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崖壁上的魂灵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悬崖壁上的魂灵,欢迎阅读与收藏。
1、悬崖边上飞来半张神秘残存的相片
黄昏时分,落日的余辉散发着惨淡的血色光芒。猎户刘大胆正在一座大山上打猎准备收工回家。此时山里烟雾弥漫,时不时地传来一阵阵怪异的鬼哭狼嚎声,声声不断,撕心裂肺,令人毛骨悚然。
刘大胆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妖魔鬼怪、魂灵之事,他本名不叫大胆,只是他深夜敢闯坟茔,敢在坟地里很坦然地睡觉,村里人都觉得他胆子大,什么也不怕,就这么喊习惯了。
他至今38岁,孤寡一人,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他也梦想着娶媳妇,但是在他那个偏僻的小山村,住着百八十户人家,大凡有点本事的男子汉纷纷外出打工挣钱,俊俏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嫌弃村里穷,也不约而同地跑到外面的城镇务工或者干脆嫁到外村去。
他浑身是胆,能打猎,能吃苦,人也憨厚,要是有哪位大姑娘愿意嫁给他,保准一年四季不愁吃不到肉,山珍野味顿顿必不缺少,可是没有女孩愿意嫁给他。
小山村不远是一座千余亩地的大山,这里的早晨和黄昏常年烟雾弥漫,更增加了一层神秘、深不可测、恐怖的气氛。
他总想去大山深处去逛逛,却总是不待爬山5里地的距离,用猎枪打下的野兔、大雁、布谷鸟、野鸡、野鸭等猎物就不下十几只,也就一时半会懒的再向大山深处走去,所以他到大山深处去看看有无世外桃源的心愿没能实现。
刚才的一阵阵奇异的鬼哭狼嚎的声音,他开始不以为然,可是这种声音声声清晰,阵阵惊耳,越来越恐怖,越来越逼近,仿佛就在身边鸣叫似的,不过看不清也摸不着。刘大胆心里盘算: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在乱叫呢?催魂一样。
由于好奇,刘大胆不假思索地把今天一整天打下的一堆猎物顺手放在山下的一个大石磞上,提着猎枪,顺着怪声直奔而去。
爬山不知道爬了多久,爬着爬着,突然山顶方向一丝寒光从他的眼中掠过。
咦,这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光呢?刘大胆顺着那丝光线传来的方向举目望去,自己已经走到大山深处了,只见大山半腰是一处悬崖,他爬到悬崖边,探着身子,伸长脖子,朝着悬崖峭壁上观看。
这时候夜色已经降临,一切光亮黯然退却。悬崖壁上隐隐约约长着一棵小树,刘大胆仔细辨认,小树上挂着一具骷髅。一阵阴风吹来,从骷髅身上穿着的衣服口袋里露出一张纸片似的东西,他想进一步靠近悬崖边去看看骷髅,想看清楚,这到底是什么回事。
然而,悬崖峭壁,挺拔高耸,整个悬崖断面垂直向下延伸,足有几百米深,刘大胆暗自思忖:要是从这儿掉下去,一准会没命了。
他迟疑片刻,还是不由自主地把身子探回去,离开悬崖边,虽说胆子大,但他还想要命,人首先必须活着,活着才有意义,活着才能干想要干的事儿。
还是回家吧。他想道,等哪一天天晴气朗的日子,再来一探究竟,随后转身走去。没走几步,又一阵邪风猛然刮来,一张纸片不偏不斜正好吹落到他的脸庞上。刘大胆下意识地急忙去摸脸并抓住了那张纸片,一看,原来是大半张照片,残留着的相片影像好像是一个男人的衣着,另一半是个漂亮女孩的照片。
2、惊动了王翠翠的父母
刘大胆顾不得仔细去想,把这张残缺的照片揣在上衣布口袋里,匆匆赶下山去。
他来到原先堆放猎物的地方,发现自己不久前存放的猎物不翼而飞。他很疑惑,都这般时候,天色暗淡,没有人会来这里,更不说偷偷拿走猎物了。猎物究竟哪里去了,他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提着猎枪,空着手,非常扫兴地下山回家。WWw.QG13.CoM
翌日醒来,烈日当头照,鸦雀喳喳叫,把迷迷糊糊睡着觉的刘大胆给吵醒了,他抬头一看,已经是晌午了。原来,昨晚他喝醉了酒,一直昏睡到现在。他突然想起了昨晚黄昏在深山悬崖顶莫名其妙地抓到了一张残缺的照片的事儿,他摸了摸布口袋,照片还在,就拿出照片,看了看。耶!这不是村里一个名叫王翠翠的女孩的照片吗?
他一边端详着这张女孩相片,一边寻思道:大前年,王翠翠跟着表哥到大县城打工,至今没有回家,她的照片怎么会在悬崖边上被风吹在我的脸上呢?
刘大胆一骨碌从土炕上爬起来,穿上鞋子急忙走出屋去。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王翠翠的父母家。从翠翠的爸妈那里得到了证实:他们的女儿王翠翠确实没有回家,而且三年以来,没有她的一点音讯,她也没有给家里人写过一封信邮回来。
关于刘大胆手上拿的照片,翠翠的爸妈怎么也想不通,女儿的照片怎么会在村外大山悬崖边上呢?他们迫切地想知道在女儿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来不及悲伤恸哭,翠翠妈嚷着要翠翠爸和她一起跟着刘大胆马上就去大山深处的悬崖边看个究竟?
就这样,王翠翠父母双双随着刘大胆紧走慢赶来到大山脚下。山上的烟雾弥漫,树呀草的,什么的,都看不清,翠翠父母不敢再走了,最后还是返回到村子里去。
他们委托刘大胆把事情先调查清楚回头再告诉他们。他们一定重谢他。他们要为女儿伸冤,起码让女儿的灵魂能得以安息,而不要在大山悬崖上做冤魂野鬼。
山村里的快嘴张大嘴,得知这件事后,马上四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添油加醋地传播开来。
村里没人不知道这件事了,有好事的村民跑到刘大胆家想问个明白,可是刘大胆也解释不清,他向村人们承诺一定要替王翠翠的家人查明真相,把坏人揪出来,即使是鬼神在作怪,他也会用手中的猎枪结果了它。
3、刘大胆调查真相受挫
就在这天夜里,刘大胆一早入睡,他打算明天早些上山,一探究竟。半夜里,有个黑影在刘大胆的窗前晃动,接着一声怪叫声,一下子将酣睡中的刘大胆给惊醒了。
他起床前去开门想看看外面是什么东西的叫声,当他走到屋门口,刚一露出头之时,嗖的一声,一个黑影把宽大的袍子一挥,刘大胆被什么物件重重地砸了一下,当场就栽倒了。
天蒙蒙亮了,翠翠爸赶往刘大胆家,他想陪着刘大胆一起上山,毕竟多一个人也好有个照应。翠翠爸刚一走到刘大胆家门口,就大叫一声,怎么刘大胆直挺挺地倒在屋前门槛上呢。
他急急地上前扶起刘大胆,刘大胆还是昏迷不醒,翠翠爸用手指放在刘大胆的鼻口,觉得微微弱弱还有气息,他顾不得什么,背着刘大胆就赶回了他的家。
翠翠妈见老公背回来一个半死不活的人,先是害怕,后是埋怨,说她老公怎么可以把他背回家来呢?
翠翠爸:他还不是因为要替咱调查女儿的死因,才这样子吗?
翠翠妈:还查不查啊?或许是有什么奇奇怪怪的鬼神不让他调查呢?
翠翠爸:你啰嗦什么啊?还不赶紧去找村医来看看,咱女儿的事儿,等他醒来再说。先救人要紧。
翠翠妈就去把村里的医生周二叔请进家门。周二叔又是把脉,又是看头部,折腾了大半天,也没看出个道道来,背着行医箱摇摇头走了。
这可怎么办?翠翠爸一时慌了神,村医生都拿他没办法。
翠翠妈:告诉你不要背回家放床上,放在院外,你就不听。
翠翠爸:放在院子外,多没有人情味啊。
正当两人吵吵之际,刘大胆醒了。翠翠爸妈见状都很感意外,也很高兴。
刘大胆问:我这么会在你们家呢?他挣扎着起身,却没能起来,翠翠爸马上过来扶着他倚在被褥边坐正。
我早上去你家,发现你躺在屋门口,我就把你给背回家,想找村医诊治,可是村医来了却束手无策,我跟她妈妈正烦着愁呢,你又鬼使神差地醒了。这简直是神了。翠翠爸连忙解释说。
哪里来的神?刘大胆挪了挪身子想下床,昨天深夜,我听见怪声叫,想出门看看是什么声音,我走到屋门口时好像被什么东西给砸了一下,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翠翠爸妈相互瞅着,面面相觑。
刘大胆下床想走:我回家,收拾收拾,带点干粮,去大山悬崖边去找线索。
翠翠妈急忙拦住了他:大兄弟,我觉得这几天村里村外发生的事情,都很奇怪,你还是别去那儿了。
不去找你女儿的线索了?刘大胆质问道。
翠翠妈示意翠翠爸,翠翠爸说:是啊,大胆,为了你的安全着想,你还是别去了。不用查我闺女的事儿了。
翠翠妈附和着说:别查了,要是你查出个好歹来,你要有什么闪失,我们两口子负担不起的呀!
刘大胆反问道:真不查了?
翠翠妈想到自己的宝贝女儿王翠翠一准是遇害了,以泪洗面,满腹委屈地把脸别向一边。
翠翠爸:不查啊。
刘大胆起身要走,翠翠爸妈又一次拦住他:真的不用查了。
刘大胆:我就是不查了,也得上山打猎。
翠翠妈:吃了早饭,再去打猎吧。我这就去伙房拾掇去!
刘大胆走出屋门口:别呀,我不吃了,你们也甭这么客套,走啦。说罢蹒跚地走去。
4、光棍汉别有用心,要与刘大胆一起到悬崖边追查王翠翠的死因刘大胆走在大街上,迎面遇见了村里的一个老光棍田九贵。
田九贵挡住他的去路:大胆老弟,我正要去你家找你。你这一大清早,到哪里去了啊?
是九贵哥啊!刘大胆一向瞧不起田九贵,因为他整天游手好闲,什么农活也不干,天生就是个好吃懒做的人,直到他的妈妈去年冬天去世之前,他还靠着老母亲养活他呢。
亲人没了,他就四处蹭村子里人家的饭吃。刘大胆的饭菜,田九贵也没少吃过,这不前几天,还在他家里大吃特吃野鸭肉,饭桌上边喝酒边胡扯,天南海北扯个遍,还许诺说要跟着他上山打猎卖钱,好娶个媳妇。可是喝了酒,醉醺醺地走了以后,等第二天再问他是否跟着上山打猎,他早就矢口否认自己酒桌上说过的话了,自然不会跟着去打猎。
刘大胆心里骂道:就你这样,还想娶媳妇,等下一辈子吧。想想自己,还不是一样,至今未娶,娶谁呢?最起码有人跟呢,真是,村里的女孩都瞎了眼,没有人跟他不要紧,还都跑到外面的大城市去了。也罢,王翠翠不就是个例子,要是跟了俺,最起码小命能保住。
兄弟,你在想什么呢?田九贵见刘大胆走了神,提醒他说。
刘大胆:没,没想什么。
那你现在去干什么呢?
我去干什么,你管得着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问问。
我除了上山去打猎,我还能干什么!刘大胆不满地说着就要走开,田九贵马上拦住他,兄弟,你停一会再走,我听说,你要到大山悬崖边去查王翠翠的线索?
你咋知道的?
咱村张大嘴都知道了,谁还能不知道呢?
说的可也是呵!
我想跟你一起去落实调查这件事。
可是,翠翠爸妈不用我查了。
不用查,你就不查了?
那你为什么要去查?
我好奇吧,我想和你一块儿去查。
你
怎么了?他,翠翠的爸敢陪着你去吗?人多力量大嘛,也顺便有个照应不是?
那好,你先回家准备点干粮,刘大胆欣然同意,咱们明天一起上山看个究竟?
好咧!田九贵高兴地应和着,走去。
这天中午,刘大胆和田九贵赶到悬崖边,一同趴在悬崖边探望着悬崖壁缝的那棵小树。
你看清楚了吗?刘大胆问。
田九贵疑惑不解地说:看清什么?
刘大胆指着小树上挂着一具清晰可见的骷髅,说:要是能把那件骷髅身上的衣服,想办法取下来,就好了。
怎么这么说?
你想啊,把这件衣服带回村去,让王翠翠的家人辨认一下,这件衣服会不会是他们女儿的衣服,如果证实了这一点,那说明王翠翠三年前就是遇害了。
哦。现在怎么办?
我这不背着绳子嘛,一头拴在这四周的几棵大树干上,一头把绳子拴在我腰上,我下去把衣服取上来。刘大胆马上动手把一条长长的绳索分别拴在几棵大树干和自己腰上,说:九贵,你在上面瞅着,到时候,拉我一把,帮助我爬上来。
5、田九贵把刘大胆推下悬崖,他是杀害王翠翠的凶手吗?
好啊。田九贵答应着,就在一瞬间,田九贵顺势猛地把刘大胆给推下悬崖。
田九贵满脸都是狰狞的笑:你去死吧,谁叫你多事?那天夜里,是我穿着黑衣服,把你给打昏的,本来我想把你打死。
就在刘大胆坠落的一刹那,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你居然没死,才让我不得不想出这么个办法来除掉你,哦,忘记告诉你,那天黄昏,你放在山脚下石蹦上的猎物,全被我拿走了,在此谢谢你了啊!哈哈哈!正在田九贵狂欢之际,突然天气大变,乌云密布,仿佛天要塌下来似的。
田九贵害怕极了,想道:刘大胆被我推掉进这么深的悬崖底下去,必死无疑。我还是趁早走开为妙。他慌不择路连滚带爬地下山去了。
庆幸的是刘大胆的命真大,落到长在悬崖壁缝里的一棵小树干和枝杈间,昏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天空一片晴朗,他四下瞅了瞅,大吃一惊。原来,他先前看见的那个骷髅就挂在这棵小树上。从衣着上去看,他觉得死者生前应该是个年轻的女孩。
他感觉右手阵阵疼痛,一看,手背上流血了,一定是被田九贵推下来的时候被悬崖壁石块给碰碎了。血,一滴滴地往下流,流到骷髅的身上,顿时骷髅有个灵气,慢慢地变成了一个人,一个俊俏的年轻姑娘。
刘大胆全然不知,他在想,难道田九贵是杀死王翠翠的凶手?他又为什么要杀她呢?
大哥,谢谢你救了我。刘大胆被一个女子的说话声惊呆了,他忽然看见王翠翠活生生地出现在面前,顿时毛发悚然,他的胆子够大的了,然而浑身上下却都惊出一身冷汗来。
大哥,你不用害怕,我就是王翠翠。姑娘说。
王翠翠从布口袋里取出来另一小半张照片,刘大胆也将他捡到的那大半张照片掏出来,两张放在一起,正好合成完整的一张。是一个中年男人和年轻漂亮的王翠翠的亲昵合影照。
王翠翠指着照片说:照片上这个男的名叫李文超。
刘大胆怯怯地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王翠翠:你听我慢慢讲给你的,你就会明白了。事情是这样的
6、真相大白
三年前,村里的光棍汉田九贵早就对王家的姑娘王翠翠垂冽三尺,他见王翠翠随着村里的其他大姑娘小媳妇一起出去打工了,待在家里百无聊赖,也出去打工,他想一边打工,一边找到王翠翠。过了一年多,王翠翠偶然结识了一个有夫之妇的人李文超,她爱上了他,却不知道他是一个有老婆的人,王翠翠是真心爱上了李文超,而李文超只是想把他当作情人玩玩而已。
巧得很,李文超是光棍汉田九贵的一家远房亲戚表弟。
王翠翠痴心地爱上了李文超,每逢见面就嚷着让李文超娶她,渐渐地,李文超彻底地厌烦了她,想摆脱她却一时半会也没办法。当得知李文超有老婆的时候,王翠翠硬逼着他离婚娶她,李文超口是心非地答应着她,其实他老婆的父亲是个大款企业老板,他不想失去老婆而去过穷日子,是个吃软饭的主儿,他怕老婆知道他外面有情人,怕事情败露后老婆对他不利,就动起了杀人的歪心思。
正好表弟田九贵来求表哥替他找份好工作,李文超说,时下好工作不好找,表哥能给他一大笔钱,足够他吃香喝辣一阵子的,等事情办好了再找工作也不迟。
田九贵问是什么事,李文超说让他帮他杀个女人。当时田九贵着实吓了一跳,他不想杀人,当表哥把厚厚的几大叠钞票放在他面前时,他动心了,问杀谁?李文超说,要杀王翠翠。田九贵又是一惊,想问这究竟是为什么,表哥什么也不说,让他收钱办事就是了。
田九贵真的要杀王翠翠吗?不,他不想杀她,他也不舍得杀她。
狡猾多端的李文超怕田九贵办事不利,还雇佣了另外一个杀手,花了一大笔钱,目的也是杀王翠翠,凶手瞅准机会,用刀刺向王翠翠,她当场昏死过去,凶手认为王翠翠真的死了,把刀扔掉到地沟里去,走了。
田九贵得知王翠翠死了,自己想娶她没希望了,就又找到表弟,说王翠翠被杀死了。李文超又递给他一大笔钱,让他帮着把王翠翠的尸体处理掉,不要留任何痕迹。
田九贵折身回来,扶起王翠翠,觉得她还有一丝气息,就背起她直奔医院方向而去,王翠翠伏在田九贵的身上颠来颠去,给晃悠醒了。
王翠翠醒来时,坚决不想去医院,她闹着要回家。田九贵从长远打算,答应了,送她回家。他在公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立马赶往回家乡的路。
离家很近的一个村庄,他们下了车,此时王翠翠再一次昏迷不醒,他背着她找到村里的诊所想为她治愈伤口,结果呢,大半夜,躺在诊所病床上的王翠翠一醒来,就悄悄地跑走了。
田九贵一路追来,当追上王翠翠时,他欲火中烧,实在控制不了自己,想强奸她,王翠翠却坚决不从,在拼命的挣扎中,一失足,重重地摔倒在地,又昏死过去。
田九贵特别失望,他感觉到这次王翠翠是真的死了。他知道这里离他们的村不远了,村外的那座大山上有处悬崖,趁着夜色,好不容易地把王翠翠背到悬崖边,毫不犹豫地将她扔了下去这时,刘大胆才彻底明白了过来,那天夜里,田九贵为什么想打死他,目的是阻拦他调查事情真相,一计不成,又施一计,假意协助他调查,却想趁刘大胆到悬崖边取证时,把他推下悬崖,一死百了,死无对证。真可谓,人算不如天算。
刘大胆发现身上的绳索还连在悬崖上边的几棵大树上,喜出望外地说:翠翠,这回,咱们得救了。来,我背着你爬上去。
王翠翠小心翼翼地伏在刘大胆身上,刘大胆用力拉扯着绳索,艰难地爬上了悬崖顶。田九贵早无踪影了。他们知道,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到派出所报案,一定要把李文超和田九贵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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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浸慕在李白的《将进酒》的时候,每每读起: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我想我会跟仙云游四海,把酒盈樽,畅享平生。但我忘记了这只是劝酒时尽兴的说辞,当我崇拜陶渊明隐居南山,向往桃花源,采菊东篱下的时候,只浮躁的膜拜,叹服他的菊花傲霜之气,没有深度深思处世之道,倘若现在给我一件茅屋,些许农具佃田,我会怡然自乐?答案当然是不能。
诚然,一个智慧的人,一个有觉悟的人,应学会担当,在物欲横流的繁华都市中依然能够保持头脑清醒,高风亮节,不为金钱所动。此乃真隐士也!老子,庄子,孔子,孟子,陶渊明,李白,文征明,怀素,白居易,辛弃疾,他们的文化依旧是我奔跑的载体,现在想来处世之道的王阳明,曾国藩做的比较好。我们应明白择其善而从之,则其不善而改之。
丰子恺有:不乱于心,不困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的思想,我们不妨借鉴。我必须回到现实,说来也巧,当我读书读到:白居易淡交唯对水,老伴无如鹤。自适颇从容,旁观诚濩落。身心转恬泰,烟景弥淡泊。回首语秋光,东来应不错。我好像突然顿悟了,是那种大彻大悟,我之前太浮躁,太轻狂!狂自需狂,但度需要自己酌情掌握才好。我希望我能和香山居士一般,心无杂念,凝神安适,不限于眼前得失的那种长远而宽阔的境界。不断的反省,像这一次一样,挑战自己。所谓战胜敌人千次,不如战胜自己一次!敢于认识错误,善莫大焉。
白公谪居浔阳城,遇长安歌妓琵琶女,用最真实的感情记录了一段最真诚的故事,演绎的不是华丽,不是修辞。但是却让无数的佳人才子叹服与此。多年前,我粗略看过白公《琵琶引》,近来练书法,看到文征明书写的《琵琶引》,写的书法妙!内容亦更妙矣。文章平中见奇,句句扣人心弦。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人,相逢何必曾相识?道出的是人生的无奈,有同情,有感慨,有怅惘,有悲欢。
白居易浔阳贬司马,是他人生的转折点,贫则独善其身,富则兼济天下。这是他处世的人生哲学,无独有偶,当我读懂白居易《问秋光》和《琵琶行》的此刻,也是我人生的一次转折。因读白居易诗词收获颇大,遂赋诗一首,表达獂道散人激动之心情:一曲琵琶心悬崖,烟景恬泰弗挣扎。暹霞雾去登高远,须是静书杯淡茶。
拒绝浮躁,乐与现实。谁来知吾意?并非一杯酒!继续兼读,感怀素笔冢之故事,想白居易读书口生疮,翻书手起茧之毅力。见贤思齐,来日定当秋水搠春愁。
为你摘下悬崖上最美丽的雪莲花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为你摘下悬崖上最美丽的雪莲花",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在梦里你的脸还是那么清秀,你的感觉还是那么温暖。你单纯太多,都多余了那些温柔,你消失在那条我们一起走过的街。我们走在不同的路上,只给彼此留下退去颜色的背影。我真的好想旁边的女孩还是那个当初的你,我曾经奢望你还能回来,可是早已物是人非。
我还在那个原点静静的等待,而你却忘记回来。也许没有结局的结局是最好的结局。在很久以后当时间氤氲成一丝丝烟雨时,我会感叹道,原来我也曾那么荡气回肠过。感叹时间那么白驹过隙,一晃神,竟然在时间的洪流中慢慢垂老死去。
我一直以为用心去为一给人,可以打动你等待的那个人。可是我最后安静的发现,从开始打动的只是我自己。也许在茫茫人海中,我们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中相遇,你和我擦肩而过。我会停下脚步,凝望你远去的背影。告诉自己那是我曾经在一起的女孩,然后悄然的离去。
在悬崖上有一朵美丽的雪莲花,但我不会现在摘下。等到能给你幸福的那个人出现,我会徒手攀爬的悬崖上,摘下那朵雪莲花。给能给你幸福的那个人。最后消失在某个寂静的角落,看你安静的笑容。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