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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和漂亮保姆的风流快活

发表时间: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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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老公和漂亮保姆的风流快活,欢迎阅读与收藏。

结婚以后才发现,好男人是没有重样的,而坏男人基本上都是一样的,无非是出轨,但凡是被称之为坏男人的,基本上都有出轨的过去,除了会欺骗女人就是会利用女人,让女人痛苦,自觉离开他,让小三上位,我的老公就是这样的人。

早上送儿子上学回来,无意中走到我们以前准备买房的一个小区,我们已在那里看了无数次房子了,对那里的一切都很熟悉。让我意外的是,风舒的车停在那个小区,我躲到一边,过了一会儿,就见风舒从楼上下来了,开着车出了小区。这就是他经常不回家的答案,一切都再清楚不过了。

黛莺(化名)可列入漂亮女人之列,但她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漂亮,而是很有特点,那一头乌黑乌黑的长发和一双幽深幽深的眼睛,那里面似乎藏着一世的忧伤。但她笑起来时,一双眸子又如少女般灵动生辉,一览无余。我猜她才二十七八,她说她已经32岁了,就这样她还说这两年老得快,以前别人是猜不出她年龄的。

我拼死拼活要跟他走

我和风舒(化名)是同在异乡为异客的情境下相识的。2001年,我们都在郑州打工,因为是老乡,自然觉得亲切些,他有事没事总爱到厂里来找我。

春节在家,我一直盼望他能来找我,但他始终没有出现。家里人帮我在武汉找了一份工作,我没有再回郑州。

两年后,我打了他的电话。之后,他每天给我打几个电话,每隔几天就写一封信。我向所有的人宣布我有了男朋友。没多久,风舒来了,只提了一个箱子,他说为了我,他抛弃了那边的一切。

2004年3月的一天,我妈突然打电话叫我赶快回家一趟,说有一封加急信给我。我和风舒一起回了家,父母不让他进门,把那封信拿了出来。我一看就懵了,信上说风舒已经结婚了,还有一个6个月大的儿子,写信人是他的妻子。

风舒坦白了,说这一切都是真的,他在郑州做了别人的上门女婿。但他信誓旦旦地保证,说他已经离了婚,会永远对我好的。我父母说:如果你跟了他,就永远不要进这个家门!

我们在外面租房子住,一无所有。他出去开麻木,早出晚归,我在家给他做饭。

我们住的附近有一个小市场,2005年,他哥哥帮我们在市场租了一个门面。我回家拿了4000块钱,他哥哥又给我们凑了一万多块,我们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一个小店。

2006年,我们结婚了。儿子出世后,他对我们母子百般呵护,万般疼爱。

他和家里的小保姆扯不清

2006年,我们有了一点积蓄,就在汉口开了一家店经营建材生意。因为忙生意,我们请了一个小保姆,叫小美(化名),刚刚15岁,帮忙守武昌这边的老店,我则守汉口那个新店。从此。风舒就在汉口、武昌之间两边跑。到了年底,一算账,我们竟然赚了几万块钱。2007年,为了方便进货,我们买了一辆二手车。

因为要看店,晚上我经常不回家,就住在店里。2007年,我突然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但又说不出什么。我们的房子是一室一厅,我和他睡卧室,小美带着孩子睡客厅,我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但因为忙于生意,也就没有多想。

我30岁的生日那天,风舒送了一条项链给我。有个姐妹提醒我,说他肯定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不然不会送这么贵重的东西给你。我想都没想便反驳说这绝对不可能。

一天,风舒喝醉了,竟然从兜里拿出一份病历给我看,上面是小美的流产记录。我顿时只觉得天旋地转,原来我的第六感觉是对的,我没有想到那个小丫头一天天长大了,更没想到他会变成这样,我一心扑在我们的生意上,真的太疏忽了。

事后,他解释说那是小美和别人的孩子,因为小美在我们家做事,他不得不帮忙。看着他恳切的样子,我半信半疑。我同学说,这样的话你也相信?或许我有一点自欺欺人吧,我还是相信了风舒。

一个星期后,他看中了一个大门面,但我们的资金不够。我知道他看中什么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否则会后悔一辈子。我只好出去给他凑钱,帮他把那个店盘下来。我对他说:这个店关系到我们一家人的性命,成败在此一举,将来万一没做好,你不要怪我,我已经竭尽全力了。

后来我把小美辞掉了。有一天她到我们家来玩,专门和我作对,最后还和我吵了起来,骂的话很难听。她以前做过的事我心里清楚,我也不再计较,她为什么还来打扰我的生活呢?

为了保住这个家,我放弃了汉口的那个店,一心一意回到武昌的家里守着。可是,这时,我已经守不住风舒了。他有时开车出去后,一连几天都不回来,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们的大店开张后,风舒变得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别人老板前老板后地叫他,他听了心里美滋滋的,他那些狐朋狗友也都涌了来,经常拉着他出入各种娱乐场所。我们俩越走越远,开始了冷战。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我长年累月地守着店,通常早上5点多就起床,累了一天,晚上回去的时候,在公汽上都睡着了。我以为这就是所谓的七年之痒,可能大家都这样有一些厌倦吧,也没多想。

2007年10月以后,风舒对我特别冷淡,经常是好多天都不回来,好不容易回家一次,往往是一回来倒头便睡。我以为是生意不好,他压力太大了。

快过年的时候,一天他回家了,坐在沙发上唉声叹气,我问他怎么了,他淡漠地说:跟你说了有什么用?我说有什么难事就说出来,大家一起解决。结果他说差钱,店里的资金周转不灵,我马上跑出去帮他借钱,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会用我们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在外面养女人。Qg13.cOM

2008年4月的一天,我早上送儿子上学回来,无意中走到我们以前准备买房的一个小区,我们已在那里看了无数次房子了,对那里的一切都很熟悉。让我意外的是,风舒的车停在那个小区,我躲到一边,过了一会儿,就见风舒从楼上下来了,开着车出了小区。这就是他经常不回家的答案,一切都再清楚不过了。回家的路很短,我却用了所有的力气和勇气才走完。

我很平静打电话给他说,我们离婚吧。他让我等他3年,等他把一切都处理妥当。可是我3天都不愿意等了。五一假期那几天,他终于回家了,我们狠狠地打了一架,把所有的照片都撕掉了。这时儿子又病了,要做手术,有那么一刻,我真的犹豫了,我们要是离了,我的孩子以后怎么办?他还不到6岁啊。可是这样的日子又有什么意思呢?他整个人都变了,变得我摸不着,看不透了,哀莫大于心死,我们协商办了离婚手续。

因为儿子归他抚养,我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拿,几乎净身出户,连结婚戒指和手机他都收了回去。这一切我都没有什么怨言,只要他能好好照顾儿子。

离婚之后,有一次我去看儿子,在店铺里面看见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戴着夸张的太阳镜,牵着一条狗,这女人原来是我们店子旁边美容院里的一个嫂子。有人告诉我,她就是风舒找的女人。原来,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人。

现在,我们共同打拼下来的那个大店铺,风舒说经营不下去了,要转手。我让他转给我,他不肯。为了这个店铺,我们起早摸黑,由小到大,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啊,记得当年他为了做招牌,精雕细磨,花了大半夜的时间。这个店就像我们的孩子,看着它长大,到今天说转手就转手,就像在割我身上的一块肉一样,很痛很痛。这个店铺也是他的立家之本啊,没有了它,儿子以后的生活、教育费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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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


“找保姆可要慎重!”报纸用黑体字提醒居民们,并且具体举例,说某人某人被保姆洗劫一空。

“唉!”沈舒汛教授把报纸放在写字台上,长长地叹了口气。报上的消息无疑是实有其事,实际生活中更有甚者,据说有的保姆暗中做着“拍花子”的罪恶勾当,乘主人不备,携带人家的娃娃不翼而飞。真是骇人听闻!然而,尽管如此,外地来京的保姆还是源源不断,物色保姆的居民也还是寻寻觅觅,只不过增加了十二分的小心就是了。各家有各家的难处,实在缺人手的家庭,迫不得已还是要在这潜藏着危险的外地来客中谨慎地物色尽可能合适的人选。就拿沈教授来说吧,虽然感叹了无数次“人心不古,世风不淳”,保姆也还是非雇不可的。

沈舒汛,字展潮,号舒翁,笔名萧吟。从这一大串名字,就可知是一位学者。不过这字啊号啊笔名啊,是吟诗填词、著书立说时才用的,而平时,学院内外以至街坊邻居一概称他为沈教授,连本名也不大用的。他是古典文学专家,尤其对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有深入研究,早在“文革”前就出版了《白诗集注》、《白诗选讲》、《白居易传》等等专着,有“白学家”之誉。度过浩劫,他老了,六十多岁的人,已经眼花齿摇了。他每次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满头白发,心里就有一种愈来愈强烈的紧迫感:时间不多了,该做的事,要快些做。前年,他完成了一部新作《白居易与〈长恨歌〉》,出版社送来一捆样书,他捧在手里,像是得了孙子,高兴得不得了。然而书出来之后,评论界毫无反应,又使他感到寂寥无味。他并不是等待别人吹捧,而是希望别人也像他一样对于他所研究的课题兴致勃勃、津津乐道,来一番讨论、争鸣,抬杠、唱对台戏也无妨。他希望自己的著作能像一粒石子,投在平静的古井中,激起水花,荡起波纹。做学问的人的乐趣就在于此,局外人往往是难以体察的。尤其是现在,许多青年人一窝蜂地去学外语呀,写“朦胧诗”呀,谈“意识流”呀,古典文学呢,真的差不多成了“无波古井水”了。听说有一位教师在课堂上问《长恨歌》是什么,竟有学生答道:“三十年代流行歌曲”!这怎么得了呢?沈教授感到己任不轻,应该再编写一本适合青年人阅读的《诗人白居易》。这件工作,他已经做了一些时候了,但是进度却嫌太慢。学院里是很照顾他的,除了极重要的会议之外,一切活动都替他免了,让他专心著述。出版社则是等着他脱稿。无奈是写得太慢,供不应求。

为什么呢?有谁能想到,原因竟是缺个保姆!就沈教授本人来说,是用不着别人什么的,除了衣食之外,凡有关学问的事,无论巨细,一概自己动手,决不假手于人。他从不让别人抄稿,容忍不了那种随意简化的字、非逗非顿的标点。到图书馆借书,到书店买书,到楼下信箱里取信、取报,到邮局寄印刷品,都是自己去,总担心别人给弄错、弄丢了。他平时不苟言笑,微微蹙着眉头,好像永远在思索。他恨不得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研究与著述上。在他伏案执笔之时,纵目千古,神游八极,在瑰丽斑斓、无穷无际的文学天地中驰骋,那是一种人生的最大享受。此时,任何世俗的应酬、琐屑的事务来惊扰了他,都会使他极为恼火。他视文学为神圣,对于不足与谈文学的人几乎是不予理睬。因此,他的书房,在这个家庭里成了一块圣地和禁区,一个小小的独立王国。王国之外的一切他都不管了,全凭老伴李若君主持。其实这个家也好当,孩子们都大了,各走各的。李若君今年退休了,当了半辈子护士长的人还能伺候不了老头儿的吃喝?按说老两口的日子会过得很舒服。偏偏是李若君有福不会享,把刚满“百日”的小外孙子接了来,当起了义务保姆。这件事,沈教授曾经想阻拦,被老伴数落了一顿:“你没看《人到中年》那个电影吗?陆文婷要是有个妈,能累成那样?女儿刚调到研究所,正是出成绩的时候,做父母的可不能大自私了!”沈教授没话说了,依了夫人。

家里立即改了气氛,奶瓶、尿布和婴儿的哭声占满了整个空间,前任护士长一个人忙得团团转,还要时时冲著书房喊:“劳驾,待会儿再写吧,你抱着孩子,我熬奶去!”要不就是:“你没看见我这儿腾不开手?给我拿盆儿,对点儿热水,给孩子洗洗屁股!”一页稿纸被这么打断七八次,这书还怎么写得成呢?“无论如何,非请个保姆不可,把我腾出来!”沈教授不知多少次地重复这句话。

“我不是正托人找吗?有合适的就留下,一定解放你!”李若君也无数次地做着许诺。

然而,保姆问题却是迟迟不得解决。不是没有人,而是没有合适的。第一个是个挺水灵的大姑娘,穿着打扮没有一点土气,嘴也甜,能说会道。就是干活太飘,一天好几次打电话,找她的小姐妹——她们也是成帮结伙的。这怎么行!第二天,李若君就辞了她。临走还偷了十个鸡蛋、一块塑料布。第二个是个六十出头的老太太,慈眉善目的,喜欢聊天,“俺们那儿”怎么怎么着,说起来没完没了,忘了自己是干吗的了,油瓶儿倒了都想不起扶。原来她从四十岁就当婆婆,一切都是儿媳妇伺候。听说在北京看孩子吃香的、喝辣的,还净落不少钱,她是来发财的。好笑之余,李若君又辞了她。第三个,第四个……走马灯似的来了不知多少个,竟然一个也没留下。还是老两口子齐动手,一页稿纸打断七八次。这怎么行呢?“嘟,嘟,嘟!”有人按门铃。

“来了!”李若君赶紧把孩子往沈教授怀里一塞,怀着重新燃起的希望跑去开门。也许又是谁介绍的保姆来了,但愿这回能合适!

果然是个听了熟人的熟人介绍来当保姆的姑娘。李若君把她打量一番:这姑娘身材中等偏高,不胖,但挺结实。圆脸盘儿,尖下颌儿,两眼黑中发亮,小鼻子略略有些翘,嘴唇闭成很细的一条缝,像是很有心计。头发很随便地在后头拢成一把“刷子”,贴身小棉袄外面套一件墨绿色的罩衣,干净利索。看样子,像个既有力气又有机灵劲儿、能够“苦干加巧干”的人,不是那种把着手都教不会的死肉疙瘩。“人不可貌相”?不尽然,这孩子一看就是个当保姆的好材料。

“你多大啦?”“二十三。”“安徽的?”“不是”“江苏的?”“也不是。”“河北的?”“都不是。我就是北京人。”“北京的?你没有工作?”“待业。”“待业青年还有当保姆的?”李若君脱口而出。她很吃惊,心里说:保姆算个职业吗?既没有编制,也没有级别,走进别人的家庭,低眉顺眼,任人驱使,苦役一般地混回饭吃罢了,比乞丐也强不了多少。说得损一点,就是佣人、仆人、使唤丫头,小“老妈子”。她竟然愿意干这个?李若君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个保姆,仿佛保姆是他们一家的救星。现在,救星来了,她却又觉得不可理解。最需要的竟然是最瞧不起的。人,多么奇怪啊!“什么活都得有人干哪,您不是需要保姆吗?”没想到姑娘这么回答她。

“哟,我明白了。”李若君若有所悟,“姑娘,你这是学雷锋,诚心诚意来帮我的忙啊!”“您可别这么说。”姑娘腼腆地说,“雷锋帮助别人不图报酬,我其实还是为了挣钱。”“那是!工钱好商量,只要你干得好。”李若君说着,把姑娘引到里边,边走边问:“你会做饭吗?”“会。”“会洗衣服吗?”“会。”“会带孩子吗?”“会。”会。

样样都会,李若君放下了大半个心。进一步说:“咱家就三口人,活儿不多。早晨起来,打扫屋子,擦地,收拾桌子,整理床铺;吃了早点,洗孩子的尿布。”她把姑娘带到卫生间,边说边示范:“你看,尿布先用肥皂搓,再用清水投,投得一点沫也没有了,拧干了,用开水烫一遍,再晾到阳台上去。孩子的东西,丝毫也不能马虎。你听明白了吗?”“听明白了。”姑娘把她的话重复了一遍。

“行了,你记住,我可就不再重复了。你再跟我来!”她又把姑娘带到厨房,指点着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说,“这些,每天要收拾干净。咱家人少,饭好做。伯伯嘛(她是指沈教授,根据姑娘的年龄给她安排了这么个称呼,总不好让她跟着小外孙子叫爷爷),身体不好,给他吃得特殊一点。鸡、鱼都会做吧?这就成了,有不会的我再教你。这是孩子的专用餐具,奶瓶每天要消毒,先用肥皂刷干净,再蒸一次,开锅后至少蒸二十分钟。这个锅不干别的,是专门蒸奶瓶的。”她把直径二十八厘米的钢精锅盖打开,叫姑娘看那满满当当的一屉奶瓶、奶嘴、奶杯、小勺,一再叮咛说:“孩子的东西,丝毫也不能马虎,要绝对干净。你能做到吗?”“能。”姑娘像对所有的问题一样回答。

“那就好。”李若君满意地笑笑,直率地说,“我还怕把你吓跑了呢!原先来的保姆,一看见这么多奶瓶就烦了,让我听她的,改章程。那怎么行呢?培养人才要从婴儿时期做起,吃的、用的,可不能糊弄!奶瓶每用一次就得消毒。所以我准备了这么多,蒸一次就能用一天,省得你倒不过来。”“嗯,这样好。”姑娘不但乐于接受,而且颇为欣赏她的周到安排。

“那是咱们娘儿俩有缘啦!”李若君头一次感到这么舒心,拉着姑娘继续交代,“这儿是伯伯的书房,他在编教材,怕吵。他这屋我们谁都不进去。”给姑娘规定了禁区的界限。

正在这时,书房里传来一阵婴儿的哭声,沈教授抱着孩子,嚷着走出来:“尿啦,尿啦!快来吧,我可弄不了他!”“得了,得了,打今儿个起就解放你啦!”李若君笑吟吟地说。姑娘把孩子接到怀里,轻轻拍着,哭声立时止住了,小家伙朝着这个新来的阿姨报以甜甜的微笑。

沈教授和他的夫人一样,对这姑娘表示满意。

“你看,伯伯也喜欢你,你就留下吧。”李若君对姑娘说,“工资嘛,我每月给你二十,干得好再往上加,阿姨不会亏待你!”“不,我只要您十块就够了。”“为什么?你……是嫌少,故意这么说吧?”李若君有些不高兴了。

“不是,阿姨。我只能要您十块钱,因为,我只能在您家干半天。”姑娘解释说,看样子很有些过意不去。

“唉!”沈教授泄了气,看来这又是个指望不上的帮手。

“你也真是的,”李若君不满地瞟瞟这姑娘,“干整天的也多不了多少活儿,钱倒是能多拿一倍呢。姑娘,听我的吧,啊?”“不行啊,阿姨,我家里也有些……家务,离不开的。”姑娘轻声细语地说,但说得很坚决,似乎没有商量的余地。

“那……”李若君拿不定主意了,抬眼望望沈教授,征询他的意见。

没等老头儿出口,姑娘继续说:“放心吧,阿姨,半天的时间也可以帮您把家务安排好,午饭您不用管,我把晚饭也事先做出来,您到时候热一热就行了。”在没有更理想的人选的情况下,李若君夫妇交换了一下眼神,就这么决定了。试试看吧,有半个人也比没人强。

“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哩,姑娘!”李若君说。

姑娘微笑着说:“我叫凌芳,您就叫我小凌吧!”

小凌挺能干。每天早晨六点半钟,她准时来到沈教授家,顺便把早点也买好了带来。这个时候,正是这个家庭开始喧闹而忙乱的时候。小凌帮着李若君给孩子换尿布、洗脸,收抬床铺,洒扫庭除;而这时候,沈教授则可以安然地吃现成的早点。吃完之后,家里早已一切就绪,他把碗一推就可以立即一头钻到书房投入工作,一口气干上三个多小时,满意地把写好的稿子竖起来磕一磕,上厨房去吃午饭。午饭好像是变戏法变出来的,不用他们事先安排,有荤有素,都摆好了。特别是新鲜的黄鱼,买到就不容易了,何况又做得那么好。活鸡,买来现宰、现退毛、现烧,做得那么快。包饺子,拌馅、和面、擀皮、包、煮,一个人唱整出戏,不用人打下手。她还会炸春卷,豆沙馅儿的,肉馅儿的,素馅儿的……教授吃完了,把碗一推,又回到书房,躺在长沙发上稍稍打个吨儿,再开始下午的工作。这时候小凌就不在了,不过不要紧,晚饭她已经预备出来了,不愁吃不上。晚上嘛,沈教授就不工作了,和老伴一起含饴弄孙,享享天伦之乐,又觉得是一种休息了。一天一天,他感到很充实,很满足,生活恢复了原有的节奏。

对于小凌的工作,李若君也很满意。但她并没有过高估计小凌的能力,曾经以家庭主妇特有的严格去仔细检查各个环节。

“这是你洗的尿布?”她仔仔细细地翻检着,侧着眼睛看着小凌。过去来的保姆往往敷衍了事,尿布洗过之后仍是尿迹斑斑,和没洗差不了多少,以致使她不能不逐个检查。

“您看行吗?”小凌恭敬地等待她的裁判。

“嗯。”李若君没说行,也没说不行。这就是最高的评价了,对保姆不能夸,一夸就要退步。其实,她没找着毛病。尿布洗得很透灵,她自己动手也不过如此。

“这是你刷的奶瓶?”她在给孩子喂奶、喂水之前,先把瓶子朝着阳光反复审看,看看有没有什么没刷净的地方。以往的保姆刷过的奶瓶总是半透明,跟毛玻璃似的,非得逼着她重刷不可。

“您看行吗?”小凌小心翼翼地望着她。

“嗯。”还是这个评价。

小凌在做饭,李若君会突然问她一声:“昨天洗的伯伯的上衣呢?你忘了收进来,丢了吧?”“噢。”小凌端着炒勺,不用回头,轻声回答说,“大衣柜里,左边第三个抽屉里。”果然不错,叠得整整齐齐,和教授出门穿的那几件衣服摞在一起。

这样的审查、抽查、突然提问,不是所有的保姆都能应付得了的,做不到的就只好请你走。李若君倒不是故意与她们为难,而是不愿意降低标准,以歪就歪。不行的趁早打发走,免得搭了工夫,费了口舌,解决不了问题。她不能老是办超短期的保姆训练班,三天来一个,两天走一个。她希望从难、从严,挑一个称心如意的,长期留用。

小凌打破了所有人的纪录,日复一日,她已经在这里干了两个月。两个月,主人没有挑出她的什么毛病,那种“监督劳动”的味道渐渐冲淡了。

只是有一次,李若君从小凌买早点的布兜里拿面包时,里面掉出来一本书。她不高兴地说:“一心不能二用,卖什么吆唤什么,活都干不完,还看什么书啊,一个当……”她没好意思把“当保姆的”都说出来,小凌也完全懂了。她把书捡起来,咬着嘴唇,低声说:“这是我在公共汽车上看的。还有,买早点、买菜的时候,总得排队,站着也是站着,我就……”“你呀,在哪儿也甭看了,有什么用啊!”李若君说着瞥了一眼,发现那是一本《白居易与〈长恨歌〉》,“嗯?你从哪儿拿的?”“我买的。”小凌说。

不错,封底盖著书店的售书戳记。要不然,李若君还以为她偷了沈教授的样书呢。“唉,一个保姆看你的著作,也添不了什么光彩!”她心里这样嘲笑老伴,也懒得向小凌做什么推荐,说明作者“萧吟”是何许人。如果这本书拿在一位名人手里,退一步说,即便是她的一位同事,她也会说:“哟,您看喝们老头儿的书哪?您可得多指点啊,这是他出了‘牛棚’之后写的第一本书!”对小凌用不着,大大用不着了。只是口气缓和了一些:“要看回去看吧,干活儿的时候可不能走神儿!”好在从那以后,此类事件没有再发生,李若君和小凌之间也可以说是和睦相处了。

两个月来,沈教授的写作进行得很顺利,原来遥遥无期的工程,现在竟然只剩下一小部分了,就像从窗口可以看到的那座新起的高楼,大概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封顶、拆脚手架了。

他站起身,扶着窗台舒展一下有些板直的腰背和酸麻的手指,打开窗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春天的空气,蕴含着小草和嫩芽的气息。

人行道旁的花坛里,白皮松从苍黑泛出新绿,草坪的枯根也已“春风吹又生”,那株紫丁香吐出了一簇一簇的花苞,等花开的时候,老远就能闻见幽香。草坪旁边,匆匆走过一个青年,噢,就是小凌。她走得那么快,简直是在小跑,手里还拎了那么多东西:布兜、塑料袋、草篮子。能干的小后勤部长,一次采购的东西够这个家庭消费好几天的了。小凌的影子一闪,进了楼门。沈教授下意识地看了看手表:正是电梯的休息时间。小凌提着那么多东西,要徒步爬上六层楼!沈教授心里升起一种感激之情。十块钱,一张钞票,是李若君在商场里五分钟就可以花光的,却是小凌一个月的工资!十块钱,她干了多少活儿?不要说吃、喝、穿、住,仅仅为沈教授换来了宁静与专心致志,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洋洋数十万言的著作,是靠她的无数细碎的劳动铺平了道路才可能写出来的,正像一条又宽又平的大马路修成之前,先铺上的是一粒一粒平淡无奇的石子!“这孩子真好!”沈教授由衷地这样想。清高的老知识分子又是这么极易激动,他觉得很有些对不住小凌,只是把她看成花钱雇来的保姆,而没有当成个孩子来关心。她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助吗?没有问过。甚至没有和她说过话,一句也没有说过。无论什么饭菜,总是教授先吃,吃完就走。小凌吃的什么,他不知道,也从来没有问过。只是有一次听见厨房里李若君和小凌的对话。“小凌,你吃菜啊!”“阿姨,我不爱吃鸡,不爱吃鱼。”就没有下文了。不爱吃?真的不爱吃吗?那只不过是让你们吃得心安理得罢了。这么一想,沈教授觉得不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唉,等赶完了稿子,和她谈谈,也得让她当心一下自己的身体,这孩子最近一天天显得瘦弱了。

可是,没等他来得及这样做,有了“情况”了。一个闲得没事干的老太太来串门儿,告诉李若君说,小凌每天下午压根儿就不是忙自己的什么“家务”,而是按钟点儿地出入另一人家,可不知是干吗。李若君刚刚平静下来的心又乱了,小凌究竟是什么人?她干什么去了?两个月来,竟然一直瞒着我!联系到报上的那则消息和社会上的种种传闻,不能不令人重新提起戒备之心。

“天可度,地可量,惟有人心不可防!”沈教授叹息了,用白居易的诗表达他的感慨。

“姑娘,做人第一是要诚实,你不该欺骗我们!你们这些当保姆的,没有一个说实话的!”第二天一早,小凌刚刚进门,李若君就冷冰冰地对她这样说。

“……”小凌不知所措地忽闪着眼睛。

“你每天下午背着我们干什么去啦?”李若君开门见山,不准备绕圈儿。

“噢,”小凌平静了,恭敬而又自尊地说,“和在你们家一样,给人家当保姆。半天,每月十块钱。”“撒谎!”李若君立即抓住了把柄,“我早就对你说,给我于整天的,每月给你二十块,你都不干。你倒跑两个地方去挣两个十块?十加十等于二十,你再没有文化也会算这个账吧?”突然的吵嚷,把里屋的孩子吓哭了。沈教授只好又走出书房,充当代理保姆。

“我来吧,伯伯,别误了您的工作。”小凌抱起孩子,轻轻拍着。眼圈红红的,但她忍着,没让眼泪流下来。作为一个保姆,她不能和主人一样发火,一样大声嚷嚷,只能强制着自己做尽可能的解释:“阿姨,您听我说。您不知道,我有我的难处。我每月必须挣够二十块钱,又不能整天工作。每天中午,我得赶回去伺候我妈。这样,就只能把一天分成两半,好挤出中午的一点时间。要是于整天的,不管在谁家也不能中午回去呀!”几句话,竟使李若君默然了。

“你的妈妈,她病得很重吗?”沈教授本不愿加入这婆婆妈妈的吵吵,听到这里,却不禁关切起来。

“哦,她离不开我。”小凌回答得很含糊,似乎不愿意就此多说。

李若君,这个当了大半辈子护士长的人,职业的恻隐之心早已把刚才的怒气冲得无影无踪了。她自己也有女儿,她懂得母亲和女儿的心是联得多么紧,一跳一颤都是互相牵动的。她的女儿像小凌这个年龄的时候,正在大学里念书哩;而小凌,一样的人,一样的女孩儿家,却在这样的青春妙龄出卖劳动力,做那些卑微、繁重的活儿,为的是挣到二十块钱,还要奉养卧病的妈妈!“可怜的孩子,我委屈你了。为了你的妈妈,你每天下午就不要出去干活儿了,我每月给你二十块钱!”李若君扶着小凌的双肩,完全真诚毫无造作地说。

小凌自尊地笑笑:“阿姨,我哪能白要您的?自食其力是光明正大的。您不用可怜我,‘可怜’这个词儿,听着挺不舒服的。”一个为人师表的教授,一个救死扶伤的护土长,这时都找不到合适的言语了。

一切又恢复平静,平静得和以前一样,天天如此。

生活像一条溪流,不舍昼夜地向前流去。有时,它很平缓,平缓得没有浪花,没有声响;有时,峰回路转,崖断瀑飞,平淡无奇的水滴霎时间幻化成云间坠落的璀璨珠机!那时,你会惊叹:啊,多么壮观的水!一个偶然的契机,使得沈教授生活的溪流在平缓之中骤然激起了冲天浪花。这,也许是他的暮年中永远难以忘怀的。

又是一个早晨。

李若君刚给孩子喂完牛奶,急切的门铃声和杂乱的喊叫声惊动了这个宁静的家庭:“沈教授,您家的保姆晕倒了!”啊!沈教授的心一阵紧缩。他急急忙忙打开门,邻居们七手八脚地抬进来昏迷不醒的小凌。

“她,她这是……”沈教授被这突然的事变吓坏了。

邻居们嘁嘁喳喳地议论着:“唉,一个姑娘家,累成这样子!”“是不是有心脏病根儿啊?”只有前任护士长李若君在慌乱的人群中保持着医务工作者特有的冷静,她仔细地把摸着小凌的脉搏和胸口,判断着:“可能是低血糖,也可能是脑贫血……”“‘可能’,‘可能’!”沈教授发火了,“还不快送医院!”一句话提醒了李若君,她立即去打电话叫救护车。

车来了,人们把小凌抬上车去。她好像有些清醒了,嘴动了一下,并没有说出话来。沈教授也要跟车走,被老伴拦住了:“得了,别添乱了,你去有什么用?在家给我看着孩子!”车子开走了,邻居们议论着,感叹着,怀着各种心情离去了,留下的没有说出口的讥刺和抗议,变成一团令人发冷的空气。

奉命留守的沈教授在家里坐卧不宁。他自知是罪魁祸首,心中只有焦急和内疚。

这时,他才注意到了掉在门边的一个布兜。那是小凌每天提来提去的蓝底白花的布兜,里面露出用塑料袋包装的、切成薄片的精白面包,那是为教授买的早点。

一阵酸楚冲击着沈教授的泪泉。他极力克制着自己,俯身拾起布兜。他的手在抖吧?面包滚落在地上,并且掉出一叠厚厚的、装订成册的稿纸。

“什么稿子?她从哪里取来的?”他本能地把稿纸捡起来,看看封面。

封面上写着:论《长恨歌》,署名:凌芳。

惊奇,诧异,都不足以形容沈教授此时的心情,他怀疑自己的视觉神经。完全不可思议!怎么可能呢?一个二十三岁的小姑娘、一个保姆,跟这厚厚的一叠稿纸,怎么能够联系在一起!教授茫然了。在他的眼前——菜篮、炒勺……奶瓶、尿布……搓衣板、肥皂泡沫……煎煮中药的砂锅……她哪里还有时间呢?要伺候两家的吃穿,还要照顾卧病的母亲。除非她是一部机器,不用休息?是的,教授仿佛看得真真切切——在一间小小的陋室里,母亲的病榻旁,夜深人静之时,小凌终于摆脱了一切缠扰,伏案执笔,激扬文字。只有在别人沉睡于梦中的时候,她才是一个自由的人,让文思毫无羁绊地在夜空中奔驰。一夜,又一夜……教授急不可待地翻开稿纸。

第一页,简短的“引言”:如何评价白居易的《长恨歌》?萧吟先生在《白居易与〈长恨歌〉》一书中写道:“诗人所创造的唐明皇和杨贵妃的形象,他们那种对爱情坚贞不渝的精神,是和当时人民对爱情的看法相符合的。歌颁爱情的专一和坚贞,是这篇作品的主要思想。”这种分析恐怕并不符合诗人的创作意图。白居易曾明确地在给元稹的信中说:“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以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然千百年后,安知复元如足下者出而知爱我诗哉!”那么,诗人的创作初衷、诗的主题、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到底是什么呢?本文谨发表拙见,愿与前辈萧吟先生商榷。

沈教授大大吃了一惊。这不仅是一篇气概不凡的论文,而且指名向他挑战,大有将他那本书的根基动摇之势。如果这出自他的学生之手,他一定会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来表达老师的兴奋和鼓励。然而,对于小凌……唉,惭愧啊!他激动地掂着这一叠稿纸,觉得有千钧分量。稿子显然是断断续续写成的,用的是各种规格的稿纸,有红格的,有绿格的,有五百字的,有三百字的,然而字迹清晰、整齐。最末一页上写着今天的日期:“凌晨四时完稿”。沈教授心里一热:啊,她一直写到天亮!刚刚写完就带着,是拿给我看吗?不像。小凌显然不知道,她要与之商榷的“前辈萧吟先生”正是她两个多月来伺候得周到人微的我这个老头儿啊!她是……是了,一定是打算趁中午“下班”的时候寄出去,投给某一家刊物,公开和我论战。

沈教授无法抑制心情的亢奋,这种亢奋是缺乏事业心的人永远也不能理解的,正如只有运动员才真正懂得什么叫“竞技状态”。君不见动物园里那懒洋洋的雄狮吗?没有对手的英雄是寂寞的,宁可输与强者也不甘在寂寞中死去。盼望啊,沈教授一直盼望着后来者。然而,面前的这位对手,这位虎虎有生气的小将竟然出现得这么奇特,这么突然,以致使他毫无思想准备。他多么想和小凌酣畅淋漓地谈一谈!可是,她……她现在怎么样了呢?电话铃响了,是李若君打来的。

“小凌怎么样?”沈教授急切地问,连声音都有些发抖。

“好了,没有危险了。”话筒里传来前任护士长轻柔的声音,“经诊断,是脑贫血,不要紧的。大夫说,她是劳累过度,睡眠不足。给她吃了药,现在睡着了。”“噢!”沈教授轻轻地、轻轻地放下了话筒,像是惟恐惊忧了小凌。完成作品之后的睡眠是香甜的,不要惊醒她!她睡了,教授的胸中却沸腾着。

生活,不是溪流,而是奔腾咆哮的扬子江。它艰难曲折地在悬崖陡壁之中突进,一旦冲出了三峡,就豁然开朗,一泻千里!看啊,多么壮阔的江流!小外孙子也在婴儿车里睡着了,睡得那样香甜。沈教授轻轻带上门,回到书房。在他那神圣的文学领地里,郑重地把刚刚看了“引言”的小凌的论文摆在自己的手稿之上,全神贯注地读下去……

(发表于《当代》1983年第6期。收入:《新时期女作家百人作品选》,海峡文艺出版社1985年出版;霍达小说集《红尘》,花城出版社1988年出版;霍达小说集《魂归何处》,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年出版。1984年由作者改编为同名电视剧,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录制)

千年风流


走进春日抑郁的时光,夕阳的夜辉,飘逸成一曲二千多年的记忆。

初春的记忆,人生里一段历炼的岁月。风与雪的回眸,却在我炮火纷飞的岁月里,流下一缕缕千年回忆,是你!那长长的叹息,在我孤旅的红尘路上点亮一盏心痛的滢火。

红尘路上,我一路寻觅。踏遍轮回,未见鹰枭,意念如斯,忆起你开疆扩土,雄势如虹桥,仗剑倾城。缘何转瞬,疆域九洲,唯念你沧海桑田,雄图霸业。阡陌,千年挥云帆,终将是红尘路上的追忆人,彼岸烽烟战火,再染满万里山河!

你是我的轮回,我多次无法穿越的梦魔。让我用尽二千多年烟火,踏碎繁华,是否能换回你一世狂彪?

弹指云烟,暮春雨蒙,千年红尘,沉醉金戈。人世繁华,注定鹰枭,流浪千年。

忘川河上,早已没有了等待,奈何桥边,残影沧桑。寻梦几度,红尘如歌。陈封了我千年的思绪,一段历史、两个人、相望两千年,古人与今人的吟酒悲歌,把酒问苍穹,对月当歌,人生几何?在这个残月的辉光下,萧萧西风,冲洗着我心中那千米冰层下的记忆。

万里月华,寒夜有风掠过,青山月影遮,流水悠悠,滴滴碎心愁。一种孤独,那是一种厮守在等待里的威严,千年狼啸万年抒。

梦回大秦,峥嵘岁月,比天还远的地方,有没有人在繁华的人海,仗剑狂歌?抚琴弹奏,烽烟的乐章,沧笙踏歌,相忘三千缠绵九万山河。

独坐在月儿下,倾听着冷风的诉说,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千年的战鼓声碎,何时再铸辉煌?

举起冰冷如雪银的酒杯,再烈的酒,也难以让人心醉,大秦的鹰枭今何在

人要风流


两年前的一天,激情如火的夏季。一只初次试飞的雏鹰,第一次来到异地他乡,来到应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依稀记得那时青葱的脸庞、充满期盼的眼光、好奇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地方。那个时候我,想要风流,心里却无来由的刺痛了一下。

初来乍到的我,高傲的外表下总是掩藏着一颗羞涩的心,窥探着这片土地的安详。

那时的我,喜欢晨的清凉。当旭日没有到来,夜色还没有离开,这个世界爱的神秘伴随着生的活力,显得最为可爱。我在这样的世界里,微微踮起双脚,用力张开双臂,深深的吸一口气。感受到骨头在不安分的伸长,周遭的空气流动着缠绕身体,最终形成象征生命的气体,将身体给包裹住了。生命初始阶段的跃动与勃发,愈发明显了,就像是煮沸的水,蒸气不顾一切的想要将壶盖掀开。

那时的我,喜欢夜的慈爱。天上点点星光,月亮娇羞的遮着半边脸庞。我总是爱着一个人,宁愿被夜色孤独的包裹。我能够清楚的感受到,路旁草丛里窸窣的虫鸣声,风吹树叶摩挲的簌簌声,远处点点灯光微弱的颤抖着,夜的双手深情款款的将我拥抱。我也丝毫不再感到羞涩,毫无保留地将整个心暴露在夜的怀抱里,任夜的唏嘘将我失落的心风干。

那时的我,喜欢雨天的安静。万物都在都在享受着上天的恩赐,拼命地汲取营养,这样的世界是安静的。不管窗外雨打石阶的滴答声,风吹窗户的砰砰声,我独自一人坐在床沿,感受着手指与纸张的摩擦、文字在眼前的悦动、思绪在脑海里的旋转。此时这个世界只有我与文字,空荡却又充实的存在。

那时的我,喜欢雨后的新。一阵春雨过后,整个世界像是被完全洗过了。走在鹅卵石马路上,池塘里的水一层层往下流,身旁的柳枝更加欢快的摆动,风儿清凉的吹,草儿分外的亮。这个时候,就能够感觉到生命就好似这般的绿,绿的青春有活力,绿的没有一丝杂质。

那时的我,喜欢投入的满足。我摆弄我的时间,就像是玩着俄罗斯方块,极尽全力让我生命空间的框框尽量完满。课堂上老师的连珠妙语、书本上的清晰的笔迹、图书馆里闪过的掠影、寝友间的欢声笑语

渐渐地,所有的画面都变得异常的清晰了。我看到天空是蓝色的、还飘着洁白的云,恍然间,整个世界都亮了。我还看到我心灵的灯,在寂静中闪烁着光明。最后我看到,一片黑夜试图将我笼罩,试图用雷声的恐吓将我吓退。

我的心狠狠的颤动了一下,有一种跌落悬崖般无助的感觉。窗外的凉风吹了进来,感觉我眼角下的脸庞冷冷的、黏黏的

哦!风流后,也是我该赶赴当初约定的时候了

千古风流《钗头凤》


陆游是南宋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他一生写了那么多千年不朽的好诗,

以至于流传至今仍叫人朗朗上口,回味无穷。

然而诗人的一生却充满了辛酸的泪水和太多的无奈。

这首《钗头凤》真实地映衬了诗人内心的悲凉和凄苦。

红酥手、黄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分别十年,沈园偶遇,唐婉清纯依旧,光彩照人。

一双白里透红的小手依然粉嫩,(有人把红酥手说成是一种食品,而我却宁愿理解为手 )一杯家乡的美酒,香气袭人,唐婉就像这满城的春色,沁人心扉。

然而已经是他人之妇的唐婉,就像宫墙之柳,禁锢其中,再也不可能与诗人倾吐衷情了。

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好大的风啊,硬生生拆散了一对生死相爱的鸳鸯。

面对面却不能互诉衷情,近在咫尺却装作陌路之人,愁,愁,愁啊!

一杯苦酒无尽的愁绪,十年相思,十年煎熬,想当初我真是后悔莫及啊!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

十年了,她依旧娇媚可人,只是人已经憔悴不堪,单薄清瘦,就像霜打了的枝条再也坚挺不起来了,

为什么啊!

如花的面容满是泪痕,十年了她也在无尽的煎熬中苦苦挣扎啊!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我的此时的心就像这飘落的桃花,再也经不起一抹秋风,

我的心就像这池中的死水,再也掀不起一丝波澜。

回想起十年前,我们海誓山盟,白头偕老,仿佛就在昨天一样。

却如今连个书信也难托付与她,心中不禁肝肠欲断、阵阵隐痛。

老天啊!别再折磨我了!

唐婉不久便在郁闷和愁怨中死去了,而陆游辗转巴蜀,活到了85岁高龄。

陆游一生写诗近万首,字里行间大都都洋溢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看了陆游写的《钗头凤》后,唐婉悲痛欲绝,回到家中也和了一首《钗头凤》,

全文如下: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

这不仅仅是对自己悲惨处境的呐喊,而是对当时封建礼教的强烈抗争。

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写出了自己终日以泪洗面的悲凉情景,写出了自己欲诉离情又难以下笔的两难心情。

难那!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

人各一方,欢情不再,身子一天天柔若游丝,病痛不时地袭来,像秋千的绳索悠来荡去。

角声寒,夜阑珊。怕人询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只有在漫漫长夜里暗自悲伤,两耳倾听着阵阵角声,双眼瞪视着阑珊夜色,悲苦逾将袭来。

自己凄凉悲苦,在人前还要装强颜欢笑。

满,满,满!瞒着别人,也瞒着自己!

唉!不会很久了,不会很久了!美人不久就离开了这个角声寒、夜阑珊的世道。

比之陆游,唐婉的凄楚更胜一筹,封建社会,女子的处境尤为悲惨,就像陆游的另一首诗所描写的: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