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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怕我梦到的都是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昨天参加了一个关系特别好的女孩儿的婚礼,一直到今天心里都有一种怪怪的感觉。昨天当她和新郎彼此交换戒指深情相拥并发誓爱对方一生一世的时候,我的眼泪差点掉了下来,同样我也看到贱贱的眼圈也有些微微发红。那一刻我们的心情都特别的复杂。开心,喜悦,遗憾,伤感,但更多的是祝福,那一刻真的是百感交集。因为这个女孩是我一个10多年铁哥们儿的初恋女友。在她婚礼的前一天我和他见了面。我问他明天去不去参加婚礼,他很从容的和我开着玩笑,满脸都是不屑的表情,可就在几天前当我告诉他这个女孩即将结婚的消息时,我陪他在马路边坐了整整一个下午,虽然他们已经分开3年了,可是当他提起那些往事的时候仍然会泪流满面。尽管他的身边已经有的别的女孩,尽管他们也已经订婚,可是我知道这份感情是他一辈子都放不下的。
曾经的他们是我们这帮朋友的活宝,曾经的他们深深相爱走过了5年,曾经的他们把彼此的星座纹在了自己的身上,曾经的他们告诉我要当他们婚礼的主持人,曾经的他们可以为了彼此的一个想念从一个城市赶到另外一个城市。可如今我只能祝福她和安慰他。当我昨天在婚礼现场时,当我代表朋友讲话时,当我拥抱新郎时,我多么希望站在我面前的是他而不是他。我可以在他们的婚礼上为所欲为,我甚至可以在他们敬酒的时候狠狠的抱着新娘告诉他不把酒喝完我就不松手,可是这一切都只成了幻想。昨天带着相机去,原本想多记录一些幸福美好的画面,可是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相机里只有4张照片,而且都是他们的背影。不是没有心情,而是我答应哥们儿多照些照片给他看,可是我知道如果他真的看到那些瞬间的时候一定会伤心,我真的不忍把那些画面留在相机里。
晚上回家的路上,车里一直放着这首hero,我拿起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睡觉吧,做个好梦。过了很久,他回给了我我怕我梦到的都是她。
回到家,我想起几年前,我在上海的姐姐和我在她家聊天时和我说的那些话。姐姐说她曾经和一个男孩彼此深爱7年,可是最后他们分开了,没过多久姐姐就和我现在的姐夫恋爱半年便选择了结婚。姐姐说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你爱的和爱你的人,可是真正彼此深爱的只有那一个,可是恰恰就是这两个人往往没办法走到最后。因为彼此太熟悉,熟悉到对方可能就是另外一个自己。当他们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是任何人都给不了的。当时我还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两个人不会走到最后,可是现在,也许我懂了。这样的感情是最纯的,没有任何的物质及社会性。可是慢慢的我们都在被世俗侵袭着,都在面对各式各样的诱惑。当身边的这个人熟悉到已经没有新鲜感觉的时候,这份感情会变得如此的脆弱。感情败给了时间,我们败给了现实。曾经的相濡以沫,曾经的海誓山盟一时间竟也变的陌生而遥不可及。
曾经的自己有一个想法,一生只谈一次恋爱,因为我觉得一个人喜欢的女孩都是一种类型。为什么不把自己全部的爱都给她呢,爱情虽然美好,可是同样会很辛苦。我们不如用心去经营一份唯一的爱情,最后把它变为亲情。可是这样唯美的事情又有多少人可以拥有呢。曾经自己不知道如何面对一个最熟悉的人突然间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不知道怎样去戒掉那些两个人为爱一起养成的习惯,不知道是否在失去一个人之后还可以勇敢的面对一个人的生活。如今当我的qq号中没有了她,当我把电脑里所有的照片全部删掉,当我把那些回忆的线索整理了整整一个箱子放到我再也看不到的地方,当我不在因为想念而彻夜不眠,当我一个人走过两个人曾经走过的地方,当我不再幻想我们还能走到一起的时候。我忽然明白原来这也叫爱情,原来爱情的结果有两种。一生要走很多地方,一生只爱你一人不过是自己的期许罢了。我承认当我昨天看到一对新人在婚礼上幸福的场面时想到了她,想到了我曾经告诉她我们的婚礼一定会与众不同,想到了她和我说要我亲自开着婚车去接她,想到了我答应她把我们的房子设计得像爱琴海一样浪漫,想到她对我说会在婚礼上给我一个深深的吻。可是当我想到这些时她在想什么我却想不到。
时间终究会带走一切,最后的最后,当我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属,那个人只能是我们记忆中那个模糊得支离破碎的剪影。
曾经的美好,如今的陌生,未来的淡然。也许这就是我们留给那个自己生命中最深爱的人的全部。那些海誓山盟的永远也许就是没有相交没有终点。
请深爱你身边的人,请忘记你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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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知我意,吹梦到故乡
借陶潜的诗句来说,是依依墟里烟,吾亦爱吾庐。也是南风知我意,吹梦到故乡。
在最喜欢的季节里做最喜欢的事,是秋风送我回故乡,亦有秋风吹来故人信。
归乡就是这般好,每天可以守着日落的时间点,远眺一带秋山暮色暝,鸟鸣啾啾,流云往返,炊烟袅袅升起,日子悠长得不知外世几何。
晚饭过后无事闲步,遇到朴素的村里人都会热情地寒暄一二。或被邀去他家吃茶,或分享一点自家种的瓜菜。太喜欢这样的归园乡居,幸而生长于斯。总能看到大自然中更多曼妙的风景,感受到最真实质朴的人情往来。
安居在这个小小的村落,是个闲人,也是个忙人。闲着坐在茶桌一侧,心无琐念。忙着品家乡茶叶的香韵,忙着和十年老友欢乐一聚,也忙着听清脆悦耳的鸟声入屋里来。
夜凉风清,明月故里,读了几首摩诘的诗,听了几支古风曲子。光阴是静的,人心亦是。在浮世中行走,欢喜的是时得这样一隅,让岁月生幽,自在良辰。有蛩鸣稀疏,伴一夜安眠好梦。
碎步田间,空气里都是草木混合的味道。农人们忙碌的身子影影绰绰,同样是乡下人,此时我却是个看风景的。金秋十月,稻浪飘香,这是一个农物收获的季节。风拂层层稻浪,想起了幼时光景。
那时对于收割稻谷,是不愿碰触的。因为稻田里有人生三大怕之一的虫子。四只脚的,爬的跳的,会飞的,一看到就怕得不行。在大人们严厉的眼光下做着农活,只得安分闭嘴,不敢慌叫。还有稻谷的叶子也会伤人,每一趟下来,手臂上少不了大大小小的刮痕。最后还要帮忙去晒稻谷,直到晒好送去脱壳,才算结束。那些年的我们正是贪玩的年纪,根本没有大人们的吃苦耐劳。总之收稻谷这件事说来是无比的抗拒。
不过好玩的是打完稻谷后那些晒干的谷堆,可是我们最热爱的田间玩具。在一片广阔干枯的稻田里玩着一座座大小不一的谷堆,总能喜不自胜。一下子光阴就走远了,而那声声明朗干净的笑声便留在了旧时的稻田里。多年后,再亲临同个地方,闭眼仿佛还能重新聆听到。
成长都是一种必然,没有可回去的路径,却有可以重温回忆的老地方。而能有这么多珍贵的童年乐事,就是人生的幸事。
乡下总是老旧的东西居多,新奇的事物略少。这个村落有它的历史,亦有它自己的故事。愈是在外漂浮多年,愈不忘这里的根。是我土生土长的地,也是内心的干净一隅。
借陶潜的诗句来说,是依依墟里烟,吾亦爱吾庐。也是南风知我意,吹梦到故乡。
我怕我,赶不上来年花开
我就这样随口说着对不起,没有半点意思的鞠着躬。想要问我问什么,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我怕我说出我很久以前的一个秘密。
窗外花已落,窗内流年惑。生不逢时,是许多人唯一抱怨的理由。或者真的是才不得用,可最后得到的仍是比付出的多得多,哪怕我们不曾用最基本的价值去衡量它,只知道一味的抬高自己的身价。哪怕清楚地知道,流年已逝,光华不再,也要尝试着把自己推向理想的深渊。
或许吧那才是自己最好的墓地,也是自己最终的归宿。就是可惜了自己,就是虚度了整个世纪而已。人们总是习惯的说这一句话,老了,老了,不中用了。这是变相的逃避,这是自以为是的代价,这是瞑目前的遗嘱,总之是一句不太吉祥的话。
我怕我,赶不上来年花开。满以为自己真的会心满意足的离开,却疏忽了明年是否能及时赶得回来,只是看一场花开,只是忘却许多年不知所谓等待。哪怕花真的开了,我想我是赶不回来了。
因为我怕自己真的会在明年到来之前,死在生活的废渣里。活到了九十岁又怎样,在二十刚出头的年纪,把自己交给了劳碌一生,把自己捆好交给一个叫做金钱的混蛋,然后在生活的染缸里变得五颜六色,然后送进社会的废品收购站被人踩踏回收。一个人如果不能选择什么时候老去,那么和把自己的命交给一个陌生人掌管有什么区别呢?或许真的没区别吧!
有繁花似锦的前程,你才开始努力;有万人瞩目的光芒,你才开始疯狂;有趋之若鹜的追捧,你才开始迷茫;有精美绝伦的幻象,你才觉察一场空梦。这是怎样的认知,是盲目的,是空洞的,是虚无缥缈的,是不存在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正如我们最初的影子,是不存在的。
有人抱怨生活,有人感恩天地,说白了都是梦一场的无奈。醒来后世界和平,不去想明年是否花还会开,哪怕会开,等不到最初的自己也是白搭。毕竟消失的年华,正如消失的影子一般没有人会留意自己丢了什么。因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曾经有过什么。,这是相对的,也不是矛盾的。只是有些人在意这些东西罢了!
向往的生活,莫过于,如期而至,等到去年的自己在明年花开的季节,就这样,没什么期待,却又十分兴奋。似乎,本该就是这个样子。
昨天晚上,我又梦到母亲了
昨天晚上,我又梦到母亲了,我知道她也想我了。
听长辈说,母亲年轻时是个好人才:身材高挑,双眼皮,大眼睛,两条又黑又长的辫子直垂到腰间。
母亲病重时,脾气时好时坏,像个孩子,为了逗她开心,我总会不停地夸她。被病痛折磨的憔悴不堪的她就会两眼放光,满脸自豪:不是是啥!我年轻时,村里人都夸我长得好呢!但很快,她眼中的亮光就熄灭了:长得好有什么用啊?看我现在还有人样吗?母亲的声声叹息总让我肝肠寸断。她又絮絮叨叨地说了一阵子,就合上双眼睡着了。
我仔细打量着眼前的母亲:脸色蜡黄,颧骨高耸,眼窝深陷,皱纹纵横,头上稀稀拉拉几根白发静静的寂寞着。
一个月之后,母亲溘然长逝,留给我们兄妹三个无尽的思念与彻骨的疼痛。
打我记事起,母亲就经常起早贪黑,忙里忙外。她手脚勤快,干活麻利。父亲是村干部,shenti又不好,母亲是主要劳力,家里地里,一年四季总有干不完的活。母亲是个急xing子,只要有农活,她总会一个劲儿催我们:快点起床!快点吃饭!快点干活!
春天,翻地时,母亲牵着牛,父亲扶着犁,我们兄妹三个轮流撒化肥,拾草根,敲土疙瘩。
播种时,父母刨坑,我们就挎个小篮,跟在屁股后头丢玉米、花生种子。
栽烟苗、红薯苗时,父亲刨坑,母亲下苗,我们三个就丢化肥、浇水、埋土。母亲总是干完自己的活,顾不上歇,一边帮我们干,一边催我们到地头树下凉快。看着我们三个欢呼着跑开,她才抹一把额头上的汗,埋头干上一阵子。那时幼小的我总是很纳闷:我们干一会儿活,就累死累活的,母亲干了那么多,为什么会不累?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农活特别多。收玉米,收花生,割豆子,收烟叶,种麦子。这个时节,父母亲的午饭大多是在地里将就的:70多岁的外婆在家做好饭,我们三个回去吃,然后就用小塑料桶把父母的饭带到地里,吃完饭,母亲仍旧坐在地上摘花生、掰玉米。烈日下,母亲头上包的毛巾一次次浸湿,又一次次烤干。
我和妹妹在地头摘小枣、捉蚂蚱。累了就在草丛中摆个大字。闻山坡上野花清香阵阵,看天上白云朵朵,听林间小鸟啾啾,思绪总会拉得好长好长!
记得我上初中那三年,由于离家较远,只好在学校吃饭,在街上的一个亲戚家暂住。
每个周日下午,我们去学校时,母亲总是给我们装满又香又软又白又光的馒头,把我们收拾得干干净净,利利亮亮,然后在不舍与期待中送我们上学。每周算着我们的干粮吃得差不多时,就徒步好几里给我们送,有时她送到学校,有时我们接到半路。
记得有一次,她星期三下午去给我们送干粮,让我到半路的一个岭上去接。我走了没多久,远远地就看见路上有一个人影一晃一晃地向我走来,我知道那就是妈妈,冬日的午后,虽然有暖暖的阳光普照大地,但料峭的风却像小刀一样一刀一刀地刮着。她可能走累了,也可能冷了,在一处避风向阳的小土堆后面坐下了。我火急火燎往她那儿赶,没一会儿工夫就气喘吁吁,等赶到她跟前时,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上气不接下气,她心疼地问这问那。她知道我们还没吃饭,就一个劲儿地催我们回去,我知道这个时候妈妈也没吃饭,只好一步三回头地往学校赶,我看到站在寒风中的母亲头发花白凌乱,双手拉着衣领,挺直身子,伸长脖子看着我们一步步走出她的视线。
小时候家里条件一般,虽然从来不用为温饱担忧,但却谈不上衣食无忧。妈妈的勤俭,让我们的童年有了更多、更有趣的回忆。
大三年,小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在我们家也是家常便饭。记得我上初中三年级时,还穿过哥哥穿小的军绿色的外套,和他的黑色撅肚棉袄。以至于到现在,我的一个要好的初中同学还嘲笑我那时的傻模样。
我们小时候是很少买现成的漂亮衣服的,总是妈妈买来各种布料给我们兄妹三人做,每年我们都会有几身温暖牌的合身、时尚的衣服。妈妈不是做针线的能手,但她却也从头到脚都让我们穿得舒服、得体。
最好笑的是:妈妈太过节俭,每年过年的新衣服只让我们穿个春节和元宵节,然后就洗干净,宝贝似的放在箱子里,只有在外出做客或喜庆的日子里才会拿出来几次。等她打算让我们常穿时,才发现我们都长过了衣服、鞋子能包容的最大限度。无奈之下,只好我穿哥哥的,妹妹穿我的,妹妹的只好忍痛送给别人了!现在我每跟妈妈提起此事,她总是满脸愧疚地笑着说:那时候不是穷嘛!我则会笑得灿烂如花,妈妈呀,女儿服了您了!
小时候,我带着妹妹出去玩时,一到饭点,最怕听到的是,妈妈拖长了音带着怒意呼唤我们回家的声音。我们俩只要听到,就会立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妈妈跟前,如果她呼唤了太长时间,唤不回我们,那我们回去就惨了,她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冲着们开机关枪似的乱骂一通。她骂得痛快淋漓,我们听得胆颤心惊。
母亲,我亲爱的母亲!我还想听您恶声恶气地指使我们干这干那,还想听您粗言粗语骂我们笨蛋傻瓜,还想被您举着巴掌追的东跑西藏。
可是您却去了一个冰冷的世界。一堵墙活生生把我们隔开,任我们在这边怎么撕心裂肺的呼唤,您却再也不做回应。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您就这么与我们彻底决裂。窗外的阳光依然明媚,却再也照不到您的身上,也照不到我的心里。
梦中,我又见到了那双大大的眼睛,闪闪亮;我又摸到了那条又粗又黑的长辫子,滑溜溜;又听到了那薄薄的双唇中,絮絮叨叨的话语,暖洋洋。
亲爱的母亲,愿您在大地宽厚的怀抱中安眠!
相遇别太早,我怕我不够好
1.前几天很久没联系的余生说找我做伴娘,然后在微信里给我发了张照片,点开来一看,是一本结婚证书,照片里的新郎不是我预料的。余生是我的大学同学,她完...
1.
前几天很久没联系的余生说找我做伴娘,然后在微信里给我发了张照片,点开来一看,是一本结婚证书,照片里的新郎不是我预料的。
余生是我的大学同学,她完全活成了我想要的样子,长得漂亮身材也好,会爆粗口也会喝酒,智商高能力强,并且在大学时,就已经成为了一家高级舞蹈房的签约舞蹈老师,唯一的缺点是,太骄傲了。
我说的骄傲是心理上的,不是那种瞧不起人的骄傲。
说来也是很奇怪,这样子在我眼里近乎完美的女生,异性缘超级棒却也没有谁说过喜欢她。
所以到大学为止,她只在高中谈了一次恋爱,听说是她追的对方。
男生叫大牙,是余生的同桌也是班长,是一个和余生同样优秀的存在。
余生说高二的时候,班长大牙已经多次蝉联年级第一,就算偶有失误,也没有掉下过前三,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余生才决定向大牙告白。
其实这个原因刚开始我是不能理解的,一直到余生说,“同样优秀的人,就应该在一起”,我才明白了她的思维。
因为余生的硬件软件确实很好,大牙没有不同意的理由,两个人顺其自然的开始恋爱。
大牙是个暖男,和余生在一起后两个人互补,虽然一般情况下都是大小事都是余生做的决定,但两人倒也像故事里那样的郎才女貌天仙配。
余生生理期大牙托校门口的饭店煮了红糖水给她,余生一个人在家时,大牙会在外卖软件上给余生订好一日三餐,当然,余生也并不是无所付出。
一次段考的时候,考场年级混坐,大牙在给同学递答案的时候,被监考老师一下子逮住了,好在大牙成绩一直有目共睹,班主任没有为难他,只是让他交代那张写着答案的纸条到底是交给谁的,说了就没他什么事了。可是大牙咬紧了牙关就是不说。
毕竟这是外班的监考老师逮住的,班主任有心想护他也不可能了,急的班主任发出最后警告,如果不交代,就给大牙处分。
这件事情最后是由余生去办公室,扯谎认了那张写满答案的纸条,帮大牙顶下了处分。
余生在和我说这段感情的时候我问她,“你真的喜欢过他吗?”
“那时候年轻就是这样,一点点的感动都能成为心动和冲动的理由。”余生笑着点了点头说,“在他拿那瓶红糖水给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他了。”
不过这段感情还是在高三没毕业就破裂了,没有故事里老师的棒打鸳鸯或者家长的苦口婆心,只是因为情人节,余生想也没想的拒绝了大牙要请她撸串的请求,理由是不卫生。
转而余生自己准备好了一束手工折的玫瑰花,准备送给大牙,可是在学校后门看见了大牙正拥着隔壁班班花在门口摊子上一边撸串,一边将自己喝过的矿泉水递到班花的嘴边。
余生忽然联想到了,大牙那张打死都不说是给谁的作弊纸条;她心里有些难过,可却也不想就这么放过他们,毕竟自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最后余生问都没问的,直接冲上去给了大牙一大嘴巴子,将手上的花一把全部塞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然后扭头就走。
那天晚上余生离开的时候大牙想叫住她解释什么,余生却没回一次头。
紧接着就是分手然后失恋,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进行着,没有谁在这个过程中仪式性的提出来说“我们分手吧”,也没有谁在这个过程中仪式性的向对方说“对不起”。
2.
那是余生的初恋也是第一次失恋,她曾经固执的认为是大牙的花心才导致的分崩离析。
一直到毕业后偶然间在路上遇见班花,班花叫住她向她解释了,原来,她是大牙的亲姐姐,这让余生感觉到狗血又好笑,还有一点点的后悔。
知道真相她没有哭天抢地歇斯底里,她只是在第二天晚上,坐在大牙带着班花坐过的那个摊子上,喝了一打听装的雪花纯生,然后颤颤巍巍的回了家,第二天又故作无事的在班里嬉笑打闹。
余生说,第一次失恋,有点像肺被人抓住了一样,看见大牙的时候连呼吸都是一种煎熬,然后还若无其事笑着问他,“下节什么课?”
我问她后悔吗?为什么不向大牙道歉然后和好呢?
她摇摇头说,“后悔啊,我以为他会向我道歉然后求我和好的,所以我一直等。”
的确,这确实是我认识的余生,她永远是意气用事又死撑着自己造成的后果,死都不肯低个头;她总是扎着高高的马尾脊梁听得笔直,虽然可能是因为从小跳舞的缘故;她经常会帮室友拧瓶盖拎开水或者徒手给饮水机换水,她说毕竟现在的男生越来越娘,她没有机会做林黛玉。
但是这样的女孩子,看起来完美却又有着明显的缺点,因为她的意气用事又一次的被人甩了。
甩她的男生是个学长,大一下学期她参加学校的舞蹈社团表演时,遇见了学长阿森。
准确来说是阿森对在台上跳舞的余生一见钟情,继而展开了追求攻势,玫瑰蜡烛气球,每天都不重样,隔三差五的请余生连带着我们一个寝室的去吃火锅,让余生想拒绝,也要考虑一个寝室的想法。
这样追求了将近三个月,我们都不好意思去吃火锅了,余生才答应了下来。
刚开始余生对待这段感情很不安很谨慎,我知道她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可是阿森不知道,面对余生的猜忌阿森有些不耐烦却也没说什么,还是照样的对余生好。
我们都说,余生这次遇见了阿森,真的是捡到宝了,余生笑着摆手说才不是呢!是他遇见了我才是真的捡到宝了。
我想想也对,毕竟余生这么优秀,连缺点都可以忽略不计。
大二下学期开始的时候,余生提前了好几天返校,和阿森一起参加了徒步旅行的活动,旅行回来后余生悄悄地告诉我,她和阿森在那里拍了套结婚照。
我问她,“这下不怕阿森和大牙一样了吧?”
余生做了个鬼脸,用笃定的口气对我说,“不会!”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余生将她和大牙的故事告诉了阿森,阿森为了让余生放下心,带着她拍了套结婚照,就在婺源,美得不像话。
3.
大三开学,余生和阿森见面开始少了,阿森是学长,那时候已经开始准备忙着实习了。
余生为了陪阿森,于是就用课闲时,面试了一所高级舞蹈室,并且被录用了,每个周末全天都要去上班。
舞蹈室在阿森实习公司的对面,他们又开始手挽着手的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吃晚饭。
工作稳定后的阿森在圣诞节说要给余生买礼物,余生马上拒绝了,她说现在物价那么贵,别过这些洋节日了,并且自己已经有工作了,她的工资甚至比阿森的还要高。
因为这事,阿森还和余生吵了起来,余生更是不知道原因是什么,阿森看着余生呆愣着看着自己的样子,又心软了一把抱着余生不停地说对不起。
他们总是这样,也有争吵不断的时候。
阿森是一个标准的大男子主义者,明显有直男癌的前兆,可是余生也不是个软柿子,两人常常就中午吃什么菜,或者男生该不该帮女生打开水,再广义一点的女生的价值是否就是结婚生子这几类问题争论的要死要活。
但往往都是吵完后阿森主动道歉然后帮余生骂自己,一直骂道余生破涕为笑。
这样吵吵闹闹的日子一直到余生毕业,阿森要求他们同居可是余生没有答应,他们又吵了一次,余生气的半夜一个人离开了出租屋,外面大雪纷飞。
阿森早上打电话给余生是医院接的,说她发烧晕在了万达广场,被好心人送到医院的。
医生的话把阿森吓得当天假都来不及请就跑去了医院,抱着正在输液的余生一直说着对不起,最后将头埋在余生的头发里浑身颤抖的哭了起来。
他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都怪我。
她说早知道这样我就不会和你吵,你打我骂我都好。
他说刚刚医生打电话跟我说的那一瞬间,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感到害怕,害怕失去你,余生我求你别走……
阿森原本是大男子主义的人,那是余生第一次看见阿森哭,引的周围的医生护士都在看他们,也就是那时候,余生觉得,她真的离不开阿森了。
余生生病这几天,阿森每分每秒都呆在家里看着她,连上厕所阿森都固执的非要背着她去。
工作放了好几天,老板打电话给阿森要他必须立刻赶到公司,阿森一直道歉说不好意思能不请再请几天假,家里有病人。
老板好像是没答应,阿森最后气的骂了声滚蛋,然后冲着电话那头说,“你家老婆生病了你还有心思上那屁班吗!”
余生在厕所里听见这句话的时候,一边笑一边哭,她知道,自己这辈子就认定了阿森了。
4.
阿森的工作丢了,连房租都付不起了,只好住在了余生那,吃喝都由余生养着,这样阿森觉得很难受,一个大男人,现在居然需要一个女人养着,于是他开始疯狂的找工作,报纸上的招聘信息,58赶集智联招聘,他投了无数简历都石沉大海,给他打电话的,不是招买保险的就是聘流水工,余生劝他说没什么,大不了就这么一直养着他。
可这句话简直是阿森心里的一颗刺。
在这中间余生的朋友来过一次,看见阿森的时候没说什么话,但是也没给什么好脸色,这让阿森难受的不行,比割他肉还让他难受。
加上余生生病那几天,阿森在家已经过了将近一个月,他拼命地找工作,不是在面试就是在面试的路上,每天回家都很疲惫。余生看他压力这么大,和他商量说,一起去云南旅游一次吧,这么些年除了那次的徒步旅行,他们还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一起旅游。
阿森本来是不同意的,觉得旅行要花很多钱,一直用余生的钱他实在是做不到。
直到余生说,“就当你欠我的吧,还差着两个钱吗?养你都没问题。”阿森忽然就拉下脸来。
最后阿森被余生拉着登上了飞机,去云南的那天余生很兴奋,倒是阿森,没有多么开心,对于他来说,用余生的钱这件事就像一根鱼刺卡在了喉咙。
在飞机上,余生一直小声的和阿森说话,开心的样子溢于言表,阿森一直沉默着。
余生知道他压力大,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了许久之后,一直到飞机即将降落,空姐的声音从广播传了出来,阿森忽然开口
“余生,我们……分手吧。”
“你说什么?”余生以为自己听错了,“为什么,为什么要分手,我生病的时候你怎么说的你忘了吗?”
“对不起余生,我……我可能在未来三五年都给不了你好的生活,何况现在我还在……还在花你的钱,我……做不到心安理得。”
阿森的声音越说越低,余生的眼眶开始酸涩发张,“为什么?我哪里做的不好还是什么?”
阿森摇了摇头半天没说话。
她看着阿森的样子,死撑着最后一点骄傲说,“好,分手就分手,我希望你不要后悔!”
余生捂着嘴巴开始呜咽,女人就是这样,一旦情绪失控,理智什么的都不复存在。
结局阿森说了句,“等我变得有能力了再来找你好不好?”
余生强压住要求他别走的冲动,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阿森,我从没想过你会和我说分手,我供你吃住没想到最后养的是白眼狼,你别找我,你不值得我浪费时间了,也好,我也并没有到很喜欢你的地步,就这样吧,再见。”
余生下了飞机后就和阿森分道扬镳了,她没有打电话也没有发信息,那是第二次,余生经历的失恋。
这次不只是肺,连心脏都像是被谁紧紧抓住泡进了冰桶里,冷的连鼻孔里呼出的气,眼睛里流出的泪水,都能将她冻得发抖。
她和阿森都是那样自尊骄傲的一个人,阿森不愿意求职无望过着靠女人的日子,可她也没想过又被甩了。
毕竟阿森是她曾经幻想过一起结婚的人啊。
一直到夜幕降临,她一个人,坐在人来人往的大厅里突然嚎啕大哭,像是阿森的遗孀,伤心欲绝。
5.
前天晚上余生和我聊起天来,我问她最近过的怎么样,性格有没有改改?
她说不错,也变得成熟了。
我说那男人是谁?能降住你?
她笑了笑,说是一个性格连她都没有想过的没主见的人。
我好奇说是谁?
她发来一张照片,是一个看起来英俊的男人,她接着说,“他能拿得住我,虽然我很倔很独立,我也知道他的脾气,所以我们冲突都很少。”
“真好。”我说。
结婚当天,我穿着小礼服站在余生身边,余生被我握在手上的手机忽然震动了几下,我刚想叫住余生,忽然看见,屏幕上显示发信人是阿森。
有两条未读。
“为什么那天在飞机上分手你比我还要决绝?为什么那天下飞机后我后悔找你,你没有理我?”
“新婚快乐,为什么你不等等我?”
我知道,当时的余生太年轻,无论什么情况下,骄傲和自尊都独占鳌头,那么好的阿森最后也只能成为她的过去。
抬头看了一眼,余生和新郎正在给宾客敬酒,新郎一只手搂着余生,一只手取过她手上的酒杯一饮而尽,我笑了笑,真好,余生终于了遇见的对她好的人,在她最好的时候。
我低头,以余生的口吻回复了一条信息,发完我将记录和短信都删了干净。
“相遇太早,我不够好,对不起。”
我怕我会掉眼泪
删掉了QQ相册
删完了手机短信
删不尽的是莫名的感伤
一张张定格住的笑脸
一条条不切实际的暧昧
一个个刺痛人心的字眼
这些,都不过是勾起伤痛的引子
留存,只会让自己重复伤悲!
约定与承诺在时间和现实面前显得一文不值
说好的要见面
说好的要拥抱
说好的要生死相依
呵,不过都是说说而已
最后受伤的只会是当真的那位
每天都告诉自己要开心的过
若命是天注定
为什么连如此简单的过活都那么不真切?
不是说幸福就不会悲痛
不是微笑就代表开心
不是珍惜就不会失去
我想珍惜啊
可为什么连珍惜的机会都不曾给过我?
不要跟我说我会幸福的
有些幸福你给不了
我自己给不了
也许就没人能给了。
祝福每个人都会,幸福每个人都求,有祝福就会有幸福吗?
生命有些时候如此不堪一击
昨晚亲眼目睹了一起车祸
受害人差点就成了我
我怕我有一天也就会这么突然的消失
我怕我会有遗憾
我怕我会再掉眼泪
为了自己过得快乐
请原谅,我做得如此绝情!
脑海中又想起曾经写的诗:
此生有情老,
冷风夜怒豪。
伤至心深处,
放下是良药。