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阳明路到华宫巷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阳明路到华宫巷,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片金黄色的银杏叶落在我的膝盖上,捡起来,发现天空飘起了发丝般的细雨,漫天的雨雾让天空变得一片浑沌。记得刚才的天空,还是一片阳光,怎么说变就变了。
我正准备站起来,一位浑身破烂,留着一口白胡子的老汉站在我面前,坚硬的双手递过来一只已经掉瓷的大碗,嘴里叽哩咕噜地说着话。虽然没听清楚他具体说的是什么,但我明白他的意思,让我给他一些钱,他谢谢我。他的双眼,令人印象特别深刻,仿佛生锈似的,开出褐黄色的细碎的花。我不想给他钱,但是他挡在我面前,似乎没有任何商量的原地。
我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找到两块零钱,放在他的碗里。
我特别讨厌这种伸手要钱的乞讨,没有丝毫的技术含量。
科比要复出了,很多专家又在讨论,科比不是最有天赋的,靠勤奋取得了今天的成就。我笑了,勤奋也是一种天赋。有的人可以勤奋,很专注地去干好一件事,但有的人天生就没办法专注。别小看这个天赋,这种天赋是超越很多显性天赋的存在,能量不可低估。因为,这种天赋用一个词来表达的话,叫:性格。我和网友正在聊天群上讨论NBA的事。
刚点完发送,手机嘀嘀地响了两声。该死,没电了。
还没来得及跟其他网友道别,就自动关机了。
我从石凳上站起来,看着晚秋的南明河水已经淌到了河底,几只垂头丧气的小白鹭站在河中间,不知道在悲伤什么。哦,我恍然大悟,李小香什么时候走了,也不和我说一声。
五个小时前,在我妈的督促下,我如约来到南明河畔和李小香相亲。
是我先来的。到了之后,按照约定,从南明桥头走下河边,在第六根石凳上坐下等她。等了一会儿,她没有来,我就把手机拿出来玩。我的手机里有十几个游戏,几十部小说。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可以浏览很多网页,查阅很多资料,和很多人聊天。
我正在网上看一本叫《刺客杀局》的小说,不知道过了多久,李小香来了。
她在我面前站了一会,开门见山地说:嗨,你是秦小天吧!
你是李小香。
嗯,我是李小香。
她是李小香,照片我看过,虽然经过了煞费苦心的加工,但基本模样还在。留着短发,五官精致,嘴角上有一枚浅红色的痣,单眼皮,白色羽绒服,穿着一双红色的鞋子。
你照片我见过。
你的照片我也见过。
我妈叫我来的,你的情况她大致说过。
我也是。
哦,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
我们才说了几句,她握在手里的电话就响了。
好的。
她一边接电话,一边往银杏树那边走去,有意和我拉开一定距离。
不知道她在和谁通电话,看样子一时半会儿不会结束,我继续看小说。
叶鸿孤是小说中的主角,一名刺客。我特别欣赏作者的地方是,他的小说中没有神功,一招一式都是残酷的拼杀,都是日积月累练习起来的。刺客是一门技术活,有人杀猪,有人杀鸡,有人杀牛,就有人杀人。一名优秀的刺客,除了超群的本领,还需要一点运气。
NBA也是这样,很多人天赋异秉,本可以成为传奇,但运气不好,毁于伤病。罗伊、奥登、麦迪、希尔,谁不是这样呢!想要在球场上成为传奇,除了知道如何把球打好,还要知道如何把自己的身体保护好。不知道NBA的球员,有没有听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
秦小天,你在看什么?
哦,一部小说。你电话打完了吗?
打完了,不好意思。
没关系。
女孩子就是这样,事情有点多。
你平时都喜欢干些什么?
逛街,玩游戏,你呢?
看小说,看电影,也玩游戏。
你都喜欢玩什么游戏?
斗地主算吗?
这个,大概算吧。
哦。我记不起来了,我们大概就说了这么多话,然后我继续看小说,她拿出手机玩游戏。中途,似乎有一个神经病走过来问我:你认识何必吗?莫名其妙,还有人叫何必的。
我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说:不认识。
他答应了一声:哦。
没过多久,他又来问:你认识何必吗?
不认识。
好像他也问过李小香,李小香的回答跟我一样:不认识。
他好像还问过其他人。
有学生,回答是:不认识,大哥哥,你找何必做什么?
有孕妇,回答是:不好意思,不认识。
有壮汉,回答是:何必,什么何必,没看到爷在忙吗,找死啊?
有老妇,回答是:小哥,你找何必做什么?
真是个莫名其妙的神经病,他来来回回反复地问,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似乎李小香是在这段时间离开的,她当时好像跟我打招呼了,我把她当成了那个问我认不认识何必的神经病,随便应付了一下。或者,她没有跟我打招呼,直接离开了。总之,今天的相亲最后变成我看我的小说,她玩她的手机,最后我发现,她已经离开了。
这只说明,我们之间没有缘分,不是吗?
我走上台阶,迎面是阳明寺。我突然想,阳明路会不会是因为这里有一座阳明寺的原因才叫这个名字。我打算上网查证一下,结果发现手机没电了。算了,下次再查。
我沿着阳明路往甲秀楼方向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海港大酒店变成了银行,这真是件奇怪的事。记得前两天我才从这里经过,也没注意到它变成了银行,怎么今天就像被施了魔法似的突然说变就变了呢?还有对面这栋楼,好像十几年来一直处于烂尾状态,居然焕然一新了。到底是什么时候重新施工的,我竟然一点也不知道!这太奇怪了,简直不可思议。
我通过地下通道,刚走到钻石广场门口,一位穿着红色衣服的女人牵着一条狗,正准备过马路。狗特别不安分,女人一边使劲拉着狗,一边喊道:儿子,儿子,现在是红灯,不能过的!我感到很好笑,红绿灯难道对狗也起作用吗?为了控制狗,红衣服的女人蹲下来,抱住狗的头。她一边控制住狗,一边摸着狗的头:宝贝,不要顽皮,听妈妈的话,乖!
爱心爆发,我妈从来也没这样对我说过。
绿灯终于亮起,我随在人流中过到马路对面去。刚过完马路,空地上,一位半身不遂的残疾人正在卖艺。他倚在一根特制的小板凳上,拖着笨重的身体匍匐在地,用红色的粉笔写字。他的双手特别有力量,手背上凸出一条条透明的筋络,像在老家种庄稼的爷爷。
我看得出来,他有不错的书法根基,一笔一画像极了智永和尚的书法。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家庭困难,命运多舛,他应该是一位优雅的书法家。他的天空,一间书房,三尺宣纸,一台墨砚。不过,现在也挺好的,他的舞台,是整个深沉的大地。
我摸了摸口袋,只有几块钱零钱。我全部掏出来,放到他玫瑰色的铁盒子里。
万东桥下还是一如既往的阴暗,烤鱼师傅把整个地方都弄得乌烟瘴气,电焊师傅制造出凹凸不平的噪音,还羼杂着一股股金属被烧糊的味道。我加快速度,用了比平时一半还少的时间,就逃过了这个地方。柳暗花明,在我面前,是一位身材姣好的女子,身型就像是一朵袅娜的水莲花,屁股上似乎都带着几分妩媚的笑意。她的个头,应该在一米六左右。
一米六,恰到好处的身高,是我想象中的理想对象。她的额头,应该刚好处在我的下鄂,如果我们接吻的话,我只要稍稍把头低起,而她稍稍仰起,这种感觉是最舒服的。
她特别清纯,头发像瀑布一样铺散在白色的羽绒服上,穿着牛仔裤,双腿修长。
红色的鞋子,我总是喜欢穿着红色鞋子的女孩。为什么,我不知道,就是喜欢。
她像极了我初中一位叫秀的女孩。秀本来可以成为我的女朋友,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不了了之了。我曾经有机会亲秀的嘴,最后却只亲了她的额头,这件事我后悔了很多年。我常常想,秀之所以没有最终成为我的女朋友,大概是因为在我有机会亲她嘴的时候,却亲了她的额头。这是一个烙在心里,一辈子也无法释怀的错误,我常常像乡愁一下想起。
我面前的女孩,一定是一位像秀一样美丽的女子,她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浅浅的酒窝和洁白整齐的牙。如果,她能答应做我女朋友就好了,我会向她求婚,宠她一辈子。
她会有男朋友吗?
会的!这么漂亮的女孩如果没有人追,只说明这个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
也许不会。因为她太漂亮,太出色了,让很多男人丧失了追求的勇气。
我相信缘分,或许她就是为等我而来。在茫茫人海中,看到一个心动的背影,也是一种缘分,不是吗?或者,她就是秀,她是上帝安排和我再续前缘的。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吻她的额头,而是她的唇。我不会说,我爱你。我会说,嫁给我吧。她一定泪流满面地答应。
我加快脚步,很快超过了她。我不能冒失去注视她,我要超她有一段距离后,故意回过头来,用她不察觉的,漫不经心的目光捕捉她的美丽。这是窃玉偷香的男人们常用的伎俩。
我回头。
啊?
不对。
不对。
她不是秀。
皮肤蜡黄。
像刚刚熏过的腊肉。
浓装。
粉底的颜色太明显,像渗水的墙。
左脸上还有一粒黑漆漆的痣。
像是爬着一只讨厌的苍蝇。
这不是秀!
秀是一蹲瓷娃娃,毫无瑕疵。
我撞上了一个人,一个一边玩手机,一边走路的人。我正想开口骂,才发现这个人竟然是我高中同学王充。五年没见了,长胖了,头顶上的头发已经到了秋天,凋射得所剩无几。
王充,是你啊!
秦小天,好久不见,你长帅了!
在哪儿混呢?
和朋友开了家律师事务所,自己干。
不错啊,自己当老板了。
都是混饭吃,你呢?
在一家企业打工,做销售。
你以前不是挺热爱文学,想当作家,当编剧吗?
那是理想。理想是可以想的,现实是让你想都不要想的。
你还是那么幽默。对了,你电话多少?
我好像存有你的,我打你的吧。
好。
哦,不好意思,手机没电了。
没关系,你充上电了发条短信给我。
好。几年没见了吧,要不找几个兄弟聚聚?
不好意思,我今天约了人,在海港大酒店吃饭,都是客户。要不一起吧!
不用,下次有机会再说。
那好,周末有时间电话联系,一起吃个饭。
好的,有时间电话联系。
没想到我会和王充在同一个城市。
更没想到学生时代,跟屁虫王充当起了律师,才华横溢的秦小天做起了销售。能请得起人在海港大酒店这种地方吃饭,应该混得不会太差。人的命运,真的没法预料。
等等,海港大酒店,不是变成银行了吗?
我转身追寻王充的背影,他已经走远了,一边走,一边在看手机。
文昌阁前,一位流浪歌手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他戴着帽子,穿着风衣,在寒风中,我看不清他的脸。他唱得真好,特别好。这是一首汪峰的歌,从气氛上我就能感觉得出来。好像是《北京北京》,也好像是《存在》,或者是《怒放的生命》,总之,那些像子弹一样的歌词,配上他像刀子一样的嗓音,打动了我。长期以来,我听歌都是用耳麦,没有想过路边的流浪歌手,也能唱出这么动人的歌!像刀片一样,一刀一刀在切割我的心脏。
嘶哑。
忧伤。
悲壮。
豪迈。
风尘。
倔强。
高傲。
冰冷。
烈火。
这是他的音乐给予我的体会,一言难尽的体会。最好的体会,从来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像一部交响,无比混沌,又融合为一。我听过所有汪峰的歌,但这一次的感觉无与伦比。
一位两三岁的小女孩,拉着一位背已经驼得像一只老虾一样的老爷子,颤巍巍地来到流浪歌手面前。老爷子从口袋里摸出几张皱巴巴的零钱,使劲地平整后,轻轻地放到牛仔帽里。
我摸了摸口袋,兜里只有五十块钱。
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么大方,想都没想就把钱放了过去。
谢谢。
流浪歌手轻轻地说了一句,我觉得好像得到了梦中情人的亲吻。
他继续唱歌,像一只不知疲倦的鸟雀。最好的音乐,不应该在剧场,而应该在大山,在街上,在车间,在日常生活的抒发感怀。他是真正的歌唱家,他的舞台是整个中国。他的听众,是每一个路过的有缘人,他的价值,来自人们心甘情愿往他的牛仔帽里捐献感动。
细雨越来越大,我的头发上已经积起了薄薄一层露水,用手一抹就是一掌的水。
莲花坡公交车站台,一个人躺在地上,他的身上跨着一条毛几乎掉光的老狗。
这条老狗真瘦,瘦得就像是一副立起的骨架子。
我想,他应该是病倒了。
我走近去,想查看究竟后,打电话报警。
走近,一股冲鼻的酒味传来。
他喉咙里咕咕地响了几声,头往上一扬,呕出一口的脏物。
老狗迫不及待地饕餮大餐。
狼吞虎咽,席卷残云。
老狗最后舔了舔他洁白的脸,又眼巴巴地注视着他的嘴,那感觉就像一位老无所依的老人在乞求:施舍点吧。两位女孩路过,她们应该是附近的学生,以逃跑的速度一晃而过。
人活如此,不过猪狗。活该!
穿过马路,在华宫巷口的便利店,我想起应该买瓶洗发水,一摸口袋,才意识到身上仅带的钱已经全部献爱心了。这都怪我妈,在出门相亲前,她就把我身上的钱全部扣下,只给了一百块钱不到的零钱,她说:现在这样托那样托特别多,把钱带多了会吃亏。
算了,明天再买。
深入华宫巷,巷子里的交通真糟糕。拖着垃圾车的大爷和一辆送快递的车相峙着,两人正在商量谁先退出去。双方都为难,还发生点小小的争吵。我侧着身子,尽量收紧小腹,擦着车身走了过去。在我们楼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一家火锅店,此时正有两桌人在吃火锅,火锅的香味在冬天的雨气里,显得特别诱人。哦,围着白色小围裙的服务员端着一盆蔬菜出来。她真漂亮,没想到楼下竟然有这么漂亮的女孩,我自己都不觉察。不知道她有男朋友没有。有又怎么样,有了可以分手,结了可以离婚。只要活着,就一定还有机会。
她有点像我小学那位喜欢唱歌的同学,女大十八变,真是亭亭玉立。
啊,该死!我的脚踢到了台阶上,真疼,大脚趾肯定出血了!
爬上狭窄的楼道,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两眼,寻找那位端着蔬菜的女孩,但她已经不在了。她应该在厨房里,或者忙其他事情去了。不过,她确确实实就在我家楼下。近水楼台,我想以后我会经常见到她,我会经常在这里吃饭,会经常和她有事没事说上几句话。
这是一个意外的收获。虽然相亲是失败的,但我在家门口遇见了梦中情人。
她完全符合我想象中的标准,高挑,洁白,眉目清秀,留着长发,扎着马尾。
我为什么不早发现她呢?每天的路上,我更多的是关注手机上的内容。日本和中国对峙,朝鲜有些混乱,奥巴马接见NBA球星,物价泡沫和货币泡沫争论不休,这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路上,在公交车上,我都可以沉浸在手机的世界里,分享不同的世界不同的信息。
还好,我没有错过她,最终还是被我发现了。这就是缘分。
念头,千回百转而不死,是理想;遇见,来来去去最终发现,是缘分。
我拍了几下门,无人应。我掏出钥匙自己打开,我妈和我爸都在。空气中充满了势拔弩张的硝烟味道。我妈正拿着一把菜刀,在砍杀一部智能手机。
我问:妈,你在干什么?
问你爸,这老不正经的东西,都闻到棺材味了,还到处风骚!在微信上,微博上,冒充十五六岁的男生,和这个小甜甜谈理想,和那个小可爱谈人生,这不是想要气死你妈吗?
我爸接了一嘴,说:你好,你不骚,一天天穿得像朵鸡冠花似的,给谁看!
你还说,我把你这些烂东西都砍了,看你还怎么风骚!
我说:妈,我爸你们都这么大岁数了,再说我爸前年得了睾丸癌,才做的切除手术,他再怎么能做出多大的事来呀!少年夫妻老来伴,都这个年纪了,就和睦一点,少说几句嘛。
你妈我咽不下这口气,看不得他整天像只公鸡似的到处发骚!
我妈砍完手机,又拎起菜刀朝电脑砍去。
我说:妈,你又要干什么?
我妈说:我要把这老骚货的东西都砍了,看他还能怎么折腾!
我说:妈,电脑是我的!
我妈说:我不管是哪个的,只要放在这个家里,这老骚货能用的,都要砍掉!
我爸冷眼旁观,出言相讽道:砍吧砍吧,全砍了,看是你先忍不住,还是我先忍不住!
我妈拿着菜刀的手愣在半空中,突然嚎哭起来:我要和你离婚,明天就离!
我爸说:离什么婚,二十年前就离过了,复婚后也没和你去重新领证!
到吃晚饭的时间了,厨房一片冰冷,爸妈像家里正在办丧事似的,没有谁打算要去做饭。我走进房间,给手机充上电。我想,等手机开机了,我或者可以通过微信寻找附近的人,和楼下的女孩取得联系。走到窗户旁,天空飘起了细碎的雪花,没想到冬天说来就来了。
小编推荐qg13.com
从室友到密友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室友到密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总是邋遢。我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我常说,天才,尤其是创造性的天才都是不拘小节的。因此,我认为,大大咧咧的性格非但不是我的缺点.而恰恰说明我将来是一个干大事成大器的人。然而,进了大学以后,我的室友可不这样认为。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和凯英住到一起的。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她做事井井有条,她的每样东西在她心中都有一个标签,用过之后总是会回到某个固定的地方。而我的抽屉里面经常乱七八糟,杂乱无章。
我和凯英格格不入。她越来越整洁。我越来越邋遢。她抱怨我脏衣服老是不洗,我反感她把宿舍弄得到处都是消毒水的气味。她会把我的脏衣服推得离她远远的,我则会在她收拾整齐的桌子上乱摆上几本书。
有一天,我们俩终于爆发了一场大战。那是十月的一天晚上,我已经躺在床上睡觉了。凯英回到宿舍发现我的一只运动鞋(那天刚运动过,气味确实不小)居然在她的床下面(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她勃然大怒(我不理解她何苦为一只鞋子生气),捡起我的鞋子朝我的床扔了过来。结果鞋子将我的台灯砸倒,掉落到地上,灯泡碎了,碎玻璃溅到我脱下来的衣服里(我脱下来的衣服随手扔在地上)。我跳下床,冲她大喊大叫,对她无礼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她也不甘示弱,同样冲着我大喊大叫。我们相互什么绝情的话都说了。
我相信,要不是一个电话,我们同宿舍的日子绝对不会超过一天。就在我们各自躺在床上互不理睬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凯英接的电话。我听得出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我知道凯英有男友,从凯英的话中我听出男友要与她分手。虽然她的失恋不是我造成的。但是由于刚刚与她吵了架,我总觉得心里有些愧疚。我对她产生了同情。毕竟,对于任何女孩子,失恋都是一个难以独自一人跨过去的坎儿。
我坐直身子,关注地看着凯英。只见她放下电话,钻进了被窝,用被子蒙住头。随着一声低沉的呜咽,那被子就抖动起来。压抑的哭声从蒙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里传出来,把整个屋子灌得满满的,也触动了我心中柔软的地方。我不能无动于衷了。可是我该怎么办呢?我不想走到她身边去安慰她。一来怕她不接受,二来我也有小脾气我心中对她的气还没有消呢。
我有了一个主意。我起身下床,悄悄地收拾宿舍。我把散乱在桌上的书插进了书架,将她丢在地上的衣服挂进了衣橱,还洗了几双已经放了若干天的臭袜子。接着我拿起了扫帚,认认真真地扫起地来。忽然,我看到凯英正看着我。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头从被窝里探了出来。我估计她看着我好久了,只是我非常投入地做事,没有注意到她。她的眼泪已经干了,眼神里透出了惊奇。我打扫完宿舍,走过去,坐在她的床边,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是温暖的,而过去我一直认为她这样过于理性的人都是冷血动物。我看着她的眼睛,她对我笑了,说:谢谢。
凯英和我后来一直都是室友。我们相处得很好。因为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得出了一个公式:克己+恕人=和睦相处。
从晨光到夜曲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从晨光到夜曲",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从晨光到夜曲,每天都有新的发现,每天都有不同领悟;从晨光到夜曲,每天都有声音相伴,每天都离不开声音。而最美的声音就是来自音乐歌曲。 题记
清晨,从微光、渐光到亮光,里面更是蕴藏着无限美好的奇妙东西。
细心观察时,一定会发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惊喜。这可不是任何物质享受所能带来的自然舒适。它就像是一味没有带任何副作用的心灵鸡汤,不但可以宁神静气,而且可以温润那劳累后微显干渴的心田。不过一般人是不会感觉到它这独特的魅力。
荔枝、龙眼、芒果,荔枝、龙眼、还是荔枝,一棵、二棵、三棵、四棵密密麻麻的葱茏在田间果园里,团团围绕着宁静祥和的小村庄。
一只、二只、三只、四只燕子来来回回地在半空中飞掠而过,翻身、滑翔、追逐、低飞,飞得最低的时候几乎是紧贴着地面而行。它们就像是最优秀的飞行员正在进行着最高难度的飞行表演。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说燕子你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
我们南方地区就有这个好处,气候温婉得如春姑娘那般善解人意,而大地在自然的呵护之下更像是倘大的一个温室空间,住在里面的生物就像进住了世外桃源。一派绿意盎然的景色为其形成一道天然的屏障,一切花枝招展的植物代表其蓬勃的门面。所以也难怪燕子们都愿意在此长期居留。只不知道谁家的屋檐底下会有幸成为它们所筑的安乐窝。
比起拥有敏捷身段的燕子队,一只、二只、三只、四只在树上东蹦一下西跳一下的青枝雀却明显悠由自在多了。现在正处于谷雨立夏的春后时段,果树上的花蕊正慢慢地凋落而逐渐结出粒粒如米粒般大小的新生果实。它们似乎知道在这个阶段是最多虫子的,所以早早就结伴出来觅食了。噢!原来还有其它成员的存在,就在不远之处蓦地飞起几个较为粗壮的形体,那是我不知其名的白头鸟,一只二只三只四只。如果将小青雀比作为小提琴,小燕子是中号提琴的话,那白头鸟绝对算得上是大号提琴的了。它们吱喳着鸣叫起各自那十分动听的清音,来为这如诗如画的早晨拉开了一幕让人陶醉不已的前奏乐章。
然后终于看见有人到田间劳作了,一位二位三位四位或摘菜、或除草、或施肥、或喷药雾。这是长年累月都经常能见到的情景,只是随着年轮岁月的不断向前递增,以前所能见到的一些熟悉的老长辈面孔却变少了。这是人之常情嘛!有老去的,也有新生的。而在不久的将来,我们都会成为又一批的老者,就等着那终会老去的一天。但这一天尚且还在遥远的未来,而现在我们最重要的是活在今天,去且行且珍惜地享受人生。这就是对自己或家人最好的回报。
一只二只三只四只蜻蜓也在半空中低飞盘旋着。原来刚才未曾注意到天色的变化。这时天是灰灰的,风是凉凉的。此情此景似在预告着我们:又要下雨了吗?而此刻逐渐被睡意支配的我已经不堪去等待这种可能的到来,唯有闭上眼睛进入梦乡去继续寻觅我心中的乐土。
一声二声三声四声的雷响将我从睡梦中震醒起来了。我看看时间,原来已经是下午。外面此时已是一片风雨飘摇的弥漫景象,那一条二条三条四条被风吹斜的雨线正在敲打着我三楼房间的窗前玻璃,一下二下三下四下嘀嘀嗒嗒地响着。
听着这雷声一惊一乍地在阵阵作响,就知道这次要比上一回来得更强烈一些,也就意味着夏天的脚步离我们已经愈来愈近了。
透过玻璃窗,看看邻家楼顶天台的那棵小小的盆栽圣诞树,虽然还在经受着风雨的洗礼,但它依然不变的是青翠可见,养眼别致;再看看邻家的邻家锌瓦棚檐上那一檐二檐三檐四檐的泄水囗,落下那是如珠似帘的雨水,那声音真若涓涓细流那般律动好听。
时间滑溜得却像潺潺的流水那般去得无迹可寻。等到天色已然入黑,我这才幡然醒悟,原来白天这么快过去了,亏我之前还是浑浑噩噩,真是快活不知时日过。
入夜以后,外面的世界就显得更加宁静了。我们开始收听到来自园野中尤为特别的动物声息。
一咕二咕三咕四咕不知发自田间哪里却声如洪钟的叫声,正在田野里不停地跌荡起伏着。听说这叫得如牛叫般响的蛙种就被称为牛蛙。我不知道它是指长腿怪蛙还是大只的田鸡,反正都是属于青蛙的一类吧!
一把二把三把四把来自昆虫联队的鸣叫声,或蟋蟀、或蚂蚱、或蛐蛐、或蝈蝈。可以想象得出它们的阵容应该是十分庞大而隆重,正竭尽全力地为这夜间伴奏起一组交响乐曲。另外还有那远远隐约传来的犬吠声在不时和应着,一汪二汪三汪四汪。
它们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热爱大自然而用心歌唱。我们虽然看不到,也摸不着,但总能听到它们为大自然谱写而成的声声夜曲,并且能感应得到它们的世界会是那么地七彩斑斓。
而人类的世界更应该是缤纷多彩的,所以我的世界也应该是精彩纷呈的。因为我们有我们的千千阙歌,而我也有我的音乐世界。
一首二首三首四首煸情又动人的歌曲在手机音乐盒里面娓娓响起。如果说听歌可以让人陶冶性情,从而达到忘我境界,那么唱歌就是与歌继续谈情,从中获得一份至高无尚的精神享受。而这种享受绝对是一次二次三次四次的得到满足。
聆听音乐就是在聆听故事、聆听心声、聆听生活和聆听世界,而哼唱一支二支三支四支迷人的恋曲就若然好比与黑夜直接对话。正所谓音乐无界限,同时也阐述着音乐无处不在。它是世界上最巧妙的精神粮食。有时它宛如一杯清茶,可以泌心入脾;有时它宛若你眼里的一汪清水,可以动人以情。所以在这个漫长的黑夜里,我愿意静静地去倾听你的声音。
有音乐相随的人生就可以美丽无限,也不用刻意去追求那些虚荣的物质享受,就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着,简简单单的快乐着,对我而言,便已足够。
所以,
从晨光到夜曲时,
从自然到心灵上,
又过完这么一天,
那么完美的一天。
因为,
有你存在而精彩,
有你存在而不同,
有你存在而幸福,
有你存在而快乐。
最后,
感谢天地,
感谢命运,
感谢音乐,
感谢有你。
从热恋到心死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从热恋到心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我喜欢上了你,在银杏叶子满地的季节,没有太多理由,也许是你某个侧面好看、可能你说话声音好听、大概你抽烟的样子很顽皮很酷、也许你拿麦的动作很帅,可能是我很傻,反正就这样开始喜欢你。
我开始不敢见你,远远看到你会躲,非常在意我在你面前的表现,不敢见你却又在人群里偷偷找你,看到你了才放心的走开。
如果恰巧你不嫌弃也喜欢我,那就要给我一些小浪漫,不需要花钱的更好,一些体贴、一些真心、一些包容、一些博学,对,我们开始恋爱。
我们和所有情侣一样,开心、甜蜜、偶尔吵个小架,过段时间也分个小别,荷尔蒙的分泌和爱情的力量让我们觉得怦然心动是真美好呀!我们觉得时间不够用,觉得巧克力不够甜,觉得爱情可以更美。
后来你发现我不那么粘你了,接你电话没有了当初的兴奋,对你的到来没有了当初的期待,我没有在你副驾驶位置上喋喋不休讲一些我们感兴趣的话题,没有一个人时去我们爱吃的餐馆吃饭,你发现我的眼里还有一些孤独,即使你在我身旁,你觉得我好多话欲说还休,之后我没有喷你喜欢的香水、没有穿你喜欢的衣服、没有按你的要求学做饭、你发现我又晚睡了,开始吃垃圾食品不吃饭,我不再对你撒娇,不对你抱有希望和幻想,不听你介绍的歌,不再和你说:傻瓜,要乖乖休息,记得要想我哦!
为什么呢?当初那么爱你的那个小女孩哪里去了?你记得你一次次失约吗?你记得我失望的眼神吗?记得我落寞的背影吗?记得你一次次不遵守承诺,经常一天看不到人影没有电话没有解释,却听说陪你的朋友喝的开心,我生病时你没有照顾我,我开心试穿新衣服时你却在看手机,我说了一堆的情话,你耳朵里只听到了电视的声音。
我们开始貌合神离,你嫌我太爱粘着你,这么大了还让你讲故事,嫌我不愿意让你和别的女生说话,嫌我爱计较我们在一起时间短了,觉得我不给你空间,你想上天时我不应该拉着你的绳子。
可你知道吗?如果不是爱你,我会愿意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去迁就你吗?我会愿意放弃自己的休息来陪你吗?我会愿意一再放低自己吗?你给我的安全感在哪里?你的宽容?你的可靠,你的温柔你的爱在哪里呢?
我们开始争吵、冷战,最后你提出分手,我们一个向右走,一个向左走,在这个冬天初雪的时候,我对着天空许了个愿:希望我们分手后,你能找到幸福!
你以后要没有我的陪伴去走我们熟悉的路、去我们爱吃的餐馆、听我们爱听的歌、看我们看过的风景、没有我为了你喝多一直担心不敢睡觉、没有我为了你跑遍大半个城市帮你找药、没有我提醒你的行程和安排、没有我在各个节日时绞尽脑汁送你礼物、没有我笨拙的学着为你准备饭菜、没有我为你策划难忘的生日宴会、没有我在电话那边说:我爱你,晚安,没有我为你放的烟花。
也许很久之后你碰到我,挽着另一个男孩的手,幸福的一起说笑,希望到时候你不会后悔。
从北到南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从北到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到我都不敢相信这是发生在我自己身边的。大多数大学生的生活都是颓废的,而我以及身边的人就是属于这大多数里的。可是,总有些叛逆的妖孽。
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朋友,叫做小辉,一个像极了黑炭还有些瘦小的男孩。初见他,是在大一下学期的时候,那时候学校组织同学到云南去社会实践,为期三个月。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他不太讨人喜欢,厚重的眼镜下藏着一双眯成一条缝让人难以擦觉到的小眼睛,小到让我怀疑他是不是没有睁开眼睛,只有看见漂亮女孩的时候双眼会冒出精光,这一度让我十分鄙视。
小光是个书呆子,却也并不是那种喜欢穿着白衬无事悲吟的文艺青年。他涉猎的书籍比较斑杂,多为历史,甚至是宗教。他是个虔诚的佛教徒。
刚到云南那天,在车上震惊于云南的美丽,在济南吸了大半年的毒终于能够好好地清理清理肺脏了。初夏的雨不算太大,由天空飘飘洒洒落到地上,山间的小路上腾起连绵一片的仙雾,让人有些看不清前面的路。晌午到达目的地的时候,雨却越下越大,一行七人找了个小酒馆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留下了我和小辉在酒馆里看行李,其余几人去找住处。我和小辉在那儿互相吹着牛皮,确切的说是我在听他吹牛皮。应该就是从那刻开始,了解到他的另外一面。他有他自己的爱好,有他的信仰,自己的决定很少会因为别人而更改,脾气很犟。
在云南的三个月,他认识了他现在的女朋友,阿敏。那个时候阿敏才高二,这着实让我有点吃惊,跟其他几个人说那个小女孩肯定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他。小辉没有否认,阿敏确实很优秀,优秀到小辉在阿敏面前会自惭形秽。
我对阿敏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就在当地火把节的那天见过一面,匆匆一瞥之后便被小辉拖走了。我个人的感觉是他们这段感情不会长久,因为我自己的第一段感情也是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从这儿开始在这儿结束。却忘记了自己当时跟一个当地的朋友说,你家的地给我留一块,以后我就待在这儿了。现在回想起来也是觉得自己傻得可笑。所以说我看现在的小辉就像是在看以前的自己,小辉却是咧嘴一笑、毫不在意。
回到学校之后,小辉继续泡在图书馆,吃着我们难以下咽的精神食粮,偶尔想抽烟来问我要颗烟。而我每一次见他总会觉得他似乎又黑了一点,眼睛好像又小了一点,以前看见美女眼睛会冒精光,现在瞥都不瞥一眼。按照阿敏的话来说,真是个呆子。是啊,很傻,很呆。
时间过得飞快,眼睛开合之间,春夏秋冬已经又完成了一个轮回。小辉这一年面临着毕业实习,而阿敏也面临则高考。小辉依然是成天泡在图书馆,一点也不担心实习的事情,只是不知不觉间很少来问我要烟了。我却是整夜整夜的失眠,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可能是云南,可能不是。
小辉实习离开前,我和当时一起到云南的一个小伙伴小周一起为他践行,酒后谈到许多,谈到未来,讲到现在,说道爱情,也回想起昨年的夏天。我一口接一口的喝着酒,不愿再忆起那里的任何事情,想用一把锁锁住它,即使它早已经锈迹斑斑。没过几天小辉便实习去了,之后也没有联系,我一直以为他在公司里好好地待着,直到前些天小周找到我。我两从学校的最东头走到最西头,瘫倒在草坪上。济南的夜晚很少看到星星,却时常看到飞机擦着头皮飞过,好像一伸手就可以摸到。
小周说,小辉去云南了。我有些震惊,他不是在实习吗?小周说那是好几天以前的事了,阿敏高考的时候他就在她们学校门口。我问,那他住哪儿?小周咂了口烟说,他在鼓楼那儿租了个房子。他实习的公司要他签一个合同,时间是一年。他不签,跑去了云南。学校跟他家里打电话说他不去实习是拿不到毕业证的。家里边又给小辉打电话,一顿臭骂之后却也不可奈何。
刚高考完的阿敏瞒着家里边在鼓楼那儿陪了小辉两天,就被叫了回去,而且不让她再出家门。阿敏和家里边吵了一架,家里边想让她就在云南上学,阿敏想上北外,甚至是出国。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好像当地的家长都不想让孩子到外地去上学,无论是北大还是清华,不论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儿。小辉曾经跟我说想要退学,然后报自考考到北京的学校去。我以为他是开玩笑的就没有当真,他现在跟我说拿不到毕业证就算了吧,反正我就早就想退学了。
我曾经和我们宿舍大哥说过小辉的事,大哥说他傻,假如他们以后分开怎么办,那他不是什么也没有了?我笑着说他太现实,对他说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奋不顾身,他看着我没有说话,我后面也还有句话没有说出来,只怕伤得太深,不敢再相信余生。
我不敢推论他们以后会是怎样,但我不会再不看好他们,他们正式敢爱敢恨敢拼敢闯的年纪,即便是以后真的要分道而过,也是壮烈的。身边的人成双成对,我们会由衷的祝福他们,但是小辉和阿敏的轰轰烈烈似乎更容易让人动容。有人问我,如果阿敏不爱小辉了怎么办?我说,我在网上看到一段话,大致是这样的:数学老师让学生们把我爱你这句话改成逆否命题,学生们的答案是你不爱我。老师摇头,他先把它变成这种形式,如果有一个人是我,那么这个人爱你,所以逆否命题就是如果一个人不爱你,那么这个人,不是我。
愿你颠沛流离的一生,会有人为你奋不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