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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这是我未曾提及的过去,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前任,我们恋爱一共660天。从2012年7月8日,到2014年4月28日。这段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我却记住了起点和终点。
将近两年的光阴,最后,我们还是走散了。
在这将近两年的时间里,我们吵过、闹过、分开过、和好过,可是最后,还是成了陌生人。就像是两条相交线,相遇之后,背道而驰,越走越远,直到有一天,忘了彼此。
记得我们第一次去动物园玩,那时候的你,特别闹。对着那只狗熊大喊大叫,我站在旁边,无比汗颜,这是我那时我最深刻的记忆。那天,阳光正好,恋爱正好。那天,我们把所有的动物都看遍了,你很开心的拍了很多相片,那时候我的手机是朵唯,像素不好,就没有拍,以至于现在,我完全没有第一次去动物园玩的相片当作回忆。然后,我们还去坐了旋转木马,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觉得恋人坐在旋转木马上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所以那时候,我觉得很幸福,那时候我就在想,这种生活其实也挺好的。
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多大的喜欢。很多时候,感情都是被时间施加了魔法,所以,我们越来越爱对方。也许因为在乎,我们便越来越害怕失去对方,以至于,有的时候会说一些很伤害对方的话,明明知道不该说出口,可是就是克制不了自己,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最后支离破碎。
第二次去动物园,很开心。因为我们那时候已经有了很深厚的感情了。那天天气也很好,我们照样是看遍了所有的动物,然后一起漫步在小路上,拍了一些照片。那时候我的手机是OPPO,你的也是,那时候我心里很窃喜,觉得这样很好很好。那时候拍了一些照片,我把它们洗出来了,有些合照在你那里,我估计,你应该也把它们扔了吧。
我来到大学之后,你来这里看过我三次。
第一次的时候,我为了你然后逃课出去玩。那时候,我告诉自己,你比较重要,你大老远的跑过来看我,我就是逃点课,也没关系。可是你却很内疚,觉得耽误了我的功课,一直催促着我去上课。那时候我觉得你好贴心。
第二次来的时候,我告诉了小莫,然后带你见了她,让你认识我的朋友。后来后来,我们去了太阳广场玩,买了一本字典,现在还在我手上。那时候你送了我一根项链,狐狸的图案,我很喜欢,曾经一直戴着脖子上。现在,我已经取下来了,因为害怕触景生情。
第三次你来,是因为我们吵架了。你喝了很多酒,然后吐血,然后被你们老板送到医院,这些都是你同事告诉我的。然后你从医院醒来,就偷偷回宿舍拿了行李跑来找我。你手机坏了,来到了我们学校,联系不到我,然后你去公用电话打给我,可是我因为难过,关机了。后来你发QQ消息给小莫,我才知道你来我们学校了。那天,已经是你来到这里的第三天。我出到学校门口看到你的时候,突然一阵心疼,那几天天气有点冷,可是你还穿着短袖,你说你来的那天下大雨,你没有伞,所以外套湿了,只能穿短袖。看到你变紫的双手,我真的很难过。你能为了我放弃工作放弃一切,说明在你心里我更重要,然后那时候我告诉自己,我要和你好好的,一辈子。可是也许我们之间存在着太多的问题,也许你觉得我幼稚,也许你想要的是一份成熟的爱情,所以最后,我们之间的矛盾一直在升级。其实我知道你还爱我,同样的,我也还喜欢你,可是我知道,只要我们一直存在着这些问题,到最后,还是会分开。所以,长痛不如短痛,不如现在就分开,对彼此的伤害都会小一些。
我们分手快一个月了。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回想着我们的点点滴滴,你的确是爱我的,很爱很爱那种。以前我一直不觉得,可是慢慢回想起来,的确是这样。你不允许的抽烟,不允许我喝酒,不允许我和别的男生出去玩。你应该是吃醋吧?可是你从来不告诉我你吃醋,所以我一直很无所谓的出去玩。我很想从你的动态里知道哪怕是一点点关于我的事,可是一直没有,所以我觉得你并没有把我放进心里。在我认识的所有情侣,他们都会设情侣头像,情侣网名,情侣空间,他们穿着情侣装,向世界秀恩爱,告诉他们所有的朋友他们的幸福。可是你却不愿意和我这么做,觉得幼稚。其实这些也无所谓,只是我觉得你是在害怕让别人知道你有女朋友。你后来跟我解释,说你已经把我带给你所有的朋友看了,就没必要这样做了。可是我无意中发现,你和陌生的网友说让她做你的女朋友,于是我们又吵架了。你说我和别的朋友也聊得很好,可是你知不知道,不管我和别的朋友聊得多嗨,可是从来没有说过让对方做我的男朋友,而且有人表白,我也会说我有男朋友了。
前任,我们之间,有很多快乐,但是也有很多矛盾。我的一些朋友,觉得我对你不好,老是伤你的心,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也难受,只是我不说而已。我难过的时候,只想去喝酒,去KTV发泄,别人都以为我是开心才出去的,可是他们不知道其实我笑容的背后有多悲伤。
现在,我要慢慢放下对你的感情,我的道路,不应该在此停止。只是我对你的回忆,就停止在这里了吧。
我的路还很长,我要努力做一个优秀的人,失去了爱情,我还有亲情,我不会让我的家人失望,我会好好的努力,让他们幸福。
前任,谢谢你,教会我如何去爱一个人。也许我的下一段爱情,会比现在幸福,我会慢慢去经营。
前任,我的初恋。你要幸福,这样,以后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我才不会有负罪感。
最后,我的前任,已经永远的从我的记忆中剔除,因为我相信我是一朵向日葵,永远朝着温暖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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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幸福
这是我的幸福
有人说,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这次胎投得好与不好,影响着一个女人的下半生。
我投了,投进了一个叫做辉的人的怀抱。
在别人看来,他也许不是最优秀的,也不是最浪漫的;不是最有才华的,也不是一个最有激情的人。
有时候,我也这样想,像我这样一个全身都在幻想着浪漫情节的人,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个现实的近乎木讷的男人。
静下来回想着从相识到现在的点点滴滴。
我们没有别人羡慕的那种浪漫与激情,但却在生活中一点点的汇聚,如涓涓的细流,流入心田。
我们聚少离多,因为在水利这个行业里,我们不可能长相厮守。有时去了工地,一年回不了一次家。可是,工作再忙,也要坚持着每天打一个电话,互报平安。
我心思敏感,遇事悲观。他却总是轻轻飘飘的告诉我----没事!有事慢慢办!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一句话,却在我的心湖里留下深深的烙印。有时候,明明没有事,却只是想听听他说这句话的语气,我就会莫名的安心。
我喜欢偶尔在网上涂鸦,他从来不过问。我生气,原来你一点儿也不关心我。
但是,他却在网站上把第九百九十九个祝福送给了我,原来,他一直都在关注着我。
没有红烛,没有玫瑰,他所给我的甚至是我无法真实抓在手中的东西,但是,那是我的幸福。
我想,他一定一直在等待,等待着这个九百九十九楼的位置,等着给我惊喜。
浪漫的语言不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是驻在了他的眼神中的,当我看到的时候,那是我的幸福。
身边的朋友,有的在无声中散去,有的在争吵中分离,他们爱的轰烈,散的凄凉。有的为钱,有的为情。
记忆中,他可能很少说我爱你,偶尔被我逼急了,也只是装做恶狠狠的回我一句是,然后在咬我一口,年轻的时候,觉得很无趣,现在想起来,那是我的幸福。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们身无分文了怎么办?离开或是在一起,我们还会再相爱吗?
老辈人说夫妻啊,就是他去要饭吃的时候,你会在他的身后,为他挽着要饭的筐。
是的,我想我会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而且,觉得很幸福,刚刚觉得幸福,一点点儿的觉得幸福。
未曾绽放的爱情
我知道我不属于这座城市。
来省城打工和大部分打工仔一样仅仅是为了生计。虽然干得是又脏又累的装卸工,工资却也是整个公司最低的。很多同事都嘟嘟囔囔地抱不平,从公司领导层反馈回来的却是最具传统极富领导口味的冰冷语言,你们干得就是没有脑力劳动的体力活儿,工资虽然在公司里面最低,可是比你们在老家的任何工作都挣钱多。谁再有意见随时可以走人,现在下岗工人那么多,都抢着找这样的工作还找不着呢。听到这样的话,似乎是工人不知好歹了,同事们都不敢再言语生怕丢掉自己的饭碗。在这里,打工仔走人的事儿经常有,干就干吧,反正从乡下来的靠得就是力气吃饭。
我在这里工作还是有所收获的。最令人欣喜的是我终于见到了丁香树。以前读着戴望舒先生《雨巷》的时候,就总想逢着一位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就总是在想丁香是否很令人愁怀、伤感。当别人告诉我那种开着四个瓣的白色小花的树叫丁香时,我努力地感觉异乡的意境,倒也没有什么特别。也许因为我无法接受一下班和其他同事一样做那些打扑克、喝酒、逛夜市、看录像等无聊透顶的事,又基于诗歌赋予的最初的丁香印象,便选择了饭后来丁香树下散步。我也非常喜欢嗅着弥漫而来的花香,任思绪展开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憧憬。
一天,正当我面对丁香陷入沉思时,背后突然传来了分管我们装卸工的女经理丁柯的声音,干什么呢?是不是在寻找五个瓣的丁香花。顺着极富磁力的声音,我扭过头去说:丁经理你好,丁香花有五个瓣的吗?我的询问使丁柯顿时洋溢出了那种有知识的人特有的神色,她说:我对你讲啊,丁香不只是有五个瓣的,谁若能找到五个瓣的丁香花这一年就会有好福气。是嘛,那我一定仔细找找,找到后送给你好吗?听着我带有拍马屁性质的话,丁柯绽开着满脸的笑容走了。
寻找五个瓣的丁香花成了我在这里独享清幽的重要理由。以前在同事们的眼里我总是神经兮兮的,有人走过我身旁时还不怀好意地摸摸我的额头,然后冲着我意味深长地摇摇头后扬长而去。看着同事的背影,我心里说,如果不是人单力薄非揍扁你不可。不过气归气,反过来想一下和他们格格不入,在他们看来肯定是神经有问题了。越是如此,我更加感觉到了和他们之间的距离。甚至一看到他们的影子或由远而近的声音我便赶紧缩进丁香树丛。同事们远没有丁柯的话来得温馨,听得舒服。怪不得人家是经理,说出话来就是有水平。从那以后我一来到丁香树下就会想到丁柯,她的年龄其实大不了我几岁,山大毕业以后便分进了公司,同时也成了公司里的一枝花。能跟着她工作,活儿虽然累点,但同事们在美女效应下都乐不知疲。装卸车的时候大家都喜欢丁柯在一边指挥工作。其实,这样的工作我们早已轻车熟路,根本用不着指挥,只不过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秘密。丁柯凸起的乳房在身体的摆动中总会使钮扣处撑起一道缝隙从而露出半壁江山。尽管时隐时现,大家总有办法寻找到一个最恰当的角度,让目光顺着缝隙溜进去,虽然主要面积被白色剔花的乳罩挡着,大家仓促的目光中还是流露出了满足。丁柯不在的时候,她那对饱满、瓷实、挺拔的乳房便成了评论的焦点,这个说,乳头肯定像乐陵小枣一样大。那位接上说,颜色也肯定是枣红色的。我虽然有机会也偷看上几眼,但从不参与评论,对此也从心里向外厌恶。丁柯再在身边时我故意用身体挡住她。好几次同事们都气乎乎地冲我挤眼、示意,看我无动于衷还亮出拳头晃几下,以表达他们对此的强烈不满。
中午,其他部门都下班了,因为几个客户等着要货我们便只好加班。加班的时候,领导一般都不会监督,丁柯很早就回了公寓。由于天气的炎热和饥饿大家都逐渐有了情绪,就在这时,丁柯骑着摩托车来到了我们的身边说:你们谁不怕老鼠,帮我回宿舍打一下好吗?我不怕,在老家时我还经常打蛇,打草狠呢。我自告奋勇地说。但与此同时,大家也都投来毛遂自荐的目光。因为我站位较好离丁柯较近,目光也最为强烈,丁柯便让我上了她的摩托车。青年公寓是公司专门为正式员工建造的,他们的家虽然大都在本城,但中午时间短可用来吃饭和临时休息一下。通常是四个人一间房,丁柯是经理便有条件独享一间了。也不知道老鼠是什么时间进去的,我刚要吃饭它便从床底下窜了出来。一边听着丁柯的描述我一边走进了她的宿舍,地上还有她因为惊吓而扔掉的勺子和筷子。她不好意思地一边捡着一边指一指旁边的柜子说,可能就在这下面。我顺手从房门后面拿起拖把朝柜子的底部捅了几下,又着重敲了敲柜子的两边,企图逼迫它出来。丁柯也一直站在我的身后,帮我寻找。在一阵毫无目标地搜寻中,老鼠终于从柜子的底部探出头来,姿势有点类似倒挂金钩。我怕它再缩进去便迅猛地击打柜子的两侧。这一招真灵,老鼠感到柜子并不安全之后便窜了出来。就在这个瞬间,丁柯两手抓着我腰不停地叫喊:快打死它,快打死它。随着她在我身后的蹦跳,手的力量时缓时紧,我的腰部也感觉到了不同程度的酸麻与滑腻。身子在她不停地晃动中找不准了方向,错过了几次机会。老鼠在经历了一阵慌不择路后,随即又逃到了床底下。以我的经验,它受到惊吓后的再次隐身,再采取制造声响逼其出现的方式无疑会使得其反。我示意丁柯不要弄出声响静观形势,伺机而动。室内恢复宁静后,丁柯松开了双手让我感到几许失落。她站在我右边拉开了一付和我并肩作战的架势。大约过了二分钟,老鼠竟在丁柯站的那边的沙发底下现出身来。看样子它想下来探探风声,绿豆似的小眼睛正好和丁柯来了个对视。随着一声尖叫,丁柯的身子旋到了我的右边,整个身子贴紧了我。我手中的拖把并没有朝老鼠打去而是在它的面前戳了几下,让它有了逃跑的机会。我是在丁柯抱紧我的一刹那间突然产生这种想法的,此时应该和老鼠打持久战,从某种意义上讲我还得谢谢它。丁柯的乳房贴得我浑身难受,我感到了一种厚实的软,又像一块磁铁。我仿佛被点了穴,挪不动半点身子。她的体香分明就是丁香的花香,弥满着我。我手握拖把,眼睛乱扫,很有打鼠的模样,其实早已全身心地在感受那对乳房的磁性了。过一会儿,丁柯松了手,冲着我说:要不再叫几个人,太害怕了。我说:不用,它再出来我绝对能把它打死。我可不愿让别人一块分享这里面的乐趣。那好,我先出去,等你打死老鼠以后再进来。丁柯说完便推门出去了。我在索然无味中把老鼠赶了出来气急败坏地捅死了。
也许是有了打老鼠的经历,我和丁柯的关系无形之中近了许多。工作之余也常在一块闲聊,她问:你为什么独对丁香感兴趣呢?我不是想为你寻找福音吗?这次贫嘴并没有引起丁柯的多大兴致。她还是顺着自己的思路谈:我看你和别的工人不大一样。我说: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装卸工吗。你在丁香树下经常拿着一本书,是不是在偷偷学习?总不能虚度光阴,再说,我也喜欢看书。她又说:我认为你不该呆在这里,你应该有更好的发展。看着丁柯直直地望着我的眼神,我把目光移向了远方,此时,有一朵白云正在悠闲地飘荡,天空蓝得很深遂,很空旷。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有人对我说这样的话了。在这里打工的同事似乎都忘记了追求,或者当初曾有过渐渐地也就消磨尽了。我没有及时地回答丁柯,其实,我是把理想深埋在了心里,在这种环境中不便多说。一个装卸工随便谈自己的宏图大志难免会招来讥讽,不如闭口不语了。看我没有搭话,丁香继续说:看得出你不会在这里干很久,肯定有什么原因才暂时来到这里打工的。我也希望你早日离开去走自己的路,但这并不是我舍得你走。我很理解地点了点头,有一种涩涩的东西噎在了喉咙。丁柯仿佛一下子成了我至交多年的朋友,好几次我都想抱抱她,我在努力的克制着这冲动。这不仅因为是在公司里无论如何都不能破坏这份纯真的友情。久违的感觉又上心头,我长舒了一口气,深深地对丁柯说:相聚的岁月没有多少,相识的时间没有早晚,能够有你这样的知心领导我很荣幸。她说:我希望你不要喊我经理,私下里喊我丁柯好吗?看着丁柯一脸的真诚,我大胆地注视着她的眼睛。她两颊上飞起的两朵红云让我在异乡感觉到了女性的娇柔,仿佛和恋人的初次约会。我告诉她,我不属于这座城市,最初来到省城打工只是为了寻求更大的发展,迫于生计才先来这里打工的。我每天都在搜寻各种信息,最终会引一个发展项目回家乡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听我说完,丁柯的眼神渐渐泛起了亮光,她对我说:记住,我永远都支持你,我希望能到你的公司里打工。听了她的话,我的眼前突然明亮起来,似乎成功已指日可待。我轻轻地握了丁柯的手说:我走时一定找到五个瓣的丁香花送给你。丁柯没有抽回双手,笑得非常灿烂,她说:但愿你走时能下一场雨。我俩陷入了憧憬中。
我开始盼着下雨了。可越是盼,雨就像被什么事儿耽搁了似的迟迟地下不来。我虽然还没遇上离开这里的好机会,可自从有了和丁柯的那次谈心,就一直盼着下雨。我想像着小雨点在瓦片上摔碎又向四周溅去的情景,一个人伫立在窗前,目光伸向了窗外。
今天活不多,大家装了两车便围坐在一块儿天南地北的神聊起来。这也是一个惯例。神聊是消磨空闲时间的最佳方法。受了盼雨的影响我的情绪一直稳定不下来,也没有参与到他们的行列。过了一会儿,丁柯从仓库的大铁门里走了进来,她看了一眼正聊得兴起的工人,直接走到了我的面前说:你和我到后面点点货物清清仓库。这时候活不忙,也是清点仓库的大好时机,装卸队长周刚站起来说:我们也一块去吧。丁柯说:不用了,你们在这里值班,万一再有车来。我跟着丁柯来到了仓库的后面,堆得高高的货物把我俩和他们分隔开了。这小小的空间一下子成了我俩独立的天地。这么一来我感觉自己像一只自由的鸟儿,很兴奋,真想张开双臂朝丁柯飞过去。
仓库分为上下两层,我俩到了二层的时候外面的声音已经听不到了。货物和货物之间仅能容得下一个人进进出出。我负责点数,丁柯记录,我俩一前一后在狭长的过道里清点着。丁柯身上的香味弥漫着我,那种成熟的女人特有的气息,撩拔着我躁动不安。我故意数得很慢,点数的手指像给人介绍一件艺术品。丁柯并没有催促,她端着小本默默地等待着我报数。透过眼镜我看见她的眼睛像水一样闪着莹莹的光。我想靠近她,又不敢靠得太近,我害怕一冲动会不顾一切地拥她入怀,我相信我能做得出来。在异乡的岁月我干柴一样的心房已被她点燃了,我的身体正被大面积的烧伤。有位诗人说:异乡的岁月催人老。我觉得异乡的岁月受不了。此时,我真想丁柯能像丁香一样任我抚摸,任我摇晃,任我吻个够。我在不停地猜想,假如我冲动了冒犯了她,会不会引起她的反感。情被铅堵在心灵深处,我捉摸不透面前的女人了。我渴望不顾一切又害怕不顾一切。每逢和丁柯的目光交织时,她都露出浅浅的笑容。那种笑容一会儿空洞无物,一会儿内容丰富,像是对我的召唤,又像是随意地表现,我拿捏不准了。可为什么她没有责怪我的磨蹭,这可不是她的作风。她肯定知道我在胡思乱想,她都是过来的人了还猜不透我的心思?她肯定也在等待着我的举动,一想到这里我浑身充满了力量,面对这个让人着魔的女人,我决心不管是对是错都淌一下这条不知深浅的河。正在我要有所行动的时候,有人喊:丁经理,办公室有人找。丁柯不得不将本子和笔递给我,说:我下去看看,你自己清点一下。我接过本子和笔等丁柯走后很无可奈何地踹了一下地板。
齐鲁晚报信息超市栏目刊登出了某报社诚聘各市县工作站长的消息,使我兴奋不已,终于可以再搏一次了,我对自己充满信心。反复考虑了几天后,我决定先不告诉丁柯把这个项目搞定再说。结果很顺利,几篇应聘稿件都得到了总编的好评,并答应了我回T城建立工作站的要求。我又要展翅飞翔了。
在我回去的路上恰巧碰到了丁柯,她似乎看出了我遮掩不住的兴奋,很远就问:是不是有什么喜讯?看你这么兴奋快讲出来让我分享一下你的快乐。我说:先答应我能不能一块吃晚饭。那可不行,我一直没有晚回家的先例,我老公会不高兴的。我要离开了,送别一下都不行吗?走?干什么去?丁柯脸上落满了疑惑。你不是一直都希望我有更好的发展吗?我已经应聘到XX报社了,并回T城建工作站,这一走恐怕很难见面了。丁柯伸手和我握了一下,说:恭喜你,虽然有点儿舍不得,但我为你高兴。那吃饭的事呢?我几乎是乞求了。真对不起,我确实不能晚回家,你不是明天走吗?等着下雨吧。我内心滋生出一丝凄楚,她毕竟是有家庭的人了。等着下雨吧?这不过是一首诗的意境,一篇小说的情节而已。生活并没有那么浪漫,现在天晴得一点儿事都没有,等到下雨的那一天,我早离开了这座城市多年了。
不知是有缘,还是偶然。第二天早晨竟然飘起了牛毛细雨。密密麻麻的雨丝很滋润,很苦涩。本以为下了雨丁柯会来,可工人们早已上班了也没有她的踪影。我提起行李箱,默默地注视着天空飘洒的别意的泪滴,心说,雨下了,你没来,这本该是一次嵌入记忆的浪漫,可是浪漫得并不圆满。没有人送,我也没打伞,在雨中轻轻地对自己道了一声珍重,缓缓地走出了公司。
穿越一条大街我需要坐公交车去长途汽车站。也许是天气的原因出门的人少,公交车上的人稀稀疏疏。我扫视着穿梭的车辆,突然,站亭下一把撑开的白色小伞进入了我的视线,俨然是一朵雨中的丁香花。随着我的走近,伞下也逐渐清晰了一张美丽的面孔,是丁柯,真的是丁柯。我感觉身体在飘。此时,丁柯已走上前来为我遮住了雨,她说:没想到真的下雨了,我很想和你再次去看看丁香花。我说:我也很想去,这场雨使我很激动既使写进小说人们也不会相信,遗憾的是离我坐车的时间已不多了。生活总不能让人如意,就像这次我们不能共同去看丁香花。不过我会永远记住这次美丽的缺憾。她说: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一路走好。我再也克制不住自己了,一把把丁柯拥进了怀里,紧紧的。丁柯的头贴在我的胸前说:原谅我在这里送你,厂里的人太多了。我点了点头说:其实请求原谅的是我,我说临走时一定找到五个瓣的丁香花送给你,我没有做到。她说:我找到了,现在送给你,希望能给你带来福音。丁柯打开了一个非常精致的小盒子,一朵五个瓣的丁香花在里面散发着芳香。
在我踏上车的时候,丁柯重复地喊着:我的乳名就叫丁香,我的乳名就叫丁香
带着丁柯的体香,带着五个瓣的丁香花我离开了这座城市,雨如丝如雾地下着,不仅落在了地上,还落在了我的心里
我所怀念的过去
细算过去十数年,这之间充斥着许多的不易与不意,虽然真正不易不意的,只有那样的一段时间,但就在那段时间里,一些已经朦胧的东西却又显得格外清晰,那时的一切都如同恍梦一般,我以为只是幻想。但后来那些都真正的成为过去时,却,又是无比的怀念。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过去许多东西,也就那样遗失了,淡忘了。
岁月,悄悄地逝去青春的容貌,然后变成回忆依洄在我们的脑海,我们依靠着它们翻开仅剩的一点过去,寄托着我们对过往的迷茫与释怀。之后,我们各自他方,在分岔的路口渐行渐远,在各自的生活里喜怒哀乐。我们踱步在不同的地方,或者说,我们举步在不同的道路,我们曾希望将来会并肩同行,可以一起奔跑,一起欢笑,一起沉默。但我们终究会寻找着我们不同的寄托于归宿。
当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会是那样的倔强,那样的不羁,我们以为我们的信仰能够这样帮助我们顽固到底,岁月变了,亦或是我们变了,我们不再轻浮,不再懵懂,认为你我他之间不再存在单纯的情感,不再无条件的信任彼此,告诉自己已经告别了过去。
有时候我总是会觉得,周围很闹,很杂,很乱,所以我无法真正静下心来思考什么,每当我准备去想,或思考什么的时候,只要遇到这种环境,这一切的想法都会如烟归去然后只是竭力去回忆,无所事事地度过。我热衷于寻找到一个安静的角落,在那里,我可以去回忆,可以去记起。
回忆是很珍贵的一种物质,不管是精神物质还是心理物质,我总觉得我亏待了它,以为当我需要用时候我却不知道,渐而忽略了,但事后我知道,当时我的确是需要的。久而久之,也就交融了,模糊了,变得支离破碎,导致想要的时候就必须一片片地拼凑,而这些片,一不小心,又会散成灰。
我渐渐觉得,有些东西变了,不知是人变了,还是物变了,或者说是都变了。也许只是我变了,也正因为我变了,才更会急切地想细细重读过去,看着看着那时的自己,那时的他们,她们,它们,都还是怎样的一种模样。
从前休息的时候,总会有几个小伙伴一同欢乐,只要是能玩起来的就都能玩起来,能玩起来就开心了,但渐渐地,现在不同了。不知是身旁少了那份喜悦,还是心中去了那份温暖,开始觉得一切都不是有那么低的笑点,似乎,笑也笑不起来了。岁月变了,亦或是我们变了,我们不再懵懂,不再轻浮,失去了往日的无知与幼稚,渐渐追寻着自我,开始觉得自己必须迈进了,不能再依洄在这里,因为前方还有更遥远的天,更辽阔的地。
从前我一直觉得自己很沉沦,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变得冷漠,冷淡,多愁善感。似乎任何一点动静,都会使我感到极大的不悦,好像觉得什么都是很陌生,很危险一般。也不愿倾诉过多的言语,不愿做出过多的解释,就像会觉得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一样,觉得自己很白描,很阴影。我也没有希望过会祈求谁的同情。直到后来我劝了一个处境和我差不多的人,但后来那人竟慢慢变得怎样的阳光,怎样的又开朗了。当时我就诧异了,难道我对自己就没有一点作用么?后来我终于明白,想要改变自己,有时候也是需要人来推一把的,自身仅仅只是道路,没有动力,是无法全身而进的。
只是,这都已经是过去了,我不知道此时脑海里还遗存着多少过去,我也已无法再对其中某个细节作详细的阐述,我只记得大概,就好比一个人的面孔,过了很久就只会记得轮廓了。
我不知道还可以从何处去追溯过去,因为我四下张望时,我所路过的脚印早已模糊不清,不知是太多人同样走过,还是寥寥无人空余落寞,我只知道,我依然漫行在我能看到的地方,至少我会觉得踏实,不会因为突遇的沟壑而慌张,也不会盲目地一脚陷进沼泽。虽然我从前一直都希望自己能够加快步伐,但后来渐渐的,我终于明白,我们在行走,我们就一直在前进。我们追求着前方的曙光,却忽略了沿途的风景,我们一路拾捡一路丢失,在各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在各自的生活里喜怒哀乐。可能,我们最终所追求的生活,仅仅只是心安理得。
一些人们总是想着度过快乐,他们不想让自己总是为任何东西而烦心,为过去而忧愁。所以他们愿意在快乐里度过。但他们度过了,也不会再去记起刚刚自己所度过的快乐,或者说,已经失去了。想找也找不回,他们在快乐中已经忘怀了过去,渴望新奇,渴望释然,而另一些人,他们想快乐,但他们也希望自己今后能用这些回忆的快乐来打发一些,无聊的时光,这是一种享受,他们渴望涌入快乐,同时也想珍藏快乐,他们希望这些快乐,能一生愉悦他们的心灵。
如今,总是会感慨,过去的时候,很多事情都留下了遗憾,感慨那个时候怎么就没怎样。总觉得过去太多事都没有完成,觉得时间像被抽水一般抽去,被压榨,似乎再也腾不出任何心思去打点其他的事。但现在却只能想,无法付出行动,除了用回忆去自遣这些痛苦,已经无能为力。但仔细想想,那个时候的自己,有怎会去想那么多。
我从不觉得有人是什么特别物种,我们同样是人,不是神,纵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吃了会饱,打了会痛,我们也应同样的拥有一颗平等的心,但这种东西的确已经频危,我不知道人们十年后会用怎样的一种方式去挽救,但我只是害怕,十年后,连救都没救就已经消失了。
闲静的时候,总会用回忆来打点自己的生活,并不是真实生活多么的乏味,而是有时候,缅怀过去,的确比幻想未来更有价值,也许明天可以成为今天,但昨天永远不可能变成今天。至今我已不记得当年同窗是怎样的一种感受,无法去形容。只是随着岁月零零碎碎地遗落,也就渐渐淡忘了,在脑海里,除了依稀的一些,剩下的,都已模糊了。
其实我们无法忘记过去,因为我们都还在回忆,我们怀揣着自己的努力追逐着自己想要的,我们以为彼此都还在身旁,但当我们回过头,却发现自己已经走了很远,但前方还会更远,只是惋惜没来得及说声再见,但即使再见,也可能只是在此一别,后会无期。
过去我想尝试去还原一种经历,但后来我明白,无论多少次同样的经历,都不会重温第一次的感受。后来我又试着去还原一种感觉,但当我觉得我体验的就是当初的感觉的时候,它又变成回忆了,散成一阵粉末弥漫在脑海。我都再无法辨别,我是否是在刚刚经历的,这一切,太突然了,只是一刹那,那些看似拥有的,就已经失去。
好了,那些散落在风中的过去,我此刻将会去挽回你们,虽然我不知道会有多少结果,但至少我所能看见的,我都会挽回。过去的那些人,过去的那些事,过去的那些星星点点,此刻,我是如此的怀念你们。
青春,未曾离去
很久一段时间里,苍白的瞳孔里诉说着的,只剩深深地无奈。一开始的激情与明媚,随着惹人窒息的寒潮刮掠,所剩无几。或许,青春,在小小的天地里就只剩下两个脆弱的文字,数着曾经的光影,在岁月间默默湮灭。
喜欢一个人踩着碎叶,低着头观摩叶碎的痕迹,五指屈伸,试图抓住那一抹逝去,划过的,却是翠色的生机。夏花一般的雨季,似曾逝去,留下深深的惋惜。季初的春光里,几度寻觅,风吹又起的生机,乘风破浪的勇气。清风拂柳,枝头托起的晶莹里,那抹淡绿的痕迹,浅浅揭起,于它的雨季。
夜凉如水,茶香怡人。在这静谧里,写一首青春的诗,明媚而轻狂,淡淡墨迹里,风干了泪迹,快乐的空气,轻舞摇曳。珍藏心底的过去,再翻不起一点涟漪,漫漫长夜,寻一舒服的姿势斜对,端详落日或晨曦。青涩的年华里,单薄的影子鼓起莫大勇气,夜路里独行,听清风奏一曲撩人春色,缓缓将歇。
指尖轻划,青春的音节在山泉青石间拍打,空灵而欢愉。赋一曲青春的歌,浪尖触礁的激情,陌上花开的轻盈,草长莺飞的清新,淡进每个音符里。青春的曲子里,忧伤泛绿,烦绪成梯,踏进梦的门扉里。隔断红尘,唱一曲书生意气,哼一段高山流水。
喧嚣落定,煮茶静思,茶香弥漫里,恍惚间可见青春的缩影,淡淡中惹人深思。翠色的叶子和着清水散发出一种绵长的芬芳,淡淡中带一点点苦涩,之后便是绵长的清香,久久不离。一茶一青春,涩涩中温纯,荆棘之后,春暖花开。青春的味道,淡淡却深深。
风过原野,叶落满地,有意无意间,留下了几多痕迹。生涩的手法,拟下了青春的约,悲伤向左,快乐向右。多雨的季节,谁是谁的唯一?谁为谁作青春的主题曲?无意间明白了许多道理。微笑只是表情而已,悲伤也可以用微笑宣泄,爱情不是生活的主旋律,梦想也有可能只是做梦而已。
翻翻日历,泪干的日期,早已逝去。春天的气息,奔涌不歇,苍茫天地,裹一席翠绿。调整呼吸,不再叹息。心底的自留地,植入青春的勇气,花开遍野。
暮回首,青春依在,只是心已颓。闲言碎语,只道风过帆又起。乘风破浪,涟漪激荡。风雨里,青春,未曾离去
我们未曾相爱
我只是一只篱笆外胆怯的猫,想用我的文字,偷偷把想念拉长。如果你也恰好懂得猫的想念,微博@账房小先生啊,愿你的心事,恰好也被喜欢的人看穿。
夜色包裹住在黑夜中匆匆行走的人群,若即若离的手机弱光叫嚣着过客的孤单,操场上旁若无人搂搂抱抱的情侣俯身侧耳轻言。
这是夜的第几章,却是第七个电话的末端。
01
夜色中,看不清来来回回擦肩的陌生人都是以什么表情、什么心情在过着这个亿万人共有的普通夜晚,却为因人而异的心情变得孤单。
拉拉经过操场时,看到搂搂抱抱的情侣,忽然很难过,每个人都有喜欢人的权利,那些能在一起的,是多幸运,而她的幸福呢,在哪里。
在大学这个看起来很容易就能谈恋爱的地方,对拉拉来说却似乎很难。
拉拉是学院部门部长,她喜欢的男生是社团社长,经常会因为工作上的联系而需要电话沟通,自从上次第七次通过电话后,这已经是第10天的末端。
他们之间的联系仅此于有工作时不固定的电话沟通,而拉拉就像小孩怕被别人抢走自己的糖果一样,紧紧捂住喜欢着电话那头男孩的心思,在枯燥的学院工作中寻找自己的蜜意。
02
拉拉第一次见程远是在与文法学院的辩论赛上,程远代表中文系比赛,拉拉所在部门负责组织本次辩论赛事宜。
那次辩论赛中文系赢了比赛,拉拉记住了那个名字,叫程远。
所有少女的心事,也在那个时候深埋,默默生根抽芽,变成一个人的独角戏,在岁月的往来里,茁壮成长,只是有时候爱情来的太快,让害羞的姑娘总是不敢上前。
只是埋在心低,尘封在时间里,期待有一天被他看穿。
这天拉拉因为负责校庆活动,向下属的几个社团发了节目准备通知,晚上拉拉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刚接通电话,那端说,你好,我是声乐社负责人程远,请问是拉拉部长吗?
猝不及防,拉拉听到名字时心漏了一拍,她曾想过无数个版本程远跟她打招呼的画面,只是未曾想会真的实现,纵然他不知道拉拉的存在,以及她的小心思。
后来因为校庆节目的事情,程远会经常打电话给拉拉,无非是关于节目可不可以时间稍改一点,彩排可不可以将他的节目往后推推,他们从未见面,更确切说,是程远不知道拉拉长什么样。
在彩排与校庆当天的演出中,程远和拉拉都在,不过拉拉的性格很冷酷,那天他就像一个严格的老师,脸上看不出欣喜,一直很淡漠,只是瞥向程远时眼角稍显柔意,但是很短暂,生怕被其他人看穿,在场,她和程远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后来校庆圆满结束,走在黑夜被夜色包裹住,在黑夜中匆匆行走的人群里,若即若离的手机弱光叫嚣着过客的孤单,操场上旁若无人搂搂抱抱的情侣俯身侧耳轻言。
这是夜的第几章,却是第七个电话的末端,再也等不来强加给自己的他的电话,就连假装是在恋爱,也迎来了故事剧终的末端。
03
晚上的时间总是略显矫情的时候。
宿舍的妹子们给自己对象打电话,说着各种甜蜜的话此起彼伏,交纵在宿舍狭小的空间里,拉拉看着手机里程远的名字默默发呆,暗恋总归是这世上另一种存在,她也想此刻要是能正大光明的打通程远的电话,和他说说想念该多好。
奶油说,拉拉,你该恋爱了,宿舍现在就你单着,眼光不要太高啦,要不我给你介绍对象吧?
这个时候拉拉总是会婉拒,“我还是不祸害别人了,我在等我的MR.Right,还不着急。”
可是谁也想在大学最后的学生时光里,有一个喜欢的人,一起过着最有意思的单纯时光。
奈何这世上有个词叫暗恋,有种想念叫单相思。
后来的很多活动中,程远还是会打电话给拉拉,拉拉永远像受伤的小兽,只是淡淡的在电话中说着工作,任内心千奇百怪的冲动和想念汹涌。
拉拉怕了,以前她喜欢过一个男生四年,最终看着他在最重要的时刻牵着别的女孩的手,她的人生第一次喜欢,也耗在暗恋里,最后无疾而终,而这也像一个疤痕,成了永不敢跨越的沟。
电话的故事还在因为工作的刻板继续着不咸不淡的谈话,但身在其中的拉拉把它当做情话。
假装在恋爱,假装说着情话,等到期末卸去身上的责任,再也没有电话。
就当岁月来过,我们相爱过,电话不在响起了,拉拉也失恋了,而我们还在逃避,是因为太懦弱。
那未曾被遗忘的青葱岁月
小麦是我们的同学,我们私下里都管她叫“马子”。“马子” 这个词在我们的少年时代就已经是一个很流行的词了,我们之所以这么叫小麦,是因为她和别的女孩很不一...
小麦是我们的同学,我们私下里都管她叫“马子”。
“马子” 这个词在我们的少年时代就已经是一个很流行的词了,我们之所以这么叫小麦,是因为她和别的女孩很不一样。
小麦在上初二时就比其他女生高出半个头了,和我们男生个子差不多,而她的胸似乎在一夜之间就鼓了出来。上体育课时她一跑步,胸就一摇一晃的,她爱穿圆领衣服,领口并不严实,身体起伏时,露出白花花的两坨肉,像刚蒸出的馒头。我们男生总是找各种机会接近小麦,以便去偷看她胸前的两坨肉。劳动或上体育课时,一有机会我们就用肩膀或后背蹭一蹭小麦的胸,那时便感觉到那个部位是软软的一堆东西,让人莫名的欣喜。
尽管小麦发育快,可她却不像别的女生那样——许多女生一到发育年龄,总是低头收肩,恨不得把自己的胸藏起来。可小麦却总是把肩膀张开,尽情地展示自己。更夸张的是,有时我们上体育课,小麦就高声地冲体育老师喊:“老师,我来例假了,体育课我不上了!”男生们听了小麦的话,都扭过头意味深长地坏笑;女生们则羞红了脸,低下头,捂着嘴,小声议论着小麦怎么说这么不知羞耻的话。而小麦就跟没事人似的,挺着胸膛抬着头,瞪着一双大眼睛,丝毫没有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任何不妥。
高一的时候,小麦的穿着变得很大胆。她穿很短的裙子或者很短的短裤,裙子和短裤下露出的大腿结实而饱满。上身的衬衣总是不系最上面的两颗扣子,让自己的胸自由地生长。她的样子已经是一个成熟姑娘的样子,她每天把嘴唇涂成红色,在脸上搽雪花膏,脖子上总是系着一条红色或粉色的纱巾。小麦的这身打扮和当时最时髦的社会女青年的打扮毫无二致。除了外表成熟,小麦她也很喜欢和我们男生一起玩儿,我们也都爱和她说话。每天放学,她都和我们男生一起走,甚至学着我们男生的样子和我们勾肩搭背。小麦一走近我们,便立刻有一股淡淡地雪花膏的香味扑面而来,那种味道甜丝丝的,真是沁人心脾。
小麦的与众不同,让她成为我们班女生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全校学生都知道我们班有一个大胆的女生叫小麦。
高二下学期,小麦恋爱了。她的男朋友是社会上的无业青年马小春。马小春是什么人呢?他穿着牛仔喇叭裤、花格子衬衣,留着长发戴墨镜,在当时那是时髦男青年的标准装扮,但也是社会小混混的典型风格。
马小春经常在我们学校门口等小麦,他叼支烟,把墨镜卡在头顶,手插在裤兜里,踮起一只脚,样子流里流气的。见到走出校门的小麦他便打一声口哨,小麦便像一只鸟一样飞向马小春。马小春揽住小麦的腰,又用更高的音调吹一声口哨,然后就这样旁若无人地把小麦带走了。
马小春在我们眼里很不着调。我们对这样的男青年既羡慕又排斥。而且自从有了马小春,小麦就不正眼看我们这些男生了,她甚至说:“你们这帮小破孩没劲!”小麦的话深深地刺伤了我们的自尊心。
小麦和马小春整日里在我们眼前晃来晃去,我们受了刺激,便开始私下里称小麦为“马子”。马小春有时不知在哪借了三轮挎斗摩托,轰轰隆隆地开到我们学校门口,又带着小麦轰轰隆隆地离去。小麦脖子上的红纱巾迎风飘扬,像一面扯起来的旗帜,她还一边坐在车后面一边大声地唱歌,她的歌声整条街都能听见。
小麦和马小春就这么轰轰烈烈谈着恋爱,而没有恋爱可谈的我们,一晃就高中毕业了。
小麦一毕业便接了母亲的班去纺织厂上班去了。小麦的母亲身体不好,经常咳血,据说是肺不好,但她仍然一直坚持上班,就是为了占着工厂的一个位子,等小麦毕业让小麦接班。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高中毕业马上就能有一份工作,那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幸福的小麦不仅拥有了爱情还有了自己的工作,我们都觉得小麦的生活实在是太顺利太美妙了。
小麦在纺织厂上班不到半年,漂亮豪爽的她就谈起了自己的第二段恋爱。
这次的恋爱对象是纺织厂的一个姓苏的技术员。纺织厂男性很少,年轻小伙子更少,这些男性就像红色娘子军中的党代表一样,珍贵而又稀少。小麦能和苏技术员谈恋爱,我们都暗中为她叫好。听说小麦为了他,跟马小春彻底断绝了关系。马小春也不是省油的灯。他那样的人,打架拍转头什么的,什么没干过。眼见着自己的女朋友被人抢走了,马小春自然心有不甘,便找茬跟苏技术员干起架来。谁知道马小春不顶事,没打过苏技术员,反倒被苏技术员给放倒了,据说还挨了好几刀,肚子上、后背上都有伤,万幸的是没有生命危险。
没想到苏技术员却因为这件事,以防卫过当罪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小麦刚刚回到正轨的生活一下子被毁了。
我们原以为小麦会因此而离开苏技术员。没想到小麦却辞掉了纺织厂的工作,在苏技术员监狱附近的一家水泥厂里找了份临时工。我们都骂小麦是脑子里进了水泥,要不怎么能去水泥厂那种不是人能呆的地方呢!我们每次去水泥厂看小麦,离得好远我们就开始用手掩鼻,受不了那种味道。哪怕是远远望一眼水泥厂方向,眼睛也会被水泥厂上空滚滚的浓雾所刺激。可小麦居然仅仅在这里工作探视苏技术员比较方便,就辞掉了在纺织厂的大好工作,我们谁也想不通其中的道理。小麦变成了我们眼中的“傻女孩”。
在那三年的时间里,小麦把干临时工挣来的工资都用在了苏技术员身上,给他买烟、买酒和一切能买到的好吃的。每到周末,小麦总是雷打不动地去监狱探视苏技术员。三年后,苏技术员终于从监狱里出来了。可他们俩一个丢了正式工作,一个是曾被判刑的罪犯。怎么生活是一个放在眼前的重大问题。没想到小麦又以一种我们谁都没想到的行为,回答了生活抛给她的这个难题——苏技术员出狱没几天,小麦便跟他一起,一猛子扎到南方去了。
那时候南方沿海的改革开放刚刚开始。小麦和苏技术员把广州和温州的服装捣腾到北方,然后再批发给北方的服装贩子去零卖。那段时间,我们经常能看到小麦和苏技术员去南方进货。他们身上带着成捆的现金,大都是十元一捆的。为了安全,小麦像身披子弹袋一样,把一捆又一捆的钱扎在腰间,坐着火车和长途汽车,一次次往返于南方和北方之间。水泥厂三年的临时工,使小麦已不再是当初甜美俊俏的少女。此时的她身体壮硕,胸前搭两个两个帆布提包,背上还甩着另外两只,最后手里还提着两只。她气喘吁吁,额头鬓角流出的汗像小河一样,她顾不得自己的形象,只是驮着一批又一批的衣服从一个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
终于,小麦和苏技术员挣到了一笔钱。他们在城南刚开发的商品房里买了其中的一间,不久之后我们又听说,她和苏技术员结婚了。小麦结婚时没有宴请,但我们还是为小麦和苏技术员历经磨难终成眷属而感到欣慰和高兴。
再后来小麦不再捣腾服装了,而是改成了电子产品,那会电子产品是个新鲜事物,电子表、计算器很流行。小麦和苏技术员抓住了这个商机。不仅大挣了一笔,还开起了自己的实体店,经营从南方进来的流行电子产品。
有时我们路过他们的店面,小麦总会隔着柜台和我们说上几句话。她戴着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亮闪闪的,似乎那么多金子挂在身上仍然不够她显示自己的美和富裕。她雇了一些员工,都是一些小女孩,这些小女孩见了我们都“哥”长“哥”短地叫着。离开小麦的店时,小麦总是随手从柜台里拿出一件电子产品硬塞给我们,不要都不行。弄得我们非常不好意思。后来,我们都不再敢进她店铺的门了,每次路过,只是远远地朝店里望一望,每次都能看见小麦站在自家店里,披金戴银地“指点江山”。
我们本以为小麦和苏技术员从此便能“你耕田来我织布”,过上幸福动人的生活了。而我们大家也再没有人提起小麦“马子”的称号了。
谁知突然有一天,我们听说小麦被公安局拘留了。细问原委才知道,她把苏技术员给“阉”了!原来,苏技术员在外面找了个小三,小麦早有所察觉,还掌握了证据。有一天夜里,她拿着事先配好的钥匙潜入到小三家中,正撞见苏技术员在和小三翻云覆雨,她当下用一个空酒瓶子把小三砸晕,而那破碎的酒瓶子就留给了苏技术员——她用锋利的啤酒瓶子把苏技术员“阉”了!据医生断定,苏技术员这辈子再也做不成男人了。
小麦犯罪了。
她以故意伤害罪被判了有期徒刑十年。她被警车拉到了水泥厂附近的监狱里去服刑。
小麦被带走后,她经营的那家电子产品的专卖店还在,我们偶尔路过,便能看到生意大不如以前了,几个女店员或站或坐地在哪里聊天说笑。而苏技术员则坐在门口的一张木椅子上,两眼无神地望着门前过往的男男女女。不久,这家店消失了,变成了一家小超市。物是人非,城头变换大王旗,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苏技术员,也不知他到哪里去了。
不知是谁,在聚会时重新提起了小麦“马子”的称号,我们想起青葱岁月时她毫无顾忌地和我们闹成一团,想起她坐着马小春的摩托在春天里一路高歌,想起她无怨无悔地在水泥厂里做着我们所想象不到的脏活累活,还有她的电子商店和她最后那么冲动的举动。小麦还是小麦,她还是我们的“马子”。
从马小春到苏技术员,走了一圈小麦又走回到了刚出发的地方。
十年之后,小麦会从监狱里出来,她出来后会干什么?我们都替小麦操着心。
过去,如何过去
我的爱很短暂,也许大多的人都与我一样,所以路上的行人,难过的也只是和我一样,伪装下就可以。
生命中有太多的过客,生活中每天都有人要陌生,也每天多有人要成亲,也许在大酒店,也许在上帝面前,许下永恒的诺言。看着公园里一家三口走在一起,小姑娘才六七岁大,很漂亮。我上去和他们打了招呼。是的,曾经我也幸福过。那只是曾经,而过去这样漫长的路,我思考应该怎么走。
渐渐的我发现,真爱原来不是想的这么简单,爱真不懂是什么,有一句人人都会说的话,相爱容易相处难。是的,但只是也许,我深信不疑会有那么一种爱是天长地久,但是我也开始怀疑,海誓山盟是不是只有《泰坦尼克号》才有,是不是只有《梁山伯与祝英台》才有。那些和我一样渴望爱情的朋友,我想他们也和我有一致的想法,那就是简单的,平凡的生活在一起。可为什么会这么难?于是我开始看透红尘的面目,看透人心的悲凉。原来是过于追求物质和表面的东西,可是有几个人明白,空花幻月都是用来迷惑众生的。
我很难过说真的,对于我这个失恋的人来说,生活就意味着有点糟糕,可能有人会说,我还有家庭,还有事业和朋友等等。在此我只想告诉你们。人生来都有不同的目标,是社会变了,人心才会变,很多东西都失去了一个衡量的标准。大多数的人都以为,某某人在社会上很能竞争,事业风风火火就是一个成功的人。可是在我看来,这些短暂的东西,啥也不是。只是我生来就是追求爱情的人,不要嘲笑我很卑微有时候,都市的浮尘和我无关。我属于那种宁要美人不要江山的人,说我失败,说我没用都算了。我追求的就是爱情。这个一旦失败,不管我的生活多么美好,都觉得我只是一个失败者。
我不太喜欢属于物质一类的东西,因为不管是什么都会随着时间而被腐蚀。我相信唯有精神上的拥有,才是永恒的。若没有人类,几百甚至几千年以后,所有的文明都将给淘汰,那就是物质,不管多长远,终究会变成一种过去。
爱太难,我不知道有几个厌倦红尘的人愿与我相逢天涯,醉酒天明。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过去,要如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