在路的两旁。再一听,此时蛙声一片,突然觉得这莫不是专程欢迎我的仪仗队伍?于是我昂首挺胸,迈着节奏的步子走着。可仔细想来,在这漆黑如墨的夜里,这些个蛙们能看清这世界的什么美好?可它们却还乐此不彼的唱着赞歌,我不禁厌恶起这些家伙来,我是绝不会与之同流合污的。
来到篮球场,我知道自已逃离了黑暗的牢笼。整个球场被一盏大灯照亮着,仿佛一个泛着黄光的结境将黑色的洪流阻隔。此时球场上聚集了不少人,有的三五成群说笑着,有的成双成队手牵着手漫步,还有的绕着球场一圈圈的跑着,跑得大汗直流,活像一头老黄牛辛勤耕种。我绕着球场漫无目的的走着,脑子里胡思乱想,一会儿想着作业没做完,一会儿想着下顿饭要不要点盘肉,一会儿又想着找个女孩聊聊天
我不记得自己绕着球场走了几圈,渐渐的有些不自在,好像有许多眼睛在盯着我,看我像傻子似的一个人走来走去,就在一直与我形影不离的影子似乎也不愿与我同行。我没敢朝周围人看,我抬天看天,看见月亮用灰色纱巾遮住了脸,她没偷看我,却害怕我窥视她的绝世容颜。哼!我若真是八戒,也断不会酒醉戏宫娥。
我不想在搭理这冰做的女人,想着再走一圈便不走了,突然一袭白影与我擦肩而过,顿时嗅到阵阵花香,难到是偷下凡尘的花仙子?我不犹得想着,抬头望时已寻不见任何身影,心中不免有些失望。又行了几步,不经意间看见球场围栏上有团白色,我以为这铁栏也能开出白花,走近才发现是一只白蝴蝶,它一动不动,两片白翅是重合着的,难到她睡着了?可着了凉怎么办?我伸出食指触了触她,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已飞进了黑夜,是她!花仙子!不!是蝴蝶仙子!我极目向黑夜里张望许久也没见她飞回来。
我回头扫视了整个球场,猜测飞走的蝶仙子定是被嘻戏的少女们引来的。这些少女都穿着白裙,露出修长白皙的腿,在黄色灯光的映衬下,白裙与肌肤已难分清,恍若一个个赤身裸体的仙女,又似缠着一层层白布的木乃伊。如此想来,便觉得十分有趣。
我寻了处台阶坐下,看着球场上的木乃伊们跳来跳去,她们会不会突然变成蝴蝶向我飞来?然后留下阵阵花香让我误以为是花仙子下凡。想着想着,突然灯灭了!黑色洪流冲破结境淹没了世界,整个球场四处传失望的叹息声,可失望声中又夹杂着些许激动
一夜之间
我去大理旅游,在车上遇到一个藏族同胞,聊得很投机,我们很快成了朋友。到大理后,他提出要和我住一个房间,我以为他是为了省一晚房钱,就爽快地答应了。
进了房间,他把门插好,拿出个袋子,说道:刚才在车上人多,不方便告诉你我来大理的目的,其实我是来这里卖虫草的。说着,他便把虫草敞着放在小桌上,我开玩笑:还是把袋子扎好,别弄丢了!值好几万呢。再说,你就不怕我晚上随便抓一把?他的脸色立即变了,说:你这是小看我呢!咱们是朋友,我咋能不信任你?一股感动涌上心头,那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睡觉前,我把装有钱、卡、证件的外衣习惯性地压在枕头下,因我常出差担心丢失贵重物品。可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他却早走了,我不懂他为何不辞而别。
我来到服务台结账,服务小姐却告诉我房钱已付,还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看到你把衣服塞在枕头下时,才明白你心里还是防着我的房钱已付,祝你旅途愉快!
原来,他将虫草的袋子敞开,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一个藏族同胞的信任,而我一个不经意的防备动作,却成为刺痛友情的尖针。
一夜十往
关于一夜十往的故事
在东汉时期,有个人叫第五伦,他为人非常正直,当官的时候办事认真,廉洁清正,经常亲自喂马,他的夫人也自己下厨房做饭,做家务。当地的人对他十分敬重。
曾经有一次,一个朋友对他说:人们如此敬重你,是不是可以说你完全无私,没有将一点儿私心用于公务呢?
第五伦回答道:不是这样。以前有个朋友,为了求官而送了我一匹马。我虽然没有接受,但是那以后凡是有举荐的事情我都会想着他。这难道不是私心吗?还有一次,我的侄子生病了,我虽然能一个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看过之后我照样能入睡。但是如果是我自己的儿子病了,我同样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却无法入睡,这也说明我存有私心啊!
◎成语释义
形容体贴周到地服侍病人。
◎故事出处
《后汉书第五伦传》: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
◎出处译文
我的侄子病了,我虽然能一个晚上起来十次去看他,看过之后我照样能入睡。
一夜家乡情
夜深了,从城镇小楼里散发出来的欢声笑语,经过乳白色荧光的爆炒越发显得温馨爽朗。
一个人,携上一包小小的行李,走出贫瘠的乡土,走出那欢声笑语的天堂,来到这陌生的所在,只为拼打自己的未来。可是,现实的孤独、希望的渺然犹似黑白两色的涂料,泼向心情、洒向未来。在看不见人生转折的年头,我总给自己寻找无数的理由去相信这样的黑白两色中是寻得到七彩的。只是需要我紧守心绪、挖掘信念。未来,据说要我们从无数的可能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种可能。可是现在,在这漆黑的夜宇下只将会有一种可能在我人生的舞台上上演:我,想家了。我想亲友的安慰,我想家的温暖。白天我不断往自己的身上壅上繁忙,现在却又不得不把自己扒出来。只因我遇见了那片小楼的灯光,那乳白灯光下氤氲了的温暖。
我无数次的幻想,我就是灯光下那个调皮的孩子,总是在父母的嗔责中扒完碗里的饭。可是无论我作何努力,我始终完结不了这甜美故事的结局。
当那窗口传过来的灯光覆灭,我清楚那孩子的幸福还未完结,还在流淌。而我却是不得不收起心绪,摸起衣角擦拭腮边的泪。到了此刻方才惊醒,我竟从未成为他。那样的故事终非自己的故事,满面流的不是幸福的泪而是心酸的雨。只因那幸福中的人儿是没必要流泪的,因为他似乎从不曾要去思虑他的幸福的价值。然而我却由不得泪流满面了,那场场温暖的风暴敲打出我深埋心底的恋乡情绪,情绪又活泛了一场场关于乡土的记忆。无耐,异乡异地的我无法做到洒脱淡然一笑地翻阅关于记忆的篇章。
这里,并不如我的家乡,我寻不到承载感情重量的角落;这里,我无法放飞我的心灵,展开自由的翅膀,纵情纵性去大哭去大笑,去将这片天地搅扰得只遗下我灵魂的味道。可是我又不得不让温润的记忆在冰冷孤寒的现状中行走,我怕遗忘掉家乡的砖瓦结构,溪水绕村的曲度
时下的环境我得靠往日的温存让这颗心翻转出和在家乡一样的活力。由此我希望凡事都能寻到一个好心情,轻松面对,自由畅想。然而我从未料到,被记忆煨红的心在这无法料知的奇寒潭泽中失落,那呲呲的声响,腾腾的雾气。我知道我得去挽救我的记忆宛若挽救我的灵魂,在这漆黑的异乡异地的夜里,记忆就是守望乡土的灯。可我俨然就这么望着,望着腾腾的雾气滚下辛酸的泪。在泪水中我清楚地看到,是现实剥下凝结于心间的梦幻疮疤;思乡的心血凝结、死亡,在这异国的土地上,连呵上一口气,都是刺骨的疼痛。
但我依然就如此望着,默默忍受这奇楚痛苦,直至深夜而后和着滚下的泪入眠。我能清楚的感知到:这奇楚的痛苦好过守着记忆在奋进与沉沦间浮没。可是时下,预想到了清晨,我又是不得不将这样的心绪封杀的。我明白,只可让眼角印有泪痕却不能让泪水泡酸了一天奔跑的心情。那泪水也只有在时间还未与我身上发出它无穷效用的期间尽情恣肆,我已然测到它生命的尽头,仅是几轮光景,我便会在生存压力的泥沼下遗忘眼帘下的泪。但此刻我任求它恣肆奔放流淌,只为证明自己有能力去承受那梦幻衰败后的遗迹。
我试图用泪水承载着无限凄凉的悲哀,却发现了泪水的寒冷,它是我聆听哀凉歌曲时哼出的小调,时时刻刻都闪现着哀凉的旋律。然而我依然让它流淌,在这燃烧记忆的夜晚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可比泪水柔软抚拭被严寒冻趋僵硬的心。我不知道,这是否应该怪我在凄凉的现况下将乡村的回忆撕扯,只是在那凄凉的夜下,空寂的心让情绪有的奔放,我再也无力扯住情绪的缰绳,于是便让泪水侵进夜色,装饰那一场破碎的华美的梦。然而一夜泪水的侵泡又沉重了一夜翻滚的心情,使得明天清晨的扫试更为坚难。
我始终迈不进这异乡的温暖所在,这样的温暖为我所熟知,却始终非我所能拥有。陌生的事物、陌生的人群,我是被自己流放到这片土地上的生人。我走不进它的内在,这是无可变更的事实;它能走进我的内心,那是因思乡的情切。每当想起那样的欢声笑语也曾在我的嘴里酝酿,总不禁使我落泪。可我却不能纵由泪水刻画回乡的路。这里是我梦想的所在地,荣誉、财富、爱情这些散落在荆棘从中的典质,于磕磕绊绊中我将它们一点一点罗集;这里也是我汗水和泪水的汇聚地,所有的成功都是汗水的堆积,所有的孤寂都使得回忆泛滥、泪流成线。有时我告诉自己:不要焦躁,这里不是你的舞台,这里只是你人生的短暂停靠点。你总是要离开的,宛若游人一般。
抬头,再看那一片灯光,你将看出不一样的轻松自在。然而我竟不是旅人,用旅人的眼光看现实的彩,以图粉空寂的心;用旅人的眼光看一幅幅明丽的画,试图装点心的空灵,是不对的。在这逼仄的舞台上我不是旅人而是个羁客,然而它毕竟给了我一段遐想的空间,让我看见,我那纷乱的心绪大都是心态的作祟。是心态放大了与这片土地上滋生的痛苦,是心态美化了心中的眷恋。可白天身心历经了一天的疲累,晚上又不得不让思乡的心在孤寂清冷的思虑中左右摇摆。每当温暖的记忆激荡理智的堤岸。我总希望心情能在心态的火上烤出一片芳醇的香味,给我以甜美的安慰。只是我总不能依赖这种偶尔的机会,我需要坚强面对。可每当忆想街角的灯光闪耀我的双牟,我都有所惧怕,惧怕思念的泪水于今夜冲破理智的闸门,于记忆中搜寻回家的路,由是希望今晚能如昨晚一样流传下去,昨夜未必及得上今夜纯美,但历经昨夜的我只希望今夜能安全走向明天。可每当小楼的乳白灯光润进我的识海,我又无所畏惧,我竟还是想在这而生存下去的!?只是我知道,这样的温馨我亦有所饕餮,虽然我所咀嚼的只是回忆,但是窗口下的那人还无法感知他正在拥有呢。于是发觉这样的回忆竟是如此能提炼我的泪水,纵然他给我以痛苦的伤。
此刻,我能清楚地看到,家乡离我虽是遥远,我与它确是走得更近。清晨,每当背起一天的负累,发现我总有潇洒的心境,甩脱悲伤、勘破迷局。只是如此种种的思虑纵使在完美,纵使理智扼住了一切情绪波动,我亦无法抹灭时下心的空寂。沉默中拉起衣袂擦拭眼角的泪迹,怀想:夜下思乡的泪水是流不尽的,而解破这样的情绪又是无知的,只因所有的一切只是在回与不回中聚焦。于是我们就去相信:既是有泪就应让自己狂放纵情挥洒,学会潇洒,学会奔放。
每当清晨回味起昨夜的心绪,纵是冰冷寒心,也是一种温暖幸福。我知道昨夜灯光下的场景是不能在目下的世界中翻演的,亲友不在,温馨的场面不在,美丽的家乡更不在。我只是个羁旅的客人,这一场场温馨纷扰的场面只是在临摹记忆中刻骨的相思。一个人在异乡的土地上奔走,累了、倦了、再也经不起乡情的撩拨想回去了,却又因功名未就惧怕回乡。于是在这样的夜晚找了这样的灯光,为内心的苦寂求得一丝安慰。一直以为家乡就是一碗平平淡淡的白开水,没有果汁的甜美,没有可乐的爽口,没有但真正到了羁旅异乡的时候,才明白,这碗平平淡淡的白开水是我们精神的食粮,为我们所无法离弃的。家乡在平淡那又如何,生我养我的地方自有一种乡情风韵;家乡在平凡那又如何,它从不会抹灭任何一位离乡游子的归途。家乡心中滋养爱的地方。在这孤寒清冷的天宇下,想起了家乡,想起了亲人,想起了那为我所熟知的欢声笑语,我想我应能找到纵情大笑的力量。
仲夏那一夜
第一次见到辰是在大学社团举行的一次烧烤活动上,因为社长强制要求所有成员必须参加所以一向不喜集体活动的我像个被隔离者一样机械的跟随。因为那天他穿了和男友相似的白色德国队队服,一样的沉静在角落里,除了彼此不经意的对视,再不会有什么故事。
和宇的相爱更像是一场宿命的注定,十几岁开始他就出现在生命里,一样不变的是温柔和关护,总以为那敦厚的脸,温柔的眸子是穿越了几世的轮回跌跌撞撞才来到我的身边,守护着我。我是个相信宿命的女人,也是个命里注定会有不可避免的灾祸的人,12岁父亲离开的那天是个仲夏,北方的夜燥热,空洞,小城的灯火明明灭灭,永远不会忘记我扯着他的衣袖嚎破了嗓子求他留下而那个人头也没回。记得那天母亲画了浓艳的妆容留下我一个人守着空洞的房子,一直快到天明。我关了屋子里所有的灯,蜷在墙角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是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不停的流淌。她回来的时候斜挎在一个臃肿的男人身上,满身酒气,我看到那个人肥厚的手在她的腰际摸索,嘴角是令人作呕的弧线。我开着房门跑了出去,披散着头发,我学着母亲的样子让它散着,觉得大概也可以变得很魅惑。撞进宇的怀里的那一刻我愤恨的瞪了他一眼。
第一次被牵着手的时候,我迅速的抽离了开来,我讨厌陌生的温暖,像是十二岁那年夏天那个男人肥厚的手。宇是明朗的,他的身上总是有股被晾晒过的浓烈的阳光味道,如果不是他试图牵我的手,大概我们会一直保持平行的距离。没有人会相信即使在一个房间里我依然不会觉得有所谓的欲望,这是一种爱的无能么?面对这个在像阳光一样温暖我生命的男人我没有一点欲望,不止对他。每次当宇试图拥抱轻吻我的时候都会被本能的抗拒,脑海里是那张臃肿肥厚的脸,和嘴角令人恶心的弧度。我有阅读过许多心理书籍,我尝试过很多方法克服这种心理障碍,最明显的一次我可以拥着宇肆意的吻了,两个舌头在一起纠缠的时候我也会在一瞬间觉得记忆是模糊的,也希望那样的时刻可以永远静止。然而,不论我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像个正常女人一样和他做爱,当宇浑身赤裸的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忍着心底涌起的恶心,找了借口仓皇而逃,一个人走在萧索的街上,午夜的小城宁静,却有一种繁华落尽后的悲凉,我将鼻涕擦在宇新买我的
真丝连衣裙上,泪流满面。无论怎样汹涌的情感都止不住泛滥的懊悔,我终究无法给他他想要的幸福。
再见宇的时候我看到他吻着别人的额头,小鸟依人的类型,白色的真丝连衣裙,和我的一模一样。一秒的对视,然后他牵着她恍若无人的从我眼前走过。有心碎这样的说法么?我爱着他的在灵魂里,眷恋那个守护着我从少年走到成年的人,而今我真的是个魅惑的女人,我画着淡妆却别样的雅致,我有着及腰的绸缎一样的直发,十厘米的高跟鞋,最重要的是我从来不会对任何人微笑。你等着我长大,我长大了而你却要离开。回到家的时候,我绞掉了那条裙子,烧掉了宇写给我所有的情书,懒的去理会它们究竟记录着多少往事。被那双陌生的手抱上床的时候我一直闭着眼睛,所有的一夜情都有它的规则,你不问来处,我不问归处,你想要寻求刺激而我只是想证明自己是个正常的女人。闭着眼,怎么样都好。醒来的时候我看到酒店桌子上的300元钱还有白色床单上那滩殷红的血渍。抽掉了一整盒的Davidoff,拿着钱出门去了最近的游乐场。每个黑夜来临的时候开始觉得孤独,写了无数的私密日志,QQ上宇的头像一直是黑色的,他换了新的手号码,我发了消息告诉他我学会做爱了,我求他回来,回来爱我。像是魂灵被抽离了身体,每当黑夜降落的时候我都学着当年母亲的样子坐在梳妆台上画上浓艳的妆容,我用高跟鞋一遍又一遍踩着木质地板,我觉得那暗夜里哐哐的声音好听极了。十天、二十天……我重复着这样的日子,总觉得他会回来,只要我愿意给他身体他就会回来,牵着我的手走过一起走过的那些大街小巷,给我买漂亮的真丝裙子,只穿在我一个人身上。
整个夏天过去了,躲在屋子里的我逐渐的苍白,我拼力守护的爱情始终没有来临,宇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从我的世界里抽离,除了不停地吸烟,在一圈一圈白色的缭绕中感受的到一丝的存在感之外我学会了酗酒,最喜欢的是廉价的snow,铝制的罐子堆满了屋子,懒的清理,或者被它们围起来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失去挚爱的颓败,任何事情都需要形式来证明存在,这些罐子证明着我思念着他亦证明着那段以为像血液一样融入生命的爱情已经消逝像是最低迷的颓废乐曲,只有残缺的颓败才提醒当事人它存在过。我化这种消沉的情绪为力量在天涯上发了帖子,简单的故事,复杂的评论,我有穿马甲所以以为暴露在光明里的人永远不会了解阴暗的真面。忘记了那是怎样的一天,陌生的提醒添加,然后他又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辰的语言调侃诙谐,我竖起了所有的防备,这个世界上我只会爱一个男人而他不叫辰。荒漠式的漫长等待让我看不到边际而聊天工具的那头正有个男人他有意无意的像我表露着他的真诚。一直没有搞明白他究竟从哪里知道天涯那片名帖的发帖人就是我,因为理解了那种被遗弃的悲凉因此试图像个牧师一样拯救。很可笑吧,一个阴暗的灵魂需要忏悔却并一定会希望被拯救,有时候那种深入地狱的沉沦换来的是极致的享受,它满足了某种变态的心理。时间是奇怪的东西,你永远无法预计它会将你打磨成一个怎样的人,所以人生才有这么多的未知。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在辰的怀里了,每一次的缠绵都像是上瘾的毒药而我不停地沉沦,从此万劫不复。“落,你到底爱我吗?”辰总是这样固执,我学会了弯起嘴角将唇印在他的额头,然后转身离开。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问题要如何回答,我爱上了和他做爱,这是真的,虽然每一次我都在想象假如那个人是宇。
如果不是他突然出现牵起我的手,如果不是他说仍然爱着我,我想我会嫁给辰,终有一天,以他的妻子的身份从此像个正常的女人一样生活在阳光下面。那天小城北方的小城下起了雨,柏油路一片一片的潮湿,仿佛心理病人纠结抑郁的神经而宇在我上班的路口,大捧的百合缀着满天星,是我喜欢的样子,他就那样仿佛撑得起整个宇宙的温暖一样霸道的站在我面前,第一次在他面前我弯起了熟练的嘴角,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那一刻自己的妖媚。那一天我们疯狂的接纳着彼此的身体,宇温柔耳语“落,我们结婚吧,我从来没有忘
记过你。”在他的臂弯里我将他抱的更紧。
初晨的阳光冲破红晕以为就绽放了这一整天的绚烂,吻了宇厚实的脸,收拾简单的行李我搭最近的一班列车,买了向南最远的车票,打开手机是辰的未接,卸了手机卡随手扔出窗外。我想我还没有阳光到可以直面两个男人,我到底爱谁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楚,我不再相信时间会冲淡一切,如彼时我的固执,如那年宇的决绝,亦如辰的突如其来。
一夜荒唐的经历
只要发生过一夜情的人,都会感觉到那是很美妙,很刺激的事情,但激情过后,下场往往是悲惨的。
我和阿靖是大学同班同学,我们从一起看电影、喝咖啡开始交往,从双目对视到过马路时害羞地牵手开始确立关系。进展很慢、很纯粹、很学生气。紧接着,2002年毕业后我们同居,2003年领了结婚证,我一直以为我们的爱情之路将会是平坦的,可事实上,从四年前我们的婚姻之路就开始不再平顺了。
女儿一周岁那年,阿靖调到新加坡工作,虽然他经常寄钱回来,但我依然感到寂寞。在有限的电话中,阿靖总是说他一切都好,让我不要惦记。时间一点一点地流失,在寒冷的夜里,我一边抚养孩子,一边在想,阿靖就像一个在天空飞舞的鹞子,线虽然在我手上,却因为飞得太高太远,让我有种即将断线的感觉。
与此同时,我认识了家住同一个小区的伟,巧的是我们上班坐的是同一个线路的公交车。在车上,伟告诉我他独自一人在厦门工作的孤独,我也聊我的家庭状况,我们成了生活中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那时的我根本没有想到,这只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那一夜,噩梦开始
那天,客厅的电灯坏了,伟到家里来帮忙修理。女儿哭个不停,我只好到房间里喂她吃奶。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伟竟然闯进来问我螺丝刀在哪。我尴尬极了,赶紧理了理上衣,把女儿放回婴儿床里。为了表示抱歉,伟非要请我吃宵夜,那一晚,自阿靖走后我第一次喝了酒。
后来的事我就记不太清楚了,依稀记得伟送我回家,他硬是要送我回房间,然后,我们就稀里糊涂地翻滚在一起了。
第二天醒来以后,我发现伟躺在我旁边,那一刻我彻底地傻了。我很生气,穿好衣服就往外走,伟急忙过来向我道歉,说是因为喝多了酒才对我这样不敬。可是,一切都太晚了,错误已经酿成了。
我叩问自己的心,我并不爱眼前这个男人,我也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会见这个男人了。但,难道婚后的寂寞就是成就我们一夜情的借口吗?我承认,自己太过分了,我竟然做出对不起阿靖的事,连我都无法原谅自己。
坦白后的煎熬
一年之后,阿靖费尽周折终于从新加坡调回了厦门总部。看着他宠爱老婆、关心女儿的样子,我更加愧疚了,我只能加倍地对他好,以示补偿。
家里的所有家务我都毫无怨言地一人包办了;阿靖下班回来我还会帮他洗脚按摩;意见有争执时无论谁对谁错我都会让步一开始,阿靖以为我是为了全家终能团聚而欣喜不已,也没放在心上,就这样我帮阿靖洗了三个月的脚。
有一晚,阿靖开玩笑地问我:怎么突然对我那么好了呀?是不是我不在厦门时,你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啊?我当场愣住了,阿靖一见我表情不对就赶紧追问,我不得不告诉他真相,我知道这对他是很大的打击,可是我已经覆水难收了。
没等我说完,阿靖就气得浑身哆嗦不止,脸上青筋暴露的他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我才离开没多久,你竟然就投入别的男人的怀抱,这算什么?我着急极了,巴不得把爱他的心掏出来给他看,可是,无论我如何解释,阿靖都不再理我了。
那天开始,我的人生就完全改变了。我知道,阿靖是个理智的男人,他会对我和女儿负责,所以他绝口不提离婚。但是,每晚阿靖进房间就锁上门,任我低声下气、无比屈辱地去敲门,他都冷冷地不再做声。
我悔得肠子都青了,但我还能做什么呢?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一年多了,我们唯有在女儿面前才能假装和平共处,其余时间我总是活在一个令人窒息的世界里。我以为时间可以冲淡这一切,我每天都为自己忏悔,可是我不知道这种生活还要继续多久,何时才是个尽头。
新婚第一夜,他触动了她身体的秘密
菲吉儿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出生不到一周,她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特殊的身世使她性格孤僻,从护理学校毕业那一年,她爱上了街头混混比尔。菲吉儿放弃了去医院上班的机会,跟着比尔吸烟、喝酒、打群架,还跑去盗窃便利店。这种堕落的生活,因为有爱情撑腰而让她不知悔改。情到浓时,她和比尔一起去文身,两人在各自的右肩上文了一只一样的黑蝴蝶。
黑蝴蝶的秘密有一次,菲吉儿一伙人又去打劫一家便利店,被人发现并报了警,警车呼啸而来。菲吉儿因为崴了脚,倒在地上不能站立,比尔却丢下她,和其他同伴跑了。眼看警察就要赶到,菲吉儿绝望地大哭,因为她不想进管教所。
店主是一个老太太,自始至终一直缩在角落里。就在警察冲进来的那一刹那,老太太忽然飞奔过来扶住了菲吉儿,她对警察说,菲吉儿是她请来在便利店打工的。警察转头追捕逃犯去了,菲吉儿惊险地逃过这一劫。事后,老太太帮她包扎完伤口,叮嘱她以后要改邪归正。
这件事之后,菲吉儿突然像变了个人,她和那群狐朋狗友从此划清界限,结束了那种颓废的生活。但是比尔经常来骚扰她,不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最后,菲吉儿不得不离开了家乡,来到一个很远的名叫格拉斯的小镇。
格拉斯小镇的民风很好,这里的人们安居乐业,菲吉儿在小镇的诊所做了一名护理员,她非常喜欢这份工作。除了工作,她还利用休息的时间去做义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菲吉儿感觉到了人生的价值。渐渐的,小镇上的人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始终微笑的护理员。
有一天中午,一个叫布雷尔的青年被送进诊所,他被高空坠物击中了头,流了很多血。菲吉儿帮他清洗伤口、包扎、打点滴。当她知道没有家属来接布雷尔时,又亲自把他送回了家。听说布雷尔是当地的议员,菲吉儿立刻请求他在镇上建一个义工社团,因为镇上至今还没有一个义工组织。布雷尔很为难,毕竟成立一个社团需要准备的东西太多了,但是他答应菲吉儿,他会尽力。
一年多以后,布雷尔的申请终于批了下来,镇上从此有了自己的义工社团,布雷尔推荐菲吉儿当负责人。义工团除了照顾孤寡老人、可怜的孩子以外,甚至还收留那些流浪街头的猫和狗。菲吉儿的善举越来越被人们所知,最后还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人们都亲切地称她为吉天使。
布雷尔被菲吉儿的善良和美貌深深吸引住了,他开始追求她。然而菲吉儿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完美的布雷尔,因此她委婉地拒绝了。痴情的布雷尔没有放弃,他天天往诊所送鲜花,并坚持和菲吉儿一同做义工。布雷尔的痴情被大家传为佳话,菲吉儿最终也被感动,答应嫁给他。
新婚第一夜,布雷尔发现了妻子右肩上的文身,他问菲吉儿:亲爱的,这是什么?
菲吉儿微笑地回答说:这是一只蝴蝶,亲爱的。
我当然知道它是蝴蝶,可是,你为什么会文一只黑蝴蝶呢?布雷尔有点好奇。菲吉儿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过去,于是她撒了一个谎,说:我出生的那一天,家里的花园不知何故飞来了许多蝴蝶,而且都是黑色的。为了纪念那美丽的一刻,我特意去文了一只蝴蝶。布雷尔听了,越发觉得新奇,从此对那只蝴蝶视若珍宝。见丈夫没有怀疑,菲吉儿不由得偷偷松了一口气。
有一天,一个陌生的男子来到格拉斯小镇,他找到了布雷尔先生。这个陌生男子长得流里流气,跟街头的混混一样是的,他就是比尔!比尔从电视里看到了关于菲吉儿的报道,心怀鬼胎的他找到了格拉斯小镇。他要来揭菲吉儿的伤疤,他要告诉布雷尔,他的妻子以前是一个小偷、一个流氓婊子!
比尔打听到菲吉儿的家,站在围墙外边等候。黄昏时分,布雷尔回来了。
嘿,先生!比尔得意洋洋地吹了一声口哨,一边走向布雷尔一边说,我想,你对你妻子右肩上的黑蝴蝶很感兴趣吧?需要我告诉你它的来历吗?布雷尔警惕地望着眼前这个混混,心里涌出各种繁杂的想法:这个是什么人?他为什么会专程找到我?他和我妻子到底是什么关系?聪明的布雷尔心里已经猜出了七八分,但他还不敢确定。无耻的比尔又说话了:先生,你被菲吉儿骗了!她根本不是什么纯洁的女人,她在很早的时候就跟了我,我们一同去抢劫、去盗窃。她曾经爱我爱得死去活来,你不信?她右肩上的蝴蝶就是最好的证据
听了比尔的话,布雷尔冷冷地说:非常感谢你来告诉我这些,先生。但是,很遗憾让你失望了,在我和我妻子刚认识的时候,她就已经将这一切都告诉我了。我妻子是一个怎样的人,我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如果你识趣的话,就请立刻离开这里!听了布雷尔的话,比尔无话可说,最后只好灰溜溜地走了。望着无赖的背影,布雷尔想:幸好今天妻子有事不能回家,不然她该有多伤心!
其实,菲吉儿那天是故意留在义工团不回家的,因为比尔在找布雷尔之前,已经先找过她了。菲吉儿知道比尔要揭开自己的过去,但她仍然不会答应比尔提出的要求:回到他身边,继续做一个小混混,或者给他一笔保密费。菲吉儿不肯妥协,她任由比尔把真相告诉丈夫,然后将一切结局交给命运
日子一天天过去,布雷尔一直都没有提起比尔来过的事情。菲吉儿终于忍不住了,好几次都主动提起那只黑蝴蝶,她想告诉布雷尔真相。然而,布雷尔每次总是及时地打断她:噢,亲爱的,你是说我们的黑蝴蝶吗?它是上帝赏赐给我的!布雷尔受宠若惊的口吻,让菲吉儿既感动又幸福,她知道丈夫深爱着自己,不忍心让她再去回首伤心往事。菲吉儿终于决定:一辈子不将黑蝴蝶的秘密说破,假装不知道比尔找过丈夫。
火车站一夜
1.往事
天空泛起了微弱的金黄色,笼盖着这座昏暗的城市,当你觉得是一座褪色的金山想伸出手抚摸触手可及的财富,那么下一秒你手中的污秽会让你明白有多么可笑。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冲到了站台,期待近在咫尺的城市里掩盖的一丝呼吸,一时间突然感觉自己是一名救援队队员正在奔赴地震现场找寻一丝丝带有呼吸的生命。事实的确如此我要找一个跟我一样会呼吸的生命,在很长时间里他跟我一样伤感,忧郁,苦涩的幽默。只需要拨开昏黄的城市就能看见她。
这是我 第三次坐火车,感觉很好!大山出来的孩子看到这种长长的车厢总有一种向往的神情,当踏进这个铁家伙的时候征服感悠然于心,小农民心态作祟了,如果能进入角色的话我想我会到处张望或是抚摸座椅,好奇的观看每一处设施。可惜这是第三次对于某些一辈子都没进过城的纯农民,我算是比较幸运又有坐火车经验的老手了。若你心充满正能量纵然乌云暗淡也能看到光明的世界,现在的我就是这般,一切都那么美好与和谐。
从来没有遮掩过曾经的伤痛,那是我跌倒了再次爬起来的证据,没有回避纵然倒下过也不觉得可耻,只是运气差了点罢了。他也是这样对我说起了前半生的往事,我听的很认真,无法想象这些悲催得如同拍电影一样的故事出自这个喜笑颜开笑容写满整张脸的女人。在听他真情诉说的过程中我再次发挥了不专注的精神,一个念头油然而生摘一朵菊花别在他头上
他喜欢喝酒,也是从酒开始了这个漫长的故事,我无法想象苦难强加到一个纯真小女孩身上究竟会是怎么样的感觉,可我能感受到电脑那一边他抽搐的身体里那阵阵歇斯底里的呼叫,若我在他身边也许会紧紧的抱着他,与情爱无关只是出于人的天性,性格所致善心大发。听着故事抽着烟,品味同样人生里不同的境遇。那一秒我似乎成了他。
痛苦不能比较,被针扎跟摔断了腿是一样的痛,不分轻重。我再次发挥脸上虚伪的面具带来的表演,奚落他种种不是,在原本属于煽情的故事里平添一种笑点。也许是觉得不应该以好奇心引诱起他不堪回首的过去。似乎这种嬉笑的行为能减轻我的罪孽。 终于听完了这个故事,发表了一大堆胡扯的感想。
2.美丑
我打通了他的电话,没有任何可说的话却又不肯在挂,怕下一秒就会找不到他。心里生出一个幼稚的念头,或许路痴的我会迷失在这个城市,幸好携带了身份证不至于找不到家。顺着思路想过去,我又有家吗?低头看着我自己,全身上下一副浪子的行头。不停的呼叫自己所在的位置,寻找标识告诉他我的所在。
渐渐的天黑了,路边的灯光更加昏暗,天空中的颜色依旧却不是临近黄昏的哪一种色彩。十里洋场灯红酒绿,我就像一个老农民一样站在街头等待城里面的亲戚百忙中抽出时间接待。幸好手里没有编织袋不然城管会赶走我。这是我第一次到这叫石龙的小镇,说事小镇规模比一般的县级城市大多了。不管是经济贸易还是人口繁华程度。
点燃了一根烟,激动的心情更加浓烈。
突然:嘿!我听到了后面发出的声音,急切的转过头看见了他。头上两个小小的辫子就像村里那个美貌的寡妇一样清纯,戴着眼镜眼珠子盯着我好奇的查看。嘴角上扬似乎感觉很奇特,我仿佛听到了他的声音在说这哥们又变帅了当然他不会知道几个小时以前不修边幅的我精心打扮过三十分钟又十五秒,就连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在意这一次的见面。
我走进了些,看到他那张不太端庄的脸上几颗青春痘,还有耳朵上带过耳环遗留下的针眼,脖子处很白似乎这娘们很会照顾自己,随即想到难道这就是他所谓的经常喝酒的外在表现。我看着她笑了笑,原本喜悦的心情被压制住了,我怕下一秒因为激动而做出不雅的动作。他也看着我傻傻的笑。心想这女人似乎越来越好看。某些时候想起突然觉得自己变态,有青春痘,还近视眼,夸浮的身材,土逼一样的发型能好看到哪里去。当然想这些的时候丝毫不会想起当时的情景。
3.牵手
男人与女人在一起的时候通常都是男人找话题,而善于交流的我自然是天南海北的聊了起来,他似乎很害羞完全找不到一个成年女性该有的从容,街边霓虹灯闪烁时不时散发出白色的光芒,意外的瞧见了他脸庞的绯红,若不是相知相识肯定会把他划分到乡里面刚出来的闺女那一类。在这样物欲横流的社会背景下显得很干净,这种干净叫单纯,让人萌生了攀附的心理。
我小心翼翼的靠近,时不时碰触到那双如白玉般的手,不难看出绝非是长期从事手工业劳动的那种皮肤,让我更加欢喜。靠近,再靠近,短暂的摩擦让我心里忍不住的加速跳动,他似乎并没有察觉到,而我心里猥琐两个字油然而生,幸好不在年少不至于脸红。路过红路灯很好的一个借口出现了咦,,,你不会过马路吗?他就这样被我牵着手带到了马路另一边。没有猥琐的揉搓,我为自己的底线感到自豪,也在心里找到了正派的理由,我不就带她过马路吗。好人好事呢。
两只手不经意间十指紧扣,他没有拒绝很自然,就像曾经我也这样拉着她路过一个个十字路口,很多年前我也试想过会有那么一个人跟我一直走不在停息,直到天边靠近日落的地方。心里却很明白只要是路就有尽头。他目视前方看似漫不经心的步行,原本前面的我被他带着一步一步的往前。完全符合了自己的个性,没有理想没有奋进,一直被现实无情的鞭策而行进,此时的他就是牵着我的宿命。看着两个人的画面萌生了对人生的感悟。
我向天盟誓若有人能牵手不在分离我必将以心换心,繁琐的几组闹钟惊醒了我,一切都是幻觉是眼睛欺骗了心。他自然的抽开了手就像被我牵起时一样自然。看着街道另一面的餐馆对我说道走吧!请你吃饭
4.温馨
我的职业叫流浪,前半生了无牵挂自给自足的生活,走到那里那里就是家,从来不以为会有风景让我停止奔波的脚步,如果能预料后事的话我想至少我前半生每个念头都有瑕疵。对于追求完美的我自由在梦境中构建一切美好事物。
我傻傻的跟着他进了一家川菜馆,就像第一次来东莞被朋友像啦猪仔一样送进工厂,我喜欢这样的方式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用想有人为你安排好一切、入座,上菜,吃饭。看着她拘谨的样子我也不好意思像平时那样大大咧咧的吃喝。吃饭对于我来说是意见很神圣的事情,类似于野兽进食,能吃饱的情况下尽量吃饱,因为下一顿或许需要等很久很久,在曾经那段痛苦的学习生活里饥饿磨练出了这种念头。可是现实显得手足无措。
他小心翼翼的夹起一块肉放进我的碗里,吃多点然后低下头用筷子插着碗里的饭,沉默了下来。精于世事的我又怎么会看不出她的小女儿心态呢!更加喜欢这种感觉这个人。如果硬要挑他一点毛病,我想就是他说话的方式带有广东腔,这倒不是对广东人的偏见,不同地域的人受民风民俗影响思想上都有很大的区别,东北人彪悍,南方人精明,也许是对所在城市的反感带动对当地人的排斥。每当他说话带的口音让我抵触的时候心里就想到了骂人的话。这是一种习惯,反对的表达方式。
莫名的感受到热流顺着事物流淌到心脏,虽然事物只是到达胃里传达不到心。这是一种特殊的感觉,让我联想到一个词家夜幕降临的晚上小两口燃起了煤油灯妻子做好了饭菜,一块一块的夹到丈夫碗里,而自己却看着他吃,等待对方的赞美。那么要是对面的他是我的妻子那么我想我是世界上最不识趣的丈夫,竟然没有任何言语与肢体语言来表达他的这种温馨行为。当然这只是表面上,旁人无法触及到我心脏,那一小块的距离、
几年前少年时代也有这样一个女人,自己吃着菜叶把肉夹到我碗里,那是我刚来东莞的时候,而他平时省吃俭用那一餐却吃的很奢侈,虽然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在当时确实珍贵并不是本身价值而是情意。那是唯一一次我被女孩子请吃饭。后来却辜负了这个女孩子。多年后想起任然觉得惋惜。
熟悉的场景让我回忆起曾经的过往,一样的人,一样的不漂亮,一样的真心,摆在餐桌上被我吃进肚子短短的几小时就排泄掉了。我看着对面的女人没有了任何胃口,每一次吞咽都会把自己想成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在吞噬他的身体。
5.吻
我亲你一个好吗不好,为什么不为什么。有句话叫饭饱思淫欲说的很有道理,在吃完饭我又拉起她的手走出了餐馆,心里浮想联翩的与他行走了寂静的街头。这一问一答是世界上最无趣的话语,就像土匪头子抓了花姑娘一样,问姑娘我可以睡你吗?姑娘当然不会同意。问题问的好像很尊重有祈求的成分,而回答很坚决却显得无力。这就是所谓的黑色幽默吧。
我一把拉住他,他重心不稳顺势倒在我怀里,惊悚的面部僵硬了还未反映过来时就被我吻上了,我承认自己在使用这种方式时已经在心里演练了无数次。当真正实施时却还是感觉太霸气了。有点小流氓的味道。不过被迎面吐气如兰的吻融化掉了一切,这一秒是空白的,就这样霸占了粉红的唇。他扬起手想打我耳光,我双手护住脸。就看到他笑了没有打下去,你这个样子好萌好可爱后来很多年的时间里我都在模仿这种表情,双手护脸瞪大眼睛,却没有人说可爱。也许是当时的场景很配合这种动作。他挣扎的跑开了。我感觉到了嘴里的烟气,他却没有擦嘴或许是怕我尴尬。就这样我们分开了。看着他回家的背影感觉这一次见面特么幸福。
6.离别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若你付出了爱,必将收获爱,若你付出了汗水得到的一定有面包,若你真心待人也能得到真情。而当我真正动心的时候一切都不在,原来爱不会停留在原地。时间带走了一切,带走了我的心能交换的话,我想要你看到它的价值,那样你才会停留在原地等我回来。
他不舍的抱着我的手臂,跟街头的小情侣一般无二,但是在她们看来我们滑稽的形象却显得猥琐,一大半年级了还秀恩爱。实话我邋遢的形象不适合在街头显摆。我想起了昨天在出租车上对他的戏弄,而今天又将离开。昨天我故意在出租车上面问他美女包夜多少钱呀他莫名其妙的看着我,而死机不解的看着我们。然后滑稽的对着我笑了笑,我想他意识里我绝对成了嫖客,而变身的她自然成了小姐。我甚至从死机的眼神里看出了疑惑这小姐应该很便宜,长得又不漂亮换来他红着脸捏我的手臂。
他知道我不会再回来,他也知道我知道他知道,我也知道他知道我知道他知道。瞥了一眼看见了他金丝眼镜框流出了泪水,也许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至少他是这样想的。而我在看到眼泪的那一刻才明白还有下一次,或许下一次会停留很久很久直到脚步不能走动。他扭过头没有看我,我更不敢看下去。我暗了口气故作深沉的说道我要走了我又跟她坐上了车依旧是抱着我的手臂。一滴滴泪水滴进了心里,一次次问自己有没有一种爱不叫人流泪。暗暗的告诉自己这是唯一的一次,以后再也不能让他为我流泪。而这一次算亏欠。
7,夜幕站台
石龙火车站五个红色大字在黑色夜里特别显眼。 我纵身走进了排队窗口,他在一边看着我眼睛红红的还有点肿胀,我很得意,是的,离别是为了下一次相聚,若下一次再出现在这里他会更加的珍惜我的存在。喜欢恶作剧的我心里泛起了波浪,或许爱用这种方式才能发挥的轰轰烈烈。想起多日前的话,似乎有些虚伪。我不爱你只是喜欢,我不会娶你,我不想结婚,只是当你朋友这是惯用的台词。每当淘气的心里作祟都会整一篇煽情的台词来装饰虚荣心。纵然爱也无法被性格取代。
他落下的泪珠滴在了地上,就在我转身的那一刻。我似乎听到了声响,没有回头。这一刻想起数小时前饭桌上的温馨,吻上的红唇,考过我肩旁的头,不自觉的黯然伤神,直至眼角冒出的汗珠,也许我真的爱上了。只有爱能让七尺男儿屈膝,只有爱能让人眼镜灰蒙。我倔强的往前走转角靠在墙角带着汗珠的脸庞欣慰的笑。笑与哭都能表达一个人感情的极限。而矛盾的我把这一切都写在了远离旁观者的脸上。
没有回头,一直走,谁曾知道一直走就到了天涯海角,纵然地球是圆的,因为有你的跟随却再也看不见你。因为不曾转身。
他终究还是远离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