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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香的肉

发表时间: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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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好香的肉,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简直是我最倒霉的一天,因为上司的疏忽导致一笔生意谈崩了,当时我便知道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了。

“小张,你怎么搞的,你知道你让公司损失了多少钱嘛?明天你不用来了。”

“老子还不干了。”

虽然明知道自己会被开除,但是老板竟然连问都不问就把自己给开除了,想到这里的顿时气不打一出来的说道,随后不顾老板的脸色回到办公室抱着东西走出了公司。

走在大街上的我不仅有些失落,工作没了半个月的工资也没有了,面临着马上就要到月底了需要交房租的我低着头回到了出租屋里。

不知为何,回到家中的我总觉得心中非常的不舒服,回到家中便躺在床上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砰砰砰,砰砰砰!”

一连串的敲门声急促的响起。我听到了这个声音后便猛地惊醒。

“谁啊”

我睁开眼睛对着房门问道。

“我,老王。”

门外传来一个声音。是楼下二楼的老王,不知道他有何事的我起身走到了门口打开门。

“小张啊,吃饭没。”

老王看着我说到。

“王叔啊,我还没吃,怎么了?”

看着面前的老王头我问到。

“走走走,去我家吃”

老王头拉着我不等我说话便朝着楼下走去。伸手关上门的我跟着老王头来到了二楼。

刚刚走到屋子里一阵湿臭和发霉的气味传来。平常我也来过,所以当我闻到这个味道的时候反应并不是很大。

“老王头,今晚吃啥呢?好香啊。”

跟着老王头来到了厨房后顿时一阵肉香飘来,这香味非常的奇怪,我从未闻过这么香的味道,当时忍不住的便抢在老王头的前面跑到了前面的厨房里。

来到了厨房里后顿时一口大锅被放在架子上面,而在锅中则飘着一块块的蘑菇,大锅下面的火苗此时烧的非常的旺,锅中的肉块和蘑菇是不是被滚烫的热水给冲到了上面翻滚着。

那还带着肉丝的肉块让我觉得有些反胃,但是不知道为何当我问到了空中弥漫着的香味后还是不由自主的吞咽了几下唾沫。

“好了好了,看你那样子哈喇子都快躺在我的锅里了。”

老王头看到我吞云口水的动作忍不住的笑骂道,随后走到我的身边拿起放在一旁的勺子给我盛了几块肉递给了我。

“老王头啊,你这是什么肉啊,怎么这么好吃呢。”

既然主人都发话了我也不好再推迟,接过了老王头递给我的碗便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当我吃第一块肉的时候被烫了一下,看的一旁的老王直乐,但是随着我不断地将煮烂的肉吞到了肚子里后却惊讶的发现这些肉都非常的香,并不是气味上,而是本质上散发着香味。

“这就是普通的猪肉,是不是挺好吃的啊。”

老王头听到了我的话后笑呵呵的说道。

“对了,怎么没有见到你小孙女呢?平常她不是都一直待在你的身边吗?”

将碗递给了老王头后又盛了一碗后我才发现之前每天见到的小女孩都没有出现在屋子里便疑惑的问道。

老王头听到了我的话后没有回答我而是走到了一旁拿起碗给自己盛了一块肉放入嘴中后吞咽到了肚子里才意犹未尽的看着大锅。

“她?不然你以为这些肉是从哪里来的呢?”

老王头听到了我的话后反而呆住了,随后伸手拿出锅中的一块肉放在我的眼前对着我说道。

突然间我看到老王头手中拿着的那里是什么肉,那分明是一根短小的手指头,顿时我便想到了一件恐怖的事情,难道老王头把她的孙女给煮了?

当我有了这个想法后我感觉到眼前的老王头确实如此的恐怖,但是她为什么要请我来吃呢?难道不怕我报警吗?

“你……你别和我开玩笑。”

我强忍着反胃对着一旁的老王头说道,我多么希望他这么是在骗我,但是当我看到了老王头那冷漠的眼神后我顿时觉得头皮发麻。

“唉,小美的肉都吃完呢,我还是好饿啊,怎么办呢。”

老王头并没有抬起头看着我而是低着头看着锅中的肉嘟囔着,听到了老王头的话我朝着锅中看去,原本满满一锅的肉此时竟然只剩下一些汤水,而老王头的肚子此时已经变得圆鼓鼓的,很明显刚才他吃了不少的肉。

看到这里的我也不想多呆,将碗丢在了桌子上后便拔腿朝着我屋子外跑去,可是这一切却没有这么的顺畅,当我跑到了门口的时候老王头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久芳服饰鬼一般的猛地出现挡住了我的去路。

“小张,别害怕,我和你闹着玩的。”

老王头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后笑了起来,对我说道。

“你走开,你死了,你是鬼,你是鬼。”

此时的我惊恐的喊道,老王头给我的感觉绝对不会是人,虽然他说不会害我,但是此时的我心中还是止不住的犯怂。

“我们是死了,但是刚才我是给你开玩笑的。小美,出来吧。”

老王头看到我惊恐不已的样子后突然笑了起来,朝着屋子里喊了一声我便看到了经常见到的那个小女孩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后来老王头告诉我他们一家人已经死人,但是死的时候都没有人发现,后来老王头想到了我,但是不知道该用什么理由找我过来便说请我吃饭。

后来按照老王头的要求我报了警,警察到来后我做了很多的解释才幸免牢狱之灾,后来我将老王头连同他的孙女安葬咋了城外的。

再后来因为这件事情我搬离了这里,虽然说老王头对我没偶恶意,但是那件事情使我一直耿耿于怀,我来到了一座新的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在闲时写下了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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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肉的母亲


终于放月假了!李书立高兴的惊叫起来。

是啊!一个月又过去了。又到了放月假的时候,这天书立特别的高兴,他母亲也特别的高兴,因为他的儿子就要回家了。

还不到5点,母亲就起来了,因为李书立家住在山冲里,离最近的集市都要走上二个半小时以上。

一切准备就绪,母亲像往常那样用她的手巾包好五十元钱,这钱是母亲辛辛苦苦帮人家洗衣服挣来的,每个月五百元,给书立四百元钱作为生活费,而余下的一百元钱,她用另一条大的手巾包起来,包得严严实实,里外有几层,除帮人家洗衣服外,母亲还种点地,种个菜,菜熟时把菜挑到集市上去卖,也能挣点钱。

书立和母亲从小相依为命,爷爷奶奶在书立还没出世就病死了。父亲在一家煤窑做事,不幸煤矿塌方也去离他们而去了,那时书立才2岁。

书立是个懂事的孩子,打他记事起他就帮妈妈做事,但母亲严厉不让他做,母亲常说:你还小,做不惯这样的累活,况且你最重要的是把书读好,我可不想你像妈一样过一辈子。

书立并没有让母亲失望,他以全县最高分考上了市的重点高中,并且在没上高中时就帮母亲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母亲平常一个人在家,就只是吃些自己种的菜,而且好的菜要留着卖钱,母亲就吃些杂菜一类的东西,有时母亲在集市上卖菜时,甚至不吃。母亲一个月就至多用二十元钱,要说吃肉,除了书立回来,母亲是绝不吃肉的。母亲本来就贫血,加上长期营养不良,并且还有其他病痛,但为了儿子她可一直忍着忍着再忍着,有几次她差点死去。

终于到了集市上,母亲走到肉摊上,正挑好一块肉要买时,发现自己的钱已掉了,母亲连忙往来的路上去找,可找了几个小时,钱还是没有找到。

母亲又回到了集市,已是下午二点了,儿子就要回家了,况且儿子就两天月假,在家呆一晚,明天就又要返回学校了。

在这焦急无助中,母亲脑中竟闪现出一个从来不敢想,也绝对不敢想的大胆的想法,到市场上去偷。

天已渐渐的黑了起来,黑云向四周扩散,空气格外的闷热,没有一丝的凉意,天变得格外的昏暗。

母亲来到市场,看见一块块的肉放在木板上。母亲趁人没看见,拿了一个黑袋子往头上一罩,只外露两眼,慌慌张张的拿起一块肉,拔腿急匆匆的往门外跑。可还没出门,母亲就被抓住了。她的动作全都被摄像头拍下来了,不一会儿,很多人都围了过来。

就在这时,她看见围观的人群中竟然有她的儿子也在看,顿时她把头塞进了一个纸箱当中。保安人员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把她的头从纸箱中拿出来。

但是头上那个黑袋子,她始终不肯摘下来,直到警察来了,她也坚决不肯摘下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已过去了半个多小时了,警察与保安没有办法,就只能这样把她带到保安室问话。

天渐渐的亮了,云彩中折射出七彩的晚霞,这时天变得格外的明亮,格外的明媚。围观的人渐渐散去,书立也随着围观的人散去,回家了。

不久,从保安室中传出一句话:我不肯摘下头上罩的黑袋子,是因为围观的人群中有我刚放月假回来的儿子啊!我不是怕丢我的脸,而是怕丢我儿子的脸啊!

文/李玉良

吃母肉


这件事情我还是从我的妈妈口中听来的,虽然时隔了七年但是儿时的记忆依旧如新,至今我都记得那天晚上听完了母亲的故事后久久的不能入睡。

在我们这里有一句谚语,俗话说“人肉不能尝,想吃吃特娘。”大概的意思就说人肉不能吃,更不能有这方面的想法,如果想要吃人肉的话可以先把他的娘吃了。

原本我以为这句谚语只不过是调侃的,但是没想到我的母亲却告诉我这件事情是真实存在的,随后给我讲起了一件事情……

李二狗是我们村子里的一位混吃等死的男人,平常都蜗居在家里看电视,在要不就在村子里的小卖店里面打牌。

李二狗的母亲是一位捡废品的老婆婆,平常早起晚归辛辛苦苦的在村子里的垃圾堆里翻找着可以卖出去的废品,每天晚上的时候都会高高兴兴的拿着卖废品挣来的几十块钱回来。

可是回到家中的老婆婆手中的钱还没有捂热便被自己的儿子李二狗给抢走了。对于李二狗老婆婆非常的无奈,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就算是再不成器也不能看着他混吃等死吧。

一天老人早上没有出去捡废品而是留在家中和自己的儿子谈心,三十多岁的李二狗不仅一事无成,村子里更是没有人给李二狗说媒,其实最让老婆婆担心的是自己现在还可以挣点钱,可是如果哪天自己老了,动不了的话该怎么办?

自己的儿子没有一技傍身日后该怎么生活?后来当老婆婆给李二狗讲到这里的时候激怒了李二狗。

李二狗看到自己的母亲呆在家中不出去捡废品非常的生气,平常李二狗的日常开销都是从母亲的手中得来的,如果母亲不出去捡废品的话自己一整天都没有钱花。

当时李二狗听到了自己母亲的话便非常的生气,推着自己的母亲让她出去捡废品。老婆婆看到自己的儿子不听话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打算转身出门,可是就在老婆婆刚刚转过身子的时候突然绊在了门口的门框上面一个没站稳踉跄着朝着前面扑去。

李二狗看到自己的母亲马上就要摔倒了不但没有伸手去扶自己的母亲反而用脚踹了老婆婆一脚后骂骂咧咧的走回到了屋子里看电视去了。

话说老婆婆摔倒在地上以后便觉得自己浑身的骨头仿佛是散了架一般的疼,想要伸手站起来却发现浑身无力,额头上更是时不时的滴下血液在地上。

“二狗,二狗,”倒在地上的老婆婆看到自己的头破了便呼喊着自己儿子的名字,可是一连喊了几分钟李二狗不但没有从屋子里走出来反而将电视的声音开到了最大,老婆婆的呼救声完全被电视的声音给掩盖着了。

直到晚上的时候李二狗看到自己的母亲久久没有回来做饭便打算出门去看看,当李二狗从屋子里走出来的时候看到的不是别的,正是自己那倒在血泊中的母亲。

由于时间太久的原因此时老婆婆的脸都黏在了地上,李二狗伸手把自己的母亲拉起来的时候整张脸都被撕了下来。

由于自家太穷的原因李二狗也没有给自己的母亲办丧事便买了个最便宜的棺材将母亲给埋在了自家的田地里。

当时村子里的人帮忙将棺材放在坑中后李二狗大方的请他们吃了一顿饭喝了点酒后直到很晚才回到了各自的家中。

之后的几天李二狗依旧是跑在牌厂里面赌钱,李二狗甚至不止一次的幻想过自己赢钱赢到手抽筋,可是不知为何自从老婆婆死去以后李二狗的手气非常的臭,几乎是逢赌必输,后来李二狗手中的钱花的基本没剩下多少了,就连吃饭的都是拿不出来。

好在老婆婆去世的时候家里还买了一些小米,李二狗整天便喝着小米粥,几天一过去李二狗觉得嘴中快淡出个鸟来了。

想要吃肉的李二狗却没有钱去买,晚上吃着小米粥的李二狗想着该怎么去弄点钱买肉尝尝呢?

后来李二狗没有想出怎么弄来钱,反而想起了自己那被埋在土中的母亲。那个时候村子里并不流行火葬,所以当时老婆婆下葬的时候衣服都没有脱就放在棺材中下葬了。

想到这里的李二狗忙拍了拍手拿着家伙什连夜朝着自己母亲的坟地跑去。来到了坟地的时候李二狗用带来的家伙什将坟头上的土给挖到了一边,然后用稿子将自己母亲的棺材盖子给掀开了。

当棺材盖掀开的时候上面的泥土顿时顺着棺材板落到了棺材中,李二狗打着油灯朝着棺材中看去发现自己的母亲双手跌在一起静静的躺在棺材里。、

“妈呀,儿子也是没办法啊,对不住了。”李二狗看到躺在棺材中的母亲虽然有些愧疚但是手中的动作还是没有停下来。

只见李二狗拿着菜刀掀开了母亲的袖子便用锋利的菜刀割下来了一块肉。毕竟是自己的母亲,李二狗当时更是非常的害怕,割下来一块肉后便逃也似的跑出了坟地回到了家里,就连坟地旁的家伙什也没来得及拿走。

拿着自己母亲肉的李二狗就迫不及待的烧火倒油将自己母亲的手臂肉切成了一块块的放入锅中翻炒着。

没多久一阵阵奇异的肉香传入到了李二狗的鼻子中,当时李二狗就没忍住留下了哈喇子。还不等肉炒熟便夹起一块放在了自己的口中。

“香!”当李二狗咀嚼着嘴中的肉的时候便忍不住的称赞道,随后快速翻炒着,等到锅中的肉熟了以后迫不及待的便用手拿起一块块的肉塞入到了自己的嘴中。

吃完肉的李二狗还意犹未尽,想起自己那棺材中的母亲便打算再去割一块回来,可是一想现在都半夜了索性躺在了床上。

之后的几天李二狗每天都会去坟地的棺材中割下自己母亲身上的肉拿回家炒熟吃掉,为了不被人发现李二狗每次割完肉后会将棺材和坟头复原,生怕被人发现了自己的这一举动。

可是半个月过去了,老婆婆一双手臂上面的肉都被李二狗给割走了只留下一双白森森的骨头。那天晚上李二狗照旧翻开了棺材打算去割母亲的肉的时候突然发生了异样。当李二狗掀开棺材的时候棺材中的老婆婆突然伸直了双手,眼睛也睁开了。只见老婆婆的身上长满了绿色的容貌。

当时李二狗看到了自己母亲的这个样子便害怕极了,手中的油灯也因为没拿稳落在了老婆婆的身上,顿时棺材中老婆婆的尸体燃烧了起来,不一会便只剩下了一具骸骨……

李二狗看到通天的火焰惊恐急了,生怕别人发现便在火焰熄灭后将棺材盖给盖上,随后重新笼了一个坟头逃也似的离开了这里。

从那以后李二狗再也没敢来过这个地方,只不过连续吃了半个多月肉的李二狗突然嘴馋了起来,没办法之下只能去村子里的人家偷东西。

第一次偷盗的李二狗便被发现了,由于村子里的人都看不清李二狗混吃等死的样子便将他暴打了一顿丢了出去。

从那以后李二狗很少出门,只不过在晚上的时候在邻边的几个村子里夜晚总会有一个黑色的影子穿梭着……

猪头肉


我说的猪头肉,其实是一种卤菜,家乡那边人还叫它是烧腊肉,还有的人叫得更是简单,就俩字--烧腊。现在觉得,烧腊俩字为什么能代表猪头肉,可能是当时的卤菜店被称作为是烧腊摊,而烧腊摊上主要菜品就是猪头肉。因此,猪头肉就是烧腊肉,进而也可叫做烧腊了。

好的东西是不在乎叫法的。猪头肉的名字不雅,但香气独特,诱惑力很大,喜欢的人很多。对它有好感的人,即使看了它一眼,闻到了它的香气,就会满嘴生津、产生塞两块进口解馋的欲望,正应了孟夫子的那句话:口之于味者,有同嗜焉。猪头肉突出的优势,使它拥有了大批的爱好者,或品尝、或充饥,甚至是为了补充营养。记得小时候,物资匮乏,猪肉凭票供应,而烧腊摊上的猪头肉是不要票就能买到的。那时,全家一个月猪肉计划少,弟兄又多,因此,在我们家买点猪头肉吃主要是为了给身体的成长补充营养,但没想到的是,这不经眼的猪头肉竟与我结下了终身之缘,让我有了一份悠悠的诱惑。

那时,猪头肉很便宜,五毛钱能买一斤。一般的情况,只要买两毛钱就可美餐一顿了。因而它绝对是深受普通大众欢迎的滋补品,也是一般群众劳动之余用于下酒、解乏的首选珍品。记得我小的时候,常看到三五成群的人们干活累了时,其中一人扯开嗓子就喊开了:走,走,走,到我家去,三毛钱烧腊,喝酒去!几十年过去了,那听似粗犷的家乡土音,至今不绝于耳,回想起来,竟然觉得是那么的亲切。

猪头肉是大众化菜肴,无需特别包装。包装得精致却显得是多余的了。二三毛钱的猪头肉,摊主给你称好、切好,装进顾客自带的大茶缸,或用一张黄土纸,简单一包就行。夏天时猪头肉渗油多,摊主会再加上一层包装纸。尽管有两层纸,但还是挡不住那油脂的外溢,常是纸上、手上都是油。曾记得,一次我捧着满纸浸透油脂的猪头肉急步回家时,好像吸引了周围行人羡慕的眼光,我似乎有些得意,回家的步子更快了。

我对猪头肉特别钟爱,固然受到坊间民众喜爱的影响,还有那浓烈的香气和美妙的口感,但更重要的是,在我的成长中有一段与之相关的难忘经历,让我咀嚼出另外一种不同的滋味。

那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父亲因历史上的一点小事而被批斗,工资降级,有半年还被安排到附近的某个公社去劳动改造,两个月才回家一次。有一次母亲去那个公社看父亲,想想没什么带的,就带了些父亲喜欢吃的猪头肉,二两五的粮食白酒。谁知这事儿很快被父亲单位上的头儿知道了,随即把母亲叫去教育了一番,说她影响了父亲的改造。后来,母亲在去看父亲的时候,总是把悄悄买来的猪头肉藏在换洗衣服的最深处,躲过了造反派怀疑的目光。

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造,父亲回单位后没有安排具体的工作,俨然成了一名杂工,大家不愿做的事情都推给他做。那段时间,父亲每天都要很晚才回家,甚至匆匆吃过晚饭又急着赶回单位,去干完那一大堆没人做的事。

有一天很晚了,我们弟兄几个早已睡了,朦胧中听到父亲在耳边亲切地呼唤我的小名,我努力地睁开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了已显苍老的父亲,又看到了父亲手中的筷子夹着一块猪头肉。筷子离我很近,筷子上夹的猪头肉厚厚的显得很大,已经贴到了我的嘴边。那扑鼻的香气驱走了我的睡意,我情不自禁地一口将猪头肉吞进了嘴里,但又舍不得很快咽下,而是慢慢地咀嚼,细细地品味。那一会儿,尽管我已从刚才的美梦中醒来,但眼前的现实远比美梦更能打动我那时的我,躺在床上,转过身来,望着父亲离去的背影,鼻子一酸,眼睛突然被泪水遮挡,感到平日严厉的父亲却是这样的慈祥,这样的亲切,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而那猪头肉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了。

第二天起床后,我无意中发现了那片包裹猪头肉的巴掌大的黄土纸,才知道了夜里父亲买回的猪头肉实在是太少了。然而就是这一点点少得可怜的猪头肉,父亲却把我们都唤醒,分给了我们弟兄仨,让我们都能分享到那意外的快乐,感到父亲的大爱。

这段经历如烙印般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几十年。以前我回忆起这事,想到的是温馨和美好,是美味。现在每每想起,却更让我有了另一种感受当时父亲的艰难,体会到了深深的父爱,同时我也从那美味的猪头肉里咀嚼出了人生的辛酸。

吃烂肉的女人


吃棉棉做的菜,不仅仅是不好吃,大多数的时候,都是硬着舌头囫囵吞下的,酸甜苦辣咸,五味重口的达到了极致。

她是上司的表妹,人长相漂亮,身材也高挑,喜欢下厨,可做菜的水平停留在谷底,一直提不高,偏偏要邀请与她交往中的男人去她家吃饭,一顿饭,就吓跑了大部分的男人,再次被邀请了去吃一次地狱级别的料理,吓退了剩下来的男人。

阿豪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了块肉,塞进口中,想嚼着几下就囫囵吞下,念头打消了,因为尝到了好吃的味道,盐味不太咸,油旺旺的,肉嫩,嚼碎了咽下,喉咙口还尝到了丝丝的甜。

奇怪,今天的伙食不同于前两次,很好吃。

吃过晚饭,阿豪心情很好的在厨房帮棉棉洗餐具,瞥了眼垃圾桶,看里面填满的垃圾中露出了外卖的打包袋,印着红色的字,人肉。

不是自己看错了吧,转过脸,定了睛的看,确实是人肉两个字,印在塑料的打包袋上,他弯腰伸手,从垃圾桶中抽出了塑料的打包袋,展开来,店名是孙二娘卖人肉,还印着店的地址,银洋街九十九号,附带着一幅地图。

银洋街,没听过本地有这条街,看地图上的标记,银洋街距离他现在的位置不远,走到街的尽头,是个丁字路口,拐弯就是银洋街。

他照着地图上的标记,沿着街走到了尽头,是丁字路口,不用过马路,直接拐过弯来,看见路两边的店都在开门营业中,间间都是生意火爆,街上往来的行人车辆非常多,好像节假日时的黄金商业街。

他沿着街走了一段,找到了孙二娘卖人肉的灯箱广告,店内生意火爆,几乎桌桌坐满,进出的不仅仅有食客,还有外送的小哥,戴着摩托头盔,接过服务员手中打包的外卖,从他身边经过,碰到了他,停住了,侧身转过头,头盔的深色面罩映出他的脸,渐渐的变大,是他的身体前倾,凑近了外送小哥的头盔面罩,好像没看到罩子里面有人头,鼻尖快贴到了面罩,外送小哥闪身躲开,出了店。

一定是眼花了,没有头的人,怎么可能存活,还会和常人无异的走路,驾驶摩托车送外卖?!

阿豪拿起摊放在柜台上的菜单,价格不贵,菜名中都有人肉二字,配上各种蔬菜,煎炒煮蒸。

他点了几样,全部打包带走,回家吃,因为扫视了一下,店堂内实在是没有空余的桌位供他铺张的。

上菜的速度很快,不到一分钟,从出菜口就推出了已经打包好装入塑料袋的外带,阿豪付了钱,接过找零塞进外套的口袋里,提着两塑料袋沉甸甸的打包盒,走出了店门,又见到了有外送小哥停下摩托车,从他身边匆匆走过,走进了店内。

回到家,阿豪登录了网聊的账号,私聊信息发送给好友小高:”买了好吃的肉,要吃吗?”

”要。”

”把门打开。”他提着一袋沉甸甸的外带,打开门,听对面的门内传出打开三道插销的声音,小高打开了门,裂着嘴笑:”来我屋喝啤酒不?”

阿豪摇摇头:”还要留着清醒看会书。”

”人肉?”小高接过沉甸甸的外带,看见了塑料袋上印着的字。

”人肉!哈哈哈。”他大笑起来,退回了屋内,关上门,又传来一阵合上三道插销的声音。

小高从冰箱里取了两罐啤酒,捧着餐盒,一边喝着冰啤酒,一边用筷子夹起肉块塞进嘴里:”好吃,说卖的是龙肉,我也信。”回车键,发送给还没离线的阿豪,接着,举着手机自拍了一张,正用筷子夹着一块肉塞进口中,上传到了聊天群里。

显示在聊天群里的自拍照片上,夹在筷子上的肉块爬着白胖胖的蛆虫,低头看餐盒,剩在里面的肉块上,蠕动着蛆虫,呕,小高等不及冲到马桶边就吐了,胃里的东西被吐空了,打开了家门,拍着对面阿豪家的门:”那肉是烂的。”呕,扶着墙,又吐了一地,吐不出东西,就把酸水吐了出来。

第二天,是休息日,不用去上班,阿豪躺在床上,几乎一夜没合眼,一合眼,就会看见棉棉双手托着打开来的餐盒,里面满满的肉块上,蠕动着白胖胖的蛆虫,呕,他睁开眼睛,趴在床边上干呕,早在昨天深夜里,胃就吐空了,连酸水也全部吐光了,只有干呕了。

他见鬼了,天亮后,小高拿着外带的打包袋,照着地图去银洋街,在街的尽头,不是丁字路口,是个直角,地图上标记的银洋街不存在,在小高眼前的是一条河,塞在阿豪外套口袋里的找零,掏出来看,果然,是几片白纸。

”今天晚上,你来我家吃饭。”棉棉发来了短信息。

阿豪想回绝,又怕因此得罪了上司,工作调动就会像泡沫一样破灭,小高听阿豪说要再次去棉棉家吃晚饭,瞪圆了一双眼睛:”还去她家吃那鬼卖的烂肉,你被鬼迷了眼了,心也被迷住了,要钱不要命。”

天快黑时,小高从本地的道观买了香求了符纸回来,照着向道士求到的方法,捏着点燃的香,一手摇扇子,扇着风将缭绕的香烟吹到阿豪出门时的穿着上,又将符纸塞进衣服的口袋里,一脸送他去刺秦王兮不复返的悲壮表情。

阿豪进了棉棉的家,坐在客厅里的餐桌边,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餐具和鬼卖的烂肉。

棉棉点燃了竖在桌子中央的蜡烛,关了灯光,坐在桌子对面,隔着蜡烛微微跳动的火光看阿豪。

阿豪拿起筷子,看着盘子中的烂肉,表面蠕动着蛆虫,恶心的想干呕。

”你怎么不吃?”棉棉歪着头问,笑容诡异。

”我喉咙干,先喝点水。”拿起水杯,嘴唇沾着杯沿,眼睛盯着棉棉,她也拿起了水杯,仰起脖子,一口气的全部喝干,放下水杯,抬起手背抹了一下嘴巴,涂在唇上的口红被抹花了,在嘴角抹出来长长的一道红色,在跳动的烛光中有种错视,嘴角裂到了耳朵根,不用筷子,伸出手指,从盘子中捏起爬满蛆虫的烂肉,塞进嘴巴,吧嗒吧嗒的咀嚼着。

“好吃,好吃!咦,你怎么不吃啊?”棉棉咀嚼着嘴中的烂肉意犹未尽的看着阿豪说到。

“我……恶,我吃不下了,你吃吧!”此时的阿豪不知为何突然觉得非常的恶心,看着棉棉吃的津津有味的烂肉很难再张开嘴巴说话。

就这样,阿豪坐在椅子上面看着面前的棉棉一块接一块的吃着盘子里的烂肉,很快桌子上的烂肉便被棉棉给吃的一干二净了。可是当棉棉吃完了烂肉后却感觉还是有点饿,随后转过身子朝着一旁呕吐的阿豪看去。

阿豪此时只顾着呕吐,哪里注意到了站在自己身后手中拿着一把锋利的菜刀的棉棉,随着“啊”的一声惨叫阿豪倒在了血泊当中。

“啊,又有肉吃了,我不会饿了。”棉棉看着倒在血泊当中的阿豪拿着手中的菜刀将阿豪剁成了一块块的烂肉……看到这里的棉棉迫不及待的伸手抓起地上的烂肉吃了起来。

祭奠我死去的多肉


带你回家,却没能照顾好你,我知道你怨我,我也后悔没有早点下手。没关系,我正计划下次多培养一株,黑的白的各种花色,甜的咸各种口味。

前几日出差,临行前忘了浇水,回来又恰逢台风,对你少了关注,侥幸踉成如此后果,这不是我的本意。晚上煮饭,想起阳台还有两株多肉,到家里两个多月,在我细心照料下,枝盛叶茂。突发灵感,晚饭加一盘多肉炒肉?兴冲冲跑到阳台,没想凋谢了。捧着遗体,很是惆怅。就在前一秒,我还想着咸的、甜的,爆炒还是清蒸,没想到梦这么快就醒了。

本着节约的美德,我在想剩下的躯壳是不是可以再利用一二,炖个汤?还是泡个茶?擦了擦口水,我为这想法感到罪过。为了表达我的愧疚和悔过。我决定绝食,至少晚上不吃!后来,我和小丫头为了一块粉蒸肉大打出手。

情到深处,难免唱两句缅怀,祭奠死去的多肉。小丫头指着花盆内的残桓:可怜的多肉,死了还要受罪。

夜晚,我在阳台沏杯茶,用最滚烫的热水,咕噜咕噜顺着口腔直入喉肺,好不刺激。斜躺木藤椅,远眺窗台空盆,夜深人静,蚊虫蛙鸣此起彼伏,灯柱矗立黑夜,隔壁麻将馆的吵闹,还有岩茶的味道,入夜的每一个音符,都是榕城的诗意盎然。至此,愧疚已消大半,蹑手蹑脚清理遗体,洒上两滴老酒混合均匀。完毕,下楼走走,顺道送你一程。

孩子——父母的心头肉


每一个新的家庭组合之后,他们的共同愿望都是有一个孩子,一个可心的孩子。可是,当孩子还未出生时、出生以后,我们的担心便接连而至,作为一个初为父母的你我或者已经早为父母的你们,是否担心过,幼小的孩子会患上疾病?成长中的孩子会出现问题?长大后的孩子会不听管教?

那么,该怎样对他们进行教育?方法也许多种多样,可是收效呢?我们都很困惑。许多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让我体会到,没有任何东西必打动人心更重要。于是,在经过了深思之后,我决定把我(我们)抚养孩子的经历用文字加上适度的修改展现给你、给孩子。相信,如果你的孩子还未成年,当你把文章读给他时,他会感受父母之爱的伟大。如果你的孩子已经长大,却又是非常叛逆,那么,让他悄悄地阅读这篇文章吧。主要他看到了这一切,他一定会发生让我们惊喜的改变!

孩子,我相信有一种缘份。

这种缘份,将你的妈妈和我从素不相识最终走到一起。那怪有人说:在经历了千挑万选之后,你终于找到了要找的人!的却,爸爸也觉得,初见你妈妈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会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也就注定了会有你。也许,这就是缘份。

更让我相信缘份的是,爸爸妈妈是在某一年的农历十二月十二结婚,而我们的孩子-你,恰恰出生在又一年公历12月12日。如果不是巧合,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缘。

缘起时,我们可能都无法预料,也正是因为这无法预料,我们才有了无数次的惊喜,无数个说不完的故事

当你读到这篇文章时,你肯定已经长大,回头看看过去,你的出生、你的幼年、你的童年时代,那些熟悉有陌生的往事,那些装满故事的书箱,那一段段令人回味的美妙旋律

相信此时,你的心中会有很多想法,那就带着它们一起静静地读吧,用眼睛、用心,用一连串的生活相片再度重温那些往事

孩子,你悄悄地走进我们的生命里

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也许在那个静夜,也许在那个黎明,也许在那个艳阳高照的中午,也许在那个日落西山的黄昏。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也许是在那租住的蜗居,也许是在那小村低矮的民房,也许是在那高楼之上,也许是在那碧草青青的郊外,也许是在那溪流潺潺的河边。总之,一切都那么自然,一切又都那样的神秘莫测。

你悄悄的来了。

连续几天,妈妈总感到心慌气短。甚至一度怀疑自己得了心脏方面的毛病。于是,去了镇医院、县医院,心脏检查显示一切正常。

可是,情景依旧没有改变。弄得爸爸妈妈手足无措。忽然有一天,细心的大姨对妈妈说:你有没有检查一下,是不是怀孕了?妈妈当时窘得不行,后来找有经验的老中医一号脉,果然,你已经悄悄的落地生根了。

惊喜之余,爸爸妈妈的担忧接踵而至。

因为治疗心脏病,吃了好多药,生下来的你会不会有畸形?或者会不会有什么发育不完善?或者会把你扼杀在母体之内。

去还是留?爸爸妈妈犹豫了好久。始终拿不定主意。

无论如何,你是我们的希望啊。老天把你赐予给我们,我们又怎么忍心把你轻易抛弃!

于是,在无数个犹豫之后,我们决定:无论怎样,都要接收你这天赐的生命。

于是,这份担心变成了一天天、一时时、一分分、一秒秒的期盼啊!我们在你妈妈日益隆起的腹部,感受你的一举一动,聆听你发出的细微的声音。

孩子,你知道吗?那天我们听到了一个故事。我们就经历了一个不眠之夜:

那天,我们正在户外散步,遇到了就别的一位老朋友,问了她的近况,她说:别提了,家里出了点事儿,心情糟透了。我们本不想去追问,怕她更伤心,但是她接着说:我弟媳多年未怀孕,去年怀上了,大家都很高兴。没想到,前两天孩子出生时,是个畸形儿。我们大惊,问是什么原因呢?怀孕时吃了一些药物,导致孩子发育不正常。吃药影响孩子发育?到底哪些药物是不应该服用的呢?你们看看药品包装上有孕妇忌服和孕妇禁服字样的,肯定不能用!我们没有问过多的话,只是彼此心理都沉甸甸的。

回家以后,我们拼命回想:在怀孕期间是否吃过什么药物?

多肉植物成精


李平刚上大学的时候,对盆栽非常感兴趣。她经常使用电脑,辐射非常的大。她听说绿色植物可以防辐射,于是就产生了养几盆绿色植物的想法。

经过对比以后,她喜欢上了多肉植物。多肉植物的肉片一般都很肥厚,李平很喜欢捏它们的叶子。李平最喜欢一种叫白鸟的多肉植物。毛茸茸的脑袋上面有细小的刺,这些刺并不扎人,摸上去反而有些软绵绵的。

李平只养了一盆百鸟,她把这盆百鸟当作自己最喜欢的朋友。后来他专门买了一个玻璃缸,精心的给百鸟安排了一个家。她放了一些装饰物在里面,看上就像一件精美的工艺品。

李平将这株植物放在书桌上,这样,每次她上网的时候,就能看这株可爱的植物。

同学们都知道李平非常喜欢这盆百鸟,而且李平平时都不喜欢跟其他人交流,于是大家也都很疏远她,认为她是一个怪人。

李平一点都不在乎,她喜欢安静,喜欢安静的上网。她加入一个绿色植物群里面,这个群里天天都会讨论怎么养植物,还会分享自己养的植物,李平在群里面非常的活跃,她过一段时间就会展示一下自己养的百鸟。

很多东西承载了人类太多的爱,它就会发生变化。李平养的百鸟也一样,它开始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一颗植物。有一天,它发现自己忽然有了意识,可以自由的思考。

它每天看见李平关爱的看着自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当中,她一定没有什么朋友,百鸟这样想到。虽然李平对它很好。但是百鸟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女孩,李平长得一班,性格孤僻,百鸟不喜欢这样的主人,但是自己没有行动能力,没办法拜托李平,它只能忍受着李平那些无聊的废话。

百鸟特别希望自己能够拜托现在的身体,它现在随谈有意识,但是没有办法移动,植物一旦在一个地方,就不能自己去其他的地方,不能自己选择人生。

百鸟很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它很想有一双脚,能够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李平回来了,她笑着说:“百鸟,我回来了,你想我没有啊,今天我看见一个非常帅气的男孩,哈哈,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帅的人,我好喜欢啊,我很想去认识他,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始,哈哈,好期待哦。”

百鸟很无奈,它对李平这些破事一点兴趣都没有。不过他想,要是自己能够吸取到李平的精气,也许自己能行动自如,找到一具新的身体。

百鸟晚上对着月亮许下了自己的心愿,一段时间以后,百鸟惊讶地发现,自己有了灵魂,并且可以在晚上的时候离开自己的身体。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自由的美好,他决定要做一个人。

晚上,李平睡的很香,脸上还挂着微笑,也许,她在梦中和自己心里的男神见面了,她正在享受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的快乐。

百鸟慢慢的靠近李平,李平一点感觉都没有。百鸟慢慢的俯下身子,李平相貌一般,再加上百鸟是一颗植物对女孩根本就没有兴趣,谁知道李平居然抬起头吻了百鸟一下,百鸟感觉到了力量从李平的嘴里传了过来。

百鸟觉得自己精神百倍,原来这样就可以获得能量。白鸟有了来自李平的能量,它能变成一个非常帅气的男人。

李平上完自习打算回宿舍,在路上,她遇见了一个非常帅的人。男孩的笑容非常的迷人,李平看见男孩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男孩。

她怎么都想不到,这个男孩就是自己养了很长时间的白鸟,白鸟想要在她身上获得更多的能量。

李平以为自己的桃花运来了,她不知道危险正在向着自己一步一步靠近。

那还对李平非常的好,李平感觉自己像是一个骄傲的公主一样,她知道别人都对自己羡慕嫉妒恨,但是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感觉。

白鸟觉得自己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他感觉自己再过不久就可以做一个真正的人了,。李平在这个时候身体迅速的衰败下去。李平以为自己生病了,每次照镜子的时候,她都能看见自己衰败的样子。

白鸟在这个时候提出了分手,李平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李平看见自己的植物长得越来越好,然而自己却越来越差,就好像是植物吸走了她的生命一样。李平虚弱的说道,“你长得越来越好,而我却越来越衰败,我感觉自己就快要死了,以后你要自己照顾自己。”

百鸟突然有些不忍心,李平一直以来都很好地照顾自己,然而,自己却为了自由要害死她,百鸟心里觉得一阵的愧疚。他打算放过李平,寻找另外一个目标。

百鸟和李平分手以后,李平非常的伤心,她喜欢帅哥,她爱这个帅气的男孩。现在自己什么都没有了,还患上了严重的病,李平顿时失去了生存下去的勇气。还好有这颗植物陪着她,虽然这棵植物已经没有了灵魂。

百鸟离开李平以后,选择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女孩虽然长得很漂亮,但是她的脾气乖张,对百鸟非常的差。

百鸟一点都不介意,哪怕是看到女孩跟其他男孩在一起,他也无动于衷。他的目的只是想吸筹女孩的精气,女孩越是肆无忌惮,他的心里就越好受一些。

李平自从和男孩分手以后,渐渐地从阴霾到就走了出来。百鸟和女孩打得火热,李平虽然很伤心,但是也无可奈何,只能接受。李平的病渐渐好了,她又是以前的李平,喜欢自己一个人。

没过多久,李平得知百鸟的新女朋友也得了怪病,她觉得这件事情非常的蹊跷。于是暗中调查百鸟,当她知道百鸟是自己养的植物,她即惊讶又害怕。她不想自己养的植物再害人,她找了一个法力高强的人,将这株植物处理掉了。

百鸟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李平心里觉得特别的难过。百鸟的新女朋友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身体也得到了好转。李平再也不会封闭自己,让自己活在虚拟的世界当中,把感情寄托在一些东西上面。她有了很多的朋友,不再是孤单一个人。

肉里戳了一根刺


肉里戳了一根刺

赵元波

那天,我在打扫院子的时候,一不小心,扫把上的一根尖刺戳进了肉里,刺很小,我打算用剪子轻轻地把这根尖刺给拔出来。没想到,用力稍微重了点儿,尖刺的一截被剪子给剪断了,另外一截就留在了肉里。

用针挑的话,会很疼,该怎么办呢?我一时间没了主意。

还是父亲有经验,只是说了一句:既然怕疼,就不用了挑了,就让它留在肉里,过上一段时间,它自然就会出来了。我没有别的办法了,又怕用针挑疼,也就听从了父亲的建议,干脆就让它在肉里算了,只是心里有些怀疑,过上些日子,这根尖刺真的会自己出来吗?那就等着瞧吧!

就这样,这根刺就留在了肉里,又不疼,在做别的事情的时候,我倒把这事儿给忘了。

还是过了一个星期后,我在洗澡的时候,发现那根尖刺已经被长出来的肉给挤了出来,有刺的那儿已经泡得很软了,轻轻一挤,那根尖刺就挤了出来,一点也不疼,我暗自庆幸,多亏听了父亲的注意,要是硬来的话,我可就要受些皮肉之苦了。还是这样好,把尖刺留给时间,慢慢地,尖刺就被挤了出来,一点痛苦也没有。

生活中,我们遇到棘手的事情一时间难以处理,干脆就等一等,不急于处理,假以时日,这棘手的问题自然就处理掉了。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