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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妻在我上夜班期间带情人回家,欢迎阅读与收藏。
妻在我上夜班期间带情人回家
认识妻时,我经营一家小饭店,妻是我饭店服务员。近几年,因饭店太多,生意难做,我们就把店盘出去,然后和妻一道托关系进了民营企业打工。
作为普通工人,我们月薪两千左右,要想赚更多钱,就需加班,当然,上夜班也在所难免。
大多时候,我和妻都不能同一时间点上下班,导致我们每个月正儿八经在一起享受生活或交流时间越来越少。随之,我和妻的感情也有点变淡。尤其今年,更是如此。
之前,妻特黏我,而今,我多给她打几个电话,她都会显得不耐烦。和妻探讨过这个问题,她说我想多了,情绪不好,是因为工作烦躁。
几天前,我上夜班,妻在家休息。上班期间,我突然肚子痛,就临时请假回家。到家后,却发现妻和她车间某男相拥在我家双人床上。
妻和那男见我站在他们面前,吓得直嘚瑟,我将那男一把揪住,抽了其两个耳光,并将其裸扔楼道,然后从窗户将他的衣服扔了出去。
妻见我如此愤怒,赶紧跪地求饶。因为我小时候练过拳击,妻是知道的。
面对我的质问,妻也是一五一十的将和那男的偷欢经过全盘而出。WwW.Qg13.coM
有次,他们车间聚会,妻当时喝多了,刚好那男和妻顺路,就送妻回家。可能那男清瘦帅气,妻就假装把那男当做我,呼喊着我的名字,对那男动手动脚。那男也来者不拒,成全了妻的风骚。
至那以后,妻总会趁我上夜班时,邀那男来我家借宿。
妻说,她以后再也不犯花痴了,希望我能够原谅她。
实话说,我是一个传统男人,父母都是地道农民,岳父母也是普通百姓。离婚对于我这样的家庭而言,犹如一场灾难。但我又不能接受被戴绿帽的现实。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爸,我想回家了”
吃吧。
在老秦再一次把一盘豆角炒肉放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我必须得和他好好聊聊了。
否则有一天我会对这盘菜产生一见如故的敌意。
虽然此刻加班加到我只想吃完这顿夜宵然后赶紧洗个澡睡觉。
可我觉得这场95后与60后的谈话势在必行。一秒都不能拖了。
[1]
我第一次见老秦,是隔着那扇贴着厨房重地,外人不得进入的玻璃门。
叔叔,这是XX公司的食堂吗?望着那个穿着白色厨师服背对着我在切菜的中年男子,我问出了我的疑惑。
我一直不太懂一家公司的食堂为何要放在办公大楼的最顶层,就想我一直没明白大叔回头看到我之后的表情,是有几秒钟滞缓的。
对,这是食堂。
那我中午可以过来吃饭吗?我入职手续都还没办好。
这是个不善言辞的男人,他转身之前只对我说了句行的。
人是铁,饭是钢,一上午坐在电脑面前写文档写到我自己都觉得眼睛开始出现幻觉了,然后才听到经理说了一句:下班了,下班了。
可能是坐的太久,猛地一站起来时发现腿一下子抽筋了,无语,只得和其他人说:你们先去吃吧,我自己缓一会。
15分钟后,我终于站在了食堂打饭的窗口。
嘴里还念叨着饿死我了,饿死我了。
吃吧。
一份饭菜递了过来,抬眼,原来是上午的那个大叔。
菜竟然是我最喜欢的,豆角炒肉,配着这菜外加一早晨的忙碌,米饭被我全部吃完。
[2]
走到收餐具的地方,老秦多看了我一眼,貌似有点惊讶,但问出来的却是:饭菜味道怎么样?
我还回味着刚才那豆角炒肉的香味,立马道好吃啊,很好吃。我最喜欢豆角炒肉了,我妈常给我做。
话音刚落,眼前的这个中年男人,竟然用了一种孩子般的语气看着我:真的吗?
真的,我从来不骗人。叔叔,我先上班去了啊。我看过太多人的眼睛,听过太多人的心事,我大概能猜出他有故事,而我不巧有一秒钟歪打正着撞上了。
但我想躲开,我不戳人的回忆,也愿意活在当下。
回到办公室后,随口问了隔壁桌的姐姐:咱食堂大厨哪儿人呀~
哪一个大厨?
就那个个头不高,有点黑,也不太爱和人说话的。
你说老秦啊,他四川的。
怪不得呢,做饭那么好吃。
突然之间,周围空气安静了一下,然后所有人都看向我,眼神里全是诧异好吃?
我没听错,她们用的是质疑的语气。
是很好吃啊。我点着头肯定的再说了一遍。
远处飘来一句你先吃一个月还能说出这话,算你赢。
是从拉面馆吃完饭缓缓归来的经理。
[3]
事实上,我在第二周就觉得自己有输的趋势了。
老秦在食堂里主要是负责炒菜的大厨。
他做菜的风格不是辣,而且执着。
红烧排骨,豆角炒肉,紫菜汤。
鱼香肉丝,豆角炒肉,排骨汤。
西红柿炒鸡蛋,豆角炒肉,冬瓜汤。
这些就算了,好歹还有别的菜搭着,夜宵就更能体现出他的执着了,我说我爱吃米饭,于是我美晚的夜宵就变成了一碗米饭、一盘豆角炒肉。
所以,当老秦再一次把一盘豆角炒肉放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我必须得和他好好聊聊了。
否则有一天我会对这盘菜产生一见如故的敌意。
虽然此刻加班加到我只想吃完这顿夜宵然后赶紧洗个澡睡觉。
可我觉得这场95后与60后的谈话势在必行。一秒都不能拖了。
老秦,明天能不能不做豆角炒肉了?望着坐在门口收拾餐具的人,我耽耽的开了口。
恩。好。他语气无异,可我很清楚的发现了他变得有点落寞的神情。
哎,老秦,你为什么要来这边打工啊,离家那么远。避免尴尬的最好方法就是转换话题。
谁知他神色更落寞了。
在我以为他会一直沉默下去的时候,他收拾好了碗筷,挽起袖子,坐在我对面。
来找我女儿。他脱下了那身白色厨师服,露出了里面穿的灰色条纹T恤。
哦,那她在哪个区啊,离这远吗?
不知道。
我想我一定是吃的太多影响了思考能力,脱口而出就是别逗了,你女儿在哪你还不知道啊!
我和她妈妈离婚后,她离家出走了。再也没回来。
说着,老秦点着了一根烟。
我认识那个牌子的烟盒,利群,和我爸平时最爱抽的那一种差不多。
[4]
在那根利群的烟雾缭绕里,我听老秦絮絮叨叨说了很久。
他是6年前来的这座城市。
目的是寻那个正在读高中却因为父母突然离婚一时接受不了离家出走再也没回来的女儿。
老秦的女儿叫胖妞。
胖妞之所以胖,是因为从小就爱吃肉,尤其爱吃老秦做的豆角炒肉。
几乎顿顿饭桌上都会摆上一盘。
老秦最喜欢就是看着胖妞吧唧吧唧嚼东西的模样,可爱极了。
但每次胖妞的妈妈,那个在苏州城内长大的女人都会出言苛责:女孩子吃有吃相,发出这么大声音像什么样子?
老秦总会点头:妞,下次注意,下次注意啊。
可是下一次,胖妞还是爱吃肉吧唧嘴的胖妞。
很多人的感情都会在柴米油盐的琐碎里消耗殆尽,所以当对方提出离婚的要求时,老秦答应了。
日子就得舒服的过,栓着别人不让走,这种事老秦做不出来。他骨子里有着巴蜀男人在沉默和果断之间的平衡。
但这种平衡随着胖妞的杳无音信失去了。
贴广告、登报纸、上电视,这个男人走了所有他能想到的途径,也没能走到自己闺女的身边。
[5]
一筹莫展之际,老秦想到了一个地方。
胖妞自小长在山里,尤其喜欢有水的地方,稍微大一些的时候,更是每天叫嚷着想去看海。
家里墙上的那张中国地图,有个点被她画出了圈。
于是老秦收拾了一下,来到了这个胖妞心心念念的城市。有着一手厨艺的他迅速在这里落了脚,每周休息的时间他都会到海边待着,一待就是一整天。
如果她不在这里呢?
我放下手里的筷子,好半天才把这句话说出来。
等我老了,干不动了,就回老家。很明显,老秦的回答不像是对我说。
我不知道胖妞在哪里,也不知道老秦会留在这里多久,诺大的城市里,人群与人群交错,每个人都有故事,被治愈的却不多。
不知道那个女孩知不知道有个男人为了她睡在小小出租屋里,为了她每天都会做豆角炒肉,为此被我们当成怪人。
他给她买了好多条裙子,因为他说:我家闺女现在肯定变瘦了,她从小长的就像她妈妈,不会一直胖的。穿上它好看。
胖妞。
记忆里你家乡的色彩是什么模样的?
有没有一种颜色是和一盘叫豆角炒肉的菜相关的?有没有一个画面是和一个叫老秦的男人相融的?
时至夏末,无论你在哪,主题都一样:回家。
又是一个夏天,我和老秦一样,愿你爱的人永远爱你。
愿你永远活得像个孩子。
愿路途遥远都有人陪在你的身边。
可是,姑娘,有个男人做梦都想看看你,他在等你,等你和他说一句:爸,我想回家了。
奇事|恶霸占我妻,神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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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官晚上好,Z爸周一到周四讲故事给孩子们听,周五、周六、周日则和爸妈们唠点儿童不宜的历史事故。今天的故事适合讲给孩子们听。
(撰文|Z爸图|网络)
现在找对象,房车是硬通货:“你有四室一厅吗?你有奥迪A4吗?”可是在古代,硬通货却是大米和白面。
你要是按古代的标准来展示实力,对姑娘说:“我家有一锅大馒头!”估计肯定会跑了对象。搁古代也一样,你要说你有八缸越野车,估计换来的也是“切”!
隋朝有个砍柴小伙叫景孝,家里就缺少硬通货大米!所以,他尽管和心爱的姑娘卿娘海誓山盟过了,可是仍然过不了老丈人这一关。
老丈人怕闺女跟着景孝受苦,就另找了一家——村里首富李财主!李财主光山头就有两座,家里馒头更是不止一锅。李财主死了老婆,想续弦娶卿娘,所以,眼看着景孝的婚,要变成“黄昏”!
景孝很郁闷,就上山砍柴了——诶,怪事发生了。
他的爱人,马上就要被抢走
山涧内救下小蛇,却不小心把最后一个铜板掉了。
那是深秋,落叶殆尽,删繁就简的树枝伸向天空,跟文字里的诗一样美。景孝可不顾看风景,他只管闷头砍柴火,要不然,明儿就没米下锅了。
诶,他弯下腰拾柴火的时候的,突然定睛一看,一条红黑相间的蛇尾,在一个小蛇洞外打扑腾。
景孝上前一瞅,明白了。原来不知道是谁,把布满荆棘的树枝落在了蛇洞口,小蛇的肚子被荆棘拉伤,正玩命扑腾着呢——这也算是打120了吧。
景孝打柴,备的有跌打药。他把荆棘拔掉,把跌打药洒在了蛇肚子上。小蛇翻了个身,钻进了小蛇洞内!——景孝就这么给蛇做了个外科手术。
景孝起身准备继续打柴,可是只听“当啷”一声,他身上仅有的一个铜板儿,居然掉进了蛇洞里!
点儿,真不是一般的背,比小贝和刘备加起来还背!景孝丢了铜板之后,怅然若失,对着山涧发愣。蓝瘦香菇之余,他低头一看这山涧下,诶,突然兴奋的跑了过去。
景孝发现了什么呢?
上山砍柴,他救下小蛇
山涧下一堆白花花,竟是它。
原来,景孝看到山涧下,流了一堆白花花的东西,他跑到跟前一看,惊呆了。
山涧下居然流出来了一堆白花花的大米!这米,是哪儿流出来的呢?景孝一抬头,发现米堆的正上方,也有个小蛇洞。这大米,居然是从蛇洞里面流出来的——现在,还在流着呢。
景孝明白了——“难不成这小蛇洞,跟刚刚我救蛇那个蛇洞,是相通的?”
白白的大米簌簌的流下,一直流了一升米,才不流了。
一升米12斤多,得卖六十多块钱,而景孝投下的一枚铜钱只是一分钱。我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也知道——这景孝等于赚了6000多倍!
景孝可不管数学不数学的,家里有米,就不至于饿肚子了。他把上衣一脱,兜着这升米,扛着一捆柴,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打出来的柴,卖了八个铜板。景孝再次来到蛇洞口,他投下八个铜板之后,八升白花花的大米,又流出来了。
景孝可是高兴疯了——他等于发现了一个巨赚钱的自动售卖机!每次投币,都能赚6000倍的利润。
有这个售卖机,他的日子,很快富裕起来了。这娶卿娘的彩礼钱——不是个事儿了。
景孝突然变得有钱,李财主跟踪景孝。
尽管景孝把这个秘密一直守着,可是架不住这发财忒快呀——用现在话说,哥想低调,都盖不住实力呀。
景孝每天推独轮车,放几个空口袋上山,很快就弄一车米回来,到集市上买了钱,第二天继续去。这不同寻常的举动,惊动了一个人,谁呢?李财主!
李财主心想:“景孝这穷小子,现在走个路,兜里的钱都振得哗哗响,他是怎么挣到这么多钱的?”
他偷偷的跟着景孝,就上山了。
只见景孝来到一个山涧那儿,把一个布口袋放在山涧下撑好口儿,然后来到山涧上面哗啦哗啦投币,很快,一口袋又一口袋的大米,就出来了。
景孝推车回家后,李财主来到投币的地方一看,明白这穷小子暴富的根源了。
这自动售卖机的秘密一被李财主发现,事儿大了。
一分钱能买一斗米的神奇售卖机
李财主驱逐景孝,封山接米。
这山,产权是李财主家的。
李财主请了县衙的人,把自己的不动产证拿了出来,要求县衙配合封山。从此,这个米洞型自动售卖机,李财主要专营了。
景孝再也上不了山了,他的发财之路,终结。
李财主可高兴大发了——他首先拿出一百个铜钱,等着接米。很快,一百升大米慢慢的流了出来。
李财主志得意满,但是高兴之余,却有一点遗憾。
“这个米洞出米,实在是太慢了!一百升米,得流一天,赶不上我渴望财富的速度呀!”
他请来蓝翔技校(我知道蓝翔当时没建校)的人,决定扩大再生产。
怎么个扩大生产法儿呢?
他把这个自动售卖机的投钱口,挖得很大;出米口,挖得更大。
工程落成的时候,李财主乐坏了——“这才能产生规模效益嘛!”
李财主投上全部身家,结果梭哈了。
李财主要玩儿一把大的,让自己向福布斯首富的位置上迈进。
他把自己的全部身家,加上借到的钱,一共十万贯钱——也就是十万两银子!一次性投入米洞自动售卖机中。
账他都算好了,十万贯钱乘以6000,那就是六亿贯钱,这已经超过了隋朝的中央财政收入。
这气魄,山呼海啸呀。
见证奇迹的一刻来了——
十万贯钱用布口袋哗哗的流进米洞内,很快就下去完了。
可是等了半天,却不见出米!!!
“甭着急,让子弹飞一会,估计是一时凑不足米吧。”李财主挺淡定。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等到下午的时候,李财主脸上冒汗了——这大米,怎么一粒都没出来呀?
到天黑时候,李财主终于崩溃。
他知道——这自动售卖机是“中病毒”了,米,一粒也出不来了。
财主丧命,他抱得美人归
挖米洞当场气死,景孝抱得美人归。
第二天,一夜没合眼的李财主想通了——我没赚着米,本儿还在自动售卖机里!我挖了它找到我的钱也行。
他又叫来了挖掘机团队,把山涧挖了个底朝天,哪有半个铜钱的影儿?
要债的盈门,李财主当场吐血而死!
米洞型自动售卖机——你真是售卖机中的“战斗鸡”呀!
而不贪心的小伙子景孝,已经赚足了一千两白银,他盖起新房,娶了卿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正是:贪心不足蛇吞象,米洞索命见阎王。
拜了个拜。
姑娘带穷男友回家爸妈极力反对,男友拿出张照片,妈说:明天订婚
说一个特别搞笑的事情,所以说啊,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定要讲究策略,不管做什么事情,有了策略,就不怕没有后路。这件事情呢,就发生在我邻居身上。邻居小两口子在年纪很大的时候,才生了一个孩子,刚刚好又是个闺女,从小到大把她捧在手心里就跟个小公主一样。
可以说那姑娘自小就是被他父母宠坏了。只要是他自己乐意做的事情,不管谁反对都没有用,我们记得很清楚,那姑娘从小就很聪明,她想要学钢琴,父母哪怕没有钱,就必须想方设法的让她去学。好在她也争气,钢琴学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已经考到十级了。
后来因为她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被学校保送去北京的大学念书,然后那姑娘她居然不跟父母商量就直接拒绝了。
父母得知这一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满了,他们的女儿已经决定留在本市的一所大学念书了。那一所大学是一个师范学校,将来毕业之后就是安安稳稳的在学校里面做一个老师而已。
她父母知道之后,气的就想把她拉回家打一顿,可是那是自己宠大的女儿,哪里真的舍得打,只能由着她去了。说来,那闺女也是念大学的时候处了一个对象,对方是自农村的,她父母都没有见过一次面,就十分的反对。
可是吧,父母越反对,那姑娘就偏偏要跟对方在一起,两个人到学校年偷偷摸摸的谈了四年的恋爱。明面上姑娘跟自己的父母说:她跟自己的那一个穷小子男朋友分手了。其实在背地里面小两口子还在暗度陈仓呢!
在大学毕业后的第三年,姑娘带穷男友回家爸妈极力反对,男友拿出张照片,妈说:明天订婚。能有什么办法呢?自己的姑娘都已经怀孕了,再不让他们结婚,那还得了。
口述:第一次带女友回家,她见到我爸撒腿就跑
我是一名业务员,半年前在网上认识了女友,她温柔漂亮,声音甜美,我对她一见钟情。聊了将近一个月见的面,彼此印象都很好,都是奔着结婚的目的来交往的。认识她的时候,我也刚好买了房子,按照我的想法,如果她愿意,我们闪婚都没问题,可她说还是要交往一段时间看看彼此是否合适,婚姻毕竟是人生大事,马虎不得。
到现在交往了半年,在这半年里,我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事,让我隐约觉得和她结婚特别没安全感,具体原因就是她手机密码从不告诉我,我也从没有看过她手机里的内容,而且她高兴的时候会和我在一起,不高兴的时候一连消失好几天,每次问起她的时候,她要么说和朋友出去散心了,要么就说待在家里不想出来,或者说工作太忙,每天都睡的很早。当我问她和什么样的朋友在一起时,她特别不耐烦的让我别管,还说如果我管着她,那就分手吧,我也是不想离开她,宁愿相信她所讲的一切都是真的。
因为她是我的初恋,所以我格外珍惜我们的感情。也一直想带她回家见爸妈,每次她都答应说好,但是过几天又变卦说不想见我爸妈。为此事我俩大吵一架,终于她再一次答应肯跟我回家见父母了,那也是我第一次带她回家,虽然我手机里有女友的照片,但是一直没让爸妈看过,他们也是最近才知道我交了女朋友,听说我要带女友回家,爸妈高兴的准备了一桌的饭菜。
可是,回家那天,女友刚踏进我家的门,见到我爸的那一刻,她扭头就跑,我追了出去,她神色慌张的说身体不舒服怕影响我爸妈对她的印象。可是既然都已经到家了,哪有回去的道理,我硬是把她拽了回来。但是明显看得出她和我爸对视的眼神很奇怪,我爸说话也语无伦次,而且说话的时候嘴角抽动,其实我也有这个习惯,就是撒谎或者心虚的时候会嘴角抽动。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女友掐着我胳膊想要离开,于是我只能找个借口带女友走了,临走前我妈还给女友一个大红包,可是女友没要就跑了出去。这一系列的反常行为让我觉得她一定有什么事瞒着我,可不管我怎么问,她都不肯说出来。无奈我只能从爸爸那下手,正好我爸也要跟我谈话,说是要我和女友分手,在我不停的追问之下,爸爸终于说出了实话,原来他和我女友也是网友,还被她骗走了几千块钱,但是又怕被我妈知道,所以他就当是一次教训。
听了这话我才明白,原来女友并不单纯,也不够善良,虽然她没有骗我的钱,但这样的事实也让我无法接受,可有时候人就是这么贱,明知道不好的东西,却依然舍不得放弃。我想恨都恨不起来,也许是被她欺骗和伤害的不够深吧,我还是不愿分手,好希望自己清醒过来,好无助啊!
让你的关爱温柔带我入眠
花开花落,云聚云散,和你站在岁末的路口一样,很迷茫,向左向右都是无奈的岁月沧桑。任凭风雨把黑发染白,青春风干在愁上的眉梢上,于是你才有了梦里的恐惧,还有那心中挥之不去的惆怅。其实,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心里都怕孤单,害怕被人们遗忘。望着夜空绚丽的焰火,看着电视里直播的晚会现场,那种思念,那种祝福,早已飞去千里之外,去敲你的门窗,不再说离别,不再说孤独,只问候你在他乡还好吗?
虽然,远在老家和老父亲在一起团圆,围坐在火炕中间,喝着美酒庆贺团圆,我们也没有忘记你,和你通话一直到手机没电,家人怎么会忘记曾经的你,总是笑得那样纯真,灿烂,让人看了都不会忧烦。还有你的善良,看到伤心的事,就陪着人家流泪的那双泪眼,更想与你把酒一醉,喝它个畅快淋漓,不欢不散。我们之间只有喜悦,没有失落和遗憾,为往事干杯,祝福我在家乡,你在他乡都快乐平安,不见不散。
不管走到哪里,还是在异国他乡,都不用担心我们的情谊会被遗忘,因为它早已装进心里,放在心上,陪我远走他乡,远渡重洋,我都不怕寂寞和黑暗,有你陪我睡得才会甜美,让你的关爱温柔带我入眠。在梦里静静地看着你,看着你,管它黑夜还是白天。相聚为曾有过的记忆和感动,让厚重的爱一路相伴到幸福的晚年。相信明天的月亮会更加的团圆,把所有的思念变暖。
为明天曾经有过的执着喝彩,快乐的生活才是我们今天的笑谈,感谢生活,感谢人生,今生能有你的出现,让我的世界,有了改变,变得更加精彩,不在平淡。也感谢和你的相识,让所有的残缺和遗憾,在喜悦中沉淀,相依,相携,憧憬未来,在又红又大的夕阳里,回忆曾经的故事。因为那不是一个传说,让迷失的大船,带着思念,在此时出发,让我的欢歌和豪气,扬起风帆送到你的岸。
只要快乐的活着,我们的故事就没有完,因为路上一直有个你,还有一个沉甸甸的挂牵。我才会从容的面对长夜,微笑着面对苦难,有你,我才会一路温暖。
致女人:在没办婚礼之前,不要和男人回家过年
01
婚姻就像是一杯温热的白开水,虽然它味道寡淡,也没有鸡尾酒那般绚烂多彩的颜色,但它却是人体最需要的一种水。
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但这并不代表着女人在没办婚礼之前,就可以跟男人一起回男方家过年。
张悦已经与男朋友李方在一起三年了,她本以为他会是她命定的恋人,会与她相携一生,恩爱到老,但现实却给她泼了一盆冷水,让她的心越发寒冷。
他们是在工作中相知相爱的,张悦很享受李方的浪漫与幽默,而李方也很喜欢张悦的温柔与体贴。在偌大的城市里,他们两人之间相互取暖,相互温存,感情也慢慢稳定了下来。
这一年,李方提出要带张悦回家见见父母,让她陪他一起回家过年。张悦看着李方真诚的眼睛,心花怒放地答应了他的请求。
02
如果在办婚礼之前就与男友一起回家过年的话,不仅得不到他家里人的尊重,也会慢慢在男友心里失去地位。
想着第一次见面,要给未来的公婆留下一个好印象,她自掏腰包买了很多贵重的礼物与营养品,准备在去男朋友家的时候送给他们。
见面前,她的心怦怦直跳,一直在幻想着未来公婆见到自己以后的样子。她想:她这么漂亮贤惠,而且她又给他们准备了这么多礼物,他们应该会喜欢自己吧?
怀着满心的憧憬与期待,她跟着男友一起迈进了他家的大门。
可是令她失望的是,他的家里根本没有人欢迎她的到来。未来的公公坐在沙发上自顾自地看电视,未来的婆婆则在厨房里炒菜做饭,根本就没有人跟她打招呼。
她有些尴尬地站在门口,随着李方的一句:“爸妈,我们回来了。”他的父母才把目光转向他们,微微点了下头。
03
如果在结婚前就跟男友一起回家过年的话,未来的公婆便会觉得这个女人是个不自重的女人,从而看轻她。
她觉得,他的父母可能是因为不了解自己,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态度。于是她提起手中的袋子,鼓起勇气对他们说:“叔叔阿姨过年好,我给你们带了礼物,希望你们喜欢。”
可谁知道他们根本没有起身收礼物的想法,只不咸不淡地说了句:“谢谢,放在那边就可以了。”
在来之前,张悦幻想过一万种见到他们时的场景,却唯独没有考虑到过这样的情况,简直让她尴尬至极。
她有些委屈地看着男朋友,可他却根本就不顾及她的感受,只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拉着她在沙发上一起坐下。
吃饭的时候,李方的父母更是一句话都没有对她说,甚至连一个笑脸都没有给她。
04
婚姻与恋爱并不相同,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而婚姻却牵涉到家人。女人要懂得衡量自己的做法,因为一不小心,便会遭受到男方家里人的轻视。
张悦觉得实在待不下去了,便跟男友提出了要回去。临走前,她觉得还是得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便想着要去给李方的父母道个别。
可谁知道,她却听到他的母亲对他父亲说:“这个女孩也太不自爱了,还没过门就上赶着来给我们拜年,真是没有教养。”
这句话,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一样,打得张悦的脑袋嗡嗡直响,根本就回不过神来。她一开始只以为他们是不喜欢自己,没想到,他们竟然这样看轻自己。
05
所以女人啊,在没办婚礼之前,千万不要和男人回家过年。因为,如果在未婚前就跟男友回家过年,不管做得有多好,都不会得到未来婆家人的认可。相反,他们还会觉得这个女人不自爱。
在结婚前,女人一定要保持好跟男人之间的距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也才能够保护好这段感情。
他已有妻,只不过我习惯了守望
恩恩怨怨总是说不清的,如果总是计较,那么将会错过此生挚爱,而他们,就被上一代的恩怨所累,生生的被拆散,只能遥相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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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李君和方芸在北方一所重点大学里读书,他们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他写一首好诗,她画一手好画,人们都说他们是金童玉女。李君来自江南小镇,方芸是地道的北京女孩,她们初见,就如宝玉初见黛玉;这个妹妹,我是见过的。
相恋四年,毕业的时候,方芸把李君带回家。母亲问他的家世,李俊一五一十说了。方芸惊觉自己的母亲变了脸色,然后拂袖而去,下了逐客令.怎么了?方芸忐忑地问母亲。母亲说,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搞武斗,是李君的父亲把她父亲搞死的,那时,方芸还小。母亲说;你能嫁给他吗你嫁给他,我宁可撞死。李君不相信,回到南方小城,疯了似的去问父亲。父亲沉默很久才说;文化大革命那阵太乱了,有些事,说不清......之后是长久的沉默。
刹那间江河逆流,一对相恋的人,因为上一辈人的恩怨就要画上句号。
怎肯心甘?方芸跪在母亲面前,求母亲放爱一条生路。母亲说;除非我死,否则永远不可能。母亲为她守了20多年寡,她如何舍得这如血亲情?方芸绝望了,哭着对李君说分手;除了你,我一辈子不嫁。我等你,哪怕,从青丝,到白头。李君泪流满面地抱着她;除了你,我谁也不娶,哪怕等到来世。那是在上世纪80年代,那是爱情誓言。他们相约,一辈子不分开,永远为对方坚守爱情。
毕业五年后,他们依然我行我素,根本不理父母相逼;有人提亲,他们都一一拒绝,他们心中的恋人只是对方。后来,他们偷偷约会,背着双方父母,因为,空间怎么会隔断彼此间的爱情啊!这五年,方芸在北方,李君在南方。每隔两个月,她就会坐火车去找他,从北京坐到那个小城,有时只买一张硬座,只为省下点钱为他买些补品。他太瘦了,她看着心疼。这一奔波,就是五年。五年,从北京到小城,有着方芸一路的爱和欢喜,她背着母亲做这一切,只说是出差,其实,不过是看一眼远在南方的恋人。
28岁那年,李君来找她了;我们私奔,或者,一起殉情吧!原来,他家里出了事,母亲去世了,他是独子,父亲给他跪下说;儿子,你结婚吧,我求求你,咱家的香火不能断了呀!为了让他结婚,父亲长跪不起!李君坐了十几小时的火车来找她,想和她一起私奔。方芸沉默了。这份爱情,代价太大了,她不能因为自己的爱情伤了他父亲的心,这样的固执虽然忠贞,但多么自私呀!不!方芸说,我不和你私奔,你没那个自由!我也不和你殉情,你必须照顾风烛残年的老父亲。去吧,找个好姑娘结婚吧,我不怪你。因为,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李君抱住她,放声痛哭,似杜鹃的啼血呜咽。他没有想到,自己心爱的姑娘是这样的大度,为了他一家人的幸福,居然对爱放了手。他劝她;你也结婚吧,别等我了,来生吧,来生,我一定娶你。
方芸摇摇头;此一生,再难与他人相逢相知。我就当棵守望的木棉,站在风中,等你!
最后一面,李君送给方芸一枚双玉蝉,珍贵的祖母绿,是他家的传世珍宝。两只蝉,并肩而立,那样痴情地看着对方。李君说;虽然不是价值连城,等你老了,不能动了,就把它卖掉,它,可以养着你!看到它,就是看到我了。方芸扑入他的怀中恸哭,这个男人,连她的老年都想到了,怕她一个人过不下去,把传世珍宝给了她。这一生,爱一场,值了!方芸送给李君的礼物是一幅画,那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幅画两棵木棉树,开满了花萼,一朵又一朵。她深情地说;那是我的盼望,盼望来生,我是其中一朵,而你把我摘下。
结婚那天,李君把画挂在新房里,泪流满面。那两棵木棉树,一颗是他,一颗是她呀。她没有离开,在他的心里,在他的灵魂里。两个相爱的人相约永不再见,永不再联系。是因为,善良的方芸想让他把一颗心扑在家里.
之后20年,他们再无任何联系,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从此,真正的天各一方。这20年,方芸做生意,成了北方著名的画商,她在北京开了一家特别大的画廊,而且长期去国外买画卖画。不过,她还是一个人,虽然有很多追求的男子,可她总是微笑着摇头。此时,方芸的母亲早已经过世,弥留时拉着她的手说;孩子,妈对不起你,耽误了你的一生。你去找他吧。方芸哭了,这话,晚了20年,他已有妻有子,她还能去找他吗?
回家
王老实活了六十岁,头一次见下这么大的雨。雨点结实的像石子儿,砸在地上乒乓作响。排水的阳沟已经很努力了,可院子里依然积了淹到脚脖的水。他站在堂屋的门口向院门望去,虚掩的院门依旧一动不动。往日下雨,无论下大下小,大黄总会保证全身的毛不被淋湿前回来。可今天下这么大的雨还没有回来,这让王老实感到意外,有些担心,也有些焦急。
终于等到院门慢慢开了一条缝,大黄的脑袋从门缝伸了进来。王老实有些兴奋的高声呼唤起来:大黄,大黄!
大黄听到主人的呼唤,似乎抬眼看了看主人,有些努力的把身子挤了进来。王老实看着大黄慢吞吞的动作,感到有些异常。往常大黄进门,从院门到房门也就两个腾跃,看今天大黄那个样,怕是出事了。果不其然,大黄努力向他走来的时候,踉跄了几步,一头歪倒在雨水中,四肢乱蹬乱刨了几下,惨叫了几声,之后就一动不动了。
大黄。大黄。大黄-------
王老实顾不得雨大如泼,呼喊着冲出房门。
你发什么癔症,做个梦也喊你那个宝贝狗。老伴推了一下王老实的头,嘴里嘟囔着,转个身又睡了。被推醒的王老实看了一样睡在身旁的老伴,脑子里却想着梦里的事,有些怔怔的叹了一口气,心里暗自庆幸,辛亏是个梦啊!
他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从窗外望出去,对面的楼上很多的窗口已经亮起了灯光,错错落落的胡乱排列着,就像一个个没有任何内容的显示屏。他明白每个亮灯的窗口里面都有人在忙碌着,起床,做饭,照顾孩子,上班。同样的事每天都在做,而且是不厌其烦地做。过日子不就是这样吗?和自己在老家一样啊。有点不同的是成里人叫上班,乡下人叫下地。
说实话他不太喜欢城里的夜空,就感觉城里的夜不太黑,好像天黑的不太踏实。不像在乡下,白天白得耀眼,黑天黑的瓷实。清早醒来,睁眼看看窗外的亮色,就能估摸着几点几刻。就算有时睡过了头,院里鸡鸭鹅对早餐晚点不满的吵闹也会把他惊醒,不允许他在床上多待一分钟。
下床穿好衣服,看了一眼仍在酣睡的老伴,一句话脱口而出:睡得跟猪一样。这句话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说了多少遍。老伴自从嫁给他,就是能吃能干能说能睡。这老了老了愣是长出一身肥膘,谁见了都会说晚年发福。每每听见有人夸她,美得那张老脸红光迸射,像一朵秋日怒放的红菊花。令他最不满意的就是老伴那日渐响亮的呼噜声,表面上不说什么,心里老是不解的埋怨:一个女人家家的,呼噜打得比老爷们都响,也不知是什么托生的。
和老伴的发福相比,不得不令王老实自惭形秽。每天喝酒吃肉就是不长肉,不止不长,好像体重还有下降的趋势。也不知什么原因,近一段时间胃里肚子里总有一种撑胀的感觉,尽管晚上不敢吃多,到早晨起来的时候,肚子依然胀胀的,好像比刚刚此过饭还要饱。他觉得还是应该下楼去转一转。在屋里呆的久了,就有一种憋闷的感觉,甚至连呼吸都有些费劲。不到地面上走几步,喘几口,人整个就不得劲儿。
他蹑手蹑脚的出了家门,还没忘摸摸口袋里有没有钥匙。因为已经有好几次被关在门外的经历,所以变得谨慎起来。被拒之门外的滋味的确不太好受,有家不能进的滋味也会令人焦急难耐。又摸了摸旁边口袋里的瞒着儿子媳妇偷偷买来的香烟打火机。多少年的习惯了,不抽他几口,一早晨都感觉不那么舒服。往日在老家的时候,睁眼第一件事就是披衣坐起拿烟袋,先美美撮上一锅子老烟叶,那又辣又呛的烟雾尽管老伴睡得和猪一样也照样忍受不了,为此引发的战争也不断升级,谈判结果是抽可以,不可以在卧室抽。
进城来的时候,他没忘了带上他的老烟叶。可令他迷惑的是想抽烟的时候却怎么也没找到,把他急得就像吸鸦片的上了瘾。无奈之下买了一包以前看不上眼的香烟,寻了一个僻静的所在一连抽了三根,算是过了回瘾。在老家的时候他是从来不抽香烟的,那玩意费钱不说,还没一点劲,就像吸空气似的。
他明白在家里那是绝对不能抽烟的。原因是他那长得瓷娃娃一个样的,在幼儿园里当老师的儿媳妇。把自己整的跟一个香囊似的,走到哪里就把香气带到哪里,却闻不得香烟的味道。小巧的鼻子警犬般灵敏,哪怕他在家里抽上一口烟,回到家准能嗅的出来。一旦闻到香烟味,好像不会生气的儿媳妇就会微笑着,用对待亲爸一样的口吻不厌其烦的给他上上一课,列举抽烟的滔天罪行,直到讲的他频频点头称是这才罢口。王老实活了六十年,什么道理都明白。人家孩子说得有道理,又闻不得烟味,要再在家里抽,对不起道理也对不起孩子。倚老卖老那不是明白人干的事。找个没人的地方过一下瘾对得起自己就行。孩子不知道就等于没抽。
他悄悄关好防盗门。楼道里却是黑的瓷实。拍了一个响亮的巴掌,惊醒了仍在酣睡的声控灯,踩着楼梯一步步的慢慢下楼来。楼里是有电梯的,但他不愿意乘,原因是一进到里面整个人就晕晕乎乎的。好在住的四楼,离地面不远,不会费多大力气就能到楼下。
一出楼道门,一股秋天的凉意迎面吹来。王老实抬头看了看东方的天空,以他的估计,要等到天明能看清楚人脸,还要有半个小时的光景。他四下里看了看,楼前楼后一排一排的汽车边已经有了人影的晃动,车辆转弯时车灯的环射不时照到他的身上,像照相的闪光灯。此时他有些迷茫,不知道该去哪儿或者是该干些什么。稀里糊涂的想了一会,决定还是去帮老吴打扫小区里的马路。
老吴比他小两岁,个头比他高,比他胖,但身板却比他弱,干活一累就上喘,气管好像用旧了的风箱。用力时就会呼啦呼啦的响,有东西堵着似的。和老吴聊了几次天,对他的情况大致也了解了一些。前些年老吴的儿子得了一场大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不说,还欠了一屁股的债。儿子病好了以后,身子弱得很,干不了出力的话,家里家外由儿媳妇忙活着,还得照顾孩子,不容易啊!老吴的儿子没得病的时候,是个司机,人也能干,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别人看着打心里羡慕。老吴和老伴照看着孙子,一家人欢欢喜喜,其乐融融啊!老吴一说起这些,脸上高兴,嘴里却老是叹气。老了老了还要到离家几百里的地方来打工。就这工作,还是托一个亲戚给找的。老吴常说:这就是命啊!
转过楼角,王老实就看见一个略显笨拙的身影扭动着。他紧走了几步,来到老吴面前,嘴里说着:老弟,干了有一会儿了。手却去抓老吴手里的扫帚。我来帮你干一会儿。还没等老吴说话,王老实就抢过扫帚呼呼地扫起来。
老吴直起腰,两只手攥起拳头敲打着后腰,看着王老实呼呼地扫地,羡慕的说到:老哥你是有福的人啊,身板又好,儿子又有本事,以后就等着享清福了。
享个屁福,自打来到城里,吃了睡,睡了吃,闲的难受,没活干,没事干,没地方说话,在家闷得慌,出门憋得慌,哪有在老家过得痛快,闷了到自家地里转一转,院子里鸡鸭鹅的叫声就像唱歌,抽个老烟叶喝个小酒,老兄弟们凑一块摆个龙门阵,那日子过得才叫舒坦。
王老实一边说着一边扫,一口气就是十几米远,等到了拐弯的地方,才停下来直起了腰。老吴跟在后面,嘴里连声说歇会儿,歇会儿。
王老实把扫帚放到路边,站直了身子把双手努力往天空伸了伸,腰来回扭动了一下,一副很舒服的样子。还是干活好啊,你说这人也是贱,干活成天累的和狗熊一样的时候,心里总想,要是有吃有喝不干活,那该有多好啊。等真的没活干了,反倒难受的不行。贱,就是贱!
两人相靠着,坐在马路边的石头围栏上。王老实从口袋里掏出私藏的香烟取出一根衔在嘴上,打火点燃,美美的吸了一大口,慢慢的仰起头,把吸进的烟雾从撮成一个小圆圈的嘴里徐徐的喷了出来,一副过大烟瘾的样子,心满意足的神态布满了脸上的沟沟壑壑。他之所以没有让老吴一根,因为老吴给他讲过,烟,他早就戒了。
老吴看他一副过瘾陶醉的样子,就笑着对他说:老哥,我看,还是把烟戒了吧,免得和我一样。等到喘气不利索,就晚啦。
唉------ 王老实叹了一口气接着说:咱心里也知道,抽这玩意不好,可就是喜欢这一口,人老了,也管不住自己的嘴,没出息啊。
那就少抽一点。
少抽一点。王老实说着,就想把烟掐灭,看了看手里才抽了一半的香烟,感觉又有些可惜,放在嘴上又大大的猛抽了一口,然后发狠似的把烟在地上摁灭,将烟头扔在了扫成一堆的枯树叶里。
老哥,咱弟兄俩今天见这一面,以后可能就见不上了。
这是说什么话呢,咱们不是天天见面吗!王老实看着老吴,一脸的疑惑,不明白老吴话里的的意思,。
我是说,我明天就要回老家了。这次回去,就不回来了。
你不是在这儿干得好好地,干嘛回去?
老家一个老哥哥过世了,虽然不是很近,也是本家户族,从小相熟。按照我们老家的规矩,也要到葬礼上祭拜祭拜。来来往往一辈子,也没有红过一次脸,临走了,去送送。老吴说着,手里漫不经心的撕扯着一片树叶,脸色就像一片已经干枯的落叶,看不出任何表情。现在,儿子的身体也逐渐的好了,孩子的意思他去给人家开车,不让我在外面干了。孩子说,我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他不放心。
老吴说着。王老实听着。老王看到,老吴的眼里,有了闪动的泪光。
王老实没有说话,他心里在想,前段时间,女儿来电话说,他的一个老伙计去世了,问他要不要回去。他却没有回去。听老吴这么一说,心里竟有了一些悔意。
天亮了。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老吴的工作也干完了。
老哥,你好好保重吧。我也要回去收拾收拾。
老弟,你也保重。王老实把扫帚在垃圾车上放好,用安慰的空气对他说:没事,见不了面,我们打电话,有啥事告诉我一声,行吧。
老吴点了点头,叹了一口气,推起垃圾车,一扭一扭的走了。王老实有些愣愣的站在那里,目送着老吴离去,直到拐弯看不见了,目光还盯着老吴身影消失的地方看了许久。
不好了,有人跳楼了。
惊叫声是从西边传来的,把王老实惊得一激灵。甩眼看去,有人慌张着向西边的那栋楼跑。王老实不由自主的迈腿向那个方向走去。
离老远看到楼前的空地上围了一圈人。王老实加快了脚步,挤到了人圈的里面。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妇人面部朝下伏在那里,两只胳膊平伸着,也不知道头部那个部位破了,只看到血从底下向外汩汩的流着,在地面上蔓延,像一条慢慢游动的红蛇。在她的右手边,躺着一只虎皮花纹的大猫,直挺挺的,一动不动。
王老实感觉头嗡的响了一下,胃里有什么东西要往上翻。他迅速退出人群,用手捂住嘴巴,胃里的东西往上涌了几涌,终究没有涌出来。
活了一大把年纪,王老实见得死人也不少。在老家,同族的人去世了,穿衣火化的事没少干,他从来没有害怕过。那些人都是病死的,死去的样子虽然难看些,那是被病一天天折磨的。像这样惨烈的,血流满地的场面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被惊得有些发懵。躲出人群好一会儿才让自己平静下来。
从人们的议论中他大概听出了这么个意思。
老人有病,孩子都不在身边。整天就一个人闷在家里被病折磨着,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昨天晚上,陪伴她的大花猫突然死了,老太太哭得像失去了亲人一样。活着的人寻了短见,肯定活得不会快乐。快乐活着的人,是不会寻短见的。几个年岁大的妇女一行说着一行抹着同情的眼泪。
120 的车把老人拉走后。王老实看着留在地上的那滩血迹,怔了许久。
人们都散去了。王老实也往回走。他想起了梦里的大黄,也想起了老妇人身边的那只大花猫。他有些疑惑的想,他的大黄会不会真的死了。
吱的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惊得王老实一激灵。一辆黑色的小汽车猛地停在离他有半米远的地方。还没等他缓过神来,一个光头从车窗里来冲他吼道:老头,你他妈的大清早作死滚远点。别脏了老子的车。
王老实定了定神才看清,自己不知不觉走上了逆行道,忙不迭的跳向一边。光头把他的光头缩回去开车走了。王老实看到光头的嘴里嘟囔着什么,他没听清,但他明白绝对没有什么好话。本来他想说一句城里人常说的对不起,但他听见光头骂骂咧咧,心里也明白这个家伙不是什么好东西,终究也没舍得说。只是两只眼睛气气的,目送着汽车远去了,憋在嘴里的一句话脱口而出:没家教的玩意!
回到家的时候,儿子媳妇都上班走了。老伴催他吃饭。他看了看桌子上的牛奶面包,有些生气的说道:我不吃了,你自己吃吧。
你不饿啊?
饿也不吃。
老伴这才注意到王老实的脸色不好看。好像霜过的荷叶。
咋了你这是,和人吵架了?老伴大瞪着眼睛问。
王老实没理会老伴,也不说话,瞅着那杯洁白的牛奶发愣。渐渐地看着那杯牛奶不知怎么变成了血红色,就像那个老太太流的血一样红。他感觉胃里又有东西要往上涌,就努力憋了回去。老伴也不再理会他,自顾自的开始连吃加喝。
你说城里好还是咱乡下好?沉默了好大一会的王老实突然问老伴。
有吃有喝哪儿都好。老伴说完,一口气喝光了自己杯里的牛奶,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说到:昨天和对门的张大嫂闲聊,他们的儿子给她们在山区农村买了一个小院,就要搬家了。你说这个张大哥也怪,就想去山里过去,说在城里憋得慌,不如在乡下心里敞亮。这人吧就是怪,农村的人挤破头往城里挤。城里人又往乡下搬。
老伴说着,一脸不解的神色接着说:牛奶快凉了,快喝吧。
我不喝了,你喝吧。
不喝拉倒。老伴也不客气,伸手端起来,几口就把他的那杯牛奶灌进了肚子。
我想回家。一天也不想在这儿呆了。王老实脸上的神情,有点像受了委屈的孩子。
你这是又要唱哪出,你不就想来城里享福吗?这才来几天呀,就想往回作。孩子会让你走?有些吃惊有些疑惑地老伴问道。
他能管得了老子!王老实的脸上一下子有了一种王者的霸气。你走不走?
你个死老头子,你走了,我一个人在这儿有什么意思。老伴坚定地表了决心。
那咱收拾东西。王老实一下子激动起来,像个孩子突然想起了一件特想干的事。
那也得等孩子们回来说好后。老伴一边收拾桌子一边说:你个死老头子想一出是一出。她心里明白,老头子要干的事,没没人拦得住。
我們的情人節
这一天,是传说中的乞巧节,听说古時候民间的姑娘们都喜欢在这一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引人注目,更期待奇遇心目中的牛郎!
午后,骄阳普照,沒有丝毫的风,周围的花草树木都热得垂下了头,无精打采!村头的大榕树下坐着几位老乡亲,有的在打盹,有的望着长空埋怨火辣辣的太阳无情,硬生生的把莊稼給烧坏了,谁都无奈,谁都不会去想那个最应节的美丽传说牛郎织女的故事。
在一片哀怨煩躁的氣氛中,榕樹下刷一聲,停下了一台小轎車,大夥兒像是被蜜蜂蟄了似的,全部神經都集中在一個點上車門打開,走出一位穿著時尚的老阿姨,她懷裏揣著一束鮮花,神采飛揚,打破了老榕樹下的沉悶!
石根大叔一看,傻呆了眼!他拄著拐杖緩緩地站了起來 这,这不是?不是当年的村花甜妞吗?!哇!哇他结结巴巴地说。
大叔眼睛本來就大,这下子瞪得简直就是两只亮堂堂的灯笼,心想:甜妞可是俺当年做梦都想着的织女啊!大伙都还沒反应过来,大叔已领忍不住上前几步嘻嘻哈哈地說:甜妞啊,俺差点认不出你啦!你,你真漂亮!你咋滴越活越年轻了你?
哈哈哈,老石頭,城鸡人都这样,活在放下呀!人啊,越老就越不能穿得死气沉沉的,这样才不显老人也精神!人生苦短,不能亏待自己哟!要跟着潮流走,这不,今天满街都在说情人节,女儿硬是叫他爸給我买这么一束花说老人也要过情人节!还专门载我们回來走走看看,说什么让我两老返璞归真,享受大自然,寻找当年哈哈哈!时髦阿姨口若悬河,眉飞色舞,石根大叔和几位大叔似懂非懂连连点头哦,哦,哦
石根大婶在一旁盯着石根大叔那蛤蟆样,眼睛像是被烈日烤出了火,她向甜妞白了一眼,在石根大叔耳边狠狠的拋了一句臭美!便扬长而去
石根大叔怎么就觉得老伴这句話酸得叫自己连打几个寒顫,他如梦初醒,一步一颠地追上去,抓住老伴的手,笑眯眯地說:老伴,城里的人打扮得像妖婆一样,咱是看不慣,才多看了一眼呀!你以为俺看她是喜欢她呀?错了!老伴,如果你真这样想就大錯特錯了!俺是把她当怪物那样看滴!來,別生气了啊!說完,大叔一手搂住大婶的双肩。
大婶喵喵嘴哼了一声说:算你有良心!
喂,老伴,咱也学学城里人过过情人节,咋样?咱滴,不买花,咱讲心,咋滴?
嗯!大婶羞答答地回答。
那今年这个节,在哪过?这可是咱第一个情人节啊!
老地方呗!溪边的稻草堆呀!
噢好主意!当年啊,你就是打扮得漂漂亮亮,让俺给拉到稻草堆说悄悄话滴
嘻!
哈哈,沒错吧我亲爱滴?老伴,只要你高兴,俺啥时候都可以陪你到溪边採花,散步!咱想啥时候过情人节就啥时候过情人节!
大婶没说话,像是在回味,两只眼睛笑成两道细细的弯月,心头呀,正如溪水淌过一样,甜滋滋的!
石根大叔出其不意地在大婶那个像湖面泛起涟漪的脸上亲了一下,逗趣地叫了一声:哎喲,我滴老情人!
两老不约而同地捂着嘴巴笑了。
大婶双手垮住大叔的臂弯,互相扶持,在斜阳中说说笑笑,向他们熟悉的溪边慢慢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