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qg13.com - 情感抉择语录】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尊严死,生命后的抉择,欢迎阅读与收藏。
尊严死,生命最后的抉择
正如著名作家史铁生所言,死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但随着医疗手段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生命支持系统投入使用,活着还是死去成了一个全新的命题。据卫生部统计,一个人一生中在健康方面的投入,60%80%都花在了临死前一个月的治疗上。那么,在生命的尽头,我们究竟应该选择在过度治疗下苟且地生,还是选择更安适地死?其实,死亡权与生命权都是人的基本权利,或许,只要忠于了自己身体和内心的需求,弥留之际的求生和求死都值得尊重。
死生无法统一的必修课
20XX年3月,时年58岁的王明达被查出肺癌,当儿子王光亮带着父亲的胸透片子找到主治医生时,主治医生很直接地说:癌症晚期了,已经发生了骨转移和脑转移,治疗的意义不大。如果条件许可,你们也可以表表孝心,住院化疗。
其实不用主治医生明说,王光亮早已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要竭心尽力挽救父亲。为了他能过上好日子,文化不高的父亲在市机械厂勤扒苦做几十年,终于熬到了他结婚生子生活稳定。三年前,为了解除他的后顾之忧,父亲退休后又学着煮菜、烧饭、帮他带孩子。所以,无论从为人子的孝道来说,还是从顾忌亲朋好友的口舌来看,他都必须尽力而为。
于是,王光亮拿出了所有的积蓄,租房到医院附近陪伴父亲。有人设身处地为他着想,极力劝阻他放弃无谓的化疗,换用保守疗法,让父亲顺其自然地尊严死,但王光亮果断拒绝,并这样解读自己的决定:一个人连生命都快没有了,尊严、自由、快乐这些矫情的字眼又有什么意义?他只需要生命!
王光亮的做法让父亲王明达感慨之余又分外抗拒,明知做任何治疗都于事无补,王明达不希望拖累儿子,也不想遭受化疗那份罪。他变着法和儿子闹,软硬兼施,但最终还是没能拗过孝顺的儿子。
在父子俩的纠结对抗中,各种器械和药物一点点地进入到王明达的体内。在人生的最后时刻,王明达与老天讨价还价的依靠只有一根一米长、小拇指粗的管子。它穿过王明达的鼻子插进肺,每隔一会就能吸出满满一管痰。当痰被吸出时,王明达就能从昏迷中苏醒过来。起初,他能醒两三个小时,后来只能醒几分钟,而在他清醒的宝贵时间里,他也疼得左躺不是,右躺不是,坐起来也难受,只能疯狂地扭动身体转移痛苦。
这样的痛苦让一向温和的王明达慢慢地脾气也大了,常常忍耐不住地冲儿子王光亮发火。每每此时,王光亮都尽力避开父亲的锋头,尽量不与父亲计较。但有一次,王光亮实在忍不住,劝说了句:爸,你就不能坚强一些吗?已经疼得脸部完全扭曲的王明达看着儿子,艰难地叹了口气:爸爸到这个程度了,坚强和不坚强有什么区别?
但对王光亮而言,这样的坚强显然是有区别的。因为那些先进的医学设备和药物,生命以秒计算的父亲最终挨过了那年的春节。除夕之夜,下着大雪,昏迷的父亲醒来后对他说:过年了!我祝你们幸福!
春节过后,王明达在重症监护室中再也没有醒来。他走后,那句新年祝福成了王光亮最好的心理慰藉如果没有抢救,他是得不到父亲这句祝福的。所以,尽管最终人财两空,王光亮丝毫不后悔当初的选择。
三分之一里的人生百味
从医三十多年,于忠学经历了至少2000例死亡,也见证了形形色色的人生谢幕方式。有人誓死与病魔抗争却终究人财两空;有人寻求解脱却被押进ICU;有人在斗争与妥协中左摇右摆至死缠绵病榻;还有人,一咬牙一跺脚,将生死悉数交与自然
作为专业人士,每天跟肿瘤作斗争的于忠学深知,三成多的病治不治都好不了,三成多的病治不治都能好,只剩下三成多是给医学和医生发挥作用的。但病人一旦进了医院,一切都变得分外无奈。
在那些癌症病人最后的时刻,于忠学听到过各种抱怨。有病人对他说:我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现在我才琢磨过来,原来这说明书上的有效率不是治愈率。为治病卖了房,现在我还是住原来的房子,可房主不是我了,每月都给人家交房租,我死的心都有。
还有病人说:就像电视连续剧,医生导演完每一集,都告诉我们,不要走开,下一集更精彩,但直到最后一集我们才知道,尽管主角很想活,但还是死了。
本能地求生恶死,是许多人在罹患绝症后做抵死抗争的直接缘由。
于忠学接诊的最新一例病症,足以说明问题()。
患者是名77岁的老人,在生命尽头的近十天光阴,老人心衰到不能躺着呼吸,只能趴在桌上靠输氧维系。痛苦时老人不断地询问读研究生的孙女能否让她早些离开这个世界,不做过多的治疗。老人信佛,一度以佛教中很多僧人也是以这种方式圆寂来支撑自己的想法,但在疼痛没有发作的时候,哪怕只喝得下一口水,老人都会坚强地对孙女说:乖乖,我好像好些了,你等我好些了再离家返校好么?
除了求生的本能,癌症患者中少数病愈的幸运儿也是众多绝症患者奋起斗争的力量。于忠学救治过一个女患者,八年前得了癌症三期,手术后不幸住进了ICU。但女子一直坚信自己能好,躺在ICU的病床上,女子咬牙扛下了所有的痛苦,她始终告诫自己要坚持:孩子还未成年,我要活下去。后来,她真的挺过来了。重获新生后,她说:我们抗癌要做个智者,面对生死更要做个智者。尊严死毕竟是最后的选择,之前还是应该积极争取活。
幸运儿终归只是少数,所以有时候,于忠学会直接对一些癌症晚期的病人说:买张船票去全球旅行吧。结果病人家属投诉他。没多久,病人卖了房来住院了。又没多久,这张病床就换上了新床单,人离世了。
对这样的现状,于忠学既理解又无奈。当医生告诉家属病人的病情时,家属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帮病人做出决定,一些病人甚至到生命的最后都不知道自己的病情。而受制于现有医疗制度,作为医护人员,医生能做的常常只是听从家属意见,决定下一步方案。有时处理稍欠谨慎,没准便会惹祸。
这样的事例于忠学见过很多。患病的老人不想抢救,子女要抢救;患者子女中,老大签字不抢救,老二来了要告医生因此,出于自我保护,医生只能尊重家属的意愿远远胜过尊重病人的意愿。甚至发展到现在,最后决定拔管子了,都是医生告诉家属怎么操作,然后由家属自己动手解决。
死亡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百样人生。所以,于忠学时常提醒身边的工作人员一个微笑胜过一片安定。他要求他的同事多给机器旁的病人梳头、擦身体,抚摸他们,哪怕病人已经没有了意识。
小编推荐qg13.com
生存的目的和生命的尊严
曾几何时我们也简单过,曾几何时我们的内心掀起过波澜,曾几何时我们想要改变世界,
曾几何时我们随遇而安,曾几何时我们迷失了自我,曾几何时我们丢失了尊严。
______【题记】
一、【童年的简单】
童年是一个让人很怀旧的字眼,会让我们想起小时候有趣、伤心、开心很多的画面。上学对我们来说只
是给单调的生活,无意之间加了一种特别的调味剂而已。
我们的朋友越来越多,我们的爱好越来越广泛,我们的笑容越来越灿烂。在学校这个大家园里面我们都玩的很忘我,一起翘课、一起喝酒、一起唱歌、一起学习,你们是否还记得是如何收到的礼物,如何写下的情书。
你失恋了可以找人陪你哭,也没有不可以说的话,那个时候大家都很简单,也单纯的以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就是这么的简单,跟我们一样。
我们不顾一切的向前奔跑着,微笑着,毫无思想的看着对方。时间似乎有些按捺不住了,开始加快脚步的追赶我们,毫不留情的鞭打着我们的脊背。没有屈服、没有痛苦、没有绝望,有的只是淡淡的哀伤。
二、【内心的波澜】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开始步入社会,懵懂的我们就像是迷途的小羔羊,看着眼前花花绿绿不知所以的世界,我们就显得格外的错位。
踩着摇摇晃晃的步伐,没有目的地的向前走着,眼前是一片漆黑,突然看不清了方向,失去了导航。
一个奇迹般的相遇、一双温柔的小手、一对靓丽清澈的双眼让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从此我决定我要爱你,多么脆弱的一句话,多么的无力苍白。
生活向你和你身边的人发起了挑战,她走了,很简单,生活的好一点是每个人的愿望。在此时我又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做一些什么,证明自己的存在,也可能是为了让她后悔她的选择。
过了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爱你只是一句话而已,并不能代表什么。
三、【改变世界】
怀着报复和理想我们出发了,带着豪迈的气息和有力脚步我们上了战场,每一步都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每一个瞬间都让我们浑身战栗。
岁月在我们脸上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号,我们的心灵经历了一次漫长的路途,我们的灵魂遭到了无情的洗礼。
这个时候我终于明白,世界不可能改变的,改变的只有我们自己。
四、【随遇而安】
我随着人群走来走去,反抗过以后还是要回到这里,每天起床就要戴上面具,不让别人看清自己。只有晚上才能好好的休息,因为,回到了家里。
啊!这里到处都是毒气,没有办法自由的呼吸,只有装疯扮傻的混在一起。渐渐的我失去了朝气,慢慢的我没了力气。
此时的我只能随遇而安的被困在这里。
五、【丢失了自我】
我承受住了良心的谴责,走向了灵魂的没落,雨水在我脸庞上滑落,却不能洗刷我内心的角落。一次次的呼喊,一次次的堕落,请不要叫醒我,因为我已经迷失了自我。
六、【丢失了尊严】
看着浮躁的繁华,我竟然流出了开心的泪花,我用麻木的双手捧着,看着略带浑浊的泪珠,这就是世界给予我的升华。
看着我眼前我所拥有的,东凑西凑怎么也拼不起一个温暖的家,四周都是冷冰冰的墙壁,心里大雪也是不停的下。我所得到的是很多人都有的,我失去的是一个不可代替的温暖的家
用掉了我所有的尊严换回来了浮云般的繁华,丢掉了原本骄傲的灵魂捡来了一个不懂事的娃。
无悔地抉择
记得一位名人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非常漫长,但紧要的却只有几步。回顾我坎坷的人生历程,现在还真有点送春滋味,念远情怀,分付杨花。的感觉。虽然现在我依旧是平平庸庸,碌碌无为,囊中羞涩,贱如草芥,但,我没有丝毫的怨天尤人,没有半点自怨自哀。我无愧于心,无愧于时代,我无怨无悔。
我的家在豫东平原上一个偏远的小村子里。地处黄泛区,土地盐碱化,非常贫瘠。李准的《黄河-东流去》就是发生在那里的故事。贫瘠的土壤,造就了贫苦的农民。记忆的童年非常贫穷,每天只能吃上红薯,红薯干,红薯馍,离了红薯不能活。把人吃得口里流酸水,几十年过去啦,依旧对红薯没有好感。可童年也是快乐的。我现在只记得冬天打雪仗,春天吹柳笛,夏天去偷瓜,秋天割青草。
在我十岁的那年秋天,我和同村的小伙伴在野地里割草,阿旭说我们就这样天天割草,将来连个字也不认识,可就是个睁眼瞎呀那该怎么办呢?只有去上学。大家商量一致,就把青草往家里一放,结伴来到邻村的安岗学校,到了校门口,不敢贸然进去,手把门扇,伸头往里看,一个老师模样的人走过来,问我们要干嘛,我们说是西村的,想报名上学,那位老师很高兴,就帮我们报名,我就成了一名小学生。书皮很鲜艳,朵朵向日葵真漂亮,书里有一列火车,拖着差长长的尾巴,我真开心,我终于知道火车是什么样子了,还有一座工厂,在太阳下吐出浓浓的白烟。里面的世界真精彩,她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的心。
才上三天,阿旭就不去了,他说自己都12岁了,在班上最高,好像羊群里跑个驴,太显摆了。金山也不去了,是因为家里有两只羊,没人给割草。百合说上学不自由,由老师天天管着,不自在,也不去了。我觉得上学很有意思,不管谁来劝,就是不放弃。这样,我由村到乡,由乡到县城,由县城到省城,由一个放羊娃成为一个时代的骄子。这些年,我也不断回老家,那些童年的伙伴基本上外出打工去了,见面的机会并不多,虽然他们过的也不错,有好几个还盖上了小洋楼,但,我知道阿尔卑斯山,我知道底格里斯河,我知道有一个布雷顿森林体系,还知道数学里有微分与积分。比他们了解的多,比他们明白的广,比他们心里踏实。
也许是因为家里穷,也可能是老爸感觉我相貌丑,我才18岁就害怕我将来会打光棍。不如趁现在将要考大学,正是值钱的时候给我定婚。于是他就求朋友给我说媒,爸爸的一个朋友真的给我提了亲,当时,我还不想考虑这事,老妈说咱家穷,你长的又不俊,万一明年考不上大学,可能要打光棍的,再说,你要是真打了光棍,你的两个弟弟怎么办?我就答应与那个女孩了见面,没表示异议后就回到了学校,余下的就由爸妈来处理了。还真的让他们说准了,那年我真的落榜了。
人生第一次遭受这样的打击,我一下就晕了,迷茫过后就决定去复读,由于心态不好,看到以前不如自己的同学有好多都考上了大学,心里那个痛呀,触目伤怀,情绪低落,学无长劲,第二年依旧是失败。我百无聊赖,万念俱灰,把自己困在自家的苹果园里,茫然地打发着艰难的时光。
有一天,我的一位考上大学的女同学到访,她问我今后有何打算?我说现在脑子乱的很,我也不知道要做什么。她说,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经历这点挫折就灰心丧气了,实在不应该,你看看陈赏,人家一个女孩家,说实在的,她成绩还不如你,人家一点也不悲观,虽然遇到挫折,依旧信心百倍,这不,昨天我们两到邻县报名复读去啦,顺便我也给你报上了名,你明天就去上学吧。我说,我把书都给扔了,以后不打算上啦。她又开始劝导我,还答应把她自己的书送给我。
第二天,她怕我不去,就又来我家,给我送书,看着我上路才离开。邻县的学校是个乡办高中,离家60里远,家里穷,连辆自行车也没有,学校管的也很严,一个月才有一天假,我安下心来在那里苦读。刚到学校时带了两双鞋,其中一双比较新,头天晚上脱下,第二天早上就不见了。带的钱不多,不能再买,一双鞋我穿了将近一个月,脚那个臭呀,别的同学都对我有意见啦。
有一天,我下了课,老师刚出门口又回来了,走上讲台,云腾,出来一下,你妹妹找。我很迷茫,我妹妹没在家呀,哪来的妹妹。到我出来,一看,这个女孩怎么有点面熟呢,再仔细看看,呀,认出来了,这是我以前只见过一面的未婚妻。她说她去县城里的一家小厂打工,有两个月了,刚发过工资,听说我在这里读书,过来看看我,顺便还给我买了一双白球鞋。我接过鞋,望着她满脸的汗水,想到她每天12个小时的工作量,看看这花去她半个月工资的鞋,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一刻,我就认定,今生非她莫娶了。大学毕业,我们就组成了我们自己的家,这些年来,虽然日子清贫,但我确没有一点哀,古人说的贫贱夫妻百事哀我一点也没体会到,家是我的港湾,家是我的天堂,有时,我真想跪下老天,你给了我满意的另一半。
考上大学的那年,是先知道分数,再填报志愿。由于家里种的棉花还没有下来,学费就成了问题,老爸去信用社贷了500元,我也就填报了金融学院。毕业后就进入了银行。当过信贷员,干过出纳员,做过会计员,审计员。每个岗位都倾注了我辛勤的汗水,我把我整个的青春与智慧都献给了我热爱的事业,虽然我没做出什么成绩,但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尽力了。
我记得电影《牧马人》里有这样的台词:这里有我汗水浸透过的土地,这里有我甘苦与共的亲友,这里有我相濡以沫的妻子,这里有我生命的根。
念乡者的抉择
有一个莼鲈之思的故事:秋风起,青叶黄。做官的张瀚想起了家乡的莼鲈佳肴,遍毅然辞官归乡。尚未离乡的我痴痴地想,这也太矫情了吧。现在,只身在外,疲惫倦怠的时候,我想起的不是别的,竟是家里的饭菜。想想也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多年,她的味道已融入血脉。
所以,念乡,绝不矫情。
家乡可能是二八女子执红牙板浅唱的吴侬水乡,也可能是关西大汉歌嚎的苍凉北方。众生是飘摇的风筝,而家乡就是那割不断,理还乱的线绳。为何如此形容?人生在世,多有无奈。
1968年,北京城在颤动,诗人食指即将坐上下乡的火车,触景生情。他写下了《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我再次向北京挥动双臂,想一把抓住她的衣领,然后对她大声喊叫,永远记着我,妈妈啊,北京。在时代洪荒中,家乡渐远。台湾的余光中亦曾形容枯槁地眺望大陆,可惜,惟有涛涛海水涌动。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海风轻轻撩动这可望不可即的无奈。《亮剑》中,楚云飞即将败退台湾时,捧起一抷黄土带在了身上。家乡,回不去了。这愁,断肠。
有人说,所谓家乡,只不过是我们祖先在无数漂泊旅程中停留的最后一站。我想,这强调的是归属感。有人辞职,奔赴丽江,西藏,爱那里的纯净蔚蓝;有人削尖了脑袋往国外钻,爱那里的繁华。
于此,我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这是续前世的缘吗?我相信,人有前生。相信不少人也体会过那种对陌生地方的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这在科学上是讲得通的,但我觉得,那是家乡,俗语说的,心灵的港湾。这像吉普赛人吧,风尘中流浪,笑傲寒霜,因为天性中,天地便是家乡,而天地便在心中。呵,颇为自由洒脱,带着故乡去流浪。
我家在农村,所以世辈是农民,爱着那贫瘠的一亩三分地。但也无奈,城镇扩大的步伐匆匆,欢乐的村庄变得死气沉沉,颇有《故乡》中鲁迅先生回乡时的悲凉。入城镇吗?不。怕别人嘲笑我们是农民,下里巴。操劳了大半辈子,可不想伤了尊严。
故乡,一直都在,在梦中:年幼的我穿着最美的衣裳,举着简陋的风车,在田间的小路上奔跑。虫鸣阵阵,风轻云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