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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自己的情感说说

发表时间:2021-01-11

别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别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别强行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否则必有恶报——题记

感觉那个女鬼越来越近,林美良浑身发抖,她心想,如果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她绝不会再捡那双高跟鞋。

事情得从一天早上说起,那天早上林美良起床起的特别早,起床后,她伸了个懒腰,悠闲的走向寝室门口,轻轻打开门,正要走出去,突然一件东西映入她的眼帘。

“好漂亮的高跟鞋!”那是一双白色的高跟鞋,鞋子很漂亮,很干净、崭新,35码。“这是谁的啊?怎么放在这啊。”林美良心想,她突然想起她们这个寝室四个人鞋码都不超过36,所以下意识的以为是那个室友的,“不对,好像她们都没有一双白色的高跟鞋,这双鞋到底是谁的呢。”林美良心想。“算了,不管是谁的,我先试一下吧。”因为鞋子真的很漂亮,再加上女孩子都有会试穿到手的衣物的本能,因此她忍不住拿起那双鞋轻轻的套在自己脚上,太合适了,她感觉自己还是第一次穿这么合脚的高跟鞋,她感觉自己似乎在穿上这双鞋子之后变成了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了。她高兴极了,于是她便打算把这双鞋子据为己有。

不过她还是问了一下室友,结果她们都说不是自己的鞋,袁丽娜对她说“既然没人要,你就拿着吧。”于是林美良便高高兴兴的收下了这双鞋。

过了几天,林美良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双鞋了,因为她穿着这双鞋时,不仅把自己俏丽的脸衬的格外美丽,而且鞋子很合脚,就算她穿着逛街一整天脚也不会疼。结果她一天从早到晚都穿着这双鞋,只有晚上睡觉时才会把它脱掉。她已经有点离不开这双鞋子了。

然而有一天,袁丽娜突然向林美良借这双鞋,林美良自然不愿意,袁丽娜又说:“美良你就借我一下嘛,今天我要去约会。”“我拒绝,”林美良说道“你干嘛非得穿我的鞋啊,我不想借你。”“你确定你不借吗?”袁丽娜带点威胁味道的说,“不借。”林美良很肯定的说。“哦~既然如此,那你就别怪我了。”袁丽娜说完,便伸出手,抓向林美良的腋下,“你要干嘛啊,啊!不要啊,好痒啊,痒死我了,别挠了,我借你还不行吗?”袁丽娜狠狠地胳肢她,她笑的连眼泪都流出来了,于是她只好极不情愿的脱掉穿在脚上的白色高跟鞋,递给袁丽娜。“谢了,”袁丽娜眉开眼笑的说“回来还你。”

这一天林美良就像丢了魂似的,做什么事都没兴趣。那天下午,袁丽娜回来了,林美良发现,袁丽娜脚上的白色高跟鞋只剩下一只了,她问道“我的鞋呢?”袁丽娜一脸歉意的回答道:“美良对不起,刚才我回来时,鞋子在车上挤掉了。”“啊?”林美良感觉自己如遭雷击,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她不想怪袁丽娜,但她就是接受不了。看到林美良那副傻掉的样子,袁丽娜笑了,她从外衣里取出了一只高跟鞋,递给林美良说道:“好了,不逗你了,我在进门的时候把鞋脱了藏起来,想逗逗你,没想到你反应这么大。”林美良一把抢过鞋子,她的样子像极了一个母亲抱着自己的亲生孩子。“嘻嘻,美良你的样子好好玩,我要把它发到群里去。”一旁的安玲说道,“啊,别发!”林美良喊道“删了!”“美良你如果不要这只鞋我就扔了哦。”袁丽娜说,林美良这才想到自己还有一只鞋子在袁丽娜手上,于是连忙冲向袁丽娜。

本来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是几天后又发生了一件事,打破了这个寝室的平静。

一天晚上,袁丽娜起床上厕所,出来后发现林美良起床了,并且穿上了一件白色连衣裙,穿上了那双白色高跟鞋,披肩长发披散,看上去像个女鬼。袁丽娜呆呆的站在那一动不动。突然林美良走向门边,打开门,一声不吭的走出去,袁丽娜连忙跟了上去。夜晚的宿舍楼走廊很安静,走廊里只听得到林美良的脚步声。顺着那双高跟鞋的声音,袁丽娜发现林美良上了楼,她追了上去,最后在天台上追上了林美良。她惊恐的发现,林美良坐在天台边缘的墙上,还在笑,袁丽娜以闪电般的速度冲过去,把林美良抱了下来。

“哎呀别闹。”林美良突然喊道“你干嘛啊丽娜?”林美良望着她,“你知道你刚才在干什么吗?”袁丽娜对林美良说,“我在睡觉啊。”林美良有点莫名奇妙,“你刚才差没命了,你看看这是哪。”袁丽娜说,林美良这才注意到自己在天台上。“刚才你从寝室出来,一路走上天台,刚才还坐在哪笑。还有啊,你大晚上的打扮的像个女鬼干什么。”袁丽娜指了指刚才林美良坐的位置说道。“啊?不是吧!我……我该不会是梦游了吧!”林美良很惊讶。“我完全没印象。”听到她这么说,袁丽娜也没办法,“既然你没印象,那就回去吧,免得着凉了。”说罢她便拉着林美良走回寝室。

第二天早上林美良合袁丽娜把这事与另外两个室友说了,安玲问林美良:“美良你以前梦游过吗?”林美良摇摇头,“从来没有。”这时平时说话很少的叶瑞突然说道:“我觉得问题不在美良身上,而在于这双高跟鞋上。”“嗯?”另外三人都很奇怪。“你们觉不觉得这双鞋子很奇怪,不管美良穿了多久,都是一样的崭新,而且一点痕迹都留不下。而且,”说到这叶瑞停了一下,“昨天中午我趁美良午睡时偷偷穿这双鞋出去买东西,路上不小心踩到了一个泥坑,当时鞋子弄的很脏,结果回来之后一点痕迹都没有,就像根本就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此时林美良的脸色如同白纸一样。“真、真的吗?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林美良战战兢兢的说,“如果不信,今天下午我们正好都没课,就去做个踩泥实验吧。”叶瑞说道。“赞成。”安玲和袁丽娜都赞成了叶瑞的提议,因此林美良也没法反对了。

当天下午,袁丽娜三人拖着林美良出去,最后她们找到了一片泥坑,“就选这里吧,美良,你是自己主动过去还是我们推你过去?”叶瑞带点威胁的问道。林美良说:“我还能拒绝吗?”说罢便走向泥坑,结果才走进泥坑一步,脚就陷下去了,走了一圈回来,丝袜上全是泥巴,而高跟鞋却依旧洁白如新,与脏兮兮的丝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有人看着这诡异的一幕,没人说话。

“啊!”林美良甩掉脚上的鞋子,冲向袁丽娜三人,“别怕别怕,美良别怕。”袁丽娜安慰林美良,“就算这鞋子有鬼,现在我们也无法肯定这双鞋就一定会带来灾难,不然美良怎会一直安全的活到现在。”袁丽娜又说。“我同意,”安玲说,“而且根据鬼故事中的设定,这双鞋一定是它的主人的心爱之物,美良你把它丢弃反而有可能会引来它主人的报复,所以你还是留着它吧。”安玲说完就捡起鞋子,递给林美良。林美良发抖着接过高跟鞋穿上。

回去时每个人都不说话,回去以后林美良脱掉鞋子,默默看着这双漂亮的鞋子。这时安玲突然喊道:“你们快过来看这个帖子!”听到安玲的声音,所有人都凑了过来。林美良最先凑过去,因此她看见了这么一个标题:别动4-4-15寝室门口神秘出现的白色高跟鞋。随着安玲的手指划过手机屏幕,林美良大致了解了关于这双高跟鞋的来历。

“这双鞋是6届之前的一位美女学姐的,她生前最喜欢穿的,就是这双白色高跟鞋。”安玲说道。“但是她生前,总是被一个和她同寝室的女生欺负,那个女生家境富裕,所以性格娇横霸道,那个女生老是抢走她的这双鞋,而有一天,她就穿着一袭白衣,踩着这双鞋子,从天台上跳楼自杀了。”安玲停了一下,“后来那个女生的全家人都死了,死于煤气中毒。”安玲咽下了一口口水,“后来每一届住这个寝室的人都会有人得到这双鞋,而一开始得到鞋子的人和去抢鞋子的人却都会倒霉。”

“都死了吗?”林美良问,“不,”安玲说,“少数人只是被落下来的垃圾弄了一身或者被东西砸到脑袋以及被人泼水淋湿,但是有人出车祸成了残废的,有一个人在得到鞋子后一年内莫名其妙失踪,最后学校后山上发现了她的尸体,赤裸双脚,身上没有任何伤口,有一个意外坠楼,死的极其惨烈,肚破肠流,最后一个因为一场事故休学治疗一年,我怀疑,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个学姐的鬼魂在作怪,她可能是想报复那些贪婪的想去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人。”安玲淡淡的说。“都是我,”林美良自责的说,“都是我太贪心,才惹来这些麻烦,我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丽娜……”“好了美良,别自责了,这双鞋这么漂亮,那个女生会不想占有它呢?”袁丽娜平静的说,“给来的总会来的,来了就要接受它,别怕。”叶瑞和安玲都没有说话,她们很清楚,换成自己,同样也会去占有它,只是林美良是最倒霉的那个人而已。

接下来的每一天,林美良都在担惊受怕中度过,那双白色高跟鞋早已被她放在寝室里了,她生怕那天自己和袁丽娜会被车撞或者意外身亡,她自己是不怕死可她不想让父母为了自己而痛苦。

该来的总会来的,一天晚上,林美良回寝室时发现走廊里的灯全灭了,她感到很不安,等到她上了四楼以后,发现自己怎么都到不了寝室,原本不过十几米长的走廊,此刻却像有数千米长似得,“鬼打墙!”林美良心想,她明白,自己的审判要到了。

咯,咯,咯,她背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学姐我错了对不起,”林美良带着哭腔喊道,“你惩罚我吧,但是求你放过丽娜。”

“呵呵呵,既然你这么说了,我就成全你吧。”林美良背后传来一个语气冰冷的声音,林美良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来临。她突然发现,自己还有好多事没做,自己是那么的怕死,“要是当初没捡那双高跟鞋就好了。”她后悔地想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小心地睁开双眼,看见了站在她面前的女鬼。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五官精致,身着一件白色连衣裙,及腰的长发披散,为她的美丽中增添了一点温柔,她整个人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难以言表的圣洁气质,就算林美良自己也是个美女,可是在她面前依旧感觉自惭形愧,除了脸色苍白如纸,她与一个普通女孩没有多少区别,看到林美良那副害怕至极的模样,她笑了,说:“你干嘛那么害怕嘛,我又不杀你。”林美良一愣,“可是学姐,你不是已经杀了那么多得到过你鞋子的人了吗,为什么你不杀我呢?”白衣女孩笑了,“谁让她们那么坏,抢别人的东西,我最恨这种人了。而你,心地善良,就算自己可能会死也要试图保护朋友,如果我当年遇上的是你这种人,我,或许就不会自杀了。”说到这,女孩停了下来,“我马上要离开人间了,那双高跟鞋就送给你了,记得好好爱惜。另外,”女孩语气一变,“就算如此,我也得给你点小教训,看你以后还敢不敢随便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女孩伸出手指点向林美良的眉心。林美良瞬间就失去意识了。

醒来时林美良正躺在自己的床上,袁丽娜、安玲、叶瑞正站在自己床前,每个人都拼命忍着笑,发现林美良醒了,袁丽娜说“美良你醒了,你已经没事了。因为,”袁丽娜三人终于忍不住了,都笑起来了,“你的报应已经来了。哈哈哈哈哈……”“我到底怎么了嘛?”林美良问,“哈哈哈哈哈哈哈……你去照照镜子就知道了。”林美良从床边拿了镜子一照,“原来如此……”林美良一脸无奈,原来……

那个女鬼把她的头发剪成了齐肩短发。

后来林美良几乎每天都穿着这双高跟鞋,虽然有时袁丽娜她们三个会说她好了伤疤忘了痛,但她自己明白,这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忘记那个晚上的事以及不要试图强占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珍惜属于自己的天使


曾经,有一份最纯真的爱放在我的面前,我没有去珍惜,只是一味的去追求自己所爱,可到了最后,才发现,自己真正爱的人正是当初死活都不肯要的人,可那时,那份纯真的爱早已不在。题记

传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天使。它不像星星般闪耀,只是默默无闻;它不会向你献殷勤,只是在身后默默的注视;它不会为你开辟前方的荆棘,只是在你需要的时候伸出手。

曾经的我年少轻狂,不懂爱是什么,也不想懂。我只是一味的去追求自己感兴趣的,而忽略了那曾经关心我的人。

可回过头来,发现那个天使早已不存在。

我有时真是不明白,为什么人总是等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呢?

如果我能再活一次,我一定会珍惜我所拥有的。在爱与被爱之间,我一定会选择被爱。因为爱人很痛苦,尤其是你爱他,而他却不爱你。既然这样,为何不选择被爱呢?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倒不如早早放手,也好成全别人,也成全自己。

可是,有时候,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可还是陷进去了。我认为,爱情就像沼泽,你越挣扎就会越陷越深,最后无可自拔。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既然爱不成,就别成为他的羁绊。

有一种爱叫做大度,如果很爱他,可以为他放弃一切。

如果你真的很爱他,那就把他放在心里吧。

我只希望大家能够珍惜眼前人,莫要回过头来那人已不在时才懂得去珍惜。他也许不会为你等候。

生命完全属于你自己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生命完全属于你自己",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年轻的亚瑟国王被邻国的伏兵抓获。邻国的君主并没有杀他,而是向他提出了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并承诺只要亚瑟回答得上来,他就可以给亚瑟自由。亚瑟有一年的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如果一年期满还不能给他答案,亚瑟就会被处死。

这个问题是:女人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令许多有学识的人困惑不解,何况年轻的亚瑟。但求生的欲望使亚瑟接受了国王的命题——在一年的最后一天给他答案。

亚瑟回到自己的国家,开始向每个人征求答案:公主、妓女、牧师、智者、宫廷小丑。他问了几乎所有的人,答案五花八门,有的回答是男人,有的说是孩子,有的说是金钱,还有的说是地位,但没有一个答案可以令他满意。最后,人们建议亚瑟去请教一个女巫,也许她能够知道答案。但是他们警告他,女巫会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条件,这些条件往往使人们不敢向她求助。

一年的最后一天到了,亚瑟别无选择,只好去找女巫试试看。女巫答应回答他的问题,但他必须首先接受她的交换条件:让她和加温结婚。而加温是最高贵的圆桌武士之一,是亚瑟最亲密的朋友。亚瑟惊骇极了,看看女巫驼背,丑陋不堪,只有一颗牙齿,身上发着臭水沟般难闻的气味,而且经常制造出猥亵的声音。他从没有见过如此丑陋不堪的怪物。他拒绝了,他不能让他的朋友为了救他而牺牲自己的幸福。

加温知道这个消息后,对亚瑟说:“我同意和女巫结婚。对我来说,没有比拯救你的生命更重要的了。”亚瑟感动极了,深情地拥抱着他的朋友。于是亚瑟宣布了婚礼的日期,女巫也回答了亚瑟的问题:女人真正想要的是——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

人们都明白了女巫说出的是真理,于是邻国的君主如约给了亚瑟永远的自由。

加温的婚礼如约举行,而亚瑟也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这是怎样的婚礼呀——加温一如既往地温文尔雅,而女巫在婚礼上表现出最丑陋的行为:蓬头垢面,用嘶哑的喉咙大声讲话,还用手抓东西吃。她的言行举止让所有的宾客都感到恶心,大家也都深切地同情加温从此失去了幸福。

新婚之夜对于所有的人都是美妙的,但对于加温却是异常可怕的,但它终究还是到了。然而,加温走进新房,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个他从没见过的美丽少女斜倚在婚床上!加温忽然如入梦境,不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少女回答说:“我也曾被别人施以魔咒,我自己在一天的时间里一半是丑陋的,另一半是美丽的。你愿意怎样分配这丑陋与美丽呢?”

多么残忍的问题呀!加温开始面对他的两难选择:是在白天向朋友们展示自己的美丽妻子,而在夜晚自己的屋子里,面对一个如幽灵般又老又丑的女巫?还是在白天拥有一个丑陋的女巫妻子,但在晚上与一个美丽的女人共度亲密时光呢?出乎意料的是,加温没有做任何选择,只是对他的妻子说:“既然女人最想要的是主宰自己的命运,那么就由你自己决定吧!”

少女眼中闪着泪光,动情地说:“谢谢你替我解除了诅咒,当有一个男人愿意让我主宰自己命运的时候,诅咒就会自动失效了。那么,我要告诉你,我会选择白天和夜晚都是美丽的女人,因为我爱你。”

正能量感悟:

你的命运由你自己主宰。命运就在你自己的手中,就看你自己如何去把握。

口述:守住自己的东西不要退让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口述:守住自己的东西不要退让,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丈夫属于痞坏气质的男人,初中毕业后就开始混社会。我属于典型的淑女,我是我们村第一个研究生。在很多人眼里,我和丈夫非常不搭,但是,我就是喜欢他。

从我上高中起,就和丈夫建立了恋爱关系,那时,我父母知道我们在谈恋爱,以为我们只是在闹着玩,所以,也没有太反对,但是,在我研究生毕业后,在二线城市有了稳定工作、丈夫跑来找我且我们同居后,我父母才开始着急。但是,我们已经把生米做成了熟饭。

因为丈夫比较能“混”,来到我工作的城市不到半年光景,就见识了一大帮朋友。随后,他跟着朋友做了几年生意,如今已经拥有自己的公司,身价也有一两千万,而我则辞去工作,在家安安心心的做着全职太太。

在这里有必要提一下我的闺蜜:和我高中同学,她当时是我们学校的校花。高中毕业后,因为没有考上大学,就没再继续读书。在我上大二那年,她嫁给了一个大她将近20岁的老男人。在我上学期间,她曾在金钱上接济过我。

前年,因为他丈夫又认识了比她还要漂亮,还要年轻的女子,就和她离婚了。虽然离婚的时候,她分到了不菲的钱,但是,她从此也变得不快乐了。经常听她在电话里头向我吐槽。

一个月前,刚好我手头不忙,就邀请闺蜜来我们这边散心。那段时间,丈夫工作上比较忙,所以,我就带着闺蜜在我们生活城市的周围逛了好几天。

有天,丈夫在家,我就让他陪闺蜜在客厅唠嗑,然后,我亲自下厨,帮他们做好吃的。

然而,当我从厨房忙完,回到客厅的时候,竟然看到:闺蜜试图往我丈夫怀里钻,我丈夫一直在推搡她。那瞬间,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闺蜜看到了我,然后低头不语。我没有和她撕。而是找借口,让她当天就从我家离开。

事后,丈夫还责怪我:看看你结交的都是一些什么样的朋友。

之前就听别人说过:防火防盗防闺蜜。我以为只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闺蜜挖墙脚的事情竟然在我婚姻中出现了。

实话说,我真心没有几个可以交心的朋友,闺蜜对我丈夫的侵犯真的让我很难过。

难道,就因为闺蜜的贪婪,我们今后就要形同陌路吗?

木子李答读者问:

说几个奇怪现象:你辛辛苦苦读了那么多年书,最终却做了全职太太;你丈夫初中毕业开始混社会,现在却是身价千万的大老板;曾经那么好的朋友,并在你困难的时候伸出过援助之手,却要在你幸福的婚姻中划上一刀。现实生活的反复无常也大抵如此吧。

关于你闺蜜,你必须和她从此形同陌路,我的原因:

在经历面前,我们应该一码归一码,她曾经确实帮助过你,但是,你也在用你的方式帮助着她。就好比,在她沮丧的时候,你安慰她,陪她说话。

她做的最愚蠢的决定:魅惑你丈夫。想问,当她实施不要脸举动的时候,把你搁哪里了?在这件事上,因为她不仁,才导致你不义。难道说,非要让她把你丈夫成功抢夺,你再去怪罪她?不觉得为时已晚。

无论在任何层面,每个人都要牢守自己的底线。对于朋友而言,不去招惹朋友的爱人,就是底线。如今,你闺蜜跨越了底线,她活该被你踢出局。

你没必要觉得亏欠她。

撑起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


在轻柔的萨克斯管乐曲中,我举步上了市书店的二楼,书架上摆放着各种颜色的书,小说类、散文类、自然科学类、音乐艺术类琳琅满目,尽收眼底,让人目不遐接。由于书城实行开放式经营方式,来这里的人,就如同在自家的书房中,可随意取书、看书,在楼梯处还放有塑椅,有些人干脆拿出心怡已久的书,坐在那旁若无人的看上半天一晌的。

儿子在大学读书,我们俩口人也成了生活独处的空巢家庭。平日工作时有种寄托,一种责任感,一天天过的很累、很忙。到了双休日,家里没什么活,洗衣服全让洗衣机包了。过了中午,妻子锻炼身体去了,我一个人闷在家里,觉得心里空荡荡的。鞋柜上的座钟咔咔地响着,也不知是时间在催促我,还是时钟在追赶着时间。这响声像是一种极强的引力,促使我又来到了北方图书城。

在我的生活中,除了家人外,要说最有吸引力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说是读书。有了书,甚至会忘了吃饭。书是我精神生活的第一需求,是人生中最廉价的,也是最高贵的朋友。七十年代,一次我出差到一个小县城。上午办完事,有宽余的时间,见小书店有租书业务。下午便租了一部书,在旅店里静心阅读,书心隔绝了街市的喧哗,少了世间的污浊气息,宛如走进陶渊明的世外桃源。在孤灯夜下,我读了近一夜。因第二天上午必赶车回家,清早吃了饭,书店刚一开门,我提早还了书。店员调侃一句,象你这样租书我们可没什么挣头啦。

这些日子,我正迷恋于太极拳,正在体育音乐类书架看杨式四十式太极拳画册,不时地还轻举手、慢抬脚。这时一位少妇从前面书架旁走动,她也正在寻找着所可望的精神食粮。一头秀发飘然后背,一股香粉味钻入鼻孔。过一会儿,她转过身来,正与我双目而对。噢!原来是车友小王。她们工厂与我原单位对门,由于单位较远,时常赶上乘坐一辆公汽,同时,我们还在一个楼住。

我问她在看什么书,孩子上几年级了?这一问勾起了她的愁绪,也打开了她的话匣子。她家是个男孩,已上初中二年级了,一年级时男孩学习还可以,班主任老师对他也很好。到二年级新换了教师,学习科目的增加,再加上他对新老师的唠叨很不满意,开始对学习失去了信心。孩子把学习兴趣转移到了玩电子游戏,因而经常上网吧来。开始父母还管了,到后来怎么也管不住了,男孩玩上了瘾,甚至向母亲提出不想上学了。这时,小王才感到事情的严重。

从她略彷徨的眼神看出,她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她象是风雪天走迷了路的人,大雪还在下着,而走回家的路没有了,看不清前方的路,往哪走?

在她眼里,我是教育孩子的成功者,她觉得有我的帮助,男孩就会有希望,她无助的心就有了一种盼望。我儿子去年考上了一所重点学校,对她的企望,我是很理解的。作为邻居,或是以教师的身份,我是多么希望帮助她闯过这一关,帮助她圆一个做母亲盼子成龙的心愿啊!

可她不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孩子学习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个长期的培养过程。小学升入初中一年级是个关键转折点,这段把握不好,初二年级一开始学生之间就拉开差距。尤其是初二开始,对科任教师适应的快和慢,特别是随着课程科目的增加,学生的心理准备,掌握驾驭学习的方法,及家长对孩子的管理,这些都会影响学生学习进步的程度。一步跟不上,步步难跟上,学生之间开始逐步分化。从学生自身而言,学生的兴趣更广泛了,自主性在增强,就象刚长长了翅膀的小鸟,总是想飞向广阔天空,了解大自然,看看世界有多大。

她非常信任我,讲了很多自己孩子不听话、难以教育的因由;也对孩子讲了不学习很难找到好工作,难考上大学呀,孩子就是听不进去。说小的时候还能打他。现在还在玩游戏,让他在家玩,他说没有网吧的好玩。说到这,她不好意思地苦笑了笑。说为这孩子都得了高血压了,他爸爸也气出了心脏病。最后没办法她咬着牙,恨恨地说跟孩子断绝母子关系。

现在我国这一代人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像她这样的家长教育孩子有个通病,小的时候不注意教育、管理,父母也缺少教育子女的知识、方法,现在孩子恶习养成了,一下子能教育得好的吗?我说,你这样做会把孩子推向反面的,万一孩子离家出走怎么办,孩子的父母不是还得管吗?

她进一步给我摆出遇到的困难,他爸爸到南方打工去一年多了,自己真的没有办法。现在她很着急,孩子再不管,别说考大学,就是初中都难毕业了。

她把希望全寄托在我这儿,让我给孩子教育教育。我对她讲,孩子需要心灵沟通,需要感化,要有榜样的力量。给她开了三个药方。一是通过找班主任、科任教师谈话,是最主要的教育途径;二是要通过父母共同实施教育,他爸爸在南方打工,背景离乡,工作生活都很辛苦,且面临着生理心理及社会的各种压力的情况,让他给儿子打电话或写信,把打工的辛劳讲给孩子。让他知道,没有知识,将来走向社会,工作很难找到。她听着略有所思。再有最重要的就是父母要以自己为榜样,引导孩子,自己坚持学习,特别是学习如何教育孩子自学,要从别人成功教子的经验中得到启发。找一些有兴趣的资料给孩子看,引发他学习的热情。

见她似乎有了信心,脸上起了红晕,眼中放出光芒。是啊,只有父母真心地正确地引导孩子,用真心去打动孩子,我想孩子会感动的。她说孩子有了些进展后,给我来电话,再求得我的帮助。

过几天,她打电话让我帮忙,想让孩子转学,换个新的学校,企盼有新的起色。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初三办转学有相当的难度,同她商量共同想办法。再后来没有听到她的回音。因为我在几年前已搬了家,就这样失去了联系。或许她的孩子能回心转意,认真地学习了;也许她对孩子的教育彻底地失望了,没有必要再同我联系了。我真心的希望她的孩子、祖国的一个小花朵,能沐浴着现代化的阳光雨露,撑起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

总有一些时刻属于自己


一家饭店有这样一副对联:为名忙,为利忙,忙中偷闲,且喝一杯茶去;劳心苦,劳力苦,苦中作乐,再斟两壶酒来。

那次晚饭后看到这副对联,我心中长期淤积的郁闷瞬间烟消云散。我们常常感慨自己活得很苦,过得很累,因为眼睛总紧紧盯着上面,常常以物质的丰足、名利的高低来衡量幸福,可是有了名利后并不一定能真正幸福快乐,我们仍然不断地忙碌、奔波、劳动。而真正能让我们感到幸福的,是当下那份实实在在的拥有,比如忙中偷闲的一杯茶,苦中作乐的两壶酒。

一位朋友风趣地给我讲过这样一件小事。他每天与没完没了呆板枯燥的公文打交道,整日被官话、套话、空话和废话包围着。上班时,每根弦都绷得紧紧的,没有一天不感到疲惫。有一次,他写材料写久了,感觉头皮发麻、四肢僵硬,便去上厕所。他随手拿了一张报纸,短短的几分钟内,他从报纸上浏览了轻松的幽默漫画,给人启迪的心灵小品,以及短小精悍的市井故事。他突然发现了工作的乐趣,上厕所的时间竟给了他前所未有的闲适和收获。

从那天起,他的心态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后来,他经常利用上厕所的时间,看些自感兴趣的报刊,直到现在,他依然保持着这种习惯。他说,这时刻属于自己,谁也无法剥夺。

总有一个角落属于我们,用来安放疲惫忙碌的心灵;总有一些时刻属于我们,用来换算触手可及的幸福。可经常地,它们都被我们向上的眼光忽略了,被我们功利的头脑放弃了。

自由便好,即使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人潮拥挤的世界仿佛那么纷繁热闹,而我却只是迷恋沉静与孤独,至少沉默的姿态不会让悲伤变得不能自控。有多少旖旎的梦凋零在心扉上,徒留满腹忧伤,一旦回忆就会让我心乱如麻,乱了方寸。

不能结果的梦幻便只能在心里绽放一些时日之后凋谢,人生本就是无常,与幸运无缘如我,不曾希冀过稳定,只是想独自流浪在天地间,即使无依无靠,也不会无所适从。

于是我只想做一个用文字谋生的人,而后安静地牵扯嘴角,望向窗外青绿的石板路。

总是有人说,我的选择太不稳定。而我,没有辩解,也没有赞同,因为知道这纷繁人世的无奈,所以不敢苟同他们描述的天堂。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人生总被包裹在劫难中,只知道我曾经想坚守的平静不过是奢侈的渴望,早飘散到在别人的梦里。

想要稳定的他们,真的可以求仁得仁吗?我只知道曾经想要被妥善安放的我在许多挣扎后面对的是残酷的事实,知道有许多行路的人追求着世俗的标准,却忘记了此间平凡的快乐与初心想要抵达的终点。

曾经的我,可以不用面临高考,靠着艺术成就保送美术学院,却被一个官员的子弟抢占了名额,也可以求学海外。却又再一次被权势之人以不正当手段阻拦了道路。

热切想要的安稳在那些度日如年的岁月里被碾成了碎片,寂冷的心情仿佛没有出口,一颗千疮百孔的心感觉不到康庄大道什么地方会有。

如果天不从人愿,那我宁愿选择走走停停四处飘荡的生活,纵使不断地受伤,也能不断地成长。

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聪慧敏感的她早就明白,现实永远没有他们想像得那么干净美好,华丽精致的表象掩藏着永远不为人知的丑陋。青春所留下的酸楚太深,让我对于人生失去了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祈念,不再盼望安定的生活,可正是因为这些虱子留下的疮疤,我才更向往美好,更想去遥远的地方看看这个广大的世界,想在自由里投降给远方的诱惑,即使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只要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心里就是晴空。

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空


一直都想要出逃,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那时总觉得世界很大,而自己那么渺小。于是我要计划一场浪漫奔放的出逃,想让所有人突然间想起我的存在。我要悄无声息地溜出充斥着父母争吵的庭院,我的书包里没有书和文具,只有我收藏的糖纸、花火、泥人和知了。我带着它们,飞奔出小巷,避开有人行走的大道,沿着人家的一排排房子,穿越河沟与树林,走上那条通往外面世界的残破的公路。

我会不回头的走到再也看不见小镇的炊烟,或者听不见哪里沸腾的人语。父母当然追不上我,他们的车子速度再快却与我出逃的方向,背到而驶。所以我不会再惧怕他们的吼叫、呵斥,甚至是巴掌。也不担心父亲会从天而降,站在我面前,将我的去路蛮横拦住。我漫无目的的前进,却也不会觉得内心的恐慌。那一刻,我是个没有人能够阻挡拦威慑的勇敢的孩子。

可是这样的计划,却总是被人一次次近乎粗暴地干涉或者消灭。曾经因为考试没有拿到父母期待的奖品,我在他们的讽刺中逃出家门。可是不过走了有十分钟,镇上一个多嘴的女人就飞到我家去告状,说看到形迹可疑的我,正在穿越大片的麦田,朝东南方向而去。父亲立刻跳上车子,呼啸着冲我的方向飞奔。我远远地看到他一脸的狰狞,嘴里气势汹汹的骂着什么,心里便知道再次又逃不掉了,除了羞耻地举手朝大人们投降,我根本无路可去。

后来,我终于凭借着读书,逃出了小城。我以为自己会在城市里自由穿梭来往,不再有想要出逃的****。可是,我发现城市依然不是心灵的家园,这里有车水马龙,有高楼大厦,有疯狂物欲,却惟独没有灵魂栖息的一小片绿荫。我记得那时的自己,一次次逃出城市,独自去乡村旅行。我任由自己的灵魂,放逐在山野,犹如一只飞出笼子的鸟儿。我享受这样的孤单,并不希望任何人来扰。

可是,我依然不能如愿。我要拿毕业证书,要寻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要找一个有本事的男人嫁掉,要有一个以平方米来计算价值的房子,要以车代步,要为了所谓的社会地位,拼命地向上走。而所有的这些,都不允许我选择出逃。

有一天,我在城市的某个角落,看见一群人围攻一只跌撞飞行的金丝雀。那是一只据说名贵的鸟儿,不知是哪个粗心的主人,无意间打开了笼子,于是它忽然于我一样,向往那片一直透过笼子无聊观望的蓝天,并撞开主人的手,啪一下飞向了梦想中的自由的天空。但它很快遭遇了一场风雨,失掉了继续前进的力气,而后又路过许多人家的窗台上曾经于它一样无忧无虑的同类,它们皆嘲笑它说:瞧那个特立独行的家伙,它以为自己是什么呢,勇敢的雕鹰还是不值钱的山雀?不过是个适应城市生活的金丝雀罢了!

它起初还坚持着不输掉那点坚强与气节,要将出逃持续到底,直至最近变成一只翱翔的山鹰。可是还没有等它完全逃出这一片喧嚣嘈杂的城市,它就被那些认出它的世俗价值的人类,给予兴奋地驱赶着、追捕着、喊叫着。它飞上电线,却发现电线在大风中摇晃。它站在某个写字楼的窗台上,却被人猛地推开窗户,撞了出去。它想要飞出人的吵嚷,却发现那几乎是一片无处逃脱的声音的海洋。慌乱之中,它撞在一棵大树上,若不是有树干靠下来,它几乎毫无疑问会被人类再次捉住,放入笼中。

几天后,我路过那珠长在城市中寂寞的法桐,看到树干上,趴着一只金丝雀,我拿起树枝,试图驱赶它,可是它却丝毫不动。最后,我终于发现它已经奄奄一息,饿死在曾经向往的枝头。

那一刻,我走在城市拥挤的街头去赶最后一班公交回家。我的身体,因为一周来的劳累,已经疲惫到极点。除了想要睡觉,我没有任何出逃的计划。

也就在那时,我知道自己与这只金丝雀一样,再也逃不掉了。

我明白自己不再是一个无知又无畏的少年了,我应该承受狂风暴雨的洗礼,让自己振翅高飞,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片灿烂的天空。

再见,属于你我的暗恋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再见,属于你我的暗恋",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高中,正是暗恋发芽的季节,男男女女都陶醉在这种朦胧的爱慕里。这仿佛就是枯燥高中生活的一种甜味剂,给人一种青春的存在感。但是也不乏一些人拿这种不成熟的恋爱作为一种炫耀的资本,校园里到处都洋溢着恋爱的味道,有时这种气氛也会让单身的那一群受到影响,倍感寂寞。于是,另一群因寂寞而诞生的情侣出现了。

我高中时的好友小佳就是这另一群中的一人。

其实一开始她是真心喜欢上了坐她后面那个总是喜欢欺负她的男生A,但最后却和A的好兄弟B成为了男女朋友。原因很简单,因为A太过优秀,小佳觉得过于平凡的自己配不上那么出色的A,于是这份情感一直都埋藏在她的心中,而与A相处时小佳也特意的把他当好兄弟一样对待。

而A的朋友B正是这样喜欢上了那么开朗、带点男孩子气的小佳,并开始了猛烈的追求。每天的一罐牛奶,每天放学后送小佳回家,每次在小佳生病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每天的天气预报告诉小佳该添衣带伞,种种行动都感动着小佳。于是,当B对小佳说在一起时,小佳连想都没想就和他在一起了。

或许是时候找一个有安全感的人了,毕竟他可以给自己恋爱的感觉,或许,或许这就是恋爱吧,自己或许也是喜欢他的。小佳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和B开始交往。

每天的晚自习前夕都有一个小时吃晚餐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则是我和小佳聊天释放压力的最好时刻。虽然这么说来很奇怪,但是我还是想说在小佳和B交往的时候话题大多还是停留在A的身上,我知道小佳还是喜欢A的,但是她从未在任何人面前承认过。我曾经无数次的问她:你喜欢的其实是小A吧?她总是玩笑似的跟我说A只是她的蓝颜。还记得网路上曾经流行过的一句话:别让你的男友有红颜因为他俩红着红着你俩就黄了,别让你的女友有蓝颜因为他俩蓝着蓝着你就绿了。最终这句话在小佳和B的身上验证了。而导致这场感情破裂的人正是我。

就在那天下午的聊天时刻,终于忍不住窥探她内心的我,撒了一个我到现在还在后悔的慌。你知道吗?昨天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XX告诉我A曾经喜欢你哦。几乎是瞬间,她灿烂的笑容消失在了脸上,取而代之的是略带烦恼的表情,你说真的?她不自信的问道。我忍住了想说不的****,重重的点点头。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都要是知道他也喜欢我,我们就可以,我一直觉得他是那种眼睛长在脑袋上的类型,不可能看得上我虽然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但是看到如此难过的小佳,我第一次觉得没有得到恶作剧的快乐而是深深的惭愧,但是我却没有勇气对小佳说刚刚的那些都是骗你的,因为我忽然觉得那句话或许就是小佳一直想要听到的,好吧,或许这是我的小借口。

但是小佳终于开始大方的跟我说她和A的种种曾经,A曾经和自己谈论与谁都不说的理想,A曾经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画小猪逗自己笑,A曾经一节课在后面一直叫自己的名字,A曾经和自己开玩笑的说:喂,小佳,你做我女朋友吧。小佳沉浸在过往的幸福中,我看的出来,但就在这时班里传来了消息说A找到了外班的一个美女女朋友。

小佳开始在聊天时间嘲弄自己的执着,也开始找B的麻烦,时不时的闹点小脾气,最后小佳终于向B坦白了自己的异常,我就是看到A有女朋友不爽。当时B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在不久之后对小佳说觉得还是前女友更适合自己,就那么平静的分手了。

虽然分手了但小佳并没有跟A表白,最后这段暗恋到毕业也没有得到一个结果。直到大一新生的联谊会上,小佳遇到一个和A外形很相似的人,那股暗恋的勇气才重新涌入小佳的心中。

那天,她哭着打电话给我说,她还是忘不了小A,暗恋的感觉好痛苦,她想明白的得到一个结果,无论好坏。于是我说:那就打电话吧,告诉他你的想法,一个人痛苦不如两个人一起烦恼。于是她发了短信给不知身处何方的小A。A并没有立即回短信,隔了很久才回复:你们在玩真心话大冒险吗。小佳犹豫的输入:不是,我真心喜欢你,很久了,不管你喜不喜欢我都希望你能回复,告诉我你的想法。

最后信息的末尾A回复道:如果你真的喜欢我,那B算什么。

或许这就是回复,故事的末尾小佳告诉我她轻松了好多,她再也不会打那个电话了,她终于可以和她长达3年的暗恋说再见了。

其实在我看来,或许A真的喜欢过小佳,毕竟那长时间考量的短信就代表他在犹豫与煎熬,但是最终A选择了友情。

或许这段暗恋从小佳选择寂寞的恋爱时就是没有结果的。因为在这场恋爱里夹着对于我们来说更加重要的友情。

但是暗恋本身是没有错误的,相反它是美好的过分的,所以,当你青涩懵懂、不求回报的喜欢上某人时记得勇敢的告诉那个人:这是属于你我的暗恋。

属于我们的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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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要出国的消息传来时,我正在家准备早餐,泥土香味伴随清早的鸟叫声从阳台半敞开的窗闯进屋子。这天是我期待已久的休息日,忙碌大半个月,才盼来一次如此难得的放松机会。不过,太阳公公火一样的头颅被乌云遮了个严严实实。当然,也包括它的双眼。如若不然,它一定注视着我顺利将计划进行下去。例如,吃过早饭,看上一整天世界杯重播。

凌是我最好的朋友,尽管大学毕业工作后的几年间鲜有联络。但在电话中确认凌出国的消息属实时。我心中忽然燃起一丝离别的酸楚。如同一只无头苍蝇般,想要祝福,却有不舍。总之,万般感情,在挂断那通电话之后,我的心情就好比英格兰球队在世界杯小组赛没有出线一样无奈。

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钟,从中午起,天空积蓄已久的雨水便稀里哗啦地下个不停。没有一丁点儿停歇的意思,我站在窗前眺望远处的高层居民楼,被风卷起的雨滴拍在棕色楼体,腾起水雾。天色也暗的吓人,乌云像一层厚厚的灰尘,覆盖住本该属于夕阳的天际。那居民楼已经有不少人家亮起灯火,我在昏暗的房间中握紧手机等待凌离别前的邀约。

从这里去某酒店需要20分钟车程,坐上计程车,收音机正在播送实时路况,司机细细地品味着手指间夹着的香烟,望着红灯秒数倒数,他长长地吐出一团白雾。雨点落在前挡风玻璃上发出悦耳的噼啪声,雨刮器左右摇摆就像我难以言表的心情。

短促的电子提示音响起,手机短信的大意是所有人已经到齐,都在等我,问我还需要多久才能到。回复马上两个字,我透过计程车的车窗已经能看到那高耸入云的酒店大楼。在以前,和凌每次见面都有无数话要说,经常聊到午夜才肯罢休。现在我却想不出见到凌时该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他,或者是对他说怎样一番话才可以让分别变的欢快一些。

过去下一个交通岗,就是目的地,计程车司机拿出一张CD碟片插进车载CD播放机里,颇有古典味道的音乐传出来。还没等到歌词部分出现司机师傅已经踩下油门,我知道我就要付钱下车。

在酒店门前,我见到几个久违的朋友,可能因为凌就要出国的关系,很多平日里没有交集的人们,此刻都聚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等待什么。我推开车门,他们几个人迎上前来,连推带搡将我带入酒店的某间包房。那首不知名的音乐,直到最后我也没听着歌词部分,或许它根本就没有歌词。

包房内放置着一张很讲究的大圆桌,各式各样的菜肴由服务员不停地端上来。凌正忙着招呼应邀前来的朋友,有一些人我是不认识的。见我进来。凌连忙移动到我跟前,将我安置在他身旁的座位上,并展露出迷离微笑。

凌,你

我很想问问为什么突然急着出国,还有什么时候回来,可见到他正忙着应付其他朋友,我没能说出口。

在座的所有人把酒言欢,全然不提凌出国的事情,我想这可能才是他所希望见到的,而不是其他人毫无意义的嘘寒问暖,因为那除去让他感到更加悲伤以外没有任何意义。毕竟,能在国内好好生活,谁去抛开一切选择去那遥远的国度呢?

那一夜,我喝醉了,和凌一起。一直到晚上十点钟,朋友们已经基本散尽,他抱着我的肩膀,口中满是酒气,说道:

这一别,不一定什么时候才能相见,也可能永远不会再见。你是我一生中最好的哥们,临走时我想将花儿托付给你照顾。

凌说着说着,眼泪从脸颊上滑落狠狠地摔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我替他抹去还挂在脸上的泪痕,似乎能感受到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所描绘的意境。我担心忍不住和他抱作一团痛哭流涕,于是便点点头表明我的态度。凌见我答应下来,拿起玻璃杯就撞在我的空杯上,饮尽他的最后一杯酒。

花儿是凌饲养有一年多的母猫,从买回来开始一直对它宠爱有加,那时花儿整个身体比巴掌不大多少。可有凌的悉心照料令它的成长迅猛不以,几个月时间,身体便已经有小臂那么长。关于花儿的生活,凌从不吝啬在网络中分享,他的博客里,几乎全部被花儿的照片所占据,同时凌也给自己的博客取了一个可爱的名字花儿的天堂。

六月梅雨,一连几天也见不着一丝阳光,也是在这样的天气里,我目送凌登上飞机。回去的路上,风中摇曳的雨滴轻轻拍在额头和衣襟上,凉风吹在上面除去带走体温以外,还有我对挚友的祝福。

希望那架飞机落地时,是一个爽朗的下午。就此,日常工作以外,新增一项就是照顾花儿。我平日里几乎都是在围着工作转,上班时间是早晨8:30,至于下班,只有天才知道。每个月只有为数不多的两天休息时间,老实说这份工作每天都累的我喘不过气,可我没得选,如果我想在三十岁之前买套房子结婚的话。

然而,花儿的到来,的确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能力照顾好它。凌在上飞机之前将关于花儿的一切全部运到到了我的出租屋里。为此,我特地向公司请一天假收拾一上午房间放置这些东西。大概情形就是我与花儿平分了我的房间,床以外的东西全部被我搬去客厅里,那简直是拥挤不堪,两个人并排走是绝不可能的,幸好与我同住的是一只猫。

从随花儿一同被送过来的物品中,我能看出凌的用心程度,窝暂且不说,竟然连花儿的玩具、饭盆、娃娃都一并随行。当然,重点还是花儿,它深灰色的皮毛熠熠生辉,点缀着规整的白色花纹。四只洁白的小猫爪就像是婴儿的拳头一般肉嘟嘟的。那一对猫耳时而抖动,时而静止,硕大的尾巴总是摇个不停。

凌抱着花儿,对它说这是你的新主人,要好好听话,长的胖胖的。看起来就像是家长送第一次迈进小学校园的孩子一样,凌说完放下花儿,真切地对我说:

我知道你平时工作忙,不过我真想不到第二个合适的人选,多麻烦你了。

说这些干什么,我会比你对它还要好的,而且你想花儿了我就在往上给你发它的照片,让你了解它的状态,这样就放心了吧。

大恩不言谢,凌点点头,说着他拿出口袋里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向我手里塞,它生活的费用我来出,你一定收下。

凌,你不相信我吗?见他这样我有点生气,以后有我一口吃的就有它一口吃的,有一点亏待算我对不起你,我亲自飞过去向你请罪!

凌见我态度坚决,便也不再坚持,将装满钱的信封重新装回口袋。

那我们这就去机场吧,我打破短暂的无声局面,凌盯着在他脚边转圈的花儿久久才应了一声:走吧!

送走凌已经是下午五点钟,我回到出租屋花儿正在窝里安静地趴着,前爪摆弄着一只能发光的橡胶制皮球。我突然心生感悟,此刻,它与我的心情应该是一样的吧。

将橙色的小饭盆倒满猫粮,我送到花儿面前,它连头也不抬,轻轻地喵几声。前爪间的透明皮球闪耀出五颜六色的光,花儿的瞳孔中却映出一片凄凉的景象。我关上窗抱怨起来,这雨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关好窗我的余光倏然扫见花儿,它在偷偷地吃着我放在窝前的猫粮,可它很快就发现我在注意它,随即将小脑袋缩回窝里,只留下一条大尾巴在外面微微摇晃。

看来这个小家伙还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新家,我信心倍增,至少花儿并不讨厌我。与此同时忽然想起大学时期交的女朋友,那时候我们一起谈论人生,牵手漫步在校园。到底有多久没体会到这种情感被某件事调动的感受,不是以一个独行侠的姿态麻木地去对待。事实上我发现,可能无论什么情感,用在谁的身上,都能给一颗孤独的心灵带来慰藉,即便对象是一直猫。

清晨七点钟,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窗外的朝阳格外耀眼,久违的光线透过玻璃照进屋子,一种久旱逢甘露的喜悦从心中油然而生。推开被雨水冲刷干净的窗子,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屋子里老旧的破木地板,被阳光一照,竟有种古色古香的韵味。花儿正慵懒地躺在上面,一脸疲惫地伸长着身躯。是昨晚没睡好吗?我心里多了份担心,听说猫特别害怕陌生的环境。

我按照凌的习惯,先为花儿准备好一小盆猫粮还有饮用水。然后才轮到自己洗漱。当然,在我面前,花儿总是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态度,食物摆在面前也绝不肯理睬。但我洗漱完毕后,发现那猫粮已经少了许多,可是花儿还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趴在地板上享受朝阳,我走过去它也没有报以丝毫反应,一直在摇着它那根黑白交替颜色的大尾巴。

跟我一点也不亲热,我可是和你的主人非常要好呢!我故作闹别扭的语气开口对它说,花儿抬起圆圆地脑袋看看我,那幅表情就像是美梦中被人吵醒一样,很是无辜。它极其不情愿将头停留一会儿便又放下。

清晨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我迅速恢复以往的起床顺序,煎好鸡蛋洒上盐,配上咸菜馒头吃完出门。关门前,我似乎听到花儿挪动脚步的微弱声音。现在的我只希望能尽快和它搞好关系,看来晚上要回来买给花儿买几盒罐头吃才好。

思忖片刻,我关上门走在上班路上,期间也一直在想,即便花儿与自己变的亲密起来,它真正主人依然会是凌,因为凌从它出生起就无微不至地照顾它。而我,充其量算是个插曲,就像我上一段恋情一样。

另一方面,自己也不忍心当花儿的新主人,因为凌实在是太喜欢它了。把它交给我绝对是迫于无奈的选择,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花儿,总觉得凌还在国内一样,可是一切确实已经发生改变。

来到公司,总觉得做什么都心不在焉,午休时被老板数落一通,便又想起自己买房子的愿望,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真正的需求还是另一个人,不是一直猫。

虽然工作遇到些坎儿,但心情却丝毫没有受此影响,格外舒畅。午后,晴空万里,我吃过午饭,偷偷用公司电脑访问花儿的天堂也就是凌的博客,最新一张照片是凌抱着花儿拍的,上面显示出的日期告诉已经是几天前发出的。我猛然有种冲动,就是代替凌继续更新博客,因为它将记录着花儿一生的成长轨迹,无论它在谁的身边。

下班后,我来到离出租屋很近的一家宠物商店,买回五盒猫罐头,竟然要一百块。虽然有些心疼,不过自己既然答应凌要好好照顾花儿,自然是不能亏待它,更何况我也很喜欢花儿。

打开出租屋的房门,那一刻我真恨不得马上掏出手机拨通110报案说家里被洗劫一空。可这终究是自欺欺人罢了,事实是,我发现花儿给我家搞的一片狼藉,阳台上那盆茉莉花的叶子散落在地面上,堆积起薄薄的一层。还有我那条可怜的羽绒薄被,硬生生被花儿的爪子抓出几道伤口,里面的羽绒全部飞溅出来,床上地面上。包括我的挂在墙上的衣服无一幸免,它们在地上团成一团就像雪地里斑驳的污渍。

然而,花儿并没有犯下错误的自觉,依然在房间里不停地跑跑跳跳,那些轻质羽绒被它跑动时的风带起来,场面就如同大雪纷飞,六月中旬给人带来寒冷的感觉,还有喷嚏。我难以接受眼前的试试,走到厨房正想喝杯水,没想到那只我常用杯子已经化为玻璃碎片,静静地躺在刷着油漆的水泥地面上,那残破不堪的样子令我心疼。

诸多不顺,现在的我只想对凌倾述,放下手中的猫罐头打开电脑。习惯性地登录邮箱发现有凌的一封新邮件,他说:我已经顺利到达,一切都已经安顿完毕。我只是担心花儿,它还好吧?

邮件内容大概是这样,我突然气不打一处来,马上回复他:你可真行,怎么就不问问我好不好呢?我可是被这家伙折腾的要了老命啦!

回复过邮件,我见到花儿已经安稳地趴在自己的小窝里,见这家里这一副遭了贼的模样,我真是哭笑不得。从袋子里拿出猫罐头,送到花儿跟前,它似乎很高兴地样子,滚圆地脑袋立刻窜出来,嗅了嗅气味。

别说是你,就算换做是我给家里搞成这副样子都要累的不行啦,你也该老老实实待一会儿了。我对着埋头吃罐头的花儿冷嘲热讽地说。它是听不懂的,我深深明白这一点,可即便这样,和它说话却早已我一种消遣的方式。

大概过去十几天,七月份酷热的天气就悄悄地来了,太阳总是迟迟不愿意落下,烤的大地焦灼难当,鞋子踩在沥青马路上,总是有种粘滞感传来。花儿也渐渐习惯与我在一起,只不过它活动身体的次数已经完全没有之前那样频繁,几乎一整天都在它的小窝里趴着,很少挪动身体,这甚至让我怀疑它是不是生了什么病。

期间,我向凌要来他博客的密码,用来实时更新花儿的照片,让沉寂已久的花儿的天堂重新恢复繁荣的景象。总是有喜欢花儿的人在照片下留言称赞它的可爱。而我现在似乎也能体会凌这样珍惜花儿的原因。

自从花儿闯入我的生活以来,看世界杯已然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能在网络上看一场重播竟然有种过新年一样的感觉,花儿也越来越黏着我,经常跳到我的显示器前展示它柔软的躯体,同时伴随着几声尖锐的喵声,令我很难将注意力放在球赛上。

因为自己比较孤僻的缘故,我的朋友很少,所以工作以外出门的机会并不多,社交活动几乎等于零。这点是凌再清楚不过的,我也正因为他对我的了解,才与他建立起深厚的友谊,我唯一真正在乎的朋友。现在他不在,花儿自然就成为我和凌友情沟通的唯一通道,凌时常在网络中对我谈起他自己与花儿发生过的故事。例如,有一次凌不小心踩到花儿的小爪子,它疼的大叫一声。然后,整整三天没有靠近凌。后来,凌用一大盒高级的猫罐头,才取得花儿的原谅。

你好破费,我当时很不理解的对凌说。他告诉我,动物是很弱小的,那一点点的温柔对人类来说算不上什么,对它们来说却是莫大的安慰。我想我差不多能明白凌的意思,那时超越种族的,对生命的尊重。

七月中旬,令我头疼的一件事发生了,就是花儿的发情期。起初我还能忍,后来的几天我几乎彻夜难眠,燥热的夜晚再加上那尖锐的喵喵声,吵的我心烦意乱毫无睡意。生活似乎陷入某种恶性循环一般,晚上睡不好,白天起不来,去公司就是领导被劈头盖脸好顿骂。晚上回到出租屋还得听花儿的叫声,我简直要疯掉似的。

可我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我开始向凌还有周围的好朋友寻求意见,人家都说要做绝育手术。意思就如同这字眼一样,我是不忍心的,而且凌应该也不会同意。

令我意外的是,当我对凌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却毫不犹豫的同意我带着花儿去做绝育手术。我说,凌你不要顾及我这边,你真的愿意这样吗?他依然是肯定的回答。

可我最终还是没能下定决心那样做,因为我始终觉得凌是怕影响到我才同意的。或许也不是那样,但无论如何,我告诉自己手术不能做。自己就再忍一段时间,可事情不遂人愿,我能忍,邻居可忍不了,多次找到我反映花儿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们晚间休息。

自己又何尝不能理解,我也顶着整天睡不好觉的压力在坚持。可有些事情是你无论承担多少压力也不会去做的。那痛苦的日子大概持续一个月之久,转眼间已经八月份,天气一如既往的酷热难耐,我整个人也憔悴下来,由于长时间休息不好,黑眼圈仿佛已经成为我的独特标志。记得黑眼圈刚褪去那几天,同事经常调侃我说:你的眼睛怎么啦!

花儿似乎能体会我的辛苦,总是偷偷爬到床上用头蹭我的胳膊,然后趴在我的臂弯里睡去,见它这样我觉得这个夏天,一切都是值得的、幸运的。

秋天很快就到了,已经不能再继续穿短袖衬衫,花儿似乎也比来时胖不少。我忽然有种错觉,就是自己似乎已经取代凌在花儿心目中的地位。

不过后来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凌在十月份突然回国,没有告诉任何人。不过,某天他突然找到我,一副柔弱的神情,无论我怎样问他在国外发生什么事情,他都缄口不言。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要见花儿。

我完全摸不着头脑,激动的将心中想法全部一并讲出,你才是花儿的主人,我本就应该还给你的,怎么还说见这种话?回来以后不是可以一直在一起了吗?不会是过段时间还回那边去吧?

他没有回答我如此多的问题,又对我重复说一次:让我先见见它吧。

带凌来到我的出租屋,花儿正在用前爪摆动它非常喜欢玩的皮球,闪着五颜六色的光芒。凌眼泪唰地一下就留下来,落在地面上化成黑色的斑点。

你到底是怎么了?

花儿见到是凌,撇开皮球一下就扑进凌的怀里,他顺势一把抱住花儿。花儿用额头上的绒毛蹭着凌的脸颊,泪痕渐渐隐去。

花儿以后就交给你了,凌放下花儿说道:我不会再来这里了。

你得告诉我是为什么,我急的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如果你不告诉我,我就给花儿扔掉!

凌微微地笑出声:你一直不擅长骗人呢!

不信你就试试。

我会告诉你的,但不是现在,说着凌从包里拿出一大叠现金,这次就收下吧,权当帮我忙了。

我记得那天凌临走时花儿一直追出到小区门口,牛仔裤硬被花儿抓出几条深深的痕迹。直到凌乘上计程车。那一片片躺在马路旁的残叶经夕阳一照,我见花儿的瞳孔中似乎满是悲伤。

将花儿抱回家,它的之前精力完全不复存在,我拿出一条小毛毯盖在花儿身上,轻轻地抚慰它,那条尾巴耷拉在地面上,不知道是因为已经没有力气摇动还是没有心情。总之它的状态不是很好。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直在联系凌,包括他的家人朋友,想问出个究竟,都被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到底是因为什么?那几天我简直就要想破头,也猜不透其中缘由。一个星期后,我才了解到啊关于凌的事情。

凌给我的答案很简单,就是他因为严重的心肺系统疾病失去了生命。出国治病以失败告终,回国只是他等待死神的方式而已。我现在知道的一切,都不是他亲口对我说的,或许是他还没想好怎样告诉我便匆匆离开人世。

从那以后,我不再更新花儿的天堂,因为他擅自抛弃花儿,无论站在何种角度我都不会原谅他。当冬天到来,初雪覆盖城市。花儿顺利地产下两只健康的幼崽,我激动的像是看到自己孩子出生一般。不知道对于一只猫来说,它此刻会不会想起自己的前主人;至少我现在很怀念我的朋友。

凌,我想你,多希望你能与我共同见证花儿孩子的诞生。

偷东西的小偷


张涛为自己在这座城市买了一套小居室住房,虽然房子的面积不大,但是能有自己的家,他已经觉得很满足了。

这个小小的家,被他装修的非常温馨。凡是去过他家的朋友,都会被他漂亮的家给迷住。特别是厨房,里面的厨具应有尽有。

张涛平时喜欢自己做饭,他的手艺很不错,做的东西非常好吃。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在女孩子当中非常受欢迎。

女生就喜欢这样的人,高大帅气,虽然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好,但是为人正直,特别上进,凭着自己的努力,也给自己安了一个家。这样有本事的男人,还做得一手好菜,就凭这两点?就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了。

喜欢他的人很多,但是他一个都看不上眼。因为性格比较温柔的关系,他只是温柔的拒绝她们,从来不会让他们觉得难堪。

张涛有一个特别大的冰箱,冰箱里面放满了各种各样的食材。他买了很多的调料,可以随时随地烹饪出好吃的东西。

张涛在这里面居住了一段时间,家里被他打扫得干干净净,整理得井井有条。张涛每天的工作量很大,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很累了。但是不管有多累,他都会为自己做一道美食,虽然工作很重要,但是身体更加重要。

但是渐渐的,张涛发现有些不对劲儿。刚开始只是有一些细微的变化,张涛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渐渐的,这些现象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的厉害了。张涛不是一个神经粗的人,他有时候也很细心。只要有人来过他的家里,他都能够发现。

他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财物,发现自己的钱财并没有减少。他相信这一切不是自己的错觉,因为他会发现从外面带进来的泥土。他确定有人来过自己的家里,只是也没有偷走自己的东西。

张涛觉得奇怪,这个人到自己的家里来,不偷钱的东西,那他进来干嘛?是为了到自己的房子里面休息,还是为了参观自己的家。如果是这两个原因,他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的进来。张涛是一个好客的人,只要想来他家里参观的人,他都欢迎。

为了找到这个人,找到他来这里的目的。张涛开始不断的增加家里的东西,最后他发现,偷偷跑到自己房间来的这个人,别的东西不偷,只偷吃的。这有一点搞笑,自己住在五楼,并不算低的楼层。想要跑到自己家里来,还是有一定的困难。那个人花了这么大的力气,进到自己的房间,不拿值钱的东西,反而把自己做的好吃的拿走了,难道自己做的美食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吗?

张涛打算在家里安装摄像头,把这个可恶的小偷个抓出来。张涛找来专业的人士在自己家里安装了摄像头,这样就能抓住那个小偷了吧。

张涛第二天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他想自己离开的时候那个小偷一定又是去自己家里偷吃东西了吧。今天就能把小偷给逮住,自己一定要好好的教训他一顿。他想小偷很有可能是一个小孩,这似乎只是恶作剧,或者只是单纯的肚子饿,或者是小孩子嘴馋,所以才只偷东西,不偷其他的,如果是大人,一定会偷走值钱的东西。

晚上回到家,张涛就迫不及待开始查看监控。监控里面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跟自己想的一样,小偷是一个小孩子。张涛感到很奇怪,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够爬上五楼呢?如果他不是爬上来的,那么他又是怎么进来的呢?

张涛看着摄像头里面的那个小孩,他穿着脏兮兮的衣服,衣服上面有很多补丁。这个孩子看上去很贫穷,乱蓬蓬的头发下,是一张肮脏而又瘦小的脸。张涛突然感觉一阵心痛,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会有这么可怜的小孩子。他原本应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面学习,但是现在却不得不为了生计跑到别人家里来偷东西。

张涛观察着这个孩子的一举一动。他身材非常的瘦小,手指是黑色的,而且非常的细小。这孩子太可怜了,他大概饿坏了,他直接来到厨房,打开冰箱的门,拿起食物就开始吃。看来他真的很饿,他汤吞虎咽的吃着,也吃的很小心,他就拿了两三个品种,而且吃的很干净。吃完以后,小孩将冰箱打扫干净,将东西放好,这样就不容易被人发现了。

这个孩子还听细心的,难怪自己这么久才发现。他不但不讨厌这个孩子,反而对这个孩子有了一些好感。如果他愿意的话,自己也随时欢迎他来家里吃东西。

第二天他请了假,他打算在家里等小男孩来。他今天做了很多好吃的,特意为男孩做的。他不想男孩再危险的事情,如果有可能的话,自己想要领养这个聪明而又可怜的孩子。

傍晚的时候,张涛等待的孩子来了。让他觉得惊恐的是,小孩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从窗户爬进来,而是直接从玄关进来的。可以肯定小孩还没有钥匙,他也没有听见开门的声音。那么小男孩究竟是怎么进来的呢?

张涛突然觉得毛骨悚然,他感觉这个男孩可能不是人。这个想法让他觉得更加的恐惧,小孩动作机械的往厨房的方向走去,他打开冰箱,拿出一些食物,他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张涛突然出现在他身后,张涛大声的说道,“好你个小偷,敢到我家里来偷东西。”

小孩显然被吓了一跳,手里的食物掉在地上。他有些委屈地说,“叔叔我不是小偷,我肚子好饿,在这里找到好吃的,我就来了,我不是有意要偷你的吃的。我实在是太饿了。”

张涛看见男孩还是穿着那一套衣服,全身上下破破烂烂的。他的心软了下来。他轻声的问,“你的爸爸妈妈呢?”

小孩伤心的说:“我没有爸爸妈妈了,他们都已经死了,我找不到他们。”

难怪男孩这么可怜,原来他的爸爸妈妈早已经死了,没有人照顾他,他才出来偷东西吃。张涛心痛的说,“从今以后你不用再来偷东西吃了,你要吃什么就直接到哥哥家里来,要不你就直接住在哥哥家里,哥哥以后照顾你怎么样?”

男孩显然不敢相信,他高兴得跳起来,“这都是真的吗?你愿意收留我,谢谢你哥哥。”

张涛打算拥抱一下男孩,但是他的手从男孩的身体穿了过去。张涛惊讶地说:“这是怎么回事?”

男孩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张涛惊恐地说:“你是那一年生的?”

男孩怯生生的说:“1956年。”

张涛倒吸了以后冷气,眼前的这个男孩已经是死了很久的鬼了!张涛刚开始就对男孩有所怀疑,但是现在确定了男孩就是鬼,还是死了很长时间的。男孩看上去一点杀伤力都没有,看上去只是很可怜,他应该是被饿死的,瘦得皮包骨头。

男孩忽然伤心的说:“哥哥,你害怕我吗?”

张涛难过的摇摇头,“哥哥不怕你,你是一个好孩子,你为什么不去投胎呢?”

男孩惊讶的说,“难道我已经死了吗?我的愿望还没有达成呢!”

张涛很好奇这个男孩会有什么样的愿望。他问:“什么愿望?看看哥哥能不能够帮你实现。”

男孩害羞的说,“我想吃一顿好吃的。”

张涛的眼泪留了下来,这个可怜的孩子,最后就只有这样的要求。张涛使劲的点点头。

张涛做了自己所有的会做的美食,没一样都是精心制作的,非常的精致而且美味。

男孩把全部的美食都吃光了。他很满足:“哥哥,你做的东西是做好吃的!”男孩的愿望达成了,他没有什么遗憾了,他向张涛致谢以后就离开了。张涛知道男孩再也不会回来了。

在那些时代,能吃一顿饱饭,对很多人来说,是一种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