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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三的表现

发表时间:2021-03-08

老婆为挽救婚姻 给怀孕小三当保姆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老婆为挽救婚姻 给怀孕小三当保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老婆为挽救婚姻给怀孕小三当保姆

不知情的人,看到我的第一眼,一定觉得我是个外表跟光鲜,生活没任何烦恼的男人,爬摸滚打好几年,也算是有房有车有存款,实际上这些年我的感情生活却是一团糟。我和老婆结婚近十年,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是她勇敢的选择了嫁给我。

当时,就因为在她的鼓励下,我才会有勇气白手起家,两个人用东拼西凑用借来的钱开始创业。但是,没有想到,当我的事业起步上升时,我的婚姻却越来越差,忽然觉得当初所选的一切,都不是我现在想要的。我们有个六岁的孩子,考虑到孩子还小,所以对于离婚的事我也一拖在拖。

在三年前的一次舞会上,我认识了阿莉,当时她还只是个服务生。她身上有种莫名的东西,一直吸引着我,让我很快就陷了进去。在我得到她的那晚,看着床上点点梅花,我在心里发誓要给她一个名位。那一刻的冲动,让我感觉到了青春时的活力,让我感觉找回了自己。

很快,我跟阿莉的事情被老婆发现了。她又哭又闹,砸烂家里很多东西不停地咆哮发泄。我承认,当初她跟我在一起,我确实很爱她,也在我事业上给了我很多帮助,我的成功她有一半的功劳。如今我这么做,确实对不起她。可是,难道我和她之间,已经没有了感情,还要死死的纠缠在一起吗?我只是想放自己和她一条生路,难道我做错了?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老婆在得知阿莉怀孕后,竟然把她接回了家里,还全心全意的照顾着她,她的做法让我很吃惊,也让我感到很尴尬。阿莉竟然没有拒绝,拿肚子里的孩子做赌注进了我家,她说,要和我老婆公婆竞争。这两个疯狂的女人,让我几乎崩溃。

如果,不是老婆的这次安排,我还不知道原来生活在两个女人之间,是一件这么头疼的事。家里就像一个宫斗现场!我所欣赏的阿莉,也不像我想象中那样体贴我,在她们的斗争里,她只是不停地在质问我,到底什么时候和她离婚,到底爱不爱她。我被逼得喘过气来,快要崩溃了。反而,我觉得老婆的冷静和大度,让我有些羞愧和后悔。我开始意识到,自己错了。

可是,老天太喜欢作弄人,当这一切覆水难收时,我才发现自己错得有多离谱,才让我发现原来我不该走上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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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女人都渴望找到一个只疼爱自己,只以自己为中心的男人。然而,爱情像是雾里看花,当初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唯独结婚之后,水雾散尽,痛心自己为什么当初会选了这么一个男人。在四年前,我和陈在一起半年因为有了身孕,选择了结婚。当时我并没有领证,摆了酒席之后就算结婚了。

在孩子快要出生之前我们才去领了张结婚证,我还记得领证的时候我并没有多大的喜悦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婚姻的形式早已走过,一切都显得不太重要,还是因为婚姻磨去了我们以前对未来的一些憧憬。

随着孩子的出生,家庭的负担越来越重,我只好被迫去工作。从那之后,我们两个人就不常碰面了,因为我上班的时间是倒班制,有时晚上回到家都已经凌晨一两点,有时候早上才回家。

在这个时候,我和陈之间的感情也有了变化,他经常容易为了小事而大动干戈,甚至几天不理我。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明白,这是一个男人对妻子的反抗情绪,他几次提出要我辞职,要我找一个正常时间上班的工作。因为看着工资还不错,我舍不得辞职,再说我考虑到他的工资也不是很高,不敢辞职。

就这样我们不冷不热地又过了两年,如今我已经升职做了经理,工作时间也正常过来了,但是我们的感情却出了问题,我感到他陌生,经常搞不懂他在想什么。那段时间我经常想起我们的过去,当初是那么的美好,怎么也想不通后来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夫妻生活很不正常,有时候一个月都没有一次,他对我的冷落让我感到了婚姻的变质。我用了很多办法,尝试着让他重新喜欢我,重新燃烧起对家庭的热情,但是我失败了。

我不知道我们哪里出了问题,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忽冷忽热的。工作平时很繁忙,我们很少有时间在一起聊天,甚至都很少去关心对方,很少为对方着想。

在前段时间的有个晚上,半夜我被睡在身边的丈夫巨大的动作吵醒,他翻了个身,大半个身体压在我身上,含糊不清地说了句:做我的女人吧……之后的大半夜我再也没有睡着过。

我起床翻看了他的手机,手机里很干净,而后我又去翻看了他的电脑,电脑里一个没有注名字的文件夹里,放着他跟另外一个女人的亲密照片,照片的尺度让我全身冰冷、发抖,这才意识到,我身边的这个男人早已出轨,喜欢上了别的女人!

那天晚上非常的漫长,我想把他叫醒对质,把所有的疑惑都解开。但事实摆在我的眼前,我叫醒他只能让他承认已经出轨的事实,只是将他将我都逼到婚姻的尽头。我叩问自己的内心,如果不是自己平时缺少对他的关心,他也不至于会喜欢上别的女人。

我不能冲动地跟他离婚,我们有家庭,有父母。陈现在还愿意每天按时回家,从不在外过夜,就说明他还是眷顾这个家的,他还没有完全放弃。虽然现在我们之间有点隔阂,但我相信他并不希望我们就这样离婚,毕竟孩子已经这么大了。

当天晚上,我想清楚了,就当自己没有看到过那些照片。我并没有揭穿,第二天早上很早起来给他做了早餐,然后一起出门去上班。我想再努力地试试,找回他的心。孩子现在还小,我不想让她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里。希望他的心能早点回到我的身边,回到这个还不算冷的家里。

三嫂怀孕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嫂怀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几天前,小弟打电话说三嫂死了,死得很惨,是热死的,死时一丝不挂,嘴张着,眼瞪着,脸上身上乌紫,我心里一阵阵难过,不禁泪流双行,都到了这年代了,谁家还没有个空调电扇的,而她却没有,三嫂就这样悲惨地结束了令人费解人生。

——题记

三嫂是伯父的二儿媳妇,大哥在县搬运站工作,成家晚,最小的哥哥参加了人民志愿军,过江没打仗,战争就结束了,后来当了军官,三哥在堂叔伯弟兄中行三。

三哥二十五岁时,经媒人介绍,实现人生的美梦,娶到了三嫂。

三嫂个子不高,长了个倭瓜脸,偏偏的小鼻子,大大的嘴巴,脸色不黑也不白,腰身像一只水桶,走路稍微有点儿跛脚儿,虽然和三哥不太般配,但在那穷困的条件下,也算凑乎,能娶到一个媳妇,繁衍后代,这是农村多少光棍汉望眼欲穿,求之不得的事。

三嫂结婚时候十八岁,看起来也算精明,手也很巧,也很贤惠,刚开始那阵儿,给伯父伯母做衣服做鞋,还给我做了一双绣花鞋呢,伯父和伯母很是称心,伯母有点太过老实,人很善良,心地也好,但不会操心,不太能当家理事,针线活做的粗糙也很慢,以前哥哥们穿衣服,都是母亲帮助做的,家庭的重担一直在伯父肩上,伯父伯母对三嫂寄予厚望,希望她能够担起这个家的重任,当家理事,来年能生个大胖孙子。

刚过几个月,新劲儿还没有退哩,三嫂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开始邋里邋遢,衣冠不整,好吃懒做,偷闲躲静,还动不动耍起半吊子脾气,伯父和伯母处处包容着她,希望她年纪大点能有好转,三年以后,伯父看她没有悔改的意思,无奈给她支开锅灶,分门另住。

分家以后,三嫂撒开了八十仨,更加肆无忌惮,除了赶集上店,就是跑着玩儿,睡大觉,家务活一点也不干,就是刷个碗,也得上顿摞下顿,成月四十不洗衣服,三哥的白布衫儿,能穿的看不见布丝,后背象个大膏药片儿似的,酸臭刺鼻,只好自己动手洗,床上简直比猪窝儿还脏,屋里灰尘和垃圾,能埋着脚脖子,也懒的掂着扫帚呼啦一下,为此三哥没少教育,也没少打她。

我们家离集市二里地,逢单有集,三嫂是逢集必赶,三哥一上地干活,三嫂就两手扒着框,把头探出去,左看右看没人,赶紧拿出她那个紫红色雏口的小布袋儿,也不多装,够一顿饭钱就行,把装好粮食袋子往胳肢窝儿里一挟,一扭一颠儿的就上去街了,中午回来,已经是酒足饭饱,等三哥下工回来,她就躺在床上,吭吭唧唧说自己不舒坦,让三哥自己做饭。

等三哥吃完饭一上工,她就来劲儿了,东院跑跑,西院跑跑,叫些小孩子来到家里,和孩子们嬉戏打闹,说瞎话儿(讲故事)什么吊死鬼吊在树上,两眼冒血,眼珠子滴溜脸蛋上,两只胳膊耷拉着,舌头伸过下巴颏,什么一个新媳妇半夜起来,把头摘下来放在膝盖上梳等等,净是神神鬼鬼,把小孩子们吓的晚上都不敢出门,还心心念念想去听。

那些年虽然生活贫寒,我们县被划为棉花区后,每年每个人都分几斤一级棉花,和几斤二三级棉花,只要勤奋,穿衣服还是没问题的,三嫂和三哥常年衣不遮体,捡别人的破烂,分到的棉花都被三嫂一点一点的拿到街上换饭吃。

我长大以后,学会了织布,看着三哥穿得稀烂,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多少次和三嫂商量:这年的棉花别再卖了,你把它全部纺成线,我给你按一大机布,够你们穿几年,行吗?说轻了只当没听见,说重了就干脆不理我。高兴的时候,帮助别人纺线,纺一斤一块钱,可以去街上吃两碗肉片儿面,还帮助别人做鞋,一块钱一双,自己去捡别人的破鞋头儿穿。

粮食卖完了,就去伯母家里偷,伯母看得严了,就擓着篮子满村的去借,等新粮食下来了,再擓着粮食满村的去还。没有柴火了,就趁着半夜去我家柴火垛上偷,母亲碍于三哥的面子,也只当没看见,偶尔睡过头,忘了偷柴火,就拿着白亮亮的红薯干子烧锅,有时我看见实在心疼,就回家给她拿点柴火。

小麦下来的那段时间,连猪和扁嘴儿(鸭子)吃的都是白面条子和白面馒头,邻居们看见都把头摇的象拨浪鼓似的,没人敢说她,偶尔有人善意的提醒,她就会一年半载不和这个人说话,一看见就指桑骂槐,比鸡骂狗的。

后来才听人说,三嫂结婚前已不是处女,生活的贫困,很小就被她母亲卖给邓州当童养媳,因为生性贪玩儿,懒惰,嘴馋又不修身,不知羞臊,婆婆一家人对她很不好,整天打骂不休,婆婆只让她放牛放羊,拾柴火,挖野菜,荒山野岭里和男孩子们搅在一起鬼混,十六岁那年,怀孕被婆婆遣回娘家。

三嫂的娘家妈也是个半吊子,为了打胎,用多年带有厚厚油渍的香油灯,放在麦秸火里,烧的通红通红的,冲水放红糖喝,孩子是打掉了,也导致了三嫂终生绝育。

三嫂结婚十多年肚子一直也没有动静,为此走遍了大小医院,常年药锅不到。

三哥很想有个孩子,一九六五年的春天,抱养了邻村华庄朋友家的一个女婴,小姑娘脸色黑黑的,长得很好看,象个黑牡丹,三嫂并不待见这个孩子,总感觉耽误她自己玩儿,嫌碍事儿,本来孩子就没奶吃,从来也不给孩子做顿正经的饭,不满月就嚼红薯喂,还饥一顿饱一顿,穿的都是在别人家捡来的烂衣服,屎臭味,奶嗅味都没洗干净,孩子常年没洗过脸和澡,身上的灰能揭下硌痂,发丝和身上成群的虱子蠕动,小孩子一哭就拳打脚踢,吃红薯拉屎多了,就把孩子扔在地上,又踢又骂,能打的孩子哭绝气,我们看在眼里,疼在心上,谁也不敢近前一步。

在孩子半岁的时候,正值秋天,我们村里有解放军住队扶贫,劳动之余帮助群众学习文化知识,宣传党的政策。

那天晚上,天气阴沉,夜很黑,微微的秋风,让人们有一种舒适的感觉,解放军们点了两盏马灯,全村人都在我们家门前的大椿树下,开会学习,三嫂没有参加。

会开到半截的时候,三哥听到孩子哭声,回到家里,只见孩子一个人在床上哭,前院后院找不到三嫂,这才让解放军和村上的群众,全体动员,分兵把口,玉米地里,沟里,河里,井里找了一夜,第二天又到亲戚家里,找了个遍,从此杳无音信。孩子只好由伯母带着,母亲帮助,在两个奶奶的照顾下,比原来幸福多了。

一九六六年秋,突然得到消息,说三嫂在石桥一个混混儿家里。

那天晚上,平时总说自己胆小的三嫂,没走正路,径直的穿过村上的玉米地,跑到街上,顺着许南公路一夜跑到南阳,没有进过城的她,迷失了方向,找不到东西南北,身上分文皆无,坐在魏公桥上哭泣,被一位“好心”路人搭救,把她带到石桥镇,十几块钱卖给了一个混混儿。

混混是当地有名的二流子,游手好闲,偷鸡摸狗,住在生产队的一间破烂的房子里,会拉弦子,每天骑个破自行车,带着她出去拉拉唱唱混碗饭吃。

确认消息后,三哥和六哥,借着文化革命的东风,找了两个红卫兵袖章,一路风尘到了石桥。

把三嫂带回来,三哥不但没有动怒,还想方设法的温暖她的心,孩子也一岁多了,已经不认识她了。

刚回来那几天还有几分羞涩感,看三哥并没有怎么她,又开始耍起半吊子脾气,把怨气全部撒在一岁多的孩子身上,三哥一上地,她就把门闩儿插上,把孩子放在锅对墁儿(放柴火和烧锅坐的地方)雨点儿般的拳头儿,打在孩子的头上身上,打累了再用脚踢,在那个不大的地方,孩子象皮球一样,被踢过来,踢过去,孩子头撞在墙上和锅台上,起了血包,直到孩子撕心裂肺的声音,渐渐微弱了,停止了,才肯收手,把门锁上,自己出去玩儿,任凭孩子死活,大家都担心她会把孩子打成傻子,还真的应验了。

半个月后的一天,我们家门前突然来了一个卖菜的,穿得稀巴烂,踢拉一双破草鞋,头上戴一顶破草帽,拉的很低,鬼鬼祟祟,神色慌张,和三嫂嘀咕了几句,就匆匆的走了。

就在那天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忽然有人敲门,母亲赶紧起床开门,吃惊的看着两个壮汉“押”着三嫂回来了。

母亲认识这两个人,是舅舅村上,他们说,今晚值班打更,在村头路边碰见嫂嫂,严查细问,看着神情慌张,答非所问,其中一人知道是母亲的侄儿媳妇,怕出意外,就连夜把她送回来了。

原来上午是那个混混儿假借卖菜来找三嫂,两人约定,在三嫂的娘家集合,准备连夜出逃。晚上三嫂神思恍惚,坐立不安,趁着三哥去生产队的轧花屋儿加班干活之际,偷偷地溜了出去。

母亲送走了客人,对三嫂一番劝说,三嫂不愿回家,耷拉着头坐在我的床边。

秋天的黑夜很静,只有几个蛐蛐,躲在墙缝里,唧唧唧唧的叫个不停,习习的凉风透过门缝儿,吹在脸上,驱散了睡意,煤油灯的小火苗随风摆动,忽暗忽明,我偷偷看看三嫂,头发蓬乱,眼神游离,脸色苍白如土,活象她平时讲故事中的魔鬼一样狰狞可怖,吓得我瑟瑟发抖。

我赶紧闭上双眼,把身子扭向里边,母亲看出来我的举动,轻轻的拍打着我的肩膀说,睡吧乖!把三嫂叫到了她的床上。

这次三嫂回来,可没那么好果子吃,第二天,只见三哥两眼冒血,脸色铁青,双手颤抖,把三嫂拽回家,反锁上门,用绳子把三嫂双手捆着,吊在梁上,用棍子破鞋,耳巴子,打一阵又一阵,直到皮开肉绽,三嫂呼天呛地,鬼哭狼嚎,不停的求饶:爷呀,别打了,我再也不跑了。

打够了,三哥把三嫂解开,抱在床上,看着三嫂伤痕累累,三哥趴在三嫂身上哭了,哭得很伤心,很伤心!是恨,是疼,不得而知。

这顿打还真奏效,三嫂从此开始安分了,不过还是和以前一样,贪吃贪喝,游手好闲,过着富嘴贫家的日子。

两年以后,焦枝铁路开修,三哥被大队派去修铁路,三嫂把孩子撇给伯母,跟随三哥去了,他们所在的地方,附近有一个诊所,诊所里的医生言称,他有祖传秘方,能治好三嫂的病,保证她能生一个大胖小子。

可算是遇上了神医了,一天一副药,三哥盼子心切,挣的钱全部给三嫂吃药了,工程结束的时候,医生洋洋得意地告诉三嫂:恭喜你,你已经怀孕了,你的孕期是十四个月,你怀的是狗胎,每个月还会见红,回家好好养胎吧!

回到家里,三嫂沉醉在要当母亲的喜悦和自豪里,消息不胫而走,马上传遍全村,有质疑的,也有祝贺的。

三嫂天天在三哥面前撒娇,除了上街赶集,就是睡觉,三哥下工回来,洗衣做饭,端吃端喝,就象伺候月子婆娘一样。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一直到了十四个月,看着三嫂拙笨的身躯,全村人都在期盼着,自然也成了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都说三嫂一定能生一个当皇帝孩子,眼看十四个月过去了,三嫂连个老鼠娃儿也没生出来,从此谁看见三嫂都躲得远远的,再也不敢提此事,生怕招来没趣和臭骂。

三嫂走了,人生的最后,穿上了新衣服,这可能从当新娘到现在第二次穿新衣服吧,到了天堂,不知道还会不会为偷吃偷喝而丢人现眼,可怜我的三哥,被三嫂骗了一辈子,吃了一辈子的苦,受了一辈子的罪,也没有怨言。

这也许是一个普通农民,为了维系一个家需要付出的代价,也或许是为了爱情而宽容吧!

如果人真的有灵魂,希望三嫂去到了天堂,能和三哥好好的过日子吧!

保姆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姆,欢迎阅读与收藏。

“找保姆可要慎重!”报纸用黑体字提醒居民们,并且具体举例,说某人某人被保姆洗劫一空。

“唉!”沈舒汛教授把报纸放在写字台上,长长地叹了口气。报上的消息无疑是实有其事,实际生活中更有甚者,据说有的保姆暗中做着“拍花子”的罪恶勾当,乘主人不备,携带人家的娃娃不翼而飞。真是骇人听闻!然而,尽管如此,外地来京的保姆还是源源不断,物色保姆的居民也还是寻寻觅觅,只不过增加了十二分的小心就是了。各家有各家的难处,实在缺人手的家庭,迫不得已还是要在这潜藏着危险的外地来客中谨慎地物色尽可能合适的人选。就拿沈教授来说吧,虽然感叹了无数次“人心不古,世风不淳”,保姆也还是非雇不可的。

沈舒汛,字展潮,号舒翁,笔名萧吟。从这一大串名字,就可知是一位学者。不过这字啊号啊笔名啊,是吟诗填词、著书立说时才用的,而平时,学院内外以至街坊邻居一概称他为沈教授,连本名也不大用的。他是古典文学专家,尤其对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有深入研究,早在“文革”前就出版了《白诗集注》、《白诗选讲》、《白居易传》等等专着,有“白学家”之誉。度过浩劫,他老了,六十多岁的人,已经眼花齿摇了。他每次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满头白发,心里就有一种愈来愈强烈的紧迫感:时间不多了,该做的事,要快些做。前年,他完成了一部新作《白居易与〈长恨歌〉》,出版社送来一捆样书,他捧在手里,像是得了孙子,高兴得不得了。然而书出来之后,评论界毫无反应,又使他感到寂寥无味。他并不是等待别人吹捧,而是希望别人也像他一样对于他所研究的课题兴致勃勃、津津乐道,来一番讨论、争鸣,抬杠、唱对台戏也无妨。他希望自己的著作能像一粒石子,投在平静的古井中,激起水花,荡起波纹。做学问的人的乐趣就在于此,局外人往往是难以体察的。尤其是现在,许多青年人一窝蜂地去学外语呀,写“朦胧诗”呀,谈“意识流”呀,古典文学呢,真的差不多成了“无波古井水”了。听说有一位教师在课堂上问《长恨歌》是什么,竟有学生答道:“三十年代流行歌曲”!这怎么得了呢?沈教授感到己任不轻,应该再编写一本适合青年人阅读的《诗人白居易》。这件工作,他已经做了一些时候了,但是进度却嫌太慢。学院里是很照顾他的,除了极重要的会议之外,一切活动都替他免了,让他专心著述。出版社则是等着他脱稿。无奈是写得太慢,供不应求。

为什么呢?有谁能想到,原因竟是缺个保姆!就沈教授本人来说,是用不着别人什么的,除了衣食之外,凡有关学问的事,无论巨细,一概自己动手,决不假手于人。他从不让别人抄稿,容忍不了那种随意简化的字、非逗非顿的标点。到图书馆借书,到书店买书,到楼下信箱里取信、取报,到邮局寄印刷品,都是自己去,总担心别人给弄错、弄丢了。他平时不苟言笑,微微蹙着眉头,好像永远在思索。他恨不得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研究与著述上。在他伏案执笔之时,纵目千古,神游八极,在瑰丽斑斓、无穷无际的文学天地中驰骋,那是一种人生的最大享受。此时,任何世俗的应酬、琐屑的事务来惊扰了他,都会使他极为恼火。他视文学为神圣,对于不足与谈文学的人几乎是不予理睬。因此,他的书房,在这个家庭里成了一块圣地和禁区,一个小小的独立王国。王国之外的一切他都不管了,全凭老伴李若君主持。其实这个家也好当,孩子们都大了,各走各的。李若君今年退休了,当了半辈子护士长的人还能伺候不了老头儿的吃喝?按说老两口的日子会过得很舒服。偏偏是李若君有福不会享,把刚满“百日”的小外孙子接了来,当起了义务保姆。这件事,沈教授曾经想阻拦,被老伴数落了一顿:“你没看《人到中年》那个电影吗?陆文婷要是有个妈,能累成那样?女儿刚调到研究所,正是出成绩的时候,做父母的可不能大自私了!”沈教授没话说了,依了夫人。

家里立即改了气氛,奶瓶、尿布和婴儿的哭声占满了整个空间,前任护士长一个人忙得团团转,还要时时冲著书房喊:“劳驾,待会儿再写吧,你抱着孩子,我熬奶去!”要不就是:“你没看见我这儿腾不开手?给我拿盆儿,对点儿热水,给孩子洗洗屁股!”一页稿纸被这么打断七八次,这书还怎么写得成呢?“无论如何,非请个保姆不可,把我腾出来!”沈教授不知多少次地重复这句话。

“我不是正托人找吗?有合适的就留下,一定解放你!”李若君也无数次地做着许诺。

然而,保姆问题却是迟迟不得解决。不是没有人,而是没有合适的。第一个是个挺水灵的大姑娘,穿着打扮没有一点土气,嘴也甜,能说会道。就是干活太飘,一天好几次打电话,找她的小姐妹——她们也是成帮结伙的。这怎么行!第二天,李若君就辞了她。临走还偷了十个鸡蛋、一块塑料布。第二个是个六十出头的老太太,慈眉善目的,喜欢聊天,“俺们那儿”怎么怎么着,说起来没完没了,忘了自己是干吗的了,油瓶儿倒了都想不起扶。原来她从四十岁就当婆婆,一切都是儿媳妇伺候。听说在北京看孩子吃香的、喝辣的,还净落不少钱,她是来发财的。好笑之余,李若君又辞了她。第三个,第四个……走马灯似的来了不知多少个,竟然一个也没留下。还是老两口子齐动手,一页稿纸打断七八次。这怎么行呢?“嘟,嘟,嘟!”有人按门铃。

“来了!”李若君赶紧把孩子往沈教授怀里一塞,怀着重新燃起的希望跑去开门。也许又是谁介绍的保姆来了,但愿这回能合适!

果然是个听了熟人的熟人介绍来当保姆的姑娘。李若君把她打量一番:这姑娘身材中等偏高,不胖,但挺结实。圆脸盘儿,尖下颌儿,两眼黑中发亮,小鼻子略略有些翘,嘴唇闭成很细的一条缝,像是很有心计。头发很随便地在后头拢成一把“刷子”,贴身小棉袄外面套一件墨绿色的罩衣,干净利索。看样子,像个既有力气又有机灵劲儿、能够“苦干加巧干”的人,不是那种把着手都教不会的死肉疙瘩。“人不可貌相”?不尽然,这孩子一看就是个当保姆的好材料。

“你多大啦?”“二十三。”“安徽的?”“不是”“江苏的?”“也不是。”“河北的?”“都不是。我就是北京人。”“北京的?你没有工作?”“待业。”“待业青年还有当保姆的?”李若君脱口而出。她很吃惊,心里说:保姆算个职业吗?既没有编制,也没有级别,走进别人的家庭,低眉顺眼,任人驱使,苦役一般地混回饭吃罢了,比乞丐也强不了多少。说得损一点,就是佣人、仆人、使唤丫头,小“老妈子”。她竟然愿意干这个?李若君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个保姆,仿佛保姆是他们一家的救星。现在,救星来了,她却又觉得不可理解。最需要的竟然是最瞧不起的。人,多么奇怪啊!“什么活都得有人干哪,您不是需要保姆吗?”没想到姑娘这么回答她。

“哟,我明白了。”李若君若有所悟,“姑娘,你这是学雷锋,诚心诚意来帮我的忙啊!”“您可别这么说。”姑娘腼腆地说,“雷锋帮助别人不图报酬,我其实还是为了挣钱。”“那是!工钱好商量,只要你干得好。”李若君说着,把姑娘引到里边,边走边问:“你会做饭吗?”“会。”“会洗衣服吗?”“会。”“会带孩子吗?”“会。”会。

样样都会,李若君放下了大半个心。进一步说:“咱家就三口人,活儿不多。早晨起来,打扫屋子,擦地,收拾桌子,整理床铺;吃了早点,洗孩子的尿布。”她把姑娘带到卫生间,边说边示范:“你看,尿布先用肥皂搓,再用清水投,投得一点沫也没有了,拧干了,用开水烫一遍,再晾到阳台上去。孩子的东西,丝毫也不能马虎。你听明白了吗?”“听明白了。”姑娘把她的话重复了一遍。

“行了,你记住,我可就不再重复了。你再跟我来!”她又把姑娘带到厨房,指点着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说,“这些,每天要收拾干净。咱家人少,饭好做。伯伯嘛(她是指沈教授,根据姑娘的年龄给她安排了这么个称呼,总不好让她跟着小外孙子叫爷爷),身体不好,给他吃得特殊一点。鸡、鱼都会做吧?这就成了,有不会的我再教你。这是孩子的专用餐具,奶瓶每天要消毒,先用肥皂刷干净,再蒸一次,开锅后至少蒸二十分钟。这个锅不干别的,是专门蒸奶瓶的。”她把直径二十八厘米的钢精锅盖打开,叫姑娘看那满满当当的一屉奶瓶、奶嘴、奶杯、小勺,一再叮咛说:“孩子的东西,丝毫也不能马虎,要绝对干净。你能做到吗?”“能。”姑娘像对所有的问题一样回答。

“那就好。”李若君满意地笑笑,直率地说,“我还怕把你吓跑了呢!原先来的保姆,一看见这么多奶瓶就烦了,让我听她的,改章程。那怎么行呢?培养人才要从婴儿时期做起,吃的、用的,可不能糊弄!奶瓶每用一次就得消毒。所以我准备了这么多,蒸一次就能用一天,省得你倒不过来。”“嗯,这样好。”姑娘不但乐于接受,而且颇为欣赏她的周到安排。

“那是咱们娘儿俩有缘啦!”李若君头一次感到这么舒心,拉着姑娘继续交代,“这儿是伯伯的书房,他在编教材,怕吵。他这屋我们谁都不进去。”给姑娘规定了禁区的界限。

正在这时,书房里传来一阵婴儿的哭声,沈教授抱着孩子,嚷着走出来:“尿啦,尿啦!快来吧,我可弄不了他!”“得了,得了,打今儿个起就解放你啦!”李若君笑吟吟地说。姑娘把孩子接到怀里,轻轻拍着,哭声立时止住了,小家伙朝着这个新来的阿姨报以甜甜的微笑。

沈教授和他的夫人一样,对这姑娘表示满意。

“你看,伯伯也喜欢你,你就留下吧。”李若君对姑娘说,“工资嘛,我每月给你二十,干得好再往上加,阿姨不会亏待你!”“不,我只要您十块就够了。”“为什么?你……是嫌少,故意这么说吧?”李若君有些不高兴了。

“不是,阿姨。我只能要您十块钱,因为,我只能在您家干半天。”姑娘解释说,看样子很有些过意不去。

“唉!”沈教授泄了气,看来这又是个指望不上的帮手。

“你也真是的,”李若君不满地瞟瞟这姑娘,“干整天的也多不了多少活儿,钱倒是能多拿一倍呢。姑娘,听我的吧,啊?”“不行啊,阿姨,我家里也有些……家务,离不开的。”姑娘轻声细语地说,但说得很坚决,似乎没有商量的余地。

“那……”李若君拿不定主意了,抬眼望望沈教授,征询他的意见。

没等老头儿出口,姑娘继续说:“放心吧,阿姨,半天的时间也可以帮您把家务安排好,午饭您不用管,我把晚饭也事先做出来,您到时候热一热就行了。”在没有更理想的人选的情况下,李若君夫妇交换了一下眼神,就这么决定了。试试看吧,有半个人也比没人强。

“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哩,姑娘!”李若君说。

姑娘微笑着说:“我叫凌芳,您就叫我小凌吧!”

小凌挺能干。每天早晨六点半钟,她准时来到沈教授家,顺便把早点也买好了带来。这个时候,正是这个家庭开始喧闹而忙乱的时候。小凌帮着李若君给孩子换尿布、洗脸,收抬床铺,洒扫庭除;而这时候,沈教授则可以安然地吃现成的早点。吃完之后,家里早已一切就绪,他把碗一推就可以立即一头钻到书房投入工作,一口气干上三个多小时,满意地把写好的稿子竖起来磕一磕,上厨房去吃午饭。午饭好像是变戏法变出来的,不用他们事先安排,有荤有素,都摆好了。特别是新鲜的黄鱼,买到就不容易了,何况又做得那么好。活鸡,买来现宰、现退毛、现烧,做得那么快。包饺子,拌馅、和面、擀皮、包、煮,一个人唱整出戏,不用人打下手。她还会炸春卷,豆沙馅儿的,肉馅儿的,素馅儿的……教授吃完了,把碗一推,又回到书房,躺在长沙发上稍稍打个吨儿,再开始下午的工作。这时候小凌就不在了,不过不要紧,晚饭她已经预备出来了,不愁吃不上。晚上嘛,沈教授就不工作了,和老伴一起含饴弄孙,享享天伦之乐,又觉得是一种休息了。一天一天,他感到很充实,很满足,生活恢复了原有的节奏。

对于小凌的工作,李若君也很满意。但她并没有过高估计小凌的能力,曾经以家庭主妇特有的严格去仔细检查各个环节。

“这是你洗的尿布?”她仔仔细细地翻检着,侧着眼睛看着小凌。过去来的保姆往往敷衍了事,尿布洗过之后仍是尿迹斑斑,和没洗差不了多少,以致使她不能不逐个检查。

“您看行吗?”小凌恭敬地等待她的裁判。

“嗯。”李若君没说行,也没说不行。这就是最高的评价了,对保姆不能夸,一夸就要退步。其实,她没找着毛病。尿布洗得很透灵,她自己动手也不过如此。

“这是你刷的奶瓶?”她在给孩子喂奶、喂水之前,先把瓶子朝着阳光反复审看,看看有没有什么没刷净的地方。以往的保姆刷过的奶瓶总是半透明,跟毛玻璃似的,非得逼着她重刷不可。

“您看行吗?”小凌小心翼翼地望着她。

“嗯。”还是这个评价。

小凌在做饭,李若君会突然问她一声:“昨天洗的伯伯的上衣呢?你忘了收进来,丢了吧?”“噢。”小凌端着炒勺,不用回头,轻声回答说,“大衣柜里,左边第三个抽屉里。”果然不错,叠得整整齐齐,和教授出门穿的那几件衣服摞在一起。

这样的审查、抽查、突然提问,不是所有的保姆都能应付得了的,做不到的就只好请你走。李若君倒不是故意与她们为难,而是不愿意降低标准,以歪就歪。不行的趁早打发走,免得搭了工夫,费了口舌,解决不了问题。她不能老是办超短期的保姆训练班,三天来一个,两天走一个。她希望从难、从严,挑一个称心如意的,长期留用。

小凌打破了所有人的纪录,日复一日,她已经在这里干了两个月。两个月,主人没有挑出她的什么毛病,那种“监督劳动”的味道渐渐冲淡了。

只是有一次,李若君从小凌买早点的布兜里拿面包时,里面掉出来一本书。她不高兴地说:“一心不能二用,卖什么吆唤什么,活都干不完,还看什么书啊,一个当……”她没好意思把“当保姆的”都说出来,小凌也完全懂了。她把书捡起来,咬着嘴唇,低声说:“这是我在公共汽车上看的。还有,买早点、买菜的时候,总得排队,站着也是站着,我就……”“你呀,在哪儿也甭看了,有什么用啊!”李若君说着瞥了一眼,发现那是一本《白居易与〈长恨歌〉》,“嗯?你从哪儿拿的?”“我买的。”小凌说。

不错,封底盖著书店的售书戳记。要不然,李若君还以为她偷了沈教授的样书呢。“唉,一个保姆看你的著作,也添不了什么光彩!”她心里这样嘲笑老伴,也懒得向小凌做什么推荐,说明作者“萧吟”是何许人。如果这本书拿在一位名人手里,退一步说,即便是她的一位同事,她也会说:“哟,您看喝们老头儿的书哪?您可得多指点啊,这是他出了‘牛棚’之后写的第一本书!”对小凌用不着,大大用不着了。只是口气缓和了一些:“要看回去看吧,干活儿的时候可不能走神儿!”好在从那以后,此类事件没有再发生,李若君和小凌之间也可以说是和睦相处了。

两个月来,沈教授的写作进行得很顺利,原来遥遥无期的工程,现在竟然只剩下一小部分了,就像从窗口可以看到的那座新起的高楼,大概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封顶、拆脚手架了。

他站起身,扶着窗台舒展一下有些板直的腰背和酸麻的手指,打开窗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春天的空气,蕴含着小草和嫩芽的气息。

人行道旁的花坛里,白皮松从苍黑泛出新绿,草坪的枯根也已“春风吹又生”,那株紫丁香吐出了一簇一簇的花苞,等花开的时候,老远就能闻见幽香。草坪旁边,匆匆走过一个青年,噢,就是小凌。她走得那么快,简直是在小跑,手里还拎了那么多东西:布兜、塑料袋、草篮子。能干的小后勤部长,一次采购的东西够这个家庭消费好几天的了。小凌的影子一闪,进了楼门。沈教授下意识地看了看手表:正是电梯的休息时间。小凌提着那么多东西,要徒步爬上六层楼!沈教授心里升起一种感激之情。十块钱,一张钞票,是李若君在商场里五分钟就可以花光的,却是小凌一个月的工资!十块钱,她干了多少活儿?不要说吃、喝、穿、住,仅仅为沈教授换来了宁静与专心致志,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洋洋数十万言的著作,是靠她的无数细碎的劳动铺平了道路才可能写出来的,正像一条又宽又平的大马路修成之前,先铺上的是一粒一粒平淡无奇的石子!“这孩子真好!”沈教授由衷地这样想。清高的老知识分子又是这么极易激动,他觉得很有些对不住小凌,只是把她看成花钱雇来的保姆,而没有当成个孩子来关心。她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助吗?没有问过。甚至没有和她说过话,一句也没有说过。无论什么饭菜,总是教授先吃,吃完就走。小凌吃的什么,他不知道,也从来没有问过。只是有一次听见厨房里李若君和小凌的对话。“小凌,你吃菜啊!”“阿姨,我不爱吃鸡,不爱吃鱼。”就没有下文了。不爱吃?真的不爱吃吗?那只不过是让你们吃得心安理得罢了。这么一想,沈教授觉得不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唉,等赶完了稿子,和她谈谈,也得让她当心一下自己的身体,这孩子最近一天天显得瘦弱了。

可是,没等他来得及这样做,有了“情况”了。一个闲得没事干的老太太来串门儿,告诉李若君说,小凌每天下午压根儿就不是忙自己的什么“家务”,而是按钟点儿地出入另一人家,可不知是干吗。李若君刚刚平静下来的心又乱了,小凌究竟是什么人?她干什么去了?两个月来,竟然一直瞒着我!联系到报上的那则消息和社会上的种种传闻,不能不令人重新提起戒备之心。

“天可度,地可量,惟有人心不可防!”沈教授叹息了,用白居易的诗表达他的感慨。

“姑娘,做人第一是要诚实,你不该欺骗我们!你们这些当保姆的,没有一个说实话的!”第二天一早,小凌刚刚进门,李若君就冷冰冰地对她这样说。

“……”小凌不知所措地忽闪着眼睛。

“你每天下午背着我们干什么去啦?”李若君开门见山,不准备绕圈儿。

“噢,”小凌平静了,恭敬而又自尊地说,“和在你们家一样,给人家当保姆。半天,每月十块钱。”“撒谎!”李若君立即抓住了把柄,“我早就对你说,给我于整天的,每月给你二十块,你都不干。你倒跑两个地方去挣两个十块?十加十等于二十,你再没有文化也会算这个账吧?”突然的吵嚷,把里屋的孩子吓哭了。沈教授只好又走出书房,充当代理保姆。

“我来吧,伯伯,别误了您的工作。”小凌抱起孩子,轻轻拍着。眼圈红红的,但她忍着,没让眼泪流下来。作为一个保姆,她不能和主人一样发火,一样大声嚷嚷,只能强制着自己做尽可能的解释:“阿姨,您听我说。您不知道,我有我的难处。我每月必须挣够二十块钱,又不能整天工作。每天中午,我得赶回去伺候我妈。这样,就只能把一天分成两半,好挤出中午的一点时间。要是于整天的,不管在谁家也不能中午回去呀!”几句话,竟使李若君默然了。

“你的妈妈,她病得很重吗?”沈教授本不愿加入这婆婆妈妈的吵吵,听到这里,却不禁关切起来。

“哦,她离不开我。”小凌回答得很含糊,似乎不愿意就此多说。

李若君,这个当了大半辈子护士长的人,职业的恻隐之心早已把刚才的怒气冲得无影无踪了。她自己也有女儿,她懂得母亲和女儿的心是联得多么紧,一跳一颤都是互相牵动的。她的女儿像小凌这个年龄的时候,正在大学里念书哩;而小凌,一样的人,一样的女孩儿家,却在这样的青春妙龄出卖劳动力,做那些卑微、繁重的活儿,为的是挣到二十块钱,还要奉养卧病的妈妈!“可怜的孩子,我委屈你了。为了你的妈妈,你每天下午就不要出去干活儿了,我每月给你二十块钱!”李若君扶着小凌的双肩,完全真诚毫无造作地说。

小凌自尊地笑笑:“阿姨,我哪能白要您的?自食其力是光明正大的。您不用可怜我,‘可怜’这个词儿,听着挺不舒服的。”一个为人师表的教授,一个救死扶伤的护土长,这时都找不到合适的言语了。

一切又恢复平静,平静得和以前一样,天天如此。

生活像一条溪流,不舍昼夜地向前流去。有时,它很平缓,平缓得没有浪花,没有声响;有时,峰回路转,崖断瀑飞,平淡无奇的水滴霎时间幻化成云间坠落的璀璨珠机!那时,你会惊叹:啊,多么壮观的水!一个偶然的契机,使得沈教授生活的溪流在平缓之中骤然激起了冲天浪花。这,也许是他的暮年中永远难以忘怀的。

又是一个早晨。

李若君刚给孩子喂完牛奶,急切的门铃声和杂乱的喊叫声惊动了这个宁静的家庭:“沈教授,您家的保姆晕倒了!”啊!沈教授的心一阵紧缩。他急急忙忙打开门,邻居们七手八脚地抬进来昏迷不醒的小凌。

“她,她这是……”沈教授被这突然的事变吓坏了。

邻居们嘁嘁喳喳地议论着:“唉,一个姑娘家,累成这样子!”“是不是有心脏病根儿啊?”只有前任护士长李若君在慌乱的人群中保持着医务工作者特有的冷静,她仔细地把摸着小凌的脉搏和胸口,判断着:“可能是低血糖,也可能是脑贫血……”“‘可能’,‘可能’!”沈教授发火了,“还不快送医院!”一句话提醒了李若君,她立即去打电话叫救护车。

车来了,人们把小凌抬上车去。她好像有些清醒了,嘴动了一下,并没有说出话来。沈教授也要跟车走,被老伴拦住了:“得了,别添乱了,你去有什么用?在家给我看着孩子!”车子开走了,邻居们议论着,感叹着,怀着各种心情离去了,留下的没有说出口的讥刺和抗议,变成一团令人发冷的空气。

奉命留守的沈教授在家里坐卧不宁。他自知是罪魁祸首,心中只有焦急和内疚。

这时,他才注意到了掉在门边的一个布兜。那是小凌每天提来提去的蓝底白花的布兜,里面露出用塑料袋包装的、切成薄片的精白面包,那是为教授买的早点。

一阵酸楚冲击着沈教授的泪泉。他极力克制着自己,俯身拾起布兜。他的手在抖吧?面包滚落在地上,并且掉出一叠厚厚的、装订成册的稿纸。

“什么稿子?她从哪里取来的?”他本能地把稿纸捡起来,看看封面。

封面上写着:论《长恨歌》,署名:凌芳。

惊奇,诧异,都不足以形容沈教授此时的心情,他怀疑自己的视觉神经。完全不可思议!怎么可能呢?一个二十三岁的小姑娘、一个保姆,跟这厚厚的一叠稿纸,怎么能够联系在一起!教授茫然了。在他的眼前——菜篮、炒勺……奶瓶、尿布……搓衣板、肥皂泡沫……煎煮中药的砂锅……她哪里还有时间呢?要伺候两家的吃穿,还要照顾卧病的母亲。除非她是一部机器,不用休息?是的,教授仿佛看得真真切切——在一间小小的陋室里,母亲的病榻旁,夜深人静之时,小凌终于摆脱了一切缠扰,伏案执笔,激扬文字。只有在别人沉睡于梦中的时候,她才是一个自由的人,让文思毫无羁绊地在夜空中奔驰。一夜,又一夜……教授急不可待地翻开稿纸。

第一页,简短的“引言”:如何评价白居易的《长恨歌》?萧吟先生在《白居易与〈长恨歌〉》一书中写道:“诗人所创造的唐明皇和杨贵妃的形象,他们那种对爱情坚贞不渝的精神,是和当时人民对爱情的看法相符合的。歌颁爱情的专一和坚贞,是这篇作品的主要思想。”这种分析恐怕并不符合诗人的创作意图。白居易曾明确地在给元稹的信中说:“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以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然千百年后,安知复元如足下者出而知爱我诗哉!”那么,诗人的创作初衷、诗的主题、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到底是什么呢?本文谨发表拙见,愿与前辈萧吟先生商榷。

沈教授大大吃了一惊。这不仅是一篇气概不凡的论文,而且指名向他挑战,大有将他那本书的根基动摇之势。如果这出自他的学生之手,他一定会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来表达老师的兴奋和鼓励。然而,对于小凌……唉,惭愧啊!他激动地掂着这一叠稿纸,觉得有千钧分量。稿子显然是断断续续写成的,用的是各种规格的稿纸,有红格的,有绿格的,有五百字的,有三百字的,然而字迹清晰、整齐。最末一页上写着今天的日期:“凌晨四时完稿”。沈教授心里一热:啊,她一直写到天亮!刚刚写完就带着,是拿给我看吗?不像。小凌显然不知道,她要与之商榷的“前辈萧吟先生”正是她两个多月来伺候得周到人微的我这个老头儿啊!她是……是了,一定是打算趁中午“下班”的时候寄出去,投给某一家刊物,公开和我论战。

沈教授无法抑制心情的亢奋,这种亢奋是缺乏事业心的人永远也不能理解的,正如只有运动员才真正懂得什么叫“竞技状态”。君不见动物园里那懒洋洋的雄狮吗?没有对手的英雄是寂寞的,宁可输与强者也不甘在寂寞中死去。盼望啊,沈教授一直盼望着后来者。然而,面前的这位对手,这位虎虎有生气的小将竟然出现得这么奇特,这么突然,以致使他毫无思想准备。他多么想和小凌酣畅淋漓地谈一谈!可是,她……她现在怎么样了呢?电话铃响了,是李若君打来的。

“小凌怎么样?”沈教授急切地问,连声音都有些发抖。

“好了,没有危险了。”话筒里传来前任护士长轻柔的声音,“经诊断,是脑贫血,不要紧的。大夫说,她是劳累过度,睡眠不足。给她吃了药,现在睡着了。”“噢!”沈教授轻轻地、轻轻地放下了话筒,像是惟恐惊忧了小凌。完成作品之后的睡眠是香甜的,不要惊醒她!她睡了,教授的胸中却沸腾着。

生活,不是溪流,而是奔腾咆哮的扬子江。它艰难曲折地在悬崖陡壁之中突进,一旦冲出了三峡,就豁然开朗,一泻千里!看啊,多么壮阔的江流!小外孙子也在婴儿车里睡着了,睡得那样香甜。沈教授轻轻带上门,回到书房。在他那神圣的文学领地里,郑重地把刚刚看了“引言”的小凌的论文摆在自己的手稿之上,全神贯注地读下去……

(发表于《当代》1983年第6期。收入:《新时期女作家百人作品选》,海峡文艺出版社1985年出版;霍达小说集《红尘》,花城出版社1988年出版;霍达小说集《魂归何处》,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年出版。1984年由作者改编为同名电视剧,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录制)

后妈是小三(三)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后妈是小三(三),欢迎阅读与收藏。

当我慢吞吞走到我们学校大门时,我一眼便看见我的小三后妈的红色奥迪车。随后我便看见我的小三后妈站在车边上。我走过去,小三后妈忙着打开车门,一边往外拎东西一边说:你爸爸出国去了!等他回来给你补一个生日宴吧!我给你买了牛排,还有从法国带回来的鹅肝,都是你爱吃的!我给你买了两套衣服,给你卡上打了一万块钱,你自己买个首饰吧!我心不在焉的应付着,心想还不都是我爹的钱吗?!不过是挺会做人啊!怪不得能抢走了我的爹!

小三后妈说还有事,急忙忙地走了!我拎着大包小包往宿舍去。到了宿舍,真是饿了,打开盒子的包装,拿出牛排鹅肝的吃起来!哎呀,有钱真是好啊!这样好吃的东西!我又想着给甜甜她们留点,但她们要明天晚上才回来,等到那时候会不会坏了呢?毕竟现在四月份,天挺热了,又没有冰箱!

我一边吃一边想事情。就我十岁那年,我还在上小学,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感觉我的爸妈不像从前了!我问我妈,她说没有的事!终于一天晚上,我睡梦中听见他们的争吵,他们离婚了!我爸爸有小三了!小三就是他的漂亮的女秘书!

我妈要了属于她的东西,我爸爸要了我的抚养权!我妈临走对我说:她到深圳去创业了!等她稳定了,就来接我走!又说如果小三敢对我不好,她回来就撕了我爸的皮!我说我爸的钱妈你咋不多要点?我妈说她只要属于她的那末多!其他的不要!做人要有骨气!我说属于你的有多少?我妈说二百万!今生不混出个人模狗样的都不姓张!

我妈上深圳创业去了。我留在我爸这里,小三后妈挺着大肚子也来了!凭心而论,我的小三后妈对我不错挺好的!

但我就是不想答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