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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花中的仙子

发表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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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紫荆花中的仙子,欢迎阅读与收藏。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从指缝中偷偷的溜走。

天真的尝试用清荷的馨香忘记曾经的繁花似锦,却无法忘记那紫荆花中的仙子。

原谅我,不能忘记那一抹绛唇如玉,触之生温;也不能忘记那一双纤手无骨,温暖柔软;更不能忘记那一条蛮腰如蛇,盈盈一握。原谅我不能忘记你紫荆花中的仙子。

那是南国的秋天,紫荆曼舞,柔柔的紫荆花飘荡在深秋的黄昏。我用笔描摹着紫荆花忧伤的飘落,笔尖划过的素纸像似一紫色的花冢,装着紫荆落花。不知何时,偏瘦的纸张却描摹出一个在片片落花中漫步的白裙女子。紫荆花中的仙子手捧落花,轻轻感叹落花无情,望着紫荆落花的美目,尽是淡淡的忧伤。在紫荆花开,紫荆花落的季节里,你出现在我黯然无光的世界里。

紫荆花依旧在空中悠扬飘荡,我依旧在落花之中描摹着落花无情,只是紫荆花中的仙子早已消失在悠扬的落花之中,只甩出一道迷人的倩影在我笔尖,尝试着将你迷人的背影化成丹青,描绘出仙子的倾城容颜,愚蠢如我却始终画不出那倾城一笑时的绝色容颜。

诚然,最美的遇见只是美好的开始,我们始终无法预知结局。没有人逃得过宿命,拥有过的,敌不过时间的锋利,迟早会失去,迟早会作别。在未来的故事中,只我一人去续写,就算我再转身之时,看到飘扬的紫荆落花,那一片花冢就算是一地的落寞与寂寥,我也不会忘记那个最美的紫荆花中的仙子。

喜欢独处,喜欢回忆。那紫荆花中的仙子,不知道你是否会在无意之间想起我,想起我这个渺小的追求者?是否会想起当年紫荆树下我素衣抚琴,你彩裙翩跹?无论如何我还是无法忘记当年那紫荆树下的那个忧伤的眼神,也不会忘记紫荆花冢之上的那一份悸动。更不会忘记你说:我们初见之时,你就像李清照说的那样见有人来,袜滑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我想,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觉得我们的相遇是刘禹锡说的: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紫荆花中的仙子,你消失之后,我开始把春潮般的思念倾注于十指间,随后敲下一段段忧伤的文字,不再独自悲伤。仍记得,这一季紫荆花开之前,我敲下的的文字是甜蜜的幸福,而,这一季紫荆花开之时,我却敲下忧伤的情愫。当有人问起紫荆花中的仙子是谁时,我只能淡淡一笑,她,也许我自己也不认识了,又或许从来就没有认识过。

或许,在未来的故事里,紫荆花中的仙子还会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但,能回去的,都不是最美的。我愿意把最美的紫荆仙子藏在我最美的回忆里,不惊不扰,即使自己会怀念,即使自己怀念到哭泣,也不愿去轻触这份甜蜜的回忆,更不愿打乱这恬然的离别。qG13.cOM

一树的紫荆花开,一地的紫红色花冢。一段红尘一阙歌,缠绵的往事如同这悠悠的紫荆花,飞扬在我寂寥的世界。风雨飘摇中,我怎么能忘记你紫荆花中的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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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花仙子


在这个世界里,小精灵随处可见。但是,最引人注目的还要数万花仙子。她美丽、善良,身着一袭白衣,心灵是那样的纯洁。

她忽闪着荧光透明的翅膀,到处飞舞,不一会就落到了美丽的玫瑰花上。她看见小蜜蜂们正在忙着搬运花蜜,就赶紧飞过去帮忙。

等到花蜜运完了,万花仙子就要飞走时,小蜜蜂为了感谢她的帮助,给了她一瓶蜂蜜作为回报,万花仙子感到非常的高兴!

万花仙子扇动着轻盈的翅膀,不一会又落到了美丽的水仙花上。她看见水仙仙子正在悠闲的散步,就对她说:这是小蜜蜂送给我的蜂蜜,水仙仙子你也来尝一尝吧!水仙仙子连忙道:谢谢!嗯,蜂蜜真甜啊!万花仙子你真好!

万花仙子继续在万花丛中飞舞着,不知不觉她飞到了一棵葡萄树下,葡萄仙子叫住她,说:嗨!万花仙子,你的蜂蜜看起来很好吃呀,可以给我一点尝尝吗?

万花仙子爽快地答道:可以呀,我正要给你呢。葡萄仙子品尝了万花仙子的蜂蜜后,又把自己亲手晒制的葡萄干拿出来,送给了万花仙子一些。

万花仙子从外面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她吃了些葡萄干,喝了点蜂蜜就上床睡觉了。多么快乐的一天啊!她的梦和她的心灵一样,纯洁、善良、美丽咕咕!咕咕!晨鸣的大公鸡叫醒了万花仙子,她用昨天剩下的蜂蜜和葡萄干做了一个大大的蛋糕,邀请了许多小精灵来共享,可就是没叫黑发魔女。

等到客人都走后,万花仙子才叫来黑发魔女。那天,她们边吃边谈。万花仙子耐心地开导了黑发魔女,劝她以后不要再做坏事了。

令人吃惊的是,黑发魔女竟然真的答应了万花仙子:以后她再也不会干坏事了。

从此,万花仙子和黑发魔女变成了好朋友,她们和其他小精灵们一起幸福、快乐的生活着!

花中之王——绽放洛阳


一个堪称千年帝都的古城洛阳,是一座美丽的牡丹花城,因洛阳牡丹甲天下,而闻名与世,倾国倾城,我曾在梦中已有恒久的向往,却不曾亲临

清明节刚过,老同学的一条信息 很想你的,牡丹节到了,来洛阳看牡丹花吧!花色有上百种,真的很美不要错过呀?就这样,我被她的话萌动了心思。一连几夜我都辗转反侧,因为我本人很喜欢花的,一场赏花之梦在心里油然而生,一场千里赴约在心中沸腾。内心已无法按捺那种兴奋和悸动,不如就此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为了保持一颗心的完整,为了不让梦就此零落,我早早地买好车票,备好行装,等待出发

四月里春风惹人醉,四月里花开尽芳菲。脚步匆匆,如影随形,花香一刻,随风即落。盛情难却,带上我无法言说的心情,踏上了南去的列车。一路上有万千美景渲染着我的眼球:高山与大漠,黄河与丘陵,玉树飞舞,麦苗青青,油菜花早把金黄铺遍了大地,盖满了山坡。这金黄可是我由衷喜欢的颜色车厢里我撞见很多的人去洛阳赏牡丹,那么又有多少人经过五湖四海,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像涛涛黄河一样涌进洛阳城。为一饱眼福,为心灵的憧憬,为在生命里留下无限寄托,不约而同,花开匆匆。

经过日夜的行程,终于抵达这座城市,当我置身的那一刻,一种暖瞬间将我包围,浓郁的绿也撞了我的眼。虽然小雨沥沥,但空气却是那么怡人,那么温和。好大一朵牡丹花的标志建筑最初映入我的眼帘。还有那整齐的街灯都是牡丹的形状,第一次来这里的我,内心充满了好奇感。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开始询问老同学,牡丹的由来:她告诉我,唐朝武则天皇帝在寒冬腊月里,酒后突发奇想,为百花园下了一道圣旨,让所有的花一夜之间都得竞相开放,可唯独牡丹没有遵旨,依然坚守自己的本色,她恼羞成怒,一气之下便怒贬牡丹与洛阳,然而刚强不屈的牡丹一到洛阳就昂首怒放。若大的花朵争奇斗艳,这更激怒了皇上,便责令大火烧死牡丹,想将它斩草除根,可是骨硬志坚的性格使它又萌根发芽,枝叶茂盛,花红似火,被称之为洛阳红一股傲然屹立的精神感染了这里的人们,为此都对它精心陪护。又被后人视为焦骨牡丹。接下来,相传太上老君曾在龙门的古阳洞练过金丹,一不小心丹葫芦被碰倒,有三粒金丹掉进石头缝里没被发现,于是就长出了三颗牡丹

好一段神奇的故事和传说,听得我仿佛融入了那个境界,走进了那个年代,让我感受到牡丹铮铮铁骨的个性,生命的强大与坚韧。这无不让我想起唐代诗人皮日休的诗: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竟夸天下无双艳,独占人间第一香。一首歌颂与赞美牡丹的诗也就由此产生。

这夜窗外还在蒙蒙细雨,不知明天会不会艳阳高照,就这样迷迷糊糊地我,心里想着再过几个小时,我的赏花梦很快就会实现,身处异乡的我想知道的、看到的也许太多了。好想借一只蜗牛的韧劲爬便整个洛阳城,更想借一只蚂蚁的力量把这里的牡丹花都揽入怀中,用我的情,我的爱,我的诗意尽情地享用

不知不觉太阳出来了,我早早地梳理好心情。因为看花心切,其它的都请远离我她要求步行,因为能让我边走边看风景。我便欣然地答应了,昨夜的一场雨,似乎没有影响太阳对我的眷顾和热情。宽敞干净的街道,没有车辆的拥挤,整齐的树木和花丛像一座座绿色的山峰。大街小巷都开满牡丹,到处是生机盎然,一种像被画笔勾勒出来的景象,太让人会产生无限遐想。好美的城市啊!我们边看边聊,走着走着一条河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好宽好长的河呀?似一条银色的长龙蜿蜒着,岸边有绿蔓簇拥,各种鲜花弥漫,柳枝镶嵌河岸。清澈的河水波光粼粼,偶尔微风四起,水花荡漾,真让人目不暇接。老同学告诉我,这条河叫洛浦河其全长二十二公里,是洛阳市最长最宽的河,因为河水明净,环境优美,洛阳人都喜欢来这里玩耍。河水也为洛阳人讴歌了无限的幸福和欢乐。而且不远处还有个情人岛,那是武则天约会的地方,在看岛上长满郁郁葱葱的柳树和花草,柳枝也都垂挂三千,与银光闪闪地波纹对映,更是别具一格,美不胜收,好一处恬静而浪漫的圣地,优雅性十足。兼有一种时代气息和传统色彩。难怪武则天会有如此的选择。这里的传奇故事真的很美很多于是我便记录了下来。踏上洛阳桥,我们便悠悠慢行,有说有笑。不知道是灌输了太多的神奇,还是被这里的风景所吸引,走了这么长时间,居然没有累和热的感觉。也许是一种向往在驱使我的意境。

到了到了,你最想看的牡丹园到了,老同学这样喊着,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一行醒目的大字尽收眼底中国国花园,一个拱形的牡丹花装饰标志尽显威武和庄严。一颗激动的心开始跳跃,一脸迫切的神情也开始泛红。抬头向天空,云彩如棉团般锦绣,天也蓝得有些刺痛眼睛,热空气正逐渐在上升,真是天公作美,人心则胜。大门外叫卖声、欢呼声、拥挤时的喘息声。都融合在一起,你可曾感受到这国色天香,花中之王牡丹的魅力与折服,一个民族富贵与兴旺的象征,一棵长在百姓心中最美的花蕊

终于进来了,这里的面积好大啊!国花园下方的水池边拥挤不少的游客,都在抢着最佳的位置进行拍照。我是不爱抢的那种,只能等着

最后好半天,拍照完了,我便向前方移动,再走近些,哇!好大的一片呀?花开正当时,色彩斑斓,多姿多彩,满园姹紫嫣红,亭亭玉立。仿佛一幅天然的油彩画壮美了我的视线,此刻的我已呆若木鸡,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是花的海洋,还是花的世界。任凭双眼肆无忌惮,没有目标和终点的搜索着可以说我平生第一次亲眼看到这么多的牡丹花。也是第一次与真的牡丹花有着近距离的接触。为此我感悟至深,想起一句诗洛阳地脉花最宜,牡丹尤为天下奇。

面前这片大花园,真是令我神往,令我心旷。硕大的花朵都在竞相开放,有翠绿的枝叶陪衬、拥簇,杨柳环绕,有蜜蜂和蝴蝶的轻舞飞扬,还有各种古亭掺杂其中,游客们的笑语欢颜。无法形容的壮观画面,真是美了美了。每一片花池都有围栏相隔,中间夹杂着清幽的小路,小路上洒满赏花人的拍照声、笑声、赞美声、谈论声、还有尖叫声、声声不息因为昨晚刚下过雨,有些花瓣已脱落,有些还有雨珠的残留,方显一种湿润的美。极少数像羞答答的少女正含苞待放,低头不语,暗香涌动。红牡丹率先撞了我的眼,在太阳的衬托下,娇艳欲滴,如团团烈火。相互拥挤,相互对视,齐放异彩有些不敢用手去碰触。生怕伤了它们的娇颜,我轻轻地移动着脚步,不去惊动它们,右侧这里的粉牡丹最多了,花瓣层层叠叠,都高亢的仰着头,靓丽委婉,如出水芙蓉,随风轻摆花瓣,似乎说:我已盛开,蝴蝶和蜜蜂不请自来。是啊!这些生灵早都来目睹牡丹的芳容,那是忙得不亦乐乎真是上帝恩赐大自然的一片繁荣。此时的我也心生灵动: 四月的洛阳霞光铺满天,四月的洛阳碧水荡秋千。四月的洛阳牡丹尽芬芳,四月的洛阳热情在奔放。这里美如天堂,不妨会有太多的历代诗人在这里作画,吟诗,浅唱尽显这花中之王的魅力与风采。向前缓行,一群白色牡丹尤为显眼,好一处白的可爱,白的亮洁,晶莹而透明,宛如一堆跳跃的精灵纯洁与高贵相衬出的一种美,实在是令人陶醉。这里属它们最活跃,偶尔伴着微风向来者点头含笑,好似欢迎。转过去你会发现,一条好长的牡丹花墙,而且都开成粉红色,一致的让人赞不绝口,犹如天女散花,真是壮美极了这里的游客也明显的很多,你可以不用来回走动,到处都是各色的牡丹花开:黑色略显成熟而庄重,有着深沉的美,不失尊贵。豆绿却方显活力四射,象征着生命的饱满,有着招人的美。紫色更显雍容华贵,默默地流露着自己的风采。不招惹是非,文明中彰显着大器。银红,淡粉,幽蓝还有太多颜色的牡丹数不胜数置身其中你会沾染一身花香气,也会沁染一身华贵韵。有谁敢说这里的花不美,这里的人不醉。八面来风的游客也都精神焕发,摩肩接踵的都在忙着记录这欣欣向荣的景色,不枉一场美的收获,留下永恒。看到这样的场景,我无不想起,诗人刘禹锡的一首诗:庭前芍药妖无阁,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开花时节动京城。在此处不知要停留多久,犹如一种情在牵扯着我,娇滴滴轻盈盈地,有种仙女下凡的感觉。好像还没尽兴,就被老同学的叫声喊了过去。这边还有更漂亮的,走了走了,一处姚黄阁伫立在此,很古里古气,像一座城隍庙。由于四面都开满了牡丹花,所以显得格外古典和清雅。人们也都喜欢在这里拍照,于是我也停下来拍了几张留作纪念。当我再次环绕四周的时候,一池撞眼的黄牡丹顿时吸引了我。于是我便飞奔着终于被我发现了,这是我最爱的颜色,多么浪漫的花色,花团相互紧簇着,闪光而无暇,娇媚中不失优雅,真的是太美了。我忍不住俯下身,一种万千思绪瞬间萌发:今日我与你轻轻一吻,醉心的泪已淹没胸襟。明日我与你挥手告别, 你的妩媚已刻入我魂。我的一种情不自禁,已超脱了我的醉,我的灵魂。我愿把我所有的情和泪,化作沃土滋养你的根,只为明年的春天尽显芳菲。好一园群芳独傲的牡丹啊!好一园充满团结力量的花仙姐妹,无畏地成长着,绽放着这是何等的精神与智慧。

有一种美它是如此的高贵,再大的风雨也不失华丽,有一种美它曾无数次历经沧桑,以民族的热望将自己再现辉煌。 家喻户晓的洛阳牡丹,花中之王的牡丹仙子,你的姿态雍容华贵,富丽堂皇,傲骨风霜,铿锵而倔强。用你的性格看世界繁华,用你的美誉看人间昌盛何况我们活着的人,都应该取舍牡丹的顽强与个性。活出自我,活出一如既往

站在这里 ,我不敢相信自己,今生有幸与洛阳牡丹有着一面之缘。让我的内心无限感慨,深情满怀,有种喜,花开茂密的季节我们彼此相遇,不留任何遗憾。有种悲,有没有人能让你花期久远,不落尘泥。失望时的点点忧伤,有种期盼,我没有办法把你挽留,再美的相聚也终有一别。不知道明年的四月里,我是否还能与你如期而至

当日光也有些疲惫,慢慢地爬向山顶,我也要和这里说上再见。此刻的我心有太多的留恋和不舍。望着天边的晚霞,望着眼前这片牡丹花,我的眼睛又一次湿了。也许这里是我今生最难忘的地方。也许这里会成为我生命中的第二故乡。我会用十二分的虔诚和信仰,把最美的时刻,最浓的芳香都写进记忆,写进诗行

这一天我的人我的心,带着无与伦比的亢奋和感动,还有一种难舍的心情,消失在夜幕里吃过饭以后,老同学问我,你知道牡丹的药用价值和食用价值吗?一句话问的我哑口无言,是啊!我一个来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虽然爱花,对花也情有独钟,可对牡丹花的妙用一无所知。真是呆啊!于是她便滔滔不绝的说开了。牡丹的药用价值:名贵的中草药,它的根、茎、叶、花都可入药,根茎称为丹皮,其性微寒、味苦、具有清热凉血、活血化瘀、抗菌消炎、入肝、入心、降血压之功效等等

牡丹的食用价值:它的花可做多种牡丹花汤、牡丹花粥、牡丹花饼、牡丹花茶、牡丹花酒、牡丹花酥等等她说明天我就带你去吃牡丹酥,好吃极了。洛阳人都喜欢吃。听完这些,我真的有种自愧不如的感觉,她对牡丹的了解如此透彻,让我有些佩服。

这一夜我几乎没怎么合眼,不知道是白天身处花园的狂放,还是心潮澎湃,再加上晚上她给我讲了这么多关于牡丹的好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在心里翻搅着天刚蒙蒙亮,赶紧爬起,收拾好之后,我们便乘车去了丽景门买好了票之后,我们便进了去,一座古老的建筑呈现眼前,有些庄严,又展现出带有洛阳风貌的城楼。一条古香古色的老街热闹非凡,街面上都挂满各式各样的幌子,当地人都在这里贩卖着各种商品。而且所有商品都有牡丹花的图案和标记,不枉是牡丹花城。尤其是这里的陶瓷工艺品都刻有颜色不同,大小不一的牡丹花,真是太有特色了。我很想买一件带回去,因为某种原因最后还是放弃了逛了大半天,我有些摸不着头绪,看着这里的一切,我好像是置身与清朝时期。没有一点儿当代热潮,这条老街真的很长,似乎没有尽头,美食也多的是,很想挨个尝一尝,最后我还是选择买了两盒现场制作的牡丹花酥饼,吃的我连声叫好。还准备好两盒带回老家,最后老同学又请我喝上了一碗不翻汤真是味鲜,味正,好喝极了,这次我真是品尝到了各种美味,各种美景,各种美花心里美滋滋的,不白来一回呀!

几天下来,我去过好多风景优美的圣地,光临了那些动物园每一只鲜活的生命,也感受了亲临大自然的那种绝伦的美妙,更是一种心境的开阔一场千里之行,一场与花中之王无言的邂逅。让我心力倍增,心旷神怡,这何止是满满的收获,更是一场领悟。真可谓:不见秋风来,哪懂花落知多少。

请允许我和老同学拥抱挥泪而别,感谢洛阳的朋友们对我的厚重和关爱,还有我深深眷恋的花中之王牡丹深情的道一声:别了,精彩的霸王花,别了,高傲伟大的花,你的香气洒遍洛阳,洒满人间,你的美会让天下人铭记。借你的傲气和品格,让我们的生命之花也时刻绽放

春色满园,你在花中笑


三月清风拂面,梨花桃花争艳;最是那一抹金黄,闹了整个春天。

满园的春色,最喜那遍地金黄的油菜花儿,循着那芳香,走进花丛中,我们与蜜蜂一起共舞。迎着暖阳、乘着和煦的微风,我们徜徉着徜徉着

公路两旁到处都是车辆,他们都是为油菜花而来,男的负责拍照,女的负责美貌。我们也入了花丛中,夫说:你坐那儿,我给你拍一个。我很庆幸,他知我,阳光之下,有你、有我、也有她们。

虽是遍地金黄,却不减人们的热情,阿姨们排成一队,举起手中的丝巾,迎着风,微笑定格;孩童们拿着手中的风筝嚷嚷着要飞起来;美丽的姑娘们摆着各种姿势,我们的帅哥们耐心地等待姑娘们摆好姿势,一张又一张

抬起头,看到湛蓝的天空,似乎也在为他们而笑。

站在油菜花草丛中,似乎是有些想念家了,家乡的油菜花应该也开了吧,依稀记得儿时的快乐时光就是穿梭在油菜花中,油菜花儿高出自己好多,在里面玩躲猫猫,可惜那样快乐的时光终究已成回忆。

前阵子回了家,门前屋后,放眼望去,全是金黄一片。

我迫不及待地钻进了自家的菜园子,邻居奶奶看到我拿着手机进了菜园,笑嘻嘻地问道,你是要去拍花吗?

我点头,家乡的花对于我而言,是一种思乡情结,也许小时候并没有多大的感觉,但是长大以后去了远方,才会发现自己是那么想念家乡的每一寸土地。我在菜园子里拍了很久,先是那紫色、白色的萝卜花,我以为那也是油菜花,兴奋地蹲在那拍了很久,后来我问老妈,我爸怎么那么厉害,竟然种出了紫色、白色的油菜花呀!

老妈笑笑,你说的是萝卜花吧?

我站在那里,许久没有回过神,太像了,萝卜花和油菜花真的太像了,而且那紫色、白色的萝卜花看上去更有一番韵味,因为她们衬在了金黄之中,更突显了她们的与众不同。

紫色白色相间的花瓣上茎脉异常清晰,透着阳光,美得很呐!奇怪的是无论白色的还是紫色的萝卜花,她们的茎脉都是紫色的,而且特别美,油菜花的茎脉就没有那么明显了,仿佛一个是骨感美,一个是丰满美。

我爸的菜园子里有很多蔬菜,我能在里面拍上一天呢!起身转向粉嫩的桃花儿,轻轻凑近一闻,真是令人心旷神怡啊!蜜蜂嗡嗡嗡地在花丛中钻来钻去,它们兴奋地采着蜜,一朵又一朵。

不得不说蔚蓝的天与粉嫩的桃花一起,构成了一幅唯美的图画呢!桃花张开那五片花瓣,拥着那中间的花蕊,如同姑娘的碎花裙摆那般美艳。

旁边是一棵梨树,枝头的梨花儿还未绽放,但是那花骨朵已经在那跃跃欲试了,白色的花骨朵躲在嫩绿的叶瓣儿后面,如同娇羞的姑娘般掩面微笑。

如果此时此刻有一杯清酒,那定是美好的,抿上一口清酒,闻着百花香,倒不如来一场青梅煮酒论英雄吧!约上三俩好友,相约这满园的春色,不负春光、不负美色!

我不忍离开菜园子,因为那是春天该有的画面啊,多么温馨、多么和谐!春色满园,你在花中笑

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


蒙蒙春雨润无声,依依杨柳柔心肠。朵朵桃花迎风笑,绵绵相思尽寂寞。走在烟雨朦胧的街,四周绿意盎然,群花斗艳,江南的春天,早已美成了一幅色彩缤纷,鲜明生动的水彩画。雨水浸润下的小草更显鲜嫩,片片叶子上仿佛都涂上了一层油亮的鲜绿。

再看那开得正欢的油菜花,灿烂的金黄色,分外明艳,一大片一大片在远处肆意地铺展开来,夺人眼球的颜色似乎装上了透明的羽翼,直愣愣地飞扑了过来,恍惚间,自己仿佛被一层明黄色轻轻包裹,批上了一件鲜亮的外衣。鼻息间有幽幽的花香萦绕,原来是那多情的春风,无声地为我捎来了袅袅的清香,迷醉了同样多情的女子。

江南的春天真美,看完了梅花看樱花,看完了樱花看桃花。正值柳丝初碧,妖桃吐花之时,这里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弱柳拂风,桃花嬉闹的景色。美得让你如痴如醉,分不清究竟是现实还是梦。

江南的人,喜欢把桃花跟爱情联系在一起,或许在那美艳的桃花下面,曾经走过无数对依依不舍的恋人,演绎过无数个甜美的爱情故事。历史上曾经就有过一位叫崔护的痴情书生,一天独自到城南郊区游赏,见到一处花木丛萃的村居。因口渴,叩门求水,对门内捧水,倚桃伫立,娴静恬美的女子心生喜欢。

第二年春天,特意又寻到此村居,见门庭如故,却上了锁。满心的思念,顿时落地成灰,无尽的失意爬上心头。曾经的那些花,那些树,那些相忆的美好,在心中留下落寞,让眼角泛出泪花。书生,情不自禁在门扇上题上了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四行大字,不想,这首诗被后人千古传诵,竟成了名诗。

一个举进士不第的落寞才子,一段细微的情感波澜,几句内心的真实独白,在人们的心头掀起了轩然大波,是同情亦或是共鸣?从此,在彼此的内心,扎上了深深的桃花情结。或许,就是从那时起,桃花跟爱情被人们联系在了一起吧?世世代代相传,直至当今。

向来很羡慕古人的才情,闲来无事时,花前月下,把酒当歌,赌书泼墨,吟诗作画,尽显浪漫。像今天这样下着微雨的日子,必定来个小楼听雨,静默地倚窗,悠然地赏景。这样的闲情雅致在如今早已成了生活中的奢求。忙碌的日子,似乎让大家忘记了安静下来的理由,外界的喧闹冲蚀了内心的安然。寂静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虚华的浮躁。友情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满目的虚情假意。爱情走远了,内心的孤独越来越浓厚。邂逅一个人太容易,开始一段爱也太简单,维持一段情却成了莫大的难题

走在烟雨朦胧的街,春天,美丽的身影,在眼前若隐若现。看雨水打落花瓣的诗意,宛如梦中的场景。很多时候,我都是个喜欢做梦的女子,希望来次时间的穿越,回到遥远的古代,安静地做一个邻家的小女子,悠闲地纺织耕种,闭门学习女红和诗画。将自己修炼成一朵素净的莲,于静谧处安然绽放。

今生只为等待一位痴情的男子,来过,将我珍藏。携子之手,与子偕老。小院闲窗春色浓,重帘未卷影沉沉。倚楼无语理瑶琴。远岫出云催薄暮,细风吹雨弄轻阴。梨花欲谢恐难禁。这是我梦中的生活吗?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