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落的青春:第一章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沦落的青春:第一章,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章
假如小城的天空没有落下冰雹或者雪花的话,那么这里的天空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即使在这里长住的居民也很难看见有什么不同的时候。但是这一切都是从引进外资以后才发生改变的。你应该知道那些所谓的工厂就像是被外面遗弃的孤儿一样,当它们跑到这里来后就被这里的人们收留了。它们立了根,发了芽,然后就源源不断地往这里的空气中排出浓浓的雾气。当那些雾气飘到空中遇到雨滴的时候,就又会落下来,于是满地尘埃,车马过处烟尘四起。树木们也难以逃脱这样的噩运,微风过时,灰尘便从叶子上倾倒下来,因此人们都把行道树说成垃圾桶。假如有人细心观察,那么他一定会发现长胡子乞丐的长胡子结成一块块的,也大抵和那些灰尘脱不了关系。
不光这里的工厂像是孤儿,其实小城大抵也像是被这个世界冷落而遗弃的孤儿。倘若有人去外面问起城关镇,那么他们一定会告诉你没有这么个地方,并且大笑说你神经病。
然而自从我睁开眼看见这个小城的时候我就深深的爱上它了,即使是现在我也保持着儿时趴在窗台上观看烟囱的爱好。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像今天这样的天气最适合观看了。
此时,太阳已经缓缓地升了起来,但是它依然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一样躲在山后面,待到终于出来的时候,脸都羞红了。
小城的早晨很少有风路过,所以那些从烟囱里溜出来的尘雾都是笔直的。有时候老师让我们画直线,我们总是画得歪歪斜斜的,老师很生气,这种生气并不是一般的生气,他让我们站在窗前观看那些从烟囱里偷偷跑出来的烟雾,他说:你看!它是那么直!这一看就看了半个小时。你应该知道,让一个天真好动的孩子一动不动地站半个小时是多么无趣而残忍的事情。
太阳的红晕都变成刺眼的白光了,而那些笔直的尘雾却在阳光的对比下显得更加的漆黑。你若看过那些地摊上卖的科幻小画册,那么你一定能够想象,它们就像飞碟脚下的光柱只不过是黑的吧了。有时候语文老师为了让我们明白烟柱是多么的黑,便拿它和煤老板作比喻,他说:你们看那烟柱,简直比煤老板还黑。当时讲台下的同学们哄然大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笑,但是我敢断定煤老板不是黑的,因为我老爸的脸蛋白得要命。
自从我学会做饭的时候,我就常常为了观看那些烟柱而耽误了做饭的事情,但是当你发现犯了错误之后就已经来不及了。
今天依然一样,当我闻道一股焦糊味溜进鼻子里来的时候,鸡蛋已经在锅里燃成了一堆灰烬。
我铲了那些灰烬,然后重新把一个新鲜的鸡蛋打烂后放在里面。刹时间鸡蛋就煎好了,我从本子上撕下一页纸后包在里面,背著书包朝学校跑去了。
临去的时候我还顺手把那一包灰烬也带了出去,我不想让老爸认为那是我为他做的早餐。
我所在的那所小学,是小城唯一的小学,因为是唯一,所以当它被创造出来的时候就坐落在县政府的傍边了。按照民间的说话,这样的话干部子弟上学就不用走很多路,而农民的孩子身体好,很能走。
小学的位置是在1999的对面,只要是从我家过去,总要经过很多弯曲的小路。因为傍边房子的关系,小路只有在太阳爬得最高的时候才见得一些阳光。在小路的两侧零星地布置了一些早食店。虽然是店,却也不大,就是一间小而破旧的屋子,再在外面搁置一块摊板,就成早食店了。早食店里有卖油条的,也有卖油饼的,但是还是卖包子的居多。从事这些行业的,都是一些无业又不愿意出门的女人。
我穿过了几条弯巷,就来到1999上。因为是早晨,所以1999上面还是静悄悄的,除了远处机器嚎叫的声音外就听不见有其他动静。可是我走出没多远,就忽然听见一些嘈杂而零碎的说话声朝着这边飘来了。我加快了脚步,想在他们的前面走过1999跑进学校里。但是一切都太迟了,你应该知道他们的速度就像追逐兔子的野狗一样地迅速。他们是出名的恶棍,在警察的追逐下练就了所向披靡的跑步本领。
他们望见我了,我从他们的眼神里望到了不祥的预兆。他们总是常常欺凌别人,从别人被压抑的愤怒里得到欢笑和快乐,并用自己的拳头在别人的身上实现着他们的人生理想。
恍然间,我感到了自己的不幸,那些混蛋一般是不走这条路的。但是现在,他们就在我的后面,而且越来越近,几乎就要碰到了自己。
他们在后面窃窃私语,不时传出一些阴险的笑声来。或许你能想到,那些混蛋正在进行着某项预谋。
他们很快就跟上来了,但是似乎并不想走到我的前面去。他们走到我傍边时就不再加快速度,而像一个半圆一样围在我的周围。我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但是他们现在的眼里似乎没有丝毫的恶意,一切都是十分和善而友好的。
听说你喜欢我们班的郝阿福,是真的吗?
对我说话的是一个胖子,他的脑袋有一个二十斤重的西瓜那么大,脖子细而长,很难想象这么细的脖子是怎样把那个西瓜大的脑袋支撑起来的。在他周围的都是一些相对干瘪的家伙,他们瘦得就像是被晒干的枯树条。
他叫薛小虎,是他们中间的老大。他只由一个娘养着,没有人知道他老爸是谁,或许连他老妈也不知道。于是有传闻,说他老爸是铁匠阿四,理由是:只有阿四才能生出这么健壮的娃来。也有人说是长胡子乞丐,但是这样的谣言很快就被消灭了,因为长胡子乞丐某一天喝了酒后公开承认,他并不喜欢薛大美(薛小虎他妈)那个婆娘。后来人们一致认为的结果,只能是县长了,因为县长喜欢逛窑子,而且避孕措施常常不到位,留下了后患,而且当人们这么说时薛大美也没有出来辟谣,所以这样的结果大抵是事实了。
没有这种事,我没有喜欢他。我说。
我原以为薛小虎喜欢上了同他一样健硕有力的郝阿福,这下是来找麻烦来了,但是薛小虎并没有找我麻烦开始我是这样认为的。
哟哟,还装呢你,瞧你脸都红了,我帮你泡她如何?
不用。我边说边加快了速度,然而他们依然像一根尾巴一样地跟着。
我帮你泡她呢!
不用。我又重复了一遍。
假使你也有过同样的经历,相必你应该知道当时我紧张极了,心脏就像地震一样地跳动。
他们一直不断地鼓动了很多遍,我却只说不,他们到后来终于不耐烦了,豺狼的本性终于露了出来。他们抢走了我的书包,脱掉了我的衣服,随后在我的衣服上留了很多字,那些字歪歪斜斜的,我十分厌恶它们,假使学校出了新规矩,可以不用穿校服上学的话我一定把它仍进臭河沟里。
他们随意在我的衣服上乱画一通后就十分满足地离开了,经过我身边时还不望往我后脑勺上拍一巴掌,其中一个人还吃着我刚煎好的鸡蛋。在我的记忆里,我深深地记得这一巴掌,它就像被利刃划破的伤痕一样深深地埋进我的脑海里,也深深地划开我未来的道路。
我从地上拾起了我的衣服,衣服上满是灰尘,还被污水弄湿了,充满了一种工业化学用品的刺激气味。
我拿起后瞧了瞧那些字,当时我就觉得即使被罚在走廊上站几个小时我也不会把衣服穿在身上,甚至不会让老师看见。
当然,假如不是校长执意要我穿上的话,我一定会这样做的。
我把衣服折了起来,然后塞进书包里,然后心惊胆战地朝学校走去。这所唯一的小学,大抵会和其他小学一样,当你进入校门的时候一定会被告知要穿好校服,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校长居然亲自到场。他刚望见我就狠狠地批评了我,从我的狼狈相看出我是跟人打架了。他还问我校服的下落你应该知道能够当上校长的人都是多么聪明,他从我的书包里找到了衣服。我本以为刺激的气味会使他不那么仔细地观看那件衣服。但是我错了,他望见了上面的字:校长,你个混球。当时他的肺气炸了,要不是做了两口深呼吸,想必早就归了西。
校长缓过气来后就拉着我的耳朵朝里面走去,拉耳朵的力度就像每年一次的拔河比赛一样。我径直被拉进了办公室里。办公室里有一块镜子,这块镜子是专门为受体罚的学生准备的,只要犯错的学生往镜子前一站,他们就能看清自己的错误以前我对此深信不疑,但是从今以后这一切想法都变了,镜子并不能让自己看到自己的错误,而是看见了自己被欺凌的狼狈相。校长让我站在镜子面前,脚尖和鼻子顶在镜面上。这时我看见我的耳朵红红的,但是一点疼的感觉也没有。我一连站了四节课,当时我的腿已经麻得不行了,要不是我把重心移到脑袋上,然后使劲让脑袋向前靠的话,我一定会朝后摔倒在地上。假如果真如此的话,想必医生同样会对我说那三个字:还有救。
站完了之后,校长让我请家长,我说:我家长忙卖药,没空。校长也不追究,让我扫一个星期的楼道和办公室。我照办了。
据历史记载,我这次的体罚是这所小学有史以来第二重的。我发挥着想象力,想到:第一重的一定比我多站了两节课,多扫了一周的楼道和办公室。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据小道消息称,第一重的是被弄死了,至于是怎样死的没有人知道,只知道是死了。我却听时早也吓出了一身冷汗,直直感叹:幸好我才是第二。
我回到家里的时候,两腿已经不行了,我感觉它们就像两根木头一样长在我的脚上,即使我用力敲打它们也没有反应。这样的结果是我始料未及的,我想这样的状况是不因该在一个十一岁的大人身上发生的。
我到了家里就把衣服放在盆里泡起来,我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怕我老爸望见,我说过我老爸就像一根木头一样,他在家里只是在楼下人的天花板上踱来踱去的,丝毫不会关注王若西的事情。
到了第二天,我被体罚的传闻就被传遍了。若是以前,他们一定会为天天望见王若西在楼道上扫地而感到莫名其妙,或许还以为是雷锋精神在我的身上发生了作用呢。但是当我被体罚的消息传遍小江南北的时候,他们心头的疑惑就解开了。
自从那时候起所以人的眼光都变了,之所以变,并不是我成了令他们崇拜的英雄,而是成了他们的闲时的谈资,发泄和实现人生理想的对象。我前面说过,我就是一只羔羊,一只孤独的羔羊。
即使是在一向对我并没有坏映像的吴老师眼里,我的形象也坏到了极点。之所以坏并不是因为我被体罚的事情,而是在我作文本里的一幅图画。你或许知道那天薛小虎他们不单单在我的衣服上画了字,而且还在我的作文本上留下了一只看似乌龟的形象。当我发觉的时候已经是吴老师把我看坏了的时候了。
吴老师之所以不喜欢乌龟,是因为他姓吴,和乌字同音,于是常常被人们用乌龟来取笑。这次在作文本上看见乌龟,自然是被气坏了,大抵是在深呼吸了一口气(比校长少了一口)后才缓过来的。
同昨天和以往的昨天一样,我的书包里依然包裹着两只煎鸡蛋,一只已经是成为灰烬了的。
当我路过1999上的时候我小心极了,我并不想那些家伙再在我的衣服上写下校长,混球的字样。但是幸好,这次并不见他们。其实在以后的许多日子里我都并没有望见他们从这里经过。
其实,无论发生怎样的变化我都不足为奇,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就慢慢习惯所有的变化。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很早就来到了教室里,这种早并不是一般的早,当我进来的时候却只有一个人在教室里。或许你会认为那位比我更早来的是学习委员,但是你猜错了,她叫郝阿福。假如你对以前的文字有所映像的话,那么你一定知道她就是那个体格健壮的胖姑娘。
在往昔的日子里,她曾也是对我冷嘲热讽的,时不时的还拿着语文课本敲我的后背。但今天的她似乎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她那一双狭窄的眼睛里透露出一丝害臊之气,似乎是一个从不把自己当做女人的人终于认识到自己是女人了。
若西,听说你被体罚了?她问我。
是的。我说。
我们接下来的谈话就像是查户口和被查户口一样。到了后来也就是第三个人进来的时候她倏然间把一张纸条塞进了我的脖子里。她这突然的举动显然是不想被第三个进来的人望见,但是很显然他已经知道了,他的眼睛似乎比做贼的还要灵敏。
直到上课时我也还是战战兢兢的,纸条紧紧地握在我的手里,却是早已被汗水弄湿了。
有人说好奇心是成为一个科学家的潜质,我是一个很有好奇心的人,但是在老师包括我在内的人都并不认为我有成为科学家的潜质。因为科学家首先都是要拆东西的,但是我只喜欢看东西,比如眼前的这张纸条。
纸条在我的手里捏了好久,但是我一直没有展开来看。从郝阿福畏畏缩缩的眼神里我看见她希望我这么干,却又不愿意我真这样干。
但是我还是把纸条展开了。此时,郝阿福的瞳孔几乎倏然间缩成了一个小点。
皱皱巴巴的纸条上是这样写着的:
我是一直胖蝴蝶,希望借你的肩膀让我停靠。
原本下面还有一行字的,但是在我还没有一睹芳容的时候,纸条就被薛小虎夺去了。他的动作就像是一只老鹰从鸡窝里把一只小鸡偷走一样的迅速。
我没来得及阻止,或者是我并不敢那么做。
你愿意给我肩膀吗,若西?
薛小虎站在教室中间的课桌上,念字的时候头一点一点的。你能够想象,这模样就像是一只正在说话的鹦鹉。
随着薛小虎西瓜般的脑袋的最后一次抬升,教室里刹那间人声鼎沸,哄笑声震撼着空气。
郝阿福受不了这样的刺激(或者说侮辱)离开了教室,当她再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周以后了。
大抵是从那时候起,我的心里便有了这样一个想法:作为一个十一岁大的男人,应该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伤害,十一岁以后也应该这样。
随着放学的铃声响起,人们也大抵把刚才的那个笑话遗忘了,他们甚至都不会记得郝阿福曾经写过纸条给我。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是无法忘记的,因为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笑话。
等到我扫完办公室的时候,学校仅有的学生都离开了,仿佛这个喧嚣的世界突然宁静了下来。这样的宁静让我很舒服,仿佛自己脱离了尘世,遨游在梦中的天际里。
从学校出去后,我就从另外一条小路离开了学校。那是一条更加破烂而偏僻的小路。从那里过去,周围都是一些破败的房屋,只有少许的飞禽爬虫还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走那条小路,但是下意识里,我觉得我喜欢那里。
我记得我上一次走过那里的时候是在一年前的时候,然而时过几年,那里的景象还是像先前一样。我依然在那里发现了很久以前留下的瓦屋以及一些残垣断壁。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座地公庙。庙里端坐着一位地公,但是因为年久失修里面的白色石灰已经露出来了。我之所以对这里印象深刻并不是这位奇形怪状的地公,而是藏在这里的小虫子。我记得以前经常可以在这里抓住一些地牛,还有一些百足虫。地牛钻进沙土里,沙土上面便留下了一个圆锥形的小窝,只要用手指一扣,地牛便被挖出来了。百足虫是可以爬墙的,你可以在它还没有动静的时候,悄悄走过去,然后向着墙上一脚,它便在你的鞋底下毁灭了。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野猫野狗猫头鹰之类的也会躲在这里。
我走进了地公庙里,把书包扔在一堆杂草上。
许久不见,地公庙里的地公身上的红漆已经剥落殆尽了,露在外面的全是灰白的石灰。
我细细的观看了地公庙里的状况,里面依然藏着一些百足虫,但是却不见地牛。有人说地牛在天气转寒之后就不再出来了,大概确是如此。
我在干草上躺下,用书包垫在脑袋下。此时仿佛这个小小的地公庙里便是一个小小的世界,一个属于而且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
恍然间,我想到了理想,但是脑袋里却是空空如也他娘的,四眼睛才有理想。
一想到自己是没有理想的,于是忽然间轻松了不少。
当我起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只见太阳早也西斜,山头上也只留有一片红霞。
我起身离开了,但是没有一丝留恋,即使我是那样的喜欢这里。
接下来的路依旧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假如不是脑子有问题的人是决不会从这里过的或许,我应该承认自己是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我原以为这片区域已经是完全处于死寂中的,但是在小路尽头的不远处,我又望见那间古董般的夜总会。它叫兄弟夜总会,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创造出来的,但是在我老爸还没有成为煤老板的时候它就已经存在了,那时我的老爸刚满十八岁。在老妈还没有离开的时候,每当提起兄弟夜总会,老爸先是兴致勃勃的,然后就是满脸抱怨的表情。他说,以前兄弟夜总会里的酒都是小城里最好的,香烟大概也能算上第一。那时只要他们去兄弟夜总会,总能把里面的东西吃个精光,还害怕把兄弟夜总会给吃穷了。然而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这里卖起了最劣制的香烟和白酒,然而生意还是同样红火。
当我路过兄弟夜总会门前的时候,我见识了它的红火。
兄弟夜总会是在一栋孤零零的三层楼房里,周围的房子大都被领导的拆迁令和挖掘机毁灭了,只有一堆堆的砖头和一辆生了锈的挖掘机停在那里。仿佛拆迁工作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便倏然之间停了下来,就如同一只蚊子被树脂冻住了,以后就保持着当时的那副模样一样。
因为周围的房子都被拆了,所以兄弟夜总会的周围就空出了很大一片空地来。在空地上有无数的自行车,你应该知道这样的自行车是只有一些低收入的学生才会使用的。
老爸以前说,这里的音响设备也是最好的,我想现在它依然可以保持着这一殊荣。我没进夜总会门里,但是站在外面就已经感受到大楼的震撼了,假使我是一个聋子,那么我一定会被这突如其来的地震吓一大跳。
过了兄弟夜总会后,是一条较为宽敞的泥巴马路。
小城的夜晚大都是冷冷清清的,除了许些工厂还在嚷嚷以外,路上都是很少有行人的,现在的1999正是这番景象。
我回到了家里,家里的灯光较往常亮了很多,我知道是有客人到家里来了。
客人是一个长着许多长胡子的人,在前面我有说过他就是那个向我老爸推销药粉的人。
那人见了我也不惊奇,因为在此之前就已经见过几面了。
老爸从没有向我介绍他姓什么名什么,但是我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人们都叫他常叔。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也是很有讲究的,这样的话警察就只知道他叫常叔,只要是查就只能查到常叔,而常叔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所以终于也逮不到人。
对于他们的生意,我是向来没有兴趣的。
我随便扫了他们一眼就回到房间里去了。进了房间就好像进了一间劣质的隔音房一样,偶尔还能听见他们大叫好!就这样!或者就这样!好!。
小城已经完全进入到黑夜里,黑夜里的动物永远是疯狂的,人也是这样,黑夜里的人就像是一群豺狼。
我曾想过:有一天我会像豺狼一样在小城的夜色下疯狂地飞驰着,在1999上,我迎着强风,闯进前面无尽的黑暗里。
我把书包扔在地上,然后趴在窗台上继续望外面的风景。我平时很少在晚上观看小城的夜色,因为趴在窗户往外一望,除了零星的一些灯火以外就不见其他景象了。然而今日,似乎一切都不同了,我眺望着小城,以及淹没在杂乱的房屋下的弯曲小道,我想着,现在那些小道上会有多少疯狂的事情正在发生呢?或许明天早上警察同志便会得知某条小道的拐角发现了一具不见了脑袋的尸体,又或许是某位老太婆丢了几只鸡而已。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对疯狂痴迷了起来,但是我发誓在此之前我是一个十足的乖孩子。
黑夜,疯狂他娘的就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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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失忆
晓梦醒过来时,只看到睡着的皓辰守在她旁边。她环顾四周,便认出这里是医院,卡白卡白的场景映射在她的眼中。我怎么在这里,晓梦问自己,她尝试回忆,却什么也想不起,反而头痛得厉害,晓梦痛得叫了出来,这叫醒了皓辰。
晓梦你醒了?皓辰难以置信。
晓梦你怎么了?医生,医生!这是晓梦再次晕过去时朦胧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下午3点,晓梦再次苏醒过来,她认出了皓辰,
皓辰,我怎么在这里?
你出了车祸。
我出了车祸?我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
皓辰宛然一笑:不记得了是好事,先不要想那么多了,好好养伤。
陈南呢?
听到这三个字,皓辰削苹果的手抖了一下,但好在刀片没碰到手指。
你好好养伤,提他做什么。
陈南怎么了?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晓梦。。。你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吗?
我。。。好像记得我和陈南出去吃饭,然后。。。然后我就不知道了,是然后我们就出了车祸吗?那他有事吗?晓梦变得焦急起来。
皓辰愣了一下:只是这些吗?
。。。还发生了什么吗?我只记得这些,其他。。。其他事为什么我都想不起来了?你先告诉我陈南怎么样了,他有没有事?
。。。他很好。
是吗,他怎么不在这里呢?
皓辰看着晓梦:他应该在这里吗?
是,是啊,他是我的男朋友不是吗?
皓辰愣在那里,想到晓梦刚刚说到男朋友脸上的红晕,他的心不小心痛了一下。
他有事啊,你忘了他平时工作都很忙。。。
讨厌,橙橙不爱梦梦了。晓梦把头缩进了被窝。
晓梦睡过去后,皓辰思考着晓梦的性情怎么会大变,她怎么会变得对陈南如此依恋,她给他的感觉好像是。。。。。。爱,她爱着陈南,皓辰想到这里不觉倒吸一口凉气。现在要怎么办,晓梦的记忆不仅退回到3年前,而且好像还忘了陈南是仇人这回事,要不要告诉晓梦真相,可她丝毫不记得和陈南吵架以及分手的事,皓辰突然想起陈南现在还不知道晓梦出车祸的事,他决定给陈南打一个电话,不管怎么样,好歹试一下他的口气。
皓辰找出晓梦的手机,好在她还没删陈南的电话,拨过去却听到一阵盲音,电话没通,难道陈南已经不在这里,皓辰想着。
睡熟后的晓梦可爱得像个孩子,皓辰也有很久没有见过她这么安静的时候了,他记得上次看到她这副模样好像还是8/9年前,从那以后,晓梦就变得冷漠冰凉,让人难以接近。
第一章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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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认识他是在一所农村学校,开始喜欢他是在一所娱乐场所,开始,哦不,最终离别他是在第三者出现之后,就这样荒废了青春,会痛的十六岁!
他的选择淡定了第三者,而我的选择才回到原初......
傍晚,我与吴芯来到汽车站,准备乘车回她家逗留一晚,坐在公交车上的我们无话不谈,而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屏幕显示这是我的男朋友的来电,我接听起
喂!你在哪呢?
我?我准备去吴芯家借助一晚,怎么了,有事儿啊?
吴芯?你现在在汽车站?别动我马上到,千万别走!说完他就挂掉电话,好像正赶在来的途径上。吴芯见我一脸凝固,便问我在怎么了。
我转身向吴芯解释道:吴芯,我男朋友他正在来的路上,不让我走!对不起,我可能不能和你一起去你家了!
很显然吴芯听后大怒:什么?你就这么听他的话?你们才在一起两个多月,你就要?好啦,如果你执意下车,我便不留,但你想好了,如果你下车,我们就绝交!
莫名其妙,我的眼泪已经淌满了整张脸!吴芯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他也是我最爱的人,我该怎么办呢?想着车已经开动,刚扭过一个路口,手机又响了,我随手接听喂,你在哪呢?我已经来汽车站了,我怎么没见你?他很急切。
我含着泪像汽车站望去,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儿,我看见他了,我已经说不出话了,勉强告诉他:关尧,对不起,车子已经走了,你现在向对面看,它就在你的对面!
你......你去吴芯家,对么?他很结巴。
我......对......我很勉强。
下车!可以么?今晚去我那儿,我姐和我妈妈都在,下车,好不好他在对面示意着摆了摆手,我挂了!只是对旁边的吴芯感到不公平。
停车!我鼓起最后一点儿勇气喊道。
对不起,吴芯,我很爱他!说后,我便向前走去。
退票!我对司机说道。
退票可以,但是钱不能退了!司机茫然回答道。
没关系!我现在才在意不了那么多,我只知道,用最后一点儿力气跑向对面!穿过马路,闯过红灯,所以的大小车都停下来了,我只是一鼓作气得抱住了他,这一刻,问我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暖流。我们在回去的路上说了 很多,包括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一切!
(期待第二章)关注 白道子
我不是精灵:第一章
(1)
那事过去十年了。许多人说我几乎是一夜间长大的,从那事以后。
当时我在一个旅馆房间里等我爸,他走了进来。
他不高,眼睛很逼人。他在想:她是谁?年轻到了傻呼呼程度的一个女孩十七?十八?差不多,我刚满十九。他还想:老萧蛮子那副脸模子长给一个女孩倒相宜了。老萧蛮子是我爸的别名,他写打油诗时用的。假若我爸和我妈没分居,假若旅馆不客满,老萧蛮子不会与他搭伙住在此地,我也不会在此地遇上他。此地叫西晓楼,号称艺术家避难所,多数画家作家文革中流离失所,回城没房住,便暂时落脚在西晓楼。我们刚想互相礼貌一下,电话铃响了。他从我第一句话就确信了我与老萧蛮子的关系。
我指控我爸存心躲避一场事关重大的谈话。学校一放暑假,在北京到南京的火车上,我就准备了一肚子词来干涉他与我妈的关系。他说他不爱我妈;我说他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讲什么爱不爱,快回家吃我妈腌的咸鸭蛋去吧。文人们刚从红卫兵、军代表、工宣队手里活出来,他们头件事就想起爱不爱来了;刚刚皮肉不痛苦,感情就痛苦起来。我妈纵有一千个不是,但千里迢迢把咸鸭蛋送到他那流放地,还是很动人的吧。
我爸在电话里说:别扯那么多淡话,你快出来!你小韩叔叔有要紧会面在那房间里
谁是我小韩叔叔?刚才那个英俊的矮子?
我爸用不得了的口气说道:他是韩凌!画家韩凌呐!
听我这边不作声,他更急地叫:你快出来,别在那里捣乱!小韩叔叔下午两点要会见一个女朋友!我挂掉电话,他从洗手间出来,朝我微笑。我怎么也喊不出口什么小韩叔叔。与他握手时,我发现他少了根手指,其他没什么不寻常。他虽不高大,却十分匀称,微笑如一般中年男人那样多少带些心事。
刚开门,迎头撞上路淮清,她是我要好同学的长姊,在电视台主持节目。她后面跟了个苗条女子,脸不太年轻了,却梳着齐眉刘海。我想弄清她俩究竟谁来相亲,便磨蹭着越走越慢。
淮清说:干嘛走呢?穗子,我们都是来向韩老师求画的!
哪里好意思啊,韩老师的画滴墨千金!齐眉刘海说。两位女士都在脸上涂了粉,也都仔细打扮过。几年前毛主席过世后,街头一下子添了许多涂粉的女人。
穗子,淮清对我说:她叫张叶。她停下,等我反应。见我呆得过久,又说:她演过电影啊!接着报出个把莫名其妙的电影名字。我忙深吸一口气。我不崇拜,但捧捧场逗人家高兴还是善良的吧。画家领我们走进里屋。这屋挂了些裱过的画,一幅是两只猴,一幅是匹卧骆驼,第三幅是条狗。狗上题款道:纵是无语也可人。我对着画长时间出神,觉得画里有种难懂的情绪。画家的技法很独特:将动物作静物画。画看去平面、滞板,色彩极暗,你却完全大出所料地在凝重色彩里发现一点腥红或翠绿,或一抹无来由的碧蓝,于是一种勃然感便有了,一种带有鬼气、灵光的勃然生命便出现了。看这些画你木木地看进去,直看到心被什么砸一下。
这时听他们那边聊得热闹起来,似乎在谈画家的个人画展。我想去参加他们谈天,却很难从这些画上分心。很快又听见两位女士激动地讨论,要画家为他们画什么,画家却说:我画,你们只管看,喜欢就拿走好了。他们忙说:啊呀,韩老师的画哪里有不好的!我走过去时见画家在一只砚台上反复运笔。突然他将笔一提,那么用力,如同拔出什么。张叶还在说笑,淮清捏捏她胳膊。当他一笔挥下去,我情不自禁哦了一声。画家看我一眼,那目光竟有些感激。似乎他那一腔情绪并非白白挥洒出去,它被什么盛接住了,好比那种感应墨色最理想的纸盛接他的笔。
他居然停下来,就这样看着我。他倾向案子的身子和低含的下颏使他的目光从磷峋的眉骨下射出。我也看着他,只有真诚没了羞怯。
好什么?他这样看着我问。
不知道。我立刻老老实实地答道。
这时听见张叶和路淮清用极在行的话夸着赞着画家的每一笔触。她们已看出名堂来了,一说画的是马,一说画的是鹤。数我顶钝,那声感叹、喝彩或纯粹的起哄完全是种没道理的激动。为什么一定要看出他画的是什么呢?音符本身就能成绝唱,不一定要等它们运成旋律。他把目光从我脸上挪开时抿嘴一笑,那样会心。他稀里糊涂地懂得了我,正如我不求甚解地懂得了他。
等画家掷开笔,纸上是只鹰。
张叶惊叹:呵,真是乘风万里的来势!她优雅地抱着膀子绕着那画踱了一周,并似行家一样觑起眼,向后仰着身端详它。她说它象征着力量、启示着求索。她解释那些暗红色喻示着它心灵的创伤;它羽翎上的浓重黑色,象征往昔它穿越过的黑暗,而这黑暗是不可能被摆脱殆尽的,黑暗永远留在它的双翅上她落珠般的嗓音被眼泪哽住了。
我吃惊地看着她美丽的面孔。她竟把一大团混乱而丰厚的情感解释成一首通俗抒情诗了,画家去涮洗笔时,张叶问路淮清:他不会老住这里吧?
淮清说:放心,还能没他的房子?副省长徐老亲自给他批了块地在近郊,那里在修建新房,补给所有文革中住房被强占掉的知名人物。她转向我:穗子,趁张叶在,你不借面子要张画?
我笑笑。我当然想要,但怎么张得开口呢?那么大个画家和这么小个我。当张叶又关切地问起画家的前妻,我便告辞了。虽然路淮清活跃,但我看出女主角是张叶。画家嘛,不例外地总挑顶美的女子做终身的伴。
等电梯时,画家追出来,说有我电话。我请他转告老萧蛮子他女儿回家就着咸鸭蛋喝绿豆粥去了。不是你爸,画家笑笑:是个小伙子
郑炼。他是我火车上认识的朋友。他告诉我他明天和同学去游泳也算上了我。我说我当然高兴去。
画家正在给画题款,我走过去。
小家伙也要张画?他说,并没有抬头就知道我的接近。
啊。
喜欢哪幅,你挑一张。画家双手按在印上,使着力,下巴挤出许多褶子。
我想要张画人的,行吗?
画家不动了。我有种感觉:他的脸,整个神态突然经历了一刹那的麻痹,就在我提出那个请求之后。
张叶和路淮清听了我这话神色也走了样,俩人立刻会瞅画家,又折回来瞅我,看样子我一定闯了祸。
我是说,我比较喜欢人物画我想大概他们听错了什么,得赶紧纠正,但话未结束,脚被路淮清狠狠踩一下。然后她扬起嗓门说:别傻了,穗子,我帮你在韩老师的画里挑一张你准喜欢
我拒绝了。我刚走出西晓楼,路淮清追上我,说把张叶留给画家,让他们往深里谈谈。穗子,你干嘛去刺激韩凌?!我?我干了什么了?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你爸爸没跟你讲过韩凌那个很惨的故事?见我摇头,她说:文革初期,韩凌是最年轻的成名画家,被红卫兵头次游街才二十七八岁十年前你多大?恐怕什么也不记得了。唉,改天我再跟你讲他的故事,现在我得上班,晚上有我的节目她走几步又回头问:你看张叶人怎么样?
好漂亮!我大声道。
接连几天,我一直在追堵我爸,他想永远躲过那场重要谈话可办不到。我一次也没堵着我爸,却回回碰到画家。他画画时我便站到旁边,看到某处,我仍会莫名其妙地激动,但不敢再出声,只是重重舒口气。他在这当口总会停下笔看我。他看我的目光多么特别,我敢说他从不拿这副目光看任何人、任何东西。渐渐地,我发现有种隐秘的唱和呼应在他和我之间出现了在我瞅着他的画,而他瞅着我时。但我们很少谈话,这样的年龄悬殊,谈什么切题呢?
终于有一天,我逮着了老萧蛮子,我却决定这回饶了他,不提他和我妈的事。我要他告诉我画家的故事。我云山雾罩地被搁在故事端口已多天,可真让我受不了。我爸花了两个钟头讲这故事。韩凌回来时,诧异这对父女呆在黑暗里。爸哈哈着说闭灯看外面晚景真好。老萧蛮子知道他女儿被那故事惹哭了。
年轻的画家被驱赶到一座煤矿的大伙房后面。他每天的活是不歇气地铲煤或不歇气地被人带到各地去批斗。煤堆旁有个庵棚,他就睡在里面。
一天,跑来一只小狗,刚拿手碰碰它,它便受宠若惊地拿整个身体在他脚上蹭,试着给它一口杂面馒头,它便感恩不尽地把他整个手都舔了。从此,他从他本来就不足的口粮中省出一口两口,去喂它。他和它都贼瘦。只有它对他那个半青半白的阴阳头不见怪、不歧视。当他与它寂寞对视,它那始终如一的体贴讨好,使他忘掉了阴阳头的屈辱。它眼里,他仍是个正常的、有尊严的人。它可不认为他丑、他穷。
一年后,他被关进了监狱,那种无法无天,动私刑,暗地死人的监狱。在狱中他收到妻子的离婚起诉,他爽快地签了名,毫不觉得委屈,毫不觉得这叫墙倒众人推。
三年过去,他被宣布为错判,即人民内部矛盾错判为敌我矛盾。一听错判他壮起胆问:请问我过去被判的什么罪过?很快得到回答:他的罪是曾在每幅画里都藏着一幅反动标语。现在搞清了,他画中莫名其妙的线条仅仅是莫名其妙的线条。他又问:那我能回家了吗?回答是不行。因为人民内部矛盾也有转化为敌我矛盾的可能性,所以他得继续改造思想,其他待遇都差不多,区别仅在于一是在监狱内采石场采石,一是在监狱外采石场采石。出监狱时,他发现押解自己的枪换成了大棒。
他走回那座矿山,一路上见了曾虐待过他的熟人,却没人认出他来。他明白他们不是佯装,是真的不认识他的。一个人落掉三十斤体重;头被不负责任地剃过,又长出,变得深一色浅一色,参参差差;被打残的手蜷着,被杵掉牙的嘴瘪着,想想看,这种人还指望谁认出他来呢?
第一章 穿越了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第一章 穿越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老哥,起床啦!这个在说话的,非常漂亮的女生是A大唯一的校花叫南宫乐瑶。在别人眼里就是一等一的好学生,也是每个男生心里的白雪公主。但是其实她是个很冷酷的人,(对她讨厌的人)但同时她也是个很白痴的人,很可爱。
另一个躺床上睡懒觉的就是她亲哥,腹黑的老哥,叫南宫向南。他是A大的校草,在外人面前,他就是温文尔雅的君子,但同时他也是冰山美男,没人敢靠近他。但是,他非常疼他的妹妹。她们的老爸老妈在几年前的车祸里去世了。只剩他俩孤苦零丁的。(其实也不孤苦)
喊什么嘛。我这不是起来了嘛。过了一会儿南宫向南穿好衣服下楼了。他揉了揉南宫乐瑶的头说:怎么感觉你变胖了?!
南宫向南~你胆肥了吧!南宫乐瑶眼睛一眯,一字一句的说。
我错了,姑奶奶,快吃,吃完走人。学校去。南宫向南双手举过头,做投降状。
等他们吃好出门时老哥,你有没有看到?
南宫向南点点头,刚刚有两个人走过去,有人走过不稀奇,但是那两人是一男一女,美的无可比拟,看起来就不像是人,而且穿的居然还是古装。南宫向南和南宫乐瑶看到有点震惊了。一会儿功夫南宫向南开口我们追上去看看。
南宫乐瑶点点头和南宫向南快步追了上去。追到一个小巷子里的时候,他们不动了回头对乐瑶他俩说:你们终于来了,我们等了你们好久。
说着,便丢来俩玉佩,上面刻的居然是狐狸。一个七彩狐,一个九尾狐。乐瑶拿到了七彩狐玉佩,向南拿到了九尾狐。乐瑶刚想说什么,两个玉佩同时发出很耀眼的光,然后小巷子什么都没了
在无聊的时候,我喜欢写写小说,如果有人看到了不喜欢,但求别拍。
读《青鸟》第一章有感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读《青鸟》第一章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青鸟》这本书讲得就是两个孩子寻找青鸟的故事,我读了这本书的第一章,讲的是在一间伐木人的小屋里,伐木人的两个孩子因为乖巧又勇敢无畏而被仙女选做去寻找青鸟这一任务的人,目的是为了给仙女自己的女儿治病。青鸟就意味着幸福,如果有了青鸟,病就会好了,幸福也就得到了。仙女将猫、狗、水、火、杯子等东西变成和人一样能走、能说、能思考的生命,让它们和两个孩子一起去寻找青鸟,在途中帮助他们。随后他们离开家去了仙女宫的故事,事情的发生就是这样。
我读了这本书的第一章,就已经感觉到这本书所要表达的就是幸福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只有用心灵和爱才能找到幸福。这从两个孩子看着别人吃蛋糕,而自己假装吃着,却很开心,还在赞许蛋糕的美味体现出来的。幸福其实很简单,最重要的是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当我们看到小草刚刚从土里探出头来时的欣喜,闻到淡淡的花香时的美妙,观赏到清澈的月亮高高的在云间穿行,还有深夜漆黑屋里的窗户下却有淡黄的月光停留时的惊叹,这些难道不是幸福吗?我们能看到,发现到这些温暖、美妙的东西,是因为我们用心去感受,去体会了,所以只有用心灵和爱的智慧才能找到幸福。
木瓜树下的我们:第一章
第一章:木瓜树下
十一岁那年的夏末,蓝巷子约会了秋初,花果园万花齐放,我初遇了与我同年的白杞。
那天,父亲的生日聚会上,父亲的书房迎来了很多客人。听母亲说,大多都是父亲大学时候的师生朋友。门庭若市,有诗人,有作家,有画家,有编辑,有退休的老教授,有佛教徒,有来自遥远地方的旅游者,男男女女,老老幼幼,高矮胖瘦,穿着各异,都是叫不出名字的服装,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莲花般圣洁的笑容,他们参观着父亲一年内的作品,有的出高价买走,有的边请父亲谈创作灵感边端着DV机拍照留念做笔记。
邻居小丢妹妹前几天逃课被他妈打了一顿,关在家里学习。我和伙伴庞大海蹲坐在爷爷家屋檐下的黄瓜棚里喂母亲刚买的黄绒绒的小鸭子,庞大海挥舞着一个我用塑料袋吹的气球赶着小鸭子们下河,那河其实是母亲用来给小孩子洗衣服的大水盆,前几天刚下过一阵大暴雨,水盆里的水全是上天的恩赐。不仅我家,花果园爱雨如油的人们,每家每户都会大雨来临前腾空家里能装水的水桶锅盆,其热闹不亚于赶一趟早集。从我出生到现在,即使每家安装了水电设备,节约水电仍是老人们的口头禅,用水的均衡与节省曾一度令身处大城市开发廊偶尔回家过年的姨表哥咋舌,他总说,花果园是不缺水的啊,怎么看我脸色闹得跟干旱似的,像是刚出沙漠里走出来的窝瓜。
那悲悯的眼神,就像白杞初见我们一家人愣愣的眼神。
我七岁的弟弟洗心林那时候还小,留着锅短短的,坐在父亲编的竹摇篮里抱着奶奶家的猫咪咿咿呀呀的絮叨着,不知他说些什么。我八岁的妹妹洗卉莲穿着肥肥的花裤子,她手里捧着一簇簇刚和我上山挑水采来的金银花。白杞就在那时,悄悄的摆脱牵着他的大人的手,走到我们面前,眼巴巴地看着灰头土脸的我们玩的不亦乐乎。
白杞的脚上套着一双油亮光滑的小皮鞋,穿着我上学才能穿的破了洞的牛子裤是不是像我一样跳皮筋踢足球摔倒磕破的呢,这个我没深究。他萌萌的脸蛋里里透着一种倔强,圆圆大大的眼睛,黑得澄澈,嘴唇粉粉润润的好像水蜜桃,勾起了我七岁时捅马蜂窝掏蜂蜜挨父亲提着后衣领到午后大坟山上站了一夜背了一百首唐诗的不良回忆。我纳闷地瞅着大水盆里有着荷叶一样圆嘟嘟的脸蛋,留着锅盖短发,像极了宫崎骏动漫《萤火虫之墓》里的节子,发端扎了个小辫子,整体看来乱得像根活泼乱跳的狗尾巴草,果然是只适合雕刻的大师的手笔啊。
发型是父亲闲暇时候劈柴劈柴,忽然斧头一扔,父亲饶有兴趣地把躲在床底下玩蝌蚪的我捞到竹林里剪的,从日出到日落,我睡了个午觉醒来后忽然觉得后脑勺感觉光溜溜冰凉凉的的,父亲在给我洗头呢。镜子里的我欲哭无泪,母亲奶奶爷爷还说剪得有新意呢,哼,大人们都在互相包庇着欺骗无知的小孩子啊!
看什么看呢,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我叉着腰像个愤怒的圆规一般冲白杞低吼。
白杞被我的大嗓门一震,捂在裤包里的小手枪抖了出来。
我像只过街老鼠似的瞪大眼睛,趁白杞低头的那瞬间,一个俯冲从地上爬起来,顺手抓起地上的手枪,撒开脚丫子一头扎进竹林里拼命的逃跑。
看到好东西就抢是人类的本性,尤其是有钱人家孩子玩的东西不抢白不抢,大人会跟他们买新的呢。傻瓜也知道追我,白杞就是那种有钱人家特别小气的傻瓜。虽然抢别人东西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只要不被父亲知道我就特别放纵。我是不会让他追上的,那把手枪那么灵巧霸气,我得把枪藏起来送给南苼。
白杞追上我了,可他看不见不知道我就躲在离他一箭之地的一棵大树后面,树下有间泥巴筑的小猪圈,周围全是新堆的麦秸秆,散发着燕麦收割后蒸熟的面包味道。我就像小猫一样华丽丽的藏掖在麦秸秆仓库里,时不时探出脑袋东瞅瞅西瞅瞅。
竹林里全是掺着黄泥巴的沙地,猫的狗的人的脚印。
白杞驻足在木瓜树下,大眼睛水灵灵地转动,安静得像是动漫《夏目友人帐》里的夏目。
好大的树。他仰望着我身后的大树一脸崇拜地说。黑溜溜的眼睛蜕变出阳光一的色彩。仿佛在说,它是什么时候在这里的呢。他似乎忘记了追我的目的,好像有重大发现的科学家绕着树转圈圈,全副心思都在那棵高大的长满茶叶一样新绿的叶子的大树上。
它叫木瓜树,是我爷爷亲手种的呢,我们花果园这地方,每家都种着一棵。我钻出麦秆仓库,伸长脖子仰望开着小小白白花瓣的大树骄傲的地说,等秋天到了,果实就可以摘到城里去卖钱呢。我一边回忆去年爷爷进城给我带的牛皮糖和麻汤块的味道,一边望梅止渴。告诉他关于木瓜树的故事,说木瓜在我们这地方就像人参果一样灵,可以治肚子痛,可以焐未成熟的柿子,可以熏衣柜等等。
我告诉他,爱吃糖的我在换牙齿的年龄阶段每次落下一颗牙齿,都像快死掉一样躲在麦秸秆里哭泣。在父亲母亲不理睬我伤心的情况下,总是南苼找到我,对我说,青稚啊,你听过花果园有个传说吗,花果园南边的金山湾有个蚂蚁山,蚂蚁山上有个洞叫做年夜洞,洞里住着害人的妖精叫做夕,他喜欢吃小孩,他的山洞堆满了小孩子的牙齿、指甲和骨头。我说我知道蚂蚁山在哪里,大人们都不许我们进去。南苼笑着摸摸我的脑袋接着说,有一天妖精抓了一群孩子,准备没没睡一觉之后把他们开膛破肚,谁知道有一个大胆的聪明的孩子叫木瓜,他不经意间知道夕很怕火和闪电,刚巧哪天打雷,木瓜偷偷的在妖精的眼皮子底下逃跑了。木瓜他想了个法子,叫上村里人们买了很多竹炮仗,在一个夜黑风高下大雨的晚上把夕的洞口炸了,在夕惊慌失措的时候小孩带着大家齐心协力赶跑了妖精,救出了洞里的许多孩子。夕除了以后,叫木瓜的小孩确变成了一棵树,人们为了纪念那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小孩,就把那一天叫做除夕,把那棵树叫做木瓜树。木瓜曾经让人们把洞里的牙齿每家领一颗,扔到各家的屋子后面,说是以后可以辟邪,花果园下一代的孩子们将来换牙齿只要把牙齿扔到屋后就能健康成长,小孩子学会走路时候都要用一把刀在他的两腿中间划开,说是将来长大了能够跑的快,这已经成了花果园的习俗。只要夕出现了,看见那些牙齿就会逃跑。所以在南苼的劝说下,我把每次掉牙齿都找南苼帮忙,在他的见证下我才把它们安心地扔到了楼后面的木瓜树下,末了,我们一起踩着父亲为我做的滑板车去小河里钓鱼。
白杞呆呆地听完我的故事,长吁了一口气,他很向往我们这样快快乐乐的生活,也很想去找南苼,向他打听关于花果园金山湾,关于蚂蚁山年夜洞,关于夕和木瓜树的更详细的故事。他问我,你们钓鱼来吃吗,南苼家住在哪里呢。他和南苼有着一模一样好奇心,和大城市里小气的男孩不一样的可爱的心啊。
我连忙撒谎说,才不是呢,我们都是钓来放在家里养着呢,等过段时间再放回河里去。我怎么不好意思的告诉他我和南苼把掉的鱼都烤吃了的残酷事实。那多伤白杞的单纯善良的心啊。于是把手枪还给他说,我不知道南苼现在在不在花果园,也许他去白杨林找他的姑姑去了,也许他去白果树脚投靠他外公外婆去了,要不然我早就带你去找他了。让他带你去小河沟里摸贝壳抓螃蟹逮泥鳅。
白杞决定把手枪送给我,让我转交给给南苼。为了表示我们花果园的孩子并不贪便宜,我随手抽了一根麦秸秆,从裤包里摸出用断了柄的小刀,熟练地划了一道细细长长的口子,沾上口水,吹了几声,很轻灵响亮的声音。
我把这个不值一毛钱的麦笛送给了白杞。白杞笑吟吟地收好,说好朋友的礼物他会永远保存。他当我是好朋友呢,眼睛里的笑意真是可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