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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定看过很多的情感说说,我们总是想把自己满意的情感句子记录下来,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句子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要迷恋姐,姐让你吐血,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要迷恋姐,姐让你吐血
这里讲的是本年度最曲折动人、最跌宕起伏、最荡气回肠的女性励志故事。因为是真人真事,所以只好艺术加工后用假名与大家分享了。
小红l6岁的时候就做了当地(为了不引起地域歧视以及人肉搜索,这个地名就隐藏了)一个黑社会小头目的情妇。当时可能港片流行,她和她大部分朋友都觉得这样很光荣。她不是独家情妇,但是因为她被这个小头目破的处,所以应该还是攒下了一小笔钱。在她全家都以为她光宗耀祖(我当时还插嘴问了一句,光宗耀祖的标准是?
答:不劳而获)时,我们敬爱的人民警察进行了严打。她就不得不流亡到了大城市上海。(大家看这觉悟,中隐隐于市!)在美女和农民工一样多的上海,她去夜总会面试都被刷了下来。于是不得不走上了劳动致富的正路。说到这里我不由得对夜总会心生感激之情,如果她被录取了,现在撑死了也就是一个花魁,我们的社会有多大的损失啊。
她在多次面试后去了一个放屁能三天不散的杂志社应征到了一个前台兼财务兼后勤兼清洁工的工作。小红告诉我,如果当时这个工作也没要她,她就要去当保姆了。但是正是在这个杂志社,她开始了她辉煌的一生。看到这里,我很想对众多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说,英雄不怕出身低。CEO也不能怕扫厕所。不要嫌弃工资少、加班多、男/女朋友穷,只要你有了一双发现财富的眼睛,你就能变成或者傍上李嘉诚。
言归正传,小红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写字也可以赚钱。“毁人不倦”的杨主编亲切地和小红交谈了一次后,发现她爱党爱国爱文学,多愁善感易受骗。于是在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杨主编和小红在聊完明代主要的小说流派以及取得的巨大文学成就之后,牺牲了自己的身体和她上演了活色生香的《金瓶梅》。
那夜之后,小红就变成了一个文学爱好者,尽管她认字认得不多。(她现在认识的比较多了,看看言情小说还行,但要看完一本朱光潜的《西方美学史》还是有点困难。每当遇见这种情况,小红都会极优雅地说,哎,我现在中文都不行了。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拍手叫好,各位观众,这就是说话的艺术!)字认得不多,当然没办法写小说,那怎么办呢?杨主编给小红指了一条明路——写诗。写到这里,我打心底里服气杨主编的智慧,我甚至暗暗下决心,只要他长得不是太矬,我也让他给我指条明路。我自认为认得的字不少,小时候还背过《新华字典》,我要写诗,出发点得高,起码要写荷马那种长篇史诗!
写诗是个技术活。但是我总结了三条,第一条叫做饱含古韵,说白了就是混杂几句古诗。诗例:锄禾日当午,便秘真痛苦。吃了盘中餐,就是拉不出。第二条叫做颓废深沉,也就是语无伦次,狗屁不通,这个是现代屎诗的主要特点。
诗例:在充满口红印的破碎地球,高跟鞋的陷落暴露整个世界的暖味;试探茉莉苍白的手指,战栗;阿谀的矿泉水如荒凉的死神般甜蜜动人。
写这个诗,最大的技术含量不在写的过程,而在于和其他诗人或者文人的交流过程中,例如以上那首老娘原创的诗,你要问我创作灵感什么的,我绝不能说,就是随手翻了几个词,然后打乱让我姨姥姥随便抓阉抓出来的组合。我要目光呆滞,嘴角浅笑地说,不知道,就是突然脑袋里出现缤纷的色彩和瑰丽的图画,我立刻拿起笔,这些词语自己就流了出来。就好像笔自己动了起来,我只能说这是艾吕雅和布勒东对我催眠了。当然这番话如果给我姨姥姥听见了,这个善良朴实的无神论老党员就会狠狠把我抽一顿,因为我描述的这个现象明显是鬼上身了。
第三条,那就更方便了,梨花体的知名度远超我无名小辈,大家随便谷歌、百度一下都比我说明的强。总结:作为一个诗人,最重要的不是写诗,而是交流。你要背下大量诗人的名字,当然不能是李白、杜甫、泰戈尔、普希金这样的大众诗人,开口就要谈莱蒙托夫,说梦话也要呼唤巴列霍。谁要开口跟你说戴望舒、汪国真,你就一丝冷笑,让他从此不好意思和你打招呼。
小红同学在写诗还不怎么普及的年代,在小杂志上发表了一首风格类似我总结的第二首的作品。给当时的诗坛激起不小的波澜,原因当然不是因为诗本身,而是小红极为前卫地在诗歌旁边附了自己的照片。我可以很肯定地说,小红就是“美女作家”的领头羊。小红在诗坛崛起之后,就立刻离开杂志社,走入诗社。但是,出名不容易啊。
在和众多诗人上床之后,小红也没红出诗人圈,甚至没赚到钱。这一切,让20岁的小红开始反思。一个诗人和人多如牛毛的集会中,她认识了某诗人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循环二十次以上),是一个唱片公司的宣传,皮特。皮特是个实在人,他不白睡小红。(不愧是上海男人,不欠人家人情,是条汉子!)他认为小红的钱应该用在刀刃上。
于是拿了小红的钱,给她做宣传。小红咬了咬牙,拿出全部家当给了皮特。皮特给小红在各大网站上发了好几条新闻和照片,把她包装成文坛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于是,从那时候开始,皮特带着小红去很多社交场合。小红在那里认识了更多有名的文人、商人和现在的老公。小红把各大网站的办公室都弄湿了,不对,弄熟了之后,她的宣传就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同时她除了写诗,开始巡回各地做演讲赚钱。我看过她的部分演讲稿,里面有我很喜欢的一句:人,要懂得扬长避短。后面还打了一个括号,标注着此句要语重心长。小红是个多么认真以及坦诚的人啊。她在夜总会顶多是中人之姿,在文艺女青年里面绝对可以进TOP l0。
小红在出名之际仍然不忘文学创作,她仔细想过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于是找了一个画插画的和一个枪手,以几米的书为模本,创作了自己的心情图文集。在和几个出版商的酒桌上,她就把出书的事落听了。这时小红已经上升到不用上床就能办事的level,而这时她深刻地意识到,当全国女人们都在以性开放为荣的时候,一定要走反潮流的那端,就是装羞涩和矜持。我和她聊到这,已经想趴下去舔她的脚来表达我心里的仰慕之情了。那时候,老娘还陷在写黄色小说的狂流中,她老人家已经高处不胜寒了。因为正确的意识形态,她成功地把她老公装入囊中。好吧,透露一下,她老公家族集团一年缴纳的税金是某省总税收的4%。
现在她身为人妻和人母,在相夫教子之余,还不懈地进行文学创作。她老公对她这种对精神上从不放松自己的精神感到深深地敬重。
她对诗歌的造诣也让她老公自愧不如。小红也不忘自己出身的艰苦,低调地组织了一个基金,常常对陷在困境的文艺男青年伸出援助之手。这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我听完了这个故事,心里热血喷涌,站在我家阳台上做了一整套广播体操之后,我决定明天就去夜总会面试,大家保重,再见!
精选阅读
离婚律师吐血忠告:姑娘,你是结婚,不是扶贫
01
吴律师在其微博公开过一个读者来信。
读者是女生,正与男朋友走到谈婚论嫁的阶段。
男生慷慨表示:“我自己全款买了房,不需你出一分钱,只是结婚酒席钱可能要你帮忙。”
女生暗喜。
毕竟在一二线城市,有能力全款买房的男人可不多。
但随后男方父母的态度,却无疑是给她泼上了一盆冷水。
他们开出几个条件:
因婚前买房是全款,欠了亲戚钱,男方婚后3~4年,需上交工资给父母还债。
女方承担一半的酒席钱。
女方出资20万买家具,再陪嫁一辆车,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是保时捷。
如此“不平等婚约”,结果当然是谈崩了。
02
不过也庆幸最后是谈崩了。
如果该女生和男生父母各退一步,勉强达成协议,这婚姻依然令人堪忧。
打个比方。
双方协议达成一致:男方承担酒席钱,男方婚后几年工资用来还债,女方只需出10万买点家具。
这是什么?
妥妥扶贫式婚姻!
万一两人离婚——有这样的公婆,估计是大概率的万一,那么,女方基本就坐实净身出户了。
首先,房子与她没有半毛钱关系。
因为这是男方婚前财产,何况女方也没有参与共同还贷。
至于积蓄,女方所得近乎也是无。
因为男方的钱,给父母还债,女方的钱,就必然用于家庭开支。
这么一算,两人唯一的婚内共同财产,就只剩价值10万元的家具了。
那么我闭着眼也能猜到,届时在法庭上,男方甩出一句:“行,家具全归你,你拖走吧!”
可她房子都没有,要那么多家具干嘛?
最后只能按家具二手市场,折成3万资产,你从中分得一半。
是的,1.5万人民币,一旦离婚,这就是女方所能分得的资产。
而这点钱,可能连请律师打官司都不够。
03
这样的“扶贫式婚姻”,不是个例。
因为中国传统婚嫁就是男方负责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和家具。
在新婚姻法还没有上台时,这可能都无所谓,反正时间一到,婚前财产都会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但在2011年《新婚姻法》解释三颁布后,离婚就成了一些女人的悲剧。
《新婚姻法》解释三最关键一条是: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应视为个人财产。
若在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参与还贷部分,离婚时,应考虑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简单来说,哪怕你们结婚20年,一旦离婚,男人的房子,还是他一个人的房子。
帮忙还贷了,就对你进行补偿。
没有,跟你一点边都不沾。
而往往更悲剧的是,房产是增值品,装修家具汽车是消耗品。
50万的房子,可能会变成150万。
50万的装修、汽车,却会变成10万。
而且,这10万还属于夫妻共同资产,要一起分割。
你说,这不是扶贫婚姻是什么?
04
前段时间,网上有个超热话题:女生应不应该婚前买房?
关于这个问题,我将其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你条件允许。
那绝对支持你买。
因为时间在走,感情会变,人和人的关系充满太多不确定性——尤其婚姻!
不买房,钱要么花掉,要么与老公缠夹不清,慢慢成为共有资产,你还得防火防盗防小三。
买房,那就你的个人资产,谁也抢不走,调教老公都更有底气。
一种是条件暂时不允许。
那我建议是:和男方共同买房。
但婚前买房又具有很强的复杂性。
为避免遇人不淑还被坑钱财,关于购置房产,我给总结出这些要注意的事项。
1)交首付加名字,房子也未必就是你的。
《欢乐颂》里有个爆点。
在售楼处买房时,樊胜美因合同没有加其名字,而和王柏川关系闹掰。
其实坦白说,就算房产证上加了“樊胜美”三个字,只要王柏川有那个心,房子他还是能拿回去。
知乎@黄律师分享过一个真实的案例。
男方和女方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270万首付帮他们买房。
名字写两个人的。
几年后,因感情不合,两人走向离婚。
房子是婚后买的,且合同也有自己名字,女方妥妥分得一半房子对不对?
可她什么也没捞到。
因为在法庭上,男方父母甩出一张借条。
上面白纸黑字写着:男方为债务人,其父亲为债权人,借款270万用于买房,年利息为XX。
为保证债务关系的真实性,男方还提供了买房期间的转账流水。
而《婚姻法》早有规定:夫妻任何一方个人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前提能举证这笔“债款”,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
可买房肯定是用于共同生活啊。
270万加上多年利息一算,差不多近400万债款。
女方当然拿不出那多钱。
最后结果,就只能拿房子抵债。
05
2)父母赠予的房产,写在子女名下,就只属个人。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嫁了富二代也没有用。
比方你嫁了个富二代。
婚后,男方父母用2000万,买了5套房,并赠予儿子名下。
那么,这两千万资产和你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因为婚姻法有规定,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就只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房产证加名,你必须要注意的一点。
现在多数人买房都是贷款买房。
但贷款买房加名很麻烦,在还完按揭贷款之前,不允许过户。
因此,有些人就选择签订婚内协议,承诺将房产赠予配偶。
可我想说,这协议是无效的。
因为《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赠予方有权撤销赠与。
那最妥当的办法,就是你和男方一起先去办理公证。
因为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签订,不能仅由一方撤回。
4)出资比例是关键!!!
做个假设。
你遇到一个好好先生,买房加你名字,首付不需你出资,装修不用你负责,背后也无套路,那么,这婚姻就安全了吗?
未必。
如果几年后,婚姻走向瓦解,大概率,关于房产份额,你只能分得20~30%,甚至更低。
黄律师说,根据上海司法审判,女方首付分文未出,几乎不可能分得一半。
有个离婚案件,男方存在重大过错!
出轨,婚外同居,生有私生子女。
但法院最后判决结果是:女方只获得35%的房产份额。
原因是关于房子的首付,女方没有任何出资。
吴律师也说,河北省有个离婚案件,房产证明明写着两个人的名字,但女方却只能获得20%的房产份额。
原因如出一辙:关于购房,女方没有出资。
谁出资,谁受益,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这才是法官最最最侧重的一个参考。
那如何才是万全之策呢?
购房时,他出资30万,你也出资30万。
如果经济暂时有限,你出10万也行,总之一定要出。
然后写好出资比例,保留转账证明,你占多少多少,他占多少多少。
毕竟,法律是讲究证据的。
记得在“扶贫式婚姻”曝出后,很多人感叹:新婚姻法只保护男人,不保护女人。
其实不是。
新婚姻法更强调是保护个人的资产。
或者说,婚姻法也在以另一种形式,鼓励更多女性走向经济独立。
你付出多少,你就拥有多少。
男人婚前的房子是他的,你婚前的房子也始终是你的。
一切都是公平。
这看似冷漠,但这其实是女性的福音,是加速女性觉醒的催化剂。
毕竟,没有独立资产,面对婚姻不幸,你可能就如《致命女人》里的贝斯,唯有隐忍。
有独立资产,你就会如潇洒的萨蒙妮,一听闻丈夫不忠,便敢大声呵斥:“滚!”
英国作家伍尔芙说过“女人的独立是从拥有自己的房间开始的”,可惜,不少女性在进入婚姻的那一刻,从没有仔细认真地考虑过自己的经济利益和财产安全。
且不仅是不去考虑,甚至是羞于考虑,其结果是夫妇两人的财产是一笔乱账,女性在其中吃亏受损,要么默默忍耐,要么浑然不觉。反观很多男性和男方家庭,对婚姻财产一早就做了理性的规划。
你迷恋他时,一定配不上他
当你迷恋上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道理,什么苦口婆心,统统失去作用。
总是听到一句话:女人在恋爱的时候智商几乎为零,有时甚至为负数。因为女人会在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做很多不像自己的蠢事。
几个好友出去玩,坐火车,四个人面对面坐着,我身边的菜菜一直很中意对面的小宇,可既碍于面子,又忍不住表达,于是就发生了很多乌龙。
菜菜故意假装盯着窗外,其实是在看小宇印在车窗上的倒影,她想着,或许小宇一抬头,两个人的目光就能在车窗上相遇。
然而,她不知道,小宇的位置刚好迎着光,光线刺眼,于是他顺手拉下了窗帘,窗帘好死不死的挡住了菜菜饱含深情的眼眸。
一路上菜菜不停地追问小宇的喜好。
“你喜欢吃什么?”
“肉类吧。”
“我也喜欢吃肉哎,无肉不欢,那你还喜欢吃什么?榴莲喜欢吗?喜欢什么颜色呢? ”
我发微信提醒菜菜:“收敛一点,含蓄一点。”
结果这货还没点开,转身就问我:“你怎么给我发微信了。”
下车的时候,各拿各的行李,不知道菜菜的头被什么踢了,她拿了自己的行李之后,生生夺下了小宇的行李背在身上。
我们惊呆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事后问她,她说,那时候脑子一片空白,本想演好娇滴滴的小女子,却不自觉的就变成了女汉子。
菜菜这样手忙脚乱的模样,就是迷恋一个人的样子。
深深喜欢上一个人之后,就是会愿意把二十多年的自己,培养成他爱的模样,从一开始就输了。
爱上一个人之后就会觉得自己哪哪都不够好。
这一点就实实在在的印证在朋友果果身上。那天,果果提了两沓啤酒来我家,说是要借酒消愁。我白了他一眼,说:快,说出你的故事!
就在开啤酒的功夫,果果就已经反复看手机很多遍了。
“你在等谁的消息?”
“一个男人。”
“你这样的博学多才的大美女,得是什么样的青年才俊才能配得上你啊。”
“你知道吗?他很帅,声音也很好听,很聪明,眼界开阔,总是能说很多有趣得事。”
滔滔不绝的优点,我问他有没有什么缺点,她呆呆愣了一分钟,然后说没有。
好想见见这样完美的男人啊,我接着问:“那他人品好吗?会乱发脾气吗?你了解他吗?你为什么一直在等他回复,他回你信息很慢吗?”
他回答:“我都不知道,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都光顾着在意他了。”
原来喜欢一个人还真的是会退化成低配的自己啊。可是这样卑微的你,真的配得上你心目中那么重要的他吗?
没错,喜欢你的时候,哪怕你看我一眼,我都会心跳加速,但是这并不代表我没有底线。
我看了好几遍《怦然心动》,女主朱莉是个像树一样平凡的女孩,从看到布莱斯蓝眼睛的那一瞬间,就怦然心动了。
朱莉时刻都想靠近布莱斯,还拿家里鸡生的鸡蛋送给他,但是布莱斯并不领情,反而把鸡蛋都扔到了垃圾桶,发现这一切的朱莉很难过。
她爱的很真切,但也明白父亲说的那句: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他很好嘛?好到看不到其他缺点?
可是他不爱大树,不爱蛋类,也不爱她。触及了她的自尊,朱莉决定放弃这个男生,这样的敢爱,及时止损的朱莉,最后还是获得了幸福。
在我们文化里的“爱”,似乎都要低到尘埃里,舍弃自尊才叫爱。但是不需要低到尘埃里,朱莉也能开出花来。
我们也要像朱莉那样,可以迷恋,但也要不惜一切代价让自己同样值得迷恋才好。
如何做一个会撩的女生?让男人对你迷恋上瘾!
壹
关键词:怎么让心仪男生喜欢自己?题主:女
本人,25岁,北京私企职员。
他,24岁,在读研究生。
我和他是高中同学,认识10年了,一直有保持联系,但并不是特别要好的异性朋友,最近一年多,我突然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
同时我觉得男生是非常适合结婚的对象,在这期间我有断断续续尝试过和对方主动联系,但是感觉他没有在一起的意思。
我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不想放弃。恰好我最好的闺蜜嫁给了他最好的哥们,前段时间生了宝宝,我就问他:
“芊芊生宝宝了,你是不是也没见过啊?打算啥时候去看看啊?”
他说:“是,不知道啥时候去呢?”(我心里就想:这个时候他还没看出来我想约他一起去吗?)
我鼓起勇气又问了问:“要不咱这周末一起去看她?“
他:“不好意思啊,我这周末要出差去杭州,要不过段时间?”
我回了个好,但心里觉得他是不是不想跟我一起去,还是我有点想多了。
老师,我平时比较内向,也不知道怎么去追喜欢的男孩子,我都暗恋他一年了,他一直没什么表示。
我要不要主动追求跟他告白呀?我可不可以请最好的闺蜜助攻帮忙?
贰
答:
姑娘,你说:“最近一年多,我有断断续续尝试过和对方主动联系,但是感觉他没有在一起的意思。”
老师不知道,你们都联系过多少次、频率如何、聊得什么话题。但是对于“追”男孩子来讲,仅仅靠主动联系,是远远不够的。
从心理学角度来讲,对于女人来说,有人陪着她们聊天,抒发情感,是可以很大的激发好感和亲密感的。
但男人则不同,从远古期,他们的任务就是外出狩猎,寡言少语和征服欲望是写在基因当中的。
也许你会以为几十万年过去了,人都会有所变化,但基因的突变远远及不上人们文明发展的速度。
所以,你的策略就像姜太公钓鱼,没有意愿是不会上钩的。而你也说到,你邀他一起去看望朋友,但被他以出差为名婉拒了。
这次出差是真的,还是只是一个借口,老师不知道。但老师明白,如果他对你有意,他一定会把握机会,跟你确定好一个可以见面的时机。
也许这么说让你有些难过,但其实你们之间并非没有机会。那我们怎么让他拥有跟你在一起的意愿呢?那就要让他激发起对你的兴趣。
叁
首先,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他们会本能地通过女孩子的外形面貌来挑选优质的遗传基因。
老师不知道你的外形如何,或许你可以酌情提升,例如练习化妆、学习穿搭、每日健身。
你要通过朋友圈发布出你最新的状态,让他慢慢发觉你的美。与此同时,你可以多方位的展示自己丰富的生活。
如果你喜欢旅游,就发一些美好的风景;如果你喜欢烹饪,那就发一些精致的小食;如果你喜欢看书,就发一些心灵的感悟。
总之,要让他了解到你是一个积极、乐观、有趣的人。如果你能够了解到他的喜好,针对性地发一些他感兴趣的内容,做到投其所好,那就太棒啦。
一样的兴趣爱好,会让你们之间的话题激增,你也会有更多的邀约机会。但是,在此展示自己的期间,你要记得,切莫太过主动。
你可以偶尔跟他说几句话,更多的展现,还要放在你的朋友圈或者同学间的口口相传中。
男人都是狩猎型的动物,如果你太主动,男人就会失去了“捕猎”的兴趣,爱情的本质是吸引。
最后,如果你实在按捺不住想要表白的心思,或者想要试探男孩的心意,老师教你一个不尴尬的表白法。
你跟男孩发微信说:“我想跟喜欢的男孩子表白,你说他会同意吗?”
如果他回答不会,就证明他确定你想表白的人就是他。但是你们都未挑明,换个话题也可以继续聊下去。
而如果男孩会回答会,那你就接着表白说:“我喜欢你。”
这个时候,男孩还是有两种回答方式。如果他回:“我也喜欢你”则皆大欢喜。
而如果他婉拒了你,你可以说:“连你都不答应,他肯定更不会答应了。”
之后,你既明白了男孩当前状态下的心意,也可以不尴尬得继续做你们的好同学,不过,这个方法只能用一次哟。
建议你先提升自己、展现对男孩的吸引力,再去探听他的心意,加油!
•END •
真爱和迷恋的区别
真爱和迷恋的区别
真爱和迷恋在某些地方可能看起来很像,我们常常会把电视剧、电影中男女主人公之间缠绵悱恻的恋爱理解为是真爱,而且在生活中也这样效法,但是真爱与迷恋之间是有差别的。可以说,有五个主要的差别:
第一个差别,迷恋通常是在非常快、非常短暂的时间内发生的。所谓的“一见钟情”大部分都是迷恋;真爱是必须经过很长时间,对彼此的优点和缺点有充分的了解之后才能产生。设想,你如果连对方是谁都还不了解,怎么可能去爱对方呢?
真爱与迷恋的第二个差别是,迷恋通常是基于一种投射。而真爱是基于对对方长期、全面的了解。对一个男孩子来讲,也许是爱情小说看多了,就在心中编织了一幅美好的形象。在某一个社交场合里,突然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一袭白衣,细细长长的头发,说起话来气如游丝,就在不知不觉中疯狂地爱上了她。特别是看到她在舞池中稍微一旋,她的白衣斜裙飘起来,姿态优雅,就爱得不得了。
对一个女孩子来讲,可能过去看一部电影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某一种形象的男孩子。现在看到一个男孩子有高挺的鼻子、自信幽默的谈吐,不知不觉就被他潇洒的英姿所吸引,就疯狂地爱上了他,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所以,如果他在跟你见面的第一个星期就向你求婚的话,你就知道这一段关系可能在三个月内就会结束。为什么呢?因为三个月,恰好是他梦醒的时间,他会突然发现,你不是他在头脑中想象出来的那个女孩子!最后,他还会反过来指责你,为什么改变了?其实你根本就没有变,只是他把凭空想像出来的东西完全投射到你身上去了。好像一个电影放映机,你是一个银幕,他把他心中理想的形像映在你的银幕上,然后不许你做真正的自己。所以很多人说,在这个阶段的恋爱其实一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反而碍手碍脚。他清楚了你是谁,反而破坏了他对爱情想象的美感。
真爱与迷恋的第三个差别是,迷恋通常是自我中心的,有强烈的占有欲。一朵花很漂亮,带给我美好的感觉,我就爱它。哪一天这朵花谢了,对我没有什么好处了,我就把它扔掉。但是真爱不是这样的。真爱是想要了解对方,愿意帮助他成长,让他得到益处,使他快乐。
美国耶鲁大学心理学家罗伯特·斯坦伯格(Dr. RobertSternberg)是专门研究爱情的。他经过细致的研究,对于“爱”做了一个因素分析,他发现:爱情有三个要素。
第一个要素叫Passion,即是大家熟悉的、来得快去得也快的“激情”;第二个要素叫做Intimacy,就是那种相知相惜、细水长流的温情、亲情与友情;第三个要素是非常重要的,叫做Commitment,就是理性与意志上的抉择与委身。
这三个要素跟我下面提到的真爱与迷恋差别的第四点有关系。迷恋与真爱的第四个差别,就是迷恋通常基于一种激情,与化学作用有关。而激情,按照现在最新脑科学的研究,一个人在恋爱的时候,大脑里分泌一种化学物质,叫做Phenylethylamine,简称为PEA,中文把它翻译成“苯乙氨”。PEA这种爱的激素会给人一种非常快乐、安和的感觉。一个人在工作时,受到很多挫折,但是当看到爱人的一个微笑,就像服用了抗抑郁药物“解百忧”(Prozac)一样,所有的创伤和疼痛就一扫而空。
但我们都知道,靠着化学物质得到的刺激,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慢慢消失。比如说,一个人喝第一杯酒的时候,感到很兴奋。但将来可能要喝两杯、三杯才有办法回到同样兴奋的感觉。
但是,真爱却是与细水长流的友情有关系。按照研究,那些彼此相爱、彼此珍惜的老夫妻,彼此见面的时候,大脑中分泌的PEA逐渐降低,而“安多芬” (Endorphin) 却不断升高。安多芬就是上帝赐给人一个最自然的止痛药。当母亲在生孩子的时候,上帝就给人“安多芬”来止痛。
你可以想象:真爱是一个细水长流的感情经历,彼此见到对方的时候,就分泌可以让你心里觉得很平安的、很温馨的化学药品。所以,第四个差别是,迷恋是一种激情,但真爱却与两个人之间细水长流的友情有关。
真爱与迷恋的第五个差别在于,迷恋通常没有办法持续,而真爱是两个人都有一个很强的承诺和委身。
我个人认为,在现代的婚姻、爱情关系中,如果两个人没有承诺的观念,他们之间的爱情很难持续下去。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生活在改变,我们每一个人的需要都会改变。如果没有承诺与委身,两个人的关系就会随着外在的变化,随着各自需要的变化而分崩离析了。
想想,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呢?当初两个人彼此相爱、一见钟情,女朋友手上多了一把伞,你就心疼得不得了。婚后,你的妻子在厨房做菜,满头大汗,一边炒菜,小孩一边还拖着她的腿,旁边还有另外一个孩子在拣地上的垃圾吃,你老兄自己却坐在一边,翘着二郎腿看报纸。
婚前,男朋友给你一点点礼物,你就珍爱得不得了;婚后,他把整个薪水袋都交给你了,你却说:才这么一点点。婚前,你的男朋友不太讲话,你觉得这个人很有智慧;婚后你就嫌他拙口笨舌。婚前,你女朋友讲的话好像风中悦耳的铃声;婚后你又觉得她太唠叨。
不仅婚前婚后的感觉会变,我们的心理需要也在不断改变。你可能想要找一个外表有吸引力的,等到你找到外表有吸引力的,又希望他是个性温柔的、负责任的;碰到个性温柔,负责任的,却没有钱;碰到有钱的,却不温柔、不负责任,会在外面有外遇;你碰到又有钱的、又负责、又温柔,你就希望他的兴趣跟你很像;他又有钱、又温柔,兴趣又跟你很像了,你又希望他的性需求跟你差不多。
从深度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每个人的心理需求都在不断在改变。一个女孩子恋爱的时候,可能会受到一个父亲一样的人的吸引,觉得这个男人很稳重,给她安全感,可以保护她。但是这个女孩子是会长大的,到了一个地步,她就会觉得这个人怎么什么事都管我?那时,这个女孩子心中所要的,可能是一个小弟弟型的,可以让她疼。
一个男人可能很喜欢小妹妹型的,可以让他照顾,让他疼惜。但如果对方总是像小妹妹那样依赖他,他又觉得受不了,巴不得能够找到一个可以保护他,在事业上帮助他的,一个妈妈型的女人。
当一个人没有承诺的时候,他的需求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满足。
年轻人一定要非常注意,因为现代最尖端的实证研究指出:很多人会离婚,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还不知道对方是谁之前,就已经疯狂地爱上了那个人。这基本上是基于一种化学作用,就是我刚才所说的那个PEA,被迷恋的感觉冲昏了头脑。所以临床实证的研究者一致建议:在你要投入感情,对对方产生心灵上的依附之前,一定要多了解对方到底是谁,不要一下子就陷入爱情。
如果只有激情,没有承诺和委身,这样的感情很容易在遇到困难或者自己的需要发生变化后,就放弃了。但如果既有激情又有委身和承诺,这样的感情却是越遇到困难越牢固,在内心需要发生变化时,双方反而能发展出很好的互动关系,感情变得更加丰富、饱满,这样的感情是不弃不离,时间愈久愈有味道。
无论康熙或爱人,你必须和曾经的迷恋说再见
无论康熙或爱人,你必须和曾经的迷恋说再见
最近我一个非常喜欢的领导,作为公司内部斗争的牺牲品,被迫要离开公司。有一天,已经离职了的他回公司默默取完东西等电梯,看着十分失意落寞。
我刚从另一边出来,扭头看到了他,想回身走上前陪他说说话,他却摆摆手让我回去工作。很没有出息的,我一回头眼泪就倾盆而下。
我们心里都明白,这就是我们的告别了。
江湖太阔气了,尽管在一个城市,我们互相都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但说着来日方长后会有期,谁知道来日是哪日,后会看起来遥遥无期。
我们身处在迭代更新越来越迅猛的时代,周遭的人事也跟着时代的节奏迅疾得更替着。
似乎大学毕业那会儿起,我就开始不断经历着离别,隔三差五要说再见,被推搡着去习惯那些原本深入骨髓的陪伴猝不及防得离开。
小到自己喜爱的美剧剧终,日日看的综艺节目停播,期期必买的杂志停刊;大到亲人的离世,友情的冷淡,告别住了十多年的地方……
也许成长的过程中,暗藏着一门叫“告别”的课,我们每个人都要终其一生去修满学分。
就连演了十季的《老友记》,总以为他们会把打打闹闹的生活持续到天荒地老,但大家最后还是要和玩闹了十年的“莫妮卡的客厅”告别,去赴自己人生的约会。
正如林志炫歌里唱的:“时光的河/入海流/终于我们分开走,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
告别是成长必经的路牌,学会说再见是我们无可奈何却又不得不修炼的技能。
曾经,我和四个女生玩得特别要好。我们五个人把藏在犄角旮旯的好吃的店都翻出来吃了个遍,在酒吧畅饮玩真心话把彼此的秘密全都掏空,我们互相陪伴着一起走过了那段又傻又疯狂的时光,拥抱过彼此深夜痛哭的时刻,在对方丢脸出糗的时候用力嘲笑……
那个时候,我们一遍又一遍得刷《欲望都市》、《老友记》,边吐槽《小时代》又忍不住对号入座,都觉得我们一定会像荧屏里的她们一样,永远一起吐槽,永远一起变老。
因为个人的选择,我们五个人最终去了五个不同的城市。一开始,我们的微信群几乎没有安静的时候。
每个人都忙不迭得分享自己生活的点滴,不愿意面对我们已经分开的事实,试图营造一种“我们还没有离开彼此生活”的假象。
我们还会隔三差五互相打电话、视频,时不时互相寄小礼物,近乎刻意得用力抵抗距离带来的分隔。
渐渐地,大家变得越来越忙,忙于工作,忙于约会,忙于认识新朋友,忙于构建新的生活。我们的微信群慢慢安静下来,电话也越来越少,直到彻底没有。
这个过程是无声又缓慢的,等到意识到的时候,大概也都觉得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有大把自己可支配的时间,圈子很小,生活简单乏味,简直就是“胡思乱想”“作天作地”最好的生长土壤。我敏感得在一开始就觉察到这种变化,并拿出一种赌气的姿态面对它。
难得大家在微信上聊天,我选择沉默或以一种冰冷的姿态。也不知道自己在和谁较劲,暗自发誓再也不主动给她们打电话了,甚至屏蔽了她们的朋友圈,决心不再关注她们的生活。
实际上就像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试图用哭闹的方式引起别人的注意。
彼时的我,就像回忆里的钉子户,不肯搬离已经过期的回忆,不愿意向前看,去开展自己的新生活。
等到慢慢生活被工作上层出不穷的事情填满,身边又有了一堆小伙伴,自己要恶补很多知识来寻求未来更好的发展,渐渐发胖的身材亟需运动……
实在没有那么多精力面面俱到,难免会忽略不在身边、不常见面的朋友。有时候下了班就再也不想接电话、再看微信,更不可能主动拿起电话给别人打过去。
当我再回望那段和她们赌气的时光,真是觉得自己小家子气。
有时候我们和一些人有幸互相搀扶陪伴走过某段时光,若能一直同路,那是侥幸。更多时候我们要面对的是,在某个路口告别,各自上路。
彼此之间的回忆虽然过期了,但绝对算数。
它就像一壶酒,你可以偶尔喝一喝,会陶醉微醺;若沉迷于此,硬要喝个酩酊大醉,那就迈不开前行的步子了。
你自行上路,别纠结他/她在另一条路是不是和你一样感念过去的陪伴,你只管把回忆放在心里,去构建自己的新生活,去结交新的朋友。
有一天,你们又再相遇,你也有新的故事可以跟他们说。
柏邦妮曾经在《奇葩说》里说过这么一段话:
“自我的我是什么?其实你的那个‘我’,就是你来到人世间不断的经历,不断的改变,最后累积的结果。
现在站在这里的我,是我一个人的成果吗?不是的,这取决于那些我遇见的人,我爱上的人,爱过我的人,改变过我的人,被我改变的人。
就包括那些我当时不是那么情愿但是我事后甘愿的那一切。加在一起就是现在的我。”
尽管她的本意是谈恋人之间的离合,但我觉得它也能为所有的人际交往做一个注解。
柏邦妮在这段话的结尾说到她自己喜欢的一句话:“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来度化我的。”
我真想穿过屏幕和柏邦妮击掌以表认同。
我曾经遇到过善良、宽容的“中国好室友”。
我们原本安排了打扫卫生的值日表,但我参加社团、打辩论赛,早出晚归,经常忘记自己值日。她们不提醒我,也不埋怨我,默默帮我把值日做了。等我想起来觉得非常抱歉时,她们总是笑笑,说下一次记得就好。
我考研进入到12月份的紧张期时,她们总是在晚上帮我的热水壶里打好热水;她们自己早早睡觉了,却不关灯,等我回来……
我后来读研、工作租房,遇到形形色色的室友。她们经常忘记打扫卫生,我也就主动把卫生给做了。有人很晚没回来,我也会发个微信问一问,给她留一盏灯。
我多想和我的“中国好室友”一直这么住下去,却还是得臣服于命运的安排与她们告别,这一生再一起住的机会近乎渺茫。
但她们让我懂得了如何温柔对待别人。我带着她们对我的好,对待我的征程上遇到的新伴侣。
告别是成长路途上不可避免、不断经过的路牌,我们总是要和一些人相逢、相识、相知,却在某个时刻必须说再见。
告别的拥抱要用力一些,悲伤也可以尽情的来,但一定要尽快过去。
最好的办法是,过去的美好珍藏在心里,你带着他们给你的“作用”,去遇到更多的人事,去变得更好,去期待但不强求重逢。
或许说再见也并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意味着我们还在不断出发,尽管会有些难过。
还是承认吧——能有两三个永远在身旁的朋友,是侥幸;不断说再见,才是人生。
让男人迷恋到无法自拔的“有趣女人”到底是什么样?
男性心理揭秘
都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可是大家都只看到了“好看的皮囊”在爱情里带来很多好处,比如:有更多男生追求、遇到优秀的异性也只需稍微表示一下就能成功吸引到他了。
那传说中的“万里挑一的有趣灵魂”又有什么用呢?
其实,男人会因为女生的外貌和身材,决定要不要去追她,而女生的有趣和智慧,才是决定他是否要一票否决她的外貌和身材的关键。外貌和身材可能会让男人对女人的投入、忍耐程度加强,但只有“有趣的灵魂”,才能让男人最终决定娶你,和你相伴一生。
那么什么样的女人才是让男人想要一生陪伴的“有趣”女人呢?为此我们在某博某乎及某婚恋论坛发起了这个话题,并将点赞排名靠前的回答整理了出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问:你们觉得“有趣的灵魂”到底怎么个有趣法?
1
@我是个理科生男26岁
敢想敢做的女生,特别的酷!
大学时我们班上有一个女同学,我一直觉得她是个具备“有趣的灵魂”的人。不是说我暗恋她,就是纯觉得欣赏,甚至你可以说我当她是偶像?
她是那种兴趣爱好很丰富的人,印象最深的是她有辆红色的踏板摩托车,天天骑到学院楼下来上课。当时就特别扎眼,在全院都很出名。
后来听说她之后成了一名“机车少女”,总是骑着它“说走就走”,毕业旅行时我们都去杭州、上海,她背着包就进藏来了,她这种敢想敢做,洒脱大胆的做派让我觉得特别酷,我觉得她非常有趣,大概是因为她有勇气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吧,对于我这种社畜而言,她的生活方式实在是太迷人了。
2
@科技怪人28 数据分析
有她在,你就再也体会不到“难过”
最有趣的应该是我女朋友那样的,她看电影的时候就像是人形弹幕,吐槽时的动作和语气都很逗,脑回路清奇还是个戏精,会故意装成各种样子逗你,斗图从来没输过,她总能在你说甜言蜜语的时候,一瞬间破坏气氛,和她在一起天天开心的不行。
最重要的是!她还从不会和你生气吵架,冷战不过半小时,她这样有趣的灵魂,哪怕皮囊差点也没关系,我很肯定能和她一直走下去,因为有她在,我就再也没有体会过“难过”了。
3
@花店不开 男33岁财务总监
比起冷笑话,脑子机灵和阅历丰富更有趣
我很好奇,为什么现在的小姑娘都把装疯卖傻当成有趣了。动不动就讲个冷笑话,场面闹得就很尴尬,而且这种表演型人格的人,吵吵闹闹的其实很烦,而且说的东西也很没营养。
最怕的就是遇到那种自以为是,不懂装懂的小姑娘,之前我们约了几个财经口的朋友一起喝咖啡,其中一个带着女朋友来的。一开始坐那一声不吭的玩手机,后来可能觉得不礼貌吧,就也跟着我们聊。
还不如不聊!就一直问些特逗比的问题,弄得我们几个解答也不是,不解答也不是。我们正聊美元贬值的事儿呢,她来一句:
“不花美元直接花人民币呗。”
然后聊投行大咖论点的时候,她就在那一个劲把话题往娱乐明星身上引,要么就是抖机灵讲冷笑话,搞得我们一直被打断。
有几个性格温和的朋友还得不停装作很好笑去配合她,像我这种冷脸的,就不怎么想说话。之后我们一起找那个朋友告诉他下次出来别带女孩了。
其实很多小姑娘都不明白,男人都不喜欢傻白甜,他们只是喜欢年轻、漂亮、好骗的,因为傻是“好骗”的副作用,所以,男人勉强可以接受。
但如果真的傻到影响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重新考虑和你的关系了,能让男人真正觉得有趣的是你丰富的阅历,有趣的经历和广博的知识储备,这些才是能让人尊敬的,而不是自以为是的装疯卖傻,老男人精着呢,他们都懂,就是在哄着你而已,当真了你就成笑话了。
4
@周素空间32岁 设计师
有趣的女人应该是多面的,你永远猜不透她接下来会表现出哪一面。
我觉得这样的女人是有灵性的,她不是死板的、一成不变的,而是新鲜的、有血有肉的。她可能没办法让你每天都开心,但是她会让你知道即使有困难,也一定会过去的。
她是喜好分享的,会想把自己遇到过的所有事情都讲给我听,而且她总能发现普通事情里的有趣之处,她还很柔软,能够安安静静地安抚我的抱怨。
在她第一次问我要微信号的时候,我就被她的敞亮和聪明吸引住了,之后越相处越觉得,我这辈子就栽她手里了。
5
@大刘 31 自由插画师
我有一个朋友,跟她在一起总有这种感觉:
“哇塞,原来做这件事还可以这么快乐。”
她总能用独特的方式去完成一些事,不是特意为了与众不同,而是她真的思维独特,她有太多奇思妙想和“发明”,用她的那些方发,都能取得很好的成果。跟她在一起,哪怕蹲办公室都不觉得乏味。
她就是那种很奇怪,但又很有条理的人,了不起的地方就在于,她能让枯燥变得不枯燥,乏味的日常都能变得祥和温馨,跟她在一起,生活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奥妙。生命都显得有趣。
“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说的应该就是她这种人吧,与众不同有认真生活,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
6
@牧村之渚30岁 大学导员
什么叫有趣?
能聊到一起的是有趣,惺惺相惜是有趣,志同道合是有趣。你之所以会觉得另一个人有趣,不过是因为她和你足够契合而已。
我的女朋友很喜欢诗词歌赋,也喜欢汉服,喜欢仿照古人的菜单花两三个小时去做菜。我会因为这些而喜欢她,但她的前任却是因为这些而和她分手。
我本身也是喜欢文学的,所以我们总是有话聊,有时候她突然说的一个梗,别人都get不到,但我能哈哈大笑,不是因为她多有趣,只是因为我刚好懂。
所以我觉得只要是契合的灵魂,在一起怎么都是有趣的。
看了这些男士的回答我们就会发现,“有趣的灵魂”的界定其实非常带有主观性,各个类型的男人所认定的“有趣”是非常不一样的,有的喜欢特立独行潇洒大胆的,有的喜欢古灵精怪热爱生活的,还有的觉得知性博学更有趣。
所以“有趣的灵魂”不能被某种特性代表,只能看你和他的“契合度”。契合高的,就是我们所说的“对的人”
他们能够发自内心的接受你,给予你理解和尊重,相处也是细水长流般的温馨融洽
不要和让你变丑的男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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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能让你变丑
看到S的第一眼,我只觉得她过得不好。
S是我的女朋友,几年前在一次公关活动中认识,同样的狮子座让我们一见如故,那时,她是个神采飞扬的女孩,长了一双星星眼,说起任何事情都兴趣十足绘声绘色,还是个高颜值段子手,经常把周围人逗得哈哈大笑。
她喜欢好看的东西,用的每一件小物品都很有心思,比如,她特别定制的手机壳,图案是夏加尔的代表作《生日》,这也是我很喜欢的一幅画,画面是新婚的夏加尔生日那天,妻子贝拉拿着鲜花步履轻盈地走进画室,他兴奋地跳起来,飞到半空中转过头吻她,充满奇幻、幽默和幸福,就像当时的S。 可是,现在我眼前的S呢?不能说她不好看,就是没精打采,因为整体气质暗淡无光,原本立体的五官和精致服饰都不再光彩照人。
我们火象星座一向开门见山,我问她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她懒洋洋地笑笑:没别的事,就是恋爱了。
一段恋爱能让一个女人变丑,也真是神奇。
我听S继续说:
我和他相亲认识,他智商很高工作优渥,可能因为太聪明,看其他人都有点傻,尤其是我。
他经常说我笨,我看的电影很无趣,我穿的裙子太短,我买的手机壳无厘头,我喜欢的书一点用都没有,我的朋友不够有上进心,我停的车位总是离出口最远,我永远搞不清遥控器的按键究竟有什么用。
如果爱是打击,他对我确实够爱的。
S说完,自嘲地笑笑。
有一类男人以打击女朋友或者老婆为乐趣,是天生的爱情和婚姻“差评师”,S遇到的,可能恰好是这种。
我没说话,默默地拍拍S的手。 对的爱情会让人变好。
但我知道,很多女人宁愿在一场不怎么样的爱情或者婚姻里扑腾,也不愿意重新开始,因为害怕下一个更不好。
所以,成年人一般不评价别人的爱情和婚姻,只是礼貌地听,并且客气地笑。 那天,是我和S相识以来话最少的一次见面。
2
爱情不能让你变差
被爱情变丑的,还有很多女人,比如文艺女青年的心头爱——萧红。
萧红文学才华出众,感情却屡战屡败,她和萧军的爱情最终成为一场消耗战。
著名诗人胡风的妻子梅志,当年和萧红走得很近,亲眼看到她在爱情里越过越差的状态,梅志在《爱的伤害——忆萧红》中写了萧红和萧军的很多生活细节。
有一次,朋友聚会时萧红的左眼青紫了一大块,大家关心地问她怎么回事,萧红说:没什么,自己不好,碰到了硬东西上。
身边人都叮嘱她小心,可一旁的萧军忍不住了,他表现出男人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气派,说:干吗要替我隐瞒,是我打的。
萧红淡淡地笑笑:别听他的,不是他故意打的,他喝醉了酒,我在劝他,他一举手把我一推,就打到眼睛上了。同时,她还细声地解释:他喝多了酒要发病的。
但是萧军不领情,他咆哮着说:不要为我辩护,我喝我的酒。
这一段叙述,看得人心里很苦。
真正爱你的男人,不会对你动粗,更不会对你动手。 萧红欣赏史沫特莱《大地的女儿》,史沫特莱是唯一一个全程报道了西安事变的西方记者,也是萧红非常要好的朋友,甚至,是她唯一的一位外国女朋友,给过她很多实实在在的关心和帮助。
但是,萧军看不起所有女作家,他取笑挖苦女作家,和萧红争辩把萧红气哭,强硬地说:再骂我揍你。 这一段描写,看得人心里很凉。
真正爱你的男人,不会嘲笑你的趣味,更不会不尊重你的朋友。
苦闷的萧红气色憔悴,脸都像拉长了,脸色也苍白得发青,对人冷淡而心不在焉。
萧军却依旧沉浸在自己的工作中,把打击萧红作为生活中的业余爱好,他经常大嗓门地和她争论,毫不相让,一点没有注意到这个女人外貌和精神上的变化,甚至,主张“爱便爱,不爱便丢开”的萧军四处留情,对着鲜艳的新人抒情:有谁不爱个鸟似的姑娘!有谁忍拒绝少女红唇的苦! 这样的现实,让人心疼。
真正爱你的男人,眼睛里没有太多别人,更不会对你的“变丑”熟视无睹。
只是,生活里一半以上的坑,都是我们自己挖好了,并且心甘情愿地跳进去。
爱情中,甚至80%的坑都是我们亲手挖好了,并且心甘情愿地跳进去——很多女人,明明知道对方不适合,对自己不好,依旧舍不得离开。
闫红曾说,女人更“贪恋泥淖中的温暖”,明知道错误的爱情已经是个泥潭,但是,依旧舍不得泥潭里一点点的暖意,任由自己越陷越深。
最后,爱情就成了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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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能折断你的翅膀
多少男人,还有女人,打着爱情的旗号让对方过得越来越差——我理解“过得差”并不是经济上的困顿,我看过很多经济条件不富裕的人依旧彼此体贴,生活得容光焕发精气神十足。
我说的差,是一个人整体状态不好,就像S和萧红,精神萎靡,思维萎缩。 爱情一旦自私,会变得杀伤力巨大。
假如你身边的人,他的爱就是习惯性的挖苦和打击,不给予你任何鼓励;就是限制你的活动区域,折断你的翅膀,让他自己变成你的世界的核心,甚至唯一;就是当你跟别人有分歧,无论是你自己的朋友、家人,还是他的亲戚、熟人,他永远不向着你,永远不是你的保护伞。
这个人一定不是真爱你。
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你一定会越变越丑。 爱情是加速器,让我们有动力大步往前;不是黏着剂,把我们死死地钉在一个不好的地方动弹不得。
我们花了那么大力气让自己好看,而另一个人轻而易举让我们变丑了,这难道不是我们下定决心离开的原因吗?
女人的一辈子,很多东西都能自己挣——金钱、职业、兴趣,但是,“美丽”却需要环境的养护,需要你自己和爱你的人共同呵护。
距离和S的见面大概4个月,我收到她的微信,她与她优秀的男朋友分手了,她很简短地留言:生活挺长的,我不想让自己一直丑下去。 那些打着爱情旗号的控制、磨损和消耗,我们不要。
愿我们都有从一段不适合的爱情中断舍离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